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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族网 > 小说月报 > 小说月报原创版2021年第8期 > 〖中篇小说〗我用一生奔向你(下)

〖中篇小说〗我用一生奔向你(下)

分类:小说月报 更新时间:2022-09-16 23:11:33

【前情提要】出生在四川洪雅山中的史佑,八岁这年跟随父亲来到成都。在师大教职工宿舍大院,成长中的她爱上了教授之子程国庆,与此同时,身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夏茭白也成为她的闺密。荡气回肠的暗恋与温暖清澈的友谊,成为史佑少女时期最美好的记忆……多年以后,出走半生的史佑跟随闪婚的丈夫再度回到成都,只为再次见到那个曾经令她投注青春与母性的孩子——程国庆与夏茭白之子程青书。尽管此时的博士程青书与史佑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互不相认。在史佑与程青书之间,有过怎样的如烟往事?史佑与程青书的父亲程国庆又有着怎样痛彻心扉的旧情?他们三个人彼此经历了怎样静寂而又激荡的心路历程?敬请继续阅读。

二十八年前

1

再次见到夏妈,是在夏茭白的追悼会上。

殡仪馆里,那间陈放着夏茭白遗体的小厅只有寥寥数人。夏茭白躺在白色和黄色的菊花中,看起来很小很小,像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我并没有近前告别,其他人也没有。大家漠然地倾听着哀乐,直到她被殡仪馆的工人推走。整个过程中,没有人哭泣,也没有人致悼词。

我没来由地想起一篇张爱玲的小说,里头有一个早逝的女孩子,她的父母为她修筑了大理石墓碑,碑上刻着一篇文采飞扬、诗意盎然的祭文:川嫦是一个稀有的美丽的女孩子……十九岁毕业于宏济女中,二十一岁死于肺病……爱音乐,爱静,爱父母……无限的爱,无限的依依,无限的惋惜……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安息吧,在爱你的人的心底里。知道你的人没有一个不爱你的。

这个早亡的女孩子是幸福的,起码她得到了这样锦心绣口的哀悼。夏茭白什么都没有。夏妈甚至没有把她带回她的出生地——上海。她被留在了成都。

我们被通知换个地方领取骨灰。我依然没有跟过去,就站在门外平坦的空地上,等着她的亲人们。那是一个阴阴的天,成都有太多这样的天气。广场上没有风,也没有树木花草,空荡寂寥。殡仪馆四周没有高大的建筑物,我望出去,什么都没有。这世界怎么可以空旷至此?

夏茭白再出来的时候,已经被盛放在一只古朴的盒子里,那只盒子即将被埋进墓地。参加追悼会的人相互之间也没有打招呼,各自纷纷朝外走去,这就算是结束了。一个女子的一生,就这样,完结了。

夏妈朝我走了过来,她没有穿黑色丧服,一件米白色的直筒裙,外面很随意地披着深色的风衣,头发剪短了,发尾微微内扣,呈现出一个美丽的弧度,浑身上下,除了细细的腕表和细细的腰带,别无装饰。她看起来很憔悴,但比过去更美了。陪伴着她的,是一位中等身材的男士,米色衬衫、米色灯芯绒长裤,自有一种雍容的氣度。

葬礼上,夏爸也出现了。夏爸是独自一人。跟夏妈身边这男士相比,夏爸实在是逊色太多,他骨子里透着的不自信,让他显得冷淡而戒备。他与夏妈隔得远远的,各自站在人群两侧,形同陌路。

夏妈将她身侧那男士介绍给我,是她现在的先生。我们聊了聊别离后的情形,其实就是夏妈问了问我的学校与专业,她不是八婆,并没有查户口似的盘查。与她交流从来都是舒服的。末了,她问我是否可以再联络,我给了她详细的电话号码与通信地址,自此,我们建立起了长达数年的联系。

殡仪馆在郊外,距离公交站很远,我是跟程国庆一起回师大的。程国庆有一个朋友负责开车接送,他妈妈也在车上。程国庆爸爸早已卧床不起,不可能出席。

他们让我坐在副驾座,程国庆和他妈妈坐在后排,一左一右,中间放着那只骨灰盒。每个人的表情都很平静,就像是夏茭白坐在车里,在程国庆和他妈妈之间,那就是她本人,而不是一只冷冰冰的骨灰盒。

车子开进师大,下车时,程国庆妈妈向我道谢。她说,史佑,谢谢你来看茭白。程国庆抱着那只骨灰盒,他没有看我,径直朝前走去。

这时的程国庆已经在他妈妈的安排下被师大招工,在炙手可热的电话室里工作。师大的分房规则随着修建房屋的增多也发生了改变。程国庆在师大的筒子楼里分到了一个小套间,他的小家庭就住在那里。

我跟了过去,叫住他,我对他说,程国庆,我想去看看那个孩子。他不置可否,顿了顿,朝前走去。我紧走两步,跟上了他。

孩子躺在婴儿床里,熟睡着,圆鼓鼓的小脸蛋红扑扑的。我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去,轻轻吻他,一股婴儿的奶香扑面而来。突然,他睁开双眼,看了看我,开始咿咿呀呀地跟我说话。我回应了一声,他兴奋坏了,冲着我咧开嘴,肆意地笑。他在床上手舞足蹈,使劲对着我伸开双臂,我着魔一般抱起他来。他靠着我的肩膀,手指放进嘴里,安安静静地吮吸着,软软的头发蹭着我的脸颊,我的心脏猛然间温柔得无力跳动。

这是程国庆的孩子。是程国庆和夏茭白的孩子。他的爸爸,是我深爱的男人,他的妈妈,曾经是我的闺密,但后来,她是我的敌人。从一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复杂。

他的名字叫作程青书。

并不是纪录片里演的那种苦情故事。夏茭白的大夫同意她结婚生子,孩子三个月时,按照时间,夏茭白应该接受第二次心脏瓣膜更换手术。成都的医院已经开展了这项手术,难度和危险程度大大降低。夏茭白选择了在成都做手术,她的状态很好,先是停掉了母乳,然后进行了各项术前评估,所有的检查数据都在正常范围以内,这表明她的身体能够承担这样一场手术。

夏茭白亲吻了她的孩子程青书,亲吻了她的丈夫程国庆,袅袅婷婷地走进了手术室——她是走进去的,而不是躺在推车上被推进去的。

两个钟头以后,等在手术室外的程国庆被叫进去,见她最后一面。程国庆亲手签字的术前通知单上,最后一项列着,麻醉意外。小概率风险,被她碰上了。

程国庆不能接受这个现实,他不同意火化。他寸步不离地待在医院,歇斯底里地大闹,不是医闹,他就是在医院里痛哭,扶着墙,号叫、哭泣,不肯离开。于是程国庆妈妈做主,走了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结果出来,医院没有任何责任。这样一番折腾下来,夏茭白去世两个多月以后遗体才得以火化。

此时,程国庆已经筋疲力尽,眼泪流光了,人也就渐渐镇静下来,至少从表面看来,他是完好无损的。但是,我猜,他的心已经碎掉,他用一颗残破的心,行尸走肉一般地活下去,就像我一样。

没人知道,在高三暑假的那个夏日午后,我变成了一个心如死灰的人。从此以后,我的内里千疮百孔。我是一个空心的人。

2

程青书的日记之七

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细雨

感恩节。

我去焦老师家里,讨论课题。这段时间,我去得很勤,焦老师倒是满意的,他愿意停下手里的工作,与我交流。书房的门半掩着,我一边听着焦老师指导,一边看见史佑在外面走来走去地做事情。

史佑用扫地机器人清洁地面,又用洗衣机清洗了床上用品。午餐她做了意大利面,留下我,一起吃饭。意大利面是我熟悉的味道,辣,微微偏甜。史佑喜欢这样的甜辣味。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口味还是没有改变。

有时,我觉得史佑是一个固执的人。她表面看起来很随性的样子,其实她有她的坚持。譬如,她一直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即使我长大成人了,我也还是她的孩子。她爱我,但与之谈恋爱的,永远是别的男人。

我记得,在我上幼儿园大班时,有一个嗓音动听的男人追求她,他唱了很多情歌,录成磁带,送给她。我觉得他挺好的,有一双温和如驯鹿的眼睛。他对待小孩子很有一套,也很耐心。当我不想喝牛奶的时候,我会抗议:“我已经五岁了,不用喝牛奶了。”

“五十岁的时候,我们也还是要喝牛奶。”他朝我眨眨眼。这是很有说服力的,于是我乖乖喝下去。

家里的磁带播放着他唱的歌,其中一首叫作《请跟我来》。富有磁性的男声做着爱的表白:我踩着不变的步伐,是为了配合你到来,在慌张迟疑的时候,请跟我来。

那首歌是男女对唱,我不知道跟他对唱的女生是谁。我问史佑,史佑告诉我,那是她自己。他俩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联袂演出,也是在彩排中熟悉起来的。他是师大化学系的研究生。

他的嗓音略微低哑,史佑则高亢明亮,他在低微的音阶上起步,史佑扬起节奏,将韵律带到更高更远的地方,就像是一处高高的台阶上,他们牵着手,史佑在前面一点,拉着他的手,回过头,朝着他嫣然一笑。我把台阶的比喻说给史佑听,史佑捧起我的脸大大地亲了一口,她对我的比喻很是惊喜。

不过,看得出来,史佑是犹豫的。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他,仿佛一道艰深晦涩的数学题,要用很长一段时间去进行计算,到了最后,或者仍旧是无解的。

他经常约史佑看电影,师大附近遍布着录像厅,一块深蓝色的门帘内就是黑漆漆的放映室,跟黑店似的。史佑总是带着我。我看不懂那些片子,我惧怕那种黑暗所在,我央求史佑不要再去。史佑便拒绝他的邀请。史佑的态度让我感到安心,她把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那个男生显然是微不足道的。

他邀约史佑去铁轨附近散步,那里开阔而幽静,春天以外的季节也会有一些缤纷的野花开放着。我们三个人在田野间的小路上慢慢走着,累了就在田埂上坐下来。他试图去拉史佑的手,史佑轻轻闪开。史佑牵起我的手,指给我看地里的作物。史佑认识那些在我看来鱼目混珠的庄稼,她懂得分辨韭菜和小麦,也知道大米、面粉和菜籽油的原初植株。

我在乡下长大,她笑着说,而你,程青书,你是一个城里的孩子。那个男生凑过来,递给我一朵花心微蓝的雏菊,讨好地说,程青书,其实我也不认识这些。

他是重庆人,他的家在长江边上,他知道很多鱼的品种。放假返校以后,他会给史佑带来一些晒干的鱼片。史佑把它们收进一只玻璃糖罐,每天发给我一点点。史佑知道,吃得太多,我会咳嗽的。

我得先把这个小小伙子伺候好了,过了他这一关才行。我听见他在背地里对史佑说。史佑轻轻一笑,没有否认。这让我觉得,他是对的,他是个聪明人,史佑首先是属于我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史佑告诉我,她接受了这个男生,他是她的男朋友了。他们总是在一起,一起到幼儿园来接我,带我去食堂里吃晚餐。分开时,他送我和史佑到我家楼下,恋恋不舍地拉着史佑的手。

我听见史佑对他说,这孩子会一直跟在我身边。他立即回答,我同意。我对他的态度很是满意。我也觉得自己是要一辈子跟史佑在一起的。

那個好脾气的男生与史佑在一起两年,我几乎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史佑也经常给他安排差使,例如降温的时候到幼儿园给我送毛衣,或者是陪我玩皮球。

史佑经常跟我讨论人生的大问题,像要不要跟着那个男生去重庆生活。史佑对我说,那个男生是家里的独生子,身世显赫,他爸是一家大型军工厂的厂长,他妈是妇产科大夫,家里已经为他找了一份工作,是在他爸的厂里工会工作,清闲、体面。男生的父母没见过史佑,但充分尊重儿子的选择,发话让史佑也去重庆,也进那家工厂,到团委工作。这种养尊处优的官二代的人生蓝图,史佑细细说给我听,她问我是否赞成她嫁给这个男生。她告诉我,一旦去了重庆,就会与我分开,我不可能跟着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去重庆,即使男生和他的家人同意,我的家人也不会答应。

我立即就紧张了,我抱住史佑,坚定地表态,我不答应她嫁给这个男人。等我长大,我会娶她。史佑摸摸我的脸,笑起来。

史佑的恋爱仍然持续了一段时间,分手是在他们研究生毕业前的一个月。那一个月里,他们各自所在的系里有不少的活动,诸如拍集体照、聚餐,还有给各自的同学写纪念册什么的。他很少露面,就连我爸都察觉到他出现的频率降低了。我爸知道史佑的这个男朋友,他们在楼下遇见过,史佑把他介绍给我爸,我爸还试着想要请人家喝酒,史佑没有答应。

有一天早晨,我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史佑,而是我爸。我爸连续两个月没有回来了,他住在黑龙江的一家小旅馆里,乘坐绿皮火车往返于俄罗斯,他的工作有一个时髦的名字,叫作倒爷。他把中国的茶叶、皮鞋和大衣卖去俄罗斯,又从俄罗斯带回来羚羊角、毛皮帽子之类的。

我爸给我做了早餐,一碗蒸蛋,他大概不知道蒸蛋里面需要加水,那碗蛋像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太太,干瘪、冷硬。当然,他也没有加盐和作料。我像是嚼着一些碎纸。

我的书包里有一条琥珀项链,不是用那种质地精美的长盒子盛放起来的,而是用一张报纸敷衍地包裹着,我爸让我交给史佑,那是他从俄罗斯带回来的礼物,他让我告诉史佑,这是货真价实的琥珀,每一颗里面都住着不同的爬行动物。

我爸也给我带了礼物,一件深蓝色的大衣,我试穿了一下,比我的身高小了起码两个号。我爸尴尬地挠挠头,说不知道我已经这样高了。

临去幼儿园时,我爸叫住我,漫不经心地问了一个问题。他说,史佑的男朋友最近怎么没过来呢?我感到奇怪,我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的,毕竟他根本就不在家。我爸看出了我的疑惑,他露出调侃的表情,像一只猎犬一样在空气里嗅了嗅,他说,最近这里没有男人的气味儿。

我爸说得没错,只是,他没有嗅出来,这里其实也没有女人的气味儿。那段时间,我差不多都住在史佑的宿舍里,临到毕业,她的宿舍一下子空了出来,那些舍友已经各奔东西,我就住在那里。一个幼儿园大班的小男生住在女生宿舍里。走廊上到处是清理出来的垃圾,一些书和旧衣服也被扔掉。

史佑坚守在乱糟糟的女生宿舍,我也跟着她。我爸回来的那个晚上,史佑刚好带着我回到我爸的家里,因此,醒来时,我看到的是我爸的脸。史佑已经赶去拍毕业合影。

我爸的提问很对我的胃口,我笃定地跟他说,史佑现在没有男朋友。

那个与史佑对唱《请跟我来》的男生,在返回重庆以前,见了史佑一面。我依然是在场的。在他们不成形的恋爱史中,我一直都在场。

这次见面的地点是在女生宿舍楼前,史佑正要带我去食堂里打饭,她手里拿着两只饭盒。这是晚餐时段,宿舍楼前熙来攘往,都是打饭打水的人群。有一些女生被男朋友伺候着,由男孩子拎着水壶、端着饭盒,一路甜言蜜语地送到宿舍楼下。

显然,这不是一个适宜分手的地方,但史佑就是在这里被他拦下。他们就在人流中说着话。我靠着史佑,倾听他们的交谈。他一直在说话,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大部分我都听不太懂。史佑间或敷衍地“嗯”一声,看起来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觉得他很傻。这是不对的,节奏不对,气氛不对,方式不对。他的表情看起来无比伤感,可是,在这个嘈杂的女生宿舍楼门前,这种伤感是多么的滑稽。他说着大量文绉绉的话语,一个理工科男生,试图借用自己的短板——烦冗的文字来诠释自己的情感,这也太缺乏智慧了。他啰里啰唆地一径说下去,完全停不下来。我拉拉史佑的衣裳,我想插嘴说一句,问问他是不是负责讲话的开关失灵了。史佑制止了我,她好整以暇地说了几句话,结束了这次漫无边际的谈话。

史佑的言说方式非常美,她尊重他的规则,也借助了文学作品的力量,诗歌、散文,甚至童话的隐喻。我只记得她说的其中一段,大意是,它并不是我的花,我只是途经了它的绽放。

史佑的话,让他的眼眶变得潮湿。他控制不住自己,当众落泪。有路过的男生朝着他吹口哨,他们站定下来,起哄道,快看!他哭了!他真的哭了!

我早就说过,此地不宜抒情。我对他不再抱有残存的同情,我恨不得在史佑身上贴一张标签,表明这个愚蠢的男人跟她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显然史佑的感受与我的是相似的,她领着我,匆匆离开了他。

我们去食堂里打回了简单的饭菜,一只饭盒里盛着一个菜包子,另一只饭盒里是白米粥,那都是我的晚饭。史佑不吃晚饭,她对身材的管理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我曾经用巧克力之类的美食来引诱她,但史佑像个坚定的革命战士。她视长胖為畏途。那几年,她迷恋穿白色衣服,她告诉我,穿白衣服的女人必须纤细。我自作聪明地接上她的话,我说,胖女人穿上白衣服,就像是一头在天空中飞翔的猪。史佑眼前一亮,亲吻我的脸颊,夸奖我有语言天赋。她总是喜欢没完没了地称赞我。不过,我大煞风景地继续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喜欢穿白色?穿着白衣服,好像是医院里的大夫,我一看见就想起打针。史佑微笑,她答应我,以后不只穿白色,也穿黑色与灰色。

我们端着饭盒往回走,远远地,在女生宿舍楼下,我看到他。他还在那里。还好,没等我们走近,他就走了。他像是故意等在那里,要看史佑一眼,然后,决绝地离开。

他就这样离开了成都,离开了师大,离开了史佑。

我把我爸从俄罗斯带回来的琥珀项链交给史佑,史佑把它放进了一个盒子里,盒子里还有一些首饰,都是我爸陆陆续续让我送给她的。她几乎从来没有戴过。我猜她一定是对我爸的眼光嗤之以鼻。我也不认同我爸挑选饰品的能力。他是个很闷的男人。或者说,他没有给过我足够的时间去了解他。

不过,我还是告诉了我爸,史佑的追求者惨遭出局。我爸没什么表情,他在清理他的行李箱,他又要出门了。好半天,他直起腰身,他说,我觉得他们挺般配。过一会儿,他补充了一句,他俩肯定都喜欢读书。后面这句话是没错的,可是,他们还是分开了。

我爸的态度让我不满,他对史佑的婚姻大事太不在意。我提醒他,史佑结婚以后就要去重庆,那就是跟我分开了。这是一件想想都觉得可怕的事,而我爸竟漠然以对。

我特别讨厌我爸。他跟史佑是两个极端,史佑是白月光,我爸是烟锅巴。

3

好几年过去了,我仍然忘不了,考上大学后的那个夏日,在炎热的梧桐树下,我伤心欲绝,时间就像停止下来,整个世界只剩下烦嚣的蝉鸣。日光刺目,我睁不开眼睛。当时的我,以为这一天永永远远都过不去了,它就像是一道万丈深渊,无论如何我都跨不过去。

但是,它还是流逝了,连同所有普通的日子,一去不再复返。只是,它就此停留在了我的心间,像一根扎得很深很深的刺,周围的肉腐烂了,坏死了,刺还是扎在那里。爱是短暂的,遗忘是漫长的。我必须用尽一生的力气去慢慢忘记。

那天下午,我穿着崭新的连衣裙,怀着对幸福的憧憬,走向程家。我在公共澡堂雾蒙蒙的镜子前仔细打量过自己,大眼睛,尖下巴,乌亮的头发,修长的身材,与程国庆无疑是登对的。我断定程国庆亦是倾心于我的,我们有那么多的过去,有一首歌叫作《堆积情感》,仿佛枯黄的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堆砌起来,我们的情意必然也是如此。

我没有想过别的结局。我一直是个循规蹈矩的女子,我相信认真生活就能找到生活藏起来的糖果,认真去爱,就能得到所爱之人。

那个时辰,也许程国庆不在家,不要紧,我会留下来等着他。六年都等过去了,我不在乎等得更久。我一定要见到他,告诉他我考上川大了,我回到成都了,我们可以正式开始了。

在程家楼下,有人叫住了我。我回过头来,是季老三。季老三喘着气追上来,他已经是北大大三的学生。这个假期,他从我妈那里要到了我在洪雅县的地址,给我写过两封信,告诉我一些大学生活的注意事项,我简要地回信,感谢他传授经验。

在师大的工人宿舍,他、史夏和我,是仅有的三名大学生。尽管史夏在高中毕业时做出了与众不同的人生选择,考上了佛学院,但他优异的高考分数是有目共睹的。

我姐史佐与我大哥史尚,在初中毕业以后就相继辍学了。史佐嫁给了一个油漆工,两口子组成了超生游击队,在第四胎终于等到男孩子以后,他们拖家带口来到成都,躲避超生罚款。史佐在家带孩子,我的姐夫在建筑工地上干活儿。史尚迷上了游戏,他成为最早的一批码农,若干年以后,他开了一家公司,在疯狂捞金的时代,他是当之无愧的佼佼者,互联网让他一夜暴富。尽管他只有初中学历,却不妨碍他公司员工的最低学历都是硕士。随即,史佐的老公被他收编,不再刷油漆,去他的公司当专职司机。

史夏就读的佛学院在色达,交通不便的时期,成都往返学校需要耗时整整一个礼拜。放假他从不回家,连过年都不露面。如今,家里的窗台上,除了我小学时买来的一套世界名著,还有一个木质镜框,里面是史夏的照片。史夏穿着藏红色的衣服,戴着眼镜,身后是静寂的天空,蓝得不可思议。我家别的相片都安稳地躺在照相簿里,就连我爷爷的遗像,也搁在抽屉中。唯有史夏,进门的第一眼,就能看到他,他的眼神空明而澄净,在照片里超然世外地注视着这个油盐柴米、鸡飞狗跳的家。

我不能理解史夏的抉择,那意味着他这一生将远离爱情。我对他充满怜悯。十八岁的我无法想象,如果没有爱上程国庆,我的人生将会是多么的孤寂。我并不知道,正是因为爱情,让我的孤寂变得更加彻底、更加悲伤。

“史佑,听说你今天回来,我去了你家,阿姨说你去澡堂了。”追上我的季老三,注视着我的脸,他的眼中有着莫名的光亮。

“有急事?”我不解。

“今晚有舞会,我买了两张票。”季老三摊开手掌,掌心里躺着两张舞票。

在师大,舞会已经被分成了两种规格,一种是广场舞,仍然是在附小的露天操场中举行,摩肩接踵,人群密集得像下饺子。另一种是在师大一间食堂的二楼,室内,面积不大,灯火幽暗,门票要比露天舞会贵上好几倍,人流相对就要少得多。季老三买的是后一种舞票。

我迟疑了一下,想着如何摆脱季老三,我有要事在身呢。但显然,季老三误会了我的迟疑,他很不識相,他把这迟疑当成了一种心照不宣,他以为我给了他开口的时机。

他看着我,开始说话。他断断续续地说了好多话,那天很热,蝉子叫得很厉害,他的话搅在蝉声中,听得我头大如斗。

然后我迫使自己冷静下来。我终于弄清楚,季老三是在向我表白。他告诉我,许多年以前,就在我爷爷家的公共厨房,他和程国庆出手捉弄我的那一天,那个倔强的、忍泪不哭的小姑娘令他怦然心动。那几年他成了小混混儿,也是因为我。他以为那样的他,更有男人气概,能够引起我的好感。回归学习,还是因为我,我的成绩那样出色,季老三相信我的眼光只会停留在优秀的男生身上,他发愤图强便是基于此。

季老三不是一个能言善道的男生,但他一口气说了下去,源源不断,滔滔不绝。我只觉得焦躁,我完全没有被他感动,我未曾料想,我和季老三之间再寻常不过的交往,竟然潜藏着如此深不可测的动机。这不是荒诞,简直就是捣蛋。我一心想要速速脱身,我打断了季老三唐僧式的碎碎念。

“抱歉,我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我是这样回复季老三的。我向他宣称自己是独身主义者,这既是坚定地回绝了他,又顾全了他的面子。

季老三愕然。估计他预先揣测了无数种答案,唯独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在他发怔时,我告诉他,我有事,我要去见程国庆妈妈。

我对季老三撒了谎,我说的是程国庆妈妈,而不是程国庆,起码此刻,我要做的事,还是一个秘密,不到大白于天下的时刻。待到官宣时,我会牵着程国庆的手,告诉季老三,喏,就是这个男孩子,破坏了我孤独终老的计划。

那么,接下来,我要怎么跟我爸妈说呢?爸,你养的花被这个小瘪三连花带盆都端走了。妈,我被这头猪拱走。我觉得俏皮一点的风格比较好。我爸妈不会反对,他们一向认为女孩子应该早婚,史佐便是例证,当她拿着一大堆不及格的考卷回家,宣称自己谈恋爱了,我爸妈的反应不是去查看那些试卷,而是问对方的家境如何,何时来提亲。尽管我姐夫出身草莽,我爸妈对此略有微词,但他们还是兴致勃勃地筹备起嫁妆来。

“养女儿就像是卖菜,不管多水灵,趁着早市就得脱手,拖下去,再好的成色,那价格都是要大打折扣的。”这话时常被我妈挂在嘴边。

至于程国庆妈妈,她对我们的恋爱会有怎样的反应呢?我是否应该对程国庆妈妈说,程国庆是一个特别好的男孩子,值得一个最好的姑娘去爱,很凑巧,我就是那个姑娘。或者是,恭喜我吧,我喜提了一个大傻瓜,这大傻瓜就是您的儿子。

对了,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那么,程国庆这小子,喜欢的是文艺体还是自带喜感的语式?说不定他喜欢的是地下恋情,根本就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些问题很烧脑,足够让我失眠一个礼拜。

我的思绪已经跳脱出季老三的表白,控制不住地畅想着唾手可得的幸福。季老三没有放过我,他听见我说要去见程国庆妈妈,好整以暇地说,你先去吧,我在这里等着你。

我被他搞得很烦,他就像一块贴错了地方的黏胶。我跟他说,程国庆妈妈多半会留下我吃晚饭,跳舞的事情以后再说。我不知道季老三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他扶了扶眼镜框,看着我,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

“程家这几天应该很忙的,史佑,你知道的吧,程国庆就要结婚了。”

我一直记得那个头晕目眩的刹那,我像被人连抽了好几个大耳光,眼前金光乱闪,接着就是一片模糊。季老三的脸仿佛在水中荡漾,他的声音变得遥远起来,像是有成千上万只夏蝉,不在树上嗡嗡作响,而是一齐钻进了我的耳朵,有人指挥着它们,一二三,叫!它们万马齐鸣、节拍一致,在我的脑子里一齐叫起来。我用残缺的力气,虚弱地对季老三说,我快要中暑了,我得先去程家坐一会儿。

季老三想要搀扶我,被我拒绝了。他大概是被我惨白的脸色给吓坏了,只好依言注视着我朝程家走去。程家住的是二楼,然而每一级楼梯都有如险峻的峭壁,我一步一步往上攀爬,那楼梯没有尽头似的。我心里渐渐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悲壮,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要退学,现在、立刻、马上就嫁给程国庆。

从季老三那里我得到的消息是,程国庆要结婚了,我自动过滤了其他所有的因素,只剩下核心要义,那就是程国庆想要结婚。没关系,既然他眼下就想结婚,而那时在校大学生是不允许结婚的,那么我就舍掉上大学的机会,先嫁给他好了。我的年龄没到法定婚龄,这也无所谓,我们可以学习洪雅乡村里的年轻人,直接摆上喜宴,就算事实婚姻成立。

我对自己说,但凡程国庆所要,我都可以不顾一切地满足他,牺牲我的学业也在所不惜。考上大学,原本就是为了回到成都,回到他的身边。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全世界我都可以放弃。

从一楼到二楼的十几级台阶上,我重新规划了自己的未来,任何妥协与让步我都可以承受,只要能够跟程国庆厮守。当我站在程家门口,那颗纷乱震惊的心,已经暂时安稳下来。

门开了,程国庆不在家,他妈妈在,程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也都在。一大群女人正在布置新房。我的眼睛被晃花了,因为屋里有数不清的气球、彩带,每件家具都贴着大红的“喜”字,看起来像是新年晚会的现场。

程国庆妈妈为我端来果盘,还抓了满满一把喜糖。我在沙发里坐下来,这是程国庆的卧室,这张沙发是崭新的,室内的家具都是新换的,双人床上铺陈着喜气洋洋的锦缎被面。床头挂着一幅巨大的婚纱照,遵守当时流行的浮夸风,以华丽宫殿作为背景。程国庆穿着照相馆里统一样式的西装,拘谨得像個被抓住的扒手,他僵硬地搂着一个女子,后者穿着千篇一律的影楼婚纱,大裙摆飞起来,脸上化了浓妆,怀中有一束五彩缤纷的新娘捧花。我确定我不认得这个该死的女人。

程国庆结婚的事,他妈妈亲口告诉了我。他妈妈并不快乐,面容略带忧戚。她说程国庆从小到大没有一次听过她的话,这一回,更是擅自做主。双方家庭都不同意,但程国庆先斩后奏,拿着户口本跟女方登记了,逼着父母就范。我看着他妈妈,从她口里听到“登记”这两个字,我竟然没有觉得痛,我的状态像做梦一样,即使全身的血液都流光了,我也不会痛。

好吧,在法律上,程国庆已为人夫。我竭力镇定住自己,我对自己说,我要尽快跟程国庆谈一谈,叫他离婚,离婚以后我就嫁给他。他真是很傻,结婚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想结婚呢?我可以跟他结婚的,任何时候都没问题。

我的胸口像塞着一块大石头,无法呼吸。我的脑子里乱成一锅粥,像一台高速运转的电脑,无数念头纷至沓来,我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有想过这件事里面的第三个人——程国庆的妻子。我一门心思地只想着我与程国庆,我要与他在一起,哪怕不顾一切地私奔。

程国庆妈妈拉着我的手,推心置腹地跟我说着话,偶然有几个字眼进入我的耳朵,那些字眼非常简洁,能够让我判断出她的语义。结论是,她最终被迫答应了这门婚事。因为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在决定结婚以后靠谱多了,甚至接受了她的安排,进入师大当工人,获得一份旱涝保收的固定收入,做出了自力更生、养家糊口的样子。看来,是夏茭白改变了程国庆——我从乱七八糟的思绪里惊醒过来,我听到了夏茭白的名字。

“茭白是个不幸的孩子,我是疼惜她的。但是,作为儿媳妇,那又是另外一码事了——不过,现在的年轻人,父母的意见是不作数的。”程国庆妈妈无可奈何地继续说着。

我难以置信地再次看向那张结婚照,没错,仔细辨认,那个戴着珍珠耳环的新娘,其实我是认识的,我故意要忽略她的眼睛,但她炯炯有神的双眼,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这就是夏茭白。

拙劣的拍摄技术完完全全地隐去了她的仙气,她就是一个市井中的烟火女子,被装进租来的婚纱里,捧着一把假花,配合摄影师做出僵硬的动作。至于照片外的这个房间,这些五花八门的婚庆用品,与她的格调是多么的不搭。但是,不管隐藏在多么凡俗的尘世,她还是她,是程国庆所爱的女人。

爱,这个意向像一颗加速度的子弹,瞬间击中了我的心脏。我的眼前一阵发黑。就在这一刻,我意识到一个无力面对的真相,程国庆不是天然的雄性基因发作起来,异想天开渴望结婚,他只是,想要跟夏茭白在一起。他爱的人,是夏茭白。

我心如刀割。

程国庆妈妈还在说话,她邀请我参加婚宴,时间定在两天以后,地点是春熙路的一家酒楼。我听见自己回答的声音,我强笑着向她道喜,解释不能出席婚宴,因为明天我就要去参加口语集训,我报了一个培训班。我请她转告程国庆,我祝福他与夏茭白。

我表现得那么自然,我笑得那么虚假,我的贺词那么得体。这个世界,什么都是假的。我跟夏茭白的闺中情谊,我与程国庆妈妈的师生情谊,在这一刻,灰飞烟灭。从此以后,我不想再看见她们,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我都不想见,包括程国庆也是一样。

永不相见。

永不。

我恢复了神智,站起身来,向她告辞,她塞给我一大包喜糖。我呆呆地拿着喜糖,走出程家。我看到季老三,他还等在那里,在太阳底下,挥汗如雨。我的单身宣言没有吓退他,他还在徒劳地努力。我觉得异常悲凉,不被程国庆在意的我,在季老三的心里,却是一个他梦寐以求的人。

然而,我不能欺骗季老三,他是无辜的。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我走到他面前,冷静地对他说,我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那个人,你也认识,他叫程国庆。季老三如遭雷击,他面如死灰,默默地转身走开。这一天,他是第二个被伤透了心的人。

滑稽的是,那一晚,我和季老三不约而同地采用了相同的方式来排遣忧愁,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喝到烂醉。店铺打烊以后,我们提着好几只啤酒瓶,从不同的方向回到家里。

于是,深夜里,在工人宿舍门前,我们相遇了。季老三比我醉得更厉害,他已经摇摇晃晃,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认出是我,他朝着一只石凳子砸了一瓶啤酒,清脆的碎裂声让他开心地大笑起来。有人打开窗户,骂了一句神经病。我没来由地觉得很好,我也砸了一只瓶子,玻璃四散,啤酒乱溅。季老三使劲地笑。更多被吵醒的邻居探出头来,一通骂。季爸认出了季老三,从屋里匆匆出来,把他给拉了回去。

我们是两个落魄的人。不同的是,季老三有机会表白,而我连表白的机会都没有。那时,季老三也还不知道,他未来的人生将会有多么的圆满。他原本是不必介意这细小的落败的。

那夜,我坐在小花园里,我爸妈未曾察觉我的晚归,我一向是个独立的孩子。我喝完了所有的啤酒,站立不稳,不知什么时候,我趔趔趄趄地走到了程家楼下。

抬头望去,婆娑的树影里,程国庆的房间漆黑一片。程国庆妈妈告诉过我,他和夏茭白去了上海。此前夏茭白是一直住在上海的,他们不知怎么好上了,因为程国庆,她不顾夏妈的坚决反对,执意来到成都。这一次,他们分别去正式拜见夏爸和夏妈。他们的婚姻,遭到了程家与夏家的一致反对。夏茭白是个有病的姑娘,还比程国庆大两岁,在程国庆妈妈眼里,她是配不上程国庆的。夏家的评判大抵如此,在他们看来,程国庆一无是处,还不肯去上海定居,非要把自己的闺女骗到成都来。

什么都阻拦不了这两个决定结婚的人,他们不管不顾地相守在了一起。程国庆不知道,这段爱情的附属品,是一个几乎伤重不治的女孩。然而夏茭白是了解的。她知道,我爱程国庆,她什么都知道。可是,她还是跟他在一起了。她是一个狠心的人。我诅咒她。

思考和行走让我累到极点,我在草地上随随便便地躺了下来,闭上双眼。迷蒙中,有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睁开双眼,看到季老三,他咻咻地喘着气,像一头兽。我笑了,我说:“怎么又是你?”他含糊地说:“我从家里出来了,我一直跟着你,我不放心你。”

“你看到了吧,季老三,我喜欢的人,是住在楼上的那个新郎,他没有娶我,他娶了别人!别人!”我用力拍打着草地,草里有些疙疙瘩瘩的泥块,掌心敲打上去,我浑然不知。我简直失去了痛觉。再也没有什么能让我疼痛了。

“忘了他吧,史佑,”季老三突然疯疯癫癫地哭起来,他说,“我一直都喜欢你,史佑,为什么你看不见我?他有什么好?他学习那么差……”

“爱是不讲理的,”我笑起来,我拍拍他,说道,“季老三,如果我爱的人是你,说不定,你爱的又会是别人。”

季老三默默饮泣。

“不要紧,史佑,在跟你说出来以前我就告诉过自己,就算你拒绝了我也没关系,我不埋怨你,”季老三口齿不清地慢慢说着,“但我不会再靠近你了,如果你有求于我,我依然会鞠躬尽瘁。从今往后,我会把这份喜欢藏起来,不再招摇过市。我会努力过得更好,希望你也是。”他说得真诚而伤感。

那一刻,我被他打动了,他是个福泽深厚的男人,他值得擁有更好的生活。在我三十五岁那年,他确实践行了这个诺言,他帮助我去了美国,他努力隐藏起过去的事,虽然失败了,但是我不怪他。他只是一个人,有七情六欲,他不是一个神。

有什么东西落在我的脸上,我摸了摸,是水滴,我仰起头来,看到季老三的脸,他仍然在哭泣。我试着伸手替他擦去泪水,他猛地抓住我的手。

然后,不知怎么地,他就抱住了我。我没有推开他,我感到无法言说的孤独,被人拥抱自然是好的。我们紧紧抱着,在盛夏的夜里,却像是两个冻坏了的人,相互取暖。

我们的身体越来越热,仿佛爆发以前的火山。忽然间,他拼命撩开我的裙子,他摸索着我。我试图阻止,可是我的阻止是轻飘飘的。他的手越来越烫,他扯下了我的内衣,他依旧哭泣着,然后,不知怎么地,他一下子就冲进了我的身体。刹那间的不适以后,我在酒精的作用下,感到的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释然。

那是我的初夜,我像一封密封的信件,被完全地撕开了。我承受着他的体重,也承受着理应是撕裂般的疼痛。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难受,我使劲抱住他,希望他的刀刃能够更深地扎向我的内里,我需要无与伦比的伤害,唯有伤害,能够拯救我。

可惜,一切很快就结束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问过,在我以前,季老三是否有经验。但显然,他生涩得难以自持,根本不懂得技巧与分寸这些。他像一团烟花,火一点燃,就在我体内的黑夜里绽放出瞬间的璀璨。他脱离了我,我立即被巨大的空虚所笼罩,我居然伸出手去,抱住了他的后背,不肯让他离去。我乞求被他刺伤,我需要用一种痛苦,去掩盖另一种更深的痛苦。

“你不爱我,史佑,”季老三试图挣脱我,他哽咽着,“我不是程国庆,你看清楚了,我不是他。”

“你是个笨蛋。”这是我的回答。

我抓住他,我的指甲划过他的皮肤,他像个无助的小孩,在酒精的作用下,一直低泣着。当他再一次进入我的身体,我的痛感复苏了。我意识到自己在轻微地流血,血液好像不是从我的双腿之间流出来,而是从我的心里流出来。

我在一阵一阵的抽痛中平静下来,抬起头来,望向黑色的树,透过树梢,可以看到清透的夜空,那里有满天繁星。我无聊地辨认着天蝎座、射手座,数着北斗七星。星星让我暂时忘记了程国庆,忘记他爱上了夏茭白这件让我痛彻心扉的事情,也忘记了在我身体里咆哮与流泪的季老三。

4

程青书的日记之八

2019年12月22日,星期天,阴

冬至。

焦老师一早就给我发微信,说师母叫我去家里吃羊肉。

我去的时候,焦老师照例在书房里,史佑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花草都浇过水了,滴答着透亮的水珠。她拿了一些水果给我,我不太想吃,她就那样笑吟吟地递给我,看着我吃下去。

“还是不喜欢吃水果,”她笑着叹口气,“也不是懒,我削好了你都不爱吃。”

我有点汗颜,幼年时,为了哄我吃水果,她是使出了十八般武艺。

“再来一点柚子,冬天吃这个最好,散寒的。”她剥开厚厚的皮,递给我一瓣。

“我不是小孩子了,史佑,你不要这样,”我直言不讳地说,“我们不是大人和小孩子的关系,你知道的,这也不是吃了一颗糖,就会心满意足,什么都忘记掉。”我指的是我爱她这件事,看得出来,她是在尽力淡化,她时刻提醒我,我们是隔着辈分的。可是,这并没有什么用,我什么都知道,却不妨碍我爱着她。

“程青书,事实上,当我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一个肉乎乎的小婴儿,在我眼里,纵然到了八十岁,你依然是一个孩子,”史佑放下盘子,她的口气像是一个絮叨的母亲,“你只需要记得,我是你的师母,有一个随时叫你来改善伙食的师母,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从前的师母也经常叫我来吃饭。”为了证明我们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我口不择言。

“你这样,无非是让我难堪,最终逼着我再一次离开,你想一想,可是这样?”她看着我。我低下头去,不,当然不,我不能再让她走,这些年,我是多么惦记她,我对自己发过誓,只要她回来,叫我怎样都可以。

“我听你的话,我不再任性,我不说那些话了。”我抬头望着她。

她莞尔,起身去厨房收拾。

她一早去了一趟简阳,打包了羊肉汤。从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每到冬至,她也会去简阳买羊肉。她不让我吃太多干辣椒面,单独为我切一碟子碧绿的新鲜辣椒。那时,在饮食方面,她管我管得很严,不太赞成我吃上火的调料,我到了六岁左右,才头一回吃到有辣椒酱的汉堡包。那还是沾一个追求者的光。

当重庆男生彻底消失在了史佑的生命里,接踵而至的,是一个诗人。

史佑就职的翻译公司在美领馆附近,业务之一是帮助那些想去美国的人写申请、办手续。我想她的收入是很好的,因为她常常给我买昂贵的礼物,她甚至凑起钱来,为我买了一架钢琴。这真是一件让人为难的馈赠,因为我爸住的是师大的筒子楼。在师大,那样寒酸的住房基本都被拆掉了,就剩下这一栋。我爸的人事档案还在师大,但他在外游荡,多年没有回到自己的岗位,分配新房这件事情是轮不到他的。至于买商品房,他恐怕没那么多钱,他租了两间屋子,养着一大堆小动物,又高价聘请了一个胆子够大的工人替他照看。这些开销都是很大的。

锃亮闪光的钢琴放进了狭小的房间里,像是一道刺眼的光芒,照亮了屋里的狭窄与昏暗。我爸看到那架钢琴,什么都没问,甚至没问我是谁送来的。吃饭的时候,他端着碗,对着那架钢琴,突然失了神,怔怔地露出笑容,那是一个苍凉的笑容。我不明所以。

就在这个时期,诗人出现了。一开始,他的身份是史佑的客户,他写了一些历史诗,得到了美国一位华裔诗人的高度赞许,对方给他寄来邀请函,邀他前往美国,担任一份华语报纸的编辑。诗人愿意去美国。障碍在于他的英语很差劲,大学期间他攻读的是俄语,他可以把舌头弹得像手风琴一样麻溜儿,但英文单词他所知有限。他来到史佑供职的公司,希望获得公司的帮助,为他填写数不胜数的表格。

就这样,他见到了史佑。事后,他用了不少詩篇回忆那一次的见面,他像制作蒙太奇那样,一格一格地再现史佑从街道对面走过来的景象。当时,他坐在新开张的肯德基餐厅里,隔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看到她从马路对面走过来,怀里抱着一沓资料,素颜,简单的白色衬衫,仿佛把全世界的阳光都带了进来,而诗人置身的餐厅角落,是那样的幽暗。

诗人在诗篇里记录着与史佑相识的全过程,不过这些诗,都是在诗人失恋以后创作的,据说诗人摆脱失恋的最好方式就是写诗。在恋爱进行时,他们的智商暂时下降,反倒难以成句。

史佑为诗人的出国事宜提供了全方位的协助,除此以外,她还答应了诗人的请求,担任他的英文家庭教师,这是额外付酬的。每次上课,史佑都会带上我,因为他们的授课时间是在史佑的工作时段以外,周末或是晚上。史佑不得不带上我,事实上,我上学以外的时间,我就是史佑的跟屁虫。我宣称不愿意独自待在家里,我害怕独处,哪怕是白天,我都会感觉背后吹来阴冷的风,风里有一只神秘的手,推开我的家门。我的形容栩栩如生,史佑笑着把我搂进怀中,告诉我,她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她在幼年时,家里永远是人满为患的。

补课的地点是在肯德基餐厅,那是我提出来的。我喜欢肯德基,它刚来中国不久,还是一间有格调的餐厅,没人将它定义为垃圾食品。我愉快地吃着鸡腿与薯条,史佑则督促诗人听说读写。在我看来,诗人绝对不是一个好学生,他老是在打岔,他老想给史佑讲讲别的事情,比如他的诗歌,比如他即将前往的美国。他一再追问史佑是否对美国有兴趣,史佑没有去过美国,她对那个国家也没有太大的好奇心,此时,她并不知道此后有十几年,她都将在那里度过。

诗人锲而不舍的盘问让我感到不耐烦,我对史佑有礼有节的回应也不太满意,我插入进来,对诗人说,你应该好好背单词。诗人的脸红了,他说对,提醒得极是。他站起身来,去点了一杯新出品的冰激凌。他想用冰激凌来贿赂我。我吃掉了冰激凌,还是没有给他好脸色。好歹我是见过世面的,我没那么容易放弃原则。

见面进行到了第三次,诗人打来电话。史佑接完电话,露出惊疑的表情。她告诉我,这人恐怕要找她借钱。我不明所以。史佑说,诗人跟她絮絮叨叨地讲了一大堆,主题是他已经从他爸那里筹集到了一笔钱,同时他家人帮他在人民公园附近的某单位宿舍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六楼,两室一厅,房价六万多。他准备买下来。跟一个不太熟悉的女人讲这些,难道不是即将开口借钱的征兆吗?

我觉得史佑的判断没错,这人请吃了几顿鸡腿、薯条,就要开口借钱,太不像话了。我和史佑惴惴不安地等待着诗人正式开口,我们已经商量了好几种回绝的方案。其中有一种是我提出来的,骗他说史佑打算买辆车,时髦的夏利,她没有多余的钱外借。史佑不会开车,但诗人不可能查看她的驾照。这种事情,我经常给史佑支着儿,她对我的高见照搬全抄。我觉得在这些方面,她好像不是特别在行,这让我有种保护她的欲望。

等了好几天诗人都没有开口,没有说到借钱。就差临门一脚了,我们蹲守在那里,就等着他说出来,然后痛痛快快地拒绝他。下一次补课前的那个晚上,诗人的电话终于来了。我兴奋地守在电话机旁边,那部电话没有免提按钮,我听不到诗人说了些什么,但是,史佑没有说出我们预先彩排的那些话语,她几乎没怎么说话。

通话时间不长,史佑很快就挂断了电话。史佑简单地告诉我,诗人向她求婚。他已经规划好了他们未来的生活,他说起了那套二手房,不是要借钱,而是具体描绘了他们婚后的住处。同时,既然史佑对美国不感兴趣,他决定放弃去美国工作的机会,留在成都。他已经拜托他在《华西都市报》工作的朋友,介绍他去报社担任副刊编辑,这份薪水足以养家糊口。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有诚意的男人,他所表现出来的真诚与担当,弥足珍贵。不过,对于女人来说,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所爱的,一种是不爱的。因此,当我嘲笑诗人是多么的老土,史佑似乎很赞同我的观点。我告诉史佑,这样的求婚是不能答允的,房子算什么,工作算什么,玫瑰、香檳、单膝下跪这些要件,一样都不能少。

诗人比重庆男生死得更惨,他连我们的生活都没资格进入,直接就被史佑拒之门外。史佑甚至把这个业务转交给了同事。诗人是个坚忍的男人,他求婚被拒,便继续他的美国之路。半年以后,他办妥了签证,飞向美国。他的诗歌开始阴魂不散地飞回来,他寄来一些美国的中文刊物,上面刊登着献给史佑的诗,那些诗歌艰涩,丝毫不像情诗。

无耻的是,诗人虚构了他们之间的细节,情境变成了一次无奈的辞别,诗人为了美国梦,抛下了他的白衣女郎,他在诗歌中抒发着内疚、惭愧与想念。这个意淫的男人,遭到了我和史佑最为彻底的鄙视。刊载着他的诗歌的杂志,被直接扔进垃圾桶。有一回,杂志被我爸给捡了回来,我爸居然耐着性子读完了那些诗。

“他跟史佑挺配的,”我爸说,“一看就是学识渊博的人。”

我冷哼了一声,我都不想跟我爸多说。现在,我回想起我爸的表情,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读懂那些句子,我想说给史佑听一听。但是,当我看到她轻盈地往餐桌上摆放着碗碟,她的表情是那么的平静,我竭力克制自己,什么都没有提起。

5

季老三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我的第一个男人不是我深爱着的程国庆,而是兄弟姐妹一般的季老三,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那个夏天,我和季老三充分发掘了身体的意义,像是寻到了宝藏,须臾不离。我们时常留恋在无人的地方,楼梯转角的阴影处、幽深的树林里,甚至是午后无人的教室,仿佛两头精力充沛的兽,在一切了无人迹之处,用身躯来祭奠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我没有觉得快乐或是不快乐,我只笼统地觉得很好。因为跟季老三做爱的时候,全身的血液都涌向我们连接的地方,我的大脑是空白的,我的心也不会那么疼痛,我会暂时忘掉程国庆,忘掉他已经结婚这个事实。然而同时,我也明白,即使我的身体完完全全属于季老三,但我爱的人,仍然是程国庆。

“史佑,我求求你,我要你记得我一点点,哪怕少少的一点点就好。”季老三一边汗流浃背地冲击着我的内里,一边发出绝望的恳求。他没有提到爱,他没有奢望那个,他知道我爱的人是程国庆。

周围的人知道了我和季老三是一对,单位二代两情相悦,同事变成亲家,不是什么大新闻。我和季老三都没有解释,我们已经肌肤相亲,再说什么都没人相信,索性就顺其自然了。有一天,我和季老三从荷花池边的竹林里钻出来,整理好衣衫,刚走到马路上,迎头就碰见了程国庆和夏茭白。他们手挽着手,程国庆晒黑了,更好看了,而我不得不承认,夏茭白也美得令人侧目。

“嗨!”夏茭白率先跟我们打招呼,“好久不见!”

季老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牵住我的手。这一刻,我觉得他很有男人味。程国庆则打量着我们,然后笑着说:“季老三,还是你有办法,这么高冷的史佑,都被你给追到手了,恭喜恭喜。”

“彼此彼此。”季老三含糊地说着。

“天太热,我们要去吃冰,一起吧。”程国庆发出邀请。

我本能地要回绝,但季老三一口就答应下来,他说,好。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捏得我差点叫出声来。

我们去了校门口的冷饮店,点了一些果汁冰沙之类的,边吃边聊——其实都是程国庆与季老三在瞎聊。程国庆说着自驾游的系列计划,而季老三说起一些在北京的胡同里见到过的改装车,聊得热火朝天。

我和夏茭白静静地坐在一旁,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和夏茭白有好几年没有见面了,从少女到成年女子的这段经历,对于我们而言,都是陌生的。这就像是一首曲子,跳过了一些音节就再也接不上,无论多悦耳的旋律,都是支离破碎的。夏茭白也不作声,显然,她同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口。我们沉默地吃着冰沙。说实话,那些冰沙,味同嚼蜡。

夏茭白比以前更瘦了,穿着碎花长裙,头发在脑后绑起来,看起来是一个楚楚动人的小妇人。如果她不是程国庆的妻子,毫无疑问,我会很喜欢她,就像曾经那样,毕竟她又坚强又可爱。

但是,一看到她,我就想起我写给她的那些书信,我在信里尽情地倾诉着对于程国庆的爱。我什么都告诉她了,毫无保留。她对我的心思洞若观火,这让我狼狈得要死。

两个男人吃完了冰沙还不过瘾,程国庆提出来请我们吃火锅。我们朝着最近的一家火锅店走去。程国庆与季老三一路上都在兴致勃勃地探讨着车型,我和夏茭白稍落后两步。

“其实,爱一个人,不会像想象中那么长久,你说对吗?”夏茭白突然问道。

我看了她一眼,我明白,她在试探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满不在乎地告诉她,程国庆的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啊不,我说不出来。

“看得出来,你不爱季老三,你看着他的时候,眼睛里没有火花,”她步步紧逼,“季老三只是一个备胎而已。”

我挑挑眉头,不置可否,我不知道长大以后的夏茭白是这样的毒舌。

“程国庆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我爱他。”她继续说着。我不作声。这种赞美,留到家里互诉衷肠就好,我无意做他们爱情的观众。

“我想,没有哪个男人会像他那样,不嫌弃我有一颗残破的心脏,不在乎娶的是一个随时可能死掉的老婆。”她停下来,盯着我的脸,等待我开口。

我不可能装聋作哑,我不得不说些什么。于是我说,希望你们白头偕老。这句话是多么的言不由衷,我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头人,我嫉妒夏茭白——我恨她。

“史佑,当初,我是决定帮你的,我替你传达程国庆的消息,我试着从你的角度去看待他,去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渐渐地,我发现,他真的是一个很迷人的家伙,他的难得之处在于,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的禀性是那么的纯粹,我的意思是,大部分的人,依靠演技来生活,而他,始终都是本色出演。”夏茭白的唇边露出一个苍茫的笑容,“我没有重蹈你的覆辙,史佑,当我爱上他的时候,他也恰好是爱我的,我们在对的时间里,遇到了对的人。”

我呆呆地望著白茫茫的马路。夏茭白固然残忍,但她说得都很对,包括程国庆这个人,我一直是靠着感性去爱他,没有分析过他的优点。我承认,夏茭白比我更加了解他,她是他的知音。

我抚住额头,浑身直冒冷汗。我叫住季老三,告诉他我不太舒服,我不去吃火锅了。不等他们回应,我转头就跑走了。

那晚季老三很早就回来了,他甚至没有喝酒。他站在我家窗外叫我的名字,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不想应答。我妈进来推了推我,叫我出去。我妈就是这样,一是一,二是二,她不屑于懂得我的感受。女儿养大了,要紧的是嫁人。一般丈母娘眼里,季老三也就是未来的青年才俊了。

我站在季老三面前,他的汗衫散发着难闻的火锅底料的气味儿。他的脸色很难看,他一把拉住我的手,不容分说地往前走。我想要摆脱他,但他的力气大得惊人。

他把我带到一栋空荡荡的教学楼里。那是暑假,又是晚餐时段,走廊里空无一人。我们没有进教室,他把我拖进了男厕所,在一个隔间里,抱住我的身体,狠狠地撞进了我的体内。

跟以往不同,他不是一个柔情蜜意的情人,他的态势是那么的嚣张与粗野,然而我立即就感受到了他的无助。他的心里一定攒着无比沉重的情绪。他一边没命地悸动,一边大口喘着气。他一定是受了很深的打击。

“史佑,你连跟他吃顿饭都受不了,对不对?你爱的人,始终都是程国庆……”他突然放弃了我,伏在污渍斑斑的墙边,无声地哽咽。

我伸出手去,想要抚摸他的头发,他轻轻地拂开了我的手,低声说了一句,史佑,我终究是等着你的,等你仔细想清楚,我会一直等下去。说完,他收拾好自己,踉跄着朝外走去,将我独自扔在逐渐昏暗下来的男厕中。

那是我们的最后一次。

我曾经以为,我和季老三会这样稀里糊涂地过下去,在我们之间,还会有无数的日日夜夜。没想到,每回做爱,对于我们的意义都是一致的,我们都在一次又一次地告别。我在向程国庆告别,而季老三,他是在跟我做着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告别——以短暂占有的方式,来完成最终的诀别。

季老三当然没有兑现诺言一直等下去,回到北京以后,他给我写过几封信,也没有别的,淡淡地聊些不相干的话题。我不知道怎么回复他,他也就没有再写信来。

一年以后,他大学毕业,去了美国。

6

程青书的日记之九

2020年1月1日,星期三,阴

元旦。

今天的网络直播节目里面第一句一定是,新的一年开始了。

是的,新的一年开始了。我躺在床上,想着这一年的规划。这是我的习惯,元旦这一天,一定是要抽象地想一想这一年的重心。

我想到的是史佑。我的想法很零散,她已经结婚,得到她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我爱她。我要许下一个愿望,让她一直在我身边。哪怕只是看见她,也是好的。

我在幼年时,一度反复向她确认这个问题,尤其是在她试图离开我的时候,我特别没有安全感。我追问她会不会一生一世跟我在一起,她的回答是:“小家伙,等你长大了,我就变成老太婆了,你巴不得快点离开我。”

她说得不对,我已经成年,但我还是想要时常看见她。我想,在感情上,我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从来没有被满足过。

名义上,我有父亲。可是,他很少在家。他总是在路上。每次回来,他都要带回一些小动物。我觉得他对那些玩意儿的感情,远远胜过对我。

陪伴我的,始终是史佑,从川大本科毕业以后,她可以投考本校的研究生,但是,为了离我近一点,她考上了师大的研究生。

很小的时候,我喜欢问史佑是否爱我,她似乎没有正面回应过。她说的是,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

这句子本身便美得如同玫瑰花。后来,史佑买给我一本英文版的《小王子》,又找到一本中国台湾版的,是繁体字,史佑陪着我慢慢阅读。那时大陆还没有翻译这本温暖伤感的书。

听完那个故事,我明白过来,我是史佑的那朵玫瑰花。《小王子》里面说过,那是对一朵玫瑰花的感情,甚至睡着了,那朵玫瑰花的影子仍像灯光一样,照亮我们的生命。

能够成为被史佑豢养的那朵玫瑰花,无疑我是幸福的。

别的男孩子最初的结婚对象都是自己的母亲,我的则是史佑。我对史佑说,长大以后,我要与她结婚。史佑笑眯眯地说,好。她让我觉得安心。

史佑用心地抚养着我,她照看我的身体,也关注我的精神世界。十一岁那年,我经历了男孩子的第一次。我面对着黏糊糊的床单与内裤,不知所措。史佑不知怎么发觉了,她没有提到这件事,但是,她买回来一本漂亮的挂历,里面全是外国名画,各式各样的女子,抱着花束,顶着陶罐,美丽的脸,纱罗半掩的身体。她们是那么的美,美得毫无邪念。她把挂历挂在墙上,每个月翻开下一张。当我看见这些风姿绰约的形象,我感受到的,只是山河湖泊一般的景色,不带肉欲。

史佑的性教育是成功的。我没有像一般的男孩子,在梦遗以后,对性产生特别的兴趣,想方设法去找一些猥亵的图画。我正大光明地欣赏着挂历中的女体。她们是美丽的,不是淫邪的。她们如玫瑰花一般芬芳动人。

当我识字以后,我自己读完了《小王子》,当我读到许许多多别的书以后,我最喜爱的一本,还是《小王子》。我爸回家时,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他,期待书里的内容能够改变他一些。我期待他的质素能够有所提升。

我爸翻了一下书,放到一边。他不太读文艺类的书籍。他根本不怎么读书。他的抽屉里有几本很破的金庸小说。我多么希望拥有一个学识渊博的父亲,但我爸只会在俄罗斯倒卖中国小商品。在稀有的留在家里的日子里,我们也会聊聊天,他问我班级里的事情,也听我讲一讲史佑。他问过我一个问题:“史佑为什么不结婚?”

这道题我会。我得意地告诉我爸,在这世上,配得上史佑的男人,还没有出现。我爸皱了皱眉头,他掐指计算着史佑的年龄,他说,史佑不年轻了。

“凡事将就一下,也就过去了。”我爸说。

我不赞同我爸消极的观点,我搬出史佑说过的话反驳他。我说,史佑讲过,千疮百孔的事情够多了,唯有感情,须得完美。我爸淡淡一笑,他问我,完美的男人是什么样的?骑着白马,还是穿着黄金盔甲?我说都不是,对于史佑来说,完美的男人就是肚子里有很多很多本书,像师大图书馆里那么多的书。

“是史佑说的?”我爸认真地看着我。

“不是,是我自己想到的。”我如实回答。史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只有比她读更多的书,才能得到她的另眼相看。至少我认为是这样。

“我的看法也是如此。”我爸点点头。随即他掏出手机,开始接洽发货。他有一部砖头大小的手机,他还有一辆摩托车。他舍得花钱,给自己,也给我。他经常给我零花钱,其实外婆也给我,我奶奶也会寄给我,他们给我钱,还给史佑钱。

我爸买了摩托车以后,会带我兜兜风,戴上头盔,一踩油门,摩托车轰响着冲出去。他也邀请史佑一道。史佑并不拒绝。我和史佑在后座,我抱着我爸的腰,史佑抱着我。摩托车飞驰在马路上,我有些害怕。史佑倒是不怕,她好像天生对速度充满向往。

“风里有青草的香味儿。”史佑说。但我什么都没有闻到。

我爸用摩托车载着我们进入市区。我们到大慈寺里坐一会儿,我爸和史佑坐下来喝茶,我去看开在大水缸里的睡莲。我走来走去,每次回到他们身边,我爸都在抽烟,而史佑在看书。史佑的包里总是有书。他们是静默的,一句话都不说。

我爸抽烟的样子看起来十分颓废,好像他只会做这一件事。我不喜欢香烟,我也不喜欢我爸。当他再次邀我们乘摩托车兜风,我不干了。我不想跟他出去,我觉得丢脸。因为史佑在场,我觉得我爸让我丢尽了脸。我认为史佑也根本不想跟我爸一起去大慈寺喝茶,她不过是看在我的分儿上没有推辞。

我们不坐我爸的摩托车,他就独自外出,戴着头盔,身子前倾,“轰”的一声冲出老远。我和史佑望着他的背影,我觉得必须说点什么,因为我爸让我很难堪。我对史佑说,你有没有觉得,我爸像个孩子?史佑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她说,是。

我爸需要被照顾、被管束,他和他的摩托车都像脱缰的野马。我听见我奶奶跟史佑说,让史佑去劝劝我爸,摩托车是一种危险的交通工具,用来飙车就更是险象环生了,据说成都市第一批拥有摩托车的人,已经全部洗白。史佑答应我奶奶,说我试试。

我不知道史佑有没有劝说我爸,即使有,显然也是无效的。我爸还是骑着他那辆笨重的摩托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我们住在师大的筒子楼里,没有足够的空间放置那辆庞然大物,我爸把摩托车停在楼下,用一根粗大的铁链子拴在一棵树上,就像拴住一匹马。

过后的几年,我爸已经不再去俄罗斯,他留在成都的时间多了起来。但他不怎么在家过夜,白天他会出现,用一只饭盒,带给我一些家常菜。我爸不是一个细腻的人,他不太会做饭,那些菜,不知道是谁做的。我跟史佑一道分享。我告诉我爸,我喜欢蒸饺。饭盒里出现蒸饺的频率就高了起来。

史佑吃得不多,她比以往沉默了许多,她本来就很瘦,现在她的衣服显得更加空空荡荡。她的眼睛更大了,下巴更尖了。她一如既往地穿着黑白灰。我觉得她是世界上最适合这些颜色的女人。

有一天,我爸用摩托车带来那只饭盒,还带来了饭盒的主人,一个走路轻微扭着腰肢的女人。我爸让我叫她阿姨。我爸说,阿姨为我烤制了一只蛋糕。果然,他们从车上搬下来一个大盒子,里面是流淌着巧克力与奶油的蛋糕。那个女人殷勤地问我,喜欢奶油吗?

我不置可否。史佑曾经带我到食堂的操作间里观察过,她的父亲退休以前在食堂工作,她认识食堂里的一些师傅,他们放我们进去看一眼。因此,那种奶油,我是知道的,厨师将鸡蛋清没命地打发,白色的泥子出现了,浓稠凝固,就是蛋糕上的奶油。

那个女人跟我說话的时候,老是略微弯下腰来,仿佛我是个小小孩,其实我的个子跟她差不多了。我没有指出这一点,我并不讨厌她。当然,也说不上喜欢。我甚至看不出她究竟是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因为她的眉毛是文上去的,很深很粗,她的睫毛膏在眼睑下方落了一些黑色的影子,她的口红是浓艳的焰火色,而她的头发,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就是一团爆开的稻草。

我对她没什么感觉。当她坐上我爸的摩托车后座,紧紧抱住他的腰,用戴着头盔的脑袋靠着他的后背,我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从来没有留意过史佑对那个阿姨的感受。今天,我想起来这些,我突然对史佑当日的绝望感同身受。那些年,她就在我爸身边,在我爸触手可及的地方,但是,他从来没有靠近过她,他一直都是别人的男人。

世上再没有比这更为惆怅的事。

7

我不怪季老三,他只是凑巧路过了我的青春。人生是一场潦草的演出,我们来不及深思熟虑,总会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总会遇见一些擦肩而过的人。这些人与事,就像朝花夕拾、朝升夕落,在我们的生活里,转瞬即逝。

师大不是乡村,但在工人宿舍,流言如同柳絮,轻飘飘地漫天飞舞。所有人都认定我被季老三给甩了,我突然收到了一大波怜悯的目光,那里充满了廉价的同情。

我不知道程国庆和夏茭白是怎么想的,到了周末,这两口子手挽着手,一次又一次到我家来,约我去喝茶。夏茭白温柔地微笑着,她说:“史佑,跟我们去散散心吧。”她那种眼神,好像我反倒成了那个病入膏肓的人。

我不想去。但是,我是个不懂得拒绝的人。我呆呆地跟着他们走。

从师大的后校门出去,通往铁轨的一条土路两旁,有两三家茶馆。一律都是极其简陋的红砖房,简易的篷布底下就是露天茶馆。清一色的竹质桌椅,只有茉莉花茶与绿茶两种。到了中午,茶馆提供面食,也是两种,素面和炸酱面。

成都人喜欢坐在茶馆里,盖碗茶、报纸、闲谈,人在暖烘烘的太阳底下慵懒地伸展开来,宛如被阳光浸透了的棉被,抑或是在沸水中重新开放的茉莉花,是连骨节深处都透着一股子舒服劲儿。这样松散着、恣意着,一天也就无影无踪地过去了。

程国庆和夏茭白并不逼着我说话,程国庆是满脸的哀悼,当他一不小心提到季老三的名字,立即抬手给自己一个大嘴巴。

我简直忍俊不禁。

夏茭白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她不再说到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她似乎试图挽回与我的友情。这是诡异的,犹如想让一具木乃伊复活——当真复活了,也不是什么大团圆的结局,反而是一部惊悚片。

有一次,程国庆中途走开了一会儿,夏茭白突然语焉不详地说起他们相爱的经历。我不想听,但是,我不得不听下去。

“史佑,其实我没有那么卑鄙。”一开头,她是这么说的。

“你知道,我没有别的朋友,除了你,就只有跟他熟悉一些。”她说。我意识到这里头有故事,果然,她接着说的是:“一方面是为了给你传递他的信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很寂寞,我需要朋友。”

我作声不得。

“我去找他,跟他说起你在洪雅的情形,也问问他的状况,那时,我什么都没有想过,在我心里,他迟早是属于你的。”她断断续续地说下去,“过后,我爸闹出了那样的事,我觉得很自卑,不仅是身体不健全,连我的家,也成了那个样子。”她停下来,过了好一阵子,才又缓缓说下去,“我跟我妈回到上海,我更孤单了,我想要恢复与你们之间的联系,我试着给程国庆写了一封信——我不想解释为什么写信给他,而不是给你,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那就是一封普通的信件。”

我有些发怔。

“程国庆不喜欢写信,他接到我的那封信就去找我爸要了电话号码,打给我。”夏茭白接着说下去,“我们不再通信,变成了打电话,电话费很贵,我们约定每个月的最后一天通一次话。”

我明白了,电话是具象的,一个美丽的声音在耳边,就像一根撩拨的手指,年少的程国庆,怎么禁得起这样的诱惑?

“一开始,我能够感觉得到,程国庆是在等待一个人,那个人,也许是史佑你,也许是别的什么人。”夏茭白说着,“当我们的交流逐渐变得深入,那个模糊的影子一点一点清晰起来,无论最初的轮廓是怎样的,但最终,它变成了我的模样——我和程国庆都相信,他等待的人,就是我。”

我感到了真真正正的悲凉。其实,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我没有将夏茭白介绍给程国庆,如果他们从来没有认识过,程国庆爱上的人,会不会是我?现在,这疑问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夏茭白那种伤感的神情,已经让我相信了,这就是一场突然发生的爱情。

我相信了,这又如何?事情的结局并不会有任何的改变。我不是一个圆滑的人,我做不到在他们面前应对自如、谈笑风生。我面对着他们两口子,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我学了乖,他们再来找我的时候,我索性带上我的课本,到了茶馆,坐下来看自己的书,一旦看书,外面天塌地陷都跟我无关。

“史佑从小就是书虫。”程国庆这样评价。这个人,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知道我为他流过的泪、受过的伤。

铁轨外有一片延绵数里的油菜花,春天来临的时候,那里住着几位流浪的养蜂人,一边酿造蜂蜜,一边在路边出售。有一个来自甘肃的老人,跟程国庆聊得来,我们坐下来喝茶时,程国庆抬脚去把那老头儿叫过来,一通漫无边际地瞎侃。老头儿带来一只小小的玻璃瓶,里面是当年的新蜜,送给夏茭白。

夏茭白对养蜂人的生活很有兴致,问了一大堆幼稚得要命的问题,好像对方不是养蜂人,而是一个见多识广、浪迹天涯的侠客。老头儿被问得不断地挠头皮,看得出来,他被夏茭白的那些奇思妙想给难住了。

不过,夏茭白天马行空的遐思,倒是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武当山之行。世事如此艰难,夏茭白依然有一个浪漫不羁的灵魂。程国庆把她保护得太好了。

那时程国庆已经被动地走在成为富二代的路上。他妈妈的事业顺风顺水,成为赫赫有名的幼教专家。十来年以后,有一档著名的网络直播节目,每周一期,她是里面的嘉宾,侃侃而谈关于早教的话题。她讲的是一口搞笑的“川普”,但从来没有人嘲笑她,节目后面的留言里是满满的崇敬,她说过的每句话都被奉为圣旨,她推荐的每本书都反复再版,她被新手爸妈们称为“早教圣母”,被教育产业称为“带货女王”。

这是一个悖论。程国庆妈妈是一个教育家,但她的儿子在世俗的价值观里,算是烂泥扶不上墙。程国庆妈妈对自己的独生子爱恨交织。程国庆与夏茭白结婚以后,他妈妈一度以為凭借夏茭白对他的影响力,能够让他承担起匹夫之责。

然而,他妈妈被现实狠狠地打了脸。夏茭白竟然跟程国庆一样傻,这个姑娘没有功利心,没有望夫成龙的欲望,她比程国庆还要不像话,甚至怂恿程国庆重新捡起了周游列国的理想。

两口子当真弄了一辆改装车,开车上路,去往交通不便的深山老林。他们居然登顶了当时还没有完全开发的四姑娘山,这对于一个心脏病患者来说,完全就是找死。夏茭白能够活着回来,纯属运气。

更为离谱的是,师大充裕的寒假暑假竟然不够他们造的,程国庆找借口请假,就为了在恰如其分的天气去拍摄一张丹顶鹤的照片,或是追赶迁徙的沙丁鱼群。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在旅途中,夏茭白发展了一项新的爱好,她迷上了小动物。她什么都养过,包括一条真正的毒蛇!

被夏茭白带回家的小动物越来越多,程国庆好脾气地帮着照看。在夏茭白死去以后,他仍然照顾着它们,并且源源不断地带回新的成员,他有一个庞大的动物王国。他用这种方式纪念着夏茭白。

在旁人看来,这两人纯属魔怔了。他们布衣素食,却拥有同时期最昂贵的摄影设备。夏茭白是早就不穿夏妈给她挑选的那些仙气飘飘的白衣服了,因为白色不禁脏,不适合远足。有时她穿宽宽的麻布大衣、球鞋,有时是彩色的背心与牛仔短裤,长长的头发用一条五彩斑斓的带子绑起来。在她与程国庆的大量合照中,每一张,她都笑容灿烂。

那些照片,在铁轨附近的茶馆里,他们逐一向我展示,夏茭白津津乐道地介绍着沿途的奇遇。夏茭白的口才很好,她夸张地描述着奇山异水,她告诉我,他们看见了野人的脚印,追踪了一天一夜,直到她被累坏了,才遗憾作罢。

“大学生,来,看看我们流浪的成果。”夏茭白总是这么说,她已经不叫我的名字,她称我为大学生。那些照片和她的讲述具有不可抗拒的魔力,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好奇的,他们就像是师大版的《国家地理》杂志。

“你瞧,这天空、这湖泊,美得真是要人命啊!”夏茭白虚眯着双眼,陶醉般地欣赏着他们拍下的照片,照片里还有他们从四海八荒带回来的稀奇古怪的小动物们。

“万事万物皆热爱,无最爱,无例外。”夏茭白感叹一句,朝着程国庆莞尔一笑。程国庆情不自禁地凑过来,轻轻吻她。

我低下头,佯装看照片,心跳得厉害。我是如此悲哀,看着自己最爱的男人,爱着别的女人。我自嘲地想着,我一定是一个自虐狂,我坐在这里观看他们,一个深情款款,一个媚眼如丝,这痛苦让我甘之如饴。

我决定疏远他们。

其后的两三年,直到夏茭白去世,周末我都不再回师大。我留在自己的学校里,看书、做功课。除此之外,我也没有别的事可做。修完了本专业的课程,我还有大把多余的时光,我又学习了西班牙语和法语,没什么目的,只是为了打发掉时间。便是在那时,我想起夏茭白读过的那些星座方面的书籍,我找了来,一本一本看下去。我从命相学的角度,来理解自己对程国庆的暗恋。我想以此作为慰藉,没料到,数年以后,这成为我在国外谋生的手段。

闲暇时我去川大对面的望江公园里走一走,在竹林中坐下来看书,买一包叫作薛涛干的零食给自己,那其实就是豆腐干,取了一个有诗意的名字。

我假装功课很忙碌的样子。

只是,我在不知不觉间开始穿白色,就像夏妈曾经为夏茭白选择的那些服饰,夏天和春天我穿白色,天冷时我穿黑色与灰色。说不上来是为什么,这些清冷的色调让我感觉自在。我是个单调的女子。

相反,夏茭白在结婚以后,变成了颜色女郎。她的衣裳脱离了夏妈的品位,不再精致考究,她穿着一些廉价的大路货。这个自甘堕落于凡尘的精灵一般的女儿,恐怕是让超凡脱俗的夏妈伤透了心。据说夏茭白结婚并定居成都以后,夏妈拒绝跟这个女儿联络,就连外孙出世,她也没有来看过一眼。

然而,无论如何,夏媽是爱着她的孩子的。夏茭白的葬礼结束以后,夏妈单独与我通过电话,请求我照拂程青书,理由是看在夏茭白的面上。在她的眼里,我仍然是夏茭白的好朋友。她根本不知道这里头千回百转的故事。

“史佑,你是茭茭唯一的朋友。”夏妈在长途电话里说。

我握着话筒,哭笑不得。

我答应了夏妈,原因很复杂,其中有一条,非常庸俗,我需要钱。每学期的学费、日常生活开支,这些,都等着我用双手赚出来。

在我家里,女孩子成绩的优劣,是最最次要的,识文断字,不过是为着算账与记账方便罢了。纵然我爸在师大工作,但他与我妈仍然持留着洪雅乡村的观念,虔诚地信奉着“结婚教”,这种“教义”里,女儿最大的前途就是嫁人。倒不是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始终是自家的亲骨肉,可是嫁不嫁得掉,这是顶顶要紧的。因此,女孩子过了十八岁,唯一的事业就是把自己当成诱饵,活捉一位上佳的姑爷。

跟季老三分开以后,我妈对我的捕猎水准产生了质疑。她一再叮嘱我捯饬好自己,置几件亮色的衣衫,多去参加社交活动,扩大狩猎面。她原本是不反对我考研的,但当她发觉学习成为我结婚的障碍后,她就不同意我继续精进学业了,她要求我停下手头的功课,把生活的重心放在结婚这件事上头。因此,她老人家一见着我伏案读书,就会头疼。骂也骂了,教也教了,眼见着我冥顽不灵,金龟婿连影子都没有,她气得吹胡子瞪眼,决定来个眼不见心不烦。那会儿我大哥史尚在北京大展宏图,正是用人之际,我爸恰好也退了休,遂领着我妈,以及我姐史佐一家子,开拔到京城,在史尚的公司里做一些看门、打杂的闲事。

我妈将师大的住房给租了出去,停止支付我的学费和生活费,算是彻底将我撵出家门。在她的设想里,我一个女孩子家,走投无路了,除了结婚,简直想不出第二条路来。

这样的情形之下,给程青书做家庭教师,挣一点钱,对于我来说,就显得举足轻重。这也是一个说服我自己的正当理由,我告诉自己,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学费,我必须要进入程国庆的家庭。这并不损伤我的自尊心。

8

程青书的日记之十

2020年1月2日,星期四,细雨

腊八节。

史佑熬了一锅腊八粥,她给我打电话,叫我去吃饭。史佑回来以后,我经常在焦老师家里蹭饭。我吃到了熟悉的饭菜,史佑的厨艺更好了,我觉得自己胖了起来。

在我小的时候,史佑的手艺偏向文艺范儿,她对西餐更有兴趣,没有烤箱,她也能做出松软喷香的蛋挞。她跟我爸的女友是不同的,后者做得一手炉火纯青的川菜。

我爸的女友是师大附近402厂的女工,已经下岗若干年。她的前夫死于一场车祸。当她坐在我爸的摩托车上,她的手心里全是汗水。她其实怕得要命。她的前夫就是被一辆摩托车给撞死的。

可笑的是,我倒是经常与她聊天。这些事,都是她自己跟我说的。她有一个儿子,跟我差不多的年纪,在沙河堡小学读书,她把他的作业带给我看,作业簿上的字迹潦草难辨,但我还是礼貌地夸奖了里面那为数不多的几道正确的题目。

他们没有住在我家。我爸用摩托车带她来,又用摩托车送她回去。我觉得这很多余,他们大可以在任何地方谈恋爱,不必到家里来现眼。至于她做的那些美味的菜肴,更是不需要她和我爸两个人兴师动众地送到我眼前来。

我爸没有问我的态度,但我基于一个家庭成员的基本责任,主动向我爸做了表达,我觉得她挺好,做菜的手艺能够填补我们生活中的空白。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跟着史佑吃食堂,史佑从师大毕业以后,就从外面的餐馆给我捎带盒饭。史佑不会做菜。她有一只砂锅,她会定期煲药膳,非常清淡,她连盐都不放。

我老气横秋地对我爸说,你们可以结婚了。史佑见过那个阿姨,也吃过她做的菜。我觉得她对此的判断跟我是一致的,我爸单身这么多年,这个阿姨恰好跟他登对,他们是值得被祝福的一对。

我跟阿姨已经很熟悉,她每天都来我家,坐在摩托车的后座,给我送满满一饭盒好吃的。他们稍作逗留就乘着摩托车离开。史佑下班以后仍旧来我家,跟我一起吃那些地道的川菜。

如果史佑下班早一些,就会碰见我爸和阿姨,史佑淡淡地跟他们打个招呼,偏偏阿姨是个健谈的女人,她拉着史佑就不撒手,百般称赞史佑是中国好闺密,作为我爸我妈从前的朋友,多年来无微不至地照顾我这个没妈的孩子,堪称教科书式的友谊,值得上《新闻联播》,值得参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我听得毛骨悚然,浑身不自在。她把我的身世描绘得那么凄惨,讲述得声泪俱下,要不是她的睫毛膏被泪水冲得一塌糊涂,脸上的脂粉也全面失守,面对那张又是红色又是黑色的脸,搞不好我都会心酸落泪。史佑倒是斯文沉着地应对,间或说一句“哪里哪里”。谁都看得出史佑是在敷衍她。

我爸适时拉走了她。我和史佑坐下来,饭盒里装的是蒸饺。自打知道我喜歡这玩意儿,它出现的频率就高得不近人情。再喜爱,也架不住这么轰炸。我放下筷子,史佑默然起身,为我熬了一碗白米粥,配上一小袋榨菜。她打开一瓶葡萄酒,斟了一杯,就着白粥喝下去。她在我家放了几瓶葡萄酒,她是个审慎的人,从不会在我家搁置任何私人物品,酒是例外。她租了一间小小的屋子,我爸回家住的时候,她就回到她租住的地方,那是一个异常整洁的房间。

她也不需要下酒菜,有本事就着一片白面包喝酒,连白粥也能下酒。史佑做的都是这种无油烟的食物,煲汤、方便面、白粥,这倒非常配衬她的气质。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女子,跟烟熏火燎无法沾边。

史佑喝着她的葡萄酒,突然,她笑了起来。她说,你看到她的睫毛膏了吗?我想一想,我也笑起来。我们笑得发抖。我想着阿姨的睫毛膏,没有散开来,一小坨一小坨地被冲刷下来,肆意粘贴在脸上,呈固体状。我一想起来,就会笑一阵子。

“我看到我爸给她买了口红,很贵的。”当我们终于停止下来,我对史佑说。

“你爸不喜欢浓妆艳抹的女人,他能接受的极限就是口红。”史佑说。我不知道史佑怎么会清楚我爸的癖好。

“史佑,你觉得我爸真喜欢她吗?”我问。

这问题难倒了史佑,她想了好久,她说,我不知道。我自言自语道,不喜欢的话,我爸怎么会跟她在一起这么久?这一次,史佑倒是迅速回答了我。

史佑说,因为寂寞。

9

未如我妈所愿,我没有结婚。我开始打工,做了好几份家教。夏妈给的报酬是不错的,对我来说,这是一份难得的美差。我说服自己,不要跟钱过不去。因此,不管夏妈是如何理解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只要她出钱,我就答应了下来。

起初,工作量不大,我要做的是每个月给夏妈寄一张程青书的照片。那小小的婴孩虎头虎脑的,有着藕节似的雪白的小胳膊,见到我,便蹒跚走过来,张开双臂,求抱抱。

我推开他一些,那双小黑手一上来,我的白裙子上就是洗不掉的黑印。我对婴儿这种小生物全然无感。我姐史佐生下好几个,老往我妈这里塞。那些小家伙一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大部分时间,要么使劲号哭,要么咯咯傻笑,看上去又脏又蠢。能走路的,系着围嘴,裹着尿布,挂着鼻涕和口水,摇摇晃晃地爬桌子、爬椅子、爬门槛,见什么爬什么。我妈整日忙着换尿布,忙着喂牛奶、喂蒸蛋,忙着用洪雅方言斥责那些一无所知的捣蛋鬼,她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就是现成的助手。随时随地都会有一个婴儿在我怀里,抓着我的衣领,啃得全是口水。

我不喜欢婴儿。

程青书渐渐长大,会说话会跑步了。他是个伶牙俐齿的孩子,天然会看脸色,不知为何,对我特别黏腻。夏妈与我联系,希望正式聘请我担任他的家庭教师,教他英文,薪水自然看涨。程国庆妈妈并不反对,她对这个外婆很有意见,当夏妈出资聘我时,程国庆妈妈不是不欢喜的。“人家都说,妈妈生,外婆养。我家这个,是既没了妈妈,外婆也不闻不问的。”程国庆妈妈时常这样说着,当夏妈过问程青书时,程国庆妈妈觉得秩序和规则总算回归了正常。

第一次用英文给程青书上课的时候,这小男孩瞪着一双圆而黑的眼睛,瞪着我的嘴巴,那些英文单词让他惊掉了下巴。

“史佑,你是外国人吗?”好半天,他怯生生地问。

“你觉得呢?”我忍着笑。

小家伙迷惑了,他伸出泥乎乎的小手,触摸着我的头发,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你的头发不是黄颜色的,眼睛也不是蓝颜色的,你到底是不是外国人?

我笑得要死。我对这孩子心情复杂,他是程国庆的孩子,也是夏茭白的孩子。有时,我会非常好奇,我想看看我心爱的男人,他的子嗣会是什么样的。程青书的眼睛和鼻子像透了程国庆,但他的皮肤与微微鬈曲的头发完完全全是夏茭白的翻版。

程青书很淘气,坐不住,小身子在小板凳上扭来扭去,跟拧麻花似的。我缺乏对付小孩子的经验,先是哄着他,他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对我的恫吓无动于衷,我试着大声呵斥,他盯着我,突然间号啕大哭,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我伸手去抱他,他的鼻涕蹭在我的衣服上。我平生最怕这个。

再大一些,他变身小恶魔。我去上课时,他躲在门口,用水枪喷射我,或是在我坐的椅子上涂满胶水,我一坐下去,他就哈哈大笑。

他一点都不怕我。

我一次又一次下决心离开,我告诉他,这是最后一节课,上完我就不再来。这种威胁极其有效,他立即闭嘴,整节课安安静静跟我学习。到了下课时,他扑过来,抱住我的腿。

“史佑,下节课再来,好吗?”他可怜兮兮地望着我。

他哀求的小眼神一次又一次地瓦解我的意志。于是,下一节课,我又来了。我对自己说,我是冲着夏妈给的报酬,我要赚这一份钱,用来缴学费。

事实上,无论多丰厚,这也只是家庭教师的薪水而已。我到别的地方,做两份差事,可以赚得到同样的数目。但是,我不断地给自己洗脑,我让自己相信,我就是为了钱,不为别的。我尽量不去想小家伙圆溜溜的眼睛和身上淡淡的奶香味儿,这似乎已经让我难以割舍。我避免去想这些,因为这是荒谬的,程青书再可爱,也是夏茭白的孩子,而夏茭白,她抢走了我爱的男人。

当我进入程青书的生活,我以为这是暂时的,赚了夏妈支付的费用,应付了学业,我就会离开。而且,我的工作范围,仅限于教这孩子学习英文。

不过,我很快就发觉照看他的老保姆荒疏而惫懒,我身不由己地卷了进去,课程结束后,我多花一些时间留下来,帮他洗澡洗头。我带过史佐的孩子,料理孩子,我倒是熟悉的。我在程青书身上发现了癣。他又常常叫肚子疼,一疼,老保姆就给他胡乱揉揉,她不知道这是蛔虫作乱。

没过多久,那老保姆摔了一跤,没法再做下去。程国庆妈妈心急火燎地找到我,她正要去出差,她提出来给我加一笔钱,让我送程青书上幼儿园再接他回家。我迟疑了一下,也还是应允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不爽利的人,心里再多的纠结矛盾不情愿,面上是不会拒绝人家的。

这样一来,这孩子几乎每天都跟我待在一起,我太熟悉他,他就像是我种下的一株植物,从破土发芽到扬花抽穗,再到开花结果,每个步骤,我都了如指掌。我知道它所需的水分,知道如何清除害蟲,知道它每一天所发生的变化,乃至轻微散发的芬芳、朝向太阳的角度,等等。

程青书就像是我的孩子,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为他骨开十指或是腹剖七层。他长得很像程国庆,一模一样的身形与眉眼。然而,父子俩的性情迥然不同。小小的程青书懦弱内向,动辄就哭泣,不是号啕大哭,而是默默地、凄恻地流泪,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下来。

去幼儿园接他的时候,我亲眼见到别的小朋友欺负他,一个又黑又壮、虎头虎脑的孩子抢走他的玩具,顺带将他推倒,他竟不懂得还手,怯怯地看人家一眼,转身走开。我走过去,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告诉他,去把玩具拿回来,他避开我的双眼,不吭声。我再说,他仍是无动于衷。我捧起他的脸,让他看着我,心里说不出来的失望,这怎么是程国庆的孩子呢?幼时的程国庆是靠拳脚打天下的。

然而,他突然笑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他伸手挠我的痒痒,毛茸茸的小脑袋直钻进我的怀里。我一下子心软,抱起他,轻轻吻他的脸。

小学是程青书的噩梦时代,男孩子不是以学霸和学渣来区分,而是分为打人的和挨打的。不幸的是,程青书属于后者。他的身上不断出现抓痕,衣裳时常被扯破,书本和文具总是丢失。每天清晨我送进学校的是一个干净清香的小男孩,到了下午,我去接他的时候,就成了一个灰头土脸的泥猴子。

“史佑!”一见到我,他多半会一头扑进我的怀里,脸埋进我的腰间,无声地哭泣,我感到他的战栗。这个柔弱的少年,在我的怀里瑟瑟发抖。

这件事,我与他的班主任多次交流,我告诉程国庆妈妈,也就是程青书的奶奶,她老人家也亲自去见校长,动静很大。欺负程青书的那些孩子被老师批评,写检讨、罚站、向程青书道歉,但是,一转头,那些孩子又忘乎所以了,在程青书身上故技重施。有两年,程青书甚至出现了厌学情绪,上学的路上,他拉着我的胳膊,一路磨叽。

“史佑,我可不可以不上学?”他可怜兮兮地望着我。大部分时间,我抚慰他那颗脆弱的玻璃心,但是,偶尔我会忍不住爆发。

“程青书,你别忘了你是个男子汉,你这样胆小如鼠的,像什么话!”我冲着他大声嚷嚷,这是毫无效果的,因为他立即就哭了。

我一发火,他就哭,路人纷纷侧目,搞得我像个后娘——然而我并不是,我只是一个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家庭教师。

我与程国庆谈过这件事,程国庆是个不靠谱的爹,他浪迹天涯,完全不顾及家中的儿子。我好不容易逮住他在家,搬出一大套教育理论与他交流,他做的不过是拎过程青书,命令他打起精神来。

“程青书,我告诉你,谁要是再敢打你,原样给我揍回来!”程国庆冲着程青书挥了挥拳头,程青书倒是不怕他,但满眼都是疏离,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行了,他自己会解决的。”程国庆回过头来,稀松平常地对我说。

我简直无语。

程青书是个落寞的孩子,但他爹是从不寂寞的,程国庆身上时不时地出现不同的香水味儿,有树木气息的,有花香的,也有水果香的。

我像是一个暗中的窥视者,观看着程国庆的风流韵事。他是一个单身汉,他有享乐的权利。可是我的心——我对自己说,得不到程国庆不要紧,我可以亲手抚养一个小小的程国庆。

便是如此,我沉溺于陪伴程青书成长。潜意识里,我把他当成了一个缩小版的程国庆,在他身上,我仿佛重新回到了八岁那年,在微淡的天光中,见到神气活现的程国庆。

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这也不过只是一场幻觉,程青书不是程国庆的影子,他有着独立的气质,譬如,他的成绩很好,譬如,他热爱阅读,这些,与程国庆截然相反。然而,我并不死心,我一直下意识地等待着他的长大,我想,长大一些,或许他会变化,变得像程国庆那样勇敢。

在他十一岁那年,也就是程国庆与我初见时的年纪,我把他送去一个军事夏令营。我去车站接他,一个月的军事训练加丛林穿越下来,他长高了,晒得黧黑黧黑的,朝着我奔过来。我以为一切会向着我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但是,他的内心依旧住着一颗胆怯的灵魂。

在车站出口,他的一位同伴掠过他,顺手抢走了我买给他的饮料,回头冲着他得意地一笑。程青书毫无反应,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去,追上他,拿回属于你的东西!”我对程青书说。

他只是尴尬地笑笑。不知怎么,那笑容激怒了我。我推了他一把,提高嗓门,命令他去拿回来。他很狼狈,却并没有打算有所行动。

“你必须去!”我跟他较上了劲。

他耷拉着脑袋,站在我面前。我突然失去了控制,抬手就是一耳光。他大吃一惊,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动手打他,连我都被自己给震住了。

这一回,他没有哭。动不动就哭鼻子的程青书,莫名其妙地挨了我一巴掌,不仅没有哭,反而慢慢靠近我,试着小声对我说:“史佑,我知道错了,你不要难过好不好?”他的脸上有一道清晰的手指印,由红色转为青色。

这一瞬间,我意识到,我是一个多么自私的人。养育他,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我自己,我按照自己的想象,要把他变成第二个程国庆,这是多么可怕的念头。

我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着他的脸颊。他已经比我高出一点点,那双眸子,依然是清澈的,里面是对我毫无保留的信任与依恋。就在那一刻,我真正爱上了他,爱上了这个叫作程青书的孩子。我爱他,他是我一手养大的孩子,是一个独立有趣的个体,而不是程国庆的替代品。

十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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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离开程青书的那一年,他不过十四岁,不谙世事。他的个子很高,瘦瘦的,眼神清澈,他没有程国庆少年时的那种云淡风轻,也没有夏茭白的病弱孤僻,他综合了父母的气质,略略有些桀骜不驯,整个人仿佛一根干净精致的白蜡烛。

跟大多数师大子女一样,他读完了师大附小,又进入了师大附中。程青书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从来不像当日的我那样熬更守夜地苦读,他的状态很轻松,稀松平常地就能名列前茅。在程青书身上,学渣程国庆的基因明显不够强大,他像夏茭白一样精怪聪慧。

变故发生在程青书初二那一年。他爱上了他的生物老师。程青书的形容是,她像是我买的那本挂历中的一幅画,是由一切最美好的意境叠加起来,有一只发出清脆婉转的鸣叫的云雀,有一阵风吹过的寂静的白杨林,有微微泛起涟漪的碧蓝的湖面。

“她是我的那朵玫瑰花。”他笃定地说。

生物是在初二开设的课程,一门辅科。在每一所重点中学,主科老师往往都是神气活现的,而辅科老师相对低调,这不是什么潜规则,毕竟辅科的分数在中考中发挥的作用有限。程青书没有爱上语文老师,也没有爱上数学老师、英语老师,他爱的是生物老师。

程青书对生物老师的重视程度让我如临大敌。这是他的初恋,相比别的男生,可能来得晚了一些,而生物又是这样的一门课程,它牵引着年少的程青书觉知环境、开悟世界。爱上这只牵着他慢慢行走的手,似乎是在情理之中。但其铺天盖地之势,不是爱情应有的模样,完全像是一种肆虐的病毒。

在这件事上,我做出了误判。我一直误以为程青书是个冷淡而理智的少年,念小学的时候,有同班女生追他,小女生给他写情书,写在落叶上,抄录的是《再别康桥》,里面有好几个错别字。程青书交给我,他那圆溜溜的脑袋像足了可爱的熊猫,我揉着他的小脑袋,笑不可抑。

那小女生在楼下等着程青书一起去上学,手里拿着棒棒糖之类的贿赂之物。程青书对这些雕虫小技嗤之以鼻,这帮矫揉造作、挤眉弄眼的小姑娘根本不入他的法眼。我高估了程青书对女人的鉴赏力,我以为他一定会青睐一个有格调有个性、独一无二的女人,就像我眼中的程国庆。程国庆的存在,让我无法爱上别的男人,他是提高恋爱阈值的大杀器。我以为程青书也会这样,第一次,就是精雕细刻的,也是延续一生的。

荒唐的是,在见到生物老师以前,我最先见到的,是她的先生。生物老师嫁给了一个大叔,男方要比她大十来岁,也在师大附中教书,是政治老师,兼任高一年级的班主任。他打电话给我,自报家门,我顿时冒了一身的冷汗,好像程青书做了什么有愧于人家的事情。

这个男人让我大跌眼镜,我想不出他会有一个让程青书神魂颠倒的妻子。这是一个标准的油腻中年男,青蛙肚子,微微谢顶,手里一只保温杯,不用打开盖子我也知道里头泡的是枸杞。一双杂牌黑皮鞋,大约从买回家就没有护理过,鞋尖已经磨破。对了,这人走路是脚后跟先着地,发出噌噌噌的声响。最糟糕的是,此君还戴着一副防水袖套,多半是从菜市场买来的,深色,有花纹,仿佛是连粉笔灰都要防范,但是,他的衣服前襟出卖了他,那里残留着白腻的米粒儿、炒菜溅出的油星儿。

搁在寻常情境里,这就是一个有温度有态度有力度的居家男人,是一个会做饭的丈夫,一个会过日子的父亲。问题是,他是程青书的情敌,是程青书心心念念的意中人的丈夫,这副形象,算是惨不忍睹,我的心里比爆炸现场还要混乱。我想不出是什么迷惑了程青书,竟至于到了走火入魔的状态。程青书已经魔怔了,要从这样一个男人的手里去抢东西。

政治老师向我自曝家事,他和妻子都不是成都人,他的老家在达州,他妻子是汉源人,就是出产花椒的那个地方。他从师大政教系毕业后就在附中工作,他老婆也是师大毕业的。他们双方在此地都没什么亲戚。他的妻子在附中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他,接着就是校服到婚纱,婚后第二年就生下了女儿。他们的女儿刚好六个月。

他告诉我,他们的女儿是他们夫妻一把屎一把尿地带着。他每周有十五节课,分布在三个不同的班级。他在锦江区的赛课比赛中得到过三等奖。他几乎把祖宗十八代都交代了一遍,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要证明,他不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坏叔叔,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老师,他的性取向、他的婚姻观都很正点,他只想与他年轻的妻子风平浪静地生活下去,他不是那种命犯桃花的淫棍,他也不要他的妻子制造什么风流逸事。

我突然有点可怜这个男人,教了十几年书,工作与生活都是四平八稳的,没什么出息,也没什么麻烦。一家子在昏黄的灯光下,吃着暖暖的晚饭,女儿单独有一碗嫩嫩的蒸鸡蛋,他们两口子有盐煎肉、番茄汤,吃完打个心满意足的饱嗝儿,坐下来看连续剧,一口气看到午夜,洗洗睡觉。第二天醒来,又是周而复始的一天。他已经习惯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派的现世安好。猛然之間,冒出来一个一片痴心的男学生,向他发起挑战,举着一面爱情的大旗,围追堵截,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搞得他胆战心惊、无路可逃。

说到最后,他的情绪变得很激烈,他用了一些很过分的字眼,让我好好管教程青书。程青书对他老婆的追求,已经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困扰。当他满身油烟味儿耗在厨房里做晚餐的时候,程青书就在楼下,背着书包,站在树荫底下,等着他老婆。等他老婆一下楼,就冲着她欢欣地挥手,送给她一件小礼物,像是一罐糖果,或是一条围巾什么的。

“我实话实说,那些东西,我全都烧掉了。”政治老师狠狠地对我说。

他是从程青书的档案里,在联系人那一栏查到我的电话号码,打给我约我见面。他想要我来制止这件事。但是,我宁愿花费一些时间,细细跟他讲一讲一个男孩子的初恋,那既是幼稚的,也是盲目的,不必视作洪水猛兽,说不定哪天一觉醒来,一切就烟消云散了。

“我等不及你说的哪天一觉醒来!”政治老师火冒三丈,“你只要管住自家的孩子就好!”

很明显,他只教他的政治,不关心教育与心理。我冷冷地笑了一下,我非常反感。是有这样的男人,他的眼里只有他的妻子,全世界都与他无关。

“我的孩子,我会教育,也请你的妻子担起学校教育的职责。”说完我拔脚就走。其实,对于政治老师这种坐井观天的男人,我应该有所警觉,但是我忽略了,我以为这是一个男人面对从天而降的绿帽子的正常反应。

我与程青书正式谈了一次。这份感情,他一直未曾回避我,他什么都跟我讲。每天我们坐在一起吃晚餐,他的话题就会围绕生物老师展开。

与程青书谈话之前,我去师大图书馆借了几本有关青少年心理学的书。研读完以后,我一脸茫然。说实话,书里面的理论和案例在阅读的时候让我热血沸腾,我把自己假想成一个引经据典、口若悬河的知心姐姐,我要用理论指导实践。然而,面对程青书,我字斟句酌,我发现语言的力量如此苍白,它们似乎不能精准地表达我的中心思想,包括,初恋不是用来经历的而是用来回忆的,暗恋比表白更有美感,等等。我说了不少的话,它们纷乱纠缠,彼此消解。程青书乖乖地坐在我面前,一言不发地倾听着,像一只温驯的小猫。但到了最后,他颠覆了局面,掌控了谈话的主动权,他说的要点只有一个,那就是,爱上一个人,就是要让她知道。

“如果给别人带来了困扰,你依然坚持?”我试着问道,我没有说到与政治老师的见面,我不想伤害程青书的自尊心。

“爱情不是洪水猛兽,它是和风细雨,不会造成困扰。”程青书说。

“男追女,隔座山,”我泄气地说,“你还是孩子,没有翻山越岭的功夫。”

“我有的,我有盖世神功,”程青书调皮地冲我比画了一下,“瞧着吧,我一定会把她追到手的。”我盯着他,有些出神,面对爱情的时候,他倒是有他父亲的气魄,勇往直前。

初二那年,程青书的精力都放在追求生物老师上面。他无师自通地用尽了恋爱的伎俩,表面上看起来,它们属于小儿科的手法,但是,世间万物,都禁不住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这跟铁棒磨成针是一个道理。比如,程青书每天给她写一张便签,夹在她办公桌上的教案中,上面是一些小清新的句子,突然有一天,停下来,不送了。比如,在他上课的时候,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突然有一节课,全程伏在桌上,看也不看她。

程青书吊足了生物老师的胃口,起初,她不理睬,态度冷硬地面对这个青春期的少年,她以为事情很快就会结束,毕竟,他只是个孩子。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程青书锲而不舍。这时,她开始关注他的下一步行为是什么,好奇害死猫,一旦她的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她的心里就有了一小块儿空地,住进了这个执拗的男学生。

程青书像个天才的指挥家,掌控着乐曲的节奏。他写完作业就跟我讨论这一天的成果,他歪打正着地用上了数学曲线,横轴与纵轴分别代表他的措施与收效。两条线从平行的状态到出现诡异的波纹,当它们渐次朝向一个交叉点运行时,我想,完了,生物老师的防线失守了。

的确如此,生物老师从阵脚大乱到败下阵来,进展神速。当她向程青书所在班级的班长了解程青书是否生病时,程青书露出了狡黠的笑容。他的身体好着呢,他只是在经过生物老师的办公室时,故意捂住肚子,露出痛楚的神情。大概生物老师做梦都没想到,此前掉以轻心的男学生,竟然有这么大的魔力,悄无声息地就把自己放进了她的生命里,就像在水里浸泡了一小块儿古树普洱,浓郁的滋味蔓延开来,那水,再也回不去白开水的状态。

我见到当事人,是在大约一个月以后。生物老师与她先生的思路如出一辙。她主动约我,也是从档案里查到了我的电话号码。在程青书的档案里,我的身份填写的是姑妈。生物老师和她的先生都这样称呼我,程青书姑妈。程青书姓程,我姓史,他们没有追问我们的姓氏问题。生物老师约我在师大的中心花园里见一面,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那里人來人往,不知道怎么来谈这种事。

当然,接到她的电话时,我略略有些好奇。程青书在我耳边说得太多,程青书说她很瘦,个子很高,从来不穿高跟鞋;从不化妆,但是肤色很好;也不太打扮,四季都穿深色的裙子,冬天是长裙,夏天是短裙。她的丝袜从来不走丝。头发干净透亮,不会油腻腻的,一定是每天都洗头。她做事情有点笨手笨脚的,比如手里拿着一沓本子,又想去抓粉笔,结果是本子撒了一地。程青书的形容如此自相矛盾,我实在是难以想象她的模样。

我如约到达我们约定的地点,那正是下课的时段,数不清的大学生从教室里走过来。我站在花坛旁边,这样会比较醒目。花坛里有几株梅花树,一场雨过后,花已经开了,从干枯的枝叶间探出细小的黄色花瓣。一个女人朝我走过来,背着光,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大衣。

当她来到我面前,我惊讶于她的相貌。她很年轻,二十三四岁,极其美丽,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看,秀气的眉眼,挺直的鼻梁。她有一种人淡如菊的气质,令我似曾相识——我想起来,在夏茭白身上,也有这样的感觉。我顿时明白过来,程青书被她吸引的缘由,是她有那么一丢丢像夏茭白。纵然他没有关于母亲的记忆,但遗传因子发作起来,是坚不可摧的,他终归是要本能地寻找缺失的母爱。那一刻,我说不上来是高兴,还是悲伤。

生物老师与她的先生南辕北辙,她看起来干净而精致,眼里都是温柔与笑意,是那种积极向上的状态,理应愉悦地生活,见阳光的人,做明净的事。我完全猜不到她是怎样嫁给了面色阴鸷的政治老师。

那天,她看上去有些疲倦。她告诉我,头一夜,女儿发烧,她通宵没有合眼。我理解。程青书生病的时候,我也会熬更守夜。

紧接着,她对我说,她搬出去住了,她到她的老乡家里去挤一挤,已经有一个礼拜。昨晚,她的先生打电话给她,说了女儿生病的事,她回到家,守护着孩子,在家和衣待了一夜。

这件事,让我震惊了。但我礼貌地表示,我不想听这些鸡毛蒜皮。直觉里我认为这与程青书无关,一对身心健全的夫妻,他们的婚姻,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最好不要跟其他人扯上边。我委婉地表达了这一层意思,我告诉她,程青书还是孩子,男学生爱上女老师,是很蠢的事,也是没有未来的,当然,他们连现在都没有。

“也不一定,他是个不一样的男生。”她低低地说。

我脑子里“轰”的一声,就在那一刻,我明白过来,尽管程青书做的每一件小事都微不足道,但是,它们聚沙成塔,生物老师在不经意间就置身于天罗地网之中了。

静下心来,她蓦然发觉,这个倔强的少年美好得难以想象。这是她对我说的原话。她来见我,不是要我管束程青书,格局已经发生转变,她一脸的苦恼,用残存的理性告诉我,面对程青书飞蛾扑火般的追求,她很难受,期待我能够帮助她做些什么。

我明确告诉她,他们两个人必须要分开,她调走,或是程青书转学。她点点头,说自己已经在联系别的中学,但工作调动往往需要走比较复杂的流程。

她被爱情困扰的模样,令我隐隐感到不安。我想不到身为一个成年人,她会陷进一个男学生的狂轰滥炸。我曾经希望她能够怀着与我相同的心意,安之若素,静待程青书慢慢长大,陪伴他度过成长的煎熬。看来,是我错了,当我聆听到程青书对她采取的那些层出不穷的招数,我就不该任其蔓延到今日的地步,我应当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当然,这也不怪她,她不是定力不足,而是被命运所摆布,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放置到了难以自拔的处境中。

在提到程青书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露出一点骄矜的神情。程青书是星河与月色,在未来的时空里,他们是不会有交集的。生物老师是个聪明的女人,她领会到了我的语义,露出一丝愧色,这倒让我不忍心了。追求她,是程青书的错,不该由她来受辱。

我改变了语气,和缓地跟她说,程青书是正经人家的孩子,成绩出类拔萃,他不过是一时迷惑罢了,每个人都会有残酷痛苦的青春期,过了,就是过了。她不动声色地听我说着,仿佛很绝望的样子。

我没来由地想起一本叫作《书剑恩仇录》的武侠小说,那是程国庆当年拿给我读的,里面有一句话叫作,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强极则辱。我记住了情深不寿这个说法。

见过生物老师以后,我与程国庆妈妈谈了一次。她也很重视孙儿的这件事。我提出来为程青书转学,他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擅长表演,我可以带他去北京,想法子进入一所艺术类大学的附中,便于他投考中央戏剧学院。程国庆妈妈立即就答应了。这件事我有些把握,我联系我的大哥史尚,他的公司就在京城。这是我第一次向他求助,我的大哥一口就答应下来。

这是一个有分量的诱惑,中央戏剧学院附中。程青书很是纠结,他一度无比向往那里,他想创作舞台剧,又想要表演。不过,最后他还是告诉我,他不想去了,他要学的专业是生物。

这个答案让我吃惊,我知道,我已经没法阻止——我没法阻止程青书,更加没法阻止生物老师。程青书的暗恋,已经变成了一场失控的火灾。

程青书什么都还没做,他没有要求什么,生物老师已经不顾一切地向政治老师摊了牌。她等不及调动工作,等不及我给程青书转学,她提出了离婚,理由是爱上了十四岁的男学生程青书。

程国庆妈妈用她的人脉,调查了这对夫妻。原来,政治老师追求生物老师,颇费了些手段,一度上演过跳楼这种苦情戏,好不容易才把她娶回了家。但是,生物老师在生完孩子以后,与婆婆交恶,患上了产后抑郁症,一直服用抗抑郁的药物。

在程国庆妈妈家里,我们两个人仔细商议对策。我们都决定把事情的真相告诉程青书。他眼里那轻舞飞扬的蝴蝶,不过是一只在凡俗人间千疮百孔的蛾子。幻灭是重要的,那几乎是阻断爱情最为有力的武器。

我跟程青书谈了以后,这孩子果然被吓住了。“产后抑郁症”这几个字,携带着一些不那么让人愉快的意向。我在程青书脸上已经看到了退缩之意。他告诉我,当天的生物课下课以后,生物老师把他叫到教室外面,对他说她会离婚,等他长大。她要他认真地想一想,他的心意是否是长久的。

這样郑重的表白超越了程青书的预期,他并没有想那么远,他不知道怎么答复生物老师。他恋恋不舍地告诉我,他只想跟生物老师一起去看一场电影,看电影的时候,一块儿吃一份大桶的爆米花,如果她允许,他还想跟她去一趟野外,一起辨认生物书上那些可爱的动植物。这就是十四岁的爱情,与生物老师的想法有如云泥之别。

我明确表达了我的意见,建议这件事到此为止。生物老师的表现太过激进,跟她的职业和年龄都是不相符合的,这是很危险的。程青书突然变得很听话,他答应我,第二天上午第二节生物课,下课以后立刻去操场做操,不给生物老师留下与他独处或是继续表白的机会。

我以为一切就这样结束了,生物老师害一阵子失心疯以后,自然会搬回家去住,如若顺利地调动了单位,这一段,就算完全烟消云散了。我甚至觉得,这是她的婚姻危机,只不过她用程青书来做导火线,让自己放肆一回。至于程青书,得到了一个成年女子如此情深义重的爱情,对于他,未必是什么不得了的事,小孩子心性,得到便是得到,无论是多么渴求的玩具,但凡握在了掌心里,摆弄腻歪了,不一会儿,便是任意一扔,相忘于江湖。

我反馈给程国庆妈妈,我们一致认为,让程青书逐渐淡忘这件事,逐渐远离生物老师,便是最温和最没有伤害的处理方式。我们不需要再做别的什么努力与防备。

那一阵子,程国庆时常不在家,他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到黑龙江去贩卖木材。他的职业生涯随意而松散,他妈妈已经彻底放弃了对他的寄望,或许在她眼里,这个儿子,活着就好。家里发生的这些,程国庆一无所知。我并未打算打电话给他,就像这些年里,程青书感冒、发烧,或是在学校闯了祸,都是我一一处理。

事实证明,我缺乏对事物的准确判断,我以为程青书在心里放下了生物老师,这件事就算结束了。然而,当天晚上,程青书就再次见到了生物老师,不只是程青书,我也见到了这个陷入情网的女人。

那年的梅花开得特别早,寒潮过后,师大校园里四处弥漫着梅花的清香。这时我才发觉,原来师大种植了这么多的梅花树,它们毫不起眼地穿插在那些张扬的花卉与高大的树木中,干枯焦黄的枝干间残留着几片脆薄的树叶,零星小巧的花朵渐成燎原之势,那香气无孔不入。

程国庆家住的筒子楼前面就有几棵梅花树,有一棵很瘦弱,偏被程国庆用来拴住他的摩托车。他总是不按常理出牌。那晚他没在家,很多个夜晚,他不是在黑龙江,就是留宿在他的女友家里。我不知该如何评判那个女人,她什么都跟夏茭白反着来,相貌、气质、才学,全是反的。

程青书貌似对这个准继母并不反感,他根本就对程国庆不太关注。即使程国庆带回来一个妖怪,我猜他也不会反对。

我在研究生毕业以后,因为程青书,没有去往其他城市工作,就在成都的一家翻译公司里上班。我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不缺钱了。然而,我仍然照顾着程青书,夏妈与程国庆妈妈依旧发一份薪水给我。我的岗位是家庭教师,可是,我为程青书所做的,差不多就是父母的职责了。说不上来是为什么,我已经离不开这个孤零零的孩子。

对于我的长期单身,我爸我妈是恨铁不成钢,他们先是嘱托各路亲友,张罗着让我相亲,无数次的失败以后,他们放弃了。我想,他们已经把我划入到了史夏那一拨,这一儿一女都是母胎单身,传说中的“注孤生”。他们并不知道,我没有结婚,然而我也并没有单着,我断断续续有一些男伴,像季老三那样的。只是,没有一段关系能够长久维持下去,我们总是在彼此厌倦以前,及时止损。没有婚姻,我也就没有孩子,对这两件事,我都没有渴望过。从二十岁开始,我就与程青书缠在一起,我完完整整地观看了一遍小孩子的成长,这方面,我是没有缺憾的。

就在发生那件事的那天清晨,是圣诞节的前一天,我去上班,朝着公交车站走去。师大的公交站距离校门口还有一里地左右的距离。一辆摩托车从后面追上来,骑手取下头盔,是程国庆。他剛从黑龙江回来,住在女友的家里。

“上来吧,我送你。”他侧侧头。

我谢绝了,我的时间很充裕,愿意安步当车。程国庆左脚点地,不肯离开,似乎有话要说。周遭是匆忙赶着上班的人群,不断地从我们身边经过。这并不是说话的地方。况且,我也看不出来我们有什么可说的。突然,程国庆笑了,他说,你记不记得,从前你喜欢我用自行车载着你,从402厂那道陡坡冲下来?

我不作声,朝他礼貌地笑一笑,慢慢随着人流往前走去。我当然记得的,我记得我们之间发生过的每一个细节。我听见程国庆在我身后失望地自言自语:“你这小丫头,长大以后,反倒变成了一个没嘴的葫芦。”

好一会儿,我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声,程国庆轰动油门,掠过我,绝尘而去。我下意识停住脚步,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马路尽头。

他是不知道的,我常常无话可说,那是因为,我怕我一开口,就会不恰当地泄露自己的感情,这会让我们都觉得尴尬。其实,在我的心里,有十万个为什么,每一天,每一刻,我都想要问一问他。为什么是那个女人?就像当年,我想要问他,为什么是夏茭白?梅花会开放,星星会出现,汹涌的海水会爬上月亮的脸,晨曦终将刺破暗夜,可不爱我的这个男人,终究不会爱我。这样的道理,我是懂得的。我就是不甘心,我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女子,我克制不住自己,我很想知道,他究竟有没有非常短暂地爱过我一下?

在他与夏茭白结婚的时候,我没有机会问出口。在他和别的女子谈恋爱的时候,我也没有机会问出口。后来,就不再有机会。

那个冬天,梅花绽放以后,夜晚我时常将窗户紧紧地关闭起来。程青书遗传了程国庆爸爸,也就是他爷爷的体质,对花粉过敏。每年进入十二月,他就会咳嗽。那慢性咳嗽从出生开始就如影随形。我领他去看过中医,我买了一只小小的药罐,放在房间里,给他熬药。药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轻微沸腾的声响,清苦的气息弥散开来,我和程青书就在这浓稠的药味儿里学习和阅读,整个冬天,我们的衣衫都有中药的味道。

那一晚,有一些年轻人聚集在人民南路附近的酒吧里,喝酒庆祝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公司的同事约我一起去狂欢,我婉拒了,我对节日没什么兴趣。

我和程青书很早就睡下了,程国庆不在家里,他留宿女友处。程青书在里间,我在外间。这孩子咳得有点厉害,我让他喝了中药,又用药草让他泡了脚,打发他早早上床歇息。我看了一会儿书,不知什么时候也睡着了。

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我,我披上外衣,懵懵懂懂地打开门。站在门口的是隔壁邻居,说是楼下有人叫程青书,已经叫了好久,把一栋楼都给吵醒了。我充满歉意地赶紧下楼,查看究竟。

月光下,政治老师平静地伫立着,仰起头,一声一声地叫着程青书。一刹那,我本能地以为他是疯掉了。他看到我,停住口。他脸上有一层清冷的光,看起来并没有癫狂。

“抱歉,打扰到你了。”这是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他目如寒星,神情有一种奇特的肃穆。他只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周身上下似乎都在冒着冷气。他紧接着告诉我,他是来找程青书的,请程青书务必去家里一趟,跟他的妻子见上一面。

我不知道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也许是他们夫妻经过彻夜长谈,生物老师痛哭流涕,决心结束这堂吉诃德式的爱情,回到丈夫和女儿身边。她一定是发誓不再受到程青书的困扰。他们夫妻的谈心谈话无疑是成功的,这个男人要趁热打铁,让程青书面对面地跟妻子对质,让妻子当着自己的面,跟小家伙说清楚,从此他们井水不犯河水。

按照常情,我对政治老师的深夜造访,做了如上的揣测。我必须自行脑补这些画面,因为我怎么问政治老师都不肯吐露半个字,只是坚持要叫程青书去他家里,跟生物老师见面。我反复解释,程青书咳嗽,天寒地冻的,禁不住风寒,天大的事情,明早再说。我甚至保证,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程青书去他家里一趟。

我怎么说他都不同意。他说他要见到程青书本人,他要听到程青书的意见,如果程青书一定不去见生物老师,他马上就走。我都给他绕晕了。他说他继续在楼下叫程青书,或者上楼去见程青书。胶着了一阵子,我知道他赢了,这大半夜的,看样子他不见到程青书是不肯善罢甘休的。为了避免他扰邻,我带着他上楼,让他在门口等着,我去叫醒程青书。

这个过程里,我仔细观察着政治老师,他灰色毛衣的袖口领口都磨破了,除了薄,没什么毛病。生物老师花容雪肌的,但她的老公是这样一个松松垮垮的男人。

我叫醒了程青书。政治老师等在门口,他是安静的,不像有攻击性,他单薄的衣衫藏不下刀具或是硫酸。我是很警惕的,我不能让他伤害到程青书。

“你愿意去见我妻子吗?”他这样问程青书。程青书不知所以地看了我一眼,我立即对程青书说,我们可以明早再去。

“不,就是今晚。”政治老师看着程青书,坚持道。

“好吧,我去。”程青书说。我想,程青书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只是不堪其扰。这么深的夜,这样冷的天,他们两口子尽可以关起门来谈情说爱,何苦牵扯上别人?不过这样也好,这是最后一次,说开来,就算彻彻底底地结束了。

我给程青书裹上厚厚的大衣,他的个子已经比我高出一个头,替他戴围巾的时候,我要踮起脚尖。我们三个人朝着师大附中走去。我在中间,程青书和政治老师分别在我两侧,我审慎地保护着程青书。

这对夫妻真是活宝,我猜待会儿生物老师会开口告诉程青书,她不爱他,她只是迷乱了一下下,这种划清界限的表述,等于是她先放弃了程青书,保住了颜面。当然,我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我已经想好了,到了她的家里,我先来讲,我说,小孩子闹着玩的,大人不必当真。这是一场关于自尊的博弈。

师大附中在师大旁边,一墙之隔,附中的家属区也在学校里头。生物老师的家在顶楼,我们沿着黑而迂回的楼梯盘旋向上,楼道里了无人迹。这个时间点,想必大家都睡下了。

政治老师用钥匙开了门,门里并没有谁来迎接我们,我正在奇怪,他的妻子难道听不见我们的脚步声吗?在我前面的政治老师忽然回过头来,朝我笑了一笑,或者说,那压根儿不是一個笑容,而是一种阴森的表情。他问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你确定,你也要进来?”

我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伸手把门大大地敞开了,室内的电灯亮着。就在他推开门的一瞬间,我一眼就看到躺在地上的生物老师,她的脸朝上,双眼瞪得大大的,全身都是血。

我有晕血的毛病,我的腿一下子就软掉了,但我还是使出残存的力气,转身遮挡住程青书的视线。已经来不及了,程青书凑过来,他看到了血泊中的女人。我听见程青书的喉咙中发出一丝尖细的叫声,微弱得简直可以忽略不计。然后,他拼命呕吐起来。

在如此惨烈的死亡现场,我和程青书溃不成军。如果这时候政治老师举起一把刀朝我们砍下来,我们一定毫无招架之力。我颤抖着,头晕目眩地搂住程青书,他不断地呕吐,我挡在他身前,望着那个男人,像被施了定身术,动弹不得。

这个刽子手看都不看我们一眼,径直走到隔壁,抬手敲门。隔了一会儿,有个男人来应门,那大约也是附中的老师,是他们夫妻的同事。人家睡眼蒙眬地问是怎么了,我听见他清清楚楚地说:“拜托你,帮我报警,我杀人了。”

那人愣了一下,睡意顿消,迅速走过来,轻轻推开我和程青书,朝里看去,就这一眼,顿时石化了,泥雕木塑一般待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我看到他逃也似的往外跑,一边跑一边敲着整条走道的门。这样,陆陆续续来了好些人。有人带走了我和程青书,政治老师也被带走了。

当我和程青书坐在派出所的走廊里瑟瑟发抖时,我猛然想起政治老师的那件灰毛衣。在夜色中,那上面的暗纹显得不太均匀,我一度以为那是精心编织的图案,只是形状太不规则,看起来像是某种抽象画。如今我恍然大悟,那是血迹。一条一条、一道一道毫无规律的纹路,是飞溅上去的鲜血,干涸以后,变成了深色的污渍。

这个男人若无其事地穿着带血的毛衣来找程青书,让程青书去见死去的女人。他自己则冷静地敲响邻居家的门,请求帮忙报警。一切都有条不紊,充满了预谋。

事后的庭审也证明了这一点,凶手敲门求助邻居报警的情节,视同自首,由此免除死刑,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的小命算是保住了。回放一下整个过程,不难发现,从头到尾,他就没打算寻死,否则他完全可以在妻子的尸首旁自尽。他的目的就是让她去死。

虽然案件极其凶残,但案情很简单。被绿了的丈夫佯装成全妻子,提出婚姻中的最后一个请求,让妻子回家吃顿饭,在家里过一夜,翌日便去办理离婚手续。女人中计,如约而至,吃下丈夫准备的晚餐,菜里有安眠药,女人不久便呼呼大睡。此时,男人手握菜刀,砍了下去,刀刀见血,刀刀致命。女人在剧痛中一度清醒,挣扎中掉下床,又朝外爬行了几步,终究失血过多,气绝身亡。

最为恶劣的是,当我和程青书站在门口,吓得魂飞魄散之时,生物老师的女儿,那个不到一岁的婴孩,就在里间的床上熟睡着。她的父亲在她的晚餐里也放了一点点安眠药,确保她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保持沉睡的状态。

婴儿一觉睡到天明,母亲的尸体已经被清理,父亲被警察带走了,空气里只留下很淡的血腥味儿,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然而,事实是,这孩子的世界已经一夜崩塌。听说事发以后,孩子被乡下的外婆接走,不知所终。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个冷血杀手,原本就不是寻常男子。他性情内向,有严重的洁癖和强迫症,家里常年用酒精消毒,不能忍受哪怕是一丁点的可疑灰尘。表面看起来,这是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对谁都赔着笑容,安心教书,会做家事,制造着也安享着生活里的小确幸。但那只是幻象。他在家里是个说一不二的暴君。

在庭审中,生物老师的家人说出了真相,这个可怜的女人不止一次向家人抱怨,她其实是很害怕回家的。一到家,她就必须更换睡衣,要是换衣服的动作稍微迟缓,她的先生就会以细菌进入了房间为由,狠狠地惩罚她,将她关进衣柜里,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她受到的处罚千奇百怪,像在大半夜光着脚被赶到阳台上过夜这种,简直不胜枚举。

雪上加霜的是,在生物老师生下女儿以后,她的婆婆来了。政治老师是一个遗腹子,他们母子像是一根藤蔓上的倭瓜,共生共荣。婆婆更变态,生物老师的行踪,必须上报,细致到分秒,否则就是出去偷人养汉子了,就该挨揍。产假中,生物老师两次偷跑回娘家,她的娘家在农村,父母劝慰她安守妇道,既然生下的是女娃,理该抬不起头,凡事忍忍,息事宁人的,一生也就过去了。

很不幸,青春年少的程青书蹚了这浑水,他爱上了一个想象中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正在水深火热之中,她要脱离泥潭,程青书的鱼钩哪怕连诱饵都没有,也能够轻易地将其钓上来。

据说第一个被凶手叫起来的男邻居陷入了长达半年的失眠,一闭上眼睛就听见敲门声。生物老师的那套住宅,被附中收回,但新来的老师,即使住在办公室里,也不愿意搬进那套凶宅。

我把听来的细节都讲给程青书,我要他知道,生物老师的死去,是必然的,他只不过是恰巧出现在那场病态的婚姻里。然而,伤害是不可避免的。不足十五岁的程青书惊吓过度,也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不止如此,天一黑他就惊恐不已,不允许关灯,不允许我离开,必须要靠在我的怀里才能小憩片刻。

我不得不辞职,因为有整整一个学期程青书都不肯去学校,他在家里画画,画的是人体,没有模特儿,他就画自己,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地画下去。

程青书与生物老师的这段情事被捕风捉影地无限放大,坊间的传闻里,生物老师甚至为程青书堕了胎。程青书在师大附中的知名度,大概类似于今日的网红。甚至有人专门跑到师大的筒子楼下,想看一眼这个搞得老师家破人亡的男生长什么样。

程青书闭门不出,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有一天,他在浴室里待了很久很久,我不放心,敲敲门,里面没有回应。我破门而入,程青书一只手扶着镜子虚弱地站着,细细的血从他的手腕处蜿蜒而下。我一见血就发晕,站立不稳,就在我倒下去的前一秒,程青书冲过来扶住了我。

“史佑,我不想活下去了,”程青书在我耳边悲伤地说,“但是,我又害怕吓着你……”他割腕了,用水果刀。还好,他下手的时候偏离了,没有伤到动脉,捡回了一条命。

我却真是被他给吓死了,急火攻心,一下子就病倒了,晕眩、无力,水米不进。我躺在床上,多年来的疲倦一下子全部爆发出来,我累得连话都不想说。

换作程青书守护在我床边。三天以后,当我喝下了他熬的小米粥,他一下子就哭起来。他抱着我的手臂,哭得哽咽不止:“史佑,你千万不要有事……”

“我不会有事的,只要你好好的,我也会好起来的。”我抚摸着他的头发,他抬头注视着我,突然之间,泪水从他的眼里源源不断地涌出来。突然,他低下头,亲吻我的手背。

“史佑,他们都不重要,真的,没人比你更重要。”他喃喃说着,“在这世上,所有的人都抛弃了我,我只有你,我也只要你。”

他的嘴唇停留在我的手背上,那一块皮肤痒痒的,像被一只蝴蝶所侵扰。我并没有意识到,这竟然是一个少年爱的告白。

这一回,程国庆妈妈出面,与川大附中联系妥当,让程青书直接转学进入初三的实验班。出了这样的事,程国庆收了心思,整日待在家里,张罗着搬了家。他在川大教工住宅区找到了一套房子,那是一位川大老師的宿舍,房主的状况跟程国庆差不多,也是川大的教工子弟,两人一块儿去俄罗斯当倒爷,结为莫逆之交。那主儿回国后,在成都西边的中央花园小区买了一套独栋别墅,那是成都较早的高档商品房。他在川大分配的宿舍空着,家什齐全,拾掇拾掇,我们就搬了进去。

川大是我的本科母校,我在这里度过了寂寥的四年时光,在这四年中,我竟然从未意识到,原来这所大学跟师大一样,也有这么多的梅花。即使是它近旁的望江公园,除了茂密的竹林,同样有太多的梅花树。

借住川大的教工宿舍以后,程青书仍然咳嗽,窗前仍然是一树一树让他过敏的梅花。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他的咳嗽慢慢好转,暑假过去,他背着书包,由我每日送去川大附中,那时,他已经完全不咳嗽了。他的个子长高了,清秀的脸上恢复了笑容。

是的,清晨会再次到来,从不爽约,无论是怎样的黑暗、怎样的惨伤,都不会是永远。其实,不用等太久,当柳树转绿时,这个异常寒冷的冬日也就结束了。

2

程青书的日记之十一

2020年1月6日,星期一,微雨

小寒。

果然冷下来,穿着厚厚的大衣,依然瑟缩。史佑在屋子里烤着火,她不开空调,用一只电油汀取暖。我知道那种取暖器,放一点水,温暖而湿润,不像空调那样干燥,又不似地暖,需要大兴土木。史佑一向是个懂得生活的人。

我在焦老师家里略微待了一会儿,他让我跑一趟腿,去学院里帮他送一份资料。我取了资料以后,坐下来喝一杯茶。史佑为我泡了一杯小青柑,她新近喜欢上这种口味。

我在喝茶的时候,她不住地走来走去,查看午餐需要的食材。她穿着一件长及足踝的袍子,下摆微微拂动,脚下是一双软底鞋子,她看起来非常贤惠,好像天生就是一个贤妻良母。我忍不住告诉她这一点,史佑微微一笑,想一想,她说:“成日惦记着三餐四季,人仿佛也会变得安宁。”

我知道,史佑从来就不是一个恨嫁的女子,她淡然地活在这世间,一切都随遇而安的样子,她跟我爸在402厂的那个女友太不一样。那时,那位阿姨屡屡向我说起结婚的事,她总是在做菜,总是搭乘我爸的摩托车给我送来,然后,总是通过我来向我爸催婚。

我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负责任地告诉我爸,阿姨想要嫁给他。我爸不置可否。我很老练地告诉我爸,阿姨会做菜,娶老婆,这是一个重要的考察点,一个女人,有厨师的手艺,夫复何求。我爸听到“夫复何求”这几个字,笑不可遏,他问我这么文绉绉的词语是从哪里学来的,又自语道,史佑是个学霸,史佑带出来的孩子当然也是学霸。

我不觉得有什么稀奇,我知道我爸是学渣,我奶奶看不上他。我从不觉得自己是他的孩子,我是属于史佑的。我是史佑一手捏制出来的,就像是上帝造夏娃。史佑就是造就我的神。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爸一直没有娶阿姨。中间有两年,阿姨在师大的商业街租了一间商铺,在里面摆了一台缝纫机,业务范围包括定制衣服、缝制窗帘床单被套等,生意很火爆。我爸有空时就去帮她打打下手。那几年我爸用去俄罗斯赚的钱买了十来间商铺,他的主要收入就是收租。我爸能赚钱,但我奶奶还是看不上他,在我奶奶眼里,我爸做的是不务正业的事情。

我爸阔气起来以后,买了一辆越野车,动手改装成一辆房车,椅子翻转下来就是一张舒适的床,车里还有淋浴房和卫生间,还有整套的厨具。不过,说走就走的旅行是一次都没有成行过。我爸不断地改造那辆车,拆了装,装了拆,仿佛买车的目的就是折腾它。这些,在我奶奶看来,通通都是玩物丧志的行为。

我奶奶也看不起402厂的那个阿姨,她一次面都不要见。尽管我爸也给我奶奶送去阿姨做的拿手菜,我奶奶却是一口都不尝,原封不动地退回来。这倒无所谓,我爸从来没有重视过我奶奶的意见。既然不见,那就不见好了,我爸心安理得地继续跟阿姨谈恋爱。

他俩就这么名不正言不顺地过了下去,大多数时候,我爸都待在她家,我爸那辆稀奇古怪的車子,就停在她家门口。她住的是一楼,车子搁在窗前,再没有比这更安全的了。我爸跟他的车子就安安稳稳地寄宿在了那里。直到我十四岁那年的冬天。

生物老师那件事发生以后,我爸回到了家里,开着他炫酷的改装车。当时我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我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要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尤其是当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那么爱她了,结果,她要用这样惊悚的方式,在我的生命里画下如此深重的痕迹。

我爸的车子实在太拉风,停在筒子楼下,经常引发围观。当他在川大借到一套房子以后,他跟我一起搬了过去,同行的当然还有史佑。我离不开史佑。在我人生所有重要的时刻,陪伴着我的,都是史佑。我说过,她是我最重要的人。

我们三个人住在一起,我恢复了每天去学校念书的生活。他们就在家里做饭,我爸和史佑配合默契,一个切菜,一个下锅。

我爸的厨艺一天天地精进,居然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下午放学以后,史佑到学校接我,我们步行回家,一进房门就能闻到饭菜香。我爸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活,白色的蒸汽在温暖的灯光下氤氲着,我爸就在那缭绕的云雾中回头冲我们笑,他招呼我和史佑去洗手,饭菜马上就上桌。那样的时刻,这个借来的屋舍恍惚是一个无比圆满的家。

那些日子,史佑经常与我爸一起喝她的葡萄酒,我爸嫌这酒精太温柔,喝完了嚷嚷着不过瘾,史佑微笑地看着他,朝他举杯,我爸只得顺从地再喝一大口。我爸好像很听史佑的话,不管他怎么挑剔这甜滋滋的葡萄酒,还是每次都陪着史佑喝一杯。

史佑的口味很清淡,我爸的看家菜居然就是几样粤菜。史佑的饭量很小,一旦她的筷子停留的次数多一点,第二天,那道菜一定会再次闪亮登场。我喜欢他们这样融洽地相处。我爸告诉过我,他和史佑从前是难兄难弟一般的关系,我妈与史佑是闺密。我觉得我爸和史佑看起来并不亲近。我猜想,史佑与我妈更为密切。

那是我爸陪伴我最长久的一段岁月,他的种种行止就像是一个大男孩,我逐渐喜欢上他。然而,每到夜里,我还是需要史佑。我像一个没有断奶的婴儿,一到晚上就认人。睡觉的时候,史佑坐在我的床头,轻声跟我聊着天,或是什么都不说,光是看着我,我就会觉得安心,渐渐睡着。我睡着以后,史佑才会离开,但半夜我经常会做噩梦,突然惊醒过来。我叫着史佑的名字,她匆匆从隔壁房间里赶过来,坐在我的床头,我慢慢闭上眼睛,重新进入梦乡。

有一天晚上,我迟迟没有睡着,我担心史佑离开,隔一会儿便睁开眼睛看一看她。史佑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对我说:“放心睡吧,我一直在这里。”

我闭上眼睛,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宁静。我还是没有睡着,我在想心事,我想到生物老师,又想到史佑,某一刻,她俩的影像竟然重叠起来,她们变成了一个人。

我猛地睁开眼,史佑仍旧坐在原来的位置,在小夜灯的照射下,静静地出神,灯光在她脸上留下了一团光晕。那一刹那,我的心间清明得不可思议,我突然意识到,我所深爱的人,不是生物老师,也不是别的什么人,我爱的,是史佑。

一直都是。

这个发现,意味着生物老师那一篇,是真正地翻过了。我整个人都澄净下来。我爱史佑,而她就在我身边,还有比这更加幸福的事情吗?我是满足的。

我开始努力读书,就快要中考了,我得有一个好成绩,史佑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不能叫她失望。有一天傍晚,语文老师临时加课,我放学比平时要迟一些。一出校门我就看见来接我的史佑。她站在人行道上,冷得缩着脖子,一个人在原地跺着脚。她坚持每天接送我,一路上与我聊聊学校里的事。

我朝她走去,拉起她凉凉的手,我们一路飞奔回家。这时候,我的个子早就远远超过了史佑,跑步的速度也比她要快,史佑跟不上我,气喘吁吁地一直笑。跑进楼道,她已经上气不接下气。

这是第一回,我发觉自己已经比她要强壮得多,我已经长大了,如此瘦小怯弱的史佑,原来我也可以好好地呵护着她。我一边牵着史佑的手慢慢上楼,一边猜测着我爸会献宝似的捧出哪些菜式,我爸已经有几样看家本领了。史佑告诉我,临出门时,我爸正在剖鱼,他要做红松鳜鱼,那是一道江苏菜。

意外的是,楼道里并没有飘出油香味儿。我们住处的大门敞开着,我一眼就看到那位阿姨,哭得满脸是泪。我爸背对她站着,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一把锅铲,有点不知所措。厨房的案台上有切好的葱花蒜粒儿之类的,但煤气灶没有点火。显然这不是一场愉快的会面。

我爸听见声响,回过头来,看到了我和史佑,他脸上有些尴尬。他突然反应过来似的,解掉围裙,放下锅铲,草草地跟史佑说了一句,你先随便弄点吃的。不等史佑回答,我爸走过去,拉了阿姨一把,他说,有什么话,我们出去再说。

不,我不跟你出去。阿姨挣脱了我爸的手,她化了妆,像刚到我家时的那一次一样,技术笨拙,睫毛膏和胭脂被眼泪搞得一塌糊涂,变成了一片颜料的汪洋大海。我爸看着她,叹口气,别过脸去,不知道是不是不忍心看到她那张五颜六色的面孔。

程国庆,我只要一个公道,我要你一句话。阿姨看了看我和史佑,忽然间就不哭了。

我爸打断了她,神情很是温和。我爸从自己的裤袋里摸出一张银行存单,那是一张纸质的存单。我爸似乎早有准备。他递了过去。

是你的名字,密码是你儿子的生日。我爸说。

阿姨接了过去,她看了看上面的数字,我想,这数字超过了她的预期,因为她立即就放弃了纠缠。不过,说实话,直到此时,我都不太明白他们交流的是什么内容,是用一笔钱来结婚购房,还是支付分手费?

没错,我爸最近的心思都放在我身上,但这只是暂时的,假如阿姨为此而不满,我愿意替我爸做出承诺。我爸尽可以立即跟着她回到402厂的宿舍去住,开着他那辆改装车。他还像过去那样,偶然出现在我与史佑的生活中,那都是可以的。

我刚想张口,史佑拽了我一把。史佑说,来,我给你做番茄鸡蛋面。阿姨听见这句话,三两下将那张存单折叠起来,放进自己的包里,她转过身来,对史佑一口气地说道,我不知道会是你,我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我就想问一句,既然你和程国庆是要结婚的,为何让他去耽搁我这么些年?外头追我的男人也是有的,要不是程国庆耗着,我早两年就嫁人了,人家有房子,有商铺,我嫁过去有现成的生意做着,我干吗在程国庆这一棵树上吊死?

这番话,我听得愕然。我想,这阿姨的误会大了。我责备地看了一眼我爸,这时候他就应当挺身而出,解释清楚。可他居然一声不吭。我觉得我有义务维护史佑的清誉,我对阿姨说,您误会了,没这回事,您跟我爸的事,请不要把史佑扯进去。

阿姨露出吃惊的表情,她打量着我爸和史佑,然后,她笑了。她冷哼了一声,说,怎么,你们还瞒着这孩子?他不知道你们已经在一起了?

3

是的,我和程国庆,我们终于决定结婚。

这桩婚事,得到了双方父母的祝福,程国庆妈妈尤其欣喜,她拉着我的手,又将程国庆的手拉过来,放在一起,险些说出佳儿佳妇之类的溢美之词。他妈妈提出为我们举行一场盛大的典礼,遭到程國庆的反对,他拒绝任何仪式,我也不喜欢,我们决定去西藏走一趟,算作度蜜月。

他妈妈没有勉强我们,高高兴兴地在成都最高档的银杏酒家订了一个包间,邀请我的父母共进晚餐,就算是为我们订婚了。那一阵,我的父母正好从北京回来,取道成都,前往洪雅老家参加亲戚的婚礼。他们听见我要结婚的消息,悲喜交集。老姑娘总算有了人家,哪怕是一个丧偶的男人也无所谓,嫁出去就好。

不过,那顿亲家欢聚的晚餐,我和程国庆都没有参加。我们都是散淡的人,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些繁文缛节,尤其是几个老人一定会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这问题,我想我们都没有办法回答,起码程国庆是无法作答的。假如他追问自己,得到的答案多半是因为感激。甚至是,如果“开始”这个词语特指爱情,那么,我们有开始过吗?

据说在晚餐时,程国庆妈妈提出了好些硬核措施,比如,由她出资为我们购买一套别墅做婚房。我妈老怀大慰,连连说是自己一辈子行善积德,如今福报都应在了我的身上。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值得兴奋的。程国庆更不在乎这些。他是个率性的人,他妈妈那么富有,他是从来不会伸手向她要钱,他自己赚的那些,除了买商铺,就是耗费在养小动物上头,吃穿住这些事,他是不讲究的。当然,也正是他的这份豁达从容,多年来深深地吸引着我。他身上有一种难得的禀性,就像是藏在淤泥底下的莲子,有一颗清净的素心。如果他是个油头粉面、利欲熏心的男人,我怎么可能一直默然地爱着他?

双方父母商讨婚事的那天,刚好也是程青书的十五岁生日。我订了一个尺寸硕大的生日蛋糕,这还不够,因为程青书是转学生,班里的同学都不太熟悉他,我跟他的班主任商量过了,买了几十只小小的蛋糕,送到教室里,在课后自习时,由班主任为程青书举行一个别开生面的生日聚会。

那个生日,程青书很开心。我和程国庆一起去接他放学,程国庆开着他那辆稀奇古怪的改装车,车尾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字——熊出没。车子的后备厢里有一只大蛋糕,还有我给程青书挑的一套他喜欢的光碟。程国庆订了一家西餐厅,生日晚餐我们就在西餐厅里吃过。

我和程青书在车子的后座,一路上他一直在说话,他既要假装不屑一顾,又按捺不住万般喜悦,那种心情,我是懂得的。他说他的同桌是个大胃王,吃完了一只蛋糕,还想要,把他的那只也吃掉了。还有一个女生,平时挺要强的,蛋糕刚吃一小半,不知怎么就失手落在地上,当场就哭了。一个初三的大姑娘,为了一口蛋糕,竟然——哭了!

程青书说个不停,程国庆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我明白他的眼神,这大半年来,生物老师和她老公的暗影,在这孩子的心里,已经缓慢地消散了。

那顿饭,我和程国庆都默契地只字未提我们的事,我们不想打断程青书在学校得到的欢愉,就让他陶醉在班级的温情中好了。

那晚,程青书睡着以后,我敲了敲程国庆的房门。他还没有睡,窗户大开着,他站在窗前吸烟。看到我进来,他掐灭了烟蒂。一时间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老人家们的饭局不知散了没有?我们竟然同时问出了一模一样的话。我和程国庆都笑了,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那就算是我们的订婚宴,我俩居然没有参加。我没话找话。程国庆笑笑。

又待了一会儿,似乎还是无话可说。我讪讪地跟他道了晚安,转身朝外走。我希望他说点什么,挽留一下就好,哪怕只想跟我多聊几句。但是,他没有,他什么都没说。我的手放在旧旧的门把手上,忽然有些没来由的委屈。就在这时,程国庆说话了,他静静地说,等一下。

我还没来得及回头,他就走了过来,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我。他把下巴搭在我的肩膀上,他的呼吸就在我的耳边。我怔怔地流下泪来。

在程国庆面前从来不哭的我,第一次泪如雨下。

但是,也就是一个拥抱,仅此而已。

他很快就放开了我,让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们都不像是一对即将结婚的男女。我的心情是复杂的。这一路陪着程青书长大,我担起的职责早就超越了夏妈托孤式的聘请,那份微薄的薪水也不值一提。经过生物老师的惨烈事件,程青书险些精神崩溃,我寸步不离,一点一点地帮他痊愈。这一切,程国庆都看在眼里,他一定是感激我的。

感激的结果就是,以身相许。

当我们住进借来的宿舍;当辍学半年之久的程青书在我的安慰下,纵然犹豫不决,终究还是在我与程国庆的陪同下,一步一回头地走进川大附中;当程青书的身影消失在绿树浓荫的校园里,伫立在校门外的我们,百感交集地对视了一眼。就是那个早晨,那个程青书复学的早晨,程国庆向我求婚了——假如那也算是求婚的话。

“看样子,这孩子是彻底离不开你了,他这么需要你,要不,干脆咱俩结婚得了。”程国庆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他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既随意又毫无章法。用脚指头想一想都知道,那就是心血来潮的一句感叹。

“好的。”当时的我镇定自如地回答。

程国庆大吃一惊,他把目光从校园里收回来,定定地看着我,困惑地追问了一句,你说什么?我再次回答,好的。程国庆难以置信似的再问了一遍,什么好的?我抬头看着他,认真地说,程国庆,刚刚你不是说,干脆咱俩结婚好了,我的答复是,好的。不等程国庆说话,我再补充了一句,我们哪天去登记?七月二十七日,就在你生日那天吧。

程国庆的生日,我烂熟于心。那是一个了不起的日子,他出生了,来到这个世界,带给我一份至美也至为痛楚的爱情。

“你确定?”程国庆有点傻眼。

“确定。”我说。

我们就是这样确定了结婚以及结婚的日期。我猜,在程国庆的理解里,我对程青书的爱,已经到了爱屋及乌的程度,就像是一只八爪鱼,触须所及之处,都是爱的涟漪。程国庆就是这涟漪中的一部分。他是我对程青书爱的余韵。

我不介意他怎么看待这件事,稀里糊涂也罢,本末倒置也罢,都不要紧,我只知道,程青书复学的那天,是我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我终于得到了我所爱的男人。

在那以后,我們并没有同住。每天我们都在一起,除了做饭,就是商讨去西藏旅行的计划。我做了一份详细的旅行规划,我们不打算参加旅行社,我们借鉴了一些驴友的经验,自驾,经过青藏公路,进入藏区。

第一站的目的地是拉萨,住三天,适应了高原稀薄的氧气后,紧接着,前往墨脱。墨脱在藏语里的含义是莲花盛开的地方,那时去往该处并无公路,整个旅程险象环生。那半山腰的原始森林与山巅的冰天雪地却为我们所向往,我说的我们,是指我、程国庆和夏茭白。程国庆告诉我,夏茭白生前也对墨脱心向往之,她有一套明信片,上面印刷的就是墨脱的荒漠、草甸、山丘与湖泊,藏原羚、藏野驴、水鸟、斑头雁、马、羊等动物在画面中飞跃。如果夏茭白还在世,一定会跟程国庆去往墨脱。这是程国庆说的。提到夏茭白,我们都很坦然,尽管跟现任讨论亡妻的遗愿,本身就是一件很荒唐的事。但我们是不同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早就不恨夏茭白,只觉得遗憾,她活得太短暂。不错,她得到了程国庆,可是他们在一起不过几年而已。生命远比爱情漫长。

我在几张A4打印纸上密密麻麻写下出行的方案,程国庆在屋里踱步,不停地用手机联络他的熟人,接洽订旅馆、联系当地导游之类的琐事。我经常会产生错觉,好像我们回到了多年以前,一心一意地筹备着前去武当山,探访隐居的武林大师。

历史确实惊人的相似。

唯一不同的是,房间里已经没有了活蹦乱跳的夏茭白。

出发的日期定在初夏,那是墨脱一年当中最美的季节。我们打算带上程青书,六月中旬,他参加完中考就可以随我们一道出发。但是,我们不准备提前告知他,免得他分心。没有告诉程青书西藏之行,连带地,我们似乎也没有说起结婚这件事的契机。

结婚的信息就这样拖延着,没有告知程青书。

4

程青书的日记之十二

2020年1月7日,星期二,阴

大寒。

一大早,去图书馆以前,我绕道去了焦老师家里。现在,我差不多每天都要去一趟。史佑用破壁机做了豆浆,留我喝一碗。每次去,史佑都会让我吃吃喝喝,一边还问我想吃什么,她为我做。她像个操心的母亲。

在我跟前的时候,她对我是那样的关切,但她离开的十三年,她一次都没有跟我联络。我曾经无数次地揣测着她对我的心意,当她回来以后,我立即感受到她复杂的心情,她既在努力逃避,又无比迷恋。毫无疑问,她是爱我的,不管这是什么样的爱。她好像耻于承认这一点,她实在是个矛盾的人。不过,这一切都不妨碍我爱她,她是值得爱的。

正因为这份值得,在我眼里,一般的男人根本配不上她,包括我爸。我记得,当我从402厂的那个阿姨口中得知他们要结婚的信息,我的第一反应是,史佑一定是昏了头。

那天,那个阿姨带着我爸给的存单离开了,她再也没有纠缠过,可想而知,我爸是个出手大方的人。留下我们三个面面相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谈起。我爸清了清嗓子,率先开口,他说:“这是真的,我和史佑,我们决定结婚。你会祝福我们的吧?”

我摇摇头。

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你们谁先爱上对方?

这样的傻瓜问题,我一个都不会问,那显得太弱智了。我只需要表达我的态度就好。

我清清楚楚地说,我反对!

我觉得我被欺骗了,史佑骗了我,她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形下,决定嫁给我爸。其实,她跟我的母亲没有分别。这个身份,让我们必然一辈子在一起。我是要跟史佑在一起的,我爱她,在我眼里,她是我的母亲,也是一个美好的女人。我像爱妈妈那样爱她,也像爱一个女人那样爱她。她满足了我对女性的所有情感需求。

但是,无论如何,她就是史佑,她不需要从法律上成为我的母亲,她根本不必为拥有这个身份而嫁给我爸——我认为这就是她嫁给他的理由。她不用这么做,完全不用,她不應该为我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我毫不讳言地指出了这一点。他们交换了一个目光。然后,我爸跟我谈,史佑也跟我谈,他们一起跟我谈。谈来谈去,他们的核心观点归纳起来就是,这是大人的计划,我不必想得太多,没有人牺牲什么,即使是为了我而结婚,他们也是心甘情愿的。史佑甚至幽幽地说,程青书,我不是一个高尚的女人,我不会因为爱情以外的原因嫁给一个男人。

我不相信。史佑没有说真话,她是不想让我难过,不想让我终身背负着沉重的罪责——就是罪责,而不是感恩什么的。我爱史佑,即使她等不及我长大,即使她想要嫁给别人,我也不会怪她,但是,她值得一个最好的男人,我爸配不上她,就连先前的重庆男人、美国诗人,我都嫌他们不够好,何况我爸。我爸能跟史佑谈什么?风花雪月吗?他连一首完整的情诗都不会背。抽烟、骑摩托车、捣鼓改装车,他有哪一样嗜好是入流的?他哪里与不食人间烟火的史佑般配?

这些日子,随着我爸的复归,我对他的印象原本已经改观了很多,这件事,却彻底颠覆了我的认知。我觉得他卑鄙,他是有预谋的,他乘虚而入,就是想要得到史佑。

生物老师那件事以后,我严重失眠,史佑教我数星星,她轻笑着对我说,你猜一猜,星星睡不着的时候,也会数人类吗?而我爸只会说,我去给你买安眠药,吃了一定能睡着。

这就是我爸和史佑,他们是两个频道。我爸是方言散打节目,史佑则是读书频道。

这桩婚事,说什么我都是不会答应的。我怒火中烧。我指责我爸,他利用史佑对我的爱护,向她伸出了咸猪手,这是不道德的。我爸听着我的奚落,垂着头,间或抬起双眼,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他被我打败了。

他们换了一个策略,回避掉结婚这件事,跟我说起了去墨脱的规划。距离中考不到一个月了,他们告诉我,中考一结束,我们就上路。别的事,等我们旅行回来再说。他们低估了我的年龄,我不是小孩子,没那么容易被声东击西。墨脱,我不去。哪里我都不要去。无论如何,我反对他们的婚事,我不能眼睁睁让史佑跳进我爸这个火坑。

我开始用我的方式来做一些努力。我把一本叫作《半生缘》的小说放在史佑的桌上。那本书,史佑看过以后,还给了我。她什么都没说。

书里的女人与史佑,她们的抉择有异曲同工之妙,女主人公为了贴身照顾自己的儿子,嫁给了一个卑劣的男人。过后,他们还是离婚了。

史佑和我爸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的脸色行事,其实根本不用这样。我心疼史佑。我在她的桌上压了一张纸条,我告诉她,我希望她能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譬如读书,再去多修几门外语。她最擅长的就是学习。那就持之以恒地学习好了,不用为了我跟我爸混在一块儿。史佑也给我留言,只有寥寥数语,她说,不仅仅是为了你。

我们用纸条来交流,这样的情形,持续到了中考。考完最后一科,出了校门,我看到我爸的改装车,史佑在副驾座。他们朝我挥手。我上了车,坐在后座。座位排序是一件微妙的事,从前史佑是陪我坐在后座的。也许他们想用既成事实来逼我就范。我在心里说,幼稚!

史佑给我看旅行的路线图,他们确定了第二天一早出发。我明确地告诉他们,我是不会去的。这个答案似乎并没有让他们感到意外,他们好像早就预见到了我的决定,甚至做好了准备。冰箱里塞满了足够吃一个月的食品,充足的零花钱在抽屉里,浴室里就连沐浴露和洗发水都新添了好几罐。当然,书橱里有几十本新书。那是史佑买给我的。史佑最大的嗜好就是买书给我。

他们往车上搬运方便面和瓶装水之类的东西,我冷眼旁观。我明白,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让我接受他们的关系。随着时日流逝,我终将会适应史佑的母亲身份。她可以名正言顺地陪我一辈子。显然,她愿意这么做。她有一颗悲悯的心。她深爱着我。

但是,我怎能允许这种牺牲发生呢?我也深爱着史佑,我不要她忍受,我要她快乐。

5

决定结婚以后的那两三个月,除了那一晚的拥抱,我和程国庆没有任何的暧昧。时间一久,就连那个拥抱都变得可疑,我怀疑那就是我的想象。随着出发日期的临近,我们变得很忙碌,有时整个白天都在商谈路线,去墨脱会经过塌方、大裂谷之类的死亡地带,做足功课是必须的。通常是,我们拟定了一条路线,又很快地否定掉它。

有天午后,我们一直讨论着,在一张张纸上画着路线图,画完又扔掉,因为每条路线都有无法规避的险境。终于,我疲惫地扔掉手中的笔,靠近椅子,打个呵欠,说道:“这不成了登天之路?”

是渐渐炎热起来的暮春,我起身脱掉薄薄的外衣,程国庆接过来,想要帮我挂起来。他的手触到我的外衣,事情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

当他触摸到我的皮肤时,我闭上了眼睛。过程甚是寻常,我们与别的成千上万的恋人并无二致。当我们安静地躺下来,程国庆伸出胳膊,我很自然地将头枕在他的手臂上,慢慢睡着了。我睡得很沉,程国庆在我身边,我觉得安心,就像前去武当山的那晚,我伏在他的背上,也能香甜地睡过去。

其实这些年,我一直都在他的生活里,他一直让我感到莫名的安稳。马尔克斯的书里有一句话,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我并不赞同马先生的结论,这些元素,就是爱情的本质。

从这一天开始,程青书上学以后,我们就待在房间里,一起做三件事,画路线图、做饭、做爱。对这一切,程青书一无所知。

在我们决定结婚的时候,程国庆跟他的女友正式分手了。他们不在一起已经有些时日,我们搬家以后,程国庆很少去见她,逐渐地,好像就没有去见她的愿望了。

但是,那个女人想要讹一点钱。她不肯明说,找了种种理由向程国庆借钱,比如家里有人重病,或者是看中了一套房子。程国庆不是一个吝啬的人,他想用钱来解决这个麻烦,他告诉了我一个数字,我没有意见。现在,他凡事都会征求我的看法。

没想到,她等不及,直接找到我们住的地方,来了这么一出。我觉得这样也好,反正钱是要给她的,而我们结婚的事,迟早也是要告诉程青书的。唯一操蛋的是,我們都不想让程青书知道,打发前女友,有时需要用到肮脏的钞票。

我试图让程青书明白,结婚,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爱情本身。但这很困难。在程青书成长的过程中,我从未提过这些事。那是我的隐痛,也是我的悲哀。暗恋了程国庆这么多年,我还没有沦落到向他的儿子倾诉始末的境地。我不会卖惨。我有我的原则。

我时常用《小王子》里面的玫瑰花来做比喻,程青书一直以为我说的玫瑰花是他。其实不是的,我指的是我对程国庆的感情。小王子说过,也许世界上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这是多么肉麻,我怎么可能告诉程青书?由此,他误以为,我是因着他的缘故,嫁给了他的父亲。我没办法一下子向他解释清楚。

我和程国庆按照既定的方案出发去了西藏。程青书没能改变我们的决定,我们一致认为,程青书只是太惊讶了,假以时日,接受这件事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忽略了他的感受。

对于上路,我很期待。那将是一次意义非凡的旅程。我与我爱的男人,我们将要行进在艰苦卓绝的旅途中。程青书不知道,我是快乐的。我的快乐有双重的意义,得到只是其一,我隐隐渴望着的,其实是一种释然与放下,这些年,我太累了,我背着感情的大包袱,举步维艰。

我曾经想过与我的二哥史夏探讨我的心结,他已经是一座寺庙的住持。但是,面对史夏的时候,我开不了口。他那种彻底的解悟,让我感到自己的困惑是多么的微渺。于是我自行读了很多宗教和神学方面的书,我尝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我的爱情。深邃的理论并没有让我得到救赎,反而是最为寻常的理念带给我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意识到,我最需要的,就是极其平庸的两个字——得到。唯有相爱,方可治愈爱。远远看去,所爱之人永远金光加持,直到唾手可得,甚至终日厮缠,近在咫尺的神光自然会消减、衰退,有那么一刻,突然就暗淡下去,成为宇宙中的一颗尘埃。再要努力回忆那人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因为,那人本来就不是发光体,那光亮,来自内心璀璨的灯火,来自自己的双眼。潜意识里,我在等待程国庆光芒变暗的时刻,那时,我将真正放下感情的负担。

在这趟两个人的旅程中,我会跟程国庆聊聊往事,聊聊爱情。这几个月,他从来没有问过我为何愿意嫁给他,或许他的理解跟程青书如出一辙。这没关系,我们有充裕的时光,我要从师大工人宿舍的那个公用厨房讲起。我不怕他笑话我,也不怕他看不起我,我卑微地爱了他这么多年,这份爱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当然,我也会听他说一说夏茭白,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她产生好感的呢?是在第一次见面的那个黄昏,我们一起走出夏茭白的家,站在梧桐树下,那时,他是否已经预感到,这个女孩将会与他的一生不可分割?除此以外,我们还会有很多话题,史夏、季老三、师大纷繁的人与事。

事实也确如我所料,在前往拉萨的数天车程中,我们聊了许许多多。程国庆终于知道,在他身边,有一个多年来一直静默地爱着他的女子。

我的讲述是平静的,就连语速都很平稳,就像讲着不相干的人的事。也是,这么多年了,我早就习惯了爱而不得的痛苦,那份痛成了隐藏在体内的慢性炎症,它跟我的内循环和谐相处,彼此习以为常,不会再掀起波澜。对于程国庆而言却不是这样,他没法视若无睹,有好几次他都停下车来,抽一支烟,在路边镇定自己。

这段行程,我们经过了很美的景致,经过了早晨淡淡的雾气、白昼清透的阳光与月明星稀的夜晚,那些野花盛开的山谷,那些不知名的湖泊,那些遮天蔽日的树林,还有慌慌张张穿过公路的野羚羊,它们是那么的美,美得就像是我们拥有的爱情——他对夏茭白的爱,我对他的爱。

我们痛不欲生地讲述着那段青春岁月,他爱上了夏茭白,又失去了她,而我,是如何缄默地倾慕着他。世事阴差阳错,我们都得不到渴望的幸福。好多次,他拼命抱住我,用力抱紧我。

“史佑,我从来不知道,我带给你这么多的伤害。”他哽咽着说。他的双眼是潮湿的,他必须一次次拭去泪水,才能重新看清前方的道路。

他告诉我,他从来不知道我的心事是这般沉重,我说的这些话,让他的心里经历了地震与海啸。先前他对我所有的判断,原来都是自以为是的。在他看来,我不厌其烦地陪伴程青书长大,是因为夏茭白。他心安理得地以为,我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我与夏茭白是闺密,我忘不了夏茭白,我愿意替她照看遗留下的孩子。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切,所有的一切,跟任何人无关,只是因为,我爱他。

我爱他,所以,我爱着他的孩子。我找了种种理由让自己相信,我是为着一份薪水。事实却是不容置疑的。我陪伴着他的骨肉,也陪伴着一蹶不振的他。当他随口提出结婚,我是那样的欣喜,我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下来。是的,我怎么可能拒绝他呢?我从八岁开始就爱上了他。我是那么孤单、那么绝望地爱着他。

夜里,我们并不投宿,就住在房车里,打开天窗,让风和星光一起到车里来。他抱着我,我们彻夜长谈,有时累了,就睡一小会儿。醒过来,继续说下去。我们有那么多要说的话。

我们不再做爱,即使他的身体诚实地表达了他的欲望,但他却阻止自己侵犯我。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些年来关于我的一切,就像是一部《罗生门》,从他的视角里看到的,与我心里真实的想法,仿佛是两个不同的故事。

车窗外,白日的景物都已经隐去,清凉的月光下,是沉寂的山影。我们反反复复地回忆着去往武当山的当晚,他背着我,我们在雨中茫无头绪地往前走。还有,他提到季老三,他觉得我与季老三是那么的般配,两个人都喜爱读书,都是骨灰级的学霸,他曾经以为我会嫁给季老三,我们会过上书香满室的生活。

我说起季老三向我表白的那个夏日,我穿着新买的连衣裙,要去见程国庆,半路上,却得到他即将结婚的消息。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躺在他家楼下潮湿的草地上,望着他的窗口。那天,季老三也被我拒绝了。两个伤心欲绝的人,用身体彼此安慰。

说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泪了。程国庆使劲拥住我,任由我哭泣。他说小时候他以为我是一个没有泪腺的人。他以为,我是从来不会伤心的。

原来,我们曾经有过那么多的错觉。当我们接近中年,对人生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我们都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对命运不做非分之想。但当我们说起从前,仿佛一抬脚,轻易就跨回到了青涩的少年时期,所有错过的时光,都回到眼前来。

却又不是那么一回事。一切都不一样了。正因如此,我们更加痛楚。

我们也会长时间地谈到夏茭白。我承认,我是喜爱夏茭白的,这个动人的小姐姐,一度是我顶礼膜拜的对象。我不能不承认,我穿白衣,其实是在模仿她。至于他俩,一个鲜衣怒马的少年,爱上城堡中的公主,这是童话里经常发生的故事。

程国庆对他们之间的爱情谈得很少,更多的,是内疚。夏茭白去世以后,程国庆被汹涌的负疚所打倒,身边的人都认定是结婚生子害了夏茭白,如果单身,或是在上海嫁给别的男人,在上海完成她的第二次手术,那么,她可以借助更加先进的医疗条件,活上好几十年。好些病例都是这样。结婚消耗了她的元气,生育更是给了她致命的一击,在成都做手术是直接的元凶,累加起来,导致她最终死在了手术台上。

这些指责,程国庆没法从医学的角度找到相反的佐证,他沉陷下去,陷进了难以自拔的忏悔中。尤其是夏妈,她一直反对夏茭白嫁给程国庆,她为夏茭白介绍过好几个上海男人,其中还有心脏外科的年轻大夫。夏茭白的下嫁,令夏妈耿耿于怀。夏茭白死后,夏妈从不与程国庆联络,她甚至不需要从他那里了解外孙的任何消息。夏妈高贵而冷淡,她的沉默像一把刀,重重戳进程国庆的胸口。

程国庆抱着我,泪流不已,他后悔娶了夏茭白,如若没有他的介入,说不定夏茭白此时仍旧在上海,活色生香地度过她的后半生。早知结局,他就不该招惹她,让她好好地活着。

我震动不已,在生死面前,爱情变得微不足道,如果夏茭白可以活下来,程国庆愿意放弃娶她。或者是,这么多年萦绕不散的愧疚中,爱情早就烟消云散,程国庆记得的,不是当初的爱情有多美,而是自己的错,不可饶恕的错。

程国庆亲口向我坦白,夏茭白去世以后,他不只有402厂的那位女友,还有好些露水情缘。他寻找伴侣的唯一标准变成了她必须有一颗强悍的心脏。他跟她们的约会总是在有跑道的地方,他跟她们先跑上几公里,观察她们的脸色与嘴唇,以此判断她们的健康程度。他不跟病态的女人做爱。402厂的那位前女友,一口气跑上五公里不带喘的,这就是他跟她在一起好几年的原因。

听到这里,我凄凉地笑起来,这是多么的滑稽,这个男人,心里的伤痛远远超出我的想象。他娶了他爱的女人,但她随时都在死亡的阴影里,他以为手术可以拯救她,但她还是死去了。此后的岁月,他永远地留在了对于死亡的恐惧之中。我未曾料想,这个玩世不恭的男人,背负了这么多、这么重的过往。看起来桀骜不驯、连父亲的角色都不会认真去扮演的程国庆,竟然有这么柔软与忧伤的内心。

他告诉我,他是那么地疼爱程青书,他想要好好地爱护程青书,可是,每当看到程青书,他就会想到夏茭白,他失去了夏茭白,程青书失去了母亲,这些,都跟他有关,他罪大恶极。如果他不去打扰夏茭白,不跟她结婚,就没有对母子两人的伤害——他走不出负疚的死循环,他只能离程青书远一些,他知道这是不对的,他又回到程青书的身边。在程青书成长的过程中,他就这样一次次出走,又一次次回来。他对不起夏茭白,也对不起程青书。

我们的旅途前所未有的沉重,夜里,程国庆通宵不眠,白日开车翻山越岭。他很疲惫,也很兴奋。我试图让节奏放慢下来,让旅程延长,但程国庆不能停下来,停车以后,我们就会聊到过去的种种,他视而不见的我,他爱了也害了的夏茭白,他不懂得如何去疼惜的程青书。对这三个人的歉疚,像三个凶手,一路追杀,让他不得安宁。

于是我们只好一路向前。我用车载音响播放着一些程国庆曾经喜爱的美国西部乡村音乐,他苦笑着关掉音响。他说那些音乐让他想起夏茭白,當年他们一起上路旅行,倾听的正是这些音乐。旅途的风景他已经浑然忘却,徒然留下遗憾。

我换了一张CD,是一些我们在中学时代听过的老歌。听了一会儿,程国庆开始单曲循环,他一直听着《把悲伤留给自己》。我没有告诉他,我曾经给他写了六年信,那些没有寄出过的信里,我无数次地抄写过这首歌的歌词,理由只有一个,他喜欢。

我没有再对他说什么,我觉得很满足。从前做梦的时候,我好多次都梦见自己在他面前清清楚楚地表达着爱意,醒来以后,我坚信那是绝对不会实现的梦境。而眼下,就像做梦一样,我一字一字地告诉他,我爱他。这就足够了,我不是一个贪婪的女人。

我们如期抵达拉萨,住进了驴友们推荐的一家家庭旅馆。在前台登记的时候,老板娘用不太娴熟的普通话告诉我们,有一个叫作程青书的孩子打电话来,留言给我们,说他到了拉萨,让我们跟他联络。但是,他并没有留下电话号码。

我和程国庆大吃一惊,不知道程青书是怎么神出鬼没地先我们一步抵达了拉萨,我们并不知道他买了机票。程国庆的模样疲惫不堪,我劝他歇一歇,我去找程青书,他摇摇头,重新钻进驾驶室里。

拉萨市区不算太大,我们逐家旅馆询问,是否有一个叫程青书的汉族男孩子只身入住。找了大半天,一无所获。中间我们停下来吃了一点东西,甜茶与藏面,都是拉萨著名的美食。我食不甘味,程国庆显然胃口也不好,他体力严重透支,脸色坏透了。

我不允许程国庆再继续奔波,我让他回旅馆休息,我接着去找程青书。那晚,我把拉萨所有的旅馆都翻了个遍,我情知必须尽快找到程青书,一个从未独自出过远门的少年,单身停留在陌生的城市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遇见危险。然而,这家伙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无影无踪。

凌晨三点,我在拉萨的电话局里拨通了程国庆妈妈的电话,我顾不得吵醒她,我急切地想要知道程青书的下落,或许程青书出发以前得到了他奶奶的经济援助,否则,他没有那笔购买机票的钱。

“他今天晚上在我家里留了一张纸条,说是生病了,到医院里去了,可是我到处都找不到他,我已经打遍了市区里所有医院的急诊电话。”电话那端,程国庆妈妈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

挂断电话,我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站在滴水成冰的寒风里,我逐一捋清全部的细节,程青书不可能在抵达拉萨的同时在家中留下纸条,那么他一定撒了谎,显然,他仍然在成都。我来不及计较他撒下的这个弥天大谎,他在纸条上的留言内容更要命。他生病了,但是人却不见了。

我心里闪过无数的念头,这孩子也许是在去医院的路上遭遇了什么事,晕倒了?出车祸了?我不敢想下去,我向出租车司机打听返回成都最快的路线,他载我去机场咨询。可是第二天并没有航班,再晚一天的航班也都机票售罄,能买到的最早的机票要在一周以后。

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与此同时,我也知道,程庆国不能再长途开车,他需要好好休息几天。我决定让程国庆睡个好觉,翌日再与他联络。

我花大价钱找到一辆顺风车,那是一辆货车,到成都去拉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几个小时以后,车子已经奔驰在川藏公路上,我复习了一遍草原、冰川、大河、高山以及林海,但与来时的心情已经完全不同,我心急如焚,恨不得那辆车能够飞起来,飞过千山万水。

司机是一对夫妻,两人轮换着驾驶,他们得知我担心家中的孩子,一路上尽量不停歇,马不停蹄地赶路。第二天下午我们才在加油站稍微停了一下,我借到一部电话,打给拉萨的小旅馆。老板娘接听了电话,她告诉我,程国庆办理了退房手续,已经离开,也没有留下什么话。

我迟了一步。程国庆见不到我,一定急得跟什么似的,满世界寻找。他的手机在拉萨信号不好,我没有办法联系到他。我让小旅馆的老板娘留心,程国庆回去的话,告知他,我正在返回成都的路上。

几天几夜的路程,在我,漫长如一生。我联系不上程国庆,程国庆妈妈那里也没有找到程青书,我不眠不休,恨不得被劈成两半,一半飞回程国庆的身边,一半去寻找程青书。

当我筋疲力尽地出现在程国庆妈妈家中,我一眼就看到了程青书。他坐在程国庆妈妈跟前,没精打采地垂着头。我冲过去,拉起他,上下打量,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衣服很脏,但是,他是完好无损的。我叹息一声,来不及说什么就晕了过去。

在医院醒来时,程青书守在我身旁。我挂着点滴,护士进进出出地来看我,我饿得太久,出现了低血糖。然而我还惦记着在拉萨的程国庆。我挣扎着起来,要去找程国庆。

“我爸回来了。”程青书按住了我,他的眼里都是泪。

“他在哪里?”我诧异,程国庆为什么不到医院来陪我?

“他有很重要的事。”程青书回避着我的目光。我想,这孩子一定是有事瞒着我。我顾不得虚弱的身子,跌跌撞撞地下床来,到走廊里借护士站的电话。

这次程国庆倒是立即就接听了,听见他的声音,我握着话筒,一下子就哭了出来。

“总算联系上了,我都担心死了,你为什么不来看我?”我哽咽。

“史佑,”他的嗓音听起来冷静而遥远,“你专心养着,我暂时不能去看你。”

“我不明白。”我的心陡然一沉,我们分开不过几天,他突然变得像个陌生人。

“我会解释的,”他的语气仍然淡淡的,“无论如何,是我对不起你。”

我浑身冒着冷汗,话筒从我手里落下来。

6

程青书的日记之十三

2020年1月24日,星期五,小雨

除夕。

下着雨。新闻里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的消息。我开车满城买口罩,又从网上买了酒精,送去焦老师那里。过去好几年的除夕,我都在焦老师家里度过。

师门中的大师姐从拉萨寄来一些牦牛肉干,焦老师打电话叫我去拿一些。史佑装了满满的一袋子给我,我推辞了一下。

“试试吧,西藏的牛肉是很香的。”她说。

我没有去过西藏,十五岁那年,我谎稱我在拉萨,那不过是为了骗我爸和史佑。我没有去拉萨,也没有生病。我只是做了一件恶毒的事,我偷看了他们的旅行图,然后打电话到小旅馆,又给我奶奶留纸条。我算准了他们会被我牵着鼻子走。果然,听见我在拉萨,他们急坏了,史佑满世界地找我,听见我在成都生了病,她更是心急如焚,日夜兼程地返回。

那时,我是个坏孩子。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破坏我爸跟史佑的旅行,我不要他们在一起。当史佑又瘦又憔悴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心痛得要命,但我对自己说,我成功了,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史佑。

最终,他们是真的分开了。然而,并不是因为我拙劣的计划,而是因为我爸。

回到成都以后,我爸再也没有露面。出面跟史佑解释的,是我奶奶。我奶奶出现在史佑的病房里,她拿给史佑一个信封,史佑不明所以地打开来,里面有一本存折。

“这算什么?”史佑的脸白得吓人。

我奶奶说,那是我爸托她转交的,希望史佑能出国留学,因为这是她从未有机会实现的愿望。我奶奶的目光是躲闪的。我就在一旁倾听着,她们没有回避我,在她们眼里,我是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

“你知道的,国庆这孩子就是这样。”我奶奶略略低下头。

“我有权利知道全部。”史佑盯着我奶奶。

我奶奶转过头去,低声说了一些话,起初我没太听懂,不过,我终于还是明白过来。我奶奶告诉史佑的是,我爸在拉萨的小旅馆里,就在史佑飞奔而出、大街小巷地找我时,我爸邂逅了同样住在小旅馆里的一个女人。

我奶奶语焉不详,但史佑立即明白了,她连眼神都僵滞了。

“我不相信。”半晌,史佑说。

“我也——不愿意相信。”我奶奶的脸色很坏,我奶奶一向是个大方镇定的女人,这一次,她有些失态。

“我要见他,我要当面与他说清楚。”史佑坚持。

“他们,”我奶奶迟疑地说,“今早的航班,去新疆了。”

史佑怔住,突然间她笑了起来,她一边笑,一边痛哭出声。

“我知道了,这就是他的风格,他一向是用钱来打发女人。”她泣不成声。

“史佑,不要给他太大的压力,那个女孩我也见了,长得很像茭白,而且,你也知道的,青书反对得这样厉害,既然如此,你就放过国庆吧。”我奶奶这根本不是安慰,简直是雪上加霜。我默然伫立在一旁,一言不发。

“请您告诉他,我们原本约定七月二十七日,在他生日那天去领结婚证,我会在民政局等他的。”最后,史佑这样对我奶奶说。

七月二十七日,距此还剩下五天。我不知道史佑是怎么度过这五天的,她出了院,回到她在师大的家里。她的父母听见她要出嫁的消息,欣喜之下从租客手里收回了那套老屋,交给她,作为她的嫁妆。史佑就住在那里。她拒绝了我的陪伴,冷着脸撵我走。我没有强求。但是,七月二十七日那天,我悄悄去了民政局。

史佑果然在那里。她从清早就等在民政局门口,一直到傍晚民政局下班了,她还在那里。由始至终,我爸都没有出现。他是个逃婚的男人。他伤透了史佑。

天黑了,史佑沿着马路茫然往前走,我无声无息地尾随着她。当她经过府南河的时候,我担心她会投河。当她穿过斑马线的时候,我担心她会撞车。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待着。

当晚,史佑突然来找我,她回到我们在川大的那套房子,她说她不放心我。她的脸色难看得要死,不放心的人,其实应当是我。

她在床上躺了好几天,然后她挣扎着起来,说是要把房子粉刷一遍,因为我考上了川大附中的高中部,我还会在这里住三年。

我们一起做着粉刷工作。有一晚,在白日极度的劳作中,我的欲望却格外茁壮。我留在史佑的房间里,她平躺着,微微起伏的身体是那么的美。天气很热,我脱光了衣服,找出一张她的照片,拿在手里,就在她的床边,在地板上,我与自己的身体热烈地相爱。史佑的呼吸声,以及她的照片,都让我兴奋。

我是多么地爱她。

当时,我以为我和史佑永远都不会分开,我爸离开了史佑,这不要紧,就让她再等一等,很快我就长大了,长大以后我就娶她。我会穷尽一生之力,永远爱惜她。

我没有想到,两周以后史佑就离开了我去了美国,并且一去就是十三年。

二○二○年

1

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我发烧了。

这是农历的大年初一。一个礼拜以前,我刚陪同焦君泓去武汉大学开过一次会。在那间宽敞的礼堂里,他发表了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讲,结束以后,他的后背全都湿透了,肢体抖动得厉害。离开人群以后,他根本不是什么睿智杰出的大专家,他就是一个病人罢了。

这大半年来,我已经习惯跟随着他走来走去,他的学术活动很多,这还是经过了大量的精简和筛选。每到一处,他都牵着我的手,我们看起来无比恩爱,事实上,在我们十指紧扣的两只手中,用力的总是我的那只手,我得紧紧地拽着他,否则他根本找不着北。

武汉、发烧,这两个关键词让师大校医院如临大敌,他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将我裹起来,准备用救护车把我转送去定点医院。我烧得迷迷瞪瞪的,口渴得要命,但是,没人让我喝水,他们给我输液,他们告诉我,液体进入身体,输液和喝水的效果是一样的。显然这是谎言,他们谁都不敢冒着风险与我直接接触。我的嘴唇都快要裂开了。

“我来给她喂水。”一个声音在人群后面响起。

是程青书。他戴着口罩、护目镜与手套,不厌其烦地解除我的装备,用吸管给我喂了一杯温开水。喝完水,我再次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醒来时我已经躺在病房中,一间单独的病房。程青书在我身旁,戴着口罩,盯着我的点滴袋。他轻声告诉我,检查结果不是新冠肺炎,是普通的流感,稳妥起见,仍然需要隔离治疗。我吃力地抬起手,做个手势,叫他走。我明白这有多危险。

“史佑,我陪着你,”他迟疑了一下,说,“就像你曾经无数次陪伴着我一样。”

“你走吧,我们不是演文艺片。”我转过头去,我不需要他为我冒风险。

他没有坚持,替我掖了掖被角,站起身来,朝外走去。我回过头来,看着他的背影。是,没有人视生死为儿戏,哪怕他是我亲生的孩子,也未必能够做得到。

到了下午,我的体温陡然升高,我迷迷糊糊地睡了很久很久,做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梦。在梦里,我回到洪雅的乡村,在山崖边放牛。牛啃着青草,一股清凉清润的气息扑面而来,像有甘洌的泉水汩汩流进我的心间。

我睁开眼睛,果然有水,程青书用棉签蘸着水,在我干裂的嘴唇上擦拭着。他戴着口罩,看不清他的表情。我扭开头,我说:“程青书,你怎么还不走?”

“医院允许家属陪护,”他很快地说,“护士们忙不过来,你又不是患新冠肺炎,不能占据更多的医疗资源跟人手。”他开了个玩笑,而我只觉得刺耳,不知怎么地,我脑子一热,轻轻说道:“原本,这是你爸爸可以为我做的。”回国以后,这是我第一次提到程国庆。原本,我是准备要将这个名字永远封存起来,没想到,我终究还是没能忍住。

“史佑,老師很惦记你。”程青书避开我的眼神,淡淡地说。

他是指焦君泓,那是我的合法丈夫。是的,不需要他提醒,我明白,程国庆已经在十三年前的那个拉萨之夜,彻底地背叛了我。他是一个不值得让我惦记的男人。

不过,直到此时我才想起焦君泓。当我烧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当我乱梦三千的时候,他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我几乎忘掉自己已经嫁给了他这回事。

“他在哪里?”我淡淡地问。

“老师要来看你,我担心医院里交叉感染,我让他留在家里。”程青书说。

我不置一词,统共不到一年的婚姻,我对焦君泓是不抱希望的。这种时刻,除了远远地躲起来,他还能怎样?我想到程国庆,此时,在他身旁的是谁?依旧是那个他为之抛下我的女子吗?奇怪的是,我从来没有恨过他,即使他无情地扔下了我。他留在我心里的,是从童年到少年时的那种纯净的爱,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然闪烁着光彩,那是因为,我还来不及发掘他的缺点,他就变了心。

如果给我几十年的时光,程国庆在我眼里,或许会变得一文不值,我会看到他的庸俗、无能与软弱,再好的颜值也抵不过岁月的杀猪刀,终有一日我会厌倦他。那些让我迷恋的细节,像是吸烟的姿势,随即而来的却是被熏黄的牙齿与手指,以及受伤的肺部,这些都会成为我们争吵的理由。放下一个男人最好的法子,便是得到他。从来都是如此。

可是,我没能见证他的衰老,我始终爱着最好时候的他。这是多么痛苦的事。程青书是不会明白的。差一点点,我便能放下感情这只我背负了这么多年的沉甸甸的大包袱,差一点点,我就得到程国庆,然后,不再爱他。这与程青书是有关系的,假如不是他的破坏,也许程国庆不会有机会在小旅馆中邂逅那个酷肖夏茭白的女子。在这一点上,我是有些怪程青书的。

流感导致的发烧与身体的疼痛终于退去,咳嗽与流鼻涕的症状也慢慢减轻。那些天,程青书坚持留在医院里,一步都不肯离开,亲手服侍我,一天好几遍地用温热的毛巾为我擦拭额头。

有好几次我几近崩溃,按铃叫护士,让她赶走程青书,我实在担心他被我传染。管床护士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斥责程青书:“你是怎么回事?连自己的妈妈都哄不好!生着病,心情是要坏一些,你得多安慰她!”这护士是个伶俐的女孩,身材纤细,目光炯炯,脾气却大得很,常常呵斥程青书。

程青书一迭声地答应着,我气结,简直无计可施。但是,好歹,我退烧了。程青书的脸消瘦了不少,眼睛深深地凹陷了进去。他熬夜熬得很辛苦,半夜每隔一小时替我测量一遍体温,就连这凶巴巴的护士都夸赞他细心,又反过来劝慰我:“阿姨,儿子能做到这份儿上,不容易,您有福气了。”

我哭笑不得。

住上好几天,我与护士熟悉起来,她给我输液时也会闲聊几句。从胸牌上,我看到她有一个香气四溢的名字,叫作茉莉。茉莉来病房来得很勤,有一晚下班以后还来了一趟,说是替换一下程青书,帮忙照看我的点滴,让他休息一会儿。我的心里动了动,这方面女性无疑是敏感的,我知道这女孩子是对程青书产生了好感。

程青书也确实是熬坏了,老实不客气地趴在我的床尾睡了过去。茉莉坐在我身旁,看着点滴,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天,话题不知不觉就转到程青书身上。我想了一想,有意无意地告诉她,程青书还没有女朋友,这女孩子听了,眼睛亮了亮,我一问,果然,她也还单着。

程青书醒来以后,我的液体也输完了,我打发他请人家姑娘去医院食堂吃顿便饭,以示感谢。程青书先是不肯,我假装疲倦,想要一个人歇着。程青书无奈地跟着去了。然而,不出十分钟他便独自返回,显然不过是敷衍了一下。

茉莉倒是不气馁,上班的时候不时来看一看,下班时索性在病房里待上一阵子,有时还带来自己烘焙的点心。程青书面上淡淡的,她也不介意,陪着我聊聊天,眼角的余光尽在程青书的身上。我估计在她心里,程青书一定是帅炸苍穹的人物。

程青书纵然为人孤傲,修养还是极好的,茉莉走得勤一些,他表面上还是很客气,但谁都看得出来,他对茉莉没什么兴趣。这茉莉倒也是个不简单的女孩子,不会轻易服输,照样来看我,照样找他聊天。他好整以暇地听着,茉莉有本事一说就是一个下午,从电影到小说,再到医院里的趣事,热闹得不得了。

遇到帮我擦洗身子或是喂药喂水什么的,茉莉就显出了她的强势,不由分说地指挥程青书做助手,很有主张的样子,把程青书差遣得团团转。

我这场病来势汹汹,虽然是常见的流感,但多年漂泊积累下来的疲惫导致免疫力下降,迟迟不能痊愈。茉莉照顾得格外细致,焦君泓又是三天两头儿开一些滋补的方子,程青书送来,茉莉就都接了去,在自己家里熬成药煲,一天七八遍地让我喝着,这样仔细将息了一阵子,我竟逐渐复原了。

出院那天,茉莉专门调休了,跑上跑下地替我办出院手续、取口服药,累得一脸汗。我在医院住了这么久,程青书陆陆续续搬来了好些自家物品,杂物堆积众多,茉莉又帮着送去停车场,索性随车送我回家。到了家门口,一通忙活,跟程青书一起把那些东西搬进去。程青书再是铁打的也心软了,遵照我的嘱咐,开车送茉莉回去。

我仍然被列为可疑人员,出院以后,按照要求居家隔离。毕竟我去过武汉,又发了这么久的高烧,这就让人紧张了。

同时被隔离的还有焦君泓。当然,由于程青书在医院照顾过我,他也必须要隔离起来。他在选择隔离地点的时候,稍微犹豫了一下。

“学生宿舍不方便,你又没有单独的住房,只能去奶奶家里,”焦君泓与程青书商量,“或者你就留在这里,我们一起隔离,我顺便跟你讨论一些学术问题。”

“你可以去你父亲家里。”我插嘴道。这是我回来以后第二次提到程国庆。这个男人让我的心里轻微地抽痛了一下。回国以前,我曾经发誓不再提起此人,但是,在我生病的时候,在我无比软弱时,这个影子打败了我的坚持。

程青书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我想留在这里。”他说。

焦君泓欣慰地点点头,背着手朝着书房里走去。他喜爱这个学生,毫无疑问,他把程青書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督促,搁在眼皮底下,教他用功、写论文,真是再好不过了。

“史佑,你把客房收拾出来,给青书住着。”焦君泓临走交代了一句。

“知道了,”我说,“跟我来吧。”我招呼程青书。

我们到客房里去,我把房间中的用具指给他,开动扫地机器人,打扫一下地面。程青书默默地给我做帮手,他没有顺着我刚才的话提到程国庆,在我走后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我全都不知道。程国庆与在拉萨邂逅的女人是拉拢车子天窗进了洞房,还是做了露水情人?我是没有兴趣的。但是,想不想听是一回事,说不说又是另外一回事。我有些生气,难道程青书以为我连基本的知情权都没有?

“家里有一些一次性的盥洗用具,”我对他说,“要是你有固定的牌子在用,不妨去你父亲家中取来,以免不方便。”我再次提到程国庆。

“我——并没有固定用的牌子。”程青书愣了愣,木木地说着,他补充了一句,“其实,也没有父亲的家。”

“是吗?你的继母是《白雪公主》里的哪一款?她不容许你的存在,将你扫地出门?”我牵牵嘴角,我想,我的脸上必然露出极其讽刺的表情,因为,程青书的脸色逐渐变了。

“看来,恶人自有恶人磨。”我补了一刀,程青书的面色更难看了。公允地说,他不应当承受这份羞辱,这与他无关。有一个翻云覆雨的爹,不是他的错。

“我爸,他并没有再婚。”好一会儿,他艰难地说着。

“这倒是稀奇,”我一口气说下去,“像他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单着呢?即使你妈去世以后,无论多么痛苦,他不是也没打算殉情?还是照样特别无耻地过着寻欢作乐的生活。”我说得很过瘾,内心却暗自纳罕,我这一生病,对于程国庆的怨恨都跑了出来,就像是个怨妇。天知道,在国外的这些年,其实我极少想到他。我挂念的,只有程青书,毕竟他还是一个孩子,一直跟随着我,中途丢下他,我是不舍的。

程青书额角的青筋暴露出来,仿佛是在竭力忍耐着什么。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吃了一惊,想要挣脱开来。但是,他没有丝毫松开的意思。

“怎么了?到底是你的父亲,所谓上阵父子兵,是这个意思吧?”我索性放纵自己,极尽冷嘲热讽。

“史佑,我们戴上防护用具,出去一趟。”他的呼吸声很重。

我抬抬眉头,去就去,谁怕谁,我不相信光天化日之下,他会因为我对他爹恶言相加而把我给活埋了。

我们全副武装地出了门,坐着程青书的那辆黑色车子。为了避免跟外界有任何的接触,他把车窗给摇了起来。

程青书一直将车子驶出城外,我在后座,什么都没有问,我猜他会带我去见程国庆。我的心很乱,我没有做好准备——自然,我并不知道需要怎样的准备。这个逃婚的男人,他过得好与不好,都跟我没有关系了。我只是一遍遍地在脑子里彩排重逢的场景,我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到若无其事。过去的这十三年,我一直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我告诉自己,我看见的,从来都是用了美颜滤镜的程国庆,我并不了解这个男人,他不是程青书,程青书是我一手带大的。可笑的是,在思念中,我常常会把他们父子给混淆起来,他们就像是一个人。我没有得到程国庆的心,但是我得到了程青书的,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并不是那么的失败?这是个荒谬的问题,可是我乐此不疲地以此来安慰自己。

车窗外的房屋渐渐稀少,我们来到了郊外,经过盘曲的山路,到达一处公墓。我知道这里,这是夏茭白终身栖息的地方。见鬼了,程青书带我来这里做什么?他还真以为我是夏茭白的死党,从遥远的异国回来,盼望去她的墓碑前拜祭?

这不是祭扫的季节,公墓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几条野狗在墓碑间跑来跑去,发出凶狠的叫声。程青书从山脚下的摊贩手里买了一些黄色的雏菊,那单薄的花朵,在阴冷的风里显得格外寂寞。

程青书一直走到夏茭白的墓碑跟前,停住脚步。我看到刻在碑前的黑白照片,夏茭白永遠停留在二十五岁。程青书在她的墓碑前放下了一半的菊花。无论如何,亡者为大,我朝着年轻的夏茭白深深地鞠了一躬。但是,程青书还在往前走,走到旁边那个墓碑前,放下手里的另外一半菊花。

我看着他,没有反应过来。

“史佑,我爸在这里。”程青书低低地说。

我还是不明白,我机械地走过去。然后,我看到了程国庆,他微笑着,在墓碑上安静地注视着我。突然间,我浑身簌簌发抖。怎么会是这样?程国庆,他怎么会在这里?我站立不稳,本能地蹲下身去,茫无头绪地抚摸着那尊蒙灰的墓碑,上面除了程国庆的照片,只有简单的生卒年月,一九七○年—二○○七年。为什么是二○○七年?那正是我离开的那一年,是他给予了我狂喜,又将我推向冰窖的那一年。我的脑子里“轰”的一声,我转过头去,程青书了然地点点头。

“是,就在你走后的第三个月。”他双目湿润。

他想搀扶我,我拒绝了。我慢慢地抚摸着墓碑上的程国庆,这个我爱了这么多年,也恨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关于他的现状,我想过一万种可能,唯独没有想到,他已经不在人间。

我用手拂过石碑,蓦然间,我发觉底下还有一行小小的字,我低下头去,定睛一看,顿时魂飞魄散,那上面写的是:史佑,好好活下去。

他知道我迟早会来到这里,他知道我会来看他。他什么都知道。我心中一阵急痛,不禁泪雨滂沱。

我们回到了山脚下,坐在程青书的车子里,他慢慢地告诉了我一切。

原来,十三年前,在我和程国庆初到拉萨的那个晚上,当我为了程青书不顾一切地赶回成都时,留在小旅馆里的程国庆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小旅馆的老板娘将他送到军区总医院检查。在那里,他做了一个胸部CT,竟然发现了明显的异常,医生当即就判断那不是什么好兆头。为了避免我担心,他让小旅馆的老板娘撒了谎,谎称他已经离开了那里。

随后的检查证明,他罹患了晚期肺癌,肿瘤已经压迫到心脏,他的生命进入倒计时,也许是数天,也许是数月。没有任何一种现行医疗手段可以救到他,他面前就是死路一条,到了后期,甚至连止痛药都在他身上失了效。

“所以,后来,我选择了药学。”程青书缓慢地说着,这是一个不完整的句子,但我完全听得懂。

程国庆冷静地安排了自己的后事,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请求所有的人瞒着我。他情愿在我眼里做一个渣男。他情愿我误会他、恨他、鄙视他,也不愿意连累我,让我在思念与哀伤中过一辈子。

“他已经来不及给你留下幸福的记忆,因此,他宁愿选择让你离开。”程青书凄凉地说着。

为了隐瞒这件事,程国庆有生之年第一次哀求他妈妈,不要在师大公开这个消息,就让大家都以为他去了别的城市生活,否则,他过世的事情会很快传到我的耳朵里。他能为我做的,就是让我无牵无挂地离开他。

安葬事宜也由程国庆做主,他选择了与夏茭白葬在同一座公墓,但没有跟夏茭白同穴。他在旁边陪伴着她,可是,一切都已经不同了。

“我爸曾经爱过我妈妈,”程青书静静地说着,“但是,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人,是你,史佑。”

在程青书的车上,我哭得不能自已。这么多年过去了,程国庆是我毕生难以弥合的伤疤,当我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于命运,当我试图用唯物主义之外的事物来解释我的人生,当我成为一个自以为能够勘破世事的占星师,我没有想到,真相竟然如此简单,又如此悲伤。

“史佑,我爸交代过,当你获得幸福以后,如果你还记得他,可以带你来这里,看看他,他在墓碑上给你留了言。”末了,程青书说道。

这三言两语,就说尽了程国庆的一生。多么凄凉。

程青书带我来这里是因为程国庆的交代。我的眼泪跌落下来。那么,我得到幸福了吗?我嫁给焦君泓,这表明我是个幸福的女人了?

“一开始,我并不准备带你来,我不想让你在知道了实情以后有任何的心理负担。”程青书缓缓说着,“可是,我发现,仇恨在你心里,你不会拥有真正的快乐。”

眼泪大滴大滴地跌落下来,他说得没错,他和程国庆是我心里的两根刺。我爱他,我憎恨程国庆,但其实是,他们时时刻刻停留在我的生活里,爱与恨交织。

“那时候,如果我知道你们能够在一起的时光是那么的短暂,我绝对不会去努力拆散,我不会去计较我爸能不能配得上你,只要你快乐,怎样都是可以的。”程青书双目发红,他喃喃地说着。当程国庆重病之下为我周全地考虑,当我毅然决然抛下了程青书飞去美国时,他已经明白,我绝不是因为他爱屋及乌嫁给程国庆,不是他想象中的牺牲,而是因为爱情本身。那一刻,他知道,他做了全世界最残忍的事。

“我甚至想过,如果不是我的恶作剧,如果你没有急着从拉萨往回赶,你会全程陪在他身边,所有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你会陪他走過最后的日子……”程青书说不下去了。

“程青书,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不过,你实在是不应该带我来这里,”我流着泪说,“你爸交代的前提是,在我得到幸福以后,可是——并没有。”

“史佑,老师很爱你,”程青书扳过我的肩膀,让我面对着他,急切地、一连串地说着,“我从未见过他肯在一个人身上如此花费时间,从前,他是工作狂,整天整天耗在实验室里,但现在他尽力准时下班,他跟我们说,你们的师母在家里等着我……”

“知道我怎么会遇见你的老师吗?”我打断了他。

他看着我。

“因为,他是你的老师。”我一字一字地说。

这些年,我一直有意无意地打听着他们父子的消息,关于程国庆,就像失踪人口一般,杳无音信,但程青书不一样,我知道他读了哪所大学,什么专业,知道他考取了研究生,又接着读了博士。我对他选择的专业难以释怀,我以为他就是一个文艺青年,我没去想过这背后的因由。

程青书师从著名学者焦君泓攻读博士学位,我是在他们所在学院的网站上看到的录取名单。那上面还有一则新闻,配了一张照片,是焦君泓在做报告,程青书就坐在第一排。座无虚席的听众席上,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已经成年,面部的轮廓与他父亲的一模一样。我把那张像素不高的照片尽力放大,反反复复地看着这个分别了十几年的男孩子。

因为是程青书的老师,我关注了焦君泓的微博,在那以前,我也关注过程青书别的老师的微博,从里面找寻他的蛛丝马迹,想象着他的生活。

在与纪录片导演分开以后,我打算出门散心。我想到了焦君泓发布在微博上的行程,鬼使神差地,我选择了同一条路线。而后,在冰川列车上,毫无悬念地,我坐在了他的身旁。

我们聊了很多的话题,凑巧的是,我们都出生在洪雅的乡村。我们很自然地说到他的那些学生,他提到了程青书,不止一次,他对这个学生赞不绝口。

正是这些交流让我对这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儿好感倍增。当他试着向我提出求婚的时候,我没有拒绝。我没有去考虑,像我这样心如死灰的女子,其实是不适宜去跟一个认真的男人在一起的。

我不爱焦君泓,至于他,或许他是在意我的,但是,在他的人生中,我被排列在其他事情后面,实验室、讲座、课堂、学生,这些,都在我的前面。这样的情感,又怎能视作是爱情呢?

“程青书,我一直都惦记着你,结婚以后,我终于可以回来,从容地面对你,其他的人和事,都是无所谓的。”我苦笑着坦白地说,“你成长得这样好,除了为人骄傲一点,除了还没有遇见自己的爱人,什么都不缺,我再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了。”我说得颠三倒四,我想笑,一笑,眼泪再次落下来。

“谢谢你,史佑,无论在多么艰难的日子,无论多么想要从此一蹶不振,我都会想到你,我不能让你失望,所以,我一再地爬起来,重新上路。”他望着我,他的眼眶亦是潮湿的。

我哭了。

他突然伸出双臂,轻轻拥抱住我。一种熟悉而温暖的体味扑面而来,是从他很小我就已经习惯了的气息,类似于某种青涩的植物,早已牢牢地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具有如此清晰的辨识度,于千人万人之中,是可以立即相认的,并且永不出错。

我下意识地紧紧抱住了他,我感到了自己的残忍。十三年以前,这个出生不久就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接二连三地遭遇重创,先是目睹生物老师的惨案,接着,面临即将失去父亲的凄惶。他不仅要帮助他的父亲竭尽全力地瞒住我,还要忍受着对我的爱——他会爱上我,再自然不过,他遇到了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他需要力量,而我,就是他唯一的支撑。

这一切,我根本就没有详加考虑,我所在意的,不过是他的发育,我惧怕这会演变成一个男版的《洛丽塔》。我只顾虑到自己的感受,我要忘记他的父亲,更要逃避他对我的感情,我选择一走了之,把这个孩子留在了恒久的孤单中。看一看,我都做了些什么!

程青书流着泪,犹如多年前,他在受到惊吓时总是本能地躲进我的怀抱中。不同的是,他不会再像年少时轻微战栗,他宽阔的胸膛仿佛很坚实,泪水像溪流一般淌过,不会掀起巨浪。

“史佑,”他轻声说,“我必须告诉你,我爸临终前呼唤你的名字,说他爱你。”

2

程青书的日记之十四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阴

初十。

我和史佑在公墓待了很久,我们说着过去的事,哭泣着,也沉默着。我知道,对于史佑而言,这是一个颠覆性的真相。

这些年,我时常感到愧疚。我爱史佑,我想要她得到快乐,然而,当幸福唾手可得,我却亲手毁损了它。少年的我并不在意我爸对史佑的感情。在他们出发去拉萨以前,我爸跟我做了一次长谈,他把我当成一个成年人,坦然地与我交谈。

不过,那是一次糟糕透顶的交流。我爸告诉我,他爱史佑,这一点,连史佑都不知道。但是,我压根儿听不进任何的话,在我看来,我爸就是一个乘人之危的小人。在那个年纪,身为男孩子,我胸中的英雄情结准时发作,我需要拯救一些什么,辽阔的全世界,或是微渺的个体,都在我的视野之中。具体而言,我要出手搭救的,就是史佑。

我爸口中的爱,在我看来,一文不值。他爱不爱史佑我不关注,我的价值判断里,史佑无论如何是不会爱上我爸这种不喜欢读书、满世界晃悠的无厘头男人的。我对我爸的评价低到了尘埃里,我觉得我爸就是这样一种男人,他以丧妻为名,多年来让自己沉溺在理所当然的伤痛中,他纵容自己,迁就自己,貌似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其实是极端的懦弱自私与不负责任。

就像一个行将溺水的人,我爸抓住了史佑。面对史佑的垂青,就连他自己都深为纳罕,他坦承,当史佑答应嫁给他,连他自己都不能置信,他配不上她,除了武侠小说,他们简直从来就没有过共同的爱好。史佑读了那么多的外文书,他是连一个字都不认识的。在史佑跟前,他是自卑的——那些年,尽管史佑近在咫尺,我爸却拼命地躲着她,他从来不敢对她有非分之想。

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史佑跟着我爸一起沉陷泥淖呢?史佑愛我,可是她没有义务连我爸一起接管下来。她应当有自己的人生。

在我的婴儿时代,我至亲的家人们纷纷以爱的名义疏远我,因为我的存在,他们想念或是嗔怪我的母亲,于是他们不约而同地逃避着我,甚至是遗弃我。除了钱,他们吝于在我身上耗费时光。唯有史佑无条件地接纳了我。毫无疑问,她是我最爱的人,不是那种肉欲的、腥气的感情,不是一个男孩子对一个女人的爱,也不是一个儿子对母亲的爱,而是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最重的依赖与最深的景仰。在这个世界上,史佑代表着一切的美好与善良,她是人类之中呈现在我眼前最动人的。

后来,我读到过一段话:生孩子是为了参与一个生命的成长,是为了付出与欣赏,不要求孩子完美,也不用给我争脸,更不用帮我养老。只要这个生命能健康地存在,来到美丽的世界上走一遭,让我有机会与他同行一段,足矣。

那段话让我想到史佑,她便是如此,陪了我一段,没有功利心,不问过去,不求未来,就是这样单纯干净地陪伴着我。

我爱史佑,我要拯救她。一位德国诗人说过,我爱你,与你无关,它只属于我的心。

我要对得住我的心。

十五岁的我,以为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不是因为嫉妒或是占有,我没有想得那么多,我只是觉得唯有一个博闻强识、过目不忘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我是多么的幼稚。

3

爱情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不是幼年时,也不是少女时代,而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

程国庆告诉程青书,是在夏茭白火化的那一天,我们从殡仪馆回到师大,我提出去看一眼孩子,那是我第一次去夏茭白生前和他居住的筒子楼。在我抱起程青书的那一刻,我那惊喜爱怜的目光,令他灰烬一般的心里忽然轻轻牵动了一下。我温柔注视着程青书的侧影,就此留在了他的心里。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那个时刻。我从婴儿床里抱起柔软的小婴孩,他的手指头塞在嘴巴里咂巴着,毛茸茸的小脑瓜儿蹭着我的脸,又黑又亮的双瞳直直地看向我,眼神毫无芥蒂。

我未曾察觉,就在那个时刻,程国庆爱上了我。然而,因着我的好学,他深感自卑,自觉配不上我。他所做的,便是将这份感情隐藏起来,逃避着我。而我呢,我是多么的矜持,又是多么的愚钝,我扮演着一个默然守护他的圣母,竟然没有想过主动让他明了我的心意。十八岁时的那次冲击将我伤得很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连追求他的勇气都丧失了——如若我可以早一点透露爱的信息,让他明白我的心意,也许结局会不一样。是性格导致了我的命运,让我一直在追寻中,却也一直在失去之中。

此时知晓,徒增怅惘。人生的盛宴已然散去,众人已走远,而程国庆就在那离开的人群之中,头也不回地决绝而去。暮色深浓,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远处的雾气中。我明白,这一生,我们再也不会相逢。

我和程青书聊了很多,我们有大把的时间来追溯往事。这是二○二○年的春天,我们有一个超长版的假期。尤其是其中的十四天,我们同时被禁足,连散步都不可以,我煮一壶茶,与程青书待在客厅里,有时长谈,有时什么都不说,我看书,他用手提电脑查阅资料。那种静谧,仿佛回到了十三年前,我与那个颀长的少年挑灯夜读。

焦君泓更忙了,他整天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让我把饭菜放在他的房门口。他恨不得把自己关闭在一个绝对洁净的空间里。他加大了保健药的服用剂量,生怕自己染病,仿佛担负着全天下的职责,没有了他,第二天早上便不会有太阳冉冉升起。

身为一个科学家,对于自己的使命担当,焦君泓丝毫不懈怠。他宅在屋子里,绝不虚度年华。他有一套小型的实验设备,就在他的书房中。他制定了步骤,让程青书在书房里完成实验。

焦君泓对中药也有些心得,他在微信里与学生们探讨药理。程青书研究的方向正好是中药,他得到焦君泓的指示,火速查找各种辅助资料。一周以后,焦君泓向社会公布了一个中药茶饮方。有记者视频连线采访他,他在手机视频里讲了一些湿热瘟毒之邪,卫、气、营、血等中医原理。在视频中,他看起来神采奕奕。

说实话,虽然住在同一栋房屋里,要见到我的丈夫,也只能是在新闻视频里。我觉得滑稽。

在公众眼里,焦君泓是个在药理学研究方面有所建树的专家。没人知道他把自己关在房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生怕被狡猾的新冠病毒给盯上。人无完人,焦君泓的过度焦虑我倒是不在意。这个时候,即使是仙女下凡,也休想让焦君泓踏出房门半步。因此,我一向对我的客户们建议,千万不要去考验人性,这与星座无关,这是心理科学。

我对这段婚姻不抱希冀,没有诉求便没有失望。焦君泓待我如何,我也越来越不在乎。我抱着与他过一天是一天的心态,随便在何时终结都是可以的。

我充分尊重他的安排,戴着一次性手套,把一日三餐放在他的门外,同时收走他用过的餐具。他会在我退出一米之外的距离后,戴着口罩、护目镜,穿着防护服出来,战战兢兢地取走碗盘。

我注意到他的手抖得厉害,他的大夫说过,情绪紧张会加重帕金森病的症状。我突然有些可怜这个小老头儿。他在专业领域威名赫赫,除此以外,他不过是个怕死怕得要命的小人物,即使是为了延续职业生涯,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卑微。

按照焦君泓的要求,我每日给屋里消毒。84消毒液、75度酒精、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这些我之前从未关注过的用品纷至沓来。我花了大量的精力四处购买,它们消耗在我的日常生活里,与此同时,程青书参与到物资捐助的工作中,将急需用品寄赠给物资屡屡告急的疫区。他在朋友圈里找寻资源,我也加入进来,联系了一些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占星师,请求他们购买医用物资。我们有一个微信朋友圈,平日里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关系,一旦有类似的救援,大家倒也都是全力而为的。于是,陆陆续续有来自各大洲的民间团队寄来的物资抵达我这里,程青书联络他的熟人,寄往湖北。我们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除此以外,我窝在厨房里,洗切煎炒。抽油烟机、油锅爆响,各种声响混在一起,我研究营养配方,网购食材,为焦君泓和程青书准备一日三餐。他俩的口味大相径庭,我需要从中尽力调适。

程青书会抽空到厨房里帮我,我们戴着口罩,看不见对方的脸。在烟气缭绕的厨房里,他向我讨要一杯葡萄酒。我们坐下来喝酒。看得出来,他很享受我那种稀有的白葡萄酒,他把口罩撩起来一点,喝下一口,再戴好口罩。他告诉我,这些年,他一直喝葡萄酒,也推荐给他身边的女同学们。

“我在模仿你,史佑,我模仿你喝葡萄酒的样子,先是轻轻的一小口,然后是很大的一口,”程青书在口罩背后微笑,口罩就像是某种遮掩,让表达变得更加顺畅和直接,羞赧与顾忌不翼而飞,“在街上,看到穿素色衣衫的女子,我会格外留意多看几眼。”

“你母亲也曾经一身白衣。”我脱口而出。

“是,”程青书再喝了一口葡萄酒,他突然抬头看着我,“史佑,你是否还记得我的那个——生物老师?”

我怔住了。这实在是一件悲惨的事。

“她第一次给我们上课的时候,穿着一件白色衣服,”程青书自顾自地说下去,“看起来有一点点你的气质。”我记得那时程青书告诉过我,他觉得生物老师酷似我。但是,当我见到她的时候,我意识到,她并不像我,她很像夏茭白,她有那种清淡纤细的美。程青书几乎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他不知道,吸引他的,是血液中的天然基因。

“她像你的母亲。”我如实相告。

“史佑,她有一个女儿,她走的时候,那孩子才不到一岁。”程青书镇定地说。我看着他,我已经看不出来这件事对他的影响,他不再是我记忆中那个手足无措的小男生。他学会了控制,抑或是掩饰自己的情绪。

“我找到了她,孩子很不幸,祖辈都已经去世,她初中毕业就辍学了,在小镇的美发店里打工。”程青书说,“我用了我的一部分奖学金资助她,让她回到校园里。”

我很震惊。

“她长得不太像她母亲,似乎也不太像她的父亲,”程青书若有所思,“不知道这是遗憾,还是幸运。”

我意识到,在我离开以后,这个小小的少年,承受住了父母双亡的事实,也承受住了一段充满灰黑色的初恋,最后,他甚至连我都失去了。他失去了这么多,但他并没有自暴自弃,他像一棵树一样茁壮。我只觉悲喜交集。原来,我们是在世界的两端,无比坚强地度过了最为悲伤的岁月。

4

程青书的日记之十五

2020年2月4日,星期二,细雨

立春。

史佑准备了十几样馅料,像是香菇、肉糜、青笋丝、胡萝卜丝、木耳丝这些。她一向是个能干的女人。焦老师仍然在房间里吃饭,史佑给他准备了一杯牛奶,我们打开手机视频通话,三个人碰了一杯。

这主意是史佑想出来的,好像没有什么事能够难倒史佑。她是那么的茁壮。

我爸在病床上的那一阵子,是我们父子相处最多的时光。他跟我讲到史佑,史佑从小就是一个强大的女生,她是无所畏惧的。我爸是喜爱她的。她身上那种混合着倔强与柔弱的性情,让我爸十分欣赏。

我问过一个问题,要是没有我妈的出现,他们是否会一帆风顺地相爱。我爸想了半天,末了,他微笑了,他说,这是一个没有意义的假设。那时,他已经极度消瘦,吃不下东西,癌症转移到腹部,源源不断的腹水让他无法平躺。他只能整夜坐着。

稍微有点精神的时候,他就告诉我他和我妈的过去,也讲起史佑。他对我说了他和史佑去往拉萨的这一路上史佑所讲述的过往。他们的过去妙趣横生,那时,我爸我妈,还有史佑,他们青春年少,谁都不知道,未来的路途上,会有如此纷繁与伤感的纠葛。

是在我爸垂危时的讲述中,我真切地领悟到了他与史佑之间的爱情。我错得太离谱,我扼杀了他们仅有的相爱的辰光,我一厢情愿地阻止了他们顺顺当当地完成一次爱的旅行。

一切都来不及了。

十三年前的七月二十七日那天,我爸一直与我保持联络。他的手机信号不太好,我不得不频繁复电给他,告诉他史佑的情状。

我爸以顽强的意志绷著,他的身体很糟,但双眼晶亮。我知道他担忧史佑。史佑出发去美国那天,我爸明显松了一口气。支撑着他的那股气仿佛涣散掉了,他迅速地垮了下去。

史佑走后,我爸活了二十六天。每一天,他都比前一天更加消瘦,每一天,他都很痛苦。他抓着我的手,不断地跟我说对不起。最后几天,他陷入了昏迷,喃喃地叫着史佑的名字。

他走得很快,肿瘤压迫到了呼吸道,他被自己的分泌物给活活憋死了。

我爸临终前,将我慎重地托付给我奶奶。我奶奶是个要强的女人,她一边掌管着自己的教育王国,一边陪伴我度过难挨的日子。

我爸去世以后,我一度将自己当成魔鬼,我让自己相信,是我毁灭了史佑的幸福。我憎恨自己。我想到我的初恋,我把生物老师的暴亡也算在了自己的头上,我在负疚中痛哭。

我整夜失眠,这一回,没有史佑的怀抱,我孤单地躺在床上,有一次我甚至产生了幻觉,在我眼里,什么都是黑色的。黑色的牛奶,漆黑的课本,黑乎乎的房间。我惊吓过度,不敢出门。我一度需要接受心理治疗。每周两次,我奶奶公司的司机会送我去华西心理卫生中心。

当我渐渐康复起来,我决定认认真真地活下去,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史佑。史佑不会想看到一个颓丧的程青书。她说过,要做一棵向日葵。我记得史佑说过的每一句话。她养育了我十几年,即使她不在身边,我也不能辜负她。

其后,我去过三次墨脱。在拉萨中转,再辗转去往墨脱。仿佛是替代史佑与我爸完成未竟的旅途。墨脱是一座很小的县城,我住在一家叫作莲花的酒店中。墨脱城内很是寻常,胜在前往那里的风光,一路上,徒步加上搭车,需要三四天的工夫。路途险象环生,但瀑布与湖泊美得惊心动魄。这一切让我逐渐释然,我告诉自己,也许在前往终点的过程中,我爸和史佑的情感已得完美。

墨脱是我的疗愈之地。

5

封闭的日子里,我和程青书喝着葡萄酒,也喝咖啡。安静下来的夜晚,我收拾完油渍斑驳的厨房,冲两杯黑咖啡,到程青书的房间里去,蓬头垢面地坐在他的电脑对面。他从电脑前抬起头来,陪着我聊天。我们之间的过渡是如此的顺畅,仿佛中间疏离的那些年月都不复存在,我们仍旧无话不谈。

这些年,咖啡我喝得很凶,不加糖,每天大约会喝四五杯。早几年,我会讲究一些,坚持某个牌子的咖啡豆,但逐渐地,我什么都可以将就。

“史佑,你喝速溶咖啡?”果然,程青书好奇地问道。他知道我是个挑剔的女人,很多事情不厌其烦,在生活品质上简直有些轻微的强迫症。

“是,什么咖啡都可以,”我抿一小口咖啡,补充一句,“在离开你和你爸以后。”

这句话说出来,空气立即两样了。

程青书愣了愣,端起我给他准备的那一杯,喝了一大口。我说的是真话,程国庆用一种永恒的方式,让我的后半生变得不知所措。即使离开了他,我仍在找寻,我用各种学科来理解自己的得失,那些浩瀚的学科实在太过高大上,有关爱情的养分太少太少,解决不了我的疑惑。我与史夏也有过一些交流,我用电脑给他写信,打印出来,装进信封,邮寄给他。史夏坚持着古朴的生活,不用电脑,不用手机。然而他对感情这回事的确没有一毛钱的兴趣,他的回复大而无当。

直到我开始系统地学习占星术,我在不同的星宿排列中试图挖掘出一种叫作宿命的东西。我以为自己已经开悟,可以从容应对人生的所有附赠,无论是喜是悲。可是,回国以后,我发现先前的努力都是徒劳的,真相像一场陡然降临的暴雨,把我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错误观念横扫一空。我需要解决自身的问题,我必须重新认知那整整纠缠了我十三年的所谓痛楚。原来,那竟是一场强说愁。

我带程青书到室外,夜色中,我指给他看我在花园里新近种下的豌豆尖与白油菜。过去,我忌讳自己的身世,不愿意跟乡村扯上关系,我的花盆里只养多肉。这段日子,我将蔬菜的种子撒进土地,用淘米水灌溉,它们很争气地迅速蹿生了起来。我告诉程青书,幼年时,我是多么向往成都,我厌恶脏而破旧的乡村,村小的同班同学嘲讽我的城市梦,他们说我是撒谎精,当我来到成都,我在师大附小的同学们讥笑我的洪雅方言。就在这时,我遇见了程国庆,遇见了季老三。

我停了下来,抬起头,望向婆娑的树影,月光透过那些影子,落在地上,变得破碎不堪。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泪如泉涌。程青书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他的手宽大而温暖,我微微侧过头去,脸依偎着他的手,眼泪全都流在了他的手上。

我们一起度过了除夕,度过了元宵,度过了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又度过了三月十四日的白色情人节。两个情人节安静得不像话,没有花卉,也没有礼物。焦君泓照样防护严密地出来取走饭菜,在他的日程安排里,是没有情人节这个选项的。这也无所谓,在我这个年纪,已经不太留意这些节日。我习惯了寂寥。

白色情人节那天下午,程青书破天荒地没在电脑前工作,他动手烤了一个比萨。我倒不知道这孩子厨艺了得。他还准备了几样西方菜。焦君泓的餐点照例是送到房门口,是程青书送过去的,我听见他劝说焦君泓出来用餐。焦君泓嘟囔着,说是实验到了关键阶段,他的健康不能有丝毫的闪失。他照例关上了门,把我们隔绝在门外。

“你的老师真有意思,”我取笑道,“岂有让学生陪着师母过情人节的道理?”

“史佑,老师一向是这样的,超级勤奋,你要体谅他。”程青书很是维护焦君泓,有此弟子,焦君泓何其幸也。

程青书开了一瓶酒,我不以为意,喝了一口,突然发觉这是一瓶红酒。这不是我储存起来的白葡萄酒。我诧异地望向程青书。他并没有出过门,也没有快递来过。

“口感够丝滑吧?”他促狭地挤挤眼,“这一款,据说相当受女士欢迎。”

“还好。”我说。说实话,喝酒这件事,是我较少坚持下来的一种执拗,我只喝某个牌子的白葡萄酒。这让我没有机会去发掘别的品种。但程青书的红酒,确实很不错。

喝到第二杯的时候,客厅的窗户发出清脆的敲击声,程青书忽然有些不自在。我察觉有异,起身过去查看。窗外居然是久违的茉莉,自打我們在家隔离,她就没有了音信。这也很正常,作为医护人员,她必定是很忙碌的。

这女孩子,大冷的天气,不知怎么就一脸的汗。她的双颊是玫瑰色的,一头长发纠缠不清地贴在脖子上,外套绑在腰间,身上只穿很薄的一件毛衣、一条牛仔裤,细长的腿,圆润而结实。

程青书走过来,在我身后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我推开窗户,心里有点数了。人家并不需要在我这里报到,年轻人有他们联络的渠道与方式。

“阿姨好!”茉莉跟我打招呼。

我微微笑。这女孩子的豁朗,我着实喜欢。

“程青书,还不快点拿冰冻果汁给我,这篱笆太难爬了!”茉莉在花园的石桌前坐下来,我朝花园的墙边看去,用绿植精心编织的篱笆被踩坏了一些,那篱笆是很坚硬的,也不知道这女孩子使出了多大的蛮力,硬是弄缺了一块儿。我觉得好笑得很,这孩子没有一点斯文气。

“你们的酒够喝吗?不够的话,我再送一些过来。”她变魔术似的从衣兜里又掏出兩瓶红酒,正是程青书刚才打开的那种。原来,这红酒是茉莉送过来的。

程青书已经从冰箱里拿出冷冻的果汁,茉莉也不倒进杯子里,直接拿起纸盒就喝,她身上有一种大方任性的气派。我眼见程青书好脾气地将比萨、沙拉等搬出来,从窗口递给茉莉,茉莉也不肯好好地坐在石桌前,她跳起来,坐到一道栏杆上,就在篱笆内种植的那一圈野芙蓉树下,双腿晃悠着,大口吃东西。她的双瞳中有一种光彩,犹如有阳光照射进去,虽然今天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阴天。

“阿姨、程青书,我们干杯!”茉莉自顾自地举起酒杯。

窗户大开着,我们隔着窗,举杯致意。

“这是茉莉想出来的花样,她在医院里值班,不适合到屋子里来。就这样,也算是一起过了情人节。”程青书挠挠头皮解释道,“史佑,她这样来见你,很不正式,我很抱歉。”

“又不是求职面试,不用那么正式的。”我微笑了,望向茉莉,这女孩子啃着一只梨,汁液顺着手指往下淌,她的眼神明亮,下巴微扬,神态从容,浑身散发出一种嚣张肆意的青春气息。我突然间觉得无比安慰,这意味着所有的伤害,在程青书那里,都算是真正地过去了。

程青书轻声跟我解释了他们神速的进展,寄往武汉的医用物资,是他请茉莉联络的,茉莉原本就是从武汉的一所卫校毕业,她的同学不少留在当地的医院做护士。茉莉是个有办法的姑娘,那些物资,一点都没有延宕,以最快的速度到了第一线,提供给医生与护士使用。茉莉除了上班就在做这件事,她不仅帮程青书,也帮助别的捐赠人,她在微博上有个账号,连接起捐赠人与物资紧缺的医院。光是支付快递费她就花掉了差不多一年的工资。

程青书被打动了,当茉莉在微信中向他示爱,他答应两个人走一段看看。

“她是个心中有大爱的女孩子。”程青书望向茉莉。

“让我们致敬隔离时期的情人节!”窗外的茉莉再次朝着我们举起酒杯。

“过情人节,不算我一份吗?”一个苍老低沉的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我回过头去,一个穿着长颈鹿充气服的大怪物摇摇晃晃地走向我们。我和程青书大惊失色,反应过来以后,同时喷笑出声。

那是焦君泓。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一套搞笑的充气服,从头到尾把自己蒙起来,然后,来到我们中间。打扮成长颈鹿的焦君泓在餐桌前坐下来,跟我们一起分享情人节大餐。

“我听说,情人节是要派送礼物的,”长颈鹿慢吞吞地从袖子里掏出一盒巧克力,“史佑,这是送给你的。”他再掏出第二盒巧克力,“程青书,这是给你的。”他掏出第三盒巧克力,朝程青书挤挤眼,“这一盒,拿去,送给你的女朋友——你还没有正式介绍给我们呢。”这小老头儿突然变得活泼有趣。

程青书略略有些羞涩,他为茉莉介绍了焦君泓。

“焦老师,您好像可爱的圣诞老爷爷!”茉莉在窗外笑出声来,我和程青书也忍不住笑。

“管他什么圣诞老爷爷,我老了,跟你们一起开开心心的就好。”焦君泓一本正经地说着,我们更是笑不可遏。

茉莉的出现让我彻底放下心来,程青书灰暗的人生被这个大胆的女孩给照亮了。无疑他们是幸运的,在正确的时间里,遇到了对的人。

茉莉最让我赞赏的,不是她对待爱情的勇敢,而是她并不沉溺于儿女情长。他们的恋情刚刚开始,她就报名参加了去武汉的驰援队。

出发那天,程青书去送她。在网上,我看到了他们分别时的视频。茉莉穿着防护衣,从医院开往机场的大巴将要启动,程青书隔着车窗用力挥手,突然喊出一句:“茉莉,等你平安回来,我每天陪你看电影!”

这段视频不知被谁给拍下来,又放到了网上,一下子火了,变成了催人泪下的情侣相送,一大群网友在后面跟帖,说是等茉莉回来,要帮着监督程青书,让他一定要兑现承诺。

茉莉在一个月以后归来,在酒店隔离了十四天。解除隔离的第二天,程青书约她到家里来看电影。我们有一台很好的投影仪,大家坐下来一起观看。随后,每一天,程青书都陪着茉莉看一部电影,他们不再留在这里,毕竟我和焦君泓都是大灯泡。他们到茉莉的家里去。据说茉莉单独住着一套房子。

这时,我也决定出发。我要前往意大利。做了这么多年的占星师,不过是一个安身立命的本钱。我不愿意承认的是,这职业选择深受夏茭白的影响,她曾经是个迷信的女孩子,渴望某种神秘的力量改变命运,得以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她失败了,而我,一直下意识地代她找寻那种力量。

此刻,我忽然觉得我找到了它,那就是,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完整地看待生命的结构。我的职业终于派上用武之地,不是去探索爱情与两性,不是去追逐得失与名利,而是缓缓牵引着我的客户,以平静的心情,学习生与死这门必修课。

6

程青书的日记之十六

2020年4月1日,星期三,晴

愚人节。

今天做了两件事。上午,陪伴史佑去探望我奶奶。史佑回来以后,这还是首次去我奶奶家里。我们在那里吃了一顿饭,史佑与奶奶聊着占星师这种职业的本质,奶奶听得很有兴趣。

我送史佑回到焦老师家里已经是下午三点。我去了一趟珠宝店,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我带着一枚漂亮的戒指来到茉莉家中。我向她求婚,她几乎没有片刻犹豫,立即答应了我。

我紧紧拥抱她,因为她的坦诚。她是个通透的女孩子,不会端着架子,不需要费心思去揣测,不像我认识的别的女生,八卦、小肚鸡肠。她很大气,这让我很放松。我是一个受过伤的人,极其敏感。我需要茉莉的这种包容。

不过,生出结婚的念头,是极偶然的。在茉莉前往武汉进行医疗支援时,当她乘坐的大巴缓缓驶离我的视线,我意识到,这很有可能是一场生离死别。茉莉亦是知道的,这个女孩子的勇气强烈地震撼到了我。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她平安归来,不只是每天陪她看电影,我要娶她为妻。

套用一种泛滥的说法,是疫情成就了我和茉莉的姻缘。我们的婚期定在九月,茉莉打算自行设计婚礼,她准备在婚礼现场全部使用新鲜的茉莉花。

与茉莉在一起以后,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爱情是如此珍贵的礼物,不能接受便要完璧归赵,若是接受下来,一定要用心珍惜。

我和茉莉的事情,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我告诉焦老师与史佑,我和茉莉决定结婚。他们很欣喜。史佑的嘴角微微上扬,我知道,当她发自肺腑地欢喜,就会露出那样的笑容。我太熟悉她。

我爱她。

我对史佑的爱,会陪伴我的一生,就像她对我的爱。在她眼里,我是她的孩子。她要看到我正常幸福地生活下去。我娶了茉莉,她是欣慰的。

我邀请焦老师在婚礼上致辞,请史佑和我奶奶代表男方的长辈接受茉莉奉茶。焦老师欣然答允,史佑则毫不犹豫地表示,如果她能够从意大利赶回来,她一定会参加我的婚礼。

史佑提到意大利,这让我吃了一惊。我并没有听到焦老师有外出的计划,他这一年的行程已经事先安排妥当,大部分时间他都准备耗在实验室里,他申请的那个关于遏制肿瘤细胞的中成药制剂项目,已经到了出数据的关键阶段。

史佑说她是一个人到意大利。那里新冠病毒肆虐,她参加的一个民间慈善组织准备集结一支心理辅导的队伍,前往疫区,帮助那些恐慌的人度过艰难困苦的时期。在意大利,大量民众信任占星师,以占卜术来安定人心,也算是心理援助的一种。

“那是很危险的一件事。”焦老师立即说。

“是的,”史佑很淡定,“因此,我未必再回来。”

这句话意蕴深长,我和焦老师一时间沉默下来。

7

我提前在意大利租好了一间屋子,从网上支付了费用。即使疫情结束了,我也准备继续在那个国家住上几个月。上次与焦君泓待在威尼斯的时候,我很喜欢那里的天气与那里的人们漫不经心的气息。住在有露台的房间中,俯瞰街景,或是在松间细雨中漫步,都是我所向往的。

重要的是,我想要重新离开成都。这一次与十三年前的远行并不一样,那时我背负着难以解开的心结,我恨程国庆,放心不下程青书。而如今,一切都已释怀。当我得知程国庆为我所做的一切,我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

留不留在焦君泓身边,也已经无所谓。人生是一场宏大的叙事,我想要以一种与往昔完全不同的心境,看一看山川湖泊,不再拘囿于昼夜、厨房与爱,不再拘囿于过往的那些小情小绪。

我把暂居意大利的规划告诉了焦君泓,他有权利知道。我没有直接提出结束我们的关系,但我含蓄地对他说,他有什么样的想法,说出来,我总是会同意的。

“这几天,青书跟我说了一些你们以前的事情,”焦君泓说,“我没想到你们早就认识,而且情同母子,作为占星师,你有没有觉得,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就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他说得一板一眼的,我不置可否。算起来,焦君泓便是少年程青书眼中的那种足以配衬我的男人,博学、善思、上进。然而,不是那么一回事。我承认我有贪心的一面,尽管这一把年纪了,可我想要的感情,犹如盛夏白瓷杯中的冰镇梅子汤,冰块玲珑碰响,抑或是藏在琥珀中的虫类触须,清凉、微暗。焦君泓是一杯白开水,他的智识都用在学问上头,在别的方面,他是多么的乏味,对于他,一个懂得做菜、洗衣与闭嘴的女人便足够。

我不想多说,在诀别面前,说什么都是无益的。我为他预备了足够对付一段时间的食物,他喜欢甜腻之物,口味像是小孩子。我买了一些糯米粉与黑芝麻馅儿,包了很多手工汤圆,分成一小袋一小袋的,冻进冰箱里。又包了饺子,炸了酥肉。冰箱都快塞不下了。

我的出发日期是五月八日,在这之前,我搭地铁满城地在药店里找口罩,把能买到的都收集起来,带到意大利去。当成都市的管控降级以后,茉莉便时常到家里来,跟我们一起吃饭。吃完饭,她与程青书在院子里喝咖啡,两个人头靠着头地用手机追剧,有时是甜宠剧,有时是悬疑剧,都是他们年轻人酷爱的。

我则在房间里收拾行李,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打了包。对此,焦君泓视若无睹,大部分时间他仍旧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有做不完的工作。

出发那天,程青书开车送我到机场,茉莉也去了,还有焦君泓。浩浩荡荡的一车人。茉莉一路上都在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她拿出手机,给我看婚纱的式样,叮嘱我一定要准时回来参加婚礼,代表男方的母亲接受敬茶。我都一一答应下来。

他们坚持送我到候机厅,办完登机手续与行李托运,时间还早,来得及喝一杯茶。我们在机场随便找了一家茶餐厅,中间焦君泓出去,程青书陪着他。茉莉与我闲聊。

“阿姨,我喜欢你,你是一个深邃、善良的人。”茉莉用了两个奇怪的词语。

我笑而不语。

“看得出来,焦老师是很爱你的,能被一个阅尽沧桑的男人这样爱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呢。”茉莉接着说。

“我老了,已经不在乎这些。”我不露痕迹地转移了话题,“也许再工作几年,攒一小笔钱,我就会计划自己的退休生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或者就回到洪雅的乡村里,什么都不做,每天只是安安静静地读书。”

“阿姨,难怪他们都会这么爱你,你是一个没有欲望的人。”茉莉真是没大没小、口无遮拦,想必程青书已经跟她说过他爸和我的过去。但是,我喜欢她。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说不定我比别人更加贪得无厌,我总是想要得到一个人的心。”我如实相告。茉莉愣了愣,她伸了个懒腰,莞尔一笑。

“一个人的心是最为奢侈的东西,”她说,“我从不这样为难自己,阿姨,你读过王小波的书吗?他说的是,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王小波的观点,我深以为然,我不要别人的心,我连自己的心都不见得能够完全掌控。”

茉莉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简单和天真,她是一个有内涵的女子,这需要程青书用相当的时间来开掘。爱情就是这样,始于颜值,但终究是要做灵魂伴侣的。

这一次回来,见到了程青书,他比我想象的要更好,他身边又有了茉莉这样聪慧的女子,我再没有什么可担忧的。他与茉莉,一个担得起清风明月与草长莺飞,一个藏得下万丈光芒和星辰大海。他们是般配的一对。唯一的遗憾是焦君泓,他不明所以地被我席卷进了我凌乱的生活里,又被我半途而废,随手扔下。

我不愿再想下去,看了看时间,我对茉莉说,我不等他们师徒二人了,我去安检口排队,就此别过吧。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焦君泓,这一去,我是不会再回头的。

茉莉没有挽留我,她站起来,紧紧拥抱我。

“阿姨,一定要注意安全,记得回来祝福我们。”她在我耳边轻轻说。

她送我到安检口,陪我排队,目送我进去。我拉着随身携带的小皮箱,到达登机口,找了一处靠近窗户的位置坐下来。落地窗外停泊着一架银白色的大飞机。

疫情蔓延的时期,乘客原本就稀少,前往疫情重灾区,更是不见人迹。我倒是无所谓,热闹与否都不重要。我经常是一个人来来去去,除了与焦君泓在瑞士与意大利,以及跟他回国的航班上,这些年来,我不记得在旅程中有过同伴。焦君泓很细心,在飞机上记挂着照顾我的冷暖。我睡着了,醒过来以后,身上一定盖着毛毯和他的外衣。

有人照顾固然是好的,没人搭理也无关紧要。毕竟人生最大的两件事,生与死,每个人都是独自面对,谁都不会陪着谁。别的时刻,又何惧寂寞?

我戴上眼罩和耳塞,准备在候机室的按摩椅中眯上一小会儿,这是我的习惯。我一般都会在候机室里小憩,上了飞机以后,冷气或是暖气总是太夸张,睡着以后容易感冒。飞机起飞以后我不太打盹儿,常常会在国际航班上追剧十几个钟头。这都是我一个人生活多年得出的经验。

我刚闭上眼睛,有人在我身旁动静很大地坐了下来,并且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女士,请问带充电器了吗?”这声音很熟悉。我摘下眼罩,旁边赫然坐着焦君泓,他满面笑容地看着我。

“你?”我惊讶得像是大白天见了鬼。

“人老了,记忆力果然差多了,你瞧瞧我,单独收拾行李,终归是要落下什么的。”他兀自喋喋不休地说着。

“你这是,去出差?”我反应不过来。

“差不多吧,出长差,你待多久,我就待多久,”他舒舒服服地靠向椅背,补充一句,“只要你不厌烦我这个又老又病的糟老头子,不赶我走。”

“你的工作呢?”我嗓子发干。

“我向学校申请了退休,本来我是可以工作到七十岁的,但是我说,到了七十岁,我就没有办法陪伴我的夫人周游世界,我不想再次留下遗憾。”他闲闲道。

“你的,那些实验?那种药剂,就快要成功了……”我说不下去了,从程青书那里我知道,那是焦君泓最近几年全力以赴攻关的项目,他对此寄予厚望,一旦宣告进入临床,他很可能获得世界性的大奖。

“我都移交给青书了,”他笑着说,“是时候让年轻人来承担重任了,你放心,他会跟我保持联络,有问题我可以遥控指挥。”

我注视着他,他那闲适且松散的状态让我说不出话来,我想起他穿着长颈鹿的充气服逗我开心。程青书说过,这老头子是在煞费心思地取悦我。可是,我竟然盲目而懈怠,我什么都看不见。我的心里,只有我自己。

“我没想到你买的是经济舱,青书刚陪我去更改了座位,从头等舱换成经济舱,手续费损失不少呢,”他顽皮地朝我眨眨眼,“现在是得掐着手指头过日子了,我不工作了,那点退休金需要计算着花费,我得精打细算,起码自己养着自己,不能变成你的负累。”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做梦都没想到,为了我,他可以放弃这么多,甚至不远万里跟着去疫情惊人的地区。

“活到这岁数才懂得,有些人,是不可以失去的。”他突然叹息一声,我猛地发觉他在流泪。

“史佑,这很肉麻,也可能迟了一些,”他双目潮湿地看着我,“但是,我想问一句,你能不能一直陪我到最后?”

我不敢开口,我怕一说话就会哭出来。两个年纪加起来远远超过一百岁的男女,在机场含着泪谈情说爱,这是多么的滑稽。

“你不会嘲笑一个老头子无故流泪吧?”他静静地说。

我决定冷幽默一下。

“据我所知,眼泪是没有老和嫩的分別的。”我打趣道。

“史佑,你还没有回答我,你不会嫌弃我吧?”他嗔怪地看了我一眼,应该是在责备我,如此浪漫的时刻,我居然这么大煞风景。

我的眼泪终于落下来。

8

程青书的日记之十七

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晴

秋分。

距离我与史佑的重逢,刚好过去了一年。

我和茉莉的婚礼在九月十九日那一天如期举行,那是茉莉的生日。为着避免不透风与人群聚集,我们选择了空旷的草坪婚礼。茉莉果然用新鲜的茉莉花来布置,花期已过,不知道她是从哪里买来这么多的茉莉花。茉莉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

焦老师和史佑这趟回国大费周折,他们提前购买的航班不断被取消,不得已途经第三国,辗转了七八天,好不容易才回到上海。在上海隔离了十四天以后,他们飞回成都,继续居家隔离七天。

婚礼那天我才见到解禁的焦老师与史佑。焦老师的状态很好,看起来健康了不少,他配合史佑的白色裙子,打扮得很是俏皮,一套合身的白色燕尾服,像童话里的老爷爷。他的面色被太阳晒成了粉红色,戴着礼帽,拿着手杖,虽然走路仍然步态不稳,但看上去实在可爱。

“你们的师母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焦老师见面就对我和茉莉说,“她不懂得医学知识,但是你们想不到,她居然救下了好几个感染‘新冠病毒的华裔。”

“你们老师的药方很有作用,”史佑微笑着说,“我用视频把病人的状况发给他,他就负责对症下药。你们知道的,老外的大夫是这样的,不严重到一定程度是不肯用药的,等严重到一定程度,有时用药都来不及了。”

“你们的师母为他们出钱出力,还要冒着生命危险。”焦老师看向史佑的眼神尽是怜惜。

“用的大部分是你的积蓄。”史佑笑着对焦老师说,“娶我这样的一个女人,不倾国,不倾城,但足够倾家荡产。”

“在洪雅的时候我没想到过我会遇见你,在师大的时候我也没有想到过会遇见你,但在瑞士,我们相逢了,从此以后,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焦老师颤巍巍地握着史佑的手,“你让我相信了那句话,山高路远,总会有人风尘仆仆、披荆斩棘,为你而来。”

“青书,你瞧瞧你老师,跟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简直变身文学青年了。”史佑一脸都是笑。

“尼采说过,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残生里,我要换一种活法,做一个老婆奴。”焦老师很会跟史佑打情骂俏,两个人也顾不得肉麻,十指紧扣,看起来很默契。

我与茉莉交换了一个眼神,我们都明白,他们是幸福的,他们正携手行进在路上,那是一条通往一生一世、春暖花开的路途。

“趁青春还在,时光不老,希望你们用尽全力去爱护彼此,就像我和我的夫人,”焦老师在婚礼致辞中好几次提到史佑,看得出来,他满眼都是她,“她像个美丽的春天,让我行将就木的、衰老的灵魂,回到了年轻的岁月,我感激上天将她赐予我。”宾客们掌声雷动。我看向史佑,她的脸上尽是笑容。

他们在婚礼后的第二天启程,前往洪雅,他们将要在那里的乡村度过余生。焦老师的祖屋与史佑家的老宅相隔不过数里地,两处房屋都经过了修缮翻新,他们会选择其中一处定居下来,劈柴、种菜,关心粮食与植被。

我和茉莉的婚假没有安排旅行,闲极无聊,茉莉提议去看一看焦老师和史佑。我们开车赶去了洪雅。他们此时住在史佑的家里,史佑的父亲接班进城,她母亲一生都是农业户口,宅基地是有的,自留地也是有的,一栋精巧的宅子被大片竹林环绕。

清新的空气让史佑和焦老师看起来容光焕发,史佑网购了一套健身器材,焦老师则收留了一只流浪猫。两个人一个撸铁,一个撸猫,过出了岁月静好的感觉。

我们在史佑的乡居住了三天。白昼我与焦老师商谈实验的最新进展,闲下来我就陪着茉莉在田地间散散步。田畦间到处都是细小的花朵,一两只小小的黄蝴蝶飞来飞去。午后我坐在台阶前看书,茉莉刷手机,渐渐地我们都睡着了,梦境深处都是小溪潺潺的流水声。

有时,史佑领着我们逐家亲戚去走一走,从人家的地里摘一把水灵灵的蔬菜,或是从树上摘下几只青苹果,用衣袖蹭一蹭就咬上一大口,也顾不得酸不酸的。

现在,我已经习惯了时时与茉莉待在一起,她毫无保留地向我敞开了她的身体与灵魂,我慢慢地探索着这条隐秘而深邃的路径。经由她,我正在努力习得一种建立起真挚永恒的亲密关系的方式,那其实也是在寻找一个无惧的、无惑的自我。

今天下午茉莉收到通知,要赶回医院去值夜班,我们不得不提前返回成都。临行时茉莉恋恋不舍地环顾四野,心向往之,不住地说这简直就是世外桃源。焦老师和史佑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地邀请我们随时来住。

我告诉他们茉莉怀孕了,我们就要成为父亲和母亲了。

史佑大为欢喜,她拥抱了茉莉,又拥抱了我。我没有告诉她,直到此时我才彻底原宥了我爸当年的冷落。那时候他太年轻,成为父亲与失去爱人接踵而至,他难以承受。他是脆弱的,就像一只受伤的蜗牛,怯怯地躲了起来。他逃避着我,也逃避著他自己。

我宽恕了我爸,因为我知道,他一定是爱我的。天下的父亲,都是爱惜自己孩子的,不同的是,爱的能量会有巨大的差异。

从此,我不再跟往事较劲,人生的忐忑已经够多了,往后余生,我只想专心致志地学习如何去爱护我的妻子,还有即将出世的孩子。

我没有看错,茉莉的确是个好女人,她自爱、沉稳,然后,爱我。她让我明白,日常生活也可以是高蹈的颂歌。我渐渐离不开她。我相信,在阳光的尽头,在彩虹的起始与终结处,一定是有什么在等待着我。我不必思虑,也不必彷徨,既不用回顾,也无须忧伤,只要与茉莉一道,坚毅地向前跋涉,然后,把彼此深爱写进人生的结尾。

(全文完)

责任编辑韩新枝饶霁琳

【作者简介】骆平,女,1976年出生于四川成都。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四川师范大学教授。成都文学院特邀作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先后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等出版长篇小说及小说集、散文集十五部,其中,数部作品售出影视改编版权;在《人民文学》《十月》《当代》《小说月报·原创版》等发表小说约三百万字;参与编剧影视剧数部。获得冰心图书奖、四川文学奖、四川省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等。

分类:中篇小说 作者:骆平 期刊:《小说月报原创版》2021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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