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族网 首页 排行 分类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故事族网 > 故事会 > 故事会2014年21期 > 〖法律知识故事〗祸不单行

〖法律知识故事〗祸不单行

分类:故事会 更新时间:2023-01-22 11:10:35

小芳是个全职妈妈,每天在家带孩子、做家务,全心全意支持在商场打拼的丈夫。

这天一早,小芳骑着“电驴”去菜场。在拐弯时,突然一辆小轿车迎面撞来,一下子将她撞飞出去,摔倒在路旁的草丛里。

小车司机是个中年男子,姓唐,见闯了祸,顿时吓傻了,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没事吧?哪里痛?”小芳大脑一阵空白,只是呻吟着说:“快,快报警。”唐先生连忙掏出手机,报了警。几分钟后,警察便到了,对现场一番勘查取证后,便让唐先生将小芳送去医院。

经医院初步诊断,小芳头部有轻微脑震荡,左腿粉碎性骨折,万幸的是没有生命危险。肇事司机唐先生垫付了一万余元医疗费用,并每天都来医院探望。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就在小芳住院的第四天白天,她家中进了小偷,小芳的一只首饰盒被偷了。据小芳说,首饰盒里除了一般的几样金器外,还有一枚戒指,祖传的,据说市价达两万元以上。警方的结论是,这是个惯偷,应该是经过仔细踩点,知道小芳家最近白天没人才下手的。小芳听了,便怨恨起肇事司机唐先生来,说要不是自己受伤,小偷也没机会上门。这个损失一定要唐先生赔!

半个月后,小芳出院回家。不久双方约定去交警部门处理此事。交警部门的结论是:唐先生将正常行驶的小芳撞伤,应负全责。对此,唐先生并无异议,但接下来事情出现了波折。小芳列出了要求赔偿的项目及费用,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车辆损失费、误工费,还有家中被盗的损失,差不多接近二十万元。

唐先生一听就叫了起来:“不对不对!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和车辆损失费我都认了,但你没有工作,是一名家庭妇女,哪来的误工费?你们因疏于防范而家中被盗,与这起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也不应该列入赔偿范围。”

小芳急了,辩解道:“谁说没有关系?要不是你把我撞伤,我进了医院,小偷哪有空子可钻?”

唐先生气呼呼地说:“那我也可以说,要不是我把你撞进医院,你要真碰上小偷,或许连命都没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几次商谈,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小芳一纸诉状,将唐先生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

最后,法院判定,唐先生须承担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包括误工费,而小芳家中遭窃的损失,并不在此次赔偿之列。

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有明确标准和范围,如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车辆损失费、误工费。除此之外,原则上不予赔偿。

故事中,当事故发生时小芳没有工作,但其具备劳动能力,且其付出的劳动为其他家庭成员能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工作、增加家庭收入,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其劳动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另外,因交通事故后住院治疗,在此期间家中遭窃,损失是否也要肇事者赔偿?答案是否定的。其一,从先刑后民原则角度出发,刑案尚未结案,其主张由唐先生赔偿无法律依据;其二,家中被盗与车祸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不属于法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之内。所以,本案中被盗损失主张自然得不到法院支持了。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孙建兴 期刊:《故事会》2014年21期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