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刘大娘见自己家柴鸡下的蛋又攒够了满满一瓦罐,心里就琢磨着给女儿林玲送过去。
女儿住在城里朝阳小区。刘大娘把鸡蛋放进一个竹篮里,提着竹篮上了开往城里的公交车。进了城,刘大娘熟门熟路,来到朝阳小区。女儿住17栋,距后门近一些,刘大娘就近从后门进了小区。
刘大娘走到17栋楼下,眼看着拐弯就到女儿家了。突然,随着几声狗叫,四五只有大有小的狗打闹着、撒着欢从她左后方蹿了出来!刘大娘本能地想靠墙根躲一躲,可当她一转身,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时间屁股着地摔了个仰八叉!手里的竹篮扔出去老远,篮子里的鸡蛋碎了一地。而那几只狗当然不知闯了大祸,争先恐后地抢着吃地上的蛋汁!
刘大娘的惨叫声惊动了居民,大家忙着打120,很快刘大娘被送进医院。
经医生检查,刘大娘左大腿股骨头骨折,手术治疗一个月后回家静养,住院期间总共花费12000余元。
事后,女儿林玲觉得老妈摔伤是被狗惊吓到引起的,所以狗的主人自然应该负有赔偿责任。经过打听,有邻居反映,那天早上,他看见住在21栋的李阿姨拿着食物在喂那几只狗。玲玲有了证人,就直接上门找到李阿姨讨个说法。
李阿姨是个和气的主,她对刘大娘的不幸表示同情,但说出来的话让玲玲一时没了方向。李阿姨告诉林玲,其实她根本不是这些狗的主人。这些狗都是被主人抛弃了的流浪狗,整天在小区东奔西窜,小区里的垃圾池已经损坏,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维修,狗狗晚上就躲在那里,垃圾池就变成了狗窝。李阿姨心善,可怜这些没家的小狗,就经常拿些剩饭剩菜去喂它们。说完这些,李阿姨还问了一句:“不能因为我喂过这些狗,就成它们的主人了吧?”
林玲脑子在飞速地运转,从现实情况看,李阿姨和这些狗,还是有牵连的,你要是不经常喂狗,这些狗也许早就饿死了,也许早就跑走了;但要说李阿姨是这些狗的主人,又有些勉强,难道真的不能找李阿姨索赔吗?想起那高额的医疗费,林玲不想吃这哑巴亏,就去律师事务所咨询。
律师仔细听了林玲的申述,其中“垃圾池变成了狗窝”这句话引起了他的重视。他对林玲说:“你要找李阿姨赔偿缺少法律依据,她毕竟和这些狗没有直接关系。而小区的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才造成了你母亲的受伤,你应该去找他们。”
律师点评:林玲和刘大娘应该向小区的物业公司索赔。根据物业法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应该负责建筑物及其附属公共设施、设备、场地养护与维修。小区垃圾池已经损坏,因为公司没有及时维修,才造成坏了的垃圾池变成了狗窝。物业法还规定,物业公司应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相反,物业公司却由于疏忽管理,放任流浪狗在小区随意出没,因此造成的安全隐患危及了公共利益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所以,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王秀申 期刊:《故事会》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