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的事物往往是不比不知道,不但高山低丘、大河小溪可比出其不同,而且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东方科学与西方科学等相比,还可比出一种学问来,谓之“比较学”。然而也有一下子比不明白的,例如:权大还是法大?这已超出了“比较学”的学问之外。虽然从理论上讲,法律是神圣的,任何权力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实际生活中的情况却未必。因为任何法都要由人来执,执法也是一种权力,倘执法者滥用起自己的权力来,法就只能甘拜下风了。
运动执法者的办法,自古就有,俗话所谓“人情大于王法”,就是一种。对于人情,好象中国人要比西方人特别地看重些。倘要寻例子,可以从人间一直寻到天上。譬如说西方的上帝吧,就和我们的玉皇大帝不同。《圣经》里说,亚当和夏娃因为偷吃禁果犯了法,虽是人类始祖也不免被逐出伊甸园去受苦;上帝发洪水淹死地上的生灵,只许留诺亚一家乘方舟得脱,居然没有别的人利用职权、关系或金钱爬上方舟来,盖上帝执法严也。我们的玉帝可不然,据说汉朝的唐公房一人得道,非但带着妻子上天,经他一说情,竟可“拔宅飞升”,连鸡犬也一齐带上去;从前讲迷信的倘是损了阴德或交了恶运,将要受冥冥中的惩罚了,只要赶紧烧香、烧纸钱或用真钱买通和尚、道士、风水先生,自有禳解之法,可以逢凶化吉。玉皇大帝似乎一向不大讲法制,倒是很喜欢通融通融,颇有点不正之风的。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天堂和地狱乃是世间的凡人心造的幻影,而鬼神之事其实不过是世俗生活的一种折光。玉帝身上的毛病正是反映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缺乏法制传统这样一个现实。法纪松弛,遭殃的首先是老百姓,所以从来就是老百姓最盼执法如山的神明。包公戏的久演不衰,正是由于现实生活中铁面无私的包龙图太少。《宋史》上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老爷与阎罗王并提,也可见百姓对于执法者期望之高。
神话传说中的地狱与天堂不同,在阎罗那里,好象只查生死簿子,不大顾及人情面子。所以无论贵为天子、位极人臣,没有谁长生不老,都要照规矩到阎王那里去报到。那里还有一种具体办案人员,文人的书上叫“拘魂使者”,老百姓的传说里则叫“无常”。鲁迅先生就很喜欢舞台上的“无常”,他在《朝花夕拾》一书中专写有《无常》一篇,还自绘了一幅“无常”的插图。“无常”执行任务时有一段唱词,其中有两句是:“那怕你,铜墙铁壁!那怕你,皇亲国戚!……”这是“王法大于人情”的宣言。如果说,舞台上的包公是从前人们心目中理想的法官,那么这“无常”,大约便是无私的办案人员(从前是公差)的艺术形象了。
照理说,时至今日,人们不该再记起包公或“无常”,因为我们已经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每一个政法人员,每一个公安干警,都与旧时的执法者有根本不同,都该是只讲法制不讲人情的革命干部。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党风不正的问题影响到政法机关,也出现了某些例外。据报载,华北某地一县委书记强奸妇女,当地的政法部门碍于情面不去查处,直到上级党委过问,才执了法。又据报载,西北某市一房管局干部凭关系网串通法官、律师和公安人员,拆毁一无辜老人的住房,反使被害者成为被告……可见“人情大于王法”乃至徇私枉法的事,尚未绝迹。
我们中华民族有无数优良传统,但遗憾的是唯独缺少法制传统。“四人帮”“评法批儒”时曾大吹过法家的“法”力,事实上是无论儒家法家都从未解决过法治的问题。现在党中央下决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在工作中遇到的障碍正是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的淡薄。因此,法制教育应当成为当前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要教育人,首先须使教育者自己受教育。倘若广大政法工作者都执法如山,不徇私情,“那怕你,铜墙铁壁!那怕你,皇亲国戚!……”这执法行为的本身,就会成为最好的法律教科书。
分类:散文·杂文 作者:罗荣兴 期刊:《啄木鸟》198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