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李七月看着被害人的询问笔录,看着看着心中就来了气。心想,这丫头办事真不着调!便带着愠气朝院子里吼户籍警黎黎。黎黎从隔壁的户籍室跑来,李七月劈头就问:“和兰说,到了玉米地那人就把那个东西掏了出来……我问你,‘那个东西是哪个东西?”
黎黎歪头茫然看李七月手中的笔录,脸色瞬间变得通红。
“刀子?斧子?还是镰刀?你得写明白啊!”李七月追问。
黎黎忸怩:“不是刀子,不是斧子,啥都不是,那个东西……就是那个东西……”
看着黎黎的窘态,李七月突然明白了“那个东西”指的是哪个东西了。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一时竟无言以对。强奸案件“一对一”,问到关键处就得往细处抠,不是警察有窥视他人隐私的癖好,为的是将来抓到嫌疑人,双方口供得合上榫卯。问到和兰内裤的颜色、花纹和质地的时候,和兰大眼睛转转,低头抿嘴就不开口了。李七月摇了一下头,他理解和兰。是呀,一起强奸案,一个姑娘家跟你一个大老爷们儿说个啥?李七月只得起身暂歇,往分局户籍科打电话找黎黎,催她回来。
黎黎是派出所的户籍女警,下午去了分局报月报,接了电话便急火火往回赶。李七月向黎黎交代了询问要点,特别嘱咐“往细里问”。可黎黎交差的材料不仅粗枝大叶,还云山雾罩,真让人搓火。
明白了过来,李七月的语气和态度都缓了下来,说:“她可以说那个东西,作为警察就得盯着问,那个东西到底是哪个东西?”新警黎黎嘴里哎哎地应着,对前辈的教诲却听得没心没肺。按照李七月的交代,她又去候问室找和兰重新补材料。拿回来的材料除了明确了“那个东西”是哪个东西,有价值的东西几乎没有。李七月不得不带着黎黎一起去问和兰。
也许有女警在场,这次和兰没有像先前那样回避,可还是没提供出有价值的线索。李七月叹了口气,看来这个案件和谁问没多大关系,关键是和兰见到“那个东西”就蒙了。这个姑娘算不上多漂亮,苹果脸,刷子头,皮肤黝黑,体格健壮,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农村姑娘的倔劲。要是没有这股劲,事发后她就不会抹干眼泪自己跑到派出所来报案。
接待和兰时,李七月朝门外看了一眼,没捞着人影,漫不经心地问:“谁是事主?”
和兰咬着嘴唇,满脸愤恨地说:“我!”
李七月佝偻的身子一下就坐直了,正色凝眸眼前这个小女子。
警察接此类案件就像大夫接急诊,一般都有家属陪同。事主报案前往往经过激烈复杂的思想斗争。他还以为和兰是事主的姐姐或妹妹,先来探探警察的口风。
和兰以为他没听清,又说:“我就是事主。”
冷静的声音如同石头坠地,訇然有声。
“哦——”他嘴里下意识地出了声,觉得这个姑娘是个硬茬。那个坏蛋掏出的要是刀子,说不定她当时就会扑上去。可他掏出来的偏偏不是刀子,或者说是“软刀子”,“软刀子”比“硬刀子”厉害,她觉得自己笃守多年的清白之身,以及以后的生活马上就要被那个丑陋的东西毁掉了。“那个东西”让和兰的世界瞬间坍塌。
他看了一眼黎黎,示意她记录,然后接连问了几个问题:“那个人估计多大岁数?”
……
“身高呢?”
……
“穿着什么样的衣服?”
……
和兰连着摇了三次头,就将李七月的信心摇散,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黎黎望向蹙起眉头的李七月,李七月没反应。他知道,这个丫头还在纠结自己刚才记的那份材料,想用摆在眼前的事实证明自己的无辜。李七月不认为她无辜,认为作为一个警察把“那个东西”原原本本记成“那个东西”就该死。就像护士在回避病人的身体,尽管它肮脏丑陋,恶臭扑鼻,不堪入目,可是面对它,是一个职业者不可或缺的职业道德。警察要追寻事实真相,要像跨栏運动员一样翻过一个个障碍,这些障碍包括现实的和心理的。
停了一会儿,李七月有意绕开了事主最痛彻心扉的那一段,反过来往前捯:“之后,你看他朝哪个方向跑了?”
和兰还是狠狠地摇了一下头。她满脸悔恨,恨自己不该偷懒,为了少走几步路选择村后那条人迹罕至的小路回家。
在集上,她刚将那两只兔子卖完,“啪——”就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她的肩膀。那动作熟络又亲切,回头,她看见了同学柳金华一张笑盈盈的脸,她还吃惊地看到了张斯陪着柳金华。这个张斯,高三那年在自己英语书里夹过纸条。当时见到那张两指宽的小纸条她心中狂跳不已,定下神来,把秘密夹在了书里。那个时候大家的心思全在考学上,她对这件事没有回应。毕业后,柳金华和张斯“好上了”。柳金华依旧快言快语:“你干吗去了?这个大暑假,一点儿你的信儿也没有。”
这个暑假显得无比漫长。高考失利,整个暑假她不刷牙不洗脸将自己闷在屋里,每天过得昏天黑地。
和兰浅浅一笑。柳金华在几分钟内就将同学们的去向盘点了一遍,不容她不听,一句话都插不上。柳金华有意将他们二人放在了最后:我考上了省师范学院,张斯要去北京建筑大学学土木工程。柳金华说完,和兰才明白,她将自己与外界隔绝起来,是想隔绝外界的消息。可这些消息封闭了一个暑假,在她刚出门的时候还是一股脑儿跑到耳朵里来了。这些消息在同学面前已成现实,对她来说却是遥不可及的梦。它们是一股股力量,将她与同学的距离拉远,她已经看不见了他们的背影。掉队产生的失落感使浮在她脸上薄薄的一层笑僵硬了下来。
柳金华注意到了她情绪的变化,挽着和兰的手臂晃动:“不要紧的,和兰,你复习一年,也就是晚一年的事,我在师大等你。”张斯应和着柳金华,也如此说。柳金华和张斯的鼓励让她心里暖烘烘的。此前,她已经决定了复读。
每天老母亲都要在她床前坐会儿,看着她的样子心焦地叹息。母亲没文化,不会讲大道理,顶多会说一句:“这算个啥,往后的日子比树叶还多呢……”家门口那棵老槐树像呼应母亲的话似的,将浑身的叶子抖得哗哗响。它将枝杈探过门楼,伸进了院子,将满院染成了墨绿色。和兰躺在床上看着一团团密匝匝的叶子,扭过头去,两行清泪又滑了下来。
“妈,我要复读!”这天,和兰转身从床上坐了起来。母亲闻言哎哎地答应:“只要你愿意读,妈就是要饭也供你!”人生第一次抉择,对她来说是个不小的决定。父亲病死后,母亲一夜之间似乎就老了。懂事的弟弟初中毕业就和老乡去了南方打工,临走时说,混不好就不回来。母亲除了将自己种的时鲜蔬菜载到县城早市换点儿钱零花,别无长技。复读,不仅耽搁一年青春岁月,还要花一笔费用,她更加怨恚。母亲当即放下手中的活计,出了门才盘算起能向哪家亲戚张嘴借钱。母亲走后,和兰翻看月历牌,这天恰是洳口大集。随后她也动身,想把家里养的那两只兔子拿到集上卖掉,顺便散散心解解闷。
近午了兔儿才卖出去。这两只兔儿母亲开春抱来养了两季,拿到钱,她心里挺高兴。就在这时,她遇到了同学柳金华和张斯,说了会儿话,他们分手。离开集市的时候很多摊位已经开始收摊。肚子不觉饿了,她想去集口的早点摊儿吃碗馄饨。还是小时候,一次从集上置办完年货,父亲带她和弟弟在那里吃过一次。这么多年那个摊位一直没变换地方。雪白的馄饨皮,翠绿的油菜叶,漂浮如絮的一绺紫菜,再捏上几粒透明的虾皮,馄饨吞到口里绵软欲化,咕咕叫的肚子唤起了她对一碗漂亮馄饨的记忆。但是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还不知母亲回没回家,也许还饿着呢,她着急回去给母亲做口吃的。想着,她将空兔笼在自行车后座上绑好,跨上车往家骑去。
大概半个小时的工夫,她一口气骑到了村后。玉米地里有一条小路,穿过这条小路再走几百米就到家了,顺着大路要多走三四里路。眼前这片玉米地绿秆匝地,波涛翻涌,那条小路似有似无湮没其中。犹豫了一下,她还是拐了进去。刚下到土路,就听身后响起玉米叶子噼噼啪啪被劈开的声音。她不敢回头,唯有脚下用力,唰唰,唰唰唰,唰唰唰唰——身后的声音越来越清晰急促,一个身影腾起将她和车子一起扑倒。颠踣在地的和兰本能地爬起来要跑,却被那人捽住,往玉米地深处拖去。和兰踢腾、挣扎,觉得那个人的胳膊和双手像两把大钳子钳住了她,拖了几米,也许十几米,也许几十米,那人将她往地上一掼,发出了令人心悸的嘿嘿声。惊恐中和兰见他掏出了那个东西,似乎还不怀好意地朝她抖了抖。见到那个东西和兰蒙了,彻底蒙了。那人上前,将她穿的半袖T恤往上一兜,罩住她的头,和兰的眼前黑了。
至此,她的记忆和李七月面前的笔录纸上都是大段的空白。李七月心中暗暗吃惊:蒙头强奸!这个手段头一次听说,可谓阴险毒辣。给他的直觉是,此人绝非初犯。
事发突然,和兰就像经历了一场噩梦,惊醒后才想起整个过程自己竟然忘记了呼救,哪怕骂他两声也好。那个鬼除了嘿嘿两声没说一句话。他不像是强奸犯,倒像是个小偷,悄无声地偷走了自己比金子还宝贵的贞洁。正午的阳光从玉米叶子的缝隙泻下来,将地里的杂草照得花花搭搭。整个玉米地像一座大的坟墓,她坐在地上哭了会儿,没有一丝风肯过来安慰她。左手一把、右手一把抹干眼泪,她起身找到自行车,扶起来就向派出所骑去。
李七月将材料在桌子上戳齐,交给和兰核对。和兰没看材料,关切地问:“你们啥时候破案?”
李七月叹了一口气:“有价值的信息太少了,你先回吧,等有进展我们会通知你。”
案子已经报刑警队出现场,走程序而已。这么少的线索,接下来,就是神仙又有什么办法呢?好在从和兰的衣裤上提取了检材,无非就是检材DNA信息入库,期待哪一天能有效碰撞。那一天会是哪一天呢?也许三年五载,也许十年八年,也许这个检材信息永远孤零零地沉寂在信息库里。这些事不可能全和事主交代,浇灭她背负那么大的思想压力而寄予警察的那么一点儿希望。李七月只能如是说。
他那声轻轻叹息在和兰听来就像一排巨雷轰隆隆滚过胸口,她痛苦地说:“可是,我真的记不起来了!”随之而来的是她排江倒海般地恸哭。和兰的哭声让李七月心烦意乱。
“你再好好想想……现在除了你,别人誰都帮不上你。他蒙住了你的眼,你听到了什么?或者闻到了什么?”李七月收起材料,还在坚持不懈地引导。
和兰趴在桌子上,将头埋在臂弯里,深深地陷入痛苦的回忆中。他的引导有了效果,和兰突然抬头说道:“他嘴上有烟味,很大的烟味!我还听到了他呼哧呼哧的喘息声,还有——”她停了一下,似乎在判断着什么,然后语气坚定起来,“黄胶鞋,我看见他穿着一双黄胶鞋!”她将残存在脑海中的记忆呼唤出来,全部呈现给面前的这位警察杀伐决断。
已经站起来的李七月又坐回原位:“啥?你说啥?再说一遍。”
“黄胶鞋!”从和兰牙缝挤出的几个字和她的目光一样又冷又硬。
二
这个新情况反馈给县局刑警队后,刑警队派技术员对现场再次勘查。那个他们勘查过的现场遍地痕迹,折断的玉米秸秆,被踩踏压平的野草,摔烂的兔笼,这些痕迹百无一用。有了黄胶鞋的信息,他们拂开荒草,在玉米地上一寸一寸地寻找,果然发现了几枚残缺的鞋印。尽管残缺,但足够判断就是胶鞋的鞋印。浇筑石膏,鞋的印模成功提取下来。
和兰说出黄胶鞋的时候,李七月心中暗喜,因为直觉告诉他,这个案子破了!事后他想,当时为什么突然产生这种直觉?是因为时间进入九十年代中期,已经很少有人穿黄胶鞋了。
从和兰的描述来看,所谓的黄胶鞋应该是从五十年代最先配给军队,随后在社会上流行的“解放鞋”。叫黄胶鞋并不准确,这种鞋其实是草绿色的,帆布面,轮胎底,前脸有橡胶护头,防水、防滑、耐磨。这样的鞋很适合下地干活。
农民,这个庞大无边的群体没有吓住李七月。这个群体看似浩浩荡荡,放到案子里范围就缩小了。并不是所有的农民都爱穿黄胶鞋,即使爱穿胶鞋的农民,穿起来这种鞋也是有时有晌:他们早上去地里干活时爱换上黄胶鞋,草叶上的露水打不湿鞋面。再就是,下小雨时,将胶鞋当雨鞋用。
案发那天是个响晴天,妙就妙在这个响晴天上。那天围绕黄胶鞋李七月问,黎黎记,又记了一页纸。记完了黎黎感慨说,这下知道了啥叫细节!和兰说,那双黄胶鞋的鞋帮、鞋面都没沾泥。干鞋净袜,这怎么解释?不管他的身份,只能说这是他的偏好或是习惯。时间有时走得一咏三叹。在叹声里,怀旧与时髦的风尚交替流行。红塑料底布鞋在这个地方流行几年后,正在被花样繁多的旅游鞋替代。以前流行过的黄胶鞋似乎被人们彻底遗忘了。脱离时代背景,有人保留着这样一种穿着偏好或习惯,是很跳眼的。
这么一分析,李七月觉得这个人不难找。
他自然先想到了退伍军人。还有一类人,别管穿不穿黄胶鞋都要摸一遍,那就是辖区有强奸猥亵前科的人员,派出所有他们的案底。捋清思路,他去镇政府民政科要了近年退伍人员的名单。两个数加起来五十多人,这个数字一出来,这起案件就有了抓手。
他在外跑了几天,县局刑警队才将摸排工作布到案发现场周边几个派出所。每到一村,他先问邻居、村干部见没见这个人穿过黄胶鞋?打听完,再入户见面。临走前划拉划拉人家床底下,再看一眼窗台上晾着的鞋子里有没有黄胶鞋。这活儿别人怎么干他不知道,这套程序提前输进了他的脑袋,他要干就是这么干。每走过一家,就从名单上勾掉一个名字。一长串名单从头勾到尾,也没找到一双黄胶鞋。
北方八月上旬雨水正殷,一场不紧不慢的夜雨让李七月忙得四脚朝天。黄胶鞋像池塘里咕呱咕呱叫着的青蛙从犄角旮旯冒了出来。找不到黄胶鞋麻烦,黄胶鞋多了更麻烦。开始李七月连忙跑去排查,跑着跑着,腿就细了。再有线索上来,先甄别一下再决定是否动身。过了两天,大地重新接上了暑气,雨的影响消失殆尽。箭镞般的线索像天上的云彩一样飘没了。
一天上午,在大角,粮库保卫干部老唐叫住了他。洳口老百姓管派出所门前的十字街口叫大角。两条主街在这里交叉,四个街角宽绰,为镇上最繁华的场所。李七月驻了脚,老唐把一张老脸贴近他的耳根,神神秘秘的样子好像要言军事机密。老唐一张嘴,李七月的耳朵就竖了起来。老唐告诉他,国棉三厂的电工老郝经常穿一双黄胶鞋。这个老郝李七月认识,是三厂后勤科电工组的电工。李七月结婚后他们一家在三厂家属院住了十年,那时妻子晓莹还在,家里安个灯接个线都是晓莹从厂里找电工帮忙。老郝就住在洳口街,走在街上也经常迎头撞脸,在他印象里没见过老郝穿黄胶鞋。
下午一上班,李七月就去了国棉三厂保卫科。保卫科科长找人一问,电工组都在细纱车间抢修。李七月说:“正好,咱们就去细纱车间做一下安全检查。”在保卫科科长的带领下,他们在细纱车间看看消防栓,晃荡晃荡灭火器,就到了正在干活的老郝身边。李七月叫了一声郝师傅,老郝的注意力全在一个开了壳的电机上,抬头嗯了一声,低头接着鼓捣电机。李七月眼往下一溜,就看到了老郝脚上穿着一双黄胶鞋。可是他注意到,这双黄胶鞋与和兰描述的黄胶鞋是不一样的:他的鞋不是草绿色的“解放鞋”,可能因为经常刷的缘故,鞋面颜色几近于白,但还是能够看出来鞋的本色是黄的。鞋口高腰护踝,鞋的前脸有橡胶护头,后跟还有一截三角形状的护跟。
他一时恍惚。按和兰所述,她看到的黄胶鞋不是黄胶鞋,而是“解放鞋”,老郝腳上的鞋才是黄胶鞋。难道和兰看到的是这种鞋?
离开细纱车间,从保卫科科长嘴里他知道了这种鞋的另一种叫法——电工鞋。以前国棉三厂一个电工作业时操作不规范,从线杆上被打了下来。那次事故后,厂里规定电工作业必须穿电工鞋。是不是电工才有这种鞋?答案是否定的。从后勤科得知,全厂七百多名职工劳保发放的都是这种鞋。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从建厂时就是这个规矩。
直觉是直觉,现实是现实。要真是这种鞋,一个国棉三厂就够他喝一壶的。李七月感觉这事一下麻烦了,除了长肉,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件事情是轻松的。
从细纱车间出来,他看见了那排平房,那里是三厂的小车车库,一拉溜铝合金车库门整齐划一。李七月不想打这里过,但是车库又是细纱车间到厂门口的必经之路。走到最南边的那间,他抬了一下头,下意识地步子就慢了。车库门垂得死死的,里面隐藏着他久释不去的伤痛。
那年冬天妻子晓莹突然失踪了。
前一天他正好值班,临近下班前他给晓莹打了一个电话,告知自己晚上值班。晓莹说知道了,就挂了电话。其实他不打这个电话晓莹也知道他值班。三天一班,有规律。告诉家里一声是多年养成的习惯,成了例行的程序。班后的一天,所里组织夜查,忙完已经十点多了。临回家了,才想起晓莹今天没找自己。晓莹的习惯是,只要李七月不值班,过了饭点准会打电话问他是不是回家吃饭。儿子在县城读寄宿制中学,一周回来一次。家里就他们两个人,两个人就这样找来找去。没接到晓莹的电话,他并没多想,往常忘了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晚开了家门,屋子是黑的。莫非睡了?他喊了声人呢?没人应。开灯看厨房是清锅冷灶,看来人还没回来。晓莹是工会干部,没有夜班。他纳闷打她传呼,一遍打过之后,没有回话。又打了一遍,然后守在电话机旁等复机。电话机就像一块沉默的石头。回娘家了?会闺蜜了?去学校找孩子了?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劲。不顾时间已晚,他开始打电话,接到电话的亲戚朋友都说没见到晓莹。
确定晓莹失踪是在第二天中午。国棉三厂的梁副厂长当天上午十点有一个重要接待任务,直到九点半钟厂办还没见到其人影。厂办主任怕耽误事,打他电话,无人接听,传呼不回。电话打到他爱人单位,梁副厂长的爱人说,他昨天不是值班吗?厂办主任觉得这事不对,马上报给厂长。厂长临时推了提前安排好的活动,亲自参加接待。他们忙的时候李七月已经找到了厂里,到处打听晓莹前一日的行踪。送走了检查团,厂长才顾得过问梁副厂长失联的事。当得知李七月正在厂里找自己的妻子常晓莹时大吃一惊。那个半天李七月的脑子像开了锅,一会儿往坏里想,一会儿往好里想。当这两个信息碰到一起的时候,他的身子摇了摇,险些跌倒。
和梁副厂长同时失踪的还有厂里配给他使用的一辆桑塔纳2000。警察的老婆跟单位领导跑了,这事给了人无边的遐想空间。有的说,梁副厂长这条蛀虫赚得盆满钵满,跑到国外了。也有人说,梁副厂长刮拉上晓莹不是一天两天了。有的则猜测,横不是晓莹逼梁副厂长离婚,梁副厂长把晓莹宰了吧?这些浮言或多或少到了李七月的耳朵,像是来自遥远的天边,又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就是觉得和自己不搭界。晓莹失踪前他没有看出任何端倪,觉得这些传言没有一点儿可信之处。
摒绝浮言,主观上出自于一种抗拒的心理,他不愿意将晓莹和梁副厂长扯到一起。一个脏男人、臭男人,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左思右想给晓莹的失踪找到了一个貌似合理的理由:她只是厌倦了眼前的生活,到外边走走,总有一天会回来的。那她离开为什么不打一声招呼呢?随之而来的一连串问题,他一个都回答不上来。等待她的日子如煎如焚,亦真亦幻。他眼前,晓莹突然就回来了,一次一次,每次都是悔恨莫及的样子。每天早中晚三遍,他给晓莹传呼留言:请速回家!
一周之后,晓莹被找到了。李七月不愿意承认也不行:她和梁副厂长确实就在一起。
三厂打扫厂区卫生的老阿姨和厂办主任说,每天天刚亮时,南边的那个车库里老有蛐蛐叫唤。正是天寒地冻的三九天气,哪儿来的蛐蛐?这间车库的钥匙查来查去,说是早被工会借了去,成了放鼓乐和舞台设备的库房,钥匙由晓莹掌管。下午,老阿姨忙不迭跑到厂办喊主任,说车库里的蛐蛐正叫着呢!主任跑到车库,耳朵贴门听了听,果断决定破门。
门打开了,工会的杂物堆放在车库的边边角角,梁副厂长的桑塔纳2000停在中间,车库的顶灯还亮着。他们手握着手,坐在车后排座上,晓莹的脸上和嘴唇像四月刚挂色的樱桃,晕染着淡淡的曙红色。两人神态安详,像睡熟了一般。车门边散落着一团团白花花的卫生纸。法医检测,卫生纸上残留二人体液。他杀?两人衣着楚楚,体无外伤,现场没有一丝可疑痕迹。难道是殉情自杀?自己的老婆与他人殉情,李七月恐怕会成为洳口镇的一个大笑话。他们往这个方向揣测了一下,担心李七月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可是尸体检验结果也不是毒物致死。众人茫然无解,二人的死因一时打着问号。最后要将那辆桑塔纳2000移离车库时,发现车的油箱是空的。警方由此推论:两人在此幽会,如此寒冷天气,必然着车开着暖风。完事之后他们也许累了,在车上沉沉睡去。排放的汽车尾气含有一氧化碳,车库空间狭小又封闭严密,一氧化碳浓度逐渐增加……接下来,汽车油料消耗殆尽,发动机自然停机……晓莹的呼机在这死寂的空间里兀自响起。
李七月没想到晓莹会以这种方式离开了自己和孩子。晓莹走后,他一分钟都不想待在那个家里。家里的物品原封不动,把门锁了,将钥匙交到厂里。厂长没接,他看着这个可怜的男人,内疚地说:“晓莹没了,你也是三厂家属,这房子你先住着。”李七月谢了厂长,拿了钥匙。这个家此后再没进去过,经年累月,那把锁和他的心都锈成了一块死疙瘩。
三
这么多天,和兰脑子里一帧一帧回放着自己当天的活动:早上母亲出了门,随后她也走出家门。到集上就直奔鸽子市,那里卖鸡、卖鸭、卖鸽、卖猫、卖狗的乱哄哄臭烘烘已经成市。将近中午,她才将兔子卖给一个老头儿,接着看见了同学柳金华和张斯。回家,下了村后玉米地里那条小路,她耳边响起了玉米叶子被劈开的唰唰声,那声音越来越急,越来越近,那个人就像一条恶狗从身后将她和车子一起扑倒……
不对!为什么对啥都印象模糊,唯独记下了那双黄胶鞋?是因为那一帧是他毁灭自己之前,进入眼中的最后画面吗?不仅如此!这双黄胶鞋似乎在她眼里出现过。之前呢?到集口下了车,推车往里走,自己的鞋后跟被人踩掉了,她低头看到的就是一双黄胶鞋?对!抬脚提鞋时她还回头剜了一眼身后的那个冒失鬼。那个人长什么样,她可是完全没注意。有的人路盲,有的人脸盲,有的人既是路盲又是臉盲,路盲脸盲者以女性居多,在突发或不经意的情况下更别提了。那个男人似乎还朝她笑了笑,说了声抱歉或对不起。男人一道歉,她还为自己的促狭感到不好意思,推车紧着走了。
这些情况有没有用呢?无论如何应该向那个警察反映一下。不待她动身,李七月自己便找上门来了。
他从随身的挎包里先掏出了一双半旧的解放鞋,和兰的眼睛一下就定住了。接着,他又掏出了一双电工鞋。和兰两下里看着,不知何意。
解放鞋是李七月托粮库老唐淘换来的,这种鞋市面上已经见不到了,老唐问了几个人,才从粮库一名职工的大舅哥手里找到这么一双。电工鞋是从派出所对面供销社针织鞋帽组借的,全新。针织鞋帽组的詹旭红听说他找这样一双鞋,拎着鞋带从柜台底下揪出一串,扑腾腾抛在柜台上,要几双,让李七月随便拿。李七月说一双就够了。詹旭红问他找这鞋干啥?还没容李七月说干啥,詹旭红话题一转又要跟他叨咕叨咕她家的赌鬼老魏。李七月心里有事,实在没工夫听她诉苦,说:“你先忍两天,等腾出空儿来我给他装进去算了。”说完,装起一双鞋就出了门。留下詹旭红仰脖儿透过门市部的大玻璃在街上打捞他的身影。
李七月把两双鞋在和兰面前摊开,问:“那个人穿的是这样的?还是这样的?”
和兰看着解放鞋,嘴唇哆嗦着,眼泪滚落下来。
李七月说:“你可看好了,确定?”
和兰咬着嘴唇说:“确定,那双黄胶鞋别让我见到,见到我就吃——了——他!”她咬着牙,一字一句。
李七月暗中松了口气,将两双鞋子收了起来。
和兰说了之前自己在集上被“黄胶鞋”踩掉鞋跟的情况,这是一个新收获。李七月据此判断,搞不好她入集的时候就被嫌疑人盯上了。见他听得认真,和兰问:“这个情况有用吗?”
李七月说:“有用!当然有用。像这样的情况,你再想想,想起来随时呼我。”他撕了一角废报纸,找笔将自己的传呼号写上,递给她。那张过期报纸让他想到,现在已经是开学季了,为什么和兰没去上学?他问和兰,和兰回答:“不想读了。”他又问:“为啥?”和兰说:“不想读就是不想读了,不为啥。”要是因为这起案件让她放弃学业就太让人痛惜了。李七月想劝劝,看和兰倔强的样子,想不起怎么开口。和兰领会了李七月的好意,补充说:“心乱了,书也就读不进去了。”李七月没再言声。看来,这起案件不可避免地改变了一个姑娘的人生轨迹。有些事情发生了,任谁都改变不了它的走向。
李七月要离开时,正好遇到一个老妇人载着一袋子面粉进门。老妇人看见他打了一个愣,随后垂下眼睑。他想,莫非这就是和兰的母亲?他上去帮老人将面粉从车上卸下来。和兰上前说:“妈,这是李警官。”母亲没说话,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这口气犹如一块儿石头压进了李七月的心里。李七月转头要走,被和兰母亲叫住,老人以恳求的语气说:“李警官,求您……”李七月以为老人会要求自己赶快破案,老人说的却是“您来的时候能不能别开警车”。李七月愣住了,警车?他明白了,老人说的警车是他开来的停在很远处的那个画着蓝白道的三轮挎子。和兰怪母亲:“妈,您咋那样!人家为了咱。”李七月用手势止住和兰,连忙向老人道歉。为了减小对事主的影响,来的时候他特意换了便服。看来事主的敏感脆弱超过了他的预想,他有意将车停远,还是被她看到了。和兰家轻易是不能来了。想到此,他恨不能立即从这对母女面前消失。
回来的路上,他想着和兰提供的新情况。
本来他想联系刑警队的,让他们把案发地附近的地块归属摸清楚,说不定是正在附近干活的农民干的,看来没有必要了。嫌疑人从集上尾随而来,一路上和兰都没注意。尾随强奸,不是拦路强奸。那么,这起案件的中心无疑就转移到了集上。
据县志记载,洳口大集系本县四大集市之一。明代初期形成,清代中期达到鼎盛,赓续至今。每逢阴历一、六,洳口为集。就是说,每月初一、初六,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六,每五天一个集。洳,潮湿低洼之地。洳口,洳河之口。山区和平原在此交界。由此往北是绵延的燕山余脉,涓涓山泉在上游密云汇集,在洳口出川成河蜿蜒于平原之上。南下三十里与泃河汇合,后注入蓟运河,最终入渤海。这样一个地理位置使之在较长时间内形成了很大的影响力。集上不仅有成趟的牲口市、糧食市、日杂市、服装布匹市、水果蔬菜市,还有很多临时散摊儿。每个集商贾云集,五方杂处,填街塞路。
老百姓的日子离不开集,一则他们自产的蔬菜水果要到集上去卖,二则过日子和手使的东西要从集上买。一买一卖间,不仅交换了商品,还交换了信息。老百姓从集上回来,就等于有学问的人看完了一沓报纸,不仅知道了张家长李家短,还知道了哪个国家和哪个国家要打起来了。集,在乡下是个热闹的去处,是编在老百姓劬劳平淡日子里的一朵小花。集上的人摩肩接踵,不外乎两类,追集的和赶集的。那个“黄胶鞋”推着自行车,之后骑车尾随。这就确定,他不是到处追集的买卖人,应该是个赶集的。既然是赶集的,就远不过十里八村。想着想着,他脚尖勾挡,手上用劲,将三轮摩托的油门拧到了底。
四
回到派出所,对面供销社已经上了门板。李七月推开宿舍,见饭盆照例扣在床头柜上。饭是詹旭红帮忙打的。派出所人口简单,一共八个人,而且吃饭没规律,民警就在供销社食堂搭伙。民警打饭不走供销社的大门,抄近穿针织鞋帽组的柜台。拧着腿坐在柜台口的詹旭红就像供销社食堂的门神,每顿饭派出所谁吃了谁没吃,她门儿清。把家门上锁后,李七月就住单位宿舍。以前孩子一周回来一次,上了初三课程紧,不愿意往回跑,改成周末他去县城看孩子。看孩子无非在学校周边的小饭店陪孩子吃一顿饭,然后往回返。詹旭红啥时候开始给他打饭不记得了,别人不在供销社食堂吃饭可能有饭辙,詹旭红知道李七月不行,他一天三餐都离不开食堂。开始,李七月错过饭点,她就让大师傅给留饭。留了几次,大师傅的耐心就留没了,说要不你就给他打了?詹旭红说打就打了。
掀开饭盆,最上面放着一只卤猪蹄,底下的饭菜还热着。卤猪蹄是詹旭红从大角郭记卤肉店买的。她咋知道自己好这口儿?李七月一直纳闷。他有一次忍不住问她,詹旭红说,是你自己说的。李七月说,我说过?詹旭红说,你说的。李七月说,我真的说过?其实呀我不爱吃,以后别买了。詹旭红说,装蒜吧你!隔一段时间,李七月就会在饭盆里看到一只卤猪蹄。有时候詹旭红跟他捉迷藏,将卤猪蹄埋在最底下。几口饭下去,筷子就碰到一个地雷。这个地雷没有杀伤力,只能在他板着的脸上炸出一圈一圈笑纹。
第二天一早,听供销社啪啪一开门板,李七月就去找詹旭红还电工鞋。他扫到了会计的影儿,将电工鞋放到柜台上,穿过柜台先去后院会计室给老唐打传呼。返回来,见詹旭红将脸别了过去。李七月觉得不大对劲,便转到她的正面,看见她的脖子上有一块儿伤。“他打的?”李七月问。詹旭红又扭了一下身子,背对他整理货架。
詹旭红的丈夫老魏是个赌鬼,詹旭红嫁给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勤奋的小瓦匠头儿。那时老魏还是小魏,他的姓有一个“鬼”,这个人应姓,确实挺鬼。什么活计看两眼就做得有模有样,很快他从一个小瓦匠头儿变成了小包工头儿,工程队披荆斩棘一度杀到了北京的近郊。如果以后成了大老板,他可以自豪地说,在国家建筑业刚起步的时候有幸坐上了头班车。可惜,那只成了彼岸风景。人啊,钱袋骤然鼓了,心眼儿就发痒。那几年洳口镇赌博暗自成风,晚上走在街上,哗啦哗啦的洗牌声若隐若现,此起彼伏。老魏恋于赌场,詹旭红家自此狼烟腾空。詹旭红要是真想和李七月说说她家老魏的时候,那段时间家里准保太平无事,要是不说,倒是麻烦了。
詹旭红问:“赌博罪抓起来得判多少年?”
李七月说:“三年以下吧,”揣摩着她的心思,又说,“你把那个赌点告诉我,我给他端了,你要是管不了就让别人替你管管。”
倏地,詹旭红的眼睛就湿了。她不说话,怕一张嘴眼泪就不争气地掉下来。李七月最见不得女人的眼泪,急吼吼地说:“你不说,我想抓也能抓!你就说抓不抓吧?”
说实在的,詹旭红跟着老魏没过多少好日子。日子不好的时候两口子紧着蹦跶,后来,日子好了起来,又放着现成的日子不过。这不是成心作吗!人的心思是有数的,你在这方面用心思,其他方面就江河日下。老魏的工程队散了摊子,几年间整下的家业败个爪干毛净。没钱,开始向亲戚朋友借,借不来,就想招儿。跟人用了几次招儿德行就散尽了,亲朋好友见之如遇瘟神。
人这一辈子不过是一场牌局。大多数人开始抓到的是一把烂牌,打牌就是一次次调整牌运,打着打着,一副烂牌就调整成有了和牌机会的好牌。老魏相反,开始抓到的一把牌还不错,打着打着就变成了一把永远和不了的臭牌。他年年想咸鱼翻身,年年粘锅。可叹,他不知道“久赌无胜家”这个朴素无华的事理。结果一个很鬼的人混得人不人鬼不鬼,这倒是应了他的姓氏,“魏”的半边不是鬼嘛!詹旭红恨老魏恨得牙根痒痒,不知啥时候把离婚两个字挂在了嘴边,开始只是说说,后来开始走心。但是真要下决心,又有很多顾虑。老魏将自己的败局归结于“运”,有命无运,无得翻身。詹旭红将自己的“运”归结于“命”。遇到他就是命,运可改,人在“命”的面前无从抗争。眼下,除了给他抓进去似乎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老唐的电话打了过来,李七月告诉他:“让你同事的大舅哥有时间到供销社鞋帽组找一个姓詹的售货员,挑一双旅游鞋吧,那双解放鞋派出所征用了。”说完回来向詹旭红做了交代。一双黄胶鞋换一双旅游鞋?詹旭红说:“你是不是烧的?”李七月说:“不烧咋办,上哪儿去淘换这么一双老古董?”说着,他找凳子坐下,脱了脚上的皮鞋,换上了黄胶鞋。黄胶鞋的尺码是43的,李七月穿42码的鞋,这双鞋穿在脚上不抱脚。他将鞋带紧了紧,感觉好了些。
见他穿上黄胶鞋,詹旭红一时忘了家里的糟心事,哧哧笑了。李七月走到了门口,临出门想起来说:“他要是再打你,你跟我说,我把他提拎到派出所给他普普法。”说完,他拎着那双退了役的皮鞋,在詹旭红惊异的目光中穿街过道,进了派出所的大门。
詹旭红粗略知道他穿的黄胶鞋可能与一起案件有关,开始还以为李七月猪鼻子插大葱——装洋相。第二天见他穿着,第三天还见他穿着,这双鞋竟然不下脚了。李七月的新形象擦亮了人们的眼,性子直的对这双鞋大呼小叫:“我咋瞧你咋别扭!”李七月置之不理。穿衣戴帽各有所好,日子一长顺眼了就无人臧否了。这双黄胶鞋还是蛮惹外人眼的,到派出所找李七月办事的老百姓记不住他的高矮胖瘦,却记住了他穿着一双黄胶鞋,到派出所打听谁是“黄胶鞋”?找过几次,李七月就得了一个外号——“黄胶鞋”。李七月第一次听到这个外号,呵呵笑了几声。
李七月从来没穿过黄胶鞋,穿上黄胶鞋才体会到这种鞋的妙处。尽管穿着它有点儿大,和穿皮鞋的感觉还是大不一样:黄胶鞋抓地,鞋底有弹性,走起路来脚下生风,感觉很轻快。脚下一轻快,人的精气神都给提了起来;皮鞋看起来精神,穿起来却板脚,硬邦邦的像套着个牛皮壳。好吃家常菜,穿暖粗布衣,舒服就是了。
五
派出所离集不远,走着也就二十分钟。集上除了买卖人,还有专吃集的贼,集上的治安当然归治安警管,也可以说归李七月管,他到别处遛弯是脱岗,到集上遛弯就是工作。洳口大集是他的一个工位,现在也可以说是钓位。这不很像钓鱼吗?鱼饵就是这双黄胶鞋。每到集日,他要做的是将鱼饵抛到河里,然后盯着鱼漂。鱼漂不动你不能起急。钓的是鱼,磨的却是自己的性子。钓不上鱼来,不是输给了鱼,是输给了自己。
少有钓者为鱼而渔,李七月当然也不是为娱而渔,他相信,耐着性子,那条鱼迟早会咬钩。果然,那天鱼漂猛地抖动了一下。
他在集上看見一个以前收拾过的贼,这个贼叫侯三。按说他见到自己抹头就跑才对,可是侯三笑容可掬迎了上来,天下所有的耗子都希望和猫成为好朋友,李七月看出他明显露出讨好的意思。侯三凑身俯在他耳边说:“我看见一个人,和您一样穿着一双黄胶鞋。”李七月盯着他愣住了。“您跟我来。”侯三说。警察琢磨贼,贼也琢磨警察。侯三判断,自己大概琢磨到了这个警察的心理,不然他怎么乖乖跟在自己屁股后边呢?转到日杂市,侯三丢给他一个眼神,转身离开。李七月果真在一个卖花椒大料的干货摊前看到了一双黄胶鞋。
这个“黄胶鞋”中等个头,黑红脸,五十多岁,推着一辆自行车走走停停。李七月在他身后若即若离,“黄胶鞋”从日杂市转到菜市,又从菜市转到粮食市,看似对啥都感兴趣,又啥都不买。李七月对他就有了兴趣。将近中午“黄胶鞋”才出集口蹬上车。李七月赶紧找人借了一辆自行车,远远跟着,一直骑到十里地开外的管庄子,“黄胶鞋”一拐弯下了垫道进了村。在村口他遇到了一个熟人,跳下车,两个人说话。这个人是不是“黄胶鞋”?李七月想试一试。街边有一个小卖部,他进去要了一盒烟,揣起烟一出门,刚才说话的两个人都没了影儿。李七月四下撒目,难道被发现,借机给自己甩了?好在进了村没有岔道,他一路猛蹬,直到看见前面晃动的人影心里才石头落地。接近了“黄胶鞋”,他搭讪:“大哥——”“黄胶鞋”听见背后有人喊,便跳下了车。李七月赶紧在路边停好车,跑过去往外掏烟:“跟您借个火儿。”“黄胶鞋”向他摆了摆手,说:“对不住您,我不抽烟。”抽烟的人见到烟时不亚于贪官,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那个人对递上来的烟卷漠然无视。李七月谢了人家,掉头往回走。他瞥见了那人双手的手指,指甲干净,那人没有说谎。
去的时候跟着人,十里地不知不觉就出去了,回来时路显得有些长。到了派出所值班室,见两个保安员趴在桌上杀象棋,另一个保安员大老谢倚着柜子看老档案,他笑模笑样,看得津津有味。
整个派出所就大老谢京腔京韵说北京话,他以地道的京腔提醒着人们他高贵的北京知青身份。七十年代末,大批知青返京,他就像秋后整座大山遗落下的一粒果实,留在了乡下的枝头。下乡期间,他和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大队长的二闺女撞出了火花,娶妻生子,一辈子留在了农村,接受贫下中农教育更直接、更坚决、更彻底。这个大老谢下乡前是北京某高中的高中生,当年那首《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搞得他热血沸腾,年轻时还算个文艺青年,模仿别人写过诗。大老谢说话慢条斯理,让人觉得整个人深不可测。其他保安值班的时候不是天南海北侃山,就是啪啪摔象棋。也就是他肯抽出落满尘埃的档案,噗噗吹两口,手指蘸着唾沫一页一页翻看。这些档案囊括了“三反五反”、“四清”、“文革”各个时期,里面大多是“地富反坏右”、土匪、伙会、伪军、投诚的国民党兵在历次运动中一遍遍写的交代材料。
李七月将兜里的那包烟掏出来扔给大老谢,说:“有啥乐子?说说。”大老谢接住,燃起一支,就说了他正在看的,发生在八十年代末期的一起“花案”。讲一个叫陈清的人怎样和邻居家的媳妇勾搭,关系保持了几年。几年中邻居家媳妇的姑娘一晃就大了,一次陈清趁机将姑娘也给摸了,邻居家的媳妇某一天突然发现孩子的腰比以前粗了好多,一查,十三岁的姑娘竟然有了身孕。
李七月脑子里装着什么,就习惯把眼前的事和装着的事联系起来。他敢肯定,这个陈清不在派出所现有的重点人口里。大老谢翻看的档案上,陈清的住址写的是北杨家桥。那个时候北杨家桥和洳口还是一个乡,九十年代初北杨家桥单独设镇,派出所也一分为二,档案材料不知道啥原因没有移交。这个陈清不冒出来也就罢了,既然冒出来他觉得有必要查一查。他给刑警队主办此案的副队长小周打电话。
小周队长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说:“噢,是那起案子呀。你说的这个靠谱吗?”李七月心里想:“我他妈哪知道靠谱不靠谱,要是靠谱还用得着找你?”心里牴牾,嘴上还得跟人家客气着。好像还有一个电话在等他,小周队长唔唔了两声,说知道了,就把电话挂了。
这个线索不知道刑警队布没布下去?悬了一个礼拜,李七月不落神,不好催问刑警队,像对人家办事不信任似的。李七月便打电话找北杨家桥镇派出所的老相识“赵大大”。“赵大大”就因为姓了一个赵,人们将他和电影《霓虹灯下的哨兵》八班长赵大大联系起来,得了“赵大大”这么一个绰号。“赵大大”热情依旧,查了半天告诉李七月,刑警队没说这事。李七月咽了口唾沫,在心里骂了句娘,让“赵大大”帮忙给查查,“赵大大”满口答应。
很快就回过话来:北杨家桥确有其人,其人确有前科,刑满释放后过了五年帮教期,表现平稳,已经撤销对他的重点人口列管。
六
李七月没事的时候就泡在集上。洳口老百姓爱说一句话:“常赶集没有碰不上亲家的。”他深信此理。
那天,李七月跷着二郎腿,在摊儿上慢悠悠喝着一碗馄饨。他惯常在这里吃早点。这个摊子位置好,在集口,虽然不是唯一的出入口,但人来人往走这个集口的人很多。他就是那么漫不经心地抬了一下眼,就和站在摊子边上一个小伙子的目光撞上了。撞上之后,小伙子的目光慌乱地从他身上滑到了地上。再一抬眼,人就溜了。
李七月心眼活动了一下,这张面孔眼生,为什么老是看自己?也许以前来派出所办过事,认出了自己?警察出现在集上新鲜吗?他脑袋上青筋一蹦:新来的小贼?这事得问侯三。谁要是进了这块儿地盘他肯定能闻到臊味儿。李七月付了钱,往前走找侯三。他转了一圈没找到人,却看见了一个局:一个推销陶瓷刀的小个子上下翻飞将一颗圆白菜在案上剁块切丝,瞬间碎为齑粉,观者如堵。
李七月一望就看出了门道。江湖盗骗之术有“蜂麻燕鹊”四门。此为“蜂”门,蜂拥而至,团伙作案,成员之间又像蜂一样分工明确。接下来,李七月果然看到了一只要蜇人的“工蜂”。这只“蜂”目不斜视,却从腋下向侧方伸出一只手,探向旁边一个中年汉子的上衣口袋。这个汉子戴着墨镜,注意力全在小个子手里的菜刀上。卖刀的无疑是一只“蜂”,围观的人中还有若干只“蜂”,哪只是“蜂”哪只不是“蜂”,李七月不用劳神判断,它们趴在花蕊中贪婪地吮食着花粉,只要摇晃一下花枝,这些“蜂”就会一哄而起。前面有人挡眼,汉子不满地向一旁侧了一步,重新找到了一个好的视角。在这个过程中那只手缩了回去。李七月若无其事地绕到那只“工蜂”的背后,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肩頭。“蜂”本来是蜇人的,此时却像挨蜇了一般,身子猛然一震。“侯三呢?”李七月问他。
眼见这只“蜂”丢魂失魄的样子,李七月心里荡漾出恶作剧般的快乐。作为警察,抓贼能收获快乐,把贼吓个半死也是一种快乐。果然,瞬间嗡嗡地贴上来三四只“蜂”。趁乱,一只手和“工蜂”的手暗中搭在了一起。如果“工蜂”已经得手,他们的任务是一传二,二传三,将赃物从“工蜂”身上风一般转走。自古言“捉贼见赃”。赃物一脱手,凡人不开口,神仙难下手。如果李七月想抓贼,这个火候就是抓嫩了。等赃物转移出去,就是抓老了。一搭手,“群蜂”的神情明显松弛了下来。
李七月今天没心情抓贼,抓他们是早晚的事,他急着要找到侯三。李七月扫视“群蜂”,追问:“侯三呢?”那个险些遭偷的汉子被贴上来的“群蜂”撞得东歪西斜,正了正身,摘了墨镜,狠狠瞪了一眼身旁的李七月。那个汉子从上衣兜摸出钱夹,向对面小个子招手,让他递过来一把厨宝神刀。
李七月将食指竖在嘴边淡淡地嘘了一声,和兰大眼睛转转,就明白了
“群蜂”里没人回答李七月的问话,李七月不认识他们,他们里却有认识李七月的,侯三的踪迹连同他本人对警察来说都是机密。这边的情况已经引起了旁人的注意,人群被分开,侯三犹如天降。李七月放过“群蜂”,向他打听刚才看到的那个小伙子。侯三听完愣了愣,扑棱着脑袋说:“不知此人。”李七月盯着他的眼睛,怀疑侯三跟自己打埋伏。说着,李七月裤腰上的呼机就嘟嘟叫了起来,和兰发来信息,说是在洳口集上发现了“黄胶鞋”!李七月一惊,立刻四下观瞧。叫买的叫卖的,推车的挑担的,买葱的卖蒜的,眼前穿梭的人流像一条奔腾不歇的河流,里面晃动着一张张千姿百态的脸。
他交代侯三:“马上把你的人撒开,在集上找一个穿黄胶鞋的人。”侯三欣然受命,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献殷勤的机会。聚起的“群蜂”炸开。李七月目光砸地,穿梭在人群中。脚步越来越快,他跑动起来,一个趟子没有,转向下一个趟子,脊背的汗“出出”向下爬了也没发现目标。焦急中,在一个瓜摊前和对面迎来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人的肩头将他半边脸撞得生疼,这力道不对,对方似乎是故意撞上来的。果然,那人顺势将自己抱住,扭头朝身后喊:“姐,快看,就是他!”
李七月脚步踉跄,摔倒在地,倒地的他看到了跑过来的和兰。和兰在他面前愣住,朝紧拽着他的人喊:“快放开,快放开……不是他!”
满身黄土的李七月坐在地上喘息。他明白了,和兰说的那个“黄胶鞋”就是他自己。这一明白,他掸了掸腿,觉得很搞笑。侯三带着人围了过来,李七月朝他摆摆手,将人遣散。小伙子俯身向他道歉。李七月这才知道,他是和兰在外打工,新近归家的弟弟。
和兰纳闷地问:“你咋也穿一双黄胶鞋?”
李七月将食指竖在嘴边淡淡地嘘了一声,和兰大眼睛转转,就明白了。她心头猛然一热。
和兰挎着一个女式软包,戴着一顶遮阳帽,脖子上搭着一个口罩。这样的打扮很怪异,他觉得和兰和弟弟出现在这里不是偶然。他们拉李七月起来的时候,他就势碰了一下和兰胳膊上的包,打手疼,好似碰到了一把刀柄。李七月起来不顾拍打身上的土,问和兰:“你是不是在集上找‘黄胶鞋?”
和兰没说话,弟弟替她回答:“她每个集都来,为了保证每个集能来,她主动向厂里要求上夜班。”和兰已经在家附近的白酒厂上了班,临时工。李七月比和兰个子高,有帽檐遮着,看不见她的眼睛,和兰藏起了眼睛就像藏起了整个人。和兰一晃身,李七月才发现她眼眶周遭发红,眼睛烂糟糟的。
这姑娘!怎么说呢,李七月为她担忧,说:“好好上你的班,这事有我盯着呢。”和兰还是不说话,李七月又说,“即使发现了,你能抓到他吗?”和兰拍了一下包:“只要让我看见,他就跑不了!”她拉开拉链,露出的果然是一把胶木刀柄。李七月把她拉到一边,说:“姑娘,万万不可!真要遇到了‘黄胶鞋,你控制不了这把刀。这个案子你甭管了。”
“警察!”李七月喊道。与此同时他跳上一把椅子,右手出枪,左手手掌往上一磕,咔嗒一声弹夹与枪体结合,又哗啦拉动套筒,子弹行云流水般上了膛。这一步是他在车上就预先设计好的——子弹不能早上膛,你上膛了,别人还以为你攥着一块铁疙瘩吓唬人玩呢。眼见为实,自己看吧!这招儿果然厉害,子弹上膛的声音比子弹呼啸的声音更具震慑力,在座的都傻了。凭出枪的动作判断,没人质疑他的专业素质,可持枪的动作和他出口的声音一样随随便便:“你、你、你、你、你。”枪头如鸡啄米,挨个啄了一圈,啄到谁,谁一哆嗦。摆在面前的明明是一桌美味佳肴,转瞬小命儿就生死未卜。抓在这位警察手里的那把枪松松垮垮,不排除随时都有走火的可能,“把裤带抽出来放在桌上,双手抱头。”声音不大,却不容谁置疑。
“听到了没?双手抱头!”大老谢随之喝道,手里的警棍在桌子上猛地敲了一下,砰的一声,桌上几个盘子吓得哐啷啷跳起了脚。抽出的裤带像几条出了水的带鱼,软塌塌地纠缠在一起。
李七月从椅子上下来,目光环视,一根手指点着桌盘推了一下:“呵,这是庆祝两大主力胜利会师呢,还是庆祝洳口大捷呀?要不要我给你们加个菜?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玻璃桌盘无声转动,一道道美味在他们鼻尖前滑过,即将开始的一场盛宴变成了各怀鬼胎的集体默哀。这个看似吊儿郎当的警察和一把不靠谱的五四手枪有效地控制了这个即将开始的饭局。大老谢示意他们反剪双手,一个捆一个。最后,桌子上剩下一条“带鱼”和白着手的侯三。侯三看了一眼李七月,不知道谁来捆自己。李七月按住转盘,拎起那条“带鱼”,迈向侯三。面对李七月的一步步逼近,侯三感觉即将大祸临头。李七月突然挥起“带鱼”向侯三的腰间抽去。“噢——”侯三先抱住头,在皮带到达前发出了一声惨叫。在他接连发出的骇人号叫中李七月大骂起来:“往老子眼里揉沙子不够,还要插一根棒槌!”
李七月将诸贼一路撵到了派出所。那些事主呸呸朝他们身上啐着唾沫,让警察给他们关小黑屋,把脸蛋子打胖。有人叫,不如把他们的手指剁了才解恨!
此消息被人在大角“新闻广场”发布后,李七月被洳口百姓传成了孤胆英雄。亲历此事的大老谢嘴里不是这种说法,时隔多日仍心有余悸,说,用兵之法当是“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则能分之,少则能守之,不若则能避之。”这个李七月不按规矩出牌,早晚会吃亏,愣,忒愣!
那天前脚押走了几个蟊贼,后脚侯三就出了派出所的大门。水至清则无鱼,派出所要留着侯三保持集上的生态平衡。有的“警匪一家”传言是老百姓误解了的警察智慧。李七月拍了一下侯三的腰间,夸他这出苦肉计配合演得不错。他的那个部位之前被李七月有分寸地犒劳过。
此前,李七月从黎黎的户口底票上找来和兰办身份证时留底的照片,拿给侯三看。侯三望了一眼,将照片推给他,说:“这不就是那天在集上的那个女的吗?我做不来。”
李七月想起,他见过和兰一面,暗中佩服他的眼力,问道:“我说啥了,你就做不来?”
侯三凛然正色说:“盗亦有道,我给手下小崽儿立的规矩是‘三不偷——老人不偷,女人不偷,孩子不偷。那些犊子跟我尿不到一个壶里。他们拜我的码头,我并没给面儿,平白无故挨您几下,我冤。”转而又豪气地说,“但是——抓了他们,我值!”
李七月扑哧乐了,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朝他竖起大拇哥,说:“哥知道,哥还不知道你!没让你偷她,你就是哥的‘眼,看她是不是每集必来。”侯三将那个奖赏给自己的大拇哥看成了一块碑,笑了。之后,为了反馈信息他专门跑来派出所,面告李七月:“此人逢集必來。”
那个晚上,李七月失眠了。
第二天一早,黎黎上班见李七月又套上了那双黄胶鞋,问:“李哥,你咋又把这鞋穿上啦?”李七月笑笑,说:“穿上舒服。”一个女孩儿当然理解不了一个男人穿胶鞋能有多舒服,她也觉察不到李哥含混其词的回答中,到底说的是脚上舒服还是心里舒服。
一天,所长穿着老婆新近给买的一双新款皮鞋,大家围坐在月亮门内一块儿大方石前聊天,石面上刻着一方斑驳的棋盘,所长将锃光瓦亮的皮鞋蹬在石棱上说:“哎——老话讲,脚底没鞋穷半截。人,吃可以糊弄,穿可以省着,唯独这鞋得讲究。画龙点睛,人的睛不在眼上,却在脚上。再说,男子汉在世间行走靠的就是一双脚,脚最辛苦,应该受到善待,是不?”说着站起身,在甬路上迈动双腿,每一步脚后跟着地,咔咔咔走了几步给大伙儿瞧。他走起路来裤腿蹭得嚓嚓响,犹如参阅的战士,精满,气足,神旺。大家都说蛮精神的,李七月却撇撇嘴:“案子不破,穿啥鞋也没精神。”人家想着案子,跟你不是一个境界。所长一下就矮了半截,索然无味,刚聚起来的几个人无聊地散开。天,就这样被他一句话聊死了。所长转身进了宿舍,关上门一个人嘟囔:“有病!我瞧这人病得不轻。”
不久,李七月又挨了分局领导一次骂。国庆节县政府在盘阴县城人民公园举行游园活动,县局从各派出所抽调警力参加执勤。刚撤勤,一位局领导的电话就打给了所长:“你们所的那个李七月是不是有病?”所长不知道一个小民警咋就招惹上了局领导,“没病上勤的时候为啥穿一双黄胶鞋!”原来是他脚上的黄胶鞋惹的祸。上勤的时候穿黄胶鞋涉及警容风纪不整。所长当然知道他为什么一天到晚穿一双黄胶鞋,这事也没必要和局领导掰扯。所长闻听此言兴奋异常,报复性地应和领导说:“您怎么知道?对嘛!他这个人就不是地球人,搞点儿什么事都是拐子的屁眼儿——邪门。回头我说他,狠狠说他。”这次勤务之后,“黄胶鞋”的外号出了洳口镇管界。所长每当知晓他要去县城如同防贼,紧张得要命,盯着他换下黄胶鞋才放心。好在他一年去不了几趟县城。
过了霜降,树叶开始飘落。“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不消十场秋雨就入了冬,李七月的黄胶鞋不得不下了脚。在北方,穿胶鞋是过不了冬的。直到黄胶鞋下脚,詹旭红的鞋垫也没绣出来。
八
转过年,过了三月中旬即将停暖。李七月早早就将扔了一季的黄胶鞋刷洗干净。詹旭红的鞋垫像一个浩繁的工程终于竣工。那双鞋垫拿给李七月看时,李七月目眩神夺,大加赞赏。
只见鞋垫人字缝锁边,图案以外,螺纹平针打的白色底子。从上到下绣着三朵花:最上面的花伸瓣展蕊花朵大开,中间那朵花瓣半开,底下的是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绿色的叶片左右穿插相扶。花叶、花瓣、花蕊长短针密缀,针脚时大时小,时疏时密,以区分花瓣和叶片的阴阳向背。大开的那朵配几丝黄色花蕊,摇动生姿要曳出画面一般。
鞋子垫上鞋垫正合槽口,李七月垫上鞋垫却不穿鞋,詹旭红催他试试,他才猫腰将脚顶了进去,脚尖着地虚踩了两下,笑嘻嘻地说:“嗯,不错,舒服多了。”李七月一抬眼,看到詹旭红的脖子上又有伤,心情黯淡下来,“他又打你了?”詹旭红突然委屈地想哭。
“抱抱我。”詹旭红用脚将宿舍门勾上,突然说。
李七月没反应过来。
“抱抱我——”詹旭红嘴角撇了撇,声音里拖着哭腔。
李七月走向前去木然地张开了手臂。詹旭红扑到他怀里,头抵着他的肩膀哭了起来。李七月身体紧绷,手脚僵硬,薄薄地抱着她削薄的身体。他一时不知拿什么话来安慰她,虚拢在她背上的手指跳动,轻轻掴打起来,像在安抚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在他的安抚中,不知什么时候詹旭红的抽噎声止住了。詹旭红的眼泪给了他一个拥抱她的理由,现在李七月进退失据,不知如何处理怀里安静下来的詹旭红。詹旭红仰起脸,两片薄薄的嘴唇就在他的颌下,呵气如兰,他感受到了来自那里的温热气息。詹旭红眼波将流,气已咻咻。粗乱的鼻息中夹进一道细若游丝的轻吟,这道来自她身体里的声音李七月听来很陌生,不啻突如其来的一记惊雷,詹旭红自身也被击得一抖。又犹引擎,瞬间点燃了李七月沉睡的身体。体内一股热流不安地蹿腾起来,他心慌意乱,恐难招架,果断地将她向外一推。詹旭红离身的时候,手还粘滞着他的脖颈,他扭了一下,詹旭红的手迟疑地断开了。
詹旭红埋头抿嘴,表情讪讪,无措的两只手绞在一起。屋里的空气凝滞了。李七月将门拉开一条缝,外边的风带着春天的气息浩浩荡荡蹿了进来。他缓慢启唇,像是持重地说着一件重大的事情:“对不起,希望你理解,我被戴过绿帽子,我不想把它无辜地转嫁给别人。”詹旭红红着脸说不出话来,抬起眼,汪在里面的眼泪像一池春水撑满了眼眶。
九
自此,李七月开始有意躲詹旭红。不知是执着还是没心没肺,詹旭红照例给错过饭点的李七月打饭,隔长不短还在饭里埋上一颗地雷。只是这颗地雷再难炸出他脸上的笑纹,每一颗地雷李七月都起得胆颤心惊。那天端起饭盆,饭盆底下粘起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姓名和地址。他看了一眼,将纸条收了起来,知道詹旭红下了决心。
那个地址是西樊各庄村的一处民居,暗访那里果然是一个赌点。看了地形,看好出入口,他想哪一天动手合适。又觉得不对,纸条上好像落着个日期。掏出来一看,上面写着六月三号。那天明明是二号,难道是她把日子过丢了?不对呀,售货员天天开发票写收据,她不会落错日期。而且这个日期写在地址的后面,不是下面,也就是说这个日期不是落款,而是詹旭红提示他的一个特殊的日期。
六月三号老魏在场?
那个赌场就在六月三号晚上被抄了。两个牌局,圈回来一屋子人。李七月挨个儿扒拉也没见到老魏。那詹旭红这是给自己传递的什么信息?李七月想问问她。想想,他也就明白了。
詹旭红不是想抓老魏,她是想吓老魏。按兵法说叫敲山震虎,让他收收手;或叫釜底抽薪,场儿没了,看你还去哪儿玩!玩到一定程度,赌徒换场儿不是简单的事,融入一个新场儿需要时间,更需要别人的信任。
說到底,詹旭红还是恋着这个家,她不想让这个家轻易就散了。李七月猜到了詹旭红的心理,她就是这样想的。她给他提供的是六月三号,而这一天恰恰是老魏不在场的日子。她的这个想法无可厚非,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只有这个熟场儿能让他扎账,他还指望在这儿珠还合浦呢。赌场儿没了,老魏丢了半条命。百无聊赖,唯有杜康。开始一天喝一顿,一天一醉;后来一天喝三顿,一醉一天。詹旭红杀鸡骇猴,想敲打敲打这个赌鬼,可是这个赌鬼走形,又被敲打成了酒鬼。
草青草黄,转眼三年。
三年时间足以让很多看似坚固不破的东西变生变硬,变得模糊不清。通常来说,案发的头三天,案件是一宗热案,也是最容易破案的阶段。三天后就变成了温案。若是一个月后仍未破案,这宗案件就变成了冷案。案子冷了,能不能破就很难说了。
这三年,李七月依旧是热的。他在集上仍能看到和兰,只是他们不再碰面。每次李七月有意错过和兰,再侧身望一眼那个穿梭在人群中的背影。那个背影很让他纠结,和兰没放弃,自己就更没有理由放弃。那个直觉早就给了他,但是引而不发。这一段公案不知何时能了?穿着打扮不像一个人脸上的痦子,痦子长在脸上谁都剜不去,而穿在脚上的鞋不可能不换。有研究显示,一件事规律做二十一天就会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习惯。习惯既然可以改变,他也怀疑过自己这样做的意义。但愿他永远不要改变自己的习惯才好,反过来讲,一个人如果常年保持一个习惯,这又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人物。对,就是这么可怕的一个人物作为你的对手,无声无息,无形无影,又古怪、猾黠、诡谲,让人难以捉摸。面对可怕,你唯有比他更可怕。所以他要做的是,巩固自己的习惯,与之合而为一,斗争自己。斗争自己就是斗争敌人。好在现在少了外部干扰,詹旭红不訾诟耻,好像对它们已经习以为常。把黄胶鞋穿在脚上,他相信和兰能看到——你看得见和兰,安知和兰不会从背后望你?他不怕别人说自己无能,最怕别人对自己寒心。所以他从心里就要保持一份——能给别人一丝安慰也好,哪怕无济于事的——温度。
这一年夏天,老魏溺水死了。有人看见他喝醉了侧侧歪歪上了洳河桥。醉酒的人脚底无根,恰好来了一阵风把他吹下了桥。从桥南边来的人说,那股风不大,轻轻一吹他就像一张纸片一样飘了下去。从桥北边来的人说,老魏是自己翻过栏杆跳下去的。别管怎么个死法,这个原来很鬼,后来混成个鬼的人最终成了鬼。这人混到这个地步,死和不死已经没有多大区别了。他的离世在别人心里没有激起多大涟漪,詹旭红倒是抱着老魏的骨灰大哭了一场,他们毕竟是多年夫妻。
十
李七月新添了一样毛病,右脚大拇脚趾处的脚丫巴发痒,发作的时候痒得他抓心挠肺。那处被他串来串去挠破后起了水泡,接着溃疡流水,后来脚落地就疼。他拐拉拐拉在集上找到了大老谢。大老谢诊断,八成是脚气。他这才知道自己得的是脚气。他没得过脚气,从来没领教过脚气的厉害。
别人说话他不信,大老谢说话他信。大老谢治疗脚气算半个专家。保安员三天一班,休班的时候大老谢有“三产”,他在洳口集上支一个摊子卖野药。卖野药的都爱打游击,大老谢远处不去,像警察帽子上的徽章亮堂堂嵌在洳口集上。他说自己怀着菩萨心肠济世安民,普惠众生,行的是善事,不怕买主找麻烦。他的摊子只卖三样药:“一窝端”老鼠药;“死光光”蟑螂药;去脚气、脚臭、脚汗、脚痒的脚气王。后来又加了一种根治白癜风的消白软膏。真是人生不畏艰和险,这几样,随便攻克了哪样,稳保弄回个诺贝尔奖。卖药时,见买主犹豫,大老谢总爱拍着胸脯说“老鼠不死我就死”,或者是“蟑螂不死我就死”。老鼠、蟑螂死不死只有那些买过药的顾客知道,更多人知道的是,拜老鼠蟑螂所赐,他在这个世上活得很好。
大老谢摘了宽边大墨镜,从摊后探身看了看李七月流脓嗒水的烂脚丫巴,诊断完后给了他一盒脚气王。大老谢对龇牙咧嘴的李七月说:“回去把鞋换了就好了。”李七月不知道脚气和鞋有啥关系,“——这种鞋是帆布面,透气性差,干脚也能捂成汗脚。”原来如此。李七月的大拇脚趾合拢不上,一直翘着,像是在给大老谢点赞。大老谢又说:“时不常让这双鞋下下脚,脚饶了鞋,鞋就饶了脚。”鉴于这双黄胶鞋没有替补队员,得了大老谢的指点,它被李七月刷得勤了。每回从集上下来,李七月就蹲在水池子前吭哧吭哧刷鞋,刷完鞋甩两下斜戳在窗台上。下集就刷,为的是不耽误下个集穿。放在窗台上暴晒的那段时间算是脚给鞋放了假,按照大老谢的说法,也可以说是鞋给脚放了假。
詹旭红在娘家有个伴儿叫刘朵,她在镇卫生院食堂做面案。国庆节前最后一个集詹旭红和组长请了假,她要到集上买各色线料,想再绣一双鞋垫。碰巧在集上遇到了刘朵,两人见面甚欢。你一言我一语,一个话头要说尽了才再续上一个,像男人一根一根彼此续烟。瓜拉瓜,蔓扯蔓,说的话够了一火车。要分手的时候,热心肠的刘朵又起了一个话头,转而问她手里有没有合适的姑娘?说她们卫生院内科有个姓陈的年轻大夫,医科大学毕业,一表人才,谁找到谁有福。刘朵问詹旭红手里有没有,好像她手里就攥着一个似的。没想到詹旭红真的随手就给她拈来一个:“有呀。”刘朵喜如获宝,但想到一个供销社售货员的交际面,又说:“你们供销社的可免談。”那时候不仅供销社,整个商业系统的好日子都过完了。哪知詹旭红目光高远,一撇嘴说:“才不是呢,人家姑娘是个警察。”她想到了黎黎。这姑娘来派出所几年了,每天在她眼皮底下进进出出,她自然第一个就想到了她。
詹旭红从集上回来就去找李七月,她可以直接找黎黎,可是和黎黎一天碰三次面,她也没跟黎黎说这事。这事就是要找李七月,她想和李七月一起给黎黎当红娘。
见面的时间是国庆节后的一个礼拜天,地点商定在派出所李七月的宿舍。詹旭红将小半天的时间花在了那个十多平米的宿舍上。桌椅板凳擦拭干净,将乱糟糟的衣服熨平叠放整齐,毛巾、刷牙缸、饭盆、脸盆架,每个物品她都给它们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她还在衣柜的侧面粘上了一面小镜子,这面小镜子是她上次从集上买回来的。她踮着脚把镜子粘上去,这样才符合李七月的身高。有了它,就可以随时提醒他该刮胡子了,免得一出门胡子拉碴,让人觉得年纪一大把。最后洒了水,从里往外把水泥地面扫得光光溜溜的。这个宿舍是李七月的家,家就该有家的样子。经她这么一收拾,李七月的宿舍大变样,不好闻的味道都让她赶跑了,屋子里有了些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女人味儿。李七月回到自己的宿舍门口,愣了一下才敢迈腿进去。
黎黎来了。李七月看见黎黎后把她往外轰:“去去去,沉住气,来了我喊你。”黎黎哪知道男女见面还有这些门道,吐了下舌头便跑回了户籍室。等男方的这段时间,詹旭红可以心安理得地留在这个她精心打扮出来的空间里。她跟李七月交代哪个物品该放在哪个位置,用完之后一定要物归原位,李七月嗯嗯答应着。
刘朵带着男孩儿如约而至。见他们来了,李七月出去喊黎黎。这个男孩儿是个爱说话之人,撞见李七月先是笑了,说:“咦!您也爱穿这鞋?”
李七月的心咕咚被猛烈撞击了一下,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男孩儿又说:“和我叔叔一样!”
从穿上黄胶鞋那一天开始,他等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十一
这起冷案终于被他经年穿在脚上的黄胶鞋唤醒。
小陈大夫的叔叔就是“黄胶鞋”,“黄胶鞋”就是那个李七月让“赵大大”查过的陈清。
“黄胶鞋”被抓的时候就穿着一双黄胶鞋。
现场痕迹比对同一,DNA检测比对同一。撕开了突破口,陈清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一口气供述了九起案件,手法如出一辙。就像李七月当初判断的一样,果然是个系列强奸案件,只是这九起案件中只有和兰一人报案。办案民警开始以为他是为了贪图坦白从宽的政策胡编乱造,可是这些案件的时间、地点、被害人特征他说得清清楚楚。民警对他吐出来的这些案件开始一起起核实。第一个事主听说是警察一下就哭了出来,民警觉得这事大了。也有事主见到警察如临大敌,拒之门外,任警察怎样引导也不承认发生过此事。耗时半年,最后核实了五起案件。其中一起,强奸过程中致被害人重伤。
最终,陈清的判决书上出现了“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特别严重”的字眼(有人总结,判决书的规律是“一特两极”必死无疑)。
陈清被核准死刑。
死刑执行的那天是个好天。那天,和兰带着一个蹦蹦跳跳的小男孩儿特意来到洳口派出所,她给李七月送来了一双新皮鞋。孩子好奇地问:“妈妈,我们为什么给警察叔叔送鞋?”
和兰摸着孩子的头,说:“咱们这儿的风俗呀,送鞋就是送邪,送走邪祟。今天咱们送邪呀,妈妈希望警察叔叔都平平安安的。”
孩子扑闪扑闪大眼睛,没听懂。
和兰来的那天李七月恰巧不在,大老谢直接将她指引到对面供销社,眨着眼让詹旭红接收,说:“把东西交给她跟交给李七月一样。”
李七月回来后看见詹旭红在宿舍等他。
“把鞋换了吧?”詹旭红说。
这双鞋穿了几年,鞋面颜色已经发白,鞋底花纹模糊不清,小脚趾的那个地方顶薄了,脚趾豆豆就要探出了头。李七月刚脱下一只黄胶鞋,就听詹旭红咦了一声,脸色瞬间就变了——鞋窠里不见她绣的那双鞋垫,而是一层软塌塌的白纸板。
“我给你绣的鞋垫呢?”
李七月单腿蹦到床头,一把掀开枕头,从枕头底下拿出了一双簇新的鞋垫,看着她笑。他将那双鞋垫贴在鼻子上夸张地嗅着,花的香味仿佛深入腑脾:“这对花绣得这么好,我怎么舍得用呢!”
詹旭红吃吃笑,打了一下他的头,给李七月打得九月石榴般咧开了嘴儿。
他给和兰送来的新皮鞋垫上鞋垫,甩掉另一只黄胶鞋,换上。詹旭红从下往上打量着他,这个久违的形象终于回来了,可给她的感觉非常糟糕:眼前这个男人穿上皮鞋显得很滑稽,像个久离之人,遥远而陌生。在她讶异的目光中李七月抬起左脚,撂了下来;抬起右脚,又撂了下来。离开了黄胶鞋,他觉得这两只脚不是自己的了。
李七月黯然脱下鞋子,拽出鞋垫,摆弄着:“你知道你绣的是什么花吗?”
他想极力打破弥漫在他们之间的尴尬。
“你说呢?”詹旭红反问,眼中含笑,目光灼灼。
李七月眨眨眼,又眨眨眼,一抹笑意悄然飘上了嘴角。
责任编辑/张璟瑜
分类:好看小说 作者:张军 期刊:《啄木鸟》202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