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本名杨群芳,生于七十年代初,湖南澧县人。法学博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签约作家。曾做过军校教师、兼职律师,现居青岛。
上
通判大人后来一直记得,他初到气候湿热的C城时的情景……他命人勒马停车,然后用一把白绢玉骨山水画折扇挑起车上天青色薄纱的帘子,隔着一条护城河打量C城。
C城一如他料想的样子,灰扑扑的屋瓦上方,是雾蒙蒙的天。
通判大人到C城赴任的那天,城里的富商大贾精心准备了为他接风洗尘的盛宴。通判大人风雅的名声比他本人先行一步到达C城,宴席上为通判大人准备的洗手盘里漂着一朵晨露未干时采摘下来的栀子花,擦手的锦帕上用复杂的掺针与不同色阶的丝线绣着翻卷的五彩祥云,宴席上的每款珍馐都有一个饶有趣味的说头,C城最负盛名的歌姬怀抱琵琶坐在珠帘之后,准备为通判大人一展美妙歌喉。身为从五品文官的知州大人为了表示对卸任正五品左春坊右庶子之职来C城屈就正六品官阶的通判大人的欢迎,特地穿戴整齐,带了一队衣冠整肃的随从去城外恭候通判大人的马车。不过,知州大人扑了个空。载着通判大人和他的家眷的车队已先行一步驶入了修葺一新的通判府,一个面容姣好的得力亲随手持通判大人告乏的亲笔书信来拜谒知州。三天后,由通判大人从京城带来的厨师主理的家宴,还有两坛御赐美酒恰到好处地慰藉了知州大人和豪绅们的失落。不久,关于通判大人外表的俊雅以及他不好接近的传言在C城的官绅阶层流传开来。
通判大人也渐渐听闻了这些传言。
初到C城,通判大人选择深居简出,静候人们对他的好奇淡下去。通判大人知道,无论人们的好奇心多么强大,一成不变的事情总是能轻易将之消解。来到C城后,通判大人少有宴乐交游,平日里通判府总是大门紧闭,每隔两天,通判大人就摇着那把白绢玉骨山水画折扇,坐在挂着天青色薄纱的凉轿里去衙门与知州共签文书。一路上,通判大人看到的人情风物与京城有着极大的不同。因为炎热多雨,C城麻石铺就的街道总是湿漉漉的,空气里弥漫着栀子花的甜腻香气,百姓灰色的屋瓦上遍布鸟雀的粪便,而藤萝顺着石砌的矮墙漫牵,处处葳蕤一片。男人们大都短衫赤脚,他们矮小结实、异常灵活的身躯让通判大人惊奇不已。妇人们身材瘦削,皮肤白里透出青色,乌黑的发髻上簪着随处可见的野花,眼神粗野而大胆。孩子们则像初生的野马般不知拘束,他们在人群里蹿来蹿去,大呼小叫,偶尔也会被失去耐心的大人们揍得鬼哭狼嚎。看到通判大人路过,喧闹的人群会一下变得安静起来,大家相互推挤着让出一条路来,人人好奇地立在路边,汗津津的脖子前伸,肆无忌惮地往凉轿里张望。没有人拦轿喊冤,衙门门口的大鼓上也满是尘埃。C城百姓嗜好辛辣刺激的食物,看上去也像缺乏些教化,但似乎鲜有斗合争讼,显得十分太平的样子。通判大人也曾赴过知州大人的夜宴,通判大人看到的知州大人,性情爽直,善饮,好狎歌姬,与他人无异。通判大人不免疑心圣上的多虑。圣上曾用一把象牙折扇指点着帝国疆域图上东南角的这一隅,说:“朕即位六年来,此处从无忧报……”通判大人的曾祖父做过先皇的帝师,余荫惠及,通判大人曾于年少时入国子监陪还是太子的圣上读过一段时间的书。出于对圣上的了解,通判大人立马悟到C城多年来淡淡的“太平”二字已使勤政的圣上不安。国事大约如常人的私情,是圣上最幽深的隐私。C城多年的太平二字让圣上觉得不被需要,甚至生出了要失去这片疆土的担忧。这担忧似隐疾,满朝文武,除了通判大人,圣上又能向谁提及?
通判大人认为自己此生最大的使命,就是替圣上分忧。
通判大人自知无甚大的才华,因而在仕途上亦无大的志向,多年来安心于左春坊右庶子的闲职,偶尔应诏入宫,陪嗜好收藏玩赏书籍的圣上鉴赏珍籍善本解闷。圣上每得了某孤本秘籍,必召通判大人一同赏玩。他们在一块圣上亲手书写的“天禄琳琅”的牌匾下,共同消磨了许多好时光。通判大人看到的圣上,是那些每天要上早朝的重臣们永远也无从知晓的。通判大人无比珍惜。英明的圣上也没有亏待他,左春坊右庶子岁俸一百六十两白银,但圣上每年给他的赏赐,倒比那些正一品大员所得要多。通判大人出身世家,并不会把金银当个什么,他甘愿放弃掉远大前程,是因为他知道圣上有一种孤独,是治国平天下的大臣,还有后宫的三千粉黛都无法慰藉的……通判大人和圣上都曾有过年轻的时光,出了国子监,年轻的通判大人如鱼归水,呼朋引伴,踏青游,醉扶归,更别说中秋月照花林,上元夜来阑珊……每一场热闹都是笙歌彻夜,灯火连宵,左粉白右黛绿,微醺里把多少香艳诗词歌赋作了。一个太平盛世里世家子弟的青春,怎么过都不能说是虚掷。而尊贵的圣上呢,却身陷在那寂寞的金瓦红墙之后。多少回,年轻的通判大人从陌生的红绡帐里醒来,想到那修长的着杏黄四爪蟒袍的孤寂身影,心里就会生出一种无法言说的怜惜。年轻时的通判大人也曾希望有不平凡的一生,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如今,通判大人蓄起了一把盈盈一握的美髯,偶尔独处时忆及这些,会有不易为人察觉的拈须一笑。通判大人后来明白,致君泽民是分忧,而进宫陪圣上把玩古籍秘本,也是一种分忧。当然,来湿热的C城,就更是分忧。
通判大人那挂着薄纱的凉轿在C城的街道上走过十多个来回后,C城的百姓恢复了往日的从容,他们忙于买进鬻出,不再拥挤在道边往大人的凉轿内张望。人群散开后的街道就像一条瘦下去的河,通判大人看到了袒露在街道两边的茶坊酒肆,米店肉铺,浆衣妇与苦力男,行脚僧与相术师,丝麻绢纱与珠宝香料,油盐酱茶与香烛纸马……着薄绸长衫的绅士倚着茶楼的栏杆,一边打量市井一边听卖唱的少女咿咿呀呀唱着小曲;采买的妇人忙着讨价还价,无暇去扶已歪倒散乱的发髻;赶马车的车夫手握长鞭,技艺高超地用鞭梢击打马背上的蚊蝇……通判大人来到公廨,与知州大人共签的文书堆在朱漆案头,大多是钱谷、户口、赋役之类,责罚分明的文书不声不响地从案头流过。衙役们无所事事,搂了油黑铮亮齐眉长的水火棍在阴凉的公堂下打着哈欠……而公堂外蝉鸣悠远,景象太平。
一日,通判大人到了公廨,与知州大人寒暄了一阵后,通判大人对知州大人说道:“大人治下有方,去年的洪水,距C城百里的木城毁田千顷,人畜伤亡无数,C城三县,十九万八千人丁安好,在下佩服得紧啊。”知州大人手里托着一把小巧的金胎掐丝珐琅仙鹤纹鼻烟壶,笑了笑,起身走到窗边。知州大人看着窗外,两手抱拳冲头顶一侧举了举,道:“圣上福泽庇佑,老天亦顾念C城百姓。”通判大人看着知州大人的背影,不由点头。共事一月有余,知州大人昼决公务,事不留庭;夜则宴饮,斗酒不醉……想来勤勉、强干,皆是百姓福音。通判大人素来不喜欢那些一本正经、假模假式的命官,他们总是戴着张正人君子的面具,从不显露一点儿真性情,就像通判府紫藤架下的那口老井,望之洞黑如墨,深不可测。通判大人签着文书,愉快地想,知州大人即便不是召父杜母再世,至少也是恪尽职守的,到时,按约上给圣上的密制匣里大约也只能书写平安二字了,若果真如此,岂不是国之幸民之幸哉!
“C城百姓知礼守节,是圣上最忠实的子民。”知州大人转过身来,指着通判大人的案头,道:“诸如此类斗杀恶案,并不常有。”
通判大人顺着知州大人手指的方向,侧过头去一看,只见那堆文书边上搁着薄薄的一册案卷。通判大人拿过来,乃是一份C城辖下合县命案的审结文书。通判大人翻了翻,案情很简单,合县男刘流儿与罗友文因口角生嫌,刘流儿寻机怀揣尖刀,尾随罗友文到僻静处,将他乱刀捅死。县主判曰:审得凶恶刘流儿,泄愤行凶,俱皆招出,极刑大辟,处决秋时。
通判大人看审结日期,乃是自己抵达C城的同一天。过了一个多月,才送到州府……或许是在州府压了一个多月?通判大人心生疑惑。通判大人也曾熟读过几本前人的断狱佳作,《洗冤集录》《秘册汇苑》《折狱龟鉴》……知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之理。通判大人于是翻开那案卷查看检尸格目。正凶刘流儿年甫十六,身高六尺二寸,罗友文四十有三,身高七尺五寸,两者年龄身高相差甚巨。但据验状所载,死者罗友文全身伤如披鳞,竟多达二十余处——看上去非一人所能为。通判大人沉吟了一会儿,把案卷放下,起身对知州大人道:“昨夜雨击屋瓦,声如飞瀑,一夜不曾安睡得,今儿竟觉头痛不支,下官先走一步,待来日再理。”
知州大人起身恭送,道:“无妨。”
通判大人出了公廨,上了凉轿,唤那面容姣好的年轻亲随近前来。通判大人问道:“你日日在茶楼酒肆进出,可知那合县有何出产?”
那亲随施了个礼,道:“回大人,合县多崇山峻岭,地多瘠薄,所产不丰,唯有水好,故出得好酒,名唤玉泉。”
“酒?!”通判大人摇着扇子,笑了。通判大人道:“极是,在知州大人家饮过几杯的,口感清冽,回味绵长,比得上宫用美酒。过几日是小夫人的生辰,明日你到账房去领取银两,去合县买几担上好玉泉酒回来。”
那亲随自是领命不提。
过了两日,通判大人再次到公廨,命人从狱中提出刘流儿复询。衙役们鹰拿燕雀般,将戴着长枷扭锁的刘流儿提到了堂前。通判大人一看,只见那刘流儿跛着一足,人格外瘦小,锁在枷板上的手和脑袋都是细细小小的,像是自小不曾吃过饱饭的样子。人往堂前一跪,只得小小一团,仿佛还没有枷锁重。通判大人曾在京城的大街上见过衣衫褴褛的乞儿,也曾在灾荒年月路遇羸弱不堪的饥寒流民,他们卑微如帝国的尘埃,通判大人何曾多看过他们一眼?而此刻,跪在大堂之下的这个小小贱民,却像一个令人畏惧的衡器,似乎就要道破帝国良心的秘密。
通判大人打量了刘流儿一阵后,问道:“足有何疾?”
刘流儿答:“回大人,生来跛足。”
通判大人又问:“你如何杀了罗友文?”
刘流儿滔滔汩汩,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所述竟与案卷所载分毫不差。通判大人又命他重述一遍,依然是不错一字。
通判大人笑曰:“何其熟练也!”
通判大人摇着扇子,将那刘流儿好一番打量。通判大人又问:“为何捅他这许多刀?”
刘流儿答曰:“恨极。”
“罗友文乃一米商,与你有何嫌隙,竟恨他至此?”
“回大人,小人曾去他米店门首乞讨,罗友文为富不仁,不但不给小的粒米施舍,反驱使恶狗追咬,故此恨极。”
“你去过他的米店乞讨?”
“小的不敢诳大人。”
“那米店开在合县何处?”
刘流儿支支吾吾,竟不能答。
通判大人拍桌怒喝:“大胆刁民,竟敢欺瞒本官!那罗友文乃酒商,并非米商!”
刘流儿伏地不起,道:“小的一时记岔了,还望大人明鉴。”
通判大人叹道:“蝼蚁尚且贪生,你如何只一心求死?认下这不相干的杀头之罪?”
刘流儿抬头看了通判大人一眼,垂首不语。
通判大人再三开导,刘流儿始垂泣称冤道:“大人真乃青天也,小的并不曾杀人。”
“既如此,又为何自认为凶犯?”
“大人,小的因自幼有足疾,从来不曾为父母分得半丝儿辛劳,倒费了双亲许多柴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本不敢轻贱至此,只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焉得不亡?这一番,也是欲遂父愿,舍却这身无用皮囊,报答高堂养育之恩。谁承想被大人识破,小的不敢欺瞒,只得如实招供。”
“你可知真凶为何人?”
“回大人,小的只是听从老父安排,却并不知所替何人。”
通判大人又细细盘问了一番,乃知在C城,顶凶案极多,富者杀人,倾一半身家给贫者,代之抵死。似刘流儿这般抵死者,人皆称之为白鸭。在C城,此风由来已久,先皇时盛极,后竟成一种习俗,流传至今。
通判大人吃惊不小,问道:“你年纪尚轻,如何知道这许多?”
“回大人,小人虽年轻,又有足疾,但耳目尚聪明,亦有所见闻。以白鸭而富者,吾乡间即有二三家。有人子卖身为白鸭救父于病困者,族中感其孝,讳其实,为其请立三间四柱青石孝子牌坊一座。”
通判大人听闻了这些,只觉似在雪天被浇了凉水,人坐在肃穆的公堂之上,眼望着仪门外日影里的青墙乌梁、朱红廊柱,以及寥廓的麻石街道,半晌无语。
通判大人那面容姣好的亲随买得好酒回来,也将别的几样事情打听得真切。那刘流儿之父原是合县一个小小解铺,为人极为刻薄好利,专好做些便宜勾当,也曾算计巧取,积得些薄产。后因贪利解了几件赃物,卷入一桩人命官司,家产皆没入官府,由此败落而不可收拾,落得个走村串巷,卖些针头线脑、胭脂水粉勉强度日。刘流儿之父除刘流儿外,还有一子,比刘流儿年长两岁,四体健全,后卖与某大户家为奴。不日前,刘流儿之父突然时来运转,咸鱼翻身,不但为长子赎回自由身,更费了许多银两添房置产,购买田园,眨眼间家成业就。
马无夜草不肥,通判大人由此更加断定刘流儿不是枉供。
通判大人知会了知州大人,将刘流儿一案驳回合县更讯。以知州大人为首的合府同僚皆盛赞通判大人断狱如神,他们交口称赞通判大人,脸上的笑容却都像被微风吹皱的水面般意味深远。他们的目光一旦遇到通判大人的目光,立马就变成了一尾尾受惊的游鱼,忽地向水面下的幽深之处游去,很快真踪难觅。通判大人感到疑豫,但暗忖此案并非什么疑难杂症,不致引火烧身。因为要了结此案并不难,只需将那刘流儿之父拘捕到案,何怕那出金之人审不得出来?
考虑到刘流儿之父最是奸头猾脑,为防他闻风躲避,通判大人暗地里出了个广捕文书,着落那亲随带了几个得力应捕赶赴合县见机行事。
通判大人思前想后,自认为毫无疏漏,于是放下心来,单等那合县捕得真凶,审得清白,一并将案情上呈。孰料没过多日,却从合县传来苦主家属围聚县衙、喊冤申诉的传闻。离秋决之日不足两月,驳回更讯,真凶无着,致使苦主以为伸冤无期,故而愤愤,日日在那县衙前击鼓鸣冤,围观者日众,喧哗一时。此时知州大人也以母亲病重为由告急假返乡,合县县主的告急文书辗转送到通判府时,通判大人与爱妾正在后花园凉亭中饮酒赏花。盛夏时节,一池荷花开得正好。
通判大人那爱妾不但姿容出众,且才艺颇佳,诗词歌赋,击鞠弹棋,凡少年场中事,没有她不会的。更兼出身风月之地,最是见多识广、通晓世故。通判大人但凡出外游行,没有不带她同去的。C城湿热,比不得京城舒适随意,此番来C城,通判大人把父母妻小皆安顿在京中,只带了爱妾一人同行。
那爱妾见了告急文书,对通判大人低语道:“因小案而引民哗,这可是要犯大忌的啊。”
通判大人端严肃穆地答曰:“不公不义,才是大忌。”
通判大人的爱妾低了头,用一把绢扇半遮了面,笑了。圣上要的是忠心,人们的忠心才能使江山永固,而大人呢,却在这儿寻求公义。当然,通判大人的爱妾也知道,衣履洁净、浑身散发着淡淡木槿熏香的通判大人就像她身上这件玫瑰紫饰片金花纹的绸裙,离开繁华的京城之后,显得很有些不合时宜。C城贵妇爱着大红或月白的纱裙,在京城王公贵族的后宅中极为流行的玫瑰紫色被她们视为怪异。
于是通判大人的爱妾劝慰通判大人道:“公义之说,总是有所参照。就白鸭而言,亦有公义之处。倾一半身家买白鸭,一人纵然富可敌国,亦不可一而再、而三行杀人之不义事,而贫家亦可舍一人而富。白鸭所以通行日久,量是它不伤根本,所以人皆能容。老爷起先看C城,不也觉得物盛民安、词清讼简甚是太平吗?”
好一个不伤根本、人皆能容!通判大人无言以对,沉吟良久,把一杯美酒一仰而尽。通判大人手里把玩着空空的酒杯,无比失落地对爱妾道:“合县美酒,今之价胜往年十倍,可见去年的水灾,C城八成是十田九毁啊。”通判大人想起了圣上所赠的秘制匣,倘若一年期满之后,他不能把一个真实的C城装进秘制匣里奉献给圣上,今后他又有何面目去面圣?通判大人心里十分疑惑,此一案,为何会久决不下,以致苦主不满、哗众喊冤呢?
通判大人命人传那送告急文书的亲随进来,问道:“合县县主可有拘捕刘流儿之父过堂?”
“回大人,刘流儿之父早早就给拘在牢子里了,不承想那厮却是个老橛子,认打不认罪。头一回过堂,皮开肉绽也不承认受金顶罪,后挨不过板子,当堂就瞅了个机会,触柱而亡了。”
通判大人愣住了。血溅公堂,不可谓不惨烈!这一招实在是出乎意料,一时间通判大人委实有些不知所措。
沉吟间,只听那亲随又道:“刘流儿之父死后,刘流儿之兄日日披麻戴孝,领刘氏族人来狱中责骂刘流儿,‘尔乃翻供,害死老父,即便出狱,必处尔死。如此恫吓,再加上那刘流儿也经不住三拶两夹的,还是照前番供述,一味只承认泄愤杀人。县主一时为难,遂拖延不决,以致民哗。”
刘流儿之父死了,真凶显然一时难以查寻,坚持查下去,弄不好落个枉纵凶犯、带累良民的口实,这传出去,何人担当得起呢?通判大人挥退众人,闷闷不乐地喝起酒来。
通判大人的爱妾起身走到通判大人身边,道:“老爷,您看那一池莲花如何?”
通判大人且去看那一池莲花。但见一池晴翠间,莲花亭亭,似千娇照水,只恨没得言词可比。通判大人在京城也曾赏过荷花,和C城的比起来,京中的荷花无论是颜色、香气、模样还是风致,哪样儿都要稍减几分。单拿那荷叶来说吧,C城的荷叶格外肥硕壮大,恣意忘性,充满妖娆的野性之美,颜色也更浓绿,眼看着就要淌出来一般。相比之下,就显得京中之荷清新简素,克制有度。
通判大人拈起长须,沉吟良久,对曰:“自然也是好的。”
此时日隐西山,茫茫暮色中,成群的蜻蜓在那一池荷花上翻飞,预示着一场大雨即将来临。通判大人蓦然间明了,正是C城这样炎热而多雨的天气,孕育了那些肥壮而葱茏的植物,它们飞扬跋扈地生长着,有着令人畏惧的生命力。
通判大人的爱妾摇扇低语道:“瞧,这长势好的荷田却不见半星儿杂草,老爷可知为何?”
“为何?”
通判大人的爱妾拉着通判大人走到荷塘边。爱妾微微俯身,一手托着衣袖,一手用扇子轻轻拨开荷叶来,但见重重翠盖下,蛛网叠叠,虫孑蠢蠢,浮萍纤草丛生,另有一番天地。
“再美的荷塘也有杂草,随这些杂草怎生妄为,只要不高过莲荷去,不碍观瞻,就由它们去,自古荷塘皆如此。”爱妾看着通判大人,意味深长地道:“眼不见为净,岂不好?”
通判大人半晌无语。末了通判大人只得提笔在合县县主的告急文书上批道:
秉公执断
清明风气
但立直标
终无曲影
通判大人知道,这四句话批在告急文书上,很有些不伦不类,看上去倒像是对自己先前将案件驳回更讯的辩解。不过,此种情形下,除了这几句,通判大人一时还真没有更合适的话语好说呢。
合县县主更讯的案卷送到州府时,通判大人终耐不住酷暑病倒了。恰逢知州大人完假回府,看那案卷,只觉此番负责文案的书吏甚是老练,口供、案卷都做得滴水不漏,无懈可击。提讯刘流儿,所供与案卷严丝合缝,于是照县衙审定的案情定案上呈,并择期将刘流儿发回合县收监,待秋后斩决不提。
通判大人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
气候不宜,水土不服,再加上思乡情切,使通判大人清减了不少。已有很久没有去公廨履行职责的通判大人,偶尔在爱妾的陪同下到竹影婆娑的书房去,提笔在手,半晌却不着一字,往往以一声长叹收场。通判大人的爱妾亲自打理大人的日常饮食,可惜玉泉美酒不解愁,琼浆玉液难入喉,眼见着通判大人形容消减下去,通判大人的爱妾心急如焚,便使那面容姣好的得力亲随四处搜罗奇异珍玩,以增通判大人之精神,可无论那亲随弄来什么,通判大人皆兴致寥寥。
一日,那亲随进献了本古书,却使通判大人两眼一亮。
此书系保存完好的古抄本,纸张异常精美,乃是市面上早已绝迹的构皮花纸,柔润密实的白底上隐隐凸现出花鸟造型,甚是华美。纵使时光久远,纸张的颜色已变得暗淡无光,但细腻滑润的手感依旧。书中文字,乃是一种古文,极像古汉字篆文,且墨色沉润,有异香。通判大人仔细辨认,疑为是失传已久的《九丘》,于是喜不自禁,唤那亲随进来细问。那亲随羞红了面皮,半晌方道:“此书乃是一土司之子所赠。”原来那亲随带应捕去合县督办刘流儿一案时,在合县县主的家宴上与一苗疆土司之子相遇,土司之子年仅弱冠,生得面如美玉,两人一见如故、彼此倾慕,厮混多日,临别时土司之子以此书相赠。
通判大人问道:“可知此书有什么来历?”
那亲随垂手答道:“不知详情,只听得说是什么楚左使倚相家世代传下来的古书,后被土司购得,但合族皆识不得书中文字,只因书纸味道好闻,公子才将它放入书箧中随身携带。”
通判大人大喜,断定是《九丘》无疑,病立时去了九分。所谓《九丘》,即九州之志,言九州土地所出,莫不属至高无上的天子所有,民情风物,莫不顺天承运而生。浩如烟海的史书中有过一次关于此书的记载,即古楚国的左使倚相读过此书。后此书失传,再无人提及。倚相祖籍地靠近苗疆,想来是民间递传,才终不致此书湮灭。通判大人手捧宝书,几欲泪下,忆起圣上也曾多番提起此书,常恨此生不能一见。此番却在C城这样的僻远之地出现,真可算得上是国之祥瑞。C城臣民对圣上的忠心,唯有此书可表!通判大人重赏了那亲随。
秋决之日很快来临。
刘流儿头颅落地的那一天,通判大人命那面容姣好的年轻亲随带着装有宝书的秘制匣出城进京。此时黄叶委地,天气新凉,想来京中必是白霜铺地,通判大人开始思念红泥炉火暖西窗的京城。他想圣上开了秘制匣,必定会龙颜大悦,疑豫尽消。召他回京,也是一定的了。通判大人登上高楼,目送那亲随上马绝尘而去。他看着那亲随越来越模糊的背影,开始屈指掐算自己回京的行程……从C城到京中,三千四百里路程,越三山,经四水,过五湖,着实不易。不过,天下太平,料想应是一路无虞。
下
他把车停下来,为自己点了支烟。
他一边抽烟,一边打量河对岸的C镇。C镇还是老样子,灰扑扑的屋瓦上空,是雾蒙蒙的天。
抽完一支烟后,他伸手拍了拍他的妻。他的妻双眉微皱,整个身子蜷缩在座椅靠背与车体相接的地方,看上去似乎睡得很香。
他与妻是在五年前的一次旅途中认识的。
那时他的日子刚刚好起来。他自由了,也平生第一次手上有了点儿钱。有了点儿钱以后,他想干一件以前没有干过的事——旅行。如果有人了解他这些年来的生活,一定会理解他的——他在一个异常狭小的房间内呆了整整十年,那间房子整日里散发着腥臊的味道,窗户上装有拇指粗的铁条。好在并没有什么人了解他的过去,他的身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
到哪里去旅行呢?他想起了他的学生时代。对校园生活他并无什么印象,不过初中地理课本上那张关于黄果树瀑布的照片却令他难忘。“黄果树瀑布:中国最大的瀑布”——照片旁边有这么一行小字。他还没有上到有关瀑布的那一课就退了学。有了点儿钱的他决定去看一看这个中国最大的瀑布。事实证明这趟旅行对他来说真是很值得的——尽管他最终并没有看到什么瀑布。在去黄果树瀑布的途中,他就听说由于干旱,瀑布已变得非常细小。但他还是坚持过去看一看,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他觉得还是过去看一看的好。进了景区,他发现走几步就能看到一块插在路旁草地上的小木牌,上面写着:“因本地区干旱特别严重,景区严重缺水,大瀑布等景区水量较小,若给您带来景观方面的不满意,敬请谅解为谢”——果然是这样,他有些失望,也很有些不满。瀑布变小了,可进景区的票价一分钱也没有少。他不满,可他也不打算跟他们理论。现在的他不比从前,从前他就像个火药桶,一点就着的。
他在一块围有汉白玉栏杆的空地上徘徊,犹豫着要不要跟着拥挤的人群顺着同样围有汉白玉栏杆的石阶走到谷底,好去看看这个中国最大,也可能因干旱已变成最小的瀑布。空地的四周是修剪得格外平整的金叶女贞,与栏杆一般高,不至于遮挡游人的视线。他把手搭在汉白玉栏杆上,眺望远山。如果没有干旱的话,他应该能听到从谷底传来的瀑布的轰鸣。妻也是一个人出来旅行的。就像一条狗发现另一条狗,一头狼发现另一头狼,他从众多的游人中一眼就发现了她。她跟随着新一拨的游客来到这个空地上,一只双肩背的背包松松地挂在一侧肩头,她的脚步迟疑,越来越慢。她离开人群,慢慢走到栏杆边。她把手搭在汉白玉栏杆上,眺望远山。
他认定他们是同一类人,她的身上有着他熟悉的气味,长期的孤独生活所滋生的抑郁而冷漠的气味,这气味犹如一层隐形硬壳,将她与周围的一切分隔开来。他走过去,邀请她一起去看另外的一个瀑布。
“那里还没有旅游开发,距这儿五十里,天气预报那儿昨天还下过一场大雨。”他机智地给这个寂寂无名瀑布取名“红果树。”
与以往任何一次经验都不同的是,妻并没有对他右脸上那条像锯子锯出来似的伤疤和残存的半个右耳表现出惊讶或是嫌恶,她的目光平静如水,这让他倍感轻松。他们看过红果树瀑布后,继续往西走,在结伴看了大大小小十几个瀑布后,他们决定在一起生活。在异乡一个尘土初歇的黄昏,他们携手走进了路旁的一家小酒馆。在那个肮脏破败的小酒馆里,挤满了操着各种方言的讨生活的人。他们很慷慨地请那些衣衫褴褛、神情疲惫的陌生食客喝酒——一种当地的带酸味的啤酒。那些素不相识的人脸上带着拘谨而谦卑的笑,举起手中的啤酒对他们说:“祝福这对新人!”他非常开心,这辈子似乎都没有这样开心过,因为他非常喜欢“新人”这个词。他决定做一个新人。那个晚上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在一家小旅馆登记了个房间,度过了自己的洞房花烛夜。
后来,他买了辆二手捷达,开着它,带着妻去看各处的瀑布。水的欢快的流淌,突然的跌落,粉身碎骨,然后又是欢快的流淌……瀑布经历的一切令他们着迷。他们看过许多的瀑布,形形色色的瀑布,有的瀑布很大,有的很小,有的很美,有的很普通,有的只是细细的一股流水,顺着岩壁缓缓而下,根本就不能算是瀑布。他们去过那么多的地方,却从未想过要在某处停下来,在路上的日子对他们来说相对容易,似乎正是那些他们不停奔走的道路延长着他们的生命旅程。也正是在旅行中,他们彼此逐渐多了些了解。他知道妻在东部某个城市有套不大的房子,是她的母亲留给她的,学区房。她靠房租生活。他告诉妻,自己贩卖过虫草和藏羚羊皮,手上有点小钱,暂时衣食无忧。在一起后没多久,他就发现妻很容易受惊。有一次,他和妻到北方的一座边远小城看冰瀑,他们在一个小旅馆住下后,他忙着整理行李,妻捧着一杯热茶,站在小旅馆的窗边看外面飘飘洒洒的雪花。他突然打了个喷嚏,声音并不怎么大,只是一个还算正常的喷嚏而已,可是妻惊得连水杯都掉到了地上。他到现在还记得妻张着空空的两手,满眼惊恐地扭头看他时的情景,虽然只是短短的几秒钟,可是让他难以忘怀。那一次后,他慢慢发现妻也经常会从梦中惊醒,比如在寂静的深夜,只要从马路上遥遥传来汽车的急刹车声,或是别的什么稍微异样点的声响,不管睡得多么沉,妻都会一个激灵,惊慌地从枕上抬起脑袋,片刻之后,妻似乎明白了自己处境安全,脑袋重又重重落下,再次进入睡眠。他不知道她为何会这样,她经历过什么。他和她都不是能言善道的人,在共同生活的这段时间里,彼此都把从前不提,个中原因他也无从知晓。他只是会在夜里把妻搂得更紧。
他的手一触到妻的肩头,妻蓦地张开双眼,全身都抖了一下。他看得真切。他用手掌继续轻拍妻的肩膀安抚她。
“到了。”他说。
妻带着一丝惊恐的弥散的眼神慢慢汇聚成一线,最终安静地落在他的脸上。妻的身子松弛下来,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伸出一只手,握住了他停留在她肩头的那只手。妻用一根手指摩挲着他手背上的一道疤痕,对他笑了笑,把头伸到车窗外去。
“就是这里呀。”过了很久,妻说道。
他附和妻子道:“就是这里……”
此刻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条瘦瘦的河。出了这个地方,应该很少有人知道它,是那么小的一条河……细细的一抹流水,在村庄和肥沃的稻田里默默穿行。唉,这条河,只合在心里想一想,提起来也不大会有人知道的吧。可不提归不提,人到了外面,心里还是会想着这条河的。不管离开多久,他对这条河都不会感到陌生。不管何时何地,只要他愿意,闭上眼,就能真切地看到它流淌的样子……河底长满柔软的水草,大部分时候,河水清澈,河面看上去像墨玉一样滑润。当然,一年中也有那么几天,雷声轰隆、河水暴涨,这条小小的河会变得浑浊、凶险,它面目狰狞地,像一条吞咽过度的巨蟒,在稻田中无声地扭动着向前……暴雨过后,小镇上的孩子们常常赤了脚,把裤管卷到大腿根下,踢踏着河岸上的积水,去察看河水从上游一路裹挟而来的东西,除了枯枝败叶,偶尔会有一只淹死的小猪,或是小羊。它们在河水中忽隐忽现、翻滚不停,宛若再生。而那些碗口粗的木材,则会引起成年男人们的争抢。孩子们站在河岸上,看他们驾着小船在波涛中飘来荡去,并将一根一端绑着镰刀的竹竿伸到水中去勾捞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裸露在外的大腿和胳膊都粗壮有力,爬满了令人敬畏的蚯蚓一样的青筋……这些场景,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的。有一年,也是一个这样的暴雨过后的阴霾天气,他去河边,为了救一只顺水漂来的小狗,他差点淹死在这河里。后来……后来他长大了,却并没有因此得到什么便利……所以他一直是那样活着,只是那样活着,什么也不想,一天过完算一天,连梦也懒得做一个。再后来,他到了那样一个境地,却偶尔会在夜里做个梦。他竟然做过几个彩色的梦。梦到的景致,都与这条河有关:春天里被野草染绿的河岸;夏天,河边草丛中那些挤挤挨挨、漫生一片的鱼腥草和紫苏;秋天是另外一幅景象,枯萎的杂草一点点矮下去,金黄的野菊满河岸蓬勃地开起来……他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色彩缤纷的梦,说出来,又有谁会信呢?那扇高高的装着铁条的窗户向西,夏日的凌晨四点左右,被铁条分割成一块块的月光会挪到他的铺位上。有许多回,他在梦中睁开眼,以为自己躺在银亮亮的水里,他心花怒放,屏住呼吸,把四肢都打开,想让自己在这水里漂起来,就像从前他在这河里常干的那样,让自己舒舒服服地漂起来……当然最终他并没有让自己漂起来,挫败感让他彻底清醒过来后,他明白自己并不在水里。明白过来后,他常常会因此变得有些忧伤。
妻打开车门,向河边走去。
这是五月的傍晚,天气和暖宜人,小河两岸,满目葱绿,有风吹过,能闻到空气中浓浓的野花香。河对岸的小镇,远远望去非常安静,小镇上方的天空中,飘荡着一层薄薄的灰色雾霭。他不用费神细想就能知道,在这若有若无的雾霭下,是小镇人热气腾腾的生活,街上喧闹异常,人来车往,鸡鸣狗吠……
他看着妻的背影,小女孩一样单薄而落寞的背影。
“五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十六岁的时候,妈妈和继父吵架……”她略微迟疑地,“妈妈杀死了他。后来妈妈因心脏病突发死于狱中。”有一次他问及妻的家人,妻这样告诉他。简短的几句话,就交代完了前半生。果然她如他一样,在这世上没有亲人。他不由对她生出了一丝怜惜。
他还记得一个深秋的夜晚,他和妻宿在距壶口瀑布不远的一个小镇旅馆里,那晚他到夜深也没有睡着。白天,一路上他都在看黄河两岸岩壁上层层叠叠的被流水冲刷出的痕迹,是黄河曾经在山腰流淌,后来才跌入深深的谷底,还是两岸的山在不停生长,从而使河水深陷?他不明白,也不想弄明白。只是那些层层叠叠、深浅不一的流水的痕迹让他一下看到了一条河的前世今生,他不由感慨万千。晚上,他躺在小旅馆硬邦邦的床上,妻在身边发出均匀而柔和的呼吸声,他看着窗外洒进来的月光,想到了自己……小时候还是很开心的,所以,如果他也有这条河一样的人生轨迹,那么最上面那层应该叫快乐,接下来,也还算平常,再接下来……他这样想着,很晚都没有睡着。后来,寂静的夜里突然传来了一声凄厉的鸟鸣,妻一个激灵,噌一下抬起头来,一只胳膊支在床上,似乎在侧耳聆听着什么,片刻之后,妻叹了一口气,脑袋重重落回到枕上,重新进入了梦乡。那一刻,他静静躺着,借着朦朦月色,静静看着他的妻。他突然想起来,在妻极为简短的关于她前半生的叙述里,竟没有一句是关于妻自己的,也许她刻意省略掉的,就是她为什么会在深夜惊醒的原因?
“你胆子不小啊。”有一次他喝多了点酒,指了指自己脸上的伤疤,调侃他的妻:“头一回见面,就敢跟这样一个人去看红果树瀑布——哪里有什么红果树瀑布嘛!”他得意地笑。
他的妻也笑了下。她垂下眼帘,低声道:“我这样的人……有什么好怕的。”他没有追问她所说的“我这样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虫草知道吗?不知道啊,没关系,以后会知道的。藏羚羊皮也没有见过?哈,真应该留一张给你的。这些东西很值钱,我以前贩过虫草,也偷偷贩过藏羚羊皮,唉,现在呢,一是做的人多了,二是国家管得紧,不好做啰。”他曾这样跟妻讲他以前的生活。他喝了酒以后会变得话多。他喷着酒气,打着哈哈,很开心的样子。他不是成心要欺骗她,在狱中的十年,他常常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行商,走南闯北的,有很不寻常的人生。
“你也过来吧!”
妻站在一棵柳树下叫他。
他踌躇良久,终究还是推开车门走了出去。路边有一堆新鲜的牛粪,长满盘根草的河岸踩上去异常柔软。他把两手都插在屁股后的裤兜里,慢腾腾走到妻的身边去。对面的河岸上开着一大丛野蔷薇,有许多开着粉色和白色花朵的枝条垂到水面上,在水中留下了油画般朦胧而富有质感的美丽倒影。对岸的小镇还是黯败的灰色,一如多年前那样。
他伸手折了根柳条,放在手心熟练地揉搓起来,很快做成了一支短短的柳笛。他很小的时候就深谙此道。一镇的孩子,只有他能用柳笛吹出悦耳且富于变化的曲调。他曾因此很为自己感到自豪。
“你在这里住过多久?”妻问道。
他把柳笛咬到嘴里,慢慢品味那股子细细的青涩味道。
“——好像不短呢。”他说。
妻淡淡地“哦”了一声。
他本来无意要经过这里。两天前,他们开车从鄂东的一个小山城过来,一路往南开,看到路上的指示牌:距津市还有20里。他这才发现他们已来到了距C镇很近的地方。他看到“距津市还有20里”的指示路牌时,不由自主地踩了一下刹车,妻在一阵剧烈的摇晃中醒来,有些惊慌地问“怎么了”。他告诉她,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地名,这附近好像也有个瀑布。他没有告诉妻,他们实际上已来到了他家乡的地界上。
“这附近有个小镇,我很熟……”当时他这样对妻说。
那晚他们在津市住了下来。他带着妻满大街找一种叫五十锦的卤菜。记忆中这卤菜主要以猪、牛、羊的杂碎为主料做成,是醇香四溢、油光滑亮、清脆可口的。吃的时候拌以辣椒、豆蔻、肉桂、茴香、葱、姜、蒜及麻油,实在是一种很难以用语言描绘的美味——记忆中是这样。但他和妻把整个小城都走遍了,也没有看见卖五十锦的,问到的人,也是一脸茫然的样子。一时间他很有些疑惑,怀疑自己是不是跑错了地方,是不是真的来到了津市。后来他到底还是在一个叫“汇利斋”的小熟食店里买了一份卤羊杂,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咸得惊人。就这样,偏还是惦记着一本万利,叫个汇利斋!他吃着吃着不免冷笑。
五十锦,觅无可觅的五十锦!
他嘴里咬着柳笛,四肢伸开躺倒在草地上。暮色渐浓,天空中的云彩半明半暗,不时有蝙蝠和白鹤从头顶无声划过。
记忆是个很奇怪的东西。车往津市开的时候,他无端想起了他十二岁那年的一个傍晚。他以前很少会想到这个傍晚……天很快就要黑了,他坐在厨房那油腻腻的松木饭桌边,等着姆妈开饭。父亲回来了。那时候他们家住的是一套里外三间的房子,临街的那间最大,是母亲的杂货铺。他的父亲是个老师,在远离小镇的乡村小学里教语文、数学还有政治。那所小学包括父亲在内,只有两位老师。他去过父亲任教的小学,那所小学比镇上的小学要破旧得多,所有的学生,无论男女,一律都赤着脚。一间草房子就是教室,教室带着个偏厦,父亲和另外一个年长的男老师就住在那间偏厦里。学校没有电铃,半截破犁头挂在那间草房子前的桃树上,由父亲和那位男老师轮流敲响它,提醒对方下课或者是上课。那个傍晚,十二岁那年的一个傍晚,他坐在饭桌边等着开饭,忽然看见父亲佝偻着腰身,跨过了家门口那块很高的栗木门槛。父亲穿过长长的昏暗的走廊向他走来,手里用荷叶托着一个很大的油纸包。父亲走到饭桌边,把这个大纸包搁到了他面前的桌子上。父亲微微弯下腰来,仔细而又郑重地一层一层打开那个油纸包。昏暗的灯光下,父亲的十指显得又白又长。
“——吃吧。”父亲把那个油纸包打开后,温和地对他说。
油纸包里是五十锦的卤菜,光看色泽就知道。那个时候小河上每天都有不少拖沙的小船跑津市,C镇的人偶尔会搭个顺风船去津市。人两手抱膝,就坐在一堆黄沙上面,小船吃水很深,从岸上看过去,人比水面高出不了多少,似乎随便一个浪涌过来,就会连人带沙给打到河里去。可是无人因此而担心什么,隔不了几天,就会有人照这样跑一趟津市,批发斑马牌蚊香和塑料雨披之类的东西回来。手头宽裕的人,自然也会买上或大或小的一包五十锦。回来的路上,人随着空空的小船吱吱呀呀地摇,不知不觉地,卤菜里的油就把纸浸得很透。临下船,得弯腰摘一片荷叶,或掐上几叶芦苇,像托着包点心一样把五十锦托在掌心里,穿街过巷地往家里走去,凡路过的街道都香气四溢的……不过,他们这样的人家,父亲只是个穷教书匠——父亲的工资不完全是钱,有时候会是鸡蛋、大米,有时候是一袋红薯,有时候是一袋玉米——母亲守着个生意清淡的小杂货铺,日子一直都紧巴巴的,一年四季是难得吃上几回五十锦的。所以,那个晚上,当父亲把那个油纸包打开后,他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刷地挺直了小身子,两手紧紧地扣住桌子边,两眼大瞪着,大气也不敢出一下。那诱人的香气令他非常兴奋,面对着这一大包意外的美食,他有些不明所以地紧张地看着他的父亲,那个有些佝偻,且寡言少语、瘦弱苍白的男人。父亲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往后退了几步,一直退到灯光外的阴暗里。父亲一只手按在胸口上,抬起另一只手往桌上指了指,再次温和地对他说:“吃吧,快吃吧,孩子——”
“孩子——”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是父亲生前对他最为亲昵的称呼。在他的印象中,父亲从不打骂他,可是也不怎么亲热他。父亲很少在家,即使在,也总是很忙,埋头备课,埋头批改他的学生们那些潦草敷衍的作业,而话却是少得可怜的。现在他躺在草地上,望着头顶上方越来越暗的天空,想到他的父亲,不禁有些酸楚。现在想来,那一次,父亲,应该是在跟他告别。没过几天,五十锦的香气还停留在舌尖,父亲就投河自尽了。人们花了两天时间才将他打捞上来,原本瘦削的父亲就像个被泡坏了的馒头,胖大得完全走了样。他还记得当时他看到以一种奇怪的姿势一动不动躺在长满盘根草的河岸上的父亲后,他惊讶、难过得都忘了哭。那时他就明白,死亡对死者来说,不过是一瞬间的事,而对活着的人来说,却是如此不堪、令人心碎。
父亲的死,也让他头一次知道了钱的重要。
“倘若家里有两万块钱,倘若有,他又怎会寻短见啊……”母亲曾多次这样伤心哭诉。原来只是两万块钱的事。父亲得的是肺癌。
所以,后来,开狗肉馆的恩伯找到他的时候,他没有想太久就答应了。
“一年六万,十年六十万,我问过律师了,这种事情,最多也就判十年。”恩伯说。
他蹲在恩伯面前,用根树枝在地上划来划去。母亲死后,逢年过节,他都是在恩伯家过的。恩伯的儿子小豪比他大两岁,他们从小玩到大,就像兄弟一样。那晚小豪在黑漆漆的电影院为争座位捅伤人,他也有责任,如果那晚带刀的是他,而不是小豪,那捅人的也一定会是他而不是小豪。是小豪,还是他,有什么分别呢?再说了,他到哪里能一年赚他个六万?六万呢!够他那可怜的父亲死三回,六十万就是三十回……那时候他二十五岁了,还从未有过什么正经工作,也从未有过什么正经女友。母亲死后,把那个杂货铺留给了他——他还那么年轻,一辈子守着个没什么生意的杂货铺又能有什么出息?
恩伯说:“要不是小豪他已经结婚,媳妇又大着肚子,我是不会跟你开这个口的,小豪要是进去了,这个家,只怕也就散了。你知道的,你就像我自己的孩子一样……”说到后来,恩伯的声音变得颤颤的。
“我知道,恩伯。”他抬起头看着恩伯,飞快地说道,“这样吧,我不要六十万,给我五十万就行了。五十万,我不要钱,要黄金,买值五十万的黄金给我吧。”他知道恩伯的狗肉馆也就值个五十来万的,他不想恩伯倾家荡产还要负债累累。这是他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做过的最大的一笔生意。
后来,他每每想起这件事就会有些得意,十年后,五十万的黄金翻了好几番,而钱呢,却贬值了好几倍。他认为自己是很有些做生意的潜质的。后来他也凑巧在报纸上看到篇文章,说虫草还有藏羚羊毛贵比黄金,所以他也从不认为说自己曾是个贩卖虫草和藏羚羊皮的商人是在欺骗妻。
“这小镇上的煎饺非常好吃……”他坐起来,指了指河对岸的小镇。
他入狱后,恩伯年年都会去看他。恩伯最后一次看他,是他入狱后的第三年,那时他已完全适应了狱中的生活,觉得日子也还过得下去。恩伯老眼含泪,隔着一张铁栏杆,伸出一双抖抖索索的手去触摸他脸上新添的伤疤。
他把头一偏,躲开恩伯的手,道:“恩伯,算不得么子,耍狠嘛,谁不会!大不了一命换一命。”是的,他的脸上落了道疤,半个耳朵不见了,可是他也突然不再像从前那样害怕了。想想看,最糟糕的事不过就是被人将头踩在便池的水泥棱角上碾,有什么好害怕的嘛。“根子……”恩伯喊着他的乳名,“……对不住啊!”他垂下头,一句话也没有说。恩伯满身油烟味,一脸苦相,咳咳喘喘的,又老又穷,似被人洗劫了一般。他都不忍心看他。恩伯就在那一年过了世,再也没有什么人来看过他。
“是吗?有好吃的煎饺啊……”妻喃喃回应道。
“是的,有条小巷子,家家做煎饺。”
那年恩伯卖了他的生意红火的狗肉馆,也在那条小巷里开了家本小利薄的煎饺店。现在他有些想知道,小豪是不是还在经营那家煎饺店,他过得好吗?
他的妻看了看那个小镇。
他们在天黑以后进入小镇。
他把车停在进小镇的公路边,带着妻朝小镇走去。过了那么多年,小镇还是老样子,不过就是将那几条石板路,换成了清一色的水泥路。街道照样拥挤不堪,水果摊、杂货摊一直摆到马路上。人们也还是老样子,只需把家门口的垃圾往马路上扫一扫,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坐在门前的小竹椅上吃饭聊天。空气中满是尘土的腥气,一如多年前那样。他在经过他家以前的房子时,放慢了脚步,屋子里没有开灯,黑漆漆的,一个小男孩在门口玩耍。许是刚吃过晚饭的缘故,男孩的小肚子圆鼓鼓的,裤子掉到了大腿根,看上去可爱极了。他一时有些难过……他原本也可以有这样大的一个儿子的。
他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恩伯那家煎饺店,原来就叫“恩伯煎饺”。以前恩伯开的狗肉馆,叫“恩伯狗肉”。恩伯死了,牌子却还在。一溜儿小房子,在窄窄的小巷两边排开,“恩伯煎饺”占了其中的一间。屋内摆了四张桌子,一个简陋的柜台。一块肮脏的油布从屋檐下扯出来,下面也摆着几张桌椅,几个男人围坐在一张三条腿的圆桌边喝啤酒。他仔细看了看,居然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油布下靠墙的一侧挂着个灯泡,发了胖的小豪就站在那盏发着黄光的灯泡下煎饺子,嗞嗞直冒的热气与油烟遮住了他的面容。
这一巷子的小店都是煎饺店,不用看他也知道。格局也都和“恩伯煎饺”差不多,甚至是小店屋檐下的油布,油布下的桌椅,还有那些来吃煎饺的客人,也都差不多,没有什么特别的。
他和妻坐在最外面的那张桌子边,他面对小豪坐着。隔着那几个喧闹的食客,他打量了下小豪。光是胖了些。那几个食客似乎和小豪很熟,他们打趣小豪,开着令人脸红的玩笑。小豪把一条毛巾搭在肩上,一手握锅铲,一手握着双奇长的筷子,一刻不停地在一只硕大的双耳平底锅里忙活,他笑着,回应着那几个食客,无暇顾及他人。小豪的女人坐在炉子前包饺子,这时站起来热情地招呼他和妻,手里却依然忙个不停。小豪的女人扯着嗓子冲屋内喊了声“大妹”,一个面无表情、身材丰满的女孩从屋里走出来,端了两杯发黄的茶水朝他和他的妻走来。女孩从那几个食客身边经过时,他看见有个矮个子的黑瘦男人伸手在女孩的大腿上捏了一把,女孩哎哟一声叫了起来,那几个人嘿嘿地笑了。小豪和小豪的女人各忙各的,像是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一样。
“不要脸!”妻低声骂道。
女孩走到他们桌边,他这才看清了她脸上尚未消退的稚气。她大约也就十三四岁,却已发育得很好了,胸脯鼓鼓的。这个季节的夜晚还带着些凉意,而她却穿着条满是油污的棉布裙子,光着两截白而圆的小腿。当年小豪妻子怀上的那个孩子,若长大也就在这个年纪。可是他知道她不是。他入狱后的头一年,恩伯去看他,告诉他那个孩子没了。算命的说,小豪命硬,和自己的孩子间,得隔一个外人。恩伯说小豪夫妻俩打算先去乡下抱一个回来。这个女孩大约就是恩伯说的“外人”,他想。他还记得当时听说那个孩子没了后,他很有些不安,仿佛没道理再占恩伯的便宜。他搓着手,隔着一道铁栅栏低声对恩伯说:“这样啊……生意还做吗?也可以不做的。”当时恩伯笑了笑,看了站在门口的警察一眼,老练地答道:“不做怎么行?只是欺骗政府的生意是万万不能做的,政府知道了,那是要人财两空的。人财两空!”
他给自己要了份鲜肉馅的煎饺,给妻要了份白菜虾仁的,最后他又要了瓶啤酒。那个叫大妹的女孩把煎好的饺子给他们端上来时,妻突然抓住她的一只手,压低了声音一字一句地对她说:“谁再欺负你,你就拿把刀,杀、了、他!”女孩愣愣地看着他的妻,好像不明白她在说什么的样子。这时又来了两桌客人,女孩把手抽出来,走过去招呼他们。小豪一直站在那盏发黄的灯泡下忙碌,其间他伸长了脖子问他和妻:“朋友,饺子的味道怎样?”他的妻没有吭声,她低着头大口吃饺子,大口喝啤酒,看上去像是和谁赌气一样。他抬起头看着小豪,大声回了句“很好吃”。小豪同样没有认出他。但他的普通话引起了那桌食客的注意,他们不约而同地扭头看过来,看看他,又看看他的妻,有那么一会儿,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后来他们中的某个人咳嗽了几下,于是他们回过头去接着喝酒,接着开粗俗的玩笑。他猜想他们应该是附近一家煤矿的工人,看上去比他和小豪都要年轻。以前他也认识不少煤矿工人,他们拿到了薪水,头一件事就是要跑到镇上来胡闹的,似乎拿命赚来的钱,就得这样玩命地花掉。十多年过去了,那些他认识的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那个叫大妹的女孩忙着给客人上煎饺、拿啤酒。坐在圆桌边的那几个男人不停地支使女孩干这干那,一会儿要碟花生米,一会儿要她过去倒啤酒,一会儿又是要茶水,没有消停的时候。每次都有人趁机在这女孩身上摸摸掐掐。后来那个矮个子的黑瘦男人借着酒劲一把把女孩搂过去,一只手飞快地在女孩的裙子里捞了一把。他把那只手拿出来后放到鼻子上闻了闻,涎着脸对女孩说:“大妹,好啊!好个大妹!”
女孩好像早已习惯了这一切,一声不吭地挣脱出来,一声不吭地接着做自己的事情。小豪和小豪的女人埋头各忙各的。
他的妻把他面前的那瓶啤酒抓过去,头一仰,咕哝咕哝就往嘴里灌起来。他赶紧起身,把酒瓶从妻的手里夺了下来。他从未见妻这样,不免有些紧张。那几个客人也安静下来,看着他和他的妻。
妻满脸涨得通红,大声骂道:“不要脸!”
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坐在隔壁煎饺店门口的客人,也扭头看了过来。他的妻谁也不看,站起来接着骂道:“不要脸!”
那个矮个子的黑瘦男人也噌地站了起来。
他赶紧起身把妻按坐在椅子上。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手里提着那只啤酒瓶,不动声色地看着那个矮小的黑瘦男人。
小豪带着小跑,端着一碟刚煎好的饺子过来了。
“刚出锅的煎饺,羊肉的,快尝尝兄弟!”小豪对那个黑瘦的男人笑道,“这一锅我用的是花生油,花生油煎羊肉饺子,我送各位的,快!快快快!凉了就不好吃啰。”小豪的女人也站了起来,她吩咐那个叫大妹的女孩:“去看看弟弟妹妹睡了没有。”女孩把手里的茶壶放到一张空桌上,扭头进屋去了。
“不要脸!”妻兀自怒骂着。她两手交握撑在下巴下,身子抖得像打摆子一样。
他知道,如果要息事宁人,他应该给妻一个耳光。这镇上的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样,管好自己的女人,管好她那张嘴,就什么事都不会有。可是他不想这样做。他觉得妻是对的,也隐约觉得妻这样生气一定有她的理由。于是他把一缕头发抿到那残存的半个耳朵后,身子后仰,只用椅子的两只后腿撑住整个身体的重量。他把一只手搁在肚子上,一只手紧握酒瓶垂在身体一侧,就那样静静地看着那个黑瘦的男人。
那个黑瘦的男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对小豪说:“放心,我不得在你这里搞事。”他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把钱扔到桌子上,起身离开。另外那几个男人也站了起来,他们瞪了一眼他和妻,跟在那个黑瘦的男人后面走了。
小豪端着那碟饺子,呆立在那张凌乱的圆桌边。
小豪把那碟饺子放到他们桌上,拖过来一把椅子坐了下来。小豪忧心忡忡地看了看他,又看看他的妻,问道:“朋友,从哪里来?”
他坐正了,把两只胳膊都支在桌子上。过了一会儿,他拿起筷子夹了只饺子送进口中,说:“我们原本打算去看瀑布的。”
“瀑布?是黄龙洞那个瀑布吗?”小豪笑道:“哎哟,那你们可是绕了道了。”小豪收起笑容,沉默了一会儿,又道:“一会儿出了小巷,记得要走大路。”
小豪的女人过来给他们添茶水,他的妻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小豪的女人端着茶壶等在旁边。妻喝完后,她又给她续上一杯。妻又一饮而尽,小豪的女人再次给她续上。
他本想问问小豪生意怎么样,是不是好做。可是好不好做,难道他没有看到么?于是他只有默默地吃起东西来。他吃完饺子,又要了瓶啤酒来喝。
他的妻突然把茶杯往桌上一顿,伸手一把抓住了小豪女人的一只手。
妻抬头逼视着小豪的女人,说:“你是她的妈妈,不是吗?”妻的胸脯剧烈起伏着,她死死抓住小豪女人的手,看着她说:“你应该拿把刀,剁掉他们的脏手!你是妈妈啊!拿把刀……”小豪的女人涨红了脸,把手挣脱出来连连道:“……有什么嘛!有什么嘛!”
他看着他的有些失常的妻,突然想起了她在夜里的惊醒,她三言两语中刻意省略掉的过去……他隔着张桌子,用力握住了妻子的一只手。
小豪也像喝多了,头脸涨得通红。小豪说:“他们不算是坏人……就是喝了点儿酒后,喜欢胡闹。”这句话听上去就像是在为他自己的懦弱辩解。他扭过头去看着小豪。也许是羞愧,也许是他脸上的伤疤吓着了他,小豪都不敢看他的眼睛,他把两手支在膝盖上,慢慢低下了头。过了一会儿,小豪忽然又抬起头来,直勾勾地看着他。
他连忙别过脸去,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到桌子上。他有些心酸地对小豪说:“不用找了。”他开始后悔过河了,他原本可以把车开得飞快,瞬间内就能把这个小镇甩在身后的。
“兄弟!”小豪没有去拿钱,他就那样直直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小豪开始把身上那件溅满油污的背心慢慢往上卷,一直卷到了腋窝下。小豪指着肚子上一道镰刀样的伤疤,对他说:“兄弟,我若早知道……”小豪的一根手指就那样在那道伤疤上点啊点,噎住了似的说不出话来。
他没有料到会是这样。他看着小豪肚子上的那道疤,怔住了。
过了好一会儿,小豪似乎是缓过来了,他接着说道:“我老爹死去前,中了个风。只是中个风,我就差一点儿连这个小店也保不住了。我卖了一个肾,三万块。兄弟,一个肾,三万!别人一顿饭,也可以吃三万的么!人穷,气短,我一家五张嘴……我也是个男人!如果我能再把自己换点钱,不管心、肝、肺、肠,但凡能换得了钱……”小豪说着话,把有着骇人伤疤的身子向他倾过来,“不要说是金子,但凡能换得了钱……”
他心惊肉跳起来,不等小豪说完,连忙起身带着妻离开。他搂着妻颤抖的肩膀,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巷口走去。他裹挟着妻,跌跌撞撞地、飞快地往前走着,一时忘了该走大路,还是该走小路。小豪的声音鞭子一样追着他:
“不要说是金子,但凡能换得了钱……”
责任编辑于敏
分类:中篇小说 作者:艾玛 期刊:《当代》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