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我说的只是有些人,而不是所有的人,也没讲具体的谁。若有自动“对号入座”的,笔者概不负责,因此恕不回答)的思想、心理、感情是很奇怪的,对于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场合,往往持两个极端相反的态度,自己陷入矛盾,毫不觉察,习以为常。比如他或她家走了水——失火,就条件反射一样立即想起消防队,而绝不会跑到龙王爷那里去求雨。若是家中遇盗,出门遭扒,流氓调戏,歹徒行凶,便很快去报案,或希望象电影里那样当场闪出公安人员来,以解困境。可是,当他或她在马路上乱走,或骑车违章,或任意损坏公共设施,或言行粗野,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人员劝阻或干涉时,便大为反感,甚至出言不逊:“故意找茬!”“吃饱撑的!”“在岗楼里呆腻了!”“快家去吧!”如此等等。更有走远了回头吐口唾沫,唧唧哝哝,以示阿Q式的诅咒和胜利。
自己不自由时,想到的是公安机关的保护;自己任意自由时,感到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都成了束缚。又需要它,又想摆脱它,岂不是矛盾,又如何解脱?
没有任何约束或保护的自由,在现时的世界上大概是没有的。没有任何社会责任的自由,大概也是没有的。否则,这个人没有约束的自由,碰上了那个人没有约束的自由,可能会完全失去自由,犹如违章的自行车钻到汽车底下。
“这是正统的自由观,到八十年代已过时了。外国就不这样!”
外国真不这样么?你可敢对着他们的议会大门撒泡尿试试看?
要求绝对自由的人,不知认真想过这个问题没有?
我没做过详细的调查,但是的确看见过,现在有的人,(我也只说有的人,理由同前)年轻时“最最”革命,愚昧加盲从,大大狂热了一番,传染上了色彩呓症,连大白菜没长红皮都看着不顺眼。可是,他(她)们思想上的保温系数太小,狂热一退,立即变得冰凉,看破了“红尘”,专拣灰色的来欣赏,最恨谁再提“革命的”,从最革命的一步一步走向了最讨厌“革命的”,直至少数人走向犯罪的道路。
从革命到消极甚至犯罪,又是两个极端,似乎不易理解。其实,两个极端沿着地球表面延长,最后会连接在一起;反过来检验,取圆圈的任何一点,都会变成两个极端。年轻时走极端是不自觉,情有可原;到了应该自觉的时候,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那是自己欺骗自己。
自己走到了泥坑里不想爬上来,反而怨为什么有泥坑,连家长亲戚朋友也跟着瞎嚷嚷:这都是环境造成的呀!可是却恰恰忘记了另一面:时势造英雄,苍蝇不叮没缝的蛋!
跟着瞎嚷嚷的也是环境的一部分。之所以称他们瞎嚷嚷,就是因为瞎,看不清环境究竟是什么?
历史尽管曲折,但总是不断前进的。走极端的人只不过在历史的道路上转圆圈而已,连自己都没有前进半步,还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是“正统的保守派”。
啄木鸟是蛀虫的天敌,蛀虫是树木的天敌。啄木鸟专挖钻在树干里的蛀虫,所以人们赞美它是益鸟,因为它保护了树木的健康生长,给人们带来了绿色,造就了栋梁之材。若是有另一鸟专给荆棘捉虫子,保护其健康生长,大概会遭到人们的厌恶,称之为害鸟的。所以,鸟之为益为害,就看它给什么树捉虫子,捉了虫子给人们带来什么好处。
但是,啄木鸟捉虫子只是为了饱肚子,并不会想到可能带来的后果,反而希望虫子越多越好;如果越来越少,对它的生存也许会带来威胁。然而,有树木就会有虫子,有虫子就会有食虫的鸟。自然史上因为缺乏食物来源而灭亡了的动物毕竟是少数,这就叫生态平衡,互为因果。
文学是美的想象,而不是生态平衡学,所以它只选取美的一点而大加夸饰。老鹰捉小鸡,与人为害,文学家却把它当作英雄气概的象征。啄木鸟别看它闲不住地在树干上爬上爬下,不住地剥剥剥地啄,其实,它最讲效率,最会省力,单挑那枯枝或松软之木来啄,很少光顾树苗,而幼树却是最容易被蛀虫夭伤的。我栽过两棵苹果树,刚到开花之年,就被风吹断了,根部露出了蛀虫的大洞,可从来没见啄木鸟在其周围钻探过,倒是旁边的枯杨顶上,几乎天天站着展示美丽羽毛的啄木鸟。文学家只取其一点而加以称赞、美化,所以成了为善的象征或化身,读者要欣赏的正是美和善。
忽想想到啄木鸟,但绝没有给《啄木鸟》杂志捣乱的意思。如果不是文艺摆脱了极左思潮的绳索,《啄木鸟》也可能会被看作蛀虫的,正如一些漫画、杂文、讽刺剧的作者,曾被当作“蛀虫”给挖出来过那样。
蛀虫是有的,啄木鸟是需要的。啄心灵中的蛀虫,比捉树木中的蛀虫要难得多,而且还要提防打弹弓的!弹弓手消灭的正是蛀虫的天敌,而蛀虫却未必感谢弹弓手。为什么?正因为它们是真正的蛀虫。
蛀虫造成了枯树,也给自己造成了坟墓。因为枯树,或将会枯的病树,正是蛀虫隐藏的标记,招引啄木鸟的鲜明目标。
啄木鸟为了更有效地捉蛀虫,把自己锻炼成一副灵巧、敏捷然而却精瘦结实的身体。
在贪馋汉眼里,美丽的啄木鸟还赶不上山鸡,更赶不上烤鸭。所以,用吃烤鸭的眼光看自然,看人生,看艺术,什么都会变味的。
结论:啄木鸟毕竟不是烤鸭。
分类:散文·杂文 作者:蓝 翎 期刊:《啄木鸟》198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