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族网 首页 排行 分类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故事族网 > 故事会 > 故事会2009年6期 > 〖法律知识故事〗实在气不过

〖法律知识故事〗实在气不过

分类:故事会 更新时间:2022-11-14 21:12:26

龙阳和肖俐在高中时就是一对恋人,后来龙阳随父母去了外地,两人的关系便淡了下来,渐渐断了联系。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想不到龙阳又被单位派回来当联络站站长。更巧的是,在一次产品展销会上,龙阳见到了肖俐。此时,肖俐已经和在体委工作的罗一明结了婚。

这世界上的事情,有时真的讲不清楚,就好像是上天故意安排好的。龙阳和肖俐又走到了一起,旧情人相见,爱火重燃,两人很快就打得火热。而且,只要罗一明外出比赛,龙阳就来肖俐家找她,俨然把自己当成男主人。

俗话说:久走夜路必撞鬼。这天,罗一明因故提前回家,一打开门,屋里的情形差点儿让他晕过去,只见肖俐与龙阳正在缠绵。罗一明气得两眼冒火,浑身抖动如筛糠,冲上去一把提起龙阳。

罗一明是搞体育的,那真是力大如牛,只听“嘿”的一声,龙阳的身子就腾空而起,罗一明跟上去一阵拳打脚踢,只听龙阳“唉呀”一声惨叫,右手捂着左胳膊,满脸煞白。

罗一明还不解恨:“你个小杂种,你装,我让你装!”边骂边不停地踢打。

肖俐见丈夫发起狂来,吓得赶紧拨打110。很快,派出所赵所长带着民警赶到了,可罗一明还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

赵所长他们简单了解情况后,立即兵分两路,一路送龙阳去了医院,另一路把罗一明和肖俐带回了派出所。

到这时,罗一明的情绪才稍稍稳定一些,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受害人,我强烈要求将那个家伙绳之以法,而且,他还要赔偿我的名誉损失费!”

从这天起,派出所展开了调查,罗一明也没闲着,时常到派出所来询问,话题只有一个:龙阳到底何时赔偿自己的名誉损失费?

过了几个月,这天,罗一明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只听电话那头说:“喂,我是龙阳,我的胳膊还没好彻底,但为了节省费用,我准备提前出院了。”

罗一明听了,心里就来气,狠狠说道:“你出院,管我什么事,你死在里面才好哩!”

龙阳倒也冷静,慢条斯理地说道:“我的医药费一共是8621.32元,你马上来医院付一下吧。”

罗一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拿着话筒半天没吱声,心想:这小子一定是受什么刺激,昏了头,偷了人家的老婆还敢口出狂言!这罗一明也不是省油的灯,对着话筒就是一顿臭骂。

当天下午,派出所的赵所长叫罗一明去一趟,罗一明很是得意:该那臭小子掏钱了,最好是送去劳改!

罗一明跨进派出所,见龙阳也在,他也不多说,大模大样地坐了下来。

赵所长给两人都倒了杯茶,然后不紧不慢地说:“你们两个的事,我们都调查清楚了,主要责任在龙阳,他违背了公民的基本道德……”赵所长在批评龙阳,罗一明的心里,却只想着龙阳该赔自己多少钱。

赵所长终于说完了,罗一明还是没听到具体的赔款数,正想问,赵所长又说了:“小罗啊,龙阳这次的医药费一共是8621.32元,他要你出,我想给你们两个调解一下。”

罗一明一听这话,当场就跳了起来:“啥?这种人不枪毙已经从宽了,还要我赔他医药费?他才该赔我5万元名誉损失费!”

赵所长说:“龙阳是有错,但你出手伤人也不对,他向你提出赔偿损失是有法可依的。”

罗一明脑子“嗡”的一声:“什么,他偷我的老婆,反过来还要我给他钱?这、这天下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龙阳仗着自己在派出所,口气也很大:“我只让你赔偿医疗费,那已经是轻饶了你,还没叫你赔其他费用呢,比方说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句,闹了个不欢而散。

不久,龙阳一纸诉状将罗一明告上法庭,称罗一明侵犯了他的健康权,以及其他作为公民的合法权利,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共计75104.78元。

这场官司轰动一时。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龙阳的辩护律师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至于龙阳与肖俐两人违背道德的行为,完全出于双方的自愿,不构成罗一明打伤龙阳的合法理由。

罗一明的辩护律师认为:龙阳与肖俐发生两性关系,在单位和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罗一明的伤害是一辈子都不能磨灭的。从后果看,罗一明所受到的精神伤害,要远远大于龙阳的身体伤害。因此,要求龙阳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其实,合议庭在讨论这一案例时,遇到了一个很矛盾的问题:以法律原则来判,该判龙阳胜诉,但这样一来,不就等于承认了婚外情的合理性?以道德原则来判,该判罗一明胜诉,但这样一来,虽于情有理,但于法无据,有失立法原则。

再难判的案子终究要判,最后,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虽然从情理上看,罗一明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但是人民法院除了依法办案外,别无他理。在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理应以法律为准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之规定,判罗一明赔偿龙阳医疗费8621.32元,护理费、误工费7354.22元,共计15975.54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罗一明耷拉着脑袋走出法院大门,正巧遇上旁听的派出所赵所长,赵所长悄悄跟他说:“好在你没把龙阳打成残疾,否则,你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得受到治安拘留或负刑事责任哩!”

律师点评: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之间有忠实义务。肖俐显然是违背了这个原则,所以,她应当对自己的出轨行为负相应的责任。

这个责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责任并无多大区别,即是一种违约责任。只不过,肖俐所违背的,是“夫妻之间有忠实义务”这么一个约定。

因此,肖俐要承担的,也是一个损害赔偿责任。而这个责任,必须是以罗一明提出离婚诉讼为基础的,否则,就没有太大的法律意义。

当然,对于龙阳和肖俐的行为,理当受到道德谴责,但尚没有作为我国刑事制裁的内容。

而罗一明动手殴打龙阳的行为,尽管有种种值得理解和同情的理由,但不可作为伤害他人的合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罗一明应该对自己的伤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刘仲明 期刊:《故事会》2009年6期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