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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与推理〗代达罗斯的迷宫

分类:啄木鸟 更新时间:2022-10-01 16:13:15

丁河穿过一条肮脏的小巷,说不清成分的臭气像河水一般地从墙面与地面冒出来,乞丐一般地缠上来。丁河直直地从它们的身体里走过去,觉得似乎有一部分就那样留在他的身体里了,混合着他的汗臭味,让他加倍感觉到自己与它们如出同源的贫贱处境,他为此感到愤怒。

巷子连接着一条小街,街两旁是一些长着上世纪八十年代面孔的小铺子,它们的老相精力充沛、淳朴可爱。店铺老板们坐在门前的凳子上,摇着蒲扇,微闭着眼,并不刻意要等待客人的样子。他们的表情和气质都与铺面的布局一样,出奇地相似。

出于某种不可知的原因,这是一条没有门牌号的街道,对在此居住的人来说,门牌号是没有必要的,他们以宅主人的名字来代替号码:张勇家的,王大胜家的,陆小莲家的……地址与鲜活的面貌联系在一起,连邮差和快递员也常常觉得人情味十足,也就不去抱怨他们的习惯因此而受到破坏。但事实上这种貌似温情的错觉和诸多同类的幻象一样,经不起考验,当人们真正深入到这表象之下后,就会发现,这里的人,尤其是他们的行为,并不比那些冷冰冰的号码更加温暖。

很多本地年轻人都不住在这里,外面的世界有更具吸引力的可能性,而这里就连空气也是过时的,而外来的年轻人看上去和这里的老人有一种惊人的相似性,除了外表几乎都是一样的:被长期的贫困压榨出的懒惰狡猾、由无所事事所养育出的斤斤计较、在毫无希望的野心上生长出的贪婪嫉妒、被八卦是非兼冷漠挑剔所占据的舌头以及唯利是图的头脑,这些与土地、房屋、为了多占一平方厘米而故意堆砌在门口的杂物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硕大的迷宫。

你向他们问个问题,他们不会回答,在他们的沉默之后藏着的是外来人无法触摸到的不可告人,打开的门比关上的门更擅长拒绝。他们像狡黠的猎狗,总能凭借精准的直觉和熟悉的习惯来判断安全与危险、是与否、行与止、何时何地何种方法。

丁河走进一家棉絮店,他感到宅主人陆小莲的眼神尾随着他,直到他掀开隔开店铺与住宅的那一块蓝底白花布做的门帘,进入到堆满了肮脏发黑的棉絮就连空气里也漂浮着棉纤维的院子里,两条狼狗凶巴巴地叫了起来。

和它们的主人一样,丁河到这里四年,仍能感觉到一种天然的排斥,人和动物都对他抱有警惕的态度。他们闻出他的格格不入,闻出他不是他们的同类,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他也就是危险的隐患。

丁河对这一点倒觉得安慰。

他走进院子左侧的房间,这间房里有一张小床,总是躺着一个年轻人,二十来岁或是三十岁左右。他不太在乎这其中细微的差别,那些黝黑发亮的肌肉与散漫的眼神也躺在那里,空的零食袋子与方便面的袋子就堆在离床头不远的地面上,散发出食品添加剂调配出来的特有的香味。

这些年轻人不和他打招呼,他们只是冷漠地瞟上一眼,像是人肉的二维码扫描器,只需要几个关键的特征符合他们的记忆,他们就不必再在他的身上浪费更多的时间了。他们更愿意把意识注射进手机或是iPAD的屏幕里,是的,注射,丁河对于自己偶然想到的这个动词感到满意。一种有去无回的消耗,他们注射进自己的时间来补充那个没有生命力的玩物,它发出怪响,虚拟出来的现实。废毒与精髓混合出来的思想大杂烩比应试教科书更可怕,他们寻找适合自己的经验与乐趣,同时注射进自己的空虚、怨气和恶毒,最后他们成了彼此的毒品,共同生活在被他们自己制造出来的混乱的虚妄的满足里。

在房间的另一侧,地板上有一个方形的洞口,一道木梯通往地下室。它像一张永远渴求着食物的大嘴巴,掉光了牙齿,滑稽而恐怖,以致每次丁河艰难地抓着木梯扶手一步步往下走的时候,总觉得这是在自杀。

这个入口只在一种情况下关闭,那就是当可疑的陌生人进入这个院子的时候,躺在床上的家伙就会将入口的盖板盖上,拖过放在房间最右侧的一张写字桌,掩盖住一切痕迹。

到目前为止,丁河还没有看见它被盖上过。

地下室里有明亮的灯光,比地面上的那个房间还要明亮,空气里弥散着旧瓷片、粘胶、消毒水、釉浆及原料的味道。他穿上蓝色的工作服,系上围腰,走进一个摆了七八排架子和两张大木桌的房间。他常常产生一种回到过去的错觉——除了没有窗户,这里和他自己曾经拥有的那个工作室很像。事实上,在这间屋子里的生活也和他曾经拥有过的那种生活很相似——唯一的不同在于,前者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些旧瓷片拼在一起,它们身上带着死亡的味道,带着被岁月侵蚀过的沧桑。绝大部分瓷片都来自于某个古墓,泥土、水、微生物都是致命的敌人,它们终于也慢慢死去,釉面剥落、粉身碎骨——丁河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通灵者,与这些幽灵对话。

这是一个耗精耗血的工程,比拼图更难,因为碎片与碎片之间也是有缺损的,几乎不能完全弥合。他得对每一个空隙负责,他把残余的釉色洗掉,重新勾画图纹,造款,在X光下照射做旧。重生是对死亡的抵抗,所以这个过程比新生更痛苦也更漫长,有时候一个巴掌大小的瓷器要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但最后肯定是物有所值——这是他一直被雇佣的原因,经他修复再造的瓷器骗过了很多文物专家,骗过了放射性衰变测试仪器,在拍卖场上都有不俗的战绩。他有时也为此感到欣慰,但随之而来的是更为强烈的失落感,假如没有发生那件事,他自己的作品肯定会进入到拍卖场,而且是以自己的名义——那些是真正的生命力旺盛的造物——完全属于他的子女,他的血脉,他的精神。

而现在,他的生命被注射进尸体里,他的精神与死亡混合在一起。

四年时间他挣了五十万元——让很多人眼红的报酬,但仍然比不上他全盛时期一年收入的零头,更别提那前呼后拥的光彩,人们爱他,年轻人、老人、女人、男人、孩子……他是一个征服者,用他的天赋和艺术。

他在他的女人面前任性,在他的学生面前任性,在同行面前任性,在媒体面前任性,人们允许天才的任性,给他特权。谁需要公平?把公平送给平庸者,让我与众不同,独享宠爱。

丁河把这五十万现金放在床下、地板下、卫生间的吊顶隔板上、用塑料袋密封了泡在浴缸里的水里。他无法把它们存进银行,假身份证存不了钱,也无法租到高档小区的房子。他的对面住着一个吸毒的瘾君子,他能在楼梯间里闻出窃贼、妓女、骗子、色情狂的气味,他不能总是搬家,他搬到哪里都觉得一样。

丁河打了个哈欠,开始工作,他负责重造一个宣德的青花盘。这东西的原物就剩一个带款的底座,盘边全残了,但就这个底太难得,很有升值空间,若是做得好,能卖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可难度系数太大,他实在没什么把握,为此他还买了不少参考书恶补了一下相关知识。

已经快中午十二点了,老江还没有来。

老江是丁河的搭档,他手艺还算不错,在匠人里算是高明的,但仅仅只是匠人而不是艺术家;他能仿造出绝对优质的以假乱真的文物,但不能为它们注入生命。他像是一架专为此而存在的机器,精准、耐心、任劳任怨,他是丁河最深的恐惧,他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未来的丁河,丁河为此常在噩梦中大叫着惊醒过来。

他有些释然地看着对面的空位,虽然这意味着他的工作量将加倍。隐隐的,他甚至有点儿希望老江永远不再来了。

为了把自己的态度表达得更清楚,他露出冷漠的表情,不去问任何人老江为什么没来。当刘阳问起老江的下落时,他只是无所谓地摇了摇头。

刘阳是监工,三十五六岁的样子,有丰富的文物知识,甚至有不俗的审美,这是他能做监工的原因。丁河相信他动不动就骂出的脏话后藏着的是一段他极力埋葬的经历,和自己很像,他们两人有时会聊上一两句,竟出乎意料地默契。

刘阳表现得很气愤,老江根本没有向他请假,一个电话一个招呼也没打。他咆哮了一阵之后,声称要换掉老江,不管后者怎么求情都没有用。

刘阳抱怨了一会儿后便离开了,整个工作室又只剩下丁河一个人。他突然感到了某种久违的自由,他起了一个念头,把尿撒在用消毒水泡着的瓷器上。当然,这本来也是一种造假的通用方法,只是由自己亲自来做的时候,他感到畅快无比。

他放下手里的瓷片,拉开老江桌子的抽屉,把这家伙的东西都扔进垃圾筐里,虽然并没有多少:一个杯子、一包纸巾、一盒火柴、半包中华烟,在抽屉的尽头有一小卷宣纸,丁河把它们拿出来的时候就惊住了,宣纸卷有一半被染成了红色——宣纸还有些潮润,红色带着腥味,分明是血。

丁河朝着抽屉最里层、原来放着宣纸的上方空间摸了一把,桌顶也是潮润的,指上倒没有染红,但是仍然沾染了令人惊惧的气味。

丁河觉得头皮麻了一下,他仔细地看着桌面:桌面上干干净净,隐约带着消毒水的味道;桌子很破旧了,在前端有一些很不明显的裂纹。丁河把自己水杯里的水倒在桌面上,几分钟之后,那些水以一种极为缓慢的速度沿着裂缝渗到了抽屉里。

“吃饭了!吃饭了!”

丁河听到刘阳在门口吼着。

那卷带血的宣纸刺着他的眼,血染的痕迹有点儿古怪,像一个被拉长了变形的人头,有鼻子有嘴,抽象派的风格。他把它扔进垃圾桶又立刻捡了出来,索性塞进自己的抽屉里,用钥匙锁上了。这是一个直觉性的动作:他不想让第二个人看见它,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看见了它。

接下来,他又手忙脚乱地把他刚刚扔掉的那些东西一一塞回了老江的抽屉。

“吴滔师傅,吃饭了!”刘阳突然走进工作室,和气地叫着他的假名,“冷了伤胃。”

丁河估计自己的脸色是很难看的,刘阳立刻就觉察出了异样。

“你不舒服?”

“腰酸背痛的,好像有点儿感冒。”丁河撒谎,“没什么胃口。”

“要不,吃点儿药吧?”刘阳皱了皱眉头。

“不用。还是自己扛过去的好,”丁河说道,“药吃多了不好。”

他不想离开工作室,突然之间他觉得他有了一个随时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秘密。

“那我把饭盒给你拿过来,怎么也得吃点儿。”刘阳说完便急步地离开了。丁河坐回到椅子上,真的感觉有那么一点儿腰酸背痛——那是脊背上的肌肉绷得太紧了的缘故。

他看着抽屉上的将军锁,这是个欲盖弥彰的蠢家伙。

得把它处理掉,他想,同时想起了昨天的老江,后者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一切都和平时一样。丁河比他先离开工作室,老江手里的活儿还没做完,他手里有一个明代青花残瓶,差不多做了六个月。丁河估计就这一两天收尾,由于花纹是满瓶身的,所以活儿特别细。老江今年五十五岁,小眼睛,大鼻子,视力极好,除了爱抽烟,没什么坏毛病。丁河自己也是个烟鬼,这是他对老江仅有的了解,他们从来没有聊过天,尤其不谈家人,不必明白表示出禁区。但大家心照不宣,他们只愿意在技术性问题和鸡毛蒜皮的琐事上有那么一点儿交集,老江管他借过打火机,他让老江帮忙买过烟,有时候会分吃一包饼干。

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老江的全名。

血是老江的吧?丁河一面想一面阻止自己去想,他不想接触到危险的东西,最好对它真的一无所知。可是这很困难,他的脑子里不断地浮现出老江的脸、老江的动作、老江的声音。昨天老江坐在他的位置上,一如既往地慢条斯理,看上去没有心事,也不像是那种第二天有事会离开的样子。

老江技艺不如丁河,但是耐心比丁河要好。丁河对于这种没有创造性的活计多少有些鄙视,他鄙视的方法就是不尽全力,收尾的时候常常会显得有些潦草浮躁。好在他的画图很有灵气,就算是仿造也活泼大方、个性十足。他做出的东西非常好销,竟然更容易蒙混过关,所以他也就一直被雇佣并重用着。

他有些恍惚地看着那张空桌子,渐渐地,他能看出一个人若隐若现的轮廓。他趴在桌面上,左脸朝下,双目圆睁,被压着的那一侧头部正在流血,血沿着桌面流着,渐渐形成一滩;另一股血沿着桌子的边缘滑动,滴落到地上。他很仔细地看老江的脸,那张脸越来越清晰,浓眉、大眼、罗马人的鼻子……何场!

“啊!”丁河骇然地叫了一声。

“吴滔师傅?!吴滔师傅?!”

丁河转过身,看见刘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自己身边了,他更是受了惊吓,几乎要从椅子上跌下去。

刘阳比他更吃惊:“吴滔师傅,你睡觉是睁着眼睛的呀?!”

丁河这才意识到他竟然做了个梦,当然,那只能是梦。

“怎……怎么会?!”他仔细地打量和分析刘阳的表情,然后确认对方并没有说谎,他便慌张起来,就像是他的一个秘密被窥破了一般,而它与他藏得最深的那个秘密是一对连体姐妹,姐姐跑不了,妹妹也跑不了。

刘阳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丁河的面前晃动着他那粗糙的大手:“你眼睛睁着的,我这么这么使劲晃,你都看不见,叫你半天也不答应。”

“哎呀呀!”丁河只能这么说,“不可能,不可能!”

刘阳干笑了两声,以缓解尴尬:“以前我就听人说,有些人是睁着眼睡觉的。你自己怎么可能知道呢?肯定没人跟你说过吧?”

丁河想,这又是一句探访隐私的,能看见他睡觉的是什么人呢?只有他最亲密的家人和朋友。以前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他有这个毛病,如果他真的有,肯定早就有人告诉他了——这说明这个毛病是后来染上的,只能是在他离群索居的这些年发生的。这四年,没有任何人看见过他睡觉的样子,所以自然也就没有人能告诉他这一点。

为什么会得了这个病呢?丁河认定这与那件事有关,那件已经折磨了他四年并且毁掉了他一生的事有关。

“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丁河终于及时找到一个解释,“这个东西不好做啊!”

“你不要紧张,慢工出细活。”刘阳立刻安慰他,但这是虚伪的,因为他皱起的眉头已经明显地表现出他的不满意与焦虑:“现在的人都精,一个细节没做好就可能被瞧破了,不过我看好你。要是卖得好,我帮你向上面多申请点奖金。”

刘阳把盒饭放在丁河的桌子上之后就出去了。

盒饭是在附近的小餐馆里买的,油的味道很可疑,丁河一直怀疑是地沟油,他很不喜欢吃盒饭,午餐通常吃得很少,他现在住的地方有厨房,他会给自己做精致的早餐和晚餐,他学会了烤面包和做蛋糕,他还会做布丁和比萨,二十六道川菜,十七道粤菜,还有八道鲁菜,只有这些食物能让他感觉到尊严,这是他还没有被毁掉的东西,让他同恶劣的环境与梦魇暂时隔绝,他像个虔诚的教徒一样感谢这些食物并享用它们。

他感到莫名其妙地饥肠辘辘,身体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大饥荒般虚脱,连双手都在颤抖,他狼吞虎咽地吃了十几口后,理智让他停了下来,他想起自己正在扮演一个病人,他的行为必须与他的谎话一致。

他把盒饭放回塑料袋,打上结,想了想,又打开它,并让饭盒的盒盖隙开,以便待会儿可以让刘阳能够确信他没有吃完这些东西。

他闻着那饭菜的香味,很奇怪他竟然会对这样的东西产生了强烈的欲望,饥饿占据着他的大脑,他完全没有办法集中精力进行手上的工作,于是拿出两块饼干来吃。

刘阳一共出入工作室八次,他拿走了剩下的盒饭,倒了垃圾,又给丁河买来一些感冒药,半劝说半强制地让后者吃下,他的话比以往多上一倍,来的次数远超出过去的习惯,这引起了丁河的警觉,他一会儿觉得这可能是刘阳因为担心他的疾病影响工作进度,一会儿又觉得刘阳大约是因为觉得看见了自己的秘密而感到内心不安,但是最让他排斥又最让他忐忑的是他认为刘阳很可能与那带血的宣纸有关,后者进入到这里来,就是因为他感觉到了某种东西的存在。

丁河相信每个人都有第六感,而艺术家的第六感比常人要强大得多,如果不是这样的敏感,他们发掘不出常人难以觉察的美与启示。

他觉察到刘阳身上藏着一种比不安更深的恐惧,这种恐惧与抽屉里的秘密互相呼应。

丁河很苦恼,他一直没有机会处理掉抽屉里的血纸,它在那里很明显是不安全的。

他用朱砂调出了一盘红色的颜料,但是按照现在修补的进度他还根本用不上任何颜料,于是在刘阳再一次进入工作室的时候,他慌称自己突然想到了曾经看见的一幅文物书画落款的红色可以加入适当比例的红珊瑚粉末调出来,他想立即试一试,以免以后把这个灵感忘掉了。刘阳对他想要进行的实验不置可否,而丁河故意装作头晕手软打翻颜料,让颜料漏进抽屉,“刚好”润湿那一卷宣纸。他把被再次染红的宣纸与一包香烟从抽屉里拿出来,揉成一团后,当着刘阳的面扔进了垃圾筐。

事实上丁河确实感到有些头晕,而且困意重重,那是因为吃了感冒药的缘故,在帮着丁河清理了被颜料污染的桌面和抽屉后,刘阳劝说丁河先回家休息,第二天再来工作。丁河离开时“顺便”拿走了垃圾袋,倒掉了垃圾,他在返回出租屋的途中突然意识到刘阳之所以给他买药,很可能就是为了把他支开,以便自己一个人留在那间工作室里。丁河越发确认在工作室里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就是老江,而凶手就是刘阳。

凶手会回到现场,他想起了一些遗漏的必须要处理的细节,他会试探现场出现的可能会识破他的人,反反复复,像个强迫症患者。

丁河并不是从书上学到这些知识的。

他没有给自己做晚餐,一回到家里,那古怪的食欲就古怪地消失了,他吃了两块冻在冰箱里的奶油蛋糕,把厨房的门关上了。

他睡了一觉,凌晨三点的时候醒过来。梦境稀奇古怪,完全记不清,但很肯定他没有梦见何场。

他完完全全地想起了何场。

何场是个小个子,不到一米七,有一双修长的手,发际线很高,显得头有点秃,他的五官很西洋化,尤其是鼻子,有点像意大利人,走在街上有时候会被误认为外国人,他说普通话时带一点家乡的口音,他对色彩很敏感,且用色大胆,有时候会调配出令人惊艳的效果,因为与丁河沾了一点亲戚关系,又确实有些天赋,所以丁河才破例收他做了入室弟子。

何场没有进过艺术学院,连艺专也没上过,理论基础差得要命,说出来的话常常让人觉得好笑,丁河的其他学生为此而不大瞧得起何场,后者并不因此就自卑,他始终不谦虚,他的天赋是一个事实,但是丁河的学生也都是有天赋的人,除了争宠之外,他们彼此之间也明争暗斗得厉害,丁河是从那个阶段过来的,觉得这并无大害,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在教学的时候尽量一碗水端平,并不偏私哪一个。

何场会时不时地私下送些礼物给丁河,主要是家乡特产,他没有经济实力投其所好,不过比其他学生都送得频繁,丁河起先不习惯,后来也就觉得没什么了,但也并不特别照顾何场,在他的概念里,他能留下何场做学生就已经是莫大的人情了,依着他的地位和人脉,何场只要自己争气,前途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何场做了一只彩虹色的瓷瓶拿给丁河看,丁河感到很惊讶,因为这配色方式与他当时正在琢磨的一系列作品很是相似,这些作品他没有给任何人看过,丁河问了些细节,发现何场确实是自己构想出来的,纯属巧合,这在艺术圈里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丁河带着何场看了自己的作品,何场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后来丁河的那系列作品入选了威尼斯的双年展,口碑颇丰,丁河并没有想到这竟然会成为何场憎恨他的原因,他那个时候站在高处,享有太多的善意和包容,因此也就很难对人生出戒心,即便经常看见那些为了名利财富而厮杀恶斗的新闻,他也从未想过那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不认为别人会觊觎他的人生——那不可复制的人生,觊觎也无用,谁能偷得走他的天才?他太爱自己,也太顺利,认为得到的一切都理所当然,直到那一天醉酒的何场歇斯底里地喊出那些话,他才突然醒悟,自己欠了这个世界很多的感恩。

他从何场的嘴里听到了他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恶毒的谩骂与诅咒,有人曾说过他仅仅只是存在就是一种祝福,但在何场的眼里,他仅仅只是存在就是伤害,哪怕他并没有施加一点恶意在他们的身上,丁河第一次意识到何场那张英俊的面孔扭曲成他毕生没有见识过的丑陋,他身上沉睡多年的恐惧被唤醒了。他的愤怒也被唤醒了,丁河至今仍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那样的愤怒,是为了那些不堪入耳的脏话?还是当何场说他的生活与艺术都是虚妄和欺骗的时候他被刺痛了,或者仅仅只是知道何场的存在就会引出他体内最为可怕的一面?或者何场的肮脏传染了他,把他拉进了他们的世界?

他不知道。

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水果刀已经在何场的身上扎了十次。

丁河在那时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会杀另一个人,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很确切的原因,或者说,也许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何场比他年轻,比他力壮,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可是他却毫无反抗力地死在了丁河那把小小的刀下——酒精吸走了他的大部分力量,而谩骂耗尽了他最后的体力。

丁河无比清醒地看着尸体,这清醒与之前的恍惚一样斩钉截铁。

他的工作室在本城最豪华的一栋写字楼大厦里,为了保证工作环境足够安静,他在装修上颇花了一些钱,把隔音效果做到最佳。正因为这样,何场的惨叫声没有传出工作室的大门。

他守着尸体一直到凌晨四点。

他想出了七八种种毁尸灭迹的方法,每一种都可行,但是他没有实行,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任由尸体躺在地上,原封不动。

他换了一套平时运动穿的衣鞋,从抽屉里拿了几千元现金揣进衣服内侧的兜里,直接走出了工作室。

在离开大厦之后,他开始狂奔。

他听见风从耳边呼呼地过去,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和喘息声,但这奔跑并不是逃跑,他的心里没有内疚、没有懊悔也没有恐惧,当他晚上坐在桥洞下面瑟缩着身子打着喷嚏的时候,也没有感到不甘心,他心里那种异乎寻常的平静简直近乎狂妄。

他伸出手触摸冰冷的大地,发现了自己的黑暗,比何场更深的黑暗。他看着自己的光明被它们吞入吐出,吐出吞入,像个玩物,比虚妄更加可笑,他接受了这样的自己。

他把杀死何场的那把刀扔进了河里。

他时常回到现场——用他的意识,几乎所有的细节都被回忆起来。他想起了朝南侧的窗户外被风刮得乱晃的树枝在白色工作台面上的投影形状,他想起了一只从洗手台的下水道口窜出的蟑螂,他想起了何场躺在地上,左边裤脚的裤边略略卷起,有一根过长的黑色线头露了出来……他幻想自己清理了现场,把何场拖进卫生间,脱光他的衣服,放在淋浴头下冲洗,他调好石膏,把石膏抹在尸体身上,他可以依着他的体型创造出一棵石膏树,在树上刷上彩虹的颜色,他可以不让任何人进他的工作间,他过去也经常这么干,他可以等到石膏干透之后,再找人把这棵石膏树运出去,他可以说这件艺术品送给了别人,但它会永远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连同里面丑恶的秘密一起。

他计划用消毒水擦洗地面,用消毒水清洗何场的衣服和他自己的衣服,然后把它们剪成碎片,扔进垃圾桶里。

他以前没有犯过罪,但是他的大脑就是知道怎么做,就像是个天生的罪犯。如果他那么做了,他知道,自己就会是一个完美的罪犯。但他压抑着回去的冲动,一直到最后的机会都消失掉。

奇怪的是,他一直没有被通缉。

没有通缉令,电视上、新闻上也没有任何报道。但他不存侥幸之心,他相信警方肯定确认他就是凶手,那天晚上,在工作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大厅、电梯、走廊的录像都可以说明这一点。工作室里有他换下来的血衣,卫生间里有他洗手后留下的血迹,到处都是他的指纹,唯一欠缺的只是动机,他有时候会想,警察一定为此感到头疼,也许他们会倾向于认为他是误杀;甚至是自卫杀人,也许人们因为爱他以及他的作品而不愿意剥去他的光环,便给他寻找了很多的借口和理由。

他也一直没有出现在任何寻人启事上,父母与妻子都没有找他,这是应该的,丁河想,一个杀人犯不值得再回到他们的生活中,而且,他们一定也不愿意他像一个罪犯那样死去。

丁河努力地回想亲人们的面目,但是它们越来越模糊,他甚至无法精准地画出来,有几次从睡梦中醒过来的时候,他会怀疑自己根本不曾有过那样光明可爱的过去,有过那样的一些亲人,那个过去不过是他在脑子里创造出来的,丁河这个人物也不是现实中的人物,只是他用以对抗他所厌恶的现在的一种工具。

唯一真实存在的是他的天赋,它们激情四溢,甚至比以前更加激情四溢,因为压抑太久而饥渴万分,他感到能量们即将从他身体的容器里满溢出来,它们急切地想要成为一个形状,但是丁河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大量的精力被消耗在伪造假货的活计上,他感到他的天赋在呜咽,但是他只能压着它,并且为此感到欣慰。

他知道这是他对自己的惩罚,他不敢把自己交给别人去审判,他对自己的审判是最合适也最严厉的。

丁河趴到地上,开始练习俯卧撑。

他有着不错的腹肌和手臂肌肉,这身材完全不像是五十几岁的人,他一直记得自己第一次杀人时的孱弱,在逃亡的第三个晚上,他对着镜子看自己松弛的腹部,觉得那是个威胁,逃犯需要好身体,于是健身成了第一个计划,当肌肉们渐渐凸显出来的时候,他感到它们给他的不止是安全感,还有一些被他忽视了很久的野性。

第二天,丁河在地下室的饭厅里和大家一起吃饭。饭厅里只有八个人,七张熟脸,一张生脸。

原本地下室里一共有九个人,分成四组,加上自己一共八个工匠,只有刘阳一个监工,生面孔叫古安,却并不是来代替老江的人,他替换的是擅长花鸟书画的匠人老李,老李那组人主攻书画仿制,古安个年轻人,四十岁左右——在这个行业里只能算是年轻人,刘阳没有提及原因,也没有人问,就连老李的搭档黄海也是一脸冷漠,仿佛对自己突然被换掉同伴毫不在乎。

其实不管哪种人生都应该如此,丁河想,所有的别人都只是过客,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你不能主宰无常,就要对所有的离别都觉平常。

他这样想着的时候就觉得释然,老江不管是死还是走,都已经无所谓了。

刘阳却比前一日更加反常。他的呼吸里都是焦躁,似乎比前一日来得更频繁,而且显然忘记了他曾说过要再找一个人来顶替老江的事。

他心不在焉地询问丁河进度,他的眼神是漂移的,总是试图在屋子里寻找什么,他观察丁河,那是心虚者的观察,想要看出丁河知道多少,知道什么,丁河比他训练有素,绝不暴露任何招疑的行为。

丁河不需要去检查老江的抽屉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一定被动过了,地板至少又被拖过两次,老江的桌面上有一块漆皮掉了,截至昨天他离开时,那一块都只是微微有些剥离,这说明桌面被狠狠地又擦了一遍。整个屋子包括他自己抽屉里的东西都被移动过了,虽然它们后来又被一一放回了原位。他能感觉出刘阳的疑心正在以一种近乎变态的快速膨胀着。你是没有办法阻止人类的疑心的,这种膨胀是黑洞式的,会吞噬掉所有的理智和逻辑,然后是整个人囫囵地被吃掉,奥赛罗就是毁灭在这样的疑心下,刘阳自然比不上奥赛罗,所以他连挑拨离间者都不需要就自己掉进了黑洞。

刘阳的眼圈深重,肤色暗淡,口气难闻,脚步发虚,他不停地喝茶,这是失眠者的典型症状,丁河想,这个人撑不了多久了。

四年来他第一次想到要离开,他很奇怪为什么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他已经有五十万元了,这笔钱虽然不算很多,但也足够他在一个更好的环境里生活相当长一段时间,在这个念头出现之前,他像是被什么力量给囚禁在这里似的,觉得这就是他必须要过的人生,而在这个念头出现之后,魔咒就轻轻松松地消失了,离开的欲望瞬间就变得急不可待。

丁河当然不让他的想法表露出来,他以前是个很随性的人,直到五十岁时都还像个孩童一样喜怒上脸,但这四年他已经学会了山崩海啸不动声色的本事,所有的一切情绪都被牢牢实实地镇在他苍黄坚毅如山石的皮肤之下。

首要的就是不带走任何东西,甚至要留下些什么东西会更好,好让人认为他还会回来,做得够好的话,可以为他争取到足够的时间,他想来想去决定留下手机,这手机四年来他只用来和刘阳通过话,但没有人知道这一点。

丁河和往常一样平静地对待手里的活计,他慢条斯理地将胶水抹到碎片之间的缝隙里,小心翼翼地黏合。碎片们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它们竟比以前更顺眼些,效率出奇的高,刘阳有时候会站在丁河旁边看着,一站就是十几分钟,丁河保持住镇定,连眉毛也不多跳一下。

丁河在这样表演的时候,他想起了老江,也许后者也和他一样,在某一刻突然起了要离开的念头,然后他就这样做了,老江也是个表情不多城府不明的人,他是在逃走的时候被发现了吗?怎么会被发现呢?丁河被手里的碎片扎了一下,手指尖出了血,这个还没有形状的盘子以一种狰狞的面目与丁河对视着。

啊!那个瓶子!丁河对自己说,我真傻!那个瓶子快要完工了!老江是不是起了贪念,决定把那个瓶子带走呢?如果找到合适的买家,老江所得到的钱就远远超出他的工钱,那笔钱可以让他和他的家人过上令人仰视的生活。

人为财死。丁河想,他忽略了一个最原始的动机。

为了防范工匠偷走珍贵的东西,这里是有规矩的,每天工匠在离开前需要把手里正在制作的物品交到监工的手里,然后由监工放进保险柜里,第二天再拿出来交给工匠继续制作。

老江不可能在没有交出花瓶之前离开,唯一的可能性,他交出了一个仿制品。

丁河回忆着这四年来与老江有关的所有细节,他记得老江之前所做的几件瓷器都是大尺寸的,只有这一次是小尺寸的,如果老江早起了异心,那么这就是一次相当难得的机会。

老江一直都穿着肥大的棉麻裤子,但丁河很清楚,老江并不胖,如果是我的话,丁河想,我就把仿制的花瓶绑在小腿上,轻轻松松地带进来,再把真品带出去。

虽然他与老江每日朝夕相对,但总有不在一起的时候,他去上个厕所的时间,就足够老江偷龙转凤了。

但刘阳是个行家,仿制品要瞒过他的眼是很难的——除非仿得和真品一模一样。那怎么可能呢?世界上不会有一模一样的造物,即便是双胞胎,而刘阳有一双扫描仪般的眼睛,他肯定能立刻看出不同,老江是没有可能蒙混过关的,老江也清楚这一点,他那样冷静的人,应该不至于被冲昏了头脑。

另外,如果是交瓶子的时候被看穿了,那么冲突就应该发生在刘阳的办公室里,而不是在这儿。

丁河站起身来,在房间正中的空地上来回走动着,这是他的习惯,工作一两个小时就走动几分钟,活动一下肌肉。他否定了自己的推测,他控制自己不再去探究真相。

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一种正在被窥视的感觉,他不太确定这是不是心虚的缘故。他开始有意识地往四处打量,同时想,如果我是老板,也会在这里安装一个摄像头的。

但如果有摄像头的话,那老江在偷龙转凤的那一刻就肯定已经被抓住了。这个念头让丁河稍稍放了心,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被窥视的感觉还没有消失,他觉得有一双眼睛正盯着他的背。

这种感觉是突然出现的,丁河看了看钟,时间指向6点33分,过了7点他可以自己决定离开的时间,虽然是个伪造文物的组织,但并不把他们当奴隶使唤,相反,他们很尊重这些老匠人,一个健康的匠人使用期限会更长,他们犯不着做杀鸡取卵的蠢事。

丁河背后是一排木头架子,架子上放着工具和原料。空间很大,东西不多,如果有摄像头的话会一眼就看到。

架子的左侧有一盏射灯,丁河不转过头去,在大脑里回忆这一盏灯的构造,手掌大小,黑色外壳,灯泡被置于玻璃罩子里。玻璃罩子需要用螺丝刀才能打开,这盏灯如果打开的话,光线主要集中在架子上,只有一部分会照到他的背上。也就是说,如果摄像头被安在灯罩里,至少可以看到他的半个背以及他在工位上大部分的活动。

等到7点,丁河开始收拾东西,他先把工具收拾起来,放回到架子上。他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那盏射灯,但不确定自己是否看到了可疑的东西。丁河决定对着他不敢确认的摄像头继续表演,他先把手机放在工作台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包空了的烟盒——他一直计算着抽烟,把烟盒里的烟抽光后把空烟盒揉皱了扔进垃圾箱正在他的计划之中。

接着,丁河把桌面上的卫生卷纸扯了几圈,站起身来走出门去,他准备先去卫生间,然后从卫生间直接离开,如果遇上人,他就说出去买包烟。

丁河前脚刚走进卫生间,刘阳后脚跟着走了进来。丁河很确定这不是巧合,刘阳的双眼满布血丝,口气换成了酒气。

“吴滔师傅,你也是想走吗?”他揪着丁河的衣领,把他抵在墙壁上:“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当我傻?!”

丁河没有被识破了的慌张,他很镇定地回应刘阳,“你醉了。”

“他在哪儿?!东西在哪儿?!”刘阳咬着牙,他掐住了丁河的脖子说:“你们是一伙的!”

丁河不去想刘阳的话说明什么,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直接在刘阳的颈动脉上割了一刀,手法干净熟练得像是他早就为这一刻做了千百次的演练。

血喷出来,刘阳捂住自己的脖子,不相信似的摸到自己的伤口,连叫都没有叫一声便在震撼中往地上坐,丁河扶住他,把他放到地板上,他一面冷静地看着刘阳的抽搐一面脱掉自己沾了血的蓝色工作服,并且打开自来水管洗了一把脸。等到确认自己身上没有任何令人惊惧的东西之后,他才疾步走出卫生间,走上木梯,守密道的年轻人正坐在床上玩手机,丁河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说:“我去买包烟。”

那年轻人便连头也没有抬。

狗又开始狂叫,比任何一次都叫得猛烈。

丁河走出棉絮店的时候,侧头看了一眼陆小莲,她也拿眼观察他,两个人都流露出很明显的彼此厌恶的神情。

他在心里说了声“再见”。

在离开棉絮店相当一段距离之后,在确认那些店铺的主人都看不见他之后,丁河才开始跑起来,跑过那条臭气熏天的小巷子时,他大喊着:“再见,再见。”

他住的地方离这里并不远,他一路跑回家,用最快的速度把两件外套和他的钱打包进一个旅行袋,他觉得脑子里有一架闹钟在计时,仿佛有一个限时设计,过了那个限时他将会后悔,这种预感如此强烈,以至于他最后放弃了被他砌在墙里的十万元钱——那要花去至少半小时的时间砸开墙面。

他没去公车站,而直接叫了一辆出租车,让出租车把他送到离此地大约100公里的柳镇,出租车路过了他进出了四年的那家棉絮店——这是一条必经之路。他戴上了帽子,吃惊地看着两辆警车正停在棉絮店的门口,门口挤满了人,出租车必须减速行驶,司机也很想看这热闹,丁河催促他,告诉他自己正在赶时间。

丁河看见一个警员走出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巴掌大小的青花瓷瓶——丁河一眼就认出来,那正是老江一直仿制的那一个。

他的心头微微一震,但只是微微一震。

司机终于加速了,丁河看着前面的路,他的过去已经是过去了。

丁河在柳镇只停留了一个小时,他买了一瓶矿泉水和两包饼干、一把剃须刀和一瓶剃须膏;在一个公共卫生间的镜子前刮掉了下巴上的胡子,然后上了第二辆出租车。

司机问他目的地,他说出的是成都,他四年前逃离的地方。

司机不肯去那么远的地方,丁河提出车费加倍,两人后来商量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他一路换车,不住旅馆,在出租上吃饭睡觉。清醒的时候就看着车外的风景发呆,山路、公路、高速路……直的路,曲的路,平整坦荡的路,坑坑洼洼的路,镇子与镇子是相似的,城市与城市没有区别,路上的人与车也都是彼此的复制品,比那条小街更广大的空间里容纳的仍然是相同的狭窄,他逃了四年,只是在一个硕大无比的迷宫里兜了一个圈子。

他想,早就注定的,他迟早是要回来的。

他看着司机头顶上方的镜子里自己的,那是一张和他离开前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多了几条皱纹的脸,泄露秘密的眼睛里藏着他的黑暗,比何场死去那个夜晚的黑暗更坚固些。

五天后,他回到了成都,回到了曾经住过的别墅区的大门前。

保安早就换了几批,自然没有人认得丁河,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很巧,他过去教过的一个学生,名叫陈晖均的也住在这个小区,陈晖均在门口认出了自己的授业恩师,又惊又喜地与他拥抱,哭得像个小孩子。

这不是丁河设想过的场景,他想这大概是那个镇上的警察还没有把他与杀死刘阳的凶及与杀人逃窜的丁河联系在一起,但那也是迟早会发生的事情,既然警察已经发现了那个地方,陆小莲和其他人马上会出来指证他。

但陈晖均看起来根本不知道他是个杀人犯,他以为丁河为了创作去隐居了。事实上大多数人都这样认为——这是丁河的妻子兰雅亲口告诉大家的,丁河不敢相信警察竟不对工作室的学生进行排查询问,也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不透风的墙。

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直接在刘阳的颈动脉上割了一刀

他迷迷糊糊地被陈晖均送回家,妻子兰雅开了门。他们四年来的第一次见面,兰雅看上去依旧和四年前一样美丽优雅,丁河没有在她的脸上找到任何惊讶的表情。

“怎么提前回来了?不是说还要几天吗?”她一面微笑着说,一面把丁河与陈晖均迎进屋里。

丁河感到一阵梦境般的恍惚,他在沙发上坐下的时候明确闻到了自己身上熏人的汗臭气,也看见了自己脚上灰尘仆仆的皮鞋,这提醒他多日来的奔波并不是虚幻。

陈晖均很兴奋,想要和他畅聊,不停地问问题,而丁河沉默着,是兰雅一直在替他回答,说着一个连他自己也完全都不知道的故事。

陈晖均突然提到了何场,他感叹说这几年也一直没有何场的消息,不知道后者怎么样了,当年大家年轻气盛,不怎么待见那个人,现在老师的学生都有了各自的成就,只有他还销声匿迹。其实想起来,何场其实还是有些才华的,未免可惜了。

何场的名字让丁河的脸都扭曲了起来。

但更让他惊讶的是兰雅的回答。

“上个月去武汉,在街上见到他了。我去跟他打招呼,他一开始还没把我认出来,”兰雅叹了口气,并且转过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丁河一眼:“没说几句话就走了,他也不肯说他现在住在哪儿,在做什么,我看他的情况不是很好,他好像还有很大的怨气,觉得是我们亏待了他。”

陈晖均点点头:“他那个人,就是气量小了点,不然也会有一番成就的。”

兰雅一面娴熟地应对着陈晖均,一面催促丁河赶紧去洗澡。

“知道的说你去采风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进了猪圈呢!还不赶快去洗洗,”她笑着拍了一下丁河的手背:“是不是太累了,要不晚上的饭局我们推了吧?”

丁河梦游般地提着他的旅行袋走进浴室,他把自己泡进浴缸,他把水温调得很高,但是他的皮肉像是一层壳,皮肤发红,他只感到麻木而不是难受。

他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走出来,中间睡过去了几分钟。

丁河穿着浴袍,提着旅行袋走回客厅。兰雅不在客厅里,陈晖均显然已经被她打发走了,保姆也似乎出门了。

整个房子里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空空荡荡的,就像是他刚才的梦境一般。

是在做梦吗?一直都只是在做梦吗?或者他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幻觉里?

难道他没有杀过人,那个可怕的夜晚不过是他幻想出来的,或者只是他做的一个噩梦。他把噩梦当作了现实,或者现在的他仍在出租车里,这里的一切是他在出租车里睡着时所制造出来的梦境?或者,他如此幸运地进入了另一个平行空间,而在这个空间里,他真的是一个清白的丁河,还是那个没有被黑暗征服的丁河,笼罩着光明光环的丁河?

丁河往楼上的卧室走,主卧里没有人,次卧的房门从里面被锁上了,他把耳朵贴到房门上,隐约能听到兰雅在里面哭。

他没敢敲门,他很怕一敲门,他的梦就醒了。

丁河往自己的工作间走,就在第二层的最西边,朝西的是一扇硕大的落地窗户,下午的时候整个房间都会被暴晒。他就喜欢那种热烈,腐烂与真菌都无处藏身,白晃晃的阳光灌满每一个角落。

他站在窗前,把脸微微仰起来,闭上眼睛,仍然感到光线的刺目,他觉得自己身上藏着很多畏惧这热度的东西,它们惊慌失措地从他的毛孔里涌出来,四处逃散,没来得及逃走的则被阳光捉住,噼啪爆裂开死去。

工作间里并没有像他认为的那样落满灰尘,它仍然保持着原样,而且被仔细清理过,做陶器用的泥、釉的原料,全都是齐备而新鲜的,工作服、围腰都被洗得干干净净,就像是他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

他伸出手,抚摸他以前的一件作品。他的手一触到它光滑细腻的外表,便立刻能感觉到强烈的交流欲望,它在述说思念之情,而他则在感慨万千,几乎是同时,一个非常清晰且异常庞大的灵感从他的大脑里面升了出来,它的身体充满了整个房间,它向他伸出触角,紧紧抓住他的意识和手脚,他脑子里跳跃着五彩光线,他有一种奇怪的虔诚的臣服感,它就像是一个突然诞生的神灵,是他的主宰,他竟然想要跪下来,亲吻它的足,并且心甘情愿把生命和剩下的岁月都献祭给它。

丁河迫不及待地穿上工作服,调好泥料,揉面团一样地把它们揉出他要的状态。他在旋转盘前坐了下来,泥坯在他的手里不断变化着形状,他对自己要做的那个东西是如此的清楚,简直就像是以前就把它做过千百次一样,他感到手里生命的搏动,与旋转的速率是一致的。他觉得自己既是造物主,而自身也同时被手里即将诞生出来的造物所塑造,他的双手像是另外两个大脑,拥有和他并行的意识,不需要通过感觉的传导,不需要下达命令,它们便能精准地捏出一个个形状,不需要他再设计或是演练,每一个细节都符合他的需求,甚至超越他的需求。这是一种真正的生命的延续,一种与DNA的延续不同但是价值相等的延续,过去他也曾这样形容过自己的作品,但是此时此刻他在创造的,他觉得才是真正能配得上这种说法的作品。

他迷醉着,忘情着,时间的流逝简直是不可觉察的,他不知道自己做了多久,当他终于从筋疲力尽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发现工作台上放着凉透了的饭菜,显然兰雅或是保姆已经进来过了,或者是别的什么人,丁河想,没关系,即便是梦境,也让我继续待在里面,完成我必须要完成的。

饭菜做得很精致,也都是他爱吃的,他潦草地吃了几口,稍微地补充了一下体力,便又重新回到了创作中。他完全没有睡意,脑子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他害怕灵感会逃走,但是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它强壮坚硬如钢筋铁骨,在地下生了根,还将要长出一座通天塔来。

早晨兰雅来送早饭,她站在丁河的旁边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在临走的时候才说了一句话。

“是啊,你最好能做出一件可以说服他们的作品来。”

丁河花了几分钟时间琢磨她的话,他不是很明白她的意思,但他不打算浪费时间在这件事上,他把注意力继续集中在手里的艺术品上,它现在是比他自己都还要重要的生命,他对它的感情就像是母亲对腹里胎儿的感情,他可以为它赴汤蹈火,也可以为它失去自我,自我在这样的爱里被消融了,它因此而成为他的另一个自我。

锒嵌、镂、堆、塑、雕刻、烧制………每一个步骤都非常复杂而繁琐,感谢四年来在地下室的工作,使他非但没有失去技艺,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打磨了耐心,提升了技艺,治愈了性格中的傲慢与浮躁,虚妄与天真,否则他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件作品。

丁河越来越感觉到,他所有的过去,过去的所有经历,似乎都是为了成全这件注定将要惊天动地的艺术品。

丁河很快瘦了下来,他觉得这一件作品完成之后,自己大概再也不可能创作出任何作品了,因为所有的心血都已经耗尽了,然而在表面上,兰雅却更像是被掏空的那一个:她的眼往下陷,额头发黑,毛发干燥,嘴里全是烟臭,身体在宽大的衣服里看上去像个骨架子,不时地阵咳,咳了之后必然就要冲进卫生间去呕吐。

但是兰雅拒绝去医院,她甚至拒绝丁河的关心,当然,丁河的关心大部分只是形式,他试图用形式来找回内涵,但这是徒然的,他依稀记得过去对兰雅的激情,说那是爱情也不过分,不管那是什么,都已经消失殆尽,他尝试过抚摸兰雅的头发,但这让双方都感到尴尬,有时候他把手放到兰雅的肩膀,后者便会极不自然地慢慢移开,她的眼神里流露出对陌生人的戒备,以及奇怪的厌憎和恐惧,丁河不清楚这种情绪的来源,就像以前和老江在一起工作的日子,他们绝不谈及琐事之外的话题,他们从来没有谈及谋杀及谋杀之后的故事,把它当做一个禁区,在这一点上他们很有默契,他们没有同房,丁河一直睡在工作间的小床上,兰雅一进次卧就反锁上门,主卧一直都空着。这所有的状态都让丁河感到宽心,如此他就可以把大部分的精力都集中在这件艺术作品上,他太爱它,以至于没有对于的份额来爱其他,包括自己。

后来,兰雅带了丁河以前的学生李黎来看望他,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李黎,很惊讶地发现这个学生在面目和气质上竟与自己颇有几分相似,除此之外,还有某种很深层次的相似,这是一次奇怪的会面,他们沉默地打量着对方,李黎没有说一句话就离开了,三天后,他从电梯公寓的窗户跳了出去。

李黎葬礼那一天,兰雅提着一套干洗好的黑色西装走进丁河的工作室,她看上去像一具完全靠愤怒和怨气支撑起来的肉体,她强迫丁河去参加葬礼。

“你必须去,谁都可以不去,只有你不能不去!”

知道丁河杀人的,只有两个人。

那天,李黎在凌晨五点来到丁河用于教学的工作室,准备把他刚想到的一个灵感实施到他的作品里去,在看见了那骇人的景象之后,他很快推理出杀人者就是他最尊敬的老师,但他没有报警,而是给兰雅打了电话。

他们一起处理了尸体。

在丁河的房间里有很多作废了的瓷器,他们把瓷器一一打破。工作间超强的隔音效果帮了他们大忙,没有任何人听到动静。

李黎与兰雅把碎瓷片用黏合剂粘到了尸体的身上,他们在巨大的恐惧中发挥了最大的想象力,重重叠叠的瓷片完全掩盖住了尸体,他们只用两个小时就做出了一个巨大的陶瓷莲花造型,接着兰雅与李黎把这个作品在众目睽睽之下运出了大厦,让它沉到了近郊的湖底。

接下来,兰雅便用丁河留在工作间的手机给自己的手机发了条短信,短信上写明,丁河因为突然有了非常重要且难得的灵感,要全心全意毫无杂念地创作一个对他来说此生最重要的作品,决定隐居一段时间,为此不得不终止教学,让兰雅把学费都赔给学生,并为自己的这个决定给学生们带来不便而道歉。

兰雅把这条短信转发给了所有的学生,大家很失望,当然也有抱怨,但最后都接受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能理解艺术家在面临一个千载难逢的灵感时会做出的决定,只有极个别人要讨要说法,但被兰雅用一笔钱封了口。

有一个细节让丁河格外震惊:兰雅把他的血衣和何场的衣服都剪成了布条和碎片,她把它们拼出了一幅皮影风格的画,这幅画后来自然也被拿出工作室烧掉了。

丁河为在兰雅身上找到这个共同点而感慨,他想那一定是一幅杰作。突然,他莫名其妙地想起了那个被警察拿在手里的青花瓷瓶,那个他以为应该遗失了的瓷瓶,不由得心头一动。他努力压下一些念头,专心听兰雅讲述他离开之后的故事。

何场的家人当然来找过何场,但那时丁河的学生们已经解散,兰雅只说何场拿了学费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何场一直就是我行我素不跟任何人交代的个性,所以他的家人也就没有起疑,后来也就没有再来过。

李黎让兰雅做好丁河会突然回来的准备,兰雅在见到他时那精彩的表演正是她一直训练的结果。

他们联手保护着这个秘密。

丁河去参加了葬礼。来参加葬礼的人很多,大家都说这是天妒英才,然后他们在葬礼上交换名片,继续各自的生活。

死亡的气味无处不在。丁河现在很清楚为什么兰雅会崩溃,李黎会选择死亡。这些年来让他们坚持下来的力量是爱,他们在保护所爱之人,这是能战胜内疚与恐惧的力量,丁河看了最近四年李黎的作品,他偏爱用对比强烈的色彩,尤其是黑白色,这让他的作品具有了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丁河的理解里,这是一种成全,就像生命正帮助他成全手上的作品一样。

如果丁河没有回来,他们可以在一个顶着爱的光环里自欺欺人,他们可以想象丁河已经畏罪自杀,他们认定丁河不可能苟且偷生,他们认为丁河至少会惩罚自己,他失去的名誉地位及前途已经是一种惩罚,他必然将在余生过着一种比死刑更加可怕的生活,所以他们保护的只是丁河的名声,这无伤大雅,但丁河回来了,杀人犯恬不知耻地活着,逍遥法外,他们看着这个自私、凉薄、残酷的灵魂,他们感到恐惧。丁河的归来是一道深渊,他们跌进去,看见自己的黑暗。

丁河早就不感到内疚,对于他们的判词也不觉得羞耻,他早就接受了自己的黑暗。

四个月后,当丁河看着成品的时候,他以为会在它面前痛哭流涕,但是没有,他很平静地看着它,只是觉得欣慰。

这是一个很大的白色罐子,外壳刻意做成残缺不全的,在缺失的部分露出罐子的内部:里面是一个迷宫,一个白色的右旋莫比乌斯环形成了整个迷宫的外墙,迷宫里满布着纵横交错的道路,分不清起始和终点,层层叠叠的楼梯出现在最不该出现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房间能让人直起鸡皮疙瘩,房间的门是由一个一个的骷髅头拼起来的,它们大小不一,各自有着表情,倒是困在这迷宫里的十三个人,他们的脸部连五官都没有,只是白茫茫的一片空白。

毫无悬念,《迷宫》很快就引起了轰动。丁河不断出现在艺术界新闻的头版头条,身价倍增,各种邀约蜂拥而至,丁河推掉了所有的专访,拒绝了所有的定制或收藏的请求,他把被人开出天价的《迷宫》无偿捐给了省博物馆。

一天早上,丁河推开了兰雅所住的次卧房门。后者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双目呆滞地与他对视,她已经不咳嗽了,但丁河知道她也快要死了。

肖展在博物馆里看到《迷宫》这件作品时,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子正在这件展品前号啕大哭,他的父母感到丢人,连骂带打地把小孩子拖出了展厅。

肖展觉得很遗憾,偌大一个展厅,如此多的观察者,竟然只有一个孩子认出了它的本质。

他们被这件作品的复杂和精细所震撼,有一部分人惊叹于它的哲学含义,有一些人感应到了黑暗,但他们只认为那是作品想要表达的东西,还没有认出它来自于这件作品的主人。

肖展见过类似的东西,他从警已经有十几年,他常常能在犯罪现场感觉到这种黑暗,有时候也会在普通人的身上看见它一闪而过,它们就像是出入无踪的幽灵,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这些黑暗,正如月球有正面和背面一样。它们也是你自己,有时候它们会放肆地侵袭过来,像是烈性的传染病,肖展想起一些很痛苦的日子,他审判自己身体里的它们,审判者比被审判者更加痛苦,最终他平静下来,是的,你看着它们,选择与挣扎,也许会有一点点光,保住一些你想起来就忍不住会真心微笑的东西,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肖展的手里有一张杀人嫌犯的画像,这个被人称为“吴滔师傅”的男子与近日来风头正盛的艺术家丁河实在太像了。

一开始,他对于把这两个人联系起来还有犹豫,丁河的名声与社会地位都叫他不得不犹豫,他想不出一个不缺钱的大艺术家会出现在那个肮脏憋闷的地方的理由,想不出他杀死一个臭名昭著的文物走私犯的理由,那一刀如此精准冷酷,连一丝憎恨一丝愤怒一丝恐惧都找不到,就算是嗜杀多年的职业杀手身上也很难看见这样的冷漠,他一直在想,这是怎样一个人呢?

看见这件作品之后,他已经完全确信了,吴滔与丁河,就是一个人。

他调查了丁河的过去,这个人隐居了四年,而在这四年,吴滔就在那个地下室里制造了十几件假冒的文物。

四年前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肖展完全不相信丁河的妻子及其生所说的那个理由,那个现在被报纸媒体大肆渲染和赞美的所谓“艺术的苦行”。

可惜,就差那么一点点就抓住他了,也许还能阻止一次谋杀。

警方是在接到匿名举报电话前往那个造假窝点的,他相信打出电话的人一定曾经是这些人的同伙,否则不会知道如此多的细节,而这个人的目的也绝不是为了惩恶扬善,警察们在地下室的保险柜里发现了一个青花瓷瓶,文物专家花了不少时间才鉴定出这是一件仿冒品。如果这些人把瓶子卖给那些疯狂而富有的收藏者,肯定能赚上一大笔钱。他们还在棉絮店的后院里找到一具尸体,那是以前在那里专攻书画仿制的工匠,人称“老李”。除了陆小莲与死去的刘阳之外,其他人都不知道老李已经死了,陆小莲收了刘阳一万元,与后者一起把尸体埋在了树下,刘阳在第二天就找到了老李的替换者古安,而与“吴滔师傅”一起工作的“老江师傅”却一直不知所踪,在两人的工作室的架子后发现了少量未被清除的血迹,可以确定属于死者老李,目前尚不清楚此人为什么会死在他人的工作室,但从死亡时间和相关证人的证词判断,杀人者却并非是刘阳,极有可能是目前行踪不明的老江师傅。除此之外,在每个工作室的射灯里都发现了摄像头,这些摄像画面连接到刘阳的电脑里,后者拷贝了录像,并建立文件夹记录时间,但只有两天时间,可以推测这些摄像头都是在老李死后才安装的。

肖展认为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老江师傅偷走了一件重要的东西,一件非常值钱的东西,这是刘阳在每个工作室立刻紧急加装摄像头的缘故,大概由于太为重要,以至于刘阳无法向上面交差,所以后者选择了沉默,老江很可能是被“老李”发现而杀了后者灭口,而老江也很可能就是那个打来匿名电话的报警者——目的是借警方之力除掉整个文物造假集团,让自己能够彻底从漩涡中解脱出来。当然,他没有想到自己杀人一事也会暴露,他算定了刘阳一定会毁尸灭迹,但没算到刘阳竟会在警方到达造假窝点之前被人杀死。

天网恢恢。肖展在心里说。

肖展的脑子里有一张拼图,大部分已经完成,他确信最后一片在丁河的手里。

肖展没有任何困难地在丁河的工作室里见到了后者,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种感觉,丁河一直在等他,他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他在工作台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丁河正在摆弄着一堆瓷器碎片,他用它们在桌面上拼出了两个一模一样的瓶子。

肖展沉默地看着他摆弄这些瓷片,一句有关案情的话都没有说。但是他在丁河的动作里看到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

老江最近被委托制作的是一个青花瓷瓶,在刘阳的保险柜里他们找到了这个青花瓷瓶。专家鉴定出这个瓷瓶的底有三分之一是真正的古物,假如这个底以前是百分之百的古物,那么老江偷走了其中的三分之二,然后由这三分之二造出另一个一模一样的瓶子来。届时,他再把它卖给藏家,得到的报酬自然远高于他的工钱。这个诡计在他做瓶子的第一天就必须施行,否则就会被行家刘阳看出破绽,他本来可以瞒天过海直到最后,但老李却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知道了这个秘密,很可能老李想要分一杯羹,于是到工作室来与老江摊牌,老江不同意,于是杀了老李仓皇逃跑。

肖展在他的大脑里推测故事的可能性,这个时候丁河忽然抬起头来对着他笑了笑,那是一种会意的笑,暗示丁河也做了同样的推测。

肖展给他看“吴滔师傅”的素描,心理战正式开始。丁河说怪不得你来找我,这个人长得还真像我。丁河的眼神像一潭深水,肖展看不出他的恐惧与惊慌,而且丁河一点也不多话,肖展问什么他答什么,所有的答案都经过精心的准备,毫无破绽。肖展知道自己遇上了一个对手,他必须要打长期战。

在肖展临走的时候,丁河问了肖展一个问题。

“在你们警察眼里,是不是非白即黑?”

肖展回答说:“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非白即黑的东西,警察从来不会那样认为。这个世界有内在的秩序和外在的秩序,内在的秩序靠自己守护,你可以选择混乱或是有序,外在的秩序警察倒是可以帮点儿忙,帮着把这个世界变得有序一点,仅此而已。”

“你不觉得世界的本质就是无序吗?”丁河很不同意肖展的观点:“这个世界其实是一个大迷宫,到最后,你会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是不过都是我们用意识造出来的幻象,最终困住了我们自己,永远都无法解脱。”

肖展突然想起了一个希腊神话里的人物,代达罗斯,他也是个艺术家,由于嫉妒外甥的才华,他害死了后者,之后不得不逃到克里特岛上,他的艺术才华让他得到了国王弥诺斯的尊重,代达罗斯为国王建造了一座迷宫,供牛头人身的巨怪弥诺陶洛斯居住。这个迷宫极其复杂,建成后连代达罗斯也几乎找不到出口,尽管受到重用,但代达罗斯并不愿意在孤岛上虚度一生,他用鸟类的羽毛做成飞行器,带着自己的儿子伊卡洛斯飞离了克里特岛,伊卡洛斯却在途中坠入大海身亡,代达罗斯最终来到西西里岛,依然成为国王科卡罗斯的座上宾,他兴修水利,建造城池,为当地培养了很多的艺术家,成为西西里土著文化的奠基人,最后他死在那里,据说是郁郁而终。

“你的内在世界是怎样的,你所看见的世界就是怎样的。”肖展说完这句话后走出了丁河的工作室。他在走廊上看到一些丁河以前作品的照片,那些作品没有《迷宫》令人震撼,却带着天真任性的气质,看了神清气爽,是那种你愿意宠爱着、想起了也会微笑的东西,当然,毫无疑问,《迷宫》是真正的艺术品,不管是专家还是他这样的外行,都必须承认这一点。

他以为自己看到了真相,但是他看见的只是自己。肖展想,明天我得再去博物馆看一看。

在走廊的另一面,是丁河学生的作品照片,肖展在李黎的照片前驻足,他记得这个年轻人在不久之前跳楼自杀,他的作品风格也是从四年前开始转变的。四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肖展点燃了一根烟,陷入沉思。

工作室里的丁河也点燃了一根烟,他走到窗户前,阳光十分刺目,令他不得不眯缝着眼睛。

那个警察一定还会再回来的。丁河竟然有一点儿期待:一切都要结束了。

分类:侦探与推理 作者:漆雕醒 期刊:《啄木鸟》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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