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分类:故事族·推理
计算中...
·
预计阅读 0 分钟
“马拉松在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开始,当然不行。你说你明年会参加吗,伯尼?你办得到的,你知道。只要每个星期加长一点距离,很快二十六英里对你来说就像在公园散步一样简单。伯尼,你在走呢,怎么回事?”
“没事。”
“你为什么突然不跑了?”
“为马拉松作准备啊,”我说,“你说就和在公园散步一样容易,我这会儿就是这样做的啊——在公园散步。”
“脚步加快点,”他催促道,“咱们轻轻松松地顺风跑到八十一街。然后你就可以走路回家。听起来怎么样?”
听来糟透了。“太棒了,”我向他保证,“不过我不想过早到达巅峰状态。”
我想他是听出了这话内涵的智慧。他起步离开,劲头十足地朝上城跑去,而我则顺着路走出公园,回头往七十二街和西端大道走去。我走得并不轻快,不过体内控制流汗的部分稍后才会收到信息。汗水还在哗哗地流,我的短裤和运动衫都湿透了。
很好。
也许,我想,也许我可以完全避开跑步这档子事。也许我可以在更衣前先把衣物丢进水槽泡个湿透就行。之后我只要往自己头上浇杯水就成了几乎可以乱真的完美杰作。
唉,算了。
到了西端大道我往北转去,接着往南,然后又慢跑起来。终点遥遥在望还真能刺激我衰老的肾上腺素,最后那段我不知不觉地加快了速度。抵达三○四号的门口时,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嘴里呼呼地喘着粗气,一边还用蓝色毛巾一个劲地擦脸。
我气喘吁吁地经过门卫钻进电梯。
卢卡斯·桑坦格罗的门没有造成多少问题。只有一把锁,我轻而易举地把它撬开。不过他锁了两道,所以如果想刷卡进入的话我跟多尔一样无能为力。
进到里面,我迅速查看一遍,确定我没和任何人——不论是死是活——共用这块领地。这个过程比星期四晚上在9G时简单。7B不同于9G,它是个不那么高级的单室公寓。只有一间浴室,而且没有哪个人粗心大意到把门锁上,更别提死在里面了。等我确定上述事实后便回到客厅,戴上先前塞进腰包的手套。
然后便开始工作。
离开卢克的公寓时,我身穿西装。他的衣橱里头只有一套——炭色细纹三钮西装,翻领一看即知是买自——或者就我对卢克的了解看来,是偷自——布克兄弟商店。卢克和我身材差不多,不过裤臀裤腰稍嫌紧些,外套两肩稍嫌大些。
也许我恢复一星期跑步三次的话,我想着,而且在不跑步的日子进行举重训练,锻炼上半身——
我找到一件合身的衬衫,新近烫好的。他忘了告诉他们“不要浆洗”。他有半打领带挂在一根钉子上,我不知道这些东西他是打哪儿偷来的,而且干吗如此费事。我选了一条红黑条纹的。
他的鞋子我穿着太小,不过我最恨跑鞋配西装——虽然沃利·亨普希尔对此好像很满意。他衣柜里的三双鞋我全试穿过,最终决定黑色廉价便鞋应该是其中最舒服的一双,只希望我不需要穿太久。
他的公文包在床下,和其他行李放在一起。公文包是唯一上了锁的,也是唯一看似装了东西的。我撬锁打开箱子,即使不能说大吃一惊至少也是心满意足,因为里面满是棒球卡。我原想或许可以往里塞进我的运动鞋和跑步装备,只是找不到半点空间。
盖上公文包之前,我挑了一张棒球卡,为它在红棕色背包的口袋里找到暂时的家。我在公寓里迅速查看了一遍,没有逗留多久。我的工具放在外套的一个口袋里,便于随时抽取,离开公寓之前我还脱下塑胶手套塞进另一只口袋。我一手提着公文包,把帆布袋搭在肩上。袋子里装着我的运动鞋、跑步衣和腰包,袋子上标有“善变沃姆巴”的字样,那是新墨西哥州土姆克卡里的一家礼品商店。
走廊里有位房客——那个女人在等电梯——不过即使她转向我这边,也只能看到正在锁门的男人。门不是我家的,我也没用钥匙,不过她无从得知。我完事之前,电梯已经把她带走了。之后我从前胸口袋掏出一条丝帕,将门把上的指纹抹干净,最后走向走廊一扇通往楼梯的门。
我上了两阶楼梯来到九楼,确定走廊空无一人后,走到了纽金特夫妇家的门口。刚才进卢克家时我没按门铃,这次我将按钮长按不放,不管是谁在里面,都有充裕的时间穿上袍子走到门边。没人过来,于是我便径自入内。这次我没费事让自己的眼睛适应黑暗。我收好工具,戴上手套,打开一盏灯。
这套公寓自我上次造访以来的五十个小时里没有什么改变。我环顾四周,然后直接走向客房。画架上的小丑看起来和原先一样沮丧,这我不怪他。
浴室的门仍旧锁着。我敲敲门,再敲敲紧临的墙壁。我轻拍开关板,摆弄了一下开关——那个客房或者浴室的灯都开不了的开关。
我从口袋里抽出工具环,选了恰当的一把,将固定着开关板的两颗螺丝拧开。我拎起板子搁在一旁。这玩意儿只是道具,后头的墙内根本没有开关盒。开关本身就附在板上,跟着板子脱开,露出约四英寸高三英寸宽的长方形开口。我伸手进去轻拍这小隔间的后壁,手指沿着表面摸去。我戴了手套,所以花了比光着手去摸还要久的时间才辨别出我碰触的是一片瓷砖没上釉的那面。
这玩意儿是干吗用的?隐藏处?不太可能,因为开口处的内里没有隔板。不管藏什么东西进去,都会落到墙底拿不出来。
我向瓷砖稍稍施压。顶端有铰链拴住,我一按便往后退去,有一股浴缸里死人的味道。浴室的门很严实,封住了里面的气味,可我推开瓷砖时打破了封条,两天的腐化已经把他烘得熟透。我鼓足勇气,远远地把手伸出去,打开门锁。
我逼着自己进去,拉开浴帘看看那个人,只是为了加强一下记忆。他跟我原先印象中的差不多,只是更刺鼻了。我还是看不出浴缸里有没有枪,而且我也还是没心情移动他的身体看分明。我将浴室门开着,走向主卧室,在那儿待了一会儿。接着我回到浴室,拉住门来回摇晃,目的不在于通风,而是要让那气味漫进公寓其他地方。没人愿意花大量时间来做这种事——我也不愿意。很快我便离开浴室,关好门,一手穿过秘密通道把门锁上。
我抽出手臂,将铰链拴着的瓷砖移回原位,再把道具开关板装回去,拧好螺丝钉。然后我再次走进主卧室,把我两个晚上以前小心翼翼归回原位的各种手表珠宝全掏出来。这次我将东西全部放进公文包。接着,我从哈伦·纽金特的衣柜里挑出一双擦得锃亮的鞋子——艾伦艾曼的黑色工作鞋。这双鞋穿在脚上比卢克的廉价便鞋——其实早先进入纽金特公寓后没多久我已经踢掉它们了——要舒服得多,而且也跟西装比较配。我把便鞋放进衣柜里鞋架上先前放工作鞋的位置。
我关上所有的灯,然后踏上甬道,锁好门,回家。
我淋浴、刮脸、洗干净运动服,然后穿上另一套衣服,这次穿的是我自己的。我穿上蓝色外套和灰色长裤,把卢克所有的衣物和哈伦·纽金特的鞋子全部塞进两个塑料购物袋。其实完全可以把它们全挂在我的衣柜里,不过何必冒险呢?衬衫有洗衣店的标志,西装也很可能附有印记。如今他们有办法做DNA测试,天知道会查出什么来。再说,我也不是真想再穿上这些玩意儿。西装不合身,衬衫领子的风格太惹眼,领带也惨不忍睹。皮鞋挺有诱惑力,是我这双脚有史以来套上的第一双三百美元的鞋子,说来我确实有意留下不送走。不过这双大了半号,所以要放弃其实也没什么难的。
我把公文包藏在衣柜隔板的后面,和图克姆卡里的大袋子放在一起。我把工具塞进一只口袋,手套放到另一个口袋里,系上比我从卢克住处偷来的那条更加正式的领带,然后锁上门离开。
我在七十一街上向东走,在百老汇的转角处找到一部公用电话,拨了九一一。“嗨,”我说,“是这样,我才送货到西端大道和七十四街的路口,那边有家公寓发出的味道真难闻。我当过兵,这种味道只要闻过可一辈子都忘不了。有人死在里头。看你要赌多少。”总机问我叫什么名字。“不,我不想扯进去,”我说,“非得填表写个名字的话,就写乔治吧。公寓号是9G,乔治的第一个字母,大楼地址是西端大道三○四号。我试了跟门卫通报,可我看他没听进去。有可能是英文程度不太好。西端大道三○四号,9G。有人死在里头,我赌我赢了。再见。”
头一班进站开往上城的地铁是快车,我坐了一站到九十六街,穿过旋转门出去,开始走下百老汇街。我碰到的第一个乞丐是女的,第二个是大块头男人。我各给他们一美元。第三个是个跟我身材相当的男人,我把我手里的两只购物袋递给他。“这是什么?”他追问道,“喂,这是什么东西啊?”
“祝你穿了身体健康。”我告诉他,然后转身回到地铁站。
十点时我到了店里,帮拉菲兹练习捕鼠技巧。几小时后我又回到卢克的公寓,装出一副第一次出现的模样。他果酱罐里的两百四十美元我分文没动。这回我把钱带走,不过你应该还记得我和多尔对半分账。
这就叫道德。
等我回到家里,两百四十美元中我的那一半绝大部分已经没了。我花了二十块买棒球卡百科全书,五十块买毯子。接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坐出租车买咖啡的钱也越花越多。这会儿是凌晨两点,我已经清醒了二十个钟头,那么我该一头栽在枕头上睡着了吧?没有。我还坐在沙发上看棒球卡、翻百科全书。
有些孩子永远长不大。
新百伦(NewBalance),美国著名的运动鞋品牌。一九○六年在美国马拉松之城波士顿成立,现已成为众多成功企业家和政治领袖爱用的品牌,在美国及许多国家被誉为“总统慢跑鞋”“慢跑鞋之王”。
“这个组合很有趣,”卡洛琳看着她的三明治说道,“腌牛肉,火鸡还有——”
“烟熏鳕鱼。”
“还有凉拌生菜丝和俄罗斯沙拉酱,全都夹在面包卷里。很好。我看我是从来没吃过。名字跟什么人有联系吗?”
“他们称之为波厄托·科波特金,”我说,“别问我为什么。通常都配裸麦面包,不过我是想说——”
“配面包卷好多了。你的三明治呢,伯尼?”
“我喝咖啡就行了,”我说,“我跟人约了午饭,还有一小时。”
“你用不着帮我带三明治的,伯尼。其实打个电话来就行了,我可以自己去吃。不过你来了我还真高兴,因为昨天我一整天都没出门。说来有意思,可我每回在潘多拉或者胖猫酒吧耗了四五个小时以后,第二天总是惨不忍睹。”
“真是怪事。”
“唉,店里烟雾弥漫,”她说,“很多常客都抽烟,而且通风很差。”
“肯定是这个原因。”
“而且晚上在那里待久了我难免会吃块派或者一大块糖,总之是类似的甜食。你也知道,我吃了甜的东西第二天就头昏脑涨。”
“嗯。”
“所以我整天都待在家里,重看金西·米尔虹的书。是高中小孩跟他体育老师的老婆搞婚外情的那本,后来他听了她的话杀掉她丈夫。我不小心说漏嘴讲了结局,希望这本你已经看过了。”
“《T代表同情》
吗?刚出来我就看了。”
“你还记得金西跟女生班的体育老师打篮球的那一幕吧?”她滚动着眼珠,“她肯定是同性恋,伯尼。你昨天过得怎样?卖掉什么书没?”
“呃,说来话长。”我说。
“哦,”她说,“还真复杂不是?原先你有没有想到死者会是卢克?”
“我知道一定有什么关联,”我说,“一开始就有太多巧合。如果有具尸体只是刚巧躺在多尔·库珀提过的公寓里,我看他可不会只是顺道进去洗手的家伙。再说,他看起来很眼熟。”
“我记得你提过。”
“我本以为我可能以前在附近跟他打过照面,其实是最近才见到的,而且没隔多远。小丑就是他。”
“嗯?”
“琼·纽金特画架上的那个。多尔提到纽金特太太找她当模特儿的时候,我脑子里灵光一闪。马上就想到了小丑,可我唯一记得真切的只是他看起来很伤心。”
“如果你前额有个弹孔的话,看起来也会很伤心。”
“小丑看起来伤心,”我说,“可是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他的模样。打扮成那个样子,你就只看得到戏服。”
“所以你又跑回去再瞧一眼?”
“我回去是要拿棒球卡,”我说,“或者其他什么多尔希望能在卢克公寓找到的东西。”
“而你去的时候不希望有她作陪。”
“是的,我觉得一人正好,两人太挤。从卢克的住处到纽金特公寓可是容易至极。我已经置身那幢大楼,而且也知道门锁不成问题。”
“除了浴室那个。”
“当时我还在伤脑筋,”我承认,“就因为显然不可能。我可以想出两种场景,不过都说不通。第一,他闯进公寓脱掉所有衣物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两臂交叉打个结朝自己的前额开一枪,然后把枪吞掉。”
“难道不会是掉了枪又跌在上面?”
“当然,为什么不可能?或者有可能是他打开窗户,把枪塞上窗台,关好窗户,然后滑下浴缸死了。问题是,自杀无论如何都说不通——就算你能说出他用的手法。”
“于是只剩下他杀。”
“同样不可能,因为门是从里头反锁的。杀他的不管是谁,都得穿门离开浴室。”
“窗户呢?”
“窗户就更不可能了。这等于是在说有个人形苍蝇溜过那扇小小的浴室窗户,攀绳子沿着大楼的墙壁飞下——呃,我宁可相信他是开枪打死自己然后把枪吞下当点心吃了。不对,凶手是从门出去的,不过那门上了锁。”
“凶手是鬼?”
“有可能,另外一个可能是门锁暗藏玄机。我越想越觉得答案一定是这样。上次我帮拉菲兹冲马桶的时候,想到要装个宠物出入口。你知道,在门底下装个搭扣板之类的,这样就算门关着动物也可以自由进出。如果有这么个玩意儿,我就不必记着不能关上浴室门了。”
“纽金特夫妇有这种玩意儿吗?”
“没有。”
“因为我没法相信杀他的是猫,伯尼。凡事总得有个限度。”
“不是猫,”我说,“虽然猫和狗的确有可能把枪移开,把自杀弄得看起来像他杀。不过他们没养任何宠物,而且就算养了也无关紧要,因为浴室的门没装宠物出入口。不过有个别的东西,然后我又刚巧想到电灯开关。”
“刚巧。”
“引爆点是,”我说,“我在自己的浴室啪的一声打开开关。电灯没亮。”
“因为那是道具开关?”
“不,因为灯泡烧了。”
“需要几个小偷才能把它换掉[2]
?”
“一个就行,不过换灯泡时我想起了纽金特公寓的开关。不能打开这个或者关上那个的开关现在也不是那么稀奇。很多人重新装潢时都会换掉天花板的灯,而且开关板留着不动比补平墙洞省事多了。不过,我还是开始琢磨开关板后头暗藏着什么玄机。”
“结果你找到了墙里的洞。”
“是的。”
“而这就表示可能有人枪杀了卢卡斯·桑坦格罗,跨出房门后将它关上,然后拧开螺丝取下开关板,伸手穿过开口把门锁上。”
“勉强可以,”我说,“如果我的胳膊再短一点的话可不行,而且要是再粗一点也穿不过去。”
“所以咱们要找的是胳膊瘦长的家伙。问题是怎么会有人不嫌麻烦地搞这招呢?我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
“为了布置自杀现场吗?如果要设计密室自杀案,为什么不把枪留下呢?”
“啊,重点就在这里,”我说,“不管罪犯多聪明,他总会犯下那么点小差错。”
“可是——”
“的确说不通,”我表示同意,“可这又怎样?反正不关我的事。”
“真的?”
我摇摇头。“发现道具开关板的事我很高兴,因为不可能犯罪的事不解决我会坐立不安。我想知道作案手法。不过我不需要知道作案原因或者凶手是谁。”
“或者卢克在那间公寓里干什么。”
“全都不用知道。我在他身边放了几件珠宝,还随手翻了卧室几个抽屉,带走一些首饰。为的是给警察提供一个简单的答案。当初他洗劫公寓时有个同伙,同伙杀了他。虽然我不认为这就是案发真相,不过我也不在乎。”
“你不在乎?”
“眼下我要担心的事已经够多了,”我说,“比如得确保他们撤诉。另外还得想个法子保住我的店。”
“你的店,”她说,“这么多事情忙忙乱乱的,我都忘了。伯尼,你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解决了?”
“你有棒球卡对不对?你只要把卡交给波顿·斯托普嘉德,跟他交换长期租约。他不是开过这个条件给你吗?”
“算是。”
“所以这会儿你才穿得如此隆重。你就要跟波顿·斯托普嘉德吃午饭去了,对吧?”
“不是,不过也差不多。”
“差不多?这话我可不懂。你要去找波顿·斯托普嘉德吗?”
“有办法的人都不会这样。”
“可是——”
“我最好赶紧走了,”我说,“我可不想让马丁久等。”
“马丁?马丁·吉尔马丁吗?”
“在他的俱乐部,”我说,“挺隆重的,不是吗?回头我会告诉你的。”
冒牌者俱乐部位于格拉梅西公园对面的一幢五层希腊式复兴派建筑内。我走过欧文广场赶赴一点钟的午餐之约,只迟到了三分钟。我跟柜台后面那位制服职员报上姓名,他告诉我吉尔马丁先生正在休息室等我。
我走下半级铺了地毯的楼梯,走进一头是吧台另一头是台球桌的温馨镶木房。只见两人手拿球杆站在球桌旁,另有一人则瞄准桌面准备来个前途不甚光明的一杆。几个人站在吧台那边,另有八或十人三三两两地围坐在阴暗的木桌旁。这些人全都超过三十五岁,全都穿了外套打领带,而且其中之一是马丁·吉尔马丁。
说实话,要找他也没什么难的。他独自坐着,拿着一张报纸和一杯酒,而且我踏进房间时他饶有兴趣地抬眼看过来。我走向他问道:“吉尔马丁先生?”他则立起身来说:“罗登巴尔先生?”然后我们就握了手。我说很抱歉迟到了,他说完全没关系,我一点也没迟。他是个高雅的男人,身材纤细、一头银发;棕色西装,深蓝色衬衫配上有对比效果的白色领子,外加一条淡蓝色领带,看来十分赏心悦目。他穿的是工作鞋,而且跟我前一天早上从哈伦·纽金特处穿回家的那双实在很像——虽然那双是黑色。吉尔马丁这双是富有光泽的核桃棕。
“实在太抱歉了,”他说,“我跟你说了得穿西装外套,可我忘了提我们这儿保守到还规定得打领带。看得出他们逼你打上了挂在衣帽间的吓人玩意儿。”
“事实上,这是我自己的领带。”
“而且相当不错,”他彬彬有礼地说,“我们可以在这儿吃,不过楼上的餐厅比较安静而且也私密些。怎么样?”
我说很好,于是他便领我上楼,走下通往餐厅的甬道,沿途指着各种的摆设向我说明。天花板颇高,地板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家具则是由深色木头和红色皮革组合而成的。墙壁挂满肖像,一个个都镶上了繁复的框,而且几乎全是男女演员。
“仔细瞧瞧壁炉两边各挂着的一幅肖像,”他说,“虽然画框是相配的,不过画本身出自不同的画家。我看你八成认不出画中人吧?”我没认出来。“我们亲切地称他们是俱乐部的名誉创办人。左边是詹姆斯·斯图亚特,右边是他的儿子,查尔斯·斯图亚特。你也许还记得他被称为美王子查理[3]
。”
“登上英国宝座的冒牌者[4]
。”
“没错。詹姆斯自封为詹姆斯三世,不过史学家称他为老冒牌者,称他儿子为小冒牌者。所以说,虽然斯图亚特父子不是演员,但他们毋庸置疑有资格加入我们。其他肖像除了一个例外,全是演员圈子里的人。”
“另外那个非演员是谁?”
“其实总共四个,不过他们全在同一张画上。你进门时也许注意到了,就挂在衣帽间的正对面。”
“四名围站在麦克风旁的年轻黑人男子?”
“他们其实没有演过戏,”他说,“不过还是有资格当这儿的会员,因为他们全是专业的娱乐界人士。他们的艺名叫唱盘乐团,出过一首非常畅销的单曲叫作《伟大的冒牌者》。”他微微一笑,把餐巾抖了抖铺在腿上。“那么,”他说,“你想点什么喝呢?也许我们该看看菜单了。”
喝酒吃开胃菜时我们一直都很有教养地聊着。服务员上了主菜之后,话便开始少了。我在想我们也许就要切入正题,可是一会儿之后他却谈起他看过的一出戏,由这个话题引领我们迈向咖啡。而现在时机已到,显然得由我起头。
“抱歉今早打到你家里,”我说,“我没有你办公室的号码。”
“我家就是办公室,”他说,“不过我的电话不止一部。这儿,我给你一张名片。”
“谢谢,”我说,“这是我的。”
“哦,”他接过去,拿在手里一翻,“兔子曼伦韦尔[5]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出的钻星系列之一。我不记得他有没有跻身棒球名人堂,也不敢说我看过他打球。我的年纪不够大。”
“我原想你也许认得这卡。”
他点点头。“时间对它可真不留情,是吧?希望时间对兔子本人没这么残酷。这卡被折过,还撕掉了一个角,而且,嗯,看来真是一团糟,对吧?”
“几乎全新的话可以值大约两百块,”我说,“不过瞧它现在这副德行——”
“顶多五块十块——假设有人会要这么个糟糕的样本的话。”他递回卡片,深吸一口气,再呼出来,“你是怎么弄到手的?不过我想这八成是职业秘密。”
“算是吧。”
他啜了口咖啡。“现金。”他说。
“你需要现金。”
“我需要现金可又不能让人发现。我资产很多,可是没一样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转换成现金。卖掉墙上的画就会留下交易记录,而且挂过画的墙面会留下痕迹。如果我卖掉房产……嗯,以现在的市场来看等于是白送,而且唯一可以出清的办法就是偿还抵押。总之我没办法弄到半点现金。而且,正如你已经指出来的,我还真是需要现金。”
“多少?”
“理想的数字——一百万。”
我在想需要一百万会是什么样的滋味。我知道有人想要一百万,不过这可是两回事。
我说:“所以就想到了你的棒球卡。”
“我收集棒球卡已经很多年了。我的职业就是买和卖,你知道的。原本我买进这些卡只是出于爱好——免得心思总挂在繁重的事务上。你信不信,棒球卡每年带给我的收益要超过股票和画?房地产就更别提了。”
“我相信。”
“不过棒球卡真正的神奇之处,”他说,“在于出手容易。你带着一盒卡片进去,出来的时候手里全是现钞。”
“就像邮票或者钱币一样。”
“应该是吧,不过我觉得卡片好像隐秘性更高一些。这点我绝对可以保证。才过几个星期,我就瞒天过海把所有的存货出得差不多干干净净了,赚了将近六十万。”他倾身向前,“我应该强调我这么做可没半点违法或者不道德没良心的成分。那些卡片原本就是我的。当初买的是我,自然也应该由我来卖。”
“而且不用让人知道。”
“而且没人知道。我的收藏原本存放在我书房一个玫瑰木的雪茄盒里。保护高级雪茄不腐不坏的香杉衬木拿来保护长方形卡纸不受虫子侵害也同样有效。我把最珍贵的卡片放进人造丝袋,其他的就散置在盒子里。”他抬起一只手,一名服务员赶忙过来帮我们添咖啡。“我通常是一次从盒里拿上二十、五十或者一百张卡。卖掉以后,我会到另一家棒球卡店买下新近的普通货来取代。要不就是换上更早期但是卡况比较差的,比如那张你带来的倒霉兔子曼伦韦尔。”
“所以雪茄盒一直是满的。”
“没错。我早上从盒里抽掉几十张,晚上又会放回同样或者更多张数进去。你也知道,时下所谓的整套卡可是包括大联盟每个球手一张卡。以前就不一定了。一九三三年的迪龙系列总共只有二十四张卡。重头卡是卢盖雷那张。价钱比其他二十三张加起来还多一点。”
“你有过那张吗?”
“有过,是VG状况的。同年出的古迪系列出了两百四十张卡,不过露脸的球员远远不到两百四十名。当红球员不只一张卡。盖雷两张,贝比·鲁斯是四张——我有其中三张,去年夏天我卖了它们,一共赚到两万八。我把贝比换成了赞恩·史密斯、凯文·麦雷诺和巴基·皮萨瑞里。”他摇摇头。“贝比·鲁斯起家是在波士顿红袜队,这你也许还记得。他是棒球界最最厉害的投手,可是你总不能四天之中有三天把贝比这样的打击手闲置在候补区,所以他们就让他打外野。后来红袜队的老板索性把他卖给纽约队。他想拿这笔钱赞助百老汇的演出。结果洋基体育馆因为鲁斯之故兴建完成,取名叫鲁斯馆,波士顿的球迷对那个该死的笨蛋老板一直耿耿于怀。不过我想我大概可以理解他当时的感觉,我自己就卖了贝比三次,把他换成赞恩·史密斯、凯文·麦雷诺和巴基·皮萨瑞里之流的人物。”
“这钱你也拿去赞助百老汇的演出了吗?”
听了这话他笑了起来。“这就像卖掉家养的母牛换来魔豆[6]
一样,是不是?其实不是这样的,舞台对我来说代表着很多意义,不过我没当它是交易场所。我太太和我相信资助的力量,而且说来我们在支持剧院方面真是大方过了头。我们的奉献偶尔是以投资的方式进行,不过通常都没有想着回报。”
“我明白了。”
“总之我慢慢卖掉存货,”他说,“刻意把小麦换成麦糠,在我的雪茄盒里制造出类似波将金村庄[7]
那样的东西,存了一堆没用的卡片。好东西全没了。”
“除了泰德·威廉姆斯。”
“你看到了是吧?”他眼睛发亮,“不能卖掉泰德·威廉姆斯,否则红袜队的球迷会把我吊死。”
“你留下威廉姆斯不是因为这个。”
“没错,当然。威廉姆斯卡容易识别。这个系列非常稀有,可价码低得不成比例。而且你也知道我内弟这个人。”
“他是我房东。”
“而且你也应该知道他对短跑王有多热衷。要是我卖了那些卡,到头来八成收入会落到某个会跟波顿开价的交易商手里。说来棒球卡是复制品,不过我的威廉姆斯卡波顿见的次数够多,认得出模样。他至少会买下整套,拿来和我的做对比。如果我拿不出来,他就会知道我已经卖掉了。也就是说,他会知道我是被迫卖掉套现的。”
“那正是你不希望传出去的消息。”
“没错。总之留着泰德·威廉姆斯那套会比较保险,也容易些。可是其他值钱的我全卖了。而且,正如我所说,我完全有这权利。交易是秘密进行的,不过保留秘密并不违法。”
“然后呢?”
“然后我半夜三更接到一个电话,”他说,“当晚我和我内弟在一起,那真是让人筋疲力尽——”
“可以想象。”
“然后你打电话过来,时间很晚、我又累,不知怎么我就直接跑到书房掀起了我的雪茄盒盖子。发现棒球卡全都不见了踪影。”
“不对。”我说。
“我没到我书房吗?我没打开雪茄盒?棒球卡没有不见?”
“你早就知道它们不见了,”我说,“就算我打的那个电话把你吓着了,让你忽然觉得家里遭了贼。深夜接到无聊电话会有这种反应挺奇怪的,不过倒也不是无法想象。也许你会巡视一遍确定你的宝物都还完好无损,问题是宝物早就跟玫瑰木雪茄盒分道扬镳了,因为你早就把它们拿去卖了。你为什么要冲进书房察看赞恩·史密斯和巴基·皮萨瑞里呢?”
他啜了口咖啡以拖延时间。“你这个年轻人很聪明。”他说。
章说 (一句话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