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克是个“技艺高超”的劫匪,他自认是这行中最聪明的人,干活前策划周密,每次都能成功,警察那儿根本没有他的资料。
这次,里克经过多次踩点,又展开了新行动。正午时分,他走进一家大公司设在四楼的财务办公室,随手关上门,屋里只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里克走上前,一言不发,用那把大口径手枪抵住老人的胸口,在老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就送他上了西天。接着,他径直走到打开的保险柜前,迅捷地把里面令人心花怒放的钞票放进公文包。完事后,他正打算原路返回,突然僵住了。原来,一个中年女人正站在办公室门口,呆呆地望着他。
从未出过岔子的里克,这次竟被人当场撞见,慌乱中,他产生的第一个念头是逃走,不过他又暗自推论:她并没有大喊大叫,说明她以为我是这儿的工作人员,我要把她弄进来,请她吃颗枪子儿,然后……想到这儿,里克朝中年女人走过去,诚心诚意地邀请道:“请进,夫人—”
中年女人似乎猛然看清了状况,突然之间,她回转身逃开了。
里克心中大感不妙,但中年女人跑得飞快。里克抓起公文包,顺着走廊去追。他听到电梯响了一声,于是他迈开大步,以惊人的速度冲下楼梯。来到一楼,里克看见中年女人正拼命地冲向大厅门口。
里克再度惊慌起来,心里想着必须要阻止她!只见中年女人跑到了电话亭附近,停了一下。里克心想:糟啦,她要给警察打电话。可不一会儿,她又向前冲去,原来,所有的电话都有人在用呢。
里克意识到,这个可怜的中年女人已经被吓傻了,她很可能要逃到某个地方躲起来,也许是她自己的家。中年女人笨拙地跑到街上,钻进了一辆出租车。里克立马跳上自己的绿色切诺基,追上了那辆出租车。里克一边开车,一边紧盯着出租车的后车窗,看到中年女人缩成一团,惊恐不安地回头张望。
里克挥起拳头,“砰”地砸在方向盘上,气急败坏地吼道:“我早该在办公室门口崩了她,那样就不用追出几英里之外啦!”
驶上宽广的大道,出租车开始加速。里克小心驾驶,始终尾随目标。出租车摇摇摆摆地冲下大道,驶进一条绿树成荫的小街。里克跟着拐进去,停下车,留意观察。出租车在路边停下了,那女人下了车,急匆匆地沿着石板小径踏上自家宽大的门廊。里克在幽暗中注视着她。女人不按门铃,却用钥匙开了门,这让里克得意地冷笑起来,因为这意味着:她是独自一人在家。
里克下了车,快步踏上小径,来到门廊上按响门铃。他没有听到屋里传出响声,于是重新按了一次,透过玻璃窗窥探屋里。他看到,每按一下门铃,屋里就有一盏小灯一闪一闪地亮起。他咧开嘴,在心里嘲笑:这傻女人,神经太脆弱,居然不能承受门铃的叮当响,哈哈。
里克戴上墨镜,等女人一打开门,他才猛地摘下墨镜。女人惊得喘不过气来,目光中流露出恐惧。等她反应过来想关上门,已经晚了。里克挤进厅里,关上门,用手枪紧紧抵着她的肚子,恶狠狠地告诫道:“你一定是认出我来啦!我是不会让你活下去的!”中年女人吓得动弹不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里克开了两枪,女人抽搐了几下,摇晃着身子,无声无息地倒下了。
此时此刻,除了闹钟发出的滴答声,屋子里再没有别的声响。他谨慎地四处看看,没有发现别人,这才放松下来。接着,里克开始伪造现场,他麻利地洗劫了这个家,打开所有的抽屉和柜子乱翻一气,把值钱的东西随身塞进了自己的口袋。接着,他打开后门,让它半开着,再把手枪扔在门口。这样做,愚蠢的警察会认为这是一个入室抢劫案,劫匪从后门溜走了。
里克回到厅里,打开正门,刚想走出去,却吃惊地站住了。人行道上有个小个子男人走过来,距离石板小径不到十米。里克又一次紧张起来,他想赶快躲回屋内,但来不及了,那人已经看到他了。
里克那无所不能的脑袋立即想出了解救办法。他站住不走了,佯装在倾听那女人从半开的门里对他说话。他说:“再次感谢你,安德森太太。”里克怎么知道这女人的名字?是在她家门口信箱上的小牌子上看到的。里克把手放在门把手上,让门打开一个几英寸的缝隙,他彬彬有礼地边听边点头,人行道上的小个子男人已经放慢了脚步,好奇地打量他。里克不予理睬,继续对着空气说:“嗯……我明白,我去别处问问,还是谢谢你,再见。”他补充了这几句,随手关上门。
人行道上的小个子男人还在望着他,走得很慢。里克心中突然无名火起,他暗暗发誓这次绝不能再留下一个活口出来作证,无论被人认出的几率是多么小,也要把这个男人干掉。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小矬子弄到绿色切诺基上,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里克主动截住了小个子男人,问道:“马克先生住在这条街上吗?安德森太太告诉我,她从来没听说过马克。”
小个子皱了一下眉头:“安德森太太那样和你说?她在这儿住了一辈子,认识这条街上的每个人。”里克问:“你认识她?”“是啊,她人很好。”
这个讨厌的小矬子到底是什么人?里克把手伸到衣袋里去掏枪。里克觉察到小个子在盯着他看,目光飞快地瞥过他衣袋里凸出的手。里克一边想着怎么把小个子搞上切诺基,一边说:“唉,我想我得回去重拿一份更靠谱的地址。”
小个子突然冲里克说:“我说,你能让我搭个顺风车到市区去吗?”他无奈地说,“我那该死的破车出故障啦!”
里克在心中暗自庆幸,天呀,真是时来运转啊!于是他痛快地答应:“没问题呀!”里克决定先把小个子男人掐晕,然后顺着高速路往郊外开,在拐弯处打开车门让尸体飞出去,让它翻过护栏,掉到下面湍急的河流里……
他们离开小街,开上了大马路,向西驶去。里克等待着时机的到来。在一个十字路口,一名警察站在细雨中指挥车辆。里克减速到规定的25英里时速,他很聪明,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纰漏。
就在车快开到警察身边时,小个子突然竭尽全身之力,双手抢过方向盘。这一举动令里克猝不及防。没等里克回过神来,车子呼啸着撞上了电线杆。
里克头晕目眩,一时动弹不得,小个子却打开车门跳到路上。警察过来了,小个子尖叫道:“小心这个人!他刚刚杀死了我的邻居安德森太太!”
里克愣住了,但警察已来到他身边,举着警务手枪,冷冷地说:“下来,伙计。”
里克清醒过来,狂怒道:“我怎么可能杀了安德森太太?出门时,你还听见我跟她说话来着—”
“不错。”小个子突然乐了,“若不是你停下来跟她说话,我本会忽略这件事情。看到你的手在衣袋里握着枪,我心里就有谱啦!所以我故意让你载我一段路,这样我就可以—”
里克心里直发毛,他咆哮着重复道:“我离开时,还同安德森太太讲话来着—”
“呵呵,安德森太太根本不可能跟你说话,因为她是聋哑人,生下来就是!这就是她不用门铃而用信号灯的原因。明白了吧,自作聪明的混蛋!”
分类:外国文学故事鉴赏 作者: 守白 期刊:《故事会》201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