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梅凌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她看看身边熟睡的柳三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嫁了,就这么嫁了,几乎没有心理准备,昨天晚上的婚礼举行之前,他们单独相处的时间不超过十个小时。这个英俊的男人,现在属于她了,真是做梦一样。
窝棚顶上传来雨点打在茴草秆子上发出的沙沙声,憋了一个多月的秋雨终于下来了。这是个好消息。游击队员们在龙韵山顶开垦出来的三十多亩薄地,半个月以前就撒了麦种,就等这场雨了。
梅凌想,秋雨下来了,自己也嫁了。所有的秋雨都是一样的,但是,她想嫁的男人却不是柳三发。
她想嫁苏寻,但是,苏寻牺牲一年半了。
雨越下越大,柳三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看了看正在发呆的梅凌,幸福地摇了摇头。
梅凌想起昨天晚上的婚礼。山风、篝火,远处淮河水拍击堤岸的声音,还有大队长刘百仞和游击队员们被篝火映红的兴奋的脸。当二十发子弹从枪膛里呼啸而出在龙韵山上空划出明亮的曳光时,整个龙韵山都沸腾了。这是游击队上山三年来举办的第一场婚礼,铺张而令人温暖。
柳三发开始抚摸她,常年摸枪的手很粗糙,却能让她感觉到涌动的激情。
“他是个苦出身,是立过大功的人,而且,他疯狂地喜欢你。”三天前,刘百仞找梅凌谈了一次话,唯一的话题是柳三发。上山一年半了,梅凌每天都能感觉到游击队员们投到她身上的热辣辣的目光,包括柳三发的。没有人能唤醒她的爱情,但是,刘百仞的话也有些道理:“你爱的人永远回不来了,但是,你可以让爱你的人幸福,何况,他是个优秀的家伙。”
每天都有牺牲,牺牲是最好的培训。与上山时相比,她感觉自己的心温暖而坚厚,可以容纳过去无法容纳的许多东西。
犹豫了五分钟,梅凌对刘百仞点了点头。
作为婚房的这间窝棚,是和她住在一起的三个女游击队员让给他们的,说好可以住到新窝棚搭起的时候,但是,梅凌却只想住三天。山上有三百多名游击队员,每天都过着艰难的日子,她和柳三发没有权利在幸福里沉浸。
梅凌轻轻地拨开柳三发的手。
窝棚外传来脚步声,是皮靴硌在山石上发出的声音。柳三发忽地坐了起来,忙乱地穿着衣服。
龙韵山上穿皮靴的只有大队长刘百仞一个人。
离窝棚不到五米,脚步声忽然停了,刘百仞似乎在犹豫,又像是在等待。
淅淅沥沥的雨声告诉他们,刘百仞的到来,绝对不是为了打搅一场美梦。
梅凌打开窝棚门,看到刘百仞披着一件茴草蓑衣,在一块赭色山石上坐着,头发已经被雨水淋湿了,目光里满是焦灼。他的身边站着侦察员小刘,没有雨具,灰色的土布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
柳三发和梅凌跑过去,把刘百仞往窝棚里让。刘百仞站起来,又坐下去,摆了摆手,说我不习惯窝棚里的女人味,就在这里说吧!
梅凌红了脸。一年半以前她刚上山时,身上的香味就像七月盛开的米兰的暗香,在龙韵山游击队的驻地随风而走。刘百仞一个月内找她谈了两次话,要她注意一下,山上大多是年轻体壮的男人,生活过于小资可能会惹麻烦。第二次谈话时,梅凌只好把实话告诉了刘百仞,说我真的一点东西都没搽,一点香水都没喷。在城里时,条件那么好,我都没用过那些东西。刘百仞说没搽没喷怎么会恁香呢?梅凌红了脸,说:“大队长,你不是娶过老婆吗?女人的事你该了解一点吧?”
刘百仞是娶过老婆。游击队上山快一年的时候,一个叫袁芬芬的女学生从无锡北上,准备前往山东根据地参加革命,途经龙韵山时,被任大豫156旅下乡抢粮的五名士兵抓住。袁芬芬被押往龙韵城,在淮河北岸,遇到了从城里购药归来的刘百仞。交战不到一分钟,五名士兵便成了刘百仞的枪下之鬼。袁芬芬被解救上山,一个月以后便成了刘百仞的老婆。不幸的是,梅凌上山不到十天,袁芬芬就在外出执行任务时壮烈牺牲了。刘百仞不忌讳别人说这个。革命就得死人,谁死了都正常,这是他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刘百仞和袁芬芬结婚时,没有举行任何仪式。袁芬芬牺牲后,刘百仞一直耿耿于怀。他之所以坚持给柳三发和梅凌办一场隆重的婚礼,就是不想给他们留下缺憾。
刘百仞拍了拍脑袋,似乎有些明白,但是,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明显的不相信。“体香?”刘百仞低声嘟囔着,“我老婆说过,有体香的女人千里挑一,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刘百仞说的窝棚里的女人味,就是指梅凌的体香。
刘百仞看着面色有些憔悴的柳三发,有些歉意地说:“三发,三十多了才有这一个大喜,如果不是事急,我不会来打扰你。”
柳三发看了看梅凌,说:“大队长你怎么婆婆妈妈的?有命令就下,我不习惯你虚头巴脑的。”
柳三发是二中队的中队长,平时和刘百仞勾肩搭背的,就差没穿一条裤子了。
刘百仞点了点头,向小刘做了个手势。
小刘负责和龙韵城地下党的联络,负责打探山下的消息,是龙韵山游击队的天线。三个月以前,小刘有一个到华东野战军二纵做侦察排长的机会,硬是被刘百仞挡住了。刘百仞说过这样的话:龙韵山可以缺少一个中队,但绝对不能缺少刘巍然。
小刘带来的消息让柳三发和梅凌大吃一惊。
三天前,龙韵城地下党负责宣传工作的连大昆偷偷地跑到妓院嫖妓,因为发出的声响有点大,惹恼了隔壁的警察局行动科科长李大海,被李大海打得头破血流。李大海余怒难消,说连大昆是共产党,把他带到警察局审讯。没想到,一道刑没过,连大昆真招了。連大昆供出了地下党在龙韵城的两个秘密联络点,导致地下党三人牺牲,七人受伤被捕。龙韵城地下党负责人刘天马因为临时外出,才幸免于难。考虑到连大昆对当地党组织的活动规律和工作方式都非常熟悉,并且认识部分地下党员,危害极大,刘天马在三天之内组织了两次针对连大昆的暗杀行动,投入了精兵强将,均告失败。刘天马无力组织第三次行动,只好向游击队求助。
“两次都失败了?”柳三发有些吃惊。
“是的,”小刘点点头,“折了四位同志。”
“为什么不派赵白银去?”柳三发问。
赵白银是龙韵城地下党锄奸队的第一枪手,外号“赵一枪”。赵白银参加的暗杀行动,成功率达到百分之百。三个月以前,西安地下党的一名叛徒途经龙韵城去南京,省委向龙韵城地下党下达了必杀令,任务的具体执行者就是赵白银。叛徒被安置在156旅的军人接待处,并且实行了严密保护。旅长任大豫夸下了海口,说哪怕赵白银从天上掉下来,也无法落到地面上。落到哪里?落到他布下的天罗地网里。没想到,第二天天刚亮,卫兵就发现叛徒已经横尸床上,脑门上有一个黑血凝结的枪洞,枪洞旁贴着一张黄表纸,上面写着三个字:赵一枪。没有任何蛛丝马迹,谁也不知道枪手是怎么进来的,所有的想象力在这桩刺杀案面前都苍白无力。
柳三发曾经和赵白银在一次锄奸行动中协同作战,结成了生死之交。在柳三发眼里,单就暗杀而言,没有赵白银做不到的事。
“第二次,就是赵白银去的。”小刘叹了一口气,说,“但是,他也失败了,而且,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柳三发跺了一下脚,泪水哗哗地流了出来。
梅凌早就听说过赵白银,赵白银是一个传奇,他的故事总能让人热血沸腾。昨天夜里柳三发把她搂在怀里时还说到赵白银,说要找个机会带她去一次城里,让她和赵白银认识一下。“那小子是真正的枪王。”柳三发毫不掩饰他对赵白银的敬佩,“我比不过他拔枪的速度。但是,我得让他知道,我媳妇比他女人漂亮十倍。”梅凌知道柳三发是个心高气傲的男人,虽然没文化,心气儿却比天还高。柳三发原名叫柳善发,是刘百仞给他改的名。刘百仞之所以喊他柳三发,是因为他真有“三发”:一发子弹,指哪儿打哪儿,神枪手;一双飞毛腿,比子弹飞得还快,一发便不可追;发起火来,头发能竖起来,能闻到火药味。这样的男人要是佩服谁,那肯定是天神级的人物。
没有想到,还没来得及见面,人就没了。
刘百仞脸色异常凝重,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说:“赵白银为什么失败,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能想象出地下党目前的处境。叛徒不除,永无宁日。我想了半夜,觉得三发你是最合适的锄奸人选。赵白银都折了,派别人去,结果可想而知。虽然你是新婚,但是,形势危急,个人的幸福顾不上了。这一点,我知道你们夫妇都能理解。”
柳三发扭头看了看梅凌,梅凌坚定地点了点头。
“我一会儿就出发。”柳三发擦了一把泪水。
刘百仞感动地点了点头,说:“具体的情况,你和刘天马接上头以后,他会和你说,而且还会派人配合你。咱们队伍上,你看上谁,都可以带过去。”
“我谁都不带,”柳三发说,“有城里的党组织配合,带人倒是累赘。我带两把枪就行了。”
刘百仞摇头道:“带枪进城不方便。刘天马已经为你准备了足够的粮草,这一点你不要担心。你还是带几个人吧!就从你中队里挑,你熟悉他们,用起来顺手。”
柳三发坚决地拒绝了。
“我去。”梅凌突然说。
柳三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刘百仞看看梅凌,又看看柳三发。
柳三发急得红了脸,说:“不行,这不是女人做的事儿。我可以死八回,你却不能伤一根毫毛。”
昨天夜里,当柳三发抚摸梅凌时,曾经说过,梅凌你掉一根毫毛,就相当于我柳三发丢了一条命。
梅凌脸上飞过一朵彩云,说:“三天两次暗杀行动,已经把连大昆吓成了惊弓之鸟,飞鸟易射,惊鸟难伤。而且,他现在是军警两界的宝贝,城里的盘查一定非常严格。我和你一起去,可以吸引一部分注意力,给你打个掩护。而且,你可能不知道,我上山之前专门练过枪法,关键时刻可以顶上去。”
梅凌曾经跟苏寻学过枪法。苏寻是济源堂药铺的老板,铺子里清闲时,苏寻便把梅凌领到药材仓库,关上门教梅凌练枪法。苏寻不舍得让梅凌以砖坠肘,他用一根红丝线系了一只精美的玉蝴蝶,悬在梅凌的手腕上,玉蝴蝶不动,便说明手腕不抖。玉蝴蝶是羊脂白玉的,雕工极好,展翅欲飞的蝴蝶能令人想起蓝天和鲜花。苏寻告诉梅凌,这是母亲临终前留给他的,像他的生命一样珍贵。有一天,苏寻把玉蝴蝶挂到了梅凌脖子上,希望她像蝴蝶一样充分享受阳光和自由,享受比翼双飞的甜美爱情,并且,像羊脂白玉一样温润而高贵。玉蝴蝶细腻而温软,令梅凌感觉到绵绵不绝的幸福。
“你就是我的玉蝴蝶。”苏寻把梅凌拥在怀里,喃喃地说。
…………
刘百仞让柳三发自己拿主意,行与不行,由柳三发说了算。
梅凌说大队长你说得不对!行与不行,我说了算。然后梅凌用挑衅的眼神盯住柳三发。
柳三发把头扭到一边,说:“你不要看我,我不会带你。如果我没有本事杀掉连大昆,死就死了。我的女人与这事无关,我的女人应该坐在山顶上,看着我下山,看着我上山,想着给我生一堆儿子和闺女。”
梅凌说你不同意也行,你前脚下山,我后脚就自己去城里。
柳三发脸红得一塌糊涂,求援似的看着刘百仞。
梅凌说我知道你的性格,我去了,是给你上一道缰绳,你就是一匹烈马,不上缰绳会跑成野马的。
梅凌清楚地记得,去年四月,当苏寻带着五千丸“清瘟解毒丸”出发时,天上也下着雨。他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地亲了一下,告诉她,他要送药上龙韵山,感染了瘟疫的游击队被任大豫重重包围,战斗力大大下降,面临着覆灭的危险。苏寻历尽艰难把药丸送上了山,救治了感染了瘟疫的游擊队员,却在下山的时候被任大豫的士兵射落山崖。梅凌一直后悔没有随苏寻一起行动,有她在身边,苏寻也许不会死;如果无法避免死亡,死在一起该有多好!
梅凌知道自己不爱柳三发,但是,她昨天嫁给了他。嫁了,就要生死在一起。
刘百仞赞许地点点头。柳三发是个优秀的男人,但是,优秀的男人总是有很多来自优秀的毛病,如果梅凌能去,当然再好不过。
刘百仞说:“梅凌你去也行,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梅凌说我现在就可以答应你。
刘百仞说梅凌你能保证五天之内回到山上吗?而且,你要带着三发一起回来。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你们都要在五天之内回到山上。
柳三发问:“为什么是五天?”
刘百仞说:“如果五天之内解决不了问题,问题就没法解决了,再待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刘百仞说:“梅凌如果你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有其他的想法,想立即赶回来,自己就可以决定了,你可以随时撤回山上。哪怕仅仅是和三发吵了几句嘴,你都可以当作回来的理由。”
梅凌知道这是刘百仞对她的保护。游击队有三百多人,女队员却只有十个,大多是山下农村的,没有文化。梅凌毕业于长州师范学院,在龙韵城国立中学教过书,是刘百仞的宝贝疙瘩,是游击队的宝贝疙瘩。苏寻牺牲以后,梅凌逃离了龙韵城,一路向南,直奔武汉。苏寻在武汉有一家药铺,苏寻多次和她说过,迫不得已时,武汉的药铺就是他们最后的落脚点。走到半途,刘百仞派小刘追上了她,劝说她上了龙韵山。苏寻上山送药以前,刘百仞多次到苏寻的济源堂购药,知道她是苏寻的女人。苏寻救了龙韵山游击队,刘百仞非常感激,他认为自己有责任随时随地保护苏寻的女人。
梅凌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刘百仞。
二
柳三发化装成药材商人,带着低眉敛目一身素装的梅凌走进龙韵城南门的时候,已是正午时分。雨停了,偶尔有风刮过,身上有些寒意。他们在城南一家小饭馆共享了一块大饼,一人喝了一碗粉丝汤,然后来到天主教堂南面的典当街,寻到一家叫济生堂的药铺。
柜台里站着一个瘦瘦的伙计。柳三发问:“有乌头碱吗?云南产的那种。”
伙计向门外看了看,说:“有,要多少有多少。”
柳三发说:“有多少要多少。”
伙计点点头,把柳三发和梅凌领到后院。在一间古色古香的小客厅里,他们见到了刘天马。
刘天马三十多岁,个不高,精瘦,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穿着一件青布长衫,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干练而敏感的男人。
刘天马紧紧握住柳三发的手,同时向梅凌点点头,表情很激动,像是見到了久违的亲人。
没有太多寒暄,刘天马为他们沏了一壶本地产的“淮青”绿茶,便开始介绍情况,其间数度哽咽。
梅凌能感觉到刘天马承受的巨大压力和痛苦,心里沉甸甸的。
据刘天马介绍,连大昆叛变前的公开身份,是一家古玩店的老板。连大昆有两大爱好:古玩和女人。刘天马曾经数次警告他注意生活作风,没想到他还是叛变了。连大昆叛变以后,被国民党军警两界视为至宝,他们把他安置在连理街西头的一座大院子里,联手保护起来。这座院子是清末一个龙韵籍的汪姓三品提督的家宅,占地二十余亩,前后三进,四边高墙。连大昆住在中间的花马厅,花马厅有两层,他住楼上,楼下有八个警卫。前院和后院各驻十个警卫,另有十个警卫负责大院的日夜巡逻。东门不开,南门驻六个警卫。四十四个警卫像四十四条狼狗,把汪家大院防护得如同铜墙铁壁。此外,对于刺杀行动不利的因素还有两点:一是大院东面就是龙韵城警察局,一有风吹草动,三分钟之内就会有大队警察赶到;二是大院周边最高的建筑是南门对过的一座二层小楼,驻扎着一个班的税警,使用狙击步枪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连大昆自打被送进汪家大院,一次都没有出来过。
梅凌不解地问:“已经三天多时间过去了,连大昆能招供的估计全都招了,我们刺杀他,除了复仇,还有别的意义吗?如果是复仇,就不在乎一朝一夕,有必要搭上那么多同志吗?”
刘天马呷了一口茶水,说:“如果没有意义,对他的保卫就不会达到这么高的级别。连大昆非常阴险狡猾,他很快就把知晓的联络点全都招供了,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最大信任。但是,有一些情况他并没有说出来,比如,他掌握的一些进步人士和学生的情况,我们部分活动经费的来源,等等。他要把这些当作筹码,一点一点往外吐。如果他全部说出来,很快就会被抛弃,我们随时都可以取他的性命。他不怕耽搁时间,不怕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些进步人士在本城经营多年,盘根错节,劝说他们转移难度很大。至于进步学生,我们已经转移了一批,还有一部分学生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离开,随时都有危险。此外,连大昆还把一些本来不存在的事情当作事实说出来,牵连了一些无辜的人。在这种乱世,鉴别真伪是非常麻烦的事情,所以,只要有人检举,那些狗东西就会不问青红皂白地举起刀。留着这个叛徒,后患无穷啊!”
“你是说,连大昆为了让自己的利益更持久一些,还编排了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梅凌吃惊地问。
刘天马沉重地点点头,说:“一条疯狗,咬到谁都有可能。他时真时假,虚虚实实,倒是与军方和警方的意图暗合。一来,那些人好大喜功,宁可全都相信;二来,他们制造出紧张气氛,逼我们去暗杀连大昆,加大我们的人员损失。每一天都可能发生意外,都可能有无辜的生命被吞噬。我们明知道他们在钓鱼,却又不得不尽遣精锐去暗杀。我真希望这种局面尽快结束!”
尽遣精锐,连赵白银都搭进去了,自然是尽遣精锐了。梅凌想。
柳三发让刘天马说说赵白银牺牲的经过。
刘天马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脸色异常难看。
赵白银接受任务后,带着一个叫小牛的锄奸队员去了一家叫“红翻天”的妓院,在那里要了一个房间,等了整整一天,终于等来了给连大昆找女人的两个便衣警卫。
赵白银对连大昆很熟悉,他知道连大昆可以改姓,可以管别人叫爹,却改不掉好色的本性。当有人愿意为他埋单的时候,更不会错过机会。连大昆叛变的当天晚上,就让人从“红翻天”要了一个叫小春的妓女。小春不漂亮,身上却有一种迷人的味道,连大昆最喜欢她。守着小春,就能找到刺杀连大昆的机会。
赵白银要的那个房间,就在小春隔壁。
两个便衣把小春带出妓院,在一条南北向的胡同里,遇到了装扮成酒鬼的赵白银和小牛。赵白银和小牛不费吹灰之力就干掉了两个便衣,然后做通了小春的思想工作,带着她去了汪家大院。
夜色很浓,但是,汪家大院门前的四盏灯笼把周围十几米照得很亮。赵白银和小牛带着小春站在灯笼的光亮里,就像站在快下山的太阳下面。
赵白银对围在周边的六个警卫说,你们派去的两个弟兄真行,一人抱一个女人喝成鬼了。
警卫问他们是谁。小春说他们是妓院的伙计,老鸨怕连大昆等得冒火,就派他们把她送来了,完事后还要陪她回去。
小春的声音有些抖,赵白银说是被冷风吹的,说这么冷的天把小春姑娘带到这里来,至少得赏五块大洋。
警卫搜了赵白银和小牛的身,除了一包香烟和两个避孕套以外,还搜出三块大洋。领头的警卫把三块大洋装进衣袋里,然后把两个避孕套拍到小春手里,说你真是个懒女人,这东西也让伙计帮你带。你们进去吧!让伙计在花马厅一楼等,二楼的腥味太重,一般人还真受不了。还有,你怎么知道老连只能干两次?
小春说我不知道,难道你们知道?
警卫们淫邪地笑着,在小春屁股上摸了几把。
赵白银和小牛带着小春穿过前院,踏上了花马厅前面宽阔而平整的青砖地面。只要跨进花马厅的大门,就没有人能挡住他们了。
小春撩起旗袍的下摆,把绑在大腿上的两把短枪还给他们。
一只猫从楼顶的琉璃小瓦上蹿过,半片断瓦滑落,碎裂在赵白银脚前七米的地方。
赵白银没有抬头,疾步奔向花马厅。
连大昆被断瓦碎裂的声音惊动,突然出现在窗前,他一眼就认出那个低头疾行的黑衣男人正是赵白银。他太了解赵白银了,赵白银走路的姿势,赵白银拔枪的动作,赵白银的一举一动,就像他手掌的纹路一样,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连大昆发出一声惨叫。在他的记忆里,没有人能从赵白银的枪口下逃脱,他不相信自己有这样的幸运。
连大昆的惨叫像一声炸雷,在汪家大院的上空凄厉地回响。
刺耳的警哨响了起来,空气像波涛一样涌动着,令人感觉到濒死的窒息。
对于赵白银来说,逃走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但是,他是一个爱惜名誉超过生命的男人,而且,连大昆非死不可。
赵白银让小春赶快趁乱逃走,然后和小牛一起像闪电一样冲向花马厅,迎面遇到从楼内冲出来的一群警卫。周围传来杂沓的脚步声和粗野的吆喝声,似乎有无数的人在向花马厅聚拢。
枪战持续了五分钟。赵白银和小牛犧牲在花马厅一楼的客厅里,四周横陈着十个警卫的尸体。
柳三发流着泪从刘天马手里接过一个包袱,里面有两支短枪,两把匕首。
“我再设法弄两枚手雷,那玩意儿威力大。”刘天马说。
梅凌看着柳三发骨节突出的手,仿佛看到两条火龙从那里愤怒地喷出。
临别时,刘天马掏出一张连大昆的一寸照片给柳三发看,让他记住连大昆脸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左边眉毛里有一颗黑痣。
“这个人贪婪而阴冷,你们一定要多加小心。”刘天马说。
三
两人的住宿是刘天马事先安排好的,在离连理街不远的打铜巷,晚清建筑,独门独院,有几件简单的家具。半年前,刘天马从一个面相和善的小学校长手里低价买下这处小宅院,就是为了应付不时之需。院里有一株一人多高的八棱海棠,叶子有些发黄了,挂着半树熟透的鲜红的果子。梅凌看到它,突然愣了一下。苏寻家的院子里也有一株八棱海棠,只不过,比这一株高大一些。药铺生意清淡的时候,苏寻喜欢坐在海棠树下看书。如果此时梅凌去看他,他一定会从屋里拉出一只紫藤靠椅,然后扶着她的肩,让她轻轻地坐下。两人静静地说话,静静地接吻。梅凌喜欢苏寻的嘴唇,软软的,暖暖的,爽爽的,有一丝淡淡的甜,令人回味无穷。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柳三发便要去连理街汪家大院周边了解情况。梅凌也要去,柳三发坚决地拒绝了。柳三发说你把屋里收拾收拾吧!说不定,我随手就把活儿做了,明天早上就可以回去了。出于谨慎,柳三发没有带枪,但他毫不怀疑自己赤手空拳的能力。
柳三发走后,梅凌搬了一个桑木小凳,坐到海棠树下,眼前都是苏寻的影子。这个叫龙韵的城市,触目都是令人悲伤的回忆。她知道,她已经无法在这里长期生活。
如果她不随小刘上龙韵山,现在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
龙韵山的生活是艰苦的,也是火热的。她虽然没有忘掉苏寻,仍然如当初一样爱着苏寻,却嫁给了柳三发。
爱情没有希望了,嫁与不嫁都无所谓了。
梅凌枯坐半晌,用力揉了揉眼睛,像是把一切过去都揉进了心里最隐秘的角落。她把发簪抽出,让长发遮住半边脸,简单地打扮了一下,便锁上门,低头去了石狮街。
苏寻的济源堂坐落在石狮街中段,飞檐灰瓦黑铺门,两米长一米宽的匾额,颇有宋明遗韵。梅凌刚到国立中学教国文课时,一天数次经过济源堂。她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药铺里端坐的那个白面儒雅的老板,似乎具有无法抵挡的魔力,让她忍不住就要瞧上几眼,走出几米了,还要回一下头。有一次,她回头偷看时,正迎上老板含笑的眼神,不自觉地停下了脚步。从此,他们成了朋友。一个月以后,梅凌爱上了苏寻,两人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轰轰烈烈多好!为什么要有生离死别呢?
苏寻上龙韵山之前,把药铺委托给三个伙计照看。他的死讯就像龙韵山上的泥石流,令人闻而生畏。三个伙计丢下药铺,一夜之间跑了个精光。
济源堂被查封,一个星期后被拍卖,一位李姓商人购去,改名济世堂,仍做中药材生意。
梅凌走进济世堂的时候,一个秃顶的老先生正站在柜台后面无聊地翻看一本药书。看到梅凌,老先生点了点头,轻轻地把书放下,眼神里充满期待。
如果没有那场瘟疫,站在柜台后面的,肯定是苏寻,她也肯定做了老板娘。做了老板娘以后,她还会教书吗?那要看苏寻的意思。
梅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出门,去了绿雅轩。
绿雅轩是苏寻生前买的一座小院,是民国二十二年驻扎在龙韵城的一位国军团长为他的小妾绿雅建造的。团长在抗战后期殒命沙场,绿雅没有了生活来源,就把小院出售了,买它的人就是苏寻。苏寻喜欢这个小院,徽派风格,有数十处精致木雕,还有几丛绿意浓郁的篁竹。苏寻买它的时候,用的是一个远房叔叔的名字,然后就把小院交给远房叔叔看管。苏寻偶尔来一次,喝杯茶,看看书。有时他会和梅凌一起来,休闲半天,商量结婚以后要不要住在这里,如果住,应该怎样布置。远房叔叔在城里卖五香花生,苏寻偶尔接济他一下,倒也过得下去。
梅凌来到绿雅轩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多,天色有些暗了。远房叔叔已经收了花生摊,正在开院门。看到梅凌,他惊愕地张大了嘴。
“终于等到了。”叔叔喃喃地说。
梅凌随在叔叔身后进了院子,触物生情,眼眶有些酸。
“叔叔,你这一年多过得怎么样?”梅凌的声音有些哽咽。
“苏寻让我等你,哪儿都不能去。”叔叔说,“要不然,我早回苏州乡下去了。”
苏寻还活着?梅凌瞪大了眼睛。
苏寻竟然活着。
原来从龙韵山上下来时,苏寻被156旅的士兵发现,肩上中了两枪,从山崖掉进了老龙潭,摔断了右腿。他拖着断腿爬到附近一个村庄,被一位姓白的老人救下,养了三个月的伤,然后去了武汉。
梅凌痛恨自己的轻信。听到苏寻的死讯以后,她躲进一个偏僻的旅馆,哭了三天三夜。她没有完全失去理性,央求了几个闺密去打听消息。所有的消息都证明苏寻已经牺牲,那些把他射下山崖的士兵绘声绘色地讲述着他中枪落下山崖时美妙的姿势,仿佛在讲述一次跳崖表演。梅凌上了龙韵山以后,得到的是同样的消息。
为什么不去山崖下寻找?为什么不用自己的眼睛去证实?这本是她的性格,却在最关键的时刻失去了坚持。梅凌愧悔不已。
苏寻去武汉当然是去寻梅凌,上山前他就说过,如果能全身而退,他的未来全部属于爱情。
苏寻在姓白的老人家里昏迷了一个星期,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委托老人进城寻找梅凌。老人带回的消息令他欣慰:梅凌去武汉了。他们曾经商量过,当走投无路的时候,武汉的那家药铺是最后的归宿。
苏寻伤愈后去了武汉,但是,他没有找到梅凌。这令他感到恐惧,多次给叔叔捎信,让叔叔寻找梅凌,让叔叔一定坚守在绿雅轩,他坚信某一天梅凌一定会去绿雅轩。
叔叔说苏寻的右腿跛了,行动很不方便。
梅凌坐在堂屋里哭了一会儿,擦干泪水,去了东厢房。苏寻在那里布置了一个小书房,他喜欢坐在昏黄的灯光里读书,说这样的灯光容易让人沉浸。屋子已经好久没有打扫了,书卷的霉味让人产生一种隔世感。
梅凌在一本《金匱秘术》后面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一个淡粉色的糖果形真皮小包,与她的拳头一样大。苏寻把它放在这里的时候,嘱咐她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能动。梅凌下山的时候就知道,她极有可能要面临万不得已了。
叔叔问梅凌什么时候去找苏寻。梅凌说不知道,然后便匆匆忙忙地走了。
她知道,柳三发该回去了。
梅凌的脚步磕磕绊绊。她庆幸苏寻还活着,同时为自己的草率痛心不已。
脚下的青石路面上,仿佛布满了苏寻忧伤的眼睛。
苏寻动身去武汉以前没有和刘百仞联系,说明他的心里只有爱情了。去山上送药以前,他是济源堂的老板;做济源堂老板之前,他是长州市令敌人谈之色变的中共铁血杀手“南乡子”。由于叛徒出卖,长州的地下党组织遭受了惨重损失,苏寻的上线吴大尤壮烈牺牲。苏寻历尽艰辛才逃离了长州,一路颠簸,落脚在龙韵城,做了药铺老板。梅凌认识他时,他已经在龙韵城经营了两年,济源堂已成为城里首屈一指的药铺。这些往事,苏寻和梅凌说过。梅凌说你没有必要告诉我这些,嫁鸡随鸡,我有爱情就行了。苏寻说告诉你这些,不是担心爱情,是让你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龙韵山上起了瘟疫,任大豫的156旅把整座山围了七天七夜,他想要不费一枪一弹就把龙韵山变成游击队的坟场。苏寻把梅凌找去,一边把五千丸“清瘟解毒丸”往背囊里装,一边和她说自己在长州城锄奸的故事。梅凌知道,在游击队面临生死考验的时候,曾经的“南乡子”,是不能坐视不问的。他要上山了,而且,她不能阻止他。
往事如雨,每一桩每一件,都能淋湿柔软的心。
走到济世堂门前的时候,梅凌跌了一跤。她坐在地上,看着被青石路面擦破的手掌,却感觉不到一丝疼痛。但是,脸上凉凉的。她抬头看看天,没有下雨。那些凉凉的水,是她的眼泪。
四
柳三发正在院门外徘徊,看到梅凌,便推开院门走进院里,脸色比天色还阴冷。
两人面对面坐在海棠树下,坐在昏黄的灯光里,半晌没说话。最后,还是梅凌打破了沉默,她站起来,说:“我去做饭。”
柳三发指了指堂屋里的桌子,说:“我们来这里不是为了做饭,我已经买了。”
梅凌这才注意到桌子上有两个纸盒,还有两瓶酒。她看了看柳三发的眼睛,发现那双圆圆的眼睛里充满了忧伤,那是因猜疑和担心而产生的忧伤。柳三发知道苏寻,知道苏寻和梅凌的关系,也知道梅凌是龙韵城里有名的才女,她的私自外出,肯定是触到了他心里的某根弦。
梅凌的心一点一点软了下来。
梅凌打开纸盒,里面有她最爱吃的“清心斋”的兰花素鸡和冰糖鸭胗。她不记得和柳三发说过她在城里生活时期的这些小嗜好,他怎么知道的呢?苏寻出事之前,每周会为她买一次,然后倒一壶绍雕,边喝边陪着她吃。苏寻用一把薄薄的小刀,把鸭胗的那层较硬的皮剥掉,然后把其余的部分切成小段,一段一段送到她嘴里。她喜欢看他使用小刀的样子,安静而专注,细腻得令人心疼。苏寻喜欢喝白酒,认识梅凌以后,便把白酒戒了,喝绍雕也从不超过半斤。他对梅凌说过,把绍雕当白酒喝,会喝出很多感觉来。
梅凌以前不喝白酒,但今天她想喝。她陪着柳三发喝酒,并不打算把苏寻幸免于难的消息告诉他。
梅凌问柳三发去连理街有什么收获。柳三发摇摇头,说那里就像铁桶一般,要消灭连大昆,除非弄架飞机从空中扔炸弹。
梅凌还想问什么,柳三发搛起一块素鸡放到她唇边。
梅凌一点一点把素鸡吃掉,然后告诉柳三发,自己到济源堂去了,它现在叫济世堂。
柳三发点点头,什么都没有说。
梅凌忽然明白了,眼前的柳三发与山上的那个柳三发完全不同,但是,两个柳三发都是真实的。
天气有些凉。被子很久没有晒了,有些潮湿。脱了衣服睡到那张宽宽的松木床上,嗅着松木的气息,梅凌感到身上很不舒服。到山上一年多了,梅凌已经习惯了艰苦。现在,躺在城市的天空下,她反而有一种怪怪的感觉,搞不清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里。
柳三发把梅凌抱在怀里,轻轻地亲她的唇,一点一点嗅她的气息。梅凌知道他在等待她的回应。昨天夜里,柳三发就像一团烈火,没有任何前戏便进入了她的身体,直到结束时,他才意识到她躺在那里一动都没有动,虽然她疼得有些哆嗦。柳三发下午踩点之后去洗澡了,他身上有一股浴池的气息。梅凌讨厌那种气息,不过,她还是有些感动。她想回应他,但是,她的眼前一直晃动着苏寻的影子。
柳三发有些绝望地推开梅凌,说:“也许你根本不该相信老刘。”
刘百仞动员梅凌嫁给柳三发的时候,曾经这样说过:一个人只有不再考虑自己了,才算真正加入了队伍,才能把所有的队员都当作亲人。
梅凌从长州师范学院毕业以后,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家乡龙韵。本想陪父母好好过日子,不料,一年不到,二老相继得病离世。后来,苏寻也死了。除了游击队,她没有别的亲人了。
忘记过去的自己,才能从心里把他们当作亲人。这是她听完刘百仞的话以后得出的结论。
队伍上有三个年轻的女孩,柳三发是她们的偶像。当梅凌决定嫁给柳三发的时候,她看到了她们眼里复杂的神情。其中一个女孩和梅凌住在同一个窝棚,她在半夜里哭醒,钻进梅凌的被窝,让梅凌答应一定要好好照顾柳三发。
梅凌能感觉到柳三发的痛苦,她有些歉意。她的眼睛在黑暗中注视着天花板,低声说:“苏寻还活着,在武汉。”
柳三发的身体剧烈地动了一下,然后就无声无息了。
“你放心,我不会去找他,虽然他很需要我。”梅凌说。
柳三发仍然没有说话。
梅凌长叹了一口气,说:“有些记忆,当它重新浮出来的时候,你会发现它比当初还清晰。”
梅凌侧过身子,慢慢地抱住柳三发,轻轻地亲了亲他的脸。
五
第二天早上,梅凌醒来的时候,柳三发不在她身边,但被子被掖得严严实实的。床前的乌木小桌上,放着一盘鸡蛋煎饼,摆着一双筷子。梅凌搛了一点煎饼放到唇边,凉凉的,已经做好一段时间了。
柳三发给梅凌做煎饼的时候,放了两个鸡蛋,即使梅凌上午九点钟才吃,煎饼仍然是软的。
此时,柳三发正坐在白石公馆对面的悦来早餐店里喝油茶。油茶碗里泡了两根香喷喷的油条,旁边摆了一碟红红的辣椒酱。
白石公馆的大门一直紧闭着,似乎从来没有打开过。
太阳升到一树梢子高的时候,柳三发已经喝了两碗油茶,吃了四根油条。油茶好喝,但是柳三发总是嗅到一股血腥味。他看看脚下那个黑色的油纸包,推开油茶碗站了起来。
白石公馆门上的铜环很粗,发出的声音非常浑厚。
门开了,一个穿长衫的老者现身,他疑惑地看着柳三发。
“请通报李会长,就说有一位他必须见的朋友求见。”柳三发说。
三分钟以后,柳三发坐在李乾坤对面的红木圈椅里,看着白石公馆的奢华,像吃多了麻雀肉,心里硌硌硬硬地不舒服。
“我和你认识?”头发花白的李乾坤冷冷地看着柳三发。
“不認识。”柳三发说。
“有亲?”
“无亲。”
“有故?”
“非故。”
“你有恩于我?”
柳三发点了点头。
李乾坤靠到椅背上,眼神迷离。
柳三发拎起放在脚边的黑色油纸包,一层一层打开,在最后一层打开之前,把它放到两人之间的红木方桌上。
李乾坤注视着油纸包,一点声色都不动。
柳三发打开最后一层,一颗面目狰狞的人头露了出来。站在李乾坤身边的长衫老者骇叫了一声。
李乾坤注视着人头,泪水慢慢地流了下来。
“你干的?”李乾坤看看柳三发,声音里有了温暖。
柳三发点了点头,说:“凌晨四点,现在应该还有些温度。”
李乾坤站起身,向柳三发一躬到地,声音有些哽咽:“请问侠士尊姓大名?”
柳三发把油纸包恢复到原来的样子,笑道:“柳三发。”
长袍老者走过来,战战兢兢地把油纸包捧了出去。
李乾坤在他身后幽幽地说:“找个木箱盛了,下午去西陵看夫人和小姐。”
柳三发端起茶碗,响亮地喝了一口。
和梅凌相拥而眠,是最幸福的事情。梅凌睡着后,看着她安静而美丽的脸,听着她轻轻的鼻息,柳三发轻轻地叹了几口气。这样幸福的时刻,以后还会有吗?
柳三发合上院门的时候,天色黯黑,似乎清晨永远不会到来。
袁凤凰的家位于石狮子街,离济世堂不远。柳三发下午去踩点的时候,在袁府西门的门槛上放了一块瓦片,现在那块瓦片还在,验证了他的判断:西门基本不开。他用匕首拨开西门的门闩,轻身闪入袁府。
龙凤堂的堂主袁凤凰是龙韵城北门跺脚南门都会响的人物。156旅旅长任大豫手握重兵,平时也要敬袁凤凰三分,借助袁凤凰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但是,袁凤凰的人头比任大豫的人头好取,这一点柳三发坚信不疑。进入袁府后,柳三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袁府虽然有每班五人一夜五班的夜值,但是,在柳三发看来,那只是一种摆设,其中的漏洞多如牛毛。柳三发毫不费力地摸到袁凤凰卧室门前的时候,忽然想起了李乾坤。他有些不明白,作为龙韵城的商会会长,李乾坤有的是钱,他为什么不去买几个杀手呢?血海一样的深仇,一天就可以报掉,有必要在心里窝成病吗?
柳三发用匕首轻轻地拨开袁凤凰卧室的门闩,闪身进屋后反手把门关上。宽大的红木大床前,放着一张茶几,上面摆着六只菜碟,还有一个杏花村白酒瓶。虽然杯盘狼藉,但是,能看出菜肴的档次。柳三发十分感叹,这狗东西连一顿夜宵都不愿意将就,真是作到头了。袁凤凰正和李小凤挑灯夜战,李小凤骑在袁凤凰身上乱叫,全裸的肉体白花花的,像一只正在举头啃树叶的白羊。柳三发庆幸自己戴了一只黑色头套,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如果不戴呢?那李小凤肯定没法留了!
李小凤是“小得月楼”的第一名角,据说她在“小得月楼”的身价已经达到了一百块大洋。所谓身价,是在“小得月楼”做一次的价格。如果陪夜,二百。而让她走出“小得月楼”,没有三百块大洋肯定做不到。全龙韵城的人都知道袁凤凰喜欢李小凤,袁凤凰一周去一次“小得月楼”,只找李小凤一人。据说袁凤凰要为李小凤赎身,李小凤死活不答应,但是,她不拒绝到袁凤凰家里来。李小凤来一次,只待一夜,而袁凤凰却要三天以后才能摇摇晃晃地走出大门。
柳三发的出现并没有吓到袁凤凰,他把吓得几乎昏厥的李小凤推到一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一边用不屑的目光看着柳三发。
“求财?”袁凤凰闷闷地问。
柳三发摇头,说:“要命。”
袁凤凰穿好上衣,定定地看着柳三发,问:“我和你有血海深仇?”
柳三发点头道:“和你有仇的人太多。玉宝斋的程老板因为不给你保护费,被你指使人割了舌头;商会的李会长发动商家抵制你的手下欺行霸市,你就绑了他的夫人和女儿,先奸后杀;你勾结任大豫,贩卖大烟,欺男霸女,残害百姓,死一百回都赎不了你的罪。”
袁凤凰哈哈大笑,说:“我从来没想过赎罪!我的生死是阎王老儿管的,你管不了。你深更半夜闯进我家,我还没有问你一句,你这算是哪一门子罪呢?”
袁凤凰右手迅疾地往身后一抄,一把短枪已经握在手里。
柳三发冷笑一声,一点寒光从右手飞出,一把带红色短缨的匕首“噗”地插进袁凤凰的咽喉。
柳三发带着袁凤凰的人头离开袁宅的时候,听到了李小凤歇斯底里的叫声。
李乾坤叹了一口气,说:“壮士为李某出头,李某理当为你肝脑涂地。请把你的真实目的说出来,哪怕是要我这条老命,我也不眨眼睛,立即奉上!”
柳三发点点头,说:“李会长真是明白人。袁凤凰该死一百回,却不一定由我来取他性命。李会长的为人也是有些口碑的,我不会为难你,想请你做的,你一定能做到。”
李乾坤转身进了里屋,片刻,捧出一只陶罐,说:“我不知道柳老弟是否喜欢喝茶,但是,招待最尊贵的客人,我只能用这种方式。你可知道,那云南镇沅县千家寨有一株古茶树,树龄已经有两千六百多年,是普洱茶树中最老的一棵。用这株茶树所产茶叶制作的普洱茶,是茶中极品。机缘巧合,我得了一罐,一直没舍得饮用。今日能与柳老弟同饮,真是三生有幸。”
柳三发摆手道:“李会长的心意我心领了,但是,你让一个心头有火的人坐下来一点一点品茶,真是糟蹋了它。我的事做成以后,如果我还活着,我一定带着我的女人来你这里,不只喝茶,还喝酒。”
六
梅凌按照昨天的约定去和刘天马见面,地点在“红珊瑚”蛋糕房。
刘天马还没到。梅凌要了一客“沙影”慢慢品着,一些旧时光又慢慢地回到了心头。她曾经让苏寻买回食材,在绿雅轩做了一盘“沙影”,虽然很难吃,苏寻还是帮她一点一点吃了下去。
蛋糕房里还有两个年轻女人,她们对面而坐,一边吃一边聊。梅凌很快就听明白了,昨天晚上,其中一个女人的邻居被抓走了,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正在上高中。
“她母親哭疯了,去找了几个人,都不敢帮忙,说是被一个什么人指认的。”女人说。
“已经枪毙好几个了。”另一个女人说,“招的是共产党,不招的,更是共产党。只要进去,你就是共产党。”
刘天马匆匆忙忙地走了进来,他瞥了梅凌一眼,眼神复杂。梅凌看出来了,他是让她尽快离开这里。
刘天马买了一斤散装的杏仁蛋糕,快步走出门去。
梅凌站起来,付了账,慢腾腾地往外走。
突然从门外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便是一阵尖叫声,还有很多突然响起来的脚步声。
梅凌跑到门外的时候,正看到刘天马在十步开外的万家胡同北口慢慢倒下,鲜血从他嘴里喷出,身边的白墙上出现了一个绚烂的图案。刘天马倒在阴湿的砖地上,手里握着一枚手雷。
四五个男人围拢过去,手里拎着短枪,其中一个男人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画像。
“是他,刘天马。”拿画像的男人说,“忙乎了这几天,可算逮到一条大鱼。”
梅凌觉得脸上有些湿,摸了一下,是泪水。
梅凌回到打铜巷的时候,太阳已经对门了。柳三发还没回来。梅凌打开院门,无力地瘫坐在院子里的一个木凳上。她放纵着自己的泪水,眼前却飞舞着连大昆模糊的影子。
梅凌从卧室里的一个墙洞里摸出那只淡粉色的糖果形小皮包,打开包,往里看了看,又把它塞回墙洞。
然后,她躺到床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柳三发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梅凌还没醒,脸上残留着几抹泪痕。
柳三发已经知道了刘天马的死讯,他最担心的是梅凌有没有和刘天马一起折进去。看到梅凌,柳三发放心了。他把梅凌紧紧地搂在怀里,心里想着尽快把事情办完,让梅凌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第二天上午八点半,柳三发来到淮水路菜市场的时候,李大树正坐在一家酱菜店里东张西望。柳三发走过去,看了看李大树脸上深深的皱纹,又看看他脚前的两只空箩筐,说:“这箩筐很结实,是荆条编的吧?”
李大树警觉地看看四周,说:“你这人眼睛挺大的,怎么看不出这是柳条编的?”
柳三发点点头,把随身带来的布包放进其中的一只箩筐。
李大树买了几瓶酱油压在布包上面,低声说:“从现在开始,我是你亲叔,你是我亲侄,叫李天亮。你是我养大的,你在长州一家药铺里当伙计,因为手脚不干净,被开除了。回到龙韵后不敢归家,在街上瞎逛,被我撞见了。”
李大树是警察局的厨子。连大昆住进汪家大院以后,李大树被调过去,专门负责大院里几十号人的吃喝。
李乾坤告诉柳三发,李大树是他的人,如果李大树家里没有老婆孩子,干掉连大昆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柳三发能听明白,李大树可以帮着做事,但是,李大树必须活着。
柳三发把两只箩筐挑在自己肩上,跟在李大树身后,在菜市场转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把箩筐填满了。
两人回到汪家大院门口的时候,柳三发能听到李大树的心脏跳得像敲鼓一样响。柳三发看看李大树,又抬头看看头顶的天空,他清晰地看到死亡的影子正在空中飞舞,他认识那个影子,它无数次和他勾肩搭背,几乎成了朋友。
门前的六个警卫看到李大树,说着笑着围拢过来,勾头看着那两只箩筐。李大树从一只箩筐里拿起雪里蕻和半干的萝卜缨子,让他们看下面的卤肉,卤肉的旁边,还有几瓶花雕。
李大树是个忠厚的男人,他尽可能地把每天的伙食费花完,如果还有剩余,就买酒犒赏大家。赵白银的刺杀行动失败后,连大昆下了一道命令,所有人二十四小时不准饮酒,不准玩女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带人进来。连大昆自己喝酒玩女人,却想把别人的嘴巴和裤裆都管住,惹得大家天天在背后骂街。所有人都知道,连大昆就是屋檐上的雪,今天化不了,明天也化不了,后天,是肯定要化掉的。过了这一阵,他就是一滴脏水,共产党不蒸发他,也会有其他人蒸发他。
李大树把柳三发推到面前,向大家介绍,并让柳三发把裤腰带解掉举过头顶,让大家搜他的身。
领头的班长姓杨,和李大树是拜把子兄弟。他把李大树拉到一边,问他为什么要带人过来。李大树说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让侄子吃一顿好饭,安安神,吃过饭就让他走。
杨班长挠了挠头,说:“这不是一个好理由,但的确是一个理由。”
柳三发随在李大树身后走进厨房,两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厨房里有两把菜刀,还有一把剔骨用的厚背刀,柳三发把它们掂在手里试了几下,又扔到案板上。他把箩筐里的菜倒出来,取出筐底的布包。布包里有一把短枪和一把匕首,还有五十发子弹、一个白色的小纸包。刘天马如果不出事,他还可以带进来一枚手雷。柳三发想,如果自己早一天下山,也许刘天马就不会牺牲了。
李大树用了一个多小时做出八个菜,全是双份。李大树告诉柳三发,连大昆从来不吃外面饭馆做的菜,也不允许大家从外面要菜。中午八个菜是连大昆的标配,另外一份是为警卫们准备的。警卫分四班吃饭,一班就两个菜。那些人闲得发慌,饭量却一天比一天大,筷子慢了肚子就会受委屈,好在馒头足够多。
“他们很快就不用受委屈了。”柳三发说。
柳三发打开那个白色的小纸包,里面是一些暗褐色的粉末。他找来一只瓷勺,舀了一些粉末,然后把粉末均匀地撒到连大昆的菜里,又用筷子拌了拌。
李大树摇摇头,说:“你这样做,是行不通的。连大昆的菜送进花马厅以后,必须由送过去的人先尝,以前是我送,今天中午,你就是送菜的人。你想和他同归于尽吗?”
柳三发笑着摇了摇头。同归于尽?他现在还不想,他要和梅凌一起回到山上,让梅凌给他生孩子,让梅凌轻声慢语地喊他“孩子他爹”。
柳三发把菜和一瓶花雕装进一只多层红漆食盒,用胶带把短枪粘在食盒底部,把匕首藏在一只盘子下面。
李大树看着他忙碌,眼神有些飘忽不定。
“你听到花马厅里有动静,就可以趁乱走了。”柳三發说。
李大树点点头,说:“我的事李会长都安排好了,老婆孩子都送出去了,你不用操心。”
柳三发说:“我知道你在为我担心。”
李大树苦笑了一下,说:“我是为很多人担心,为你,为我,为我的女人和孩子,也为李会长。”
李大树和李乾坤是同乡,比李乾坤小五岁,论辈分,要喊李乾坤叔叔。十五年前,李大树的父母死于匪患,他便到城里投奔李乾坤。李乾坤知道他有做菜的手艺,便资助他开了一家饭馆,帮他娶了女人。女人的肚子很争气,不到一年就生了一对龙凤胎。李大树做的水晶猪蹄很有名,供不应求。警察局局长梁启用喜欢吃,派人连着买了几次,就有些不耐烦,便软硬兼施地逼着李大树把饭馆关了,到警察局做了厨子。
柳三发有些歉意,他握了握李大树的手,发觉李大树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柳三发提着那只精美的红漆食盒走向花马厅的时候,梅凌已经把要带走的东西全都放到一个黑色的灯芯绒布包袱里,包括那只糖果形的真皮小包。她锁上堂屋门,站在院子里,看着那株挂了半树红色果子的八棱海棠,听着街上传来的小贩的吆喝声,心里充满了担忧。梅凌想,这海棠树每年都会开很多绚烂的花,结很多好看的果子,是不是和一个人每年都会有一些高兴的事情一样呢?每一朵花就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吗?每一枚果子就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吗?她伸手把一枚鲜红的海棠果摘下来,放进衣袋里,挎着包袱走出了院门。
天空布满了乌云,丝丝细雨落下来,凉凉的。
梅凌相信柳三发能完成任务,相信他能安全撤离。当她见到柳三发的时候,要把那枚海棠果放进他的掌心,海棠果会告诉他,她一直在为他担心,一直在为他祈祷。
梅凌把大门钥匙放到院门上方一个隐秘的小孔洞里时,感觉身后有个人影闪了一下,她扭头看了看,什么都没发现。
梅凌要了一辆人力车,她透过人力车帆布篷的破洞向身后看,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迹象。
梅凌到达城南花子胡同时,雨丝又粗了一些,风也刮起来了。她下了人力车,把包袱顶在头上,快步走向23号。
早上,柳三发为她做了煎鸡蛋,煎得很圆,像是用圆规画出来的,而且软嫩可口。柳三发把鸡蛋端到床前,看着她一点一点吃完,然后把她唇上的一点碎屑轻轻抹掉,说:“如果我不是游击队员,我可能会成为一个好厨师。”
梅凌承认这一点。柳三发的手指很粗硬,但这并不妨碍他做出美食,因为他的心是柔软的。这时她又想起了苏寻,如果没有去年的那场灾难,苏寻仍然是济源堂的老板,他们将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啊!
柳三发亲吻着她,无尽无休的样子。
李乾坤已经为他们安排好了下一个落脚点:城南花子胡同23号。离城门很近,随时可以撤退。柳三发让梅凌在临近中午的时候赶到那里,并向她保证,他一定会和她一起回到山上。
“如果下午两点钟我还没有赶过去,你要不顾一切地撤退。”柳三发严肃地叮嘱梅凌。
花子胡同23号是一所白墙灰瓦的小宅院,院门是虚掩的。梅凌把包袱挎在左臂上,推开院门走进去的时候,凭直觉知道身后有人。秋风呼呼地刮着,遮没了一些声音,却遮不住梅凌的直觉。梅凌知道麻烦来了,在这个阴郁的中午,她将面临重大的考验。
她走到院子中间,慢慢回过头来。一高一矮两个穿灰色长衫的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
梅凌长叹了一口气,她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怎么会这样呢?她想,哪里露出破绽了?这破绽是她自己露出的,还是和柳三发一起露出的?如果是后者,柳三发一定也处于危险之中。
她的鼻子有些酸,是委屈还是无奈?委屈!有些想法还没有验证,有些事情还没来得及做,就像一株树还没有长出粗壮的枝,一株紫薇还没来得及开花。梅凌想起了那株八棱海棠,它有半树的果实,哪怕下一刻全部落尽,也值了。
“果然是你,国中的梅老师。”高个男人笑得很燦烂,露出两颗有些翘的门牙,黄黄的门牙,中间有些黑色,像是两坨麻雀粪。梅凌忽然想起来,这人是苏寻的邻居,叫牛山,开花炮店的。
“牛老板,你还记得我?”梅凌嘲讽地看着他。
“我不是牛老板,我现在是牛警长。”牛山的嘴唇往上翻了翻,两坨麻雀粪更大了。
仅仅为了不再看到那两坨麻雀粪,我都应该干掉他。梅凌想着,右手慢慢地探向包袱。包袱里,有一把短枪,是柳三发留给她的。
牛山右臂一抖,一把锃亮的左轮手枪便握在了手里。几乎同时,矮个男人像狸猫一样敏捷地向梅凌扑来。
梅凌顽强地把右手伸进了包袱,她摸到了那把枪,并且把枪柄攥在了手里。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机会把枪拔出来,更没有机会让它发出声音,但是,她必须让牛山手里的枪发出声音。
梅凌在下山途中曾经问过柳三发,如果不能体面地死去,应该怎么办。柳三发说那就尽可能地体面。梅凌不懂。柳三发告诉她:比如一头狼,当它被围捕而走投无路的时候,无须动逃跑的念头,无须哀吟着跳下悬崖,它应当在猎人的枪声响起之前或响起的同时勇敢地扑过去。在半空中中弹,无论以什么样的姿势扑向大地,都是最大的体面。
梅凌闭上了眼睛,虽然她的右手已经在包袱里打开了短枪的保险。
突然,沉闷的碰撞声响起,像是利刃刺进了猪肉。
还有两声短促的惊叫。
刘百仞每个月都要派出一支小分队去围猎野鸡或者野兔,改善生活对于长年战斗在山上生活条件非常艰苦的游击队员来说,比一次成功的偷袭战更加重要。有一次,梅凌出于好奇,坚决要求参加。当她看到一道道寒光从同伴们手里射出时,才知道这种捕猎是不用枪的。枪弹比野兽更珍贵,珍惜枪弹,锻炼使用冷兵器的能力,是刘百仞对游击队员的要求。飞镖射进猎物的身体,会发出沉闷的碰撞声,就像她刚刚听到的一样。
梅凌睁开眼睛,一高一矮两个穿灰布长衫的男人,像两条被抽去脊骨的野狗,趴在地上痛苦地抽搐着,每个人的后心上都插着一只飞镖。菱形的飞镖,乌黑的飞镖,镔铁打造,尾部有短短的红缨,寒光闪闪,就像冬天夜晚的北斗星。
苏寻的飞镖!
梅凌熟悉它们,就像熟悉苏寻的眼睛。梅凌的一声惊呼从心底升起,还没来得及冲出喉咙,苏寻已经拄着一根银色的金属拐杖从门外走进来,然后,像大树一样屹立在她的面前。
苏寻瘦了一些,但是,他眼里的精光告诉梅凌,他现在是一个更加成熟更加强大的男人。
七
花马厅是典型的明代建筑风格,古朴中略显华丽,实用而不失气派。柳三发拎着食盒,慢慢地走向花马厅的大门。凉凉的雨丝像线一样柔,像风一样软。他的心里不由自主地狂跳起来,接近成功的喜悦就像这小雨,令他全身都麻酥酥的。
刘天马说过,花马厅的一楼有八个警卫。但是,当柳三发走进一楼大厅时,只看到了四个。他们穿着黑色的制服,正百无聊赖地闲坐着,其中两个人的脚边有几个短短的香烟头。
一个脸色黑黑的家伙站起来,走到柳三发面前,问:“给楼上送饭的?怎么没见过?”
柳三发笑道:“大门口查验过了,李大树的亲侄子。我叔还在忙,让我先送过来。”
黑脸男人打开食盒盖看了看,流出两滴口水,引出一阵笑声。
柳三发放下食盒,低声说:“要不,几位大哥先吃着?”
黑脸男人的喉头一阵蠕动。
柳三发又说:“我叔给你们买了酒,说晚上让你们痛快地喝几杯。”
黑脸男人拍了拍柳三发的肩膀,说:“晚上?能不能活到晚上还他妈的不好说!”
一股冷风从门外吹进来,柳三发嗅到了像腐烂的稻草一样的气息。
一楼总共有四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是餐厅,里面摆着一套红木桌椅。连大昆从来不在一楼用餐,他害怕突然从窗外飞来一发子弹,送到嘴边的食物会掉在地上。
枣红色的木楼梯靠近西墙,呈S形通向二楼。柳三发踏上第十级台阶时,便借助扶手的掩护,把藏在盘子下面的匕首抽了出来,拢在了衣袖里。
听着自己上楼的声音,他的心里莫名地感到孤独。
踩上最后一级台阶,他长出了一口气。
二楼的结构与一楼差不多,只不过客厅略微大些。靠南墙摆放着一排高大的红木橱柜,还有一长两小三件套的红木椅子。从宽大的玻璃窗透进来的天光让古色古香的家具熠熠生辉。一个穿着一身灰色西服的中年男人坐在那张雕龙画凤的红木长椅上,正在看一张报纸,报纸遮住了他的半张脸。听到脚步声,男人把报纸放在肚子上,用一双细长的眼睛看着柳三发。柳三发从那两道冰冷的目光,看到了他阴沉的内心。
走到离男人三米远的地方,柳三发站住了,用探询的目光看着他。男人中等身材,略显瘦削,脸皮黄中透白,那是被雨水浸了半月的脱皮的杨树桩的颜色。
左边眉毛里没有黑痣,面貌也与照片上不符。不是连大昆!
柳三发心里有些发凉。不是连大昆,是谁呢?接下来,该怎么办?
“放在这里。”男人指了指宽大的红木茶几,站起身来,从橱柜里取出一瓶白酒。
柳三发慢慢走过去。
八个菜摆在茶几上,赏心悦目,其中一盘水晶猪蹄美不胜收,勾人食欲。
男人的眼睛有些放光,他一屁股坐回椅子上,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水晶猪蹄塞进嘴里。
“李大树的水晶猪蹄,只有我才能吃出其中的美妙。”男人倒了一杯酒,一口吞干。
“连大昆,你好了没有?老子饿死了,先吃了!”男人喊了一声。
从卫生间里传来一个男中音:“梁局长你不用等我。对了,别忘了让送菜的试吃!”
“试个屁!就你小心!”男人嘟囔了一句,又搛起一块猪蹄塞进嘴里,然后不耐烦地向柳三发摆了摆手。
柳三发拎起空食盒,慢慢地转过身,向卫生间走去。被喊作梁局长的男人,无疑就是警察局局长梁启用。半分钟以后,毒性將发作,梁启用会变作一条死狗。当务之急,是迅速干掉连大昆。
突然,地板发出沉闷的撞击声,有什么东西砸在了上面。
梁启用和柳三发同时看到了那把短枪,它脱离了胶带的控制,从食盒底部掉了下来,在地板上跳跃了两下,才安静地躺下。
梁启用的第一个动作是甩掉筷子,伸手去抓屁股旁边那把已经顶上子弹的毛瑟1210手枪。
柳三发一个鹞子翻身,笼在衣袖里的那把匕首便似一枚流星一样带着冷飕飕的气息从衣袖里冲出,直指梁启用的咽喉。
梁启用惊慌地叫了一声,一晃脖子,匕首刺破了他的皮肤,却没有击中要害。
待梁启用把手枪握在手里时,柳三发的黑洞洞的枪口已经顶在他的脑门上。
一股鲜血从梁启用的嘴角溢出,毒药发作了。他用呆滞的眼神看着柳三发,身子抽搐着,慢慢地倒在椅子上。
柳三发转身向卫生间奔去,正在这时,从卫生间里传出一声凄厉的枪响,子弹穿过卫生间的木门,击打在对面的墙上。
连大昆在鸣枪报警!
柳三发冲到卫生间门前时,楼梯口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警卫的呼喊声。
他向卫生间的木门连开了三枪,然后冲向北墙上离地一米多高的双扇窗户。窗户玻璃被雨水打得有些模糊,就像一张冷冰冰的被泪水浸湿的脸。他打开窗户,向外看了看。一排粗壮的梧桐树在阴雨里挺立着,树叶半青半黄,随风摇摆,有一些树叶便脱离了树枝,像失魂的鸟儿一样飞向空中或者地面。他纵身跃上了窗台,两脚一用力,像一只燕子一般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轻盈地落到了梧桐树旁边的水泥路面上。
雨水落在脸上,凉凉的,让人很不舒服。
柳三发感到非常沮丧。
突然,从二楼传来一声枪响,柳三发旁边的水泥地面发出刺耳的迸裂声。
柳三发一个翻滚,隐到一棵梧桐树后。
二楼的窗户内侧立着一个瘦瘦的男人,手里的短枪正向他瞄准。
是连大昆!
柳三发一甩手,一发子弹打在窗户边框上。连大昆大叫了一声,从窗户边消失了。
院子里响起一阵枪声,杂沓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柳三发长吁了一口气,向西飞奔四十米,纵身攀上了西边的院墙,然后,迅速消失在雨雾里。
八
苏寻想不到自己无法带走梅凌。这个他日思夜想的女人,他走遍武汉的大街小巷寻不到踪迹的女人,此刻就站在他面前,而他,却无法劝说她和自己一起离开这个危险的城市。
“我已经嫁人了。”梅凌站在院子里一株两米多高的石榴树下,目光里满是忧伤。
“那有什么呢?”苏寻说,“让我们忘掉这一切,重新开始。”
梅凌有些绝望地摇着头。
“你在武汉找不到我,为什么不上山呢?”她幽幽地看着苏寻。她知道这个问题既没有意义,也没有道理。
苏寻想过上山,但是,受伤的右腿是他的累赘,也会给刘百仞和游击队带去负担。而且,他根本没想到梅凌会在山上。
“我们在执行任务。”梅凌推开堂屋门,找出一块抹布,擦了两把椅子。
苏寻坐在椅子上,看着梅凌,眼神有些绝望。
梅凌把刺杀连大昆的事讲给苏寻听。苏寻摇了摇头,说:“相信我,你们的任务无法完成。如果柳三发能回来,那是他的幸运。”
苏寻见过柳三发,他送药上山的时候,柳三发给了他一个拥抱。现在苏寻想起了那个拥抱,热烈的,却是硬硬的,让人感觉非常不舒服。
梅凌垂下眼睛,说:“如果他死了,我会接着做。”
苏寻变了脸色,他看看自己白皙的右手,又看看梅凌忧郁的眼睛,一时无语。
苏寻在武汉仍然做药材生意,现在已经有了两家店铺,都叫济源堂。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梅凌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他能活下来,我就随他回龙韵山。”梅凌又说。
“我呢?”苏寻的声音似乎被雨声淹没了。
“我们已经错过了。”梅凌说。
院子里传来脚步声,柳三发和李大树一前一后走进屋里。
梅凌死死盯着柳三发的眼睛,想从他的眼神里读出成功或者失败。
柳三发看到苏寻,愣了一下。他没有认出苏寻,但是,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个男人与梅凌有着某种亲密的关系。
“我是苏寻。”苏寻站起身来,向柳三发伸出右手。
柳三发还没有从沮丧中回过神来,但是,苏寻这个名字是一枚炸弹,他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我没死。”苏寻说。
柳三发看了看自己的右手,迟疑了一下,还是把它伸出去,和苏寻的右手握在了一起。
沉默了片刻,柳三发把脸转向梅凌,说:“我把梁启用干掉了,但是,连大昆还活着。”
柳三发在花子胡同里遇到了匆忙赶来的李大树,问他是否知道梁启用在花马厅。
李大树拍了一下脑袋。早上,他还没出门的时候,连大昆就派人传话,让他中午一定准备一份水晶猪蹄。连大昆从来不吃水晶猪蹄,但是,警察局长梁启用喜欢吃。他忽略了这个细节。
“我可以和他同归于尽的,但是,我没有。”柳三发说,有些愧疚地看着梅凌。
柳三发知道,如果不顾一切地冲进连大昆藏身的卫生间,连大昆肯定已经完蛋了。当然,他也走不脱了。他不怕死,但是,他怕见不到梅凌。
也许,这是个致命的错误。柳三发想。
梅凌看着脸色晦暗的柳三发,说:“就让他多活一天吧!一只惊弓之鸟,活着也是痛苦。”
“下午我要去汪家大院周边转转,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柳三发说。
苏寻冷笑了一声,说:“街上很快就会贴满你和李师傅的通缉令,上面还会有你们的画像。别说去汪家大院了,你们走出这条胡同就可能遇到危险。”
梅凌相信苏寻的判断,她的眼神很迷茫,内心充满了矛盾。
苏寻建议柳三发今天躲在院子里不要出去,这里不一定安全,却比待在街上安全得多。
“我来帮你们想想办法。也许,我可以帮你们把任务完成了。”苏寻说。
苏寻让柳三发把与暗杀有关的事情全都讲述一遍。柳三发有些抵触情绪,但看到梅凌的神情,还是一五一十地说了。
苏寻点点头,长吁了一口气,向梅凌伸出右手。
梅凌记得她和苏寻只有过一次郑重的握手,那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在恋爱的岁月里,他们的每一次分别都是用一个拥抱来标注的。
梅凌迟疑地伸出右手。
苏寻的手温润而有力,是从容自信的男人的手。
一枚雕着一朵海棠花的纯金戒指,戴在苏寻右手的中指上。那是梅凌送他的,那时,他们刚刚有了第一次亲吻。梅凌知道苏寻喜欢海棠花,她去找了城里最好的金匠定做。
梅凌的泪水涌了出来,她用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动作把它抹去了。
“也许,我还会回来。”苏寻微笑着说,“也许,这就是永别。”
然后苏寻看着柳三发,说:“一年多以前,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现在,你是。”
苏寻拄着那根银色的金属拐杖,慢慢地走进门外的风雨里。
九
雨下了一夜,总算停了,梧桐树叶又落了不少。天气更加凉了,已经有了初冬的气息。连理街的清洁工在早晨八点钟清扫汪家大院门前马路的时候,看到大门口的警卫比平时多了,以前是六个,现在,是十个,而且,全是生面孔。清洁工取下头上黑色的帽子,放到鼻子前嗅了嗅,又戴上,然后,推着年久失修的垃圾车离开了。
一辆人力三轮车驶过来,停在汪家大院门前的马路上,从车上走下一个穿青色长衫的男人,右手拄着一根银色的金属拐杖。男人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子,戴着黑框眼镜。他付了车费,转身从车座上捧下一只长约一尺半,宽和高都有七八寸的楠木盒子,把它安放在左臂上,然后,一跛一拐地向大院门口走去。
十双眼睛如电光一般把他笼罩住,站在最外侧的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伸手拦住了他。
苏寻站住,环顾了一下四周。两年前他来过这里。一位姓钱的富商在这里住了半年,在去广州的前夜突然得了偏瘫,苏寻用一根银针让他重新获得了走路的能力。除了眼前这些挎枪的家伙,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苏寻拍了拍楠木盒子,对矮胖男人说:“请通报连大昆,我这里,有他最想要的东西。”
昨天下午,当苏寻敲开白石公馆的大门时,心情是悲壮的。他知道,走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了头。但是,没有了梅凌,回头又有什么意义呢?
李乾坤早已知道梁启用被杀的消息,也知道柳三发和李大树已经被通缉。当苏寻踏进白石公馆的会客室时,李乾坤正打电话让人筹措现金。李大树虽然不是他推荐到警察局的,毕竟与他有深厚的关系,如果不主动打点,极有可能惹上麻烦。
苏寻和李乾坤是老朋友,苏寻离开龙韵城之前发生的事,李乾坤都知道。当苏寻把来意说明的时候,李乾坤有些吃惊,说:“你第二次踏进了同一条河里,这是我想不到的。”
苏寻说:“我可以拿武汉的药铺和你交换。”
李乾坤摇摇头,走进卧室,不一会儿捧出一只精致的楠木盒子,放到苏寻面前的红木方桌上,说:“我怎么可能要你的药铺呢?你要做的事,老哥我虽然做不到,心里却是佩服的。你不知道,那连大昆,一年前就看中我这宝贝了,多次上门要收购,我都没答应。前天他还派人来警告我,让我识清时务,吃敬酒,不要吃罚酒。那意思很明确,他现在得了势,巧取或豪夺,一定要拿到这宝贝。”
苏寻点头道:“我只是知道连大昆喜欢古玩,以此为诱饵容易成功,没想到,这背后还有故事。”
李乾坤说:“老弟你要用这宝贝当道具,就拿去吧!一来,你做的事是正义的;二来,也为了那位柳壮士,他于我有恩,你要做的,与他要完成的是同一件事,我不能拒绝。只是,可惜了这宝贝。”
苏寻犹豫了一下,说:“会长你放心,我会尽最大努力保护它的。”
李乾坤叹了一口气,说:“听天由命吧!实在做不到,也不要强求。好了,现在,我和你一样,也要第二次踏进同一条河里了。我筹措的那些现金,还是当我离开龙韵城的路费吧!”
苏寻知道,自己没有失败的权利,他只能成功、成仁,别无选择。
苏寻看着矮胖男人不屑的表情,慢慢打开楠木盒盖,说:“在我把它交给連大昆之前,你可以饱饱眼福。”
矮胖男人犹豫了一下,说:“不会是昨天那个刺客的人头吧?”
苏寻笑了,说:“什么人头?你可别吓唬我。”
矮胖男人把长满横肉的脸凑过去,表情瞬间亮了。“好东西,”他说,“你怎么知道老连喜欢这一类玩意儿?还有,你把这东西给老连,巴结他?你觉得有必要吗?”
苏寻笑道:“我是个商人,自然是要交易的。”
矮胖男人迟疑了一下,说:“好吧!我给你通报一声。你这个宝贝,叫什么名字?”
“鎏金铜架玉枕,我刚刚高价求来的,你一说他就明白了。”苏寻说。
看着矮胖男人的背影,苏寻不易察觉地笑了笑。
昨天晚上,苏寻躺在绿雅轩里那间差点成为他和梅凌婚房的卧室里,想了很多,想了很久。他让叔叔去买一瓶酒和两包烟,他还想让叔叔再买两个菜,想了想,还是作罢了。但是,叔叔知道他的心思,还是给他买了兩个菜,都是“清心斋”的传统小吃,一个是兰花素鸡,一个是冰糖鸭胗。当年他和梅凌在绿雅轩小酌时,买的最多的就是这两个菜,它们是梅凌的最爱。
到武汉后,苏寻把烟和酒都戒了,找不到梅凌,他会戒一生。现在,找到她了,可以放纵一次了。
有一次,他们喝了酒以后,在这张月白杉木大床上缠绵到半夜,当梅凌有些紧张地等待更加刺激的情节时,他微笑着抚了抚她的背,把她送回了家。
苏寻把一瓶酒喝完,又把两包烟全都抽掉,而眼前的两个菜,他只吃了一点。每次都是这样,他只吃一点,剩下的全是梅凌的。
早上苏寻离开的时候,给了叔叔很多钱,把房契也给了叔叔。
苏寻给梅凌留了一封信,他请叔叔去花子胡同找梅凌,把信交给她,然后告诉她武汉的济源堂需要她去打理。
苏寻跨出绿雅轩的大门的时候,叔叔意识到了什么,拉着他的手,泪水流了一脸。
苏寻想,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株莲。有的人开了花,被掐了;有的人开了花,长了莲蓬,成了盘中餐;还有的人,没有开花,却在泥土里暗暗使劲儿,结出了甘甜的藕。
苏寻记得他第一次单独执行锄奸任务时,虽然有些紧张,却有一种去赴婚宴的感觉。他的血液里激荡着生命的热情和享受生命的渴望,当那个叛徒的脑袋在他枪口前炸裂时,他感到自己的生命里盛开了一朵莲花。然后,一朵接一朵的莲花次第开放,直到地下组织被破坏,他只身逃出那座叫长州的城市。
苏寻低头看看楠木盒子,知道有一朵莲花又要开放了。
矮胖男人很快就跑了回来,说:“他妈的人为财死,老连听说你把这宝贝带来了,眼睛都放光了。”
矮胖男人亲自搜了苏寻的身,除了一条手绢和几毛零钱,苏寻的衣袋里没有其他东西。
矮胖男人取走了那根金属拐杖,把它挂在铁门上方一根短矛状的钢筋上。
苏寻随在四个警卫身后往院里走,踏上花马厅门前的空地时,天上开始下雨,水泥地面上出现了一些忽大忽小的麻点。苏寻抬头看看天,发现花马厅二楼的窗口有几支长长的枪管在向他瞄准,枪口黑黑的,像是没有睫毛的空洞的眼睛。
苏寻一跛一拐艰难地走着,身前传来一阵幸灾乐祸的笑声。
花马厅二楼的大厅中间,摆放着一张色泽暗沉的太师椅,一个瘦削的穿着黑色长衫的男人在椅子上坐着,正在抽一支硕大的雪茄,烟雾从他嘴边升起,散发出火纸燃烧的气息。十个荷枪实弹的警卫分列左右,像十只等待午餐的罗威纳犬。
苏寻艰难地走完二十五级楼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他下意识地往南墙边看了一眼。按照柳三发的描述,梁启用应该是死在那边的一张红木长椅上。但是,南墙边没有椅子,只有一排高高的红木橱柜。
当年钱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二楼的客厅里摆满了鸡爪木的博物架,架子上放置了很多明清瓷器。苏寻喜欢这里,给钱先生针灸的闲暇时间,他喜欢站在那些瓷器前面慢慢地欣赏。
苏寻两手牢牢地抱着楠木盒子。在盒子底部的夹层里,他安装了一个撞针式炸弹装置,一旦盒子受到强力碰撞,或者掉落在地,将会在瞬间爆炸。当年他在长州城做地下工作时,多次制造这种源于红军马尾巴手榴弹的爆炸装置。制作简单,成本低廉,威力强大,唯一的缺点是易爆炸,使用之前要极其小心。在绿雅轩书房的一面墙壁里,苏寻藏了两套这样的装置。昨天晚上,在喝酒以前,苏寻用了半个小时对其中一套装置进行了组装,并为楠木盒子制作了一个非常巧妙的夹层。
现在,他只需把它扔到连大昆脚下,便会有一声愤怒的吼叫发出,周围的一切都将归于尘土。
但是,他要尽量保证鎏金铜架玉枕不被破坏掉。
穿黑色长衫的瘦削男人左边眉毛里有一颗黑痣,脸上有一道擦痕。柳三发击中窗户边框的那一发子弹制造出很多碎片,其中一片碰到了他的脸。
苏寻断定他就是连大昆。
连大昆的眼里还有一抹不易察觉的惊魂。苏寻想,如果此时有一片羽毛从天上落到连大昆面前,都会让这狗东西惊出一声尖叫,或者一身冷汗。
相距还有五米的时候,连大昆做了个手势,让苏寻站住,同时向身边的一个矮个龅牙男人努了一下嘴。
龅牙点了点头,走到苏寻面前。
苏寻主动把楠木盒子打开。
龅牙瞪大了眼睛,然后向连大昆点点头。
苏寻微微一笑。
连大昆让龅牙把楠木盒子接过去。
龅牙毕恭毕敬地把楠木盒子捧到连大昆手上。
连大昆把鎏金铜架玉枕取出来,满脸贪婪地仔细欣赏了好一会儿,才把它装回盒子里,嘴角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西汉墓出土,徐州后楼村,真是个让人流口水的好东西。你是花重金买来的?是从李乾坤那老不死的手里买的吧?”
苏寻点点头,说:“什么都瞒不住你的眼睛。”
连大昆冷笑了一声,说:“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苏寻微笑了一下,说:“我是个生意人,不缺钱,但是,我缺势力。我想请连先生帮我一个忙。我有一个仇家,分明是共产党,我告发几次都没人信,我想请连先生帮我指认一下。你说他是,他肯定就是了。”
连大昆用阴冷的目光看看苏寻,又看看玉枕,点了点头,说:“你可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
苏寻慢慢地说:“生意人求财,还求平安。当我被人家搅得不能平安的时候,就要花钱买一张平安符。我知道,你这里有很多张平安符。”
连大昆嘿嘿地笑了起来,说:“好,一会儿你走的时候,把那人的名字和地址留下来,我明天就可以满足你。”
苏寻拱手道谢,然后指了指楠木盒子,说:“这玉枕,真是好东西。这么多年,玉片还这么温润,鎏金光鲜如初,雕龙生动,要腾空而起一般。只是,其中有一处瑕疵,令人为不能十全十美而遗憾。”
连大昆紧张地问:“什么瑕疵?”
苏寻向前走了一步,连大昆制止了他,让龅牙把楠木盒子递到苏寻手里。
蘇寻慢慢走向南墙边的红木橱柜,说:“这瑕疵,是在这楠木盒子上,而不在玉枕本身。”
他从楠木盒子里取出玉枕,把它安放在橱柜里,然后回过身来,捧着空空的楠木盒子,慢慢地向连大昆走去。他要走近一些,然后把盒子用力掷到连大昆脚下,一切,就都结束了。
昔日长州城的铁血杀手,在昨天之前从来没有想过与自己的刺杀对象同归于尽。但是,这一次,他只有这一种选择,因为他有一条不灵便的右腿,还因为,他要确保梅凌和柳三发的安全。
苏寻看出梅凌不爱柳三发,但是,她选择了柳三发,自然有她的道理,苏寻尊重她的选择。
苏寻感到奇怪,当生命剩下最后十几秒时,他没有留恋,没有恐惧,也没有遗憾。原来,失去梅凌以后,生与死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
连大昆把雪茄从嘴上拿开,眯着眼睛看着苏寻。苏寻起伏的身体让他彻底放松了警惕,脸上绽开了邪恶的笑容。
他身边的警卫们也笑了起来。
在笑容中死去,他们应该满足了。苏寻想。
从楼梯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小个子年轻男人手里拿着一沓照片匆匆忙忙地跑了上来。
每天都会有十来个便衣在城里各处拍一些照片,洗印出来以后交给连大昆看。连大昆抬手一指,照片上某个人的命运就定了。
连大昆不停地动手指。他知道,不动手指,他就会被赶出这个院子。出了这个院子,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小个子男人跑到连大昆身边,把照片交到他手里,然后下意识地向苏寻看了一眼。
他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呼喊:“掌柜的!”
黏了络腮胡子的苏寻,仍然没能躲过一双过于熟悉的眼睛。
邱大丘!苏寻在心里轻轻地叫了一声。
这个在济源堂做过两年伙计的小个子男人,曾经给苏寻留下较好的印象。苏寻被射下山崖后,店里的三个伙计树倒猢狲散,邱大丘投奔了在警察局当警长的表哥,成为一名暗探。
苏寻大吼一声,向前猛跨一步,把手里的楠木盒子狠狠地砸向连大昆脚下坚硬的地面。
十
爆炸声响起的时候,梅凌正在永安街上的一家干鲜店里。永安街与连理街平行,这家干鲜店距汪家大院不到三百米,梅凌希望在这里能打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柳三发不可能完成任务了,按照刘百仞的要求,他们应该回山了。但是,低着头回去不是柳三发的性格。梅凌知道,自己应该站出来了。
梅凌问老板汪家大院在哪里,说自己是西关菜园的,想去汪家大院送一些菜,听说那个大院里现在有很多人吃饭。
老板认真地看了她一眼,低声说:“你家没有男人吗?你不怕那里面的淫货把你当菜吃了?”
梅凌想说什么,正在这时,爆炸声冲天而起,正是来自汪家大院的方向。
整个世界都在颤抖,空气中飘来刺鼻的令人窒息的硝烟气味。
梅凌拔腿就往连理街冲去,在离汪家大院一百米的地方,她站住了。
花马厅的二楼已经残破不堪,窗户破碎,屋顶上有一个黑洞,一些黄色的夹杂着黑烟的火苗正在黑洞的边缘舞蹈着。外墙黢黑一片,像是被人泼了很多黑色的油漆。院子里有很多人,便衣警卫,穿制服的警卫,所有人都在奔跑着,叫喊着。远处,传来警车的嘶鸣声。
梅凌瘫坐在地上。
是苏寻干的!她知道。
昨天上午,苏寻离开以后,梅凌就一直处在一种极度的恐惧之中。她知道肯定会发生一些事情,但是,她无法阻止,除非她答应和他一起走。
可以和心爱的人一起走吗?可以!但是,她不能走!
两辆警车飞驰过来,停在汪家大院门前。五六个身影飞快地下了车,往花马厅跑去,然后抬出一具具失去生命或者还保留着生命希望的身体。
梅凌想站起来,但是,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两行热泪从眼里溢出,与雨水交织在一起。她擦了一把,却有更多的泪水流出来。她无法控制自己,低声抽泣起来。
从认识苏寻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沉浸在幸福之中。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除了幸福,还会有别的感觉吗?没有!苏寻出生入死的经历,在她眼里就是一层层铠甲,紧密地保护着他,让她永远处在安全之中。苏寻带着五千粒“清瘟解毒丸”去龙韵山的时候,她非常担心,但是,她相信他会回来。苏寻牺牲的消息传来以后,她哭了三天三夜,那一次,她真实地意识到她的苏寻一去不复返了,他会像一朵彩云一样在她的头顶飞翔,却永远无法降落在她面前。现在呢?疼!疼得厉害,心脏要裂开了!
昨天刚刚见面,今天,苏寻就没了……
一双手从旁边伸过来,把梅凌搀起来。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长衫礼帽,面容清癯,目光里含着与她一样的忧伤。
“我是李乾坤。”男人说。
李乾坤认识梅凌,这个优秀的女人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他曾经请她在一次涉外商务活动中做过翻译。
“他是一个勇敢的男人,为了信仰,为了爱情,都敢于去死!”李乾坤说。
梅凌看着李乾坤,无语凝噎。苏寻把他们的故事告诉了眼前这个叫李乾坤的男人,他是可以信赖的。
李乾坤把梅凌带到连理街东头的一家咖啡厅,为她点了一杯咖啡,然后走出门去。半个小时后,他重新走进咖啡厅,脸上有数道泪痕。
梅凌面前的那杯咖啡一点都没动。
李乾坤坐到梅凌的对面,慢慢地从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放到梅凌面前。
戒指上雕着一朵海棠花,散发着硝烟的气息。
梅凌绝望地看着李乾坤。
李乾坤点点头,说:“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
梅凌摇摇头,仍然死死地盯着他。
李乾坤要了一杯白开水,轻轻地喝了一口,说:“死了十个警卫,但是,连大昆,他没有死。苏寻把楠木盒子砸向地面时,连大昆拉了身边的两个人做盾牌,那张倒下的太师椅也保护了他,他竟然毫发无损。”
李乾坤沒有告诉梅凌,鎏金铜架玉枕完好如初,苏寻为了保护它,错过了最佳的刺杀时机。
梅凌轻轻地点了点头,她把那枚戒指拿起来,放到眼前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才把它装进衣袋里。
梅凌站起身来,慢慢地走了出去。
十一
李大树是上午八点多出城的。李乾坤提前买通了把守龙韵城南门的一个班长,出城并不困难。李大树让柳三发和他一起走,柳三发拒绝了。
李大树不能回家种地了,他的老婆孩子在五十公里外的一个古镇上等他。他身上的钱够买一头猪,他要带她们逃到更远的地方去。
柳三发现在有三把短枪,他把它们取出来,一点一点拆开,一点一点擦拭,又把子弹从弹匣里取出来,仔细地摩挲着,直到它们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当他把短枪重新装好时,听到了从连理街传来的剧烈的爆炸声。
柳三发走到大门口,像一棵柳树一样站立了很久,直到梅凌一点一点走进他的视线。
梅凌像是已经走了一个世纪,她看了一眼柳三发,便瘫倒在地上……
望着躺在床上像死人一样苍白的女人,柳三发很羞愧。他不停地用热毛巾擦拭梅凌的脸和手,用手背去轻触她的脸,测试她皮肤的温度。
“明天就够五天了。”梅凌慢慢地睁开眼睛,轻轻地说。
柳三发点点头。一个小时过去了,梅凌总算缓过来了。
梅凌回来的时候,经过中山街一家叫“阳春”的杂货店,看到店外的一块广告牌上写着“带货到常德”。这是刘百仞呼唤他们回山的信号。这家杂货店,是游击队在城里唯一的一家联络点,只对山上负责。
“你应该进去接头,告诉他们,你很快就回去。”柳三发说,声音有些凉,像被雨水浸过一样。
梅凌拿过毛巾,展开,盖在脸上。
“那不是他的任务。”柳三发又说,“苏寻,他为什么要那样做?那事与他无关!”
梅凌想,去年四月的那场瘟疫也与他无关,可他还是上山了。
梅凌记得,苏寻向她透露真实身份的那天,正下着大雨,雨水击打在灰色的屋顶上,击打在青石路面上,发出急促而响亮的声音,让她怀疑自己的听力。但是,苏寻凝重的表情让她相信,他不是在开玩笑。“那你是叫苏寻吗?既然你是苏州人,又是祖传中医,你怎么可能叫苏寻呢?你还寻什么呢?”梅凌问。苏寻忽然笑了,说等到结婚的那一天,他会告诉她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那你和那边有联系吗?”梅凌指着龙韵山的方向。苏寻摇摇头。苏寻想和刘百仞联系,告诉他自己就是长州城令敌人闻之胆寒的地下党员南乡子,但是,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刘百仞是谨慎的,他一定会让苏寻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默默地为他们做些事,也挺好的。”苏寻说,“不一定非要知根知底。”
苏寻在长州做地下工作时,有一个未婚妻,党组织被破坏时牺牲了。苏寻拿出她的照片给梅凌看。那是一个留短发的漂亮的南方女孩,如果事先不知道她的身份,梅凌会以为她是一个娇滴滴的纤弱女子。
苏寻告诉梅凌,他已经失去了一个女孩,他会尽全力保护眼前的女孩,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当时梅凌流了泪,她抱住苏寻,轻轻地吻了他一下,说:“永远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但是,她希望永远不会发生的事情,现在发生了。
梅凌对柳三发说:“他选择死,是因为他别无选择。”
晚上,柳三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梅凌发烧了,脸色通红,全身发烫,牙齿不停地打战。柳三发要去请医生,梅凌拉住他的手,坚决地制止了他。
梅凌让柳三发在屋里找一下,看有没有姜块之类的东西。柳三发搜遍了每一个角落,找到一块拇指大小的生姜。生姜干缩成一团,却长了一个嫩芽。
柳三发用生姜做了一碗姜茶,一口一口地喂梅凌喝下。
两人几乎一夜没睡。天快亮的时候,梅凌好了一点,她看着眼圈暗黑的柳三发,有些歉意。
柳三发把梅凌搂在怀里,一点一点亲她,抚摸她。
梅凌没有配合,也没有拒绝。柳三发犹豫了一下,还是俯到了梅凌身上。他的动作小心翼翼,生怕梅凌禁受不住。结婚快一周了,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谨慎地做爱,也是时间最久的一次。他像是在品味,又像是留恋不舍,似乎一旦结束,就再也没有了做爱的机会。
梅凌什么都不想,在这个时候想什么都不合适,甚至有些难堪。
从床上下来,柳三发打开包袱,找出一套半新的土黄色衣服穿上,又找出一顶宽檐草帽戴在头上,然后,选了两把短枪,一左一右插在腰里。衣服比较宽松,却无法完全遮住枪的轮廓。柳三发挠了挠头,又在外面罩了一件外套。
梅凌问他做什么去?
柳三发犹豫了一下,说:“心里闷得慌,出去转转。”
梅凌让他就在院子里转,不许走出大门。柳三发答应了,在院子里走了几个来回。梅凌觉得身上困乏,又睡了一会儿,睁开眼时,柳三发已经没有了踪影。
梅凌有些心慌,挣扎着起床,走到院子里看时,见院门后面的水泥台子上放着几盒西药和一些食品。食品的包装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回山去,别等我。梅凌认出这是柳三发的字迹,柳三发会写一百多个字,都是她手把手教的。
梅凌打开院门,胡同里空荡荡的。
十二
柳三发绕到连理街东头,然后慢慢向西走,在离汪家大院一百五十米远的地方站住了。
路南有一家卖生煎的,还有免费豆浆。柳三发要了十个生煎,又要了一碗豆浆。
汪家大院门前的警卫又增加了,其中还有几个穿军装背长枪的士兵。
连大昆仍然住在汪家大院。花马厅一楼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坏,连大昆让人收拾了一下,从二楼搬到了一楼。
柳三发没有考虑这是不是一个圈套,对于他来说,是不是圈套都不重要。
天慢慢地转晴,当柳三发吃完最后一个生煎时,太阳出来了,亮堂堂地照在门前的马路上。一只麻雀似乎受了惊吓,在路牙石上蹦了两下,向一棵高大的梧桐树飞去。
柳三发看着那只飞走的麻雀,想起在龙韵山上和刘百仞一起吃烤麻雀喝高粱酒的时光。刘百仞只让男人吃麻雀,不让女人吃,说吃了这东西脸上会长雀斑。山上的竹叶潭里有小鱼,像竹叶一样的颜色,也像竹叶一样细长,长得很慢,味道极好。刘百仞吃了麻雀以后,就带几个男队员去捕小鱼,然后用野猪油炸酥,送给女队员吃。
柳三发慢慢地站起来,把衣袋里所有的钱都给了老板。
他把帽檐拉低,两只手背在身后,向汪家大院走去。
柳三发走到离汪家大院南门不到十米的地方,大门口所有的人都把目光投射到他身上。
柳三发把帽子扔掉,拔出两把短枪,连续射出十发子弹。门前的警卫像被砍伐的青冈树一样,一个接一个倒下,空气中飘散着浓浓的血腥。残余的警卫们大声叫喊着向四周散开。院子里响起了枪声,三十多个警卫呼喊着飞奔而来。
柳三发没有停下,他像一匹野马一样,一边嘶鸣一边向前狂奔,他要用自己的身躯碾碎遇到的一切,碾碎他视线里的一切。
一发子弹从侧面飞来,打中了柳三发的腰部,这时他已经闯进了大门。又一发子弹飞来,击中了他的右腿,他听到了骨头被击碎的声音。他踉跄了一步,又站稳了身子,甩手击中了一个大块头警卫。大块头看着如注的鲜血从肚子里喷出,惊骇地大叫了一声,扭头就跑,不到三步,就一头栽倒在地。
击中柳三发胸部的子弹来自前院一处掩体后的一支长枪。柳三发坚持着,他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然后像一堵墙一样倒在了地上。血从伤口汩汩而出,在他的身下流成了小河,让他想起龙韵山上盛开的杜鹃花。住在城里的第一个晚上,他答应梅凌,明年五月,杜鹃花盛开的时候,他要带她登上龙韵山的主峰,看漫山红遍,看如海的鲜花。那是一个美好的世界,除了鲜花,还是鲜花。
看不到了!柳三发想,但是,梅凌可以带着骄傲,独自一个人去看。
柳三发仰面看着天空,希望看到一只鸟儿从眼前掠过,那只鸟儿也许会飞到龙韵山,会看到刘百仞,但是,刘百仞肯定不知道那只鸟儿曾经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穿着一身湖蓝色绸衣的连大昆从掩体后走出来,一支长枪扛在他的肩上。连大昆拒绝了警察局让他搬走的建议,理由只有一个:这里是他的福地。虽然数次面临死亡的威胁,但是,他都安然脱险了,这里不是福地又是什么呢?
连大昆走到柳三发跟前,嘲笑地看着他。
他敢确定,眼前的杀手就是前天中午险些把他干掉的那个男人。
柳三发的眼睛一直看着天空,似乎没有意识到身边已经围满了人。
连大昆朝柳三发连开了三枪,但是,他发现柳三发竟然没有眨一下眼睛。
连大昆倒吸了一口冷气:柳三发在他开枪之前就已经死了,但是,那双圆睁的眼睛一直闪烁着生命的光辉。
“我命在天,你拿不走。”连大昆阴沉地说。
两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被六个穿警察制服的男人押着,经过大门口,走向隔壁的警察局。连大昆呆呆地看了片刻,咽了口唾沫,把长枪扔给身边的警卫,慢慢地走回花马厅。两个警卫打开厅门,连大昆点了点头,让他们把杀手的头颅悬到龙韵城北门的旗杆上。
“城里的共产党已经没有力量了,这人是龙韵山派来的。”连大昆说,“我要让他们看看和我对抗的后果。”
当天中午,柳三发的头颅被悬挂到龙韵城北门的旗杆上。在此之前,这根旗杆上曾经悬挂过四个人的头颅。第一个头颅是一九一○年四月挂上去的。当时的龙韵知县属正黄旗,对革命党恨之入骨,曾亲手屠杀过二十余名革命党。一天夜里,知县被一位姓孙的革命党刺杀,把他的头颅挂在了旗杆上。这件事情就像一把大火,把龙韵地区的革命热情迅速点燃。抗战期间,有两位新四军战士的头颅被日本人挂在了旗杆上,他们炸了日本人的军火库,逼得看守军火库的日军中佐切腹自杀。第四位便是刘百仞的女人袁芬芬。袁芬芬和两名游击队员护送一位从长沙来的进步女翻譯到山东解放区,任务完成得很顺利,但是,在返回龙韵山的途中,他们与156旅的巡逻队遭遇,三人全部壮烈牺牲。巡逻队得知袁芬芬是刘百仞的女人,就把她的头颅挂到了旗杆上。
刘百仞在两个小时以后得知了柳三发牺牲的消息,他立即派出十名游击队员进城寻找梅凌,却一无所获。没有人知道梅凌去了哪里。阳春杂货店的老板严大发告诉他们,昨天上午在店门外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梅凌的影子,她应该看到了催她回山的信号。
十三
吃了柳三发拿的药,梅凌感觉好了一些。她变换了一个发型,让刘海遮住前额,又找出一件领子较高的外套穿上,这样,脸部暴露得少一些,即使是熟人,不注意看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梅凌在袖子里拢了一把匕首,挎了一个包袱,刚刚打开院门,便听到了连理街方向传来的枪声。梅凌身子一软,一屁股坐到了门槛上。
她确定是柳三发。早上的缠绵,上午的决绝,难舍难分,却又从容赴死,这就是柳三发。
激烈的枪声持续了不到五分钟。梅凌的泪水缓缓地流下脸颊,浸到了嘴里。两天的时间,她把世上最痛苦的事情尝了两遍,已经经受不住了。
梅凌来到永宁寺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多了。到处都有人在议论汪家大院门前的那场枪战,她不需要刻意打听。
在永宁寺门口,梅凌遇到了苏寻的远房叔叔。
叔叔昨天上午去花子胡同23号找过梅凌,一个年轻男人告诉他梅凌不在。男人问他是从哪里知道这个地址的。叔叔说是从一位姓苏的老板那里得知的,苏老板没有时间,委托他给梅凌带个话。男人沉默了片刻,烦躁地向他挥挥手。叔叔无奈,只好转身离开。
叔叔的眼角还挂着泪水,他刚刚在寺里为苏寻上了安息香,正准备再去花子胡同。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今天一定要找到梅凌。
叔叔把梅凌拉到永宁寺东侧的一棵千年黄连树下,转告了苏寻的话,又把苏寻的信转交给她。
梅凌打开信封看了信,没有说什么。她走到附近的一家小商铺,买了纸和笔,写了两封信,放进苏寻给她的信封里。
梅凌把信封交到叔叔手里,让他后天下午赶到位于中山街的阳春杂货店,和严掌柜一起把信送到龙韵山上,交给刘百仞。
然后梅凌进了永宁寺,走向大雄宝殿后面的一排黄墙绿瓦的佛舍。在最中间的那间佛舍里,她见到了正在盘膝而坐的弘元方丈。
弘元方丈看到梅凌,轻声道:“阿弥陀佛,你总算来了。”
弘元方丈是苏寻在龙韵城里最好的朋友,苏寻经常带梅凌来永宁寺,向方丈请教佛法,偶尔也探讨一些社会问题。弘元方丈不仅道行深厚,思想也很进步,苏寻和他走在不同的道路上,却有着相同的志趣。
苏寻去武汉之前,和弘元方丈有过一番长谈。此次回龙韵城,苏寻没来得及和他见面。但是,方丈已经知道了昨天发生的事情。
“我知道,昨天他做的事情,和你有关。”弘元方丈说。
梅凌讲述了近几天发生的事情,然后从包袱里取出柳三发的一套衣服,又从衣袋里取出那枚雕着海棠花的金戒指,请弘元方丈找一个合适的地点为苏寻和柳三发各起一座墓。
弘元方丈点头答应了,说:“我可以按你的意思做,而且会做得很好。但是,我想让你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我要为他们做一场法事,做完法事你再走。”
梅凌摇摇头,说:“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办。”
梅凌转身要走,弘元方丈站起身来,高颂了一声:“阿弥陀佛!”
弘元方丈的表情有些激动,他直视着梅凌,说:“你要做的,苏寻已经做了,你还不理解他的意思吗?凡事尽心就好,何必强求一个结果?”
梅凌轻声说:“那是我的事,他做了,我心里痛苦,我一定要把事情做完。”
梅凌转身离去,像一片梧桐树叶被风卷走。
弘元方丈在她身后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梅凌回到花子胡同,烧了一桶开水,洗了一个澡,换上一身整洁的衣服,静静地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睛。她想做个梦,在这个梦里,要有苏寻,有柳三发,有过去,有未来。但是,她只得到一个近乎昏迷的睡眠。
当第二天上午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到床前时,梅凌睁开了眼睛。
梅凌想,如果苏寻和柳三发活着,这个上午该有多美好。
她走出胡同,在一家小报亭买了一张《龙韵消息报》,在第一版的右下方,登载了柳三发牺牲的消息,还配发了一张柳三发躺在血泊里的照片。
她又买了一笼包子和一个苹果。转身要走的时候,她看到侦察员小刘和一个游击队员化装成农民的模样,从距离她不到五十米的地方经过。
小刘来了,说明刘百仞很着急。
梅凌刚上山时,刘百仞对她说:“你现在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教大家识字,识很多的字。龙韵城早晚要解放,全中国早晚要解放,我们不能带着一群睁眼瞎子进城。”后来,梅凌的任务又增加了一个:为大家读报纸。小刘每次进城都带回一捆报纸,刘百仞便把大家集中起来听梅凌读报纸,说要让大家了解形势。一年半的时间,大家的文化水平都有了不小的提升。半个月以前,梅凌曾经和刘百仞说过自己的想法,她想用半年时间教大家算术和写作,要做好将来的工作,必须具备这些必不可少的基本功。刘百仞非常赞成,为此还专门开了一个会,做了具体布置。会议结束时,刘百仞对大家说:“梅凌是我们现在的宝,更是将来的宝,大家要像爱护宝贝一样爱护她。”
山上离不开梅凌。但是,很多不该离开的人都离开了,很多不能接受的事情都发生了,她又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回到屋里,梅凌把那张报纸铺平,擦着一根火柴。报纸慢慢地被火焰吞噬,烟雾慢慢地升起,熏炙着她的脸。然后,她把包子和苹果一点一点吃掉,身上的力气慢慢地回来了,就像阳光照进了她的体内。
下午的时候,梅凌用一条半湿的毛巾把身上的衣服上上下下轻轻地擦拭了一遍,然后对着镜子仔细地梳头。
最后梅凌取出一个绿绸包,和一本杂志一样大,那是她昨天在永宁寺门外买的。她往绿绸包里裝了一些东西,包括那个糖果形状的淡粉色的真皮小包。
梅凌叫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让车夫沿着城里几条主要马路和胡同随便走,长生路、典当街、永安街、马家胡同、绿雅轩旁边的打铁巷,还有济源堂门前的石狮街。最后,三轮车从连理街东头驶入,抵近汪家大院。
汪家大院的大门外看不到人,三轮车驶到正对大门的地方,梅凌在心里发出一声冷笑,眼神瞬间燃烧起来。大门敞开着,大门里侧五米,新添了一道铁丝网,从东到西,拦得死死,中间有一扇不足两米宽的铁丝门。铁丝网内,有一道长长的麻包垒起的掩体。掩体的后面,十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卫虎视眈眈地看着大门口。
梅凌让车夫继续往前走了一百米,然后她轻轻地拍了拍铁皮扶手,让他停下来。车夫回头惊慌地看着她,说这里每天都会发生一场枪战,早知道你要来这里,加双倍的钱我也不会答应。
梅凌点点头,从绿绸包里取出所有的钞票,说我给你五倍。
梅凌向汪家大院大门口走去的时候,夕阳照在她的身上,她融化在一片胭红色的背景之中。
铁丝网内,所有的眼睛都惊讶地看着这个翩然走进大门的美丽的女人。
“我找连大昆。”梅凌站在铁丝门外,声音很低。
“他是我男人。”梅凌又说,声音越来越低。
众人诡异地笑了起来。一个叫张山的头目走到铁丝门跟前,仔细打量着梅凌,然后,慢慢腾腾地向花马厅里走去,嘴角的怪笑已经变成了不屑。
从铁丝门内陆续走出几个人,围着梅凌转来转去。一个右眼有些斜的家伙伸手摸了摸梅凌的衣袖,问她是什么时候嫁给连大昆的。
梅凌告诉他们,她没有嫁给连大昆,但是,她是连大昆的女人。
众人哄笑起来,问她是否知道连大昆到底有多少女人。
连大昆带着张山出了花马厅,走进前院的一所房子,打开窗户,用阴冷的眼睛贪婪地打量着梅凌,然后向张山低声说了几句话,做了个手势。
张山快步跑出来,向众人挥了挥手,说:“搜!”
铁丝门外的几个警卫愣了愣,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几步。张山冷笑了一声,一把夺下梅凌手里的绿绸包,向空中一扔,手绢、糖果形状的小包、瓜子等女人喜欢的小东西纷纷抛洒出来,继而,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在夕阳里放射着凄厉的光芒,呛啷一声落在地上。
梅凌向匕首扑去,却被两个警卫死死摁住。
“见自己的男人,有必要带这个?”张山笑着问。
“我要杀了他,这个负心的男人,我要让他下地狱!”梅凌咬牙切齿地说。
连大昆慢慢地合上了窗户。
“真是老连的女人?”铁丝网外面的几个警卫围到张山身边,嬉皮笑脸地问。
“过了今晚,她就是了。”张山说。
众人忽然无语,表情忽明忽暗。
赵白银袭击连大昆的那天晚上,那个叫小春的女人趁乱逃出了汪家大院,连夜出了城,逃向了远方。连大昆从此守起了色戒,不敢再让人带女人进来,性命比色重要得多,这个道理他明白。
“你肯定是从山上下来的,”一个瘦瘦的四十多岁的警卫对梅凌说,“你们游击队没有男人了?你真是个傻女人!谁不知道连大昆是个色魔?”
张山走过去,推了瘦警卫一把,说:“怜香惜玉,你他妈最近吃斋念佛了吧?”
张山在梅凌身上搜了又搜,什么都没有搜到。张山不甘心,把梅凌的鞋子和袜子扒掉,一双白皙的脚露了出来,在夕阳下美丽绝伦,所有的人都看呆了。
瘦警卫低声说:“老张,把这女人送局里关起来算了,咱也积点阴德吧!”
张山咽了口涎水,说:“谁想把一棵玉白菜送给猪拱啊?她自己喂到连大昆嘴边了,我有什么办法?连大昆的眼睛都急红了,刚才就发过话了,说今天要过一个狂欢夜。别说是我,任大豫也未必拦得住他!”
梅凌看着铁丝网后面的院子,心里有些激动。赵白银、苏寻,还有柳三发,他们是真正的男人,像太阳一样,可以让这个世界铺满美丽的胭红,可是,他们的鲜血却洒在了这个院子里,他们强壮的身体却倒在了一个叛徒的眼前。她有什么理由忍受呢?有什么理由苟活呢?
张山走进门卫室,翻腾了一会儿,找出一条指头粗的麻绳。他看看梅凌美丽的脸,白皙的脚,又看看手里的麻绳,叹了一口气。
“你又何必呢?你只是一个女人,再厉害的女人,仍然是女人,何况,你还这么柔弱,这么漂亮!”张山走到梅凌跟前,轻声地说。
梅凌伸出双手,轻蔑地笑了一声。
张山叹了一口气,吩咐瘦警卫:“去通知伙房,晚上不要给连大昆送饭了。”
梅凌回头看了看,发现马路对面有几个路人,手里拎着菜,正匆匆忙忙赶回家。
梅凌忽然看到,小刘竟然站在马路对面。她看不清小刘的表情,但是,她能感觉到小刘正在流泪。小刘抬起右手,似在向她告别,又像是在擦拭被泪水浸湿的眼睛。
梅凌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面色从容地向花马厅走去。
十四
第二天上午八点钟,天上飘起了小雪,这是龙韵城从未有过的早雪。
张山第五遍敲响连大昆的房门,仍然没有得到回应。他深吸一口气,一脚踹开了那扇枣红色的木门。随后,他像一头被摁在案板上的肥猪一样,发出惊慌的狂嗥。
在那张宽大的枣木床上,连大昆仅穿了一条短裤,脸向上躺着,双目圆睁,皮肤乌青,已经毙命多时。
梅凌被数道麻绳绑缚在床上,衣服有些凌乱,双目微合,面容极为安详。她的脖子上,挂着苏寻送她的那只玉蝴蝶。
红色的丝线,羊脂白玉的蝴蝶,似乎在讲述一个凄美的故事。
二十分钟后,龙韵城最有名的法医何大胜在连大昆的嘴里发现了一些蜡丸碎屑。他用一把不锈钢的镊子夹了一点碎屑,放到鼻子下嗅了嗅,断定连大昆死于乌头碱中毒。
“零点一克,能毒死一头牛。”他说。
随后,他在梅凌的嘴角也发现了蜡丸的碎屑,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洒了两滴眼泪。
连大昆的尸体被抬出汪家大院,当天中午被埋在城东的姬山山脚,那里躺着二百多名被龙韵山游击队击毙的156旅的官兵。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一辆绿色卡车驶到汪家大院门口,从车上跳下两个年轻男人,告诉门前仅有的两个警卫,他们是殡葬所的工作人员,奉命要把一个女人送到城南的公墓林。
两个警卫在飞雪中哆嗦着,一边谩骂着把他们遗弃在这里的长官,一边把两个年轻人领到花马厅。他们不知道,其中一个年轻人昨天黄昏时分就在马路对面站著,他在那里度过了一个刻骨铭心的夜晚,又目睹了连大昆的尸体被一群脸上布满恐惧的人抬出汪家大院。
十分钟后,卡车驶出了连理街,向龙韵城北门开去。
小刘从怀里取出一条粉色丝巾,轻轻地覆在梅凌脸上。小刘下山前在梅凌和柳三发的窝棚里发现了它,所有的游击队员都见过梅凌围它时的美丽,却没人知道那是苏寻送给她的礼物。
雪越下越大,刘百仞带着所有的游击队员在山脚下迎接梅凌回家。这个寒冷的傍晚,没有山风,只有雪花,龙韵山显得异常庄严。远处的淮河似乎完全被大雪封锁了,听不到一点波浪的声音。
当天夜里,龙韵城阳春杂货店的掌柜严大发陪着一个瘦瘦的老人来到山上,走进刘百仞的窝棚。严大发说老人手里有一封重要的信,是梅凌委托他转交的。
老人看着刘百仞,老泪纵横,自称是苏寻的叔叔。
刘百仞从老人手里接过信封,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有三张纸,一张是苏寻把武汉的药铺转让给梅凌的授权书,一张是梅凌把药铺转让给刘百仞的签名信。
第三张纸上,梅凌只写了两行字:百仞兄,明年龙韵山上的杜鹃花盛开的时候,如果你看到一只白玉色的蝴蝶在花丛中起舞,那就是我。
一片雪花从门外旋进来,飞到信纸上,慢慢融化,洇开。
数滴水落在雪花的旁边,变幻成一只蝴蝶,那是刘百仞眼睛里流出的热泪。
责任编辑张烁刘洁
【作者简介】孙志保,男,1966年4月出生,安徽亳州人。安徽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亳州市作协主席。1988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历史系。1994年开始文学创作,迄今发表中长篇小说三十余部,短篇小说、散文多篇。多部中篇小说被《中篇小说选刊》《小说月报》《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中华文学选刊》等刊物转载,被收入多种选集。作品多次获奖。
分类:中篇小说 作者:孙志保 期刊:《小说月报》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