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欢喜大酒店包了一个会场,举行护士培训。护士李青早上喝了一大杯豆浆,到现在脸都憋青了。但上课前院长有规定,为了维护会场良好的氛围,会议期间无论谁都不准进出,违者罚款五十元,回来还要做检讨。李青只好堅持再坚持。
好不容易熬到会议结束,李青逃命似的冲向洗手间,但还是晚了,女洗手间前已排起长龙。
李青急得要骂娘,但她不敢乱动,怕自己动作再大点,就真得“就地解决”了。
大家见李青这个样子,便起哄道:“真憋不住了呀,上隔壁呗,那里没人。”隔壁指的就是男洗手间。这一天接受培训的一百多个护士里,男护士只有几个,而酒店的这一层又给医院包下了,所以现在男洗手间里一个人也没有。
李青也真是憋不住了,便顾不得忌讳,向男洗手间探了探头,又喊了几声:“有人吗?”见无人应答,就一头跑了进去。旁边的人愣了一下,然后哄地笑开了。突然“扑通”一声,接着传来李青杀猪似的惨叫声。原来李青跑得太急,地板又湿又滑,一下子没注意,摔了个饿狗吃屎。大家知道大事不好,纷纷跑进男洗手间,她们看见李青的鼻子歪到一边,鼻血直流,急忙把她送到医院。
经医生诊断,李青鼻梁骨骨折,要住院治疗。李青在医院住了三天,花了七千多块钱,鼻梁骨虽然接上了,但还是留下了疤痕,被医院定为十级伤残。
人倒霉起来,真是喝水都塞牙缝。上个洗手间都摔个十级伤残,花了冤枉钱不说,还成了医院里的笑柄,而那个欢喜大酒店从头到尾都没人来过问一句,李青越想越窝囊,决定向欢喜大酒店讨个说法,要他们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欢喜大酒店很热情地接待了李青,也很客气地说:“你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男厕所,导致受伤,责任自负,与本酒店无关。”
李青的倔性子上来了,头一昂大声说:“我是在你们酒店里摔倒的,你们就有责任,咱们法院见!”
说是这么说,但真要做起来,李青心里没底,不知道能不能告赢酒店,于是找来了律师朋友凌刚,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凌刚非常支持李青,还说现在在中国,很多人发生了什么事,就爱自认倒霉,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李青能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他非常欣赏,无论如何他一定会帮李青打赢这场官司。
听凌刚这么一说,李青信心大增,底气也更足了,一纸诉状将欢喜酒店告上了法庭。
诉讼过程并不顺利,欢喜大酒店请来了大律师,死死咬住李青作为女性,不应该上男洗手间,而她擅自进入男洗手间,酒店方也并不知情,所以李青应负全责。
凌刚还是很有经验,他没有在这个方面跟酒店作过多争论,而把注意力放在地板湿滑上。他认为酒店没有及时处理地板上的水渍,导致李青摔伤,酒店没有尽到对顾客安全保障的义务,应该给予赔偿。
最终,法庭认定,在这件案子中,男性还是女性的区别并不是造成滑倒致伤的条件,地面湿滑才是造成滑倒的原因条件,李青基于生理要求进入男洗手间方便,符合人道主义和生活常理,并没有构成过错。法院最终判决李青胜诉。律师点评: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主要看李青诉讼要求酒店赔偿的依据是否合理合法。李青的代理律师恰恰巧妙地抓住了这两个关键要点:一是培训当天女多男少,导致酒店洗手间男女比例明显失调;二是男洗手间里客观上存在地滑以及没有及时清洁的状况。由此认定李青上男洗手间的合理性。因此,客观上存在一定过错的酒店就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当然,赔偿多少,这要根据过错的不同程度作出适当的判决。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子 墨 期刊:《故事会》2009年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