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该就这么死去,死得太随意了,前一秒还在张嘴嘘嘘地喘气,咩叫,后一秒却吐出舌头,面条似的软了下去。看,它的眼睛还盯着我。我想,它是死了,眼睛仍活着。那活着的眼睛一定是在等我怎么用小匕首剥去它的皮。是的,我正想用匕首剥去它的皮,然后做一件皮袄。它这身黑白花色毛正合我的意。在寒冷中,我将它披在身上,寒冷便被我抵御了。这么说,面对突然的死亡,我是留有一手的。饥饿来了,我用食物来抵御。疾病来了,我用药物来抵御。除了老去,我可以抵御一切。而它呢?一场痢疾便要了它的命。炉火正旺,我浑身舒服,而它在哆嗦中死掉。我该将它丢到屋外。可它的眼睛仍在盯著我,嘴角还不断吐出泡沫。我想,此刻它一定恨我。恨我这个愚蠢的主人。恨我在它最痛苦的时刻,一遍遍给它灌毫无疗效的药水,一遍遍唤起它对生命的热望,又一遍遍地让它幻灭。它一定厌倦了这种徒劳无用的折腾。碗底还有一口酱液似的药。我把那药喝掉了,苦苦的。它可真是一只可怜的羔羊。它的母亲,那只脾气暴躁的乳羊早已嫌弃了它,不但不给它喂奶吃,见了它还装作不认识。如果要剥皮,是该剥它母亲的皮,而不是它的。然而,那只乳羊明年还会给我下羔。到那时,我恐怕早已忘了这件事。
我坐到木凳上,心里想着抽屉里的匕首,剥它的皮其实不会耽搁我什么时间。晚茶已经吃过。炉膛内的火苗烤得炉壁透出橘色光晕。屋外大雪正在飘。四野寂静,八荒亦然。我只需脱去外套、皮裤,便能酣睡。我很疲乏。雪下了三天,几乎要吞掉我的屋子、羊圈、柴垛。午后我花去很长时间一直在刨雪,我可不能让一场雪结束了我的生活。
屋内越来越暗,我没有开灯,灯光一亮,它或许还会眨巴眼。就让死亡在这昏暗里静悄悄地隐退。终于,等到给它嘴里塞一口酥油时,发现它的身子发僵了,眼皮也垂下来了。
我想,我才活了四十七八年,却制造了三四个四十七八年的死亡。远的不讲,只提四个月前在小镇赛马场的一次因我制造的离奇而悲伤的死亡。那天,我坐在观众席上,顶着酷日,混入人群中,兴高采烈地等着一场马术表演。哦,那可真是一场精彩的表演。年轻的骑手们,腰缠条红绸缎,在马的疾驰中做各种惊险的动作。我和周围的人不断地发出惊呼,我还大声笑,好似在我整个四十多年的生活中,从未见过如此赏心悦目的瞬间。我还夸张地嗷嗷叫,因为我想让周围的人发现我内心的秘密——那匹浑身黑缎子似的马其实就是我出售给马术表演队的。它在三四岁时被我调教过,一个脾气温顺而总将头颅高高挺起的骏马。我很少到小镇里去。那一次去其实就是想去看看它。它在我身边时,我给它取的名字叫“哈日·巴特尔”。毋庸置疑,它是一匹难得的良马。我曾多次躺在它脊背上,像是躺在一座山坡上,眺望星空。这点我可没有撒谎。为了不让我滑下它的脊背,它走路时几乎不晃动腰背,虽然它深知扭动腰背会让它舒服。也许你会问我,既然这么好,为何当初还将它出售给马术队呢?哦,实话告诉你,我需要钱。还有,沙窝地不需要马了。我有了一辆破旧的皮卡车,还有一辆破旧的摩托车。而沙窝地纵横交错的围栏,早已不适合它疾驰。它在那里只是一匹没用的牲畜。而且,它需要我精心照料。然而,我可没那么多时间耗费在它身上。我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到小镇,然后又在最短时间内回到沙窝地,我的日子很匆忙。而马的日子需要缓慢而放松的节奏。到了冬季,它得耗去我很多夜晚给它吊膘。春季得给它修理马厩,备饲料。夏季得给它饮冰凉的井水。秋夜里,得牵着它到很远的草地——好让它坐油膘。总之,只要它在我身边,等于我在伺候着一个不会说话的王子。
就这样,我的王子,在我各种自认为毫无反驳的理由下出售给了马术队。如果有人问我想不想它?我不会讲真话。其实,我很思念它。每时每刻都在思念。但我是一个中年男人,我是不会轻易表露我的伤感。所以,那天,当它一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大呼着,狂笑着,以此来表示我很坚强。它还是那样的美丽,一身油亮的毛发,四蹄健硕,脖颈颀长,鬃毛修剪得整齐。它的骑手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即便不看他的脸庞,也能看出他眼眸里的勇猛。他们才是天生的一对儿,很好的安达——就从他俩表演时的默契来判断,他们彼此很信任。
然而,就在我喊得嗓子冒烟,兴奋得近乎喝醉了似的感到一阵阵晕眩时,意外发生了。它从西侧一座人造山头那边冲出来,对面的人造山那边也冲出来一匹马,它们的速度是那样的快,而且它们的骑手又是紧紧伏在它们的脊背上,像极了战场上决一死战的战士。战士挥动着臂膀,风驰电掣般地冲向彼此。它们本该在相遇那一瞬,风一样避开对方,然后折过来,绕着圈追逐彼此。可是,那两个年轻的战士(他们是愚蠢的、傲慢的,还有很多责怪的言语埋伏在我心底)错误地判断了整个速度与方向,就在它俩相遇的那一秒,将马绳微微向同一个方向一扯,它俩便撞到一起。
哇,精彩!
坐在我旁边的一个陌生的男人大声喊道,并站起来鼓掌。而就在这一刻,我看见了它——我的哈日·巴特尔。它已躺倒,四蹄乱蹬,战栗着。它的骑手也扑在地上。一会儿站起来,抖抖身子,走过去踢了它一脚,那一脚落在它脑袋上。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冲下台阶跳过栅栏——应该是跳过,我也回想不起来,总之我很快到了它身边。我先是冲着骑手那张很年轻的脸给了一拳。他被我这么突如其来的一拳打得仰躺到地上。我扑在它身上。它身上还很热,脖颈上湿漉漉的,张大嘴,睁着眼。它早已死了。只是眼睛还活着,蒙着一层泪水似的液体,正毫无怨恨地盯着我,或者盯着所有围拢过来的人。另一匹也死了。鼻孔、眼角不断淌出鲜血。
毫无疑问,它们的死亡是我制造的。
我走到屋外。雪还在继续,飘飘摇摇地落到眉梢、腮帮子上,落下的瞬间变成一星水,透着冰凉。我拎着它——那只可怜的羔羊。我得将它丢到柴垛上,任鸟或者狐狸、野狗来吃了它。至于它的皮,还是算了吧。不要披到我身上了,我是一个刽子手。它的魂灵会嘲笑我的。
柴垛已成雪包。鼓鼓囊囊的,看着比往常矮了许多,像是要缩入地表下。午后刨出的一角也没了痕迹。将它丢过去,它也沉沉地陷在雪里。它可死得透彻。我站了片刻,心里什么都不想,只是看了看它。然后,我向林子那边走去。
说是林子,其实占地只有四百余亩。有沙枣树、旱柳、槐树,都是我亲自种的。种树不是为了别的,只为夏夜睡在林子里。我想我这不算一种癖好,只是一种避开夏夜炎热的方式。然而,很多人是不看好我这样做的。我那女人也是,熬不过我这习惯,在给我生了三个孩子后,年纪轻轻地走了。她一走,我那两个闺女一个儿子,也离巢的鸟似的离去了。他们一走,单留下一小片林子,一大片野地,还有一个别人眼中的“酒民”。哦,酒,我终于将自己从雪地中的行走扯到“酒”身上。对,在这样寂静的雪夜里,就该喝酒。我张大嘴,任寒气溜进腹腔内,搅得五脏六腑发颤。四野早已隐去原来模样。沙包、土坡扯出弧线,远远近近地悬在半空。草木的腿脚也没到雪下,唯留半截身子在雪中苦撑。除了脚底踩出的嘎吱响外,偶尔传来树枝嘎嘣断裂的脆响。
回头望去,白茫茫间,我那小屋早已隐匿在飘雪中,不见影。我的这片小林子,有七十五株沙枣树,八十一株旱柳。我那女人的坟包就在那株挂着胛骨的旱柳下面。那是我给她选的。我那夏夜里睡的土台在那株歪脖子沙枣树下。整个林子里它是最老的一株。有人以为我睡林子是因为我在思念我那女人,其实不是那一回事。我只是习惯看到,在林子里熟睡后,突然醒来时,在万般混沌中,一片郁郁葱葱的“天”俯瞰着我。而我也就在那一刻,觉得昨天和前天早已不存在。每一次的醒来都是陌生的。有人要我到小镇里当个歌手。要我撇开这一切活出个模样来。啥叫活出个模样来?我那安达前几年离开沙窝地,在小镇当歌手,把日子过舒坦了。说是歌手,其实就是在各种饭店里给宴饮的人们唱民歌。好几次我见他身袭缎面蒙古袍、脚踩牛皮长靴、一手端银碗一手端酒壶,给人家唱歌,人家欢喜,他更是喜笑颜開。
不,我过不了那种日子。我正在老去。与年轻时不一样。我不再为一些看着欢愉的事情发出大声的笑。相反,我发现我制造了很多悲欢离合,而且从未停止过。我深感这是一种自我剥离。就像我用匕首剥去羔羊的皮毛,使它粉红的躯体在我手里变得一览无余。那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瞬间。
不见风。雪却不断地从树枝上落下来,大概是树枝撑不住雪的重量了。如果不是彻骨的寒冷,此刻,我还真想在雪地上睡个囫囵觉。土台虽被埋在雪里,但我能找到它的位置。就在那株歪脖子沙枣树下。那个模模糊糊的雪丘就是土台。我在那里已经过了三十多载夏夜。土台高两尺宽三尺长六尺,俨然是我在野地间的一盘土炕,而且单属于我的。我那女人活着的时候,偶尔蹙起眉头咒一句,到你那墓地里睡去吧。我想,世间所有的土炕都是酿造一切悲欢离合故事的源头。而我这个野地的炕头,却是蕴藏我所有欢喜的角落。到了夏夜,一手端酒壶,一手端酒杯,在蚊虫的侵扰中,大大地喝下几口酒,然后仰面躺着,我便毫无察觉地进入一种空旷与寂静中。在那种寂静与空旷中,我会听到只有在山头才会听到的风声。我也会听到不知从何而来的一种器乐声。有时候,我也会唱起歌来。当我唱歌的时候,整片林子顿然变得静悄悄的。我满足那种歌声将我带走并剥离开“我”的感觉。也许我的歌声过于绵长,或者近乎一种哀呼,起初我那女人会过来看看我。不过到了后来,见我除了唱歌就是胡言乱语,我那女人便也不管了。有时候清晨醒来,发现露水退尽,身上潮乎乎的,我又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夜里疯跑了好久。
当然,我的哈日·巴特尔也曾陪着我过了很多夏夜。有时候,在一种醉酒后的蒙眬视线里,它的模样会变成一个黑脸男人,正用一种安静而透彻的眼神与我交谈。如果,它没有一双那样蒙着一层泪液似的眼睛,我想,无论它的嘶鸣多么的悠长,多么的清脆,它都不会令我怀念。它大概也懂我这点,不然,它死去后,不会用那样的眼神盯着我。
哦,我制造了太多死亡。一个牧羊人,杀掉牲畜过活,是为了生存。这是苍天赐予我的“使命”,我很多次这样想着。有人说,那些可怜的羊群、牛群,眼看着匕首插进自己的胸膛里,也不得挣脱,那是因为它们的命数里就该那样——它们是通过被杀戮换来轮回的。也有人说,一个有罪恶的人,会在轮回中变成牲畜。看来,我杀戮的不是它们,而是我们自己。那么,我的哈日·巴特尔的死亡,也是因为它需要尽快脱胎,结束它罪孽的一生?循着轮回,迎接它命里的下一个驿站?
过了林子,我继续向东走去。我得去七斤家。我俩有十天没见面了。这是我俩这么多年交情中从未发生的事。如果不是路口被防控疫情的人守着,他准是早早骑着摩托车来找我了。他的脚后跟做过手术,走路走不远,所以每次来都骑着摩托车。我是很少到他家的。他那女人脾气倒是像只绵羊,但哭起来没完没了。见了我更是。有时候还会讥笑一句,你俩难道忘了老了?求你们了,别再喝酒了。女人容易犯傻,尤其是在“喝酒”这个问题上。她们以为哀求男人别喝酒,男人就会戒酒。其实,女人早该明白,男人和女人从来都是活在两个相互封闭的宇宙间。求男人不要喝酒,好比求女人不要哭泣一样。
雪还在飘,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我开始感到些许的冷。没有围巾,雪水便从耳后根沿着下巴不停地往胸口滑。衣服褶皱上也落满了雪。腮帮子也有些隐隐作痛。不用回头看,林子早已被我抛下很远了。我大概走了十里地。再有五六里地,便能到七斤家。如果不是封路了,我可以到小镇买酒。疫情延续了四十多天,春节期间三个孩子也没回来看我。对于酒,我可以独自一人喝,也可以邀来七斤,还有秃头子、三哥。很久以前,我们三个便在林子里连续三四天地喝酒。白天也不回去。我那女人便让孩子们给我们送来饭。三个孩子送来饭时,见了我们像是见了野人似的一言不发。甚至走路都不出声。悄悄地将饭放到土台一侧,转身逃走。
有人说,疫情只在城市泛滥。其实近几年沙窝地也遭受着威胁。春季,有人送来老鼠药,并嘱咐我将那药填进老鼠洞。我有些不情愿,那人说是鼠疫正悄然地降临。还说,杀掉一百只老鼠,便有五百元的奖励。于是,我和秃头子便整个春夏季地掏坑逮耗子。不过,我俩最终也没能够逮足一百只。我俩只是以逮耗子的名义,喝了很多酒。我俩也探讨过,万一得了鼠疫该如何?秃头子没娶过妻,所以也没什么儿女,他不担心死掉,也不担心死去后没有人给他供冥钱。用他的话来讲,活着时不稀罕钱,死了更不会需要钱。在那个地方,吸口气就能逍遥自在。他还嘲讽我,说为了几个钱将哈日·巴特尔出售给了马术团。我听了不以为然,驳他不懂钱对一个中年男人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活着。眼下,我觉得这句话是个正确的答案。
突然,脚底下一趔趄,我像是被谁猛力一推似的扑到雪坑里。我那羔羊皮做的帽子不由自主地滚落在一旁。靴肚子里也滑进了雪,只觉刺骨的冰凉从脚脖子处开始扩散。
我匆匆站起身。我得当心。腊月的极寒,加上雪,一定会将我变成一具尸体。爬出雪坑,我向四周望去。按理,循着地形我能辨别判断出我的位置。然而,四周阒然,什么都看不清。雪很厚。天空也降了一大截,就在我头顶不远处,卧着足足有百米高的云雪。那云雪没有形状,徒然的一大片灰白。雪花密密麻麻地,像个永不停歇的沙漏,遮去了一切。我只能瞅见几十米远的距离。
天谴哟,我迷路了。我已经走了很久,跨过好几道围栏,却还没走到七斤家。他家的围栏木桩我可都认识。我恐怕已经走出我的故土。站了许久,试着判断风向,然后持着一个方向直直地走。我相信,只要不丢失方向感,我便能走到某一个牧人家。毕竟,我就在我的家乡,在自己的家乡迷路,听起来都是一场笑话。
没有风,没有任何的声响。只有雪花悄无声息地落下来。靴子里的雪已变成一层水。很快脚底生疼,我知道我的脚要冻僵了。过一会儿痛觉消失,那说明脚已经麻木,血管里的血液放慢流动速度,最后凝固。我真的会变成一具尸体。死神在大雪纷飞的夜里,将它的网,正慢慢地在我上空铺开。我深感恐惧。我想没有一个人会不怕死神的降临。
我大吼几声。我希望,我的吼声能传到很远。传到七斤的耳朵里,然后他给我一个回音,让我寻着传声,逃离雪地。然而,我驻足在那里等了许久,也没等来任何的回音。我很沮丧。早该知道,不该在这样的夜里,出来寻一场酒。我嘲笑我自己竟然熬不过十多天寂寞的日子。我也恨自己没早早地备一些酒存在家里,好让我在这种寂寞的夜里独饮。我更怨恨疫情来得太突然,封了所有的路,使我没法前往小镇里购酒。如果,我真的死了,那造成疫情泛滥的病毒就是消灭我的刽子手。虽然,它已经在千里之外的某个城市制造了三四千人的死亡。但是,我还没有感受到它的威力。我想,小羔羊死去的瞬間也感到过如此的恐慌。不然,它不会拼尽所有的力气冲着我咩叫一声。
喂——有人吗——喂,我迷路了——
我爬上一道坡,向着白茫茫的黑夜呼喊。就在我张嘴大声呼喊时,雪花逗我似的溜进口腔。我不由一阵寒战。我的额头、腮帮子早已麻木,感觉肌肤被一层厚厚的树皮封紧,当我呼喊时,需要用力撕开一道口。
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王子,我的哈日·巴特尔。是的,如果它在,只要听到我的呼声,即便是在马厩里无法挣脱缰绳,它也会发出很响亮的嘶鸣。如果,它在野地里,它一定会一路疾驰到我跟前,然后驮着我回家。没有一匹马找不到家。
也许是走了太多的路,我深感疲乏。一阵阵睡意不断侵袭着我。只要将眼皮放下来停顿三五秒,我便会倒在雪地里昏然入睡。然而,我知道只要我睡过去,我便将再也醒不来。我就会在冻僵与昏睡中离开这一切。厚厚的雪将我掩埋。待到很多天过去了,雪花慢慢融化,大地变得斑斑驳驳时,才会有人发现我。然后,他们会将我埋在我躺倒的地方。哦,我想明白了,我不是怕死,我是怕死后随便躺在某个地方。我要回到故土。回到我那片林子里。躺在那棵歪脖子树下。躺在我那女人的身边。也许,我的三个孩子会将我埋在那里。可是,谁知道这场疫情会不会在春季来临时结束。
无论如何,我得回到那片林子里。然后躺在土台上,像一个视死如归的英雄,安详地离去。我不能像一个胆小鬼,在野地里用四肢胡乱地抓雪,张着嘴,发出最后的呼声。
匆匆下了坡地,我想我得寻着我的足印走回去,可是,雪已经淹没了足印。那么深的足印,消失得无影踪。
天怎么还不亮?也许天早已亮了,只是雪还没有停止。
喂——古瑞古瑞——哈日·巴特尔——
我叫唤着,并且唱起那首古如歌来。我想,它一定会听到我的歌。在沙窝地有一则传说,说是只要唱起那首《驮着魂灵的马》,便会出现一匹黑驹。我的哈日·巴特尔,应该就是我需要的那匹黑驹。
阿拉泰山峰是你的故乡,我的神驹。
安吉拉神泉是你的摇篮,我的神驹。
我不确定歌声是否真的能呼来一匹黑驹。我也不确定,我是否真的将这首歌唱起来。我几乎走不动了。我的靴子早已成了一坨雪球。每迈一步我都要很吃力。我也听不见脚底踩雪时发出的嘎吱声。所以,我不确定我是否真的在踱步。我的眼前一片模糊。我想那是雪花落在睫毛上,然后结成一个个小小的冰坨,它们合力要将眼皮压下来,压实,要我立刻昏睡。我也早已看不清口腔里喷出的热气。我甚至都发觉不出空气的存在。唯有虚虚实实的雪花在飘落。一切都是灰白、苍茫。突然,在无尽的灰白间,一堵很高的黑墙屹立在眼前,并不断靠近我,几乎要撞倒我了。我摇晃着向一侧躲避,就要跌倒了,那黑黑的墙却将我托住。这下我看清了。是它,我的哈日·巴特尔,它喘着粗气,睁着它那双满是液体的透明的眼睛,盯着我。我笑了,我确定我笑了。我将脸凑过去,埋在它脖子下。那里有一股温热,使我些许的缓过神来。于是,我拍了拍它的脖子,要它弯下脊背,和过去每次我醉酒后都要它弯身将我驮到脊背上一样。它温顺地弯下身。哦,它的毛发依然光滑而洁净。
在我七八岁时的一个春天,家里来了十多个人。他们要给我家马群打印。我们将马群圈进马厩,然后十多人分成两组守在马厩门口两侧。我骑着父亲的马负责从马厩里赶马,等马从马厩口冲出去,守在外面的大人就扔去套绳。其实大人们完全可以进马厩,然后在很小的范围内套马,之所以一定要从马厩一匹一匹地赶出来,完全是他们的一种游戏。纯属男人们的游戏。寒风里,他们每个人额头都噙着汗粒。每套上一匹,他们便会嗷嗷叫,大声笑。就在大人们得意地笑着的时候,突然有五六匹马一同冲出马厩。有人抛去套马绳,只套上一匹,剩余的几匹撒欢地向野地逃去。我什么都没想,自作主张地去追。那天的天气很冷。我也没来得及将棉帽的扣子扣实,刚追出一点距离,帽子便飞走了。我的马也明白我的意图,一路毫不松懈地追着那几匹刚满三四岁的、浑身是劲的马。虽然是春天了,地里的雪还没有化尽,加上春阳晒烤过后雪已经成了冰碴,而它们的四蹄刚好将那冰碴抛到我脸上。如果谁在马背上疾驰过,一定能想象我当时的情景。我仿佛在一片斑驳的、灰色的海面上冲刺。我什么都听不见,除了呼呼响的风声。我的眼角大概有泪水在溢出,一阵阵的冰凉。那个时候沙窝地没有围栏,马群顺着一个方向,只要不遇见河崖、树林,它们便一直会向前。
此刻,哈日·巴特尔就在那种很久违的疾驰中,带着我划开雪花,向更稠密的雪花间冲刺。
古瑞古瑞,我的哈日·巴特尔,那天,你在我们千万人的笑声中,奋不顾身地向前冲。你只是想给我们看你的风采,想给我们看一匹马的疾驰有多美丽。然而,我们只是把你的疾驰当作一种娱乐,一种观赏,而没有看清你黑缎子似的皮囊下一匹马的生命。我们早已忘记,你是有生命的,而不仅仅是一匹马,一匹供我们娱乐的牲口。
前方那一片红红的、刺眼的是什么?
哦,它向我撞过来了。
原刊责编筱雅
【作者简介】娜仁高娃,女,蒙古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生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腹地。2008年开始创作,长篇小说《影》入选内蒙古草原文学重点项目,短篇小说《醉阳》《热恋中的巴岱》入选2016年度中国小说协会排行榜,获2018《草原》文学奖、十二届索龙嘎奖,中短篇小说集《长角羊》入选中国作协2019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
分类:短篇小说 作者:娜仁高娃 期刊:《小说月报》202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