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年过七旬,这天,他把两个儿子找来,说自己年纪大了,要求他们兄弟俩赡养自己和老伴。
兄弟俩听了,当场表示愿意赡养父亲,但不愿意赡养他的老伴。刘某听后很不高兴,就和两个儿子争执起来。
兄弟俩为啥不愿意赡养父亲的老伴呢?原来,刘某和老伴是再婚。二十多年前,刘某的妻子,也就是兄弟俩的亲生母亲,因病去世了。这之后,经同村的人介绍,刘某和现在的老伴再婚了。当时兄弟俩也没反对,只不过后来和父亲的来往越来越少了。
刘某再婚后,日子过得挺顺心的,平时也没怎么给两个儿子添麻烦。如今年纪越来越大,刘某和老伴感觉下地劳作吃力了,两人又没有固定收入,所以他才提出让两个儿子赡养自己和老伴。他万万没想到,兄弟俩只同意赡养父亲,不同意赡养继母。
争执中,刘某说:“二十多年来,我和老伴感情很好,老伴对我也照顾有加,你们两个理应对她尽赡养义务。”
大儿子却说:“赡养父母是儿女的义务,继母有自己的孩子,应该让她的孩子承担赡养义务。”
刘某激动地说:“她是有两个女儿,但大女儿多病,生活也很困难;二女儿又远在他乡,没法照顾她。我们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現在,我总不能就扔下她不管吧!”
争论了半天,两个儿子就是不肯接受父亲的要求,而且他们表示,只有继母离开,他们才会承担对父亲的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和老伴只好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告诉刘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刘某的儿子应该对父亲承担赡养义务。刘某再婚后,老伴陪伴照顾了刘某二十多年,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两个儿子的负担,兄弟俩孝顺继母也是应当的。接着,律师又说,两个儿子的心情也可以理解,毕竟他们对生母的感情很深,建议父子三人到相关部门去进行调解。
刘某接受了律师的建议。经过调解,刘某两个儿子的态度有所缓和,父子三人推心置腹,分别表达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最后,兄弟俩同意父亲和继母继续共同生活,也同意为父亲和继母养老送终,并签订了赡养协议。
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对继母有无赡养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才承担父母和婚生子女之间相同的权利义务。
本故事中,刘某再婚后的老伴与两个儿子不存在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因此,从法律角度分析,两个儿子是无赡养义务的;但是,从道德伦理方面看,两个儿子提出的要求也有不近人情之处,因此,以调解来妥善化解矛盾是最佳方式。
(发稿编辑:曹晴雯)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汪小弟 期刊:《故事会》2021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