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文立写过小说、散文、随笔、评论、电视剧,做过文学杂志编辑,现为自由撰稿人,兼职妇女杂志编辑、栏目主持,文学活动之外从事女性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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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文唱曰: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
包公的脸谱上,额头长了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分别象征属于我们活人的“阳世”和属于逝者鬼魂的“冥界”。据说包大人以史上最牛清官的刚正廉明,有效辖制着人间的帝王与权贵,使他们不敢过度滥权。因此包大人也令云端之外的“上天”眼睛发亮,明智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放心借用的大好人力资源。
包龙图便获得了随意跨越阴阳两界,通人也通鬼的能为,具体地说,包公白天打坐在开封府,执掌人间政务,夜间则神游幽冥,主持阴间的司法审判。
“阴间”是民间说法,在比较雅的书面表达中,也被称做“冥世”“冥界”“阴曹地府”等等。称谓无关紧要,反正人们都清楚,那统统指的是亡灵的归宿之地。
准确些分辨,“阴司”“冥府”特指审判、羁押鬼魂的权力机构,也即阴间的政法衙门。“阴间”“冥界”则供所有鬼魂栖居游荡。广大的“阴间”没有固定地盘,它除了占据地面以下的全部,还占据地面上另一个维度的空间。
阴司冥府,说是衙门,其职能却极度单一,纯粹等于为鬼魂设置的一个最高法院。这也不奇怪,正和中国民间对“官衙门”的认识与期待一致。古代政法不分家,官员们忙活出什么政绩,主要是对其上司负责,自有他的上司监管,草民难知其详,也并不真心关注。和百姓权益最切身相关的,似乎只是官员侦破刑事案件的智慧胆略和拆解民事纠纷的品格与能力。包公案狄公案,使两大清官千古流芳深入人心的,都是破案审案的本领。
冥府或阴司,俗称“阎王殿”。首席大法官,自然就是阎罗王。民间曾经认为,阎罗王也即地藏王的化身,
阎罗王和地藏王一样并非国粹,原籍都是印度,阎罗这个大号,也是古梵语的音译,原本乃是佛教中的地狱王。早先在印度的时候,地藏王是尊菩萨,主管幽冥中灵魂的拯救并超度其往生。阎罗的身份却有几分含糊,佛经中对他的来历就有两说,一说是阎罗曾经是人间的国王,他与另一国王发生战争,给打输了,这口恶气出不来,便立誓当了地狱之王,好让自己的郁闷在持续不断的合法暴力之中获得宣泄;另一说是,阎罗天生就是地狱王,但阎罗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对兄妹。
佛祖迁徙进中国以后,给我们输入了灵魂地狱与轮回的概念,我们也就有了必要为等待轮回的亡灵配置出法庭与收容所也即冥府,并配置出活动区域也即广大阴间了。地藏王是大菩萨,菩萨慈悲为怀,超度灵魂很适宜,让他成天待在地狱的大堂上判处亡灵下油锅坠火海,就显得强人所难。阎罗便被抬出来包揽了这些不讨人喜欢又必不可少的事务,他的前生或有过某个妹妹的往事,随之被民间记忆删除。
整个的幽冥世界都归阎罗王主宰,人们有时也叫他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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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冥府这个最令活人望而生畏的衙门,有一种说法是,唐太宗得了天下以后,将行政区划定制为十道。阴间为了跟人间统一体制,冥府也扩编为十殿。阎罗职数同步增加,一把突击提拔上来九位,让每个殿里都能坐上一个,号称十殿阎罗。
阎罗十殿,各有分工。
第一殿,大体是个标准的审判厅,职责是依照亡灵生前表现裁定其下一步的去向。善人可获被接引超升的幸福,善恶功过参半的,移交第十殿发落,这种人将仍旧被投回到人世红尘中,值得注意的是,他们都得变换成与上辈子相反的性别。中国古代男尊女卑是定数,“善恶参半”本是最普遍最常态的人性表现,到得阴司,却不拘男女都被规定变性,令国人强烈抵触,觉得女人作恶反而投胎男身,占了大便宜,男人蜕变成女人,横竖是吃大亏,所以阎罗殿的这一法条后来人们极少提起,渐渐也就好像没这回事了。恶行多于善举的那种人,则将其押送到一个名叫“孽镜台”的高台子上,这“孽镜”有洞穿思想的功能,它比起人类制造的测谎仪器精准多多,一照就照出了亡灵生前的心术好歹,然后把他们批解到第二殿,根据心术好歹程度扔进不同地狱遭受不同程度的刑罚。
从第二殿开始,就都是正式地狱了。二殿“剥衣亭寒冰地狱”,惩处在阳间伤人肢体和奸盗杀生的人;三殿“黑绳大地狱”,惩处忤逆尊长,教唆兴讼的人;四殿“剥戮血池地狱”,惩处抗粮赖租,交易欺诈的人;五殿“叫唤大地狱”,其中附设有一个枉死城,亡灵来到此处,要被押上望乡台,让他们亲眼回望自己那些尚活在人世的至爱亲朋们如何受他牵连倒霉遭殃的可悲情状;六殿与五殿同名,惩处怨天尤人者;七殿为“碾磨肉酱地狱”,惩处用死人骨头入过药以及致使别人至亲离散者;八殿“热脑闷锅地狱”,惩处在世不讲孝道,惹得父母或公婆情绪不佳忧愁烦闷的逆子恶媳。中国古代以孝治天下,父母公婆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触怒他们的晚辈将在“热脑闷锅”这个名称离奇的地狱中受尽离奇的痛苦,之后转交第十殿,一脚踢回人间,投生为永远的畜生,生生世世别想翻身;九殿“铁网阿鼻地狱”,惩处生前杀人放火的人和死刑犯——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阎罗第九殿特别提醒大家,对于被轻忽生命的民间见识启蒙出杀机的人,“俗话”只是传销培训师口中那种不靠谱的自我励志,事实上,生前杀人者,活着捉将入官,判个斩立决,远不是一了百了,死后还得继续赎还罪孽。该“铁网阿鼻地狱”内,刑法格外惨烈,主打炮烙,亡灵抱住一根空心钢管,被烧成灰再被烧成灰,反复无穷,一直得等他手中那些命案的被害者全部成功投生去了,才告暂停。之后该亡灵被解送去第十殿,打入六道轮回。
十殿为转轮王殿,是冥府的终审判决之地,亡灵被核定善恶等级后,由此殿的主审大法官根据其等级给出其来世的性别以及寿夭贫富贵贱等命运的预定,就可去投胎了。投胎之前,亡灵得先被一位“孟婆神”处理一道,灌下一肚子“迷饮汤”,以便像横路敬二那样失忆,忘却所有以往。
一殿比一殿可怕。中国老百姓心目中“阎罗”与地狱同义,自有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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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小曲唱曰:初一(那个)十五庙门开,牛头(那个)马面两边排……
这描绘的应当是民间阎王庙的现场实况。牛头马面,从前在印度的名字叫阿旁,是阎罗私家豢养的铁杆部属。他们的日常工作,《楞严经》有讲述: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虎狼狮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枪矛,驱入城门。
阿旁跟着阎罗来到中国,继续担当地狱的武装警察。其长相很有风格,佛书上说,阿旁牛头马首。中国民众嫌“阿旁”拗口又太容易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简洁地叫成了牛头马面,主题鲜明且暗含套瓷心意,给牛头马面一个自来熟的感觉:你看咱们都是穷弟兄。
十殿阎罗,无疑极大提升了冥府的气势。但阎罗职数转为众多,实质上意味的是,最早那位从异国远来的印度阎罗,其权力与权威被严重分散。
这似乎标志着外来的冥府或阴间在逐步完成本土化的改制。上述关于阎罗殿惩治“罪行”所依据的《刑法大则》,也相应地处处体现出儒家对佛家这一奇妙入侵与渗透。
再往后去,阎罗一职干脆被中国人取消了终身制,并且不给规定具体任期,致使阎罗王经常走马灯似的你方唱罢我登场。最初那位开创了中国冥界的印度大神,在这过程中不知不觉悄然隐退,淡出了中国阴间的权力中心。
无人知道他是自己辞职的,还是被逼退甚或被公然炒掉的。
后世的阎罗,不管他们在任几天,总之统统是中国血统。这样一来,尽管十殿阎罗操持的还都是外来户佛家因果报应六道轮回的经典营生,没有什么中国式的创意,但中国鬼魂之命运由着老外主宰的“被殖民”文化尴尬,总算从形式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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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人说,冥府位于四川酆都地界。酆都城外的厚重岩层下,雄踞着那十重阴气森森的殿堂,一重比一重更深入地心。夜深人静,地上的居民时常听得见拷打鬼魂的音效从地下传出,凄惨恐怖至极。
地表上却只能看见一个洞穴,入口望去深不可测。这洞穴便是通往地府的门户,十座阎王殿分别坐落在其中确切深度不详的某个位置。
明代是个奇特的朝代。一部畅销书里说到的“那些事儿”,还只是明朝的人事,实际上明朝的鬼事也非常值得一说。
明代有位巡抚郭公,曾经打开了酆都地府入口。他探头望去,漆黑一片,冷风彻骨。郭公官高人胆大,吩咐手下打制了一只巨大木盘,自己亲自坐在木盘中,让人用绳子吊下了深洞。下了有一二十丈深,竟落到了一块平地上。巡抚爬出木盘,掌灯走去,走了一里来地,又见到了天光。不过,这地方明显已是另一个世界,烟云缭绕出玄幻情调,树木浓密成阴森氛围。其间掩映一座门上涂着朱漆镶着金钉的大宅院,奢华宏丽难描难述。
巡抚进到第一重大殿,端坐其中的殿主,竟是大家都熟悉的关帝神君。关二爷起身离座,亲切接见了巡抚一把。郭巡抚胆气更壮,如入无人之境地一重一重闯荡进去。每重大殿里都有王者模样的大人物迎接他。到得第五重大殿,里面那位王者还给了他“请坐上茶”的礼遇。
巡抚郭公细品着冥界衙门的香茶滋味,抓紧机会打听幽冥之事。那王者很高深地答复他说:人死有魂,魂有大小,大者充塞宇宙,小者布满乡里。冥司所以问罪者,唯诛其魂也。
郭公坐木盘重返人间,将自己的所见所闻隆重传达给当地官员,还特地立了块丰碑铭刻此事。虽然郭公见到的都是辉煌殿堂与温文尔雅的官员,未曾有地狱与鬼魂,酆都鬼城还是由此获得了一次可靠证实,扬名立万。
细加推敲,郭公行状疑窦重重。他明知下去是幽冥,为什么敢于涉险?他与冥府面对面,凭什么宾至如归,心态那般从容?
巡抚擅闯冥府,心迹暧昧不明。冥司第五殿王者对“幽冥”之事的表述,更是逻辑纠结,用文言说话的古人常犯这个毛病,听着情词并茂,意思却似是而非。大魂小魂有区别吗?冥司问罪意在“诛魂”,那么,要诛的是大魂还是小魂?抑或是魂就得诛?这个“诛”字,又是诛杀那个诛,也即实行肉体消灭的意思,还是“诛心”那个诛,也即思想战线的斗争,批判否定挑刺儿?
冥政第五殿王者身份隐晦,他对“魂”与“冥司意义与职能”的解说很欠专业。明代巡抚郭公这段经历,让人怀疑是半吊子佛门粉丝的虚构,是一种蹩脚的“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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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深入冥界又回归人世的大活人,是著名的席方平。
席爸爸性情憨鲁,得罪了一个同乡富人。那富人死后,立即着手报复,他贿赂了阴间执法人员,导致命不该绝的席爸爸提前死亡,并被打进地狱受苦受难。
平民英雄席方平是为了父亲的冤案去阴间上访的。那段曲折血腥的申冤路,选本多多,详细过程毋庸我重复。涉及冥界的新信息是,席方平此去,没用着他动用身体钻什么洞穴,一个恍惚间,他的魂灵飘飘悠悠就直接抵达了阴间。
席方平的“冥界印象”,是一片仿佛人间城郭的处所,甚至还有“行人”——究竟是“行人”还是“行鬼”,席方平没有留心打听,他和御史一样只专注于自己那点事儿,没有多余的好奇心。
这个冥界,疆域广大,有类似人间的比较健全的司法行政体系。最基层的法院,是由城隍领导的。再上去有郡司,再上去……这个环节上,不知道讨公道心切的席方平是否有越级上告行为,反正当他找过了城隍和郡司,案子却都没翻过来之后,他干脆直接去找冥府的CEO冥王本人了。
席方平讨公道的这一路,见识到了多个级别的阴间法院,没有一家是像御史华公所见的“最高法”那般端庄与清肃。席方平经过的每一级阴司,官风都极度糜烂,吏治也极度腐败,比人间最糟糕的朝代还要厚黑。无论进得衙门喊冤的是人是鬼,一概不问青红皂白酷刑伺候。堂上堂下那些大官小吏,全部只认黄白之物,不讲公理和良知。冥王更是暴戾昏庸外加狡诈伪善……真是一句正面报道都找不出来。
席方平亲历的冥界,未免缺少神气也缺少鬼气,它能透露给我们的冥界知识,比御史华公见到的,其实更概念化也更乏想象力。
只能说,这段“申冤纪实”很不诚信,实质上它与神鬼都无关系,是另一版本的“杨乃武小白菜”主题的政治寓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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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李伯言的普通书生,没来由地,突然暴病不起。但他拒绝进药,言之凿凿告诉家人说,这病不是人间医疗技术对付得了的,乃是阴司“阎罗王”一职出现空缺,要他去暂时代理。李书生嘱咐家人好生看护他的肉身,千万别急着抬出去给埋了。
李书生肉身断气,灵魂被阴司使者引导着,进入一座大宫殿,穿戴起大法官出庭的堂皇冠冕。
李伯言看见的“阴司”,其殿堂的建筑体制与装修风格,估计完全依照人间朝廷的刑部大堂打造。首席大法官阎罗王,也既此刻的代理者李伯言高坐正中,他身边排列有助理法官和书记员,阶下两行衙役面色凝重,肃然呆立,随时准备吆喝“威武”。阎罗面前的台案上司法案卷堆积如山,到案的嫌疑人一一被提上堂来。
“阎罗”的审案过程,就是我们从小说电视里看滥的古代“大堂”俗套,法官问问案情,动动大刑,没什么特别。但最后的判决,不是依据“大明”或“大清”或任何朝代的律法,而是自有一个“冥律”。关于这个冥律,稍后再细说。
李伯言“代理”完一次开庭,就被送回人间,又做起了他的一介书生。李伯言的阴司阅历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个情节是,庭审过程中,有个王姓罪犯竟然是他姻亲,而且当时也还是个活人。他贪图小便宜,购买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婢女,被女子的父亲告状说“盗占”其女儿。
中国的阴司也受理事涉活人的官司,状子递到城隍庙即可,由城隍现场处理,处理不了的转给上级法院。王某一案就被上交阴司了,于是犯罪嫌疑人王某和代理阎罗李书生一样发生了“暴卒”,魂儿被暂时勾去阴司,肉身进入假死状态。
李伯言好不容易当一回阎王,放手体验生杀予夺的快感,巧遇亲戚是阶下囚,不免暗生利用职权亲亲相护之意。他刚一动心,可不得了,大堂上平地飞腾起一股阴火,转眼就点燃了梁柱,大有火烧连营之势。李代理被吓傻,没想到在阴间也能碰上化身一道生鲜烧烤的意外。正宗的阴司官吏急忙对他进言:“阴曹不比你们人世官场无所顾忌,这里容不得一念之私的。你打消坏念头,火会自行熄灭。”
李伯言迅速站回公正立场,那把阴间邪火果然收束。不敢徇私的李伯言挥泪斩马谡,判决姻亲王某挨了一顿大板。
两人双双还阳后,见面还说及此事来的,李伯言解释了自己无力徇私的苦衷,王姻亲则向他诉说,自己一觉醒来,屁股奇痛,莫名其妙烂了二十多天。
李伯言的阴司行,从另一侧面证实,席方平的确是个偏激又善于自我保护的愤青,他的愤怒对象原本是人间的司法腐败,却假托阴司,既足以泄愤又规避了被通缉一类麻烦。
又有位巡抚大人,他老爸谢世已多年。那老爸生前也不是凡人,曾贵为总督。有一天,亡灵老爸托梦给巡抚儿子,说自己生前犯下过一桩罪错:他违抗军令,擅自调动兵马。不料这支部队偏偏遇上了海盗。部队没打过,落得全军覆灭。古代中国的海盗,真是不能不为之“哇噻”,大败官军的酷劲儿,今天索马里的土海盗瞠乎其后。
前总督的鬼魂面临阴司审判,他畏惧刑狱之苦,前来托梦,想求儿子帮着找阎罗王关说。而此时的阎王,也是个代理者,该代理者在人间的身份微末,只是一名奔波劳碌的小小押粮官。
小押粮官被大巡抚求到了门下。起初他表示为难,告诉巡抚,阴曹法度可不像阳世上这样稀松糊涂,可以随意上下其手,想开后门恐怕不容易。但经不起巡抚大人苦求,小押粮官最终将巡抚偷偷带去了阴司的庭审现场。
巡抚所见,与书生李伯言大体相类,阎罗大堂森严,堂下守候着一堆等待开庭的败兵冤魂,一个个身带伤残,凄凄惨惨破破烂烂。他们就是状告巡抚老爸的苦主。
小押粮官上得堂来,冠带庄严华丽,前呼后拥,全然不复是他在人间那副卑微样儿。既然受人之托,代理阎罗便试着给巡抚老爸开脱罪责,他使出移祸江东之计,巧言劝导那些冤鬼去恨直接的凶手海盗。无奈冤鬼们思维僵硬,咬定了是长官瞎指挥才使大家遭遇海盗,遭遇海盗才导致他们沦为冤魂。代理阎王心想,说不得,也只好痛打前总督一顿,先平平鬼愤,再行设法通融。
不想那巡抚养尊处优惯了,神经比较脆弱,一看老爸受刑,不禁惊叫出声。
眨眼间,大堂判官老爸与冤鬼们就全部消失。巡抚恍如梦醒,心内惶悚。而第二天那个押粮官就真的一命归阴。
大概冥府的司法确比人世清明严厉,即使是代理阎王,一旦斗胆违背“冥律”也将被立处极刑。
不过也有可能,惩罚来得如此及时和严厉,恰恰因为堂上坐的只是个临时工,不在冥府正式编制。
这也就更好理解,为什么许多人会碰到冥府衙门虚位以待他的美事了。中国冥界属于鬼魂,这无疑问。但审判鬼魂的机构“冥府”或“阴司”,其中官员们身属神界还是鬼界?古人语焉不详。只是,邀请活人去充当判官或者阎王本人的情况确实屡见不鲜。包公被征调“夜审阴”,原来并不似话本戏文里渲染的那样,是天宫对大清官一种特殊和破格的重用。
极有可能,中国阴司衙门开出的任职待遇过于菲薄了,严重缺乏吸引力,才造成人手不足是冥府一种常态。
7
雍正年间,有个人的船儿夜泊湖畔。此人闲极无聊上岸散步,见到两个人在柳树下聊大天。他凑上去想加入谈话,那俩人也给他让座表示欢迎。夜泊者听了几句,却发现人家聊的好像都是阴间的事,猜测自己碰到了鬼,忙不迭想开溜。夜谈者让他不必惊慌,严正声明说,自己不是鬼,而是一个为“走无常”,另一个为“视鬼者”。
夜泊的人听到这两个名号,和咱们一样,觉得很生疏,他便替大家问那个“视鬼者”:何以能见鬼?
对方回答“生而如是,莫知所以然也”——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桩特异功能从哪儿来。
又问另一个:“何以走无常?”回答是:“梦中忽被拘役,亦莫知所以然也。”
这两位阴间来客,统统的一问三不知,却传递给我们两个重要冥府知识,一是在冥府当差的不算是“鬼”;二是冥府不仅法官缺员,跑腿办事的普通工作人员也不够用,得随时从人间抓壮丁来充数。
冥府还存在一个绝顶搞笑的窘状。
私盐贩子王十背着买到的私盐乘夜赶路,想躲避稽查。不幸还是被两名公务人员拿住了。王十以为是盐业管理部门来对自己执法,使劲哀求他们高抬贵手。那两人却称自己不是盐业管理部门的,是鬼卒,要拉他去阴间临时当劳工。私盐贩子探听要他去干什么活计?鬼卒说,冥府上任了一位新阎罗,阎罗一上班就发现,前任阎罗疏于环境管理,连那条架着奈何桥的著名阴阳界“奈河”,都被淤泥填平了。更难堪的还有,关押鬼魂罪犯的冥间十八座监狱,粪坑全部满溢,搞得冥府臭不可闻。新阎罗发布清理令,因此鬼卒来人间抓捕小偷,造假币的,私盐贩子这三种人去服阴间劳役。
冥府的日子,看来真是不怎么优雅高尚,也无怪“阎罗”换任频繁,大概谁都视此为苦差,干不了几天,就可劲儿活动着另谋高就去了。
8
现在说那个“冥律”。
“冥界”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吗?无人能知。
冥府的法典没有文本传世。也或许,压根就无人拜读到过。其律条如何,这里只能付阙。
好在留下的冥府判例,倒是相当丰富。
诸如那个私盐贩子王十。鬼卒带着他进了一座城,来到一处官署。那位新任阎罗端坐堂上。鬼卒报告说“捉得私贩某某到位”。阎王一听却发怒了,说,私盐本身的确不是好玩意,上漏国税下蠹民生。但是被世上那些暴官贪商指为“私贩”的人,却都是天下良民,他们迫于贫困,搜罗点小本钱,赢点小利润,这怎么说得上“私”?
阎王振振有词剖析了“私盐”与“贩卖私盐”之性质差异,他判罚那两名捉错人的鬼卒自掏腰包购买四斗盐,连同王十自己买到的那些,都由鬼卒扛在身上帮他搬运回家。王十则被阎王留下,出任“奈河”清淤工程的项目经理。三天后,阎王放他还阳而去。
这位阎王,议论风发,满心的民生关怀。缺憾是他的兴奋点集中在臧否时政并探寻道义是非。冥府的首席大法官,未曾体现出他对法律本身有丝毫的热情与认知。
有个乡镇领导宋某,惯于欺压乡里胡作非为,且有古人所说的“断袖之好”——时下的表达改为“断背”了。他邻居家的小男孩清秀可人,宋某见色心喜,变着法子将其引诱上手。男孩父亲是古板严苛的封建家长,他察觉隐情后,不敢找乡镇领导理论,却马上逼迫自己儿子上了吊。屈死的男童鬼魂将宋某告到了冥府。
宋某在梦中被逮进去,接受审判。
面对原告指控,宋某自我辩护说,我是出以喜欢你,没有坑害你的主观故意,你老爸竟然为此要你小命,我也始料不及呀。男孩严词反驳,不是你引诱,我怎么会被你占有?不被你占有,又怎么会丢命?宋某又自辩,我诱惑你是我的事,从不从却在你自己,当时对我回眸一笑,主动投怀送抱的是谁呢?
当庭的法官听到此处,怒不可遏,出言指斥宋某:“小孩子家不懂事,掉进了你的陷阱,人们用鱼饵钓到了鱼,难道要算鱼的过错?”
这宋某梦醒后,果真遭了连环报应。先是他上司受贿事发,宋某被牵连其中。却侥幸获得从轻发落,只被判劳教三年。宋某心中窃喜,以为那个噩梦未必应验了。可等到他刑满回家,才知道邻居为报复失子之恨,拍出重金,勾引上了他的妻子。
宋某羞愧难当,更受不了成为众人笑柄,也自己找根绳子吊死了。
主审该案的冥府法官,认识通透,辩论技巧高超。缺憾还是,决定他立场态度的,是对世态人心的个人觉悟与理解,不沾法律或法制的边儿。
有个富家子弟所经历的冥府审判更波谲云诡。
此人也是突然病危昏迷。间歇苏醒之际,他告诉家人,自己的魂儿被拘到阴司去了,起因是他曾破费银子救过两条人命,但也曾强抢过一个民女。而今,被救过命的人在阴司出具书证为他进行人品担保,民女的父亲却坚持递状子,坚决要求惩办他。阴司一时委决不下,宣布休庭择日再审,他得以暂时还魂回家。
没两天,富家子又病危昏迷。这次苏醒,他说我麻烦大了。
阴司二次开庭,主审法官认为,强抢民女是大恶行,救人性命是大善举,两下正可抵消。
冥王却认为,如果救了某人的命,又抢了其人的女儿,这倒是不妨两相抵消。但现在被救的和被抢的不是同一人。不惩罚富家子的话,被救的人是报了此恩,但那个被抢了女儿的,此怨又如何摆平?不过话说回来,两者相比较,应该还是救人的善业分量更重,那份多出来的善业不给人家算数也不合理。
冥王建议,不如咱们法庭既不处罚他也不奖赏他,只给他的生死档案里塞进相关材料,让三方当事人在来生中有恩报恩有怨报怨去,彼此自行了结。
这一次,冥王和他的法官们都显示为坚定的佛教信徒,从立论到断案,全都依据善恶素业转世来生等等佛家理念展开。这且不多说,反正中国的冥界原本就不是本土文化物产。只说法官与院长的认识分歧,体现的也都是佛门意识形态的经院思辨,半点不着“依法判决”的痕迹。此外,不能不说,他们的“佛家理论”知识,相当初级和幼稚,自学成才痕迹深刻,想考佛学院本科估计都绝对落榜。而冥王给出的判决,等于不判,是将皮球一脚踢到佛祖衙门里去了,这运用的就更纯然是中国官场技巧。
也有个别判例,轻灵有趣。
阴司判决几个饲养员的鬼魂投胎转世做马,让他们切身体验马儿被饲养员克扣草料忍饥挨饿的苦楚。同命相怜的马儿们在一起哀叹报应的可怕,有匹马不服气,说冥府判案也未见得公道,那个王五,怎么就没投胎做马,却变了狗?另一匹马马上说,这事我听鬼卒讲起过,是自有缘故。那王五固然也贪污了好多草料钱,但他家里有个浪荡老婆,还有两个风流女儿,王五搞回家的那些黑钱,都被老婆女儿偷去供养情人了。法官考虑进这一情节,王五才获得减半量刑。
这个案子最好玩的是让我们得知,古人认为狗狗的命运比马儿强过整整一倍。
其判决思路,则有点绕。法官的逻辑大概是,王五有职务犯罪行为,他的犯罪所得自己却没有花销上,全被家里三个女性转派给其他男人受用了。这是其一。老婆红杏出墙,女儿未婚同居,于男人都是大不幸加大丢脸。但倘若王五不贪污,老婆女儿囊中干瘪,缺乏维持情人的资本,王五也就免了这番不幸与丢脸。那么绕回来再看,其二便是,王五生前已经“现世报”了,这等于为他的鬼魂减罪。
不过,“量刑减半”这个指标是怎么算出来?就只能去问判案法官本人了。
这位法官的判案思路很有娱乐精神。只是,他也不曾“按律”,张扬的是个性与机灵。
只谈主义不讲法律,中国冥府的法官免不了和人间法官一样,会遇上给不出圆满判决的困境。
有个开业医生,其人秉性朴拙,行事古板。夜里一个老妇人上门求医,拿出两只金钏儿,要求购买堕胎药。医生惊吓不小,当即一口回绝。第二天老妇人又来了,金钏上添加了两枝漂亮的珠花。医生心里更加害怕和反感,冷酷地挥手驱逐走老妇人。半年多过去,医生在梦里被阴司提溜去了,阴司法官告诉他,有人状告他“杀人”。
原告出庭了,乃是一名披头散发的女子,脖子上还勒着红巾。女子泣涕控告医生,说自己成为女吊,就是因为向他求药却被拒绝。
医生一听是这件事,义正词严驳斥女鬼,药是用来救人的,我怎敢为谋利而用它去杀人!你自杀是因为你偷情的秘密被怀孕给出卖了,与我何干?
女子说,我求药的时候,胎儿还未成形,假如能及时药物流产,出轨隐私就不会暴露,我也不至于死。那样,毁坏的只是一个无知血块,成全的却是一条面临死亡威胁的正式生命。就由于没得到你的药,我不得不任凭胎儿长大,最后将其生下。结果孩子一出生就给掐死,我也被迫自尽。你想保全一条生命,到头却害了两条,你没罪谁有罪?
阴司法官听得感慨万千,对女子说,你说的是一种现实情势,那医生认的却只是一个概念中的“理”字。只无奈,咱们寄身的这国度,从宋代以降,习惯死磕某个僵化的道理,根本无视具体情势更不权衡生命得失的家伙何止他一个?你放弃吧!
法官说完,大拍桌子。令他到底意难平的是什么?是鲜活生命被干瘪理论控制的荒谬吗?
更可能,这是中国冥府一位聪明善良的法官在烦恼着根据意识形态“义理”办案的多头与茫然,隐隐渴念给他一个法理的单纯与确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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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可以断定,就算冥府真有“冥律”,这个“冥律”也和我们所知的“法律”甚少相干,它更接近古代社会主流的政治、道德、伦理规范。
中国冥府一如人间,法制二字是压根谈不上的,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无限。他们做出的判决是否客观公正,全取决他自己是否愿意客观公正。即使愿意客观公正,还得看他具备什么水准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人们那般怕死,从这里能找到部分解释。亡灵去往冥界,想超升就得接受审判。冥界法院却无法可依,一切全部依赖法官的个人素质与个人感觉。
即便暂且排除阴间也存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勾当,假设真如上述几个代理阎王所说的,那里的司法机构纪律森严,眼里不容沙子,执法如山,亡灵能否得到公正对待,也委实毫无保障。
无怪中国俗话说:哪个庙里没有屈死的鬼?
古代的人间冤狱重重,古代的冥界也好不到哪里去。活着不容易,死了更危险。看来只要没生在古代,就大大值得所有现在的活人们弹冠相庆了。
本文主要致敬中国最顶级的两大神鬼教主蒲松龄纪晓岚以及他们的两部皇皇巨著。如有抄袭,纯属故意。
责任编辑洪清波
分类:讲谈 作者:匡文立 期刊:《当代》2010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