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族网 首页 排行 分类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故事族网 > 啄木鸟 > 啄木鸟2017年4期 > 〖外国悬疑推理〗汉普顿血案

〖外国悬疑推理〗汉普顿血案

分类:啄木鸟 更新时间:2022-10-01 23:59:52

鲁宾医生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只橘黄色的处方药药瓶,将两颗粉红色药丸倒进了手里,然后把手抬到了嘴边,像一只青蛙捕捉昆虫似的动了一下舌头。

“我无法告诉你太多的东西。”他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进入这个房间的。他突然就出现在那儿,戴着一副滑雪面具,个子很高,大概有六英尺几英寸高。我们去了我的诊所,我打开了药品柜,给了他他想要的东西。我原想,他拿了东西就会离开的,可他突然生起气来,开始大喊大叫,用他的枪朝我猛击。我失去了知觉。”

“你还记得他嘟囔了些什么吗?”

这是炎热的七月天的午后,我的话听起来就像干壳在热风中噼里啪啦的爆裂声。

“真的不记得了,他只是对我骂了一些难听的话。那些话是在我失去知觉之前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眼下,鲁宾医生已近古稀之年。他撩开了额头前的一缕白发,用一双眯成子弹头那么小的蓝眼睛看着我。他受伤的脸看起来就像腐烂的水果。

“貝克特先生,我不管你怎么做,你只要把我的药品从吉米·坎贝尔那儿弄回来就行。你就是把那个狗娘养的杀了,我也不在乎。”

他在座位上变换了一下姿势,他的愤怒让他失去了理智。

“医生,这你可以放心。”我说道,“你把坎贝尔的情况给我介绍一下。”

我们坐在一片刚刚修剪过的草坪中的白色藤椅上。池塘的水面上,微风拂来,波光粼粼。我想起身,捡起一块鹅卵石投入池水中。

鲁宾的脸色变了,就像从海岸边骤起的一场风暴笼罩了天空。他欠起身,向我靠近。“坎贝尔是个地痞流氓,赚钱的事情,他能嗅得出来。只要在东区住的时间长了都知道坎贝尔这个人。”他停了下来,挠了挠耳后根。

一尊青铜佛像从靠近一个池塘的位置注视着我们。看来,他也被老天热晕了。

“你为什么认为袭击你的人是坎贝尔的打手呢?”我问。

鲁宾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我是一个戒瘾专家,主要是帮那些海洛因成瘾的人戒除毒瘾。这一行,我已经干了有二十年。”他试图挤出一丝微笑。我想起了一个孩子试图把一个圆钉挤进一个方孔中。

“坎贝尔给我打过几次电话。他搞了一个商业计划,可我觉得这有辱我的人格。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时,我告诉他,我要跟警方联系。所以,我认为他是在报复我,这显而易见。”

在鲁宾身后,房子的一道门开了。玻璃把太阳的反光像灯塔一样投射到草坪的对面。这时候,一个二十来岁的黑发姑娘出现了,她穿着一件紫色的露腰短上衣、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凉鞋,完全是一位时尚美女。她走下台阶,走向一个可停放两辆轿车的车库。随后,我听到汽车发动机启动的声音,一辆黑色吉普车驶出,沿着车道飞奔而去,太阳照在那辆车光滑的表面上放出耀眼的光芒。

“这是我的女儿劳拉。”鲁宾说道。我从他的话语中体会到一种关心,只是这种关心被他克制住了,无法在这炎热的天气里尽情表露出来。

“是什么计划?”我问。

“他想利用我的治疗方法开设一些诊所。我当医疗顾问,拿取年薪,他来处理业务端。听起来,这像是一个正常的商业计划,可吉米·坎贝尔不一样,他是个卑鄙小人。”

“别的人也有可能知道你这房子里的药物呀。”我说道。

鲁宾在他的椅子上扭动着身体,摇了摇头。聪明的人不喜欢被人反驳。

“被拿走了什么?”

“我使用的所有药物统统被他拿走了,但我最关心的药物是丁丙诺啡。它是一种白色粉末,看上去很像是海洛因,其实是一种管控麻醉药。我把它放在一个大的塑料罐里。我再也买不到它了,因为现在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它管控很严,即使是医生也有严格限制。”说着,他又用手挠了挠耳后根,“幸好,我还可以使用我已经拥有的东西。它是我治疗病人的基础。”

“最近,我听说,美沙酮是药物康复治疗的最佳选择。”

我认识一个女人,名叫埃米莉。她是一个妓女,住在圣马克。每天,她都会去靠近贝尔维尤第一大道上的那个美沙酮诊所,治疗结束后就去从医院回家必经的公园,趁甲安非他命药效发作时在那儿打几个小时的盹儿。等到醒来后,她就回家,继续卖淫。生活得真够惬意的!

鲁宾挥了挥手:“美沙酮简直就是垃圾。它只是用一种依赖性药物替代另一种依赖性药物。”他转过身去,盯着那尊佛雕像,那尊佛雕像也盯着他。

“那现在该怎么办呢?你要关门大吉,承受经济损失吗?”

“说得不好听,恐怕就是这样了。没有丁丙诺啡,我就无法继续开业。”鲁宾伸出被缝了几针的下巴,“我的生意一直都很兴隆,因为我的治疗方法高人一筹,疗效快又能够替患者保密。丁丙诺啡可以让患者在六个星期之内摆脱毒瘾,可那些保险公司就难以挣到可观的收入了。患者希望他们的治疗费由医保机构来支付,简直是可笑!我真想退休算了,可我还得继续干几年。”

“好啦,坎贝尔不能跟你合伙开诊所,所以很生气,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找人对你大动干戈啊。如果他想赚钱,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他可以换一个地方,再找其他的行骗对象嘛。你为什么没有去报案呢?”

“我不能去警察局报案。我有我的理由,其中一个理由就是,我不能泄露病人的信息。我的病人之所以找我治疗,就是因为我能保证不把他们的姓名泄露出去。如果你接下了这个案子,你也不能去报案。贝克特先生,你可以保证吗?”

这时候,我看见一只海鸥在微风中展开了翅膀,悬停在池塘的上空。迄今为止,鲁宾医生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我想,我站的地方无论发生什么样的滑坡,我都能应对。

“好吧。”我说道。

鲁宾医生把手伸进了他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他把信封扔给了我。我打开一看,里面是两千美元的百元旧钞。

“这是预付金,我冒昧地希望你能留在这个地方,一直等到问题解决为止,免得你从曼哈顿的事务所来回折腾。”

蒙托克公路上的车辆并不多,太阳在我旁边的空座上留下了三角形的黄色光影。我摇下了车窗,因为我车上的空调坏了,这空气闻起来就像带有刺激性的花儿。我经过了一家用灰色风化木和明亮的白饰板装饰、大门上方还装饰了一个大蛤蜊的小餐馆。过了小酒店,便是那爬满葡萄藤的长长的绿野和一个下午品酒的广告牌。汉普顿斯位于长岛的最东边,到了夏天,它就成了移居曼哈顿的人的游乐场,这里可以让他们避开城市的喧嚣和拥挤不堪。

坎贝尔拥有一家爵士乐夜总会,名叫“塞壬之歌”,刚好就位于布里奇汉普顿镇。鲁宾说,通常可以在那里找到坎贝尔。

就在这时,两个穿着红黄相间自行车赛车服的车手从我身边飞驰而过,随后前方扬起了一片尘土。这时,一辆灰色的凯迪拉克轿车突然从背后冲了过来,直接闯入我的车道。就在它要超过我时,我把车子突然变向,两辆车子便在驾驶员一侧来了一次亲密接触。我停了下来,等它往南驶去时,我朝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那车牌已经变得很小,我无法看清楚。

我把車子停在公园里,然后下车检查了车门。我的蓝色“69型”雪佛兰因帕拉车上留下了一条灰色油漆划痕,门把手下有一些刮擦的痕迹。我回到车上,心中暗自诅咒起来,然后重新驶入高速公路,但我没有开出多远就到了目的地。一过树篱就是“塞壬之歌”俱乐部。我把车子开了进去,熄了火,走下车子。一轮骄阳将强烈的光线洒向空旷的砾石停车场。

我走过绿色和蓝色相间的菘蓝,走进了一间昏暗的小屋,里面是一个酒吧。吧台上放着两只高脚玻璃酒杯。一只已经干了,另一只几乎没动。满满的玻璃杯里还是热的。酒吧的另一头是双扇门,一扇门开着,望过去是一间更大的黑漆漆的房间。在我的头顶上,吊扇在飞速转动着,以帮助人们驱散一天的酷热。

我穿过那双扇门,啪的一声打开了灯。粉色和蓝色的霓虹灯显现在对面的墙上,一连串小型射灯排列在天花板的四周。左侧的高墙上开着一扇窗户。一个舞台前摆放着一张圆桌和几把椅子,舞台上摆放着一架黑色的鲍德温牌钢琴和一排话筒,一条红色的天鹅绒窗帘被当作了舞台的背景幕布。

我朝后面那扇靠近安全通道的大门走去。里面是一间办公室,有一张办公桌,没有窗户,桌子上趴着一个人。在他身后,鲜血溅落在墙上。那人已经死了。

我拔出手枪,四处寻查了一番。还好,这周围只有我一个人,我回到了那间办公室。那个人侧身躺在桌子上,右臂伸过桌面,他像是被子弹的冲击力推倒在桌子上。他留着一头沙土色的长发,一只耳环吊在他的左耳上闪闪发光。桌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沾上了飞溅的血迹,血液积聚在他的椅子下,向外流向墙边。苍蝇到处乱飞。我看见他的胸部有一个大的伤口,上衣胸口留下了火药的痕迹。

我在地板上发现了一个黄铜色的外壳,用桌上摆放的印花餐巾纸把它捡了起来,仔细一看是一枚点四五口径的子弹壳,里面还能闻到一股无烟的火药味。之后,我把它重新丢回了地板上。这家伙的口袋被翻了个底儿朝天。我拿起一个皮夹子,驾照上的名字写着吉米·坎贝尔,上面注明他的年龄为四十四岁,在本地的住址是大卫巷。

我翻遍了办公桌的所有抽屉,抽屉已经被人扫荡一空了。抽屉最上层是一大摞白酒采购单、音乐家联系表和其他文件。抽屉的最下面有一把手枪,可它并没有开火,想必坎贝尔还没有来得及把它拿出来就命丧九泉了。这个可怜的家伙!

我还是用餐巾纸垫着把电话拿了起来,并按下号码*69。电话通了,可没有人接听,也没有任何语音信箱可以留言。我放下了电话。那台笔记本电脑已经启动,可没有打开任何文件。算了,反正我也不会在里面找到鲁宾的丁丙诺啡。所以,我没有去管它。桌子后面的一个落地保险柜已经被人打开了,可里面空空如也。

我站起身来,离开了那间办公室,关掉了主室里面的灯,擦掉了开关上的指纹。我走到吧台后面,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喝完后,我的鼻子依然可以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于是,我又倒了两杯。我把玻璃杯揣进了口袋,并在前窗停顿了片刻,然后走了出去。

返回蒙托克公路后,我便朝大卫巷方向驶去。我把那只玻璃杯扔向路边的岩石,并在五分钟之内快速赶到了坎贝尔的住所。这是一座建于山丘上的白色方形小房子——它的周围是被栅栏隔开的私有财产——在阳光下像一枚崭新的一美分硬币一样闪闪发光。我把车子停在了路边,然后走了出来。一个椭圆形的池塘开满了粉红色和白色的花朵,池塘的一边还映衬着各种金合欢树。我朝一个滑动玻璃门走去,其中一扇玻璃门上有一处大的裂缝,在靠近门把手的地方缺失了一块。那门本身是开着的。

我走进客厅,这里已经被人翻动过了。无论我进入哪个房间,里面的东西都被人打翻,或撕碎了。我要寻找一个装有白色粉末的塑料罐,可这里连它的影子也没有见到,我悻悻离开。

我在房子的一边稍等了片刻,没有看见人影,便迅速回到车里。

我调转车头,驶向南安普顿,并用我的手机给鲁宾打了电话,把这个坏消息告诉了他。他的声音显得很嘶哑,像是有人抓住了他的命根子。

“这个臭狗屎!你觉得他的死跟这事有关吗?”

“这我就不敢确定了,鲁宾医生。至少,你不是唯一讨厌坎贝尔先生的人。”

“你找到丁丙诺啡没有?”

“没有。他的俱乐部和房子里都没有。”

“你跟警察联系了吗?”

“那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必须要通知警察局,这是法律规定。不过,我可以匿名报警。我个人觉得,没有理由让这件事牵涉到你我两人。”

“这就好。现在,该怎么办?”

“眼下,我还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正当我驱车通过南安普顿主要街道时,我发现一辆黑色吉普车停在“乔布巷驾驶员”酒店前面。这车子看上去像是医生女儿开的那辆车。

“医生,我得赶紧走了,稍后再给你打电话。”当鲁宾开始对谋杀案发表武断的意见时,我挂断了电话,并停下了车子。

在付费电话亭,我拨打了“911”电话,报告了在“塞壬之歌”俱乐部发现尸体,并提供了血案发生的地址,然后挂了电话。随后,我走进了餐厅。鲁宾的女儿坐在一个卡座里,桌上铺了一张粉红色的桌布,并配置了一盏绿色台灯。我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她喝的是干白葡萄酒,而且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喝这种酒了。烟灰缸里留下了两个烟蒂,第三根香烟在烟灰缸的边上阴燃着。见到我,她把杯子放了下来,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肚子饿了。你不介意我跟你共用一张餐桌吧?你叫劳拉,是不是?我是给你父亲办案的私家侦探。”我朝她伸出了手,“迈尔斯·贝克特。”可她接下来的举动让我意想不到。

她的声音慢慢大了起来,而且全然不是那种酒话。“你给我站起来,马上离开我的桌子!”

“亲爱的,你声音小一点儿好不好。你会让这儿的每个人都以为我们是在吵架。”

“我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别来烦我,否则,你会惹上麻烦!”

我朝劳拉那边凑了过去:“麻烦?是不是像心脏中了一颗点四五口径子弹那样的麻烦?”

她的上嘴唇抽动了一下,语调也变得平和了一些。“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劳拉像是心中被什么触动了一下。于是,我孤注一掷:“坎贝尔死亡之后,有人看见你从‘塞壬之歌俱乐部里走了出来。”我摆出了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

“你这是幻想。”她说道。

我抓住了她的手腕:“我可不是在跟你玩什么游戏。有人被杀了,告诉我总比告诉警察局容易得多。至少,我会给你选择的余地。”我松开了手。

劳拉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她用手把头发从脸上撩开。“好吧,我说。我去找过坎贝尔。我是一个俱乐部歌手,我上个月在‘塞壬之歌试演之后,在这个地痞流氓找我父亲之前就回到了家。”她把烟头在烟灰缸的底部来回碾着,“你知道,我去看了坎贝尔,是想看看他对我们的演出是否改变了主意。眼下,我在录制一张演示光盘,需要在公开的场合露露面。除了‘塞壬之歌外,他還有另外两个俱乐部,他有一定的影响力。”

劳拉把香烟放在烟灰缸的边上,然后端起了酒杯。她的指甲被她涂成了红色,指关节也被涂成了淡灰黄色。她那因愤怒而涨红的脸上再一次变得苍白:“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尸体。”

“你到坎贝尔那里时,看见发生了什么事?”

劳拉把脸扭到了一边,看着窗外隔壁院子里的跳蚤市场。“我走进去,叫了他的名字。他没有回应,所以,我走进后面的房间。这时候,我看到了他。”

如果她说的是真的的话,她的脸色应该会苍白得多。我看见她的前额上角隐隐地现出了一根平滑的青筋。她拿起一盒香烟,从里面抽出了一支,用快要熄灭的烟头把它点燃。

“那是什么时候?”

“大约是半个小时之前。”这本该是我在坎贝尔房子里的时间。

“你父亲差一点儿被人打死,而你却一心只想着自己的演出?我还以为你们父女血浓于水呢。”

劳拉整个人似乎一下子放松了下来:“在这个世界上,你必须要去寻找自我。现在,情况变得更难了,一切都在快速变化,音乐行业的竞争更是非常残酷。而且,我不认为这件事是坎贝尔干的。我老爸疯了。”

“你有一支枪?”我问。

“不,我没有。”

“你刚才提到‘我们的演出。”

“我是乐队歌手。乐队里还有负责钢琴演奏的丹尼。我们所有的原创歌曲都是由他作的词。另外,还有贝司手、鼓手和一个萨克斯手。”

“好吧。现在,我们就谈一谈你父亲遭受攻击的那个晚上。他说,你在你的房间里睡着了。”

“是的。我吃了安眠药,安必恩。自从我妈妈三年前去世之后,我不吃安眠药就无法入睡。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我都没有醒过来。”

她看上去像一个幽灵在我的对面说话:“我不知道。”

“你知道谁符合你父亲描述的袭击他的人吗?”

劳拉冷冷地笑了笑:“我不认识什么戴滑雪面具的高个子男人,不认识。”

“这么说,你不相信你父亲的假设——‘那个人就是坎贝尔?”

“吉米是一个卑劣小人。”劳拉的脸红了起来,“是一个卑劣的家伙,我不知道……”她歪起了脑袋,喷出了一股烟雾。

“你知道有谁想要坎贝尔死吗?”

那烟雾在她的面前盘旋,然后弥漫开来。她看上去像一个幽灵在我的对面说话:“我不知道。”

第二天早晨,我走出汽车旅馆的房间,空气像湿漉漉的棉花一样凝重。我穿着一件T恤和短裤,准备去海里游一下泳,然后再去一趟警察局。现在,杀人犯大概已经将坎贝尔的住所和俱乐部仔仔细细搜查了一遍,所有的证据都已经被锁定。我想,稍微机灵一点儿,物业管理员就会告诉我我想要知道的东西,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呢:某个罪犯连同鲁宾医生的丁丙诺啡一同被截获。只要扫描一下每天被逮人员的名单,我就能把它查出来。所以,首先要查一查警察局里的备案材料。

汽车旅馆停车场里空荡荡的,让那个靠在车边的年轻人更加显眼。他的身高大约有五英尺十一寸,年龄在二十出头,身体看上去非常强壮。他戴着一副电影明星常常佩戴的黑色太阳镜,无袖的T恤下显露出两条强壮黝黑的胳膊。

“你就是贝克特?“他咧嘴笑了笑,就像一条鲨鱼准备袭击一个裸露的肢体。

“没错,我就是。”我打开驾驶员一边的车门,把酒店里的毛巾扔到了后座上。

那小子掀开短衫,掏出了一只镀铬手枪。“老实点儿,别跟我逞能。”他说道,“我们还是上车吧,开车去外面兜一兜风。有人想要见见你。”

他把那骨瘦如柴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把我推到热得发烫的汽车旁,搜了我的身。我把手枪留在了房间里,用裤子裹着,塞进了梳妆台的抽屉里。我的另一只备用手枪放在汽车行李箱的黑色塑料盒里,需要的扳机保险栓都已经打开了,用起来真的很方便。

我们坐进了汽车里,他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按照我指定的方向走,不要犯傻。”他的枪口指着我的脑袋,“你这空调不管用了吗?”

“不起作用了,你得把车窗摇下来。”

“他妈的。”

眼下,这小子将太阳镜架在了他那金黄色的短发上。因为紧张,他的眼睛透出了一丝忐忑不安。我不喜欢这样,虽然手枪在他的手上。

他指挥我离开了南安普顿,沿着蒙托克公路向东驶去。不到十分钟,他又叫我拐了一个弯,驶入伍兹快车道。我们经过了一个马场,两匹栗色的马儿在山坡上吃着草,周围用白色的栅栏围着。这条公路上尘土飞扬,并在前方分了岔,就在其端沿有一个陡坡。我迅速踩了下刹车,把车子控制在路的边缘。车子向前滑行,减速,然后弹了一下,猛地停了下来。

那小子被吓一跳,目光一时间从我的身上移开了。抓准时机,我朝他的脸上猛击了一拳,把他的脑袋使劲儿推向窗边,让他那握枪的手抖动。我抓住了那只自动手枪,他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射向车顶。把他的手枪拧掉之后,我用枪柄猛击了他的嘴巴,然后用枪管使劲儿抵着他的肚子。

“谁派你来的?打死你这个混蛋!”我的一记重拳打了过去,他的太阳镜从鼻梁上滑落下来。他透过镜片看着我,满嘴鲜血。

“你要是把我惹急了,我会把你的内脏给掏出来!赶快打开工具箱,把里面的手铐取出来!”他听了,无动于衷。我用枪猛击了他的肋骨,感觉到那些在皮肤下面的骨头被打断了。他只好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把一个手铐拷到你的左手腕上,另一只手铐穿过汽车门把,拷在你的右手腕上。”一切照办之后,我让他又向前弯下了腰,让他无法够着我。我左手握着枪,操纵着汽车回到公路上,用右手转动着方向盘。

“继续给我带路。”我吩咐他。

十五分钟的沉默之后,我在位于一片沼泽边缘的一座孤立的房子前停了下来。这是一座破旧的棕色房子,车道上停了两辆车子。其中一辆是灰色的凯迪拉克。从车旁經过时,我看了看驾驶员一侧的车门,有一条较大的、新鲜的蓝色油漆刮痕。我把那小子手上的手铐取了下来,把他推进了房子。不用我费心敲门,那小子走上前去,打开了前门。

我们走进了一个跟外面一样昏暗的客厅。在破旧的家具旁边堆放着成堆的盒子、掌上电脑、传呼机和手机。走过去一看,有两个人坐在餐厅的圆桌旁,更多的箱子堆放在他们的身后。这两人都是四十多岁,黑色的头发有些开始发白,上身都穿着一件马球衫。其中一个戴着一条金项链,他的眼睛就像是哈士奇宠物犬的眼睛那种淡蓝色。三杯咖啡放在桌子上。我把那小子推了过去,用枪对准他们。他们见了竟无动于衷。

“谢谢你把博比送回了家。”

那位长着蓝色狗眼的人用低沉而平稳的声音说道。很明显,他以前面对过枪口的威胁,知道如何随机应变。我猜,他是这帮人的头头。

“博比,我还要告诉你多少次,出去打车要带够路费,不记得啦?”

博比抚摸着手腕,站到了一边,两眼怒视着我。

“别说这些废话。”我说道,“你们要见我,所以,我就来了。”

“我们吗?”狗眼看着他的朋友。

他那位朋友的鼻子似乎被打断过不止一次,双手长得就像牛排一样,肉嘟嘟的嘴上叼着一支已经熄了的香烟。他摇了摇头,耸耸肩。

狗眼回头看着我,笑了笑。“伙计,我觉得,你犯了一个错误。”他的朋友先是傻笑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候,有人说道:“混蛋,把枪放下。”

我用余光,看见了另一个手握短把手枪的彪形大汉站在厨房门口。他的行为举止一直显得很安静,那个歪鼻子笑得更欢了。

“乔基,不要杀他。”狗眼说道,然后看向我,“按他说的去做。你这个讨厌鬼!”

我把枪丢在了地上,用脚把它推向桌子那边。

那个哈哈大笑的人站了起来,收起了枪,然后把我推到了一张空椅子旁。狗眼起身走了过来,站在我的面前。

他伸出了那只像卷好的雪茄一样肥大的棕褐色食指:“就凭你这个混蛋这么闯进来,我就该杀了你。”他放下武器,握紧了拳头,向前耸起了肩膀,像是要给我一拳,“我听说你是一个私家侦探。你为什么对吉米·坎贝尔这么感兴趣?”

直觉告诉我,眼下要跟他们合作。“前几天,我的一个做医生的当事人被人抢劫了。他怀疑是坎贝尔干的,我要把他给找出来。”

他站在我的身后望着他的伙计:“这家伙偷了什么?”

“据说是一些药物,一种专门用于戒除海洛因毒瘾的药物。我并不认为是坎贝尔把它偷走的。可是,一美元五十美分就让我上了地铁。”

“那后来呢?他是不会放弃的,你杀了他?”

“我还没来得及跟坎贝尔好好谈谈,他就被人喂蛆了。这你们已经知道。”

狗眼迅速挥动了一下右手,朝我的脸上打来。我赶紧站起身来,可一只力压千钧的大手又把我推倒了。

“约翰尼·丹弗,你想让我现在就杀了这个卑鄙的家伙?”乔基走了过来,用短把手枪抵着我的脑袋。这枪闻起来像是最近开过火。

“还没有到那个时候。”肥雪茄一样的手指攥成了拳头,然后又松开了,“私家侦探,你要是聪明的话,就跟我老实点儿,走出那扇门。你要是不识相的话,那我就杀了你。坎贝尔拿了我的东西,那东西不见了。也许,你知道它在哪儿。”

“你们在找什么?”

约翰尼·丹弗把短把手枪从我的头部移开,然后凑了过来。他满身都是汗味,还夹杂着一股浓烈的咖啡味和令人作呕的润肤露的香味。“现金。十万美金。”

“你去失物招领处问过吗?”

约翰尼·丹弗从腰里拔出了一只点四五口径的手枪,把它抵在我的咽喉处。“你在这儿看到了吗?这混蛋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我想要回我的钱。你拿了吗?”他把枪放在那儿几秒钟的时间,我的脖子上就开始冒出了冷汗。

“我只是在找一件东西,我没有看到钱。”约翰尼·丹弗盯着我的眼睛,他放下了枪。

“你跟坎贝尔有什么过节?”我问。

“他欠我钱,就这么简单。”

“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我说,“我觉得,坎贝尔把他的手伸进了别人的口袋里,可这里是你的地盘,所以,你必须得亲身感受一下。可如今,他死了。你们这下方便了。”约翰尼·丹弗没有开口说话,但他又开始举起了手枪。

“可我并不认为这是你干的。坎贝尔是被一只点四五口径的手枪打死的。我觉得,这不合你的口味,穿着考究的人喜欢那些灵巧的玩意,比如像点二二或点三二口径和带消音器的那种手枪。当然,这位凶暴粗鲁的人除外。”

乔基将枪口对准了我,但约翰尼·丹弗将他推开了。他眯起了双眼,说道:“我从来没有去过他的办公室。”

“在他死之前是没去过。可在他死之后,还是去过,就像我一样。你手下的伙计搜查过他的俱乐部和住的房子,没有找到钱。我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只不过,我是在寻找那被抢劫的药物。有人给了你一点点小费,你就凭空把我给抓来了。有人在耍我们。难道你还想继续猜下去吗?或者说,你想找回属于你,属于我当事人的东西吗?”

从前面的窗户传来了汽车轮胎碾过鹅卵石的声音,随后是发动机熄火和两次关车门的声音。只听见那沉重的、漫不经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约翰尼·丹弗朝我身后看了一眼,点了点头。随后,有人朝我的头部猛击了一下。我觉得椅子朝我的身上落了下来,看着约翰尼·丹弗的浅色眼睛跟我掉进了一个黑漆漆的洞里。

在鲁宾房子的对面,知了在一片橡树林里高声地鸣叫。我能听到远处剪草机的声音。前天,我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回到了汽车旅馆停车场,我躺在我汽车的前排座位上。那天晚上,我不停地服用泰诺扑热息痛,用科罗拉啤酒把它吞咽下去,我大脑里的影像终于停止滚动。

当那辆吉普车以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驶出时,我喝了一口咖啡。把杯子喝干后,我启动了车子,然后脚踩油门。我不担心劳拉从后视镜里发现我,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她从来都没有利用过后视镜。

二十分钟之后,我把车子停在了一间铝合金门窗搭建的小屋子外面。一个身高六英尺几英寸的高个子男人打开纱门,她走了进去。那男子探出头来,朝街道上匆匆看了一眼,然后关上了门。我静静地等了几分钟,然后径直朝前门走去。我按响了门铃,然后跨过栏杆,走到了后门。在房子的另一侧,一群海鸥群集在那里,撕咬着一些垃圾,它们在大声尖叫。后门没有锁,我拔出了点四五口径手枪,走了进去。

进去一看,这里不像是普通的房子,倒更像是一个大的工作室。后门通向厨房,厨房又与一个大的客厅相通,整个房子显得很凌乱。劳拉坐在一张长沙发上,盯着那个男人,而那个男人把头伸出前窗张望着。一架立式钢琴摆放在一个角落里,乐谱放在它旁边的地板上。一盏熔岩灯放在最高处,角落里还摆放着几架电子钢琴,一只咖啡壶放在了一张桌子上。

我举起了枪,清了清嗓子。那人迅速转过身来,劳拉抬起头,她什么也没说,像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这人的脸上露出了一股邪恶的表情,一把手枪的轮廓透过他的T恤衫显现出来。

“用你的左手把枪放在地上。”我吩咐,“然后用你的脚把枪踢远一点儿。”他一一照办了。

“这里的空间并没有多大。我真不明白,你干吗不去把它拿走?”我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个男人说道。

“丁丙诺啡”。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丹尼,你真的是让我心烦。劳拉,去把它拿出来。”我用枪示意她站起来。

那高个子男人用手指着劳拉:“不要动。”

我又举起了枪:“这玩意儿我已经玩得相当熟练了。我在枪支俱乐部时,教练叫我在五十英尺开外把咖啡搅拌棒一枪击碎。想一想,你这肥嘟嘟的脑袋,我根本不在话下。”

劳拉站了起来,走进了一个大壁橱。出来时,她的手里拿着一个装有白色粉末的塑料罐,她把塑料罐放在桌子上。

“有时候,直觉可以破案;有时候,要靠运气。在这种情况下,这就叫‘找出那个涉案的女人。”我对她说道。

“去你的吧。”说着,她又重新坐了下来。

我转向丹尼:“还得从头开始说吧。在叙述杀人之前,你可以把你的故事跟我讲一讲。过一会儿,警察将会因你杀害吉米·坎贝尔而逮捕你。”

“你这是胡说。”丹尼嚷道。

我注意到,外面的海鸥突然安静了下来。前门突然被踢开了,前两天结识的我那两位朋友站在那儿,带着短把子手枪的乔基和可怜的博比。

乔基关上纱门,博比朝我走近了几步。“现在,究竟谁是笨蛋?你这个白痴,你竟然没有看出我们在暗中跟踪你,把枪放在地上。”

我放下了枪。博比走了过来,把枪捡了起来,把它插到了自己的腰间。他朝我怒视了片刻,然后用枪朝我的下巴猛击了一下。我的身体往后一仰,单膝跪在了地上。他又朝我的后脑勺猛击了一下。我倒了下去,趴在地上。

“朝女孩儿那边挪一挪。”乔基向丹尼示意,“把这些混蛋看住了。”

他环顾了一下房间,把东西扔到了一边。他拿起了那盏熔岩灯,把它扔向了墙壁。随后,他掀开了钢琴盖,笑了笑,放下了短把手枪。他伸手拿出一个黑色的袋子,朝里面看了看,取出了几包现金。那袋子看起来很大,足足装得下十万美金。

“你简直是一个多才多艺的混蛋。”乔基对丹尼说道。

博比自始至终都在保护着乔基,可他一直站在把我打倒的地方没有挪动。我迅速伸出手,抓住了他的脚踝,然后猛地给他一抽。他来了个脸着地,枪也掉到了地上。在场的人一个个都呆住了。我站了起来,朝前门跑去。

假如我试图夺下博比的手枪,那么,乔基就会把我打成汉堡包。我的唯一机会就是从我的汽车上取出那只备用的手枪。经过乔基身边时,我猛地撞了他一下,使他一下子失去了平衡,然后用我的身體撞向纱门。纱门连同门框一起被撞飞了,我从露天平台滚落到草坪上。我听到身后一阵枪响,我觉得是博比在追我。

我走到汽车旁,把驾驶座一侧的车门打开,把手伸进了工具箱,只听见一颗子弹从我的车子边擦过。我通过关闭的副驾驶一侧的车窗朝博比开了一枪,他离我大约有五英尺。当玻璃碎片飞出车窗时,我看见博比低头看着他的肚子。这一枪在他的身上已经留下了一个鲜红色的大洞,他丢下枪,倒了下去。

这时,我听见丹尼的房子里传来了一阵霰弹枪的爆炸声,随后看见乔基带着一个黑色袋子跑了出来。他装上子弹,朝我的方向发射了一枚霰爆弹,然后,他又朝我的因帕拉轿车前挡风玻璃一阵喷射,我赶紧趴在了地上。等到他上车离开后,我才站起身,朝他开了两枪,打掉了他车上的尾灯。他的车子转弯后,我跑进了房子。劳拉坐在长沙发上,身上到处是血。丹尼倒在她的身边,他的一半脑袋不见了。我抓住劳拉的肩膀,摇醒了她,她用毫无生气的眼神看着我。

我站起身,关上了前门,并把门反锁起来。随后,我把她的钱包捡了起来,掏出包里的香烟,点燃了两支,一支送到了她的嘴上,另一支我深深地吸了一口。

“劳拉,听我说。警察马上就要到了。我可以帮助你,但你必须让我知道真相。”她的手指僵硬地抓住香烟。通过呛人的烟味,丹尼的血液和大脑的腥臭味开始散发过来,这让我感到一阵恶心。

劳拉还是沉默不语。于是,我又摇了摇她。

“试镜之后,坎贝尔打电话给我和丹尼。”她终于说话了,“我们失去了那次演出机会,我们感到很绝望,便对他说,我们可以做任何事情。坎贝尔知道我的父亲是个医生。他问我是否可以搞得到药丸之类的东西。我说,可以。我说,我甚至可以把父亲的处方笺偷出来。他告诉我,他会给我们回电话。”

劳拉又吸了一口香烟:“几天后,他打来了电话,那计划又变了。他说,他有一个合作伙伴,约翰尼·丹弗。他们想跟我父亲合伙做生意。他们想要做的生意就是为了洗钱,说不定是想贩卖更多的毒品。我为他们和我父亲安排了一个见面的机会。”

“你父亲跟他们见面了?”我问。

“是的。他们给了他很多钱去开一些戒毒诊所,我父亲答应了。他知道,这是圈套,是骗局,可他感到累了。后来,一个星期之后,我父亲突然说不,他想要以此要挟更多的钱。他以为,他可以从他们那里捞到一笔钱。他们叫他滚蛋。坎贝尔非常生气,他告诉我和丹尼以后别在他的俱乐部里表演了。他说,他要将我们列入黑名单。丹尼感到非常沮丧,非常气愤,所以,他抢劫了我父亲。”

“是他杀死了坎贝尔?”

劳拉摇了摇头:“是我杀的。在你跟我父亲说话的时候,我去了坎贝尔的俱乐部。我想看看是否还有其他方式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他告诉我肯定有。他说,只要我岔开大腿跟他玩玩就行了。他还嘲笑我,告诉我说,反正我们演得也很差劲。我听了一下子失去了理智。前一段时间,丹尼给了我一把枪防身用。我带上了它,杀了坎贝尔。我就开了一枪,我不是故意要杀他的,但我真的杀了他。”

劳拉把目光转向了丹尼:“他的保险柜打开了,里面有一包现金。我拿了钱,想留给我们自己用,我不知道这钱属于约翰尼·丹弗。”

警察到达时,她已经讲完了最后一句话。通过前面的窗口,我能看见警察手持着自动手枪。我站起身来,弄湿了一块纸巾,递给了劳拉,让她擦掉脸上的血迹,这是我唯一能做的。然后,我走了過去,打开前门,举起了双手。

分类:外国悬疑推理 作者:安东尼 雷恩 期刊:《啄木鸟》2017年4期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