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娅是一位单身母亲,一年前,她的儿子哈瑞因为偷窃,被关进了监狱。此后,尼娅的生活变得孤单而有规律,她除了每个月去一趟监狱探望儿子外,还会每隔几天就给一个叫阿尔密的年轻人发短信。
阿尔密是哈瑞的朋友。哈瑞被捕后告诉母亲,说阿尔密曾经向自己借了三万美元,要母亲代他去把这笔钱要回来,同时他给了母亲一个电话号码。
尼娅回到家后拨打了这个号码,话筒里传来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
尼娅对阿尔密说起三万美元的事时,他否认了,并说:“是的,我是你儿子的朋友阿尔密,但我自始至终都没向他借过钱。”说完,他挂了电话。
得知这件事,哈瑞气得暴跳如雷,骂自己瞎了眼认错了朋友。三万美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足可以让贫穷的尼娅生活上好几年。
于是,邻居鼓励尼娅去状告这个叫阿尔密的人。
尼娅无奈地说:“没用的,我儿子借钱给他时,根本没叫他打欠条,也没有旁人在场。”
邻居们说:“那就没辙了,唯一的希望是阿尔密能良心发现,主动把钱还给你。”
邻居的这句话,提醒了尼娅。从那时起,尼娅就开始隔三差五地给阿尔密发短信。
她在短信里说:“亲爱的阿尔密,今年的夏天特别热,我没有足够的钱开冷气了,只好去邻居家避暑,真是太打搅他们了……”“亲爱的阿尔密,今天又到了给哈瑞寄生活费的日子,但政府发放的救济金实在少得可怜,我不得不分两次给他寄……”最后总留下自己的银行账号,希望阿尔密良心发现,把三万美元汇来,可是,那头始终没有回音。
知道了尼娅的做法后,邻居们都同情她,说:“尼娅,这是没用的,如果这个年轻人有良心的话,早就把饯还给你了。”
可是,尼娅还是一如既往地给阿尔密发短信。
半年后,尼娅终于等来了阿尔密的回电,电话那头说:“你好,尼娅太太,我不是阿尔密,我不知道这个叫阿尔密的人跟你发生了什么事,这个号码是我上个月刚买的,请你不要再发短信给我了。”
尼娅惊讶地说:“可是,您的声音我不会记错的,您就是阿尔密。”电话那头再次否认自己是阿尔密,然后急迫地挂断了电话。
这个电话让尼娅感到很伤心,但直觉告诉尼娅,他就是阿尔密。因为阿尔密的声音很有磁性,就是化成灰,她也听得出来。
六天后,尼娅又重振旗鼓,给阿尔密发去了一条短信:“亲爱的阿尔密,我知道你就是阿尔密。你给我回了电话,说明你在意我的短信,你在逃避,说明你在受良心的谴责。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醒悟的。”
一年快过去了,除了那一次,阿尔密再也没给尼娅回过电话,但尼娅坚信,她的短信总有一天会感化阿尔密。
于是,尼婭始终如一地给阿尔密发短信,久而久之,短信也有了新的内容。比如尼娅会在短信里问候阿尔密的生活和健康状况,会说起儿子哈瑞小时候的趣事,会提到哈瑞获得减刑的好消息,还会欣慰地说起前几天政府送来的生活救济品……
圣诞节那天,尼娅给阿尔密发了一条“圣诞快乐”的祝福短信,令她意想不到的是,阿尔密也很快回复了一条“圣诞快乐”。
短短的一个祝福,令尼娅的这个圣诞节过得格外开心。
不久,尼娅收到了一个来自加拿大的电话,电话里是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他说:“您好,尼娅女士,我是阿尔密。我现在在加拿大,那三万美元我已经汇进您的账户里了。对于这几年来亏欠您和哈瑞的债务,我深表歉意。”
尼娅听了,喜极而泣,高兴得说不出话来。
阿尔密说:“这三万美元,是我到加拿大后,每天努力工作挣来的。请原谅我,尼娅太太,过去我曾想过换个号码,可是您频频给我发短信,而且那些短信很温暖,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这天,尼娅和阿尔密聊了很久。
几年后,哈瑞刑满释放,他一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给阿尔密打电话,想跟他说一声谢谢,可聊了一会儿,哈瑞就愣住了,因为除了声音上一样,对方似乎对哈瑞的过去一无所知。
在哈瑞再三追问下,对方终于承认他并不是阿尔密。
哈瑞惊呆了:“既然你不是阿尔密,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对方顿了顿,说:“其实那一次打电话,我并没有骗尼娅,我确实不是阿尔密,可能我们的声音很像,所以尼娅一直发短信给我。也正因为她多年来始终不放弃,给我频频发短信,我被她的坚持打动了,我觉得真相和金钱已经不重要了。”
哈瑞听着听着哽咽了,对方继续说道:“我是一个孤儿,原本对生活毫无信心,常常自暴自弃,可是尼娅的短信,竟让我感受到了母爱,那是一种亲情的责任,我又重新振作起来。”
哈瑞感动地说:“现在真相并不重要了,你也会是我的好朋友,永远的好朋友!等有了钱,那三万美元,我一定会还给你!”
哈瑞最终没有告诉他:尼娅早已在他入狱第二年就去世了,后来一直给阿尔密发短信的是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生活贫困,无儿无女,丈夫瘫痪在床。尼娅可怜她,知道自己病入膏盲,就将讨债的事交托给她,说如果讨回了钱,那些钱就归那女人所有。起初她不肯接受,说这样做毫无用处。尼娅对她说了这样一句话:“人都是善良的,只要把真诚传给对方,对方总有一天会感化的。”
事实证明,“阿尔密”终于被她的一条条短信感化了。最后,这个女人也没有将这三万美元占为己有,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她给狱中的哈瑞寄生活费。
(推荐者:余卫)
分类:海外故事 作者:叶仲健 期刊:《故事会》201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