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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与推理〗变焦

分类:啄木鸟 更新时间:2022-10-01 21:02:55

我喜欢捣鼓相机。其实我对拍摄的内容并无多大兴趣,倒觉得拍照的方式——不断调整焦距,然后由虚入实或者由实入虚——很有意思。渐渐地,我发觉变焦是一种哲学,既可以使模糊不清的事物还原其本来面目,也能让显而易见的事物变得一片朦胧。作为一名画像专家,我觉得变焦的原理同样适用。目击者的记忆总是游离于虚实之间,对记忆的探寻犹如雾里看花,若想看到最真实的一面,只能不断地调整焦距——我将这一过程称之为“记忆的变焦”。

当我一脚踏进电梯的时候,我又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变焦。

住院部十二楼1203病房,这是我要去的地方。

我即将面对的目击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鬼知道呢?画像专家永远无权选择目击者,这是铁定的事。后者的认知习惯以及观察的目的和动机——恐怕连他们自己都说不出个所以然。

在出发之前,我只是习惯性地瞅了眼电脑上的警情通报:这起案件发生在前天晚上十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潜入某住户家中,持钝器将一名十四岁的女孩儿残忍地杀害,之后移尸卫生间。凶手正待逃离时跟碰巧回家的死者的母亲遭遇,随即又将后者打伤。死者的母亲名叫徐丹妮,现年四十岁。她就是我即将面对的人——既是目击者又是受害人。这很正常,在我所接触的案子里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特别之处在于,通报上写着“受害人因头面部受伤暂不能自主表达”。对画像专家而言,一个不能开口说话的目击者无异于一根难啃的骨头。当我继续往下看,脑门不由地冒起烟来,不是因为目击者,而是因为杜凡——江岸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一个长相精明油腔滑调的家伙。上次那起纵火案,他找到的目击者其实是个道听途说的臆想狂,我差点儿被对方带进沟里。画像三易其稿让侦查员无所适从,局长也对我冷眼相看。幸亏关键时刻真正的目击者主动现身,否则我真不知如何收场。想到这次办案的又是此人,实在有些头疼。

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时候,连连的喊声打断了我的思绪,紧接着,一只手从门缝塞了进来——指头上挂着好几个塑料袋,露出油条豆浆热干面之类的早餐。我连忙按下开门键,挤进来一位中年女士。我问她去几楼,她回答说十二楼,于是我的手从控制面板上缩了回来。电梯上行,我的注意力习惯性地集中到她身上,她伸进电梯的手上戴着一枚分量不小的金戒指,与项链耳坠花色统一,似乎是一套,但款式有些说不上来的陈旧,起码在我看来,跟她身上的碎花连衣裙不是同一时期的产物。至于她的相貌,属于那种能瞬间湮灭在茫茫人海中的类型。如果非得说相貌特征,要数她不太自然的上眼睑——留有双眼皮手术的疤痕。这次手术看上去并不成功,我想应该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因为就当下而言,这种技术已经相当成熟。

“叮”一声电梯门开启后,我紧跟她走了出去。当我俩一并站在1203病房的门口时,都有点儿明白对方是干吗的了。

“你是受害人家属吧?”我说。

“可以这么说,我是丹妮的好朋友。”她看了一眼我手里的工具箱,笑了笑说:“你是画像专家吧?杜警官说你今天要来。看,我给你准备了早餐。”

推门看见杜凡。

“你们……认识?”他有点儿诧异。

“刚刚认识。”我说,“还不知道怎么称呼?”

“于红。”她干脆地回答说。一边绕到床头,麻利地清理床头柜上的东西。

病床上的人头上裹满纱布,只露出肿胀的眼睛。床头的病床牌上写着徐丹妮的名字。

“受害人昨天才从手术室出来,我跟医生好说歹说终于同意了,但只给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杜凡说,“时间很紧,我先把案情介绍一下。受害人回家发现女儿的房门开着,地板上有血,随后听到客厅有响动,于是跑出来,正好跟犯罪嫌疑人遭遇。她看到了对方,所以我们想绘制一张犯罪嫌疑人的摹拟画像。”

“只是她的头部多处受伤,包括下颌,暂时不能开口说话。”他接着说,“也许于红可以帮上忙,于红懂她的意思,知道她想说什么。”

“是这样。”于红在一旁说,“我们是多年的好姐妹,一起读卫校,一起分配到冶金医院,后来单位改制,又一起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

她叹口气又说:“我们这代人可什么都赶上了,丹妮还经历了离婚,她老公挺会做生意的,后来有了外遇,还偷偷生了个儿子。好在他还有点儿良心,给丹妮留下房子和一笔钱,还有筱茉……”

我发现,于红说话的时候右眼皮偶尔会神经性地颤动一下——似乎进一步证明了双眼皮手术的不成功。

“她们彼此之间非常了解。”杜凡说,“相信于红是个不错的翻译。”

“但愿如此。不过我想问你,你确信受害人看到了凶手吗?”我对上次的经历依然心有余悸。

“没错,是目击者昨天亲口说的——”随后他做了一个纠正的手势,“我的意思是,于红能读懂她的意思,她说犯罪嫌疑人穿着一件迷彩服。”

“是的,”于红证实说,“长袖的迷彩服。”

“长袖迷彩服?”

“没错,伙计,”杜凡抢着说,“对你来说绝对是小菜一碟,跟上次的纵火案相比,这次的条件要好得多……”

我瞪了他一眼,他知趣地闭上了嘴巴。

“你看到他了——我指的是凶手?”我坐在床头右侧的折叠椅上。

受害人点了点头。之前我让于红调整了床垫的角度,让受害人保持一种半躺的姿势。

“好样的,丹妮,就这样,非常好。”于红鼓励她说。她坐在我对面,正拿湿棉签涂抹丹妮皲裂的嘴唇。

相对于正常状态下面对面的沟通方式,这种三角形的位置关系看上去有点儿别扭,但只能这样。

至于杜凡,在接到一个电话后就神鬼般地消失了。也好,他在这里反倒显得碍手碍脚。

“你是十点左右回家的,你知道女儿在家里?”我问。

受害人点了一下头。

“筱茉今年读初二,九点钟结束晚自习,九点半准时回家。这个时间她刚回来不久。”于红解释说。

“大门当时是关着的?”

点头。

“你是拿钥匙打开门……还是先敲门?”

受害人做了一个用钥匙开门的动作。

“开门后看到了什么?”

摇头。随后指了一下天花板,又摆了摆手。

“客厅的灯没开,不过筱茉的房门开着,里面有灯光。”于红说。之后似乎意识到什么,又连忙补充说:“杜警官昨天问过这个问题,我在旁边。”

“然后呢?”我索性把问题抛给了于红。

“然后丹妮喊筱茉,筱茉没有回答,丹妮来到房间……”于红朝床头瞄了一眼,“就在这个时候,丹妮听到外头有动静,就急急忙忙地跑出来,看见一个穿迷彩服的人……”

“你的意思是,凶手当时就躲在屋里?”

“是的,凶手打算溜掉,偏偏这时丹妮回来了。”于红说,“凶手就躲在卫生间里。卫生间的门框上挂着一串风铃,凶手出来的时候碰了一下。丹妮是听到风铃的声音才从房间里跑出来的。”

“好吧,接下来呢?”

“丹妮想抓住凶手,凶手拿锤子狠狠砸她,然后趁机逃走了。她挣扎着爬起来,之后来到卫生间,看见筱茉躺在里面……”

“你刚才说客厅的灯是关着的,在这种光线条件下,她能够看清凶手吗?”

“只能借助筱茉房里的灯光,是书桌上的台灯。”

“台灯?”我把视线转向床头。

受害人点头。

“房灯关着?”

又点了点头。

“是呀,我也怀疑……”于红的右眼皮又颤动了一下。

“你看见凶手穿着一件迷彩服,是吗?”我又问。

点头。

“裤子呢?”

摇头。

“鞋?”

“她没有注意这些。”于红插一句说。

我给于红递了一个眼神。我想让受害人自己表达。

随后,我从工具箱里取出一个活页本和一支记号笔,将它们递给受害人,“你可以把答案写在上面。”

“好吧,我想知道他的年龄。”我接着说。

受害人在本子上写了阿拉伯数字——“20”。

“多高?”

本子被翻到另一页,然后写上“1米65”。

“体态?也就是胖瘦。”

受害人一笔一画地写了“中等”两个字。

“你能看清他的表情吗?”

受害人迟疑了一下,随后写了“惊慌”两个字。

“他看上去像哪种类型的人?我指的是身份或者职业,比如大学生、农民工,或者街头的小混混。可以从气质类型上加以区分。”

很清楚,我跟受害人的沟通就要进入主题了。构成一张脸的元素不仅包括具体的轮廓和形态,还包括相应的人格特征。从某种角度看,所有的轮廓和形态都是为人格特征服务的,只有这样,一张脸看上去才会协调统一,才会显得与众不同。

这个问题让受害人陷入纠结,开始跟于红用肢体语言交流起来。几分钟后于红对我说:“她有点儿拿不准,当时光线太暗了,不过……她觉得像个小混混。”

“如果再看到这个人,你能认出来吗?”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蕴含着一种记忆测量方法,我们称之为“再认测量法”。简单地说,如果对方能够肯定地回答这个问题,证明他具备再认能力,由此推断——目击者的记忆中确实存在着我们想要的那张脸。

点头。

“好吧,能告诉我——他的脸型吗?”

受害人用笔画了一个圆圈。

“圆脸?”

受害人摇头,随后将本子翻到另一页,重新画了一次。

“椭圆脸?”

受害人点了点头,接下来她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字。

“白?”我说,“你的意思是——他的皮肤很白?”

点头。

“嗯,一张白白净净的脸……已经有点儿感觉了。”这么说的时候,一些大脑意象在我眼前不停翻滚起来。我略微调整着焦距,想让它们变得清晰一点儿。接着我又问:“就第一印象来说,这个人看上去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受害人陷入思考,之后索性闭上了眼睛。

几分钟后,她的呼吸陡然急促起来,直至发出令人不安的喘息。

“好了丹妮,我们歇会儿,不想这个了好吗?”于红紧紧抓住对方的手,“别怕,我在这里……”

于红转而对我说:“她不能想这些,她受不了……要不等情况好一点儿再说,你觉得呢?”

“好吧,今天就到这儿,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明天继续。”我起身说,“请放心,不会耽误您很长时间。”

“明天还要继续?”

“对,顶多一个小时。画像的依据是记忆,它们随时都有可能被遗忘,或者污染。我们不得不抓紧时间。”

说完我跟受害人打了一个招呼。她渐渐平复下来。我发现,她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

“有什么问题吗?”我问。

她将双手举在头顶,做了一个由上至下的手势。

我跟于红面面相觑。

“她的意思是……”我向于红求助。对方也一脸愕然。

受害人随即拿起记号笔,在活页本上很快地写了两个字,然后将本子递给我。

“头套?”我很惊讶。

受害人先是点头,然后又莫名其妙地摇头……

“头套……没有搞错吧丹妮?”于红说。

我在工具箱里翻找起来,随后将一本人像饰物图谱递给受害人。

她仔细浏览着,图谱里面有各式各样的帽子,还有一些要么花里胡哨要么稀奇古怪的饰物,包括像兔子耳朵的发卡、镶着钻石的独眼罩什么的。

她的目光最终停留在一只黑色头套上——跟侦查员实施抓捕时给犯罪嫌疑人戴上的头套非常接近,唯一的差别是多了三个窟窿……

我决定对现场进行实地测量。上车后我面色铁青,杜凡一边开车一边鬼鬼祟祟地瞄我,然后有一茬没一茬地闲扯。我才不会理他。

“伙计,你至少应该吭一声,现在车上只有我跟你。”他是个沉不住气的家伙。

“如果目击条件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你应该负相应的责任,起码……你应该感到羞愧!”我说这话时杜凡正第七次瞄我。

“她说她看清楚了,她的确是这么说的。”杜凡说。

“你相信她有特异功能吗?能透过头套看清一个人的脸?”

“这我倒不敢肯定,不过,也许有其他的可能,比如打斗过程中受害人将凶手的头套拽了下来……”

“毫无可能!”我打断说,“受害人跟凶手根本没有肢体接触,她刚刚靠近凶手,脑袋上就重重地挨了一下——这都是你说的。”

“是的,没错。但谁也不能排除凶手在中途摘下了头套,就像小偷戴手套作案时,偶尔也会因为行动不便把手套摘下来。”

“你这是不负责任的狡辩!”我恼火地说,“我不相信在一个没有开灯的黑咕隆咚的客厅里能看清楚什么——尽管我没有到过现场。”

“现在还不是争论的时候,伙计,你先暂时消消气。”

我沉默了片刻,长呼一口气说:“你应该尽到一名侦查员的职责,摸清现场情况,核实目击条件,而不是整天晃来晃去。”末了我又说,“你一点儿都不踏实!”

“你的批评过于严厉了吧,要知道我可没闲着,看到后座上的东西了吗?头套和迷彩服,这些东西可不会像变魔术一样变出来。”他冲我挤了一下眼睛,“等看了现场再说,还没到发牢骚的时候呢。”

现场位于一栋临江的公寓里。这里是所谓的富人区。

开门就闻到一股怪味儿,我想最初是血腥味,之后因为潮热渐渐变质了。

地上有现场勘查的痕迹,包括粘贴在地板上的足迹比例尺。

大门位于客厅的一侧,用玄关遮挡。对应的一侧是走廊,连通四间卧室。另一侧是厨房和洗手间。

穿过走廊来到筱茉的房间,里面窗帘紧闭。我把房灯打开,一眼看到地板上的血滴,已经变成深褐色。

杜凡指着书桌上的台灯和摊开的作业本说:“这里应该是第一现场,看上去……筱茉当时正在写作业。”之后拿起桌上的小相框,“看,多漂亮的小女孩儿。”

我没有理会,转身来到洗手间。正如于红所说,门框的正中央挂着一串紫色的玻璃风铃。面盆旁边的马赛克地板上有用粉笔画出的人体轮廓,在头部位置赫然可见一片已经凝固的血泊。

“现勘队的弟兄说,丹妮回来的时候,凶手就躲在这里,当时筱茉已经死了,钝器击打,脑袋都变形了。”杜凡说,“门后有重叠的鞋印,凶手在这里待了一会儿。鞋印没什么价值——是拖鞋印——凶手进门后换了鞋。门框上有带血的纤维痕迹,凶手作案时戴着手套。”

杜凡像影子一样跟着我回到客厅。这里敞亮而豪华。

“你是第几次来这儿?”我问他。

“当天晚上来过,今天是第二次。”他回答说,“有什么问题吗?”

“我想知道确切的位置——受害人跟凶手在客厅遭遇的位置。”

他得意地哼了一声,随后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张纸。

“不要忘了——这也是我最关心的问题。昨天晚些时候,等丹妮的状态稍稍好点儿后,我就核实了这件事。”

是张随手勾勒的草图,准确地说是这套房子的平面图,两根红色的虚线特别明显——分别从卫生间和筱茉的房间延伸至客厅,最后在玄关附近交汇。

杜凡指着玄关前面的一块儿椭圆形地毯说:“就在这里,她伸手想抓住对方,结果刚刚靠近,头上就重重地挨了一下。你看,这里有血滴。整个过程非常短暂,几秒钟而已。”

“好吧,”我朝他手里的东西努了努嘴,“现在你得委屈一下,咱们来演示演示。”

他将脑袋伸进头套时做了一个自认倒霉的怪相。

我将客厅的窗帘逐一拉上,然后来到筱茉的房间,打开书桌上的台灯。

当我听到风铃的声音后,立刻冲了出去……

我从地毯上爬起来,拍拍手说:“什么都看不清楚,除了你身上的迷彩服。”

“我也有同感。”他把头套摘下来,顺势擦了擦脸上的汗,“要不再来一次——不戴这鬼玩意儿?”

“不用了。我敢肯定,在紧张慌乱的状态下,受害人看到的只是一团黑影。”

“见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受了刺激?或者极度的悲痛?”他摸了摸鼻子,“也许只是幻觉,让她误以为自己看到了凶手,其实根本没有这回事。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曾经说过‘创伤后应激反应的两种症状,一种是尽量让自己忘记这件事情,另一种则截然相反,会拼命地胡思乱想……丹妮显然属于后面这种情形。”

接着他不无沮丧地说:“很抱歉伙计,这的确是个错误,我原以为……现在看来……好吧,我接受你的批评,你批评得没错,我的确……缺乏踏实。”

我突然有点儿想发笑,不过没有理他,而是抄起一副勘查手套按了房灯的开关,反复了好几次。

杜凡先是不解地看着我,随后挠了挠脑袋,小心地问道:“难道房灯和台灯当时都亮着?肯定是的,这样客厅就亮多了,完全可以看清一个人的脸。”

我瞟了他一眼,快步走到窗前,然后刷地拉开窗帘,屋里瞬间亮堂起来。我凝神于窗外,往远处望去,一片朦胧的江景。在层层雾霾笼罩下,对岸的建筑露出依稀的轮廓。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工作吗?对我来说,每一次目击活动和每一个目击者都全然不同,不仅需要启发和挖掘,更重要的是从一团迷雾中寻找真相——这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我看了一眼身旁的杜凡,“现在,你是不是认为,我应该拎着箱子灰溜溜地滚蛋了?”

“我可没有这么想,”杜凡说,“可是……就像刚才看到的,现场的目击条件根本达不到摹拟画像的要求,丹妮什么都没有看到,她脑袋里的那张脸与其说是记忆倒不如说是凭空臆想。我想问你:明天还要继续吗?”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突然问:“爱玩相机吗?”

不用看我也知道杜凡的表情。我不想再卖关子了,这家伙今天也够受的。

“用相机拍照的时候我有一个体会,当你紧盯一个物体时,焦点也全部集中在这个物体上,而背景——以及周围的事物自然被忽略,变得一片模糊。同样,对记忆的搜索和甄别也是如此,不要紧盯某个看似重要的细节,要将它融入一个整体,跟其他的细节结合起来,”我做了一个变焦的动作,“不妨调整一下你的焦距,肯定会有新的发现。”

我身旁的家伙似懂非懂地看着我。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我想了解一下详细的勘查结果,我有个直觉,有些事情如果想明白了,画像不是难事。”

在灯下翻阅现场勘查笔录时我看了看手表,正好是晚上十点——跟案发时间相仿。我下意识地朝客厅瞥了一眼,笔录上说,门窗未见异常痕迹,第一现场在筱茉的房间,第二现场在卫生间,筱茉身穿睡衣仰卧在地上……我突然有了一点儿灵感,但究竟是什么,还得再想想。

当我再次走进1203病房时,于红已经来了,她今天换了一只名牌手袋——只不过边角处磨得发白,看上去很陈旧。

“早上好!你今天看上去好多了。”简单寒暄后我绕到病床前,将笔和本子递给对方,“如果可以的话,今天还得耽误你一个小时的时间。”

“丹妮很早就醒了,她肯定会告诉你很多东西,”于红说,“我们一早就在讨论……”

“讨论?”我皱着眉头说,“要知道,我很忌讳这个词。”

“有什么不对吗?”她愣在那里,“我只想让她说得更清楚一点儿。”

“怪我没有提醒你,以后你们不要谈论跟案件有关的任何事情。”我说,“她的记忆非常脆弱,很容易被破坏。”

于红没说什么,只是闷声不响地走到我的对面,然后坐下来。现在,三个人又回到昨天的三角位置。

“有一点让我感到疑惑,你说你看到了凶手的脸,可又说他戴着一只头套,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问受害人。

受害人迟疑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个抓握的动作。

“你把头套……拽了下来?”

受害人点了点头,之后在本子上写了两个字。

“短发?”

受害人掐起指头在头上比划了一下。于红一旁解释说:“很短很短的板寸头。”

这是时下很流行的发型,尤其是小青年,修剪非常简单:用电剪平推,三分钟就能搞定。也许正是这样,看上去有点儿桀骜不驯的味道。

“你说得没错,凶手还真有点儿像个小混混。”我说,“好的,我想接着昨天的话题——他有什么显著的相貌特征?这点很重要,显著的相貌特征往往是记忆中最深刻的部分,也是最真实的部分。”

受害人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她记得凶手的眼睛。她说凶手长着一双三角眼。”于红说。

我将一本眼部图谱递了过去——没有递给受害人,而是直接递给了于红。

于红很快翻到某一页,用求证的口吻问受害人:“丹妮,像这种眼睛……是吗?”

受害人随即点了点头。

我接过图谱仔细看了看。“没错,三角眼,看上去阴险狡诈。”我说,“不过,在这种椭圆脸型上出现三角眼的几率非常低。要知道相貌中的五官构件是依附于脸型的,它们的外部形态——包括宽窄、角度和体积,都取决于面部固有的框架,好比什么样的树结什么样的果,必须符合一定的客观规律。拿椭圆脸来说,出现那种又大又圆的眼睛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而且看上去更加和谐统一。”

面前的两个人都默不作声了。接着我又说:“除此之外,五官构件是跟人格特征相匹配的,如果凶手是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一个小混混,那么,他长着一双阴险狡诈的三角眼的几率简直是微乎其微。”

受害人用求助的目光看着我对面的人。

过了好一会儿,于红嗫嚅着说:“都过去好几天了……丹妮可能有点儿淡忘了,也许就像你所说的那样……”

她把头又转向受害人,“丹妮,你再好好想想……我怀疑……你是不是搞错了?”

受害人重新打开图谱……

等我再次接过图谱的时候,看到一双完全不同的眼睛——正如我所说的,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

随后是鼻子和嘴巴。它们看上去并无特别之处。

“专家同志,你现在可以动笔了吧?”于红说,“说心里话,我们想早点儿看到凶手的画像。”

“还不行,”我摸着下巴说,“别着急,我想把所有的情况都搞清楚。”

“难道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坦率地说,昨天我跟杜警官对现场进行了再次测量,我们发现,仅仅借助筱茉书桌上的台灯发出来的光线,根本无法分辨出一个人的相貌。”

我停顿了一下又说,“唯一的可能是:房间里的房灯是亮着的。房灯的亮度比台灯强很多,经过走廊然后漫射到客厅,光线虽然减弱了不少,但足以看清一张脸!”

受害人摇了摇头。

“房灯没开……还是记不清楚了?”于红这时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丹妮,你再想想,房灯当时开着吗?”

受害人闭上了眼睛。

“她又开始犯糊涂了。”于红说,“前天我就问过这个问题,如果只有台灯,客厅里面什么也看不见。她肯定记错了……”

我做了一个停的手势,于红这才打住。

“让她休息一下,她看上去有点儿疲劳。”我说。

我来到走廊呼吸新鲜空气,看见杜凡站在走廊的另一端。他正在接听电话,于是,我朝他走去。

“情况怎么样?”他挂断电话问我。

“做了两个测试。”

“说来听听。”

“先说第一个测试,”我说,“在对五官构件进行确认的过程中,我抛出一个与她的说法完全不同的观点。结果受害人转而支持我的这个观点。为了支撑这个观点,我讲了一些不着边际的道理——都是一些蒙人的鬼话。事实上,我说的这些道理是完全不成立的。

“测试表明,受害人的受暗示性非常强,这里面包括依赖、从众和对权威的服从。受害人还表现出极度的不自信。对来自于外界的干扰非常敏感,一个微妙的变化就能让她改变主意。

“受害人对于红非常依赖。不止是当前,而是持久的、根深蒂固的依赖,她已经习以为常。她在回答每一个问题时都会顾及于红的看法,对于红的说法从不质疑或反驳。

“丹妮的这一弱点恰恰被于红抓住了。我认为后者的行为与其说是暗示或诱导,倒不如说是彻头彻尾的操控。”

“这点并不奇怪,”杜凡说,“据我了解,丹妮的个性很柔弱,而于红是个十足的女汉子,两个人的性格正好互补。再说,从读卫校到冶金医院再到现在,她们彼此太熟悉了,就像你说的,这种依赖是根深蒂固的。”

“我很疑惑。倒不是因为受害人,而是因为于红,她比我们更了解受害人。她知道对方的弱点,却有意诱导,似乎在放任某种结果的发生,显然具有某种目的。”

“那么第二个测试呢?”

“第二个测试可以说——是一个圈套。”

杜凡张了张嘴又把话咽了回去。我回头瞟了一眼,看见两名护士正推车走进1203病房。

当我再次来到病房,于红说房灯是开着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这个测试结果是我早已预知的。

我只是缓缓走到窗前,然后拉上窗帘。

“很好,”我对房间里的昏暗光线非常满意,“现在,让我们进入当时的状态。”

“那天晚上你是用钥匙打开大门的,客厅没有开灯,只有对面内走廊透着光,是从筱茉的房间漫射出来的。看上去一切正常,说明筱茉已经放学回家,正在房间里写作业呢。

“你在玄关换鞋,一边喊了两声筱茉,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这时你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头,也许因为筱茉过于专心。然后你朝她的房间走去……你看见书桌上的台灯亮着,还有翻开的作业本……没有看见筱茉,你以为她去了卫生间或者阳台,不过你很快紧张起来,因为你看到地板上的血,一滴、两滴……从椅子后面一直延伸到房门。

“你感觉有些不妙,就在这时,你听到风铃的声音,你喊了一声筱茉,然后转身往外跑。

“客厅的光线很暗,你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正朝大门慌忙逃窜,你喊叫着冲了过去……”

说到这儿我停了一下。

“正如后来的现场测量,你的确看到了凶手——包括他身上的迷彩服,”我用缓和的语调说,“不过,仅凭台灯发出的漫射光,根本分辨不出对方的相貌。”

“不对!我刚才说过,当时筱茉房里的房灯是开着的,”于红说,“丹妮看得很清楚!”

我唰地拉开窗帘,阳光倾泻进来,让眼睛很不适应。当我回头的时候,看见于红的眼皮又不由自主地颤动着。

“人的眼睛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骤然地由明到暗或者由暗到明都会产生应激反应。假如像你所说的,丹妮从开着房灯的卧室突然进入漆黑的客厅,眼睛需要至少十秒钟的时间来适应——这段时间什么也看不见,这叫‘暗视场效应。所以,我刚才提到的房灯,是一个十足的伪命题。不用丹妮回答,我也知道房灯当时绝对是关着的。”

于红脸色煞白,嘴唇紧抿着。这时,从床头传来轻轻的抽泣声。受害人用手指着于红,然后又指向自己……

“我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说。

“好吧,我不想再隐瞒了。”于红镇定地说,“就像你说的,凶手戴着头套。”

“这件事发生得太突然了,丹妮根本经受不起这种打击,因为筱茉是她的全部。她已经崩溃了,听说你要给凶手画像,又胡思乱想起来。她太想抓到凶手了,所以始终认为自己看到了凶手,其实那个穿迷彩服的小混混跟凶手是两码事,她把他们混为一团了。

“半个多月前的一个傍晚,我跟丹妮像往常一样在江滩散步,我们聊了很多家常,不知不觉从轮渡码头一直走到一片低洼的芦苇林,那里很偏僻,天快黑了,我们决定返回。就在这个时候,从我们身后突然冒出一个穿迷彩服的人,一把抢走丹妮肩上的挎包,之后撒腿就跑。我大喊一声追了上去,上高中时我是校田径队的,没几步就追上了,我想抓住他,结果把他的迷彩服给扯下来了,然后我扑上去,跟他扭打起来。

“他戴着一只黑色的头套,把脸捂得严严实实的,估计怕被认出来。我一把拽下来,是个长得白白净净的大概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他慌了,拿挎包砸过来,之后就跑了。我没有追,因为丹妮的挎包在我手上,他什么东西也没有抢走。”

“这么说你也看到了这个人?”我问受害人。

“丹妮当然看到了,我们扭打的时候她就站在旁边,吓得浑身哆嗦,回家的路上还在不停地发抖,她胆子特别小。”于红说,“不要怪我迟迟没有说出真相,我只是不想伤害她,如果当面揭穿的话,对她来说又是一次打击,我不能这么做……”

说完,她把脸深深地埋进手里。

我看见泪珠从受害人紧闭着的眼角滚落下来……

“当丹妮在本子上写下‘头套时,我就意识到确有其事。”我摩挲着下巴说,“她在客厅看到了凶手,一个穿迷彩服戴头套的人——跟半个月前试图抢劫的小混混简直一模一样。说到这儿我不禁想问:在那次抢劫事件中,小混混遗落在现场的迷彩服和头套——它们在哪里?”

“我把它们捡起来,然后塞进包里,我跟丹妮原本打算报警,把它们交给警察,不过后来改变了主意。”于红说,“回家后它们被我扔进了垃圾桶,有什么问题吗?”

我冷冷地看着于红,她移开视线,拿手掖了掖被角。

“两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有着相同的装扮,难道你不觉得蹊跷吗?”杜凡问道。这家伙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溜进来的。

“也许两起案子都是那个小混混干的。也许丹妮被他盯上了,她总是一身名牌,喜欢把自己打扮得珠光宝气。”于红的声音里透着一丝慌乱。

“哼哼”我冷笑了一声,“就像你刚才说的,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转移视线——让丹妮和警察都误以为两起案子是同一个人干的。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半个月前你从江滩捡回来的迷彩服和头套并没有被扔掉,它们后来派上了用场,被凶手当做伪装。”

“你……你是什么意思?”于红瞪大了眼睛。

“我一直感到奇怪,筱茉身穿睡衣在卧室里被袭击,现场门窗完好。一位少女在穿着睡衣的情况下会让谁进入自己的卧室里?于红,作为丹妮和筱茉最亲近的人,你帮我们想想!”

“你是什么意思?你这是血口喷人!”于红的脸转而变得通红,全身也紧绷起来。她朝床头看去,受害人一边痛苦地呜咽着一边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指着她。

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一幕。

“你已经丧心病狂,至于你的作案动机我还不敢妄下结论,不过我们很快就会搞清楚的。”我朝病床靠近了一步,同时给了杜凡一个眼神。

于红的眼珠子滴溜转着,最终停留在床头柜的边沿,那儿放着一把水果刀。她猛然伸手——但晚了一步,杜凡敏捷地将她扑倒在地。

再见到于红是一周之后。她戴着手铐,冲我惨淡地笑了一下,“你不是想知道我的作案动机吗?我现在就告诉你。”

“我身上的裙子是丹妮不要的旧衣服,脸上抹的是她快要过期的化妆品。我们是老同学,也是好朋友,从认识到现在足足有二十五年的时间。但我时常觉得,我更像一个她的小跟班,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帮她拿这拿那,跑上跑下;又像一个保姆,帮她打扫卫生接送孩子。她喜欢跟我在一起,也许是一种需要,因为有我才能衬托出她的美丽和高贵,还有她的富有和慷慨。我的确不如她,什么地方都不如她,但我真心看重我们之间的情分,从没把这些琐碎小事放在心上。后来我渐渐发现,对她来说我只是一块儿破抹布——破抹布,就是这样。也许你不知道,我和丹妮还有一个同病相怜的地方,我们都是单亲母亲,孩子是我们唯一的希望。我儿子挺争气的,在上海上大学,不过去年夏天这孩子惹上点儿事儿,别人要他赔一笔钱,我凑来凑去还差一点儿,所以向丹妮开口。你知道她怎么说,她要我把房子作抵押。我同意了,可她坚持要等手续下来才给我钱。我能等,可我儿子等不了,等我拿到钱的时候,接到的却是警察的电话,我儿子……他竟然……竟然自杀了。”说到这儿,她已经泣不成声了。

“杀了徐丹妮的孩子,难道你的孩子就能回来吗?!”我把纸巾递给对方。

“我让她也尝尝这种滋味,这种剜心的痛苦。那天九点多钟我去的时候,看见筱茉在台灯下写作业……平时我经常接她放学,给她做好吃的,把她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我确实犹豫了。可你知道吗?当她扭头看我的时候,眼神里的那种轻蔑,还有厌恶,就像看到一只脏兮兮的癞皮狗!我的心立马就硬了下来。

把一切说完后于红沉默了,眼里没有了泪,反而呈现出一种释怀后的坦然。

在被带离时她突然回头问我:“丹妮……她好些了吗?”

我没有回答。身体的伤痛可以治愈,那么心上的呢?

出门后我上了杜凡的车。

“那天你身手不错。”我说。

“伙计,这可是头一次听你表扬我。”杜凡酸不溜秋地说,“没想到……到手的山芋被一个画像专家给抢走了。”

“什么意思?”

“其实……我早就盯上她了。”他露出一脸坏笑,“第一次走访的时候她脱口而出,说凶手的作案工具是把锤子。而事实上,法医当时仅仅推断出是一种钝器。后来我跟法医进行了探讨,法医认为锤子的可能性非常大。”

“看出来了,现场测量后你以为我会撂挑子,没想到我赖着不走了。”我说,“你一定很烦,怕我抢了功劳。”

“没错,你根本没有打算画像,你甚至没有碰过你的画笔。”他说,“你想把那套‘变焦的理论在我面前显摆一下,当然,你成功了,对此我无话可说。”

“如果一名画像专家只善于运用手里的画笔,那他肯定不是一名优秀的画像专家。”我不无得意地说。

黄灯闪烁后红灯亮起,杜凡踩了刹车。

“周末我想出去拍几张照片,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听起来好像很不错,学画像为时已晚,学学‘变焦倒是很有必要。好了,那就一言为定!”

绿灯亮了,车子又继续前行……

责任编辑张璟瑜

分类:侦探与推理 作者:付旭东 期刊:《啄木鸟》2017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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