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娟的儿子方小勇该上高中了,为了让儿子能进重点高中,林娟决定出一万五千元赞助费,结果在学校财务室交钱时,碰到了一个熟人佟大康。
林娟一看到佟大康,心就不由自主跳起来,她低下头不想打照面,佟大康却已经看到了她,他拦住林娟的去路,说:“嘿嘿,方嫂,你有钱啦?你家小勇以后跟我儿子是同学了。”
林娟没答话,回到家,她心里隐隐觉得很不安。果然,几天后佟大康就找上门来,开门见山地说:“方嫂,恭喜你有钱了。不过实在不好意思,方哥欠我的那些钱是不是该还了?”
林娟一听,为难地说:“我哪有钱?我只是打打零工,糊口都不够。”
“别蒙我了,我问你,你儿子读书的赞助费哪来的?我都打听过了,你在银行里的存款快有这个数了吧?”佟大康说着伸出三根指头。
听佟大康说起这些存款,林娟一阵心痛,这可是丈夫的卖命钱啊!
原来,林娟的丈夫方松几年前举债二百多万买了一条渔运船,用来收购贩运海产品,没想到亏损严重,几位借钱给他的债主多次讨钱不成,就将他告上了法庭。判決下来后,他的渔运船连同住房都被拍卖抵债,可即使这样也只能抵一部分债,还有一百多万未能还清。佟大康也是债主之一,至今还欠着他几十万元,他已经多次来方家讨要过。
一个多月前,方松夜里骑摩托车回家,不料半途出了车祸,连人带车翻倒在路基下,待别人发现,送到医院已没救了。噩耗传来,林娟哭得死去活来,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对这个本已贫困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好在丈夫生前投了三十万元的人身保险,受益人是儿子方小勇,保险公司调查清楚后就金额赔付了。,就在前几天,林娟拿到了这笔钱,她先拿出一万五付了赞助费,其余的都存进了银行。
现在佟大康不知从哪儿打听到了这些,他说的就是这笔钱。林娟曾听保险公司的人说过,这笔钱属于受益人,就是她也无权随便处置,可林娟是个老实人,不怎么会说话,她只能以沉默来应对佟大康的责难。佟大康见她好久不吱声,便狠狠地抛下一句话:“想不到你还会玩这一手,好!如果你存心欠债不还,没有好果子吃的。”
佟大康果然说到做到,第二天傍晚,林娟的家门口来了几个男人,一直吵到半夜才散。一连几天,吵得街坊四邻不得安宁。
无奈之下,林娟打电话给佟大康,恳求先把存款的一半还给他,另一半留着给儿子读书用。佟大康却不同意,说只有把存款一分不留都还给他,才会撤兵,不然这事没完。
林娟走投无路,只得去向弟弟林洪求助。林洪是个机关干部,他听了姐姐的讲述,觉得佟大康的行为太过分了,他立马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问,心中有底了,这天,林洪来到了佟大康的公司。
佟大康依旧是那一套说辞,坚持必须把存款全给他。林洪解释说,保险单已明确指定方小勇为受益人,保险金是赔付给受益人的,并非遗产,所以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
佟大康嘴一撇:“笑话,自古欠债还钱,就算是方小勇的钱,父债子还,我要这笔钱也是天经地义。”
林洪说:“你说的貌似合理,但法律有法律的规定,你无权超越法律。”
佟大康恼了,嗓门提高了八度:“你当我是小孩呢?难道欠钱不还就合理合法了?有理走遍天下,别忘了,我手里还握有一份判决书呢……”
见谈不拢,林洪代姐姐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庭外调解时,佟大康辩解说:“方家欠我的钱没归还,以前没有钱,你们法院说无力执行,现在有钱了,还给我有什么不对?”
法官解释说:“我们对你的情况也表示同情,但此一事与彼一事不能混淆。如果是家庭财产,或者是遗产,确实可以偿还给你,但关于保险金,国家保险法有规定。保险金是被保险人指定给受益人的,是受益人的合法财产,应受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
见佟大康还要纠缠,法官严肃起来:“该听明白了吧?你讨债时用了非常规手段,性质有点恶劣,如果要追究你敲诈勒索罪,麻烦会更大。”
佟大康头上的汗下来了,但他还不甘心,有气无力地说:“欠钱不还,我想不通,想不通……”
佟大康最终没拿到这笔钱。
律师点评:
故事《这笔钱该归谁》主要说明了一个法律问题:保险赔付受益不等同于遗产继承,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如果林娟的丈夫确实留有遗产,其死前又存在债务,则林娟的儿子方小勇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然而保险金却不具有遗产性质,其受益人具有独占特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张善军 期刊:《故事会》2011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