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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把那个故事再讲一遍

分类:当代 更新时间:2023-02-15 21:12:06

吕魁,男,1984年生,山西省运城市人。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贸系。2005年至今,在《人民文学》《十月》等杂志发表中短篇小说若干,部分小说被《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转载。现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政治经济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

1

一九九二年情人节,邓公南巡至上海,那天黄昏,我初次见到金樱姐的美。

那年月没几个人过这种洋节,人们完全沉浸在春节的喜悦中。之所以对那个情人节记忆犹新,是因为那一天我十四岁。

那天午饭,在县招待所的国营餐馆里,全家人难得凑齐,围坐一桌为我庆祝生日。我小叔李宏斌一手握白酒瓶,一手搂住我脖子,酒气熏天地说:“小子,你爷爷像你这么大早都扛枪上战场杀鬼子了。你爸呢?十五岁已在天安门广场和万千革命小将被毛主席亲切接见了。你二叔不满十六写血书请战去老山前线了,我像你这么大……算了,就不提我了,总之我的意思是你已不再是小男孩,算是大小伙子了。”小叔打了个响亮的酒嗝接着说:“你爸生你生得早,你爷爷生我又生得晚,按辈分算我是你叔,但也只不过大你八岁。所以从今天起,你就别叫我叔了,我们是朋友,是兄弟。来,哥们儿,把这杯酒干了。”话音未落,小叔将一杯快溢出来的白酒端到我眼前。

我爷抢在我爸之前厉声制止:“狗日的李宏斌,你喝傻啦?不像话,当叔没个当叔样,快把杯子放下。”

小叔装作没有听见,侧身歪坐,朝我坏笑,挤眉弄眼怂恿我喝掉。

我双手捧杯,望向我那面色铁青的爷爷,又看了眼嬉皮笑脸的小叔,来回几次,停顿数秒,还是泄了气,把酒杯放回到桌上。我爷爷立刻骄傲得如同打了胜仗的将军,他清了清嗓子,拉开架势,底气十足地训斥我小叔。

爷爷从我小叔劝我喝酒这一不着调的举动说起,历数我小叔从小到大的种种劣迹,说要再来次严打,小叔在劫难逃。这期间,我奶奶低头细嚼慢咽我妈给她剥的虾,我爸和我二叔抽烟喝茶,没人敢挑战我爷爷的权威。小叔衬衣纽扣不知何时解开,他敞露胸口,仰头喝掉倒给我的那杯酒,用手背抹嘴,满不在乎东张西望,似乎还吹起了口哨。

那顿饭吃得不欢而散,爷爷说一句,小叔阴阳怪气顶一句,以至于不等压轴大菜烤鸭上桌,爷爷就拍了桌子,领着我奶奶气呼呼扬长而去。

爷爷一走,我爸自然就坐到了主位上,他熟练地卷着烤鸭饼,轻咳一声,接替我爷的角色继续批评我小叔。和我爷爷不同,我爸不翻旧账,也不对我小叔冷嘲热讽,他只是就事论事地抱怨:“放着正经工作不干,非要闹着辞职,和一群没有前途的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美其名曰说要干大事,赚大钱。你这样下去很危险,早晚有一天会误入歧途,坠入深渊。”

我那在县中学教语文的二叔接过话说:“老三,别看咱爸老骂你,其实咱们兄弟三个他最疼的就是你。你小时候没受过什么罪,什么好的都先尽着你,你小子吃过的奶糖比我和大哥加起来乘以二还多。再说咱爸,你也了解,军人嘛,提着脑袋干革命,出生入死半辈子,脾气暴,性子直,说你两句你就忍着,毕竟说到底他是你老子。”

刚烫了波浪卷发的二婶夫唱妇随地帮腔:“李宏斌,你知不知道就你看不上眼的那份文化局工作,多少人望眼欲穿地羡慕嫉妒?当初咱爸为了能让你进去,拉下老脸求了多少人,费了多大劲,喝了多少酒,你倒好,非但不领情感恩,一年不到就和领导大吵两次。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现在竟要辞职,你到底想干吗?你都快三十了,你还以为你是小孩子啊。大哥说得对,你再没个正行,每天吊儿郎当混着,迟早要出事。”

我爸显然很满意我二叔两口子的帮腔,他把最后一点酒倒在我二叔的杯子里,又给我二婶倒了杯健力宝,同他们夫妇举杯共饮。这期间我小叔如同一位技艺超群的杂技演员,他单手扶着我的椅背,只用一条凳子腿撑在地上,身子左摇右晃地寻找平衡。他这一不合时宜的滑稽举动,连我妈和我小姨都看不下去了,也纷纷加入指责我小叔的阵营中。我小叔用牙签裹着纸巾掏耳朵,跷着二郎腿心不在焉地玩着筷子,不时歪起嘴角,冲我做鬼脸,逗我笑。

以我爸为首的一方炮火过于集中,在他们口中,小叔就是个玩物丧志,一无是处的废物。我爸越训越过瘾,唾沫横飞,喋喋不休了十来分钟,忍了许久的小叔终于沉不住气,他收起笑容,猛然起身,从左到右地环视一周,冷冷地说:“哥哥嫂嫂,你们省点口水,多吃烤鸭,就别一个劲地说我了。美国有句谚语:不是每个人都是哈佛大学毕业的。翻译成老话,就是人分三六九等,高低贵贱。你们该当官的当官,该育人的育人,法官就该秉公执法,白衣天使就该去救死扶伤。咱们各活各的,我的路我自己走,走成什么样我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地认了,就不劳各位操心了。”

说完小叔抓起一把瓜子,揣进兜里,转身离席。小叔在包厢门口探出头来,喊我名字,招手示意我跟上。我刚一转身,背后就传来我爸的呵斥声。一小时不到,我第二次进退两难,而这一次我没怎么犹豫就跟在我小叔后面,一口气跑了出去。

2

多年后,每当我在不同城市的街头看到开名贵跑车呼啸而过的少年,就会想起我小叔骑着越野摩托驰骋街头的潇洒身姿。

很长一段时期内,我都固执地认为,我小叔拥有全县、全区,乃至全省、全国最酷的摩托车。那辆车车体黑得透亮,一对车灯炯炯有神,无论风霜雨雪,总被我小叔呵护得一尘不染,油光锃亮如同刚出厂的新车。每隔一段时间,小叔就会给他的爱车取个新的名称。像什么“野狼”啦、“北极星”啦、“孤鹰”啦等等。恒久不变的只有油箱及挡泥板上的明星贴纸,是帅气逼人的刘德华、温柔似水的王祖贤和英俊沉默的张国荣。

此刻我就坐在“孤鹰”上面。小叔叼着烟,眯着双眼,反手递过来一个头盔,让我戴上。与白色衬衣外只套了件黑色薄西装的小叔相比,秋衣套着毛衣外裹一件厚棉衣的我笨拙得好似狗熊。小叔轻踩油门,“孤鹰”瞬时展翅翱翔。我双手紧拽小叔的衣角,在早春飘有煤炉味道的皑皑积雪中急速狂奔。小叔意气风发,目空一切,景物飞驰而过。除了呼啸的风声,我间或听到小叔衣兜里那厚如板砖的随身听传出沧桑的男声:“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姑娘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利。”小叔挺直腰身,摇头晃脑,融入感情放声高唱。他那还算得上是优美的歌声在一片片深灰色的单元楼间回荡盘旋,引得路人驻足抬头好奇张望。

在我看来,小叔那破旧的录音机犹如魔力无边的宝盒,里面随便传出一首或欢快或轻柔的歌曲,就能把原本黯淡消沉的街景渲染得七彩斑斓。小叔激情四射地从头唱到尾,没有一首歌能难得住他。当香港女星叶倩文幽怨地唱着“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聚散总有时”,我抬高嗓门问小叔:“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小叔唱得过于投入,我连着问了三遍他才侧耳听见,随即嘴角挂起一抹神秘的微笑:“今天你从男孩变成男人了,我当然要带你去男人该去的地方。至于去哪儿你就别问了,坐稳扶好,跟着节奏尽情摇摆吧。”

小叔帅极了,只见他单手拄着车把,另一只手从裤兜里摸出一盘磁带,掏出录音机,取带,换带,所有动作在十几秒内一气呵成。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崔健怒唱《新长城路上的摇滚》。在振奋人心的节奏中,小叔仿佛真成了率领千军万马冲锋陷阵的将领,他忽然站起,身体前倾,迎风嘶吼:“埋着头向前走,寻找我自己。走过来走过去,没有根据地。”在小叔热血澎湃的感染下,我控制不住内心的躁动,再也没法羞涩矜持。我学着他的模样,躬身半蹲,应声附和,两只手臂在空中挥舞。就这样,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沐浴在午后阳光中的小叔与我,飞驰经过我爸供职的县政府、我妈上班的县医院、我二叔所在的高中、我毕业不久的小学,无拘无束,一路向前。

我以为小叔会向市里开去,没想到在出城前,他掉头左拐,一个加速朝粉巷开去。粉巷历史悠久,据老辈们讲,有这座城就有了这条长不足两百米、宽不足三人并肩而过的小巷。在古时,这条巷子开了多家卖胭脂、水粉的店铺,十里八乡的大姑娘小媳妇每逢集会都会来此闲逛采买,粉巷也就因此得名。七八年前,我童年时期,这条巷子和城内其他街道一样普通,几间商铺,几户人家,几根错落无序的电线杆,几座破败废置的旧宅。这样的街道在我们这个典型的北方小城随处可见,即使路过也留不下任何印象。然而就这两年,毫无征兆,粉巷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粉巷。一夜之间,不知从哪儿冒出那么多妖艳少妇、妙龄少女。她们像一群生来流浪、四海为家的吉卜赛女郎,轻而易举就占领了整条粉巷,很快就开起一间间挂有粉色门帘的按摩店、洗头房,将这条古老的小巷收拾得活色生香。她们浓妆艳抹,身姿摇曳,穿着性感,操着我们本地人听不懂的方言互相交谈,嬉戏打闹,自成一国。无论何时,一聊到粉巷的女人,我小叔及他的弟兄们就一脸坏笑,用手捅着对方胸膛,开玩笑说头发长了,要去光顾她们的生意。而我妈同她的女同事们则织着毛衣,嗑着瓜子,用恶毒的话语咒骂着那些女人,时不时冲地上吐痰,目光充满鄙夷和不屑。听说,她们来自四季如春、毗邻大海的南方。

对于粉巷女人,我一直抱有强烈的好奇心。我不仅好奇她们的模样和来历,更好奇她们究竟是怎样一群女人,竟能引来人们完全两极的评价和反应。直到某天放学,回家途中路过粉巷,同学王小帅拨弄着他那一堆枯草般的乱发,问我要不要一同去剪头?我没多想,也不想这么早回家,就陪他随便走进一家店。那是家很小的店面,房檐上挂了一排落满灰尘的霓虹灯,灯下方的墙壁上贴着一组看着眼熟却叫不上名的港台女星香艳海报。我和王小帅斜挎着书包,一前一后上着台阶,没几步就走到门口。简易推拉门外堆放着几棵白菜、小筐土豆以及几个破碎的煤球。煤炉上的铁锅正煮着青菜和豆腐。还未进入,就先闻到一抹浓郁的香气。粉色门帘后面传来女人们的阵阵笑声,放肆且爽朗。“夏天夏天就要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屋内的女人们随着轻快的乐曲齐声欢唱,我与小帅站在门外,面面相觑。一曲唱毕,小帅鼓足勇气,奋力拉动并不厚重的铝制房门,像是推开通往另一个世界的秘密通道。

我跟在小帅身后,一只脚踏进屋内,半个身子留在外面。天色尚早,金色日光透过门窗缝隙,千丝万缕地照射在我和小帅的脸上。对于幽暗的屋内来说,浅浅的几道光线只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四五个衣衫清凉,波浪卷发的女人或坐或躺,一副刚睡醒的模样。她们从各自所在的方向同时望向我们,我和小帅也呆呆地和她们对望。片刻沉寂,女人们好似解冻了的溪水,瞬时雀跃欢腾。她们互相挤眉弄眼,心照不宣地笑。一个小眼睛、矮个子的女人,穿着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手捧一把葵花子,一摇一摆地走到小帅面前,轻声嗲语地问道:“小弟弟,你们这是要找谁啊?”小帅的手指在书包带上滑动,嘴唇上的绒毛在夕阳中清晰可见:“我们……我们来剪头。”怯生生说完这话的小帅像犯了错的孩子,低下头,羞红脸,盯着地面不敢正视前方。女人们愣住,两秒后集体大笑,像看到滑稽演出或听到好笑的笑话。屋内顿时热闹起来,女人们争先恐后,一人一句:“小弟弟,你们带了多少钱啊?”“想让哪个姐姐给你剪头啊?”“啧啧,人不大,倒蛮会玩的嘛。”女人们晃晃悠悠地朝我和小帅走了过来,双手交叉在胸前,笑吟吟倚墙斜靠。我手汗直冒,心脏狂跳,拽着小帅胳膊,故作镇定。

“我们要理发。”小帅又说了一遍,提高嗓音给自己壮胆。“这里不理发的。”小眼睛女人笑嘻嘻地说。她的话让我顿生迷惑,我倒退两步,身子后仰探出门外,确定看到招牌上“温州发廊”四个字,才怯生生问道:“你们这不是发廊吗?”“是啊,是发廊啊,什么都做,但就是不理发。”一个高个子,眉心有痣的女人划着火柴点烟,吐出一串不规则的烟圈,眯着眼上下打量着我。“小帅哥,你多大了?还是学生吧。”我没应答,眼睛不知该看哪儿好。“你们真是来理发的?我看看,呦,头发也不长嘛。走,跟姐姐去里面,给你先好好洗个头。”说着她上前欲拉我的手,我怔住,大脑一片空白,不知该何去何从。“我们走。”满头大汗的小帅狠狠地拽了拽我衣角,夺门而出。我回过神,一路小跑,赶忙跟了出去,落荒而逃。身后传来一片笑声,我听见有人在说:“这个瘦瘦的男孩长得好像我的幺弟。”

那件事过后,我算隐约知道了那群粉巷女人是以何为生。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再也没有去过粉巷。谈不上害怕,更多的是本能的羞涩和难堪。日子越久,有关粉巷的传说也就越多,经过人们的口口相传,多数故事已被演绎得香艳无边,胜似街头小报上的情色绯闻。而那些自称去过粉巷的男人们,在大伙心中几乎等同于只身前往孤岛挖掘宝藏的伟大探险家。茶余饭后,街头路边,不同职业、身份、年纪的男人将亲历者团团围住,虽听过很多遍,却仍旧不厌其烦、津津有味地追问着种种细节。

此刻车已开进粉巷,暧昧的香气顷刻扑面而来,再联想到小叔说“要去男人该去的地方”,我呼吸渐渐急促,脊背上沁出一层细汗。小叔放慢车速,音乐暂停,沿路左顾右盼,像在寻找什么。明明已是午后,粉巷却静如子夜,除了几声鸟叫,只剩发动机轰轰作响。行至巷子深处,逐渐有了生气,每隔几米就能见到一个女人。她们有的蓬头垢面地扫地,有的端着几袋包子,用脚拨开红色门帘一闪而进。两个外貌相似的女孩扎着马尾,素面朝天,蹲在下水道前刷牙洗头。小叔应该和她们相识,否则不会冲她们吹口哨,更不可能开那么轻佻的玩笑。女孩们好像很受用我小叔的挑逗,一个笑得花枝乱颤,满嘴牙膏沫也顾不上擦,另一个假装嗔怒,作势要将洗头水泼向我小叔。小叔很配合地歪身闪躲,但幅度过大,车差一点打滑摔倒。这狼狈的样子引得姑娘们一阵大笑,小叔尴尬挠头,自嘲地笑。

小叔很快恢复笔挺的坐姿,扭头回望,像录像带里的意大利黑手党那样,冲着姑娘们抛着飞吻。这时,车刚好开到半年前我和小帅误入的那家发廊。我慌忙闪躲,生怕被人认出。其实根本没人,我偷眼看去,那家店已拉下厚厚的卷帘,残缺一半的“福”字在风中飞舞。小叔也没察觉到我的异常,他抽着烟,开心地哼唱小曲,车匀速向前。我不知道如果那天我没逃走,而是乖乖跟着那女人去了里屋,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是谁说我长得像她的弟弟?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冷风拂面,车已开出粉巷。这让我在释然的同时,多少有那么一丝淡淡的失落。

其实我应该能想得到,小叔要带我去的地方只有县工人文化宫。年假期间,除了公园也就这里开放。一进院子,小叔在伟岸的毛主席雕像前停车,去供销社买来橘子汽水和刚出锅的爆米花分给我吃。

“今天你生日,尽情地玩儿,只要不出这个院子,想干什么我都满足你。”小叔仰头喝掉半瓶汽水,手指斜前方说:“除了那个花车大棚,什么三条腿的山羊,侏儒老人,美女蛇身,都是噱头。我都说了,你已是男人了,不能再被这骗小孩子的低劣把戏蒙了。”

我顺着小叔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酷似蒙古包的白色帐篷外,挂着花花绿绿的招贴画。在几个木箱子拼凑搭建的简易舞台上,一个背上文着“猛虎下山”的光头壮汉赤裸着上身吞吐火焰,用额头撞碎空酒瓶。他身边描眉画眼的女搭档手持麦克风,唱两句艳俗歌曲,就吆喝走过路过的看客们买票入场。对于这种草台班子我提不起一点兴趣,我吞咽着爆米花,打着满是糖精的饱嗝对小叔说:“咱们去录像厅看电影吧。周润发、张国荣演的《纵横四海》,小帅看过了,说特别好看。”看样子小叔很满意我的提议,他点头,拍着我肩膀乐呵呵地说:“不愧是我侄子,继承了我的文艺细胞,爱看电影,好事啊。不像你爷爷,你爸,你二叔,只喜欢看老古董。”小叔模仿我爷爷训人时的神情,做起鬼脸,“你看,票我都买好了,六点那场。现在时间还早,我先带你去玩点别的。”

我父辈眼中一无是处的小叔,在我看来简直是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超级偶像。他一走进台球厅,挥杆击球的玩家们立即中断比赛,冲小叔微笑点头。几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簇拥着小叔,殷勤递烟点火,小叔爱答不理地敷衍着讨好他的小弟们,挥一挥手,有人马上就把球杆递了上来。小叔披着外套,叼着香烟,俯身趴在案台上,打出一个又一个好球,轻轻松松连胜三局。不服气的输家们排着队重新挑战小叔,却从头到尾没一个是他的对手。一小时不到,独孤求败的小叔神情桀骜,将赢来的各式牌子的香烟散给在他身后给他加油助威的小弟们,然后学着《英雄本色》里小马哥的招牌动作,歪着头咬着火柴,双手插兜,气场十足地领着我来到二楼的溜冰场。没多会儿,在迈克尔·杰克逊的动感舞曲中,嚼着口香糖,穿着旱冰鞋的小叔把雪白的衬衣扎在黑色西装裤里,一个箭步蹿到圈中央,时而俯身前冲,时而背手倒滑,像闪电一样犀利,像风一样自由。靠在围栏上的时髦姑娘们绝大多数都被小叔所吸引,她们跟着节奏耸肩点头,用脚轻踩地面打着节拍,目光锁定在我小叔身上,如影随形。从没滑过旱冰的我站在圈子最外围,双手紧握栏杆,如同刚学走路的幼儿,小心翼翼迈着碎步,可还是摔了几跤。尽管如此,我也因光芒四射的小叔而自我感觉良好。

那年月的天都暗得特别早,五点刚过,初月已悄然挂上树梢。小叔要我看着摩托车,他去买点吃的,垫垫饥好看电影。十多分钟过去,小叔还没有回来,四周黑得诡异,我脑中浮现的全是香港电影中帮派火拼的镜头。我越想越害怕,顾不上太多,丢下摩托车,拾起一块板砖,在茫茫夜色中一路狂奔。

当我手握砖头,喘着粗气站到影厅入口前的空地上,才知道我的担惊受怕是多么幼稚可笑。根本没有想象中的血雨腥风,取而代之的是杨钰莹的歌声中,昏黄的光线下,小叔幸福洋溢的脸以及穿着黑色呢绒裙的一个女人的曼妙背影。小叔也注意到我,冲我扬了扬下颚,手举过头顶,展示着已买好的一袋子食物。我窘迫地扔掉砖块,蔫头蔫脑往前走着。就在黑裙子女人转身回眸的瞬间,我看到了她清澈明亮的双眼,看到了她戴着珍珠项链的细白脖颈。我一下子想起小叔曾不止一次对我说的话:小子,等你再大两岁,我带你去见金樱,我敢说她是咱们县最漂亮的女人。

“这是你……弟弟?”

“这是我侄子,李晨。不过从今天起,我和他就兄弟相称了。他十四了。”

“真是大小伙了。”她微笑附和,“你好,我叫金樱,你小叔的朋友,很高兴认识你。”

金樱身体微倾,落落大方地伸出手来。我局促地伸手和她相握,只敢触碰她的指尖。刚摸过板砖的手还是弄脏了她的丝质手套,这让我顿感不安。她倒显得满不在乎,双手自然下垂,交叠平放在小腹上,淡淡地笑着。

“叫金樱姐。”小叔在一旁用手肘碰了碰我的胳膊。

“你讨厌,叫什么姐啊,都把我给叫老了。”金樱冲小叔嗔怒,很快又恢复迷人的笑容,“别听你小叔瞎胡说,我大不了你几岁,你就叫我名字吧。金色的金,樱花的樱,好记吧。”

“对,你今年十八,明年十六,后年就得改管李晨叫哥了。”

这话并没惹金樱生气,她轻拍我小叔的手臂说:“你怎么那么讨厌啊。”然后用手遮住嘴,咯咯笑个不停。这期间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耷拉着脑袋,拘谨地站在小叔后面,四下乱瞟。我惊奇地发现,周围零零散散的十几个人,无论男女,视线都汇集到我所在的地方。确切说,他们不约而同在窥视金樱。虽然都是偷看,女人们眼神里包含的内容显然复杂得多。她们交头接耳,小声嘀咕,眼皮上下翻飞地审视金樱的衣着。相比之下,男人们的目光就纯粹得多,无论年纪大小,一律充满欲望。我很想提醒金樱,告诉她所有人都在不怀好意地盯着她看,话到嘴边又不知如何开口,便讪讪作罢。不过看上去金樱似乎并不在乎,她悠然自得地和我小叔聊着,不时将落在额头上的几缕头发拨至耳后。

“李晨,初次见你,碰巧又赶上你生日,我一时也没什么好送你的。”金樱尽管已微躬身子,但还是俯视着我,她从挎包里掏出一盒齐秦的最新专辑,居然是正版,“这是我托亲戚从上海买来的,也不知道你喜欢听他的歌吗?这盘磁带送给你,算我送你的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学业有成。”

“你太客气了,这我怎么好意思呢。”小叔看到封面上的齐秦,眼睛立刻放光。

“去去去,跟你有什么关系啊,这是我送人家李晨的。”说着,金樱弯腰把磁带揣进我的大衣兜里,接着恢复优美的站姿,说:“我得先走了,回家给我妈做饭。电影也要开演了,你们快去看吧。挺好看的,发哥好帅,钟楚红特别漂亮。”金樱和小叔背着我,轻声嘀咕了几句,然后互道再见。她没走几步,又驻足回头,用那足以融化寒冰积雪的温暖笑容对我说:“对了,李晨,改天和你小叔来我家玩,我烧上海菜给你吃。”

说完,金樱姐挥了挥手,径直走下台阶。我张了张嘴,嗫嚅回应,同我小叔及在场的男人们一起目送她骑上粉红色自行车,望着她的背影一点一点消失在暮霭沉沉的夜色中。

3

严格说,小叔是我们家族第一个大学生。二叔不算,他师专毕业,还读的是我们本地不入流的学校,而小叔考上的却是全国知名的重点大学。小叔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几天,对我们家来说,热闹喜庆好似过年。一拨接一拨的亲友登门祝贺,我爷爷兴奋得连醉三天。反倒是当事人我小叔满不在乎,整天不是窝在床上听流行歌看武侠小说,就是去游泳打球,好像考取大学是件很轻松容易的事情,并不值得庆祝。九月,小叔独身乘火车北上首都,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他都是我的榜样。每当我考试考砸,难题解不出,家人就会以小叔为例,鞭策我用功学习,将来有一天也像小叔一样考上一流大学。还读小学的我并不完全懂得考上大学的概念,模糊觉得或许就像打电子游戏,厉害的小叔已玩到最后一关。

然而让所有人没想到也无法接受的是,已读到大三的小叔竟然被勒令开除。起初众人惊愕,不敢相信这个坏消息,等真正收到校方书面通知,又没有人能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奶奶病倒住院,爷爷枯坐在沙发上,夜夜抽烟至天亮。我爸揣着一笔钱和一大包土特产连夜赶赴学校去求情,他走后,信佛的奶奶天天烧香拜佛求神明保佑,期盼峰回路转,有奇迹发生。可一个周日的早晨,满脸倦容的我爸拎着破旧的行李箱,开门进家,一语不发。跟在我爸身后的小叔依旧是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情。他一进门就洗了个苹果啃了起来,看上去不像是被退学,倒像是去哪儿旅游了一圈。

小叔被退学回家的头一周,在我记忆中是那么压抑漫长。白天,一家人谁也不和谁说话,一个个板着脸,愁云密布,各忙各的事儿。晚餐过后,《新闻联播》结束,大人们就关掉电视机,各自找地坐下,每个人都神情凝重,像在开一场严肃的会议。在隔壁屋子写作业的我不时能听到我爸的哀声叹气,我奶奶的哭泣声,爷爷的暴躁怒吼和小叔的奋力辩解。我曾蹑手蹑脚趴在房门上偷听,听了半天也听不懂他们因什么而争吵。透过房门缝隙,我偷窥到小叔高举盛满水的脸盆,笔挺地跪在毛主席画像及祖宗牌位前,动也不动,像尊古老的雕塑。

一夜之间,小叔从我的学习榜样变成了反面教材。奶奶忧心忡忡地对我说:“晨啊,你可得用功读书,好好学习,在学校听老师的话,争取早日入团。可别像你那不争气的小叔,自毁前途,让人空欢喜一场不说,还整天替他提心吊胆。”我爷爷告诫全家人,对外绝不许提小叔半句,有人问起来也要装傻充愣,该上学的上学,该上班的上班,一切照旧。

小叔被关了禁闭,爷爷不许任何人和他说话。他独自一人住在密不透风,仅搭了张钢丝床的小储藏室里,没日没夜地写各种检查。一天晚上,我趁爷爷出门遛弯悄悄溜了进去,像抗战片中的地下工作者,心惊肉跳地将小叔要我收集的报纸偷偷递给了他。我小声询问面容憔悴、胡子拉碴的小叔,他到底在学校做了什么,竟遭到如此严厉的惩罚?小叔只淡淡说了句:“不是开除,是我主动退学。”他摸着我的头,双眼充满血丝:“你还小,说了你也不懂。等你长大了,多读点书,不用我说,你也会自然明白。”这期间,我爷爷和我爸动用一切社会关系,为小叔的未来操劳奔波,最终还是靠我爷爷托了他老战友的儿子,以一箱老汾酒为代价,在县文化局宣传科为名牌大学新闻系肄业的小叔谋得了一份听上去还算体面的工作。对于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我小叔没有预料中那么开心,但也没多说什么。如二叔所说,小叔只能服从,他所犯的错已让他没了讨价还价的资本。

尽管小叔没能成为我们家族第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学生,但他能像我爸、我二叔那样进了体制,拿着公职机关还算过得去的薪金,这次优的结果也能让我爷爷感到稍许欣慰。那阵子我小叔真的像我爸和二叔一样,每天早晨吃完早饭,穿灰色西装,骑着半新自行车来到老式政府大楼。他在消毒水的气味中扫地、抹桌、烧水、泡茶、看报、吸烟、开始县城小公务员的一天。到了昏沉沉的傍晚,小叔又无精打采地汇入如蚁群般的人流,一脚深一脚浅地蹬着脚踏,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地朝家骑去。晚饭餐桌上,小叔加入我爷爷、我爸他们经年不变的讨论话题,谁死了,谁又升迁,谁贪污受贿,谁犯了作风问题。七点的《新闻联播》,八点的电视剧,十点洗脸,泡脚,十点半准时上床睡觉,偶尔手淫。看得出小叔曾努力尝试过适应这枯燥的日子,他也想像县城里大多数人那样平安无事,娶妻生子,混吃等死。小叔渐渐走入我爷爷理想中的正轨,他老人家也就了无心愿地退休了。

我爷爷所期望的小叔,无非就像他两个哥哥那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资翻番,早日提干。若能混得一官半职,受人尊重爱戴,那就算出人头地,光耀门楣了。可我小叔来到这个世界上,好像就是专门和我爷爷作对的,他在我爷爷赋闲回家的第二个月就又犯事了。小叔受够了那日复一日的生活,他看不惯同事间的钩心斗角,他恶心下属对上级的溜须拍马,他不满领导让他写的报告稿件。总之小叔和体制无法对接,渐行渐远。最初小叔选择消极怠工,他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谎造病假,一请就是一周,直到某一天因上厕所冲水之类的琐碎俗事,小叔终于忍不住爆发,与科室领导从争执演变至互殴。最终科长被小叔揍得倒在地板上痛苦呻吟,无法动弹,而小叔踢翻椅子,砸了茶杯,收拾了个人物品,摔门而去。

小叔的所作所为彻底激怒了日渐老去的爷爷,他如同一只愤怒的狮子,气呼呼地在客厅来回踱步,怒吼要亲手把我小叔毙掉。这一次小叔没再服软妥协,他态度坚决地表明立场,说要辞掉公职,下海单干。小叔的话犹如一根导火索,引爆全家的同时,也彻底粉碎了爷爷对他的残念,当场宣布要同我小叔断绝父子关系。小叔没有一味去顶撞爷爷,他异常冷静,像在辩论赛上做总结陈词一样,胸有成竹,舌战群儒,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正在气头上的爷爷根本听不进去,他用气到颤抖的手指着小叔骂道:“一派胡言,从今天起我没你这个混蛋儿子,你给我滚,去找流氓头子认爹吧。”小叔没有回嘴,他不顾奶奶和我爸的劝阻,头也不回出了家门,好多天都没再回来。

爷爷口中的“流氓头子”是小叔的结拜大哥,林虎。林虎是小叔初中同学水皮的街坊,比小叔要大十来岁。小叔还在读高中时就常和水皮跑到林虎家,虎哥、虎哥地叫着,屁颠屁颠地吃他从南方带回来的新鲜海产、奇异水果。听小叔说,林虎祖籍东北,四岁时随他身为高级工程师的父母来到我们县支援建设。后来,他那留过苏的教授父亲在他七岁时含冤去世,两年后,母亲不堪屈辱,跳楼自杀,不满十岁的林虎在异地他乡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从那天起,没怎么受过教育的林虎像粒随风飘落的种子,凭借顽强的求生欲长大成人。林虎早早就接受了不公平的游戏规则,他不羡慕那些没他聪明却读书读到北京的同龄人,也不愤世嫉俗于依靠家庭背景平步青云的儿时玩伴。上帝关上一扇门,同时也为你打开一扇窗,林虎那与世无争、脚踏实地的品质,是上天赐予他的财富。他懂得与其怨天尤人,不如顺势而为,改变不了世界,就改变世界观。仅仅十年,他从一棵不起眼的幼苗,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并有参天之势。

林虎传奇的发财史,可以说是对改革开放头十年的最好注解。他未成年就跟着养父(林虎父亲的大学师弟),在街边干起了汽车修理,维持生计。林虎不愧是高级工程师的儿子,聪明好学的他没多久就掌握了基本的机动车维修原理,并因修好了当时全县唯一一辆新款摩托车而结缘车主——一位搞长途运输的个体户。他认那位老板当大哥,鞍前马后地伺候,无怨无悔地做了两年跟班,终于在第三年,十九岁的林虎得到大哥赏识,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辆货车。尽管那是辆行将淘汰的旧车,可林虎却视它为珍宝,一年到头开着它玩命拉煤运货,没日没夜地攒下一笔钱。又过了三年,八十年代中期,林虎回到东北老家为其父母平反昭雪,顺道卖掉家老宅,回来后动用所有积蓄,和人合伙开了家摩托车行。事实证明,林虎的冒险是值得的,没过多久他就成为方圆百里知名的个体商贩,虽说争议不断,但在这期间他的财富呈几何性增长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小叔高中毕业时,林虎已是全县数得上的有钱人。先富起来的林虎并没染上嚣张自大的坏毛病,反而愈发低调谨慎、小心翼翼。进入九十年代,林虎的生意滚雪球般越做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多元。如果说开五金行、家具店、汽配城和他的老本行还多少沾点边,那餐饮、娱乐,甚至是教育业就同他的形象完全不搭界了。可现实却真是如此,那几年,县城最繁华的几条街道上的火锅店、书店、旅社、游戏厅都和林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论人们再怎么众说纷纭,勇闯敢拼的林虎凭一己之力建成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有关林虎的种种传闻,隔三岔五就引得街头巷尾的市民们纷纷议论,猜测臆想。有些段子一听就不属实,可大伙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年轻人夸大林虎的财富及个人魅力,无不追捧崇拜,年长者则相信只要多活几年,就迟早能看到他失败灭亡的那一天。我自然也听过不少林虎的传奇经历,比如他孤身一人,单刀赴会去西城和地头蛇谈判,当场用菜刀砍断左手小指换取他贴身小弟的性命。再比如为了得到一块地皮,林虎一顿饭喝了近三斤的高度白酒,令其他竞争者甘拜下风自愿退出……对于刚读初中的我来说,众人口中林虎的光辉形象完全符合我对英雄的全部幻想。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与《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第一滴血》里的兰博并列前三。

我早就先入为主,将林虎塑造成帅气威猛,高大挺拔,手臂有文身的硬汉形象,以至于第一次在火锅店遇见林虎时,完全不能把他的真人和我想象中的江湖大哥联系在一起。我甚至错把小叔身后留着郭富城发型、嬉皮笑脸的水皮错认成了林虎。直到小叔愠怒地瞪我说:“怎么这么没礼貌?快叫虎叔。”我才相信眼前这身高和我相仿,体态略微发福的小眼睛男人确是林虎本人。时值冬季,他穿很薄的红色毛衣,黑色毛料西装,主动和我握手,笑眯眯对我说:“你就是李晨吧?常听你哥说起你。听说你学习不错,每次考试都是前三名。好样的,好好学,我最喜欢学习好爱读书的人了,你叔叔我从小就没正经读过书,吃了没文化的亏。”林虎笑得很诚恳,小叔和水皮在他侧后方讪笑。“李晨,你可是你们家的希望,等以后你考上大学了,只要我这家店没倒闭,我连开十桌,请你和你的同学们在这儿免费吃三天。我说话算话,不过从今天开始,我要是在游戏厅、录像室这些你不该出现的地方看到你,你小心我怎么收拾你。宏斌,你不会心疼吧?”说着,林虎走上前用力掐着我的脸,我这才闻到他的满身酒气。我站在原地,用手搓揉着被林虎那粗糙的手掌捏疼的脸蛋,看着他率领着众小弟们和每一桌的客人们碰杯寒暄,仰头喝酒。

就在我见到林虎后的几个月,一九九三年春末夏初,他和金樱结婚了。婚礼办得排场十足,电视台提前几天就在滚动字幕里预告了喜讯,县广播电台的点歌节目更是没完没了地播着热心听众为林虎点播的爱情歌曲。小叔按照林虎的吩咐,专程请来市里的文工团,租了邻县的鼓乐队,大戏唱了两个晚上,流水席一摆就是三天。林虎与金樱的婚宴在我们县刚落成的星级酒店举行,楼上楼下设席一百余桌,全县各行各业有头有脸的人物悉数到场。我小叔作为主事人之一,西装笔挺,精神抖擞地和水皮忙前忙后。在舒缓、浪漫的英文歌曲的环绕中,我与一群陌生人同坐一桌,吃了很多道闻所未闻的西式菜肴,同众人一道向新娘会出现的地方引颈眺望。

那真是一场特别的婚礼,没有繁杂的礼节,也省去了传统的习俗,取而代之的是满墙的心形气球、透明高脚杯堆垒的香槟树、三层的蛋糕塔。不只是我,对于在场的绝大多数宾客来说,都是有生以来亲历的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西式婚礼。第一次听《结婚进行曲》、第一次不分左右手地用刀叉吃牛排、第一次品尝到香槟酒的味道。在副县长的见证下,林虎和金樱交换婚戒,大声朗读爱情宣言。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欣赏着头戴银色皇冠,手捧一大束粉色玫瑰,身着一袭婚纱的金樱。全场宾客无一不被她那高贵典雅的气质、不可方物的美貌所震撼。

4

暑期一个炎热的晚上,尽管我已冲过凉水澡并将风扇调至最高档,但汗水仍如决堤洪水。我在一片蝉鸣声中问屋里另一张床上的小叔:“小叔,你爱过金樱姐吗?”四周忽然安静,我以为小叔睡着了或是不愿回答,正要放弃追问,却听到一阵轻微的笑声。小叔压低嗓子:“当然,咱们县城哪个男的不为金樱的美着迷呢?初一那一年,我听水皮说初二新转校来了一个女生,有多么多么好看,多么多么与众不同。起初我不以为然,我和水皮兄弟这么多年,他的审美我再了解不过,就连巷子口炸油条的小姑娘他一度都觉得是美若天仙,所以对他的话我根本不在意。然而一个秋季雨天的清晨,等我推着车子,在操场上迎面见到粉色雨伞下面白裙摇曳长发飘飘的金樱时,我才知道我错了。她是真的好看,比水皮描述的还美。从那一眼开始,我也跟见过她的男人们一样,无法免俗、不能自拔地喜欢上了她。”

“高中二年级,我通过多方努力打听到金樱的生日,趁着白天家里没人,我逃课翻墙回家,从你爷爷当月的工资里偷了一笔钱,去市百货大楼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当礼物送给金樱。那或许只是她收到的众多生日礼物中不起眼的一份,晚上要不是你奶奶死命护着,我的腿早就被你爷爷打断了。”小叔甜蜜地回忆着,一抹月色不偏不倚地照射在他的胸膛上。身穿白背心的小叔推开纱窗,上半身探出窗外,抽起香烟。

“我敢说,在咱们县不管是谁,只要他是个发育正常的男人,只要见到金樱一面,看她一眼,就会被她的美所吸引。谁也别自命不凡装清高。嘿,你也见过金樱好几次了吧?我猜你小子也像喜欢周慧敏一样喜欢着她吧?”小叔随口的反问,立刻让我羞涩发窘。虽然看不见,但我能确切地感受到我的脸颊发烫的温度。与此同时,我的眼前立刻像播放幻灯片似的,一帧帧回闪着金樱姐的唯美画面。我跃起身来,极力掩饰着内心慌张,趿拉着拖鞋,光着膀子,站到电风扇前大口大口灌着凉水。

“那她嫁给林虎,小叔你甘心吗?”

我望着小叔的脊背。他迎着茫茫夜色吞吐烟雾,似笑非笑说:“甘心,当然甘心。不然呢?金樱理想中的生活,只有虎哥能满足她,她这种一等一的大美人嫁给虎哥那种有钱又负责的成熟男人,才是最好的归宿。要是她跟了我或者水皮这种前途不明的穷光蛋,那才是暴殄天物。不但我会心虚,那些暗恋她的男人们也不会服气答应。”

小叔将烟蒂随手弹了出去,尚未熄灭的烟头像萤火虫般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金色弧线,但很快就被夜色吞噬不见。小叔走过来,与我并排站在电扇前,脱掉背心,仰头享受着凉风吹拂的快感:“几年前金樱就对我说过,长期以来她在心底一直藏有三个心愿。一是不管最终嫁给谁,都希望对方能给她办一场他爸爸迎娶她妈妈那样的西式婚礼,再有就是她希望有朝一日能实现她父亲的遗愿,将她父亲的骨灰安置回远在日本九州岛乡下的家族墓地,另外,她还想去北京,去艺术院校学表演,当演员。你说,就她这三个心愿,就凭我现在的能力,哪一个能满足得了?哪个都他妈不能。而虎哥能,他只是这个城市里众多喜欢金樱的男人之一,可是他混出名堂来了,他有钱,有事业,自然也就有向金樱表白的底气。结果他就理所当然地成功了。想必虎哥也知道金樱那三个心愿,他和金樱的婚礼你也参加了,特别吧?虽然还达不到金樱心目中在海边沙滩或是教堂里举行的那种纯西式婚礼,但在咱们这个保守的县城,能洋到那个程度已经算是极限了。婚礼一结束,虎哥对外说是去海南蜜月,实际上他早就让我帮他预订机票,安排好路线,和金樱两个人从海口转道广州,去了日本的九州岛。他们安葬了金樱生父的骨灰,了却了金樱和她妈妈多年以来的一块心病。哦,对了,这事听听就算了,千万别对外乱传,目前除了我和水皮,你是第三个知道的。”

我赶忙点头。小叔晃了晃被我喝干的空杯子,舔了舔嘴唇:“至于去北京学表演的事,虎哥态度不明,不支持,也不反对,他倒是当着我的面对金樱说过,等有了孩子,长大上小学了,再去学她喜欢的表演也不迟。我记得金樱当时坐在床沿上织着毛衣,听了这番话也只是笑了笑,没有作答。”

小叔这一番话,使原本就对金樱好奇的我产生了更多疑惑。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竟然是中日混血,并且怀揣着成为女明星的远大理想。

“男有财,女有貌,一个有多年心愿,一个能轻松帮她实现,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合吗?前阵子私下里水皮喝醉了,说金樱根本不爱虎哥,她和别的女人一样图的只是虎哥的钱,只不过她年轻貌美,轻松俘获了虎哥的心。他的话我坚决不同意,当场我就狠狠地教训了他。在我看来金樱和虎哥是绝配,就好比杨过和小龙女,林青霞和秦汉,都属于天造地设,命中注定的一对。我不羡慕,也谈不上失落,他俩的结合是最好的结局。真的,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都真心祝金樱和虎哥能白头偕老。”小叔十指交加,双手叠放脑后平躺在床上。他对着天花板发呆,大约十分钟过去,才重新开了口:“行了,不早了,快睡吧。明天一大早我还要和水皮去市里拉货呢。”

“可我还想听金樱的故事。”

“想听什么?”小叔翻过身子,正对着我。

“具体的说不上来,不过只要是她的故事我都想听。”我颠倒睡姿,离小叔近了一些,“我听说金樱姐的妈妈年轻时比她还要漂亮,还上过杂志封面,是真的吗?金樱姐不是浙江人吗?她怎么来到了咱们这里?还有,她的爸爸怎么是个日本人?日本鬼子吗?”

“你的问题还真不少,看来你对金樱还蛮好奇啊。”小叔咯咯地笑着,我不好意思看向别处。小叔想了想说:“行,我一一给你作答,不过在讲之前,你得先去厨房冰箱给我拿瓶冰镇的健力宝。你把水喝得一滴不剩,我口渴得都快冒烟了,一说话就嗓子疼,怎么给你讲呢?喂,臭小子,你动作轻点,惊醒了你爷爷和你爸他们,你不但没有故事听,没准还会挨揍。”

五分钟后,在撩人月色的照射下,喝着冰镇饮料的小叔,打着气嗝给我讲起他所知道的关于金樱的故事。小叔说,金樱姐出生于上海。她的祖籍在浙江舟山一个毗邻海边的小镇。她的家乡美丽富庶,四季分明,远不像我们这里,重峦叠嶂,地广人稀,每到春季空中就会刮起层层沙尘暴,黄风吹着黄土卷起漫天黄沙,眯得人睁不开眼。金樱姐的祖上是当地望族,她的母亲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即使是在战争年代也接受了完整的教育。建国前夕,金樱姐的祖辈一多半去了台湾,只有她母亲和几个远房叔伯阴差阳错留在上海。六十年代初,金樱姐的妈妈不顾家人反对,硬是和比自己大十岁的日文老师,那个战后没选择回国而是留在中国教书的日籍记者结婚了。新婚燕尔,“文革”爆发,金樱姐是遗腹子,她的父母在第一波运动中就遭到冲击,父亲以多项罪名迫害冤死,母亲下放至西北农场,次年春天生下她。金樱的名字是从她父亲生前取好的日文名中首尾各择一字,樱取樱花之意。

金樱姐的童年是在缺粮少雨的戈壁滩上度过的。“文革”结束,她母亲终得平反,首选当然是落叶归根,然而浙江老家里的人走的走,逝的逝,家产败落,老宅充公,回去已毫无意义。于是母女俩改道投奔“文革”时下放至我们县,已安家落户的金樱二姨。十年浩劫,噩梦初醒,再度重逢时老姐俩竟谁也没认出谁,两个人在站台上面对面对视好久,无语泪先流。不久,金樱母亲落实政策,成了县一中的英语教员,金樱则转学至小叔所在的初中。于是就有了雨中小叔与她相遇的那一幕。

“金樱一来就把全校女生都比了下去,不提她的美貌,仅她的生活习惯就令所有女生黯然失色,继而有人效仿追捧,有人羡慕嫉妒。”小叔拧开台灯,示意我把门关上。他用易拉罐做烟灰缸,盘腿靠在墙上又抽起一支烟。“每个小城都有个美得不属于它的女人,比如金樱之于咱们这儿。我第一次见到金樱,她也就你现在这么大,十五岁的样子。她和所有的女生都不一样,或者可以说,她和全县的女人都不同。天热时她穿一身白色的确良连衣裙,天冷时一件及膝风衣,小马靴。微笑时她会用手掩在嘴角,骑车、坐公车都她会戴一双白色手套。她进食时不说话,不发出一点声响,和你交谈时会注视着你的眼睛,得体地配合着你。每逢周末到操场看球赛或去影院看电影,入座时她都会掏出随身带的手纸垫在位子上,从不和别人共用一个杯子喝水……不夸张地说,是她让我们这群土鳖懂得温婉、优雅、淑女等名词的具象含义。那时候全校男生,从初一到高三没有人不喜欢她,甚至连体育老师,食堂大厨,不苟言笑的教导主任都会同我们一道注视着她迎着朝霞、伴着落日,出入校园时的身姿。”

幽暗的光线下,小叔彻底陷入对美好往事的追忆。“中考过后的暑假,某天我在县游泳馆通过我和她的一个共同朋友搭上话,算是认识,继而成了朋友。和金樱熟了后我才渐渐发现她并没想象中那么高不可攀。她性格开朗,对人大方热情,三不五时会带她亲戚从上海邮寄过来的零食同我们分享。像大白兔奶糖、奶油五香豆、鱼片等我都吃过。有时候我都怀疑金樱是不是从小就是在上海那样的国际大城市长大的,你在她身上根本看不出来小地方人的拘谨、内向、保守。更不敢相信她曾在粗犷荒芜的大西北生活过。看来气质这玩意儿真的是与生俱来的,装不成,也学不会。”

“那她是怎么和虎哥认识的?你介绍的?”

小叔摇了摇头:“金樱舞跳得好,歌唱得更动听。什么伦巴、快三、慢四、迪斯科她都很拿手,唱《小城故事》《在水一方》,不仔细听你辨别不出是她在唱还是在播放邓丽君的原音。我们都知道金樱心怀梦想,一心想考北京、上海的艺术院校,想成为陈冲、林青霞那样的影视明星。可惜她运气欠佳,高考失利,也没什么可以依靠的社会关系,只好勉强去了市里的师专,读了并不喜欢的中文专业。后来我就去北京读大学了,她和虎哥相遇的那一幕,按水皮的说法,就跟拍电影似的。”

“我听小帅说,金樱姐在金色年华唱卡拉OK,被几个喝多了的小混混纠缠,幸亏遇到虎哥替她出头解围。有这回事吗?”

“嗯,大致如此。金樱读师专那几年,每逢周末就去金色年华、罗马假日、帝豪国际等酒店夜总会唱歌。她爱唱,人漂亮,歌又唱得好听,一小时随随便便唱几首歌,就能赚一百多块,一晚上赚的钱差不多能顶你爸半个月的工资。那晚在金色年华,几个混西城的小流氓喝多了,借酒发疯上台对金樱动手动脚。碰巧那晚虎哥在包房招待几个外地客户,点了几首杨钰莹的歌不见声响,却等来了金樱的尖叫。然后虎哥就上演了武侠片里常见的英雄救美的戏码。他没亲自出面,水皮带着几个弟兄就把那些小流氓打跑了。事后餐饮经理带着金樱进包房给虎哥敬酒致谢,两个人在幽暗的光线下初次看到彼此模糊的模样。”

“一见钟情?”

“你小子谈过恋爱吗?还一见钟情,你懂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吗?”小叔轻打了下我的头,一脸不屑笑话我。“他俩有没有一见钟情我不清楚,不过那件事之后两个人就成了朋友。从那天起,金樱无论去哪个场子唱歌也没有人敢骚扰她,就连各个酒店的经理、领班见了她也赔着笑脸,客客气气的。水皮说,虎哥很少去捧金樱的场,像是有意回避。每次陪人应酬去,也只是坐在后排角落的位置要一杯葡萄酒,闭着眼睛,似睡非睡,静静聆听……当我从北京退学回来,他们已在一起。那时金樱也快师专毕业,跟了虎哥自然不缺钱,也就不跑场子赚零花钱了。常去夜总会的那些熟客听说金樱不再驻场了,不免惋惜失落,但一打听得知她跟了虎哥也就不多言语,一致公认全县最漂亮的女人和最富有的男人结合就像日升日落、春去冬来一样再自然不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金樱并没因此就终止了她的艺术爱好,只要没特殊情况,她每个周末还是会坚持唱唱跳跳几个小时,只不过表演场所从先前的夜总会、酒吧改到虎哥家二楼,听众从那些土大款、暴发户换成小范围的‘星期天俱乐部的成员而已。”

小叔口中的“星期天俱乐部”我是参加过的。我到县高中报到后的第一个周末,小叔就领我去了他提起过无数次的“星期天俱乐部”。那是由林虎组织发起的周末沙龙,十来个与会者的身世与金樱夫妇相仿,都是在大时代的洪流中跟随父母从外省漂泊到我们县城的,没有一个是本地人。按照不成文的规矩,小叔本没资格加入,但他仗着和虎哥关系好又和金樱相熟,还搬出我几十年前逃难而来嫁给我爷爷的外省奶奶,以及他在北京待过三年的经历等理由,好说歹说,死乞白赖地混为其中一员。

每逢周日,“星期天俱乐部”的成员们会从县城的各个角落聚集在林虎位于县郊的独栋三层小楼。这一群人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朝气和活力,与我们那单调黯沉的小城格格不入。他们操着各自家乡的方言,却能毫无障碍地交流,彼此交汇的眼神里满是他乡遇故知的喜悦感。“星期天俱乐部”里的女人们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路人眼中亮丽别致的风景,她们就是那个时代的风向标,一年四季都在引领这个城市的时尚潮流。往往她们穿过的服装,新剪的发型,甚至是一件不起眼的小装饰物都能迅速风靡全城,成为同龄女性争先恐后效仿的对象。“星期天俱乐部”里的男人们也是一丝不苟地穿戴整齐,面容干净,笑容永远挂在嘴角,像是随时会去赴宴或参加酒席。在我眼里,他们就像一群退隐江湖的绝顶高手,平日里从事的都是再平常不过的工作,但等他们聚齐在一起谈笑闲聊时,随便一个人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才艺,就足以让我叹为观止。

正午阳光灿烂,“星期天俱乐部”里的女人们拿着各自带来的半成品,叽叽喳喳地相拥进入虎哥家那宽敞的厨房。看上去不起眼的当令蔬菜、普通食材在那些女人们的手里,不多时就能做出一桌丰盛美味的盛宴。趁女人们做饭的空当,男人们抽着烟,在温暖日光的照耀下散漫地落座。他们不像小城里的多数男人那样关心官场更迭、物价飞涨,聊的更多的是古今名人野史、政治经济的走向。一群人围坐一起认真严肃的样子,像是学识渊博的历史学家正在召开严肃的学术会议。聊天过程中,有人感到身下的椅子坐着不舒服,找来简易的工具敲敲打打,顺手就将摇摇欲坠的高脚凳整修得完好如初,轻松随意的神情像是个工程师或发明家,一切都那么简单自然,好像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他们。

时至今日,我参加过的国内外各种性质的沙龙不下百场,却再也找不到当初“星期天俱乐部”带来的愉悦感。可以说,它是我青春岁月里重要的启蒙老师,在那儿我潜移默化地学到学校没有教,也不可能授予我的新鲜见闻。除了喝不完的可乐,吃不完的美食,难得一见的最新型游戏机,那里营造出的轻松自如的气氛以及欢快浓郁的文艺气息使我深深着迷。我记得春风中,一行人浩浩荡荡驱车去南山,将满山遍野的梨花假想成浪漫的樱花,陶醉其中,合影留念,也忘不掉冬日雪后的清晨,虎哥叼着烟卷,眯着眼,娴熟地拉着手风琴,为演唱《红河谷》的金樱及其女伴们伴奏。还有闷热的初夏傍晚,年轻男人和女们因不同的审美分成两派,为了一篇小说、一则时评,或是一部影片激烈却不伤和气地争辩着。当迈克尔·杰克逊那富有激情的歌声一响起,刚刚还谁也说服不了谁的两派人立刻手牵手围成圈,跳起属于年轻人的舞蹈。喝了太多冰镇啤酒的小叔醉醺醺地站在客厅中央,示意所有人安静,然后光着上半身,抑扬顿挫地朗诵着食指的名篇《相信未来》……在那些金光闪闪的日子里,整个世界都是崭新的,年轻人朝气蓬勃,无不怀着对未来的憧憬。

那一年虎哥的公司从县城扩张到市里,气质非凡的金樱也成了标准的有钱人的女人。她开了全县唯一一家经营江浙菜的“上海人家”,店不大,生意却好得不像话。而在我爷爷看来离经叛道、跟着虎哥混的小叔每个月赚的钱,却超过了我爸和我二叔工资的总和。我们家的空调、电话都是小叔抱回来的。他成天不着家,偶尔才回来吃一顿饭,饭桌上也不再像先前那样与我爷爷争论。更多时候,小叔抱着厚厚的几沓经济类报纸,坐在我和他共用的书桌前抄抄写写,关心股市,自制K线图。好几次闲聊时,我都在小叔的眼里看到璀璨闪烁的光芒,似乎他乐观地坚信着神奇的命运就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他大驾光临。

5

在我私人的编年史里,一九九六年只发生了两件大事:七月我高考失利,三月林虎死亡。

那是早春某个周六的午后,我清楚记得,那天一大早小帅来找我复习功课。午饭过后,我俩看着电视上的军事演习,讨论着会不会因此引发台海战争。这时小叔从里屋走了出来,长发凌乱,面带倦意,一副没休息好的样子。他披上灰色西装外套,对着镜子打领带的同时不动声色地对我说:“你穿件外套,跟我出趟门。”

“去干什么?”

“虎哥死了。”小叔沉吟,“我们去送他最后一程。”

变化是从一九九四年底发生的。虎哥绝对控股的“每日鲜”超市倒闭,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骨牌。那是我们县首家真正意义上的大型超市,是虎哥等人去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学习考察后的得意之作。他原本设想能以此改变传统的购物模式,继而盈利,不料理念过于超前,在大部分市民还不知道“超市”为何物的前提下,“每日鲜”的出现从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开业典礼搞得隆重盛大,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县领导揭牌剪彩,然而除了开业第一周人满为患,平常日子偌大的商场里顾客还没有收银员多。小叔受虎哥的委任,在“每日鲜”当过一阵副总经理,这期间小叔为了业绩想过各种促销手段,抽奖、代金券、限时五折等轮番轰炸,但到头来多数人仍抱着凑热闹的心态前来,掏钱消费的零星罕见。结果不出一年,“每日鲜”便黯淡收场,对外宣称是经营不善,但在我爸穷追不舍的追问下,小叔默认虎哥的资金链出了问题。他说不知为何,一夜之间,无论虎哥再怎么央求那些曾经交往密切的银行主管,也无法贷出一分钱运作周转。很快,也就两个来月,虎哥名下的产业雪崩似的相继倒掉。一时间满城风雨,流言四起:有人说虎哥得罪了有背景的大人物,恐怕在劫难逃;也有人说虎哥被水皮拖下水,染上赌瘾,每个月都要去趟澳门赌场,输得资不抵债;还有人说林虎和金樱的婚姻怕是要走到头了。我想向小叔询问实情,可是那阵子连着十多天小叔都没有回过家,给他传呼机留言也等不到他的回复。他飘忽不定的行踪,像在有意闪躲着什么。

谜底在一场大雪过后揭晓。那年气候异常,立春后雪一场接着一场,断断续续下了一个多星期才见太阳。离县城六十公里外的大山深处,一位羊倌趁着难得的晴天赶羊上山坡吃草,却意外发现了虎哥那辆已摔得报废的奔驰车。那段盘山路多年来一直是事故多发区,按照虎哥的行程估算,应该是他从省城回来的路上,因下雪路滑翻下山沟。然而奇怪的是,事发现场除了一大摊已凝结的血液以及撕烂成条状的西装外套,一众交警和小叔带领的弟兄们将附近两三里地每一个角落都仔仔细细搜了个遍,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也就是说,虎哥失踪了。

作为全县的知名人物,虎哥遭遇不幸,其影响之大可想而知。一时间虎哥出车祸失踪成了全县最热门的话题,各种版本的说法在东南西北四个城区应声而起,谣言传得神乎其神,如同一部扣人心弦的悬疑电影。县晚间新闻连着两天追踪报道虎哥的案情,县领导亲自批示有关部门尽快查出事故真相。县交警队队长同时也是虎哥多年的朋友,他在事故报告出来后亲自带队重回事发地,走访附近村民求证询问目击证人,其结果是除了一名村妇主动上交清理现场时浑水摸鱼捡到的虎哥的钱包外,再没有任何新的发现。最后只好在事发后第五天宣告结案,定性为重大交通事故,车毁人亡。至于虎哥的尸体,则被推测在下跌时挂在半山腰的树杈上或是因俯冲惯性太大,冲落进不远处刚解冻的黄河里。

分类:中篇小说 作者:吕魁 期刊:《当代》2014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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