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胖子是个屠夫。几年前,他把辛苦积攒的十万元借给了做房地产的马老板。当时说好一年后还本付息,可如今三年过去了,这笔钱还是没能收回。
都说如今欠钱的是大爷。这不,这天一早,唐胖子好不容易逮到马老板。马老板坐在老板椅上闭目养神,旁边,一条大狼狗吐着舌头盯着唐胖子,倒像唐胖子欠了他一屁股债似的。
好久马老板才指着桌上的一笼肉包,问唐胖子吃过饭没有。唐胖子受宠若惊,连忙回答已经吃过了。马老板拿起一个肉包往旁边一抛,大狼狗头一歪,张嘴一口吞下。唐胖子吃了一惊,原来,这些肉包竟是狼狗的早餐!
过了一会儿,马老板懒洋洋地问:“听下面的人说,我借你的钱到了期了?”
唐胖子赶紧回答:“到了到了,两年前就到期了。”
马老板眉头一皱:“不会吧,条子带了吗?我记得全都结清了呀。”
唐胖子急了,连忙掏出借条递过去。马老板一看,突然变脸说:“这是什么?这上面可是一个字都没有呀?”
唐胖子蒙住了,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就见马老板将借条揉成一团,塞进肉包,手一扬,将肉包扔给了狼狗,狼狗一跃而起。不好!马老板这是要销毁证据啊!唐胖子气恨交加,猛地一声大吼,将正要抢食的狼狗唬住了。
这可是十万元呀,唐胖子一急,反手拔出腰间的剔骨刀,“呼”地临空一劈,逼退狼狗,抢过借条。
马老板气急败坏地指着唐胖子,说:“告诉你,这东西你抢走也没用,它就是一张废纸!不信找律师问去!”
逃出来后,唐胖子心有余悸,刚才要是慢了两秒钟,这十万元就进了狗嘴了。回家后,唐胖子把事情跟老婆一说,老婆也吓白了脸,慌忙查看借条,谢天谢地,纸上只是沾了点油,上面的字还看得清清楚楚。
唐胖子想起马老板的话,心里有些不踏实,疑惑地对老婆说:“这事咱得去找律师问问,难道,这借条有问题?”
于是,唐胖子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打听。这回他多了个心眼,将借条藏在身上,再也不敢轻易拿出来了。律师听他讲完后,出人意料地问:“你这借条是什么时候写的?”
“啊,难道这还有名堂?”唐胖子很惊讶。
“当然有了。”律师说,“简单讲吧,这借条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就难打赢官司了。”
“这……”唐胖子一听这话,再也顾不得其他,慌慌张张掏出借条。律师接过借条看了看后,表情复杂起来,说:“麻烦了,这上面写明了一年后归还呀。”
律师解释说:“借条一般分两种,没有写明归还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而写明了归还日期的,从应该归还的那一天算起,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唐胖子算了一下时间,整整过去三年了,他大呼上当,表示一定要打官司。
律师同情地说:“一般来说,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不会受理的。”
唐胖子一急,就骂了起来:“这是什么狗屁规定!欠钱不还倒有理了?哪有这样的法律?我不信!我不信!”唐胖子甩开律师的手,怒气冲冲地转身就走。
来到街上,唐胖子没有心情回肉铺,于是找了个酒馆借酒浇愁。傍晚时分,他一身酒气地回到家,刚一进门,就被老婆“扑”地喷了一脸凉水。
唐胖子正要骂人,老婆就快人快语地问:“你今天去找律师了?你这个马大哈,人家话才刚讲了一半,你就跳起脚来骂人,是不是?多亏律师认得咱家,下午,人家又主动找到肉铺,把没说完的话告诉了我。”
老婆提醒道:“你还记不记得,一年前,你找马老板要过一次钱,当时是跟‘瘦猴和‘矮脚一起去的。”
“瘦猴”和“矮脚”都是当时借款的中间人,就是他们鼓动唐胖子将十万元借出去的,如今听老婆这么说,唐胖子觉得事情难道还有转机?
老婆点点头,告诉他说,只要能证明借条到期后,他们找马老板要过这笔钱,那么诉讼时效就算自动中断,也就是说,从要钱的那一天起,又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真的?”唐胖子惊喜地说,“那算起来,咱们还有一年的时间打官司?”
第二天,唐胖子兴冲冲地去找瘦猴和矮脚,不曾想,找了几天都未找到,一打听,邻居说他们几天前去了外地,这么巧?唐胖子突然有了不祥之兆:莫非瘦猴和矮脚与马老板串通,故意躲起来了?
唐胖子猜得一点没错,瘦猴和矮脚此时,确实是收到马老板的红包,一起躲到乡下去了。唐胖子赶紧去找律师,律师告诉他,这两个重要证人必须找到,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于是,唐胖子猪也不杀了,找到瘦猴和矮脚后,苦口婆心地劝说,最终两人良心发现。
几天后,唐胖子进了法院,律师已经给他打过气,说有了这两位重要证人出庭,这官司一定能赢,钱一定能讨回来!
律师点评:
《关键人物不可少》主要说明一个法律问题:即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其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时间重新起算。”故事中的唐胖子借条是过了诉讼时效,如果真要打官司,他未必能赢。但是中间,唐胖子和“瘦猴”、“矮脚”向马老板讨过债,要过钱。那么,其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就发生了变化,借款时间重新起算,唐胖子自然胜诉。在这一过程中,两位证人出庭指证是关键。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刘洪林 期刊:《故事会》2013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