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城里的养猪场打了五年工,其间掌握了猪的防疫、疾病诊治等养殖技术。于是,刘某决定辞职还乡,自己搞一个养猪场。
搞养猪场得投资,眼下刘某是罗锅子上山——钱(前)紧,多亏政府帮扶,他在银行贷了款,很快就把养猪场建起来了。可买猪崽、购饲料还得要钱啊!款不能再贷了,那就设法去借。刘某前思后想,想起邻村的老同学杨某。
杨某这人脑瓜子灵活,也很会赚钱,之前一直在搞砖瓦厂,效益不错,早已经赚了个盆满钵满,手里不差钱。
刘某找到杨某时,杨某正在家里喝茶听曲。老同学见面,寒暄几句后,刘某便切入了正题。
杨某脑瓜子灵活,警惕性也高,一听说是借钱,他心里“咯噔”一下,劝说刘某:“我说老弟,老话说,有钱不养张嘴货,这猪是活物,养这玩意儿风险大着呢!”
刘某忙说:“没事,我给别人养了五年猪,早就学会了防疫、诊病等全套技术,咱不怕有风险!”
“你不怕我怕!”杨某的话说得挺不客气的,“你借了我的钱,到时候还不了,咱俩因为这闹生分,两头不高兴,图啥呀!”
當天没借到钱,刘某不甘心,第二天又找到杨某家,这次还带来一个担保人——跟两人关系都不错的张某。
杨某看刘某又来了,还带了担保人,也就没话说了,答应借给刘某30万元。
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由张某签名作担保,但没有写明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
钱借到手了,刘某买来猪崽,购进饲料,养猪场红红火火地干起来了。
日子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还款期限。这期间,刘某虽说没有如数归还杨某的本金,却也一分不少地支付了他利息。杨某心说,只要能给利息就行,就当本金存在银行了。
可杨某做梦都没想到,今年5月,刘某突然失去了联系。杨某通过朋友了解到,刘某的养猪场因为受到非洲猪瘟的影响已经瘫痪,刘某为了躲债跑路了!
刘某下落不明,杨某并不害怕,还有担保人张某呢!于是,他拿着借款协议找到张某,要求张某偿付本金。
张某却告诉杨某:“我说杨哥,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得也太少了,担保责任是有‘保质期的,你现在的要求已经‘过期作废了!”
杨某一听蒙了,这担保责任咋还有“保质期”、咋还能“过期作废”呢?
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保证责任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期满之时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故事中,刘某没有根据还款期限还款,且超过了六个月,杨某仍未及时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张某的担保责任自然就过期作废了。
(发稿编辑:曹晴雯)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王秀申 期刊:《故事会》2021年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