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觉得自己是个混蛋。或者更准确地说,我正准备成为一个混蛋,而我并不想阻止自己。
在遇到丁娜之前,我一直小心谨慎地遵守着各种规则,这种小心几乎可以称得上是虔诚,而这种虔诚源自于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以及别人的残酷教训——生活总是以最直观的方式教会每个人对待生活的合适方式。既然规则是从经验中提炼出来的规律——虽然不可能百分之百行之有效,但只要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性带给你好处或规避麻烦,那么它便值得认真对待,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也一直这么做。事实证明,我确实绕过了很多可能的风险,有一些还相当可怕,让我至今仍为自己的明智而感到庆幸。
人们常说,每个人一生都毫无例外地在等待某一个例外,虽然这个例外很可能会让你过去的生活粉身碎骨。
第一眼看到丁娜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就是我的那个例外。
她是我一位朋友的女友。
这位朋友跟我的交情并不算深厚,我也并不喜欢他,但是对朋友的女人有了非分之想,会带来太多可知与不可知的麻烦,而这些麻烦都是我一直以来竭力避免的。
首先,我会失去一个圈子,而不止是一个朋友——每一个朋友圈都会以某一个人或是某一种关系为核心建立。这位朋友虽然不是此朋友圈的灵魂人物,但却和好几位与我的工作密切相关的关键人物有着亲戚关系,所以,一旦我得罪了这一个人,也就等于失去了好几个固定的长线客户。对于像我这样以绝对销售业绩为生存资本的小人物来说,这意味着我甚至可能因此而失去工作。
其次,我会失去信誉。一个会觊觎朋友女人的男人是危险的,更是不诚信的,因为这破坏了男人友情的游戏规则——规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为了阻挡欲望和保护利益的,而女人,在男人的立场上,那是代表一种绝对利益。失去信誉会像一种恶性传染病,传遍我所有的朋友圈,男人八卦的强度并不比女人逊色。顶着这个标记,我几乎不可能再建立任何深层次的关系和感情——尽管其他男人并不一定不理解这种行为。
丁娜的容貌当然十分出众,但我并非是那种没有见过世面的男人,漂亮女人在这个年代并不缺货,基因进化、营养、化妆术、整容术……几乎任何场合你都能遇到美人。有一个女性友人跟我私下八卦,她怀疑丁娜做过整容手术,她还非常专业地列举了开眼角、隆鼻、磨腮和注射玻尿酸的种种证据。说实话,我很相信她,丁娜有一张和很多漂亮女人都极为相似的脸,那种相似会让人想到一条被机械与程序精密控制的生产线——但并不影响我对丁娜的迷恋,我因此确定自己真的爱上了她——唯有爱情可以超越生理皮囊和惯性思维。
我几乎是在渴望着这个麻烦,我越是恐惧它所带来的后果,便越是期待那种场景;毁灭的可能性越大,倒越能激起一种类似战士的激情。
丁娜像一个病毒,长驱直入,我的理性和多年坚持的价值观在一夜之间就全军覆没。当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说“去他的丁娜”时,另一个声音也会同时冒出来:去他的规则!
这种对峙持续了半个月,我败得人尽皆知,不止一个人跑来旁敲侧击——我知道他们中不乏好心人,而且捍卫游戏规则,人人有责。但我没法儿感激,更何况其中还有怀着恶意的家伙:他们认定我的爱情不过是欲望的一种掩饰——据说丁娜的家世背景很好,官二代,典型的白富美;只是她似乎并不喜欢她的家庭,声称独立至上,因此一个人出来打拼,偶尔还会经济困窘。大家对这样的选择褒贬不一,但都一致认为这种桀骜或是矫情最终都会消失,她始终都会回到属于她的那个世界——她父母为她准备的光明世界里,所以得到她的人,迟早也会得到那个光明世界。
我没法儿解释,因为我确实就是那样的人——我费尽心机结交朋友,我从不结交没有利用价值的朋友,我清楚地知道能从一个朋友身上得到什么,我知道他的交际圈里有多少人是对我有用的,同时我也知道我能带给多少对方所需要的东西。我一步一步计算、一步一步经营,大家喜欢我与接受我,是因为我是个聪明人。
我没法儿解释,当我看见丁娜的时候,她的背景于我不过只是一块背景布,有或者没有,都无所谓,即便那背景是一片漆黑,甚至深渊,仿佛也没有多大关系。重要的是,我必须要看得见那个人,要让她在我的视线之下。爱情不是全盲,而是选择性盲,而这种选择,是理智失明的结果。
我没法儿解释,也就只好不解释。不过我常常想着有一日和丁娜单独见面时必须要问她的一句话:为什么偏偏对你这样?
按照规则,当你对一个女人说了这样的话,就等于是把自己脖子上的绳索交到对方手里了,她想要拉紧便拉紧,想要松开就松开。我知道,但我还是想要这么做,我只怕她连接都不想接住。
我每天都想象着各种与她产生交集的场景,为自己设置重重难关,乐此不疲地琢磨着每一种攻关的技能,琢磨每一个细节,比琢磨如何给回扣及创业绩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还要多,为了得到她的电话号码,我还当了一次贼——偷走了我那位朋友的手机。当然,事后我又将手机还了回去,只是在厕所里寻找号码的那五分钟,可以算得上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五分钟。
然而遗憾的是,我始终都没能打通那个号码。
二
马成歌喝了三罐啤酒就醉倒了。
他趴在吧台上很没出息地呼呼大睡,每次失恋他都是如此——糟糕的酒量倒是救了他的命,他总是在达到致命剂量之前就失去意识。
丁娜消失了。
马成歌就是我的那位朋友,丁娜的男友。
马成歌很不高兴,通常都是他主动提出分手,有时候确实是因为感到厌倦,有时候则仅仅只是为了抢夺抛弃者的优势位置。他曾经对自己发过誓,再也不允许自己被任何女人抛弃,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惜破坏任何规则——他现在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副总经理,这个职位是他给前任设下陷阱后抢来的,这件事做得并不隐秘,从清洁工到董事长都一清二楚,不过每个公司都至少需要这样一个让人忌惮的家伙,大恶人才压得住小恶人,这也是行之有效的规则之一。另外,没有坏家伙,竞争机制是很难真正建立起来的,安全会让人打盹儿,人类是一种脾气古怪的生物。女人们也有竞争意识,一个太让人有安全感的男人通常不会引起女人太大的兴趣,马成歌正是女人很难主动舍弃的那种男人——年轻、英俊、多金、浪漫、狡猾、前途平坦、控制欲十足。他自己也一直努力成为这样的男人,但很奇怪,他总是很难与一个女人保持长久关系,而关系破裂之后,他也基本上不可能与任何前任再成为朋友。
马成歌选择女人通常都有极强的目的性,要么漂亮得像一辆惹人眼红的保时捷,可以提高他的身价;要么聪明机灵,做得了他工作上的好帮手;要么人脉宽广,能帮他在交际场上牵线搭桥;要么贤惠勤快,可以把他从琐事中解脱出来,吃穿如意……他几乎尝试过各种类型的女子,丁娜与这些女子相比,大约最大的区别和优势就是她的家庭背景——我一直怀疑这才是马成歌真正动心的地方。
丁娜很可能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如此决绝地离开,连一个字都没有留下。我担心的是藏在这决绝行为背后的女人,我曾认识一个女孩子,她在和男友分手后的第二天便去相亲,晚餐时还跟相亲对象谈笑风生,就在人人都赞叹她的洒脱时,她却走出餐馆直奔马路,让自己被飞驰的汽车撞成一摊血肉。
有人说,你永远不知道女人的脑子里在想什么。但事实是,你甚至不知道你自己下一秒钟会想什么。我们可能因这一秒的念头成为一种人,也可能因下一秒的念头成为另一种人。
我不知道丁娜是哪一种人,冷漠也好、刚强也好、软弱也好,我一点儿也不在乎。这一次和以前的感情完全不同,以前我认为性格、价值观、品德都已经在深处,但这一次,仿佛它们统统都成了表面的东西——几乎就像是一件衣服,穿红或者穿绿,并不会影响你的态度。我被困在一个看不见深度的位置,这真是件很吓人的事。
我卑鄙无耻地守着马成歌,只因为我想要得到丁娜的消息,但她完全不联系他,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没有微信……我趁着马成歌酒醉,龌龊地偷窥和咀嚼着他们的每一条聊天记录,但是字里行间没有任何线索可以帮助我找到丁娜。那些聊天记录很乏味,有肉麻的地方,但那肉麻也是乏味的,符合套路。男人挑逗得费力,女人做作地回应,不是那种真诚的让人血液上冲的刺激。我甚至都不感到嫉妒,丁娜从没有提及她的任何朋友,更没有一个字提到她的家庭,而马成歌也在刻意回避对这些进行提问。
据我所知,马成歌是在另一个朋友圈的聚会上认识丁娜的,而他对丁娜家世背景的了解也不是直接从丁娜那里获知的,只是无意间偷听到了丁娜与其家人的电话对话——他在小圈子里宣布了这个惊喜的发现,大家给出的共同建议就是让马成歌继续在丁娜面前装聋作哑,不闻不提不查,将真诚表演到底,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包括马成歌在内没有任何人知道丁娜的父母到底是何方神圣、家住哪里、如何联系。
我像个游魂一样在丁娜曾经租住过的公寓附近徘徊,我向小区的门卫们行贿,但他们所知实在有限,唯一可以确定的只有三点:第一,除了马成歌之外,他并没有发现丁娜有其他的朋友上门。第二,丁娜是在11月17号这一天提着行李箱离开的。那一天并不冷,但是她却用口罩和帽子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而且戴了墨镜。他们估计她哭过,因为他们听见她用手机跟“滴滴打车”平台的司机联系时,有很重的鼻音。第三,她是一个人离开的。我的直觉也不认为这件事里存在第三者,我几乎能确定,她现在正一个人待在某个地方,坚强或是崩溃。其实之前在她和马成歌一起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有那种古怪的感觉:她就是一个人,尽管她的手紧紧挽着一个男人,即便他们含情脉脉地十指相扣,也并没有把他们两个连接在一起。
我常常在想,也许吸引我的就是那种深藏的孤寂感,在我的体内也有同样的东西。因为知道无法靠近,所以才需要靠近的幻觉,尽管人类早已不需要靠群居来获得安全,尽管大家都知道每个人最终所能依靠的只能是自己,尽管聚集所带来的安全感是一种比幻觉更不可靠的东西。
马成歌很快有了新的女友,后者比丁娜还要漂亮,而且是难得一见的天然美人,她的作用是为了帮助马成歌洗清耻辱。为了表现友情,大家都竭力贬低丁娜,她的怪癖被一一回忆起来,只跟她见过一次面的人也能说出好几条,整容的话题更是理所当然地被一再提起。马成歌指天发誓说他无法接受人造女友,就算后者的身份是个公主也不能使他突破底线。相当一部分人都为我感到庆幸,丁娜的离开实在太及时了,她没来得及毁掉两个男人。他们舍不得失去我,就连马成歌也大度地表态,如果因为一个到处都是假货的女人而伤了我与他之间的兄弟感情,他也会觉得十分不值。
作为对这句话的回应,我在他的鼻子上连砸了两拳。
三
我是个销售经理。
我卖过很多东西:服装、家具、食品、香烟、药品、保险,现在是医疗器械,这种产品让我得到的成就感最多,提成也最多。有人会说这是暴利行业,价值与价格不对称,听到这样的话,如果时机合适,我就会反问,你给你的命标了个什么价?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性命是无价的,那为什么要贬低能救你性命的产品?我喜欢这样的说辞,喜欢看见对方被噎着的样子,这让我觉得十分痛快。
十几年的销售生涯让我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人们对待商品的态度其实就是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舍不得花钱治病的人,绝对不会珍惜生活;在恋爱中过于吝啬金钱的人,爱情对他们来说确实就排在金钱的后面;喜欢免费的人,通常都不喜欢责任;真正热爱及懂得艺术的人,一定会给出尊重作者和作品的开价……金钱不止是交易的度量衡,也是态度的度量衡。
我一共见过丁娜五次,每一次她都精心装扮自己,她的发型、衣服、手袋、皮鞋和香水都很考究,每个小时都会去补妆。可以看出她对形象的重视程度,简直到了焦虑的地步,所以不难推知她的大部分时间和金钱都会花在这项工程上。奢侈品店、美容店、理发店、美甲店、美容医院……这些地方就是她的活动范围。
美容医院也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我常常在那些地方看见满脸焦虑的女子。大部分的美容者都是焦虑的,年轻的与年老的同样焦虑,整过容的并不比未整容的更轻松。我想她们大约并不清楚这种焦虑是不可能通过手术来治愈的,即便手术让她们变得更加完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容就是通过否定自己来获得认可,改造的程度也即是否定自己的程度——有谁能通过否定自己来得到自信吗?当然不能。但人们还是对这种南辕北辙的方式趋之若鹜,曾经有人跟我说过,一个女人整过一次容之后,基本上这辈子就和美容医院绑在一起了。
与其说美容医院在售卖美丽,不如说他们在售卖幻觉,人类总是很容易对幻觉上瘾。
我在丁娜的脸上也看见过同样的焦虑与幻觉,我知道她不可能离得开这种为她供应幻觉的地方。
再一次见到丁娜果然是在一家美容医院。
她是去做修复手术的——她的上一次整容手术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下巴里的填充物是一种不合格的伪劣产品,导致了奇怪的变形。
接到医生朋友的“线报”,我立刻赶到了医院,丁娜见到我很是惊讶,但并不排斥。她把下半张脸都藏在一个蓝色的“哆啦a梦”大口罩的后面,一双大眼仍然是美丽的,说话的声音被过滤出一种奇怪的音调,倒萌得可爱。
我们都没有提到马成歌,医生对修复手术的预后并不乐观,取出已经分散在组织里的填充物需要极好的技术、极多的时间,当然,还有大量的金钱。在送丁娜回家的路上,她一直都心不在焉,我本来想开个玩笑缓解缓解气氛,最后始终什么都没敢说。她的新住所在一个只有收发室的老式小区,前面临街,后面是个菜市场,她选择这里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便宜。
她的样子当然没法子出去工作,既然她没有回家求援,那么估计她的经济状况也不会太好。当我提出要借钱资助她做手术的时候,她却一口回绝了。
“我不缺钱。”
“在不合适的时候好强,那就是愚蠢。”我试图说服她,当然,最重要的目的是讨好她,但又不能太过火,“我也不是送给你,你要打借条的。”
她侧着头沉默地看着我足有一分钟。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
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我可以说出准备了很久的那句话,但我没有说。
“你是女人,我是绅士。”我开玩笑道。
“真的不需要。”她冷冷地说。
四
丁娜并没有骗我,她是真的不缺钱,十万元的手术费第二天就付清了,而且全部都是现款。
整个住院期间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人来探望她,当然,换了是我也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最糟糕的样子。
她的下巴问题很严重,注射物与组织纠结在一起,形成了多个硬肿块。以前的尖下巴现在变得又大又方,但如果把肿块全部切除,那么整个下巴也会消失。手术必须分多次进行,初步计划是先取肿块,再植入假体,但取出肿块后机体是否能适应假体,现在并不知道。
手术之后,她的整个下巴都被纱布包裹着,不能说话,也不能咀嚼,只能通过吸管进食流质食物与静脉滴注营养液。
我买了一个大花瓶,每天都送去一束花。我知道女人在脆弱的时候是比较容易接受好意的,尤其像丁娜这样似乎没有任何朋友的女人。但我忘记了脆弱也会让人喜怒无常,有时候她会很安静地看着那些鲜花,有时候却会突然发作起来,连花瓶带鲜花一起砸到地上去。但她不哭,因为哭泣会触犯她的伤口,她把所有的愤怒都集中到眼神里,让人看了一眼就觉得不寒而栗。
我不生气。她砸掉一个花瓶,我便再买一个花瓶,每天也还是送一束花过去。在砸碎七个花瓶之后,她终于放弃了,在她的眼里我也渐渐看见了期待与依赖,当我走进病房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很明显地感觉到她在等我。
这正是我想要的,进展完全符合我的计划,但我并没有得到想象中的欣喜,反倒是有些茫然。
毫无疑问,我们的关系比以前亲近多了,但这是一种让人看到更多陌生的亲近。有时候我看着她沉睡的脸,会忍不住想:这完全是个陌生人呢。除了她的名字、身材和气味之外,我对她简直就是一无所知,现在连容貌也是陌生的——那个被层层包裹的下巴是一个非常耀眼的象征物,象征着所有的不可知:她的未来,我的爱情,命运的走向。
我每天都来,但是过去在心里酝酿了很久的海誓山盟却一句都没有说出口:面前是这样一座庞大的未可知,谁能够不心虚呢?
丁娜能够开口说话后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韩威,你出卖过你的爱情吗?”
五
我不止一次放弃过爱情,但我不知道放弃是不是一种出卖。
大学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不漂亮的女生,为她打过三次架;她说过几次傻话,让我在要好的兄弟面前很没有面子,于是我跟她分手了。毕业后进入职场,我爱上了自己的女上司,她是优秀聪明的女人,很有魅力,教会我很多东西;但是她会为了做成一桩大单跟自己的客户上床,我受不了这个,于是我也跟她分手了。后来我跟一个相亲认识的女人谈婚论嫁,她是个幼儿教师,性格温柔,我没挑出她的任何缺点,但还是跟她分手了。我不止放弃过爱情,也放弃过将就。
听了我的故事,丁娜沉默了很久。
“如果你能再坏一些就好了,如果你再坏一些,我就可以把我的故事也讲给你听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扬起了她的短下巴,下巴上的伤口都还没有长好,疤痕很明显。她得忍着这个伤疤六个月,六个月之后,她才能做植入假体的手术。
“你为什么要整容?”我问,但我并不是真的想问这个问题,其实答案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只是想找一个可以让我们显得关系亲近的话题。
“这是个看脸的世界。”她说了一句网络上的流行语。
“如果只是为了看,脸很重要,”我说,“第一印象也很重要,但这第一印象都是为了第一目的服务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第一目的,你把脸和这个第一目的放在一起,脸一定是最不重要的。”
她愣了好一会儿:“第一目的是什么?”
“每个人都不一样。”我依次伸直十根手指数着:“生存、利益、财富、权力、爱情、家庭、和平、健康、事业、理想……你会把脸放在哪一项的前面?”
她侧着头想了一会儿:“对女人来说,一张漂亮的脸就是生存、利益、财富、权力、爱情、家庭、和平、健康、事业、理想。你敢说不是?”
“我的意思是你得割裂开来看,单纯的容貌和其他项放在一起,必须二选一的时候,人们不会选择容貌。”
“怎么割裂?一个女人就算是十项全能,只要她不够漂亮,她就失去了优势。”
“我们说的是两回事。”我有些无奈,有时候你就是没办法和一个女人讲清楚道理。
“是一回事。”她很坚持,“你们对男人就不这样。长得不好看的男人,他的长相并不影响他得到事业、财富、爱情、理想,就算有影响,也不会像对女人的影响那么大。一个不漂亮的女人,要么自己足够能干,要么就必须运气够好,不然的话,她做任何一件事都会比别人艰难。还有,最不一样的是,女人根本就不是做选择的,漂亮也好,不漂亮也好,都是被列在选项里的;你说的那种选择,选这个不选那个,是因为你是男人。男人是做选择的那一方,他可以为了事业放弃一个漂亮的女人,也可以为了权力放弃一张漂亮的脸,可是女人做不到。她放弃了漂亮,就失去了很多得到更好生活的机会,不是说她只重视外貌,那是因为她没办法不重视,别人就是会因为一张脸对她挑三拣四的。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女孩子,如果她又穷又不美,人家就会说,难怪她穷,长得不好看,怎么嫁得了好老公;如果她不美但有钱,人家会说,再有钱怎么样,长得那么丑,还不是嫁不出去;如果她美但是穷,人家会说好可惜,不过没关系,以后可以嫁得好,总会好起来的;如果她又美又富有,那就是个香饽饽了,人人都会抢着要。”
她说得乱七八糟,但我依稀是有些明白她的意思了,她在描述某种隐晦的规则,这种规则会被道学家与文学家批判得体无完肤,但是它仍然在相当范围内通行无阻,有数不清的拥趸,我“呵呵”了两声,只好开玩笑。
“你可不就是那个香饽饽吗?”我第一次暗示到她的家庭,但其实我已经开始怀疑,那极有可能是一个谎言,因为她的行为和思维方式里都藏着太深的焦虑,不太像是一个长期养尊处优的白富美。
丁娜笑而不答,我也不打算深挖。
六
我本来打算和丁娜成为情侣,现在倒像是成了蜜友。
她在我面前完全不害羞,仿佛一点儿也不担心那丑陋的疤痕会把我吓跑——而通常情况下女人在心仪的男子面前都是格外注重形象的。
“如果真没人要你,我就勉为其难,把你收了吧。”
“口说无凭,立个字据吧。我等着你食言那天敲诈一笔精神损失费。”
开玩笑已经成了我和她沟通的主要方式,这样的好处是自尊心有了一道铠甲。糟糕的是,她也用同样的方式回应,我始终无法辨识出真假来。
不管怎样,这好歹也是快乐的。我现在基本上把大部分的空闲时间都花在了丁娜的厨房里,由于她羞于外出买菜和吃饭,我便主动把做饭的责任给扛了起来。她偶尔也自己下厨,动作娴熟麻利,菜的味道也相当合我口味。我总是吃完晚饭就立刻离开,饭桌上不谈风月,也不谈利益,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无聊,也从没想念过以前的那些日子。倒是马成歌专程带着他的天然氧气女友到公司来叙旧——在谣言中,我已经和丁娜同居了。
他将一张整形医生的名片递给我。
“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我劝你离那个女人远一点儿。你怕是从没见过她整容前的样子吧?啧啧,那可真是……你去见这个人,丁娜第一次整容就是在他那里做的,他有资料,就说我让你去的,他会给你看。”马成歌做出夸张的表情,压低了声音,“整得了容,整不了基因,就算是为了后代着想吧。”
这一次我没有打他,我只是很奇怪自己竟然和这种人称兄道弟了好几年。那张名片我留下了,说实话我确实很想看看丁娜以前究竟长什么样子,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让我感到很奇怪:丁娜的下巴可以算得上是典型的医疗意外,她完全有理由把那家伙告上法庭并拿到她应得的赔偿。但是丁娜对这件事只字不提,有时候我把话题引出来,她就会东拉西扯地把话题又绕开去,让我不得不猜测这其中有一部分不可言说的隐情。
那天我甚至走到了那家整容医院的大门口,但最后还是把好奇心压住了。我不想成为丁娜口里那些做选择的家伙,我不敢保证自己和他们完全不同,我烧掉了名片,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丁娜。
六个月之后,丁娜的下巴里被植入了一个特制的假体,手术很成功,但她依然要难看上好几个月,直到红肿全部消退。
我对她即将到来的美貌并不感兴趣,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爱上的是一个寄居于她身体内的幽灵。我从未看清它的全貌,就连在她的思想里,它也是躲躲藏藏的,只是偶尔闪现一下。但与它相遇时的那一刹那火花,就已经可以支撑我的耐心了。
丁娜对于外出也不像以前那样排斥,有时候她忘了戴口罩,也不会觉得特别难为情。她大大咧咧地在街上走着,大胆地迎接别人好奇的目光。
她说这对她来说也是件怪事,以前的她不化妆就绝不会出门。
“可能是被你传染的吧。”她对我说,“因为你不在乎,所以我也不在乎了。”
大约真正的爱情都应该是这样,不必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并不需要做到最好,也不需要刻意讨好,只需要在对方的面前做自己就好。你不会提心吊胆、患得患失,因为知道那个人爱你只因为你就是你,你不是你的皮囊,也不是你的好处。你通过一双爱的眼睛更加全面地认识了自己,认可了自己,这就是爱情最美妙的地方。
当然,不是一开始就会这样,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但到最后,都应该是这样才对。在那之前,也许会经过很痛苦的煎熬、钻牛角尖、争吵——真爱需要通过考验,幸存下来的才是真爱。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不是现在的我,我没有经历过过去的那些不珍惜与草率;如果丁娜的过去中有一分钟的事情被改变了,就可能导致她不是现在的丁娜——如果是这样,也许我们根本不会相爱。
七
我很确定那个女人是在跟踪丁娜。
我看见她跟着丁娜从菜市场里出来,又在超市门口等着丁娜出来,一直到后者走进住宅区,上了楼,然后才转身离开。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在丁娜做下巴复原术的整形医院,我也曾不止一次看到过那张脸,有时候在走廊里,有时候在大门口。一开始我以为那是整容医院里的其中一个女客人,但现在想起来疑点颇多,她的眼神闪烁,见到我的时候总是慌慌张张地把头转开,或是快速走开,但我并不认识她。另外,她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年龄大约三十来岁,皮肤状态相当不错,至少我觉得她并没有做整容的必要。
我把用手机偷拍到的照片发给丁娜看,她皱着眉头想了很久,确定自己完全不认识照片上的女人。我觉得她没有撒谎,她表情里的疑惑是货真价实的,但她的秘密也是货真价实的。我知道丁娜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女人,她把她的过去封锁在她的大脑里,只字不提。我尊重她的秘密,但并不代表我不希望她敞开心胸,事实上当她不这么做的时候,我还是会觉得受伤。
照片上的女人像一根导火索,我的怨气一下子都被点燃了。
“她也许真的认识你。”我说。
“也许她认错人了。”
“她跟踪你不是一天两天了,认错的可能性很小。”我冷冷地说,“也许只是你的记性不好。”
“如果她真的认识我,那为什么不跟我说话呢?那说明她还是不确定吧?”她很认真地分析着,“搞不好是个精神有问题的女人。你说呢?”
“我又不知道你以前认识过什么人,我怎么知道?”
她终于听出我是在找茬儿,于是我们很有默契地大吵了一架。
三天后,我提着蛋糕和鲜花回去道歉,我知道我的委屈并不占理,除了显得我小气狭隘之外没有别的用处。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那一天是丁娜的生日,我希望能和她一起过。她显然也是这样想,我们只是默默地拥抱了一分钟,就完成了和解仪式。
我亲自下厨做了晚餐,饭吃到一半的时候,门铃响了,打开门,却只有一个快递盒子放在门口。
盒子上的快递单上只写着一个字:魏。
丁娜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被那个字摄了魂魄一样,我连叫了她三声,她才面色惨白地回过头来看着我。
“打开它。”我对她说。我的思维状况比她好不了多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她必须打开它。
丁娜摇着头,赶紧把那个盒子扔到地上。
我跑过去把盒子捡起来,塞回到她的手上,连水果刀也一并递给她。
“打开它!”
我的表情一定比盒子里的东西更可怕。丁娜哭起来,她发着抖,用水果刀把封住盒口的胶布割开。
盒子里的东西刚一露出来,她便惨叫起来。
那是一个风干了的老鼠标本,没有头,被一根红绳绑在一根小小的木棍上。它不臭,盒子里放着一只装满丁香冰片的中药香囊,后者的味道覆盖了前者的味道。
丁娜坐在地上,抱着膝盖,把头埋进去大哭。
我怔了几秒钟之后,蹲下来抱住了丁娜的肩膀:“这个姓魏的,是不是你以前得罪过的人?”
丁娜的哭声因为这句问话戛然而止,她擦了擦眼泪,站起身,用手指着门口。
“滚。”
我也只能跟着她站起来:“你别怕。我不是……”
她的脸抽搐了一下,扭曲起来,她近乎歇斯底里地将我使劲往门外推:“我们完了!滚——”
在关门以前,她把那个盒子以及盒子里的无头老鼠一起砸了出来。
我站在原地看着它,差不多发了一个小时的呆,门始终没有再开,我知道丁娜说的不是气话。
一段我们都发誓要拼了命去维护的爱情,仅仅因为我执著地要看一只无头老鼠,就这么结束了——这不是荒谬又是什么?
没有头的老鼠像一张古怪的脸,狞笑着。
八
我没有再回去道歉,我知道如果我还想要奇迹就不能道歉,女人会鄙视那些总是主动道歉的男人,尤其在他们犯了大错的时候。所以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冷淡,有时候把错误当做原则来坚持,或许还能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是我从那些情场老手那里听到的经验,他们相信女人们骨子里会归顺于那些不被她们左右的男人,你可以在她们那里失去理智,但绝不能在她们面前失去尊严,那是不可逆的损害。
我祈祷这一招能对丁娜管用。
她的电话始终没有打来,没有短信,没有微信,到第四天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没办法思考其他任何事情。于是我拨打她的电话——电话关机。我发狂般地冲到她的公寓,开门的是房东太太——丁娜已经搬走了。
人们很难找到一个故意藏起来的人,那些越是了解对方的人,反而越能成功。
丁娜对我的了解远甚于我对她的了解,因此她没有出现在任何我能想象得到的地方。
而这个城市就像是另一个丁娜,硕大无比的、难以捉摸的、迷宫一样的丁娜——尽管我来到这里已经十年,但是我对它的了解并不比第一天多了多少。不断扩张的街道、不断修建的高楼大厦、不断变形的肢体、不断来来去去的新人故人、不断变化着的各种规则,几乎每一天我都匆忙而狼狈地适应着它的变化,我分明把自己变成了它的一部分,但我仍然不了解它,到最后我连自己都不再了解了。
我怔了几秒钟之后,蹲下来抱住了丁娜的肩膀:“这个姓魏的,是不是你以前得罪过的人?”
我绝望地在大街上乱转,所有的熟悉也同时是陌生,丁娜淹没在丁娜之中,她不是消失了,而是融化了。我喝了酒,但不敢喝太多,我希望保持清醒,虽然这种清醒对于找到丁娜毫无用处。
在熬过最初不聪明的几天之后,我去了广丽美容医院——那是丁娜第一次做整容手术的地方,也就是马成歌费尽心机找到的那个地方。我知道在那里我找不到丁娜,但是可以找到丁娜的过去,我想要看一看她的过去。
我的记忆力很好,我的职业需要我能对电话号码过目不忘,所以尽管我烧掉了那张名片,但我仍然牢牢记住了那个医生和他的电话号码。我先拨打了后者的手机,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于是我只好直接进了医院,前台接待小姐很遗憾地告诉我,我要找的孙连医生死了。
她的表情很古怪,但不肯透露更多。我看见有两个穿制服的警察从电梯里走出来,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也都神情怪异。
我打了一个寒战,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我转身疾步走出医院,但那种麻烦逼近的感觉并没有被甩掉。
警察在第二天上门,和我的预感一样,孙连死于谋杀。
他是在自己家里被杀死的,有人用水果刀刺进了他的腹部,他死于大量失血,我能了解到的信息只有这么多。
警察找到我是因为马成歌告诉他们我是丁娜的现任男友,丁娜被列为嫌疑犯之一,她因为孙连而几乎毁容,孙连曾对人提起这桩医疗事故。
我竭力将丁娜描述为一个宽容忍耐、不在乎金钱且一贯息事宁人的女子,以便让她不索赔自己默默承担昂贵的修复费用这种古怪行为显得合理一些。我担心这些习惯用逻辑思维来评判好坏的警察会因为她的古怪而找她的麻烦,但这样一来,我就不得不为我们俩莫名其妙的分手以及丁娜的消失编造其他的谎言。我夸大自己所犯的错,醉酒、多疑、大男子主义,差点儿把自己描述为一个任何女人都必须敬而远之的混蛋——但事实证明其实是我自己在心虚,我这么做恰恰是因为我认为丁娜确实和孙连的死有关。
我没法儿摆脱这个念头。
我开始做噩梦,我常常梦见一辆火车,丁娜坐在靠窗的位置,用一种充满怨毒的眼神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着的景色。我沿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那些我以为是树木的直立物实际上是一个个面目模糊的人。
我被吓醒过来,然后觉察到我所看见的眼神并不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我曾经确确实实在丁娜脸上看见过那种表情,在她做完修复手术之后的那段时间,在她发了疯似的把我推出大门时候。
丁娜的心里有仇恨,极深的仇恨——我一直知道,只是一直装作不知道。
美容行业是个小圈子,我不费什么力气就打听到不少关于孙连的情况。他的口碑不是太好,不止是技术上的,他做坏过好几张脸,但他都找到了对方的过失而避免了赔款,但是内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人提到一个新闻,孙连在被杀前一个月,家里曾遭人盗窃,损失了差不多有十五万的现金。警察一直没有抓到盗窃犯,据说干这事的是个高手,家里的东西都没有被翻乱,直奔藏在衣柜里的保险箱,用密码开锁取走现金。孙连并不是每天都会打开保险箱查看,因此他甚至都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时候失窃的。警察认定是熟人作案,关于他的死,大家也都认为应该是熟人干的,搞不好就是同一个。他们猜测是他众多女友中的一个,那家伙的私生活太混乱,一个嫉妒的女人倒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这样的推论让我更惊慌。因为我突然意识到一个十分反常的情况:丁娜是用现金缴纳的手术费,而且她从来不去银行,我没见到她使用任何银行卡和信用卡。
警察果然上门来问我,我再一次撒谎,说丁娜向我借了几万元,然后才凑齐了手术费。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干,但我觉得自己如果不这么干,就好像是在出卖她。
九
尸体的臭味让我眩晕。
警察们在等待,但我实在没办法辨认面前这具被水泡胀了的、变形的、面目模糊的尸体是否是丁娜,我只能认出她的衣服、手袋、还有身份证。
身份证已经被证明是假的。
我说不出丁娜具体有多高,一百六十三公分还是一百六十八公分,在我看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她穿高跟鞋,我也说不上来那鞋跟具体是多高,七公分还是十公分。马成歌对女人的这些细节更在意些,但是他也不敢完全肯定,警察对我们很不满意。
尽管女人的下巴被证实在近期植入了假体,但法医鉴定出女死者的骨龄为四十岁,这让我生出了一点儿希望。丁娜跟我说她二十八岁,看上去也是这样,但马成歌浇了我一瓢冷水,他说他看到的未曾整容的丁娜应该就有四十岁。而在这个年代,五十岁的女人也可以看上去像是二十八岁,更何况丁娜的身份证已经被证明是伪造的。
他觉得有些恶心。我们俩走出警察局之后进了一家小酒吧,我和他都不停抽烟,感觉上是一对难兄难弟。他认定我受了骗,因而原谅了我的背叛,由于丁娜的死,他也原谅了她的背叛。但我不觉得我们背叛了他,也不觉得丁娜欺骗了我,在我的标准里,谎言和欺骗之间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我之所以同意与马成歌和解是因为我能从他的嘴里知道更多与丁娜有关的东西,他是那种要花很多工夫来让自己摆脱痛苦的人。
“她其实也不是很难看。”马成歌说,“但是一点儿也不漂亮,如果我见到那张脸,是不可能爱上她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她不像是有钱人家养出来的女孩,她太独立了,有时候我会觉得她像个男人。”
我问他们分手前有没有发生奇怪的事。
他低下头想了好一会儿。
“一只老鼠。”他说,“我们在家里发现一只老鼠,她让我去把老鼠打死,我说我也害怕,于是她打了我一记耳光,打得很重。”
马成歌摸着自己的脸颊,显然至今仍然觉得不可理喻:“她的样子很吓人。”
我觉得有些眩晕,像是又闻到了那股浓烈的尸臭味。
“你听她提起过一个姓魏的人吗?”
马成歌摇头:“没有。怎么啦?”
“没什么。”我摇头,把烟熄灭,向酒保要了十二听啤酒。
十
我在酒精的作用下睡了差不多二十个小时,手机里塞满了未接来电和未读短信,其中一条是公司发来的解雇短信,通知我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我索性关掉手机,先洗了个澡,又给自己做了个三明治。吃饱喝足之后,穿得整整齐齐地出门,正好赶上晚高峰,黄昏很费力地撑着光亮,路上挤满了赶着回家的人流与车流。
我走进酒吧,又叫了十二听啤酒,一点儿也不觉得沮丧,倒还有些兴奋,好像等待这样没心没肺的堕落已经很久了。
在喝到半醉的时候,有一个穿宝蓝色吊带裙的女人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的香水有很重的檀香味儿,我觉得她有些面熟。
“你想听听丁娜的故事吗?”
我吃了一惊,这个时候才认出她就是那个曾经跟踪过丁娜的、被我用手机拍下来却被丁娜否认认识的女人,她化了个大浓妆,看起来比之前要年轻许多。
我还没有把丁娜曾被跟踪以及无头老鼠的事告诉警察——我不想警察比我先查出丁娜的秘密。
女人抢了我的啤酒喝掉,说:“这酒真娘儿们。”
“你是她的什么人?”我问。
女人又喝了一罐啤酒。
“我很小就认识她了,小时候我们是邻居,后来我们是好朋友,”她想了想又补充,“至少有十年时间,我们是朋友。”
为了避免她把自己灌醉了,我让酒保给了她一杯橙汁。
“你见过丁娜喝酒吗?”她问我。
我仔细想了想,在我和她相处的这段时间,确实没见她喝酒。不过那也是医生的嘱咐,她做了修复手术,是要禁酒的。
“她老爸是个酒鬼,喝醉了酒就发酒疯,经常打人,她老妈在她刚出生没多久就跑了。她老爸倒是没打过她,但是一喝醉酒就把她关在储藏室里。你见过农村的那种储藏室吗?那种没有窗户的、放破烂东西的,”她比划着,“她家的那个是用来放酒瓶子的,还有废纸,有老鼠在那里做窝了。那些老鼠不怕人,会盯着你看,还会在你脚边跑来跑去。”
我打了个寒战,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丁娜那么害怕老鼠了:“那只无头老鼠是你送的吗?”
女人没有回答我,她继续讲故事。
“有一次她老爸把她锁起来,到第二天都没来给她开门。她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用储藏室里的一根木棒砸门锁,她砸呀,砸呀,砸呀……”女人侧着头,眯缝着眼,像梦呓一样地重复着,“砸呀,砸呀,终于把门砸开了。你知道她看见什么了吗?”
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嘴角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倒像是她就在那个地方一样。
“她爸爸死了,四仰八叉地躺在厨房地板上。她看见有一只老鼠正在啃她爸爸的脚趾头,已经啃出血了。”
我感到一阵反胃,我以为这样恐怖的故事应该让我在惊吓中彻底清醒过来的,但是很奇怪,我只觉得更加困倦,连话也不想说,眼皮重得都抬不起来了。
“丁娜后来跟我说,她的理想就是一定不会让自己再过那样的日子,她会尽所有努力让自己过最好的日子,”女人突然伸直了双手,做出一个像投降似的姿势,“她真的做到了,她是我见过的最最最最聪明的女人。你知道她怎么做到的吗?她去应聘做保姆,像她那样不漂亮又没什么学历的,不是做女工,就是做保姆的。她选了做保姆,那家人很有钱,她很勤快,在那家做了一年,然后就打开保险柜,把里面的现金都偷走了。哈,我忘了告诉你,她是很会做贼的。她跟我说,她研究了很久,知道怎么偷到保险箱的密码。她这么干了好几次,每隔两三年做一次,每做一次就换一个城市,一直没有被抓住。最后一次,她在做最后一次的时候,被人抓住了。那个人是个疯子,他没有报警,而是把她捆起来,关在一间房子里,放了好多老鼠进去——那个人是我男朋友。”
我打了个寒战,想要站起来,但是身体却不听使唤,一动不动。女人按住了我的手,又把嘴贴近我的耳朵。我想在旁人看起来,她好像是在亲我,但我没法儿推开她,我身上一点儿力气都没有。
“丁娜本来不叫丁娜。”我听见她语速缓慢地说道,“她叫魏——小——燕。”
十一
我睁开眼睛,头和身体都在疼痛——头疼是因为酒精,身体的疼痛是因为我在一张椅子上坐了整整一夜。胸部以下都被绳索绑住了,两只手被绑得尤其严实,从手腕一直缠过肘关节。
在我的对面,坐着丁娜,她被绑得更像是个木乃伊,连嘴上都贴了胶布。
她睁大眼睛关切地看着我,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我讨厌她的声音。”
一个穿睡衣的女人走到我们之间,拖鞋嗒嗒作响,手里端着一杯热咖啡。她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看了看左边的丁娜,又看了看右边的我:“你不会乱叫吧?”
我没有回答,我只是盯着丁娜看,有些回不过神,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我并没有做梦。丁娜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惧,她紧张地看着那个女人的动作。
“昨天忘了告诉你了,我的名字叫黄丽,美丽的丽。”
黄丽没有化妆,眼下水肿得很厉害。我想起警察找我去辨认的那具尸体,要先控制住丁娜,然后才能得到她的衣服、手袋和身份证,丁娜既然活生生地在这里,那么死去的那个女人又是谁?她为什么要让别人认为丁娜已经死了?
“我要是喝多了,第二天会变丑。听人家说喝咖啡有效。你要不要来一杯?”黄丽看着我,像是在和一个朋友聊家常话。
丁娜呜呜地叫起来,拼命地摇着头。
“别那么紧张,我把我的给他喝。”黄丽把她手里的杯子递到我的唇边,“喝吧,没有毒的。”
我厌恶地别过头:“不用了。”
黄丽大笑,将咖啡杯放在靠近窗口放着的一张折叠式的小木头方桌上。窗帘布是深咖啡色的,很厚,将窗户遮得严严实实,屋子里的光源来自于一盏吊灯,白色的节能灯泡,大约有四十瓦。我没有办法判断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外面很安静,听不见汽车或是说话的声音,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叫。这间房子里除了桌椅之外没有其他的家具,椅子的式样已经过时了,而且表面的棕色漆都已经开始剥落。天花板和墙面都很老旧,地面是水泥的,没有铺地板砖或木地板,我估计房龄至少在二十年以上。市区老房子聚集的地方都很喧闹,周围全是成熟社区,不可能如此安静,于是我猜测这个地方应该远离市区,甚至可能在乡下。黄丽端着咖啡杯在发呆,她的安静可以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嚣张,她看上去一点儿也不担心我会高声呼救,如果不是不在乎,那么便是有恃无恐了。
我打量着她,她完全不像是一个绑架犯,可是显然有些精神问题。我仔细回忆在失去意识之前她跟我说过的话,忍不住瞟了一眼丁娜,丁娜在哭,眼泪沿着眼角和胶布蔓延着,脸上全是水光,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奇怪的颜色。她的眼睛是红肿的,眼下有睡眠不足的黑眼圈,我相信她被绑架了不止一天。
“你打算拿我们怎么办?”
黄丽不是立刻抬起头来,她恍惚了好一会儿,然后才挤出一个笑容:“我得想想。好好想一想。”她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们说:“我得分清主次。”
落在一个疯子手里比落在一个劫匪手里还要危险,我有些绝望地又挣了挣身体,既站不起来,也没办法让手脱离绳子一毫米。
丁娜哭得更厉害了。
黄丽看了她几秒钟,站起身来走出房间,很快又返回来。她拿来一包抽取纸巾,用纸巾仔细地擦去丁娜脸上的眼泪和鼻涕。
“胆小鬼。你怕什么呢?”她用哄小孩的语气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错的事情负责的,勇敢一点儿好不好?”
她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知道她做错了什么吗?我为了救她,杀了我自己的男朋友,她却丢下我一个人逃跑了,让我一个人承受所有的后果。这么多年,她过得那么好,却连想都没想过我,你说,我该不该惩罚她?”
丁娜使劲摇着头,黄丽狠狠地打了她一记耳光。
“我不想听你说话。你的声音很讨厌,我听见了就要做噩梦。”她回到小方桌前,把剩下的咖啡像喝酒一样仰头喝光,“我本来可以过得很好的,都是你把一切都毁了。如果不是你,他也不会那么坏,他以前都不会那么对人的,他对我很好的,这么多年,再没有人对我那么好过。他爱我,我也爱他,你害得我把我自己爱的人杀了,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
黄丽转过头来看着我,那眼神看得我直发毛。
“是啊,这种滋味也应该让你尝一尝才好。”
她将丁娜脚上的绳索松了松,但没有完全解开,丁娜可以小步地挪动,她拽着丁娜走到我的面前,将一把水果刀塞到丁娜的手里,自己则拿着另一把水果刀架在丁娜的脖子上。
“刺他的心脏。”黄丽命令道,“不然我就抹你的脖子。”
丁娜全身都在颤抖,她恐惧地看着我,仿佛我才是那个要置她于死地的恶鬼。等到黄丽又说了一声“刺他的心脏”,她竟然真的拿起刀就往我的左胸口扎。我用脚使劲地往地上一撑,连人带椅仰面栽倒,丁娜扑了个空,失去重心倒在我的旁边。黄丽的刀在她的脖子上画了一道细细的伤痕,两个女人都尖叫起来。
那破旧的椅子救了我的命——它散架了,我迅速挣脱了绳索。黄丽咬着牙,像一只疯狗似的用头撞我的肚子,我被她撞得再一次跌在了地上,连刀也脱了手。黄丽用水果刀在我的手臂上狠狠扎了两下,丁娜见状,用手里的刀割断了身上的绳索,操起散落在地上的一只木头椅腿砸在黄丽的头上,在黄丽准备给我致命一刀之际把前者打晕了。
丁娜一面喘着气一面用绳子将黄丽的手脚捆了起来,然后又将黄丽身上的衣服口袋翻查了一番,最后才走到我面前,用刀子割下一条短绳绑在我的伤口上方,把我扶起来。
我们看着对方,但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我把窗帘拉开,光线是橙黄色的,正是黄昏时分,外面是一个农家小院,远处可以看见一些山体。狗又叫了起来,一共两条,都拴在院子里的一棵榕树树干上——我估计它们都是黄丽养的。
“报警吧。”我提议。
“我去找手机。”丁娜没有表示异议。
我们几乎把所有的房间都翻了个遍,这些房间里都没有家具,只有一个房间里有张床。床上放着一个手提旅行包,包里有几件换洗衣服,其中有一件蓝色的吊带裙,正是黄丽前一天晚上在酒吧穿过的。
丁娜把包里的所有东西都倒了出来,她反复查看着,甚至爬到床底下去摸了半天,但是我们没有找到一部手机。如果黄丽扔掉了我们的手机,这是合理的,蹊跷的是,她好像自己也不用手机,当然,我们可以用她是个疯子来解释这一点。
最后一个被寻找的地方是厨房旁边的储藏室,丁娜没有靠近那道门,她脸色苍白地扶着墙,像是随时准备晕过去。我想起黄丽讲过的那个故事,也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储藏室里是空的,只有一股子霉味,墙壁潮湿多皱,像一张耄耋老人的脸。地板上有一张卡片,我拿起来一看,是一张身份证,照片是丁娜,但名字是李月。显然这也是一张假的身份证。
我走出来,发现丁娜坐在地板上哭泣,我把身份证递给她。
“没事了。”我说,“你走吧。我自己去报警,我会跟警察说你自己跑了。”
丁娜擦了擦眼泪,抬起头来,接过身份证:“她跟你说什么了?她说我叫魏小燕是不是?她说我是贼是不是?”
我沉默着。
“我不是魏小燕,她才是。”丁娜说,“我才是黄丽。”
我立刻被吓住了:“那她的男朋友,不,你的男朋友,是你……”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跟你说的。”丁娜说道,“我们俩是邻居,一直很要好,后来一起到城里去给人做保姆,她不知道在哪儿学了开保险箱,偷了她雇主的钱跑了,一跑就是好几年。后来我找了一个男朋友,叫陆明,他是开服装厂的,她不知道在哪儿听到消息,就来投靠我。我就让她先做做办公室的行政工作,哪知道她的手脚还是不干净,被陆明发现了,把她关在工厂的库房里。我替她求情,陆明却认为我们是一起来骗他的,把我也关进去了。魏小燕有幽闭症,她使劲叫,使劲叫,而我一直哭,一直哭着求陆明开门。他可能是心软了,就开门进来,没想到魏小燕真的疯了,她在仓库里找到一把剪刀……”
丁娜说到这里攥紧了拳头,像是要给那可怕的记忆狠狠一击:“位置是心脏。等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不行了。魏小燕也跑了,警察通缉过她,但是没抓到她。后来我也离开那个地方了,没办法,虽然我不是凶手,但是大家都还是认为是我害死了陆明。我也不想待在那个地方,于是改头换面,于是改名换姓,想要重新开始生活。”
“那你为什么要骗我说你不认识她?”
丁娜苦笑:“她也整了容。我没认出来。”
“但是怕老鼠的人是你。”我侧头看了看储藏室的门,“如果她是魏小燕,那怕老鼠的人应该是她。她说魏小燕最怕老鼠了。”
“哪个女人不怕老鼠呢?”丁娜皱起眉头,用一种看笨蛋的眼神看着我,“我们都怕老鼠的,我们小时候都被关过储藏室,都被老鼠咬过。”
我瞠目结舌:“她说魏小燕的父亲是个酒鬼,死在厨房的地板上。她看见老鼠咬了她爸爸的脚趾头。”
“魏小燕的父亲的确是个醉鬼。”丁娜说道,“但他是喝醉了酒在路上乱走被车撞死的。我父亲是在厨房里摔了一跤后去世的,他不喝酒,他有肝病。我看见老鼠咬了他的脚趾头。”
我明白过来了,自称是黄丽的魏小燕把两个人的经历混合在一起了。昨天晚上我就应该看出来的,她的描述完全是主观视角,而不是人们通常讲述他人经历时所用的方式。由此可见,她确实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我看过一些心理学的书,杀人其实对自己也是一种极大的心理伤害,换句话说,就是你给出去什么便会得到什么。像魏小燕这种冲动杀人可能会承受更大的压力:愧疚、惊恐、紧张……她整容不仅仅是为了逃避警察,也是为了逃避自己。
“其实她来投奔我的时候我就应该拒绝她的,”丁娜说道,看来她也分析过魏小燕,“那个时候她就已经有些不正常了,她常常说她很羡慕我,要是她有我这么命好就好了,说了好多次。我那个时候头脑简单,只以为那是她为了讨好我。”
“其实她是想要变成你。”我点点头,“她把自己想象成你,然后又想象是你杀了人,这样的话,被她否认的魏小燕就不是杀人犯了,魏小燕就是安全的了,就可以获得某种程度的解脱感。但是当她认为自己是你的时候,她就不得不再找一个杀人的合理理由,于是她想象黄丽是为了救魏小燕而杀了人。她竟然找你来报仇!唉,这太矛盾了,我不是心理学家,我说不清楚。”
“是时候该结束了。”丁娜说。
外面传来了汽车的发动声,我们奔回到第一个房间,地上摊着一堆绳子,魏小燕不见了,窗户大开着。
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辆黑色的捷达车消失在视线里。
“我们太大意了!”我跺了跺脚。
“只能走出去了,这儿离镇上大概十多公里。”丁娜扶着我走出院子,两条狗绷直了绳子,冲着我们龇牙咧嘴地嘶吼。
宅院外还有三四处宅子,但都明显是没有人住的危房,墙体上裂着可怕的缝隙。
“我们以前就住在这里。2008年地震之后,房子坏得差不多了,又听说在地震带上,大家就都搬走了。”她回头看了看我们走出来的地方,“这儿以前是我的家。”
我没说话,你没办法安慰一个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人。我看着她的脸,那张漂亮的脸上交织着两个女人:丁娜、黄丽——她们也都不在一个世界里。
这个村子叫千进村,下山的路并不难走,只是路上没有别人,黑暗又已经压下来,让人产生一种凄凉的感觉。
“说是有一千条路可以进这个村子。”丁娜侧头看了看路周围的密林,“但也有一千种迷路的可能性。”
我不担心,丁娜看上去对这里很熟悉。
“也不知道这些年她是怎么过的。”我忽然觉察到一个疑点,“她哪里来的钱去整容和买车呢?”
丁娜不认为这是个问题:“偷的呗,她很会偷。”
我想起了孙连的保险箱:“警察在怀疑你杀了孙连,你确定要回去?”
“我没杀人怕什么?我想应该是黄丽干的。”丁娜说道,“你也看见了,她想报复我,杀了孙连,就可以栽赃我了。”
我没说话,只觉得胃里很难受,不完全是饥肠辘辘,更多的感觉是恶心。
丁娜也没有再说话,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我们终于到了镇上。天已经完全黑了,几盏的路灯照着没有行人车辆的马路和紧闭的大门,可以确定这里有人居住的证据是亮着灯的窗户及从窗户里传出来的电视声和麻将声。
有一家小小的卫生所开着门,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装药的玻璃柜,一个老头坐在柜台后看书。
“就到这里吧。”我对丁娜说:“你走吧。”
丁娜愣了愣,她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警察不是笨蛋。”我小声说,“我怀疑的他们也会怀疑。我没办法相信你说的话,我觉得魏小燕没办法杀死孙连,她也没有那个必要。如果她要栽赃你,应该会留下栽赃你的证据,还有那个警察在湖里捞上来的尸体,我也怀疑不是魏小燕杀的,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怀疑吗?因为我给你的那张身份证,如果那个人是魏小燕杀的,她应该已经把这张身份证也处理掉了,但是这张身份证是在那个储藏室里找到的,所以,她应该是在那个女人死了之后才找到你的。那个女人是你杀的,你找了一个和你一样做过下巴手术的女人做替死鬼,你想让人认为丁娜已经死了。你想让魏小燕认为你已经死了,这样她就会放弃找你报仇了。”
“你——”丁娜的眼里闪过惊惧,她张了张口,但被我打断了。
“如果是这样,请你不要承认,请求你别告诉我真相,请不要让我比警察先知道真相。你有多远就跑多远,不要以为警察能被轻易骗过去。给我留一条后路,我不想出卖你,我不想做一个出卖别人的人。你不说,现在这些就只是我的推测,而不是我真的知道什么,我就算现在放你走,也不算犯法。”我说道,“如果我们之间还有情分,请你什么都不要告诉我。不管你有没有说谎,你都要离开。还有,我对警察说过,你做手术的钱,有一部分是我借给你的。”
丁娜沉默了几秒钟,她的眼圈红了,她强忍住眼泪:“我知道了。我答应你。”
她放开我的手,朝来路走回了几步,又转过身:“你是个好人。我真希望能跟你有个好结果。我一直就希望能和一个像你这样的人有个好结果。刚刚在路上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也许我可以把美梦一直做下去……真可惜,梦都是要醒的……我真希望自己也和别人的生活一样,但是,如果我真的什么都没做过,也许根本不会遇到你。”
她跑进黑暗里面去了,我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然后才向那个卫生所走去。
尾声
魏小燕站在丁娜的右侧,丁娜站在魏小燕的左侧。
她们都看着前方,瞟都不瞟对方一眼。
我知道她们看不见我,我对着肖展点了点头:“没错,是她们。”
肖展是一个小眼睛警官,和别人不同,那瞳仁的黑色很亮而且有向外发散感,让人错觉黑色也可以是一种光。他额头很宽,发际线很高,我想他应该是个智商极高的人。
魏小燕和丁娜都是在汽车站被抓住的,魏小燕打算逃往云南,丁娜则是南下去广东。
和我之前的推测一样,果然是丁娜杀死了孙连——报复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她结过婚,她的父亲为了钱,在她二十岁那年逼着她嫁给当地一个脾气很暴躁的有钱男人,大她差不多三十岁。那个人常常打她,后来她卷了家里的钱跑掉了,那个男人一直在找她,”肖展告诉了我一些关于丁娜,不,应该是黄丽的情况。她再一次对我撒了谎,她的父亲并不是在厨房里摔死的,而是被她的丈夫打死的,那个男人因此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逃跑之后的黄丽认识了一个叫乔坤的男人,她跟着他行窃,开始是望风,后来是独当一面。她很擅长开保险柜,乔坤被捕入狱之后,黄丽便与陆明开始交往。
“抓乔坤这件事是她主动配合警察的,当时乔坤犯了一起大案,盗窃了大概二十万,最后追回的赃款只有十二万。黄丽说是被乔坤消费掉了,但很可能是被她自己私藏了。”肖展的话让我身上寒意倍增,“陆明其实是黄丽和魏小燕一起杀的。黄丽与魏小燕联手偷他的钱,陆明把两人关在仓库里逼供,她们用剪刀杀死了陆明,黄丽给魏小燕设了个陷阱,她把剪刀塞给魏小燕,让她先跑。”
这在当时算得上是一个现代版的罗生门了。魏小燕因为有过几次精神异常的表现,有人看见魏小燕满手是血地拿着剪刀冲出仓库,而黄丽和陆明都被剪刀刺伤了,黄丽的口供也是魏小燕发疯杀人,所以最后魏小燕被确定为杀人犯,而黄丽一直只是嫌疑人。可以肯定的是,她在离开陆家的时候身上带有大量现金,她用这些钱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丁娜;而魏小燕却不像她一样可以把一切都抛开,虽然她用从陆明那里偷来的钱做了整容手术,但还是被罪恶感给压垮了。
丁娜离开马成歌的那一天,是乔坤出狱的日子,而魏小燕送来无头老鼠,让她更感觉丁娜这个身份也不安全了。她先杀死了孙连,是因为害怕孙连说出丁娜就是黄丽,后来她发现这样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于是她又杀死了一个做过下巴整形的女子,想让人都认为丁娜已经死了,借以逃脱乔坤的报复。
丁娜,或者说是黄丽,对她所做的事供认不讳,这一次她没有再狡辩。尽管坦白,但是罪行太过严重,肖展对判决结果不抱乐观态度,死刑的可能性很大。至于魏小燕,根据精神科医生的评估,多半只能在精神病院里待一辈子了。
“她说她不想再往下走了。就算她能逃脱这一次,就算她真的能过上她想要的生活,但是她也不可能再和她想要在一起的男人无忧无虑地过下半辈子。对方越是个好人,她就越痛苦,她能整容,但是没办法让自己的罪孽消失。”肖展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于是猜测她的这个决定和我有关。
警察没有问我关于医药费的事情,也没有怀疑我与此事有什么直接关系。丁娜确实在信守对我的承诺,她没有出卖我。
“也许社会对女人是真的不太公平。”我说,“如果她生活的环境好一些,大家对女人不那么势利,也许她不会成为这样。”
“你说的有道理。环境确实会影响人,我们可以做改进,改进也会减低一些犯罪率。但是归根究底,人自己才是做决定的那一个,你也别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和她一样的女人,不管过得多苦,还在坚强地善良着。”肖展说道,“你听过达娜依特的酒桶吗?”
我知道那个典故,阿尔戈斯的国王达那俄斯有五十个女儿,她们被称为达娜依特,达那俄斯命令她们在新婚之夜杀死自己的丈夫,除了一个女儿许珀耳涅斯特拉之外,其余的四十九个女儿都照做了,这些女孩子在死后被罚永无止境地往无底的酒桶里灌水。
“你是说,只要一开始做错了,就再也回不了头了。她注定要为她所做的事情付出应有的代价,她后来所做的一切,犯下越来越多的罪行,就像是被神灵惩罚一样,就像是往无底的桶里灌水,终究注定都会是一场空。”
我感到很难受,又往玻璃后看了一眼,我仍然在心里叫她丁娜——她脸上的表情是我从没有见过的平静。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她,也许吸引我的正是她的挣扎,拼命的挣扎,徒劳的挣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是一个挣扎着的人,我憎恨、贪婪、恐惧、愤怒,拼命想要脱离我的不满,我和她一样无助与盲目,与其说我是一个遵守规则的人,不如说我是一个被欲望囚禁的人。
现在她不挣扎了,我的各种欲望也平静了下来,只觉得疲惫。不久以后她将死去——我爱过一个罪犯,她的出现并没有摧毁我的生活,仿佛只是对我的思想的一个警告。我感到自己的脊背在微微发抖,我想我是不是应该感恩。
肖展摇摇头:“我的意思是,表面上看她们的罪孽只是因为顺从了父亲,顺从了她们不得不顺从的环境。她们不是始作俑者,但她们受罚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她们放弃了善良的权利,放弃了拒绝恶的权利。许珀耳涅斯特拉就代表着善良的权利,代表着自由意志,代表选择。每个人都被赋予了自由意志,是有判断力和选择权的,否则人类自由意志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分类:侦探与推理 作者:漆雕醒 期刊:《啄木鸟》201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