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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故事〗惹祸的微信

分类:故事会 更新时间:2023-02-26 21:11:05

赵天放跟现如今的很多年轻人一样,平时喜欢玩手机,对QQ和微信更是熟悉,跟朋友和同事们交流经常在网上进行。

这段时间,赵天放听说做微商可以赚钱,便动起了这念头。做微商需要很多微信好友,于是他拼命利用一切机会多加好友。为了向更多的人宣传和推销他代理的商品,赵天放还创建了微信群,并发动好友拉熟悉的人进来,很快,他所建的微信群就有了二三百人,并且全国各地的都有。

微信群很热闹,赵天放除了发送广告外,还经常跟大家聊一些当地的奇闻异事,这样就吸引了不少人发言,每天的信息量都达到几百甚至上千条。群里有个叫“昔日黑马”的人特别活跃,他不仅知道很多稀奇古怪的事,还时不时说点段子,或者发几张让人血脉贲张的美女图片。只要他一来,整个群就会沸腾起来。

与微信群红火相反的是赵天放的微信生意,他代理的商品几乎无人问津,一个月卖不了一两件,还得天天操心。由于工作越来越忙,他的微商停止运营了,不过微信群却没有解散,有时间他便去群里看看。

“昔日黑马”越来越活跃,段子开始变荤了,发的图片也越来越重口味,有时还会上传一些少儿不宜的视频。赵天放本想制止,可见不少人喜欢,也就视而不见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赵天放被公司派去外地学习,因为学习任务重,时间不够用,微信就很少看了。为了不影响学习,他把微信群的信息屏蔽了。

一个月后,赵天放学习结束,他刚回到公司,迎接他的不是公司的同事,而是两名警察。

警察把赵天放带到了派出所,在所里,赵天放一脸无辜地质问警察为什么抓他,一个警察告诉他:“你涉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罪!”赵天放大喊冤枉,高声申辩道:“我从来没有利用网络传播过淫秽电子信息,你们诬陷我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罪,证据在哪儿?”

警察严肃地说:“你虽然没有直接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可有人在你建的微信群里发布大量淫秽信息,造成了恶劣影响。你是群主,管理不善,群员犯法,你同样要跟着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哪跟哪啊?赵天放判断一定是警察弄错了,嚷着要他们放人。警察告诉他,有没有犯罪要等待法院的判决,不服气的话可以聘请律师申诉。

这一天,法庭终于开庭了,直到宣判的那一刻,赵天放才知道作为群主,在约束好自己行为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群里其他成员发布各类信息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而不是听之任之,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律师点评:

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微信群群主应当承担的监管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364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事中的赵天放是微信群群主,而且人数达二三百人。尽管他解释不是自己直接传播,是“昔日黑马”所为,但是,由于他的放任和疏于监管,导致了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结果的产生,那么,作为创建这个微信群的群主,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类:法律知识故事 作者:李锦 期刊:《故事会》2017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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