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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太阳弧盘套在出生盘的外面,就会形成属于你的、独一无二的太阳弧推进盘,我们在上面可以看到四分相、对分相与合相。”我一边解说,一边按下了翻页键,PPT(幻灯片)上出现了一个类似仪表盘的图案,纷繁的线条用不同的颜色标注出代表星座的符号。
“请注意左下角,太阳从天蝎座二十五度运行到了射手座十四度,这时候太阳推进土星,太阳代表着自我与信心,土星则代表限制与责任,当这两个星体相连,会产生自我怀疑,结合土星五宫的位置,大概率会在恋爱事件上触礁。那一年,你十九岁。”说到这里,我停下来,望着眼前的男人。
按照预设,此刻他应该叫一声“咔”。但他仿佛忘记了这是在拍摄,他托着腮帮子,陷入深深的沉思。我穿着黑色的袍子,站在演示屏前面,一时也只好静止下来,任由时间像河水一样从我们身边无声无息地流淌过去。
“没错,史佑,你的分析太精准了!”他突然间惊醒过来,“那年,我十九岁,让我想一想,也许,是十八岁,哦不,十七岁,那年,我最心爱的姑娘,她的皮肤像雪一样白,脸颊像苹果一样红润——可惜,她嫌弃我太年轻,太贫穷,她嫁给了一位富有的大叔。”他的表情变得痛楚,他走向我,在我跟前匍匐下来,像一匹疲惫的马。他抓住我的脚踝,开始啜泣。
接下来,他用沾满泪水的双唇使劲地吮吸着我的胸部,仿佛一个永不餍足的婴孩。我意识到,这一天的拍摄计划又泡汤了。我被紧紧挤压在他与地板之间,脱身不得,两者都很坚硬,硌得我浑身生疼。室内的电子设备全都开启着,摄像机还在一丝不苟地工作着,从被拍摄者的角度看过去,镜头里只有一片不透光的暗色。
我们在做一部纪录片,关于占星师的纪录片。我是一名占星师,覆盖在我身上的这位毛发浓密的挪威籍大胡子导演相中了我,要为我量身打造一部作品。
我们是在去往墨脱的路上相遇的。他去拍摄一位僧人,而我不过是随意走走罢了。这个男人一个字的中文都不会,雇我做他的翻译。
我随着他的镜头,跟着那位年轻的僧人,一路前行。僧人在深夜也要持咒打坐,我忍着高原反应带来的剧烈头疼,为他们提供翻译。僧人的任务是选择坟场与泉眼。他告诉我,有泉眼的地方容易被雷劈,有坟场的地方会有狗熊经过。他的同修们就有被雷劈死的,也有被狗熊吃掉的。
大胡子导演在那里跟拍了三个月,我为他做了三个月的翻译。然后,他告诉我,下一个拍摄对象,是我。他想要呈现一个真实的占星师,让观众看到我的工作状态,并不是在熏香缭绕的黑房间里,一个吉卜赛女郎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对着一只水晶球念念有词,也不是像《哈利·波特》中的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往玻璃杯中撒几片茶叶,以茶叶无意间形成的图案来解读人生的玄妙。
他跟着我来到美国。我的工作室布置得很简约,更像是一间书房。我坐在书桌后,手边是一台笔记本电脑,而不是占卜工具。我为客户提供的是自制的玫瑰花茶,里面加入了野生酸枣,它们有安神的作用。
我的客户以女性居多,她们更容易相信事物与命运之间的因由。她们中间的一些人,几乎每件事都要问过我的意见,这让她们显得优柔寡断。我用大数据与心理学的知识,给予她们宏观的参考。当她们自以为是地做出决断,一旦成功,会对我的建议惊若天人,若是失败了,则会垂头丧气,指责自己没有听从我的判断。她们没有留意到一点,我的话语通常莫测高深,什么都说了,也什么都没说。
愿意在镜头前接受咨询的客户寥寥无几,于是,导演设计了一种互动式的拍摄,即我为镜头以外的他做一次完完整整的占星命盘的推测。我们分别在镜头内外泰然自若地交談着,有时他也会进入镜头自拍。
我严谨地分析着他的命盘,没有采用好色、善变这样一些词汇,我尽量避开他的弱点。我的语句里没有神谕,只是一些关于生命周期的趋势预测,以及深藏于斯的、来自哲学层面的探索。
导演对这种常态的交流渐渐丧失了兴趣,更为关键的是,当他发现占星师的身体并不比别的女人更性感或是更神秘,人物的弧光彻底消失了。他放弃了这个题材,转而去拍摄流感时期恐慌的魁北克省。
做不做纪录片我是无所谓的,我从一开始就看出了这个男人的动机。每个男人的动机都是相似的,但他们的表现手法大相径庭。对此,我感到妙趣横生。我所好奇的是,一段亲密的两性关系究竟可以持续多久,从推运盘里,我很难得出结论,经验也没能给予我更多的启示。我把这当成了一项重要的人生课题,加以实践和思考,它让我的生活不会那么寂寞。
有很多事我还来不及在大胡子导演的镜头前面展示,包括我作为占星师的资质证书,我还参加了相应的等级考试,每年会有那么几次机会,与全世界的顶级占星师们进行研修与探讨。这一切,足以证明我的专业能力。我不是一个只会在十二星座上瞎扯淡的“砖家”。当然,如果有必要,我还可以拿出一些别的资格证书,譬如急救员、心理咨询、汉语志愿者等的证书,一大摞。我喜欢学习,也喜欢考试。在这世间,这是两件最为容易的事。
此外,我的客户以女性居多,她们曲解了占星的主旨。占星的本意在于帮助游离在唯物主义之外的人群探寻自身的力量,以便做出更好的选择,随即让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可是,我的女客户高频次关注的通常不是自己,而是男人的内心。她们在爱里,耿耿于怀,斤斤计较,想要得到一颗完全透明的心灵,又想要得到一份全方位无死角的热爱——就像是一株植物,爱过了叶片与花朵还不够,地下那些纷乱交错、泥迹斑斑的根茎也要奉若神祇。爱情让人变得贪得无厌。
有时她们会好奇地问我一个问题,那就是,作为一名具有预测能力的占星师,我能否测知自己的爱情。我的回答千篇一律:按照我所掌握的本命盘以及太阳弧、反照等得出的结论是,终我一生,我只有一段爱情。
我的听众无一例外地露出钦羡的目光。她们会错了意。她们不明白,这不是什么矢志不渝的爱,不是那样的。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那个坚贞的男人,在对一个女人长达五十多年的守候里,不断染指经过他身边的其他女人。因为痛苦无望的爱,他对自身满怀悲悯,并且得以心安理得地顺从与纵容自己的欲望。
这才是真相。
大胡子导演留下一些素材带,他走得那么匆忙,连一些日常用品都扔在了我这里。没有客人的时候,我就百无聊赖地观看着他留下的支离破碎的影像,我看到从不同的拍摄角度与不同的光线明暗下呈现出的自己。他的镜头一直在捕捉我的背影,试图营造出某种隐秘的气息。
其中,有一个枯燥无声的长镜头,几乎像一只充满情欲的手掌,温柔而缓慢地抚摸着我的脊背。他用冰冷的镜头和温热的掌心来赞美东方女性瘦削纤细的背部——这个男人,喜欢用面孔贴住我的后背,轻轻蹭着,下巴像动物的皮毛那么粗粝。他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那样,触摸着我的背部。我很不适应他的爱抚,这种方式,宛如一场独角戏,而我置身戏外。
拍摄初期,他是那样的沉迷,喃喃地对我说着情话,在任何一个猝不及防的瞬间,将我推倒在地,在摄像机虚无的分秒流逝里,与我寻欢作乐。但终究,他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我没有追问这是为什么,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有些事,是在非常偶然中发生的,没有规律,也没有准则,就像我与这个大胡子男人的开始与终结。
对着那些凌乱的影像,我生出了无法言说的厌倦,我又决定出门一趟。我在工作群里发出了休假通告,我的客户并不吃惊,毕竟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行走之中。
这一回,我去了瑞士。
是在从圣莫里茨开往策尔马特的冰川列车上,我遇见了那位眉眼细长两鬓斑白的中国男人。他在我身旁,端坐如仪,目不斜视,膝盖上工工整整地摆放着一只描金绘漆的古董盒子。他用双手牢牢捧着它,神情是那样的郑重其事。然而每隔一会儿,他的双膝就会出现夸张的惊跳,以至于他的宝贝好几次险些滑坠在地,他徒劳地伸出手去挽救,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跟盲人一般缓慢和笨拙。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帮他稳住了那只倒霉的妆匣。他侧过身来,用英文对我说谢谢,我留意到他镜片后的双眼有轻微的斜视。
这个男人用他的肢体和目光制造了颠簸与失衡,这一度让我产生错觉,仿佛置身于波涛汹涌的大海,海里暗流翻卷,整个世界变得极其不稳定。
在那段漫长的行程中,我们的交流从英文切换到普通话,再跳转到四川方言。他一脸笃定地告诉我,自己出生在成都,一直长到十八岁才第一次离开那座以辣椒、茶馆和芙蓉花著称的城市。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抽出右手,瘦长而颤抖的手指朝向火车正在缓慢经过的大片大片银光闪闪的冰川与湛蓝发亮的湖泊。
在成都,堆雪人要去龙泉山,雪人坐在车顶上,一进入市区,很快就融化了。他说。
就是这句话,像一个意外暴露的证据,轰然摧毁了隐蔽在丛林深处的掩体,真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漏洞就出在“雪”这个字的发音上,我们知道,普通话是三声,成都方言是二声,但他发出的,是一声,那是一种迫使嘴唇圆润起来而舌尖平滑吹气如兰的音调,略微延长,徐徐吐出,发出的音节类似于“噱头”的“噱”字,堆雪人——堆噱人。
这是典型的洪雅县方言。这个用倾斜的眼珠努力平视世界的男人,是地道的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是我的老乡。我能想到,在他下意识窜改籍贯的时候,内心无疑是卑微的,一如当年的我。这种来自地缘结构的不自信,如影随形地跟随了我们大半生,纵然,这里已经是千山万水之外的国度,纵然,我们离开脆弱而敏感的童年已经很久很久。
此时的我们,早已是百毒不侵,不会被人轻易击倒。我们说着流利的英文或是优雅的法文,护照上没有任何出生地的痕迹。我们坚信自己脱离了贫瘠与荒寒的原生状态,再也不会有人提到我们的出生,提到乡村的接生婆、木盆中的热水、地面的牛屎马粪。我们假装自己是在充满来苏水味道的医院中、在雪白的产房里呱呱坠地。
可是,在一些猝不及防的瞬间,方言以其强大的力量摧枯拉朽地卷土袭来,它残酷地摧毁了我们精心构筑的假象,不遗余力地亮出我们的底细、露出我们的短板,身份体面、衣着洋气的我们变成了文学作品里戴着碎花帽子的狼外婆和穿燕尾服的猴子绅士,众目睽睽之下,一条不争气的大尾巴丧气地甩了出来。
一切变得如此操蛋。
我决定用洪雅话与他交谈。从这一刻开始,一种与生俱来的默契神奇地冉冉升起。我们都是洪雅人,在遥远的异乡,这就像是一个接头暗号,以某种庄严的组织的名义,让两个人抱持同样的信仰,彼此间心心相印。接下来的旅程,我们的确形影不离。
我带着这个笨拙的男人和他随身携带的沉重的盒子,把瑞士境内著名的观光火车乘坐了个遍。我们穿行在雪山、森林与无穷无尽的野花之中,用洪雅话尽情地聊天。在布雷夫跟一帮亲子游的乘客挤坐儿童小火车的时候,他甚至给我念了一首被四川方言篡改了的普希金的诗歌:
假如生活
豁了你
标开腔
标装神
你就在那儿孤倒
一直孤倒
黑起势地往前拱
像猪儿虫一样
架势板
…………
我们一边发出会心的笑,一边就某些字眼的发音展开热烈的讨论。我们在瑞士无所顾忌地说着洪雅话,在这里,没人能够区分博大精深的中国方言。
随后,我渐渐得知了关于这个男人的种种细节——他姓焦,叫作君泓,名字很具古风。他是一位享有学术盛誉的药学教授,患有帕金森病,做爱的时候,高潮与震颤同时降临,两具重叠的身躯抖颤得像置身飓风中心,周遭是无数落叶与飞沙走石。他怀里抱着的其实是骨灰盒,盒子里躺着他的亡妻,他们从成都出发,来到欧洲旅行,这是她未完成的夙愿。
我闲闲地告诉焦君泓,他的亡妻并不是一个留恋世间的灵魂,死亡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真是一种解脱。这个女人在潮湿狭小的厨房里过得够够的了,风湿导致的疼痛在最近十几年中不遗余力地折磨着她,缺钙更是加剧了这种难受,而她脆弱的呼吸系统支撑不了过于肥胖的身躯,买菜负重时总是大口大口喘息。她早就渴望从油腻与脏污中永永远远地脱身。
我超常的判断能力镇住了焦君泓,得知我的职业时他大为吃驚。他试图用科学的逻辑追问星宿和占卜术的内驱力与合理性,我用了一些故弄玄虚的词语,甚至旁征博引,古代占星学、希腊占星学、泰国占星学中的核心出现在我的解说中,进阶是神秘学,再往上则是玄学,这让他更加难以置信。看得出来,他不认可,但是,他被我准确的断定惊住了。
他不知道,了解他的亡妻一点都不困难,我根本不需要动用我的专业储备。这些六十岁朝上的教授夫人几乎就是非此即彼的两类人:一类与丈夫志同道合,在事业道路上并驾齐驱,家务全都扔给保姆;另一类则是亲力亲为的家庭主妇,蜷缩在丈夫的身影里度过一生,她们没有出过国,没有买过奢侈品,平日里用手洗衣物,包圆儿家里的剩饭剩菜,在更年期以后变得体形可怕,像一具浸泡在水中的尸身,日渐膨胀。她们理所当然地被丈夫忽视,直到死去的那一天。这些男人在吃不上热饭、找不到换洗衬衫的时候,终于想起了她们迷之卑微的存在。
焦君泓眼眶湿润地说,她死于心肌梗死,就那么一刹那,人就没了。我安慰他,这不是什么坏事,如果她继续活下去,迟早也会沦陷于妇科肿瘤或是抑郁症。
这个忧伤的鳏夫、一个药学专家,期望我测算一下他离世的女人在天上是否还惦记着他,他想让她安安心心地去往繁花似锦的天堂——如果天堂存在的话。
我想,此刻即使我用那些戏剧化的通灵、跳大神之类的法子,他也是不介意的。我没有向他解释,占星师不是算命师。我假装掐指计算了一下他们夫妻的生辰,极其理智地对他说,人家已经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他紧蹙的眉头舒展开来。当他嗫嚅着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知道,他就此释怀了。
他努力将两只眼珠都聚焦在我的脸上,一板一眼地对我说了一篇让我哭笑不得的情话。他说,别的男人喜欢说什么“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没有文化的表现。在动物界,忠贞爱情的典范是蛔虫,雌雄虫一旦合体,就会一辈子不分开。
“史佑,我愿意做你的蛔虫,我会像雄蛔虫对雌蛔虫那样,一生不变。”他一本正经地望着我。其时我们正坐在滑雪场的露天咖啡厅里,我的回应是直接笑喷。
他与我曾经邂逅的男人们太不一样了,后者往往体格健壮,铿锵的言辞和有力的手臂往往让我生出天荒地老的错觉,然而,他们消失的时候同样步履坚定、疾行如风,就像那个大胡子导演。焦君泓却是徐缓的、病弱的,他的慢,反倒令我适意。我自私地断定,如果最终依然要选择分开,挥手告别的那个人一定是我,不是他,他不是一个能够决绝放手的男人,他走不出那种义无反顾的节奏。
在我的生命中,离开本身,便是无比灰暗的意向。我惧怕别离。因此,我选择嫁给焦君泓。按照他亡妻的遗嘱,他把盒中的骨灰撒在了威尼斯的水域里,我是整个仪式唯一的见证者。我们在威尼斯逗留了一阵子,在我的提议下,那里变成了我们的蜜月之城。
我们住在酒店里,一间带大露台的屋子,夜晚可以看到满天繁星。在这座陌生的城中,我们肆无忌惮地讲着洪雅方言,谈论着遥远的村庄。
焦君泓喜欢回忆他的幼年,在他的记忆里,住着一只固执得不可理喻的牛。他牵着牛到山坳里吃草。牛的力气很大,他被它拖拽得跌跌撞撞,牛会停下来等他,顺便低头闻一闻路边的野草。牛是很挑嘴的,对草的品种有着执拗的认知。而且,他那头牛,是懒惰的,它经常消极怠工,半卧在水田里打盹儿,巨大的身坯犹如一座山,即使使出全身的力气,它照样纹丝不动。趁着牛呼呼大睡,他会在它的鼻孔里插几根长长的草,把它打扮成一头大象。他猜,成为一头不用耕田的大象,是牛的理想。
關于那头很渣的牛,他可以眉飞色舞地整整说上好几天。毕竟恢复高考以前,他一直跟那头牛待在一起,一道经历着样板戏、饥饿、大炼钢铁之类的大事件。
我的前半生,经历了大大小小的运动,可惜没人愿意颁发一张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证书给我。焦君泓笑眯眯地说。他实在是一个欢乐的小老头儿。
每天下午,我挽着他的胳膊,带着面包,步行去圣马可广场,鸽子在我们周围成群结队地打转。其他时间,我们就在房内读书,他戴起老花镜,读的是药学类的书籍,我则读着手边能找到的一切印刷物,连观光手册都不放过。在我眼里,文字有时是具象的,有时是虚无的,我专心致志地琢磨着同样的含义在不同语种之间细微的差异,逐渐有了一种物我两忘的感觉。
离开威尼斯以后,我们结束了所有的行程,返回中国。
2
程青书的日记之一
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细雨
秋分。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与史佑重逢。那天的天气很不好,成都的秋天常常下着雨,雨里又有白茫茫的雾气,空气里都是濡湿的。
她先从车上下来,转头扶了一把焦老师,那是我的导师。我的导师焦君泓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学者。他身体不好,但治学态度严谨,是我最为敬仰的长者。他与新娶的师母史佑刚从国外回来,整个师门为他们接风。
史佑挽着焦老师的胳膊,她穿着很尖的高跟鞋,比他足足高出一个头,这让她笔直纤长的小腿如同橱窗里木头模特儿的一般。她浑身上下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看起来像小红书里的富冈佳子,快到五十岁了还是美得那样惊心动魄。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我低下头,地面有很浅的积水,水中央散落着反射的灯光,像碎了一地的星星。我觉得自己很傻,我为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地走上前去,叫出她的名字?
有人从后面推了推我,示意我上前送出花束。我的怀里抱着两打淡蓝色的康乃馨,那是我们这帮弟子送给新任师母的礼物。第一次见师母,花束是不会错的。
其实我在花店的角落里看到一株兰花,淡淡的黄色,养在盘子里,谢了还会再开。兰花是史佑喜欢的,但我没有说服大家买下来,这么些年,我不知道她的性情有没有改变。我不能够造次。
当我看到导师在群里发的信息,那里有她的名字,史佑。焦老师说,你们的师母叫作史佑,她就是在师大长大的。我立刻就知道,这是她,是我等了很多年的一个人。她终于回来了。但是,她不是一个人,她嫁给了我的导师。我不知道应当欢喜,还是悲伤。
在见到史佑以前,我失眠了好几天。我安慰自己,无论是怎样的情形,好歹,她是回到了这里。哪怕看她一眼,也是好的。
我是多么地想念她。
史佑从我手里接过花,说了声谢谢。我确信,她并没有认出我来。她没有把眼前的这个药学博士,跟十三年前被她抛下的无助的少年联系起来。她是那样的心不在焉,她抱着蓝色的花,恍惚地微笑着,一种迷茫的表情。
我失望至极。我的心跳得很乱,我不相信她会忘记我。可是,如果是伪装,她怎么可以做到这样云淡风轻?
我们的聚餐约在一家日料店,没有专门的包间,不过是几扇纸门隔开了一张长长的原木桌子,穿和服的女侍送上来精致的杯盘。
焦老师和史佑坐在长桌的正中央,我挑了距离他们最远的位置坐下来。偏偏焦老师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他叫着我:“程青书,你坐过来一点。”
焦老师叫出我名字的时候,我心里震了震,我看向史佑,她脸上没有特殊的表示,“程青书”三个字,对于她好像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的心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我迟疑着坐了过去,焦老师向史佑介绍着我,说我是最用功的孩子,除了上课、泡实验室与图书馆,再不做别的事。就连他给研究生和本科生做的讲座,我都一节不落地听完。
我留意着史佑的反应,她注视着我,好整以暇地微笑着。她的眼睛里没有我。我难过地别过脸去。
这是一个老实的孩子,他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焦老师这样评价我。
确实是这样,我也经常去听别的老师的课。在博士阶段,这是一种禁忌,有些导师会非常愤怒。但我说过,焦老师是不同的,他一点都不介意,还会给我推荐与梳理适合我研究方向的一些老师与课程。他是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我是敬佩他的,也是感激他的。
焦老师点了另一位师兄的名字,他是一间国企制药的员工。焦老师质疑他新近提交的开题报告,顺便批评了几位在药厂打工的同门,他们的精力放在赚钱上,毕业倒成了大问题。
“不要老想着什么霸道总裁,什么桃花运,我们都是平凡人,做点脚踏实地的事就好。”焦老师此言一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焦老师一向是个段子手,有好几年,他代表学院在新生开学典礼上做报告,金句频出,笑声一片。全校的学生都知道这个研究药学的教授。
话题终于从我身上移走,但我仍然非常非常紧张,这简直不像是一个男人的做派。我不知道史佑有没有认真在听,她不时抿一口煎茶,不过她也喝清酒。我们去向她敬酒的时候,她完全不推托,慷慨磊落地喝下去,像个大侠。她的酒品很好,酒量也还是很厉害的。
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她的工作,一种很小众的职业,占星师。我很受震撼。我一直以为她会在一所学校里做老师,她喜爱读书,没有比学校更加适合她的环境。占星师是什么?我一头雾水。
在我身边,一帮女生炸开锅了,争先恐后地报上自己的出生日期,希望她帮忙看一看自己未来的人生。她们喧闹得不像样,这群女博士,像一群嘈杂的小母鸡,我替她们觉得丢脸。
我猜占星师应该不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中工作,不过史佑很有耐性,她很策略地讲一些模棱两可的话,有点像鸡汤文的那种,却很容易出现打鸡血的效果,女孩子们众星捧月似的把她给团团包围住了。她在她们中间,高下立现。她们顶多是一些零星的花朵,而她,她是一整片原野。她有那样的格调。
“好了好了,孩子们,你们是打算让我太太饿着肚子回去吗?”焦老师发了话,大家也就不好意思再缠着她,纷纷地为她布菜。
“程青书。”我听见史佑的声音,她在叫我。我险些将手里的碟子掉在地上。我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像个小学生。我在想,她终究还是认出我来了。
然而,她只是说,焦老师对你赞不绝口,果然是个安静的孩子。快到我身边来,我替你看一看。女生们窃窃地笑。在这世间,算命好像是女人的专利。
我头大如斗,尴尬地靠过去一些。我记得她明明是占星师,可是她居然拿起我的手,一板一眼地观察着我的手纹。这是什么鬼?
所有人都屏息静息,等待她说出有关我人生的预示。她的手指柔軟而潮湿,指尖凉凉的,手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并没有用那些亮晶晶的美甲产品。她抬起头来,直视着我,双眼极深极黑。她开口了,一字一顿地说着——
程青书,不要惧怕失去,那只是俗世的愿望,你会有另一次新生。
3
我几乎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程青书。他改变了很多,不再是那个为满脸青春痘发愁的男孩子。他的个子很高,俊秀的面孔,略略有些闪躲的眼神。不知为什么,尽管他穿着时尚的纯色西装,但仿佛是一袭民国时期的衫子,长身玉立,影入衫中。他身上有那种古典而忧郁的气质。
我记得,离开他的时候,他刚过十五岁,长得特别好看,瘦瘦的,眼睛里有那种看了就让人喜欢的光。那时,他是个有主意的孩子。十三年过去了,当他重新出现在我面前,已经是一个药学博士。他把一大捧康乃馨递到我的手上,那是不会出错的一种花,而在从前,无论是我,还是他,我们都对这种常见的花不屑一顾。
他的动作有些凌乱,我试图从他的双眸里找到从前的光芒,他却一直回避着我的探寻。我看不出来伪装有什么意义,但我们竟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这种方式。
我不太习惯这样的场面,热闹让我头疼。在我从事的这个行业,神秘与疏离是一种必备的职业素质。我习惯了独来独往。
在座的都是焦君泓的弟子,他们像一群信徒,说着赞美诗似的语言,可惜我看得出来,敬畏是轻盈的,不值一提,不堪一击,除了程青书,他是一个温驯好学的学生。我没有估计错的话,焦君泓若是回避一下,这群在读博士会请求我替他们算一卦,看看究竟能否顺利通过博士答辩。
多么滑稽。
我叫出了程青书的名字,准确地说,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在掂量着,我觉得我应该从焦君泓的身旁站起来,走过去,紧紧拥抱他。但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握住他的手,从他手心子虚乌有的昭示里,说出一句富有深意的话。他的脸色立即变了,他一言不发地站起身,走了出去。
“大师兄的孤僻症又犯了,”一个博一的女生说道,“师母,您不知道,这恐怕是他平生第一次送花给女性,要不是您的面子,他是从来不参与集体活动的。”
“你们就会糟蹋钱,不是这聚会,就是那聚会,他不参加是对的,”焦君泓一脸嫌弃,“反正我是不敢带你们出去参加学术会议的,一个个就惦记着中途茶歇,会开始了,还要顺两袋儿坚果零食,哪像人家程青书,全程连洗手间都不上的。我说你们,要有时间,练练英语也是好的,每次叫你们写点东西,除了therefore、thus、further什么的,其他也不剩下什么了……”
学生们一脸黑线,赶紧轮番起身敬酒,把老头子哄得颠三倒四的。剩下的,就在一旁窃窃私语,谈论着程青书。我听到诸如矜持、傲娇之类的词语,然后,他们居然开始讨论最近追求程青书的一个女孩子,生物系的小妹妹,爱得要死要活的。
“人家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偏偏她倒霉,遇见了程青书这层钢纱。”这是一个男生说的。我简直不知道男博士也这么八卦。他们又说起程青书的好运——对,他们把成就说成是运气。程青书在研究生阶段就实现了专利转化,猎头公司守在一个还未毕业的学生门前,代表外资医药公司求聘。程青书的选择是继续读博。
“人家有那个底气,听说他家不缺钱的。”这几个学生是爱恨交织的口吻。看得出来,程青书不是一个合群的人,大约有点曲高和寡的意思。
我借口走了出来,在楼顶的天台上,我看到程青书站在那里淋雨,面对着万丈灯火,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迟疑了一阵子,终于还是没有走过去。
我回到座位中,过了好一会儿,程青书也回来了,若无其事地坐下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焦君泓伸手叫来服务生,结了账。事先他已经跟我说过,与学生吃饭,一定是他买单的。
一大帮人从日料店里出来,大家安排的是一位没有喝酒的女生送我们回去。程青书站在人群的后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时,焦君泓叫住了他,提出搭乘他的车,他是男生中间唯一没有喝酒的,我记得他的理由是牙疼,吃了抗生素。
他开的是一辆很普通的福特轿车,我和焦君泓坐在后座。他开得很稳,双手使劲把住方向盘,一言不发,当他的眼光从后视镜里掠过我,我感到了他的慌乱。
焦君泓开口问起他的功课,还好,当他谈到论文的时候,表情恢复了镇定。他说起发表过的以及正在修改中的论文,其中有三篇属于SCI(科学引文索引)一区。他很出色,这让我深感意外。
在我的印象中,程青书最擅长的功课是文学与艺术,他读了好多的小说,很早就读完了冗长深邃的《追忆似水年华》,他最喜爱的一套书是《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完以后,他想要做一个音乐家。有一阵子,他又迷上了绘画,在他的房间里,有大量的颜料和画纸。他画抽象画,也有一些人体素描,没有模特儿,他就坐在镜子前面,画自己。由于画架的遮挡,他没有办法完整地画出来,有时,是半张脸,有时,是脖颈到小腹的急转直下。那些半掩在画布阴影中的男孩子,看起来像一具又一具残缺的尸体。
我什么都记得。
我以为他会成为一个作家或是艺术家,蓄着长发,穿高帮的靴子,烟斗不离手,在大张大张的白纸上,用手写诗或者小说,在土布上作画,住着海边的石头房子,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无所事事,身边一打情人。没想到他的专业与状态是这样的主流,就连他的服饰都是这样的得体。
车子停在我们的住宅跟前,程青书主动来搀扶焦君泓。我们住在焦君泓工作的师大,校园中是一片旧旧的家属区。师大是成都平原海拔最高的地方,从前被称作狮子山。无疑这是一種意淫,略有起伏的地势,就像一个未曾发育的小姑娘,穿着大人的高跟鞋,往胸衣里塞进鼓鼓囊囊的棉花,涂着颜色炽热的口红,拼尽全力,仍旧是瘦伶伶的小身板。对于像我这样出生在山中的女人,狮子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我们在台阶前告别,程青书回到车子里,看着我们进去,然后,我听到他发动车子。他是马上就掉头开走了。我的心里突然一下子就空了。在国外的这些年,我竭力避免去想他,不过,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蓦然明白,他一直温柔地停在我的心间。
这孩子的品质不可多得,这么些学生,只有他,是真正在学习,不是混文凭。焦君泓再次感叹了一句,他念在嘴里的学生,也没有别人,就是程青书。在瑞士的时候,他就提到过他。看得出来,程青书是他最得意的门生。
我走到窗前,拉开一点窗帘,院子里树影婆娑,那是几株野芙蓉,正是花期,开满了淡青微黄的花朵,花瓣薄如蝉翼,又大又美。那是焦君泓的亡妻种下的。这种花可以入药。焦君泓的住宅在一层,有一个宽敞的前院,他的亡妻种下了许许多多开花的中草药,像开着紫色小花的藿香、花蕊细长的金丝桃,等等。就连那棵高大的槐树也有药用价值。看得出来,她很爱他,事事以他为重。
我第一次见到豆渣草的白色花朵,很是惊喜。焦君泓不以为意地告诉我,关节疼痛的时候,捣碎了外敷,会有止疼的功效。在他眼里,美不美倒在其次,一朵花也不是一朵花,而是一种药。
我们散步归来,焦君泓并不打算与我在槐树下喝茶赏花,那里摆放着一套原木桌椅,已经铺满了落叶。他跨上台阶,赶去书房里接收一封电子邮件,那是学生发给他审核的开题报告。
焦君泓颇具幽默感,但他其实是个很沉闷的人,除了工作,就没有别的嗜好。有时我怀疑他究竟记不记得已经跟我结婚这回事,在他看来,或许我就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家具,即使哪天生出脚来,默不作声地从家里走掉,也没什么要紧。他是那种,忙起来可以将手表当作鸡蛋来煮的教授。
当然,我并没有在焦君泓面前表示出任何的不满。我不是一个需要时时刻刻黏着老公的女人,我已经四十八岁,度过了人生中的第四个本命年。这一年,我经历了三件事,绝经、结婚、回成都。前两者让我必须在日渐衰老的身体与陌生的激情中找到平衡,这是很难的。
那个聚会的夜晚,我服侍焦君泓吃过药,看着他躺下来,为他盖好被子,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们没有睡在一起,这是我提出来的。理由是我们的作息不太一致,焦君泓的主治大夫建议他早睡,而我在十二点以前是不会上床的。有一次,在我帮他关灯之前,他突然伸手拉住我,问了我一句话,他说,史佑,你是为着什么嫁给了我?这是一个艰深的问题,我一时难以回答。幸好,他给了自己一道台阶。
无论如何,我仿佛爱上了你。他是这样说的。在他眼里,我看到一闪而过的、细碎轻微的迷惑。事实上,我们对一些事物的看法背道而驰,我们的婚姻也显得过于轻率——一个久居美国的占星师,在瑞士与一个来自中国的大学教授邂逅,如果没有怦然心动的爱情作为理由,恐怕难以解释我们的闪婚。不过,焦君泓是个睿智的老人,他不会让自己难堪,同样的问题,他没有再问过第二次。
我没有即刻休息,我回到客厅里,坐在摇椅中,想着与程青书的重逢。他出生那一年,我二十岁,那么现在他是二十八岁。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应该是大方从容的。他看起来正是那样,如果忽略掉他眼中挥之不去的哀伤,他会是个成熟沉稳的年轻人。难得的是,他身上的那种书卷气。他并没有沾染上社会中的市侩气息,这与他一直念书恐怕是有关系的。
我想得入神,突然,一道微光透过窗外的那些摇曳的花影,照进窗内。我站起来,走过去,我发现那辆黑色的车子依旧停在门前,原来程青书并没有走。
我走出门来,他站在车前,看到我,他走了过来。他有些局促地摸摸自己的鼻尖,然后说,史佑,时间还不太晚,愿意去消夜吗?
他叫我史佑,不是阿姨,不是姐姐,不是别的什么。从他很小的时候起,就直呼我的名字。
我没有搭理他,转头进屋,关上门。我在门后站了一会儿,心跳得厉害,我决定去见他。我捡了一条披肩,再度打开门,他还是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口袋里,有些尴尬的样子。
我走过去。
“消夜?”我说。
他笑了。我们上车,他把车子开得飞快,出了校门,就在附近的一间露天烧烤店停下来。地方是我定的,我看到嘈杂的、排着队的摊子,立即指挥他停下来。
“会不会太吵?”程青书试着问我。
“跟师母约会,最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我揶揄了一句,他的脸红了。这年纪的男人,还会脸红,他真是难得的纯洁的好孩子。
我们面前摆放着啤酒和油腻腻的烧烤,烧烤也是我点的,常见的品种,每样都来了一份。在日料店,我光顾着扮演优雅斯文的师母,几乎没怎么吃东西。
“味道果然不错,难怪人这么多。”我说。我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烧烤跟啤酒是绝配。焦君泓的口味很淡,日常他吃许许多多的蔬菜,像一只鸟,我在美国养成的一颗容纳垃圾食品的胃,常常被他教訓,他是对着一盘菜都可以说出钙铁锌硒的家伙,倒足了胃口。我早就需要饕餮一顿。
“史佑。”程青书叫了我一声。他什么都没吃,光顾着看我。
“你应该叫我师母。”我指出来,“我一直都是你的长辈,你从来没有遵循礼仪,你很不礼貌。”
“史佑,对不起。”他还是那么叫,他说,“我做梦都在想着,什么时候能有机会,当面向你道歉。”
隔壁是一桌年轻人,有人过生日,一堆人起着哄,唱起生日歌来,非常非常的喧哗。
我看也不看他,他是来抒情的,而我只想好好吃消夜。
“在你离开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错,我对不起你。”他继续说下去。
“不对。”我出言制止他,“程青书,我从来没有怪过任何人,凡事皆有定数。”
他垂下头去。我忽然感到荒谬,我们的对白太过戏剧化,这又不是舞台,何必加戏?我招手叫老板娘,让她再烤三串鸡皮。程青书吃惊地提醒我,说:“史佑,你从不吃鸡肉,你对鸡肉过敏。”
“那是过去的事,”我微微笑,“现在,我连鸡头都吃。”
他一怔,双眼有些发红,他把脸埋进手掌里。我想他是明白过来,那时我不过是骗他的,因为他幼年时极爱吃鸡肉,我都留给他,骗他说自己对鸡肉过敏。
“我最拿手的一道菜就是香煎鸡胸肉,低脂低卡,我差不多天天都做,哪天你到家里来,我做给你吃。”我若无其事地说着。当年程青书很爱吃我做的香煎鸡胸肉,放学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扔下书包,跑到厨房里来,大快朵颐。
“史佑,你能不能告诉我……”他抬起头,认真地注视着我,有些说不下去。
“告诉你什么?我为什么嫁给焦君泓?”我接过来他的话,一口气说下去,“不错,我从美国回来,就是为了你,我诱惑了你的导师,准备吹吹枕头风,让你的博士答辩尽快过关,不必一遍又一遍地重新来过,一年又一年的,在校园里做一个孤魂野鬼。”
我忍不住笑起来,说:“程青书,你以为,我会因为你的博士论文卖身求荣?”
他瞪着我,脸色转成铁青。
“史佑,请你不要嘲笑我,”他握着拳头,下定决心似的说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心意并没有改变。”
“程青书,十五岁与二十八岁是不同的,我们的世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平静地看着他,温言道,“就好像是,在你很小的时候,我是多么期望你能成为你爸的翻版,但你应该是像你妈妈更多一些,到了少年时期,你的身上已经没有了父母的影子,你成为一个独立的孩子,一个全新的个体,我需要重新去认识你、接纳你、喜欢你,这份情感,脱离了跟你父母的关联,不是因为他们,而是因为,你,就是你。”
“我不明白……”他抬起头,怔怔地望着我。
“你会明白的,”我诚恳地说,“我体会过无法放下的痛苦,因此,我千方百计都要回来,那就是为了给你时间,让你有足够的理由来改变心意。”
他的眼里全是困惑。我没有再解释。我相信,他会明白的。不合时宜的情感,犹如温淡如水的月光,始终是一个动人的幻影,美而轻柔。戳破这幻影最好的方法就是登陆月球,去看一看那粗糙缺氧、毫无美感可言的星球。
不管怎样,我知道,时隔多年,程青书以如此奇妙的方式,重新进入了我的世界。不同的是,我的生活已经是一片荒原。
4
程青书的日记之二
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晴
寒露。
依然是阴阴的天。我整天都跟史佑在一起。
我一早就到他们家里去,给史佑带去鲜花。最近我每天都带花去。有时是一大捧粉色系的,有玫瑰、红掌、丁香之类的,全是香花,有时我小心翼翼地买一些她过去喜欢的花,兰花、水仙这些,有一次,我带去一大捧黄色的玫瑰,那是她最爱的品种,史佑的双眼都发亮了,可惜,只是一刹那,她又恢复了平静。
焦老师有一些珍稀的茶,像是红龙珠这些,他让史佑泡茶给我喝,让我们聊聊天、散散步。不过,焦老师进了书房以后,史佑对我说,你随时可以离开,不用陪我。
“老师担心你闷。”我说。
“他并不了解我,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早已习惯了。”史佑淡淡地说。
我轻声说:“史佑,我梦见你很多次。”她哑然失笑,她说:“程青书,不要这么肉麻。”我看着她,我说:“史佑,我在梦里无数次地对你说,请你留下来。”
这是真的。醒来的时候,我一脸都是泪。
“又来了。”史佑扶住额头,“程青书,你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你走吧,我不想提起以前的事情。”
我看着她,隔一会儿,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我是一个识趣的人。她说得对,我已经不是那个执拗的少年,可以拽着她的袖子,哀哀哭着恳求她留下来。
焦老师并不知道我与史佑的关系,我到家里来,他是欢喜的。他时常叫我多陪师母出去走一走。今天他说的是,你们年轻人,喜欢凑热闹,去太古里走走吧,看到中意的东西,不妨买下来。焦老师递给史佑一张卡。焦老师不是那种寒窘的书生,我知道,单单是去年一年,他的科研经费就有两三百万的进账。当然,他也很大方,与学生吃饭,买单的总是他,哪怕是毕业了好多年,做了药企的老总,开着宾利来看他,仍然如此。焦老师的口头禅是,一顿饭,我黑糟老头子还是应付得来的。
但是史佑没有接受他的卡,史佑只是笑着说,我也算是老年人了,逛街这种事,早就没有兴趣了。
焦老师转而对我说,这些学生里头,你对师大最熟悉,你的师母从小在师大长大,对这里很有感情,你带着她四处转转,去看看那几个新校区。
我答应下来。我是什么都答应,只要能够与史佑在一起。可是,焦老师转身进了书房,史佑就不搭理我了,她打发我读书,她自己也坐下来看书。
我们坐在客厅里,各自捧读,熟悉的一切仿佛又回到眼前来。我忍不住抬眼看着她,她的臉上有了轻微的皱纹,然而,那皱纹也是美的。
“静不下心来,索性看一部电影?”史佑放下书,问我的意见。我说好。史佑的建议,都是好的。她叫我做什么,我都是愿意的。
史佑用投屏放了一部电影,叫作《朗读者》。片名推出时,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这部电影,我曾经反反复复看过好多遍。一个少年,爱上了一个中年女子。做爱的时候,他为她朗读书籍,这令她血脉偾张。后来,他们分开了,各自经过了很多很多的事。到她老了的时候,他们重逢了。她落魄、潦倒,而他正值壮年、事业有成。他出手搭救了她,却不再有一丝一毫的爱怜,甚至不屑于跟这白发老妪回顾那段旖旎的恋情。绝望之中,她自杀身亡。
电影结束以后,我们半天都没有说话。我知道史佑在顾忌什么——我以为我知道。可是,她已经结婚,她嫁给了我最尊敬的长者。我纠结得厉害。终于,我还是开了口,我说:“史佑——”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史佑抬手打断了我,她完全知道我要说什么,“每次看到这电影,我都会觉得庆幸,那个时候,我没有被迷乱打败。电影里的两个人,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爱情,不是那么一回事,你懂吗?”我低下头,史佑说得没错,那只是对肉体的迷恋。
“你可能不知道,对占星术的好奇,最初,是从你妈妈那里来的,她对这些,很有心得,”史佑慢慢说着,“当我深入学习以后,我得出一个朴素的结论,那就是,在这世间,有些规则,我们必须要遵循,有些禁忌,也必须是要敬畏的——刚才我们看的那部电影,就是对反伦理的惩罚。”
我抬眼望向史佑,我想说我们是不一样的,我张了张嘴,没有找到恰当的佐证,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来的是博二的几位师妹。焦老师极其关注史佑,他把课程放到家里来上,上完课以后,女生们被他留下来,陪一陪师母。那些女生巴不得黏住史佑,她们有十万个为什么要请她预测。
焦老师的上课时间被无限延期,她们缠住了史佑。史佑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她的修养是好的。但是,我看出她的厌倦,她不是一个戏子,更不是在大街上摆着摊子测字的算命先生。因此,我留了下来,含蓄地转移注意力,跟我的同门聊一聊师大的往事。
对于师大,我了如指掌。我知道哪里有甘甜的刺梨,也知道哪栋楼的背后藏着废弃的防空洞,我还知道,校史馆里陈列的那些知名的老专家,以及别的寂寂无声的老员工们,他们的家里都有些什么样的掌故与野史——后面这些,是女生们喜欢的,即使是女博士,她们也还是女人。
今天也是这样,聊了一会儿,我赶她们进书房,焦老师还等着她们上课。我带着史佑去新校区,把她从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中间解救出来。史佑很有默契地跟着我离开。
我把车子开到了新校区,那里很空旷,有山,有湖泊,我们就在那里走上一大圈,也没什么别的事可做。我们一句话都不说。
我太熟悉这所大学,它就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这里是我见到史佑的地方。假如时光倒流,我一定会很努力地去做一些事情,让史佑留在我的身边,至少,不让她错过她的幸福,一生悲伤。
在图书馆前的山坡上,我们停下来,坐了一会儿。史佑开口道,这里太陌生,虽然很好,但不是她所认识的师大。我原本是想要接上她的话,这些天,我一直在尽力克制自己,配合她,将我们的关系调整到一个全新的状态,即使是刚才,看完了那部让人憋屈的电影,我也保持着冷静。但是,这一瞬间,我失去了自制力。
“史佑,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没有遵从约定?”我听见自己悲伤的声音,像是一些雨滴轻轻落下来。
“我们的约定是什么?”史佑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说过,等我长大,等你从美国回来,我就娶你。”我一口气说出来。与此同时,我意识到,我是在自取其辱。有些话,我是不应该说出来的。我突然不喜欢如此任性的自己,像个赌气的小孩子。
“那是你一个人的约定,”果然,史佑说,“我记得,我告诉过你,当我回来的那一天,一定已为人妻。”
她突然很累的样子,慵懒地伸了个懒腰。她自顾自地微笑了,她说,程青书,我终于嫁给了别人,也终于可以回来,坦然面对你。
“你都不知道,为了把自己嫁出去,为了回来看你,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她脸上的笑意是苍凉的,“像我这样的女子,其实是不适合婚姻的。”
十三年前
那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夏天。在我的人生中,所有悲哀的事情似乎都发生在夏季。阳光炽热,午后的马路茫茫生烟,让人睁不开眼睛。但成都的炎夏依然无比湿热,潮气黏糊糊地布满全身,犹如某种细密的虫子,时时刻刻地啃噬着皮肤,叫人绝望。
我居住的旧宅外墙,爬山虎疯了一般地蹿生起来,浓绿的暗影聚集起来,仿佛有了一种诡异的力量,坚定地直侵入室内,屋里终日都是暗沉沉的,气温却未见降低,依然是又热又闷。灰黑色的苔藓在屋檐底下的阴影中,从未干涸,屋前一道窄窄的排水沟,里面淤积着雨水,雨水中有落叶,也有小动物的尸体。而碗口大的深红色玫瑰花沿着院墙密密簇簇地盛开起来,香气馥郁,门前另一侧的园圃中,大蓬大蓬粉色的花,亦是刺玫瑰。这栋楼,就被植物、污水以及玫瑰花给包围着。那些玫瑰,一天天的,像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在那个夏日,我失去了我的爱情。那是一段持续了三个月的感情,从暮春到盛夏,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光。那也是一年当中最美的一段光阴,犹如洋槐花那样洁净,又像红樱桃那样晶莹。准确地说,它开始的时间还要早得多,只不过深埋在我的心间,是属于我一个人的重负。当我终于得到了此生所爱,却不过短暂的三个月而已。当荼縻盛开时,我的爱情也就宣告终结。
我当然不会给爱情殉葬。但是,那个夏天,我悲伤如心割。我穿着一件很大的白色T恤,坐在地板上,终日读书。事实是,我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那一年,程青书只有十五岁。他安静地陪伴着我,这套房子里,只有我和他。大部分时间,他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声不响。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我没有力气去思考任何事。
到了饭点,我听见厨房里发出轻微的声响,我并没有去查看,我盯着书上的字,发着呆。不知过了多久,一片影子落在我身前。程青书将一碗稀粥和一盘西红柿炒蛋放在我的面前,我看到他手背的烫伤。这孩子不懂得立即用凉水冲洗,那里已经生出半透明的疱。
我叹息一声,起身找到烫伤膏,替他处理伤处。这一切,我做得很吃力,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身体像一团软软的棉花。
程青书突然哭了。我想,那些伤口不会太疼,但是,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自己的手上,将膏药稀释得一塌糊涂。我没有办法继续下去,我再一次叹口气。
“程青书,这不是你的错,你不用责备自己。”我低低地说。
“史佑——”他哭得不能自已,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爱哭的男孩子。
“你放心,我不会怎样,给我一点时间,我要想一想,以后该怎么办,”我坦白地告诉他,“你也不用整天陪着我,出去走走,找朋友散散心。”
“史佑,除了你,我没有朋友。”他抽噎着说。
“我不是你的朋友,我是你的——”我拍拍他的手背,有些词穷。没想到,他顺势抓住我的手,靠过来,将他的脸贴在我的手上。他温热的皮肤沾满了泪水,湿漉漉的。顿了顿,我想抽回手来,他牢牢抓住我,不肯放松。
“史佑,不要难过,”他轻声说着,“等着我,我很快就长大了,我已经十五岁,到了二十几岁,我就可以娶你了。”他认真地看着我。
我苍凉地微笑了,这像什么话,我沦落到了被一个孩子同情的地步。
“我没事的,”我腾出另一只手,温和地摸摸他的头发,“我不会有事。”
他索性把我的两只手都抓住,握在他的掌心里。我未曾留意,他的手是什么时候已经长得这样大,修长的手指,有力的骨节,用力的时候,青筋毕现。
“我爱你,史佑。”他看着我的双眼,他的眼神是那样的清澈。
“我知道,”我点点头,“我也很爱你。”这个孩子,从一丁点儿大,就跟着我,我怎么可能不爱他呢?
“那么,史佑,让我们做一个约定,等我长大了,我们立即结婚。”他的眼睛发亮,那是一种干净的光芒。据说每个男孩子心目中的第一个結婚对象都是自己的母亲。这很正常,除了没有骨开十指生下他来,我与他的亲生母亲无异。
“不要再说了,我想歇一歇。”我感到疲倦,除了累,还是累。我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安慰。我使劲抽回我的手,他的眼眸暗淡下来,他看了看我,并不纠缠,默然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继续读我的书,那些字落在我的眼里,没有任何的意义。但是,我无法做别的事,我睡不着,吃不下,唯有看看书,或是光着脚,在房间里茫无头绪地走来走去。我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我的心已经裂成了碎片,我是一个没有心的人。
这套房子千疮百孔,天花板和墙壁密密麻麻都是裂痕和污渍,也像是一个伤心的人。在这个空洞而仓皇的季候,我必须要做点什么。我决定动手把屋子彻底粉刷一遍。我没有办法修补自己的心,总可以修缮房屋吧。
我买了三桶不同颜色的油漆,爬上梯子,从客厅开始,一点一点地粉刷起来,不同的房间用不同的色彩。程青书兴致勃勃地帮助我,他用淡绿色与雏菊黄的油漆在墙上画了大朵大朵的向日葵,累得一头一脸的汗,表情看上去倒是愉悦的。我看着他,真是孩子气。这样长手长脚的少年,终归也就是一个孩子罢了。
我们流着汗,休息的时候就在地上躺一会儿。这工程远比我想象的要浩大,毕竟没有做过这样的重体力活儿,我很快就筋疲力尽,回到房间里,躺在床上,立即就睡着了。这么多天以来,这是我第一次睡过去,梦境明亮得宛如高山积雪,没有忧伤,没有离别,净是一些抽象零碎的空镜头。
半夜里,不知怎么的,我醒了过来。房间里没有开空调,电风扇不知什么时候停掉了,我一身都是汗。我一动不动地躺着,蓦然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我的耳边传来轻微的咻咻声,像是有小兽从森林里的满地落叶间跑过。我转过头去,然后,我看到了程青书。
那一幕,让我永生难忘。
这孩子竟然在我的屋子里,就躺在地板上,浑身上下,一丝不挂。窗户大开着,乌云渐渐稀疏,热浪与蚊子同时席卷而来。月光落在他的身上,斑驳的光影犹如一片片美丽而安静的积水。他的身形很动人,宛如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头小,脖颈细长,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微微的暗影。他的皮肤白而细嫩,就连脚后跟都柔弱无骨,呈现出一种健康的粉白色,雪白干净的脚趾像是一颗颗硕大的珍珠。
他的手指纤细如葱根一般,波光流转——我定睛看过去,他的手停留在小腹处,像是缠绕在雨后新生的春笋间。他闭着眼睛,轻轻喘息着,漂亮的手与漂亮的皮囊天人合一。
我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没有打断他。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时刻,没有邪念,没有脏污。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是从来处来、往去处去的那样一种通透与澄明,仿佛在月色的光亮之下,一条蜿蜒伸展向远方的小路,通往人类的生命之源。那是从祖辈起,世世代代沿袭下来的、男性独有的力量和美好,是上天馈赠给这无法圆满的世间最为隐秘的欢乐。
现在,程青书已经无师自通地习得了它。从这一刻肇始,这种强烈而深邃的欢乐,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直至青春,乃至生命的终结。
他安静下来,并且很快就睡着了。我蹑手蹑脚地走下床来,预备给他搭一块薄薄的毯子。地面是冷硬的瓷砖,后半夜容易受凉。
我走近他,忽然之间,他那只放在胸前的右手垂了下来,有什么东西滑落在地。我捡了起来,那是一张照片。借着微光,我震惊得无以复加,因为照片上的不是别人,是我。我在照片中微笑着,全然无察地观看着一个少年原始的情欲。
刹那间,我醒觉过来,他所言说的爱,与我的理解,并不在同一个维度。我看到的是一个孩子,而他看到的是一个女人。我茫然无措。
窗外起了风,风吹动窗帘,也吹着程青书赤裸的身体,像是一个荒谬的梦。那一刻,我意识到,这间屋子,我不能再住下去,我必得选择离开。
接下来的日子,我与程青书若无其事地刷完了所有的墙壁,我什么都没说,就像一切都不曾发生。不同的是,粉刷的工作被挪移到了夜晚进行,整个白天,我都在大太阳底下奔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拿到了前往美国的签证,机票就定在两周以后。
临到分别的前一晚,粉刷也告了一个段落。我坐下来,告诉程青书我的决定。起先他很惊愕,当他发觉这是一个不可更改的决定,这个已经比我高出整整一个头的少年,哭了出来。他哭了又哭,死死拖住我的胳膊,哭泣着哀求道:“史佑,如果你非走不可,答应我,在我长大的那一天,你一定要从美国回来,跟我结婚。”
我情不自禁地抱住这个傻孩子。他的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他也喜欢这样依偎着我,散发着奶香的胖脸贴住我的脸——这是我一手带大的孩子,我熟悉他的身体、他的气息、他的温度。对于我们的关系而言,任何不洁的念头,都是一种玷污,一种对良知的玷污。
“我会回来的,那时,我必然已经结婚。”我轻轻地说。
他搂住我的脖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的眼泪和鼻涕都糊在我的身上,那温热的感觉直到上了飞机,依旧停留在我的肌肤上。
我离开了成都,离开了那个流汗与流泪的夏天,也离开了那个在成长的伤痛中慌不择路爱上我的少年。在当时,我觉得这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我转机飞往洛杉矶,一个叫作季老三的朋友出具邀请函与保证书,让我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得以顺利入境。
季老三在机场接我,他开着一辆小小的轿车,后备厢里挤进我的箱子以后,连一丝空隙都没有了。我们不见面已经有二十几年,他变得厉害,戴着一副眼镜,脊背略略有些弯曲,穿着西装,底下是一双球鞋。衣袖也是很随意地挽起来,露出结实的肌肉,显然是常常健身的。
他开车带我去他家里,这让我觉得安心,又略略有些失望。当然,如果他避开自己的家人,送我去酒店,那种暧昧,亦非我能接受。女人便是这般矛盾,男人献殷勤,是冒犯,不献殷勤,更是冒犯。
他把车子开得飞快,也实在是马路上空空荡荡,畅行无阻。中途车子抛锚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他熟练地下车来,拿出工具,三两下就捣鼓得妥妥當当的了。
我们驶出市区,他絮絮地告诉我,洛杉矶的房价很高,他的家是在附近的一座小镇,车程不过一个半钟头。很多在洛杉矶上班的人,都住在那座小镇上。我们一路说着话,聊的都是美国的风土人情,房价、环保、政治,我们都刻意回避着往昔的岁月,仿佛我们是没有过去的人。
途经一条宽阔的河流,很快就到了小镇。那是一个安静的镇子,没有杂乱的市场,没有众多的居民,只有一座森严的教堂,以及一处地势起伏的公墓,除此以外,就是大片的青草地和零星错落的房屋。空气中弥漫着轻微的薄雾,风吹过润湿的草地以及草丛中盛开着的一些姜黄色的花。
季老三住着一栋大宅,房前屋后都是极大的花园,可以种植很多树木的那种,屋后甚至有一个游泳池。我们到达时,他的妻子正穿着长筒雨靴,戴着长长的塑胶手套,用一根水管浇灌草坪,她看起来瘦削而结实,两只手臂很有力气。两个粉妆玉琢的小孩子在门前追逐嬉戏。
我被介绍给季老三的家人,他的妻子摘下手套,与我握手。他们是高中同学,双双毕业于师大附中。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一双手保养得很仔细,皮肤娇嫩,但是,粗大的指骨出卖了她,一看就是过着惯于劳作的生活。在美国,寻常人家住着这样气派的屋子,意味着整理草地、修缮房屋一类的重活儿,都要靠自己来完成。
“这附近有很多松树,松鼠们经常光顾我们的草坪,还有一些野兔和鸟类,我得为这些小可爱清理善后。”季老三的妻子解释道。
晚餐很丰盛,季老三与他的妻子准备了中西合璧的菜式。席间,我得知季老三的妻子在一间公立医院里做护士,那是一份高薪的工作,但是常常加班。相比之下,季老三的工作要规律得多,尽管是在大公司里当工程师,但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是可以保证的。因此,两个孩子通常由季老三来照看。
他们的生活平静而单调,有一个固定的社交圈子,里面全是华人,有大学教授,也有华裔议员,每个星期六的下午,男人们一起打球,女人们则聚在一起喝茶聊天。
“史佑,只要你不是一个迷恋麻将牌的人,你会迅速习惯这里的节奏。”季老三的妻子很热情,她不是一个器量很小的女人,对丈夫的女性朋友疑神疑鬼、心懷芥蒂,想方设法地打听与试探。当然,这恐怕得益于季老三坦然地将我介绍给她,没有藏着掖着。
餐后,季老三去洗碗,然后给孩子们洗澡,彻底将我交给他的妻子。她陪我去看了客房,房间在靠海的一面,窗外就是蔚蓝的大海,室内是纯白花边窗帘与同色系的床具,相当舒适。我将要在这里停留几天。
季家没有雇用人,这样大的房子,还有一对调皮的龙凤胎,维持着这种程度的整洁,着实不易。看得出来,他们有种夫妻同心、其利断金的团队精神,两个人配合得很默契,每件事都当成一个项目去破题,丝毫没有表现出卿卿我我、腻腻歪歪的那些。爱情不是必需品,他们全副身心都放在用力生活这件事上头,因此过得理性而规律。
第二天一早,季老三照常上班,顺路将两个孩子送去幼稚园。他的妻子陪我去学校咨询,为此,她帮我提前做了功课,还特意休了几天假,这让我很是过意不去。
“史佑,你不必客气,你们像是兄妹一样,一起长大,我们帮你,也是分内的。”季老三的妻子这样说。我笑一笑,不敢多话。
我的计划是进入一间大学学习,一边读书,一边打一份零工,应付房租饮食这些开销。学校咨询处的老师是个长得像汤姆叔叔的黑人,他对我的年纪见惯不惊。季老三的妻子告诉过我,在美国,老迈的学生不少,有些人,一旦不知该做什么时,通常就是到学校里去读一个新专业。不过,当我提出对于专业选择的想法时,“汤姆叔叔”还是惊呆了,他耸耸肩膀,有些无措。我提出的想法很贪心,我想学心理学,又想学精神分析,还有物理学、天文学、人体科学这些,我都有涉足的打算。
“融合这么多的学科,我建议,你可以去学习占星。”黑人大叔朝着我粲然一笑,露出白得耀眼的牙齿。
这是一个有趣的建议,令我豁然开朗。
我重新规划了我的路径,我决定去往亚利桑那州,那里有一所占星学院。当然,在等待学院审核的过程中,我在洛杉矶停顿了大约两个月,季老三的妻子帮我找到一间中餐馆,他们需要一个打杂的。我搬离了季老三的家,与中餐馆的员工合租了一套公寓。
其间,季老三的妻子时常打电话给我,约我去家里小聚。我去了好几次,他们也不拿我当外人,尤其是季老三的妻子,她很健谈,熟络地与我探讨孩子们的教育,中产的焦虑大多集中在子女们身上。季老三是个超级奶爸,他不太参与我们的谈话,他与孩子们打成一片,趴在地板上,让他们骑在身上。
拿到占星学院的入学通知书以后,我去季家告别。我给孩子们带了礼物,另外给季老三的妻子准备了一条很拿得出手的珍珠项链,以示感谢。
我们度过了一个冗长的夜晚,季老三的妻子给了我两个在亚利桑那州的中国朋友的电话,那是她的大学同学,她让我有紧急的事尽管联络。当然,后来我一次也没有拨打过那两个电话。临出门时,她邀请我回来度过圣诞节的假期,我答应了下来。季老三没有送我,他到楼上去给孩子们讲睡前故事。
那一晚,我忙着收拾行李,很晚才睡觉。刚一躺下,我就听见敲门声,同住的舍友去开了门,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我赶紧起身,打开门,果然是季老三。
“我来看看你。”季老三说。说完这句话,他突然反手关上门,猛地将我搂进怀里。我闻到他衬衫上若有若无的奶腥气,那是他的孩子们留下的印迹。
他很急迫的样子,一边用力亲吻我,一边不容分说地扒开我的睡衣,顺手将自己脱了个精光。我看到他强烈的欲望,他不再是那个忠贞的丈夫与慈爱的父亲,他是一个强壮的男人。有一刻,我的心软得无力跳动,我甚至无意识地回吻着他。但是,我拼命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在最后的瞬间,我推开了他。他喘着气,还要扑过来,我顺手拿起桌上的玻璃水杯,摔在地上。在寂夜里,玻璃杯发出巨大的碎裂声。舍友过来敲门,问我是否需要帮助。我镇定一下,告诉她没事。
静了静,季老三不朝我看,他缓缓穿回衣裤,一言不发地推门走了出去,他的背似乎弯曲得更厉害了。我不知道他是怎样从熟睡的妻子身边偷偷溜走,又将怎样躺回那个女人身边。在我看来,他们是琴瑟和谐的一对。
那年的圣诞节,我没有返回洛杉矶,没有去季老三的家里过圣诞节,我食言了。在那以后,我读完了占星学院的课程,又去了英国,在伦敦占星学院待了两年多。我成了一名职业占星师,以此为生,过着极简的生活,交际圈收缩到近似于无。
我没有再见过季老三,也没有与他的妻子联络过。这十三年间,除了工作,我也遭遇了若干场恋爱。每一次,我都是虔诚的。然而,那些男人并不靠谱,不是宜家宜室的结婚对象,直到遇见焦君泓。当焦君泓向我求婚的时候,我想的不是我与他之间的问题,而是,我终于可以为人妻,终于可以回到程青书的身边。
我想念他。
四十年前
1
与程青书一样,我曾经是个寂寞的小孩。
八岁以前,我的生活远离成都,远离师大。那时,我住在洪雅县的一处乡村,我爸我妈都是农民,半山腰有很大一块干巴巴的土地属于我的家庭,主要的农作物是玉米,由于水分欠缺,玉米粒又瘦又硬。
与焦君泓不同,我的家里养了好几头牛,这在当地是一种富裕的标志。我被命令牵着其中一头到山坳里吃草。我的牛留给我的全是恐惧的记忆。幼年的夜里,我不停地做着噩梦,在梦里,我的牛不听使唤,一次又一次地跌进深渊,灰蒙蒙的眼珠朝上望向天空,不知死活。我冲过去试图拉住绳子,但实力悬殊,我和牛的拔河,牛胜出了,它跌落进更深的谷底。我随之掉下山坡。我惊醒过来,发现自己当真从枕头上滑下了一截。后来我才知道,梦境中如此逼真的跌落,其实是小孩子的骨骼在拔节生长。
每年的十一月末,凛冽的山风里就有了零星的落雪,雪越下越大,直到冰雪封山。我终于不用再放牛。我可以整天待在村小。夜里我仍然会梦见摔下陡坡的牛,牛的眼神里什么都没有。牛的生命如此空洞。梦里的我从高处跌下去,渐渐长高,衣袖和裤腿永远短了一截,手指和鼻尖都被冻成暗红色。
在土墙堆砌、四面透风的教室里,我对小伙伴们宣告,我是成都人,我迟早会去成都,讲成都话,吃成都菜,永不放牛。这种近乎海市蜃楼的豪言壮语,让我被孤立起来。我遭遇了不幸。充满戾气的男生揍我。所有同学都嘲笑我,往我身上吐唾沫,扔鼻屎球,他们喊着一二三的号子,把我抬起来,重重扔在地上。
他们全都叫我撒谎精。
“史佑,撒谎精!”他们抑扬顿挫、整齐划一地叫出来。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亲爱的老师慵懒地坐在火盆边织毛衣,火焰把她的脸色烤成了浓稠的朱砂色。她是全科老师,理应学识渊博,但她一年四季都在教室里织毛衣,拆了织,织好了再拆,这导致她手中的那些半成品始终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乖巧的班长和学习委员簇拥在她周围,帮她绕毛线,她的双腿大大张开来,毛线缠绕其间,绕线团的速度令人眼花缭乱。粗粝的毛线腾起细密的尘埃,在屋顶透下的清冷天光中茫无头绪地飞扬。
我多么希望我的老师能够从一团乱麻般的毛线中站起身,严厉斥责那些幼稚而又残忍的孩子,为我的成都身份做证。当然,那绝对不是伪证。整个村庄的大人都知晓,我爷爷住在成都,他的户口也在成都,他从部队转业以后,到师大的食堂里工作。我们这一大家子都与成都有着牵丝攀藤的连接。
尽管我还从来没有去过那座远方的城市,但在家中长辈过世时,我爷爷会从成都回到乡村的家中小住。他是个大人物,跟那些耕种稼穑的老头儿是多么的不同,他的脊背挺直,衣服没有补丁,脚上是一双干净的布鞋。他随身携带的帆布包像是一个百宝箱,里面有让乡下孩子垂涎欲滴的点心与糖果。我爷爷就像是神奇的圣诞老爷爷,代表着文明与幸福。
每当他回到乡村,那就像是我的大节日。我一整天什么都不做,默默地跟随着他的脚步,他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我爷爷被人群簇拥着,大家看向他的眼光充满了敬畏与畏缩,他的光芒太过明亮,导致没人留意紧贴着他脚后跟的小不点。我爷爷停留的时间通常很短,在他离开以后,我怅然若失,好几天都闷闷不乐。
这一切,都没人关注。在我的家里,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两个哥哥毫无悬念,是两个皮猴儿,相比之下,大哥史尚属于上房揭瓦的主儿,二哥史夏笨拙一些。我的姐姐史佐是我妈的贴心小棉袄,她忠诚地延续了我妈的禀赋,胆子大、嗓门儿大,做事风风火火,性格大大咧咧,我妈经常与她讨论家务事,仿佛她是一个得力的助手。至于我,我是喜欢发呆的家伙,时常是手里做着什么事就出神了。我妈不敢让我烧火,不敢让我做任何有技术含量的活儿。我发怔时,她总是戳我一指头:“你这脑瓜子,又被糨糊给黏着了?”
我的姐姐史佐学着她的样儿,也戳我一下子,史佐的指甲很尖,痛得我倒吸一口冷气。我是一个不合时宜的孩子,总是独来独往。
我爸享受了20世纪80年代风靡一时的接班制度,在我爷爷退休后,被师大以教工子女的身份招工进入师大,获得了正式的工人编制。
八岁的我和我的三个兄弟姐妹,与我爸我妈一道,经过三天三夜的行程,最终落脚在了位于成都东郊的师大。我家的四个孩子里,我最小,上面是两个双胞胎哥哥和一个姐姐。我们的名字分别叫作“上、下、左、右”,上山下乡、“左派”右派,不知道我爸我妈这一通神操作似的、莫名其妙的取名方式,灵感是否来自这些政治事件。身为一对置身于山旮旯儿里的农民,我相信他们并没有反讽的意思。
成年以后,我们更换了自己的名字,将“上、下、左、右”,变成了“尚、夏、佐、佑”,竭力让直白的字眼有了文艺范儿。史尚、史夏、史佐、史佑。
我爸我妈带着“上下左右”四个孩子,以及大量行李鸡飞狗跳、挤挤攘攘地拥进了我爷爷的家里。我爷爷背着手,看着这一溜儿乱七八糟的人和物,他仿佛想帮忙拾掇拾掇,但最终,他放弃了。他走到门外,在狭窄的过道里,默不作声地站立着,面对门内的我们,不知所措。光线很暗淡,他看起来像一团抽象的影子。
蓦然间,我爸一屁股坐在行李包上,抱住自己的头,哭了起来。他的哭声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他哭得那么汹涌那么起劲那么悲伤,歇斯底里,如丧考妣。我妈和我们四个孩子,以及我爷爷,静默地分别站在门里和门外,望着这个失控的男人。
从这一天开始,我爸的户口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从一个种玉米、喂牛的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吃商品粮的成都人。当然,我妈和我们的户口,仍旧在洪雅县某个村庄。当我们兄妹四人陆续进入师大的附属小学,我们的身份只是低人一等的借读生而已。那时候,我以为举家迁往成都,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大胜仗,我并不知道,其实所有的痛苦才刚刚开始。
我爸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号啕大哭之后,仍旧坐在行李包上,耷拉着脑袋,像一头打盹儿的熊。我猜想他哭得很累,眼泪也流光了,像个无理取闹的孩童,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要是我爷爷——他的父亲能够开口说些什么,现场的气氛就不会那样尴尬。但我爷爷似乎没有入戏,我顺着他专注的目光找过去,他的视线正落在墙角的蜘蛛网上。屋子里不只有蜘蛛网,还有浸水的痕迹,潮湿的墙面有霉斑,那些霉斑又不安分地蔓延出了各式各样脑洞大开的图形,有的像结在树上的野蘑菇,有的像斑斓的云彩,有的像远山,有的像浪花。
说实话,我爷爷的住房让我大失所望。幻想中金碧辉煌的房间是没有的,我爷爷的屋子比我在乡下的家要小得多,室内的那些家具,也都是东拼西凑弄起来的。至于他工作的这个地方,道路崎岖,野草闲花不少,但都透着一股小家子气,既没有一望无际的山脉,也没有繁花似锦的原野。我对自己多年来的向往突然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当然,我爷爷依然是我喜爱的,他不像别人家的老头儿,在这个年纪早就佝偻着背,隨时发出深而重的咳嗽声,满地吐痰。但同时,他也跟别人的爷爷不同,他从来没有抱过我们,也不会让我们骑在他的肩上,就像骑在一匹马上。他对小孩子没什么兴趣,他老是在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一点,让我暗暗产生了好感,我觉得发呆这件事,是从我爷爷那里继承下来的。
这时,我留意到屋里已经空了,我的三个哥哥姐姐悄悄溜出去,探寻外面的世界。而我爷爷也已经不在走廊里,他朝外走去,走进逐渐降临的暮色中。他一走,我妈就摊开了行李,翻找了半天,掏出一块又皱又破的洗脸巾,示意我去打湿,让我爸擦把脸。我爸一边哭一边狠劲揉眼睛,不知道是要把泪水揉出来还是堵回去,结果他的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
我捏着那块粗粝的毛巾,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甬道两侧分布着好几家住户,门户紧闭,没有人探头张望,校园里的广播刚刚响起,播放着字正腔圆的新闻。这是下班时段,大家都还走在回家的路上。这让我感到寂寞。在乡下,人们是没有隐私的,大多数人家白昼也从不关门,即使家里没人,狗和孩子们仍然可以任意出入。
走道里光线很暗,尽头是一个很大很黑的公用空间,做饭和洗刷都在这里进行。角落里有一道门,通往外面的公用厕所,厕所是由麦秸和泥灰糊起来的四堵墙,男女厕所之间用一道布帘分开,由好几幢房屋的住户共用,厕所后面是一个猪圈,用食堂里的残羹冷炙养着好几头猪,留着过年时杀掉,再供给食堂,可谓周而复始,生生不息。这厕所的简陋与肮脏倒是跟乡村极其相似。
水龙头的位置很高,前面是一道宽大的水槽,用来放洗菜洗衣服的盆儿。我踮起脚尖,仍然够不着。我试着爬上水槽,但那里布满发黑的青苔,滑腻得无从下脚。当我使出全力再次尝试时,有人从背后推了我一把,我站上了台阶,顺利地拧开了水龙头。
当我捏着一条湿漉漉的毛巾转过身来,从高处望下去,我面前站着两个小子。瘦瘦高高的是程国庆,大脑门儿的是他的死党季老三,从我的角度看过去,季老三胖乎乎的身形像个马桶。他俩略微仰起头,似笑非笑地瞅着我。
“下来吧。”季老三殷勤地朝我伸出了手。那一刻,我心中对他充满感激。我不假思索地跳了下去,就在起跳的刹那,我听见棉织物撕裂的声音,有什么东西狠狠绊住了我。
下一个镜头,我摔下来,趴在了湿滑的地上,外衣从背后撕裂了一道巨大的口子。程国庆和季老三大声笑起来,他们朝外跑去,笑声留在他们身后。
我意识到自己中计了。
这两个坏小子趁我不备,用一条细绳,一头系在门框上,一头拴在我的衣裳下摆上,摔跤和撕破衣服是必然的。他们常常干这种阴损的事。
我趴在地上,好半天起不来,毛巾飞出去老远老远。我发现自己的两只手掌都磨破了,渗出了血珠,疼痛使我龇牙咧嘴,我像小狗那样舔着我的伤口,那会使我好受一些。
就在这时,我面前出现了一个影子,我抬起头,折返的是程国庆。他盯着我看了老半天,然后,他弯腰捡起了毛巾,替我解开了该死的细绳,它仍旧牢牢地拴在我破损的衣摆上,让我动弹不得。程国庆扶了我一把,这力道让我意识到,推我上水槽的,也正是他本尊。
他帮我重新清洗了毛巾,递给我,说了一句“回去吧”。我不动。他猛地推了我一下,我一个踉跄,险些再次跌倒,他伸出手稳住了我。我愤怒而不解地望着他。他突然笑了,笑起来眼里波光潋滟。这是一个神奇的时刻,伫立在我跟前的男生,像是从一道炫目的光芒中降临人间,透过那澄澈的光亮,我仿佛看到了成年以后的他——浑身散发着一种近乎清洁的气质,有力的腰身,笔直的长腿,深邃的小眯眼,挺直秀气的鼻梁,笑意中偶尔闪出一股子邪气,但那邪气,也是恰如其分的。
在我的记忆里,少年时的程国庆便是这般动人心魄。他长得太好了,在别的男生还拖着两条长鼻涕,一派盘古开天冥顽模糊的模样时,程国庆已经有了青瓷花瓶般的雏形。他的风格不是忧郁小王子,更不是禁欲系暖男,他身上有一种十指不沾阳春水似的罕见的贵气,脱离了庸常的人间烟火,让人联想起午后海边透亮的阳光,抑或优雅的大提琴演奏者闪闪发光的白色衬衫——当然,所谓各有缘法,一切的好,皆因他的颜太对我的胃口,那样的简单清新,那样的温暖适意。彼时的我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他,哪怕被他欺负,被他捉弄,被他辜负,哪怕他是一个十恶不赦厚颜无耻的恶棍,我都甘愿追随。年少的我,尚且不知觉,有一些地方,其实是此生都无法抵达的,有一些感情,是永远都无法拥有的。
然而,如果重新来过,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被这个少年所深深吸引,那是一种犹如上瘾一般纯粹而又痛苦的感觉,是全身心的投入,是全力以赴的承受与自戕,是无论多苦多痛仍觉人间值得。
那个来自洪雅乡下的小女生,就这样怔怔地伫立在潮湿、灰黑、弥漫着呛人气息的公共厨房里,走火入魔一般仰面注视着眼前这位自带神光的男孩。
“你怎么还不走?”程国庆不知道我正在犯花痴,他大声吼叫了一声。我打了个哆嗦,不敢不听他的话,抬脚往我爷爷家走去。
我后背的皮肤从破损的衣服里裸露出来,能感受到阴湿的风与他的目光。他从背后看着我,像舞台中央的那束追光灯,打在我身上,这让我的脚步凌乱起来。整个过程,他的眼神里全是困惑。说实话,我也很困扰,杀人凶手泰然自若地回到案发现场,帮助受害者清理善后,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很多年以后,季老三告诉我,他和程国庆都没见过摔得七荤八素竟然不哭鼻子的小女生。程国庆的返回,正基于此。他们跑出一段路,程国庆问季老三,她没哭?季老三把一条长鼻涕吸回去,摇摇头。程国庆追问,真没哭?这一回,季老三也不太确定,他说,好像是,也可能現在哭了吧。就是这样,程国庆决定返回,检查我是否如同别的孩子一样,哭得稀里哗啦乱七八糟,一张脸都皱了起来。
从这时开始,他俩盯上了我。为了看到我哭一次,他们做了大量破坏性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在让我哭这件事上,年少的程国庆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拼搏。他不知道,这一生很长,而比流泪更伤悲的,其实是心碎。这也不对,心会碎,我仍旧揣着一颗破碎的心活下去。终其一生,程国庆都在如何让我流泪和让我心碎这两件事上,锲而不舍,殚精竭虑。
因为我,程国庆和季老三拉拢了我二哥史夏,史夏跟他们同班,三个人歪打正着地成了最佳损友。程国庆比我大三岁,他和季老三已经念五年级。我二哥插班进入,毫无悬念地成为全班倒数第一,那个位置,曾经光荣地属于季老三。我二哥史夏被他们委以信使的重任,专门负责出卖我的行踪。他们仨形影不离。我得随时提防着他们的出现,他们有数不清的怪招。而史夏是个大义灭亲的孩子,自打跟上了程国庆,他就彻底背叛了他的妹妹。可惜,史夏是个笨孩子,他也找不到让我哭泣的点。我是个倔强的孩子,即使被我妈用鞭子抽打,也会倔倔地仰起头,坚决不让眼泪流下来。我从小就认定了示弱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我习惯了战斗。从来就没人让着我,吃饭靠抢,玩偶靠抢,凡事都靠抢,抢不过就得学会认命。哭几声是一毛钱用处都没有的,徒然浪费时间罢了。这样的认知,也间接导致了我一生中漫长的悲哀。
最离谱的一次,是在下午放学以后,我刚走出教室,就被他们仨带出了校门。季老三鬼鬼祟祟地告诉我,他们要带我去看他外公的老宅,就在师大附近,是一座很美的庭院。
我信以为真,跟着他们从师大的校门往外走。师大的四周都是田野,阡陌纵横的农田通往一条双车道的狭小的马路。我们在迂回曲折的乡间小径上走了很久,终于,停在了一处破旧的院落前。两扇紧闭的木门被雨水泡得发白,门上挂着一把生锈的大铁锁,木门四周是深及膝盖的荒草,更远一些,是一处堰塘,水面已经被暗绿色的浮萍密密地覆盖住,看不见下面的流水。
这里压根儿不像是有人居住,他们三个也没打算从正门堂而皇之地进入,他们用的是叠罗汉的方式,一个人踩着另一个人的肩膀,翻墙而入。
程国庆蹲下来,季老三先踩着他翻进去。我被我二哥史夏搀扶着,踩在程国庆的肩膀上,他们推着我朝围墙上爬。季老三在围墙里面接应我。
我进到了院内,里面跟门外一样,全是茂密的荒草。荒草尽头,是一栋摇摇欲坠的两层旧屋,依稀有雕梁画栋的痕迹。我吃惊地打量着季老三外公的住宅,我想问一问人都住在哪里,我回过头来,正好看到肥硕的季老三爬上墙头,他趁着我不注意,翻了出去。
我被独自留在了这里,一栋跟《聊斋志异》里写的一样的鬼屋。我听到几个捣蛋鬼在外面笑,转眼间,笑声也没了。几个坏家伙全都跑掉了。
围墙相对于我的身形实在是太高,我是无论如何都出不去的。既然别无他法,我认命地安下心来,站在草丛里,四处打量。深草中央,有被掩埋的小路,想必曾经是一条花径,花径两边有几棵树,有石榴树,有桑树,树木都被野草荒藤缠身,这却不妨碍它们枝叶繁茂地长起来。桑树结出了果实,我轻轻一摇,熟透了的桑葚像下了一场急雨。我捡起一颗,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于是,我抓了一满把桑葚,边吃边朝里走。
靠近房屋的是一棵槐树,枯枝落下来,树下是两只荒废的大鱼缸,里面没有水,也没有鱼,全是草。我吃力地穿过密集的野草,跨上台阶。房门全部锁着,落满了灰尘,但木头窗户有一些破损,可以看到里面蒙尘的雕花大圆桌与中式茶几。我认得正前方是供奉菩萨的神龛,菩萨却被打碎在地,无人收拾残局。
围墙外传来怪异的叫声,细细辨认,还是他们三个。我不去搭理他们,继续沿着窗户朝里窥视,楼边有一道破朽的楼梯,通往二楼,我尝试着想要攀爬,我想去楼上看看。说实话,我喜欢这个调调,老屋、天井、细草、古式家具,像是藏着无数的故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一双穿着绣花鞋的脚,一级一级地走下来,怯怯地,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
那道楼梯很麻烦,下面三级都断掉了,我使劲攀住上面的支撑处,准备爬上去。突然,有人从后面拉住了我的脚,我被拽了下来。
是程国庆。他们三个不知何时神出鬼没地又从围墙上爬了进来。
“那是坏掉的,”程国庆指了指楼梯,“我和季老三都摔下来过。”
“我的门牙都磕松了。”季老三做证。
“史佑,我真是服了你了,你到底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你连鬼都不怕?”程国庆无奈地看着我。据说他们三个在围墙那边等着我屁滚尿流地哭喊求救,结果半天没声响,他们学鬼叫来吓唬我,还是没动静,只好爬进来看个究竟。
“当然怕,”我老实说,“但是,这里并没有鬼。”季老三说了,这是他外公的家,他外公家怎么可能有鬼呢?
我没生他们的气,指给他们看那棵桑树。程国庆找了一根竿子敲打树枝,桑葚纷纷掉下来,我们分着吃,吃得嘴巴舌头都染成了蓝黑色,好像喝了一壶墨水。
吃过桑葚,我认真地问季老三,这房子破成这样,你外公怎么住?季老三听了,笑得打跌。原来他们是合伙骗我的,这压根儿不是什么季老三外公的住房,是程国庆无意中发现的一处荒宅——也不是荒宅,是作家李劼人的故居。李劼人生前在这儿住了好多年。
其后几年,我读到了李劼人的小说。我喜欢《死水微澜》里面的市井气息。我又来过这里好多次,每次都跟他们一道,翻墙进入。从此,我们戏谑地把这里称为季老三外公的家。
季老三是个一团和气的胖男孩,他不介意我们的调侃。这里俨然成了我们的世外桃源,我们捉迷藏、捕鸟、吃桑葚与别的野果。有一次,我在程国庆的帮助下,成功地爬到了二楼,季老三和史夏也跟了上来。二楼的窗户同样被虫给蛀坏了,透过朽掉的木窗,我看到房内桌上放着的泛黄的旧书,还有一些堆积起来的字画卷轴。史夏对那些书画也很好奇,他试着从窗户爬进去,结果脑袋险些卡在两条木栅栏之间。
我二哥史夏的存在感并不强,无论是在生活里还是在我的文本中,他的使命仿佛就是为了陪伴我和程国庆走过一段。直到史夏皈依佛门,我们才发现,那些斑斓的童年时光,是他一生中唯一入世的经历。
我从未在程国庆面前哭过,即使是第一次見到程国庆的那个黄昏,我摔得晕头转向,依然若无其事地隐藏起了受伤的手掌、破损的衣服,从他眼前走过,回到我爷爷的家里。
我用完好的指尖把湿毛巾拎给我爸,我爸胡乱擦着脸,他的双眼更红了。在更晚的时候,我妈才发现我被撕裂的衣服,我含糊地说是不小心摔了,她心不在焉地为我缝补,并没有责备我。
我爸擦着眼泪的时候,我爷爷从屋外走来了,他逆光而行,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的手里端着一只薄薄的铝锅,锅底被补上了厚厚的一层,锅盖倒扣着,上面放着两只小碗。
我爷爷从食堂带回了我们全家在成都的第一顿晚餐,我一直记得那稀世美味——对于习惯了白水煮南瓜、白水煮玉米、白水煮红薯作为正餐的我而言,师大食堂里颗粒饱满的大米饭、有油有盐的炒菜,代表着成都生活最为美好的一面。当我吃着香喷喷的饭菜时,我对我爷爷又小又黑的屋子不是那么反感了。
我所憧憬的成都,从表象而言,意味着千万间广厦,意味着白米饭、盐煎肉与糖醋莲白,即使食堂的烹饪水平整体堪忧,大米里掺杂着好些碎石子儿,盐煎肉里全是肥肉,而糖醋莲白只有酸味儿。但毕竟在乡下,除了过年杀猪,其余季节,是极少见到新鲜猪肉的。在我的小心灵里,成都象征着美食,象征着繁复的烹饪方式。而这一切背后的本质,我无从洞见。
那是我爷爷提供给我们的唯一一餐美馔,从第二天开始,我妈就无师自通地熟稔了公共厨房里属于我爷爷的那口灶。我爷爷还没有用上蜂窝煤炉子,也没有酒精炉,后者算是高端灶具。其时师大的校园尚处于原生态,杂草与枯树枝漫山遍野,我妈拾了一大捆柴火,灶膛里燃起了熊熊火焰,大铁锅里的水沸腾起来,我妈放进去南瓜和玉米,那是我们从乡下用大竹筐背来的。我们从洪雅千辛万苦迁徙到成都,饭桌上仍然出现了令人绝望的白水煮菜。
我爷爷不吃这些,我妈有时给他准备一盘青椒拌皮蛋,有时打发我们去食堂单独为他打一份荤菜。我爷爷坐在饭桌正中央,面前是一杯酒、一碗菜,全然不顾四个小崽子快要掉出来的眼珠子和流下来的哈喇子。
我奶奶是个小脚女人,一直住在乡下。我爷爷单独住在师大,我妈的到来,改变了家中的格局,她掌控了整个家庭的春藏秋收,在门前的小花園里辟出了一小块土地,种上了大葱、蒜苗,以及鱼腥草。鱼腥草是一种气味浓郁的蔬菜,药食同源,清热润肺,初春时摘一把,凉拌起来,浇一勺子辣椒油,连小孩子都能吃下去满满三碗干饭。妙的是,这草枯老以后,还会开出小朵小朵色泽清淡的花。
那些年,每到春节,我家热闹非凡,算是师大的一大景观。我奶奶率领在洪雅乡下的好几家亲友,把师大的家里挤得满满当当。床被拆掉了,床板竖立在门边,地上铺满了干草与棉絮,到了晚上,大家就横七竖八地席地而卧。我奶奶亲自指挥,一群女人打下手,每顿饭都在屋外的石桌石凳上摆开,摆不下的就放在街沿上,大家一人端着一只空碗,像吃自助餐。
腊月二十九,我奶奶会动手蒸上一大屉年糕,里面有白糖、猪肉、红枣、核桃仁,香浓油腻,吃上一块,一天都不会饿。大年三十吃饺子,韭菜馅儿的、胡萝卜馅儿的、芹菜馅儿的,好几种。大年初一炸酱面,肉末里加上香菇丁冬笋丁木耳丁,用脸盆盛装,一盆一盆地端上来。我爷爷坐在桌前,喝着酒,什么都能下酒,有花生米就花生米,没有的话,年糕、饺子、面条,什么都行。我爷爷在晚年成了一个嗜酒如命的人。
家是热气腾腾的,每个人都起劲地活着,我的哥哥姐姐们,也各自找到了自己的玩伴。谁都未曾留意到我,这个慢热型的小孩,是如何惴惴不安地观看陌生的城市,难以真正沉浸其中。
我就在这样的家里渐渐长大起来,喧嚣、杂沓、拥塞,起床做饭、入夜睡觉,每个人都用肉体生活,灵魂是多余的,更是冗杂无益的。越长大,我就越孤独。我爷爷住的平房前,是一处陡坡,陡坡垂下好些藤蔓植物,我觉得自己就像那些垂下来的植物,即使生长不息,也一直是向下的。
2
程青书的日记之三
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阴
霜降。
我是向上生长的。史佑告诉我,身为男人,要做一棵向日葵,永远朝向有阳光的方向。我愿意听从史佑的叮嘱,我在一张白纸上画下了一棵向日葵,把它贴在我的床头,将那意向当成我的座右铭。
这个深秋,我常常陷在回忆里。我想起很多过去的事,我、史佑,还有我爸。过去的我们,已经消散在白茫茫的雾气里,变得恍惚,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够找到支离破碎的细节。
在成长的岁月中,我遇见了许许多多始料未及的痛楚。史佑离开我十三年了,这十三年来,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挣扎着度过来的,唯有一个信念支撑着我,那就是我要认真地活着,再见到史佑的时候,不会让她失望。
我做到了。我是一名药学博士,我持之以恒地求学。我努力做一个向日葵那样的男人,如果做不到,我的底线是,不能成为我爸那样的人。
我讨厌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一度以为,史佑一定也是无比轻视他的。因此,我很少在史佑跟前提到他。我爸是我的耻辱。
算起来,我从出生就跟我爸住在一起,他并没有遗弃我。可是,他本身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照顾自己的情绪,多过照顾自己的孩子。他觉得亏欠着我,又想要逃避我,这种复杂的情绪导致我们的父子关系与众不同。
一开头,我爸将我交给一个很老的保姆,她的人品是信得过的。后来,我长大一些,就跟着史佑了。我爸很少在家,见到他是不容易的,那比抛弃了我还要过分。我一度以为自己是属于史佑的,而史佑也是属于我的。
在我上小学以前,我爸在师大的电话室工作。20世纪90年代的电话是官阶的象征,相当级别的领导家里才能免费安装电话,一般人家只能到电话室里打电话,尤其是越洋电话,要在电话室里等上一两个钟头,才能碰巧接通那么一次。
电话室负责整个学校的中转,我爸的角色相当于接线生,他坐在几架话机跟前,一边接转,一边抽烟。他的烟瘾很大,我见过他在找不到火的时候,把一支烟给嚼了下去。
我看不出这份工作对于我爸有什么意义,他除了上班抽烟,就是在家抽烟,他什么都不做,饿的时候就出来翻找我的零食——他会一次性给我买很多的零食,结果是他慢慢地消耗掉那些垃圾食品。除了抽烟,他的第二样嗜好是饲养小动物,他养过好多奇形怪状的玩意儿,像是蜥蜴、蚂蟥这些,他甚至养蛇。很少有小孩子不喜欢小动物的,偏巧我就是那“很少”中的一部分。
这些小生命就待在屋子里,被关在大小不一的笼子里头,屋里因此散发出臭烘烘的气味。每年冬天我都被咳嗽缠绕,史佑领我去医院,我被诊断为动物皮毛过敏。我看见史佑严厉地与我爸谈了一次话,我爸耷拉着脑袋,像是犯了错误的小学生,我觉得过瘾,我喜欢史佑教训我爸。
谈完话以后,我爸租了一间单身宿舍,他把所有的动物都移居过去,他还是继续养着它们。他不肯放弃它们。当我学到“玩物丧志”这个成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我爸。
没过多久,我爸不在电话室里工作了,他办理了停薪留职,去春熙路摆地摊做生意。有时卖衣服,有时卖书卖光碟。他卖过很多东西。他的钱积攒起来一笔,就外出一趟,到那些深山老林里带回新的小动物。
说不上来我爸是有钱还是没钱,我们住在师大的筒子楼里,但是他花钱租房子养小动物。他的动物帝国越来越蓬勃,到了后期,他甚至租下了两间屋子,才能勉强装下那些家伙。
我爸是一个不靠谱的父亲。
3
刚到成都的我,经历了一场语言的暴乱。我在师大附小课堂上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让整间教室炸开了锅。对于这些土生土长的成都孩子来说,洪雅话就像是一种来自外星的方言。他们模仿我的土话,取笑我的发音。
“你干饭了吗?”他们盯着我,一脸坏笑。他们已经知道,干饭就是吃饭的意思。
我不敢吭声。我对语言生出了畏惧。于是,在师大附小二年级一班,我获得了一个新的绰号,哑巴。在洪雅的村小,我叫作撒谎精,在这里,我叫作哑巴。成都似乎并没有让我的生活发生本质的改变,我仍然是一个被孤立的孩子。
在课堂上,当我不得不回答问题的时候,我慌乱不已。我盯着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睛,在我拼命挤出几个字眼时,我的同学们笑得惊天动地。我的班主任声嘶力竭地制止着大家的笑声,甚至不得不用教鞭用力抽打讲台。
我在师大附小遇见的第一个班主任,是个封神级的人物。她的衣着考究,高跟鞋、口红、带有香水味的手绢,这些,都把她从一地烟火中拯救出来。她有一头鬈发,每晚睡前会用发卷把自己的头发裹起来,这样一来,她的头发永远保持着足够耀眼的弧度。
班主任的编制并不在师大附小,她是从师大近旁的402厂借调过来的,她老公在那家厂里做军医。402厂是一家军工企业,主要负责军用汽车的修理。传说在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期间,全厂连续几天几夜检修军车,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光荣厂史令书生气十足的师大望尘莫及。两家相邻的单位达成了协议,402厂的子弟在师大附小就读,厂里则派出一些文化人,借调到师大附小教书,补充匮乏的师资。因此,附小的师资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附小编制,另一部分是从402厂借来的,薪酬由402厂支付。
我们发现,拥有附小编制的老师通常飞扬跋扈,修理起孩子们就像修理汽车一样冰冷无情,而来自402厂的女人们(大多是女性)反而要柔软得多,她们以做客的方式,礼貌温婉地善待班里的孩儿们。此外,作为军工厂的员工,她们收入优渥,还有按月发放的劳保,从待遇上全面碾压附小本土的师资。
我的班主任潜心于教学,她跟我在村小的老师截然不同,她不会在课堂上织毛衣。她的普通话不够标准,不过她讲着一口柔和悦耳的成都话。可惜她的性子也很软,导致所有冲着我来的嘲笑有恃无恐。她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师范训练,这导致她无法掌控整个班级的局面。
班主任意识到这是一个问题。当然,她并不是悬壶济世的天使,她格外关注我,是因为她有一个特别喜欢甜椒肉丝的儿子,这就跟我爸有关了。
我爸是炙手可热的打饭工。他所在的伙食团被称为五灶,前面的一灶、二灶、三灶、四灶全部是学生食堂。学生食堂里的打饭工享有不同的福利,曾经有女大学生因为大学期间多吃多占的肉片,不惜“以肉偿肉”,毕业后嫁给了打饭工,成就了一桩跨越阶层的神话婚姻。
五灶则是教工食堂,教工食堂往往会有一些学生食堂看不到的精肋排、里脊肉一类的好东西。那会儿顿顿吃食堂的人很少,除非是工資很高的专家与高级别的领导。毕竟食堂里的饭菜不便宜,比在家里用蜂窝煤炉做饭的成本要高得多,这就让吃食堂有了下馆子的意思。一般是谁家来客人了,或是遇到节日,焖好一锅米饭,炒两样素菜,再端着碗去食堂打回一份肉菜,那就是改善伙食了。
我爸掌握着如此重要的资源,可以给人留一点好东西,也可以给人多舀半勺肉。是往深了去挖那沉淀锅底的瘦肉片,还是浮光掠影地撸一把肥肉与油星儿,全凭他的心情。在师大,有很多人认识我爸,他走在校园里,不断有老师客气地招呼一声,史师傅。
班主任的皮包里藏着一只铝质饭盒,她不时到五灶来,看看有没有甜椒肉丝,请史师傅打一份。班主任说得很含蓄,她说,小家伙就爱吃甜椒丝。但我爸心领神会,用一大勺子肉丝将她的饭盒填得满满的。
那几年,我的班主任跟我家走得很近,她与我妈甚至成了闺中腻友。班主任通过她丈夫的关系,把402厂待加工的包装盒拿给我妈,糊十只纸盒能赚一分钱,算是投桃报李。我妈就没日没夜地干这活儿,增加一份收入。
不仅如此,冬天的时候,她还让我妈领着我和姐姐史佐到402厂的车间浴室里洗澡。402厂的浴室面向本厂职工免费开放,班主任的老公治好了守门大爷的支气管炎,班主任带去的人,也就一律免费了。
师大也有公共澡堂,就在锅炉房的后面,水管细小,水流冷热不定,开放的时间还极其稀少。要命的是,教职工与学生混在一起,上一秒在课堂上师道尊严,下一秒就在澡堂子里裸裎相见。
我家的人从不上澡堂,花钱洗澡的事,不在我妈的财务预算里。天气好的时候,我妈就在家里烧一大盆热水,四个孩子轮流蹲在盆子里,用力搓洗。热水不够,我妈就靠粗糙的掌心与丝瓜布对付我们身体上的污垢。
我极其害怕洗澡,害怕滚烫的水与我妈手掌的力度。对于温度,我和我妈永远不能达成统一战线,我被烫得龇牙咧嘴,我妈却是一脸的稀松平常,手下用劲,像对付一件衣服似的使劲揉搓。每次洗完澡,我身上的皮肤都会痛上好几天。
进了402厂蒸汽缭绕的浴室,我还是怕。史佐已经在热水中游刃有余,我却不断退缩。我妈把我往水流中拎,我就不断地逃出来,那水流的冲击力让我胆战心惊,我觉得自己快要被冲走了。我妈和班主任都笑了。
洗澡就是一场噩梦。我看见我妈和班主任冒着热气的两具裸体,我无法直视。她们的皮肤被热水冲刷得发红,像是出生不久的粉色小猪。她们的身体从颜色到形状都太过复杂,雪白的、深黑的、肉红的,平坦的、凹陷的、起伏的,当她们舒舒服服地在水流中一边搓洗一边聊天的时候,光溜溜的我瑟缩在她们脚边,又冷又羞臊。我的脚边是一道深深的沟渠,通往外面,脏水就从那里流出去。我生怕自己不当心踩进去,又幻想顺着那条沟渠顺流而下。
我的班主任在我来到成都的第二年,跟随她的丈夫调到了市中心的一间医药研究所,她与我妈的塑料姐妹情总算告了一个段落。随之结束的,还有那些充满了羞耻的公共浴室之夜。
4
程青书的日记之四
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阴
万圣节。
今天是万圣节。我买了一只火鸡,带去焦老师家里。史佑在家,她叫我进去。家里做饭的阿姨不会做火鸡,史佑亲自动手,往火鸡的肚子填塞了碎面包、洋葱、胡萝卜、芹菜以及迷迭香、罗勒这些香料,用烤箱烤到脆脆的棕黄色。
晚餐我跟他们一起吃,烤火鸡很香,但焦老师晚上吃素,他单独有一份蔬菜沙拉。我与焦老师谈论功课,我们在一起,说的不外乎都是刊物、课题之类的。史佑喝一点酒,静默地倾听我们说话。中间,她冲我扬了扬杯子,邀请我也来一杯。
我喝了满满一杯。出门的时候,有点微醺的状态。史佑送我到门口,嘱我当心。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我还能说什么呢?她表达得很清楚了,她不会接受其他的可能。况且,她已经是我的师母。
我走路回宿舍。一路上,我总是想要笑。这一定是酒精的作用。我不快乐,但是,我想笑。我想起我们的过去。史佑不是我的亲人,她是我的恩人。她从一堆人中间,捡到了一个寂寞的小男孩。
那个孩子,就是我。
我是一个孤独的孩子。
这一点,与史佑很像。在史佑家的四个孩子里头,没人特别留意那个排行最末、瘦骨嶙峋的小丫头。我稍微有些不同,我的家里没有太多的孩子,每个人都应当重视我,但每个人都对我视而不见。
史佑接手我的时候,我不过三四岁,由我奶奶的一个远房亲戚,一位头眼昏花的老保姆照看着。我的童年,是我奶奶创业的鼎盛时期,她全国各地飞来飞去,根本顾不上照看我,而我爷爷身患中风。毫无疑问,他们是爱我的,只不过他们无能为力。我奶奶把我交给老保姆,那是一个品行端正的人,我奶奶是放心的。老保姆确实把我当成了自家的孩子,问题是,她养我按照乡下孩子的养法,接地气,或者说是,粗疏、放任。
据说我很久没有洗过澡,小腿后面的褶子都被沤烂了,脸也是不洗的,都是泥道道,没有打过蛔虫,瘦,而且黑。我不会讲普通话,上幼儿园属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老保姆在本地农村有熟人,她时常去人家家里串门,带着我一起,一住就是好几天,我自然就逃学了。
在乡下,我跟一只大黄狗成了好朋友,我在狗窝里跟它挤着睡觉,我拔它的毛,它忍着痛,不咬我。可惜某一年春天,油菜花黄的时候,那条狗疯掉了,被人给打死了。从此以后,看到油菜花,我就有些说不上来的哀伤,好像大黄狗就藏在里面,下一刻便会汪汪叫着朝我扑过来,与我嬉闹。
史佑是来给我做家庭教师的。第一次上课,我向史佑展示了惟妙惟肖的狗叫声,她吃惊地瞪大了双眼。我得意地笑了。她走过来,脱掉我脏兮兮的外衣,她在我身上发现了被狗传染的癣。
我就是这副灰头土脸的模样,来到史佑眼前。她蹲下身来,对我说,程青书,我叫史佑。她的语气是那么平等,我立即就喜欢上了她。
我点点头,我说,史佑。旁边的人教我,程青书,你得叫史佑阿姨。我固执地说,史佑。史佑摸摸我的頭,她说,随便你怎么叫我。
这些,我已经不记得,都是稍微大一点,史佑告诉我的。我喜欢听她讲我小时候的片段。我对童年的记忆是从史佑那里开始的,我记得她清秀的脸、微笑的眼睛。她一直都在我的生命里。更早一些,在没有她的时候,那些被忽略、被冷落、被遗弃的岁月,我是故意要忘掉的。
与荒疏的照顾相反,我的物质生活是丰沛的,我有很多连标签都没有来得及拆下的新衣服。但是,我的皮肤被内衣粗糙的边角磨破了,我的外衣口袋没有剪开,我还穿着一件婴儿时期的绒衣,头颈那里太小了,我的大脑袋根本没法穿脱,结果,没人让我穿脱,夏天了,我竟然还穿着它!
史佑替我收拾了房间,还是原来的那间,样子却完全不一样。她为我新换了一张单人床,有围栏,我不会坠床。床单和被套是蓝白格子的,男孩子用的那种。她把我当成一个小小的男子汉,什么都跟我商量,询问我的喜好。她给我买了尺码适宜的外套与内衣,儿童专用的牙膏与沐浴露。我里里外外都被她捯饬得焕然一新。
她用一台佳能照相机给我拍了一些照片,冲洗出来,存在相片簿里。在照片里,我穿着海军领的衬衫,神气活现地举着一把玩具手枪。从那时起,史佑每年都会记得给我吃蛔虫药,我渐渐地胖了起来。
史佑教我普通话,也教我学习英文。到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每当有外宾参观,我都会表演一支英文歌曲。那些毛茸茸的外国人很喜欢我,蹲下来,与我交谈,他们称赞我的口语非常标准。幼儿园的老师们站在一旁,露出礼貌的笑容,她们听不懂英语,时刻都需要翻译在场。
在幼儿园里,我变成了一个出众的小男生,我会用英文朗诵诗歌,我还会跳民族舞,这些本领,都是史佑教给我的。史佑会跳新疆舞,她可以像新疆女人那样扭脖子。我觉得史佑什么都会。
我经常涂着红脸蛋,穿着袖珍版的礼服,参加各种表演。有些家长不认得我,向老师们打听,这是谁家的小孩。一旦老师们说出我爸我妈的姓名,他们总是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接着,就是深深的怜悯。
我对那些同情的目光不屑一顾,只要有史佑,我什么都不在乎。她是我的天使。
今天,我又一次想到这些。我走到宿舍,又折转回来,回到焦老师家的门外。透过花园里的花木,可以看到微淡的灯光,不知道史佑在做什么。
我并不想去打扰她。只要知道她在那里,我就觉得安稳。即使,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这不要紧,与过去十三年的杳无音信相比,她回来了,我能够时时见到她,这就够了。我不是《钢琴课》里的那个男孩子,得不到她也不要紧,我对她的感情是不同的,不只是肉欲,还有许多别的难以言喻的、深厚的感情。只要她留在我的世界里,在我触手可得的地方,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了。
5
当我还是一个小小少女的时代,有一个男生是必须提到的,那就是季老三。他是个胖大的、反应略略有些迟钝的男孩子,他是程国庆的死党,跟程国庆形影不离,其实也跟我和史夏形影不离。
20世纪80年代的师大,教职工没有私人房产,全都住在学校分配的公房中。房管科是一个核心机构,科长是一个有权有势的领导,掌控着分配房屋的规则与对规则的解读,而后者通常是非常要命的。师大曾经流传过一个未经考证的桃色事件,外语系一位新婚的女老师,为了分房,睡了房管科科长。不久,女老师的孩子出世,长着与房管科科长一模一样的蒜头鼻,她那位在外地工作的老公不仅被绿了,还直接喜当爹。当然,故事的真伪无从考证,毕竟三个当事人都缄口不言。
其时的师大一共有四种房型,分别叫作工人宿舍、教师宿舍、教授楼和专家楼。房子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对应着不同的岗位和职务。不仅如此,住房还是稀缺资源,夫妻双方只能有一处住房,即使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单位工作,也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处享受公房。直系亲属都在师大工作的,譬如父子俩,两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分配机会。这就导致了我爸接班以后,我们全家没有新的分房权利,大家都只能挤进我爷爷的家里,在这拥塞的空间里挤成沙丁鱼罐头。我爷爷单独住着里屋,剩下的两大四小,就住外屋。我连一张单独的床都没有,睡在两只樟木箱子上。
我爷爷习惯了城市,退休以后,他仍然没有回到乡村,就在师大,每日散步、听收音机、喝酒。他是工人编制,住的是工人宿舍。那种宿舍一共有五栋,全部是平房,也是师大最早修筑的房屋,屋檐很低,采光通风效果都很糟糕,建筑质量也很差,不是墙体漏水就是地面坍塌。建筑师更是脑残,室内居然比街沿地势要低,下小雨都能下出发洪水的效果。
季老三就住在我爷爷家隔壁。他是一个弥勒佛似的男孩子,清净明澈,心里没有仇恨,也没有阴影,他没有受到父母的影响,他遵循着成长的规律,该叛逆的时候也叛逆,该收心的时候,他比谁都出色。如果说程国庆是一座火山,安静时山色壮美,爆发时岩浆喷发,季老三则是一团幽微的烛光,没有充沛的光与热,但温淡平和、暖意洋洋。
熟悉以后,我常常欺负这个慢吞吞的男孩子。季老三总是笑眯眯的,任由我捉弄。他是那种标准的备胎,可盐可甜,可玩可睡。对于我,他是圣母一般的存在,我在程国庆那里受到的伤害,都在他這里找补了回来。
那时,程国庆每天早晨都会准时出现在工人宿舍门前,用橡皮筋做的弹弓往季家的窗口弹一块泥团之类的东西。紧接着,季老三就会慌慌张张地挽着书包冲出来,手里抓着一只大馒头,馒头顶端还浸了一圈牛奶。季老三的食量很大。
程国庆的家不在这里,他住在教师宿舍。教师宿舍是楼房,筒子楼。每家每户的厨房都在过道里,每层楼都有公共厕所,有专人打扫,看起来干爽而洁净。
初次被邀请去程国庆家里时,我见到了他的双亲。他妈是他妈,这没毛病,但我差点把他爸错认成了他爷爷。程国庆的父母年龄太过悬殊,他爸老态龙钟,头发花白、脊背佝偻,相形之下,他妈年轻得难以想象,一条英姿飒爽的大辫子,骨骼粗大有力,看起来爽快利落。她的身段壮健,覆盆子似的胸脯,饱满欲滴,眉眼却精致得像个小仙女,深黑的眉毛,尖尖的下巴。程国庆活脱脱是她的翻版。
程国庆爸爸是师大中文系年纪最老的讲师,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在师大工作的第四个年头,也就是刚评上讲师的那一年,被打成了右派。而在被打成右派的知识分子里头,他又是运气最差的那一拨,屡屡遭遇从严处罚,最终被发配到了新疆的建设兵团,在农场里过了将近二十年。挨到四十好几岁了,老家的亲戚好不容易从乡下给他物色了一个姑娘做老婆,这就是程国庆妈妈。
这姑娘父母早亡,底下一溜儿弟弟妹妹,家里穷得就一条裤子,谁出门给谁穿。她嫁给大叔级的老公,算不上攀附,纵然后者是读书人,毕竟尚在遥远的军垦农场,前途堪忧。这顶多就是一次冒险。要是嫁给本地庄稼汉,未来的日子能够一眼望到头,进了婆家,就得为婆家卖命,休想再接济年幼的弟妹。嫁给那未曾谋面的右派,好歹具有不确定性,要么改变命运,要么沉沦深渊。程国庆妈妈骨子里大约有着苔丝似的浪漫主义和探险精神,她愿意试一试这条非同寻常的路径。她单身一人上了路,经过半个多月的颠簸,来到日光强烈的新疆,结婚入洞房,生下了程国庆。从这时开始,她在老家的弟弟妹妹定期会收到她寄回来的粮票,程国庆爸爸是个好姐夫,他支持年轻的妻子接济娘家。
落实政策以后,程国庆爸爸得以重返师大,带回了他的漂亮妻子和儿子,这是二十几年来他最大的成就。作为赌徒,程国庆妈妈算是小胜一局。这一局,给予她足够的底气,往后的生活,她一次又一次地下注,一次又一次地与命运博弈,这个勇敢的女人赌博上瘾。
师大依据平反的政策规定,给程国庆妈妈安置了工作,就在师大附小当杂役。她最初管理着附小的广播室与体育器械,不知怎么的,一来二去,当上了大队辅导员,渐渐地开始上思想品德课,从工人晋级为行政编制。到我小学毕业的时候,程国庆妈妈已经当上了德育主任,她身上的御姐气质展露无遗。这个元气满满的女人一路蓬勃向上,最终当上师大附小的校长。这还不算,从校长的岗位上退休以后,程国庆妈妈通过类似众筹的方式,筹建了一所幼儿园,幼儿园的规模逐渐做大,接连开了第二家、第三家,至今已经是遍布全国的知名幼教集团。这位出身低微的乡村姑娘完美地实现了逆袭,同时也让程国庆在三十岁以后成为富二代。
对于程国庆爸爸而言,这桩婚姻说不好是爱还是劫。小妻子的生机勃勃,照亮了他枯朽的人生,然而,她是初级版的“樊胜美”,弟妹们陆陆续续拖家带口地投奔到师大,就在程家落脚。程家每顿开饭都是一大桌子人,还不断地有人来迟了,不断地煎鸡蛋、下面条。他们家的蜂窝煤炉子是一直燃烧着的。程国庆爸爸面对的是一个嘈杂的大家庭,他不是娶了一个老婆,而是娶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大部队。
弟妹们在长姐的策划下做起了小生意,轨迹遍及师大,有的在校园里做补鞋匠,有的在后校门外的菜市场摆卤菜摊子,有的走街串巷磨刀。在冬天一度被师大的子弟们所拥戴的那位蛋卷师傅,就是程国庆的小舅。每到农历新年前后,他就在师大的家属区支起小柴炉,柴炉上架着三支长长的铁板,用来烘烤蛋卷。面粉鸡蛋由各家自行提供,阔气一些的人家,撒上一点炒过的芝麻,蛋卷的滋味就更加香脆。其他季节,蛋卷师傅也兼职做爆米花,一声巨响,在围观的孩子们瞪大的双眼里,一锅又白又疏松的爆米花像是一个奇迹,闪亮出炉。
因此,程国庆的家,与师大别的双职工家庭太不一样了,虽说住的是教师宿舍,家里却没有通常知识分子家庭的那种安静、内敛,他家从来都是乱糟糟的,人流往来不绝。不过,一家子对程国庆爸爸还是很敬重的,无论家里乱成什么样,书桌和书柜天王老子都不能碰,谁家的小孩子捣乱动了程国庆爸爸的备课本,一定会饱饱地挨一顿胖揍。
老人家有一把老旧的藤椅,扶手磨得发亮,没课的时候,他就坐在藤椅里,专心致志地备课。他有两副眼镜,一副近视,一副远视,近视的看书备课用,远视的上课用。他尽忠职守地力图做一个称职的老师,投身到教书育人的伟大事业里去,但他的身子骨其实很不结实,牙齿在批斗时被打落了好几颗,腰膝都受了损,整个人即使打叠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也还是神情恹恹、中气不足的模样。
在教书这件事上,程国庆爸爸是急迫的,他想要追回所有虚度的时光。可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谚语在他这里不大灵光,他的发愤图强毫无效果。他教的是古代汉语,那也是他曾经擅长的专业,每堂课,必然从那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开始,那是他的盔甲,也是他的软肋。他像被点中了穴位,定在那里,跟卡带的老式录音带一般,浑身动弹不得,保持着一个固定的姿势——头颅微微扬起,嘴唇似乎发出叹息声,眼中满含欲坠未坠的热泪。千言万语奔涌着、喧嚣着、挤攘着,要从他脆弱的胸腔里冲出来,结果全在他的内脏里厮杀,他表面看起来完好无损,没人知道,他已经五内俱焚。
他的课堂效果就是这样,至少有半节课用热泪和沉默来祭奠自己的前半生,接下来磕磕巴巴地解读“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个学期过去了,他都没有说清楚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上课的时候,他抱着厚厚一摞参考书,每一本都有折叠处,他逐一打开来,一字一句地念着,像是宣读一份文件。说实话,他浪费了那些伤筋动骨的经历,那些摧毁和灭亡般的记忆,暗中烘烤着他的骨头,却没有哪怕一丁点儿的灰烬吹进课堂。边疆的光风霁月,诗歌与劳作,典籍与屈辱,这些活生生的教材,通通被他忽略。或者是,他像白杨林一样,在荒原上待得太久,没有水和电,没有交流,思想生滿了铁锈。总之,他的才华是废掉了,他这个人都废掉了。
学生们向系里投诉他,中文系的系主任是师大留校的,对程国庆爸爸的那张北大文凭心生敬畏,对他受过的创伤也满怀怜悯,遂亲自出面,给学生们解释,请求他们宽恕一个处于休眠状态的读书人,同时为学生们安排了夜间讲座,由中文系最牛×的古代汉语教授为大家开小灶。学生们的情绪平息了,他们假装认真听课,任由这个老师在讲台上战战兢兢地缅怀他的青春,以沉默,以眼泪。学生们在课堂上悄悄读着别的书,不去惊扰这个暮气沉沉的老讲师。整个中文系都在陪伴程国庆爸爸养伤和疗愈。
这个善意的谎言在师大人尽皆知,不知程家是否有所耳闻。程国庆爸爸拼命讨好学生们,晚上熄灯前,他带着书和笔记本到男生宿舍里去答疑。学生们没有问题要请教他,他讪讪地坐一会儿,转身离开。中秋节那晚,他又来了,巴巴地拎着两个大口袋,给自己班里的学生每人送去一个五仁月饼,多出来的也让别班的学生们揩揩油。他是很大方的。那时的五仁月饼可是月饼中的爱马仕。说起来,程家是不折不扣的有钱人家,师大一口气补发了二十几年来停发的工资,在当时称得上是一笔巨款,可以任性地买买买。
到了期末,有古灵精怪的学生上门求重点,程国庆爸爸一激动,拿起笔来,把学生带来的书仔细勾画一遍,那就是他出的全部考题。结果是,那个学生所在的宿舍全体满分。
我在程家吃的第一餐饭,就是叨中文系一位学生的光,那家伙假装求教,本质是来刺探考卷的。程国庆爸爸不仅精准勾画了考题,还留人家吃饭。学生享受了国宾级的待遇,老师叮嘱师母亲自下厨,师母家的女眷们全部上阵当助手,她们众星捧月似的簇拥着小主妇,后者则颇有大将风范地一通翻炒,煞有介事地做出了一大桌菜。
我和季老三、史夏这几个小捣蛋鬼也被留下来享用美食,我们兴奋得要死,除了过年,谁家都没有这样的大气派大场面大手笔。然而那味道真是一言难尽,我在回锅肉里吃出了猪毛的味道!不得不说,打一开头,程国庆妈妈的才能就绝对不在家务方面。
年老的丈夫是一个住在诗词歌赋中的理想主义者,而年轻的太太信奉的则是生活教,这一老一少居然拉拉扯扯地过了一辈子,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程国庆爸爸身为教书匠,从未有过出彩的课程,他是在同情与包容中勉强混到了退休,程国庆妈妈不一样,她保持着昂扬向上的姿态,不断制造高光时刻。
我见到程家父母的时候,已经加入了二哥史夏与程国庆和季老三的三人团队,被程国庆妈妈笑称为“四人帮”。我们时常滞留在我爷爷家,也不时出没于教师宿舍,在程国庆的家里待着,混吃混喝。
在此之前,我度过了一段艰难的至暗时刻,遭到嘲笑的洪雅方言让我噤声不语,情愿被全班同学称为哑巴。我的不哭泣则挑起了程国庆的斗志,他不间断地挑战我。鬼屋不怕,再来一波。我教室的抽屉里出现过蛇皮、蜥蜴、毛毛虫,我的棉被里被史夏放过蟑螂、死老鼠,可惜,程国庆全都失望了,我真没有哭鼻子的习惯,我心里发着抖,表面上却是淡定地收拾起这些乱七八糟的小动物,扔到屋外。程国庆还不信邪,他决定跟我决一雌雄。这一回,他挂帅出马,约我去砸马蜂窝。
“小丫头,就说你敢还是不敢?”程国庆挑衅地盯着我。
我不吭声。
“那就这么定了!”他挑挑眉头。
我硬起头皮跟上他。师大有好些未经人工开凿的树林与山坡,程国庆挑了其中一处,我们捡了一些石头,他领头,我殿后,一下下地朝着松树上的马蜂窝扔去。满树的马蜂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史夏和季老三已经吓得抱头鼠窜。程国庆有点犹豫,而我仍然一块又一块地扔石头。
长大以后,程国庆还记得那个下午,他说我看上去像个冷面杀手。他不知道,那是因为他没有叫我停下,我愿意听从他的每一句话,他的命令充满了我年幼的灵魂,他居住在我全部的世界里,他是我寂静的神祇,是我天空里的群星。这一点,程国庆从不去深究,也许,他是故意要忽略,故意看不见也听不见,为了避免结束,索性避免一切的开始。
砸完马蜂窝的第二天,我被蜇得胳膊肿起老高,那是夏天,我没法遮掩。史夏和季老三看见我红肿的伤口,大惊失色,叫得像要下蛋的母鸡。季老三搬出他妈的恐吓,说被马蜂蜇了的孩子,活不过七七四十九天,得每天喝一勺子蜂蜜兑牛奶才能解毒。季老三决定每晚偷一点牛奶给我,被我坚定地拒绝了。我厌恶那种腥气。我在日历上一行一行地数下来,然后在某个数字上郑重其事地画了一个圈。我转过身来,对面前的三个男孩子宣布,那个数字,是我寿终正寝的日子。
一直抱着双臂站在一旁的程国庆走了过来,他看了看我的胳膊,又看了看日历上的数字,突然,他伸手在我的头顶重重拍了一下,那一下,拍得我眼冒金星。
“走,带上你一个!”程国庆斩钉截铁地说。那天,他从家里偷来了几段香肠,他们正要找地方去生火烤香肠。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程国庆的决定,意味着从此以后,我们就是三男一女的团队了。
我吃了分给我的那一份烤香肠,之后的时日里,程国庆经常带来香肠。我吃着流油的香肠,每一次,都当成最后一次。我的伤处不知在何时莫名其妙地就消了肿,远未到达我画在日历上的那个日子,伤口已经完全不见。季老三忘记了他的预言,就连我都忘掉了。我整天跟着他们,沉迷于男孩子的游戏之中。
程国庆不明白,所有与他混在一起的日子,包括他的捉弄,其实对我是一种最为温暖的陪伴,让我度过了最初最惶恐的岁月。在班级里,我不敢开口说话,只有跟程国庆、季老三和史夏在一起,我才能够肆意表达。程国庆和季老三也会模仿我和史夏的洪雅口音,但毫无恶意,并且很快就丧失了兴趣。吸引我们的事物太多了,我们的秘密基地幅员辽阔,除了所谓的季老三外公的家,也就是李劼人故居,更多的时间我们穿行在师大图书馆后面的竹林与桂花树中。
师大的图书馆前面是一块形状不规则的池塘,种满了荷花,塘中有莲藕,有小鱼小虾小蟹,荷叶间栖息着青蛙与蜻蜓。竹子和桂花树随意地散落在池塘四周,桂花开了,落了满地细小芬芳的花朵,竹叶也掉了一地,无人打理,累积起来是厚厚的一层,又松又软,踩上去会发出沙沙的声响。
大人们会到这里来挖竹笋,切成薄片炒了吃,生脆清香。谁家的孩子上火咳嗽了,就到这里抽一把嫩嫩的竹心,泡水喝,润肺。这些形而下的生活,与孩子们无关。我们逗留在竹林里,是为了趴在竹叶间写作业,是为了各自拿一根木棍,挑起深处那些早已被雨水沤烂的枯叶,想要看一下是否有蛇。至于在桂花树间,我们从不赏花,而是比赛爬树,桂花树参差不齐,从最矮的一棵到最高的一棵,我们全都爬过。
在程国庆的认知里,我是一个强悍的女汉子,犹如铜墙铁壁,比季老三和史夏还要爷们儿。他并不知道,这个土了吧唧的乡下小丫头,在雌激素尚未充足分泌时,已经对他产生了好感。纵然这份好感,让这个孤独善感的女孩在往后的岁月里遍体鳞伤,她依然对他言听计从,唯他马首是瞻。
在一辈子的长度里,喜欢一个人,不过是一段人畜无害的记忆,但在每一个当下,它就是一个又一个九死一生的大事件。
6
程青书的日记之五
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微雨
立冬。
焦老师嘱我找一份英文资料,我打印了出来,给他送去。焦老师习惯阅读打印稿。
史佑在家,她把所有的窗帘都拆下来,逐一清洗。那些是她回国以后更换的,大部分是轻纱质地,我帮她在花园里晾起来,影影绰绰的,像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史佑仍旧是一个浪漫得要命的人。
我记得她年轻的时候就喜爱那样的轻纱。
我读幼儿园的时期,她是师大的研究生,专业是英语。最初,她每天来给我上课,没过多久,我的老保姆摔伤,回乡下去了,我奶奶临时找不到适合照看我的人,只好把我交给我爸。我爸不会带孩子,他给我吃冰激凌,任凭我吃肉吃零食,不懂得给我及时增减衣物。我反反复复得了两次肺炎。我奶奶去请求史佑帮忙,史佑就住进我的家里,陪着我。她自作主张地把我家的窗帘给换掉了,全部都是纱质的,她在窗前悬挂了风铃,轻微清脆的铃铛声,乱糟糟的屋子立即就不同了。
那种调调,我说不出的喜欢,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我把窗帘弄脏,又把风铃扯下来,史佑的脾气很好,她不責怪我,她洗干净窗帘,修好风铃,房间里依然是干净清爽的。
我跟着史佑,我爸继续心安理得地四处晃悠,平日里家里只有我跟史佑。在师大,其实史佑有一个家,是很破旧的平房,那里住着她的家人。有时她也带我回家,她妈妈用糖果招待我,被她拦住。史佑说小孩子吃糖会坏牙齿,她妈妈很生气,说她是死脑筋。
她也带我去看望我爷爷。我爷爷是植物人。植物人是一种奇怪的人类。像植物一样的人,那就是绿色的、静止的。我爷爷是一个绿色静止的人。
我奶奶不出差的时候,就会来看我。我奶奶是个神经质的老太太,有时她带来剃眉毛的刀片,有时是睫毛剪子。她剃掉我的眉毛,又剪掉我的睫毛。那是两件很可怕的事情。她振振有词地跟我讲道理,她说我的发质又疏又黄,多剪一剪才能又黑又密。我不相信。况且我不明白一个男孩子为何需要漂亮的眉毛与睫毛,我又不是洋娃娃。
我觉得我奶奶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我跟史佑说了,史佑想了半天,她告诉我,她小时候也挺讨厌她奶奶,因为她奶奶喜欢男孩子,不喜欢女孩子。
史佑的话让我觉得安慰。史佑总是能够领悟我的小心思。我和史佑,我们都跟师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是师大的第二代、第三代。我时常猜想,是不是因为这座濡湿幽绿的校园,我们才会如此心意相通?
史佑功课忙起来的时候,就把我带去她的宿舍。到我家以前,她住在九舍,是一栋专门的女生宿舍,一共有两栋楼,由迂回曲折的走廊连接在一起,由一圈很高的围墙单独圈起来,防止男生翻墙而入,我这样的小小男生是例外,我可以从正门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研究生的房间在顶楼,四人间,史佑睡在上铺。她坐在桌前查资料的时候,我就在通往上铺的楼梯上爬来爬去,对于我而言,那仿佛是一座值得被征服的山峰。
我好不容易爬到了“山顶”,我看见史佑的床铺,非常简净,被子叠得很整齐,不像别的床那样散落着五光十色的装饰物,蚊帐里悬挂着明星挂历什么的。不过,她的床头有一枝绢花,孤零零的一枝,深绿的枝干上有一小朵一小朵洁白的梅花,是纱布做成的。我一下子就爱上那枝插花,尽管它的颜色那么假,形状那么呆板,显得毫无诚意。但是,小巧玲珑的白色花,跟史佑很配。
史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身材单薄,巴掌大的脸,眼睛却超乎寻常的大。她习惯穿着宽大的衣服,纤细的手臂从蓬松的衣袖里露出来,看起来弱不禁风,就像是随时会飞走的样子。平常她是不化妆的,整个人就像是一本用白色棉线装订起来的繁体版古书。
现在的史佑,仍然瘦弱,仍然有一双深邃的眼睛,仍然喜欢轻纱。我已经成年,我不会破坏她的窗帘,不仅如此,我忍不住地想着,我必须用力抓紧她,不让她再从我的眼前飞走。
7
从一开始,我和程国庆的关系就是不对等的。我当他是温暖甜蜜的小哥哥,而他把我当成了一个不会哭鼻子的兄弟,比季老三和史夏还要称职的兄弟,因为他俩在负伤或是受委屈的时候,经常都会嘤嘤地哭起来。
“我希望你们向史佑学习,打死都不哭!”程国庆用我来给他们励志。
程国庆自己也不哭,烤香肠的时候,他的手指曾经被铁钳子戳破,血流如注,我们都被吓呆了,我的头都晕了。他却只是把流血的手指在衣襟上擦了擦,另一只手拿起滚烫的香肠,塞进嘴里。
香肠是程国庆从家里偷偷拿来的,他家物产丰富,他爸有钱,过年时家里的窗台外面密密麻麻挂满了香肠和腊肉。有好几年他家都接连发生失窃案件,半夜三更小偷用长长的竿子,从他家窗外掠走几块腊肉或是一些香肠。
除了烤香肠,我们也烤土豆、烤红薯,烤一切能够找到或是在家里偷到的食物,间或抓住一只青蛙或是麻雀,二话不说,照样烤掉。零厨艺加上零作料,导致烤出来的吃食又黑又煳,论理,跟好吃是沾不上边儿的。但不知为什么,几个脑袋凑在一块儿,每人一大口地轮着吃,就很有些暴殄天物的野趣了。
师大有一道后门,出去几百米就是一条蜿蜒的铁轨,那是成昆铁路的某一段。铁轨两侧,是低矮的缓坡,有农田,有树林,有沼泽,还有一些散落的桃树、梨树。春天来临的时候,那些果树争先恐后地开起花来,绚烂的桃花、雪白的梨花、淡黄的油菜花、深紫的胡豆花,漫山遍野都是花朵。
那片缓坡是师大的大学生和师大附中附小的学生们春游、野炊的地方,随意找一处坡道,挖开一个洞,填进枯叶树枝,生起火来,有锅的还能像模像样地烧起水来,煮饺子,煮抄手,徒手的就弄弄烧烤。周围的农户扛着甘蔗出来卖。也有卖瓜子卖花生的,用旧报纸折叠成尖尖的小圆筒,盛起来,五毛钱就能买上满满的一大捧。
我们四个人就借用那些现成的小坑,生火烤肉。有一回,季老三带来一条鲫鱼,烤熟了,撒上史夏从田地里拔来的小葱,格外的香嫩。季老三吃得太快,被鱼刺卡住,程国庆去地里偷着拔了一棵大白菜,让他生吃进去,也不知道那刺怎么就没了。后来,我们的烧烤品种里就增加了鱼。
师大西边的围墙外,是好几十亩果树和农田,那是部队留下的军垦农场,叫作八一农场。其间散落着几处堰塘,塘里有鱼有虾。师大在紧邻农场的地方,开了一道小铁门。季爸一度迷上了钓鱼,他做了一根钓鱼竿,晚饭后就从小铁门出去,从泥地里刨几条蚯蚓做饵,在堰塘旁边坐着,鱼竿甩出去,一动不动地盯着混浊的水面。季爸不时有收获,钓回来的鱼就养在自己的洗脚盆里,到了星期天,做成一大盆麻辣鲜香的藿香鲫鱼。
当然,季爸不知道,他家的三儿子每次都会巴巴地偷一条最肥的鱼出来,跟我们一起烤着吃。我们也一起享受着季爸的劳动成果。
我们对烧烤不厌其烦,与烧烤本身有关,也跟看火车有关。我们对经过此地的火车乐此不疲。接近狮子山的时候,由于弯道过多,火车司机的视野受限,就会提前发出高亢的鸣笛声,减慢速度。
如果是载客的列车,从山坡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车窗里的人,他们靠着窗口,吃橘子,或是无聊地朝外张望,视野里出现的每个大活人都让他们枯燥的旅程变得兴奋。我们站在坡道边,使劲朝着火车里的人挥手,车窗里的人也会朝着外面挥手,有些兴奋的乘客还会跑到车厢连接处,拼命对着我们喊叫。
若是货车,我们就数车厢,一节一节地数下去,看看一共有多少節,猜测里面运输的是什么。偶尔货车里也坐着一两个工作人员,我们照样热情万分地喊叫着,对着他们挥手。
这是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大家都乐此不疲。
我们四个孩子都没有坐过火车。师大的大学生估计也很少有人坐过火车。人们对火车兴致盎然。甚至住在市区里的人,周末也会不辞辛劳地赶过来,拖家带口,带着零食,一家子坐在山坡上,就为了看一眼火车,朝着火车里的人挥一挥手。到狮子山看火车,在铁轨两侧用来减震的碎石子路上走一走,是那个年头成都人民重要的娱乐活动之一。
成昆铁路从火车北站出来,分成两条线路,一条往西,一条朝东。朝东的,要穿过狮子山,到达火车南站。车头往北的,是从昆明过来的,即将到达火车北站。车头朝南的,是刚从火车北站出发不久,去往昆明沿线。这些,我们都是熟悉的,就连火车在哪个地方必定会鸣笛,鸣笛以后还有多久就能看见车头,我们都一清二楚。除此以外,我们还琢磨出了新的判断方法,那就是趴在铁轨上,听一听铁轨的震动,从那震动里判断是否有火车即将前来,距离此处还有多远,什么时候需要立刻离开铁轨。有了这样的技术,我们就能安心地踩着细长无际的铁轨往前走,不用惧怕被火车这庞然大物给撞死。
这铁轨自然是死过人的。有那不信邪的,跟人打赌,偏要在铁轨上走着,等火车逼近了,最后一刻准备脱身,已经来不及,火车经过时瞬间卷起的气流,将人裹进车轮里。这算是脑袋被门夹了的,作死。另一种,是寻死。师大和师大附近的人,比如认死理的女大学生,比如402厂的工人,比如散居在狮子山的农户,遇到天大的挫折了,失恋了,或是得了绝症了,卧轨就是一条上佳的自杀之路。每隔两三年,必定会闹这么一出。一旦有人卧轨,整个师大校园都沸腾起来,大家奔走相告,无论如何都要从四面八方赶到铁轨边,既忐忑又激动地看一眼事故现场,像是尽职尽责的民间警察。
师大校医院的医生是最早到达现场的,这些白大褂事后也是最重要的八卦者。他们摇着头,一边叹息,一边栩栩如生地描绘着惨状。那些年,去往城中的路途遥远不便,师大校医院发挥了重要的医疗功能,科室配备齐全,不仅有内科外科中医科,还有专门的儿科和产科,等等。大夫们见过不少生死,处理突发事件得心应手。他们包裹了尸体,用担架暂时抬回校医院停放,等待家属认领,或等待铁路警察前来接手。
铁轨杀人,但也兼职做月老。20世纪70年代末,每天都有经过此地上前线的军列。列车满载着年轻的战士们,意气风发地开往位于云南省麻栗坡县的老山前线。师大的学生们群情昂扬,在铁轨两旁唱着国歌,挥舞着红旗,为英雄的战士们壮行。
军列在弯道处照例会减速,速度慢得车外的人足以腾身跳进车厢。女生们就会将亲手缝制的手帕一张张地扔进车窗里,也有以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名义集体写的豪情万丈的书信,一封封地扔进去。
有一个中文系的女生,独自写了一封信,署上了自己的姓名地址,从车窗随意塞给一个陌生的战士。那位年轻的军人从战场上归来以后,试着给这女孩回复了书信。当他们结婚的时候,媒人理当是狮子山的铁轨。
师大附小下午三点来钟就放学了,孩子们大多呼朋引伴,在师大的校园里撒丫子疯玩,也有到校外去溜达的。家里的大人很少过问行踪,都是放养状态。到了晚饭时间,各家敞开嗓门儿一通呼喊,四面八方都是飞奔而来的小崽子。时不时地玩得疯了,天黑了才想起回家,爹妈也还记得在锅里留一碗温热的饭。
放学以后,我们的四人小团伙有两种娱乐方式,一种是打乒乓球,附小门口有三张乒乓球桌,得早早去占领。这通常是我的任务,低年级放学更早一些。四个人轮流上阵挥拍,没轮到上场的就趴在一旁的石礅上胡乱将作业写完。要是没占上台子,我们就去铁轨外闲逛,逛一阵子,然后烤些什么来垫垫肚子。
快到寒假的时候,我们的物质就显得匮乏了,就连程家上一年积存下来的腌腊制品都一扫而空。程国庆妈妈召集了家族中的女性——妹妹和弟媳们,忙着灌香肠,在楼前生起火堆熏腊肉,但新做的香肠腊肉需要好些天才能风干,风干了才能吃。鱼也断货了,季爸在这个冬天收获颇少。
在这个没有香肠没有鲫鱼的空档期,我们沿着长长的铁轨漫无目的地朝前走着。有时程国庆从家里拿来几颗土豆,我们就烤土豆,我和史夏切一块南瓜来,我们也烤南瓜。烤熟的土豆和南瓜寡淡无味,主要是,它们都是蔬菜,我们馋的,是肉食。
这一年,程家第一次煮香肠时,程国庆把我们仨都叫了去。煮好的香肠盘旋在案板上,程国庆妈妈斜斜地切成片。我们围在她身边,她一边切着,一边放进我们嘴里。程国庆妈妈是个大大咧咧的女人,她一边招待我们,一边叫着邻居孩子们的名字,一人一片,最后,盛到盘子里的香肠,就剩下了可怜的一点点,程国庆妈妈对着盘子里的香肠大笑起来,笑得像个淘气的孩子。
那一刻,我是多么热爱这个明朗大气的女人,我渴望成为她的孩子,哪怕她的厨艺如此糟糕。我是个忘恩负义的孩子,我老喜欢用我妈跟程国庆妈妈比对,我妈什么都不好,嚼饭时吧唧嘴,口腔里散发着腥气,内裤全是补丁还晒在门前的大树杈间,这些,都让她比起程国庆妈妈逊色太多。
当然,我最为渴望的是,能夠作为程国庆妈妈的孩子,与程国庆朝夕相处。我还不到九岁,不懂得两性之爱,只是笼统地觉得程国庆什么都好,就想跟他在一起。一想到他,我的心里就泛滥着杏子似的酸,又有橙子般的甜,他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会若有所失,当他出现,那种惊喜,就像是久别重逢——虽然我们每天下午放学都混在一起。
我并不知道,那就是我最初的爱。爱是一场奇迹,是最高系数的美颜滤镜,让程国庆这个人,以及他周遭的事物,都变得光芒万丈。
8
程青书的日记之六
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阴
小雪。
天气不太冷,清晨的细雨过后,天就晴朗起来了,天空被雨水清洗过,特别澄净。
午后,我去焦老师家里,探讨一篇论文。以往,我们师徒会约在学院办公室,焦老师在那里有一间专家工作室。再婚以后,他很少去学院,他在家办公。
史佑送进来一盘水果,转身离去。我的目光跟随着她的背影。在她回来以后,我恨不得每天见到她,我总是不知不觉地就走到焦老师家里来,就像在我幼年时,本能地跑向史佑所在的地方。
谈完论文,我在花园里见到了史佑,她抱回来一只纸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些陈旧的信件与照片,逐样地清理着。见到我,她并不回避。她告诉我,她回了一趟在师大的老屋,取回来这些,纸张都发霉了,她放在阳光底下晒一晒。她家的老屋已经无人居住,空置在那里。
有一张照片,是她二哥史夏的。史夏从佛学院毕业后便留在藏区的寺庙里。那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人。
“史佑,你有多久没见过他了?”我问道。史佑摩挲着那张发黄的旧照片,照片上的青年相貌英俊,有着跟史佑相似的明眸。
“快到三十年了吧,”史佑淡淡地说,“他不太愿意家人去探望,当他走进去的时候,就是要彻底斩断与这尘世的联结。”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是一件伤感的事。
“程青书,等你有了儿子,”史佑突然说,“一定要细心照顾他,小男生的心思是很敏感的。”
“就像你照顾我那样?”我脱口而出。史佑闻言一愣,她抬头注视着我,片刻以后,她微笑了。
“没错,要像我那么全心全意。”她说。
“全心全意”这个词语,不知为何,让我鼻子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十五岁以前,史佑是全心全意守护着我。她接送我回家去幼儿园,给我做饭,每晚给我讲睡前故事,周末为我洗澡洗衣服。她是一个未婚女子,面对小男生的裸体,她会有些不自在的表情,而我,也像所有的捣蛋鬼一样,她越是回避,我越是故意把小鸡鸡暴露在她面前。
“程青书,你是个小坏蛋。”我记得史佑总是咬牙切齿,又是尴尬,又是无可奈何地说。她忍耐着我的恶作剧,也忍耐着照看一个孩子的烦琐与疲惫。
生病的时候,由她送我到校医院看大夫,回到家里,一天三遍地喂我吃药。我发烧的时候,她整晚不睡,一步不离地盯着我,半夜里用湿毛巾为我做物理降温。
在我的认知里,我不是我爸的孩子,我不是任何其他人的孩子。我是史佑的孩子。
我对我爸宣布,你不用回来了,我是史佑的孩子。我爸愣了愣,他竟然没有生气,他说,很好。他那种心平气和的态度让我感到愤怒。我希望自己不认得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七岁那年,我患了疝气,疼得快要晕过去了。史佑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我伏在她的背上,听着她奔跑时发出的气喘吁吁的声响,她是那么地紧张我,这让我觉得安心。只要史佑在身旁,任何的痛苦与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
手术后醒来时,我第一眼看到的是我爸,他失魂落魄地盯着我,脸色是灰黄色的,我从未见过他这样。我爸惊喜地扑向我。
“孩子,你醒了?”他的眼里似乎有泪光。
我不想搭理他,我转开头,找寻着史佑。史佑在病床的另一侧,朝着我微笑,那笑容是镇定的。我朝她伸出手去。史佑。我轻轻叫着。史佑握住我的手,她的掌心是温暖的。
“程青书,你吓死人了。”我爸哽咽着说。
恰好护士进来换点滴,人家惊讶地看了我爸一眼,我羞愧得要死,一个大男人,表演什么哭戏!
麻醉药让我昏昏欲睡,我抓着史佑的手,陷入半梦半醒之中。迷糊中,我听见我爸的呜咽声,他在抽泣。史佑似乎是在安慰着他。
“史佑,我受够了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我情愿我的人生中没有出现过他们,我时时都在恐惧,生怕一个不留神,就会连他都失去了。”这是我爸的声音。他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我讨厌他这副软弱的模样。他冷漠的时候,我讨厌他,他慌张的时候,我也讨厌他。当一个人厌恶另外一个人的时候,后者做什么都是错的。
我撑不住,我爸还说了些什么,我已经听不见,我又睡了过去。当我醒来时,是一个好天气,阳光从病房的窗外照进来,一条白色的光带落在我对面的墙上。史佑趴在我的床边睡着了。我爸已经不见了。
我恢复得很快,我觉得体内的力气像水一样漫延上来,我甚至想要跟史佑一起做游戏。她带来几本童话书,念给我听,以便让我安静地躺着休息。我爸偶尔来瞧我一眼,他的脸色很平静。渐渐地,我忘记了那个哭泣的男人,在那个夜里,我爸的哭声,或许就是一场幻觉。
他一直是我至为反感的人。
然而,我记得,就是那一年,在我手术以后,史佑决定要离开。史佑就是这样,这些年里,她总是反反复复地试图要离开我,每一次,都令我撕心裂肺。
我出院以后,史佑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外企,集团总部在杭州,她要去杭州工作。我舍不得她,但我只能接受她的安排,我不得不接受。她并不是与我商量,她只是通知我而已。
她走的时候,我本来决定不哭。但是,我忍不住,我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惹得她也哭了。她紧紧抱住我,好半天,她猛地掰开我抱住她的胳膊,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史佑走后,我小心翼翼地生活下去,上学、写作业、吃饭。我爸不在成都,我奶奶也不在成都,我奶奶新开张的幼儿园在北京,她有很多家幼儿园,她经常在不同的城市里。我被送去我爷爷和我奶奶家里,我爷爷中风了,家里只有一个保姆,她在我爷爷的房间里陪睡,我单独睡在另外一个房间里。
所有人,似乎只需要确认我活着,没人将我放在身边照顾。就像我外婆,她给我写信,也给我打电话,寄钱给我,寄给我大手枪与背带裤。然而她从不见我。很久以后,在她弥留之际,我飞往上海,见了她最后一面,也是第一面。她形容枯槁地向我道歉,告诉我,从不谋面,是因为不愿意想到我的母亲。我奶奶、我外婆,连同我爸,他们都选择了让自己最为好受的方式来面对我,他们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我不过是一个叫作夏茭白的女子留在这世间的一份信物,盛放在水晶瓶里,想念时,便取出来看一眼,其余时候,自生自灭罢了。
史佑走后的第二天,我上了体育课。到了夜里,我被手术伤口的剧痛惊醒过来,我下意识地轻声叫着史佑,摸了摸身旁,她不在。她陪着我的时候,我是一定要赖在她的身边,跟她一起睡。史佑身上有一种洁净的清香,就像用来安眠的香薰,只要她在,我一下子就能睡着。即使在医院,麻醉药药效过后的痛感里,我哼哼唧唧地抓着史佑的手,心里的难过也会一点一点地消失掉。
但是那晚,我的伤口痛得肆意妄为,痛得连睡眠都不能将之打败。我被恐惧所扼制,我委屈地小声哭了起来。我越哭,它越嚣张。我痛得受不了了,我想去叫醒我爷爷和保姆,但我意识到他们帮不了我。
我光着脚下床,起身走到窗前,窗外灯火阑珊。我推开窗户,夜风吹过来,我朝着外面的夜色试探地叫了一声,史佑。
神奇的事发生了,叫声让我的疼痛感减轻下来。我再叫了一声,史佑,那痛感就像一双怯生生的脚,又朝后退了一步。我提高嗓音,大声叫着史佑,一声又一声。楼下经过的人抬起头来,望向我。我不理睬,接着叫下去,直到嗓子都哑掉了。
我这样叫着史佑,睡在隔壁的保姆终于被吵醒了,她惊慌地跑进来,把我抱到床上,我不肯躺下去,号啕大哭起来。
我被连夜送去医院,伤口果然化脓了,在急诊室打了一天一夜的点滴。新的夜晚来临了,我躺在病房里,我奶奶家的保姆在我旁边呼呼大睡。我大睁着双眼,睡不着。天知道我有多想史佑。
門开了,借着走廊里的幽光,我看到有人走进来,走到我床边。当她低下头来的瞬间,我哭了出来。我已经认出来,这是史佑。我扑进她的怀里,痛哭流涕。
史佑就这样结束了杭州的行程,她还没来得及去公司报到。当我奶奶家的保姆辗转找到她的电话,告诉她我深夜对着窗外呼唤她的名字,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返程。她搭乘时间最近的那一趟航班,回到了我的身边。
史佑在成都找了一份工作,重新接管了我的生活,从那一年,到我十五岁,她再也没有离开过我。我相信她是爱我的,肯为我做这么多,一定是非常非常地爱我。
“史佑,你还记得我七岁时的那次手术吗?”今天,我问了史佑这个问题。
“当然。”史佑疑惑地看着我。
“我痛得快要死掉了,但是,你在我身旁,我坚信连死神都是可以打败的。”我望着她。她愣了愣,突然轻轻地笑了。
“程青书,你是一个大男人,不作兴这么矫情的。”她在我的肩膀上挥拳敲了一记。
“你为我做了太多事,我时常在想,这一辈子,除了爱你,我无以为报。”我继续说下去。
“好了,程青书,不要把我形容成圣母白莲花,”史佑凝视着我,“我们曾经带给彼此快乐,也曾彼此陪伴,彼此相守,这就是全部的意义。”
三十五年前
从二年级到五年级的三年间,我成功逃脱了洪雅方言的噩梦。时髦的前任班主任随丈夫调走后,新换的班主任嗓门儿很大,说话用的是咆哮体,一来就把大家给镇住了。没人再留意我的洪雅话,因为我们的新班主任讲的是一口标准的内江话,这也是四川方言中极具个性的一种。菜市场有一个卖花生的小贩是新班主任的老乡,他说的是:“过瓦!喊你过瓦非要过雕,雕是另外的价!”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买花生要用一只大勺子不区分大小好坏地舀起来,如果一颗一颗挑选,价格就得提高。
这就是干劲脆辣的内江方言。班主任身上也有那种爆辣劲儿。同学们乐此不疲地偷偷模仿班主任的口音,时间一长,也就置若罔闻了。
在班级里,我的功课很出色,后来普通话也讲得很好,擅长朗诵与演讲,跳舞和绘画也是很棒的,我的每篇作文都被当作范文宣读。我不太跟那些叽叽喳喳的女生一起玩,她们在跳房子、玩皮筋、抓仔儿、翻绳的时候,我一般都去程国庆妈妈的办公室。那时我已经是少先队大队委,耀眼的三道杠。我热衷于大队部的工作,是程国庆妈妈的左膀右臂。
同学们早就忘记了我的绰号,哑巴。我的两个绰号,撒谎精、哑巴,已然灰飞烟灭,除了我自己,没人再记得。然而,它们所带来的伤害,就像受伤以后留下的疤痕,伴随终生。
我并没有新的朋友,程国庆、季老三和史夏都已经升到师大附中。下午放学以后,我腻在程国庆妈妈那间大队辅导员的办公室,里面塞满了队旗之类的杂物。我就在她的办公桌上写作业,顺便帮她收发物品,而她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向领导汇报工作。她的情商很高。
程国庆妈妈经常顺道捎我回她家吃晚饭,有时她会遣我帮忙去食堂里打一份肉菜,当然,我去的是我爸掌勺的窗口。我爸一声不吭,往碗里扣上一大勺子肉丝,程国庆妈妈给的饭票则是原封不动地让我退回来。程国庆妈妈的初衷倒不是占便宜,食堂里的菜要比她做的好吃很多,尤其是她工作忙碌起来以后,对做饭就越发地敷衍。
我、史夏、程国庆和季老三的四人团伙已经彻底解散。史夏和季老三被分在同一个班,程国庆在另外一个班。脱离友谊后的史夏变得很孤僻,他是一个成绩优异的独行侠。他的眼睛近视了,戴上了眼镜。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手里都拿着一本书,一边走路,一边看书。我不知道那些书籍向他展现了怎样的世界,他仿佛沿着一条月光下的岔道,走向了另外一条婉约而狭长的小径。就像是一些种子,渐渐萌芽以后,有些开出了花,有些长成了树。史夏的心思距离我们越来越遥远。
季老三也变得面目全非,那个腻腻乎乎的胖男孩不见踪迹,他瘦了一大圈,长高了,身手变得敏捷,跟附近工农兵中学的几个混混儿搅在了一块儿。他们抽烟打架,是远近闻名的问题少年。现在,季家挨打的一定是季老三,季爸和季妈表演男女混双,用尽体内的洪荒之力,打得季老三哀号不已。但是,挨完打,他照样出去晃悠,不是被派出所的警察送回来,就是被别家孩子的家长找上门来。
程国庆有了好些新伙伴,是他班里的同学。不过,他依然愿意搭理我,跟我聊聊天,说我是他妈的小喽啰。他那几个新伙伴到他家里来,见到我,他简单地给人家介绍:“史佑,我弟。”
他那几个伙伴就笑得前仰后合的,说他眼睛坏掉了,男女不分。程国庆扳过我的肩膀,盯着我仔细左瞧右看,故作诧异地说:“史佑,你啥时候留了长头发?快剪掉吧,这发型不适合你。”
但是,中学的作息时间跟小学不同,程国庆不再有工夫领着我一块儿玩,他有了自己的新世界,那世界对于我,有一层厚厚的隔膜。也因为程国庆,就连陌生的师大附中,对于我,都有了一种温暖和亲密感。
有一回他被留堂,我在程家都吃过晚饭了,还不见他回来。他妈把他那份饭菜热在锅里,我自告奋勇去接他,一直走,一直走,不知不觉就走到附中门口。
我坐在门外台阶上,望着附中的铁门,那两扇镂空的大铁门生了锈,紧紧关闭着,门内是两行静默的梧桐树。教学楼里亮着灯,不知道程国庆是在哪间教室。天色渐渐灰暗下来,间或有中学生走出来。
过了好久好久,我都快要睡着了,突然,我看到程国庆,他从教学楼里三步并作两步蹦跳着跑出来,背着书包,双手插进裤袋里,一脸满不在乎的表情。起了风,风里落下大片枯黄的梧桐树叶,有一片正好落在他的肩膀上,转眼又掉了下去。他的个子已经长得很高,腿显得更长了。我就那样远远地注视着他,不知怎么的,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走出附中的大门,程国庆吹起了口哨,他并没有看见我。我站起身来,大声叫他的名字,程国庆。他转过脸来,看到我,笑了。他走到我跟前,把书包取下来,挂在我的脖子上。
“走吧。”他笑嘻嘻地说。
我替他背着沉甸甸的书包,他大步朝前走,我跟不上他的腳步。走几步,他就得停下来等着我。他的几个男同学从我们身旁经过,朝我们吹了一声口哨。
“程国庆,你小女朋友接你来了?还帮你背书包!”他的同学嬉笑道。
“没错,你小子羡慕了?”程国庆不以为意,他突然抓住我的手放进他的衣兜里,跟我手拉手地走着。他的同学惊讶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东看西看,母鸡下蛋,把你炸到火车北站!”程国庆朝他们吼道,那几个男生一哄而散。
“男女授受不亲,”程国庆在我耳边轻声说,“史佑,我俩不用介意这个——我当你是男的。”
这是什么鬼话!
程国庆的手很温暖,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我就这样跟着他,在他同学惊讶的目光里,沿着师大那条栽满梧桐树的马路,朝着他的家里走去。那一刻,我恨不得那条路永远没有尽头,而我们就这样永无止境地走下去。
上了初中的程国庆,不仅是他的颜、他的长腿和风一般的奔跑速度吸引着我,他书包里的那些书,同样让我欲罢不能。
程国庆跟他的同学交换了各种各样的闲书,金庸的、古龙的,甚至有琼瑶的,都被翻得很破旧了,有些已经缺了页码,它们像毒品一样让我上瘾。我把头蒙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一口气读到半夜。
其实程国庆只喜欢金庸,他读得很慢很仔细,研究着金庸小说里的拳脚功夫,想象自己是武林大侠,但他也愿意帮我调换别的书回来。
我的二哥史夏亦有不少的课外书,他不跟人交换,他是从师大附中的图书室借来的,大部分是课外习题集,另外有一些哲学书。有一阵子,我发现他精读了《马克思主义选集》,摘抄了一大本笔记。在我爷爷家,每一寸空间都被充分利用,大家睡觉都恨不得将身体折叠起来。在这里,每个人都袒露无遗,谁都没有秘密。
史夏的笔记本被我妈当成无人认领的物品,用来引火做饭了。他倒是没有大呼小叫,走到公共厨房里,望一眼火里的灰烬,一声不吭地照旧回到屋里,看书,重新抄写。他的书桌是我妈的缝纫机,我妈做衣服的时候,他就转移到饭桌上。
那几年,我家留在成都念书的孩子只有我和史夏。史尚和史佐在升中學的时候遇到了大麻烦,成都没有哪所初中接收他们,他们不得不回到户籍所在地洪雅,进入乡村中学。史夏由于超乎寻常的优秀,由他的小学班主任出面,找了附中的校长,破例留在了师大附中,继续借读。
放学以后,史夏总是在家的,而我从不着家。我是个白眼狼,我喜欢程家。程家是热气腾腾的,有白丁,也有鸿儒,还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安安静静地待在角落里,做自己的事情。时时刻刻都坐在书桌前的程国庆爸爸,无论他读的是什么书,无论他在课堂上是多么的卑微,他本身就代表着另一种面貌,是高尚的,也是洁净的,程家是我所向往的书香门第。
程国庆有单独的书桌,我挤在他的书桌前,津津有味地读着他带回来的书,程国庆爸爸也会给我们一些古典文学名著。我在程家囫囵吞枣地读完了整套《水浒传》,文绉绉的,不解其意,我只记住了林冲和他的娘子,一对苦命鸳鸯。我还是更乐意读那些没营养的畅销小说。
作为提供书籍的交换,我帮程国庆写英文作业。程国庆厌恶英文,他的英文从来没有考及格过,那是他的死穴。事实上,他对所有的功课都深恶痛绝,除了体育。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学渣。
英文单词,我一字不识,初中才开始的英文学习对于小学阶段的我而言,根本就是天书。为了给程国庆做枪手,我拼命自学。程国庆帮我找来一套新概念英语,我写完作业就背单词。当我进入中学的时候,毫无疑问,我的英文水平让我的老师大吃一惊。高考时,我的第一志愿就是英语。英文最后成为我终生的专业。
我缠着程国庆找通俗小说来看,时常逗留在他家里,蹭吃蹭喝。程家的女人们会拿我跟他开涮。程国庆的大舅妈说,史佑跟咱家有缘分,往后就做咱家的儿媳妇吧。她们喜笑颜开地等着程国庆表态。
我镇定自若,努力不让自己脸红,那显得太过小家子气。程国庆看我一眼,似笑非笑地说,她要是能帮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写完,我就答应。程家的女人们笑得要死,她们说程国庆是吃软饭的料。玩笑开得太过分,程国庆妈妈就出面了,我以为她会主持公道,制止那帮乡下娘儿们的胡说八道,没想到她只是来征求我的意见。她问我,史佑,你像你二哥,有读书的天赋,你能看上咱家这浑小子?
说完她笑眯眯地瞅着我。这玩笑太冷,我简直没法作声。程国庆的姨妈来了一句神补刀,她说,史佑你回去问问你妈,你家彩礼要得高不高?合适的话,咱家先给送过去,这门亲事就算定下来了。我和程国庆同时愕然,彩礼是什么?一帮女人笑得稀里哗啦的,程国庆妈妈总算正正经经解了围,程国庆妈妈说,他们是真不懂,城里的孩子,不作兴说这些有的没的。
我用《新华字典》查阅了彩礼的含义,查完就去问我妈,我家的姑娘出嫁,彩礼要多少。我妈吓一跳,追问缘由,问清楚以后,她笑得连眼泪都出来了。下次她在师大校园里偶然遇见程国庆妈妈的时候,把这事当成了天大的笑话转述给程国庆妈妈听,两人又是一通狂笑。我站在一旁,不明白这有什么可笑的。程家提出这个问题,我正式问了我妈,就能让这两个女人乐成这样?
不管她们怎么乐,我在心里对自己说,程国庆学习是差了点,但我不嫌弃,我喜欢他,我愿意帮他写作业,而且,跟他结婚的时候,我不让我妈要彩礼。
这样的想法让我镇定下来,我的内心是安然的,学习也是有奔头的,我不断地找到更高年级的课本,朝前自学,想要追赶上程国庆的课程进度,从而顺顺当当地帮他写作业。为了程国庆,我要让自己变得特别的好,就像一支登山队,作为领队,率先攀越高峰、涉过险滩。成为大队委,自然也是这好中的一部分。身为大队委的我,就这样出现在了夏茭白面前。
我们三个人当中,我与夏茭白是最早认识的。
师大附小有一个露天操场,是小学生上体育课的地方,也是孩子们撒野、溜冰之处,同时还充当着师大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的场地。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每到星期六的晚上,学校就会举行一场交谊舞会。由师大工会掌管的一套高档音响被拖到广场中央,教室的屋檐被用来营造张灯结彩的氛围,大学生们就在广场里翩翩起舞——其实大部分学生都不太会跳舞,核心要义不过是在昏暗的光线里搂着一个姑娘,在凤飞飞龙飘飘邓丽君的靡靡之音里胡乱地走来走去,鞋底与粗糙的沙石地面发出滑稽的摩擦声,整个操场都充斥着这种一本正经却又无比搞笑的摩擦声,连音乐都遮掩不住。翌日清晨,在操场上一定能看见好几块残留的鞋底,不知那些用力过猛的男生是如何穿着漏底的皮鞋跟新结识的舞伴谈笑风生地一路走回宿舍的。
偶尔会出现一对真正的舞者,跳起华尔兹来,横移、旋转,行云流水的舞步犹如波涛起伏,这时,四周的人群就会自动避开,腾出一大块空地来,围聚成圈,充当他们的观众。
这些集体娱乐,让操场永远人满为患,像是一处热门打卡地。看电影和演出需要早早占座,看跳舞更是要挤进人堆里去,这都是体力活儿。
但有一处得天独厚的观赏胜地,可以不必拥挤就能一览操场的景致,那就是附小旁边的那几栋别墅,那里居住着几位德高望重的专家。夏茭白的家就在那儿。
有两三年的新年晚会,师大有老师动用了私人资源,请到了当红歌手现场演唱。消息不胫而走,就连师大附近几家工厂的住户都闻风前来,操场被挤得水泄不通,险些出现踩踏事件。别墅的苏式阳台越发显示出了来自阶层的优越与优势。
那些别墅修建在缓坡上,前身其实是化学、物理和生物实验室。学校对它们进行了负责任的改造,洁白的外墙覆盖着牵丝攀藤的花草,墙外种植着珍贵的木芙蓉,在黄昏的时候,它们会变成另外一种颜色。一切都是那么的美,那么的宁静。
头一回进入别墅区,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跟着程国庆妈妈,来到第三栋别墅门前。篱笆敞开着,我们走了进去,穿过花木扶疏的前院。程国庆妈妈抬手轻轻敲门,一向不拘小节的她,动作变得和缓。这楼里有一种肃穆的气氛,令人情不自禁地放慢脚步、放低身段。
门没有立即被打开,门内的钢琴声掩盖了轻柔的敲门声。钢琴声在最近几个月时常响起来,经过墙外就能听到。在附小操场上体育课的时候,驟然安静下来的瞬间,琴声也会依稀传来。那是眼下师大唯一的一架钢琴,是一位姓夏的教授从上海带来的。
夏教授调来师大不久,他是一位国内颇具知名度的数学家,在拓扑数学研究中有开创性的成果,一到师大就担任数学系的系主任。夏教授是四川人,在此地有年迈的父母,这也是他选择从上海调到成都的原因。他举家前来,一来就住进了师大条件最好的专家楼。
我和程国庆妈妈是来探望夏教授的独生女。夏小姐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一直在家养病,不能入学。师大附小大队部决定与这病孩子结对子,派学生轮流去家中辅导和交流。
程国庆妈妈领着我,充当先遣部队。我的手里还攥着一封信,是附小大队部全体成员写给这病孩子的慰问信,撰写在一张喜气洋洋的红纸上,表达了师大全体少先队员的亲切问候。那封信的抬头写着:夏茭白你好。这病孩子叫作夏茭白。一个美丽轻盈的名字。
那天下午,我和程国庆妈妈站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门终于打开了。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位气质优雅的女人,穿着一件有光泽的大衣,衣领处簇拥着一圈细长柔软的毛毛,雪白的脸泛着油画般的光晕。这就是夏妈,她是上海人,普通话说得不太流畅,很多时候,她都用微笑与手势来跟我们交流。
我和程国庆妈妈在夏家的客厅里坐下来,客厅旁边有一扇双开门的木头门,上半部分是磨砂玻璃,我还从没见过这么洋气的门。从那门后传出天籁般的钢琴声,琴声如潮水似的流淌在整个空间里,仿佛带着香气,那芳香里有一朵一朵灼热的玫瑰花渐次开放,花蕊中有一个白色的精灵随风起舞。那精灵,就是夏茭白。
夏妈歉疚地让我们稍坐片刻,她的女儿在练琴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夏妈用一个托盘端过来两只高脚玻璃杯,杯口泛着热气,里面盛着热可可。我从不知道世间竟然有如此美味的饮料,忍不住一口气喝光,偷眼看一下程国庆妈妈,她也正惊讶地睁大双眼,打量着室内。
我们就像两个土包子,对夏家华美的陈设瞠目结舌。在我的眼里,程家已经很富有,不像我家,没有一件完好无损的家具。不只如此,在我爷爷家和程家,以及别的师大的家庭中,大多数家庭都没有私人家具,全都是从学校里借用的,正儿八经的双人床是没有的,都是两张单人床给拼凑起来的。床板和桌面,用红漆歪歪扭扭地写着“师大家具”的字样。家具坏掉了,可以送去修理,也可以调换。在师大,有一个木工房,占据着一大块场地,里面的木工每天都在生产和修缮家具。
夏家却没有这种款式粗劣的家具,他们的家什都是从上海托运过来的,包括那架钢琴。房中有躺椅,有落地灯,有酒柜,窗帘不是跟床单同色系的粗棉布,而是透明轻软的白纱,在风里轻舞着。墙壁粉刷得雪白无瑕,挂着唐朝仕女图。与客厅相连的餐厅里有好多好多的装饰品,玻璃餐桌上有插着翅膀的天使雕塑,还有一只细长的蓝花瓶,插着一捧青瓷色的晚香玉。
我没见过这样美丽的家,就连在电影里都没有。我知道,在师大,夏教授是一位气宇轩昂的大人物。与他们一家子一道前来的,还有夏教授留苏时的导师捐赠给师大的一辆华沙牌二手小轿车。那个苏联专家到中国访问时,特意拜访了得意门生所在的高校,并且捐赠了那辆车。师大自此拥有了一辆进口汽车,就停放在供留学生住宿的外宾楼前,专职司机每天把它擦得亮堂堂的。
见到夏茭白以前,我很容易得出结论,她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子,是生长在云层中的折翼天使。出现在我眼前的,必然是一个病病歪歪、苍白羸弱的小姑娘,就像林黛玉,除了吟诗作画,就是吐血喝药。
当天,我们并没有见到夏茭白。钢琴声停住以后,夏妈到房间里去,过了一会儿,她走出来,歉疚地告诉我们,夏茭白需要休息,约我三天以后再去家里。
程国庆妈妈问了夏茭白的功课和基本情况,让我意外的是,她的年纪比程国庆还要长两岁,显然更适宜与中学生交朋友。但是,夏妈向程国庆妈妈表达了感谢,说是夏茭白愿意与我讨论功课,也希望我陪她玩一些安静的游戏。
“除了史佑同学,附小还有很多优秀的少先队员,愿意来帮助她,跟她做朋友。”程国庆妈妈说。
“茭茭的意思,就只要她了。”夏妈抱歉地朝我笑笑,一瞬间,我就喜欢上了这个中年妇人,她好看得像一幅图画,又是那么的谦逊,她是那种很容易被小女生当作偶像来崇拜的美丽人物。
“我没问题。”我立即说。
夏茭白固执的选择,让这次活动变得单调乏味。程国庆妈妈原先设想的各类出彩的帮扶项目,都落了空。夏茭白既不肯到一墙之隔的附小参加任何交流,也不愿意让除了我以外的孩子登门。送我们出门时,夏妈一再表示歉意。
“很抱歉,茭茭就是这样,她有点任性。”夏妈用不太灵光的普通话解释着。
三天以后的下午,按照预先的约定,我独自来到夏家。那天下着毛毛雨,我敲了敲门,好半天没有回应,屋里也没有钢琴声。正疑惑间,门开了,一只手从里面伸出来,一把将我拉了进去。我吓了一跳,正要出声,只听见“嘘”的一声,我还什么都没看清楚,就被拽到了后院里。
“别出声,不要吓着它。”我的耳边响起了轻柔的叮嘱。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纤长的少女,戴着一顶边沿繡花的阔边草帽,大约是用来遮雨的。她的裤腿和衣袖都高高挽起,赤着一双脚,那是一双洁净的脚,足踝精致如同大理石雕刻,脚上则沾满清凉的雨水。我想,这一定是夏家的亲戚或是客人。我刚想开口问问夏茭白在哪里,就被她做手势制止了。
她让我留在台阶上,自己则蹑手蹑脚地朝着庭院里的一棵金橘树走去。我望过去,树梢上有一只毛色洁白的鸽子,咕咕叫着,不安地挣扎着,翅膀不断地扑腾,仿佛是受了伤。
那个少女靠近金橘树,口中模仿着鸽子,发出悦耳的啼叫。奇异的是,那只鸽子渐渐安静下来。她身手灵巧地朝着树梢攀爬上去,朝着鸽子伸出双手,那只鸽子竟然没有躲闪,任由她握在了掌心里。
“嗨,姑娘,别愣着,快来帮我一把!”她从树上跳了下来,一阵风似的往屋里走。
我赶紧跟着进去,她风风火火地找出一只急救箱,替鸽子处理伤口。那只鸽子受伤不轻,整条腿血肉模糊,躺在地上瑟瑟发抖。我们手忙脚乱地按着它,按照人类的处理方式,清创、消毒、包扎。最后,鸽子被裹在了纱布中,喂它喝了一点点水,灰色的小眼珠戒备地东张西望。
“好了,我们也该喝下午茶了。”那少女拍拍手,站起身来,朝我伸出手来,“你叫史佑吧?我是夏茭白。”我大吃一惊,机械地伸手与她握了握。她有一双纤细柔软的手。从头到尾,我都没有想到她就是夏小姐本尊,这活泼的少女怎么会是重病在身的夏小姐?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她应当半卧病榻,由内而外地散发着药味儿。
是的,第一次见到夏茭白的时候,我是惊讶的,更是惊艳的。这个养尊处优的教授千金,不仅相貌酷肖夏妈,也有那种令人魂飞魄散的美,同时,她看上去毫无病容,天然的好气色,蔷薇色的双颊,头发细软黑亮,无辜的眼神,小而薄的嘴唇。她的个子很高,但骨架很小,薄而窄的肩膀,颈项细长,头颅微微扬起,看起来像一个芭蕾舞者,不知多美多健康。后来我才发觉,患有这种疾病的女孩子,通常都是美得出人意料——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摧毁掉。老天遵循的就是这样的规律,它富有戏剧精神,做戏,就要做到极致。
夏茭白端着水果与点心,侧身让我进入她的书房。房间里醒目地摆放着那架昂贵的钢琴,靠墙是一长溜儿书柜,还有一张很大很柔软的沙发,茶几上也有一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一簇新鲜的茉莉花,淡淡的清香弥漫在室内。
“这是咸的,这是甜的,你要哪一种?”她把饼干盒子递过来。
我随手拿了一块,她自己则大嚼橙子,果汁沾了一点在她的唇边,她的唇色有一种魅惑的美,是樱桃色里透着浅浅的紫。我并不知道,那正是心脏缺血的危险征兆。
我发觉这间屋子的磨砂玻璃可以清晰地看到客厅,过后,在我们已经非常亲密时,我问过夏茭白,为什么偏偏选定的是我。她说她在玻璃后面观察了我好半天,她欣赏我身上的分寸感。在上海的时候,也有学校里的孩子去陪伴她,她们在她的家里四处打量,像围观怪兽一样围观她。只有我,以极其平静的目光注视着她的家。
我挑挑眉头,天知道我对这华美的房子有多好奇,只不过,我一向不是一个喜形于色的孩子。我喜欢夏妈,也喜欢夏茭白,她不是一个病病歪歪的病孩子,不会挟病以自重,性情苛刻,拒人于千里之外,恰恰相反,她看上去像个温厚亲善的邻家大姐姐,眼中温暖有光。
那天,我吃了不少东西,橙子、葱油饼干、山楂片,夏茭白也吃得不少,她一边吃,一边与我聊天。她并不问我学校里的事,反而对我的家乡感兴趣,因为我告诉她,洪雅县属于峨眉山山系。
“我想去峨眉山,我没去过任何一座山,”夏茭白失落地说,“我特别想爬山,在山顶看日出,可惜,我爸妈不同意。”
“下次我陪你去。”我安慰她。
“史佑,告诉你一个秘密,”夏茭白突然神秘地凑近我的耳朵,“医生对我爸妈说,我活不过二十岁。”她吹气如兰,像是说着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我错愕不已。
“他们瞒着我,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我都听到了,”夏茭白很淡定,“我妈悄悄地哭,说当初就不该生下我,让我受罪,可是,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哪有受什么罪?”
“这是——真的?你真的,活不过二十岁?”我有些难过,尽管在我看来,二十岁是一个遥远得不可思议的年纪。但无论如何,死亡就像一大簇藻类植物,从暗影中伸出强有力的手臂,试图将这个妙龄少女生拉硬拽地拖进暗无天日的沼泽地。
“我才不相信医生的话!”夏茭白的眼里重新泛出亮光,“史佑,正好,我们有两个人,就能请笔仙了!你过来,咱们听听笔仙是怎么说的。”
笔仙是什么?我不明所以。
夏茭白拉上窗帘,与我到书桌前分别坐下来。她拿出一支绿色的长铅笔,一张很大的白纸,用铅笔在纸上横着写下“唐、宋、元、明、清”五个字,又竖着写了“是”与“否”,接着是一大堆毫不相干的数字与拼音。
然后,她教我双手交叉,与她一起,把铅笔夹在两手之间,手背向里,手掌向外,不用使劲,只需要维持铅笔不倒下即可。做好准备工作,她开始虔诚地念叨:“前世,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她反反复复地念着,柔和的声音在昏暗的室内像溪水一般轻缓地流淌着。过了一会儿,我感到指尖猝不及防地被牵扯了一下,铅笔猛地动弹了。
“你来了吗?”她问。铅笔滑向“是”字。我目瞪口呆,我并没有用力,这铅笔怎么会动起来?
“笔仙笔仙,我可以活到多久?”她轻声问道。
铅笔凝滞了好一阵子,随即,我的手指再次传来奇怪的力量,铅笔开始不受控制地滑动,在一些拼音间滑动,最后,它停了下来。
夏茭白立即将笔尖朝上,她找出一盒火柴,划燃一根,将那张纸烧掉,随后拉开窗帘,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她转过头来,面带喜悦地看着我,说:“看到了吧?笔仙说,我可以长命百岁。”
我先是不解,继而努力回想,我想到铅笔停留过的那几个拼音,分别是C、M、B、S,长命百岁。这也太奇葩了。
“一定是你下意識地用了力。”我直言不讳地指出来。
“我哪有!”夏茭白不高兴了,“我跟我妈、我爸也请过笔仙,每次来的,都是不同的笔仙,但它们的说法都是一样的。”
我不作声了,我实在是愿意相信她,啊不,我愿意相信笔仙,笔仙说的是,她会长命百岁。这是我头一回接触到科学世界以外的事物,我所接受的教育无法让我信以为真,但是,我希望这是真的。
“史佑,我不会死掉,”夏茭白走过来,主动拉住我的手,嫣然一笑,“我会一直做你的好朋友。”
那一瞬间,窗外的阳光落在她美丽的面庞上,我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遇见夏茭白以后,我的生活变得很不一样。程国庆是一道光芒,照耀着我,让我越过长满雪松与白桦树的荒原,跋山涉水向他奔去。而夏茭白,她是开满七里香与野菊花的春天,芳香而温暖,我就像被她拯救的那只受伤的鸽子,安然无恙地栖息其间,在她的掌心里熟睡。有了他们的存在,我的眼前是透亮的,连空气都发着光。
我几乎每天放学都要去一趟夏家,并不是每次都进去,就站在花园外面,叫着夏茭白的名字,等她出来,与她隔着篱笆聊几句。我会把学校发生的一切,事无巨细地告诉她。老师讲了什么笑话,谁跟谁打架了,谁谁带来了很难买到的小说,等等。她耐心地听我说,渐渐对我身边的每个人都熟悉起来。
每次去夏家,如果凑巧夏妈在家里,我会被要求戴上口罩。夏茭白不能被传染感冒,这对她是致命的。只有这一点,让她像个病人。
夏茭白会很多的游戏,她有纸牌、象棋,等等,她教会我规则,然后与我对弈。她不是一个骄纵的女孩子,很有游戏精神,赢得漂亮,也很输得起。
有一阵子,她迷恋上了星座知识,买了好几本星座书,没事就拿我做研究对象,诸如考试分数什么的,都在她的测算范围。在我看来,那就是无厘头的十八猜。我总会有好分数的,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这是毋庸置疑的,即使算准了,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当然,更多时候,她的关注点依然是在寿命的预测上。她用星宿来计算生命的长度。
“我能活一百岁,”她宣布,“史佑,你是九十九岁。”
我不与她分辩。她屡屡谈及死亡,以轻松俏皮的口吻,然而,这实在是一个不吉利的话题,我连碰都不想去碰一下。
夏家是一个极为完美的家庭。夏家夫妻彼此相爱,他们柔声交谈、相互凝望时,眼波里全是不加掩饰的爱意。夏爸从事的专业严谨而无趣,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幽默的男人。他在家时,常常讲一些冷笑话,逗得夏妈心领神会地莞尔一笑。夏妈时常向夏爸撒娇,夏爸进门时,她甚至会在他脸上轻轻一吻。这动作简直叫我万分惊疑,在我有限的认知里,历届中年妇女都是练过铁头功的,百毒不侵、百折不挠,没有一个会在男人跟前示弱,个个都比男人更加威猛雄壮。至于大嗓门儿、不修边幅、八卦、吃饭吧唧嘴这些,在夏妈身上更是不存在的,她是一个美到了手指尖的女人。
相应的就是,夏妈是不染指家事的。她从不生火做饭。夏家有两个三层的饭盒,夏妈每天从食堂买饭菜。这是一件相当奢侈的事,相当于长期下馆子。当然,她不用认识我爸,不用跟任何掌勺的套近乎,在师大的教工食堂,有一个特殊窗口,专门为专家提供精细的饮食。
有时我被夏家留下来吃晚饭。我所受的教育里,外出蹭饭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我很少在自己家里吃晚餐,不是在程家就是在夏家。夏家吃得很好,比程家还要好,可是夏茭白不太吃肉,她吃芹菜豆腐一类的,偶尔吃些鸡肉、牛肉,她的习惯很好,从不剩饭,碗里的饭粒吃得干干净净。夏家跟程家不同,饭桌上是夏爸夏妈尽情秀恩爱,没人记得给孩子们搛菜,也没人劝着客人必须多吃。菜式丰富,分量恰恰好,我吃得很自在很舒服。
有一个钟点工每周来一次。夏家人的衣服是每天都换,放在一个专门的篮子里,集中起来,由钟点工清洗。床单被罩每个礼拜都要洗换,他们的床品都是清淡的图案,没有大红大绿的那些,也没有一般人家用来炫富的花里胡哨的真丝被面。他们用的是全棉制品。
照顾那只受伤的鸽子,也是我们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当它稍稍可以站立起来,夏茭白心急地把它放在花园里,想让它重新飞起来。可是,鸽子一动不动。夏茭白拨弄它的翅膀,它还是无动于衷。
“可怜的,不会连怎么飞都给忘记了吧?”夏茭白自语着,她决定帮鸽子复习一下。她的身子略微前倾,双臂向后张开,围绕着花园慢慢跑起来,一边做出飞翔的姿势,一边对鸽子说:“你看,就是这样,这就飞起来了。”
我笑得要死。不可思议的是,那只鸽子瞪着她,试着扇扇翅膀,某一刻,它真的飞起来了。夏茭白兴奋地跺脚,加快了速度,在风里飞跑着。她的嘴唇出现了一层鬼魅的浅紫色。她停下来,大口喘气。
那只白鸽在伤势痊愈以后还在夏家待了好久。它白昼飞出去,夜晚飞回来,隔三岔五会在夏家的花园里下一颗小巧玲珑的蛋。原来,它是一只雌鸽子。直到秋天到来,树叶都变成了黄色,有一天,它飞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它可以去往很远的地方,而我,却哪里都不能去。”夏茭白伤感地清理着鸽子留下的小窝。
“它长大了,多半是去谈恋爱了。”我笃定地说。
“爱情一定是很美的,”夏茭白一脸神往,“我看到书里说,那就像是有一万只蝴蝶一起飞,或是整个山谷的萤火虫一起发出光亮,可惜,这些我是不能够经历的。”
“你也是可以的。”我鼓励她。
“医生说,我不可以谈恋爱,不可以结婚,不可以生孩子。”夏茭白一口气说下去。后面的两个步骤,我全然无感,但是,不可以谈恋爱,那确实是一件不幸的事。
“史佑,你有喜欢的人吗?”夏茭白双目灼灼地盯着我。我的心跳得很厉害,这是一个机会。我孤独了太久,我的爱,是一颗单单照亮我一个人的星辰,是唯一属于我的光明的景色,是独自跳舞、独自歌唱,无人知晓、无人分享。
“有。”迟疑了好一会儿,我老实回答。
“他是谁?他是怎么样的人?”夏茭白来了兴致。
“他叫程国庆,是个很会打架的男生。”我说。
这个话题,足够我们聊上十年八年。秘密一旦撕开一个口子,就变成了决堤的河水,奔涌不息。从此以后,凡事都与程国庆有关了,初开的花朵是他,雨后的树影是他,清晨是他,暮色也是他。飞走的鸽子离开了我们的视野,程国庆像是一阵风,吹了进来,取代了我们的关注点。
夏茭白饶有兴致地倾听着我的描述,她的模样让我觉得自己的词汇是多么的干涸,我渴望能够用更加丰沛的语言来描绘我的初恋,它是山川,是日月,是落在枫叶上的雪花,是温柔透彻的春光,是穷尽了世间词汇也无法形容的美好。
我希冀与夏茭白一道,体会其间的春日夏风,秋叶冬雪。她不可以有爱情,但是,在这寡淡的世间,唯有爱,会让人怀揣深情活下去。这些念头,小学五年级的我,尚且无法准确表达,我只能尽心尽力地讲着程国庆的顽皮、程国庆的俊朗。
“他一定值得你去爱,”夏茭白得出结论,她握住我的手,轻轻说,“你要感激他,承蒙他出现,让你可以欢喜好多年。”
感激程国庆的出现?这倒是我没有想过的。我只知道,我爱他,我要时时见到他。跟他在一起,即使什么都不做,也是好的。
那个秋天,鸽子飞走以后,我的身体发生了细微的改变,我迎来了初潮。血迹与隐约的疼痛让我狼狈而忧伤,我坚持了一整天,放学时,程国庆妈妈照例叫我去她家里吃晚饭,我没有答应。我也没有去夏家,我背着书包,郁郁寡欢地朝家里走去,我感到血液顺着我的小腿滑下,像汩汩流淌的小溪。
一切就快要暴露。我在烟熏火燎的公共厨房里找到我妈,嗫嚅地告诉她,我流血了。一开始我妈没有反应过来,当她明白以后,叫过史佐,把锅铲交给她,带我回到房间里。她一边在箱子里翻找着,一边来了一番类似责备的絮叨。那年,我十二岁,在女孩子中间,这是一个太早的岁数,就连我的姐姐史佐都还没有动静。
“你这小脑瓜,就是想得太多,”我妈往我的额头上戳了一指头,“造孽了,这么小的孩子。”我听不懂她的话,拼命低下头,仿佛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然而,我妈并没有多說什么,没有教给我任何与此相关的知识,她甚至不在家里提起这件事,好像这是一桩耻辱。她只是默然翻出两条布带子,一包细长的淡绿色草纸,教我将其中一条带子捆缚在腰间,另一条则穿过一张草纸的两端。那是一个艰深的技术活儿,我笨手笨脚,怎么都弄不好,急得都快哭了。但终究,我还是用这些粗劣的工具遮掩住了我的慌乱。
那些坚硬的纸磨破了我的大腿,我必须得忍受着双重的痛楚。不只如此,这些貌似忠厚的草纸完全是可怕的阴谋分子,它们时常发生突如其来的泄漏,以至于我整日惴惴不安,不知道在哪个时刻就会变成众人眼中的笑柄。而在体育课上,当我与两三个女生一起,垂头丧气地出列,站在操场边缘时,我很容易就将所有的屈辱归结于该死的草纸,它们让我变得步履凌乱、笨重不堪。
夏茭白察觉到了我的不安,当她追问我的时候,我很轻易地就告诉了她这场困境。夏茭白带我上楼,到她的卧室里去,她的房间里是整套的原木家具,手搭上去,暖而温润。她从床头柜里拿出一包当时少见的卫生巾。
“这是什么?”我从未见过这种高级货,在我家里,我妈和我,都被那种细长粗糙的草纸所挟裹。
夏茭白撕开包装,里面有使用说明。那真是一件神奇的好东西,洁白、柔软,它与我的身体浑然一体,紧紧地守住了我的隐秘。我试着如常行走,我的身体毫无问题,就连奔跑和蹦跳也不会把我出卖。
“跟我来!”夏茭白含笑打量着我,她突然把我拉到她父母的卧室里。这是整栋楼里最大的一间屋子,天花板呈塔尖形状,地面铺着吱嘎作响的木头地板,四周是彩色落地玻璃窗,房内的家具闪闪发亮,十分气派。
在夏妈的梳妆台前,摆放着满满当当的化妆品,眉笔、口红与胭脂,一应俱全。夏茭白一样样地为我涂抹,镜子里渐渐出现了一张冶艳而魅惑的脸。
“史佑,你会是一个很美的女人,”夏茭白仔细打量着我,说出了一句让我难以忘记的话,“将来的某一天,要把自己当成最贵重的礼物,送给程国庆,叫他一辈子好好珍藏。”
当程国庆变成了我和夏茭白中间的影子,夏茭白对他产生了好奇心,她想要见见这个被我深爱的男孩子。这没有障碍,其实我也急于让夏茭白见到程国庆,既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炫耀——藏有至宝的人,多半忍不住夸耀于世。
那时,按照约定,每周固定两次,礼拜一和礼拜四,下午放学以后,我会待在夏茭白的家里,陪她做做游戏,也与她讨论功课。她的书房里有中学阶段的全部课本。她的爸妈把她养得很好,他们给她请了家庭教师,教授了她所应该学习的知识。这样一来,为了给程国庆捉刀写作业,我在黑暗中苦苦摸索着进行的自学就变得容易起来。夏茭白自告奋勇地担任我的小老师。
我自学的速度和效率大幅提升,程国庆索性连数学作业都交给了我。他的数学老师从每日的家庭作业里丝毫没有察觉他已经掉队很多,直到期末考试,他的数学成绩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程国庆爸爸面对儿子的成绩单痛心疾首,不过,这个和气的老头从未斥责过不争气的儿子,只是一遍一遍地跟程国庆讲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讲得痛心疾首,讲得无语凝噎。他找给程国庆大量的古籍读本,希望他能够从阅读中汲取养分,建立起奋发图强、勇往直前的三观。程国庆倒是不拒绝那些读物,相对其他的薄弱学科,他较为深厚的古文根基,对于阅读武侠小说是大有裨益的。
那些年,男孩子们对武侠小说中毒颇深,程国庆就是其中一例。他有一群同样上瘾的伙伴。他的班级有男生模仿金庸古龙,撰写武侠小说,密密麻麻地写在作业本上,悄悄传阅。程国庆兴致勃勃地带回来给我看。故事里充斥着自创的门派与武功,大段大段的复仇与权谋,所有人都在争夺舵主的位置。那种手抄本,估计算得上穿越小说的鼻祖。当然,里面的人物基本脑残,又算是抗战神剧的雏形吧,大家一上来就开打,莫名其妙地也能打上一场,纯属以暴制暴,而强者恒强,弱者则轻如尘埃,上来就被打死。一篇小说读下来,尸横遍野。
程国庆也动起手来,倒不是写小说,而是刻苦钻研着拳脚与招式。他弄来一本很厚的素描册,以锲而不舍的科研精神,爬梳着金庸小说里的派别,对每一套武功进行精细化复原,一招一式地绘制下来,画在他的本子里,照着本子练习起来。他深信一旦自修完全部的功夫,有朝一日,定能成为天下第一的高手。
英雄和魔法,都是我所热爱的。在这一点上,我和程国庆可谓志同道合。程国庆的事业,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我卖力地帮程国庆写作业,从英语到数学,再到语文。我连周记都帮他完成了。我替他省出大把的时间,让他有足够的空闲做练功这件大事。
对此,程国庆妈妈一无所知。我说过,她很了不起,一个人活出了一支队伍的气势。她已经度过了人生的潜伏期,超越了家务和孩子的束缚,展现出行政管理的霹雳手段。她专注于附小的工作,不断进阶。就连程国庆的家长会,她都没有出席过,皆由程国庆爸爸参加。老人家弓着背,听着程国庆班主任的训斥或提醒,回到家里,还得想方设法为这捣蛋的儿子遮掩。程国庆妈妈虽然对儿子放任自流,但脾气急躁,在程家,出手教训程国庆的总是他妈。他爸就像一个溺爱孙儿的祖辈,他的人生经验放到儿子身上,其实就是没有经验,他一味地顺从着这个来之不易的宝贝疙瘩。
我在程国庆成为大侠这条路上,默默奉献着。我不仅为他做枪手,还考虑到修炼武功需要足够的营养支撑。每天早餐,我妈会给我和史夏各煮一枚白水鸡蛋,我不吃,放进衣兜里藏着,傍晚在路口的寒风中等着程国庆从附中放学回来,递给他,看着他把一只冷鸡蛋两三口地给吃下去。他不问鸡蛋的出处,吃完就跟我说起练功的心得。一想到自己正在为一个盖世大侠贡献绵薄之力,我就既不觉得冷,也不觉得饿了。
程国庆完成了伟大的拳法记录之后,开始对着他那本武功秘籍聚精会神地苦练功夫。他从基本功开始,目标是腾身上树、穿行屋顶之类的轻功。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几十年以后风行网络的修仙小说。
程国庆用树枝为自己削了一把木剑,将这把伟大的兵器交给我,由我代为保管,因为他的伙伴们对此物已经虎视眈眈。我怀揣着木剑,心跳加快,脸色发红,我在我爷爷家里转来转去,最后,我把它藏在了床底下。
程国庆的理想是去少林寺学习武功,他不打算念高中,更无意考大学,他要在初中毕业以后,到少林寺闭关几年,练成旷世神功之后,行走江湖,劫富济贫。
在他的人生设计里,原本并没有我的存在。幸好,金庸他老先生在每一本武侠小说里都为仗剑走天下的大侠们配置了一个姑娘,有的古灵精怪,有的冷若冰霜。在我提出这一点以后,程国庆深以为然,他一口就答应下来,允诺随时都会捎带着我。
“你虽然不会武功,但你可以打打杂,运输一下行李,帮着烧水做饭什么的。”程国庆很是大度,承蒙他不弃,让我像《西游记》里的白龙马,以交通工具的方式进入他的大计划里。
有一天,我忍不住向夏茭白炫耀程国庆的规划,我告诉她,终有一天,我会跟随程国庆漂流四海,过上武侠小说里那种既充满刀光剑影,又如世外桃源一般的生活。
“史佑,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你去告诉程国庆,我也很想跟你们出门闯荡,这样,就可以请他来我家。”那一阵,我和夏茭白一直商量着如何把程国庆骗过来,让夏茭白看一眼。想来想去,都没有想到好招,我总不能大咧咧地跟程国庆讲,因为我暗恋他,所以我要把他带给我的闺密看一看。夏茭白提出的意见很有建设性,对于程国庆而言,名正言顺。
“这不是欺骗,我确实很想去。”夏茭白强调了一句。我是相信的,在每个少男少女的心目中,都有一个关于流浪的梦。
况且,我不介意她是否真的想去,也不介意她美得像一个小仙女——在我眼里,夏茭白不是俗世中人,一个短暂的生命,就像昙花,美则美矣,无法长久。一想到她活不过二十岁的谶言,我就心痛如焚。
“如果你们能答应,我是要跟随你们一起出发的。”夏茭白一脸钦羡地再三确认,她对浪迹天涯的兴趣,已经超出了对程国庆的兴趣。毕竟她从出生就被关在家里,避免风寒和一切可能发生的感染,每次出门几乎都是去医院体检,并且严阵以待,从头武装到脚,帽子围巾口罩一样不落,只差穿上防弹衣。
我学着程国庆的慷慨模样,一口答应下来,在《西游記》里,不仅有白龙马,沙僧的扁担上还挑着行李,夏茭白的功能就算是一件行李吧,不会增加太多的麻烦——我准备这样来说服程国庆,我也很想带上夏茭白。一个被养在家里的女孩子,在我看来,是实在难以置信。假如夏茭白这短暂的一生都无法出门远游,我觉得我不能原谅自己。
我让夏茭白坚持锻炼身体,实在不行,我保证让程国庆练完武功以后,再做一本精研草药的册子,她要是生病,程国庆就用草药给她治疗,就像武侠小说里的那些拥有盖世神功的高人,一次运气、一把草药就能让伤者起死回生。
我扮演起中转站的角色,通过我的夸夸其谈,程国庆的宏大愿景就这样在夏茭白的面前越来越清晰。放暑假的时候,我甚至把程国庆的作业带去夏家,夏茭白帮我一起做,这是我们三个人的事业,我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尽职尽责地做枪手。
程国庆的暑假作业只用了一个礼拜就完成了,我交还给他的时候,他格外吃惊。我有些胆战心惊地说出了真相,试着告诉他,有一个小姐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去学校念书,但她也很崇拜武林大侠,向往漂泊江湖的生活,她申请跟随着我们一道云游四方。
“这么说来,你倒是学会收徒弟了?”程国庆在我脸上用力拧了一下,疼得要死。
“她是个很有趣的人,你一定会喜欢她的。”我信誓旦旦地保证。
为了证明我不是猪队友,我竭力劝说程国庆跟我一起去见见夏茭白。说服他实属不易,他是个晚熟的男孩子,对女孩子兴趣不大,夏茭白这种有病的女生,更是他避之不及的。最终他勉强答应跟我去夏家,倒不是因为夏茭白,而是我告诉他,夏家有非常之多的零食,大白兔奶糖、水果罐头、橘子味汽水、米花糖,应有尽有。
在我家,零食是稀罕的,是生病才能享有的福利。程家不差钱,可是家里也没有零食,程国庆身体结实,很少闹病,每顿饭他吃满满三大碗米饭,精力都用来练功了。程家的糖罐里只有一包葡萄糖,那是他爸补身子的。
程国庆算不得吃货,他对甜食提不起劲头,直到我说起酒心巧克力。程家有一种神奇的巧克力,糖心里是货真价实的酒,还都是那个年代知名的品牌。酒心巧克力形状各异,有些是月牙形,有些是圆锥状,轻轻咬一口下去,酒香浓郁,内里荡漾着琥珀色的液体。
酒心巧克力吸引了程国庆,冲着里面的酒,他决定去一趟,见一见夏茭白这个信徒。不过,就算程国庆答应下来,从程家到夏家,几百米的直线距离,真正成行,也是在几个月以后了。
任何别的事情都比去夏家重要,临出发时,程国庆的行程总会被别的什么事打岔掉,比如有同学来找他,比如他想起了一个招式,比如,也就是突然间不想去了。相形之下,去见一个陌生女生这种事太不重要了,即使酒心巧克力里面藏着货真价实的酒,也可以缓一缓。
我铆足了劲,抓住一切时机,想要促成程国庆与夏茭白相见。一切美好的人与事,我都期待能与程国庆一同感知。我欣赏夏茭白,这份欣赏,我要让程国庆知晓,好像是让他听一听我喜爱的音乐、看一看我喜爱的花卉、读一读我喜爱的书籍,就是这样。
那个秋天的傍晚,程国庆终于被我带来夏家。那正是芙蓉花开的季节,专家楼前有好几株木芙蓉,日暮时分,它们的颜色变成了深浓的红。
那次见面乏善可陈,程国庆把武功秘籍带给夏茭白,夏茭白看得很认真,程国庆耐心地回答了她提出的各种问题,都是关于武功的。程国庆礼貌地喝了夏妈准备的汽水,又吃了一些酒心巧克力。
我们一起告辞出来。
我急于与程国庆探讨这个与众不同的小姐姐。我喋喋不休地讲述着夏爸、夏妈以及跟夏茭白有关的所有事物。程国庆心不在焉地听着,一路踢着石子儿,一颗又一颗。我站定了,抬眼看着他,很有成就感地问道:“程国庆,你觉得夏茭白这人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她确实很特别,对吧?还有她家的酒心巧克力,真的很好吃,是不是?以后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找她?”
程国庆似乎正在出神,他抬起头,不知道在看什么。我顺着他的目光,只看到被斜阳照得微微发亮的芙蓉树,花瓣的颜色更深了。
我拍了一下他的手臂,把那个问题重复了一遍。他一脸心不在焉的样子。他在夏家接连吃了好几颗酒心巧克力,里面有五粮液,有泸州老窖,有山西汾酒,我想他也许是喝高了。程国庆收回视线,落在我的脸上。他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漫不经心地说道:“这人还行。下次去,叫上我吧。”
程国庆记住了我与夏茭白每周两次见面的时间,他确保准时出现在教授楼下,等着我,一起去夏家。有时他跑得太急,气喘吁吁,连头发都汗湿了。
程国庆认可了我挑选朋友的眼光和品位,当然,也许是酒心巧克力名不虚传,他惦记着那个。无论如何,他也跟我一样,对夏家充满好感,这让我十分欣喜。
夏茭白只是笼统地觉得他很好,原因是那本武功秘籍,以及四海漂流的梦想。她沉迷于出门远行这件事,忽略了我的期待。我盯着她菱角形的、泛着轻微紫色的嘴唇,期待从那里出现对于程国庆的溢美之词。但是,我并没有等到。程国庆本人,被夏茭白对于远游的浩瀚欲望给吞没了。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夏茭白一再问我,也一再追问程国庆,她已经迫不及待了。
“别急,至少得等我练完这套拳法。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程国庆居然引用了他爸那些古书里的句子。
夏茭白的书房里有夏妈事先准备好的热可可、酒心巧克力,还有削好的水果。我们坐下来吃东西,夏茭白告诉过我,这叫作下午茶。我猜程国庆非常喜欢夏家的下午茶,他总是一口气吃掉很多的酒心巧克力。
来到夏家以后,我们的任务与分工是明确的。我帮程国庆写作业,程国庆与夏茭白探讨武功。在这方面,我承认自己做了一件重要的外事工作,他俩早就应该认识了,早就应该就此进行磋商,因为夏茭白绝对不是一个武功小白,她练了好几年的太极拳、五禽戏和八段锦,这是几种与她的身体状况相当适宜的运动。
程国庆的那本秘籍摆放在夏茭白的书桌上,他们决定将太极拳、八段锦和五禽戏里的某些招式加入进去,创设一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拳法。在此之前,他們还要完成一项艰巨的工程,那就是让程国庆学会太极拳里的呼吸大法。夏茭白找出一些书,辅之以亲身实例,教给程国庆。
“所谓拳有形而气无形,法是拳,理是气。法中之吞吐,为有形之行拳;理中之吞吐,为无形之行气。一呼一吸,谓之拳。”夏茭白讲得头头是道。
程国庆听得明白,但学得很慢,他必须控制自己强有力的手脚,让它们放缓节拍,配合流畅的气息。这种慢节奏的运动模式对他而言是困难的,他的样子让夏茭白笑不可抑。
“程国庆,你像是在练催眠术!”夏茭白说。
然而“催眠术”这三个字又给了他们新的思路与启发,程国庆从他爸的故纸堆里找出几本竖排版的古籍,带来夏家,他们试图从远古时期的巫术中找寻有益的启示。这种博古通今的探索精神,让他们的工程变得越来越庞大。他们的绘图笔记已经拓展到了三本,他们的脑袋凑在一块儿,一边修改,一边商量。
研修到了一定的程度,闭门造车就不过瘾了。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程国庆被夏茭白反复催促着,终于下定了决心,打算去一趟武当山。根据史料记载,那座山里潜藏着绝世高手。
如果各大门派都有自己的传人,源源不断、生生不息,那么,至今为止,在武当山,一定有经过了若干代沉淀与传承留下来的世外高人,他们与少林寺的高僧不一样,他们归隐山中,是真正韬光养晦的高手,深藏不露、秘而不宣。他们住在白云生处,白须飘飘,晓露沾衣,以采药为生。找到他们,无论是切磋技艺,还是求教功夫,都将是一次有价值有意义有情怀的旅行。
程国庆把行程安排告知了他那几位同样酷爱武功的男同学,约他们一齐出发,几个浑小子欣然应允。我们的队伍迅速扩充到了八个人,每个人都跃跃欲试,每个人都热血沸腾。在这当中,唯一举棋不定的,是我。
我感到害怕。在这支队伍里,我是唯一没有练习过拳脚功夫的菜鸟,我做的全部都是外围工作,比如帮程国庆写作业,比如每天给程国庆一只白水蛋。夏茭白也是女生,但夏茭白会打太极拳,也会五禽戏,还会八段锦,她是我眼中的专业选手。
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我大约就是那些随时需要被搭救的小角色,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男主女主的神仙颜值、盖世神功,而这种充当秘书角色的女配,通常活不过三个章节。当然,作为女配,我也可以通过别的路径去图谋新的人生,譬如在武当山遇见天外飞仙,将我掠去,养在深不见底的地洞里,那里冬暖夏凉,只有石桌石椅,以及一棵枣树和一眼泉水,我喝着泉水,吃着枣子,练成了《九阴真经》,最终成为高龄剩女梅超风——啊不,我不想做梅超风,要是让我此后的几十年都见不到程国庆,我宁愿不要那些虚无缥缈的功力。
我试图说服他们放弃这个宏大的计划。其实,用不着我一一列举,所有的困难都摆在那里。资金,交通工具,如何逃脱大人的监督尤其是怎样让几乎足不出户的夏茭白顺利出门,这些都是高难度的。任何一个问题,都足以让他们的雄心泡汤。我大义凛然地表达了我的反对。
程国庆嗤之以鼻,他早就等不及了,武当山只是第一步,跟高手过招以后,他下一个目的地是少林寺,他要在十八岁以前走遍四大名山,挑战所有的武林前辈。他的豪言壮语听得夏茭白连连点头,我不知道夏茭白对于江湖之远和庙堂之高有多少的认知,反正我是不太懂的。程国庆屡屡提起的武林高手,给予我的直观印象不过云山雾绕的险峻山路、高大茂密的原始森林、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也许还有一个仙风道骨的小徒儿,大概就是连环画与武侠小说里呈现出来的这些样貌。几年以后,当港台电视剧进入我们的视野,我看到了真人版的大侠们,但那时,程国庆已经逾越了滚烫的少年时代,他不再迷恋武功。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经过一次一次的商讨,程国庆与夏茭白还真是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日程表。他们逐一解决了可能面临的难题。在家长们那里,预先写下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书信,倾诉了对于武功的热爱和对世外高人的仰慕,并且言之凿凿地保证自己会平安归来。这是一个模板,所有参与的小伙伴各自抄写一份,出发前留在家中。这封信,是我的手笔,我从杂志上抄写了一些心灵鸡汤,拼凑出了一封“告父母书”。
至于夏茭白,她坦白交代,夏爸夏妈均不在家的时候,她时不时会偷偷溜出家门,在附近转悠一圈。她不畏惧出门,相反,她充满期待,只需要带上她每天吃的药,一件御寒的外衣和一只口罩,她就能毫无障碍地走遍天涯海角。
至此,一应难题都迎刃而解。程国庆和夏茭白甚至翻看了一本程国庆爸爸的古书,煞有介事地选择了一个黄道吉日,定为开拔之日。那是一个月以后的某个星期五的晚上,那一天,是农历十五,月圆之夜。交通工具预计是徒步加公交车加火车,路上耽误半个月后返程。各自的家长在收到孩子们的留言条以后,自然会帮忙去学校请假。至于大家耽搁下来的作业,连同有可能被老师惩罚而临时增加的检讨书之类的,总之,所有文书类的工作,都交给我完成。
我答应当写手,但是,我还是迟疑。我不敢冒险。我读过《鲁滨孙漂流记》,我用这个故事来举例,阐释可能出现的危险,尽管我们不是去航海,但在山里迷路也是有可能的。可惜没人在意我的恐吓,这帮少年身未动、心已远,他们热切地做着准备,像蚂蚁搬家似的偷偷摸摸积攒着食物,以备路途所需。
與此同时,团队里有了叛徒,两个男生相继宣布退出,他们苦着脸表示自己没有足够的盘缠。剩下的几个人为了表示忠心,把身上的钱凑起来,交给夏茭白保管,在我们中间,她年纪最大,适合被委以财务总监的职责。
那是一小堆折叠得乱七八糟的零钱,绝大多数是程国庆的。程国庆是富有的,他爸经常悄悄塞给他零花钱。夏茭白没有零花钱,她连门都不出,压根儿没有消费之处。但是,夏茭白有压岁钱,过年时放在枕头底下的,一沓崭新的十元大钞,她拿了出来——这是最要紧的一笔经费,解决了大部分的预算。
伟大的冒险之旅就要开始了。
我们的团队做了充足的准备,起码在食物方面是有备无患的,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贡献了一个我爷爷当年用过的背囊,体积很大,里面可以塞大量的点心和水果。
出发前三天晚上,我们彩排了一次夏茭白出门记。夏茭白早早地就跟爸妈吹了风,说程家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那时彩电是稀缺物资,生产力有限,凭票购买。拥有一台令人垂涎的彩电得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有钱,二是有人脉。第二个条件决定了能在什么时候获得一张彩电票以及能够购买什么牌子和型号的彩电。
在这件事上,程国庆妈妈遥遥领先。她通过一个有亲戚在长虹彩电厂工作的学生家长,拿到了购买资格。夏家是不缺钱的,但夏爸是在好几年以后公派出国,才从日本带回来一台索尼彩电。相形之下,大学教授的资源略逊一筹。当然,也有可能夏家坚持走崇洋媚外的路数,毕竟他家的电器一律是进口货,购买进口彩电的难度系数明显高于国产。
夏茭白要去程家看电视,这是一个合理诉求。夏家有电视,黑白的。那是1983年,《霍元甲》的播出导致路上几乎空无一人。黑白电视也能看《霍元甲》,可是夏茭白坚持要去体验彩电,她的要求只有一个,看一眼赵倩男。这个理由很充分。作为霍元甲青梅竹马的女神,赵倩男与霍元甲之间的小粉红小暧昧小浪漫,一举捕获了电视机前亿万观众朋友的心,一大波粉丝奔走在追星的路上。夏家父母能够理解夏茭白对于赵倩男的全方位迷恋。夏妈提醒夏茭白加一件外衣,避免受凉。她给了夏茭白两集剧的时间。夏茭白没有用完,她提前五分钟回家,我和程国庆全程护送她。果然,夏妈对她的表现很满意。彩排取得成功。
出发前一天晚上,我們早早解散,各回各家,早早就寝。我们的远征计划是昼伏夜行,一行人连夜赶到长途汽车站。前一晚的休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我破天荒地失眠了。在过去的漫漫岁月里,夜晚总是太短暂,我怎么睡都睡不够。但是,那个深夜,我在木箱上辗转反侧,我从未察觉木箱太硬而被褥太薄。我想起在书里读到过的治愈失眠的方法,数星星数小羊,结果被我数过的小羊和星星简直难以计数,尤其是那些羊,如果我有神笔马良的功力,被我数过的羊都能活起来,估计地球的羊群会泛滥成灾。
那天清晨,我爸我妈丝毫没有意识到,在他们身旁,乖乖吃着剩饭的小女儿内心里有多少惊涛骇浪。无论多么忐忑,白天还是顺溜地一晃而过了。吃完晚饭,我颤抖着手,把一封信压在我睡觉用的木头箱子上面,用我的枕头盖住。按照约定,我空着手走出家门,跟以往临时出去玩一玩的状态是一样的。
离开工人宿舍,我就跑了起来,一路跑到校门口,在一棵梧桐树下站定,那是我们的接头地点。校门外是大块的田野,师大就在农田的中央,像一只栖息在海岛上的大鸟。
穿过农田,大约走上二十分钟,有一条土马路,一趟来自高店子的十二路公交车会途经此地。不过这趟车是支线,发车稀少,需要等上很久很久。我们根本没打算乘坐这趟车,为省下车费,连夜步行到长途汽车站,从那里正式启程。
我跑得太快,生恐迟到,以至于停下来以后,好半天都喘不匀气儿。没想到团队里头,我来得最早,其余的小伙伴根本不见踪影。
我在校门口傻傻伫立着,时间过得很缓慢,过了好久,还是没人到来。我简直怀疑自己记错了时辰。终于,我看到程国庆出现在马路尽头。他也空着双手,没有奔跑,不像我那样心急火燎,他闲闲散散地大步走来。我喜欢看他走路的姿势,带着风,我也喜欢看他跑步的样子——事实上,我喜欢他的一切,他什么都是好的。
程国庆跟我站在一起,等待下一个人出现。他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青蒿馍馍,说是只有一个,准备奖励给最早到达的伙伴,这个荣誉勋章我是当之无愧的。我接过来,啃了一小口。我没有胃口,就连家里的晚饭都只吃了一点点,激动与慌张的心情让我的内循环一片混乱,我什么都吃不下。
我把青蒿馍馍放进衣服口袋里,与程国庆一起藏在树后,张望着马路。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打赌下一个出现的会是谁。
可惜这一次,我们遭到了始料未及的打击,我们都输了。那条空荡荡的马路上,再也没有出现熟悉的面孔。校门口的值班室里挂着一个带钟摆的大钟,我们轮流一趟又一趟地跑去看时间。约定的时刻早就过去了,夏茭白没有出现,程国庆的另外三个意志坚定的男同学也没有出现。
作为召集人,程国庆明显慌了神,他现场做出了决断,我们分头去叫那几个不像话的家伙,我去夏家,他去那三个男生家。我领命跑走——那一晚,我一直在奔跑,我根本停不下来,一离开程国庆,我就像多年后的网络热词,慌得一批。我使劲地跑着,唯有奔跑能让我释放恐惧。
我穿过马路,经过柳树低垂的河堤,跑到夏家,接着又跑着回到校门口的聚集地。这一回,程国庆的动作也很神速,他几乎跟我前后脚到达。他的眉头紧紧皱着,很明显,他带来的也是坏消息。
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程国庆,夏茭白来不了了。我敲开了夏家的门,这不是我应该出现的时刻,应门的夏妈有些惊讶。我不安地谎称跟夏茭白约好了要去程家看彩色电视机,《霍元甲》就要开始了。
在原先的剧本里,我是不需要出现的,夏茭白会自行向夏妈提出申请,去看一眼赵倩男的鞋子是什么颜色,二十分钟以内保证回来。由于夏茭白没有遵守约定,我猜不透背后发生了什么,最坏的结果就是我们的行踪暴露,夏茭白在严刑拷打之下招供了,那么,我说的话立即就能被夏妈识破。幸而夏妈没有表现出疑惑,她略有担忧地告诉我,夏茭白感冒了,她不能出门,为避免感染加重,此刻也不便见我。
我并不懂得感冒对于一个心脏病患者意味着什么,我只是感到深深的失望,夏茭白太不争气了,素日里都是活蹦乱跳的,关键时刻掉链子。而钱和食品都在她手上,临近出发,她怎么就感冒了呢!
程国庆同样出师不利,他接连去了三个男生家。男生甲家住一楼,程国庆隔着窗户轻声叫着他的名字,他的脸出现在窗帘后面,他垂头丧气地告诉程国庆,他妈不允许他晚上出门疯玩。他家的窗户有一排铁栅栏,他试过了,连半个脑袋都挤不出去。程国庆去找男生乙,隔了老远就听见男生乙在挨打,此君单元测试的分数把他妈给气疯了,他妈扬着鸡毛掸子追着他打。至于男生丙,那孩子在最后关头弃暗从明,他预见到了出逃的结果,迟早会被他爸打得皮开肉绽,他在皮肉之苦面前退缩了、叛逃了、放弃了。
程国庆抨击着三个叛徒,他气得捶胸顿足,大骂他们是江湖中的败类。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他,我迟疑了一阵子,然后试探着对他说:“要不,我们还是按原计划出发吧?”
这句话让他的双眼一下子亮了起来,他打了个响指,他说,就是这样!
于是,我们出发了。从六个人的大部队减员成了两个人的小分队,我拼命克制着恐惧,跟着他上了路。他想去,而我想要成全他,因此,摇摆不定的我,最后反而成了他唯一的跟随者。
我们凑了凑身上的财产,我身上有两块五毛钱,有他给我的青蒿馍馍。程国庆的裤兜里有一些钢镚儿,还有一副橡皮筋做的弹弓。除此以外,我们一无所有。
奇异的是,一旦真正出发,忧虑、惊悸全都不翼而飞,我被出发本身所具有的悬念、希冀所诱惑,它们激发起了人类潜在的冒险精神,消解了所有的不安与不确定性。我与程国庆迎着夜晚渐凉的风,朝着更深的黑暗走去。
很久以后,我读到海子在《小站》中所写,我们最终都要远行,最终都要跟稚嫩的自己告别。也许路途有点艰辛,有点孤独,但熬过了痛苦,我们才能得以成长。
在那趟旅程中,并没有痛苦。起码,在一开始的时候,我感到的是一种脱胎换骨般的喜悦。
那个遥远的夜晚,两个离家出走的少男少女,可笑地完成着一场自以为是的壮举,他们以为,理想中柏拉图的世界触手可及。想到那两个无知无畏的孩子,我的记忆里就会出现一片蒙着白纱的沼泽,尽管我不愿意触及,但偶尔也会掀起那纱瞧一眼。
我看到自己和程國庆精神抖擞地出了校门,沿着黑漆漆的田间小径,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前走着。夜色已经兜头盖脸地扑了过来,里面夹杂着若有若无的细雨。附近人家很少,既没有灯光,也没有星光,在这个满月之夜,连月亮都看不见。
我们走得小心翼翼,农田里错落分布着灌溉井,张开大嘴,在黑暗里像一个又一个狰狞的阴谋。曾经有小孩子失足跌落,捞起来已经是一具尸体。我小声提醒程国庆当心,他的回应是拉住了我的手。他的掌心很凉。
这个夜晚,我们必须要出发,如果原地止步,只能证明我们的懦弱,证明我们原本就跟那几个临阵脱逃者是一伙的,大家都是敌军。
程国庆拉着我的手,我们毫不犹豫地往前走着。我仔细地分辨着他的脚步,力图与他保持一致。有时他走得很快,有时又会放慢速度。这令我无所适从。在一处田坎边,他突然加大了步幅,被他牵着的我禁不住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我的脚狠狠地扭了一下,疼得我低声呻吟了一声。程国庆急忙停住,询问我究竟,我强自镇定,告诉他没事,不想让他担心。
然而,这个意外发生的波澜让我们的征程变得艰难起来。我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拼命走着。我想象自己是《人鱼公主》里那条获得人类下肢的美人鱼,为了亮瞎王子的双眼,疼得撕心裂肺也要如履刀尖般地尽力走向王子。估计那姿势不会太美,因为我意识到自己为了避开伤处着地,基本已经走成了内八字。一个迈着内八字步、眼神污污的姑娘,王子怎么可能娶回家去?看来美人鱼爱上了人,注定是一个悲剧。
我们终于穿过了黑暗的田野,来到稍显明亮的马路上。我没有用灯火通明来形容,那是因为这条马路僻静而幽暗,两边只有一些矮小的砖房,大多是杂货铺。这些铺子关门都很早,街面上差不多空无一人,只有从平房窗口透出的稀稀拉拉的灯光,以及隔出老远才有的一盏孤零零的路灯。
无论如何,我们是走在有光的所在了。程国庆明显地松弛下来,但他立即发现了我的脚不太对劲,在他的追问下,我说出了实情,并且表达了大义凛然不惜慷慨就义的烈士节操。我告诉他绝不会拖他的后腿,他走多快,我也走多快,他走多久,我也走多久。
程国庆愣了愣,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在我前面蹲下身来。我本想拒绝,不过我受伤的脚已经火烧火燎,我意识到美人鱼确实就是一个故事,没有人能够忍着剧烈的疼痛不被察觉地走向王子,真能如此,也不是什么坚强,就是矫情罢了。王子最后没有娶这么戏精的女人也对,美人鱼幻化成了泡影,说明安徒生他老人家的三观还是很正的。
我伏在了程国庆的背上,他背着我继续走。我们可谓初战不利,刚一上路,就损兵折将。寂静的马路上,只听见程国庆的脚步声,基于负重,他的步履不那么轻捷了,他走得越来越慢,甚至开始出汗。我能闻到从他头发里、后颈窝里冒出的热汗的气味儿。
也许又过了很久,也许就在转眼之间,程国庆一个踉跄,摔了下去,他单膝着地,紧紧护着我,没有让我从他背上滑下来。他好半天站不起来,我挣扎着下来,试图扶他一把。可我的力气有限,结果是,次生灾害接踵而来,我们一起摔进了泥水里。
我记不清是他先提出来,还是我先开口,抑或是异口同声的,我们就返程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我们决定回家。理由相当充分,与那几个胆小鬼有着天壤之别,他们是倒在了黎明前,而我们已经驱赶了黑暗,只不过,雨越下越大,钱可以没有,食物可以没有,雨具和换洗衣服却不能没有。想一想,两个湿漉漉的人,连更换的衣服都没有,要怎么去往武当山——我们虔诚地相信了自己找出的借口。
此言一出,黑夜似乎不那么恐怖了,返回的路径变得那么短暂,就连农田里的灌溉井都不是问题,我们一点也没有涉足它们的陷阱。程国庆浑身是劲儿,背着我,健步如飞,我们几乎是一溜烟地就回到了师大。远远地,我们看到洞开的校门,这道门是在晚上十二点关闭,事实证明我们的探险之旅,在午夜之前就宣告结束。
校门口空无一人,保安坐在暖和的值班室内打盹儿。我们顺溜地进了门,程国庆仍然背着我,一路把我送回了工人宿舍。我深吸了一口气,推开门,迎接臆想中的皮鞭。下手的多半是我妈,在我家,大人分工明确,女孩子我妈收拾,男孩子我爸负责用脚踢。
门内的景象出乎我的意料,满满一屋子人,在原本该睡觉的时候,屋里灯火大作,人声鼎沸。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就我的失踪问题召开了紧急会议?
奇异的是,没人朝我看,主角已经闪亮登场,他们竟然视若无睹。这些人聊着天,嗑着瓜子——满地都是瓜子壳。我定定神,看清楚了,除了家里人,还有一些相熟的邻居,我妈穿梭在人群中,手里端着盘子,盘子里是水杯和橘子,还有一些散装的糖果,她招呼大家吃吃喝喝,就像过年一样。我觉得时空错乱,简直就是穿越了。
我想起来了,我妈分发的这些食品是为了我爷爷的寿宴准备的。那天的晚餐,我爸妈张罗了一桌子好菜好酒,邀请了几位邻居来家里,为我爷爷庆贺七十大寿。临出门时,我爷爷正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我妈还在公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炒菜,我爸一盘一盘地往屋里运送。趁乱里,我留下了信,开溜。
前情便是如此。那么我爷爷呢?今晚的寿星呢?我张望着,并没看到他,桌上也没有生日应该出现的寿面,寿面底下还应该卧着一只金灿灿的煎蛋。我吞咽了一口口水,我饿得发慌。
我惦记着留下的那封信,我蹭到木箱边,探手摸了摸,心头狂喜,它居然完好无损地压在枕头下面,根本就没人动过。
这时我还不知道,正是那场导致我爷爷酗酒醉死的寿宴,遮掩了我的出门远行。在我走后不久,我爷爷被发现死在了里屋的床上。我回到家时,我爷爷的尸体就停放在里屋,外间全是帮忙预备丧事的邻里,他们喝完了喜酒,又接着搭手筹备葬礼。
这个夜里,没人发现家中最乖巧最温顺的小女儿曾经离家出走,当然我也免受了责罚。这场出走留给我的印记,是我高高肿起的脚踝。事后我告诉我妈,我的脚在台阶上扭伤了。我妈找出我爷爷喝剩下的一瓶黄酒,烧热了给我敷上。我一瘸一拐地走了好几天,渐渐地也就好起来了。
同样没有东窗事发的还有程国庆。回到家里,他发现屋里黑灯瞎火,他爸已经早早睡下了,而他妈不知去向,那封压在枕头底下的信同样无人问津。换言之,程家也没人发现这小子失踪了。
程国庆爸爸是个迂腐的文人,家里的琐事一律不擅长,差不多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程国庆自个儿有一个单独的房间,看管他吃穿用度、晚上督促他关灯早睡的总是他妈。偏偏这晚,他妈在学校加班。
后来,我很少回忆那场远足,因为,那同时是我爷爷过世的日子。未曾目睹现场的我,下意识地将责任揽在了自己的身上。要是我在家,或许我爷爷能被提前发现,能有机会被抢救过来。年节时,家里人一多,我常常躲进我爷爷住的里屋,躲在那里看书。我不在家,人人都凑热闹,没人进去,也就没人发现,谁都不了解,我爷爷是多么痛苦地挣扎着死去。我一直难以想象,当反流物堵塞了气管,氧气无法进入我爷爷的身体,他孤零零地躺在里屋,该有多么的绝望。
我很难过。虽然我跟我爷爷并不亲昵,在家里,他是一个静默的存在,但他身上有一种颓废而凄绝的气息,这种气息,让他比其他人都要显得高级。当其他人都过得兴兴头头、浅薄无趣的时候,我爷爷仿佛一直是在找寻着什么,他的人生过得很茫然。我觉得我跟我爷爷的气质是一致的,我们是两个悲观主义者。
由于自责,我本能地选择了逃避。从此以后,我避免想起这个晚上。于是,一夜之间,那个轰轰烈烈的计划,恍若隔世。我们少年时的这个大事件,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中,无人记述。
三十年前
夏茭白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我想去看一看她,但她住的是无菌病房,据说每天只能进去一个亲属,还得穿着防护服。放学时,我总会在篱笆外面停留一会儿,要是夏妈在家里,我就请她给夏茭白带去我写的纸条。
那些纸条上,我摘抄了一些励志的名人名言,鼓励夏茭白向张海迪学习,身残志坚,不畏病痛。夏妈有时会带给我夏茭白的回复,她给我的纸条上全是画,有时是穿晚礼服的公主,有时是太阳与花草,有时什么都不是,单纯是一些信手涂鸦的线条。夏妈告诉我,她躺在床上,一动不能动,没有力气写字。
我听得恻然。有一回,说着说着,夏妈突然抱住我,下巴抵在我的头上,哭了起来。她哭得那么伤心,而我的心脏就像是一件漏掉的雨衣,全被淋湿了。我难过得要命。
但是,有一句话,我始终不敢正面问夏妈,那就是,夏茭白是不是快要死去了?我不问,这就不是问题,不必去面对。
至于程国庆,他的那三个男同学,为了远行,拿出了自己全部的零花钱,他们找程国庆索要那笔钱。那些钱还在夏茭白那里,但程国庆什么都没有解释。有一晚,他来找我要酒精。他受了伤,手臂和大腿都流着血。那三个男生揍了他一顿,还逼他写下了欠条。他们认定是程国庆霸占了公款。
我躲在屋前的小花园里帮程国庆处理伤口,酒精用完了,我就学着我妈,把我爷爷留下的黄酒烫热,敷在程国庆的伤处,他痛得大呼小叫,使劲咬着自己的拳头。我问他怎么不好好跟人说清楚,他嗤之以鼻,说没那么娘儿们,钱而已,想法子还给他们就是了。
程国庆还真找到了钱。他没有跟人借,自然也没有替同学写作业、当枪手,他自个儿的作业都弄不清楚。他不知从哪里搞来一些香烟,转手卖给班里初学会吸烟的男生,赚了差价,还给那三个男生。
在这个过程里,程国庆也学会了抽烟,他身上有了淡淡的烟草味儿,手指有被烟烫过的疤痕。为了掩盖,他随时都嚼着口香糖,手指上套了一个不知从哪里淘来的铜戒指。他长得更高了,眼神里有了云飞雪落,当他漫不经心地朝我走过来,哪怕是一个非常随意的微笑,我都会感到魂飞魄散。
我爱他。
我的生活表面依然如故,在学校里,仍然腻在程国庆妈妈的身边,放学后时常去她家里蹭饭。不同的是,程国庆突然不像以前那样跟我胡乱拌嘴了,也不再捉弄我,他常常揉一揉我的头发,叹息着说:“史佑,你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好兄弟。”
我哭笑不得。我对着镜子左看右看,白皙的瓜子脸、亮晶晶的眼睛,纤细的腰与鼓鼓的胸脯已经初具雏形,怎么看都是一个秀气的小姑娘。更早的时候,我已经收到同班男生的一封情书——如果算是情书的话。那个家伙照抄了好几段琼瑶小说里的句子,向我表示好感。这一切,在程国庆那里,怎么就成了兄弟情谊?
我没法跟任何人探讨,作为唯一的知情者,我的闺密夏茭白全天候躺在医院里,她在那里一躺就是大半年。后来,大夫推荐她去上海尝试新推出的人工心脏瓣膜手术。据说该项手术已经拯救了好些濒死的患者。不过,那是一把双刃剑,手术本身有风险,即使成功,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次手术只能确保五年的存活期。每隔五年,就要再做一次手术。这意味着,活着的每一天,都在经历手术和等待手术的煎熬中。
无论如何,这是挽救夏茭白唯一的机会,夏妈当即与上海的亲戚联系,将夏茭白送去了上海。在花费了一笔天价的费用以后,夏茭白活了过来,她换了瓣膜,比先前还要好,甚至可以出门散散步。夏妈请了长假,留在上海陪伴夏茭白休養,这些消息,都是夏爸告诉我的。夏爸从上海回来的时候,特地带来两袋大白兔奶糖,那是夏茭白送给我的。我感到很安慰,显然,她也在想念着我。
那一年,我小学毕业了。小升初时,我没有史夏的幸运,我碰到了跟我哥哥姐姐一样的麻烦,即使成绩优异,我也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读书。我进了洪雅的一所中学,跟史佐和史尚在同一所学校,我们都住校。每个月一次,我们会轮流到亲戚们家里度过一个周末。
那个暑假,在我离开师大返回洪雅读中学的前一天,程国庆骑着自行车鬼使神差地到家里来找我,说是要请我吃一顿饭,算是为我送行。
“兄弟,到了洪雅,就尝不到地道的成都小吃了。”他像以往一样,满不在乎地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谁是你兄弟?”我挣脱开他,突然有点生气,“程国庆,你认真看看,你哪只眼睛觉得我像个男生?”程国庆吃了一惊,当真瞪大双眼看着我。然后,他笑了。
“这是怎么了?莫名其妙就奓毛了?”他的语气变得温和。
我闷着头朝前走,他推着车子追上来,超过我,而后,拦在我跟前。我低着头,不理睬他。不知道为什么,在即将离别的时候,“兄弟”这个称谓让我格外生气。
“喂!”程国庆叫着我,我还是不吭声,他突然伸出手来,托起我的下巴,打量着我。他的脸近在咫尺,一双眼睛熠熠生辉,那里面有我的影子,那影子小小的、怯生生的。他的眼神变得柔和,他的神情有些恍惚起来。
“程国庆,跟你老婆吵架啦?”一个声音突然大叫起来。
程国庆一呆,迅速放开我。定睛一看,是他的同班同学,笑嘻嘻地望着我们。程国庆捡起一块石头就朝他扔过去,那小子边笑边跑。
“他就那德行,一张破嘴!”程国庆跟我解释,他回过头来,我们的视线碰在一起,忽然地,我们都有些尴尬。程国庆转过头去,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上来,我带你。”他脸不朝我,轻声说着。
他跨上自行车,我坐在后座。我们都没有说话,但有些什么是不一样了。他载着我去了一趟春熙路,挤在人堆里,吃了钟水饺,然后载着我去天府广场,在毛主席向世人挥手的那尊著名的雕像下,我们坐了好一会儿,直到台阶被太阳晒得发烫。返回的路上,程国庆又买了两根牛奶冰棍儿,我们一人一根。
程国庆载着我兜了整整一下午的风,他骑得很快,尤其是从402厂到师大的那条陡峭的下坡路,他猛地俯冲下去,我在他的后座,夏日灼热的风吹过来,我们就像在阳光和风里飞了起来。
“要不要再来一次?”冲下陡坡以后,他转过头来问我。
我肯定地回答,要。
于是,我们回到高处,再来一遍。我还不过瘾,反复要求,他迁就我,我们不断地冲下来,不断地飞起来。无缘无故地,我闻着他的背心散发出的汗水味儿,还有他头发里的烟草气息,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他把我送回我爷爷家,没有下车,一脚点地,微笑着对我说,后会有期。然后,猛地掉头,头也不回地骑车离去。我站在那里,久久地注视着他的背影。
在洪雅度过的六年中学时光,单调、沉闷。我没命地学习,每次考试都甩出第二名一大截。老师们都喜欢我,虽然我是一个极为内向的女生。每个人都说我不甘于平庸,必然会有一番大作为。我从不辩解,只是静默地读书。没人知道,我没有宏大的理想与抱负,我的愿望不过是考上成都的大学。在我看来,这是回到成都最为稳妥的方式。这与我幼年时对成都的向往已经不同,那时,成都是一个形而上的符号,现在,它具体而微,落脚到了一个人的身上,那个人,就是程国庆。
在我初二那年,夏茭白跟随夏妈回到了成都,她到我的家里问明了地址,写信给我。我惊喜万分,立即回复。我们开始了频繁的通信。我们什么都聊,她详细告诉我她做手术的那些经历,她告诉我,在她病危的时候,她也不相信自己会死掉,笔仙说了,她是要长命百岁的,而她的星座也不是短命的相。
我们在信里约定了假期见面,但那几年,寒假她会回到上海的外婆家过年,暑假也会回上海,去医院做每年的例行检查。我们竟然一再错过,只好在信件里交流,我们时常互相寄照片,照片里的夏茭白,出落得更美了。
我给夏茭白写信,给我爸妈写信,也给程国庆写信。不同的是,给程国庆的信,写完一封,我就会撕掉,因为宿舍里没有藏东西的地方,我又不想寄出去,信里的字眼,怎么读,都嫌别扭。
其实我在信中的表述并不直白,我絮絮地说起我的功课、我的老师、我的同桌。我对程国庆说,学校里那棵珙桐树开出了鸽子一般的白色花,食堂里的师傅新开发了一种豇豆包子,我在体育课上学会了三大步上篮。有时我也向他抱怨,宿舍条件实在太差,没有楼板,连天花板都没有,躺下去就能看见屋脊,没有热水,洗脸洗脚全部用凉水。我有很多很多的话要对他讲。
我从来没有对程国庆说过爱,偏偏每封信写完,再读一遍,我分明看见的全部都是赤裸裸的表白。每一段顾左右而言他的文字里,都述说着“我爱你”这三个字。因此,我撕掉了我的信,写了六年,也撕了六年,一封都没有寄给他。
好些年后,在一次飞行途中,我在航班提供的一本刊物上偶然读到了一首诗,标题叫作《我爱你》。这首诗通篇没有一个字眼提到爱,就像我写过的那些信。
我意识到,在洪雅度过的中学时期,正如那首诗中描绘的意境,不言爱,却全部都是爱。我认认真真地活着,每天学习,用心吃饭,把自己像一块陈皮那样,浸泡在光阴里。课间,我数着窗外的花朵,教室的窗外,四季都有花在开放。这些美好的事物通向春天,在春天里,有我深爱的男孩。我不说爱,然而,每个季节,每朵花,每件事,都与爱情有关。
在将近一万米的高空里,那首荡气回肠的诗歌,让我痛彻心扉。那时,距离我的少女时代,已经过去了很久。在飞机上,步入中年的我,惆怅地回想着自己的初恋,卑微而自信,迟疑而坚定。在我八岁那年,第一眼看到程国庆,就从那时开始,他变成了种在我心里的一棵树,生根、发芽,渐渐生长,直至枝繁叶茂。樹木的生命比人类更长,换言之,爱情比我的生命更加久远。
在我和夏茭白的信里,聊得最多的就是程国庆,我们一起追忆着武侠小说带给我们的欢乐。不知不觉间,我们的话题只剩下了程国庆。我记得在一封信里,夏茭白突兀地问我,难道你依然喜欢程国庆?
那几个字让我脸红心跳,隔了好几天,我给她写了回信,用的是一本书的题目,爱是不能忘记的。夏茭白的回信比预计的晚了好几天,一开头,她写着,史佑,可怜的孩子。我一怔。但接下来,她告诉我,为了我,她与程国庆联系过,她保证会随时向我通报程国庆的近况。
夏茭白就这样成为我的秘密武器,通过她,我了解到程国庆的一举一动,好像留在师大似的。程国庆有颗不开窍的脑袋,他的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女生,这一点,夏茭白让我放心。
“放心,你不会变成《鹿鼎记》里的双儿,既不是韦小宝的第一个,也不是他的最后一个。”夏茭白在信里取笑我。
初中毕业,程国庆没有升高中,进了一所职业中学,学习汽车修理。他打算自己动手,改装一辆车,像美国西部片里的牛仔,自驾走遍全世界。这个无厘头的梦想让他一贯好脾气的爸爸气得脑出血发作,险些暴毙。程家最终还是没能拧过程国庆,他如愿以偿地选择了自己喜爱的专业,还跟职高里的一群混混儿打成了一片。
这些消息,都是夏茭白带给我的。她忠实地记录着程国庆的行迹,她用的是“你的程国庆”这样的说法,这让我仿佛看到了她俏皮而戏谑的模样。
“爱情是盲目的,”她在信里调侃,“像你这样的堂堂大才女,也会爱上考试从来就没及格过的程国庆。”
有时,她会说,作为观众,我们的剧情一直没有推进,她觉得太闷,恨不得立即替我告诉程国庆,在洪雅,有一颗时时眷恋他的心。我当然阻止她,不过,我在校园里捡到的火红的枫叶,或是美得不可方物的小青石,我会随信寄给夏茭白,请求她转交给程国庆。我恳求她不要提到我。
“程国庆用枫叶做书签。”
“程国庆把小青石当作镇纸了。”
…………
夏茭白逐一向我反馈,她跟我说,她没有隐瞒程國庆,只是,她告诉程国庆,那是我寄给她的,她觉得适合程国庆,就转手送给他。
“程国庆让我写信的时候,问候你一声。”夏茭白这样写道。看到“程国庆……”那几个字,我的心怦怦跳,像是住着一只不安分的小鹿。
在我上高中时,我失去了夏茭白这个卧底,她再次离开成都,跟随夏妈回到了上海。令人沮丧的是,我们的通信也在那时被她单方面终结,她没有留给我地址,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就消失掉了。这让我难受了好长一段时期,我从来不知道,少女时期的友爱,不过是塑料情谊,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以为我和夏茭白会是一生一世的好朋友,结果我们也未能逃脱窠臼。
放假时,我和哥哥姐姐回到师大,我去看望程国庆妈妈。她拉着我的手,向我吐槽儿子的斑斑劣迹。程国庆朝着社会青年的路数一去不复返,他妈妈不无伤感地提到了季老三,人家与程国庆背道而驰,进入高中以后,突然醍醐灌顶,跟过去的自己一刀两断,并且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路朝上,成为师大附中第十六个考进北京大学的毕业生。
程国庆妈妈在讲述时还不知道,季老三开挂的人生远远没完,北大毕业以后,他考进了哈佛大学,硕博连读,博士毕业后留在了美国。几年后他拿到绿卡,又阴差阳错娶了当年高中时的班长。那个女生明眸皓齿,自带贵气、英气和静气,不仅是班长,还是班花,是好多男生的梦中情人。季老三与美女班长婚后在美国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若干年以后,我在美国见到了他们一家子。
季老三是诞生在师大工人宿舍的奇迹。他是人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他的逆袭,对程国庆妈妈的打击是深刻的。这时的程国庆妈妈已经不是那个梳着大辫子嫁给一个小老头儿妄图换一种活法的乡村姑娘,她是附小的校长。师大附小在成都市的基础教育界享有盛誉,除了师大的教师子弟,能够入读该校的孩子,家世非富即贵。作为一个响当当的人物,疏于管教的儿子让她颜面尽失,她打心底里看不起程国庆。
程国庆在职高受过两次处分,两次都是因为打架。他早就不屑于武功,人家拼的是胆量。情节最严重的一次,他用水果刀将别人的手腕刺了一个小洞,差一点点,就割到了动脉。要不是他妈妈全力打点,他转眼就会被关进少管所。程国庆妈妈在我面前哀叹不已,显然她憋得难受,她的身份不允许她放下身段倾诉家长里短,我作为她往日的学生,一个远离师大名利场的中学生,无疑是最为合格的倾听者。
我追问程国庆伤人的动机,他妈妈哭笑不得,因为程国庆给出的缘由是搭救一个在大街上呼救的女人。事后人家的口供却是,小两口吵架。程国庆刺伤了别人的男朋友,那被救的女子不依不饶,力气比不过程国庆,当场就下嘴了,把程国庆的胳膊咬得鲜血淋漓。说到这里,程国庆妈妈骂了一句成都话,瓜娃子。她骂的是程国庆。
在程家,我很少见到程国庆,他通常不在家,不知道在忙些什么。间或遇见他,不过向我点点头,不痛不痒地寒暄几句。程国庆妈妈留下我吃饭,在饭桌上,他也不太说话,匆匆地扒拉一碗饭,要么转头出门,要么躺在沙发上,用报纸蒙住脸。他的皮肤晒得很黑,脸上长了好些痘痘,神情看起来很忧郁。
我开玩笑似的取掉他脸上的报纸,发现他戴着那时流行的walkman(随身听)。他取掉一只耳塞,递给我。我放进耳朵里,跟他一起听音乐。他喜欢的是美国乡村流行歌手。那些歌词,我怀疑他并不懂得,他的英文程度,我是有数的。
我们就这样,一人一只耳塞地听着嘈杂的歌曲。他闲散地躺着,我则规规矩矩地坐在他身旁。听了一会儿,我取下耳塞,想跟他说说话,但他立即就从沙发上跳起来,说是有事,径直出门去了。
季老三的家仍然在我爷爷家隔壁单元,在他考进北大以前,我时不时会碰到他。季老三近视了,戴上了眼镜,他的身高停滞下来,又成了一个圆墩墩的小胖子。他经常都是一脸乐呵呵的表情,看见我,站定下来,跟我东拉西扯地聊上几句。他在初中阶段有过的匪气荡然无存,变得有些婆婆妈妈的。不过,跟他聊天挺舒服,有那么一两次,他也约我去百货商店喝汽水,靠着柜台,一人一根吸管,喝完就把汽水瓶退掉。
我找季老三借过笔记本和参考书,师大附中的进度在我的学校之上,而我早在为程国庆当枪手的年代,就习惯了超前学习。我参阅季老三的资料,也去书店买回别的参考书。即使是假期,我也不太有闲逛的时间,我总是在学习,有太多的书争先恐后地在那里等着我临幸。季老三找出复习资料,他送过来的时候,我是欢迎的,也留下他,胡侃几句。我们的交情,大概就是这么多。
在程国庆妈妈那里,我听到了夏家的变故,也知道了夏茭白一声不响跟着夏妈回到上海的缘故。夏爸夏妈这对神仙眷侣,闹出了婚变的丑闻。这是年度最大的一桩八卦,有了夏妈这样的如花美眷,还要偷腥,等于烂醉的人还要闹酒喝,即使在师大的男人们看来,也是不知好歹的意思。
夏妈没有跟夏爸死缠烂打,夏妈是个矜持的女人。她主动提出离婚,调离师大,回到上海的一所大学工作,顺便带走了唯一的女儿。
夏爸则留在了师大,他的咸湿情节一度闹得惊天动地。夏爸跟自己的女学生上演了浪漫悱恻的师生恋,见过的人都说那女生瘦小秀气,难看是不难看,但绝对不是什么盛世美颜,跟夏妈的气质差着一个太平洋。要紧的是,这女孩子来自贫困的乡下,不出意外,毕业的时候,她会被分配回原籍,一辈子做乡村教师。
那时的大学生就业是国家分配,学校掌握着每个毕业生前途命运的生杀大权。总是要拖到了毕业前夜,才由班主任当众宣读每个人的分配去向,宣读完立刻离校,避免发生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恶性事件。那是悲喜交集的一夜,在成都度过了四年城市生活的大学生,一夕之间就打回原形。当然,也有优秀的班干部,去往北京、上海或者留在成都,自此就是正正经经的一二线城市居民。
为了小女友,夏爸充分动用了自己的资源。官方的说法是,他直接向党组织坦白,这女孩是他的未婚妻,一毕业就要结婚的。其時夏爸已经不是师大数学系的系主任,婚变后他引咎辞职,作为给党组织的一个交代。他的仕途已经被断送,在毕业分配这件事上就不再拥有任何发言权。但是,作为数学家,在学界,他是有分量有地位的,身为他的未婚妻,即便分配到了成都市以外的地区,结婚以后,党组织也会照顾关系,将之调回成都市。
在夏爸的坚持下,这两个步骤合二为一,女生得到了进入成都市一所科研单位的指标。如愿留在成都工作的女生,并没有完成夏爸向党组织提到的第二步,那就是与夏爸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反而与之背道而驰。她向夏爸提出了分手,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跟同单位的一个年轻男同事闪婚,不给夏爸这只大苍蝇留下丝毫的缝隙。
后面的神反转让师大的女性拍手称快,这是对变心男人最大的惩罚。大家一致认定,这女生就是狐狸精转世,是上天派来专门收拾夏爸这种作死的花心大萝卜的。从此以后,在师大的老公们接受的家庭内部教育中,这个女生就成了教材中的必读篇目,相当于狼外婆之类用来吓人的狠角色。男老师哪怕多看某个女生一眼,家中的黄脸婆都会好心好意地提醒他,千万不要重蹈夏爸的覆辙。在师大,起码有二十年的时间,没有再出现师生恋这种桃色事件,从这个角度来看,夏爸也算是为学校的师德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
事故发生以后,夏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下来,夏妈当初将他打理得精神抖擞,衬衫、皮带与袜子的配色堪称经典。经此一劫,他变得灰头土脸,黑皮鞋配花袜子这种神搭配成了常态。他这个人,就是行走在师大的负面案例,他脸上简直清清楚楚写着“自作自受”几个大字。
夏爸形单影只地在师大继续工作了好几年,随着他的父母先后亡故,他在成都别无牵挂,他也申请调回了上海,回到他曾经任教的那所大学,也是夏妈工作的地方。夏爸夏妈原本就是同事。
夏爸用日后茕茕孑立的岁月证明了一件事,在那场香艳情事中,他伸出的不是什么咸猪手,也不是精虫上脑,人家就是一个旷古情痴。因为,自那女生之后,夏爸清心寡欲,没有再跟任何女人纠缠,包括夏妈。不少人揣测他回到上海的意图是跟夏妈复婚,这揣测也都落了空。有好事者打听到,那女学生生孩子的时候,夏爸还送去了一份不菲的贺礼。以此作为判断,夏爸一定还爱着那个姑娘,哪怕心里的火浇灭了,青烟也余韵缭绕,一直未曾散去。
值得一提的是,师大的风流韵事不少,离婚率却并不高。我们知道,白头偕老有很多种模式,大部分是一忍再忍,忍无可忍,继续再忍。在我身边,真正从一而终的,倒是我的爸妈。我爸我妈是真爱,孩子们都是意外。任何时刻,即使是家里三个孩子都在洪雅读书,我妈仍旧跟我爸待在一块儿,留守师大,她不像我奶奶,放任男人单独在城里工作。尽管人盯人是下下策,我妈这个最原始最简单的笨办法却是最奏效的,我爸心无旁骛地坐了一辈子老婆监,唯老婆马首是瞻。这里头揭示出一个朴素的真理,在两性关系中,爱不爱是次要的,就算是随身使用的物件,用上了几十年,也会生出感情,不离不弃。
由于我爸妈的缺席,高考志愿由我自己做主。我填写的全部都是成都的高校,最终我被四川大学外语系录取。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收拾好行囊,返回成都。
在长途客车上,我设想着跟程国庆重逢的种种情境,我会告诉他,再等我四年,等我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到那时,他想去哪里修理汽车,我就去哪里找一份工作,要是他决定周游世界,我就做好当翻译的准备。他那蹩脚的英语,是走不出中国的,一上国际航班就会见光死。想到他的口语,我忍俊不禁,一个人在车上笑出声来。
到了师大,我放下行李,先去公共澡堂沐浴。师大的女生澡堂总是排着长队,一个淋浴头两三个女生共用。除非天寒地冻,我们不会花钱去洗澡。
但我备下了充足的经费。我攒了几个月的早餐钱,买了香气扑鼻的洗发水和香皂,以及一条蓝色海军领的柔姿纱连衣裙。我没有用家里的海鸥牌洗发水,也不考虑那些洗得褪色的布裙子。这一天,我要去见程国庆,我要让他知道,我回来了,我已经长大,我可以跟他谈情说爱了。
我穿着那条漂亮的新裙子,披散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澡堂出来,往程国庆的家里走去。我的心跳加快,我的呼吸急促,我没法让自己镇定下来。毕竟,这将是我青春的纪念日,过了这一天,我不仅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也是程国庆的女朋友了。
(未完待续)
分类:中篇小说 作者:骆平 期刊:《小说月报原创版》2021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