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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作品〗我的声音,唤你回头

分类:啄木鸟 更新时间:2022-12-31 14:29:35

引言

资深心理咨询师汤朝千的“来访者”几乎都是女性。这个情形,跟我在法院民事庭了解到的情况颇有相似,因为离婚、遗产分割继承、自身权益受侵害等种种原因,到地方法院民事庭主张权利的原告方,女性占多数。一位从事法律援助多年的律师朋友告诉我,不到万不得已,这些女性压根儿不愿为了所谓“家丑”打官司。“新近施行的《民法典》,关于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新法条至少有八项,这是国家给予女性的巨大福利。”所以,他自掏腰包备了上百本,给每位上门求助的女性几乎都赠送了一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谁来保护她

关联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出现在我面前的李珍(化名)长得很漂亮,脸庞圆润,眼睛大大的,青春时常。根据汤朝千对她的评估,她属于抑郁症已经好到90%的“來访者”。

“我为什么愿意接受您的访谈?不是愿意,是主动。听汤老师说有作家想写抑郁救助方面的故事,我就自告奋勇,来讲讲自己的经历。”李珍说,很坦然的语气,这与我先前的设想有很大的差异。

李珍边说边抬手猛吸了一口电子烟。这时我才注意到,挂在她脖子上的U盘状物件,并非项链、护身符之类的装饰品,而是一支有着黑色外壳的电子烟。

“啊,对,是电子烟。高中时心理压力太大,不知不觉便学会了抽烟。抽烟解压,能暂时忘掉很多不愉快的东西。我知道抽烟对身体不好,但一时半会儿又不能完全戒掉,就用这个来替代啦!”

相比之下,她与曾帮助她摆脱困境的汤朝千聊得更热络。

李珍告诉汤朝千,她最近很委屈,因为她认定的一个好朋友背地里四处“踩”她,甚至在校园论坛上含沙射影地说她坏话。据李珍描述,这个好朋友出身贫寒,在大学里被势利的女同学们排挤疏远,只有自己愿意亲近她,并且从经济上帮助她。据李珍推测,好友“反水”可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通过背叛和打击,向那些讨厌李珍的人示好。因为,身患抑郁症多年的李珍被认为是校园异类。她曾经当众自残过,作为反抗轻蔑、排斥的手段。

李珍告诉汤朝千,为了出这口恶气,她会用“非常手段”对那个到处造谣、诽谤她人品的女孩子进行反击,让她得到教训。可是,她的这个想法,马上被汤朝千否决了。

“你今年21岁,早已是成年人,你的同学也同样是成年人,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如果她真的四处造谣中伤你,并且到了你无法忍受的程度,你完全可以诉诸法律,比如刚刚施行的《民法典》,里面就有关于名誉权的法律条款。”我对她说。

“但是,事情有那么严重吗?我只是想用自己的办法,让她知道错了。毕竟我的朋友不太多。”李珍听了我的建议,一脸惊讶。在这个女孩子看来,诉诸法律是一件很严重的事。

“事情没那么严重……我的朋友不多。”这样的话我也说过,对着替我抱不平、愤怒不已的班主任。

1997年,我念高二,因为头发突然斑秃,又戴了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开始深陷青春期的至暗时光。这样的外表,在同学当中尤其是男同学那里饱受嫌弃,还被取了很多绰号,比如秃子、黑瞎子之类。所幸,我唯一的优势是,数学和英语成绩很好,在班里还有那么一个算得上朋友的同学,那就是我的同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他经常在作业上得到我的帮助,所以待我还算友善。可是,这个男生转学之后,关于我暗恋原先同桌,人家被我的追求吓跑的谣言不胫而走——造谣者是一个18岁的留级女生,生得漂亮,人缘很好。很快,关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嘲笑在班里盛行,由我班男生开始,逐渐发展到整个年级的男生。他们见到我就吐口水、骂脏话,还有人悄悄在我背后贴纸条,诸如大霉星、怪胎之类。极富正义感的班主任是位刚从师范学院毕业的年轻女孩儿,在目睹了我被一群男生叫骂的场景之后,很是愤慨。她把我叫过来问话,然后提出让那几个领头的男生请家长。我慌乱地拒绝了她的提议,以害怕失去友谊的名义。因为我担心,这件事一旦激化,我会彻底被同学们孤立,甚至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而这些,都是我无法承受的。

心理学研究表明,女性尤其害怕被孤立。有相关案例,某女生在朋友圈晒出了一张大家一起游玩的照片,但其真正目的不是回味或记忆,而是想告诉那个没来的人——看,我们一起出来玩了。

在火气正旺的年轻班主任看来,我的遭遇不算小事,而是一件差不多可以叫警察的校园欺凌事件。她把事情转告了母亲,母亲当时并未对我的遭遇表达太多的愤怒,而是把愤怒的矛头全部指向我——为什么他们不欺负别的女孩子偏要欺负你?“说到底,还是你这丫头软弱可欺,你要是凶一点儿,哪会有这些事?”回家后,母亲狠狠地说了我一顿,她要我“泼辣一些”,然后又教育我:“根本不用理会他们,小孩儿之间打打闹闹很正常,他们说你丑难道你能掉块肉?学生嘛,把学习搞好就行。再说了,你是女孩子,真要把那些破事闹大,反而对你不好。”

最终我是如何摆脱那些噩梦般的侮辱的,许多年过去,我几乎忘了。只是清晰记得,母亲在寻医问药治好我斑秃后不久,又给我换上了隐形眼镜,虽然因为不适应而迎风落泪,但整体形象改变了不少。可是,直到今天,我的性格依然容易敏感,处处提防别人可能的敌意,甚至生成了讨好型人格,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敢去得罪人。这些,都是少女时代的心理创伤留下的后遗症。更准确地讲,是放弃争取个人名誉权所得到的后遗症。虽然,那时的《民法通则》没有明确公民名誉权的问题,但已有此提法。而今天的《民法典》则明确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将“名誉权和荣誉权”单设一章,正是体现了立法者对于人格权及名誉权的高度重视。

可现实情况是,《民法典》保护的名誉权,人们对它的重视程度尚待进一步增强,却对某些“名誉”非常爱惜并极力保护。比如,女孩子的名声。许多父母认为,要养好一个女孩远比养好一个男孩费心,一个不小心,女孩出了事,名声“臭”了,一辈子就完了。

一个多小时前,当李珍坐着轻轨往我们这边赶的时候,汤朝千曾告诉我他对这位来访者的一些看法。他认为,这是一个被父母保护过度的女孩儿。李珍母亲从她小学一年级开始就一直接送她上学直到初二,哪怕学校离家只有十分钟距离,且一路上没有任何可能隐藏危险的小巷。母亲永远是警惕的,但至于为什么警惕,母亲并不愿多解释。对她来说,说一些和性有关的话题十分尴尬。李珍几乎从来不用自己背书包,因为书包再沉甸,也永远背在母亲肩上。看着被母亲贴身保护的李珍,同学们小心翼翼并且刻意疏远,一个女孩慢慢蓄积的孤独感由此滋生。小学六年级时,李珍尝试过自己单独上学放学,本来很顺利,但有一天放学,天空突然打雷下雨,被电闪雷鸣吓到的李珍连续几天直做噩梦。看着心爱的女儿天天顶着黑眼圈,母亲赶紧询问,李珍瞒不过,只得一五一十告诉缘由,从此,母亲又继续开始了接送。

巧的是,我在采访李珍及汤朝千的前一天,刚刚听一位叫谢乐曦的陪审员讲起她在青少年庭全程旁听的一起少女性侵案,受害者也是一个被父母保护过度的女孩子。这个十三岁的女孩儿在遭遇罪犯后,本有三次可以逃脱的机会。第一次,罪犯带着她一起乘人力车,车夫看出端倪,提醒她赶紧回家,但女孩儿却闭口不言,任罪犯摆布;第二次,女孩儿被带到出租屋,罪犯对她实施侵害因生理原因没能成功,又带着她出去吃午饭,饭馆人很多,罪犯看管很松,可女孩儿依然不敢逃脱;第三次,因为出租屋有其他人在,女孩儿被带到一处小宾馆,罪犯登记开房间时,女孩儿竟呆呆地站在一边等着,最终女孩儿被带进房间受到猥亵侵害。

“最关键的是,女孩儿说她之所以不敢跑,是因为罪犯说自己跟她母亲很熟,如果她跑了就要去告诉她母亲,说她逃学出来玩亲亲抱抱的游戏了。她怕母亲教训她,因为母亲平时对她管得很严,很多事情在母亲看来是羞耻的。”谢乐曦对我说。在描述这件案情的过程中,谢乐曦的面部肌肉一直在微微抽动。她在文联工作,很感性的一个人,并且也有一个女儿。

为了保护未成年女孩儿的名誉权及隐私权,受害人并未亲自出庭,但谢乐曦却真真切切看见了来自女孩儿父母的悔意。

如同免疫学的原理,家庭越以保护之名不让女孩儿与外界打交道,女孩儿自我保护的能力越差,感染“细菌”的风险反而越高。

李珍自己却认为,肥胖以及无处可藏的个人隐私,才是她一步步陷入重度抑郁症泥沼、差点儿无法自拔的重要原因。

李珍告诉我,肥胖可以看作她的心病病根,包括现在,她依然为肥胖所困扰。

肥胖?!这个词儿让我大吃一惊。女大学生李珍,身高1.64米,体重116斤,浑身上下并无赘肉,是标准的“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我不认同李珍所谓的肥胖,但她告诉我,几年前差不多的身高体重,她被以瘦为美的同龄人称呼为“胖妹”。

“那个时候,社会上已经有‘A4腰的说法了。”李珍说。最标准的女性纤腰,应该符合一张A4打印纸的长度。拿这样的标准衡量,珠圆玉润的李珍显然算肥胖了。

胖瘦本是个人的事,却逃不开外界的评论指点。学校里的同学经常拿“肥胖”与李珍开玩笑,“胖妹”这个绰号在李珍看来,既是标签,更是个恶意满满的把柄,谁不高兴你,就用这个词狠狠戳你。还不仅仅是校园。李珍到商场买衣服,刚刚拿着一件最近颇流行的款式走进试衣间,便隔着门缝听到几个售衣小姐的议论:嗨,那女娃儿好胖,腰跟背长好多肉,还敢试这款式?小心点儿,到时候裙子被弄崩线了我们还要赔钱。我看她那样子,也不像买得起这衣服的……

渐渐地,李珍总感觉有人在背后悄悄议论并嘲笑她,一种奇怪的恐惧感将她笼罩:下雨天,她偶尔会惊惧地发现离家不远的一棵大树上,蹲着一个半透明的白影;平日,独自行走的话,觉得有人在身后跟踪,她走得快,跟踪的人走得也快,脚步窸窸窣窣的。她停下脚步,跟踪的人也停下脚步,但她始终不敢回头一探究竟。

初三的时候,李珍遭遇了同学又一次公开的嘲讽攻击,这一次,怒火中烧的李珍与那个言辞犀利的女同学发生了激烈的正面冲突。

“她跟我打赌,说我没那个胆色,不敢动刀子。结果,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顺手摸出一个刀片,在自己的手腕处拉了条口子,顿时鲜血直流。刚才还在那儿得意扬扬、耀武扬威的女同学,以及一大群翻着白眼、等着看我笑话的同学,全部吓得惊叫,然后作鸟兽散。”李珍说。

锋利的刀片迅速划破皮肤,一定很疼。谁能想到,当年那个连火柴都不敢划、被母亲保护得谨小慎微的女孩儿竟然做出如此胆大的举动。

“第一次在那些平时欺负我的人的围观下,干脆利落地用刀片自残。当我听到她们大惊失色的尖叫声,竟然没怎么感觉到疼,甚至,还有一丝快感,与反击和复仇相关的快感。”

这之后的一段时间,李珍感觉,背地说她坏话或者当面表现蔑视态度的人少了很多,大家似乎都“怕”她。她小心翼翼地学习、生活,束手束脚察言观色,尽量不去招惹非议。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她发觉自己对所有的事物都提不起兴趣,没法儿快乐,且严重失眠——常常半夜莫名其妙醒來,然后再也睡不着。

当下的年轻人喜欢“百度”。据调查,有93.2%的城市青年在身心出现异常后,都是第一时间通过百度搜索来比照症状,推测自己可能罹患的疾病。李珍打开电脑,在百度搜索框里键入“情绪低落”、“自卑”、“多疑”、“失眠”等关键词以后,搜索结果齐刷刷指向了“抑郁症”。李珍知道抑郁症,大明星张国荣因为抑郁症跳楼身亡。她一开始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家长,毕竟抑郁症这种心理精神疾病比较特殊。直到被各种身心症状折磨得实在苦不堪言,李珍才把自己可能罹患抑郁症的事情告诉了父母。为此,母亲与父亲起了剧烈争执。母亲觉得,小孩子家家闹点儿情绪很正常,不用太在意。父亲却认为,应该立刻去医院看看。李珍也向父母表达了强烈希望去看病的想法。因为县城医院没有心理科,一家三口就去了重庆某三甲医院,在那里通过各种检查,确诊为重度抑郁症,医生要求李珍立刻住院治疗。

在医院,刚开始是和风细雨的药物和常规催眠治疗——许多抑郁症患者集中在一间屋子里,用轻音乐催眠,在规定的时间内入眠。“可是,我根本睡不着。”李珍说。一系列温和的治疗手段对李珍来说收效甚微,她甚至出现了“抑郁性木僵”症状:整个人像根木头,行为迟缓,不要说动一动,就连转个眼球都格外费力,如果大声叫她,老半天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用她自己的话说,“能听到亲人的呼唤,可是身体就像不是自己的”。之后,因为无法有效控制病情,李珍只好又进行了传言中极为可怖的电休克治疗。这相当于对大脑的一次重启。

“刚刚结束电休克治疗的那两天,我意识不清,甚至连家人都认不出来。”李珍回忆说。电休克治疗进行了好几个疗程后,李珍的重度抑郁症状渐渐减轻,可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意识障碍、记忆力减退等众多副作用悉数出现。同时,因为服用药物的缘故,她的胃口大开,体重又增长了30多斤。

虽然没有痊愈,但对于一个初三的学生来说,学习依然是首要任务。复学在际,为了保护女儿,李珍的父母为她转了学,还特意叮嘱刚刚见面的班主任老师:请多多关照,千万不要跟其他人(包括任课老师和同学)再提起李珍的病。在中国,心理疾病常常被人们当作神经病看待。换句话说,心理疾病与神经病一般,天生自带污名化效应。在日常生活中,神经病是最常见的侮辱性名词。自带污名化效应的,还有与男女关系密切相关的艾滋病、性病,与传统认知中“天罚”相关的麻风病,以及致病性强、传播迅速、能在人群中造成恐慌效应的重大传染病,比如正在全球大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是否应为像艾滋病这样的病患保留隐私,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如果只谈保护个人隐私权,就可能侵犯到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比如,一个男人在婚检中发现感染,为了保护这一隐私,医院不告知他的伴侣,那么就等于將另一个无辜者置于无预警的高度危险状态。所以,不断有人呼吁:为了他人的健康和安全,应该把这些患者的病情暴露在阳光之下。有的网民甚至建议,直接在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身份信息中添加相应标记来提醒人们注意,以免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害。同理还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隐私问题。由于新冠病毒存在高度传染性,在溯源过程中患者个人信息可能被暴露。从成都那位因为在酒吧串场而饱受网暴的年轻姑娘,再到生前各种被人肉、已于2021年1月30日去世的沈阳“一号病例”尹老太——从个人信息被公开的当天夜里,“手机一直响个不停,每天要接到上百个电话以及信息,许多都是恶意攻击,这给全家人造成了莫大的压力,精神状态几近崩溃,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同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可能破坏他人隐私和隐私权的行为。至于“人肉”、直接曝光等行为,不仅与我国《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明文规定相背离,也与国家深化平安中国创建活动、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的社会氛围格格不入。

但可以探讨的是,哪些个人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该受到保护?

有法学专家认为,在发生疫情等公共安全事件的特殊时期,有关部门基于公共利益和安全的目的,需要依法公开一些信息。这就涉及如何在公布个人信息与保护公共利益、公众健康权、知情权之间做好平衡。可以公开的信息包括:当事人或患者、密切接触者的个人行动轨迹,逗留过的小区和场所,接触的人群等。但对患者信息的公布应该慎重,在此前提下,可以公开患者或疑似感染者的年龄、性别、职业、与既往病例关系、患病情况、部分行动轨迹、密切接触者数量等。但是,未经当事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披露个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日记、相册、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通讯秘密以及亲属关系等。当然,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而抑郁症之类的心理疾病,不像身体疾病那样直接给他人生命健康造成威胁,可以说,饱受煎熬的只是患者自己,但其与精神病混淆一体的污名化效应却极易招致社会或团体排斥。在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进编制的人员正式报到前要先做心理测试,如果有问题,就不能被正式录用。

李珍父母在恳求校方及班主任保守秘密的同时,也向学校保证,经过治疗,女儿病情趋于稳定,不会干任何出格的事情。

重新回到学校的李珍,生活并没有完全回归宁静。她需要经常请假去校外看病开药,每次出去心头都结着疙瘩,担心周围人看出点儿什么。同学们起先只是知道胖嘟嘟的李珍生着慢性病,但不知她究竟得了什么病。某次缺席体育课,恰逢长跑考核,有同学提到李珍未来可能面临补考,体育老师无意中说:“不跑更好,我担心她撑不下来。”周围同学顿生好奇,纷纷打听是怎么回事。凭着一时的激情,这位体育老师竟将她听来的关于李珍的秘密和盘托出,包括她曾经的自残行为。李珍归来后,一个平时与她十分熟络的同学和她匆忙打过招呼后便斜着身子快速溜走,仿佛她身上附着什么吓人的东西。那一整天,同学们对她的态度都异于往常,大家看她有点儿像看怪物,这放在之前不可想象——肉肉的李珍平素内向少话,极易亲和。后来,李珍才从一个同学那里得知体育老师当众说的话。

“我当时一股热血直冲脑门。她究竟是从哪里知道我的病?作为一名老师,她凭什么这么说我?我要去找她讲理。”李珍找到那个体育老师,与她据理力争,要这个老师向她道歉。很快,事件经由网络发酵,校内外争论热火朝天,关于李珍的一切隐私全部变得透明。数天后,李珍在宿舍里再度自残。

李珍没有具体地告诉我她是如何挨过那一段时间的,以及学校那边最终给了她什么样的交代。她只是说,后来她才发现,自己这样的情况完全无隐私可言,不管在高中还是大学,一切保守秘密的努力都是徒劳,因为抑郁症的标签早已牢牢贴在她的身上。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后来的无奈,李珍承受着非同寻常的压力。

高一时,不断起伏的病情令李珍母亲格外忧虑,除了去医院看病吃药外,母亲开始为李珍物色专业心理咨询师,汤朝千就是在朋友推荐下走近李珍,并为她提供了必要的帮助。

汤朝千擅长认知疗法和催眠术。

在关于心理咨询的各种治疗方法中,催眠这一神奇的技术手段,因收费过高引发了诸多争议,“实际上,催眠是一种很好的补充治疗手段,有时会发挥意想不到的奇效。”汤朝千说。

汤朝千的手机里存着一张冰山图,他打开给我看:“你看,露出的三分之一是我们的意识,平于海面的是前意识,海面以下的三分之二——最多的部分,是潜意识。”冰山图的原理来自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按照这一学说,潜意识很难或根本不能进入意识,前意识则可能进入意识,所以从前意识到意识尽管有界限,但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前意识处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担负着稽查者的职责,不准潜意识的本能和欲望侵入意识之中。但是,当前意识丧失警惕时,有时被压抑的本能或欲望也会通过伪装而迂回地渗入意识。

汤朝千所采用的“美式催眠”除了部分严重精神障碍者不能很好地实现催眠外,其余都能奏效。催眠能够直接绕开前意识的阻挠,直达潜意识。

对于李珍,在接待她的第一天,汤朝千便拿出一个表格让她填写,包括:当遇到一个紧急突发事件,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正常的反应又应该是什么?这样的表格,李珍需要每天填写。刚开始,李珍很抗拒,后来渐渐形成习惯,“填写表格的过程,就是纠正非理性状态的过程。”汤朝千说。

汤朝千的出现,对于李珍而言,不仅仅是心理咨询师,更像是她的学业“拯救者”。他曾数次在李珍上学倍感艰难的时候,以专业人士的身份出现,并为她担保,让她能够继续留在学校。有一次,因为被嘲讽得了神经病,刚念大一的李珍在学校晚会的后台与某同学发生激烈冲突,之后跑到一个宾馆自残。那回,学校坚决要求李珍休学,父母苦苦哀求无果,汤朝千闻讯后立馬从四十多公里外赶来,为李珍担保,这才没有休学。

“从高中到大学,即使我隐藏好一切,但总有知情者存在,医院的诊断也总是会泄露。学校的老师们对我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受到学校的特别关照。我的动向是学生干部向班主任或者年级辅导员汇报的重点事项。如果我有一段时间状态不好,或者出了一点儿小事,哪怕只是情绪比较激动,学校都会立即叫来我的父母,温和地建议我可以办理休学。”李珍对我说。

大学一年级下学期,因为有效的治疗,李珍的心理状态和体重都恢复到了正常。看上去,已经是一位笑容甜美、待人热心的女大学生,同学们也喜欢她。在班长的竞选中,李珍以高票数胜出,但年级辅导员坚决否定了这个选举结果,而其余的班委人选都可以根据票数确定。这样不公正的结果,于一个青春期的女孩来说,自然会引发不满。李珍尽力压制从心底涌上来的戾气,艰难地用正常反应来取代本能的第一反应。她决定,用最平和的态度去向老师询问原因。在人来人往的办公室里,那个一脸肃穆的年级辅导员,几乎一字一顿、铿锵有力地对李珍说:“你要明白,心理有问题的人不能当班长。这是为你好,也是为周围同学好。”辅导员的声音很大很清晰,周围的人都听见了,许多人还停下脚步,等待着下一幕剧情的上演。李珍那天出奇地冷静,甚至没有还上一句嘴,只是点头“嗯”了一声,就离开了。

“后面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想我已经能够接受不好的事情了,而且可以冷静接受。”李珍说,“那个初秋的一天,是一道分水岭,我不会再因为别人的言语、态度而伤害自己的身体,我压根儿管不了别人。”

现在的李珍,对自己外貌的认知是:胖归胖,但还算得上漂亮。也有男孩追求她,但她也有自己的疑问:同样是肥胖或者体重超常,男人不会被苛责,而放在女人身上,更像是一种原罪不可原谅。一切鄙视和伤害仿佛都是合理的。究竟是谁,制定了关于女性的种种审美标准?

同时,她还有对未来的忧虑。她给我看了一则信息,国家卫健委关于将抑郁症纳入高校体检的通知,虽然这则信息已经过时很久,但在微博上,该话题已经达到644.7万阅读量。这则通知,源于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的《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要求,各类体检中心在体检项目中,必须纳入情绪状态评估,供体检人员选用。各个高中及高等院校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

心理咨询师汤朝千(前排左一)正在给学生们授课

有观点认为,这标志着我国精神健康措施已经落实到操作层面。抑郁症已成为仅次于癌症的人类第二大杀手,这样的政策一旦落地,如何保护患者的隐私便成为公众的又一担忧。担忧者中,自然包括尚未完全治愈的李珍,她还有一年多就要大学毕业。

“也不知就业体检会不会有相关规定。如果有的话,我还能就业吗?”对此,李珍深感忧虑。

“与其说这是个医学问题,不如说是一个社会问题。隐私安全是公众主要疑虑之处。”汤朝千说,“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不由自主地选择逃避由这种疾病所带来的污名。”

二、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

关联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汤朝千引荐我认识另一位叫小桂的来访者的那天,是2021年的1月3日,恰逢我的朋友陈小华(化名)在民事庭上取得胜诉。在这之前,她起诉了自己的二哥,想要通过法律手段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最终,她赢得了这场官司。但也就在那一天,陈小华75岁的母亲因急火攻心,生病住进了医院。

陈小华跟自家哥哥打官司的事情,在十里八乡反响很大,算是折腾出了动静。老辈子(四川方言,指长辈)叼个烟杆儿论这事:“要说,还是小华那女子不明理,自古‘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个道理她不懂吗?倒退个三十年,姑娘家只要嫁出去,既不允许回娘家过年,也不允许清明节回乡给老人上坟,现在只是放开了些。这是啥,这就是咱乡坝头的规矩!陈小华她爹留下的房子、土地啥的,不是她亲哥的还能是谁的?”评论这件事的老辈子在村里颇有威望,1990年前后还做过村支书。当年镇上的集体企业有几个招工指标,他家的女娃儿符合条件,单位也看中了,可老辈子硬是把自己女儿拉下来,让自家儿子顶上去。后来,这个女娃儿嫁到了别的县,靠在街面上做点儿小买卖营生,几十年几乎没回过娘家。

“无所谓,农村人就没指望女娃儿养老,将来给我送终也轮不到她。”老辈子说,“有一说一,她小时候也就吃糠咽菜凑合着养活,大了我们也没上什么心。我们亏待了她,所以她也不必管我们死活。当然,也更不用指望我们有什么留给她。”

十里八乡各处的风言风语,自然也都悉数传到了陈小华耳朵里。但我这个朋友脾气犟,根本不肯服软。

我算知晓陈小华根底的,虽说知道她的委屈,但觉得,跟自家亲哥哥打官司争房子,在乡人们看来绝对是一出闹剧,还是由一个女娃儿挑起的闹剧。而且,在乡里乡亲间失了颜面名声,对自己并不好。一个村子里的人,十有八九沾亲带故,人与人呀,就像一张由血脉亲缘编织而成的错综复杂的网。我劝过陈小华:“你看呀,当年你初中毕业,家里人都不主张你继续读书,父亲直接让你辍学,母亲折中考虑,建议你读个中专、技校,最后还是你二哥出钱供你读的高中。咱们就别计较你哥手头那套房子了吧,反正位置偏,你将来也不会过去住。就让他帮忙把你家女娃儿的户口上到那房子里,想办法解决读书的事情就好。”可陈小华斩钉截铁:“情归情,理归理,我就要讨一个公道。”

陈小华一家五姊妹,她在家排行老三,上头有两个哥哥,下有两个妹妹。陈小华是1975年出生的,两个妹妹则分别出生于1977年和1978年,之后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母亲主动做了结扎便再没有生育。两个哥哥当中,大哥是从叔叔家抱养过来的。当年,母亲嫁给父亲好几年肚子没有动静,按照农村传统,就需要从别家先抱个孩子过来养,叫作“引一引”。那时,叔叔家已经接连生了四个男孩,屋里穷得揭不开锅,父亲便把他家最小的男孩子抱过来养。说来也神奇,大哥過继到家里的第二年,母亲便有了身孕,二哥出生,接着,又有了陈小华和妹妹们。二哥是亲生的儿子,自然在家中被父母看得格外金贵。

陈小华记得,小时候家里生活条件不大好,一年到头难得杀只鸡,望着炖得喷香的鸡肉端上桌,几个姊妹都馋得直流口水,但没有谁敢上去动一指头,因为她们都晓得家里的规矩:鸡腿归二哥,鸡身归父亲,鸡翅膀归大哥,鸡头、鸡脖子、鸡爪由母亲分给姐妹三个,母亲常常只是喝点儿汤。孩子小不懂事,都嚷着要吃鸡腿、吃鸡肉,母亲教育道:“男人们才是家里头的顶梁柱,咱家都靠着他们呢,所以什么事情都要紧着他们来。”

大哥不喜欢读书,很早就去广东打工,后来又做了包工头。二哥读书也不行,十七岁时嚷着要在镇上开铺子卖水果,父母毫不犹豫地把家里所有的钱拿出来,又找亲戚朋友借了一大笔,才得以开张。正是这样,家里没了余钱,陈小华的两个妹妹小学刚毕业就辍学出去打工补贴家用了。陈小华念初二时成绩每次年级第一,班主任老师亲自出面给她父母做工作,这才得以继续读书。

好不容易撑到高中,她的学费只能由生意做得红火的二哥支付,为此家里八十岁的老祖母抱怨得厉害:“我像女子那么大的时候,读书?想都不敢想,兄弟念私塾,我跟娘儿两个站在冰冷的河水里面洗衣服。哎哟,腊月间,河水冷得浸骨头,落下一身病。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读书纯粹是烧钱!”

20世纪90年代初,考大学是真正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县城中学里每年也就只能飞出几只金凤凰,攒足了劲儿读书的陈小华先后两次落榜,终究没能考上大学。人情欠了,钱也得还。几年后,二嫂亲自来到陈小华打工的重庆主城,找她偿还当年哥哥资助的学费钱,外加一千块钱的利息。

“妹妹莫怪哈,亲兄弟,明算账。”嫂嫂一边数着钞票,一边说。临走,把一网兜带黄泥的新土豆塞给陈小华,“农村也有农村的好处,地里的东西新鲜。”

也是冲着二嫂这句对农村的夸耀,使得陈小华一直没有迁走自己的农村户籍,她还想着有一天,她在城市生活累了,可以回乡下去种种那一亩三分地。同样把户籍留在乡下的,还有多年一直在外的大哥和妹妹。

父亲去世后,兄妹五个按照农村习俗给老人家办理了身后事。二哥作为当家人走在最前面,戴孝帕,摔碗,其他亲属紧随其后。父亲属于猝死,上午人还好好的,下午在院坝晒萝卜干摔下去就没能起来,所以,对于身后事并没有什么特别交代。

按照西南农村的习俗,屋里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了陈小华的二哥,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亲生男丁,连母亲和大哥都分不到什么。母亲和父亲留下的房屋、存折,也悉数托付给了二哥。

葬礼结束后,大哥赶回广东,泪痕犹存的三妹四妹并没有其他想法,唯独陈小华临回城前踌躇于那栋有着二十多个房间的四层农家小楼——它盖在村里分给祖辈的宅基地上,陈家儿女出生于斯长于斯,虽然数十年来它的面貌不断改变,从几间简陋的土坯房到扎实的砖瓦房再到如今的几层楼,可家始终在那里,只是户主由父亲变成了哥哥。

“我再回来,还有我落脚的地方吗?”陈小华问。玩笑的语气里含着一丝忧虑和些许不安。

“放心,这里永远有你的房间,欢迎你随时回来住。”二哥拍拍她的肩膀。

其实,父亲去世前一段时间,关于村子会被政府整体征收、村民集体“农转非”的传言,已经传得沸沸扬扬。

一个多月后,陈小华听到一个消息,母亲被二嫂弄到自家楼房旁边挨着的平房里去住了。平房是原先旧宅的一部分,当初留下来是专门用来堆杂物的。二嫂的理由很充分,老人家腿脚不好,住在二楼上下楼梯十分麻烦。这不,上个月还跌了一跤,好在没有跌出大问题。

陈小华问过二嫂,既然是为了照顾母亲的腿脚,那为什么不让她住在楼房的一层。二嫂说,一层拿来给村小的娃儿们做“小饭桌”了,没有空地儿。

母亲对于二嫂的安排虽不满意,但也不愿多說什么,生怕给二哥找麻烦。唯一难受的是,平房没有铺地板,还是原先打的三合土,太潮,母亲总是喊腿疼。

那一段时间,对于母亲的事,陈小华无暇顾及。作为朋友,我是知道的,当时她的生活里摊上了许多大事,比如,丈夫的副食生意做不下去了,马上就要关门停业;小女儿即将在城里读小学,需要买房子上户口。这两件难事相互冲突,生意做不下去自然手头没钱,没钱就不可能买房子;小女儿在城里没户口,就只能像大女儿一样读“高价书”。

转折恰在此时发生。紧挨城边的村子因为政府规划整体列入征收范围,村民全部“农转非”,补偿方法还是两种:现金和安置房,二选一。安置房的位置就在主城边上,按政策可以落主城户口。唯一的缺点是,安置房面积小了点儿,只有50至85平方米。陈小华的哥哥选择了现房安置,按照“面积补面积”和“算户头”的优惠政策,他一口气拿到了大大小小七套安置房。哥哥答应,继续把兄妹们的户口都落在这些房子里,但七套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却只有哥哥一家三口的名字。

陈小华的大哥和两个妹妹没有什么异议,他们甚至连继续落户口都觉得大可不必,因为他们经济相对宽裕,已经各自在城里办了产业买了房,落户是件易事。他们没有争议也是因为:大哥知晓自己身世,认定自己不是这家人,所以不贪图更多;而妹妹们从小耳濡目染乡村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的旧俗,约定俗成。如果放在过去,陈小华也许会和妹妹们一样保持沉默,但如今,她遇到了特别困难的状况——小女儿要在主城读公立小学的话,不仅需要户口,手头还要有房产证。前些年,大女儿没有户口一路读高价书,直到凭中考成绩进入重点中学才喘口气。但现在,家里经济状况不再允许读高价书的情形出现。于是,陈小华鼓起勇气向二哥提出,这七套房子中应该有一套属于自己,哪怕只有50平方米。她的理由很充分:虽然农村修房盖屋的宅基地属于集体,但那栋四层楼房是父亲的遗产(母亲是邻村嫁过来的),如今的七套安置房正是来源于此,况且拿安置房时还算了她原先的户头。她是父亲的女儿,父亲生前她并没有少尽孝——父亲在城里住院都是她跑前跑后贴身照顾,逢年过节她都给父亲母亲包数千元的大红包,虽没有陪伴在老人身边,却每个月都给了800元生活费。在农村,这个数目不算少。所以,她有权得到父亲遗产,也可以说是天经地义。没想到的是,二哥二嫂断然拒绝,理由是,陈小华已经嫁人了,娘家的东西没有做女儿的份儿,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和亲哥哥打官司,完全是陈小华迫于无奈的选择。

兄妹俩的争执持续了大半年,陈小华的小女儿眼瞅着就要读小学了。把自个儿一直当成外人的大哥一路冷眼旁观,妹妹们则劝陈小华作罢,免得乡人笑话。大妹妹甚至说要借钱给姐姐买房子,小妹妹也说可以帮衬着。就像打架打红了眼,陈小华坚决不肯,执意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母亲虽然老被二哥二嫂气得哭,但在兄妹俩的这场争执中一直站在儿子这边,想方设法叫女儿咽下这口气:“身为女儿家,就要认命。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向娘家哥哥伸手要东西,是要惹人笑话的。我有哥哥有弟弟,算是家里的独女,当年爹娘过世,我什么都没得到,连娘藏着留下的金戒指、金镯子也都分给了嫂子,我还啥也没说哩!”

看着儿子、女儿为房子撕破了脸,母亲眼泪汪汪。二哥在二嫂的鼓动下,一点儿也不肯做出让步,成日把农村的传统挂在嘴上,企图以此让倔强的大妹知难而退。

陈小华为了确认自己的合法权利,专门找了律师咨询——也就是我在序言中提到的那位从事法律援助服务多年的律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正是他的服务方向。从那位律师手里,陈小华得到了一本免费赠送的《民法典》,她也由此得知,还有几个月,这个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就要正式实施。《民法典》内容太多,陈小华首先关注到的是其中的第六编“继承”。

《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她的母亲、她自己以及大哥和两个妹妹在父亲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都是合法继承人。

由此她确定,拿回一套安置房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最终,她把二哥告上法庭,并且没有任何悬念地打赢了这场官司。

在赶去见小桂的路上,我给陈小华发微信语音表示祝贺。几分钟后,陈小华给我发来了视频,她的老母亲躺在医院病床上,脸色苍白、眉头紧锁,一边呻吟一边责骂,愤怒地推翻了陈小华递过去的果盘。

“法院判了。但房子什么时候拿到、房产证怎么去办,还是未知数。二哥已经把我拉黑了,同样也有遗产继承权的大哥和妹妹们一直保持沉默。”陈小华在微信里告诉我,“但我不后悔,因为这是我作为一个女儿应当享有的权利。”

赶去汤朝千工作室的时候,小桂已经提前到了。不像李珍那么活跃,1992年出生的小桂显得安静、沉稳。跟她打招呼,她的回复极简洁;试图给她讲我的采访意图以引起她的兴趣,也并不奏效。当她听说陈小华的事情——因为我想把这一段陷入抑郁焦虑的陈小华推荐给汤朝千,小桂突然来了兴趣,不仅仔细听着,脸上还带着一丝感同身受的表情。

“如果换成我和我弟弟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妈妈肯定会站在弟弟那边。农村有句老话,儿子是一整个,骨肉血亲,养老送终;女儿是半个,养大就是别人屋里的,于娘家只剩点儿骨肉亲缘,所以人道‘一儿半女。”小桂感叹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

陈小华的境遇打开了小桂的话匣。

小桂记得,那个占据家庭全部宠爱的小男孩,是在她四岁的时候,由母亲抱在怀里,出现在她面前的。“这个奶娃娃是你的弟弟。”母亲说。父母已经很久不见了,他们在小桂一岁的时候就外出打工,逢年过节都不怎么回家。同小桂一起生活的,只有上了年纪的祖父、祖母。稍大一些后,小桂才知道,父母外出打工,不只是养家糊口的需要,还有一个隐秘而重大的任务,躲到外面去生个儿子。20世纪90年代初,四川農村的计划生育同样抓得很紧,小桂父母到了城里便是边缘人,没有人盯着他们是否偷生、超生。这次父母带弟弟回来的目的,就是用多年打工挣来的钱缴足罚款,给弟弟上户口来的。

弟弟的到来,使得小桂的生活有了许多变化。祖父母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对待孙儿和孙女,就像他们对待田间地头的稻穗和稗草。祖母给小桂在锅边炕馍馍,油盐全无,而给弟弟做的馍馍,油煎且有肉馅。小桂咬一口,又干又硬不好吃,撇撇嘴,祖母就叫她好生惜福,说是身为女子,苦的日子还在后头。祖母常常说起,她小的时候,能活着长大就已经很幸运,当年她上头已经有两个姐姐,父亲差点儿把她扔在林子里,幸亏母亲拼死阻拦才留下她这条命。

那时村子里只有一部公用电话,在外打工的父母每次打来电话,话题都只有一个,弟弟怎么样了?末了,再专门对着小桂一番叮嘱,做姐姐的一定要多多关心、照顾弟弟。

几年后,父母把小桂姐弟俩接到城里共同生活。小桂是家务活儿的主力,全家人的衣服她都要洗。而弟弟,想帮着做点儿什么都会被母亲阻拦。每天母亲总是教育她要让着弟弟,好东西都要拿给弟弟。同样是考试没考好,对弟弟是和风细雨安慰,对她却极尽讽刺。所以,小桂一直过得很压抑。父亲去世后,家里的经济状况急转直下。待到小桂千方百计熬到大学毕业,一个观念已经在她头脑中根深蒂固:在什么单位上班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挣到钱,然后把钱交给母亲。于是,小桂来到人生地不熟的重庆创业打拼。她与朋友合伙承包工地食堂,因经营不善,身上背了许多债务,每天早上醒来,她脑子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钱的问题怎么解决。为了减少人手、节省开支,小桂每天早上5点就到菜市场去买菜。而母亲那边,要钱的电话如影随形,小桂哭诉自己也要生存,别的不说,在大城市租房每个月都要花上千把块钱。所以,连续几年,与母亲几乎一通电话就会争吵,彼此都用最伤人的言语。为了缓和与母亲的关系,小桂请母亲到食堂帮忙,“可是她为人处事斤斤计较且说话刻薄,又喜欢贪小便宜,并且自认为自己做的事情都是有道理的。”无奈,她只能辞退母亲,母女关系进一步恶化,几乎完全不能沟通。小桂的一系列心理精神症状正是这时出现的。有时她独自开车,会突然发觉前方白茫茫一片,找不到方向。和李珍一样,小桂也是按照自己身上的症状进行“百度”,发觉可能是抑郁症,最终到医院得到确诊。医生给她开了药,但小桂总是喜欢看事物坏的一面,当看到那些药具有一定的副作用,又害怕得不敢吃。于是,小桂开始尝试在线上做心理咨询。与心理咨询工作室比,线上咨询价格相对便宜,几十块钱一个小时,但小桂感觉效果并不明显。因为你明明隔着屏幕向他倾诉了大半天,可那个不知长什么样的心理咨询师却只有几句话的建议,最核心的无非是“你要想开些”。这样的建议,小桂显然做不到。

2016年,小桂开车行驶在过江大桥上,突然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她直接把车开到桥底下,冲进江里,想一了百了,告别一切烦恼。

“小桂的创伤,来自传统农村家庭对女性的轻视与欺凌。要用心理干预治疗创伤,面对面交流会更有温度。”汤朝千说。

2020年9月,小桂成为汤朝千的一名来访者。几个月时间里,汤朝千给她做了三次催眠。

“其实,三次催眠我就做了一个工作,让潜意识中的小桂与现实中的小桂顺利衔接,自己与自己和解,勇敢面对生活的不完美,敢于对不合情理的东西说‘不。这样一来,心理问题自然能够迎刃而解。”汤朝千告诉我。确实,在接受第一次心理咨询的当晚,小桂就睡得很踏实。

烦恼依然在当下。小桂的弟弟虽然已经工作并且交了女朋友,但母亲依然想让小桂照顾弟弟并负担他的一切。小时候要让着弟弟,长大后,还要帮衬弟弟。她的人生被原生家庭利用,但她也是人,她也拥有自己的人生,有享受被爱的权利。

“我与母亲的沟通已经比较顺畅。以前母亲一句话就能带给我各种负面情绪,现在我已经不会再去反复琢磨母亲的话,再从中生出各种委屈。”小桂说。

如今的小桂不会像过去那样憋屈着一力承担,她已懂得量力而行。她说:“自己已经可以理解‘百姓爱幺儿的心态。我是女儿,但我不比任何人低下,所以,我自己首先要过得好。”

三、远远看着你

关联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庭上,男人苍白憔悴,瘦得只剩一层皮。哪怕初秋季节,余热未消的山城遍街短袖薄裙,男人却于一件纯棉衬衫之外,套着厚厚的夹克。层层包裹也遮掩不住身体的颤抖。从2020年秋到2021年春,男人不止一次地站在法庭上,却始终保持着彬彬有礼又不乏诚恳的态度。

“对于我的妻子,以及和我患着同样一种病的儿子,我只能说声抱歉。我实在没有能力,包括身体和经济上的,所以,作为丈夫,我只能远远看着你。咱们离婚,我一贫如洗,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你需要的补偿我拿不出来。如果你不介意我现在的状态,那么,我们可以继续过下去……”

陪审员谢乐曦给我讲述这起离婚案子时,特意突出了“远远看着你”这五个字。这五个字,极其恳切且深情地从那个病怏怏的男人口中徐徐吐出。如果忽略这个真实故事的上下文,你可以凭“远远看着你”脑补一部甜宠偶像剧——男子因为某种迫不得已的理由,只好远离自己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爱她……但现实绝非偶像剧,与“远远看着你”相关的,是被隐瞒的严重遗传病,是长达近三年的“消失”和找寻,是一个女人带着小孩儿四处求医的疲于奔命……关于妻子在听到丈夫法庭上这番恳切的话会是怎样的反应,谢乐曦最初并没有告诉我。在我后来的“复盘”中,才知道妻子听到“远远看着你”的反应是一个过程。伴随一次次调解与开庭,最初是抓狂,然后是愤怒地反驳,再然后情绪淡化……最终,冷冷地看着男人自说自话,她所提交的一大沓证据由律师呈送法官。

热心公益的谢乐曦(右一)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司法实践中,多以不公开审理为主。因为离婚案件即使不涉及个人隐私,也会涉及夫妻关系,若公开审理,将夫妻间的矛盾暴露在公众面前,势必会加深双方的对立情绪,不利于案件的审理。然而,这对男女从始至终均未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所以,他们的一切都呈现在了庭审现场。这恰恰是两人想要的:男方想要公开表明他的诚恳、无奈和无助,以及挽回婚姻的“初心”;女方则想要社会上更多的人看清这个男人的真面目,彻底地与这个男人做个了结。

新年伊始,又一次法庭辩论即将开启,结局可想而知——这次,婚是一定离得成的。按照刚刚施行的《民法典》,这桩原本可以被申请撤销的婚姻延续至今,许多后果已经难以挽回,对于一个年轻女性的伤害也将伴随终身。先讲几句题外话,当下中国,法院判决的民事案子,执行仍是难题。有律师朋友告诉我,他曾帮助一位法院判决离婚的家庭主妇“拦截”正从外地飞回来的前夫的财产,这位前夫因没有落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且长期拒付孩子抚养费,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也就是社会上常说的“老赖”。我当时对“飞回”这个词也很感兴趣:“不是说对‘失信人要进行高消费限制吗?他怎么还能继续坐飞机呢?”那个律师闻言笑了,说我太天真。这些人自有他们的渠道和方法,不少失信人住着别墅、开着豪车、喝着顶级红酒,但是别墅不在他的名下,车是别人的,银行卡也是别人的名字。坐飞机,并不算少见。他资源、人脉、钱财一样不少,只是成心拒绝他应当承担的责任而已。这大概也是国家重拳出击治理“老赖”的重要原因。

“远远看着你,哼!你根本无法想象那个男人在法庭上是如何地淡定,尽管女方所遭遇的现实是那样惊人。他一度让法官都觉得他是一个为生活所迫的好人。我告诉你这个案子,是希望你去深入采访,并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以此警示更多的年轻女孩,择偶一定要谨慎,绝对不能头脑发热就盲目作出决定。”谢乐曦跟我说。

其实,我写这篇报告文学,最初的动因就是“远远看着你”,但没想到,又由此牵扯到更多。为了“复盘”这个真实故事,我走访了许多人、许多地方,采访了社会学教授和心理咨询师,因为我更愿意从深层次来剖析事件的因果。

那个被远远看着的女人,且叫她小雨。小雨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里,生得漂亮白净,端庄大方。大学毕业后就职于某政府机关,是一名公务员。一次朋友聚会,她结识了某高校博士后傅泽(化名)。两人一见倾心,几个月内便迅速完成了暧昧、恋爱、结婚等几个过程,算得上货真价实的闪婚。

我曾咨询过一位深谙婚姻家庭问题的女性心理咨询师,女孩子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好好考察一下自己的恋爱对象,为何这样着急?还有,男人身患遗传性恶疾,平日里肯定是有迹象的,为什么觉察不了?

这位心理咨询师认为,女孩子选择“闪婚”,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可能是因为她们本身的思想不够成熟,或者说是叛逆的结果。

女性比男性更易情绪化,容易被激情牵着鼻子走,尤其是那些被父母捧在掌心里的城市女孩。当她们遇到恋爱就容易头脑发昏,只要喜欢那个人就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进去,将现实生活和童话故事融为一體,着急地认定那个对她好的男人就是她一辈子的依靠,哪怕旁人能把这个“白马王子”的缺点看得一清二楚。别人为了劝她把嘴皮子磨烂,但她还是一心一意坚持己见,马上就要和他结婚。而在管教严厉的家庭,长大后的女孩儿则更容易叛逆。有一个女孩儿,父母都是机关干部,从小家里就定立了许多“家规”,诸如吃饭的动作、走路的姿势、平日的仪态都有讲究。可就是这样被极度管控的乖乖女,从“网恋”到“奔现”,与一个有文身、爱吸烟、留着络腮胡的个性帅哥纠缠在一起,两人仅仅见面两个月就私奔到云南边境结婚了。后来才知道,帅哥是个毒贩,女孩儿从起初的不乐意到后来跟着他吸毒、贩毒,最终被双双抓获。在看守所里,女孩儿对前来救助她的心理咨询师说,即使坐牢,也强过待在家里天天被母亲指责。

还有一种叛逆,有的年轻女孩儿自身存在某些自卑情绪,觉得周围的人都瞧不起她或者觉得她不够漂亮,为了证明给周围人看,自己不缺乏追求者,便出现了随意的婚姻——只要这个人有钱或者帅气,总之,具有一项别人一眼就可见的长处,那么就嫁给他,以此来提升自己的價值。

第二种,有些女人选择闪婚,与父母的催婚有关。

“你这么大了,不结婚可怎么行?”

“你不结婚,我和你爸死了都闭不上眼!”

“你无所谓,你听听亲戚朋友私底下的议论,爸爸妈妈都脸红呀!”

这些言语,出自那些逼婚的中国父母。在公园的“相亲角”,那些悬挂的细绳上,大小不一的纸片随风飘扬,儿女们优渥的个人条件一目了然。也有闲逛的老人向另一个盯着纸片上信息的老人介绍经验:结婚前,老两口装抑郁症,说是为女娃儿操心得睡不着、着急得半夜哭,吓得女娃儿抓紧就把自己嫁掉了,嫁的还是一个大学教授。结了婚,开始催生孩子,不生就继续哭,说是看不到外孙不放心,然后女娃儿就从一个女强人变成了会带娃儿煮饭的妈。一番说道让听者连连点头称是。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所谓“计深远”,在国外,大多是父母帮助孩子在事业上发展或实现梦想,而在国内,却是被许多父母直接演化为催婚催育。父母催婚催育不光是为了孩子,同时也是为了养儿防老,为自己将来做打算。

第三种,孤身一人在大城市里面打拼,对两个人生活的强烈渴望,很容易导致出现闪婚。

一个女孩子,傍晚独自逛超市,总是幻想着有一个人陪伴在侧,有说有笑,一起在花花绿绿当中挑挑拣拣。如果这时生活中恰好出现一个年轻男子,对自己嘘寒问暖,主动鞍前马后,聊着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在繁华城市的车水马龙之中,轻轻牵住自己的手,这颗心必定会觉得有所依托。认识时间虽不久,可这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却再也放不下,为了将感情延续下去,闪婚成了必然选择。这可以说是一场豪赌,因为短时间内你压根儿不可能了解一个人,即使请出私人侦探,能打探到的也只是浮光掠影或者某个侧面。女孩子并不清楚自己非嫁不可的男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人品如何、健康状况如何、过去的感情经历是怎样的,等等,都不得而知。

年轻的女公务员小雨邂逅了某高校博士后傅泽后,两人迅速坠入情网并结婚。小雨当初究竟是抱着怎样一种心态走进这场婚姻的,已无从考证。傅泽老家在一座小县城里,父亲早逝,母亲独自拉扯几个孩子长大,家境贫寒。傅泽又一直在念书,不仅没有什么积蓄,还欠着一些外债。所以,婚房是小雨和父母凑钱出全款买下的,装修款也是小雨出的。在母亲的强烈坚持下,房产证上只写了小雨一个人的名字,算是婚前财产。好在傅泽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还诚恳地劝小雨说:“过日子要朝着好的方向走,不要老想最坏的结果。”婚礼一切从简,傅泽的母亲在其姐姐陪同下参加了婚礼,当天来,当天走,甚至不愿在城市过夜。

小雨,这个当年生着粉红心的年轻女孩,如今却需要随时与突发的生活事件战斗,性格逐渐变得犀利刚强。

婚后不久,傅泽告诉小雨,他马上要公派出国。小雨有一丝不舍,却没有阻拦。毕竟,有机会出国学习或者做访问学者,那是好事,也是青年教师成长进步的表现。再说,分离是短暂的,最多两年,丈夫就能回国。于是,小雨亲自为他打包行李,也没有忘记备上傅泽平时喜欢吃的小点心。小雨感叹说:“可惜酸奶不能带进行李,安检过不了。”傅泽还没等她话音落地,便从背后紧紧抱住她,眼里泛着泪花:“等我,很快就回来。”

在给傅泽打包的行李中,还有许多维他命之类的保健强身药品。傅泽身体一直不大好,遇到变天就会感冒,一感冒就咳嗽发热,甚至咳到晚上都不能平躺。他的肠胃也特别敏感,平素一点儿辛辣都不能碰。傅泽曾告诉过小雨,自己从小就是这样的状态,小病不断,大病没有。

傅泽与小雨中断联系,是在他到了“国外”以后。出发那天,傅泽坚决不让小雨送他去机场,说是单位把所有手续都办好了,而且也有人和他一起前往。也因为那天是周一,小雨单位一早有例会,领导有重要任务在会上部署,所以小雨没有坚持。事后小雨回忆说,傅泽登机后给她发了一条微信。三天后,又给牵肠挂肚、几乎分分钟盯着手机的小雨发了一条微信:一切已安顿好,勿念!此后,便不再主动与小雨联系。小雨微信找他,他从来不接“视频通话”,最多就是“语音通话”。而且,每次都是说两句就称正在忙事,回文字信息也是几个字便草草收场,小雨能明显地感觉到他的敷衍和冷漠。关于傅泽出国这件事,有一个很大的漏洞,是沉浸在新婚甜蜜之中的小雨所忽略了的,那就是自始至终她并没有见到傅泽的机票。小雨父母曾经在电话里问过她:“小傅什么时候出发,从哪里转机去英国呢?”对此,小雨竟有些语塞。

两个月后,小雨已经联系不上傅泽了。傅泽在县城的母亲和姐姐对他的行程也一无所知,他们告诉小雨,傅泽之前就很少回家,近一年来甚至没给家里汇过一分钱。小雨想起还有一个和傅泽一起出去的人,可惜她没有那个人的联系方式。而这个时候,小雨还有一件十万火急的事情要告诉傅泽:她已经怀孕了。这是28岁的小雨第一次怀孕,于情于理,她的丈夫必须知情。万般无奈之下,小雨去了丈夫单位,找到了系领导,想要得到傅泽在英国的联系方式。这次迫不得已的到访,却意外地揭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傅泽早已不在学校工作了。

根据那位系领导的讲述,傅泽是因为盗窃导师的研发成果,数月前被学校开除的。

“不好意思,我帮不了你。我们没有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已经很宽大了。”系领导摊摊手说。他对小雨的处境表示同情,但也无能为力。

第一个黑洞出现。前方一片迷雾。

我的丈夫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他还藏着多少秘密?前方还有多少黑洞等待着我?他现在究竟在何处?国外?或者,他根本没有出国,也许此刻正躲在国内的某个小城,开启的是另外一个副本的生活?

至此,傅泽去向已成谜。小雨家里炸开了锅。

打胎!起诉离婚!这样的男人纯粹就是人渣、无赖、骗子!这是小雨父亲的观点。

结婚、离婚可不是儿戏,到底该怎么办,还得把前因后果弄清楚再说。生孩子的事情嘛,小雨自己得考虑好。这是小雨母亲的观点。

小雨赞同母亲的看法。毕竟,她得先找到丈夫,解开这个谜团。孩子是无辜的,她还是决定要生下来。她试着在微信上告知傅澤孩子的事情,以及,她在他的原单位听说的那些事情。这次,傅泽竟然很快回复了:“知悉,谢谢。有些事情很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之后,小雨又联系不上傅泽了。

六个多月后,小雨生下了孩子,是个胖乎乎的男孩。初时一切尚好,可孩子长到三个月后,便频繁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小便有难闻的气味,吸收也不好,还营养不良,甚至间歇性抽搐痉挛。小雨带着孩子跑遍了国内多家医院,最终在北京的一家专科医院那里,得知孩子患的是一种罕见的遗传病——这种病来自父系,遗传概率高达60%。本来,患有这种遗传病的男性,在医学上并不鼓励生育。而且,这种疾病很棘手,不能完全治愈,可以用药物控制。但当病人进入中年后,病情也可能进一步恶化。

这是小雨在这桩婚姻中遭遇的第二个突如其来的黑洞。而这个巨大的黑洞,足以吞噬她未来的人生,同时还牵连着一个无辜的小生命。

“看,这属于典型的骗婚。一开始这个男人就没有吐露实情,甚至隐瞒了严重的遗传病。其实,这样的婚姻本应是无效的。”谢乐曦感叹道。

刚刚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女性的“慕强心理”,在社会关系中表现为特别容易信任“高价值者”,这使得女性在婚姻、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相对容易受骗。比如,有统计数据表明,女性更易陷入“黑网贷”。有的女孩儿大学刚毕业,每月只有五千元的工资,却轻信社会上所谓的消费主义、轻奢主张,舍得花大价钱购买最新款的品牌手机、名牌墨镜,以及堪称天价的国际品牌包包。这样,日复一日,便只能找到“小贷公司”,然后深深陷入利滚利、以贷养贷甚至裸贷的泥淖之中。在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的审理现场,无辜的女大学生们作为刑庭被告,低着头站成一排,脸上是何表情不得而知。从情感上说,她们是无辜的,因为她们事先并不知道自己从事的职业属于犯罪。这些年轻女孩被犯罪集团用“高薪诚聘”骗进来,所从事的工作也没有什么含金量,无非是打电话发信息招揽客户“投资”。至于客户究竟投了多少钱给公司,她们一无所知,她们只是按月领取自己的薪水以及提成,却因此成为共犯。一笔笔被骗到的钱从APP中直接流入主犯账户,主犯把钱取出来转移给妻子,然后办理离婚。这样一来,主犯哪怕落网,赃款依然很难追回。一位律师告诉我,电信诈骗比其他诈骗量刑更重,根据涉案金额,可判三至十年。也有一位母亲向我哭诉,说她才二十岁的女儿执意给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做“小三”,那个男人开着一家小公司,算不上多有钱,就是嘴上会说。那个男人曾向她女儿承诺:只要生下小孩,他就立刻离婚。如若不行,他还可以给女儿找个男人做名义上的丈夫,让他们的孩子光明正大地生活。

好好的婚姻,却遭遇天大的骗局和欺诈,知情的亲友们纷纷给小雨支招。

有人劝小雨,你还年轻,如今找不到他的人,只能先尽力止损,索性就把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当成夫妻分居,用分居来达成自动离婚。事实上,分居多久都不存在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之说,离婚只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分居满两年,只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而不等于自动离婚。刚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也有人建议,可以按照“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来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也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从2019年夏开始,小雨选择采取一边继续探查傅泽的行踪,一边起诉离婚的方式。她决定,鉴于自己惨痛的经历,离婚的同时,男方还必须给予经济赔偿。

“这场失败的婚姻当中,傅泽有重大过错。这两年,我四处奔波给孩子看病治病,出力出钱,独自承担。听说孩子患着跟他父亲一样的病,他的家人甚至连面都不愿露。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化为无边黑暗。我要讨回自己的损失,孩子今后需要长期求医问药,这些都要用钱。事到如今,我也绝不相信傅泽真的一贫如洗,他过去的每一句话,我都要打个问号。”

虽然傅泽一直不肯出现,但小雨的多方打探也渐渐有了回音。有人在南方某海滨城市看见过他,并且证实他一年前已经在这个城市买房定居。后来又有人在重庆城区里看见了他,他出现在一个水果店里,购买的都是光鲜亮丽的时令水果,并且,距离小雨的寓所仅仅隔了两条街。最终,傅泽被找了出来。

民事法庭上,女方痛斥男方的欺骗和伤害,拿出厚厚一沓证明材料,提出了财产分割和数十万元的经济赔偿,男方却始终一脸淡定:我有病,我没钱,我之所以住在温暖的海滨城市,是因为我的病情已经越来越严重,需要长期居住在暖和的地方养病。房子不是我的,那是我亲戚买的。我的名下也没有一张银行卡。至于之前的许多事情,我很抱歉,但这都是很私人的东西,不方便让你知道。至于孩子的病,我之前确实不知道那会遗传。我爱你,我想和你在一起……但是,对不起,我没有能力和你一起抚养孩子,一起共渡危难,所以,我能做的,也只有远远看着你……

2021年再度开庭,这起处处皆是黑洞的离婚案,最终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小雨的胜诉告终,两人被法院判决离婚。傅泽被判决支付小雨五万元赔偿费,后续还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和医疗费。

虽然,往后的日子还有许多未知数——目前傅泽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拿来分割,而那笔算不上多的伤害赔偿何时才能到位,还有,傅泽是否会依法承担孩子以后的有关费用。但有一件事情值得庆幸,两年多的煎熬折磨,小雨终究走出了泥淖。虽然前方风雨不断,但她已经变得成熟了。

四、黑夜的猛兽

关联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外面又飘起了细雨。

下午,曾小美(化名)刚刚踏进法院的时候,天边隐约可见一丝阳光。在山城秋季连续数日的阴雨之后,这一丝从云缝之中探出的若有若无的灿烂,应该是快要见晴的征兆。她的心情如这即将变好的天气一般,迸出了一丝丝喜气和希望。可仅仅一个多小时,就又恢复成了阴雨绵绵的模样。

中途休庭时,曾小美走出来,抬头看了看天,叹口气,缓缓地从法院大楼的台阶下来,神色复杂。台阶的另一侧,颠簸着一个拄着双拐的男人。他的动作,带着刻意的艰难和笨拙,显然是要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曾小美先前只顾着想事,也就没有环视周围环境,待她无意间一瞥眼前这个男人,本能地一惊。她太熟悉他了,她对他的恐惧穿心透骨。瞧见曾小美瞥向自己,男人突然间得意地把双拐收了起来,拿在手上,瞬间直起腰来,大步朝曾小美走过来,两侧嘴角的肌肉微微抽动,似笑非笑。这样的表情,在过去十年的深夜里,都预示着一场场暴风骤雨的到来,痛苦如梦魇。曾小美明白,虽然胜负未定,但自己这次彻底的反抗,想必已经大大触怒了男人,依照他暴躁的个性,是不可能轻易放过自己的。男人已走近,临近她两米左右的距离时,他将拐杖微微抬了抬,使得它看上去更像一个武器。“站好,贱人!”男人低沉地发声了。曾小美条件反射似的尖叫了一声,先是踉踉跄跄地倒退了几步,然后脚后跟一滑,就要跌下台阶时,被人一把稳住了。身形高大的律师李高飞护住了被吓得浑身发抖的原告,并大声斥退了举着拐杖、步步紧逼的矮壮男子。

李高飞是一名退役军人。当过兵的人,身上总有一种独特的气质,由此也令他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当事人,颇有安全感。

“一看就知道,曾小美在经年累月的家暴中养成了软弱的性格,比如躲避、尖叫、退讓……而这些,更让习惯施暴的丈夫有恃无恐。”采访中,李高飞对我说。

李高飞很小的时候便对“家暴”有着深刻的印象,这使得他在从事律师行业后,屡屡全力救助这些身处极端困境的女性。在李高飞的家乡,村里陋习横行,彩礼动辄数十万元,男方家往往要倾尽所有,再借上一堆外债才能勉强凑齐这笔巨款,用它来娶一个负责传宗接代的女人。

“这哪里是婚姻,分明就是一桩桩明码标价的买卖。在这样的婚姻里,女人常常被视作生育机器。‘看,我从你父母手头花大价钱买了你,那么你就得任我打来任我骑。女人在家里根本谈不上任何地位,能平安度日就属万幸了。如果有人亲眼见过我老家的陋习,就会明白为什么《民法典》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了。”

李高飞清楚地记得,他老家村里有一个女人,结婚两年多未生下一儿半女,便被婆家大肆欺负。他们强迫这个女人住在四面透风的柴房里,柴房里什么都没有,女人晚上和衣躺在地上的枯草堆里睡觉,白天干活儿脖子上还戴着一副狗环。直到有一次某领导下乡考察,感觉自己快要被折磨至死的女人终于鼓起勇气跑去陈情,这才得以脱离那个魔窟。后来女人再婚,生了三个孩子,而前夫再娶却一无所出,这才知晓女人当年生不出孩子的真实原因。

曾小美的丈夫,那个矮壮男人,在曾小美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也是拄着双拐去的。他在调解现场哭诉自己维持全家生活的艰辛——成年累月开“火三轮(方言,指三轮摩托车)”拉客,腰坏了,走路也走不了。自己平时虽不像文化人那般轻言细语、温柔体贴,但凭一己之力,让老婆孩子都衣食无忧。并且,他还一再强调自己经济条件的优越——有拆迁所得的三套房,而老婆嫁过来时却身无长物。曾小美的困境正在于此,她不愿意生活在丈夫的暴力之下,但离开这个家,自己又无处栖身。因为房子是婚前财产,需要他们自己协商解决。

《民法典》关于调解及诉讼离婚有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如果曾小美能够证明自己正身处家庭暴力之中,事情可能是另一番模样。事实上,多年前曾小美刚开始陷入家暴泥沼时,就第一时间想过求援。她拍下自己身上的伤痕——很多处还是位于隐私部位,将图片发给有关部门,希望得到帮助。

有关部门在听了曾小美的哭诉后,仔细查看了她身上的伤痕,非常同情她的境遇。于是,立刻找到她的丈夫,苦口婆心地进行批评教育。看见家里来的女客们,刚刚出工回来的男人,特意收起他所有的烦躁,换上一脸热情,给她们端茶倒水,端正地立在一旁,口头连连称是。“你们教训得很对,男人当然不该打女人,但我那堂客(方言,指妻子)喜欢夸张,她摔一跤,还要冤到我头上哩!”来人离开后,男人的好态度和耐心一直保持到入夜。等到曾小美上床,刚伸了一个懒腰,以为一切都过去了的时候,假寐的男人转过头,迅疾坐起身,一把扯住曾小美的头发,紧接着是两个暴风骤雨式的耳光。可怜的女人眩晕中还没有回过神,男人已经骑坐在她身上,拳头如雨点般密密飞来;还有抓扯,内衣被撕烂,肌肤上都是血道子。黑夜里,疼痛和惨叫声紧紧纠缠。邻居们很清楚,曾小美又被老公打了。但这种情形,他们已经见惯不惊。在他们看来,打老婆的事情太多了,从古至今都这样。邻栋房子里的东北男人打老婆,还不是直接提起鞋帮子飞过去,好家伙,那是一个头破血流。再说,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夫妻嘛,床头打架床尾和,算不上什么大事。

其实,曾小美并不完全靠着男人,她有自己的工作,是一家大型餐饮企业的员工。28岁的时候,经人介绍嫁给了45岁的开“火三轮”的男人。当时,男人因城郊的自建楼房拆迁获得了三套位置还算不错的安置房。也许是由于经年累月的劳作令其腰肌受损严重,性功能也受到影响。夜里,男人数次尝试而不得,正年轻的女人难免因为失望而有怨气。羞愧、自卑和愤怒,让男人在深夜对女人开启了暴力模式。一位心理咨询师告诉我,在临床数据中发现,有一半的勃起功能障碍患者长期处于焦虑、易怒或抑郁状态,也就是说,心理因素与性功能障碍之间存在着某种密切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婚后不久,男人开始监控曾小美,并严格控制她与其他男性的交往。如果发现她与其他男子说话,夜里就会动手打她,要求她把事情交代清楚。

曾小美感觉这样下去,终有一天自己会被男人打死。随后,她在妇联指引下寻求法律援助,但援助律师看着她递过来的伤痕图片连连摇头:“这些图片只能证明你的确被打了,也伤得不轻,可惜的是,你无法证明这些伤痕是你丈夫殴打造成的。”

家暴举证难!

李高飞律师正在查阅卷宗

是的,家庭暴力,一直是横亘于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的一堵墙。据调查显示,在两亿七千万个中国家庭中,有24.7%的家庭存在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大多数为女性,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才报警。这些忍辱负重、忍无可忍的受害者如果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往往因难以举证而落败。以北京市为例,在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各级法院审结的婚姻家庭类二审案件中,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只有10%的案件被法院认定为存在家庭暴力。而认定率低的原因正是当事人举证不充分。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公布了一组数据,在离婚纠纷中,73.4%的案件原告为女性,而一审结案中,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但最后的结果,63%的案件判决却是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家暴举证难,反家暴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难在了哪里,我们不妨从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的规定来看。由于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后果严重性等特点,受害者取证困难成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公民维权路上的一只“拦路虎”。同时,虽然《民诉法》有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但依职权调查取證不是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责,司法机关仅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依职权调查取证。靠个人一己之力无法解决的家暴举证问题,亟须引起社会重视。《民法典》给离婚增加了一个月的“冷静期”,但在民间的实践中,却是喜忧参半。如果说,现在99%的离婚案都是因为冲动,那么冷静一下也无可厚非。可惜事实并非如此。这也是“冷静期”让许多女性尤其是身处家暴中的女性无法冷静的原因。

所以,当法院进行调解时,手中没有家暴“铁证”,又为未来住处担心的曾小美,被法院一度认定“表达离婚的态度并不坚决”,婚没有离成。一跨出法院大门,男人就扔掉双拐,连扑带抓地将曾小美拎回家,接着是一顿报复性的毒打。之后,男人又在儿子面前大肆造谣诋毁曾小美,使得儿子对母亲产生了极大的误会和怨恨。放学后曾小美去学校接儿子,可是小孩子却打死都不肯跟她走。

在律师李高飞的建议下,铁了心要摆脱噩梦般婚姻的曾小美搬到了朋友家居住。为了起诉离婚一击即中,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李高飞特意收集了邻居的证言证词,以及视听资料——包括曾小美用手机偷偷录下的家暴音频和视频。

短暂休庭之后,审理继续。能证明家暴的关键证据一一被展示出来,男人开始变得焦灼不安,甚至大声嚷嚷着为自己辩解。在主审法官宣布家暴事实成立时,男人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竟冲上前去用拐杖攻击主审法官,之后被现场法警制服,并处以拘留。最终,法院判决曾小美和男人离婚,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有家暴损害赔偿。男人当时表示,愿意拿出一套安置房来给女方。

“但是拿这套房子也是一波三折,法院去执行的时候,男人的老母亲就守在那套房子里,放言说‘谁敢进来,就跟谁同归于尽。法院的人把老太太给架出来,一顿批评教育后,这才作罢。最终,在我的劝说下,曾小美同意把这套执行来的房子走司法拍卖程序。”李高飞告诉我。

“为什么?”我很惊诧,“有房子不住?”

“这种情况,宁可拿到钱后去别的地方买套小点儿的房子。”李高飞回答。

在颇有经验的李高飞看来,如果曾小美仍住在前夫拿出的那套房子里,很有可能会被骚扰,甚至发生恶性伤害事件。一句话,离他越远越好。

曾小美能成功脱离家暴并得到经济补偿,实属幸运——有不少女性甚至连离婚官司都没法儿坚持打下去,中了“老板凳”的圈套。一些所谓的资深律师为了牟利,主张“按程序收费”,一个程序就是一万块钱,一圈走下来,就是好几万。不仅如此,后面还有许多坑需要交钱,对于经济状况并不宽裕的女性当事人来说,只能选择放弃。

但离婚仅仅是女人走出家暴阴影、恢复正常生活的第一步。

“即使离了婚,表面上看一切分割得清清楚楚,但有的男人依然对前妻纠缠不休。法律在保护这些弱势女性方面,仍然有缺陷。”李高飞说。

有的女人遇到前夫赤裸裸的言语和行动威胁,在深知其暴躁且偏执的个性后认为,前夫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于是,女人前往派出所想求得保护,但得到的回复只是:你所预计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这里不存在提前报案和预先保护,只能等出现情况才能报警处置。

李高飞记忆中有这样一起凶杀案:一个饱受家暴的女人通过数年艰难曲折的努力才得以离婚,但前夫一直不肯罢休,成天跟踪她,并密切掌握她的所有动向,而她此前的报警一直无果。某天,女人和闺蜜一起在街边小店吃串串,男人突然出现,当众抽出一把尖刀。惊叫、混乱、哀求……女人和无辜的闺蜜被当场刺死。

离开前夫,曾小美结束了延续数年的黑夜噩梦——她不会再在夜间或凌晨被暴打,或者于熟睡中被掐胳膊、扯头发弄醒,面对丈夫那双被无法排解的欲望烧得通红的双眼。虽然她还要面对母子关系修复问题,但崭新生活的曙光就在前头。这几个月,她的睡眠很好,气色也变得红润。

“如何消除家庭暴力这个久远而隐秘的社会之痛,依然任重道远,依然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去探求解决之道。”李高飞发出这样的感叹。

除了曾小美所遭遇的与皮肉之痛密切相关的“热暴力”,还有很少走进人们视野的“冷暴力”。

“值得关注的是,家庭冷暴力当中,往往包含着重大隐情。”李高飞对此表示担忧,他给我讲了下面的故事。

年轻女孩小周通过相亲结识了一个条件很好的男子,由于各方面都比较契合,两人很快结了婚。然而新婚不久,丈夫就开始疏远小周,每天很晚才回家,并且几乎不搭理她,让她经常感觉自讨没趣。事实上,冷漠克制只是这个男人的一个侧面,他的另一个侧面是蛮横偏执。某次,男人在聚会活动中不见了手机,他固执地认定手机是被在场的某个人偷了,于是要求同在一个KTV包房的十余个人全部搜身。最后发现手机并不在任何一个人身上,而是卡在了沙发缝里。新婚丈夫的“冷暴力”让小周感觉非常奇怪,经过一番私底下的调查了解,小周震惊地得知了一个事实:她的丈夫早就在外面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之后,知晓法律的小周就暗中收集证据,并且将证据悉数交到律师手里,准备起诉离婚。然而,纸包不住火,小周悄悄做的事情还是被丈夫发现了,这个男人勃然大怒,强行将她赶出家门。在小周强烈要求取回私人物品的时候,男人把她的衣物从卧室里扔了出来,堆积在客厅中央,然后泼上酒精,全部点燃……男人被警察带走并刑事拘留,小周也向法院起诉离婚。最终,小周丈夫因为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同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家暴离婚维权难,全职太太离婚维权也是一个难题。”另一位律师朋友李川薇告诉我。

长久以来,“全职太太”这个话题在社会上引发热议,说明其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突出的社会问题。对于已婚女性来说,在衡量了自身的职业发展、家庭和睦以及对孩子成长教育的影响等多个因素后,作出当全职太太的选择,其行为是值得支持的,对于家庭的贡献更是值得肯定。因此,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一点在《民法典》中也有体现: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但这当中却有很多曲折故事。

不久前,李川薇曾接到一个离婚案子,当事人是一位全职太太。在庭审前的夫妻共同财产调查中,这位全职太太惊讶地发现,经商多年的丈夫名下竟一分钱财产也没有,共同居住的房屋也是丈夫的婚前财产。这意味着自己离婚分不到任何财产,是事实上的净身出户。这位全职太太在丈夫创业伊始便嫁给他,当年为了照顾家庭和孩子辞去事业单位的工作,辛苦付出十多年,却在容颜渐老之际,被发达了的丈夫无情抛弃,还落得如此下场,连个保姆都不如。

“她的丈夫在起诉离婚前已经将个人名下财产悉数转移,要想弄清转移到了哪里并取得相关证明,颇具难度。”李川薇说。

恰在这段时间,全职太太在整理东西时,有一张10万元的银行存折无意中被丈夫发现,这个男人当即提出要分割这笔钱。李川薇给这位处于弱势的全职太太出了一个主意,让她拿这笔钱给孩子买一张大额保单,这样一来,后面还有退保拿回这10万元钱的机会。即便如此,那个男人依然在法院审理中提出要女方退保,然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幸法院站在维护弱势女性的立场,对这一诉求不予采纳。

李川薇还告诉我,有的全职太太在面临离婚时,不仅惊愕地发现丈夫名下没有一分钱财产,而且还凭空多出来一笔数百万的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他的名下有数百万财产可以分割,但与此同时,他还有一笔上千万的债务。要不,分割财产的同时分割债务,要不,什么都别想要。《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对于全职太太来说,就算对这些从天而降的债务毫不知情,因为家庭开支全部来源于男方,也很难与这些飞来的巨债厘清关系。

除此以外,《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作为没有经济能力的全职太太,在争取年幼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也往往处于劣势。”李川薇曾经看到,有全职太太为了离婚后能与孩子在一起,在庭审前疲于找工作以备届时能拿出收入证明。

“这些鲜活的案例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個事实,很多选择做全职太太的女性,确实存在人生隐患。虽然,不能就此认定做全职太太不幸福,甚至于对婚姻望而却步。毕竟,任何事都有其两面性。但是,作出决定前一定要反复思考,要想清楚,不辜负自己就好。”李川薇说。

后记

女人顶起半边天。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女性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平等、婚姻、名誉、隐私……则是这当中公认的几个关键词。我们的国家在始终致力于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事业发展的同时,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法律屏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也被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法律在推动男女享有平等地位、消除对妇女的歧视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使妇女的权益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新近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在强调男女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考虑两性现实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的重大成果和典范之作。但在实践中我们又必须认识到,虽然《民法典》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女性权益的特殊保护,为女性权益保障提供了更加坚实可靠的法律基础,而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实现公平正义,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全力支持。

责任编辑/谢昕丹

分类:纪实作品 作者:李燕燕 期刊:《啄木鸟》2021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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