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毛,原名张国臣,1981年生于陕西。著有长篇《春天在燃烧》、《公主坟》。
1
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我和殷北风就习惯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咱们年轻那阵子云云。
六年前,我还吹着海风,躺在一条年久失修的船上,一边抠着脚气,一边高傲地向兄弟们炫耀我的女人储备库数字之巨,目光肆无忌惮地停留在姑娘们若隐若现的胸部和臀部。一条破烂的牛仔裤里躺着一枚亢奋的圣物,似乎捕捉一位姑娘,就像在海水里摸起一把海藻一样简单。那个情感动荡的年月,伴随着成长的惆怅渐行渐远,成了我们回味“年轻那阵子”的后缀,直到我把殷北风送给我的那把瑞士小军刀刺入他的大腿,这种回味才告一段落。
殷北风的瑞士小军刀光泽鲜亮,锋利无比。每个停水的夜晚,我都用它为楼道里的饮水机做剖腹手术,一刀下去,纯净水哗哗作响。殷北风一边用纯净水洗脚,一边为明天的吃饭地点跟我讨价还价。那时候,我乐于为他端洗脚水,因为他会请我去学校附近最好的馆子里吃一顿,对于我这样的贫困生来说,是一件颇为奢侈的事情。
刀是一姑娘送的。殷北风花了两年时间去追一姑娘,结果姑娘送了他一把刀。送人东西总会有些暗示,送刀多少有些不祥。毕业时,殷北风把刀丢在宿舍里,在他看来那是段不光彩的记忆。我并不在意刀的故事,无论它是定情物还是断情物,在我这里都是遗物。我把这把小军刀塞在背包里,一直带着。
我叫张五毛,住在北京郊外,一间离公交车站还有三公里的平房里。我很享受这里的时光,在这间有很多蜘蛛网的平房里,我抽廉价的中南海,用笨拙的台式电脑上网。冬天,用纸箱子堵在门口抵御吱吱作响的寒风;夏天,把自来水泼在地上消暑。白天在城里奔波穿梭,夜里躺在床上看蜘蛛爬行。有时会梦见自己变成了蜘蛛侠,在城市上空肆意地翱翔俯冲。事实上,我也确实有过这样的梦想,或者说是理想:有一天,以一种高昂的姿态进驻这个城市。我对这个城市充满欲望,像无数个蛰伏在地下室里的外地青年一样。
这片平房区建在京城西南方向的一个小土坡上,山后是一座规模庞大的陵园,遍布着一些有碑无碑的坟墓,有些碑文依稀可见,有些墓穴已下陷成小土堆。山上没有树木,并不显得阴森。冬天的周末,我时常裹着一件黄色大袄,叼着烟在坟墓间踱步,远处就是那座居住着千万人的繁华都市。站在山头上,我能清楚地看见城市的轮廓。只有在这里,我才可以展望这个城市,并且会有一些在别人看来近似狼狈的情调:不着调地扯着嗓子唱歌,懒散地趴在荒草堆里看一本陈旧的小说。
山沟里有一所军校,山头成了他们的训练基地。在陵园里踱步的时候会遇见一些坦克和军车,它们扬起的灰尘扑面而来,那些小兵们怪异的目光让我有些尴尬。除了这群小兵,我独占山头,自得其乐。走远了,会收到一条短信:河北移动欢迎您!除了这种对于我这样的北漂青年有些嘲讽意味的短信之外,在这个山头上,还曾收到过一条短信,是单姗发来的。
她从那个遥远的小镇杀将过来,像一组电脑密码激活了我关于青春的所有记忆。我扔了大袄,在山头上胡蹦乱跳,在一座无名的坟前连磕三个响头,最后精疲力竭,横躺在荒草堆里憨笑,大脑一片空白,那种憨笑更像是脸部肌肉的自然抽搐。
十多年的光景,我在这个城市换了若干个办公室,唯一的要求就是窗户朝南。我怀念那座荒凉的山头,我曾在那里煞有介事地思索过人生大事,我生命中唯一的爱情之花,也是在那白骨皑皑的陵园里破土重生的。
很多年后的春天,我牵着小丫丫走上了那座荒凉的山头,野花遍地,郁郁葱葱。我坐在山上抽烟,丫丫把采来的野花往我头上插,花从我稀疏的头发上掉落下来。我的前额已经变得光亮,我尽量让头发向前伸展,但是,越来越靠后的发际还是会让我的额头显得十分开阔。
丫丫肤如凝脂,爱笑好动,言语极少,看我的眼神一如她妈妈当年的傻样。我一把抓住丫丫的肩膀,一弯腰,给她来了个柔道的“一本”动作,小家伙就从我肩上翻了下来,躺在我怀里,我用坚硬的胡子去蹭她的脸蛋,丫丫扭着小身子,大骂坏叔叔,然后跑开了。
城市的生活太容易遗忘,我们完全可以用一天的记忆去回忆一生。这座山头能带给我一些清晰而真实的记忆。例如,眼前这个流淌着我的血液,跟我一样长着双眼皮小眼睛的丫头,永远都不会叫我一声爸爸。
2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成批的城市青年乘坐绿皮火车前往全国各地的农村,他们白天在田间地头干着蹩脚的农活,晚上躺在草棚里,一肚子梦想,满脑子深刻。他们怀抱着高贵的梦想,写作、绘画、唱歌,文艺的梦想在贫瘠的物质生活中生根发芽。那个年代我没有亲历,只能从各种怀旧书籍中感受其中的荒唐与浪漫。
当他们陆续回到城市的时候,我们却在农村呱呱坠地。三十多年后,我们又乘坐绿皮火车成批成批地涌向城市。我们进城的年代,火车多半已经升级为白色或者橘红色车厢,只有很少一部分绿皮火车还在铁轨上缓慢爬行,乘坐这种车厢的多是民工和大学生。
这里是离京城最近的一个小站,从南方进京的火车都要经过这里,停靠的多是些绿皮火车。火车停靠的时候,我能清晰地看见他们把脸贴在车窗上,甚至直接探出脑袋来,他们想早一点观察这个城市。其实,这里离北京城还有二十多里地呢。我并不愿意看到有这么多的同类涌向这里,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会和我抢饭碗,而我对自己大学里所学的那点知识并不自信。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我没有更好的地方可以选择了。我倒是希望我们这些知识青年还能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样,上山下乡,我的农活一定会干得出类拔萃。可是,村里上过大学和没上过大学的年轻人,都一股脑地往城里涌。农村已经没有了三十年前的繁华。
单姗就是坐着这种绿皮车从西南边陲来到京城的。她辞去工作,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想过如何找工作、如何生存,甚至连一点人生理想都没有,她只是为了一个男人。在她单纯的思维里,拥有这个男人,就拥有了这座城市。
那个干燥清冷的早晨,我穿着一件填充着劣质鸭毛的羽绒服,站在火车站门口,两腿瑟瑟抖动。一些带着生硬毛杆的鸭毛从我的羽绒服里往外钻。我仔细地检查衣服的缝隙,把它们拔出来,然后尽量站立不动。我了解这件花60块钱买来的羽绒服,只要一动,就会有鸭毛钻出来,让单姗看见了会有些尴尬。
在拥挤的绿皮车厢里坐了三十多个小时,她依旧显得很精致,她在下车之前肯定做过一番打扮。米色的收腰大衣,黑色的长裤,身体的曲线清晰饱满。圆头的小跟鞋显得很可爱,而且纤尘不染,应该是下车前刚换上的。头发用一个简单的黄色发带高高扎起,除此之外,浑身上下没有一件多余的饰品。
单姗站在我面前,昂头、嘟嘴、露出一丝微笑,高傲得像待嫁的公主。从城东边投射过来的一缕阳光洒落在她的头发上,反射出一些鲜亮的光泽。我笨拙地与她握手,那姿势不像是迎接自己朝思暮想的爱人,倒像是迎接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我们握手的瞬间,静电噼啪作响,手臂一阵痉挛。
我尴尬地说,北京的冬天就是这样,到处是静电,握个手都很困难。
单姗没说话,身体缓慢前倾,我知趣地拥她入怀。那一瞬间,我褪去了所有的拘谨、顾虑和胆怯,紧紧地拥她在怀里,衣服的缝隙里有很多鸭毛探出了脑袋。我不再担心这种尴尬,因为我有勇气确定她是我的女人。
人世间,最刻骨的爱情是暗恋,最珍贵的爱情是彼此暗恋,最幸福的爱情大约就是彼此暗恋的人相拥在一起了。我帮她拭去脸上的泪水,她低着头站在我面前,乖巧地像一个刚吃完奶的孩子。
我再次握住她的手,没有静电,紧紧地攥着,小心地做一些近乎揉捏的微调,直到我的手心全是汗液。她抽开过一次,又迅速地张开手指,准确无误地与我十指相扣。
我伏在她耳边说,别松开,一分开就会产生静电,我们需要一直拉着,直到春天来了,才可以分开。
她说,好吧,我相信你一本正经的谎言。
人生的很多事情未必是冥冥注定,但是当真相大白的时候,人们总是要在回忆中找到某些暗示,把它归结为命中注定。单姗离开的时候,躺在我怀里泪眼婆娑地说,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握手吗?我们被静电击中了,那时候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我想告诉她,那只不过是干燥空气中人体静电的一次普通释放,和我们的爱情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我知道我不能那样说,因为我们已经无法回头。
3
去接单姗的路上,我溜进一个成人用品商店买了一盒安全套,回来的时候,我意识到这玩意儿可能用不着了,至少是暂时用不着了。她曾在短信里答应过和我同处一室,但是从她那只被我紧紧攥着的手上,我得到了一些信息,我们确实很陌生。跟一个自己喜欢却很陌生的姑娘做那种事,很有难度。我一只手攥着单姗的手,一只手攥着安全套。下车的时候,打算找个垃圾箱扔掉那玩意儿,我的小屋里很难藏住东西,我怕单姗知道我的阴谋。最终,还是没忍心扔掉它,毕竟是花了十几块钱买来的,换做中南海足够我抽两天了,我相信这东西早晚能用在她身上。
一路上,我都在担心我的小平房。凌乱,阴暗,更糟糕的是污浊的空气,我后悔早上走的时候忘记打开窗户通风。没来得及洗的内裤和一些臭袜子藏在床下,还有那些舍不得倒掉的剩菜。总之,这样的环境会让单姗对我的印象大打折扣。
单姗简单地洗漱之后,就开始收拾这间平房。她命令我挂上她带来的粗条纹窗帘,原来的窗帘取下来挂在屋子中间,做饭用的锅碗瓢盆被隔离出去。床边的纸箱上铺上一块纯色棉布,放上台灯,小平房立马有了家的味道。我的内裤和臭袜子被她直接扔进了垃圾桶,从此以后,她接管了这间平房,把它收拾得越来越像人类居所。
冬夜,狭窄的床,我们紧紧相拥,喃喃絮语。她并不介意我身上隐约的汗味,她说她喜欢这种味道,甚至有些痴迷。我从足球场上走过的时候,她曾经在人群中跟着我走了很远,就是因为这种男人的汗味,我无法理解她的这种癖好。
在那个吱吱作响的木板床上,我亲吻她的嘴唇和脸颊,并且勇敢地把手伸向她的胸部。单姗胸小,柔软而富有弹性。我只是装着有意无意地掠过,没敢长久停留。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像是在观察一个神秘的星球,小心地留下自己的印迹,生怕惊动了星球的主人。
单姗说,嫌它小吗?
中国女人皆小,我很喜欢。
不许你嫌它小。
我没有嫌它小,又不是母牛,大了无益。
那你发誓!
我发誓:我不嫌单姗的胸小。
她闭了眼,在我胸前、手臂上咬出一串牙印。她说这是印章,就此宣誓这里是她的领地。我说,我也要烙下印章,圈定我的领地。她的身体在我手掌中像一块精致的丝绸,舒展曲折,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张大嘴巴喘气,身体发烫而僵硬,我开始侵扰她的最后一道防线,被她拒绝了,目光坚定,不容辩驳。除了最后一道防线坚如磐石,其他的领地她倒表现得很大方,最后,我缠绕在她腿上泄去。
我怯怯地问单姗,你不想吗?
想!
既然你也想,何必这样折磨我?
我妈妈说,结婚之前不能让男人进入我的身体。
你妈妈的话又不是遗言,你就那么坚守?
你妈妈的话才是遗言呢!
她又一次面目狰狞,像一头发威的母狮。我被她突然升高的情绪惊住了,盯着她无语。她的眼光逐渐变得柔和,把我的头按在她胸前,轻轻地抚摸,这就是我们的初夜。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她妈妈的话的确都是遗言。悲哀的是在随后的几年里,我们所谓的性生活都是这样进行的,她的最后一道防线成了我不敢奢求的禁地,我一度怀疑她有某种生理疾病。
4
大学四年,我是在极度压抑的暗恋中度过的。直到单姗住进了我的小平房,我还经常梦见在校园里跟踪她的情形。别人成双成对地走向学校周围的小旅馆的时候,我还处于那种追逐她身影、躲避她眼睛的青涩状态。在自习教室、食堂、宿舍楼下,看那个喜欢穿彩色裤子的姑娘,她的裤子在饱满的臀部一皱一皱,她用纤细的手指拨弄耳边的头发,她蹲着身子在饮水机前接水……她的一举一动都散发着南方姑娘的灵秀,这种灵秀像一把重锤无数次地击打着青涩少年的心。
后来,这种暗恋因为极度的压抑变得有些疯狂,我开始跟踪她,像侦查片里的便衣,与她保持着十几米的距离,从食堂到宿舍,再到教室。有好几次,在她离开座位之后,我迅速占据她刚刚坐过的座位,从椅子上感受一些她留下来的温度。我还混进了学生会,拥有了去女生宿舍检查卫生的权力,我见过她躺在床上看书的样子,是在夏天,她穿着睡裙,一些肌肤裸露在外面,我用余光轻轻一瞥,就做贼似的逃了出来。
这种经历一点也不浪漫,和《魂断威尼斯》里的埃森巴哈有些相似。他把心思全寄托在那位美如希腊雕像的少年身上,最后葬身于那座艳丽的城市。暗恋多以悲剧收场,因为暗恋者大多是偏执狂或者懦弱者。我也没能例外,直到毕业,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我曾打听过几次,遭人取笑之后便浅尝辄止了。校园里,这种八卦消息会像木马病毒一样迅速散布出去,追求一个漂亮姑娘得逞了,是件招人妒忌又很光彩的事情,如果只是暗恋,是会被人取笑的。我始终没有勇气把我暗恋她的消息散布出去,也没敢做出接近她的任何尝试。
在恋爱的问题上,我确实是个害羞而又懦弱的家伙。我对殷北风和陌生姑娘搭讪的本领表示不屑,却又暗暗妒忌他屡屡得手。因为胆怯的缘故,我追姑娘从未得手,如果没有单姗的那条短信,这个故事将无从谈起。
那位身材矮小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求爱的人比被爱的人更加神圣,因为神在求爱的人一边,而非在被爱者那头。按照苏格拉底的理论,单姗显然更加神圣,是她的一条短信打通了幽暗的通道,让我们能有机会在这个冬夜,在这张会发出吱吱声响的木板床上做一种极为简单的运动。
其实,在毕业离校的时候,我有过一次向她告白的机会,只是机会来得太晚。我还能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形——
我和贾六在站台上抽烟,掩饰那点淡淡的离伤。
我说,大学四年,唯一的遗憾是没能向那个暗恋的姑娘表白。
贾六拍着我的肩膀说,忘记吧!爱情这玩意儿很扯淡的,你那半盒烟留给我在路上抽!将来我给你弄一新疆姑娘,比你们汉族姑娘胸大。
这话贾六在学校说了四年,骗了不少好处。借钱、替考、请客吃饭的时候,贾六都是这样给兄弟们许诺的:将来给你弄一新疆姑娘,比你们汉族姑娘胸大!听得久了,就没人再相信他这一套。倒是关于维吾尔族姑娘是不是比汉族姑娘胸大的问题开展过几次激烈的辩论,几乎要大打出手,演变成民族矛盾。
火车在轨道上消失后,我久久站立。开始咀嚼两个男人间沉重而含蓄的离伤,也透着几丝对未知生活的迷茫。我不断地吐着并不规则的烟圈,我和贾六经常进行这样的比赛。
另一列火车开始启动,一张白皙的脸庞从烟圈中掠过,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脸庞,她冲着我微笑,她竟然从座位上站起来指了指我,火车越来越快,她不断地向我挥手。我突然惊醒!她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姑娘,她是单姗,她在向我招手。我迅速从背包里拿出笔,在一本书的封面上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举着电话号码与火车赛跑,她做着各种各样的手势,我已经无法会意,只希望她能记住这个号码,我怕失去这次机会,我们就永远地擦肩而过了。
我从来没有跑得那么快过,几乎摸到了火车的车窗,四五个警察在我身后大声呵斥。事实上,我完全没有必要那样,这天夜里,单姗躺在我的木板床上,让我看她的手机,我曾经用过的三个号码都在她手机里存着。
5
单姗来北京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有找到工作。我那点微薄的薪水养活自己尚能应付,养活两个人就显得捉襟见肘。为了省下一点买菜的钱,我已经很久没坐过地铁了,两块钱一张的地铁票,在我看来都颇为奢侈,我愿意花四毛钱坐公交车回家,省下来的一块六毛钱,可以在公交站给单姗买一串冰糖葫芦。
从我的小平房去公司有30多公里的路程,要换乘三次公交。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我就起床洗漱,挎起那个劣质小皮包,步行三公里赶往公交站,坐最早一班进城的公交。40分钟后在六里桥换乘另一辆公交,半个小时后再次换乘。每次换乘都像是一场战争,在波涛汹涌的人海中,削尖了脑袋往车门口钻,就为了抢一个座位。起初,我会为这种自私感到羞愧,后来不这么想了。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坐下的机会,并且把挤车占座演绎成一项技术,还在论坛上发过一个关于挤公交技巧的帖子,好评如潮。
我知道哪一路公交车人多,哪一趟车上有贼。站着的时候我能看出谁即将下车,继而迅速靠近他,占据有利地形;坐着的时候我会选择合适的姿态和表情,以躲避那些对我的座位虎视眈眈的老年人。我从来都不认为让座是什么狗屁美德,我甚至认识了很多公交司机。我甚至可以把握好时间,每天都和一位同路的漂亮姑娘不期而遇。
贾六对我挤公交抢座位的行为不屑一顾,并且以此判定我素质低下。我总要不辞辛劳地教育他:要想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就必须从学会挤公交抢座位开始,不会抢座位的人肯定无法在这里站稳脚跟,不屑于抢座位的人根本就不应该来到这个弱肉强食的城市。在我看来,挤公交车是一种生活态度,与道德无关。
单姗对我挤公交的本领就佩服得五体投地。刚才还站在路边东张西望,一眨眼工夫我就在车上坐着了。等她从密不透风的人群中挤到我身边,我把座位让给她的时候,单姗笑得像春天里的油菜花。
单姗善于发现男人的优点。上大学时,我除了能在足球场上叱咤风云之外,几乎一无是处。每年考试都红灯高挂,抽烟赌博,偷别人晒在操场上的被褥,用楼道里的饮用水洗脚,守在女生楼下统计漂亮姑娘……在开除范围外能做的坏事我几乎做绝了,但是,这些在单姗眼里都不算什么。只要我一走向足球场,她就在场外大声呐喊,并且以“射呀!射呀!”的口号闻名全校。我学习不好的时候,她喜欢我会踢球;我没车的时候,她喜欢我会挤公交。这样可歌可泣的女人,在当今社会,实属怪物!
周五下班,公交车站人山人海。我赶到公交车站时,站牌下已经水泄不通。661路公交车缓缓驶来,人潮涌动,叫骂声起。我后退三步,瞄见661后面紧跟着另一个661,我知道晚高峰时661路公交车经常会两辆车同时进站。后车司机很幽默,紧紧藏在前车后面,没经验的人根本看不见。我还在站牌下卡位,第一辆661已经被围得寸步难行,司机只好在离站台20米处停下,提前开门上客,车门口人肉横飞,惨不忍睹,要想挤上去已经没戏了。
我一个凌波微步,就卡在了后面那辆661路公交车门口。司机一脸横肉,面无表情,根本没有提前开门的意思,我立刻会意了,又一个凌波微步,撤回到站牌下占据最佳位,至此,我的那个座位已经十有八九收入囊中。在这些抢座位的动作中,包含着经验、观察、分析等一系列技术含量极高的智力和体力运动,首先是我准确地判断出了车后有车,多数庸人并没发现。前一辆车提前开门,后一辆车也就有可能提前开门,所以,我第一次用了凌波微步。然而,前后两个司机显然不是同一类型,后车司机没有提前开门的意思,所以,我要及时撤回站牌下,占据有利位置。
我在站牌下占据有利地形,双腿叉开成30度角,左肩微微前倾。公交车缓缓进站,门口一堆人跟着亦步亦趋,车在我面前戛然而止,前呼后拥,排山倒海,连推带架,且不说周围那些女人的手和胸,仅是那些汗味和各种香水味就足够销魂了。结果自不待言,我从人群中脱颖而出,占据了一个靠窗的座位。
6
我和单姗在那间小平房住了一个月就搬家了,她觉得我每天要在路上花费四个小时太辛苦。其实,我已经习惯了城郊平房区的生活,周末可以爬上山头眺望京城,还有五块钱一碗的兰州拉面。住进城里虽然可以免去路途奔波,但是,以我目前的收入水平,只能在城里租一间暗无天日的地下室。
我们开始找房子,单姗列出了五个条件。离我上班的地方不能太远,价格在600块钱以内,面积要十平米以上,要能看见阳光,要有一张双人床,我又加了一条:要有电视。我知道单姗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找不到工作,有个电视可以帮她打发时间。先在网上查好信息,再坐公交车去看房,公司周围五公里区域内的出租房参观了一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其实,好房子不难找,难的是想花600块钱找一间好房子。
好不容易看好了一间十平米的房子,用木板隔出来的那种。有一个朝西的小窗户,能看见夕阳,房租650元一个月,还有一台老式电视机。我和单姗如获至宝,交定金的时候,突然从隔壁传来女人响亮的叫床声,单姗拉着我,拔腿就跑。
我们住进了地下室,这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北京。没有阳光,分不出白天和黑夜,空气潮湿,闷骚,有一种发霉的怪味。这里住着刚毕业的大学生、在饭店打工的服务员、年老色衰的失足妇女。
在大地深处,需要努力地呼吸,有时候会担心每天进出的那道门突然被人封死,我们这些人会死在这里,连个打求救电话的机会都没有,因为这里根本没有手机信号。那段日子,我有了一个新的梦想,将来我死了,坟墓上一定要开个窗户,让我能看见太阳,尽情呼吸。
搬家那天,北京落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雪花夹杂着雨水,路上泥泞不堪。从公交车站到地下室有两公里路程,我把行李一件一件运到拐角处,让单姗看着,再回来搬其他东西。单姗跑过来帮我,返回去的时候,我的自行车已经不见了,那是我最值钱的财产,我曾骑着它在大街小巷中穿梭,省下了不少坐公交车的钱。
让你站在这里看东西,你瞎跑什么?
我冲着单姗大声叫嚷。她无辜地站在路灯下,雪花落在她的脸上,很快就融化了,眼泪在她眼眶里打转。这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也算不上是吵架,我发火的时候单姗从不接招,她总是面无表情地沉默着,这种沉默让人无法捉摸,又暗藏着某种极具破坏性的力量。
这天夜里,安顿下来已经十二点了,单姗没有与我冷战,我们相拥着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竟然觉得有些温暖。
单姗说,我们一定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娇嫩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极不匹配的坚毅。我稍作沉默。她又摸着我的脑袋说,不要怕,有姐姐我罩着你呢。
现在想来,我真是不懂恋爱,内心的恐慌、迷茫全都写在脸上,没能给自己的女人一份假装的安全感,对未来执著向往的话多是从她口中说出来的。后来的女人也跟我说过类似的话:你什么时候能给咱弄套房子?
和单姗的话完全不是一个味了。
7
地下室门口的马路旁,有两排国槐。冬日里,树叶落尽,只剩下干瘪的树干。一群麻雀在上面焦躁地乱跳,像一幅美丽的抽象画,寂寞、稳重,还有点神秘。单姗一直没找到工作,我每天下班回来的时候,总能看见她在国槐树下走来走去。她的身影是那个冬天里唯一饱满的风景,和那国槐、夕阳构成一幅完整的画面。
有谁能想到,这个漂亮的女人会是一个地下室里走出来的姑娘。她应该游荡在燕莎、百盛这些大商场里,提着一个装满各种银行卡的LV包,不断地试穿着衣服,从来不用去看价签。
她跑过来抱住我,傻傻的笑容能让国槐树上立马长出叶子。我说,谁家的狗狗又跑出来瞎溜达?你才是狗呢,我是来接领导回家的。好,领导晚上给你棒棒糖吃。
嘁,你那也叫棒棒糖呀,叫棉花糖还行。她一边说着,一边把我往国槐树上撞,落下几块树皮,惊起几只麻雀。
地下室里弥漫着煮排骨的味道。我知道单姗又给我炖排骨了。我说,谁家这么有钱?又炖排骨啦?咱家呗!北京城还有几家人能吃得起炖排骨呀。你就穷嘚瑟吧,人家都吃鲍鱼燕窝去了。我就穷嘚瑟,我就穷嘚瑟,我老公能吃得起炖排骨。她像个孩子,很容易高兴。一高兴就用小粉拳揍我,把我往墙角逼,直到我把她抱起来扔到床上,压住她,她才束手就擒。那个冬天是在幸福中度过的,有单姗的日子,清贫的生活也过得有滋有味。
单姗炖排骨的时候,喜欢在里面放很多土豆,她会把排骨都盛出来,看着我用力地撕咬,满嘴流油。我让她吃,她说不喜欢吃排骨,她喝汤吃土豆就行了。我知道单姗喜欢吃鱼,前几天出去买菜,她在卖鱼的摊子前停了许久。
我说,想吃就买一条吧。她说,我就是看看而已。晚上躺在床上,她才告诉我她最爱吃鱼,说得我一阵心酸。从那之后,我每天下班都要去菜市场给她买条小鲫鱼带回来。单姗吃鱼像是在绣花,一条鱼能吃一个多小时,把鱼肉从鱼刺中一点点剥离,放在嘴里细细咀嚼。吃完了还要数数鱼刺,然后抱怨道,臭老公,今天买的鱼又比前天的小了。
我们吃饭的时候,隔壁传来吵架声——
你丫明天就给我搬出去!再不搬我就把你东西往外扔了。
我说了明天给你,一定会给你的。
你已经跟我说了十几个明天了,谁还相信你的话!
砰——泄愤的摔门声,房东走了,在过道里继续发泄:我这里不是救济站,都不给房租,我拿什么交水电费?现在这年轻人,怎么一点诚信都不讲?后面的话显然是说给大家听的。
房东走远了,我和单姗出来,隔壁的门半敞着,一个瘦弱的姑娘偎在床角处抽烟,脸盘不算难看。看我们站在门口,她往回缩了缩身子,姿态有些防范,她转过脸抹了一把眼泪,又昂起头来抽烟。
单姗问,你欠他多少钱?
你要借钱给我吗?
姑娘用质疑的口气反问。
单姗回家取了一千块钱递给她,姑娘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又突然抱着单姗失声痛哭。后来混熟了,我们知道这个姑娘叫莎莎,刚从老家来到北京,有一副好嗓子,一心想进娱乐圈做明星。
8
单姗帮莎莎交完房租后的第三天,我就失业了。老板慈眉善目地跟我解释,世界经济环境如何不好,公司业绩如何不景气。我说,不就是要炒我吗?用得着兜这么大的圈子?老板看我不吃这一套。就说,你去财务领工资吧,我让他们多付你半个月工资。不用了,谢谢!揣着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走出闷骚的写字楼,站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上,内心充满焦虑和不安,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单姗和接下来的生活。
寒风吹哨,冬夜如霜。地下通道里一个弹吉他的男孩,反复吟唱着刀郎的《情人》,地上的口袋里散放着一些毛票。我站在远处静静地听着,脑子里想的是如何向单姗汇报我失业的噩耗。内心发虚的时候,我总是首先想到给贾六打个电话。
贾六就是那个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刚入校的时候,我对这个有点洁癖的兄弟并不友好,因为他总是试图改变我不洗脚就睡觉的秉性。后来,随着我们在牌场上的配合日益默契,生活上的诸多不便也有所改善。贾六在赌场上大有赌王发哥的气质,可以连战48小时,面不失色心不跳。任凭城墙内外风云变幻,他总能岿然不动,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毕业之后,我们都在京城厮混,麻将桌上的辉煌却未能再现。
站在地下通道里,脑海里瞬间闪过那些没心没肺、无忧无虑的日子,还有贾六那张让人永远觉得踏实的脸。我们有大半年没有见面了,打过几个电话,多是因为借钱。
我说,你还活着?
嗯,正想给你打电话呢,我现在在医院。电话那头的声音压得很低。
在医院干吗?
杀人!
第几个了?戴个套你能死呀!我知道贾六又带着女朋友堕胎去了。
死不了,就是有些不爽。
要不要我过去慰问一下?
别价,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你给我弄点钱吧。要多少?
最少两千,没有上限。
行,我明天打给你。
挂了电话,点支烟深吸一口,一股青烟带着肺部的热气从嘴里吐出,我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低着头往回走。
9
每天早上准时起床,亲吻单姗,给她掖好被角。从地下室出来,再回头确认单姗没有跟踪我,然后开始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一家有着霉臭味的网吧里机械地投送简历,苍白的履历连我自己都懒得看一眼。网吧门口有两块五一碗的炒面,吃完之后,继续上网,找个姑娘有一搭没一搭地扯淡,告诉对方,如果愿意见面,我可以立马去给她订机票。实际上,从网吧回家我都舍不得坐两块钱的地铁。
从和平里走到银街,再从银街走回和平里,穿过很多熟悉的马路,掠过很多熟悉的店面。有时候也会停下来抽烟,东张西望,做出一副等人的样子,我不愿意被别人当成游手好闲的问题青年。事实上,只要我不随地大小便,根本没人会注意我,唯一例外的是我曾在一辆自行车前踱步,被大街上的便衣当做偷车贼跟踪了很久。
天黑的时候,我会想起我的父亲和那块碑。这些年,我一直都想着,终归有一天,要把那块刻着我父亲名字的石碑竖在全村最显眼的地方。每年的清明,我都会在城市里某个并不繁华的十字路口,画一个圆圈,烧一大堆冥币给他,可是,他却从未给过我半点护佑。他若在天有灵,看到我现在游荡在城市的街头,没有工作,没有前途,该做何感想?愧疚,失望,还是心酸?反正我是没什么愧疚的,我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努力了。
父亲是在我七岁那年死的。村里修公路,放炮炸山,父亲负责点火,点完火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导火线有一米长,能燃烧3分钟,500米外算是安全地点。后来导火线不够了,村长让父亲跑快点,这样就能省下一部分导火线。从一米减到0.8米,再减到0.6米,父亲都跑出来了。后来减到了0.5米,父亲没跑出来,一块鸡蛋大的石头击中了父亲的后脑勺,半边脑袋就没了。
父亲的尸体我见过,很恐怖,血肉模糊,眼珠子挂在脸上,我母亲帮他把眼珠子往脑袋里塞了几次,又掉了出来。村里出钱在公路边给我父亲竖了一块碑,上面刻着:张武民同志永垂不朽。
我上学的时候路过那块碑,就跪下来磕头。有孩子敢骑在那块碑上玩耍,我过去一个大嘴巴子就能把他撂翻。我还看见过一只狗对着那碑撒尿,我提着棍子追了好几里地,把狗打死了。我一直觉得那块碑就是我父亲,我从小就懂得用武力捍卫自尊,当然,少不了我母亲背地里去给人下跪道歉。
我是个没有父亲、缺少管教的孩子,村里人都不喜欢我,直到我上了大学,他们看我的眼神才有了一点悦色。
那块碑后来丢失了,村里没人过问,我母亲向村长反映过,村长让我们自己去找,竟然找到了。有人盖房子,把这块碑做了基石。
我母亲跟村长说,要把那块碑取出来。
村长说,取出来就要扒了人家的房子。
我母亲就去找乡长,找镇长,都没人理会。后来,母亲上了年纪跑不动了,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我在大街上游荡的时候,就会想起我的父亲,想到他,就会轻松一些,因为我可以把我倒霉的人生归罪于他。毕业这些年,我眼睁睁看着好多同学仗着有钱有势的老爸,平步青云,而我还在为一份稳定的工作发愁。
那天夜里,我回到地下室的时候,遇到了房东。他抱着一个积满茶垢的玻璃杯子站在我家门口,严肃得像好莱坞大片里的警察。
有什么事吗?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都像你们家这样天天洗澡,这房租都不够交水费的。我说,租房子的时候你可没说不能洗澡呀?我是没说过,但是大家都很自觉地不洗澡,你媳妇每天端着这么大个盆子接水洗澡,别的住户会有意见的。单姗说,那我们多交一点水费总可以了吧?你的意思是你不差钱?不差钱就别住地下室。水费是按人头算的,你愿意多出,我还没办法多收呢,再这么下去就换地方吧!
房东抱着那只脏得像马桶一样的茶杯走了,在幽暗的地下室里,房东的背影像一只横行的螃蟹。从搬进地下室的那天起,我们每月都按时交房租,从不在门口乱扔垃圾,走路也轻手轻脚,即便如此,也没有取得房东的好感。他从不跟我们打招呼,有时候在狭窄的通道里迎面遇见,跟他打招呼,他会装作没听见,哼都不哼一声。对于其他房客他却表现得要和蔼得多。有好几次,我看见他站在单身女房客门口拉家常,满脸笑容,像油锅里瞬间膨胀的油饼。
其实,房东是个很健谈的人,我曾旁听过他和邻居们的聊天,除了谈论白菜价格和厕所拥堵问题之外,他们还经常谈论一些高端的话题,比如两会议题,祖国统一,哪位部长要调任了,谁谁谁是谁谁谁的亲戚,说得头头是道,如临其境。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房东心存敬畏,认为他肯定是个有来头的人,要不然怎么会了解那么多的高层内幕。
10
这样浑浑噩噩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月,发出去的几百份简历全部泥牛入海,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这二十多年的人生是多么的失败。买几百张彩票也有可能中个小奖,投了几百份简历竟然连一个面试通知都没有收到。
我和单姗身上的积蓄加一起也不到一百块钱了,还要尽快给房东准备好三个月的房租,否则,我们就要在房东的呵斥声中流落街头,我绝不能让单姗和我一起承受这样的屈辱。
那个冬日的午后,我坐在银行门口的大理石台阶上。看着太阳从台阶上一点一点往上爬,从脚下到膝盖,一直翻越我的脑袋。我不断地抽烟,银行的保安拿着电棍指挥我坐在台阶边上。我看了一眼小保安,然后,缩着脑袋走向台阶的边缘。如果有人能给我拍一张照片,我敢肯定那是我最瘦弱、最猥琐的一幕。脑海里浮现过很多人,我的父亲、母亲,还有贾六。
后来,我想起了小时候打架的场景。人在落魄的时候容易想起曾经的辉煌,我没有什么辉煌的成就可供回忆,唯一能让我恢复一点力量的就是那些打架经历。
我身材不高,体格不壮,但是,从小就是个爱打架的主。我的母亲希望我好好念书,做个有文化的人,在她看来文化人是不会和人打架的。上学的结果却是适得其反,我学习了很多历史知识,从原始人为了争夺配偶使得头盖骨变硬,到毛主席小米加步枪赶走国民党,我发现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打架史,文明的进步往往表现为武器的更新换代,从石头到长矛再到手枪和大炮,我坚信武力是世界上唯一的真理。美国,那么文明的一个国家,忍不住了也要逮住伊拉克揍一顿!基于这样的历史观,我打架的历史源远流长。
上初中时,为了争夺一个外号叫口红的姑娘,我和隔壁班的刘肥肥就曾进行过一次决斗,场地在厕所门口的空地上。
我说,口红是我的。
刘肥肥说,凭什么就是你的?
就凭这个!我举了举我那没有肌肉的小拳头。
刘肥肥也毫不示弱,他说,那好,我们今天就决一雌雄吧,谁赢了口红就是谁的。
我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开战之前,我们还很冷静,约定只能用拳脚,不能用石头等冷兵器。开战之后,刘肥肥一拳就把我打飞了,我扑过去一只手抱住他的腰,一只手捏住他的睾丸,无论他怎么揍我,我就是不放,刘肥肥后来疼得叫爷,我才松了手。
仗是打赢了,姑娘却没得到,那个叫口红的姑娘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第二天,刘肥肥他妈找到学校,要求学校开除我。校长问我为什么打架,我站了两小时没说一句话,校长让我回去叫家长,我害怕了。害怕我母亲来跟校长说好话,我最不愿意看到母亲在别人面前低三下四的样子。
后来,我灵机一动,跟校长说我们是因为抢茅坑打架的。第二天,正好赶上学校召开整风大会,其实,就是批判大会。我写了一封三千多字的检讨,在全校师生面前铿锵有力地读完了。校长批评我缺乏远大的理想,眼睛只能看到茅坑里。批评我的同时,校长也做了一点自我检讨,承诺将给我们修建更大更好的厕所以满足学生如厕需求。我在上面作检讨,刘肥肥在下面朝我竖大拇指。散会之后,刘肥肥把我拦在学校大门口,对我说,你小子,真有才!
上大学时,我在老师眼里也不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不认为穷人的孩子就一定要成绩优异,就一定要拿奖学金,像我这样家境贫寒的学生,即便是年年考第一,也不会引起女同学的注意。所以,我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打架和踢球上,除此之外,还学会了演话剧。饰演过《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原,和戏里的女主角被同学们称为才子佳人。
坐在银行门口的大理石台阶上,我想不起来当年和我演话剧的女主角长什么样子了,她似乎入戏太深,约我看过电影,给我写过信,但是,那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单姗。现在想想,那个给我写信的姑娘可真是够傻的,我这样的男人,竟然也有人追过。
夕阳掠过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特别瘦弱,身体轻飘飘的,一阵风就能把我卷走。
那个焦虑的下午,我坐在银行门口等待殷北风给我打钱。房东给我们下了逐客令,今天晚上再不交房租,我们就会被扫地出门。我跟单姗说,今天就发工资,让她在家里等我下班,她还不知道,我已经失业一个多月了。一直等到夕阳完全落山,我已经把银行门口的大理石台阶暖热了,殷北风才打来电话。兄弟,我刚开完会,银行已经下班了,明天给你打钱行吗?我说,我去你那里取吧。我晚上还要出差,已经安排公司的会计明天把钱打到你卡上。挂了电话,四肢冰冷。我想告诉殷北风,我在银行门口等了他一下午,他今天不借钱给我,房东就会把我和单姗扫地出门,但是,我没有勇气说出这些话。
坐在银行门口翻看电话簿,没有一个人可以让我开口借钱,贾六手头拮据,前几天刚问我借过钱。我想到了叶子,她是三叔的女儿,我的堂妹。两个月前她刚从老家来到北京,我托殷北风帮她在酒店找了份工作,她花钱仔细,应该会有点积蓄。
拨通叶子的电话,问她手头是否宽裕,她说自己攒了两千块钱,可以全部借给我。
我去了叶子上班的饭店,在王府井。径直走向餐厅的后厨,看见叶子坐在一只大盆旁边洗碗。她把堆积如山的餐具从盆里捞出来,一遍遍冲洗,再一件一件擦干净放进消毒柜里。叶子的胸部很大,前倾着身子洗碗时更显得丰满,一个小厨师就站在她身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胸部。我问叶子,不是说让你来做服务员的吗?怎么让你洗碗?我没想到殷北风帮我妹妹安排的工作竟然如此下等。虽然服务员比洗碗工好不了多少,毕竟还是体面一点。
哥,我就是做服务员的,经理说如果愿意加班洗碗,一个月能多给200块钱,反正我下班以后也没什么事,就在这儿加班洗碗,多赚点。
我让我同学给你换份工作吧?不用了,我在这儿挺好的。你等一会,我给你取钱去。叶子从卫生间出来递给我两千块钱,这些钱还带着她的体温。
回到地下室门口,看到单姗站在国槐树下瑟瑟发抖,我突然意识到她整个冬天都穿着这一件外套,从没跟我提出过要买衣服。把单姗抱在怀里,用胸膛暖热她的脸庞。傻瓜,外面多冷呀,干吗不待在家里?那个老男人在门口守着呢。回家,咱有钱了!房东点完钱,说了一句让我感到温暖的话:兄弟,不是我逼你,我也是靠着这点房租生活。房东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低,只有我和单姗能听见,我相信他说的是心里话。
交完房租,还剩下500块钱,我带着单姗出去吃了一顿水煮鱼。我喜欢看她吃鱼的样子,像一只馋嘴猫,她不许我动她的鱼,只许我吃锅里的豆芽和蔬菜,我知道她是在撒娇。
单姗说,我们以后天天都吃水煮鱼好不好?好,只要你想吃,我就天天带你来吃。我是说等我们以后有钱了。不会太久的,天天吃水煮鱼的日子不会太久的。说完这句话,我抑制不住眼圈发热,眼泪往下滚。我不明白眼前这个姑娘为什么要跟着我,住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难道就为了能够天天吃水煮鱼吗?在这个城市里,还有几个姑娘愿意像她这样守着一个穷光蛋?
好了,我不吃鱼了,你不哭了。单姗伸过手来,抚摸我的脸颊。相信我,用不了太久,我们不仅可以天天吃水煮鱼,还要天天吃鲍鱼。雄性激素在一盆水煮鱼面前被激发起来,我决定从明天开始,打工赚钱,迎接寒风和苦难,让我的女人天天能吃水煮鱼。
11
我像一张被遗弃在城市角落里的卫生纸,柔软而褶皱。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可以找到工作,更别提什么人生规划。豪车、高楼、美女,这些都与我无关。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想办法赚够每月500块钱的房租。我想到了三叔,他是我在这个城市里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大学毕业那年,有接近二百万的大学生涌向社会。我们手拿毕业证,怀揣成绩单,奔赴全国各地参加招聘会。最终,还是有一部分人没有找到工作,我就是其中一员。在学校通知的最后离校日期到来之前,我背起行囊北上京城,作出这个决定就是因为三叔在北京。
我来北京的时候,三叔已经在这里摸爬滚打了好多年,原以为他会给我一些帮助,哪想到他混了这么多年,也还只是一个不合格的民工。说三叔是个不合格的民工是因为他腿瘸,干不了重活。他腿上的伤是在广州打工时留下的,那一年他才四十出头。腰板不像现在这样佝偻,干活也不像现在这样懒散,他的身体如铁板般坚硬有力。
三叔手笨,在建筑队干了大半辈子,也没学会垒墙。没手艺就只能当小工,大工垒墙,小工搬砖,大工一天五十,小工一天三十,每个大工配备一个小工。三叔干的是小工的活,却拿着大工的钱,因为他可以给两个大工搬砖。小工都是些刚从农村出来的毛头小伙子,拉一车砖要歇一阵子,三叔干活不用休息,他搬来的砖两个大工都垒不完。那些年,三叔在南方没少赚钱,如果不是那次流血事件,他会一直在南方工地上干下去。
1991年,三叔在广州盖楼,工期两年。第一年进行得很顺利,工资按月发放,工人们干得起劲儿,楼也垒得很快。第二年春天,开发商和包工头开始扯皮,工人的工资也开始断断续续地被拖欠,一直到年底,包工头彻底消失了。三叔带着工人们堵在开发商门口要钱,开发商说工钱已经给了包工头,工人们才不管他有没有给包工头,他们只知道自己干了活,就要拿钱回家过年。刚开始是堵在门口罢工静坐,后来,就开始扒房,三叔干活最卖力,扒房也冲锋在前。
那天夜里,开发商通知三叔去领钱,三叔兴冲冲地带着两个工人去了,推开门,一根钢管就抽在他右腿迎面骨上,当下就折了,一米多长的大刀架在他脖子上。还要钱不?我们的血汗钱,凭什么不要?大刀往上一提,脸上紧绷的肌肉马上就松弛下来了,血流如注。就凭这个行吗?三叔听说过很多黑社会的故事,但是这样的阵势,他是第一次亲历。三叔意识到他们不是在吓唬自己,他们完全有可能一刀下去要了他的老命,家里人来到这里,可能连个尸首都找不到。不要了!三叔在医院躺了七天,买了张火车票回了老家。从此,再没去过南方。
我来北京的时候,三叔已经在京城的工地上混得有声有色了。随便找个工地问一下:认识张瘸子吗?多数民工都会点头称是。三叔已经不干小工了,他成了很多包工头手下的万金油,采购,记账,找工人,他都能干。他甚至可以在北京的各个工地上调拨工人,如果有工地为了赶工期,需要增加工人,三叔立马就能从别的工地上拉一竿子人马过来。全国各地汇聚在北京的工人都给他面子,三叔凭的是说一不二的性格,还有他脸上那道为工人讨工资留下的伤疤,三叔现在的身份有点像民工经纪人。
三叔喜欢看自己盖的房子,对于自己盖起来的房子,他如数家珍,哪里地基挖了多深,哪里下了多少根基柱,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一闲下来,他就徒步在北京城里转悠,每一座他盖起来的建筑就像他的孩子一样,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去看一次。多数时候,三叔都会被保安拒之门外,每每此时,三叔就会嘟囔:小兔崽子,老子盖这房的时候,你还没生下来呢!
父亲死得早,我上大学的学费都是三叔替我交的,但是,我并不喜欢三叔。他总是脏兮兮的,身上有一股难以描述的臭味。我刚来北京的时候,在他的工地上暂住过一段时间,找到工作后,就搬出来了。
三叔每个月都会打电话约我见面,我总是能找出一些借口推掉。我不愿意让周围的人知道我在北京有这样一个三叔:民工,腿瘸,脸上有刀疤。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和他根本就没有话说。
与三叔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在工地附近的拉面馆里,三叔做出一副大方请客的样子,要一盘花生米、一盘拌黄瓜、两碗牛肉面。问我最近有没有涨工资,有没有女朋友,打算什么时候买房,诸如此类的问题,基本上都是他问我答。
三叔在工地上做工的时候,总是斜着肩,背着手,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就像站在自家的麦地里吆喝麻雀一样。但是在我面前,三叔会流露出一副巴结的神态,我越是不理他,他就越发表现得殷勤,这让我对他越发没有好感。
我反感三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三叔喜欢吹牛。我刚来北京时,曾去中央电视台面试过一次,当天和三叔吃饭,席间谈起去中央电视台面试的事。此后,三叔见人就说,我侄子在中央电视台工作。此事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央视的收视率陡增,村里那些喜欢看湖南卫视的姑娘打开电视就看央视。大概有一年多,大家都没在荧屏上看到我,但我每次回家,乡亲们都会说,我天天看你们中央电视台呢。幸好我是上了大学,如果是当了兵,还在中南海门口谋了个警卫的差事,三叔肯定会跟乡亲们说我在中南海工作,然后乡亲们就会说,你们中南海如何如何了。
12
我站在工地门口跟三叔说,想来工地上打工。他一言不发,脸色十分难看,我看到他夹烟的手指有些发抖,过了许久,三叔长长地叹了口气。家里供你读大学,可不是为了今天能来工地搬砖的!搬砖只是暂时的,眼下的问题是我找不到工作,我不能让我女朋友吃了上顿没下顿。你好好找工作,没钱花,三叔先借给你。你帮我找份活就行,我有双手,可以搬砖赚钱。你不能搬砖,咱家几代人才出了你这么个大学生,你来工地上搬砖,说出去我这老脸往哪放?一向在我面前唯唯诺诺的三叔突然变得强硬起来。我扭头就走,三叔从后面一瘸一拐地追上来,拽住我。没出息的东西,愿意搬砖就搬砖去吧。
三叔把我安排在朝阳公园附近的一个工地上干活,我这个大学生开始了属于自己的民工生涯。时至今日,我还觉得在工地上搬砖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每次用钳子夹起一摞砖,能感受到胳膊上的肌肉在颤动,这种简单的机械运动可以释放内心的迷茫和压抑。
我很快就适应了建筑工地上的工作,干完一天的活,在工地门口吃一份五块钱的盒饭,喝一瓶两块五毛钱的二锅头,酒精火辣辣地从咽喉直达胃部。昏昏沉沉地躺在架子床上,算计着自己的工钱,想着自己的女人,会偷着笑出声来。
这间简易房里住着八个工人,地上扔满烟头和垃圾。工友们习惯了蓬头垢面,他们把内裤和袜子扔在同一只盆里等待发酵,气味相当复杂,好在窗户上有两块玻璃是破碎的,尚能通风。
苏星星住在我的上铺,操一口浓郁的东北腔,他不同于其他的工友。他早上起来会叠被子,晚上睡觉前会洗脚,每个周六要休息一天,穿着一身廉价的西装去北三环的电影厂门口应聘群众演员。他给我看过他参演的几个电影视频,不暂停的话基本看不清那里面有他。
北京的建筑工地上潜伏着很多野心勃勃的文艺青年,他们干活从不偷懒,也不会偷建筑材料拿出去卖钱,他们相信自己有一天会飞黄腾达,会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接受万众朝拜,苏星星就是这样的非典型性农民工。当然,多数潜伏在工地上的文艺青年最后都没能实现梦想,打道回府了。
工地周围有很多洗头房。夜幕降临,姑娘们把胸部垫得老高,雪白的大腿在霓虹灯下泛着亮光,她们站在门口向路过的男人抛媚眼。年轻的工人们去洗头房比去天安门还激动,发了工资就成群结伙地往洗头房里钻。
我住进来的第二天,苏星星就怂恿我去洗头房,被我严词拒绝了,我认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我说,你知不知道嫖娼是违法的?
苏星星说,违个鸟法,你情我愿的事,就像在超市买东西一样。你不觉得那些女人脏吗?做爱是不会留下印记的,脏的只是意念,你不要想她们的身体上爬过很多男人,她们就纯洁如玉。那你有没有想过,你去嫖一次,你妈妈就要卖掉100斤大米才能赚回那些钱。好吧,我不去了,那我只能在你头顶上手淫了。我说,你最好不要发出声响,别让我闻到你那肮脏的味道。即便我做了如此屈辱的妥协,苏星星还是没能管住自己,他又一次去了洗头房。回来之后,躺在床上抽烟,面容憔悴,心事重重。五毛,我错了,我没忍住。我说,不去洗头房会死呀!死不了,但是身上奇痒无比,如百爪挠心。我他妈怎么就这么下流呢?每次都说不去不去,但是每次都经不住诱惑。
工友们不会像苏星星那样坦诚地向我汇报嫖娼感受,但是,我能通过他们的情绪判断出他们是否去了洗头房。做坏事的前几天,他们会表现得异常烦躁,干活心不在焉,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旦下定决心要去嫖娼了,他们就会在前一天晚上洗头,洗脚。干完坏事回来,情绪会很低落,像是丢了钱包似的失魂落魄。
13
我上高中时,县城里有几个录像厅,每天晚上十点以后就会播放黄色录像。下了晚自习,我们就鬼鬼祟祟地钻进录像厅,去得早的同学会占据最后面的座位,虽然不便于看清画面,但是,也不容易被前面的同学发现。那时候,懵懂少年的自尊心比看清楚画面更重要。不是每次都能占到最后面的座位,所以,我发现过我的同学,也被同学发现过。
看完录像,后排的同学最先离开,中间的其次,坐在最前面的会装着整理衣服,等待大家都出了录像厅才最后离开,我们就是这样心照不宣地完成了青春期的性教育。多年以后,同学聚会,我们会一起回味当年看毛片的日子。
北京的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霓虹闪烁的洗头房,却没有一家播放黄色录像的录像厅。政府年年扫黄,却是越扫越黄。如果政府能开几家录像厅的话,不仅能从源头上肃清低端黄色产业,还能为农民工兄弟省下一大笔钱。
眼看着身边的工友欲罢不能,欲嫖又愧,我不能坐视不管。几天之后,我和苏星星集资在二手市场上买了一台影碟机,又去中关村买回来几十张黄碟。每每夜幕降临,工友们如约而至,每个人都神采飞扬,目光如炬。每个人进来都会给我和苏星星发烟,我很享受这种由黄色录像带来的尊严。关上门上了锁,苏星星从他的小皮箱里拿出来一张黄碟,色迷迷地说,我们要看新闻联播喽!
工友们在屋子里看“新闻联播”的时候,我就走出工地,去大街上游荡。倒不是说我有多么贞洁,只是我不习惯一群男人挤在一间屋子里看毛片,我毕竟还是个上过大学的文化人。
工地里播放“新闻联播”的消息不胫而走,周围的洗头房日渐凋零。每天晚上来看“新闻联播”的工人越来越多,眼看着十平米的宿舍已经达到了饱和容量。
苏星星跟我说,必须要限制人数了,我们可以收费。
我说,买这套设备是为了解决大家的性生活,纯属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公益事业,如果靠这个赚钱,那就是违法行为了。
宿舍里人满为患的时候,大家建议去新建的大楼里播放“新闻联播”。我们建的这栋大楼是一个政府部门的办公楼,主体已经竣工,但是,尚未安装门窗,四面透风。大家已经饥不择食,为了安放工友们的荷尔蒙,我们把设备搬到了尚未建成的大楼里。
冬天的夜风里,一群民工在散发着水泥味道的大楼里席地而坐,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淫秽画面,场面蔚为壮观。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因为他们不用再去洗头房了,过年的时候可以给妻儿老小多带一些钱回去。偶尔也会有点儿负罪感,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们却用它来观看毛片。每次打开影碟机,我都装作正人君子,背对着画面,站在某个角落处抽烟。工友们鸦雀无声,专心致志,空荡荡的大楼里飘荡着女人们淫荡的叫床声,这种声音在城市上空延伸。
工友们观看“新闻联播”的时候,我越发想念单姗,想念她那软玉温香的脖颈、灿如兰芷的嘴唇,还有我临走时,她躺在床上那秋波一转。我的姑娘正在地下室里等我,炖排骨的味道弥漫了整个地下室。想起这些,再看看身后那些衣衫褴褛、依靠双手解决生理问题的民工,一种优越感犹如烧烤摊上的羊肉串儿,嗞嗞冒烟。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没有鹊桥,也没有玉帝,同处一城,却只能电话寄语,横在我和单姗之间的,是一个男人卑微的自尊心。
单姗打电话告诉我,她找到工作了,在一家金融公司做秘书。听到这个消息,我既高兴又担忧。高兴的是单姗终于找到工作了,不用再窝在地下室里做全职太太了。可是,一个住在地下室的漂亮姑娘去给金融公司的高管当秘书,这对于她在工地上搬砖的男友来说,显然是不安全的,我要尽快拿到工资,离开这里。睡觉之前,单姗发来短信:张五毛,你快回来,我给你炖排骨吃。回短信:我不想吃排骨,我想吃你的肉肉。单姗:流氓!你回来我就让你吃肉肉。这样的短信让我春心荡漾,我要尽快攒够三个月的房租,然后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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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苏星星在工地上播放“新闻联播”之后,工人们的精神需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干活也有劲儿了,工程进度也加快了,工资却一直拖着没发。第一个月,包工头说,老板最近手头有点紧,让我们体谅一下,第二个月,包工头就不见了。
我们去开发商的公司要钱,几十个保安手持警棍,排成人墙,英姿相当飒爽。苏星星鼓动大家冲进去,被三叔拦住了。三叔说,你们还是太年轻,咱们搞不过他们的,这种情况只能智取不可强攻,咱们要相信政府。我说,我们去哪里找政府?三叔指了指工地上高耸入云的吊台说,看见了吗?只要你站得高,政府就能看见。咱们需要选两个人爬上去,政府自然会来看咱们的。工人们一听说要爬吊台,都缩着脑袋往后退。苏星星站出来呼吁,谁愿意跟我一起去?没人回应。他又喊了一句,谁他妈的愿意跟我一起去?还是没人回应,已经有人开始往回撤了。我觉得自己必须站出来,否则,就没法拿着钱回去见单姗了。三叔拦住我说,我去吧。叔,你年纪大了,还是我去吧,爬这个我比你强。
一种黄继光视死如归的豪情在我心里油然而生,我和苏星星没带保险绳,踩着微微晃动的支撑架往上爬,爬到中间的时候,苏星星停下来了。
他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制作一个横幅,上面写上“还我血汗钱”什么的?你说得对,我们就这样爬上去,政府还以为我们是爬上来玩的。那咱先下去做横幅吧。
我回头看了看,下面黑压压一片,几百双充满期待的眼睛正盯着我们。
算了吧,下去未必还能再上来,政府和开发商会把我们控制起来的。
因为没有准备横幅,我和苏星星爬上吊台之后,竟然有些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干点啥。好在下面的工友懂得配合,他们很快就把床单制成了一个横幅,上书“还我血汗钱”。横幅就挂在工地门口的梧桐树上,迎风飘扬,像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鼓励着我和苏星星。
坐在吊台上朝下看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恐惧。吊台在风中不停地摇摆,我死死抓住钢架,不敢动弹。十几分钟后,来了几辆警车,警察拿着大喇叭开始对我们喊话: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快下来吧。我和苏星星被逗乐了,这样的喊话在各种剿匪电影里听到过。一个警察踹了那个喊话的警察一脚,夺过大喇叭喊道:你们要相信党和政府,我们会给你们做主的。
我问苏星星,你相信政府吗?
苏星星说,我相信钱。
如果今天能拿到钱,你最想干什么?
苏星星说,我想买张火车票回家过年,坐在热炕上看我娘数钱,你呢?
我想带着我的女人去商场买衣服,她整个冬天只有一件外套。
苏星星认为我在吹牛,他不相信我有女人。过了一个小时,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道路彻底被堵死了。有人在下面铺上厚厚的气垫,还有人拉着床单,我发现有警察开始往吊台上爬了。
我说,他们打算强攻了。苏星星说,我要跳了,拿到钱之前绝不能让他们逮住。真跳呀?你害怕了?我真没想跳,我的女人还在家里等我呢。我没女人,我先跳了,你拿到钱要记得给我妈寄回去。苏星星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在吊台上走,吊台下面的警察立马停下来,顺着钢架退回去了。风越来越大,吊台开始晃动,我趴在钢架上,想到了单姗和母亲,我有些害怕了。兄弟,咱还是下去吧,为这点钱死了不值!苏星星说,我逗他们玩呢,我才不想死呢。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是三叔打来的。三叔说,你们别在上面傻坐着,你们要跟政府对话,让他们一个小时之内把钱拿来,不拿钱你们就往下跳。我说,还真跳呀?傻瓜蛋,当然不能跳了,逼他们拿钱呢。挂了电话,我跟苏星星说,三叔让我们跟政府对话。
苏星星说,这算不算勒索政府?我们是要债的,又不是敲诈政府。苏星星让我跟政府对话,我觉得我一大学生,跟着他爬吊台已经够难为情了,再去跟政府对话,实在对不起国家对我的培养,我们都不愿意站起来喊话,就僵持着坐在吊台上。苏星星后来忍不住了,跟我说,要不咱来剪刀包袱锤吧,谁输了谁喊。我说,行。三局两胜,结果我赢了,苏星星只好硬着头皮开始喊话,但是声音太小,下面的人根本听不见。我说,你他妈能不能大声点,我都听不见。苏星星说,算了,我不喊了,我真跳了,说完这话,眼泪就出来了。我说,你比我还……你坐下,看我的。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不敢朝下面看,我知道只要朝下面看一眼,就会眩晕,就有可能掉下去摔成肉酱。我冲着天空喊:一个小时之内把钱拿来,拿不来我们就跳啦。警察拿着大喇叭冲我们喊:你们先下来,我们再给钱,不下来是拿不到钱的。
我有点绝望了,政府似乎并不害怕我们跳下去。这时候,我的手机又响了,这一次是殷北风打来的。张五毛,你给我下来!兄弟,我正跟狗日的开发商要钱呢。你赶紧下来,工钱我给你。我凭什么要你的钱,我要我干活赚的钱。这个工程是我爸的,你赶快下来,我保证你能拿到钱。我和苏星星从吊台上爬下来的时候,两条腿已经站不住了,警察提着衣领把我们塞进一辆警车。我在人群中寻找殷北风,没找到。在派出所里,警察只询问了我的姓名和籍贯,就告知我,将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拘留十五天,罚款五百。我说,我们的工资什么时候给?那是你们和开发商的事情,我们公安局管不着。不发工资,我拿什么给你们交罚款?不交罚款,就再拘留十五天。警察撂下话,锁上门走了。
15
我是第一次进局子,第一次戴手铐。羁押室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只凳子,我无事可做,开始研究手铐的构造。在电影里看到很多英雄可以自己打开手铐,我没打算逃跑,只是希望自己能像电影里的英雄一样打开手铐。折腾到半夜,手铐没打开,腰已经疼得受不了。我用脚把凳子弄倒,然后靠着暖气片坐下,这个姿势非常舒服,跟我小时候坐在小板凳上写作业的姿势一样。
我想起当年和殷北风打麻将被抓的情形。那天晚上,我们在宿舍楼道里激战正酣,学校保卫处的人突然来袭,分兵两路,手提警棍,把我们围堵在狭窄的通道里。四个人无一幸免,全部被带到学校门卫室里蹲着,好在没有给我们戴手铐,还给我们提供水喝。我们席地而坐,开始讨论院里的漂亮姑娘。
保安打开门说,你们挺滋润呀!要不要我把麻将给你们拿来?
我们都不做声了,老老实实在门卫室里蹲了一宿。第二天,辅导员把我们领回去,随后的事情就颇为耻辱了,我们写的检讨和院里的处罚通告在学校里贴得到处都是。
在派出所蹲了几个小时,我开始诅咒殷北风。这个龟孙子把我从吊台上骗下来就不见了,他如果不来救我,明天我就会被押到看守所里去。很快,我又否定了自己的判断。我们同窗四年,多少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们在足球场上一起飞奔!多少个灯光灿烂的深夜,我们挑灯夜战,搓麻神侃。我们是同学,是兄弟,我今日落难,他不会坐视不管。
凌晨一点多,房门开了。年轻的警察脸上有了一些悦色,慈眉善目地跟我说,你可以走了,回去躲几天,不要声张。
我说,你们想抓就抓,想放就放,还有没有王法?
你要想走还来得及,不想走的话,天亮就把你送看守所去。
我不敢顶嘴,先逃出去再说。一辆黑色轿车在派出所门口接我,径直把我送到了金融街的威斯汀大酒店。这是我来北京之后第一次和殷北风见面,这位跟我在同一间屋子里睡了四年的同学,已经混得人模狗样,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
见我进来,殷北风摆摆手,示意他的助手和司机出去,偌大的包间里就只剩下我们俩。几年没见,他身上已经没有了纨绔子弟的轻浮,戴一副眼镜,露出几分儒雅,俨然一个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兄弟,让你受惊了。我给你接风洗尘,咱点几个小菜吃吃。赶紧的,饿死我了。殷北风一拍手,服务员端来一碗海参汤,我一口气喝了。我说,我那兄弟放出来没?哪个兄弟?就是跟我一起被抓的那个。你是我的兄弟,他是你的兄弟,我只管救我的兄弟,他我就帮不了啦。这事是我们俩一起干的,我不能害了他呀!你再想想办法,把我那兄弟捞出来吧。
你还是那么义气,实话跟你说吧,我的面子在公安局就值一个人,一次捞两个我真办不了。再说了,这些民工他妈的就是欠收拾,动不动就寻死觅活,不关他几天也不行,今天这个跳楼,明天那个自杀,我们这工程还怎么干?
你是骂他呢,还是骂我?我骂的是那些民工,你别多心。我就是民工。好好好,算我错了,我干一个,给你赔礼道歉。两杯白酒下肚,突生出一种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的悲凉。毕业两年,殷北风扶摇直上,腰缠万贯,而我却身陷囹圄,不名一文。在威斯汀大酒店吃完饭,殷北风给了我四千块钱,这是我在他家工地上干了两个月的工资。
16
我在工地上待了两个月,那种生活谈不上幸福,却足够舒坦。只需要出力,流汗,和砖头打交道,可以清楚地观察工友们的吝啬和胆怯。当然,这都是我一个大学生对工地生活的解读,工友们对这种生活只有忍耐和无休止的诅咒。我有心情来回味这段工地生活也是七八年后的事情,在工地上的最后一个夜晚,我想的是明天就能见到我的女人了。
买了一身新衣服,一个行李箱,把我以前工作用的一些文件放进去,做出一副出差归来的样子。想到明天就可以回到地下室,抱着单姗睡觉,我热血沸腾,夜不能寐。
工人们见我回来了,纷纷拥进来问我讨要工资。我说,我没拿到钱,是我女人花钱把我从公安局捞出来的,你们想要工资,就继续去爬吊台。他们满脸狐疑地走了,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象着明天看到单姗的情景,电话就响了。她不说话,我只听到电话那头抽抽噎噎的哭声。我说,你哭什么?我又没在外面干坏事。单姗的哭声越来越大,歇斯底里。我说,你到底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你出来吧,我在工地门口呢。我知道自己暴露了,穿了件单衣就往工地门口跑,单姗已经哭成了泪人。别哭了,你知道我赚了多少钱吗?四千块,明天就可以带你去逛商场买衣服。谁稀罕你给我买衣服!你想过我吗?你要是从那吊台上摔下来,我该怎么办?你怎么知道的?电视上都播了,谁不知道?单姗趴在我怀里哭泣,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身体不断地抖动。过了好一阵子,她才消停下来。你冷吗?我说,有点。活该,冻死你算了。她脸上露出嗔怪的笑容。我们回家吧。你答应我,以后再也不许骗我,不许来工地上当民工。
你这是瞧不起劳动人民!我就是瞧不起劳动人民。单姗在我手臂上咬了一口,疼得我放声惨叫。
结束了两个月的民工生活,回到我的地下室,找到了一点归宿感。虽然依旧暗无天日,但这里有我的女人。躺在木板床上,把单姗的手放在胸口摸摸,再放到鼻尖闻闻。
单姗说,你有完没完?没完,我要闻闻你身上有没有男人的味道。我身上有好多男人的味道呢,你要不要检查一下?必须要检查,还要仔细检查。我迫不及待地解开她的衣扣,像一位久别故里的农民回到了自己的庄稼地里。这里麦浪滚滚,粒粒饱满,每一寸土地都散发着最原始最熟悉的气息。单姗又开始咬人,从我的脸颊、脖颈直到小腹,一个个牙印像是整齐的印戳。我希望我们能有一次完美的融合,我们都褪去了衣服,赤裸裸地缠绕在一起,我以为她已完全溶解,忘乎所以。当我试图向深处挺进的时候,她的右手坚决地阻止了我。
她抚摸着我的脑袋温柔地说,我早晚都是你的。画面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唯美纯净,过程也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激荡销魂,结局却是一样的。我缠绕在她身上泄去。单姗轻拭我额头微微渗出的汗水,满脸严肃地问我:你爱我吗?
爱。
你爱谁?
你。
我要你连起来说。
你知道,我会害羞的。
嘁,不说拉倒,你不爱我,我还懒得爱你呢!
她一转身,卷起被子睡了。一支烟的工夫,就能听见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小心地撑起身子,久久凝视。她睡意正浓,乌黑的头发缠绕在脖子上,长长的睫毛自然上翘。
躺在床上抽烟,我想起了母亲。在我还是懵懂少年的时候,母亲就从一个算命先生那里得到了佛的旨意:我将来会拥有一个好姑娘。现在想来实在好笑,我当然会得到一个姑娘,至于什么样的姑娘算是好姑娘就无从判断了。
这个寒冷的冬夜,我如此坚定地确信,这个躺在我怀里的姑娘,就是母亲说的那个好姑娘。我要养活她和母亲,让她们活得滋润,这就是我蜗居在这个城市的全部理由。
我要在村里给母亲盖一栋两层小楼,买一台四十八英寸的电视,让她躺在床上看那些没完没了的宫廷戏,还要在她的枕头下面压一沓人民币,让她睡觉的时候都能笑出声来。至于单姗,就要麻烦一些,要给她买一套大房子,阳台上摆满花花草草,卧室里要有一个大大的衣柜,里面有四个隔断,春夏秋冬的衣服挂满整个衣柜。想到这些,内心就会升腾起一缕充满希望的忧愁。
关了灯,屋内一片漆黑。我喜欢在黑暗中思考、焦虑甚至流泪。黑暗给了我最大的保护。我不能发出声响,怕惊动单姗。这个乖巧的姑娘已经在这间地下室里住了好几个月,长期见不到阳光,她的脸色开始变得苍白。听着她细微而均匀的呼吸,我禁不住在她耳边说了一句:傻瓜,我爱你!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过身,睁大眼睛说,把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我说,你在装睡,玩这个有意思吗?有意思,可有意思了。她搂着我的脖子撒娇。我咬着她的耳垂,说,我爱你!
17
单姗开始上班了,在一家金融公司做秘书。
我从工地回来,又进入了失业状态。为了方便找工作,我花了一千二百块钱买了一台二手电脑,这台电脑让我变得懒散、颓废。起初只是上网找工作,看新闻,后来喜欢上了打游戏。
每天早晨,单姗一出门,我就关上门开始战斗,打得昏天黑地,狼烟四起。在游戏里,我获得了短暂的快感。刚开始还有所收敛,只在单姗上班的时候玩。后来,胆子越来越大,敢当着单姗的面玩游戏。
让我感到惭愧的是单姗从不跟我吵架,只是用沉默表达她的不满,我曾主动向单姗保证不再玩游戏了,但很快就食言了。游戏像毒品一样充满诱惑,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持续了好几个月,直到我在网上看到了那段视频。
我在网上打游戏的时候,看到一段标题为《地摊西施》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的女孩清秀白皙,热情地向路人推销自己的毛绒玩具。有很多男人照顾她的生意,还有人试图和她交换联系方式。网友说,这段视频之所以能火,是因为大家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练摊女孩。
这个所谓的“地摊西施”就是单姗。她跟我说她在金融公司做秘书,老板对她很好,同事们也很喜欢她,再过两天她就能领到工资了……这一切都是她给我编织的谎言。看到这段视频,我才明白,为什么她每天回到家都是一副很疲惫的样子,为什么她的包里会有很多零钱。她根本就没有找到过工作,她每天都要去批发市场进货,然后,背着一大包毛绒玩具去过街天桥上叫卖。这就是她的工作。
我赶到单姗摆摊的天桥上的时候,几个身材魁梧的城管队员正在追赶小贩,单姗背着一包毛绒玩具从天桥上往下冲,硕大的包袱几乎要把她瘦弱的身体压倒。眼看着城管队员要抓住她了,我从公交车上跳下来,穿过人群,翻越隔离带,一手抓起单姗背上的包袱,一手拉着单姗,拼命往前跑,人们纷纷停下来为我们让路。
一口气跑出五百多米,城管队员被甩掉了,瘫坐在人民大学校内的草坪上,毛绒玩具散落一地。单姗趴在我怀里失声痛哭,惊动了周围很多鸳鸯,他们用惊诧的眼光看着我们。我心想,两年前,我和你们一样,都是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有着跟你们一样高贵的自尊和对未来生活无比美好的憧憬。但是,这些东西都在老板的呵斥、房东的蔑视和城管的追逐中变得一文不值。
单姗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零钱,说,幸亏你来了,要不然这些银子就被他们没收了。我这才发现单姗的脚上只剩下了一只鞋子。
18
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回家了,母亲会给我打电话,汇报家里的收成。麦子又多收了三五斗,大豆又涨了一两毛。在漂泊京城的日子里,母亲的电话总能把我带回那个封闭的小山村。我无法停止对故乡的思念。这种思念像深埋在酒窖里的粮食,能散发出一种叩心沁骨的酸楚和一股使人陶醉的沉香。
故乡的秋天总是很忙,收完玉米要平整土地,霜冻之前要播种。山上到处都是红叶,有吃不完的野果,那种被我们称为“八月炸”的食物,几乎跟香蕉一样棒,还有各种各样的杏,我已经叫不出名字了。
冬天的乡村也不寂寞,雪过天晴的时候,我们会直挺挺地扑在雪地里印下自己的光辉形象,房顶上冒出的袅袅炊烟摇摇晃晃地就不见了……我的童年坚定地被封存在那里,一个在地图上很难找到的小山村,只有一条二级公路通往县城,再有一条土路通向我家。
在城市里生活越久,故乡就离我越远,只有父亲的坟墓和母亲的电话在不断提醒着我,我来自那个山清水秀的村庄,那里有我童年的记忆和年迈的母亲。
我曾想,若干年后,我去世了,要不要埋葬在我的故乡?这的确是个问题。
母亲已经六十岁了,我劝她不要再种地了,收一季的麦子换算成钱也不过七八百元。母亲说,农民哪有不种地的道理,只有退休的工人,哪有退休的农民?只要还能爬得动,就不能让地荒了。
想起种麦子,那叫一个苦。深秋时节要翻地,播种;初春要除草;夏天要收割。用镰刀一把一把地割倒,放在地里晾晒,再捆成捆,一捆一捆从山头上背下来。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跟着母亲上山收麦子,脚下总是不稳,一个跟头,麦捆就从头上翻下来,顺着山沟往下滚,到山底下捡起来,麦粒已经全掉了,只剩下干巴巴的麦秆。
我这辈子怕是再也不会经历五黄六月收麦子了,但是,我要在这个城市里挣钱买房子,对于目前失业的我来说,这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人生课题。
混迹北京的前几年,我几乎不关注飞涨的房价,因为房子离我太遥远了。我只关心哪里的房租能便宜一点儿,哪里的房东脾气好一些。我身边已经有人开始买房了,无论他们是贷款还是啃老,他们都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而我依旧蜗居在十平米的地下室里。
迷茫与绝望像一只大手,我就是他们手中的橡皮泥。有时候,我甚至希望单姗能离开我,我一个人再去工地上过活。不考虑房子,不期望成功,只要每月能给母亲寄点钱回去,我就心满意足了。
生活像一盏煤油灯,不断地被吹灭,又不断地被点着。
这一年的春节,我是和单姗、贾六一起过的。在地下室里吃完一包速冻水饺,贾六鼓动我出去放烟花。每个人都假装快乐,在脸上挤出一点节日的表情。大街上车少人稀,天空中烟花四溅。我们在马路中间放了一个二踢脚,刚准备点第二个,一群戴着红袖标的联防队员冲了过来,我们躲进地下室,脸上挤出来的那点笑容也没有了。
单姗一直把手机放在门框上方,那里是地下室里唯一有信号的地方。过了十二点,手机也没有响起,单姗取下手机,关机。
我说,你给家里打个电话吧。单姗摇摇头,咬着嘴唇哭了。
除夕夜里,单姗躺在我怀里,向我讲述她的身世——
我出生在梅里雪山脚下的一个小县城里,站在我家院子里就能看见雪山。我爸爸是一个马夫,他的工作就是给旅游的人牵马。从我记事起,爸妈就天天为柴米油盐吵架,爸爸爱喝酒,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就开始和妈妈吵架,每次都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终于有一天,我妈妈过够了这样的日子,带着两个妹妹走了。有人说妈妈是跟一个在县城做生意的男人私奔了,也有人说,妈妈是搭乘一辆运货的大卡车走的。都是谣传,我没有亲眼看到,她走的时候我还在睡觉。
我不知道为什么妈妈不带着我,也许她觉得我大了,其实,那一年我才十二岁。妈妈走的前一天晚上是搂着我睡的,她告诉我,结婚之前一定不要让男人进入自己的身体。你能想象吗,妈妈跟一个十二岁的女儿讲这样的话?我似懂非懂。但是,这是妈妈临走前给我讲的话,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后来,我听邻居说,我妈妈是在结婚之前就生下的我。我想,她临走前跟我说的那些话,可能和这个有关。
妈妈走后,我的生活变得富裕起来,三个孩子的零花钱都给了我,我不缺衣服和零食。对妈妈的仇恨抵消了我对她的思念,我一辈子都不愿意见到她,即便有一天在大街上相遇,我也不会跟她打招呼。
后妈进我家时,我十五岁。像电影里演的一样,后妈总想生一个自己的孩子,然后把这个家里原来的孩子当做奴隶。后妈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爸爸还能想着照顾我,生到第三个的时候,爸爸就把我忘了。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生那么多孩子,他们后来生了四个孩子,我完全成为多余的。后妈总是说我是个没用的东西,不知道给家里赚钱。我跟她吵架,爸爸就拿着马鞭子冲过来抽我……
记忆像一根根植物纤维从她体内拔出,直到眼泪流干了,她像一团棉花躺在我怀里睡去。
19
再见到苏星星的时候,他已经残疾了,躺在北医三院的眼科病房里,左眼包着厚厚的纱布。我坐在床边向他作着发自肺腑的解释,他脸色铁青,面无表情。等我说完了,苏星星说,我他妈真是瞎了眼,竟然把你当朋友。
苏星星怎么也不明白,我们一起去爬吊台要工资,结果我当天就被警察放了,而他蹲了半个月的看守所。出来之后,还被一群恶棍揍瞎了左眼。苏星星说,他从看守所出来的当天,就被一群人盯上了,在一个胡同里,他们拿着指头粗的钢筋抽打他的腿和腰,他躺在地上无法招架,一根钢筋戳中了他的左眼。
我问,你没有报警?
报了,警察说让我找到证据了再去找他们,我要是自己能找到证据,还用这些警察干吗?
你认为会是什么人干的?
还用猜?肯定是开发商找人干的,我在北京也没得罪过什么人。你走了之后,大家的工资都发了,据说因为有媒体曝光,劳动部门罚了开发商一笔钱。他们肯定要报复我。
苏星星说得没错。我知道殷北风能干出这样的事情,如果我不是他的同学,也许我和苏星星是同样的下场。想起我们一起在工地上干活的日子,再看看躺在病床上的苏星星,我感到无比愧疚。趁他上厕所的时候,在他床上放了二百块钱,悄悄溜了。
当天晚上,殷北风组织大学同学聚会,我带着单姗去了。
其实,我对同学聚会一直都不感冒,大学时有感情的,几年不见依旧有感情,大学时没感情的,天天聚在一起也培养不出感情。同学聚会更像是一场披着怀旧外衣的社交活动。每个人都居心叵测、心怀鬼胎!先富的同学企图在精神上压倒没富起来的同学,没富起来的同学企图攀上先富起来的同学,能够富起来。在经济的世俗中还掺杂着各种复杂的旧情,当年被拒绝的男生希望给曾经的恋人一个后悔的机会,当年被抛弃的女生一定要精雕细琢一番,死死抓住青春的尾巴告诉那个男生,我过得挺好。
对于那些事业有成的同学来说,同学会是他们展现成就的舞台,对于目前还处于失业状态的我来说,同学会只是一个寻找工作的出口。当晚的聚会贾六也在,还有几个当年和我来往甚少的同学,殷北风是最后一个到的。漂亮的女助手帮他脱去外套,殷北风一边跟大家热烈地拥抱,一边向大家作着解释:不好意思,有个客户,来晚了。
大老板总是有很多客户,总是要迟到,只有我们这些无所事事的小喽啰才迫不及待地提前赶往某个饭局。殷北风话音未落,同学们就跟着一长串模式化的奉承,我也机械地站起来说了一句:殷总真是日理万机呀。他没作回应,只是微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向殷北风介绍单姗,他站起来和单姗握手,眼里闪过一丝尴尬。
我说,你们认识?
经管学院的院花,谁不认识?
单姗淡淡一笑,低头不语。我觉得她至少应该谦虚一下。
你小子真有种,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在身边,你就是咱同学中最成功的一个,能征服女人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来,咱兄弟干一个。
殷北风的话虽然听着有点别扭,但是也不无道理。毕业一年多,我一分钱没攒下,甚至连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没找到过,只有单姗是我能拿得出手的成就。
一个在外地发展的同学说,我是打飞的赶过来的,明天一早还得飞回去!一副重情重义的样子。留学归来的同学也不甘示弱,开始谈论好莱坞、华尔街以及中东战事。
这时候,殷北风的电话响了。
他冲着电话那头大声叫嚷:我知道啦,我有重要的事情在办,以后一千万以下的单子就不要给我打电话了。殷北风放下电话,外地的同学不再说航班的问题,留学的同学也不再谈论国外见闻,他们知道自己那点事,在殷总这里都是一千万以下的单子。我坐在饭桌上,像傻子一样频频点头。
酒过三巡,殷北风如厕,我尾随前往。站在小便池前,我问殷北风:苏星星是你干的?
什么苏星星?
就是跟我一起爬吊台的那个民工,他从看守所出来就被人打瞎了眼睛。
兄弟,你是了解我的,如果我出手,就弄他一只眼睛吗?再说了,我现在也已经过了打打杀杀的年龄。不过,像他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民工,也确实需要教训一下。
我知道,只要殷北风不承认,苏星星是抓不到半点证据的,即便是报案,公安局那里他也能摆平。撒完尿之后的那一哆嗦,让我清醒了许多,我搀着殷北风往外走。
北风,你那里有适合我干的活吗?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没合适的我也要创造个合适的让你干,你随时可以来我公司上班。那一刻,我真的有些感动,一泡尿撒出去的热量又迅速回到了体内。饭毕,走出中国大饭店,回到地下室,恍若隔世。我跟单姗说,殷北风答应我去他公司上班了。我不让你去他公司上班。为什么?不为什么,就是看不惯他那副德行。咱能不能阳光一点?人家是靠着老爸发达的,但是,还有很多扶不起的阿斗把几代人留下的家业给败了呢。殷北风能有今天,也不全是他老爸的功劳,人家也有自己的过人之处。你去他公司上班,还不如去工地呢!你跟殷北风有过节?
别瞎猜,我根本就不认识他,我只是不想让你在自己同学面前低三下四。
放心吧,我不会一直给他打工的,跟着他学点东西,翅膀硬了咱就自己单飞,眼下实在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单姗被我说服了,第二天,我去了殷北风的广告公司。他给了我一个客户经理的位子,月薪五千,职责是陪客户吃喝玩乐。
20
2005年的春天比往年来得要早一些,柳絮渐乱迷人眼,长安街上有鸟啼。一支烟的工夫,满大街都是黑丝袜、亮高跟、超短裙。没有人再穿着臃肿的羽绒服表达对良家的不舍,即便是三围数据十分接近的姑娘也要解放大腿,展示自己酝酿了一冬的雪白。
我的生活也开始复苏,在殷北风的广告公司干得越来越顺手。我开始借助网络平台自己招揽生意,殷总对我的表现很满意。单姗也找到了一份正式工作,在一家保险公司做电话客服,虽然跟她学的经济管理专业毫无关系,但对于半年都没有找到工作的单姗来说,这简直是上天的恩赐。
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搬出地下室,租一间能看见阳光的房子。我们又一次全城搜索,寻找合适的房子。最后,在八宝山地铁站附近跟人合租了一套两居室。
单姗说,一定要在太阳落山之前搬完家,她要在自己家里晒晒太阳。从清晨忙到黄昏,一切收拾妥当,单姗坐在地毯上,靠着落地窗,夕阳抹过她的脸庞、头发,落在脚踝上。我们终于结束了地下室的生活,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又开始憧憬美好的生活。
我躺在床上问她:你在想什么?我在想你是不是应该去洗洗你的臭脚。你过来让我抱抱,我就去洗脚。你去洗了脚,我就让你抱抱。太不人性化了,我去自家地里收庄稼,还要检查一下我的脚。我悻悻地去洗了脚,回到床上,单姗拉上窗帘,一副挑衅的样子坐在我身上。五毛真乖,来,姐姐疼疼你。我要让你知道胁迫我洗脚的后果。我把她扳倒在床上,翻身骑在她身上,嘴里唱着《翻身农奴把歌唱》。
单姗说,大白天的,你想干吗?
想,现在就想。
流氓,我是说你想干吗?
对呀,我想呀。
我是说,你想干什么,而不是问你想不想干我。
我笑得喘不过气来。我们躺在床上,打闹,接吻,谈论未来,从下午到深夜。很多年后,我都能清楚地记得那个下午,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静止在那个下午,我宁愿这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子,都没有车子,我们就像两只懒猫,躺在那间租来的小房子里,享受两个平常人的小幸福。
单姗说,我们明天就结婚吧?
你想好了?
想好了!
真的?
真的!
行,明天就去。九块钱就能领个证,一人出四块五。
我跟你说正经的。
明天不行,我不能让你在这间出租屋里结婚。
我又不是嫁不出去。单姗一转身就睡着了,卷被子是她的拿手好戏。
21
住在八宝山的这段时间,一号线地铁成了我每天都会乘坐的交通工具。我喜欢像刚进城的外地人一样站在第一节车厢里,隔着厚厚的玻璃,能看到司机漫不经心的操作,看着火车在黑暗的隧道里穿梭,像一条在黑夜里游荡的鱼。
气味浑浊的车厢里,每天都有故事在上演。变化着各种拥抱姿势的小情侣,坐在行李上的民工,还有心无旁骛忙着化妆的小艺人。地铁视频记录就是这个城市最真实的纪录片。
对于一号线的站名,我有自己的偏好,我喜欢国贸、西单和八宝山。国贸和西单总能上来一些打扮时髦、气质不凡的美女,她们穿着考究,站姿优美。有的一上车就戴着耳机,沉醉在音乐里;有的拿出一本时尚杂志,优雅地倚靠在某个角落,从不跟人抢座位。她们身上都有迷人的香水味,莎乐美的神秘高贵,雅诗兰黛的纯净明亮,迪奥绿毒的温柔蛊惑,地铁车厢简直就是一个香水展馆,每一种味道都能让你产生和她缩短距离的冲动。我曾因迷恋一个女孩身上很特别的檀香,跟随她下错了站,在地铁站口,忍不住追上去问:小姐,你用的是什么香水?女孩莞尔一笑,吓跑了。坦白地说,这些从高档写字楼里走出来的女子和素面朝天的单姗相比,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
喜欢八宝山不仅仅是因为我住在这里,更因为这里是每一个死人的向往。能沉睡在这里的人,都会有人来献花、祭拜,我害怕自己死得悄无声息。我喜欢一号线,喜欢八宝山,我死的时候,希望能有人把我放在一号线上送往八宝山。
每天清晨,坐一号线地铁去东三环上班,中午可以在公司楼下的星巴克喝一杯咖啡,晚上陪客户去练歌房哼几首小曲,生活开始有了节奏和品质。
公司的业绩不错,我进来的几个月就已经做了过亿的单子,每天都有大量的现金打入公司账户。这样的业绩里面,我这个客户经理没有多少功劳,单子大部分来自于殷北风他爸的公司,那是一家在全国都响当当的房地产公司。殷北风拿回来一个项目,企划部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媒介部联系媒体,设计和制作部门负责制作各种宣传材料。我只是跟着殷北风出去喝酒,走一些流程。
我不敢再拍着殷北风的肩膀叫兄弟,学会了看他眼色行事。随身装着打火机和一个小本子,殷北风一摸烟,我就在第一时间帮他点着火;他坐下来谈业务,我会一本正经地拿出本子,一字不差地记下来;乘电梯的时候,我会站在电梯口用手帮他挡住电梯门;在楼道里相遇时,我会像其他员工一样,微笑,点头,侧身喊一声:殷总好!
我对殷北风心存感激。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是他给了我一口饭吃。殷北风说,希望我们还像原来一样,不用对他恭恭敬敬。我做不到,只要一见到他,我就会不由自主地露出一副奴才嘴脸。
有时候,殷北风会把我叫到他办公室,一起回味大学时光。他的窗户正对着一所学校的足球场,每天都能看到一群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在足球场上挥汗如雨。
殷北风说,几年的光景,我们都像吃了发酵粉一样发福了,很怀念咱们当年踢球的日子,永远不知道疲倦。殷总想踢的话,我可以组织一下,找些人踢一场友谊赛。你能帮我把那些当年在球场边呐喊的女生也组织回来吗?这个有难度,不过以殷总的号召力,想叫她们回来做一次观众,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不一样喽,现在把她们请回来,人家会觉得我是要显摆自己呢。你跟那个单姗怎么样了?殷北风突然问起了单姗。
挺好的。她在哪里上班?在一家保险公司做客服。那么漂亮的姑娘不应该干那种辛苦的工作,你可以让她来咱公司上班,做点行政工作。不用了,您能给我一口饭吃,我们已经很感激了。感激个■,你小子能不能别这样?我看着别扭,我欣赏大学时的那个你,很冷很酷,一副牛■烘烘的样子。今非昔比,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兄弟,我告诉你,钱永远都不是问题,用钱办不到的事情才是问题。你以后会有钱的,甚至会比我更有钱。我这辈子不可能取得殷总这样的成就。你错了,我有什么成就?有几个钱算狗屁成就,我一辈子也不可能取得你那样的成就。我一穷二白的,有什么成就?你有魅力,一种原生态的魅力。单姗为什么愿意跟你一起住地下室,过苦日子?她不就是欣赏你身上的某种魅力吗?我现在倒是不缺女人,但我永远都不知道她们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的钱。
我理解殷北风的心境,男人在贫穷时没能征服女人确实是一种悲哀,因为他们失去了用纯粹的雄性魅力征服异性的机会。等有了钱就会掉入思维怪圈:她到底是喜欢我呢,还是喜欢我的钱?
问题是,殷北风一生下来就不是穷人,即便他现在不是这家公司的老板,身边也会围着一群漂亮姑娘,因为他爸爸早已为他赚够了钱。
22
叶子出事是在七月。跳入护城河之前,她曾给我发过一条短信,拜托我照顾好家人。那天我开了一下午的会,没看到她的短信。通知我的是派出所的民警,他们从叶子的手机里查到了我的电话。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叶子已经苏醒过来了,面无人色,目光呆滞,齐肩的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我握着她的手,反复喊她的名字,毫无反应。半个小时之后,叶子开始流泪,像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
你怎么能干出这样的傻事?你走了,我怎么跟家里人交代?
哥,我没法活了。他们为什么要救我,我真的不想活了。
叶子不愿跟我讲述她的遭遇,只是不停地流泪,抓自己的头发。我从她手机里查到了一个叫月月的女孩,拨通月月的电话,告知她我是叶子的哥哥。月月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要问我。我知道你是叶子的朋友,我只是想让你帮我收拾一下叶子的行李,她要回老家了。月月想了一会儿,答应了我的请求,我们约好在灯市口附近的一家湖南菜馆见面。晚上七点多,月月提着叶子的行李来到这家湖南菜馆,她看起来比叶子年龄要大一些,眼神里充满了警惕和恐惧。月月说,让叶子回家找个老实人嫁了吧。叶子自杀的事情你知道吧?她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什么都不肯说,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有什么要求可以跟我提。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我不能说,我要是说了就会失去工作。你放心,我肯定帮你找一份更好的工作。你说话当真?月月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当真!叶子应该是被我们老板糟蹋了,那个老色狼不会放过每个年轻的服务员。叶子进来的第一天,老板就盯上她了。有一次,我听见包厢里有叶子的叫声,冲进去一看,老板把叶子抱在怀里。叶子也曾打算离开,但是,老板给她涨了工资,还提她当了领班。我知道这是老板给叶子挖的陷阱,我劝她离开这里,她没听我的,她说她想赚点钱再走。出事的那天你和叶子在一起?那天晚上,我跟叶子一起下班,老板开车来接叶子,说是让她帮忙打扫卫生,叶子走后,我就预感到要出事。我知道的就是这些,叶子肯定是被老板给糟蹋了,要不然,也不会干出那样的傻事。
我带着殷北风留给我的那把瑞士小军刀,在那家连锁餐饮公司的总部找到了那头秃驴。我冲进他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在打电话,戴着黑框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你找谁?
找你!
你是谁?
叶子的哥哥。
哦,有什么事吗?
有什么事,你心里比我清楚。
我什么也不清楚,没事的话,请你马上出去,我要开会。
我被秃驴猖狂的态度激怒了,扑上去提起他的衣领把他压在墙角,用瑞士小军刀顶住他的下颚。操你大爷,你把我妹妹糟蹋了,她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你信不信我一刀捅死你。你不要乱来,你有什么证据说我糟蹋了你妹妹?我不愿意再跟他废话了,一拳击中秃驴的鼻子,他趴在地上,满脸是血。我还没来得及出第二拳,就被人牢牢抱住了。秃驴爬起来,一边抓起电话报警,一边说,孙子,我一个电话就够你在监狱里蹲几年的。殷北风摁住了秃驴的电话。刘总,给我个面子,这个事情我来处理吧,叶子是我介绍过来的,他是我的兄弟,您给我个面子好不好?殷北风突然冒出来,他和几个壮汉连推带拽把我塞进了车里。你知道你今天惹的是什么人吗?不要以为他只是一个饭店老板,他有几十亿的资产,黑白两道通吃,连我爸都要敬他三分。我管他什么人,大不了就是一命抵一命,我妹妹不能让他就这么糟蹋了。
你有证据吗?没有证据你告到天上都没用,这种事情只要他把床单一扔,什么证据都没了。人家现在掌握了你的证据,他的办公室有摄像头,你今天拿着刀子闯进人家办公室打人,这些都是有视频记录的。只要他报警,再弄个轻伤证明,你少说也得在监狱里待个一年半载。
这事你别管了,他必须给我个说法。兄弟,别犯傻了,咱们已经过了那个打打杀杀的年龄,在这个社会上,凭着一股勇气和一把小刀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今天也就是正好我在现场,要不然你肯定要吃大亏,你拼得过他手下那群保镖吗?
那你说怎么办?这事就这么算了?
这是两万块钱,让你妹妹回老家去吧。殷北风从兜里取出一沓钱扔给我。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算是我替老刘赔偿给叶子的,两边都是朋友,别让我夹在中间作难,你一点证据都没有,闹到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叶子的事情,我没敢告诉三叔。那天夜里,坐在医院的走廊里,想起来好多小时候的事情。叶子是我的脚后跟,上山下河,我走到哪她就跟到哪。没有人敢欺负叶子,都知道她有个能打架的哥哥。我上高中的时候,叶子已经辍学了,每次回家,叶子都会来看我,羞答答地说,哥,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洗洗。我把攒了一个月的脏衣服拿给她,第二天,门口的晾衣竿上会挂满我的衣服。晒干了,她会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我的背包里。我母亲说,叶子跟亲妹妹似的疼你,你将来有了出息,可不能忘了叶子。
想起母亲的话,心里阵阵酸楚,一种无力感蔓延全身。我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不是靠拳头就能征服的。隔着玻璃窗,我看着叶子像熟睡的孩子,她今年才20岁,正是上学读书的年龄。这个城市伤害了她,我这个没用的哥哥却无法保护她。
两天之后,叶子回老家了,上火车的时候,我把那两万块钱悄悄塞进她的背包里。
23
叶子回到老家一个多月,就结婚了,对象是憨憨。
小时候,憨憨是我们的开心果,他爸妈是近亲结婚,憨憨智商有点问题。耍猴的艺人进村之前,憨憨是我们的主要娱乐项目。我们怂恿他去偷过老师的戒尺、邻居的西瓜,还有女孩子的日记。夏天,我们把憨憨抬起来往水潭里扔,冬天,我们在冰面上挖个洞,再用雪填平了,引导憨憨往冰洞里滑,然后我们冒充罗盛教。总之,在我们的精心策划下,憨憨成功地完成了各种丢人现眼的娱乐项目。
一转眼,憨憨已经长大成人,身板挺壮,还是爱笑,只是不再随意流涎水了。这个小时候的玩物现在成了我的妹夫,家里人接受不了这个现实。论勤劳,论长相,叶子在方圆几十里都是一等一的人才,无论如何也不能嫁给一个智力残疾的人。
三叔和三婶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让我帮忙做做叶子的思想工作。全家人都不知道叶子是怎么想的,在城里待了一年,没能留在城里找个有钱人,还回到村里找了个傻子。只有我理解叶子的选择,我劝家里人不要再逼叶子了,既然叶子已经决定了,我们就应该尊重她。
叶子结婚那天,我回去了。三叔没有给叶子置办嫁妆,只做了四床棉被,别人家嫁女都要比比嫁妆能拉几车,叶子出嫁只一台拖拉机就够了。
对于叶子的婚礼,我曾有过很多美好的设想:要让我的妹妹成为村里第一个坐着小车出嫁的姑娘,要在村里办一场最奢华的婚礼,酒席上要用最好的烟、最好的酒,拉嫁妆的车要在村口排成一溜……可是,还没等我赚够这些要面子的钱,我的妹妹就出嫁了。
叶子出嫁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兄妹俩在她的屋里聊了很久,谁都不愿提及在城里发生过的事情。叶子有哭不干的泪水,只有我理解她满肚子的委屈。我替她擦干了泪水,走出她的闺房,阵阵心酸。那个从小就跟在我屁股后面的丫头要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智力残疾的男人,倘若她能跟我一样上了大学,倘若她没有进城打工,倘若没有被那个秃驴糟蹋……有太多的可能改变命运,但是,我的妹妹却走上了一条最艰难的路。
我家的房子是我出生那年盖的,我的童年和少年都是在这三间土房里度过的,我当年用过的物件都还保留着,只是房子已经很破败了。墙体上有几条很宽的裂缝,窗户也无法严丝合缝地关上。二十多年过去了,父亲坟头上的柏树有碗口粗了,村里盖起了很多宽敞明亮的红砖瓦房,只有母亲还住在这座摇摇欲坠的土房里。
我跟母亲说,花点钱把房子翻新一下吧。母亲说,等你成家立业了,在城里买了房,扎了根再说吧,我一个人在家里,老房子还能再住几年。我问母亲,将来愿不愿意跟我去城里住?母亲说,还是村里住着舒坦,我只想去城里看看,看看你生活的那个地方是个什么样子,看看我儿子每天都在做什么工作,能看到你在城里生活得安安稳稳,我心里也就踏实了。我说,等我买了房子,就接你去城里看看。
叶子出嫁的日子,正值酷暑,屋子里蚊蝇飞舞,难以入睡。母亲在院子里铺上凉席,我和她坐在院子里聊天。她拿着一把破烂的芭蕉扇坐在我身边,一边给我祛暑,一边给我讲述村里发生的那些稀奇事。老刘家的儿子出去打工才一年,就带了个漂亮姑娘回来;村长家的儿子在山西挖煤赚了钱,盖了两层楼房;王家的姑娘没结婚就怀孕了……母亲说得津津有味,我也听得入神。
这情景让我想起了儿时的画面:我枕在母亲腿上,她摇扇子的手臂很有力。那时候,我最讨厌母亲跟我说那些张家长李家短的事情,我喜欢听她讲故事。可是,母亲只会反复地给我讲述那个狼外婆的故事。夏天还是那个夏天,场院也还是那个场院,但母亲已经老了,扇一会儿芭蕉扇手就酸了。
母亲问我,你啥时候能给我带个漂亮媳妇回来,让我也在村里显摆显摆?我有媳妇了,今年春节就带回来让您老拿出去显摆。有照片没?给我看看。我打开钱包,给母亲看单姗的照片。皎洁的月光下,母亲戴着老花镜,打着手电筒仔细地看着未来的儿媳妇,一边看一边笑。
那是我在母亲脸上看到的最幸福的笑容。城里的姑娘就是好看,我儿子有福,她对你好吗?好,自己舍不得买衣服,天天给我炖排骨吃。那就好,我不盼着你成什么大事,只盼着你能找个好媳妇,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天夜里,躺在院子里,和母亲聊到很晚。记忆中,这是我成人之后,跟母亲聊得最多的一次,谈起那个未见面的儿媳妇,她有问不完的问题。直到我睡着了,不再回答她的问题,母亲才把我叫醒,回屋睡了。
叶子出嫁后的第二天,我返程回京。从家到公路上有几公里乡间小道,我在前面走,母亲在后面跟,我站住了,劝她回去,母亲答应着,我一走开,她又跟着往前走,一直把我送到公路上。
2008年的秋天,我在北京的798艺术区看到过一幅油画,色彩简洁,背景凝重,一位年迈的母亲站在几间低矮的土房前悬悬而望,我花了两万元买了那幅画。一个人的时候,我坐在书房里凝视那幅油画,悲从心来,泪如泉涌。
2008年的时候,母亲和那三间土房已经永远地倒下了。
24
贾六的女友叫双百,皮肤不白但很细腻,玉环胸,水蛇腰,后背有痣。很长一段时间,这姑娘见了我都不怎么说话,原因是当年她跟贾六在宿舍楼下的小树林里挑灯野战的时候,我用我的博士能望远镜看见了她后背上的一颗痣。
当天夜里,我迫不及待地把我的重大发现告诉了贾六。第二天,贾六要她脱了衣服,验明正身,顺便把我偷窥他们的劣迹全盘托出。从此以后,双百对我耿耿于怀。贾六说,双百跟他谈论我的时候,从来都不喊我的名字,都是说,你那个流氓兄弟如何如何。我跟贾六说起双百也不叫她的名字,都是说,你那个有痣媳妇如何如何。
贾六心宽体胖,吃蒜茸油菜都能长出满脸横肉,他和双百的爱情一直被当做现代版的武大郎和潘金莲广为传诵。贾六虽说长得有些对人不敬,但是,此兄却是热爱妇女的典范,这些年,我看见他给老婆洗内衣就不下五次。
当年,贾六去见岳父大人,那位在政府机关坐了一辈子办公室、见谁都慈眉善目的老爷子,见到贾六,眼睛都绿了。说了一句你们不适合,就把贾六往外赶。贾六使出苦肉计,任凭老爷子讽刺挖苦,就是赖在门口不走。
贾六说,请您相信我,我一定能给她幸福。
老爷子问:你有房子吗?
没有。
你家里有钱吗?
没有。
你有研究生文凭吗?
没有。
你什么都没有,拿什么给她幸福?
我有未来,我能赚钱。
那就等你开得起奔驰的时候,再来娶她吧。
双百忍受不了老爸如此尖酸地凌辱贾六,跟老头子说,他什么都没有,就有个孩子,在我肚子里呢。老头子当场就晕过去了。
这二人为了爱情逃到北京,从此之后,贾六就跟自己的准岳父和奔驰车较上了劲,发誓要开着奔驰回去见岳父。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开始了闻鸡起舞、披星戴月的生活,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对每一份工作都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对每个人都以诚相待,笑容满面。为的是能跳进更高的槽,赚到更多的钱。
一年前,他进了那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互联网公司,工资也涨到了五位数。每每有人谈起那家门户网站,我都不忘告诉人家,我在那里有兄弟,好像这家网站是我家的。
跟一个女人上床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就能证明她是你的女人。跟一个男人借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就能证明他是你的兄弟。贾六就是我的取款机,只要插卡就会吐钱,除非设备故障。有人说相互利用的兄弟都是酒肉朋友。但像我和贾六这样的北漂青年,只能抱团取暖,相互利用。以前,我习惯问殷北风借钱,叶子出事之后,就莫名其妙地生分起来了。现在,我手头吃紧,唯一能让我开口借钱的人就是贾六。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贾六还没赚到奔驰车的四个轮胎,双百就走了。临走那天,约我在百草园喝茶道别。
我说,你这样走了,对贾六不公平。你知道的,他已经很努力了。
我不能再这样没有希望地耗下去了。
为什么说是没希望地耗下去呢?你们现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再扛几年,就可以在北京付个首付,买套房子稳定下来了。
我过够了这种节衣缩食、起早贪黑的日子。按我们现在的收入,买房子还要五年,买车子还要两年,紧接着就得为孩子忙活了。我看到了十年后的生活,我成了一个为柴米油盐发愁的中年妇女,能看到十年后的自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生活需要一些希望和未知。
回到老家会是什么样的生活?
我爸爸能帮我安排一份像样的工作,不用像现在这么累,房子和车子也都不是问题,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多赚点钱,让自己生活得更舒适一些。
你们有很多共同的记忆,也包括一些挫折,理应更坚定一些,你们的爱情和我的爱情是不同的。
有什么不同?
我们是在大学毕业之后才在一起的,一开始就要经历生活的考验,而你们是从大学就开始的,拥有很多美好的记忆,这些记忆会增加爱情的硬度。
没有人会轻易放弃一段感情,可是,爱情的硬度永远也敌不过生活的硬度。如果他跟你一起回老家的话,你们还可以在一起?他不愿意,他从来就没想过要离开这里。
双百是个头脑清醒的女人,她对自己的人生有清醒的认识和规划,我不好再劝她什么。谈话至此,气氛有些尴尬,我觉得应该买单走人。但是,毕竟是我送人家,我去招呼结账,有点下逐客令的意思,只好冷坐着。
百草园的小花园里,雨打青竹,如泣如诉。眼前这个稍显憔悴的姑娘,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青涩和倔强,多了一份熟女的风韵。她靠在沙发上看着窗外,我无所适从地喝着一壶没味的绿茶,我清楚地看见她的眼眶开始湿润,眼泪顺着脸颊流淌下来,泪击青砖的声音萦绕耳畔。
既然决定了,就不要难过,我知道你对得起他,他会理解的。你是他最好的兄弟,希望你能告诉他,我爱他。你应该亲口告诉他。他信吗?他会觉得我特浅薄。我可以劝劝他,让他跟你一起回去。他不会听你的,我比你了解他。在他看来,只有北京才能让他成功,对于你们男人而言,事业成功要比女人重要得多,不是吗?也不全是吧!还有件事情要拜托你。什么事?你说吧。这张卡里有四万块钱,是我这些年攒下来的,麻烦你转交给他,他买房子的时候用得着,密码是他的生日。我不能替他收,他也不会要的。你们男人总是这样,只知道钱,理解不了女人。钱是俗物,但它作为一种表达工具的时候,是纯洁的。在北京买一套房子,是我和贾六的梦想。现在,我做了逃兵,我希望他能继续战斗,去实现我们共同的梦想。
你的意思我理解,你可以通过邮局寄给他。结账出门,双百打车去了机场,我站在百草园门口又抽了支烟,然后坐地铁回家。
跟双百的这次谈话,对我触动很大。我不知道双百离开之前,贾六是否有过预感,反正我是全然不知的。就在上周,我们还一起去植物园喝茶聊天,在曹雪芹纪念馆前,双百还楚楚动人地抱着贾六扮林黛玉,只一个星期,她就毅然决然地走了。
25
双百走后,贾六只是淡然地对我说,我老婆回老家了。
看不出他有一丝伤感,倒是有了更多的自由,隔三差五约我喝酒,饭局遍布京城。他已经成了那家牛■网站的小头目,可以刷卡消费,签单报销,桌上必点红烧肉,席间从不缺美女。
跟着贾六我认识了很多媒体圈的女编辑、女记者、女实习生。两杯小二下肚,贾六脸上一团正经,眼中两汪桃花,摸着女媒体人的手,侃时政秘闻,谈小道八卦。结账时,他冲锋在前,一坨肉趴上去占住大半个吧台,有人要抢着买单,贾六就挥舞着几张钞票,说,滚远点,信不信我拿钱砸你?
整个夏天,贾六大口喝酒,大胆摸手,春风得意,行迹洒脱,我却隐约觉得他有话要对我说。他越是歌舞升平,虚张声势,内心就越是脆弱纠结,我希望能帮他一起祭奠他那逝去的爱情。那天晚上,我们在芥茉坊喝酒到凌晨。我说,双百临走跟我见了一面,她让我告诉你,她爱你。我这辈子喜欢婊子,敬仰牌坊,就是见不得端着牌坊的婊子。
她爱我什么?爱我给她洗衣服做饭?爱我陪她逛街哄她开心?还是爱我买不起奔驰?她真的爱过你,别忘了,这个女人为你堕过三次胎。别拿堕胎说事,是她记不住自己的生理周期,还喜欢不戴套做爱,跟我有什么关系!贾六一口气吹下半瓶燕京纯生,从未见他如此冰冷。她心里还记着你,你可以考虑跟她一起回老家。回去求他爸爸给我找一份安稳的工作,然后养老终死?走就走吧,没必要装贞女。喝酒,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伤心。我安慰他。滚,你凭什么这样说她?凭什么不值得我伤心?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
贾六又昂头吹下一瓶燕京纯生,眼泪和酒沫一起顺着下巴流淌。他开始倾诉他们的爱情,从第一次约会到第一次做爱,如数家珍,历历在目,直到天色微亮,酒吧打烊。
兄弟,你知道吗?女人的处女膜只能破一次,男人的真爱也只能付出一次,你信吗?我信。
背起贾六送他回家,路上车少人稀,太阳从一个叫朝阳的地方晃晃悠悠地升起。空气干燥得像完全脱水的木乃伊,出租车里的静电击中我麻木的右手。公主坟的服装店已经开门营业,小伙子们站在板凳上把衣服举过头顶,吆喝着跳楼打折的口号。事实上,直到我可以开车去百盛和燕莎购物的时候,这些小店都无一跳楼,而且家家生意兴隆。
从贾六家回来的时候,在北影厂门口看见一帮群众演员,穿着单薄的衣服,一脸茫然,我突然想起《清明上河图》里那群桥头待雇的奴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苏星星。那个和我在工地上播放黄色录像的兄弟。我们有很久没见面了。
我走过去和他打招呼。他说,兄弟,你最近混得可好?他还称我兄弟,显然已经忘了对我的误解和仇恨。我一看到他那只大而无光的左眼,就觉得内疚。如果我们不去要那点工资,不去爬吊台闹事,殷北风就不会让人把他的眼睛弄瞎。我来看看你,你还好吗?还好,我上周又拍戏了,张艺谋的电影,你一定要去看哦。一定,我一定去看,现在不去工地了?还去,没钱吃饭的时候还去打打零工,前几天,还在工地上见到你三叔了。拍一部戏能赚多钱?赚不了多少钱,我们这些群众演员都是论天算的,一天二十,剧组管一顿盒饭。这只眼睛一点都看不见了?看不见,不碍事的,习惯了就好。我知道这不关你的事,你别放在心上。好好干,你能行的!我掏出五百块钱塞给他。不用,我还有钱吃饭,没钱的时候再问你借。我还过得去,你拿着吧。我先走了,有事打电话。我站在三环路上打车,苏星星追过来问我,你真觉得我能行吗?兄弟,你一定能行的,有一天,你可以像刘德华、梁朝伟那样的大明星一样住别墅,开豪车,天天生活在聚光灯下。我相信你的话。苏星星笑得很灿烂,连那只瞎眼里也有了一些光芒。
回来的路上,我想,也许我不该说这么违心的话。我应该告诉他,赶快去学一门手艺,踏踏实实找份工作。但是,我无法拒绝他的眼神,我知道像苏星星这样的偏执狂,宁愿一辈子像乞丐一样守在这里,也不愿意接受自己不行的现实。
26
天气越来越热,姑娘们的裙子越来越短。早上起床不用再赖在被窝里打滚,提起大裤衩,穿上洞洞鞋,卫生间里抹把脸就可以去上班了,地铁里有大把的漂亮姑娘把你唤醒。单姗不许我偷看地铁里的姑娘,我稍一走神,她就会在我的手臂上拧出一大块淤青。
即便如此,我还是对北京美女有了一些总结性的印象:天安门和王府井的美女只是星星点灯;国贸附近的美女知性干练、步履匆匆。最有味道的还是经常在三里屯和后海出没的那些女人,长裙掩膝,短裙裹臀,慵懒地坐在藤椅上,无论环肥燕瘦,都能保养得肤白如雪,无论有无胸器,上衣都能穿得低开隐乳。
这一年的夏天,我在地铁里和人发生过两次摩擦。虽然都是以胜利者的姿态结束战斗,但对我而言,这却是一段不光彩的记忆。在多数人看来,打架是小孩子和没素质的人干的事情。我竟然还是亲自动手打架,大家都知道,有身份的人是绝不会自己动手打架的。最让我感到羞愧的是,这两次打架都是为了在地铁里争夺一点空间。
第一次打架是和一北京爷们,我占据了一个车门附近的有利地形,这爷们就像日本人觊觎钓鱼岛一样,一点点往我身边靠,硬生生要把我往外挤,我扎稳马步,他扛不动了,竟然说了一句:外地人,在北京老实点。这句话深深刺痛了我这样拿着暂住证的外地青年,我取下眼镜,放进包里。放拳出去,来了个黑虎掏心,挥拳时,我甚至还回忆了一下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步骤。那爷们一边挥舞着拳头,一边吹着牛■,结果,被周围的外地人给抱住了。
第二次打架是因为单姗。晚高峰,从东单回八宝山,车厢里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所有的肉体都密切地黏合在一起,像一个剥去包装的果冻,晃晃悠悠,滴水不漏。每一个人都和身边的人密不透风地粘在一起的时候,性骚扰就会因为这种被动的亲近而不易觉察。我试图站在单姗身后,为她撑起一片天空,很快就被人挤到一边去了。一个额头上少有毛发的中年男人一直站在单姗身后,随着车辆的晃动,不断地往单姗身上靠。单姗让开一点,中年男人就往前挤一点,直到把单姗逼得贴在了车厢门上。我从包里取出一支圆珠笔,悄悄放在单姗身后,中年男人再一次借助惯性往单姗身上冲去,只听到一声惨叫,他坚硬的下体像是碰到了一把利剑,他冲着我破口大骂。我不会骂人,又不愿意在车厢里说他骚扰了我的女人。有人觉得我欺负了中年人,也有人怀疑我是小偷,场面十分尴尬。地铁进站的时候,我踹了中年男人一脚,然后拉着单姗溜之大吉。
整个夏天,我都为这些摩擦感到愧疚。无冤无仇,只是擦肩而过,我们却为了一点空间大动干戈,地铁里每天都有这样的摩擦在上演。每个人回到家里都是天使,侍花弄草,遛狗养猫,爱心泛滥;走出家门都是魔鬼,寸土必争,尔虞我诈,你死我活。为了躲避这种不必要的摩擦,我的身体开始变得柔软,任凭别人推搡,不再对抗。单姗遭遇性骚扰的几率却有增无减,因为这个一向素面朝天的姑娘开始打扮自己了。
单姗每天早上要用半个小时化妆,晚上回来还要再花半小时卸妆,她开始向都市白领转变,学会了往脸上涂抹厚厚的粉底,把睫毛修理得整齐而上翘,穿着笔挺的制服在写字楼里优雅地行走。只是微薄的薪水时时掣肘,让这种转变来得有些缓慢。
有段时间,我很喜欢单姗的这种改变,因为我喜欢那些打扮精致的职业女性,优雅干练,又带着几丝闷骚。但是,看得久了,又会觉得她丢失了某种独特的东西,变得大众而俗常。
27
周末,我宅在家里上网,单姗躺在床上翻看一本过期的时尚杂志,研究今年夏天的流行趋势。床上摆满了她刚买回来的各种化妆品。
我说,能不能别这么妖精,好好的一张脸硬是让化学药品给糟蹋了。女为悦己者容,我又不是为了自己。你可别为我而容,倒是要为我的银子想想。你还好意思提银子?我的同事用的都是雅诗兰黛、迪奥、香奈尔。你再看看我用的这些东西,我都不好意思用。别那么虚荣好不好?别的女人化妆是品位,到我这里就成了虚荣,人跟人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好了,在这个问题上,永远都是我的错,因为这是一个经济问题。
你别那么敏感好不好?不关你的事,我只是看不惯那些狐狸精。你是说你的同事?还能有谁?你不知道这些人浅薄到什么程度。前天,我刚进办公室,旁边那位就娇滴滴地问,这么香,用什么化妆品?我说欧莱雅,你知道人家怎么说吗?怎么说?欧莱雅挺好的,就是味道重了点,你可以试试法国娇兰,我一直用这个牌子,挺好的。就她那点工资,不是被有钱的男人包了,还能天天用法国娇兰?不就是个法国娇兰嘛,明天我就给你买。买你个头,脸上抹娇兰,嘴巴冲西北喝风呀?这还不算气人呢,昨天中午,我们一起下楼吃饭。楼下有卖酸辣粉的,我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吃的就是这个。我说想去吃酸辣粉,你知道我同事怎么说吗?怎么说?人家说那都是民工吃的,不卫生,让同事看见了多不好意思呀!我说,这帮傻■,装白领装得还挺像。以后咱别在她们面前露穷,她们用啥你用啥,她们吃啥你就吃啥。人家还开宝马上班呢!
我无语了。我知道单姗不是故意要这么说的,但是,她确实伤害到我了。
我们的同居生活,刚开始像一只很土的香包,外面是一块很普通的棉布,里面却能散发出让人销魂的香味;后来,外面换成了昂贵的丝绸,里面却生出了虱子,让人心痒。
我们都有了稳定的工作,逃离了地下室,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消费能力也有了较大提高,生活的温度却不像以前那样火热,直接的表现就是我们做爱的质量和数量都在下降。有时候,我向她发出明确暗示,她会拒绝。有很多理由:今天上班很累、大姨妈来了、没有心情等等。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只要我们一躺在床上,她就会把我的手放在她平坦的小腹上,引领着我向下移动,向上游走,她的小腹上总能掀起阵阵热浪,直到把我们完全点燃。现在不是她熄火,就是我没油,烟熏火燎半天,也蹿不出几缕火焰。
我以为,床上的这些变化可能缘于生活的繁重和生理上的麻木,但是,生活中的一些变化就不那么容易解释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单姗晚上有了一些应酬,回到家里总是先关了手机,说是打车回来的,却从未在她包里看到过打车票。这些变化足以让我变得警惕。
这天夜里,单姗睡了,手机放在枕边。我悄悄打开,看到一条短信:周五晚上方便吗?是一个陌生号码,这个号码还发过很多短信。即将揭开谜底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单姗正盯着我,目光凌厉,寒气逼人,吓得我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张五毛,你混蛋!
我像一个刚刚打开别人保险柜的小偷一样,面对突如其来的警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手中的赃物。我决定避开自己的罪行,直接讨论她的问题。
你怕什么?没问题,为什么害怕我看你的手机?你知不知道侵犯别人隐私是很没修养的行为?好吧,就算我没有修养也只是一个素质问题,背叛却是一个道德问题。你认为我外面有人了?你不信任我?我很信任你,你告诉我这个发短信的男人是谁?你不认识,也没必要认识。改天介绍给我认识一下,转让费我可以给他打折。她突然从我手中夺过手机,重重地砸向对面的墙壁,一声脆响之后,手机四分五裂。单姗转身佯睡,双眼紧闭,表情淡定。我起床去客厅抽烟,合租的女孩穿着睡衣从洗手间出来,我又连忙站起来把烟掐了。
28
冷战持续了一个星期,关于那条短信,我坚定地认为单姗应该给我一个解释,她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们还躺在同一个被窝里睡觉,尽量不去碰对方,偶尔肌肤相碰,她会很自然地转身分开。早上,我们一起走向地铁站,在复兴门分开。下车时,她会说,我走了哦。我说,注意安全。这种相敬如宾的感觉十分陌生。
周五晚上,单姗打电话说,公司加班,要晚回来。
我说,你不用跟我请假。
挂了电话,我醋意大发。她真的去赴约了?那个男人是谁?对于男人而言,再也没有比这更好奇的事情了。我努力地压抑着怒火,尽量使自己变得平静一些。我想了很多解决方案,比如去电信局查她的通话记录,去她公司楼下跟踪,回家坐在客厅喝酒,等她回来,一杯啤酒泼在她脸上,然后大喊一声滚蛋……这些解决方案其实都是分手,还不如大度一些,什么都不问,自己离开算了,这是多么让人丧气的事情。脑海里开始浮现单姗和别的男人把酒言欢、觥筹交错的场景。
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发呆,烟已抽完,大脑一片空白。清脆的高跟鞋声由远及近,在我办公室门口停下了,然后是很轻的敲门声。
谁?这个时候有人来打搅我,让我很反感。
老张,是我。我听出来是公司的前台——妖妖。
我刚进公司的时候,她们都叫我张总,听到这种与我实际身份明显不符的称呼,我浑身鸡皮疙瘩。这个公司只有一个总,就是我的同学殷北风,我只是给他跑腿的。后来,我郑重地告诫他们叫我老张就行。
每个牛■的公司都有一个自信的前台。她们既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也反映着老板的品位,我们公司也不例外。妖妖是写字楼里典型的前台姑娘,有着精致的脸蛋和娇小的胸部,衣服穿得恰到好处。裙摆不会过膝,衬衫要解开第二颗纽扣,以隐约能看到胸部有隆起为宜,端庄地坐在公司正门口,抬头时轻泛秋波,弯腰时小露酥乳,总之,一举一动都要吸引眼球。我每次进公司都会看她几眼,偶尔也会凑上去跟她开个玩笑。
公司上一任前台,也有着跟妖妖一样的打扮和长相,却是个害羞的姑娘,不愿意跟大家开玩笑,走在写字楼里像一名冷艳的模特,后来被殷北风打发走了。
妖妖是个成都姑娘,长发细腰会调情。男人若要惹她,她能把你调得脸红了,眼绿了,抬头不好意思看天,低头不好意思看地。
有一次,我带妖妖出去见客户,堵在三环路上,内急。我一个劲儿催司机快一点儿。
妖妖说,老张是不是憋尿了?
我说,恭喜你,答对了。
我这里有个矿泉水瓶,你要不要在车里解决一下?
我说,瓶口这么细,如何使得?
妖妖说,怎么使不得,对你来说正好,你就别在我面前装猛男了。
我喜欢会调情的姑娘。会调情的姑娘智慧、练达、有味。对于女人而言,调情是一门不好掌握的艺术,如果把情调得恰到好处,可以在短时间与男人拉近距离,并且使男人的兴趣由身体上转移到精神上。如果调得不得当,就会显得自己缺乏品位,有失端庄。生活中的多数女人缺乏调情的智慧,她们要么摆出一副拒人千里的冷漠,要么真面目示人,一副很傻很天真的样子,都无法给男人留下深层次的好感。
妖妖站在我办公室门口,门半开着,她探着身子靠在门框上,这个姿势既能让我清晰地看见她隆起的胸部,又给自己留好了退路。如果有人进来,她会顺势关上门走开,并且向那个人抱怨,这么晚了还要给老张准备文件,借此打消别人的疑虑。
妖妖今天穿着白色雪纺荷叶边短袖,下身是黑色裹臀短裙,她探着身子,我能看清她胸前的两个弧形。你今天就穿这身衣服上班?怎么了?不可以吗?可以,挺好的,只是会让公司的男员工心不在焉。嘁,只有你这样的色狼才会心不在焉呢。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又在想姑娘了吧?对,在想眼前的这位姑娘。想我就说呗,还一个人在这抽闷烟。说了有什么用?我是有主的男人。嗨,说了就可以一起耍嘛。妖妖偶尔会蹦出几句四川方言。
在我听过的语言里,四川方言是最适合女孩子用来撒娇的语言,很有穿透力。耍?怎么个耍法?你想怎么耍?我不知道。妖妖这样的反问让我无法接招。你们这些有老婆的男人呀,都是有贼心没贼胆的废物。
今晚上,我既有贼心又有贼胆,就不知你是否有这个贼身?
妖妖的话有些挑衅的味道,我如果不接招就真成了废物,我若接了招,她必然会退缩。以我的经验,越是满嘴跑火车的女孩,两腿越是夹得紧。
今晚上不用跟老婆请假?
老婆跟别的男人约会去了。
看来,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呀!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们去后海坐坐如何?算是陪我过生日。
妖妖似乎要玩真的,我有些猝不及防。她今晚上穿得很性感,平日里对她印象也不坏,但是,我从没想过要打她的主意。我很清楚,前台只是公司养的花,客人和员工都可以欣赏,却不能有摘花的想法,只有老板可以打她的主意。如果不确定老板对这束花的想法,最好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
妖妖就站在我门口,身体靠在门框上,胸部被挤压得更加丰满。我很快就投降了,还给自己找好了理由:单姗现在应该已经在约会的路上了,她可以和别的男人约会,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和别的女人厮混?
我们直奔后海西岸的蝴蝶酒吧,老板是两个漂亮的女孩。酒吧不大,装修得却很有味道。以前来过几次,老板很热情,可以陪你聊天解闷。我问妖妖,你要不要喝点啤酒?可以呀,我好久没有喝醉过了。要喝醉?喝醉了我可要抱着你回去的。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要了四瓶啤酒,一袋鱿鱼丝,妖妖点了一盘开心果和一袋爆米花。女老板亲自端上来,冲我一笑,那意思似乎在说,你今天终于带姑娘来了,不用我陪你聊天了。她显然还记得我,我们一起聊过一些旅游和同性恋的话题。
酒吧的沙发不大,妖妖挨着我坐下,我们很快就解决了四瓶啤酒。妖妖脸色变得红润,她把头靠在我肩上,鼻尖贴着我的脖子,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顺势揽住她的肩膀。我想,单姗现在应该也像妖妖这样躺在某个男人的怀里,想到这里我有些亢奋,搭在妖妖肩上的那只手开始用力,她顺从地往我怀里钻。
妖妖突然问我,你们一个月能做几次?
什么几次?
Make love。
干吗要问这个?
我只是好奇嘛,你可以不回答。
三四次吧,你呢?
我有大半年没有做过了。
怎么会呢?你这么漂亮。
想跟我上床的男人倒是很多,他们只是想和我上床而已,一想到他们是这样的目的,我就会觉得恶心。有时候我也会很想,但是,你知道的,上床这样的事情,你们男人总是很随便,女人就没那么容易了。你有没有跟别的女人上过床?
这个不大好说,属于个人隐私。那就是有喽?没有,真的没有,工作占据了大部分的时间,没有精力去干这些事情。那你有没有看过色情电影?上学的时候看过,后来就没再看过了。为什么?因为有了女人?我上高中的时候在很肮脏的录像厅里看过色情录像,每次看完都很空虚,觉得自己干了特龌龊的事情,加之录像厅里总有一股尿臊味,那种记忆很糟糕,所以会有一些心理障碍。
我喜欢看色情电影,喜欢日本人拍的片子。西方人拍得很难看,动作太夸张;韩国的画面不错,但是,韩国男人总是显得很傻,有时候会很粗鲁;日本男人看起来更接近中国男人,他们打扮得比中国男人要干净,动作也很温柔。
看来你对这个很有研究。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个放荡的女人?没有,每个人都有这样的需求,我只是有些意外而已。
意外什么?
你这样的姑娘,怎么可能依靠色情电影来解决自己的需求?
做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很多时候,你无法想象一个男人在床上是什么样子,就不敢去冒这个风险。万一他不得技巧又很粗鲁,那多难堪呀!你在床上是什么样子?
你要不要试一试?
不要了吧!还是想象的好,万一两个人搞不到一起去,以后在公司里见面会很尴尬。
一直没接到单姗的电话,妖妖的暗示已经很明显了,只要我愿意,我们立马就可以结账走人,找一家宾馆鬼混。我甚至想象了一下我们在床上的情景:妖妖的胸脯不大,但是应该比单姗的要稍大一些,一只手正好可以抓住,我应该先从她的脖子开始。她的脖子看起来非常性感,光滑细腻,和肩膀几乎能成九十度角。我不喜欢女人的脖子和肩膀之间的曲线是一个很大的角度,那样的话,会有很多肉堆积在拐角处,脖子和肩膀的区分就不明显。男人喜欢吻女人的脖子,从耳后一直到锁骨,很少有男人会喜欢吻女人的肩膀。尤其是在夏天,女人的上衣穿得很少,长期露在外边的肩膀会晒得发黑,有的肩膀上还有一条胸罩带子留下来的白线,会让人觉得恶心。
想到这里,我又转头看了看妖妖的脖子,真的很美。妖妖从身后揽住我的腰,嘴巴在我耳后喘气,我的下体有一些反应。借着酒精的作用,大脑也开始膨胀,我把妖妖抱在怀里,她娇小的嘴巴就迎了上来。
昏暗的酒吧里,一双眼睛贼亮贼亮,像夜色中等待出击的猫,能放出蓝色的亮光,让我不寒而栗。我还没来得及把手从妖妖身上拿开,单姗已经来到了我面前,抄起一杯啤酒泼在我脸上,我像是被点了穴的武林高手,武功全废,呆若木鸡。
她用凌厉的目光瞪着我,眼泪滑落的一瞬间,转身离去。
张五毛,你是个王八蛋!这可能是她能想到的最狠毒的语言了。
我追到酒吧门口,她的身影已经迅速消失在后海的夜幕中。
29
单姗从这个城市消失了,手机关机,杳无踪迹。我去了她的公司,她的同事告诉我,她上周五下班之后就没再来过公司。我开始满世界寻找单姗。去了我们曾经住过的地下室,试图找到那个跟单姗有过交往的女孩,房东告诉我,那个女孩几个月前就搬走了。蹲守在火车站候车大厅里,熬过了两天两夜,也没看到她的身影。我制作了一个寻人启事的牌子挂在胸前,上面贴着她的照片,写上她的信息,神情恍惚地穿梭在地铁里。电视台还做了报道,依然没有她的消息。
一个月过去了,家里的东西丝毫没有变化,衣柜里放着她前天晚上刚换下来的内衣,阳台上的那盆吊兰她刚刚修剪过一次……
我以为,她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我们没有那么紧密,联系的纽带只是一个电话号码,只要她关机,我就找不到她了,我甚至连她老家的确切地址都不曾知晓。
回到公司向殷北风请假,我说,找到单姗之前,我恐怕没有心思来上班了。殷北风劝我不要过于悲伤,他答应给我三个月的时间休息,工资照发。我对我的同学千恩万谢,不劳而获让我觉得受之有愧,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确实需要这点工资支撑我继续寻找单姗。
离开公司的时候,我发现妖妖已经不见了,公司前台坐着一个陌生的姑娘。
我在网上发布了无数条寻人启事的帖子,以至于网站编辑屏蔽了我的ID。我在地铁站日复一日地守候,期望能够不期而遇。其实都是徒劳,我成了一只锁在铁笼子里的狗,那把钥匙在单姗手中,只要她不主动出现,我永远也无法在这个城市里找到她。
我知道她在躲着我,以此来惩罚我的背叛。她像一条隐匿在某个胡同深处的蛇,我随时等待她灵快的一击,哪怕中毒身亡,我也能瞑目而去。
寻找断断续续,有时候一连几天,我都蜷在床上,依靠一本翻了无数遍的旧书打发时间。家里存了一箱方便面、两箱可乐,我就这样宅在家里守株待兔。刚开始的几天,我还会起床煮方便面吃,后来就直接用饮水机上的开水泡了吃。
窗帘很少拉开,我猥琐地躺在床角,像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我的生活从没这么糟过,即便是我失去工作、身无分文的时候,我也能乐观地看待自己的处境。我知道,我还有双手,我的身体也足够结实,至少还可以去工地上干活来养活自己,但是,单姗的离去却让我伤筋动骨,连打开窗户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觉得她会回来,每次出门,都要仔细记住家里物品的摆放位置,回来的时候再仔细查看有没有动过。我变得有些神经质,总觉得家里的东西被人动过了,以至于我需要用胶带把家里的东西都固定下来。
30
中秋,三叔约我吃饭,这一次是在东单附近的一家川菜馆。我有好几个月没有见到他了,三叔看起来还不错,他承包了一个建设地铁站的土方工程。
我问三叔,承包工程需要很多钱吧?大老板需要交保证金,我只负责土方工程,不需要出资。工人的工资呢?按照行业规矩,项目结算之前,我需要垫付工人的工资。但是,工人们跟我很熟悉,他们相信我,项目结算之前,给他们发一点生活费就可以,等大老板结了账,再给他们付工资。这个项目能赚多少?大约有五六十万。你这次可发财了。三叔不语,我为他感到高兴,他在这个城市干了十年的民工,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他盖的房子,现在,他终于有能力做包工头了。我也为自己感到羞愧,不知道自己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像三叔一样,干一件大事,一次就能赚回半套房子。这一次真要能赚这么多钱,你就可以回家养老了。来,咱爷俩喝一个。三叔瘦了,脸上那些如刀刻的皱纹越发清晰,但是,他看起来挺精神。两瓶啤酒下肚,三叔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你知道三叔赚了钱,最想干什么吗?干什么?我想帮你买套房子。你不用担心我,我还年轻,早晚会在这里买房子安家的。现在我身边的年轻人都是租房子住,也没什么不好的。叶子出嫁了,咱老张家就剩你一根独苗了,你父亲走得早,我应该帮你。可是三叔没文化,只会出苦力干活,赚不了几个钱。这些年,我一直觉得对不住你。
看着三叔那张饱经沧桑的脸,我突然觉得他特像我父亲,我七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在我的脑海里父亲的印象是模糊的。
你是咱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村里人都以为你在城里做大官发大财呢,三叔知道你也不容易,工作压力大,房价又那么高,要想在这里站稳脚跟,难啊!我们这一代人,吃了很多苦,但只要有口饭吃我们就很满足,不像你们这一代人压力这么大。好在你上过大学,有文化,只要自己努力就能在这里生活下去,也不用再回咱山里种地了。都怪我们没本事,你看你那个同学,不到三十岁就做了大老板,听说他爸爸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一把手,你要跟人家处好关系,你的同学也许以后能帮到你。
记忆中,我和三叔从来没有这样推心置腹地聊过天,我也没想到,老实巴交的三叔能明白这么多道理。我第一次如此有兴趣地听三叔讲话,聊到饭店打烊。我邀请三叔去我的住处再聊一会儿,三叔说工期很紧,他要回工地。
从饭店出来,我劝三叔打车回去,他说离工地不远,他走着回去。我站在马路边,看着三叔一瘸一拐地消失在车水马龙的夜色中。九月的北京,夜风婆娑,梧桐望秋。月光下的紫禁城显得格外明朗威严,我叼着烟从东单走到天安门。
这里是北京,我正行走在祖国首都的大街上。
31
秋天快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单姗的消息,她把自己隐藏起来,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我决定去她的老家一趟。翻遍她留下的所有物品,竟然找不到有关她家乡的信息。贾六建议我回趟母校,也许档案室里有她当年入学时填的家庭信息。我回到了母校,看到一群年轻人在足球场上不知疲倦地奔跑,我久久驻足,想象着当年单姗站在足球场边呐喊助威的情景。母校的档案室里果真还保存着她家乡的地址:云南德钦。
从北京坐飞机到昆明,再坐汽车到大理,在大理住一宿,第二天清晨坐汽车去德钦。正赶上国庆长假,车上全是来云南旅游的人,从他们嘴里不断蹦出一些新鲜的地名,雪崩、神瀑、冰湖。绵延不断的山,狭窄急转的路,斜阳映照下如仙境般神秘的民居,峡谷中叫不出名字的金色植物与绿色草甸飞快地交替着。
我僵尸一般呆坐在车厢里任由汽车颠簸,窗外的世界无声地向后飞去。倘若单姗现在就在我身边,这将是一次多么美妙的旅行,她一定比那个黝黑的藏族导游讲得更专业。明知道她很有可能没回老家,脑海里还是不断地浮现出我们在那个边陲小城见面的情景。
坐在我身边的上海姑娘友好地与我搭讪,叽叽喳喳地向我兜售她的旅游感受,似乎此时此刻,没个男人一起分享,就对不起这眼前的美景。我一直安静地倾听她的见闻。其实,我完全没记住姑娘讲了些什么,又不愿让她扫兴,只好不时地附和几句。
你不是来旅游的?姑娘看出来我在敷衍她。
何以见得?
你对风景完全没有兴趣。
你猜对了,我确实不是来旅游的。
那你来这里干吗?
我来这里寻找一个姑娘,这里是她的故乡。
我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开始向这个陌生的姑娘讲述我和单姗的故事。我自以为讲得跌宕起伏,感天动地,哪想到姑娘听完,说了一句:你不必这样去找的,爱情都是命中注定的。是你的她自然会回来,不是你的你怎么找也找不到。这样宿命的话让我有些泄气,我后悔向她讲述我的爱情。只有我自己知道它的分量,一说出口就变得浅薄了。
黄昏时分,到了德钦县城,天空下着小雨。这座横躺在山坳中的小城并不像导游描述的那样藏族化。除了藏式店铺多一些之外,与我在其他地方见过的山间小城没有太大的区别。找了一家家庭式小旅馆住下,明天开始寻找单姗。
十月不是这里的旅游旺季,被褥显然很多天没有晒过,这张曾经躺过很多人的床上留下了各色人等的气味,房间里有些阴冷,我和衣躺下。这里就是单姗长大的地方,她在这里呱呱坠地,蹒跚学步,窗外的大街上还有她的脚印,想到这些,我觉得这个遥远的边陲小城并不陌生,被窝里也有了一丝暖意。第二天,我拿着单姗的照片挨家挨户地询问。你认识照片上的这个姑娘吗?摇头,疑惑,还有人根本听不懂我说的普通话。一天下来,一无所获。一位戴着老花镜的老太太坚定地告诉我她认识照片上的姑娘,并且带着我找到了那家人,一个藏族姑娘看了我一眼,吓跑了。
县城不大,但如果挨家挨户排查的话,至少也需要两三天的时间,我不想搞得满城风雨。躺在阴暗的房间里,我开始搜寻单姗留给我的信息。我想到了一条让我振奋的信息,单姗跟我说过,她是这个小县城里第一个女大学生。我赶紧下楼问旅馆老板,几年前,这个县城是不是出过一位女大学生?
老板说,知道,你说的是老单家的闺女吧?是的,她姓单。这闺女可是我们全县人的骄傲,不过,上了大学之后,就再也没见她回来过。
第二天清晨,按照旅馆老板描述的路线,我找到了那栋建在山坡上的两层小楼,有些破旧,一位皮肤黝黑的妇女出来接待我。我是单姗的同学,您是她妈妈吧?你找她干什么?妇女有些戒备地看着我。我是她的同学,来这里旅游,想顺便看看她。
她已经很多年没回来了。那您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吗?她爸爸说她在北京,我也不清楚。我猜想,眼前这位妇女可能就是单姗的继母,她似乎对我的突然到访有些不悦。单姗的爸爸在家吗?他上山了。大约什么时候回来?这个不好说,有时候两三天,有时候要十天半月。你家有空闲的房子吗?我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付钱。你能付多少钱?她想了一会儿,开始和我谈论价格。跟那边的旅馆一样的价,一天五十,可以吗?可以,你先坐会儿,我去帮你收拾屋子。她脸上露出了一丝喜悦,对她而言,这是一笔意外的买卖。
我住进了单姗的闺房。屋子里只有一张书桌和一张木板床,墙角堆满了杂物,墙上贴着几张刘德华的宣传海报,单姗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度过了她的少女时代。我在一只纸箱子里找到了单姗当年用过的高中课本,上面还有她做的笔记。这让我十分欣喜,我开始饶有兴趣地翻阅单姗的笔记。
随后的几天里,我白天在县城里游荡,晚上回来躺在床上翻看单姗的笔记。我渐渐喜欢上了这座安静的小城,只是短短数天,北京的生活恍若隔世,我有了个大胆的想法,就这样一直等下去,单姗终归有一天会回来。等她回来,我们就在这小县城里定居,做点小生意,像她爸爸一样生一堆孩子。
单姗的继母问我,为什么不去梅里雪山游玩?来德钦的人都是为了去看梅里雪山的。
我说,我要等我的女朋友来了再去。
我向她问起一些单姗小时候的事情,她总是吞吞吐吐,显然,她不愿意跟我谈起单姗。我希望能见到单姗的爸爸。遗憾的是,直到我离开这里,她爸爸也没有回来。
我接到了叶子的电话,三叔建设的地铁站发生坍塌,三叔去世了,要我立马回北京料理后事。
32
一天一夜,从德钦到北京,我的脑海里无数次闪过三叔的背影,几天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在东单附近的小饭馆里。我第一次跟三叔推心置腹地聊天,从我小时候的糗事到我目前的困境,我们聊得很投机,很深入。我和我的民工叔叔之间,并没有代沟,他能理解我的生活和处境,我也能理解他的辛酸和不易。那个夏末的夜晚,三叔从小饭馆出来,一瘸一拐地走向工地,一辆辆轿车从他身边驶过,黑色的夜风将他淹没,这竟然成了永别。
三叔的遗体停放在太平间里,一块白布盖着,我鼓足勇气揭开那块白布。三叔表情安详,眼睛微睁,像是佯睡。脸上还有一些泥土,我轻轻抚摸三叔的面部,掠过那道深深的伤疤,帮他合上了眼睛。医生说,三叔送到医院时还没断气,还问医生要了纸和笔,写下了遗言。
我能不能看看遗书?
医生问我,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侄子。
他说,遗书是写给他儿子的。
你们没听错吧,我三叔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
我们不可能听错的,老人临终前说得很清楚。
医生把三叔的遗言拿给我看,一张白纸上只有四个字:要钱买房。房字的最后一笔拉得老远,三叔显然已经没有了力气。三叔的遗言应该是写给我的,但为什么又告诉医生说是写给儿子的?
叶子怀孕了,挺着大肚子站在太平间里。见到我后又开始哭泣,几度哽咽。我拍着她的肩膀说,别哭了,有哥呢,事情已经发生了,眼下最要紧的是处理好后事,你要当心肚子里的孩子。
把叶子安排在家里休息,当天晚上我去和建筑公司的人谈三叔的赔偿事宜。他们已经准备好了一份合同,我只需要签字就行。三叔的死亡赔偿金是按照我们老家的人均收入算出来的,连同丧葬费总共赔偿了三十二万元。建筑公司的人礼节性地表示哀悼之后,就催着我赶快签字。如果我能立马签字,他们还可以再多给我三万块钱。他们一再向我解释,三叔的赔偿金已经够高了,这件事情涉及首都的建设,还涉及首都人民的交通问题,等等。
殷北风说,你叔叔是为首都的地铁建设而死的,他们一直在赶工期,这里面一定有猫腻,如果这件事情曝光了,你应该能拿到更多的赔偿。殷北风建议我把这件事曝光给媒体,向建筑公司施压,让他们按照北京市人均收入的标准来算三叔的死亡赔偿金,他给了我一个记者的电话。
当天晚上,我没有签字,我毕竟只是三叔的侄子,这件事情需要叶子和三婶来拿主意。回到家里已经很晚了,我把谈判的情况跟叶子说了一遍。
叶子说,赔多少钱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父亲不能火化,要运回村里安葬,我来的时候我妈交代过的。
我知道咱村的习俗,可是一千多公里的路程要把三叔运回去,实在是太难了。
哥,不管花多少钱都要把父亲运回去。
我不是怕花钱,关键是找不到运尸体的车。
找不到车,我就让憨憨把他背回去。
你别说傻话了,我明天再找找人,看能不能联系到车。你和家里人也再考虑考虑,人死不能复生,城里人死了都是要火葬的,包括国家领导人都是这样。三叔在北京火化,我们带着骨灰回村里下葬也是一样的。我希望能说服叶子。
叶子不说话了,又开始哭,几度抽搐。憨憨着急了,冲着叶子喊:别哭了,再哭孩子就没了。
哥,他不是你三叔,他是咱爸。
什么?三叔是我的父亲?
嗯,他是咱俩的父亲,你小的时候,伯父伯母不能生育,父母把你过继给了伯父。
我是在二十六岁这一年才知道自己身世的,我七岁那年死去的父亲只是我的伯父,我二十六岁这年死去的三叔,才是我的父亲。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我的父亲为了信守兄弟之间的承诺,至死没有认我。叶子说,父亲当年在爷爷面前作了保证的,在伯父伯母去世之前,不能让我知道自己的身世。原因是害怕伯父伯母膝下无子,没人给他们养老。
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事实,但是,回忆生活中的细节,它们都一一印证了叶子的话。三叔用他打工攒下的钱供我上大学,又打算赚钱帮我买房,他做的这些已经不是一个叔叔所能付出的。还有三叔跟我说话时的眼神,有几次他似乎想拥抱我,后来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
第二天,我跟建筑公司签了合同,拿到了死亡赔偿金,托殷北风花五千块钱找了一辆金杯车,带着叶子和憨憨护送三叔回家。我还是继续叫他三叔吧,我实在很难适应这种身份上的巨大转变。
三叔下葬那天,下着小雨。山坡上的小路泥泞不堪,秋收之后的山头散落着一些玉米秆子,在雨水的冲刷下显得更加荒凉,整个村庄掩藏在雾霭之中。村里的八个年轻人用肩膀扛着棺材一步步往山上走,我端着灵牌跟在后面。雨水打湿了灵牌,三叔的名字很快就模糊了,我把三叔的灵牌用衣服盖住抱在怀里。
三叔的音容笑貌在我脑海里回荡。我曾经羞于向别人介绍他,我曾经觉得那个和我一起生活在城市里的三叔有些迂腐……倘若他可以多活一天,我一定和他紧紧拥抱,找一家饭店大口喝酒。生活没有假设,他坚守了他给予自己兄弟的承诺,而我,却永远无法叫他一声父亲。未来的人生中,无论我如何努力,取得了怎样的成就,那个最关心我的三叔,都永远无法知晓了。
在三叔墓前一直守到黄昏,我很久没有如此亲近故乡的土地了,童年的全部记忆都尘封在这连绵不断的大山中。我还能清晰地记得,这座山头上有一块光滑平整的石板,我们上山砍柴的时候,喜欢坐在那块石板上,和儿时的玩伴们玩“狼吃羊”的游戏。每次都要玩到很晚,直到母亲站在山下一遍遍呼喊我的小名,才背着柴火下山。
衣服已经湿透,身上仅剩下一支烟,我点着放在三叔墓前,从地上抓一把泥土,反复揉捏,我多想亲近这里的土地,还有这泥土里埋葬着的三叔!山下有人呼唤我的小名,有灯光在山间影影绰绰。我知道是我的母亲。
母亲说,他是你父亲。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那是你爷爷定下的规矩,你明天就给你三婶改口叫妈吧,我们欠你们家的太多了。你永远都是我的亲妈,从今天起,我有两个亲妈。我还以为你不认我了呢?我的母亲像个害怕没人要的孩子。我紧紧搀着她的胳膊,打着手电筒下山,露水打湿了我们的裤腿。乡村的夜晚安静祥和,能听到狗叫,能看到昏黄的灯光,能闻到脚下泥土的气息。我想,若干年后我死了,一定要回来,埋在三叔旁边,为他端茶倒水,尽点孝道。
33
两周前,我在云南的小县城里寻找单姗。一周前,我回到故乡,埋葬了我的亲生父亲。那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小县城可能隐藏着我的姑娘,那个日益荒凉的村庄住着我的家人。这两个地方像两扇门锁住了我的灵魂,而我的未来却坚定地定格在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里,我的身体注定要在那里游走。
回到北京,依旧没有单姗的消息,殷北风暗示我早点回公司上班,再不回去上班,财务就会停发我的工资。我只好回到公司,陪着殷北风去见客户,自己也开始想方设法拓展业务。我希望繁忙的工作能让我淡忘最近发生的事情,使自己尽快回到城市生活的轨道上来,因为我还要继续前行。
随后的几个月里,过着简单而又繁忙的生活,渐渐摸到了广告公司谈业务的一些门道。例如如何制作唬人的PPT,如何串通关联公司一起去竞标,如何适时地跟客户代表谈回扣。当我完全领悟了这套流程,业务上也开始有了回报。虽然跟殷北风带回来的那些动辄数百万的单子没法比,但是,也谈成了几个不大不小的单子,为公司赚了十几万的利润。
周五下班,收到了财务发给我的工资条,除了五千块钱基本工资,还有三万多块钱的业务提成。我怀疑财务算错了,因为我们平时的业务提成都是10%。我打电话询问财务,他们告诉我没有算错,是殷总吩咐的。我觉得受之有愧,便去找殷北风问个究竟。
殷总,这段时间我家里发生了很多事情,你一直都很关照我。我理应好好工作,回报公司,30%的提成太高了,我受之有愧。
这是你应该得的。再说了,你能跟别的客户经理比吗?咱们是兄弟。你知道什么是兄弟吗?兄弟就是可以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可以一起喝酒,一起泡妞,是无话不说的朋友,你说是不是这样?
殷总说的是。可是在公司还是应该有个上下,分个你我,毕竟这是公司!
你小子别跟我生分,我们在一间房子里住了四年,还没有哪个女人跟我在一个屋子里睡四年呢。你女朋友跑了,父亲又去世了,这个时候我不帮你,还算是兄弟吗?如果有一天我流落街头,你会不会帮我?
当然会的。
这不就结了!是兄弟,就别那么多心思。我希望你在这个城市里能够拥有你想要的生活。
谢谢殷总,我会努力的。
从殷北风办公室出来,我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和担心。激动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赚过这么大一笔钱,三万多!足够我在通州买一个厕所了。照这样下去,用不了一年,我就可以考虑在郊外买房子了。担心是因为我总觉得这不是殷北风的做事风格,他虽然有钱,但绝对不是个大方的主儿,当年我们在宿舍打麻将,输了钱最爱耍赖的就是他,现在却突然善心大发,大方起来了?不管怎样,有几万块钱存在账户里,心里还是会踏实一些。
单姗失踪已经快半年了,起初,我觉得她早晚会回来。现在我意识到她可能不会回来了。也许她早已经跟着有钱的男人过舒坦日子去了。我的身体还年轻,我习惯了抱着姑娘睡觉,没有姑娘的时候会失眠,我开始去三里屯寻找愿意跟我睡觉的姑娘。
去三里屯找姑娘毕竟不是去嫖妓,也不是每个晚上都能如愿。况且我也不是这方面的老手,花钱不够阔绰,眉目不算清秀,脸皮也不够厚实。一连好几个晚上都是空手而归,还搭上了几杯啤酒钱。大约是在第五个晚上,我终于得手了,把一个姑娘领到了宾馆,我有些猴急,聊天没超过五句话,就开始帮姑娘更衣。姑娘脚蹬手刨,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惹得我好不耐烦。退了房走人,又显得自己太卑鄙,我只好打开电视,自顾自地看着。
过了一会儿,姑娘说,能不能聊聊天,我说可以呀。姑娘就开始问我是哪里人,来北京多少年了,在哪里上的大学,父母是干什么的,等等。刚开始,我还有心情对她撒谎,后来觉得实在太麻烦了,就实话实说了。反正她不知道我的真名,只知道我的故事和身世也无妨。好不容易等姑娘问完了问题,她又开始向我倾诉:她小时候如何遭遇家庭暴力,长大后如何遭遇男人欺骗……像是超女大赛上的获奖感言。
在姑娘的絮叨声中我竟然有了睡意,这个时候,姑娘却有了情绪,自己脱了衣服,开始往我身上贴。她的胸脯比单姗的要大,肌肉很结实,没有单姗的身体柔软。长这么大,除了单姗,我只在黄色录像里看过女人的裸体,所以,一见到女人的身体,我总是拿她们和单姗比。
胡乱地抚摸了一阵子,就直奔主题。我一直闭着眼睛,想象着单姗的裸体,还有她娇嫩的喘息。完事,我身体虚脱,困意幽深。
我说,丫丫,我先睡了哦。
姑娘问:你喊我什么?
看到姑娘的大胸脯,我才意识到我喊错了,那是我给单姗的昵称。
为什么要叫我丫丫?
我喜欢这个昵称,你如果不喜欢我可以换个叫法,比如猫呀狗呀什么的都行。
你是不是在想着别的女人?
怎么会呢,我真的是随便叫的。睡吧,宝贝!
姑娘半信半疑地转身睡了。第二天醒来,姑娘已经走了,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她的电话。我把纸条扔进垃圾桶里,退了房回家。
后来,我又去了几次三里屯,都没能得手。泡妞是需要心境的,我没有那份放浪形骸的洒脱。也许多数男人都喜欢在床上品味不同的女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征服欲。我却在几次并不美好的一夜情之后,坚决地戒掉了乱交的欲望,开始依靠自己的双手解决问题。倒不是标榜自己的纯洁,而是因为我的身体已经被单姗锁住了。在三里屯寻花问柳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快乐,反倒是空虚和自责将我置身于更糟糕的情绪之中。
34
合租的姑娘搬走了,房东还没有找到房客。有一段时间,我一个人住着两居室,可以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放肆地抽烟。一包烟,一桶250毫升的可乐,我可以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躺半天。寂寞的日子,回忆就会纷至沓来。小时候在河里捉鱼摸虾的画面,在三里屯鬼头鬼脑蹲守姑娘的情景,还有三叔去世时的那些细节。欲望、遗憾、猥琐轮番登场。
我很少回忆单姗。每次想到她我就会立马终止回忆,站起来抽烟踱步,或者去厨房找点吃的。总之,想办法打断对她的回忆,我知道回忆单姗会使我丧失斗志。
周末的黄昏,要了外卖。吃完晚饭,躺在沙发上等待一场球赛。回忆很快就开始了,像是球赛开始之前插播的广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无法挣脱地沉浸在回忆之中,有人说,喜欢回忆说明他已经老了,可我还年轻。
这次回忆的主角是我情窦初开时暗恋的一个姑娘。那时候,我们才上初中,她坐在我旁边,我一侧身总能看见她正在发育的胸脯,上课经常走神,老师把我拎起来,问我刚才在看什么?我说没看什么,老师说没看什么为什么要歪着脑袋?我没话说了,老师就让我在教室后面站着,我又禁不住去看那女生的后背,她脖颈白皙,一条小辫子缠绕在上面。我盯着她的脖子看,完全没有心思听课。下课时,老师用手指狠狠戳了一下我的太阳穴,说我不是个正经玩意儿。
后来我上了高中,那个女孩初中毕业就回家了,我给她写过很多信,整个暑假,都在忙着写信。村里没有邮局,写完了要步行十几里路去镇上寄信。那个女孩的家离我家只有四五里路程,我去邮局的时候还要经过她家门口。但是,我不敢直接把信送给她,也没想着要出去约会,我们似乎很享受这种飞鸿传书的感觉。
我上大学时,女孩还给我寄过几双鞋垫,上面绣了几朵荷花。再后来,就听说女孩结婚了。叶子出嫁的时候,我还见过她,她在厨房里帮忙做菜,一个三岁多大的男孩抱着她的腿,哭着闹着要吃的。她也看见我了,我打算跟她打个招呼,她迅速转过身抱起孩子走了。
这样的回忆很有味道,也容易陷得很深,以至于单姗推门进来,我也不曾察觉。单姗站在客厅中央,像是刚下班回来一样。
回来也不说一声,我好去接你。我想不到更好的语言来表达我的惊喜。有什么好接的,地铁站就在门口。我每天都在找你,你知道吗?呃?我新做了头发,好看吗?单姗故作镇静,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她修剪了一个很复古的BOB头,这种潮流好像是湖南卫视一个刚上位的女主播掀起的。好看,很适合你。怎么好看了?没想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反正就是好看。没诚意!单姗嗔怪地撅了一下嘴巴,就进屋开始收拾东西。
她把自己的衣服和日常用品放进小皮箱里,然后开始帮我收拾东西,被子叠得像我们军训时叠的豆腐块,桌子上的零碎东西排列得整齐有序。她显然是要走了。
你真的要走?
嗯,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记得开窗通风,屋子里烟味太重对身体不好,内衣脱下来要用开水烫一下,不要总是喝可乐,身体会发胖的。单姗一边收拾屋子,一边跟我叮嘱以后应该怎么生活。她没有追问我和妖妖的事情,失踪了几个月之后,她选择了一种平和的方式来跟我告别。
那个男人是谁?我说。
那个女人是谁?她的目光同样凌厉。她是我们公司的前台,我们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她已经离开公司了。你要我怎么相信你?有些东西就像这玻璃杯,一旦摔碎了,永远都无法恢复原状。那天晚上,你不是去约会了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酒吧?殷北风告诉我的。是他让你去酒吧找我的?嗯,反正我们已经不可能在一起了,既然你如此好奇,我就都告诉你吧。他上大学时追过我,纠缠了我两年,我实在没办法摆脱,就送了他一把刀,告诉他,再纠缠我,我就死给他看。哪想到毕业后又遇上了,你还在他公司里上班。他背着你给我发过很多短信,我不愿意告诉你,是怕影响你的工作,我知道你的工作来之不易。
我明白了,我和单姗之间的这场风波纯粹是殷北风导演的一出戏,我就觉得那天晚上妖妖的表现有些反常,现在看来,她一定是殷北风派来的。
你既然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和他联系?还要去跟他约会?我没有跟他约会,他告诉我,你跟公司的前台勾搭上了,我不相信。他让我去酒吧看,结果还真找到了你们。
傻瓜,这是殷北风的策划,我们上当了。那天晚上,公司前台姑娘非要我陪她去酒吧,然后,殷北风又让你去酒吧找我,这显然就是他的阴谋。
也许吧,可是我们没有经受住考验。你还替他说话?难道不是吗?即便是那个女人主动勾引你,你也可以拒绝。
可是,你做了什么?你自己想想吧,我以后还怎么相信你?忘掉这些误会,我们从头再来吧。不可能,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我想要的东西你没有,你想要的东西我也没有了。单姗提起行李,准备往外走,我堵在门口,把她抱在怀里。我不许你走,只要你不走,我们还可以回到从前。单姗还是挣脱着要走,我知道她作了决定,很难强求。我再一次问她,真的要走?嗯。还会回来吗?不知道,谢谢你这段时间照顾我。我这里还有你的一些东西,还给你吧。我拿出从单姗老家带回来的日记本。单姗仔细翻看着那个发黄的日记本,那上边有她十几年前的字迹。你去了我家?
我在你家住了一个星期,给你的继母交了一周的房租。你的老家很美,我有个梦想,就是跟你回到你的老家,做一点小生意,生一堆孩子,每天都能看到雪山,听到鸟叫。
她突然哭了,趴在我怀里开始咬我,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用力。这种疼痛让我体内积累了几个月的芥蒂脱落了,我甚至觉得有那么一丝快感。我们像两只行走在原始森林里的狮子,撕咬是释放爱意的唯一方式,它比任何语言都要直白,都更能表达内心的情绪。除此之外,就是做爱。但是做爱这种事情往往掺杂着欲望,并不完全是释放爱意,也就不那么单纯了。
我们褪去了衣服,单姗提醒我拉上窗帘,我不愿意离开她半步,趴在她身上,用脚指头拉上了窗帘。单姗抚摸我的脑袋,身体却一动不动地平躺着,任由我的双手和嘴巴在上面游走。我试着褪去她的内衣,她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往上拽,我的脑袋像一个遥控器牢牢地抓在她手里,她希望指挥我完成这次演出。她身体某处正散发着一股植物的清香,我再一次把手伸向她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一次她没有抵抗。当我正在为寻找方向而苦苦探索的时候,单姗又一次按下遥控器,把我提起来。
你有那个吗?
哪个?
你说哪个?笨蛋!
有,你等着。
我随手抓起一件衣服裹在腰间,下床去寻找当年我去接她时,从那家成人用品商店里买来的套套。心中暗喜,幸好我一直藏着,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拿了套套,再次钻进被窝,单姗没有引导我开始神秘之旅,她像是一头被吵醒的雌性动物,翻身骑在我的腰间,双腿和手臂像夏日的青藤,有力地缠绕着我。越来越紧,我几乎要窒息了。她突然松开,指引着我走向那神秘的区域。她的声音清脆、细微,像婴儿的啼哭,又像一首原生态的民曲,内容丰富,意味深长。我只能记住旋律,完全听不懂歌词。我期盼的阻碍荡然无存,她的身体湿润、温暖,我很快走向了终点。
我们从山顶上摔落下来,这个时候,本可以慵懒地躺在山下的草丛里,一边晒太阳,一边回味那种身体被烹调之后的倦怠。但是,我发现天黑了,没有了太阳,只有无边的黑暗笼罩着大地。我的内心充满失落和更深的好奇。
我们背对着背,一夜无语。
在一片茂密的丛林中奔跑,后面有很多怪兽追击,像是《动物世界》里经常见到的狮子,又像是《侏罗纪公园》里的恐龙,它们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双腿始终拔不开,眼看着怪兽要抓住我……突然从睡梦中惊醒,单姗的腿压着我的身体,她乖巧地躺在我怀里。
我们在一起两年多,昨天晚上是我们第一次真正地做爱,她显然不是处女。你有问题想问我?单姗说。是的,我想知道你的第一次给了哪个男人?一定要知道吗?一定要知道,无论我们以后是否还在一起,我都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你很在意这个?男人都会在意这个。反正我们已经不可能在一起了,知道这个有什么意义呢?我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也许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但是如果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就会一直猜下去,男人的好奇会使我们之间永远隔着一堵墙。好吧,我告诉你,那个男人是殷北风。为什么会是他?我的脑袋顿时一片空白,犹如五雷轰顶。那天晚上我从酒吧出来,一个人喝了很多酒,迷迷糊糊地坐在马路边。殷北风开着车过来,把我拉到了酒店。他说了很多话,我记不得他说了什么,满脑子都是你和那个女人接吻的画面。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会是他?我瘫在床上,自言自语。当时我失去了理智,只想着报复你。我知道我错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可是我真的舍不得离开你。我知道你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我自己也没法接受。我们还是分开吧,我们无法带着这样的心事继续下去。只要你不离开我,我什么都可以接受。我们相拥着哭泣,在那个秋天的清晨,一起祭奠我们梦想中那完美的爱情。当它如玻璃一样被我们摔碎,我们又用双手将它捧起,哪怕沾满鲜血,也不忍放手。
35
殷北风组织在京校友聚会,在亮马桥的顺峰。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来了,有公务员系统的处级干部,有开了好几家公司的商界精英,也有媒体圈的中层,都是些在北京混得有头有脸的人物,坐了满满五桌。大家相互交换名片,回忆母校。活动进行到后半段,校友们纷纷走过去向殷北风敬酒,他频频举杯,容光满面。
贾六说,你应该过去跟你们殷总喝一杯。我确实应该敬他一杯。我端了两杯白酒走过去。殷总,谢谢你对我的提携,这杯酒我干了,你随意!一昂头,一杯52度的五粮液穿肠而过,在胃里翻江倒海。我还是喝啤酒吧?殷总不给面子?我喝的可是白酒。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我喝不了白酒。别人的女人你都能弄上床,一杯白酒算什么,是男人就喝了这一杯。你喝多了,殷北风推开我要走,我伸腿把他勾倒在地上,一杯白酒泼出去,像是扳动机关枪的把手。
殷北风狞笑着爬起来,把我抱在怀里,嘴巴贴在我的耳边说,兄弟,适可而止就行了,我什么都可以让你,唯独女人不可以!我知道你很无辜,我不是有意要伤害你,但是,我跟单姗认识的时候,你还在忙着给我打洗脚水呢。
我操你妈——我提起殷北风的衣领,拳头挥在空中被贾六拽住了。两个穿西装的孙子跑过来抱住我,把我的双手向后反锁。兄弟,人要懂得感恩,没有我,你现在还住地下室呢吧?我口无遮拦地骂着最恶毒的话,挣扎着向殷北风身上扑。他喝多了,送他回去吧。殷北风的两个保镖连推带拽把我送出了酒店,他们松开手,我又转身想往里冲,他们卡住了我的脖子,一把匕首顶住我的胸口。来,刺呀,有本事就弄死老子。
别以为我们不敢?在北京,殷总摆不平的人没有几个。
贾六死死抱住我,把我拖进出租车里。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酒精已经溶解,血管扩张造成的头疼还未完全退去。窗帘大开,窗户也开了一条缝,秋风从窗户的缝隙中袭来,冲散了单姗喷洒的香水味。深秋的北京,碧空如洗。坐在床上,能看见梧桐树上肥硕的叶子一片一片凋落,发出细碎的声响。公园里有抖空竹的声音,嗡嗡嘤嘤,这种声音在北京的胡同和公园里经常听到,几乎成了这个城市的图腾之一,北京奥运会的宣传片中就有抖空竹的镜头。我对这种缺乏旋律变化的声音从未有过好感。
石景山路旁的土坡上一片萧黄,我想起了故乡的秋天。也是如此萧黄,只是在那漫山遍野的萧黄之中,总会有一些火红的叶子,在这萧黄和火红之中隐藏着很多野果。我偏爱一种叫做“洋褡裢”的红果,形状酷似男人的平角裤衩。房檐下堆满了金黄的玉米棒子,偶尔还能拣出几个嫩的,放进灶洞里翻烤,散发出一股甜香。我母亲会做一种比豆腐乳要好吃几百倍的豆瓣酱……这样的回忆让我觉得踏实,并且变得沉稳而安静,我甚至觉得昨天晚上在校友聚会上的表现有些过分。
一直没有新的房客住进来,这个两居室让单姗收拾得越来越像两口之家。地板擦得一尘不染,窗台上多了一盆红掌,叶子有些发黄,是单姗从菜市场花十块钱买回来的,她说只要每天浇水,按时给它晒太阳,叶子就一定能变绿。我的牛仔裤挂在阳台上,裤缝笔直,家里没有熨斗,是她用啤酒瓶一下一下压出来的。
单姗回来了,我们又开始像夫妻一样生活,她继续实施她制定的那些治国方略:内裤要用专用的洗液清洗,晾干之后要平整地放在一个专用的盒子里;冰箱里不允许有可乐,只能喝牛奶;烟盒里每天只有五根烟,其余的被她藏起来保管。我很享受这种被人监管的生活。
厨房里煎鸡蛋的味道勾起了我的食欲,我穿着睡衣,蓬头垢面地走进厨房,从她身后抱住她的小蛮腰说,我饿了。宝宝别闹,叫妈妈,叫妈妈我就给你吃。太过分了,叫姐姐还行,叫妈妈就成乱伦了。那好,叫姐姐吧。我叫了一句姐姐。她又要求我叫好姐姐。你得寸进尺是不是?我用坚硬的胡楂子在她脖子上摩擦,她像触电一样浑身紧缩,手臂上冒出大片的小疙瘩。她在我怀里挣扎着,使出咏春小粉拳击打我的胸脯,晨勃减退的下体又被她唤醒,怒不可遏地顶住单姗的身体。
看好你家那条狗,别让它跑出来乱窜。
就乱窜,谁让你惹它呢?
我把她抱起来,嘴巴贴上去堵住她的嘴。她闭上眼睛,睫毛整齐地叠合在一起,两条细腿盘绕在我腰间。她的嘴唇温润,有淡淡的甜味。有人说,只有两个相爱的人接吻,舌头上才会分泌出一种甜甜的东西。
我把她端在腰间,开始漫长而甜蜜的接吻,直到鸡蛋焦煳的味道弥漫了整个厨房。
36
离开了殷北风的广告公司,我和单姗又一次成了无业青年。在这个城市里,我和单姗是彼此唯一的财富。好在我的卡上还有一点钱,够我们撑几个月,所以也并不焦虑。我打算好好疼她,不去考虑房子和未来。
带单姗去欢乐谷坐太阳神车,我们吓得鬼哭狼嚎,在最高点滞空的瞬间,我突然侧头睁眼,一双放大的瞳孔正盯着我。下来的时候两个人抱在一起,双腿发软。单姗说,再也不玩太阳神车了,被甩出去的时候,我真的害怕钢架突然断裂,我要是摔死了,以后谁给你做饭?我赶紧捂住她的嘴巴。
有一段时间,我们习惯坐一个小时的地铁,再转乘公交去798艺术区的旁观书社看书。单姗喜欢这里的木质地板、满屋的阳光和巨大的白色书架。没有嘈杂的音乐,没有高声说话,连服务员走路都轻手轻脚的。
这里的每一本书都是老板精心挑选的,拿起来就爱不释手。要两杯咖啡,坐在拐角处细品,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书本上,黑白分明的斜线把时间拉得很慢。我可以整个下午都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单姗看书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书页被她翻得哗啦啦响。
我说,别这么没文化好不好?哪有你这样看书的?
你多有文化呀,皱着眉头,一本正经。额头上的皱纹深得跟黄河长江似的,告诉你吧,我来这里就不是为了看书的,我是来晒太阳的。
好吧,那你晒太阳吧。没文化真可怕!我白了她一眼,继续看书。不一会儿工夫,她竟然枕着杜拉斯的《情人》睡着了,丹唇微启,俯首轻酣。
结账的时候我抱歉地跟老板说,又坐了一下午。言下之意是占了人家的地方,却没怎么消费。
老板说,没事的,欢迎你们常来。不需要的话,也可以不买书。
我说,这本是一定要买的,上面有她的口水。
老板会心一笑,单姗用膝盖狠狠地顶我的臀部。
周末,被单姗拉到西单逛街。从中友百货到君太百货,再到大悦城。她不断地试穿各种面料各种款式的衣服,我看到眼花。上学的时候,每次体测跑800米,她都谎称来例假,但是一出来逛街,她的耐力就可以跟埃塞俄比亚的马拉松运动员媲美。我们整整逛了六个小时,我站在电梯上都能睡着,单姗还意犹未尽,我求她赶紧买一件了事。她说,逛街主要在于逛,而不在于买。我就是想让你看看自己的老婆有多漂亮,没必要把那些衣服买回来穿在身上,反复证明我的漂亮。
我说,你这逻辑真够二的,都像你这么想,商场老板早跳楼了。
逛了一下午,试了几十件衣服,最后在贝儿多爸吃了两个泡芙了事。回家的地铁上,遇见一位穿着讲究的中年女人,胸部明显下垂,涂了厚厚的粉底,也掩盖不住膨胀的眼袋和脸上的毛孔。
单姗说,我是不是很快就会变成她那个样子?不会的,你永远都是我第一次见你时的样子。我要是变成她那个样子,那些衣服穿在身上可就糟蹋了。地铁行至公主坟,我突然下车,迅速钻进对面车厢,返回西单。花2700元买了那件她最喜欢的香奈儿针织外套,那天晚上,她穿着那件外套,站在镜子前面足足看了一个小时。
37
叶子生了个男孩,取名冬冬。叶子时常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里教冬冬叫舅舅,这孩子总是拿着电话当玩具玩,咿咿呀呀半天,一句舅舅也没叫过。叶子在电话里告诉我,憨憨去山西煤矿打工了。我知道挖煤是高危险的工作,每年都有很多人死在井下。
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曾跟随村里的年轻人下过矿井。阴暗的石洞里到处都是摇摇欲坠的石头,我亲眼看见一个工友被石头砸断了腿。我一直觉得老天会长眼,死神不会收走我这样的大学生,事实也是如此。我在那里干了一个暑假,安然无恙地上大学去了,那一年我十八岁,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不懂得什么是死亡,生命像野草一样无畏地生长。
山西的煤矿洞子我没去过,但听村里人说过,挖煤比挖金矿更危险。我跟叶子说,别让憨憨去山西挖煤了,转过年,我在北京帮他找份安全的工作。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没谱,我自己现在还是失业状态。
这一次失业持续了三个月左右,在殷北风公司里赚的那点钱早已花完。数以万计的毕业生源源不断地拥向北京,他们像我当初一样,住在阴暗的地下室或者远郊的平房里,穿着廉价的西装,抱着一沓简历四处赶场。我已经无心再与他们一起去寻找工作了,我有了创业的冲动。
毕业两年多,我在工地上当过民工,在杂志社做过编辑,在房地产公司做过策划。干的时间最长的一份工作,就是在殷北风的广告公司里做客户经理,我打算从广告行当入手。我知道这个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创意策划,只要能做出让客户满意的策划方案,剩下的事情都好办。只要我能做成一单,就可以继续活下去。把创业的想法跟单姗谈了,得到了她的支持。问贾六借了两万块钱,租一间办公室,装一部电话,公司就算开业了。
我开始给原来的客户打电话,拿出身上仅有的一点钱请客户喝咖啡,掏出印制精美的名片冒充总经理。一个月的时间打了上百个电话,见了几十个客户,咖啡店的服务员认识了一打,项目却没谈成一个。
大部分客户一听说我从殷北风的公司出来另立山头了,立马谢绝。个别客户表示目前没有合适的项目。只有一个客户有合作意向,还要我和五六家正规广告公司一起参与竞标。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开始准备方案,一次面谈,两次面谈。客户始终对我的策划不满意。
第五次去讲标的时候,一起参与竞标的公司只剩下了两家,多数公司受不了客户的刁难,已经放弃了这个小单子。别人放弃是因为他们有更大的单子要做,我能一直坚持下来,是因为只有这一个客户愿意看我的方案,无论如何,我都要坚持到底。
第六次去的时候,老板没有再开讲标会,直接把我叫到他办公室,告诉我,这个单子给我做了,他并不是看上了我的方案,而是认可我做事情的态度和持之以恒的精神。
多年以后,我和这个喜欢穿中山装的刘总成了忘年交,是他给了我第一单生意,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勇气和动力。
拿着签好的合同,我几乎是一路跑回家的,像是考试得了高分的学生拿着成绩单回去见家长一样。单姗不敢相信她的男人可以凭着红口白牙做成一单十万元的生意,我们躺在床上把那份两页纸的合同看了又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媒体的执行成本和设计制作费用,这一单我可以赚到四万块钱。如果一切顺利,两个月后我就可以有四万块钱,这差不多相当于我打工时半年的收入。生活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
眼下的问题是这两个月我怎么扛下去?因为客户要求做完项目再付款。没有一分钱的首付款,我需要垫付六万多元的执行成本。我开始四处筹钱,殷北风已经和我形同陌路,贾六那里我已经不好意思再张口了。我想到了三叔的死亡赔偿金,但是,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立马就被我否定了,那笔钱我永远都不能用,那是三叔用生命换来的。
签了合同,客户开始催我尽快执行,但是,没有启动资金,执行根本无法推进。在我心灰意冷、打算放弃的时候,单姗带回来了六万块钱。
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管那么多干吗,反正又不是偷来的。你不说从哪弄来的,我用着不踏实。我有一个姑姑,在南方做生意,我问姑姑借的。替我谢谢咱姑,等我发了财好好孝敬她老人家。我母亲看过单姗的相片,说她是个旺夫的女人。现在看来,母亲说得一点不假。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单姗又一次出手相助,让我又看到了一丝生活的亮光。两个月后项目顺利完成,我拿到了自己创业赚到的第一笔钱。
38
单姗又开始上班了,还在原来的保险公司。这一次不做客服了,而是做她从未接触过的销售业务。北京有十几万人在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在地铁里、办公大楼里,他们礼貌地和人搭讪,不厌其烦地向路人推销各种保险。这样的工作很辛苦,还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好在单姗做的是大客户的维护,不用整天跑到大街上去卖保险。
做大客户维护工作,就少不了要出去应酬。随着单姗工作压力的增大,生活中的摩擦也日渐增多,总是会因为一些琐碎的小事吵架,吵完了,又不愿意去跟对方道歉,化解矛盾的办法就是做爱,我们已经默认了这种矛盾解决机制。
单姗从后边抱住我,我明白她的意思,虽然我没有兴趣做爱,但是,我不能拒绝她,那样会带给她更深的伤害。我转过身抱着她,她会把脸贴在我的胸前,使劲地往里钻,手指深陷在我背部的肌肉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咬我了,这是她以前最喜欢的表达方式。
单姗昂起头,乖巧地看着我,等待我的回应。我俯下身子开始亲吻她。坦白地说,这样的动作已经有些程序化,需要酝酿很久身体才会有一点反应,我能看出来单姗在极力地迎合我,可是,这种两个人在床上默契的敷衍带给我的快乐已经很有限了。这样的尴尬,不仅仅源于简单的审美疲劳,更深层的原因是我害怕做爱之后的那种感觉。体内的水分被抽干之后的空虚,以及空虚的大脑里蹦出来的那些让我痛苦的画面。
我总是会想象单姗和殷北风做爱的场面,我真的很讨厌这种想象,绞尽脑汁想办法打断这种想象,都是徒劳,像是吸食毒品一样,我被那种画面诱惑得无法自拔。
想象通常是这样的:一个足够奢华的总统套间,沙发宽大而舒适,茶几上摆放着进口水果,床头柜上有一束殷北风刚刚让人送进来的鲜花,玫瑰或者百合。床单洁白,被褥柔软,床足够大,两个人在上面翻滚也不会轻易掉下去,床的周围一定铺着上等的地毯,他们可以从床上战斗到床下。单姗喝了很多酒,鬓云乱洒,酥胸半掩,她闭着眼勾住殷北风的脖子,然后骑在他腰间扭动腰身……
有时候是另一个版本:单姗已经完全喝醉了,殷北风把她放在床上,坐在沙发上抽了一支烟,他可能需要镇定一下。追逐了多年的猎物现在终于到手了,不用着急,欣赏完了再慢慢享用。他走到床边,把单姗的衣服一层一层剥离,露出雪白的裸体……想象到这里的时候,我的手指已经被自己咬出一道深深的牙印,像个身患绝症、奄奄一息的老人。
很长一段时间,处女这个词像一把手枪一样顶着我的心脏。我没有什么处女情结,因为面对21世纪的女性,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我应该有这种境界。但是,我觉得我遇到的这种情况和处女情结是两码事。我不介意从商店里买回一块破碎了的橡皮,问题是我买回来的这块橡皮原本是完美无瑕的,只是让我的同学借去用了一次,还给我的时候,橡皮上就多了一个洞,这样的事情让我如何释怀呢?
单姗有了稳定的工作,我组建了一个虚拟团队,开始四处洽谈广告业务,并且偶有斩获。白天我们一起出门上班,晚上回家一起做饭。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再奋斗几年,攒够首付的钱就可以考虑买套房子,然后结婚生子。生活本应如此进行,我没想过另一种模式。但在这条顺理成章的路上,我却被这种回忆纠缠着。我希望单姗能够告诉我那天晚上她和殷北风之间发生的事情,也许知道了细节,那件事情便不再神秘,我也就不再被想象困惑了。
在她心情不错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问她,殷北风那天晚上把你带到了哪家酒店?或者半开玩笑地说,据说殷北风的床上功夫不错,你觉得呢?无论我多么迂回曲折地提问,单姗都会暴跳如雷,扑过来掐住我的脖子,骂我王八蛋。有时候也不这么剧烈,她只是迅速地钻进被窝,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一连几天不和我说话。我不是有意要用这些问题来伤害她,我只是被无休止的想象纠缠得无法自拔。
最后一次询问类似的问题是在一个周末,我们躺在床上看《色·戒》,看到梁朝伟扮演的特务头子和汤唯扮演的间谍偷欢的场面,我不经意地问了一句,殷北风也有梁朝伟这样的风采吗?
单姗没有回话,下床去了卫生间。我躺在床上自顾自地看着,直到电影演完,也没见单姗回来。我走出卧室,客厅的灯亮着,她的鞋子放在门口,显然没有外出。我喊着单姗的名字,屋内寂静得有些恐怖。卫生间的门从里面反锁着,我知道她在里面,我在门口说了很多好听的话,里面依旧没有动静。我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从客厅冲刺过去,破门而入。
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卫生间里云雾缭绕,几个啤酒瓶横躺在地上,瓶口还流着泡沫。单姗蜷着身子躺在狭小的卫生间里,鲜血染红了她的衣服,指尖还有血往下滴。我把她抱在怀里,用一条毛巾扎住伤口,然后打了急救电话。等待救护车的那十几分钟,像是过去了几个世纪,我不断地喊着单姗的名字,不断地对她说,我错了。
她的气息十分微弱,似乎我一松手,她就会停止呼吸。她终于睁开了眼睛,努力地贴近我的耳朵,想要跟我说话。我俯下身去,听到她说,我们结婚吧?
好,你一定要坚持住,等你好了,我们就结婚。
坐在医院的长廊里等待命运的判决,不停地拍打自己的脸,我不敢想象如果单姗真的走了,我该怎么面对自己,怎么面对她的家人。我知道她不是有意伤害我的,而我追问她的每一个问题,都像是一把尖刀刺入她的心房。我为自己的狭隘和自私感到羞耻。
一个小时后,医生走出手术室,告诉我她没事了。医生说她需要休息,我被拦在病房外面,隔着玻璃窗,看到单姗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一双大眼睛深邃而无神,恍惚如灯。
39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相敬如宾。单姗会把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我的内衣永远都是干净地放在一个纸盒里,周末会给我炖排骨。我不再提起殷北风,看电视的时候,看到跟我们的生活相类似的情节,我就会借故走开。
我相信单姗跟我一样,也想过要分开。但是,我们都没有提出分手的勇气,我们走到今天,彼此在对方的生命中已经留下了太深的烙印。
这一年春天,我做了一单生意,拿到了八万元的尾款,打算带单姗出去旅游。掐指一算,我们来北京已经三年了,这三年里我们一直蜗居在这个城市里,被工作和房租压得喘不过气。现在手头有了一点钱,我要带她出去旅游,弥补这些年来对她的亏欠。
我问单姗,想去哪里玩?西藏。她很坚定,似乎早已准备好了这次旅游。那么多人都去西藏,你这种选择也太俗了吧?不许你这样说西藏,不管别人会选择什么地方,也不管有多少人选择了西藏,如果我有机会旅游,第一选择一定是西藏。为什么?我妈妈信佛,我小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描述西藏,讲述布达拉宫的历史。我想去西藏,看看那个她曾经给我讲过的地方。我妈妈说,只要围绕“神山”转一圈,就可以洗去一生的罪孽;转十圈可在五百轮回中免下地狱之苦;转一百圈可在今生成佛升天。
你打算转几圈?
我想一直转下去。
我会跟着你转下去的,专门给你背吃的,做好后勤保障,直到你转够一百圈,我亲眼见证你成佛升天。你是不是盼着我成佛升天,你好一个人逍遥法外,满大街地看姑娘?也不光是看看吧,还可以干点别的。她扑过来咬我,抓住我的下体说,我要阉了它喂狗,让它永远干不成坏事。留着喂咱家那只狗吧,我没了它能活,你离了它可不行。张五毛,你是个大流氓。单姗把我压倒在沙发上,又开始咬我。
那一刻,久违的幸福又回来了,她又愿意咬我了,又可以把我的下体当做玩具随意侵入了。当她不再抗拒我的身体,把它当做自己的玩物随意蹂躏的时候,我们内心深处的那些芥蒂才算真正地脱落了。
她闹累了,乖巧地躺在我怀里,像一只温顺的猫,我一遍一遍抚摸她的头发。你真要带我去西藏?只要你愿意,我们明天就走。谢谢你帮我实现梦想。除了你,没人想着我,没人疼我。你也太浅薄了吧,去个西藏也算梦想呀,等我有了钱,要带你去多瑙河畔听音乐,去撒哈拉晒太阳,去纽约街头喝咖啡,去南非买钻石,人类能到的地方咱们都要去。你们村还有牛吗?没了,放羊的还有。你知道为什么没牛了吗?都被我吹死了呗。
40
连片的云朵被分割成一个个雪白的降落伞,透过云彩的缝隙能看到连绵的群山,像一块块褶皱的绿色绸缎。一个寂静明亮的世界浮现在眼前,随着云层的飘动,落在山坡上的阳光也不断地奔跑,飞机似乎在追逐山坡上的一块云朵,追着追着云朵就不见了,又突然落定在另一个山头……机舱里的人们激动不已,单姗靠在舷窗上若有所思,一动不动。
我极力回忆自己掌握的那点地理知识,不断地揣测着哪一条河才是真正的雅鲁藏布江。飞机还在平流层飞行,下面的世界已经清晰可见。降落之前,低空掠过一片泛滥的水域,突然滑行在跑道上。山坡上的植被并不丰茂,灰色的岩石和绿色草甸交杂在一起。这是另一个世界,这里是西藏。
离开北京之前,贾六帮我联系了拉萨的导游,她负责带我们去阿里转神山。导游是一位汉族姑娘,两年前还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来西藏旅游了一次,就再也没有回去。
从贡嘎机场到拉萨的路并不宽阔,路基很低,开阔的水域在路边荡漾。导游告诉我们这就是传说中的雅鲁藏布江。我从未见过那样丰满的江水,她打个喷嚏,江水就可以漫过脚下的路面。汽车沿着雅鲁藏布江行驶,我们像两个刚出生的孩子,好奇地看着这个苍茫而又寂静的世界。北京、客户、地铁、房租这些该死的字眼变得遥远。
去阿里之前,要在拉萨休息两天,以适应高原反应。我们住的唐卡酒店位于拉萨市著名的八廓街上,距大昭寺只有五百米,去布达拉宫也不过五公里。放下行李,单姗就拉着我去大昭寺。大昭寺前烟雾缭绕,人山人海,穿着藏族服饰的老人和妇女趴在地上虔诚地朝拜,每个人都流露着严肃而真诚的表情,我们被这样的场面感动了。单姗对着佛像挨个磕头,我站在她身后,向佛像前面的箱子里扔钱,以求功德。
两天之后,我们开始从拉萨向阿里进发,从拉萨,经日喀则、拉孜、措勤往阿里走,穿越数百公里的无人区。一个山头接一个山头,永远转不完,永远看不到尽头。汽车飞奔几个小时看不到一个人影,偶尔能看到的是护路工人。看到我们的车,他们会直起腰向我们挥手,我们无法和他们用语言交流,因为他们不懂汉语,我们也不懂藏语,只能相互笑着,拍拍肩膀,竖起大拇指向他们致敬。他们的眼神简单而又复杂。猜不透他们在想什么,羡慕?祝福?好奇?还是在这无人区里,对同类的一种简单呼应?
从拉孜到措勤的路上,遇见一伙修路工人正在吃午饭。我们停下车与他们亲切交流。他们当中有人能听懂一点汉语。半生不熟的羊肉、装在布袋子里的藏粑、热气腾腾的酥油茶,他们热情地邀请我们共进午餐。我捏了一小撮藏粑放进嘴里,味道怪怪的,难以下咽。他们席地而坐,啃着半生不熟的羊肉,大碗大碗地喝茶,四仰八叉地躺在泥地里晒太阳。小时候,我和母亲在地里干活、吃饭,也是这样的场景。
一路上,遇到很多虔诚的信徒。他们双手合十,高举过头,走一步;双手继续合十,移至面前,再行一步;双手合十移至胸前,迈第三步时,双手自胸前移开,与地面平行前伸,掌心朝下俯地,膝盖先着地,然后全身俯地,额头轻叩地面。再站起,重新开始。他们肤色黝黑,满身灰尘,磕长头的动作做得一丝不苟,绝不会用偷懒的办法来减轻劳累,遇有交错车辆或因故暂停磕头,他们会画线为标。我不知道他们来自哪里,只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圣城拉萨。导游告诉我们,有的人要“走”好几年,有的人会死在路上。单姗问我,你相信佛祖吗?我说不知道,我们从小接受无神论教育,说信吧有些违心,说不信吧也不对,因为我对佛祖心存敬畏。这跟教育没有关系,你信与不信,你的所作所为佛都在天上看着呢。
宗教信仰不是一瞬间就能形成的,虽然我不能像那些信徒一样,对佛祖抱有绝对的信仰,但是我母亲信佛,她说佛会带给我一个好姑娘。我现在得到了,无论如何我都要感谢佛祖。
你确信我就是你母亲所说的那个好姑娘?我确信。也许未必,我不是个好姑娘。单姗潸然落泪,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只是不断地抚摸她的脑袋,把她抱得再紧一点。
三天之后到达阿里,当天晚上住在塔尔钦的帐篷酒店里,屋内阴冷潮湿,散发着一股酥油茶的味道,外面神山矗立,经幡劲舞,还能听到几声狗吠。因为旅途劳顿,我们早早便睡下了。半夜被呼啸的风声惊醒,单姗躺在我怀里,肤如凝脂,气若幽兰。我轻轻抚摸她的身体,从膝下到胸前。
单姗被我弄醒了,惺忪地说,你想干坏事?
嗯,在这里干坏事应该会留下很美好的记忆。
就在神山脚下?你不怕佛祖动怒?佛祖宽容,会理解凡人的欲望。可是,我觉得这是一件罪孽深重的事情。反正明天就要去转神山赎罪了,就在赎罪之前再干点坏事吧。
说话间,我已褪去她的衣衫。我说,忘了带套套。没事,我想给你生个孩子,你想要吗?当然!其实,我想说我们连房子都没有,现在还不适合生孩子。可是,我的身体已经僵硬得无法自控。单姗带着我走进温润如玉的深处,我像一只在自己领地上随意打滚的野狗,在单姗的娇喘声中释放最后一丝力气。那是我们干得最漂亮的一次坏事,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事毕,脑海里没有出现其他的人和事,也没有那种熟悉的空虚感。神山脚下的帐篷里,我们赤身相拥,一言不发地看着对方。目光如水,清澈见底。
这天夜里,我们一直无法入睡,都失眠了。我问单姗,你在想什么?没想什么。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要不我们去找妈妈吧,只要你愿意,我一定能帮你找到。不用了,有你就够了。
她用被子蒙住头,使劲往我怀里钻,我的胸前一片潮湿。
41
飞机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降落,映入眼帘的是那个熟悉的城市,车水马龙,高楼林立。在那块离天最近、离尘最远的土地上,我曾清醒地感知自我——一个普通生灵的真实存在。但是,这些清晰而美好的记忆从我离开那块土地就开始变得模糊。我不属于西藏,也不属于故乡,我只属于这个熟悉的城市。拥堵的机场高速,高耸的广告牌,我觉得有必要立马给几个潜在的客户打个电话。
回北京的第一个夜晚,竟然失眠了。单姗睡得很沉,我偷偷下床去客厅抽烟,打开电视百无聊赖地摁着遥控器。新闻里播放着一起矿难事故的救援画面,一具具尸体从井下抬出来,前方的记者说还有几十人下落不明。当地市长面对镜头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会尽全力把埋在地下的人救出来。
这样的场面在电视上经常看到,应该是每个月都有。总会有一个很傻■的领导出来向群众作着各种各样的保证,一个月后矿难又发生了,同一个领导出来作同样的保证。电视台都可以把这样的新闻做成一个常规栏目了,每次只需要更换地名和死亡数字即可。我想起了我的妹夫,他就在山西挖煤,赶紧给叶子打电话。
叶子,憨憨在哪个煤矿上班?电视上说山西一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了。
哥,放心吧,憨憨没事,我刚给他打过电话,出事的是别的煤矿。
放下电话,内心稍安。这个失眠的夜晚我想起了叶子,回忆总是定格在叶子十五六岁的时候,她从田地里回来,在门前的河里捧一把河水洒在脸上,那张脸白皙得能看见细细的血管。她用衣袖轻拭额头,在河间的石头上蹦跳着回家。
叶子有一双精致的手,纤长灵巧,会做针线活,还能画出各种花儿。我一直觉得我的妹妹不应该生活在农村,她应该上大学,然后在某家外企里做一个收入颇丰的白领,或者是去电视台做个漂亮的主持人,她有这样的天资。但是,现在的叶子正躺在那个小山村的土炕上给孩子喂奶。
凌晨一点多,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一个小时之后又被电话吵醒了。贾六打来的,让我立马打车去工体附近的唐会酒吧。
我说,我刚从西藏回来,你还让不让人活了?
少废话,赶紧过来。
不会是嫖娼被警察逮住了吧?
不是我,是殷北风。这孙子可能睡了别人的女人,得罪了道上的人。他的司机跑出来给我报信,再不去他可能就废了。这事你找警察呀,我又不认识道上的人,找我有个屁用。他的司机说不能报警,他们可能还有别的事情。你赶紧过来,最好带上家伙。我不去,要去你去。我挂了电话,点着一支烟。单姗也被吵醒了,问我谁打的电话。我说,贾六。什么事?这么晚了还打电话。没事,可能喝多了。烟抽到一半摁死在烟缸里,从床底下摸出那把瑞士小军刀,下楼直奔唐会。
殷北风被两个穿西装的大汉按在茶几上,光头老大拿着一把两尺长的西瓜刀在他手臂上轻轻地刻画,鲜血像蚯蚓一样从他的手臂爬向桌面,被一根溜冰用的吸管拦住了去路。殷北风看着我和贾六,目光如灯,魂不守舍,他的眼睛里从未流露过如此卑微的神色。光头见我和贾六推门进来,又在殷北风的手臂上划了一刀,露出不屑的笑容。你不是在北京城呼风唤雨吗?就叫来这两个人?贾六说,你要多少钱?只要放了我兄弟,我现在就去给你提钱。
光头走过来在贾六脸上轻轻拍了一下说,钱?你们很有钱是吧?你以为钱能摆平一切?我告诉你,老子不缺钱,缺的是这只手。这孙子用这只手摸了我的女人,我就要他这只手。
墙角处一个高挑的女人披散着头发,昂着头抽烟,那表情似曾相识。我认出来了,这个女人就是曾经住在我们隔壁的莎莎。单姗还帮她交过三个月的房租,借我们的钱至今未还。
这位姑娘是莎莎吧?我们曾经是邻居,你还记得吗?在和平里的地下室里,我女朋友还帮你交过房租。你认错人了吧,我没住过地下室。光头老大一个飞腿把我踹倒在沙发上,速度奇快,力道十足。
我看了殷北风一眼,想起当年我们在足球场上和体育学院的学生打架的场面,那帮练拳击的家伙追着我满操场跑,我被他们摁在草坪上拳打脚踢,没有还手之力。殷北风从食堂里提了一把菜刀冲过来,才解了围。
光头老大示意他手下的人准备家伙,开始断指。我意识到这将是一个凶险的夜晚,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剁掉殷北风的手指。我观察了一下,他们六个人,我们三个人,如果我们先下手放倒三个,剩下的可以打个平手。我和贾六交换了眼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挥拳出击,正中光头鼻骨。贾六手脚不灵,但是有力量,他抱着一个家伙狠狠往墙上撞。屋内大乱,我们且战且退。殷北风先跑,然后是贾六,我还没完全出门,贾六就从外边把门扛住了,我的手夹在门缝里,一把尖刀刺中手掌,血流如注,心似刀割。
我们一口气跑到二环路上,殷北风的司机才带了一帮人赶过来,殷北风让他们就地解散。去医院的路上,殷北风说,关键时候还得靠兄弟,等这帮孙子来了,我他妈早成刀下鬼了。
我没回话,想起我们当年翻院墙被学校保安追的场景,那时候我们健步如飞,小保安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快到医院的时候,殷北风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我欠你一刀,回头我给你开张支票,想要多少你自己填。
我被他激怒了,在殷北风眼里,一切都可以换算成钱,包括单姗的初夜。
我不要支票,你欠我一刀就还我一刀吧,瑞士小军刀从我袖筒出鞘,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深深刺入他的大腿。
我对贾六说,把他送医院去吧,还来得及。
不明真相的贾六大骂,你狗日的疯了?殷北风的司机提着一根橡胶棒,做出一副要跟我拼命的架势,被殷北风拦住了。
42
从春天到夏天,再秋天至冬天,我的母亲像蛰伏在深山里的一只老狗,拖着日渐衰老的身体在田间劳作。她每周给我打一个电话,对话很简单,问我吃饭了没有、什么时候结婚等等,很少问我的工作,我说了她也未必理解我干的是什么营生。每次和母亲通完电话,我都会陷入长久的想象,想象她在田间劳作的样子。
母亲老了,不像前些年那样健壮了,她佝偻着身子挥动锄头,不像年轻时挖得那么深,她需要把锄头举得再高一些才能撬动脚下的泥土。她从山上背着一捆麦子走向屋场,需要在田间的路上休息很多次,她走得太慢了,以至于太阳都下山了,山头上只有我的母亲还背着麦子往下走。我家的老黄狗一定跑在她前边,走几步就回头看看母亲,生怕她摔倒。
秋收之后,玉米棒子要拴起来挂在屋檐下,母亲已经爬不上那高高的梯子了,她怎样才能把玉米挂上去呢?冬天的午后,母亲会穿着她那件破旧的黑棉袄,坐在屋檐下晒太阳。整个下午,没有人跟她打个招呼。母亲在暖和的太阳下眯着眼睡着了,老黄狗摇着尾巴把她叫醒,她要去厨房给它弄点吃的,顺便热了早上剩下来的一点米粥,自己喝了。
我家离镇上有三四公里的路程,2007年,镇上有了网吧。村里的留守儿童每个月可以有一天时间,由爷爷奶奶带着,换上新衣服,像过年一样欢欢喜喜地去镇上看他们在外地打工的父母。爷爷奶奶们从口袋里摸出两块钱递给网吧老板,老板问清楚孩子父母的QQ号码,然后帮他们连上视频,孩子就能在电脑上看见自己的父母了。
母亲听说镇上的电脑里能看见外地的亲人,就给我打电话问我家里能上网吗?
我说,能呀。
母亲说,村里的孩子都去镇上的网吧里看父母,我也想去镇上看看你。
我说,你去镇上不方便,我过些天回去看你。
母亲说,我在家闲得慌,去镇上转转。
那天下午,我在家里的电脑上看到了母亲,她站在摄像头前手足无措,网吧老板帮母亲戴上耳机,告诉她可以跟儿子说话。我对着话筒不断地叫着妈,母亲问我:你还好吧?我说,我好着呢。我和母亲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母亲对着摄像头开始抹眼泪。此后,母亲隔几天就会去镇上一趟,给我打电话要看看我。我劝母亲不要再往镇上跑了,太辛苦,想我的时候打电话就可以。母亲说,在电脑上能看见我,她心里踏实。
三叔死后,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就有了两个母亲。一个是我的养母,一个是我的亲生母亲,也就是我的三婶。三婶看我的眼神跟三叔一样,也有些想巴结我的感觉。三婶跟我提过几次,让我用三叔的死亡赔偿金在北京买房,我当然不能干这样的事情,但在心里,我还是很感激三婶的。
从拉萨回来,我又拿下了几个小单子,赚了几万块钱,手头宽裕了许多,花了五万块钱买了辆二手捷达。春节前夕,开车带着单姗回家过年,从北京到老家整整走了十五个小时。
黄昏时分进村,一群孩子从山坡上往下跑,乡亲们都站在路边驻足观望。我在村口停下车,给孩子们分发糖果,村里的长辈都认出我了,热情地和我打着招呼,女人们在身后叽叽喳喳地评论着单姗的长相。有人冲着山坡上喊,老张家的,你儿子回来了。母亲和三婶搀扶着从山坡上往下跑。漂泊北京好多年,这是我第一次回家过年。
过了正月初六,村里的青壮年都出去打工了,孩子们还没开学,又没人管束,就整天在房前屋后飞奔乱窜,我叫不出他们的名字,整个村子都显得陌生。呆坐在屋檐下晒太阳,天边那些懒洋洋的云彩能勾起我童年的记忆——
我跟在母亲身后,举起一把小锄头翻动脚下的泥土,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了力气,坐在地头等待母亲收工。看着坠落的夕阳,幼小的心里升腾起好多梦想:要在村里盖最漂亮的楼房,要把刻着我父亲名字的那块石碑竖在全村最显眼的地方,要翻越这连绵的群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二十年过去了,我上了大学,去了首都,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仅此而已。除此之外的所有梦想都没有实现,母亲还住在父亲当年盖的三间土房里,那块刻着我父亲名字的石头早已不知所踪。
村子里又有一群少年像我当年一样疯长,他们不知疲倦地奔跑,漫无边际地梦想。我又看到了当年那个朝气蓬勃的少年,我要尽快回到北京,那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处理。
正月十六,离家返京,母亲和叶子送我到村口。我说,叶子,好好活着,有什么事一定要给我打电话。哥,你放心走吧,家里有我呢,我撑得住。冬冬问我,舅舅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说,舅舅赚了钱就回来。这句话脱口而出,眼泪哗一下就涌了上来。我转身上车,不敢再看他们。又一次离家,这一次不同以往,家里的男人又死了一个。那个我叫了一辈子“三叔”的父亲躺下了,那个傻傻的妹夫也躺下了,年迈的母亲和三婶,还有不懂事的冬冬,都要靠叶子一个人来照顾,我把这个支离破碎的家留给了我守寡的妹妹。
44
2007年的北京,到处都是宣传奥运会的海报和标语。长安街上竖起了很多奥运倒计时牌,出租车司机穿上了统一的黄色衬衫,并且学会了几句京味英语。形势一片大好,房价直线飙升,连捡破烂的老头也在琢磨着如何大赚一笔。这一年的春天,我上了一次电视,在一部电影的首映式上露了脸。
那一天,央视直播大厅里群星闪耀,高朋满座,导演的名字在中国妇孺皆知,影片的男主角是苏星星。他在片中扮演一个独眼土匪,把那个劫富济贫的土匪头子演绎得出神入化。苏星星说,导演试了很多一线演员,他们蒙住眼睛后,表演得非常挣扎。后来,在群众演员中找到了苏星星,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一只眼睛,所以,表情自然,入戏很快。
苏星星在韩国装了一只义眼,外人根本不知道他有一只眼睛是瞎的。那天晚上,苏星星西装革履,英姿勃发,身边站着漂亮的女主角。坐在我身边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电影厂厂长、影视公司老板、明星演员。他们被逐一邀请到台上发言,主持人介绍着他们的单位和头衔,只有我没有单位和身份。但是,我是真的激动,甚至有些发抖。
我没想到苏星星能有今天,当初那个跟我一起睡在工棚里的北漂青年,今天成了登堂入室的明星。导演和制片方对他不吝赞美之词,我在下面不断地鼓掌,从未有过的高兴和激动。倒不是因为我被邀请到这样的场合,而是因为站在台上的苏星星是我兄弟,我打心眼里希望他成功。很多人见证了他今天的成就,而我见证了他曾经承受的磨难和屈辱。
苏星星面对镜头,眼含热泪地感谢导演,感谢制片人,感谢赞助方。最后,他说,我还要感谢我的兄弟张五毛,在我最苦的时候,是他借给我钱吃饭,是他相信我可以成功,是他的支持和信任让我坚持了下来。主持人邀请我站起来跟大家打个招呼。我以为苏星星邀请我来只是做观众的,没想到会出镜。我站起来对着电视镜头挥了挥手,这在我的老家引起了轩然大波。乡亲们终于在电视上看到我了,好几个想不起名字的小学同学发短信祝贺我,搞得我莫名其妙。
参加完电影首映式,苏星星开车带我去了夜店,他订下了最大的一个VIP包间。这是一个香艳的夜晚,电影学院的学生、经纪公司的企宣、化妆师、摄影师、模特……环肥燕瘦,傅粉施朱,苏星星把她们一一介绍给我。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漂亮姑娘,他们簇拥着苏星星掷骰子、喝酒,聊一些娱乐圈的秘闻趣事,我对这样的场合有些生疏,显得手足无措。
一个细腰的姑娘说,星星,你现在火了,可要多向导演推荐推荐我哦,我这辈子可就指着你了。苏星星在姑娘臀部摸了一把,说,那你先让哥哥潜了再说。人家还是处女呢,要潜可以,你可得对我负责。苏星星说,谁相信你是处女?在场的如果有一个人相信,我就对你负责到底。你们回家验一下不就知道了吗?旁边的姑娘有些吃醋了。苏星星说,已经有三家公司约我拍戏,我可以指定女一号和我搭戏,你们谁愿意演,今晚上就先把我兄弟哄开心了。
苏星星话音未落,几个姑娘就朝我这边挤,左边一个,右边一个。细腰姑娘眼看着没地方了,直接坐在了我腿上。我不敢在这种场合久留,我害怕在某个角落,有一双猫一样的眼睛盯着我,她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给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借口出去方便,溜之大吉。
几天之后,苏星星要去外地拍戏,临行前约我吃饭。他问我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我挺好的,没有什么困难。
苏星星拿出一个牛皮纸袋,说,前几天刚拍了一个广告,一个下午赚了十万,这里面是五万,你拿着花。
这是干什么?我过得去,有钱寄回去给老娘数着玩吧。你现在混出来了,我打心眼里高兴,我见人就说苏星星是我兄弟,有你这么个兄弟让我显摆,这就够了。
你跟我生分?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让你过得好,有钱花。那天你在北影厂门口塞给我五百块钱,你一走我就哭了。你不知道,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
没出息!两天没吃饭就哭呀?我最穷的时候,一周只花了两块钱,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
那天,我问你我能成功吗?你说我能,我就坚持下来了。我当时就想,如果你说我不行,我立马就买火车票回家。我的话有如神助?嗯,你知道的,像我们这样在北京漂着,无依无靠,有时候根本看不到希望,别人的一句话,就能把我们的那点信念浇灭。我们这个圈子就是这样,离成功永远只有一步,可是这一步像铜墙铁壁一样把很多人挡在大门之外。很多科班出身的演员,要跑十几年的龙套,才能跟观众混个脸熟;很多女孩从上学开始就在圈子里摸爬滚打,上一部戏,要从导演、制片人、副导演、编剧、摄像师睡个遍,直到人老珠黄了,才混个半红不紫。好在咱是男人,不用陪人睡觉。
你现在行了,至少不愁没姑娘陪你睡觉了,不用再去洗头房了吧?打住,这事不能再提了,只有你知我知,传出去我就完了。不好意思,我忘了,你现在是公众人物了。说点正经的,这部戏能赚多少?
没赚钱,我是新人,片酬只有几万块钱,全拿去孝敬导演了。是导演给了我这个机会,给他多少钱我都愿意。电影一上映就有人找我拍广告,这个来钱比拍戏要快。
我在北京算是有人了,以后没钱吃饭,就给你打电话。吃饭算什么,想玩女人也可以找我,都是嫩的。我老了,啃不动啦。
跟苏星星吃完饭,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从他身上我找到了动力。北京是个神奇的城市,只要你有足够的韧性和耐力,可以承受地下室的闷骚,坦然面对别人的冷漠和不屑。总有一些人和事,可以改变你的人生轨迹。
柳依依就是那个改变我人生轨迹的人,虽然我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因为承认这样的事实有损我的尊严,但是坦白地说,确实是她让我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
45
我正开着我的二手捷达沿长安街从东往西穿行,心情糟糕透了。每天都开着这辆随时可能抛锚的二手捷达,去给各种各样的客户讲策划、提方案,逮住一单够我吃好几个月。但是,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接到单子了。从长安街往回走的时候,我想着怎样向单姗汇报我今天的工作——方案多么精彩,客户多么有诚意,等等。实际上,今天的客户为了赶飞机,根本就没时间看我的方案。我烦透了这样虚伪的应付,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给她画饼充饥,我需要让单姗看到一些生活的希望。
行至公主坟,撞上一辆宝马X6,我浑身瘫软,心跳加快。一个烫着黄色卷毛的姑娘下车,冲我嚷嚷:会不会开车呀?会,开了好多年了!开了好多年,还能追尾?你屁股上贴着“大修缺钱,欢迎追尾”,我就凑上去试试呗。
我想跟这位漂亮姑娘开个玩笑,打开一下尴尬局面。以我的经验,只要能把女人逗笑了,问题就解决了一半。这下好了,咱去大修吧。姑娘显然没心思跟我开玩笑。你看看我这车就知道我的身价,要不我出点钱,你找个小修理厂喷喷漆算了。说得轻巧,这车必须去4S店修。我们站在复兴路上讨价还价,后面已经排起了长龙,像全国哀悼日一样喇叭齐鸣,有人探出脑袋来,喷出一些脏言污语。我摸遍了浑身上下,只找到了250块钱。咱俩在这僵着也不是回事,先给你250,你先拿着?你才二百五呢!嗨,我不是说你是二百五,我是说我兜里只有250块钱了。哦,想耍赖呀?没这个意思,我现在真的只有这250块钱,押人还是押车你看着办吧?我跟你去银行取。去银行也白搭,卡里没钱。一辆警车停在我身边,警察拿一破卡片机咔咔一阵乱拍。警察问,捷达谁的?我的。单方责任,为什么不把车移至路边?妨碍交通,先交200元罚款。说着就要开条子。我赶紧拦住警察说好话,警察叔叔一脸严肃,呵斥道,放手!再不放手就是妨碍公务,要拘留的!
警察同志,您误会了,我们是朋友,我们现在就挪车,不劳您大驾了。宝马姑娘突然站出来替我解围。我们迅速把车挪至路边,警察满脸狐疑地走了。
谢谢你替我解围!你说多少钱吧,我给你修车。你不是说只有250吗?怎么修?这车进了4S店少说也要两三千。
我现在的全部财产真的只有这250块钱,你留个电话,我弄到钱一定联系你,信不过我,可以押着我的身份证。我把身份证递给宝马姑娘。
你这身份证是假的吧?宝马姑娘拿过我的身份证瞥了一眼。刚办的二代身份证,怎么可能是假的呢?照片上的小伙这么年轻,你这么老,肯定不是一个人。
我很老吗?反正不算年轻。我有急事,就信你一次吧。宝马姑娘开着车扬长而去。随后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在纠结要不要给她打电话。打电话就要赔她两千块钱,对于她这样开宝马的人来说,不过是一瓶香水的价钱,可是对我来说,两千块钱够我吃两个月的。最终,还是给她打了电话,因为我时常想起她那怀疑的眼神。
电话响了两下,接通,那边很吵。宝马姑娘大声地喊着:你找谁呀?找你,还钱的。我不认识你,还我什么钱?看来她已经忘了这档子事,有那么一瞬间,我打算跟她说我打错了。但是,我还是提醒了她,我是那个开捷达跟她追尾的人。我在Coco Banana,你给我送过来吧。油钱你出?没问题,我请你喝酒。那天晚上,正好单姗要陪着领导应酬,我就去了Coco Banana给宝马姑娘送钱。这家夜店以前跟殷北风来过几次,很喜欢这里的装修风格。白色的沙发,白色的吧台,白色的柱子,还有很多白色的细腿和胸脯,是个很容易让人血脉贲张的地方。
我进去的时候,宝马姑娘正在舞池里扭动身姿,一袭黑色裹臀短裙,头发披散下来,骚情而性感,我穿过拥挤的人群站在她面前。跳得不错呀!要不要一起跳?算了,我是来还钱的。我们去包厢里说吧,她拉着我穿过人群,走进包厢。然后,告诉包厢里的美女帅哥们我是她的朋友。你们是什么样的朋友?有人起哄。你管得着吗?喝你的酒。宝马姑娘让服务员给我拿了一瓶啤酒。我真没想到你还会打电话给我。你们有钱人总是以为穷人是不讲信用的。你仇富?有点,你不用担心,我没打算报仇。你真逗,最近很忙?过了这么久才给我打电话。很忙,忙了一个月才赚够了给你修车的钱!你早说呀,早说我就给你免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让我没长眼亲了你的屁股!别耍流氓哦,满屋子都是我的人,小心我让他们揍你。对不起,口误,口误,是追尾,不是亲屁股。没看出来,你还挺能贫,我们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柳依依,今天是我二十六岁生日,要不要请我跳舞?
算了吧,我怕踩坏你的鞋,我可赔不起。我拿出准备好的两千块钱递给柳依依,看了看表,十一点多,单姗应该快到家了,我没兴趣和一个陌生姑娘在夜店里扯淡。这两千块钱你留着,算是我请你跳舞的。柳依依有点意思,竟然缠着我陪她跳舞,这可是我最不擅长的运动。对不起,我不是舞女。其实,我并不介意跟漂亮姑娘跳舞,但她拿两千块钱来要挟我陪她跳舞,让我有些反感。
哎,兄弟,你也太不识相了吧?今天是我们依依姐的生日,连这里的老板都要为她点歌!你竟然敢拒绝她?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孩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我出一万,请你和依依姐跳舞怎么样?
我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这些人的想法实在让人费解。兄弟,我从来都是卖身不卖艺的,你们别拿钱激我,我知道你有钱,可是我今晚上真的不愿意跳。说完,起身下楼。柳依依追到门口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劲?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只是想请你跳支舞,你就让我任性一下不行吗?她脸上那副固有的高傲不见了,露出一丝小女孩的娇羞。好吧,我出五毛钱请你跳舞。没等她回答,我就拉着她跳进了舞池。伴随着劲爆的音乐,我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灰暗的灯光下,我们的身体贴得很近,我能感觉到从她小腹上掀起的热浪。
我说,你是干什么的?
你猜?
应该不是什么正经职业。
你就直说吧,你觉得我像是被别人包养的对吧?
我可没这么说,是你自己说的。
你们这些没用的男人,一看见开好车的女人,就觉得人家是被有钱人包养了。实话告诉你吧,我是打高尔夫的。职业的?不是,只是在俱乐部里陪别人练球,你打过高尔夫吗?没有,我不喜欢高尔夫,特没劲。只是有钱人散步的游戏而已,我喜欢足球。我也喜欢,高尔夫能体现男人的成熟和睿智,足球能体现男人的激情和野性。都是不错的运动,你踢得怎么样?
还不错吧,不过现在跑不动了。我看了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单姗还没来电话查岗,我知道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还在陪客户活动;另一种是她已经到家,正坐在沙发上酝酿情绪,准备和我大吵一架。
你结婚了?
为什么这么问?我不打算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结了婚的男人出来玩,都是要准点回家的。
也不全是吧,我还有点事,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那好吧,谢谢你陪我跳舞。
让你见笑了,其实我很乐意陪你跳舞,只是我的舞技实在是太烂了。上大学时,选修的国标课补考了两次也没拿到学分。
你跳得挺好的,男人应该自信一点。
我到家的时候,单姗还没回来。我庆幸自己占据了主动,至少可以免去一场无谓的战争,我闻了闻自己的衣服,有些乱七八糟的香水味。脱了衣服扔进洗衣机里,躺在狭小的浴缸里一边泡澡,一边给单姗打电话,一直没人接。
喂,洗完了没?我等着用呢,今天不是你的洗澡时间。
外面有人敲门,催我出来。我租的这套两居室在一个月前住进来一个女孩,我们相处得并不愉快。她有些洁癖,不允许我在客厅抽烟,用过的手纸必须第一时间拿出去扔了,卫生间的浴盆上不能溅水,进门换下来的鞋子要放在门外,俨然一个二房东。她对我们提出了很多要求,她自己却每天都带男人回来过夜,而且叫床声大得惊人。单姗曾含蓄地提醒过她,动静不要太大。这姑娘说,有本事你也叫呀,没人拦着你。气得单姗当天晚上就要搬家,我向单姗保证,一个月内给她租一套独立的一居室。
单姗是在凌晨一点多回来的,我一直站在窗前抽烟,心中的怒火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旺,我想了很多恶毒的语言等着她。她越来越不像话了,很少准时回家,不是加班就是陪客户。她现在的工资已经涨到了七千多,这大半年,家里的开销全靠着她那点工资,但是,也不能因此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吧?就可以夜不归宿吧?
单姗是坐着奥迪A6回来的。我站在窗前,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帮她打开车门,搀着她走进单元楼,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
单姗扑倒在床上,一动不动,浑身酒味。
我说,你还知道回来?
靠,你以为我愿意陪着那帮老男人喝酒吗?可是,他妈的不喝酒谁给我发工资?拿什么交房租?
我第一次听单姗爆粗口,她趴在床边,手指伸进咽喉,吐出一大堆褐色污物,脸色黑红,表情痛苦。我帮她倒水漱口,用热毛巾清洗双手和面部,折腾了半个小时才恢复平静。她的身体有些发烫,躺在我怀里反复说着,老公,我难受。我心中的怨气早已烟消云散。
四月的北京,月华如水,夜风轻柔。我在这间十平米的小屋子里,哄着我醉酒的女人入睡。
46
憨憨死后,我家成了村里最富有的家庭,村里人都知道我们有60多万的存款,这些钱都由叶子掌管着,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村里人缺钱的时候都来我们家借钱。借钱得手,他们会千恩万谢,唏嘘不已。倘若不借给他们,迈出门槛就开始诅咒:家里人都快死光了,还不知道积德行善!那么多钱,留着买棺材呀!
叶子说,这些钱放在家里暂时用不着,让我拿去买房。可是,北京房价像脱缰的野马,一路狂飙,撒泡尿的工夫就能涨出一辆汽车的价钱。60万也只够一套一居室的首付,更何况,这钱是三叔和憨憨的死亡赔偿金,拿这样的钱买房子,我住不安生。
单姗却不这么认为,她说,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应该想办法活得更好,与其把钱借给村里人,还不如买套房子先住着,还有可能升值。
在叶子和单姗的再三劝说下,我动了念头,开始准备买房。开着二手捷达全城搜索,西边的远洋山水、北边的明天第一城、东边的润枫水尚……看位置,比价格,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差不多把北京的楼盘和售楼小姐都看了一遍,一直没有勇气下手。结果,北京房价又涨了一千。
单姗说,再不下手,60万可就连首付都不够了。
其实,位置、楼层、格局俱佳的房子也不少,只是房价也高得离奇。转了一圈才明白,不是我挑房子,而是房子挑我。我们最后看中了望京的一套一居室,跟售楼小姐约好了周五交定金,签合同。在售楼处遇上了殷北风,他从路虎车上跳下来,举步生风,恢复得不错。几个月前,我在他右腿上刺的那一刀恰到好处,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我问售楼小姐,开发商是否姓殷,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单姗说,不买了,再看看别的楼盘。她也看见了殷北风。那天晚上,我用单姗送给他的那把瑞士小军刀刺入他的大腿,从此之后,我们兄弟情断,我再也不愿意见到他。哪想到冤家路窄,好不容易看好了一套房子,还是他爸爸开发的楼盘。这个楼盘的小户型只剩下三套了,今天不签的话,明天可能就没了。售楼小姐说。我坐在沙发上一本正经地看着预售合同,心想,这些售楼小姐们都是一个学校毕业的,推销的技巧毫无创意。来看房子?殷北风走过来跟我打招呼。对,随便看看。
最近混得不错呀!我顶多也就能混成个房奴,跟殷总没法比,您是开发商。看好了就跟我说,这是我爸的项目,我给你打九折。谢谢,我再考虑考虑。大半年没见面了,晚上一起吃饭?算了,我最近胃不舒服,吃什么吐什么。殷北风用余光看了单姗几眼,单姗没正眼看他。气氛有些尴尬,我们跟售楼小姐打了个招呼,然后借故离开。汽车发动的瞬间,从反照镜里看见殷北风站在门口,身影被反照镜拉宽变形。第二天,售楼小姐打电话问我考虑好了没有,我说,已经考虑别的楼盘了。您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殷总昨天打过招呼,可以给你们打八折,这可是我们这里的最低折扣了。
我算了一下,110万的全款打八折,可以省下20多万。单姗要不吃不喝干三年才能赚到,我母亲要种几十年的庄稼才能赚到。现在,只要我一点头就能省下这么多钱。我有点动摇了,但单姗坚决不同意买殷北风家的楼盘,我明白单姗的意思。在她看来,殷北风的示好是对她那初夜的回报,接受这样的优惠,就等于接受了一笔生意,这笔生意会让她如坐针毡。
我支持单姗的意见,又开始看房。北京城转了一圈,再也没看到那么合适那么便宜的房子,我决定去买殷北风家的房子。何必要拒绝他的优惠?反正他已经睡了我的女人,这不是交易,只是补偿,我没必要放弃这样的补偿。
三天之后,我首付50万买下了这套一居室。在这个城市,我成了一套房子的主人,也成了这个城市的奴隶,因为银行还有40多万的贷款,我要用十年的时间才能还清。从这一天开始,我要更加卖力地谈业务、拉单子。单姗要更加努力地陪客户、涨工资。我还要为我的母亲、三婶、叶子和冬冬祈福,但愿他们能够身体健康,平平安安。因为几个家庭的全部积蓄都放在了这套房子上,他们一旦有个小病小灾,我就要借债为他们看病。
无论如何我总算有了自己的房子,以后回家不用再轻手轻脚,不用再怕房东随时把我扫地出门,不用担心合租的姑娘催着我撒尿。这70平方米的空间由我处置。
搬进新房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母亲和三婶接来小住,本打算把叶子和冬冬一起接来,但是,一居室实在住不下这么多人,只好分批接待。
母亲说,花了一百多万,还没咱家的场院大,这房子真是金贵。
我说,妈,这可是北京,哪能跟咱村里比。
带二老游天安门,三婶站在天安门城楼下,问我,这真是毛主席当年站的地方?
我说,这还有假,咱可以上去看看。三婶说,主席站的地方,咱老百姓还能上去?十块钱一个人,买了票,就能上去。买了门票,搀着母亲和三婶登上天安门城楼。母亲突然面色凝重,跪地磕头。我赶紧把母亲拉起来,告诉她跪错了地方,毛主席在对面的纪念堂里睡着呢。母亲和三婶来北京,除了想看看我买的房子,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想看一眼毛主席,可惜时逢毛主席纪念堂大修,未能如愿。
第二天,带她们爬长城,行至长城脚下,我去买票。三婶说,算了,就在这儿看看就行了,咱家里到处都是山,没什么看头。我知道她是心疼钱,但还是买了票发给二老。我说,钱已经花了,你们不愿意爬就在下面看吧。母亲说,你这孩子,不知道心疼钱。爬至山腰,我实在无力,劝二老到此为止,下山吃饭。母亲说,钱都花了,哪能只爬一半?我站在山间休息,两位年近六旬的老太太竟然爬过了第五个瞭望台。
从长城回来,我问二老想吃什么?两人想了半天硬是说不出个名堂,我自作主张,带她们去吃肯德基。两人吃四个汉堡像是吃两个馒头一样容易,一点渣都没掉。我又去买了四个,母亲一边埋怨我买多了,一边津津有味地开吃,我第一次看到能吃四个汉堡的老太太。
母亲说,外国人怎么能把馒头做得这么好吃?我说,妈,您小声点,这不是馒头。母亲和三婶在北京住了一周,便回老家去了,送走二老,内心稍安。这套用三叔和憨憨的死亡赔偿金买来的房子,她们也算是住过了。
47
柳依依的短信是凌晨两点多发来的,内容是:突然有点想你。看完短信,心里一阵忐忑,还没来得及删除,手机就被单姗夺去了。
谁发的短信?
老同学,肯定又喝多了,逗我玩呢。
男的女的?
男的。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这谎撒得太弱智了。
你这男同学名字可够婉约的哦,要不要我拨过去慰问一下?
你随便,反正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在外面拈花惹草可以,最好把屁股擦干净,别让我知道。
单姗把手机扔给我,倒头就睡。我自知尴尬,又不好再跟她解释,就给一个久未联系的老同学打电话。
孙子,你大半夜发那样恶心的短信想干吗?诚心破坏人家家庭和睦是吧?你喝多了关我屁事?你别整天人生苦短,男人来到这个世上就是要承担责任的。不管老同学在电话那边说什么,我只是一通臭骂,然后挂断,关机。
单姗转过身抱住我,盯着我的眼睛看,我不寒而栗。
张五毛,你应该去跟苏星星学学。演戏,你比他差多了。
我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那个女人真的只是一面之缘,谁想到她会大半夜发来这样的短信。我知道演戏穿帮,只好缴械投降。
单姗说,两个人太了解了,真的挺没劲。你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你心里想什么。赤身裸体抱在一起,只会觉得温暖,身体不会有任何反应。有时候挺怀念我们住地下室的那段日子,你的身体总是硬邦邦的。
我说,人总是会老,不可能总像年轻时那样渴望。你想干坏事?我还行的。
你想的时候我就想,我希望你想干坏事,而不是我。我对那种事没有什么需求,只是觉得前些年亏欠你了,身体最美的时候,天天把你堵在门口,只给你一条腿。最近事情太多,等忙完这阵子,我的身体还会硬邦邦的。单姗说,如果我变心了,你还会喜欢我吗?会的。看来你喜欢的还是我的外表。为什么要这么说?如果你喜欢的是我的心,那么我的心都变了,你干吗还要喜欢呢?你们女人总是有一些奇怪的想法,我们怎么回答都不对。咱们结婚吧!单姗摸着我的耳朵,又一次提出结婚。再等等,家里的钱全都买了房子,咱俩赚的钱又要交月供,总得手上攒点钱吧。你是没考虑好呢,还是有别的想法?我考虑好了,没别的想法,万事俱备,只欠银子。结婚不需要银子,明天就去领证。你去给我买个三十块钱的戒指就行了,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提结婚。好,明天就办。
第二天,我们没去领证。单姗照常上班,我照常去公司给客户做方案。中午的时候,柳依依打电话过来,听声音像是刚睡醒。为什么不回我短信?柳依依是典型的自来熟,我们只见过两次,她说话的口气像是相识多年的知己。
忘了告诉你,我不是单身。你大半夜的发短信,后果可想而知。你就那么怕她吗?不是怕她,是怕麻烦。现在有空没?想让你陪我聊聊天。我在给客户做方案。我重要还是客户重要?你说呢?当然是我重要。不对,你们俩对我都不重要,钱对我很重要。你什么都好,就是身上铜臭味太重。你现在过来吧,我有点想你。改天吧,我现在真的很忙。不行,我就要你现在过来。修车钱已经给你了,别跟我撒娇。你要见什么客户?能做成多大的生意?小客户,十来万的生意。你现在就过来,我给你50万的单子。你真会开玩笑。不信拉倒,靠,我真贱。柳依依生气了,挂了电话。我又有点于心不忍,人家只是想和我聊天,我没有理由拒绝。更何况我对她的印象不坏。发了条短信过去,让她把地址发给我。
顺义别墅区,茂密的银杏树把整个别墅包裹得严严实实,小区内湖波荡漾,梧桐茁壮,按照保安的指引我径直把车开到柳依依门前,一个身材匀称的中年妇女站在门口等我。她帮我取出拖鞋,把我带到客厅,迅速关上房门上了二楼。
这是一个半圆形的客厅,巨大的玻璃窗上挂着白色的蕾丝窗帘。窗边的植物排列整齐,有的开花,有的只长出硕大的叶子,我都叫不出名字。柳依依穿着真丝睡衣坐在沙发上,抚摸着一只白色的贵妇犬,还不时地嘟起嘴巴和小狗亲吻,她没有站起来迎接我,也没有请我坐下,我只好自己找了个离她不远不近的沙发坐下。
五毛,快看谁来了?这是你哥哥,也叫五毛。你们家狗狗叫五毛?对呀,跟你一个名,所以,我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你。真巧,我家养了一只巴西龟,取名依依,跟你也是一个名字。讨厌,哪有这么巧的事情,你分明是想骂我。柳依依让阿姨把小狗带走,双手抱膝蜷在沙发上,直愣愣地瞅着我。能抽烟吗?
抽吧,你是第一个被我请到家里来的男人,也是第一个在我家客厅抽烟的男人,我爸爸回来的时候,我都不允许他在客厅抽烟。
说得我都不好意思抽了,我是抽呢还是抽呢?我学着郭德纲的腔调跟她开玩笑。
让我觉得拘谨的只是这栋别墅和室内的奢华装饰,在柳依依面前,我从来都不觉得拘谨。一是因为我对她无欲无求;二是因为我们的交往我明显占据主动,我不会给她打电话,也不需要她陪我聊天。
抽吧,你抽烟的时候特有味道。是吗?你跳舞的时候也特有味道。说说看,我跳舞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性感,有活力,还有点野。你看到的只是假象,我只是偶尔会出去疯一次,平时还是很淑女的。
窗外正对着一个高尔夫球场,一个腰部有弧线的男人正在手把手地教一个胸部有弧线的女人练球,他们身体紧贴,有说有笑,这是高尔夫球场里常见的场景。这里更像是一个交际场,有钱的男人在这里以运动的名义调情,或者以调情的名义谈生意。他们活动的是大脑而非身体。
我说,你看那两位,手摸着手练习了半天,硬是没打出一杆球去,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草坪,要是把这块地整平了弄个足球场多好呀。
看来你还年轻,等你上了年纪有了钱,就不再喜欢那些剧烈的运动了。其实,高尔夫是一项很有品位的运动,只是在国内,玩这个的人素质低了,这项运动也就变了味。
柳依依让阿姨送咖啡来,问我要不要也来一点。我向来不喜欢这种饮品,解渴不如矿泉水,味道不如橙汁和可乐,但我又不是个挑剔的人,就随口应承来一点吧。阿姨问我要哪种咖啡?我有些迟疑,作思考状,因为我记不住任何一种咖啡的名字。柳依依建议我来点拿铁,我说好吧。反正什么咖啡在我嘴里都一样难喝。
过了一会儿,阿姨端了两杯咖啡进来,我随手端起一杯就喝,柳依依睁大眼睛看着我。你喝的那杯是我的卡布奇诺,你不会不认识拿铁吧?不好意思,我能分出生铁和熟铁,确实不认识拿铁。我没有洁癖,不介意喝你喝过的咖啡。柳依依端起我刚喝过的卡布奇诺,用汤匙轻轻搅动,脸上浮现出一种高高在上的微笑,这种微笑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我不觉得不认识拿铁咖啡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有什么好笑的?你再笑我就回去了。
柳依依笑得更厉害了,你特像《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就是那个能把唾沫吐得很远的男人?是的。你也能把唾沫吐得很远吗?没试过,不过,我会说脏话,你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我还喜欢抠脚趾丫,我小时候很少洗脚,上学的时候,经常一个夏天就穿一双球鞋。抠脚丫的感觉很美妙,痒痒的很舒服。说脏话我会的,比如cao、kao之类的。那只是口头禅,算不上脏话,我说的脏话是和母亲有关的。算了,我还是不学了,你可以教我抠脚丫。我走过去,跟柳依依坐在同一个沙发上,她把脚伸过来放在我腿上。我看了一眼,雪白如玉,娇嫩无瑕,青筋若现,趾骨平滑,大脚趾圆润修长,后边的按照高低个依次排开,如削青笋。最吸引人的是那脚踝,与小腿连成一条优美的弧线,如圆规画出来的一样。我端详了一会儿,柳依依问,你不是要教我抠脚趾丫吗?我如梦方醒,用手指在她脚趾中间轻轻一划,柳依依触电般大叫一声,把脚收了回去。
是不是指甲划到你了?你摸到我的痒痒肉了。几个月之后的夜里,我曾亲吻过柳依依这双纤纤玉足,从脚踝到趾尖,如同从滑雪道飞驰而下,每一处都能让我汗毛耸立,荡气回肠。我竟然迷恋上了一个女人的脚,这种嗜好有些变态。
从下午到深夜,我们躺在沙发上聊天,从中国足球到美国政体,从中东和平进程到非洲部落文明。她在美国待了四年,去过很多国家,有讲不完的趣闻和新鲜理论。
我说,你这么漂亮,又有这么多的知识和见闻,为什么不做点事?待在高尔夫俱乐部里打发时光,有点可惜。
我很懒的。再说了,我在国内确实也找不到什么有兴趣的活,我爸爸帮我找过几份工作,干了几天我就没兴趣了。你能理解吗?兴趣对我很重要,我不在意工资,关键是要找到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活。
你爸爸是干什么的?
你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真实,傻坏傻坏的。我也想真实地对你,可是这个真的不能告诉你,这是我爸爸要求的,我必须听他的话,否则,他会扣我的零花钱。
从柳依依家里出来的时候已是晚上十点多了,机场高速上灯火通明,柳絮纷飞。在收费口排队的时候,我拍了拍自己的脸。刚刚发生的一切如梦如幻,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房奴,怎么会钻进这个非富即贵的别墅区里跟人喝咖啡聊天,还不知羞耻地端着一个女人的双脚,帮她抠脚趾。此时此刻,我的女人正端着酒杯在一群中老年男人中间奴颜媚骨地应酬,为的是月底能多拿点奖金。
一些柳絮飞进了我的咽喉。咳嗽不止。
48
柳依依给我介绍了一单生意,位于北京CBD的一个房地产项目的上市宣传工作。负责人是王胖子,我一直尊称他王总。策划方案一次性通过,王胖子只对楼书进行了简单的修改,就签了合同,总额110多万。我算了一下,除去给电台、网络、报纸的广告费和人工费用,这个项目做完能赚60多万。
我跟王胖子说,依依介绍来的客户,都是自己人,我没多报。王胖子笑了笑,说,报价已经给老板看过了,这次报少了,下次给你补上。方案一次通过,首付款给了30万,价格太低下次还可以给高一些。所有的事情都如此顺利,让我觉得这根本不像是在做生意。给柳依依打电话问,客户为什么没砍价?柳依依说,你嫌高呀?那我给王胖子说说,让他们压压价。没这个意思,我只是突然遇到个大方的客户,有些不适应。没什么不适应的,生意本来就是这么做的,都像你那样满大街地找客户,死乞白赖地跟人家搞价钱,什么时候能发家呀。实话跟你说吧,王胖子他们公司有事求我爸,我爸又从不收人钱,我就从中间敲他们一杠子。
那我不是欠你个人情?
你说呢?
这么着吧,等项目做完了,我给你20%的提成。
呸,你以为我在做生意呀?做生意不找你这样的。
那你说怎么办?要不,人情债我拿肉偿?
行呀,今晚上就过来,不过来我明天就给王胖子打电话,让他们毁约。嗨,逗你玩呢,我哪能赚了钱又赚人呢?这多不厚道。少来这一套,我都输得起,你还赚不起呀?我在家等你。
柳依依挂了电话,关机。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如果柳依依真要跟我上床,我不会反对。问题是如果为了这笔生意,被一个女人胁迫着上床,我宁可不做这笔生意。我母亲从小教育我做人要有骨气,这点做人的底线我还是有的。我向来不歧视女人依靠身体谋取利益,因为她们毕竟在这个男权社会里算是弱势群体,但男人如果为了利益而出卖色相,这个男人也就散了架。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放在面前的毕竟是一笔能赚几十万的生意。我担心柳依依一怄气,真给王胖子打电话。思来想去,我还是去了柳依依家。她穿着一身运动装,盘腿坐在客厅中央收拾她的高尔夫球杆。
钱这东西还真管用,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前几天约你来聊天,你还给我说忙呀忙呀,今天怎么跑得这么快?
我没接话,坐在沙发上点了支烟。以我的经验,柳依依绝对不会是那种轻易上床的女人,因为她有学识,懂生活品位。这样的女人一定深谙男女交往之道,绝不会让男人轻易得手,她清楚,男人轻易得到的东西都不会珍惜。聪明的女人会把自己最性感的一面展示给男人,又与他保持适当的距离,用无形的吸引力和神秘感来控制男人。一旦上了床,女人的控制力就会大打折扣。柳依依是个聪明的女人,她不会轻易和我上床,更不会用金钱来要挟我跟她上床。
我说,你真打算让我人情债肉来偿呀?
对呀,不愿意吗?
愿意,非常愿意,现在就开始吧。我把柳依依抱起来往她的卧室走。
流氓,快放手,再不放手我报警了哦。柳依依一边骂我,一边用她手中的高尔夫球杆抽打我的背部。
怎么?怕了?
你怎么这么下流!人家只是逗你玩呢。柳依依急得眼泪都出来了,满脸绯红。
我也是逗你玩呢,谁让你激我呢?说实话吧,真要我用这种方式偿还你的人情债,我还真做不出来,我又不是鸭子,我还知道脸比钱重要。
哎哟,没看出来,你还挺男人的。你也别臭美了,我还没那么贱。走,我教你打高尔夫去。
秋风洗练,站在绿油油的草坪上,听柳依依跟我讲什么是果岭,什么是中洞长洞,什么是小鸟球。看她扭腰、跨步、挥杆,我第一次领略到这种运动的魅力。
柳依依手把着手教我挥杆的时候问了一句,你真的不愿意和我上床吗?
我说,你觉得呢?我们相视一笑。
王胖子的项目进行得很顺利,再过一个月就能拿到60万的尾款,我想给单姗一个惊喜,拿到尾款就带她去买婚戒,拍婚纱照,要给她一个意想不到的求婚仪式。我们终于等到了苦尽甘来的这一天,虽说60万算不上什么大钱,但是对于我这样的北漂而言,这绝对算得上是人生的第一桶金。
遗憾的是,没等我拿到那60万尾款,我们的爱情就夭折了,死得悄无声息。
49
我后来回忆和单姗之间的变故,其实是有一些预兆的。比如我晚归她不再查岗,我晨勃她不再抚摸,我半夜钻进卫生间给柳依依发短信,她也不再突然睁开眼睛吓我。姑娘睡久了会麻木,脑袋用久了会愚钝。那段时间我一直忙着应付客户,偶有闲暇,也会被柳依依逮去聊天,完全忽略了单姗的这些细微变化。
我跟柳依依约会、聊天、打高尔夫的时候,单姗正和鸵鸟在床上乱搞。白天,黄昏,时间不定;上位,后进,姿势多样。鸵鸟是我给那个杂种起的外号。客观地说,他是我见到的长相最顺眼的中年人,皮肤不黑,腰部不凸,头发黝黑,尚能中分,西装革履,高高瘦瘦,唯一的缺陷是有点驼背。
鸵鸟坐在希尔顿酒店的包房里给我打电话,说是有点生意找我做。我一听说有生意做,比见亲娘都跑得快,开着那辆二手捷达一溜烟蹿至希尔顿酒店。上去之前,还去酒店旁边的烟酒店里买了一包好烟揣在兜里。
鸵鸟坐在暗红色的真皮沙发上,后仰着身子掩盖自己的驼背,我前倾着身子显示自己的恭敬,我们中间放着两杯绿茶,茶叶在水中慢慢地旋转下沉,杯口热气蒸腾。鸵鸟递给我一支烟,面带微笑地看着我,直看得我后背冒汗,心里发虚。
你今年多大?
二十七。
年轻呀,这个社会早晚要落到你们手中,大有可为。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学校读书呢。咱们开门见山吧,我想跟你做笔交易,这里是十万块钱,只要你点点头,就可以拿走它。
什么生意赚钱这么容易?眼前这个男人有些面熟,我意识到此人不善。
我希望你能离开单姗。
哦,这生意确实不小,想买我家后院?这事我说了不算,要看单姗愿不愿意。
你同意她就愿意。不瞒你说,我跟单姗交往有一段时间了,我本来也不想介入你们的生活,可是,她就是让我着迷。人活到我这个年纪,也没什么追求了,见到个还能让自己心惊肉跳的女人不容易,所以,我打算赌一把。单姗是个好女人,我不愿意看着她活得那么累,一个女人把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给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却不能保护自己的女人,不能给她应有的物质保障,这样对她不公平。
你的意思是单姗跟了你这样的男人才算公平?可是,你看你这把年纪了,要不了几年,浑身上下都没个能动的地方,这样公平吗?
年轻人,你太自信了,我比你想象的要健康,你看看这个。
鸵鸟从皮包里取出一沓照片递给我。单姗赤身裸体地躺在鸵鸟怀里,他们拥抱、亲吻、做爱。那照片比灾难片的画面还具有冲击力,我全身的血液瞬间涌向头顶。我有了毁灭别人或者消灭自己的冲动,如果我带着殷北风的那把瑞士小军刀,我会立马朝对面的这个男人刺去,从他的胸口开始,然后是两只眼睛,最后再把他的裆部戳个稀烂。可是,我手里只有一只茶杯,即使我以最大的力气砸向他的头部,也未必能够立马致命。我不希望争执,拉扯,我要的是一命呜呼。
我希望你能冷静一些,你还年轻,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还可以找到像单姗一样年轻的姑娘,可是我不能再等了。我已经年近五旬,应该及时行乐,你说是不是?
卑鄙,真他妈卑鄙。
兄弟,我们是公平竞争,这些照片你也看了,这是两情相悦,不是强奸现场。
我第一次意识到,一个男人如果希望依靠武力来解决问题,赢得尊严,是多么无能的想法。鸵鸟说得对,我们是公平竞争,靠的是雄性魅力,不是去火车站买票,不存在先来后到。
你走吧,麻烦帮我要一箱啤酒,燕京纯生的。
没问题,喝酒管够。你想通了?
赶紧滚,再不走,咱俩就谁也别走了。
鸵鸟拍拍我的肩膀,转身离开。我一口气喝完了一箱燕京。眼泪、啤酒还有顺着裤筒淌下来的尿液。浑身湿透,胃中生烟。给单姗打电话,一直关机。我估计她已经收拾东西跟鸵鸟飞了,说不定这时候正在鸵鸟胯下扭动小蛮腰呢。
给贾六打电话说,我的女人被人操了。
贾六说,这不算事,我的姑娘孩子都三岁了,能字正腔圆地叫我叔叔。操一下算什么,别往心里去,满大街都是姑娘,别人操咱的,咱操别人的。都快共产主义了,还守着这样的封建思想,显得多不成熟。
我说,操你大爷,你就等着给我收尸吧。挂了电话继续喝酒,中午吃的一大碗拉面化成液体从嘴角汩汩涌出,然后是土褐色的胆汁,最后是清色的酸水和残留在口中的啤酒泡沫。
50
我相信鸵鸟离开酒店之后,一定给单姗打了电话,但是,她没有落荒而逃。在这方面,单姗要比我有城府得多。我在外面跟别的女人有点动作,回到家会下意识地献殷勤,装孙子。单姗不一样,她跟鸵鸟在一起半年了,我还浑然不知。她依旧在家里做我的领导,在床上做我的小乖乖。
我从没有喝过那么多的酒,像一头打了麻药的猛兽,浑身乏力,头疼欲裂,一坨沉重的肉身躺在床上。我抱着单姗的细腰,一会儿喊老婆,一会儿喊婊子。她帮我脱去衣衫,用热毛巾擦拭我的身体,从前额到脚踝。她表情凝重,动作细腻,像是在为即将天葬的亲人做净身。我在后半夜恢复了知觉,脑海里浮现出的第一组画面就是鸵鸟给我看的那些照片。那个在鸵鸟身下扭动、谄笑的女人,现在就端坐在我身边。
我问单姗,为什么要背叛我?
她无语,端坐在床上。
我说,你下去,别坐在我的床上。想起那些照片,我就觉得恶心,是我对你不好吗?
没有,你对我挺好的。
你疲倦了?想寻找点刺激是不是?
你不要乱猜,不是这样的。
那你告诉我到底是为什么?
单姗又开始沉默,我忍不住了,翻身给了她一记耳光,使出浑身力气大喊:滚!
你可以憎恨我,嫌弃我,因为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可是,我想让你知道,我做这一切不是为了我自己。去年你做生意,我拿回来的六万块钱不是问我姑妈借的,是他给的。当时,我们的生活已经看不到希望了,我希望你能做成一单生意。几个月前,我爸爸从雪山上摔下来,在医院住了三个月,家里问我要钱。那时候我们刚买了房子,手头一点积蓄也没有,我哪有那么多钱?是他帮我出了20万。我知道这样做不好,但是,你说让我想什么办法?我总不能逼着你卖房子吧?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爸爸死在医院吧?我原以为能瞒住你,哪想到他会用那样的方式来刺激你。
我想告诉单姗,这是妓的做法。但是,看着她泣不成声的样子,我选择了沉默。仇恨的心结却永远无法打开,复仇的意念在我脑海里瞬间爆发。我帮她拭去泪水,把她的脸埋进我的脖子,轻轻抚摸。我帮她褪去衣衫,轻吻她的身体,从鼻尖到膝盖。我分明嗅到了一股腐败的味道,还有另一个男人在这肌肤上留下的痕迹。
单姗坐在我腰间,长发垂至胸前,我要记住她的样子,记住她的味道。我没有戴套,她也没有要求我戴套。在她熟悉的喘息声中,我听不出一丝欢快。我希望几个月后她会怀孕,然后挺着肚子被鸵鸟扫地出门,或者她会生下那个孩子,由鸵鸟来抚养,孩子一天天长大,鸵鸟会发现这个孩子越来越不像自己。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完美的复仇。
我们做了两次,我要流尽体内最后一滴汁液,以告慰这个拥抱了三年的身体。我们在黑暗中默契地配合着,身体撞击的声音像是节奏整齐的掌声,献给我们所谓的爱情和二十七岁的青春。
从此之后,我破茧重生,立地成佛,刀枪不入。
51
醒来,天空出奇地蓝,让人心里发虚。
屋里整齐而温暖,昨晚干坏事留下的罪证已经被打扫干净,茶几上放着几盒被她保管了很久的中南海,烟灰缸一尘不染,卫生间里刚刚喷洒过空气清新剂,牙刷上已经挤好了牙膏。只是再也没有了单姗的痕迹,她带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一张小纸条也没留下。
我缩在床角,像一个被遗弃的婴儿。多数时候,我胸膛笔挺,身影矫健,在拥挤的城市里奔走穿梭,当这个守候在我身边的女人突然离去,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是多么地不堪一击,那曾经饱满的灵魂像秋天里被风干的丝瓜,或者是一只挂在屋檐下曝晒半年的风鸡。
黄昏的时候,我起床洗漱,开着车在大街上游荡,最后停在单姗公司楼下。她和同事们有说有笑地走出写字楼,一身干练的职业装,举止优雅,精神饱满。一辆奥迪停在她身边,鸵鸟打开车门,她轻盈地钻进去。我开着那辆二手捷达尾随鸵鸟的奥迪,走完二环路,驶入长安街,在东四环附近的一个高层公寓门口被保安拦了下来。
我目送单姗走进那栋高层公寓,几分钟后有一盏灯亮了,大约在二十几层。这个高楼林立的城市里,有了另一盏灯为她而亮,而我却要孑然一身,把那灯光当做星星来仰望。我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警察牛■烘烘地拍打车窗,要开罚单。我打着火,一脚油门便钻进了汹涌的车流中,灯火通明的长安街上,二手捷达车里的男人,渺小如斯,恍如尘埃。
这个城市的楼太高了,一个女人住进去,一个男人便无处可逃。在北京的很多地方都可以遥望那栋高层公寓,有一双眼睛从那里放射光芒,窥探我在这个城市里的一举一动。
直面过去是一件残酷的事情,我必须学会忘记。我感谢她做得如此彻底,我要开始新的生活。开窗,抽烟,呼吸长安街上的尾气。从此之后,我们同处京城,老死不相往来。
52
苏星星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很快跻身一线,频频在电视上抛头露面。每次从外地拍戏回来,都会带当地最好的烟酒给我,我们要在一起胡吃海喝几天,帮他一起回味在工地上经历的那些岁月。他需要回忆,在这种回忆中他能更真切地感受今非昔比,感受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
他也不忘从娱乐圈里帮我扒活,几部大制作电影的推广宣传工作都由我公司全权负责。贾六也已经在媒体圈里混得人模狗样,介绍了一些公司老板给我认识。单姗走后,我和殷北风又突然亲热起来,我明白了什么叫女人如衣服,兄弟似手足。被兄弟穿过的衣服已经成了别人的衣服,穿过我衣服的兄弟依旧是我的手足。他们公司看不上的小单子全部扔给我来做。单姗走后的大半年时间,我的小公司做得顺风顺水,净利润竟然突破了二百万。一年前,我做梦也没想到会赚这么多钱。
我给母亲打电话,说我赚了钱,让她来北京跟我一起生活。母亲说,家里还有庄稼,还养着猪和鸡,等奥运会的时候,她再来北京看热闹。
那辆二手捷达光荣退役,在殷北风的怂恿下换成了一辆奥迪。白天在公司里忙碌,晚上去酒店应酬,我在这个城市找到了一点做男人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像殷北风那样与生俱来,飞扬跋扈;也不像苏星星那样一夜成名,鸡犬升天。这是我好多年积累摸索换来的水到渠成。
事业上小有成就,爱情上大步向前。我和柳依依的关系在一个下雨的傍晚,也有了实质性进展。
一场小雨淅淅沥沥飘了三天。记忆中,北京很少有这样的连阴天。空气中少了一些浮尘,路上少了一些车辆,整个城市变得干净而清冷。窗户开着,久违的泥土气息在屋内回荡。
春夏之交的夜里,我和柳依依穿着纯棉休闲服,在她家客厅里打室内高尔夫,我已经完全掌握了柳依依教给我的击球要领,但依旧无法掌握高尔夫运动的精髓。连输三局,得到了拖地、刷马桶的惩罚。
为什么你那双细胳膊会比我的胳膊更有力?
都教育你多少次了,挥杆的力量主要来自于腰部而不是手臂。你看看我的小蛮腰,再看看你的大肚腩,就明白你为什么总是会输了。
原来是这样呀,那我一定要好好研究你的小蛮腰。
我开始研究柳依依的小蛮腰,先用手指量尺寸,再用手掌验肤质,把各项数据都弄明白的时候,我的纯棉休闲裤已经成了一顶帐篷。我用手臂锁住柳依依的小蛮腰,说,是我的手臂有力还是你的小蛮腰有力?
柳依依说,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你说我在干什么?
你在跟你的高尔夫教练耍流氓。
那你要不要也跟你的高尔夫学生耍耍流氓?
再不松手我就咬了哦。
咬吧,就当我给你做的晚餐。
柳依依的双手被我锁在腰间,她弯腰去咬我的手,臀部翘起来顶住我的下体。隔着柔软的纯棉裤子,我能感受到她臀部的丰满。升高的荷尔蒙让我的手臂更加有力,从身后紧紧箍住她的小蛮腰,她一拧腰,就转过了身,双手勾住我的脖子,双腿盘在我的腰间,如青藤,似桃花。撕扯着倒在沙发上,她不再任性,身体变得柔软。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已含住我的下唇,开始漫长的亲吻。
那天夜里,雨水滋润了我的身体,我像一只饿了很久的馋猫,从柳依依丰满的臀部嗅到了肉的味道。我有了在柳依依的别墅里过夜的打算,她也没有要赶我走的意思。晚饭后,陪着柳依依看韩剧,我向来对韩剧嗤之以鼻,情节拖沓得像拉面,想拉多长就有多长,想拉多细就有多细。男人们白得像女人,女人们白得像妖精;编剧总会写私生子、婚外恋、失忆症,让我们这些外国观众看了,总是疑惑,韩国怎么就没一个正经人?
我以为柳依依这种见多识广的海归会对韩剧不屑一顾,哪想到她跟所有的中国女人一样,全情投入,津津有味。熬到十二点,韩剧终于演完了。
柳依依说,洗洗睡吧!
我说,我睡哪里?
除了我的房间,你随便找一间吧。
我都陪你看了两个小时的韩剧,还让我自己睡呀?
陪我看韩剧就想跟我上床?你做梦吧!
柳依依的别墅有八个卧室,她和爸爸各一间,阿姨占一间,剩下五个卧室很少有人住。我在她隔壁的房间躺下,辗转反侧了半个小时,全无睡意。给柳依依发短信说,我睡不着。柳依依回短信说,睡不着就数羊吧,数到一百就睡着了。我说,试了,不管用。那你过来吧,只能同居,不能近身。我钻进了柳依依的被窝,之后的情节不是琼瑶剧,也不是悬疑片,而是一部真刀真枪的中式武打片。
53
2008年5月12日下午,和柳依依在后海喝茶,这是北京最美的季节,沙尘暴刚走,桑拿天未到。在这片与故宫龙脉相连的水域里,依水观山,发呆喝茶。放风筝的大爷昂着头锻炼颈椎,手中的线盘吱吱作响,几个金发碧眼的姑娘骑着自行车沿湖边往来,大腿修长,小兔乱窜。柳依依拿着两张奥运会门票在我面前显摆了好一阵子。
全世界六十多亿人,只有十万人能进入鸟巢看开幕式,能看开幕式的十万人中,只有两千人能从贵宾通道进去,而这两千人中就有咱俩。
我说,能不能把这两张门票都给我?你什么意思?这种不记名的贵宾券我爸爸也只有两张,是我死皮赖脸跟我爸求了半天,他才让给我的。我想让我妈妈和我三婶去看。你有没有搞错?你以为奥运会是明星演唱会呀,这个月开了下个月还有?柳依依一脸的不愿意。我们还年轻,还有机会在中国看奥运,我妈妈可能一辈子只有这一次机会了。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大孝子。那你说,如果你妈妈和我同时掉到水里了,你会先救谁?你们女人为什么都喜欢问这个无聊而老套的问题呢?你不会掉水里,我妈妈也不会掉水里,你们更不会同时掉水里。你少扯,我要你正面回答。如果你把这两张门票送给我妈妈,我就先救你。还有条件呢?你有点人性好不好?我妈妈掉水里了我都不救她,你还在意这两张破门票?我算是明白了,还是你妈重要。围绕我妈重要还是柳依依重要的问题,我开始跟柳依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我妈妈为我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跟柳依依说了一遍,直听得她眼圈红润,爱心泛滥,乖乖地把两张门票交到我手里。
两点多钟,茶杯一阵抖动,屁股下面的藤椅突然摇晃,紧接着,屋里的人都往大街上跑。几分钟的时间,大街小巷上全是人。身边有人说,地震了。柳依依说,国人真够胆小的,北京又不在地震带上,能有多大的事呀,一个个如惊弓之鸟。我们坐下来继续喝茶,一个小时后接到叶子的电话,说家里的老房子塌了,我母亲下落不明。
柳依依开车在高速上一路狂飙,电台里循环播放着汶川地震的最新消息,死亡人数很快突破千人,甘肃、陕西等地同时受灾,伤亡情况不明。我瘫坐在副驾驶座上,点烟的力气都没有,脑海里全是一些杂乱无章的画面。
到家的时候,母亲的遗体还没有扒出来,大型挖掘设备无法进村,乡亲们只能用双手在地上刨。我看到了叶子,她身上沾满了泥土,趴在残垣断壁中,一边哭一边挖。我母亲的遗体是在晚上十点多挖出来的,我扯着嗓子喊妈,她一动不动,双手冰凉,浑身僵硬。
几天前,我们通电话还有说有笑,怎么说没就没了呢!我坐在一根木头上,把母亲抱在怀里,一遍遍想着她送我的情形,我在前面大步走,她在后面小步跑,我让她回去,她就站住,我一迈开腿她又跟上来……
第二天,天微微亮,村长让人抬来一口棺材,跟我说,要入殓了。我抱着母亲不肯放手,几个年轻人掰开我的双手,把我摁在木头上。我眼睁睁看着他们把母亲放进那口漆黑的棺材里,棺盖合严的一瞬间,我挣脱开来,扑过去,脑袋在棺材盖上撞得梆梆作响。
乡亲们还挖出来一只木箱子,箱子里有母亲的衣服和一个牛皮纸袋子,袋子鼓鼓囊囊,里面全是钱,村长数了一下,有七千多,这些年,我寄给母亲的钱都在这里,一分没花。
村长说,我们这里只是余震,受灾不大,只有我家的房子倒了,要是早把这房子拾掇拾掇就好了。县里向上边汇报灾情,五人受轻伤,一人死亡,死亡的就是我母亲。
母亲安葬在父亲身边,父亲去世已经有二十年了,坟头上长满了荒草。我请人重新给父母修了墓。红砖砌穴,大理石做碑,两侧有屏,前方建院。还给整个陵园接通了电线,以后再逢春节、清明,只要打开开关,陵园里就可以灯火通明。
叶子说,我们这样做有些招摇,村里人会说闲话的。
我说,我做这些不是给村里人看的,我只是为了自己内心能够安宁,希望母亲在天有灵,能够知道她儿子今天发达了,赚了很多钱,想给她花。
那天夜里,我跪在母亲坟前烧纸,身边的冥币足有半人高,母亲一生节俭,一分钱都想掰成两分钱花,现在她走了,我想告诉她,我们不缺钱了。我要让她在另一个世界里有足够的钱花,冥币烧完了,就取出身上的人民币烧。
回到北京,没心思谈业务,无法集中精力管理公司,没有了赚钱的动力比没钱更可怕。柳依依从广济寺请了一位法师给我讲经,我开始信佛。家中供奉着佛祖铜像,每天出门回家,先烧香磕头,叨念经文。我母亲是个信佛的人,我相信她在天有灵,我希望她能明白我内心的愧疚和遗憾。
一个月后,我只身去了西藏,在大昭寺前磕了五百个长头。
2008年8月8日晚,我和柳依依坐在鸟巢里,奥运圣火点燃的那一刻,我泪流满面,心如刀割。
54
我和柳依依保持着一种理想化的关系模式,白天各自上班,晚上各自睡觉。荷尔蒙升高的时候,就给她发短信:活腻了,今晚想杀人。短信不用编写,重发即可。每月统计一下这条短信的重发次数就知道自己一个月做了几次爱。柳依依的短信很丰富,有时候只有三个字:想你了。有时候会很粗放:老娘缺玩具。
你爱我吗?柳依依从不问这个老套的问题,也不会每天打电话过来,问我干了什么事,吃了什么东西。只是在周末才会约我打打高尔夫,陪她逛逛街。跟柳依依逛街也是件轻松的事情,她不会轻易地试穿,试穿了也不会在我面前转圈,问我好不好看。她会对着镜子,拉拉下摆,提提肩部,再侧身看看臀部。然后给我一张卡,让我去结账。我要用自己的卡结账,她会断然拒绝。
贾六对我和柳依依的关系模式羡慕不已,他说我找到了一个绝世好女子,没有阶级斗争,没有独裁专政,有的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性生活。这种友谊加性的生活自由、舒适,但是过久了,又会觉得缺点什么。
母亲去世之后,我时常感到内心深处门窗大开,四面有风灌进来,我有了结婚的想法。
我问柳依依,你为什么不跟我提结婚?
她反问我,你为什么没跟我求婚?别以为跟你上了床,就一定要嫁给你?
网上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上床都是耍流氓。
那你就当是我在跟你耍流氓好了,结婚是在你求婚之后我才会考虑的事情。未来存在着很多未知的东西,我有可能移民,你也有可能遇到更好的姑娘,我才不会逼着你结婚呢。
对于是否要跟柳依依求婚,跟她过一辈子,我自己也不确定。因为我对她的过去和她的家庭知之甚少,从相识到上床,我都没有过怦然心动的感觉。我不知道这样的感情是否有足够的生命力维持一生。
迄今为止,我的生命里只有一个女人让我有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冲动。那个女人还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我想了很多办法让自己淡忘,删除她的电话,清除家里所有与她有关的物品,不去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都是徒劳。总会在某个漆黑的深夜,突然清晰地想起她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尤其是我和柳依依做爱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出她的样子——她骑在我腰间,下颌微仰,双目紧闭,嘴角露出一丝不可捉摸的痛苦,很快又被几声娇喘渲染成让人销魂夺魄的妩媚。待到曲终人散,从她潮红的两腮拨去被汗珠粘住的发丝,在她的微鼾声中倦怠入睡。
某个醉酒的夜晚,我能清晰地记起那11个数字,找了一家公用电话,心情忐忑地拨通,提示停机。我以陌生人的名义给她QQ留言,发Email,都没回复。我只是想知道她过得怎样?那次没戴套的做爱是否让她肚里长出了一个小人儿?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想法。
再见到单姗,是在东三环燕莎商城停车场。那天,我陪柳依依去做头发,她在里面又剪又烫,我翻完了好几本杂志,她还没有结束的迹象,我就出来坐在车里抽烟。
一个中年女人抓住单姗的头发,抽了她一记耳光,嘴里骂着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脏话,单姗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中年女人不依不饶,跳起来要踹单姗,被鸵鸟拉住了。你个臭婊子,我今天非要弄死你肚子里的孽种。中年女人又跑过来抓住单姗的头发,把她往地上拽。我跳下车,冲过去抱住单姗,扬手给了中年妇女一记耳光,她被我抽得眼冒金星,一脸茫然。你是谁?中年妇女问我。我是你大爷,你再敢动她一下,我就弄死你。滚——我的声音惊动了车上的报警器。中年妇女害怕了,又跑回去跟鸵鸟撕扯。我想抱抱单姗,被她推开了。我说,上车吧,我送你回家。不用了,我自己打车走。你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你管得着吗?她拦住一辆出租车,迅速消失在三环路上。之后的几年里,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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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春天,我打算向柳依依求婚。我已经习惯了和她一起吃饭、聊天、睡觉。虽然还有一些不和谐的地方,比如,她一直对我穿衣服的品位不敢苟同,对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饮食习惯表示不满,对我不懂前戏、单枪直入的做爱方式表示愤慨,但这些都不妨碍我和她一起生活,因为我没有激情和兴趣再去寻找另一个姑娘,开始新的情感。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我母亲坟上的荒草已经一人高了,再不结婚,酒吧里那些眉目清秀的男孩就该给我暗送秋波了。
我打算再干一件很二的事情。我给公司的员工放假两天,让他们去大街上买玫瑰花,我要买够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柳依依生日这一天,让她一睁眼,就能看到从天而降的玫瑰雨。殷北风已经帮我租好了一架民用直升机,装花的篮子也已经准备好了。我要用这种惊天动地的方式结束我的单身生活。之所以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博得柳依依的欢心,更是对过去的某些人和事的一种祭奠。
东四十条胡同口的鲜花店里,小姑娘正在帮我修剪玫瑰,她很高兴,因为她从来没遇到过我这样的顾客,不讲价钱,不挑不拣,所有的玫瑰全要了。
小姑娘说,我是第一次见到您这样的顾客,为什么只要花朵,不要枝叶?我不需要枝叶,我要给她下一场玫瑰雨。玫瑰雨?怎么可能呢?除非你有飞机。还真让你说对了,我租了一架直升机,这些花瓣明天就要从她家上空洒下来,你就等着看报纸吧。哇噻,真够浪漫的,你女朋友肯定会幸福死的。怎么说话呢?什么叫幸福死的?我明天要求婚,你怎么能说这样不吉利的话?实在是让人丧气,竟然遇到个这样不会说话的小姑娘。不好意思,我错了。我就是想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啦。算了,玫瑰你自己用吧,我不要了!我转身出门,小姑娘急了,跑出来拉住我。求求你了,这么多玫瑰都剪成花朵了,你不要的话,我们也卖不出去了。让老板知道我就死定了。又是死,你就不能说点吉利的话吗?把你们老板找来,我问问他平时怎么教育员工的。
怎么了?单姗掀开帘子,从里屋出来,抱着一个三岁多的小姑娘。她站在那里,像一根暴露在我面前的高压电线,瞬间灼烧了我的肉身,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但是,我无法欺骗自己,我怎么可能认错她呢?她胖了一点,皮肤也没有原来白皙,像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任何内容。
她怀里的孩子漂亮极了,水汪汪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眨巴眨巴,一脸疑惑地看看妈妈,又好奇地看看我。她像一面镜子,透过这面镜子,我看到了三十年前的自己。一样的双眼皮,一样的爱流涎水。我小的时候,母亲抱着我在村里转悠,村里的女人都爱亲我的脸蛋,她们说,这么漂亮的孩子,长大后一定是个祸害。这是她们对漂亮男孩的最高赞誉。她们言中了,三十年后,我的确成了一个祸害,因为,我尚未结婚,已经有了一个三岁大的孩子。
四年前的夜里,我带着全身的怒火和她做爱,我的小东西像一挺机关枪,我要射出我所有的愤怒和屈辱,我要报复身下的女人,让她有一天流落街头,无处安身。我希望看到她独自去医院堕胎,或者在我的孩子长大之后,她被鸵鸟扫地出门。我以为这是最完美的复仇。可是当我们再次相遇,见到我那可怜的孩子和她的妈妈蜗居在一家小花店里,我知道,四年前我使出浑身力气挥出去的拳头没有击中任何物体,我闪了自己。
宿命,还是惩罚?有些人从你的生命中走过,再也无法抹去。你想或者不想,并无区别,因为她总会出其不意地出现,又总能触动你内心深处最敏感的神经,像一条暗河在你的灵魂深处潺潺而过,氤氲不息。
我说,你怎么会在这里?对不起,是她说错了话,坏了你的好心情,我向您道歉。这些花是干净的、无罪的,如果你真的不打算要了,也没关系。她显然不打算和我叙旧,掀开帘子进了里屋,我跟了进去。这是一间十多平米的小屋,里面摆满了东西。锅碗瓢盆,孩子的衣服,还有刚刚进回来的鲜花。几年前,我们在京郊租的那间小屋,也是十多平米,也是光线昏暗,气味浑浊。一个眼神清澈、面若桃花的姑娘走进来,像一个贤惠的居家女人一样,开始收拾屋子,我还记得她麻利的动作、骄傲的神态。
这个孩子是谁的?
我的。
我是说,他爸爸是谁?
她爸爸是谁不重要,我只知道她妈妈是我就行了。
单姗,告诉我好吗?她是不是我的孩子?
你觉得呢?
我觉得她长得有点像我。
那就是你的呗,这不就是你想看到的结果吗?
你和他分开了?
嗯。
为什么?
他要我打掉孩子,我不愿意。
他为什么要让你打掉孩子?
因为他知道孩子不是他的。
孩子还没出生,他怎么知道不是他的?
因为他没能力生育。还有问题吗?你还想知道什么?
没了,我想知道的都知道了。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
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我想要个孩子,是你成全了我。没有谁对不起谁,都是缘分和天意。快去准备你的求婚仪式吧,可别坏了你的好事,我还要带孩子去游泳。她抱着孩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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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求婚仪式准时开始,我公司的几十个员工手捧鲜花站在柳依依屋后,等待着女主人闪亮登场;贾六邀请来的各路记者守候在小区门口,准备记录这个惊动京城的求婚仪式;直升机已经发动,机舱里装满了玫瑰花瓣,随时准备起飞。我打电话给柳依依,提示关机,我以为她又在睡懒觉。打她家里的座机,无人接听。
十几分钟后,贾六打电话过来,问我是否安排了警车?
没有,我哪有本事安排警察!
你快过来,有几辆警车开进来了,情况好像不大对。
我跳下直升机,赶到柳依依家门口的时候,记者们已经把这里围得水泄不通,警察正在给她家的门和窗户上贴封条。我拨开人群,逮住一个警察,问,警察同志,这里出了什么事?
我们只是执行公务,你们可以关注明天的媒体,官方应该会发布通告。
第二天,所有的媒体都报道了一则消息:某省部级官员严重违法违纪,借出国考察之机,携家属叛逃国外。目前,警方已经查封了其在国内的所有财产。文字消息旁边附有一张半身照片,这张照片我曾在柳依依家中见过。
命运再次跟我开了个玩笑,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她的身世和背景。我明白了,为什么她不跟我提结婚,因为她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天,她早晚要流落他乡。柳依依消失得很彻底,我尝试了各种联系方式,均无反馈。
几天之后,我接到了公安局的通知,要求我配合调查这起惊动中国政坛的违纪案件。我被软禁在一家宾馆里,警察要求我坦白从宽,我交代了我和柳依依的交往,也承认她曾给我介绍过一单业务。警察认定,我和这起案件关系不大,可以取保候审。交了一笔保证金,我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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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又去找过一次单姗。我约她出来吃饭,她拒绝了。我们就在花店后面的小屋里坐了一会儿。我一直闷着头抽烟,她倚靠在门框上默不作声。小丫丫趴在桌子上喝牛奶,小嘴巴使劲地往上吸,发出吱吱的声响。我伸手去抱她,她迅速地钻到单姗身后,用恐惧的眼神看着我。单姗说,去吧,让叔叔抱抱,叔叔是好人。小丫丫将信将疑地朝我走来,我把她抱起来,亲吻她的额头,抚摸她的脑袋,一股暖流通遍全身,我赶到前所未有的温暖和柔软。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吗?我问了一句很傻的话。什么算朋友?都是中国人,算同胞吧!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容易,这点钱你留着用吧。我从包里取出十万块钱放在她床边。你不要这样,我赚的钱够花,不需要别人的怜悯。你要真想照顾我,以后给女孩子送花,可以来我这里买。丫丫是我的孩子,我应该尽到做爸爸的责任。你当初可不是这么想的吧?你知道我这么多年带着这个孩子是怎么过来的吗?为什么不告诉我?告诉你干吗?让你来看笑话?今后有什么打算?没什么打算,我跟孩子生活得很好,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我不希望再被人打扰。好吧,我们都还在北京,我毕竟是孩子的爸爸,有什么困难,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一声。嗯。单姗点点头,眼眶里有晶莹的东西在打转。能不能给我点时间,让我带丫丫出去玩玩?孩子还小,她应该生活在单纯的世界里,等她长大了,我会告诉她,你是她爸爸。就一个下午好吗?算我求你了。
好吧,就这一次,我不希望别人介入我们的生活。
那天下午,我带着小丫丫去逛商场,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驱车去了北京西南方向的那座山头。山坡上的平房两年前已经拆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高层建筑。我在这里转了好几圈,找不到当年走过的路,只能依靠地理位置,大概推测出我们当年住过的地方。山头上没有开发,还能找到一些当年的足迹。
依旧没有树木,只有绿油油的野草在疯长,整个山头显得生机勃勃。我趴在草丛里学狗叫,小丫丫骑在我背上拍打我的肩膀,发出咯咯的笑声。她很喜欢这种玩法,可是我已经累了,腰疼得厉害。我停下来,躺在草丛里抽烟,小丫丫摘了好多野花往我头上插,野花从我稀疏的头发中掉下来,我抱着她说,叫爸爸,你叫爸爸,我给你买好吃的。
你是个坏叔叔。小丫丫从我怀里挣脱开来,跑进草丛中采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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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秋天,村里要求我回去办理退地手续,我回了一次老家。我的户口早已从村里转出去了,母亲也已经去世多年,按照村里的规定,我们应该把土地退还给集体。母亲去世后,我家的两亩多地一直由叶子耕种。
回去的时候,正赶上收玉米的时节。换了衣服,提着镰刀,戴上草帽,我要跟着叶子下地再收一季庄稼。冬冬已经能跟着我们一起下地干活了,我和叶子把玉米秆砍倒,小冬冬和三婶坐在玉米秆中间,把玉米棒子掰出来装进袋子里。我像小冬冬这么大的时候,也是这样跟着大人们下地干活的。叶子挥动镰刀,一会儿工夫,玉米就倒了一片,我砍了几十棵就大汗淋漓,胳膊上被玉米叶子划了好几条口子,隐隐作痛。
我直起腰,站在地里,劝叶子休息一会儿。
叶子说我不累,你歇着吧。
我说,你还是歇一会儿吧,不然咱俩差距太大,别人看了会笑话我的。三婶坐在玉米地里,笑着说,你就不是干活的料。一个黝黑精瘦的老人从山上下来,喊着我的小名。我收了工,坐在地头陪他抽烟,问他收成如何,身体可好。你这细皮嫩肉的干不了这苦活了吧?常回来看看就行,用不着你下地的,叶子这丫头能干着呢。老人说。这是最后一季了,收了这一茬庄稼,这地就要退给村里了,我家在咱村就没地了。没地好呀,谁愿意种地?没地了就说明你出息了,能在外边混饭吃了。可是,没了地,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你这娃子!你就是走到天边,这里也是你的家。只要你父母的坟还在这里,你的根就还在这里,只要你愿意回来,哪家不管你饭吃?
老人把他的旱烟杆递给我抽,按上烟叶,点着火,青烟在夕阳中袅袅升起。火红的晚霞一半浮在天空,一半沉在山后。我和老人一直坐在地头抽烟,小冬冬从一片玉米地里钻出来,怀里抱着一堆西红柿。
舅舅你尝,可好吃了。你这臭孩子,跟谁学的,喜欢偷嘴吃。叶子跑过来要揍冬冬,小家伙撒腿就跑。
我说,跟他舅舅学的呗,我小时候偷东西吃,你不是老站在远处给我放哨吗?
叶子笑了。她站在玉米地里,一只手拿着镰刀,一只手轻拭额头。那画面恬静、优美,我又看到了十几年前那个害羞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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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搬进了北京核心商务区,公司员工超过百人。如果不遭抢劫,不做慈善,我赚到的钱足够我安度余生。但是,我还要每天按时来上班,在秘书的安排下参加各种活动,接见各路客户。公司像一辆无法停止的马车,拉着我往前走,而我已经没有了对金钱的欲望。上次离家的时候,三婶说,三十多岁的人啦,还不成个家?你妈没见到孙子就走了,你再不结婚,恐怕连我也看不到孙子了。我答应三婶,今年一定娶妻生子,让她老人家安享天伦之乐。
我和贾六又成了同一战壕里的战友,我们一起交流相亲经验,把自己看不上的姑娘介绍给对方再相。奋战一年,见过的姑娘已经可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了,依旧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过日子的女人。我问贾六,你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姑娘?能过日子就行。你呢?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一年秋天,一家婚恋网站组织了一次成功人士相亲会。参加这次相亲会的男人都是有车有房、身价过千万的成功人士。来应召的姑娘们要文化有文化,要身材有身材,都是经过组织者严格挑选出来的。我和贾六一人交了两万块钱,得到了一次选美的机会。
姑娘们丝袜短裙,低胸素颜。组织者声称,这样的打扮是为了我们能够看到最真实的姑娘。我们像面试官一样坐在沙发上,姑娘们排成一行,先在我们面前走一圈,再坐下来,挨个面谈。
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姑娘坐在我面前,低眉颔首,奶光闪闪。我问,前面那个胖子刚才问你什么问题?她问我是不是处女。那你到底是不是处女?你们这些老男人,都有病。姑娘站起来,愤懑地走了。又来一个姑娘坐下,我问,你是不是处女?姑娘说,这个很重要吗?我说,不重要,你走吧。我接着问姑娘是不是处女的问题,直到第十六个,她终于害羞地点点头。我说,是真的?十六姑娘生气了,起身要走,我拉住她,问她要了电话。两个月后,我们结婚了。洞房花烛夜,一片女儿红,十六姑娘躺在我怀里,一脸忧愁。她说,我把自己交给你了,你要对我负责。我说,你的处女膜是不是做的?我还是有些不放心。十六姑娘抡起巴掌给了我一记耳光,穿上衣服要走。我说,你能往哪里走呢?无论你的处女膜是不是真的,都已经让我给弄破了,你就这么走了,哪个男人来对你负责?再说了,我也就那么一问,你何必当真?回来吧,我跟你好好过日子。十六姑娘站在床边,眼泪就下来了,我起身把她抱回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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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的深夜,接到一个国际长途。
她问我还好吗?
我说,这么多年,你为什么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不敢和你联系,他们一直在想办法把我们引渡回去,有很多警察在跟踪我们。我们流浪了很多国家,现在终于安全了,我才敢给你打电话。
我说,你在哪里?
多伦多。
你还好吗?
一言难尽。
那你就慢慢说给我听吧。
柳依依开始跟我讲她这些年在国外的流亡史,只讲了个开头,我家孩子就开始啼哭。我说,我要给孩子把尿去,明天再打给你。挂了电话,十六姑娘问我是谁来的电话。我说,一个老情人。她从我身上翻过去查看来电显示,看到一个国外号码,又从我身上翻过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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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我的确坐在一条年久失修的船上抠过脚气,眼前是蔚蓝的大海。海里也的确有过一些身材比较科学的姑娘,我的兄弟们就躺在我的脚下,用沙子把自己埋起来,特意在两腿中间堆起一个高高的沙丘,以证明自己的雄壮。
后来,我的脚气不治自愈,做足疗的姑娘还能帮我抠下一层厚厚的皮,只是没有了那种痒痒的感觉。三十五岁这一年,我开始失眠,吃了很多促进睡眠的药物,都不见效。只能整宿整宿地坐在沙发上抽烟。我家的房子是一套300多平米的复式公寓,28层,有很大的落地玻璃窗。坐在客厅里,能看见北京城的大多数建筑。睡梦中的北京,夜色悠长,繁星闪烁。透过玻璃窗,我看到一个秃顶的男人,踽踽独行。我恨透了这个男人,少年无疑是被他杀了。那个坐在船上抠脚气的少年就是整个世界,而这个秃顶男人只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男人。
时候还早,我希望少年还能回到船上。
责任编辑石一枫
分类:长篇小说 作者:张五毛 期刊:《当代·长篇小说选刊》2013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