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中有一个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说的是建安三年,曹操出征张绣之时,正当麦熟。他下令军队不得践踏麦田,违则以军法从事。但不料自己却因马惊窜入麦田中,踏坏了一大片麦田。他叫主薄来议罪,要拔剑自刎。幸而他的谋士郭嘉引“春秋之义”,说是“法不加于尊”,替曹操找到了个台阶,曹操也就顺手推舟,割下自己一把头发来取代首级,了此公案。
尽管罗贯中先生说曹操此事是属于“诈术”,但曹操此举,却是名利双收的。因为人的脑袋只有一个,割下之后,就装不上去,即使有申公豹那样出神入化之功,也会变成“歪头”,对于魏武帝这样的一代雄杰,是颇不雅相的。至于头发呢?虽说身体肤发,受之父母,不加珍惜,有乖孝道。但毕竟割了又生,于实际无伤大雅。何况一千多年来,此事一直成为曹操“守法”的美谈。记得十年动乱之中,那些靠大批判起家的秀才们,批尽了中国历史上的人物,好象我们的祖宗,无一不是乌龟王八,但对于曹操却网开一面,而且颇予“青睐”的,还送他一顶“法家”的桂冠,送上“法家”的宝座。割发一事,遗泽岂不远乎?
欢喜看戏的人,大抵都知道《打龙袍》那出戏。那是“狸猫换太子”中的一出,好几个剧种都有。说的是李后回朝之后,要包公治一治她儿子宋仁宗的不孝之罪。包大人虽然是名震一时的“青天”,此时又有李后撑腰,可是他要治的却是当今的皇帝,非同小可。怎么办呢?他想出的圆通办法是把皇帝的龙袍脱下来,由两个拿着,他玄虚打几下,作为象征性的“惩罚”。戏是由黑头和老旦应工的,很动人,记得小达子先生演这个戏时,在上海着实叫座,一连几年,盛况不衰。
不过我觉得有意思的还是他的剧情。你看这么一来,包公的那个“青天”形象高大起来了,而皇帝呢,既维持了他的尊严,又显出了他的孝道,正是欲扬还抑,两全其美,既能“法不加尊”,又足粉饰升平,变违律于执法之中,寓包庇于惩戒之内。明明在保宋仁宗过关,却举起了李后御赐的那根打皇鞭。
《三娘教子》里有一句台词,说是“高高举起,轻轻打下”,名虽为“打”,但在那位少爷身上,连汗毛也不曾碰掉一根。割发和打袍,其实是差不多的政治游戏。最近在某地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发现也很有这样的遗意。为了让读者有所比较,我先把新闻节录如下:
一个商业局的党委书记、局长,有四十年党龄,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积极贯彻执行了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参与迫害了不少干部和群众,其中由他直接签名隔离审查的有二十个人,造成非正常死亡四人。他对一位原地下党员被迫害致死负有直接责任。三中全会以后,不检查自己的错误,对平反冤假错案不得力。调动之后,拒不接受工作,拒不领取工资,虽经组织上多次耐心帮助,但他态度非常恶劣,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这里讲的都是根据报纸所载,没有丝毫夸大。但读了这些叙述之后,大家一定会得出一个鲜明印象,就是这个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个有四十年党龄的高干;这个干部所犯的错误极其严重,而且还牵连着命案;这个干部在三中全会以后,态度仍极其恶劣,有极坏影响。老实说,曹丞相的马践麦田,是无意中犯下的错误,而宋仁宗的“不孝”,是笔冤枉官司,因为他自己不是也被当作“狸猫”,差一点葬身在御花园中的么?而我们这位局长大人,却不是“无心插柳”,而是“有意栽花”,手中既捏着命案,当年整人的气焰,从新闻中也依约可见,而今天还在“对着干”的态势,也是一清二楚的。
可是怎么处理这样一位问题严重而有着四十年党龄的局长大人呢?答曰:“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一个庞大的躯体上带着一顶微不足道的帽子,倒很象一幅讽刺画。联系到上面讲的那两个故事,我忽然想到,为什么历史长河在滚滚前进,而人间的插曲有许多竟那么相似?表现的手法虽因时代的不同而互异,而精神实质却如此一脉相通?
对于一个案件,错误的程度和纠错的措施是否相适应,其中有各色各样的原因,这似乎很难找到统一的尺寸和天平,不过人间毕竟还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在这条新闻发表的同一天,另一家报纸也发表了一个知识分子因拿了九百元酬劳竟被当作贪污,判刑入狱,虽经改正,仍留着一条尾巴的新闻。倘同这位局长大人的“察看一年”比一比,亲疏恩仇之间的是是非非,不是洞若观火了吗?
这些年来,没有人不懂得这个道理,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光荣、伟大、正确,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姑息自己的错误和善于改正自己的错误。我们这个时代之所以不同于别的时代,也就是有这么一个党的领导。邓颖超同志最近说过,党龄增一年,党性增一分。上面这条新闻中的局长大人,有四十年的党龄,该很有一点党性了吧?十年动乱中一度误入歧途,那么三中全会以后,也应当“觉今是而昨非”,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了吧?然而他不?然而对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高高举起,轻轻打下”。记得邓小平同志一再批评有些人的软弱涣散,把宣布的“罪状”同处理的结果比一比,这就是软弱!有趣的是,这件事还被当作典型,不仅立此存照,而且号召大家向它看齐,那么倒可以深思了。
我们常用的一句话叫“惩前毖后”,惩前是为了毖后,但不惩前又毖什么后呢?这样严重的错误作这样轻微的处理,那么不是叫犯有同样错误的人吃一颗定心丸吗?有四十年党龄的局长尚如此,遑论其他。有例可援,也就无错可查。雷声大而雨点小,甚至只是响几个空雷也过去了。有的人很为我们的整党会不会走过场而担心,这种担心,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吗?
以刑去刑,以战止战,要使我们的同志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要的恐怕是让他们自己有点痛的感觉,不能满不在乎。而作为一个医生呢,也应当有点对症的药,三钱甘草,一味察看,是不能够起沉疴于霍然的。我以为,打袍、割发这样的戏文,不能再演下去了。
(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日)
分类:散文·杂文 作者:冯英子 期刊:《啄木鸟》198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