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强是有车一族,每天上下班开着车挺方便。可是上个月的一天,他接到了警察的电话,让到交警支队协助处理一起事故。
在交警支队办公室,林桂强看见椅子上还坐着个女士,满脸愁苦。一名交警向他介绍说这位女士姓方。
“同志,请问找我有什么事情啊?”林桂强没有理会方女士,而是问交警队长。队长没说什么,问他的汽车开来了吗。林桂强就带队长来到院子里看他的小汽车,队长围着车转了一圈,拍了好几张照片。
林桂强不解地问:“你们这是干什么?我的车可从来没有发生过事故。”
这时,旁边方女士却恼怒了起来,大声质问他:“你为啥在车上贴这么个吓人的东西啊?这不成心害人吗!”
林桂强这才意识到事情可能跟自己车后玻璃上贴的骷髅车贴有关。果然还没等他开口,队长说话了:“你为什么挂这个?”林桂强这才支支吾吾地讲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他每天加班,要很晚才回家。可让他苦恼的是,晚上经常遇见有司机开远光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朋友说有治这种行为的办法,那就是在车后玻璃上弄个“骷髅面具”,这样当后面的车再开远光灯时,就会被吓一跳。于是他就从网上买了两个吓人的骷髅车贴。
“管用了吗?”交警队长问他。“应该管用吧,至少让他们尝尝被吓一跳的滋味……”林桂强嗫嚅道。
方女士气愤地说:“昨天晚上,我刚出小区拐上大路,猛不丁看见前方两个惨白的骷髅,怵得我头皮发麻,结果一慌张就出事了。我先不由自主地踩了一下油门,正好旁边骑过来一辆电动车,我就慌神了,结果我的车撞到了旁边的护栏上,电动车也被撞倒了。骑车的老伯腿部受伤,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
“怎么会这样?”林桂强喃喃地说,然后他指着方女士争辩道,“这事故应该不是我的责任吧,完全是你开远光灯造成的。”
交警队长接过话,说道:“你们两个都有责任,我们查看了事故现场的视频和行车记录仪,发现你的车后玻璃违规贴了骷髅车贴,而后面的车违规开远光灯。”
当得知自己要为事故负责时,林桂强怎么也不理解,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后被告上了法庭,法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最后判后车方女士因违规使用远光灯,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须赔偿伤者六万元,林桂强违规在机动车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对事故也负有一定责任,应该予以适当赔偿。
同时,交警部门责令林桂强不得再贴“骷髅车贴”,并作出了罚款处理。
律师点评:
《这起事故谁担责》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机动车上喷涂、粘贴标识等物不当产生的法律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如果贴在车窗等明显妨碍视线的位置或者遮挡住了车牌,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故事中,林桂强想在车上贴个性车贴,首先要考虑到交通安全问题并选择正确的车贴位置。然而林桂强把“骷髅车贴”贴在后车窗,不仅位置不当,且形象恐怖影响了他人正常开车,应承担过错责任。另外,由于后车也有违规行为,故同样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赵谦 期刊:《故事会》201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