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居委会主任杨慧珍在家看《新闻联播》时,突然听到敲门声。她开门一看,是低保户宋有金两口子,他俩拎着一袋苹果,一脸喜气的样子。
杨慧珍一边请他们进屋,一边责怪道:“怎么还带东西!”
宋有金的老婆林大妹说:“双喜临门,高兴!一个是我发工资了,一个是合同签了。”宋有金抢着说:“这苹果是一点点心意,没有别的意思,感谢主任帮大妹找到工作。”杨慧珍心头一暖,看了一眼苹果,说:“你们家里用钱的地方很多,不该这样浪费。”
宋有金说:“应该的。大妹一下子领回八百块,买这点苹果不算什么。”大家聊了一会儿,宋有金夫妇就起身告辞了。
送走了客人,杨慧珍继续看电视。看着看着,忽然,她想起宋有金的一句话:“大妹一下子领回八百块……”她猛跳起来,追到宋有金家。
杨慧珍叫林大妹把合同拿出来。她看了合同,恼火地说:“好你个王广泉,揣着明白装糊涂!”王广泉是饭店老板,是杨慧珍介绍林大妹到他那里做工的。她马上打通王广泉的电话,说:“王老板,你明知本市最低工资是一千元,合同也这么签了,为什么只给林大妹发八百?”
王广泉笑呵呵地说:“我包她吃了!一天按十元算,一月就三百,三百加八百是一千一,超过最低工资了。何况现在十元哪够一日三餐?放心吧,她是你介绍的,我哪敢怠慢?”
杨慧珍想想也对,就不再说什么。不过,她还是不放心,又找林大妹核实,林大妹吞吞吐吐地告诉她,一日三餐很可能是客人吃剩的。杨慧珍不由得来了气,又打电话对王广泉说:“王老板,拿吃剩的饭菜当工资应付人,你亏不亏心?按照劳动法,你必须给够她一千块钱。”王广泉无可奈何地说:“刘主任很懂法啊!好吧,我就按你说的做!”
转眼又到了林大妹发工资的日子。那天,杨慧珍特地等在林大妹回家的必经之路旁,查看她到手的工资。一看,还是八百元。杨慧珍气愤了,立即找到王广泉,责问道:“王老板,你怎么能言而无信?”王广泉说:“没有啊,我帮她买养老保险了。一年差不多四千元,平均每月三百多,这可是实打实的现金,不信你去问她。”
养老保险金确实是实打实的现金,王老板这么做,应该没问题吧。
养老保险金算不算基本工资?杨慧珍还是吃大不准,于是她就去找律师,这一咨询她才知道又上当了。杨慧珍又打通王广泉的电话,不客气地说:“王老板,我今天再给你上堂课!劳动法规定,养老保险是非买不可的,跟最低工资无关!”
王广泉这次真的感动了,说:“我算服了你,非亲非故的,帮人家操那么多心!下个月再少她的工资,你直接过来砸我的招牌!”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杨慧珍又在家里看《新闻联播》突然传来敲门声,她打开门,又是宋有金两口子。一见面林大妹就说:“工资发够了,前两个月的也给补了,总共一千六百块。”杨慧珍说:“够就不用来了,你看,跑得一头的汗。”宋有金说:“有件重要的事情我得亲自来,不然让你为难。”
杨慧珍心里一动,问:“什么事?”宋有金说:“退保。我们一家三口,每月收入一千元,超过低保标准了。”杨慧珍望望宋有金,又望望林大妹,感动地说:“你是我们社区第一个主动退保的人。要是个个像你们,我的工作就好做多了。”
律师点评:
《工资要给够》这则故事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劳动工资最低保障。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不能计入个人最低工资中。
故事中王广泉老板所在地当年的个人最低工资是一千元,而他用缴纳养老保险作借口,仅发给杨慧珍工资八百元,其行为当属违法。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覃旭 期刊:《故事会》2013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