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我会享受自己的葬礼,我一直在期待这一天,这是人之常情,但现实却让人失望。
首先,这天下雨了,再好的聚会碰上这种事也会扫兴。也许是因为下雨吧,来宾比我预期中少得多,而我本来做好了招待更多人的准备。尽管手头不宽裕,我还是花大价钱置办了美食和好酒(我自己是不太喝酒的,尤其是死了之后),结果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被仆人带回家去了。教士的悼词糟糕透顶,而且大多数宾客都是我的债主,要不就是各种执法部门的代表。大学没有派人来,皇室也没有。只有一个表情冷硬如花岗岩、有着闪亮的光头和粗眉毛的男人,在棺材被放进墓穴时强行和我搭上了话。
“我是他的表亲,”我解释,“他唯一在世的亲人。”
他打量着我,好像我是他家墙壁上一道危险的裂缝:“你和他亲近吗?”
我摇摇头:“很多年没见了。”
他的表情像是在说,我知道你马上要对我撒谎了。“也就是说,你不知道那些东西在哪里。”
“你是指手稿?还是研究笔记?”
“他偷的钱。”
“我哪知道,”我撒谎道,“都说了,我和他不熟。”
在宴席上,我发表了一番简短的演讲。我说,我们大家今天相聚在这里,是为了安葬萨洛尼努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哲学家、最有创见的思想家。我不禁要想,后人会如何纪念他呢?把他看作发现了血液循环和三条运动定律、治愈了高山热病,并且拯救了三块大陆上无数生命的科学家?是《语录》和《善恶的彼岸》的作者,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是光学望远镜、合成蓝色颜料与尚未进行实验但完全可行的飞行器的发明者?又或者是剧作家与作曲家——我听说,每一年的每一天,世界的某处都有剧院在上演《莱卡斯与瑟拉西美诺》,有乐团在演奏《第七交响曲》。既然生活中的每一处都有他的存在,怎么能说萨洛尼努斯死了呢?我们的日常用语中有一半引用自他的戏剧,而我们每次给马桶冲水或者穿上蓝色衬衫,都是在向发明家萨洛尼努斯致敬。这样一位伟人真正死去的那天,只能是人类彻底灭亡的时候——
我抬起头,看见一排表情呆滞的脸。他们完全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好吧。
葬礼后的三天里,一直有刻意伪装成不起眼模样的人跟踪我。当然,这种事我已经习惯了,所以我哪都没去。
我生前就像一名慈爱又负责的父亲一样,抓住机会为自己做好长远的打算,为的是过上完全不同的新生活——贫穷、匮乏与嫉妒再也不会成为塑造我的锤子与铁砧,我本来正直的品格再也不会被扭曲毁坏,沦落到欺诈犯罪的地步。我活着的时候做了那么多牺牲,都是为了死后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顺便说说正直这件事。我遗赠给自己的那笔小小的财产可以说是来路不正。确实是这样。但是,想想我这一辈子创造的巨额财富吧,我并没有从中赚取分毫。《语录》是史上最为畅销的作品,但卡莱克斯的书商只用六十斯图弗就买下了它,我那时租住在一间要爬十六级台阶的潮湿兔毛棚里,这钱只够我付拖欠的租金。至于戏剧作品,每部平均只卖了八十斯图弗,交响曲就更便宜了,而且我其实根本没拿到第九交响曲的报酬,因为主办人在首演之前就破产了。发明蓝色颜料确实让我赚了一笔,但除此之外的一切——要不就是我低价把版权卖给了别人,要不就是我必须匆忙离开民事法院辖区,无法出庭据理力争。我问问你,这公平吗?正当吗?
我的品格具有多面性,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一些方面并不美好。我在年纪轻轻、易受影响的时候走上了歪路,之后由于形势所迫不得不继续走下去,再后来就没法回头了。还有一件事我必须承认,我在其他方面展现出的智慧和创造力——或者说天资——并没有在我的犯罪活动中体现出来。我顶多只是赚了很多钱,并且从没被抓住过。但我也跳出过很多窗户,匆匆离开过很多城镇,大多情况下都把赚来的不义之财抛在了身后。我的传记作家声称,我经手的钱财中有百分之九十六都来路不正。不知道他是怎么算出来的,但听起来挺靠谱。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是个“并没有犯多大的罪、却受了很大的冤屈的人”(引用我的《米纳克斯王》第三幕第二场里的说法),这肯定能说明一些问题。
不过,真是如此吗?如果你愿意付钱的话,要我往哪个方向解释我都能说得通。在没有金钱激励的情况下,我的答案是,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能确定的仅仅是自己时常陷入险境,一贫如洗,仓皇奔逃,而让我沦落至这步田地的,总是我在上一个国家犯的罪,要不就是上上个国家。在这种严酷的处境中,我被迫偷窃了一些正直的人不会偷的东西。更糟的是,我这人很聪明,相比起来,正直的人们又是这么蠢。
做人不正直带来的麻烦之一就是不得不长期和坏人打交道。听起来没那么严重,但等到你别无选择,只能相信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辜负你的信任,惊喜吧。
“你什么意思,”我问,“什么叫他不在这里?”
她看着我:“他不在这里。”她说。
“那他在哪里?”
“不知道。”
“他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她自然是在撒谎。我能看出来,因为她已经做好了被扇耳光、掐脖子的准备。如果我让她吃点苦头,她就会撒第二个谎,让我匆忙赶去别处,同时,他们俩会悄悄打点行装离开这里,卷走我所有的钱——我从自己那里继承的遗产。
“别和我来这一套,”我请求道,“听着,这么办吧。我们五五分成。这样你和他还是会有够花一辈子的钱,以后也不用天天提心吊胆,怕被报复。对你来说很划算。安心是无价之宝啊。”
她毫无反应。“等他回来,”她说,“我会告诉他的。”
“那是什么时候?”
“不知道。”
“行吧,”我说,“我本来很信任他。我们曾经一起出生入死。要不是我,他早就被吊死了,他和你说过这个吗?”
“說过。”
“去他妈的,”我说,“反正只是钱而已。抓紧时间享用吧。过不了五年,他就会赌得一分不剩。”
“要不了那么久。”
我表情抽搐了一下。那些钱是我辛苦赚来的。其中一部分——大概0.01%——是我写《哲学的慰藉》、《腓利门与阿赛特》和《数学原理》所得的全部稿费。剩下的都来自联合剑刃银行,当时我将我发现的三角形斜边平方定理投入实际应用,从屋顶钻了进去。不过,反正只是钱而已——它(再引用一下我的作品)只是从我的手里转到他的手里,而它也曾做过千万人的奴隶。而且,我还藏了另一笔钱呢。
要想去那个藏匿点,得沿着大东路走整整九天,就像穿着死人鞋子赶路一样辛苦——不,比穿死人鞋子还糟,因为我下葬的时候穿的是我仅有的那双好鞋,以为只用在城里溜达几步,就能继承一笔财产了。一路上我只能用荨麻①充饥,喝沟里的雨水;走了两天之后,我开始悲哀地怀念起先前让人在我的遗体眼睛上摆的那两枚用来支付冥河摆渡人的金安吉尔,虽然我从来不信这个,但是人难免会想把葬礼办得周全点,不是吗?尤其是自己的葬礼。那两安吉尔本来足够让我坐头等客位前往埃雷克,晚餐还能喝上红酒,但现在它们躺在一个地洞里。只有蠢蛋才会为了死人委屈活人,特别是在二者都是他自己的情况下。
埃雷克是个糟糕透顶的地方,夏天太热,冬天太冷,其他时节又一直下雨。那里的人靠种亚麻赚的钱多到离谱,而亚麻农要干的活儿基本就是把亚麻四处堆放,然后等待它们逐渐腐烂。不等你到达“坚韧天使”酒馆(假如你是沿着军用道路从西边来的),那股臭味就会迎面而来,还得再走上七里路才能适应;到那时,你也就走到城郊了。当然了,要是去询问当地居民,他们只会一脸茫然地看着你说,什么臭味?
要不是我身上没钱,而且因为下流行为被勒令终身禁止踏入“坚韧天使”,我还挺想去那里歇一歇,顺便喝上一杯的(不过我现在已经死了,终身禁令应该不算数了吧)。我继续前行,希望能赶在晚上锁门之前到达银玫瑰修道院,结果不巧踩进兔子洞扭了脚踝,只能再次露宿野外,沐浴在天赐的清新空气之中,因此害了肺炎。我最终还是到了银玫瑰,醒来时身在病房之中,眼前是一个极其苍老双眼浅蓝的小个子修士。他说我性命垂危了三次,但他为我祷告了,所以我会康复的。我嘟囔着回答,我死不了,我已经死了,而修士合情合理地认为那是发烧导致的呓语。当天晚些时候,他回来告诉我,他这么费心地看护我是因为每条生命都很宝贵,就算我这条没用又微不足道的小命也一样。我感谢了他,问他我什么时候能离开。他回答,随你便。他通过祷告救活我,从中获得无上的功德之后,我的使命就算完成了,对他来说再无用处,留在这儿还占地方。
“谢谢您,神父,”我说,“等我以后发了财,一定会报答您的。”
“愿神保佑你,孩子,”他说,“不过我对此不抱什么希望。”
银玫瑰修道院的地界上有一座古老礼拜堂的遗迹。它大概有一千年历史,破碎的拱门明显是矫饰主义晚期的作品,我第一次进去的时候,墙上极为美丽的玫瑰帘幕风格湿壁画还隐约可见,不过现在都已经被绵羊蹭没了。礼拜堂是用来安置卡修斯·卡西安努斯——有史以来第二伟大的(猜猜谁是第一)炼金术士——的坟墓的。我选择他的墓地作为我的储备金藏匿点,一方面是向这位科学家同僚致敬,另一方面是知道没人会到那里去,因为大家都觉得卡修斯把灵魂卖给了魔鬼——不过我确信这不是真的。他们把卡修斯和另一位伟大的炼金术士搞混了,卖灵魂的事儿是那个人干的②。那是我最有意思的经历之一了。以后再告诉你吧。
我想的基本没错,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去卡修斯墓。很可能只有我和另一个人去过,而他也只去了一次,随身带了一把大锤和一根撬棍。不论他是谁,这家伙都把墓室弄得一片狼藉。我先前好不容易抬起来推到一边的棺盖被他打碎了,棺体也被敲出了一个洞,雨水长驱直入,把科学之父的遗体变成了一摊恶臭的灰色稀粥。看在老天的份上,这可是亵渎坟墓啊。有些人真是毫无敬畏之心。
他们都说,金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
不过,我还是得承认,此刻我身处人生低谷,前路一片灰暗。我应该是让愤怒蒙蔽了理智,这从来不是好事。一想到有个贼,有个罪犯把我花费宝贵时间一点点积聚起来的财富全部据为己有,手段冷酷。而且这相当于盗窃坟墓,偷一个死人的钱,我问问你,还有比这更卑鄙的行为吗?我从来没做过这种事。如果他留下了线索,我肯定立马去追他了。但他十分谨慎,一点蛛丝马迹都没留给我。我记得自己在砖灰中坐了很久,肘部以下的手臂上粘满卡修斯·卡西安努斯滑溜溜的残留物,心里想:所有的努力、所有的痛苦,全都白费了。我充满冒险、成就和赞誉的一生,到头来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另一件悲惨的事在于,我已经把退路全斩断了。这些年来,生活变得越来越不自在——世界虽大,但远不像人们通常想的那么大;而且自從十五年前我的著作《战争病理》问世之后,国家之间争端变少,友好合作大大增加,引渡逃犯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不再有什么安全的容身之地,而这一切只能怪我自己。尽管如此,我还活着的时候,总能找个偏远荒凉的地方,藏在阁楼里写书或者剧本赚钱,只是永远赚不够。那时总有一些顶着大公头衔、满身铜臭的人物愿意资助我,好让他们的名字和世上最伟大的天才联系在一起。但是,现在我已经死了——
银玫瑰修道院得名于阿马立克三世捐给修士们的那座华美的祭坛饰屏(很多人尊它为形式主义艺术的终极胜利,但我一直觉得它华而不实,还有点庸俗)。它之前被摆在内餐厅作为装饰,直到有个家伙把它偷走,分成小块当废料卖了。这并不是值得骄傲的行为,但如果修士们懒得妥善保管,就没资格拥有它。他们可悲的安保意识让我失去了所有的财产,所以这算他们欠我的。我花了将近一晚上才把那该死的饰屏锯成便于携带的小块,结果老城区的奸诈银匠声称它的纯银含量只有百分之六十七,卖出的价格远低于它本身的价值。
不论如何,离开埃雷克的理由已经很充分了,好在我付得起坐邮政马车到努玛的旅费。到达之后,我伪造了一份帝国的旅行证,借此在一艘前往贝洛伊萨的棉花货船上得到了一个铺位。棉花货船速度不快——没有赶路的必要——所以我有了一些思考的时间。
我应该考虑的是下一步行动。但我却分了神,陷入关于邪恶的沉思之中。我的思绪总会回到这个话题上,尽管我以为相关的探讨已经在《卡劳西欧》第二幕和《深渊哲思》里尘埃落定。看来并非如此。我依照着最近的经历思考,然后发现自己产生了新的认识。我当时坐在甲板上,背靠着桅杆,双脚搭在一捆绳子上,艰难地意识到自己十年前写在《人性的,太人性的》第三节的精彩论证之中、自己也信以为真的那个结论,其实完全错误。我成功地说服自己相信了它,但只要你看穿了论据中的雄辩、激情与绝妙的诗意,就会发现假设里有个狰狞的漏洞,比卡修斯棺材上的洞还要大,瞧瞧他落了个什么下场吧。
真是疯了,我想。人类智慧的最高成就之一,被一点点理智思考变成了一摊灰色稀泥。太可惜了,如果这消息传出去,很多人都会大失所望。我因为写出《人性的》而被世界各地的大学授予了十六个名誉博士学位(当然后来全被撤销了,因为我干了些坏事,不过他们的心意我感受到了),没有哪个人敢在没读过这部著作的情况下,声称自己受过教育或者有大学问。由此而生的还有至少半打评注集。研究院的学生要花一整年来学习这本书,它也是艾克门帝国学院课程中唯一的外语读本。等到有一天,有个聪明家伙注意到我刚才发现的漏洞,我一生光辉的学术成就就会像大厦倾覆一样化为残砖碎瓦,而那家伙则名利双收。这对我又是致命一击,唉,让打击来得更猛烈些吧。
情况其实还可能更糟。我自己就对著名的数学家普罗德鲁斯做过差不多的事。我证伪了给他带来全部声誉的那条定理。这只花了我十分钟的时间,做正事时开了个小差而已。我当时年轻愚蠢,不爱考虑自己行动的后果,所以和导师分享了自己的发现,而他帮我发表了它。这把可怜的普罗德鲁斯完全打垮了,我毁掉了这个温柔善良的人三十年的研究成果。他辞去了讲师职位,把所有的钱捐给了大学理事会,两年之后因营养不良和心灰意冷而死。至少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已经死了。
不管怎样,这就算不是谋杀,也是过失杀人,把责任推给真理是行不通的。不能把揭露真相当作毁人一生的借口,不管毁的是自己,还是别人。真理和事实不就是还没被证伪的假设吗?在我插足之前,普罗德鲁斯的定理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和真理,就像圣书前五部里关于天选之民流浪经历的记录一样真实,直到有个活宝(猜猜是谁吧)从纯粹的文献学角度指出它的成书时间比声称的时间至少要晚五百年。没多久,又有一个蠢货(你猜对了)翻译了洛阿达遗迹上三千年历史的铭文,由此证明了太阳之子们从来没在布勒米亚当过奴隶,也根本没有征服应许之地,因为他们一直都居住在那里。这个真相引起了两场大规模战争,导致千万人失去信仰,失去他们凄惨生活之中唯一的精神支柱。有哪句谎言造成过这么严重的伤害呢?
所以,我没有尊重真理的义务,去他妈的。而另一方面——
“你把话说清楚点,”他说,“你写的书能证明萨洛尼努斯的邪恶本源论是错误的?
“是啊,”我說,“只要一千安吉尔,它就是你的了。要现金。”我很快补充道。
他点点头:“你又是什么人?”
“我?喔,我只是个四处游历的学者。我穷尽一生研究的东西恰好就是这个伦理理论,而且——”
“你是个教授?哪个大学的?”
“不是,我刚说了啊。我就是个游历者,在各个城市间漫游,探访所有的伟大图书馆。”
“你发表了多少本著作?”
“一本都没有。当然了,这一本书会成为——”
他盯着我看。“我复述一下,”他说,“你不是个教授,也没有发表过任何著作。谁都不知道你这个人,就算是我也没听说过你的大名,而干我这一行的必须得博闻广记才行。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对吧?”
“差不多。”
“我想也是。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凭什么认为别人会把你说的任何话当回事?”
我打开挎包,拿出书的手稿。“你读读看,”我说,“一切尽在其中。只要你读完——”
他摇摇头:“你是个谁都没听说过的无名小卒,居然还想让别人相信你比萨洛尼努斯还聪明?得了吧。”
“我认识他。”我说。
“萨洛尼努斯?”
我点点头:“我们俩关系特好。”
“我怎么有点不信呢。”
“他临终时我陪在他身边。他的葬礼是我出的钱。”
他叹了口气:“你应该知道,萨洛尼努斯已经早早地入土了。这是事实。自己查查吧。”
和他争论没有意义,所以我离开了。我试图向另外的十二个书商兜售手稿时,他们都说了一样的话,我也没有和他们争论。最终,我把那该死的东西卖给了在酒馆里遇见的一个学生,他告诉我,他出来买醉是因为完全看不懂《人性的,太他妈人性的》,更写不出有理有据的评议。这就巧了,我对他说。没过多久,金钱交易就发生了。一安吉尔。
(“真他妈长。”那学生说。
“划算吧。”
“这么多字我怎么抄得完,会伤到手腕的。你不能删减点内容吗?”
“这里面的每个单词的选择都经过了精心斟酌。删减任何一部分都会毁掉论证过程的结构。”
“太操蛋了。”)
如果不介意喝燕麦粥的话,一安吉尔可以支撑你生活很长时间。整天喝粥的生活有个好处,就是可供思考的闲暇时间很多。
所以我深思熟虑了一番,但这对我也没什么用处。严格来说,既然我已经毁灭了现代人对邪恶本源和本质的共识,那我现在就应该动动脑子,构思出能取代它的东西。但我想,我有这种闲情逸致吗?答案是没有。所以,我思路一转,构想出了用废弃地产抵押贷款,再通过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投资来诈骗联合金匠银行的计划。这应该行得通,至少我会有足够的时间卷款逃跑——正因如此,我才没心情把计划付诸实践。一想到逃跑我就觉得疲惫。我死而复生的目的正是为了以后不用再疲于奔命。自从我死后,除了银玫瑰修道院的那一次之外,我简直像个见习修女一样清白。难道我仅仅因为自己吃不起饭、在别人门洞里过夜,就愿意破坏这种遵纪守法的生活吗?
我过夜的门洞之一直通钢铁门的拍卖会场。有一天,那里的守门人一大早就恼火地弄醒了我,想让我在买家到达之前离开。原来这天对于拍卖商来讲是个大日子。拍卖品只有一件:《鲍西斯和费莱蒙》的原版手稿——
“出自萨洛尼努斯之手。”
守门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还知道这个啊。”
“所有人都知道《鲍西斯和费莱蒙》。”
他点点头。“就连你这种人也知道。”他说,“总之,他们得到了手稿,今天就要拍卖。这是我们最重大的拍卖会,”他继续道,“世界各地的买家都会参加,斯科利亚、艾克门,鬼知道还有什么国家。我们还额外增加了座位。”
“也就是说它很值钱?”
他像看傻子似的看着我。“五十万安吉尔,”他说,“这是底价。”
离开的时候,我感觉像被运货马车撞了一样。我还清晰地记得写《鲍西斯和费莱蒙》时的情景——要我说的话,这是一部平庸的作品,仅仅提及了一些关于身份和品格的有趣问题,根本没有进行深入探讨。我写得很仓促敷衍,此前还花了三个月时间痛苦地构思一部远比它杰出的剧本(一年后我写出了《维崔尼奥》,看来等到时机成熟再动手写作是个正确的决定),好像只在誊写修订稿的时候通读过它一次。修订稿就写在九十张公共卫生宣告书背面,有个蠢货粗心大意地把它们钉在神殿门上,在城里张贴得到处都是。
五十万安吉尔,比我驳斥萨洛尼努斯邪恶学说的论文贵重五十万倍。
(说起这个,我后来在小修道院门口乞讨时又碰到了那个学生。他说,我要你退钱。真的吗?真的。你卖给我的那篇该死的论文,我只得了个C。这不可能。不可能个屁,他冲着我大吼,我差一点点就因为质疑原则性学说被踢出大学。你应该给我提个醒的,如果我被退学,我爸准会杀了我。)
五十万安吉尔。这还不是买断剧本,只是买一份抄本而已。
那部剧本是被一个怒气冲冲的剧院经理从我手中抢走的,他说我拖稿太久,害得他没时间通读,要是写得不好就坏事了。我试图回忆起那之后它流落到了什么地方。应该被放到某个书架上或者箱子里了吧。然后有人找到了它,意识到可能挺值钱,就转手卖给了别人,别人又卖给了别人,如此这般。现在萨洛尼努斯死了,供应链被永远切断,而世人还没开始谨慎而冷静地思考他究竟值不值得受人追捧,这正是意识到这剧本价值连城的时机。
价值连城。就是说某物有价值。至于有价值的定义,就是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有人愿意为某物出钱。而这就是律法和一切道理的总纲。
我从别人缺少安保措施的晾衣绳上借了一些干净衣服,然后进了拍卖会场。为了避免别人把我不自觉的抽动当成叫价,我一直把双手压在屁股底下。叫价逼近一百万时,整个会场都鸦雀无声,直到锤子终于落下,所有人都开始欢呼,仿佛发生了一件有意义的高尚事情——有价值的事情,但实际上只是有个科里斯-西奥托的富裕参议员的代理人花大价钱买下了九十张偷来的政府文书而已。我感觉自己遭到了抢劫。
一方面为了庆祝科里斯参议员的辉煌胜利,另一方面考虑到公众的兴趣对做生意大有好处,海军上将剧团在剧院正厅上演了一场全新的《鲍西斯和费莱蒙》,我也按时前去观看。我以前其实没看过这部戏,视野还受到了一些限制(我撬起了干草市场后面的一块石砖,通过废弃的下水道爬进了剧院,要不然看自己的作品还得付三斯图弗),但我对它较低的评价整体来说没有改变。事实证明这种东西我就算倒立着都能写出来,我充满自信地想。
我已经有一阵子没写过剧本了。一些国家拥有丰富多彩的戏剧文化,另一些则更喜欢观看战车竞赛和斗牛,近年来由于情势所迫,我投身体育活动,冷落了文艺界——这不是坏事,斗牛和战车竞赛都可以用来下注,但没人会和你赌一部戏的结局。不论如何,既然我写过剧本,这就不是难事。我卖了参加拍卖会时借来的衣服,凑了一个月的粥钱,幸運的是,市政府刚刚张贴了关于粮价的新告示。墨水可以用煤烟来制作,至于笔,只用蹑手蹑脚去拔点鹅毛就行了。我在高架渠的拱道下找了个臭得没人会来打扰的阴暗地方,然后试图构思剧本内容。
小修道院门口的台阶大概是城里的最佳乞讨地点。这里来来往往的都是有钱又有良心的人——或者说,正因为有钱才生出一丝丝良心吧——很乐意花比肉桂饼还便宜的价钱买一份内心的安宁。不用说,我在那里没有容身之地。想要在台阶上占据一平方码的地盘,必须付给行会一大笔钱,如果我付得起的话,就不用去乞讨了。但凑巧的是,第五级台阶左侧的合法占有人吃坏了肚子(别怀疑我,他吃东西的时候我在城市另一边呢),一个星期都无法工作,在此期间,我靠着每天露脸,成功将他的位置据为己有。周围的乞讨者老是瞪我,但由于职业原因,我得装得像个盲人,所以顺理成章地装作没看见他们。
要想在小修道院台阶上扮盲人,得用脏兮兮的绑带遮住眼睛。但就算这样,我也应该大老远就看见她走过来的。
“你好。”她的声音在我脑袋上方两尺处响起。其实,她打招呼时还说了一个我很久没听过的名字,那个名字曾经属于我。我表情抽搐了一下。
“走开。”
我听见她往我的帽子里扔了个硬币。“我找你很久了。你可真难找。”
“显然还不够难。”
我感到肩膀上传来轻微的压力,她在我身旁坐下了。这让我毛骨悚然。“所有人都以为你死了。”
我叹了口气。先知和圣人们死而复生后会赚得盆满钵满,声名远扬,但这不一定是明智之举。“他们是对的。”我说。
“当然是对的了。”她停顿了一下,“我想让你替我办一件事。
我上一次见到她时正耳鸣得厉害,那时我刚刚在一个小玻璃瓶里混合了雷盐、王水和力水,从毕尔-迪佛伊尔第六辖区警戒楼的屋顶上扔了下去——学过炼金术的话,你就会知道这是个不明智的行为,除非你的目标是在墙上炸出一个足够马车通行的大洞。
我并不想炸警戒楼,一点都不想。这是犯法的,而且意味着我不得不尽快逃离城市。是她逼我干的。这些年来,她逼我做了很多事情。
如果我不那么做,她就无法逃出牢房,会被押到马车门绞死,那样世界就美好多了,只不过无趣一点而已。但当时她用深邃的灰眼睛注视着我,提醒我,以前我们共同做下了很多事情,而她从没和别人说起过。因此,我花了一整个可怕的夜晚,在炭炉上用临时设备蒸馏提取了七粒雷盐,过程中只要稍有不慎,整座城市的地图就都得重新画了。我设计自己的死亡就是为了逃离她这种人,但很显然,我们的恩怨至死不渝,就像传说中的真爱一样。
“干什么?”我问。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她对我怒目而视,“你这混蛋,我的心都碎了。”
问题就在于,有时她会说真话,有时我相信她。“没碎多久吧。”
她摇摇头:“我让人把你的尸体挖了出来。”
我张开嘴,但什么都说不出来。
“没办法,”她说,“我必须得确定才行。顺便问一下,那死人是谁?”
“不知道。我在河里找到的。”
“我没告诉任何人,”她说,“我和他们说,那确实是你。他长得和你一点都不像。”
“下次我要火葬。”我说。
“你怎么能这样?我哭得可伤心了。”
我看着她:“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没什么想要的。你死了之后,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住的。感觉就像世界突然崩塌了。”
“你没什么想要的?”
“我需要你帮我杀了卢瑞亚大使。”
她算不上美丽,但如果她走进房间,你一定会忍不住向她投去目光,仿佛在她到来之前所有的弦都是松弛的,而她只要现身,就能让它们绷紧。请注意我没有说具體是哪种弦。
她曾告诉我她来自卢瑞亚,但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有关她的一切都是如此。别问我她年纪多大,我认识她已经十五年了,但这期间她的外貌毫无变化。她不会做针线活,也不会煮蛋,但极其擅长伪造全小写花体字,足够骗过学院的所有学者,这点她证明过无数次。有一次她告诉我,要想骗过别人的话,必须把赝品做得比真品更好——绘画、钱币、雕塑、手稿,都是如此。这大概意味着她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艺术家,因为她这一生造假无数,包罗万象。
“你肯定是把我和别人搞混了,”我说,“我不杀人。”
她回以微笑。
“除了极端情况下的自卫,”我说,“那已经是多年以前的事了。”
听了这话,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你的妻子。”她说。
“我把她给忘了。那是个意外。真的是意外。”
“你还制造了一场爆炸,杀死了二十七个人,包括亲王①。”
“那是自卫。”
她没笑,但嘴角略微翘了翘:“那好,这一次也是自卫。因为如果你不干的话,我就会告发你,让你上绞架。这是间接自卫。”
我刚认识她时,她只用向我散发魅力,就能让我去做各种危险缺德的非法事情。真是时过境迁啊。
我们去了壮丽骄阳酒馆,那里没人在意客人是什么身份。我给她点了松脂葡萄酒,给自己点了一小杯桃子茶。三楼有个露台,在那里可以俯视海湾的醉人美景,而且除了蜘蛛之外没人能偷听你说话。
“你为什么想让我杀掉卢瑞亚大使?”
她对我微笑。“这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她说,“当时我十五岁,他十七岁,我们俩深爱彼此。我们在暮色中坐在海滩上,他发誓只要他活着,就永远不会忘记我。”
我有点明白了。认识她这么久以来,她的相貌都没有变化,这我很确定。所以,她少女时代的恋人应该也能认出她。我还活着的时候,针对我的逮捕令比针对她的要多,但也没差多少。“你离开这里不行吗?”我问她。
她摇摇头。“我要干一票大的。”她说,尽管这么熟悉她,她压低的声音还是令我心颤,“真的。只需要这一次。如果成功的话,我就再也不需要工作了。”
噢,那个呀。
大干一票,狠捞一笔。如果成功的话,你的一切烦恼都会消失,金钱会像融雪时的河流一样滚滚而来,你会在幸福和欢乐的交响曲中度过余生,切切实实地证明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费心费力钻研歪门邪道是正确选择,而不是一个可怕的错误,也不是对你本身潜力的背叛。这样的机会一辈子只有一次,直到你把它搞砸,勉强逃出生天,一个星期之后你就会从头再来,准备再干一票大的,狠捞一笔。
但问题是,你对此心怀信仰。就像坠入爱河一样。当第一根充满毒液的卷须击中你,开始在你的心弦之间缠绕穿行时,你就清楚地知道这是个错误,只能在泪水中结束,但是管他妈的,你无法自控。这不是一个理智的选择。你只是看见,然后就相信了而已。
那些看见、但不相信的人有福了。但这种有福的人少之又少。我个人认为,大干一票的吸引力在于它迎合了我们内心的一部分,那里潜藏着被我们扭曲滥用、赖以生存、遭到浪费的美妙天赋。每位大师都需要一份杰作。你可以花三十年给贵族珍爱的赛马画一百二十幅肖像,也可以像尚茨的普洛斯帕一样花同样的时间建造一匹庞大的铜马。
长远来看,赛马肖像换取的报酬更高,但铜马会成为人类灵魂救赎的关键,直到世界的终结①。而且,大干一票之后,你可以一次性得到所有回报,这意味着你可以把金钱藏在安全的地方,像一条龙一样趴在上面,守到你烂透为止。
“和我讲讲吧。”我说。
她摇摇头,发辫的末端像铃铛一样摇晃:“我太了解你了,记得吗?”
她觉得如果我知道了她的计划,我就会抢在她前面下手行骗,将她排除在外。这个想法压根就没有掠过我的脑海,顶多像个大蚊子一样从海上飞过而已。
“好吧,杀大使是为了避免他认出你。他非死不可吗?”
“我只是让你帮我做一件小事,你就摆出这种不情不愿的样子。”
“杀人会让情况变得更复杂,”我说,“也更困难。如果一位大使突然死亡,人们会产生许多疑问。我还以为你的目的是避免引起关注呢。”
“如果他在睡梦中心脏病发作而死,就不会有人怀疑了。”
常言说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但她和毛地黄草的友情也很深厚。她不仅是个卓越的艺术家,还在应用炼金术领域颇有造诣,对草药学了如指掌,一双制药的手四平八稳。最让她开心的就是摆弄花草了。
“行吧,”我说,“为什么让我去?我不认识那个人,也不和那种圈子里的人交往。你显然和他们有交集,要不然就不会这么害怕遇上他了。你自己干吧。”
“我可能会被抓住。”
我深深吸气,然后缓缓呼出:“我也可以告发你。”
她冲我灿烂一笑:“你绝对不会做那种事。”
“别这么确定。等到他们一边用铁匠钳子拔我的牙齿,一边逼问我为谁干活的时候,我什么都可能说出来。”
“告诉他们是布勒米亚人花钱雇你的。他们很乐意听这个。”
“那你去说啊。”
“谢谢,我不要。既然养了狗,干吗自己吠叫呢?”
“我不认识那个人。”我重复道。
“我会把你介绍给他。”
“为什么让我去?”
她的笑容仿若日出:“因为这是一项艰巨的自杀式任务,而你是有史以来最聪明机智的人,当然啦。”
“啊。”
如果你想学一门技艺,我诚心推荐你体验一下被当局追捕的逃亡生活。总有一天你会藏身在破旧谷仓或者弃置仓库之中,而身边能用来自娱自乐、提供精神指导、进行自我提升的只有一本书。
我的那本书是《医学原理》,出自艾默里克·德·波利纳克之手。多年以前。我从赛尔的金翼修道院的库房里偷走了那本书的豪华装订版,以及一麻袋其他的琐碎物品。在行动过程中,我不慎被一个粗心大意的巡逻兵用弩箭射中了。我强撑着逃到了码头上,那里有一艘事先准备好的渔船,可以把我带去一座离海岸三里远、名叫陡岛的无人小岛。岛上有一座小修道院的遗址,在我和富有的艺术爱好者们周旋期间,把赃物藏在岛上的废墟里再合适不过了。我到了陡岛,四肢着地一路爬到了废墟那里,之后记忆就变得有些模糊。我记得自己穿着被褐色血液浸透的衬衣醒来,发现身上插着一根八寸长的橡木箭杆,感觉状态不太理想。
我本来没想偷那本书的。库房里很暗,我只能随手把各种物品往袋子里塞,直到凶恶的狗叫声响起,才意识到自己该跑路了。我打开袋子,希望里面有能够擦血的东西,这才看见了覆盖着黄金和宝石的书脊。我本来在想,太遗憾了,如果附近有医生的话,也许还能救我的命——然后我就发现了被麻袋遮盖的那东西——虽然不是医生,但却是培养医生的关键。那是一本标准教科书,公认的典籍,治病救人所需的一切知识都夹在华丽得有些俗气的封面封底之间。仿佛我在饥肠辘辘时乞求面包,却意外找到了装在麻袋里的两公担面粉。
波利纳克写作用的是古高地斯科利亚语,书里也没有索引,但我最终还是找到了关于移除箭支的内容,并且摸索出了大概意思。古高地斯科利亚语和梅尔戈伊语差不多,而如果你看得懂包萨涅语,就能连猜带蒙地弄明白梅尔戈伊语,就像被困在茅房里的猪能靠蛮力冲出去一样。回想起来,我应该猜错了一些词。章节引言不难看懂(我至今还清楚记得那句话,“箭伤的死亡率高于其他兵器伤的死亡率,尤其是在无法得到外科治疗的情况下”),但接下来内容的技术性就比较强了,我只能用手指做书签,频繁翻回去参考人体解剖学那一章。不过,波利纳克还是拯救了我。他警告我肌肉收缩的力量足以弯折箭头,所以拔箭之前需要稍微下压——果然没错,那可怕的东西没有伤到骨头,感谢上帝,但箭头尖端弯成了钩状,如果我没有事先把它从肉里解放出来,拔箭时肯定会撕裂伤口。他告诉我为了方便拔箭,应该适当扩大创道,幸运的是我相信了他。这意味着我得用麻袋里找到的大金胸针的别针部分深深插进伤口,直至碰到箭头底端,然后把伤口撑开制造空隙,我真的不想那么做,但还是照办了,因此避免了拔出箭杆后箭头还留在体内的可怕局面。总体来说,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过程中发生的最糟糕的事不过是让华美的书页沾满了血迹,导致它的收藏价值大大降低。
之后,我发起了高烧,正如艾默里克医生所说的那样。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虚弱得像只小猫,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一动不动躺着看书。等到离开小岛的时候,我的医学知识已经能匹敌大多数医生了,这让我多年来受益无穷。直到后来被迫独自藏身于梅森布罗西亚的废弃冶炼厂里时,我才意识到波利纳克的书里有不少错误,因此我自己进行了一番研究,最后写出了《医学教典》,据说它取代了波利纳克,成了多数权威学校的教材。顺带一说,我连一分版权税都没拿到。
长话短说,有必要的时候,我很擅长假扮医生。所以,和她谋划混进宫廷谋杀卢瑞亚大使时,我建议她可以把我介绍成某个学识渊博的医生,艾克门帝国大学的医学教授。
艾克门拥有世上最好的医生,我决定成为其中一位。碰巧,我很喜欢艾克门——永远不能回去真是太可惜了——而且只要用心学的话,就会发现他们的语言其实很简单。她好心地提议充当我的翻译——不管你信不信,她真的会说艾克门语,在西方,会说这种语言的人大概只有二十个。但我们怀疑剩下的十八人之一可能也在宫里,所以最终还是决定谨慎行事。当然了,作为医生,我想毒死谁就能毒死谁,其他人教养太好,不会提出异议的。
我以前假扮过医学教授,所以对这个虚构的医生角色很熟悉。他好像是个真实存在的人,如果现在还活着的话,应该已经是个老头了。这位教授曾在奥瓦德大公身边当过御医——那段时间,我趁机做了大量研究,最后写成《医学教典》——教授突然离开时,大公颇为难过,但当时他还有其他烦心事,比如,传家宝卡瓦尼圣像画失踪一案。
角色設计是很重要的,你需要了解你的角色,知道他们早餐喜欢吃什么,会给情人买哪种香水,小时候得过什么病,诸如此类。我很幸运,只要想出一个角色,就会立刻对他了如指掌。我不需要思考或者自问这个人会不会做某件事情。我心里很清楚。因此,我知道教授刚下船就会买一件羊毛长袍(艾克门人特别受不了西方的寒冷气候),但却会执意穿木底凉鞋,因为不论皮底鞋子做得有多好,他穿了之后都会腰酸背痛,无法适应。
“我们到底从哪里才弄得到艾克门凉鞋?”她问。
“细节最重要。”我告诉她。
“我知道,但是谁会注意这个?”
“我。”
她抗议了一番,但只是出于习惯而已。她知道细节的重要性。造假者很清楚这种事。他们也知道有些东西——比如被浪费掉的时间——是钱买不到的,只能去找合适的代替品。所以她给我做了一双艾克门凉鞋。它们完美极了。不行,我告诉她。
“你说啥?”
“太新了。”
還好我不用和她解释。其他人去异国长途旅行时可能会穿新凉鞋,但教授不会。他性格固执,经历丰富,知道远离故乡时穿着不合脚的鞋有多么痛苦。他会穿自己最喜欢的那双鞋,穿习惯之后完美地贴合脚型,毫无不适感。
为了模拟连续穿着三年造成的磨损,她在脚底的位置挖出了浅浅的沟槽,通过浸泡晾晒让木纹舒张,用刮板和十种粗细不同的沙粒把鞋底打磨得光可鉴人,再用抛光皂进行抛光,用剃刀磨损皮质绑带整齐的边缘,然后用醋漂洗,模拟汗渍。事实上,磨损鞋底是她的主意——虽然除了我之外压根不会有人看见——因为艾克门学者经常会在街道上踱步,而博士住的那座城市街上铺的是火山岩。如果不是她比一群老虎还可怕的话,我会很喜欢她的。她严守自己的行事准则,这点让我十分欣赏。
那支愚蠢的弩箭留下的疤痕是我身上为数不多的可辨识特征之一,必须得脱下衬衣才能看到。不幸的是,世界各地的法律机构档案里都有这块疤痕的详细记载,所以我就算大热天也从不脱衬衣。关于这个,还有一桩趣事。以前有个人,好像是梅赞提亚人吧,用我的身份招摇撞骗——应该是为了钱,但我不知道细节——他读过档案,知道我有这块疤。其实没必要为此费心的。他可能需要勾引人文科学院院长的妻子,但她不大可能知道警方档案里写了什么。除此之外,真没什么可担心的。但这个人重视细节,知道入戏的重要性,所以他找了支箭——和射中我的那支一样是锥形箭头——箭头朝外垂直固定在一扇门上,接着猛地拉开门,让箭准确地插进上身的相同位置。一开始他愈合得很顺利,但后来伤口里面不知进了什么东西,导致他得了坏疽,病死了。
我觉得这有点像宗教。他们说,唯有一丝不苟地模仿无敌骄阳①转世人间时的生活,才能拥有完美的品德,由于没有谁能为人类的罪恶而死、复活后肉体荣升天堂,所以没有人是完美的。常言道,请勿在家尝试。特定程度的完美从根本上就是不可能做到的。别人不行,你也不行,所以别费劲了。对此,我曾经的意见是,如果我无法拥有完美的品德,那我永远都是不完美的,永远都充满罪恶,道德败坏。只要意识到一切都只有程度的区分,我就兴趣全无,看不出有什么追求完美的必要。我的导师们听了这话对我十分恼火,说我没抓住重点。重点我当然是抓住了。他们说你没抓住重点,其实意味着他们知道自己的观点在逻辑上站不住脚。从真实性方面来看,那个假扮成我的蠢蛋事无巨细地做对了一切,但他中箭后死了,且无法让自己复活。我没死。我死了之后,又成功地从死亡中复生了。我并不是想拿自己和无敌骄阳类比,但这确实值得深思。
我希望你能明白为什么我说胸口那块疤是我留下的唯一线索,其他能够事先遮掩的东西,都被我们遮掩好了。为什么略过那块疤呢?我知道这个理由很蠢,但我完全入戏的时候,可能会无法自拔,需要借助别的东西——就像那个关于迷宫的神话里的金线——找回自我。只要我的疤还在,我就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这太蠢了。”她告诉我。
“我知道。”
“这种东西可能会害我们两人都被吊死。”
“是啊。”
“你太虚荣了。这样就像在说,我太聪明啦,就算留下超级明显的线索你们这些蠢蛋也抓不住。就像我用小字在赝品背面签自己的名字一样。”
但她确实那么做过,还做了好几次,也没被人发现。好吧,我发现了,但其他人没有。“我同意,”我说,“但我很迷信。”
“你迷信个屁。”
“和迷信差不多,”我说,“而且,你知道消除二十年旧疤的方法吗?”
“没有这种方法。”
在卢瑞亚大使的接待会上,把我介绍给大公和朝臣们的居然是大学教务长。他解释说,这位医生远道而来,是想拜读宫廷图书馆里一些极其珍贵的医学论文。他带来了介绍信和艾克门大学的认可书,还有来自十几所世界著名大学的推荐信和证明书,已经全部被修道院长和修会存档接受,修会还邀请他做一场关于萨洛尼努斯血液循环理论的演讲。
大公说他听说过这个理论,但完全不明所以。我给他解释了一番。他十分震惊。你是说血液在你身体里不停转圈吗,他问。是的,我回答,就像灌溉渠和水钟一样。但怎么会没有感觉呢,他问,不应该有搏动感和液体晃荡的声音吗。我告诉他,人体是相当奇妙的。是的,他说,确实如此。
接着我被介绍给了另外几个蠢货,然后见到了卢瑞亚大使,他用几乎完全标准的艾克门语和我问好,把我吓了个半死,不过他说错了几个音调。他解释说自己先前做外交使团随员时曾被派往位于萨尚和艾克门边境线上的霍查,在那里学会了艾克门语。
你说得好极了,我告诉他。他很高兴。您真这么觉得吗,他说。
之后,我们俩就热火朝天地聊起来了。由于在场没人听得懂我们在说什么,我们最后走到了一个角落里,这里很清静,容易思考,离食物也近。
“这对您来说一定很尴尬吧,”他说,“我的意思是,这里几乎没有您可以吃的东西。”
我微微一笑:“我们的饮食律法并没有别人想的那么严格。而且,就算是最保守的正统教徒,只要事先将食物净化,也能想吃什么吃什么。”
“您说什么?”
“用茶粉就行了,”我解释道。
“我好像从没听说过——”
“啊。”我假装出诡秘的样子,“我们一般不告诉外邦人。”
“噢,那么它到底是……?”
“茶粉,”我告诉他,“就是十几种神圣草药的花朵和种子晒干后磨成的粉末,经过圣山上的水晶天寺的僧侣的祝福,只要几粒茶粉就能祛除不洁,这样不论面前有什么食物就都能吃了。前提是,”我补充道,“你的动机是避免冒犯请你吃饭的人,或者使自己免于饿死。不幸的是,为了品尝美食而这么做是不行的。”
“这真是——太巧妙了。”他小心地掩饰住笑容。
我耸耸肩:“你知道的,冒犯招待自己的人或者地位更高者在我们的文化中是最恶劣的行为之一。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意识到,指出别人为你精心准备的佳肴是不洁的亵渎之物,光是和它同处一室就会威胁到你永恒的灵魂,很容易影响别人的心情。而且,”我继续说,“圣律是天父在我们遇到延斯·瑟维达人之前赐予我们的。”
他庄重地点了点头:“祖基玛鱼。”
“没错。但我们知道,天父是仁慈的神,如果祂知道律法会让我们无法享受甜白葡萄酒腌渍的祖基玛鱼的话,祂是一定不会禁止我们食用生鱼肉的。所以,很明显,这其中一定有误会。天父之言不可改变,但将它记录下来的先知们毕竟是会犯错的凡人。而且延斯人太敏感了。再小的事情也会冒犯到他们。”
他看了看我身后。大公雇有一个延斯人厨师,离我手肘不到六尺远的地方就是一整条盛在银盘中的祖基玛鱼,上面撒着丁香,还没被人碰过。卢瑞亚人也有吃生鱼的禁忌。
“我得承认,”大使哑着嗓子说,“我在自己家里的时候,偶尔会……但这是公共场合,别人会看到的。”
我从袖子里取出了一只小象牙盒子。这是她做的,因为在西方买不到高品质的艾克门象牙,而我扮演的医生不是那种会把茶粉随便装在破烂容器里的人。他的财物不多,但每一样都质量极好。“你这样就让我为难了,”我说,“如果我明知主人家的贵客不能与我分享美食,却径自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那就实在太无礼了。”我把小盒子在手里转了转,然后收了回去。
“只用加茶粉就行了吗?”
我做出灵光一闪的样子。“你该不会是说——”我停住话头,“抱歉,”我接着说,“请别在意我。”
祖基玛鱼的吸引力在于它的颜色。富有光泽的橙色包裹着绸缎般的白色,其间点缀着小块的黄色和红色。我个人并不特别偏爱它,但真正的美食家怎么也吃不够这道菜。有一个胖子,好像是大公的姐夫,在盘子旁边驻足了片刻,转而去拿了猪脚和发酵腌白菜。
“我来这个国家的目的之一就是促进普世性的宗教团结,互相尊重,以及不同信仰的人们的相互理解。”
“是吗?”
“没错。我们的教长认为,不同信仰的人们现在应该重视彼此的共同点,而不是区别。”
“也就是说,应该互相包容。”
“就是这样。”他看着我拿出小盒子,把盒盖向后推开,“只用在上面撒一点吗?”
“是的,几乎尝不出味道。”
他像是一只被狗撵的松鼠一样冲向饭桌,抓起一个盘子。我把盒子递给了他。“这么多够吗?”
“稍微再多一点。”
那条鱼看起来像落满了头皮屑一样。“我就免了,”他拿着盘子向我示意时,我说,“说实话,我虽然喜欢吃这个,但身体受不了。太油腻了。会闹半晚上肚子的。”
不用说也看得出来他在想“那就全归我了”。之后我们继续聊了一会儿天。显然,卢瑞亚人不认为嘴里含着东西说话是没礼貌的行为。
她对我大发脾气。我觉得很委屈。
“我没让你那么做,”她说,“我告诉你——”
“结果都一样,”我反驳,“他当众出丑,吐了大公和大公夫人一身,因为违反了卢瑞亚饮食律法被不光彩地遣送回国。他从你生活中消失了。不会威胁到你了。”
“我让你杀了他。”
“我不想做那种事。”
我没在祖基玛鱼里下毒,而是下了强力催吐药,但她完全没有夸我机智。大使的激烈反应被认定是生鱼造成的,而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无法否认自己吃了禁忌的食物,只能被遣送回国。没人死掉。没人成为谋杀案嫌犯。但她还是和我过不去。
“这太冒险了,”她说,“万一他不是喜欢吃异国食物的馋鬼呢?”
“我很了解他的性格。”
“你根本没见过他。”
“确实没有,”我说,“但我听说了关于他的一些事情,知道他是那种喜欢借出国的机会违反本国禁忌的人。剩下的都可以从已知信息中推断。猜猜怎么样,我是对的。我不冒险,”我补充道,“我赌的是经过精心推算的可能性。这两者不一样。”
她对我怒目而视。我有麻烦了。那又怎样?
“不管怎样,”我说,“我已经完成了你的要求,所以不要紧了。再次见到你很高兴,我应该走了。我挺喜欢医生这个角色的,他應该能带来不错的收入。不管你有什么诈骗计划,都不用给我分利了,你自己留着吧。我觉得——”
“你哪里都不许去。”
这是她的特点之一。你觉得她马上要放过你,让你重获自由的时候,她总会再让你帮她做点小事。“别犯傻了,”我说,“你让我除掉卢瑞亚大使——”
“那只是开端而已,”她说,“剩下的路还长着呢。”
我已经向她妥协了。我告诉她不想要自己的那份报酬,目的就是让她不用为了钱而费心出卖我。“还有更多活儿啊。”
“是的,多得要命。我们目前只是打下了基础而已。”
我叹了口气。“拜托你,”我说,“讲道理一点吧。我明显不愿意干啊。”
“你还不知道要干什么呢。”
“是和你有关的事。知道这个就够了。”
她用能够溶解别人牙釉质的眼神瞪了我一眼,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这话说出来不太好听,我需要你。”
“你才不需要。”
“我就是需要。”
有时候,女人说“我需要你”的方式能让你心碎,或者快乐无比。有时候则不然。话是一样的,但效果截然不同。
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相识多年,但一直保持着纯粹的工作关系。我们历来的相处方式是,碰面,合作,她害我陷入可怕的困境之中,然后带着我们共同赚来的钱跑路。过去,我和她合作仅仅是因为我们所处地区的政府在悬赏通缉我,而她没有这种不便,这成了她的优势。后来她惹上的各种法律部门变得几乎和我一样多,我本来以为她对我再也没有掌控力了,但现在看来这种事并没有发生。
“你到底,”我问她,“需要我干什么?”
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最开始涉足戏剧行业是为了帮助朋友。那时我们都年轻愚蠢,他们几个用继承来的遗产合资承租了科里斯-安瑟洛普的帘幕剧院,为期一个夏天。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干剧院管理是除了水淹火烧之外消耗金钱最快的方法了;但他们觉得不会有事,因为他们中有个人和公爵剧团的一个演员是酒肉之交,那演员赌咒发誓说自己能请来修达哈德,给帘幕剧院写一部全新的喜剧。听起来倒不是个坏主意。当时有三部修达哈德的戏正在科里斯上演,每一场都座无虚席,而他刚刚因为给剧院正厅后座买新的灯芯草底垫和公爵剧团的人闹翻。
遗憾的是,这事并没有办成。那一年,伟人剧院上演的三部戏之一是《荡妇悲剧》。这就不用解释了。修达哈德因为煽动暴乱和渎神罪被捕,很快就亲自参演了自己的处决,在极短的时间内吸引到了他职业生涯中最多的观众。如此一来,我的朋友们手头只有一座昂贵的剧院,十七个演员,四十六个后台员工,但一部剧本也没有。
所以我给他们写了一部。我这么做是为了帮他们一把,也是为了找乐子,因为我一直想试试写剧本,我觉得戏剧是效果最为直接的文学类别。另外,我有个白痴朋友的妈妈,把一件特别值钱的首饰藏在了床下的夜壶里(小偷绝对不会去那里找东西的,她儿子骄傲地告诉我),而我想被邀请去她家。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我认为如果剧本大受欢迎,他们就会付我钱,这是理所当然的。我想给那部戏取名叫《虫子和狮子》,但一个朋友认为《阿彼斯与索芙洛许奈》要时髦得多,他是对的。
大概一年之前,我和一个人交谈时,他告诉我他刚从查克萨利斯回来。平常人根本没理由知道那个地方,它位于艾克门帝国东部边境以东,只有寥寥几名外交官和事业心极强的商人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但那人告诉我,他晚上在都城散步,居然发现有一座剧院在上演查克萨语翻译版的《阿彼斯与索芙洛许奈》,观众还挺多。每一天,都有人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排演那倒霉玩意,而我一分钱都没拿到过。我个人觉得这是一部典型的面向青年人的戏剧,充满笑话、把戏和花言巧语,毫无深度,对人物的刻画也少得可怜,但可能我不如他们懂吧。
尽管囊中羞涩,我还是花钱请了不少律师,试图让我曾經的朋友们付给我报酬,但他们已经发了家,请得起更好的律师。我一无所获,也没有等到原先想要的晚餐请柬。另一方面,科里斯的所有剧院经理都想让我给他们写剧本,我自然乐意效劳。这也不是什么辛苦活儿。只要从我喜爱的已故作家的作品里选择情节,敲打到稍微变形、让别人不至于立刻认出来,敲定角色、了解他们,然后把他们想对彼此说的话写下来。这样就行了。凡是告诉你写剧本很辛苦的人都是在骗你。你只需要偷听你的假想朋友们的对话,偶尔停下来给墨水瓶里加点墨水。当然,你得写完半打剧本才能达到这种境界,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有一阵子,我真的相信自己找到了可以安身立命的行当。我挣得不多,每月收入大约等于一个技术一般的泥水匠为政府项目干活拿的钱。刚入行的境况就是这样,直到你的名声足够响亮,可以告诉别人,不,从现在开始我要从总利润里分利,演出季结束之后版权还得归还给我。我本来马上就能拥有这样的地位,但突然因为副业惹上了麻烦,只能坐上运粪车,巧妙地把自己伪装成大粪,匆匆离开了科里斯。
我的剧作家生涯似乎到此为止了,但老话说得好,酒香不怕巷子深。没过五年,我的剧作就遍及各地,在我不敢踏足的地区的剧院里频频上演,替我从未见过的人吸金。洛纳泽普城有一个胆大包天又富有想象力的剧院经理联合会追踪到了我——当时我住在埃利亚北岸一座半弃置的小农场里,一边吃炖荨麻和酸苹果填肚子,一边给《人性的,太人性的》润色——建议我给他们写几部剧本。他们解释说,因为风险因素和一些别的困难,我拿不到多少钱。我是个被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通缉的罪犯,这点传出去了可能会影响人们的观看欲望,而且为了给远方地区的罪犯付款而洗钱本身就是个颇为危险的行为。他们开了个价。在洛纳泽普,那笔钱只够付一个月的房租,但是在北埃利亚,如果我想换零钱的话,他们还得额外雇人去铸币厂赶工。所以我写了《以恶报恶》和《弗洛里安四世》的第一部和第二部、另外几篇历史剧,以及大多数现在被称为城市喜剧的作品。他们定期来找我取走手稿,我问他们作品受不受欢迎,他们总会耸耸肩说,生意很稳定,并不惊人,你明白的,但是人气在逐渐累积。有没有可能增加一点稿酬?我圆滑地询问。他们总是露出忧伤的表情不回答我,所以我也没强硬地要钱。最后,有个赏金猎人跟踪他们找了过来,给我造成了几个小时的忙乱,然后是长途渡海旅行,接下来我在帕拉普洛斯多西亚的死囚牢房待了三个月,多亏一场及时的地震——不开玩笑——才得以逃生。至此,学者们口中我的“埃利亚时期”就结束了。我辗转到了萨尚帝国一个省份的首府,那里的法律禁止戏剧演出,所以我决定另谋生路。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洛纳泽普的联合会用剧院的收入进行了地产投资,建起的城市从北部的夏侬一路延伸到布勒米亚边境。他们狡诈的勾当没有获得长期收益,一段时间之后,被他们压榨的租户们愤而起义,将他们私刑处死,还把他们的脑袋插到了杆子上,凯利亚共和国就是这样诞生的,所以如果你是凯利亚人的话,你可能得感谢我。我没有拿到一分钱,但脑袋也没和身体分家被插到杆子上。我做过数不胜数的蠢事,但从没碰过剧院管理这行。风险太高了。
“我需要你,”她告诉我,“写一部剧本。”
我闭上了眼睛。我们坐的露台下方的街道上,有个卖花人正叫卖着新鲜的紫罗兰。“噢,拜托了。”我说。
当初他们以将近一百万的高价卖出《鲍西斯和费莱蒙》的手稿时,她也在场。这让她有了个主意。
作为实验,她卖了一首简单的十四行情诗。得知她一直保留着它,我还挺感动的,结果她解释说这首诗一直被她当作书签夹在书里忘记了,直到有一天突然掉了出来。她告诉我,这东西突然出现像个预兆一样。诗在科里斯的拍卖会上卖了五万安吉尔,算是小小地捞了一笔(她说话总是这种口气),差不多够当作大干一票的资本——这个计划就像骄阳下的“神圣变容”一样突然出现在了她的脑中。
她问自己,如果有人愿意花将近一百万买下《费莱蒙》,那他们愿意为一部从未被发现过的全新大作付多少钱呢?尤其是考虑到萨洛尼努斯已经死去,所有人都基本接受了永远不会再有他的新剧本面世这个事实。想想吧,她对我说,光是手稿本身,就至少能卖出两百万。此外,我们还能保留那部戏百分之五十的演出权。这才是大买卖,她眼里含着仿佛发自内心的热泪告诉我。这才是旷世杰作,至高成就,带来美好明天的唯一希望。而你只用——
我抬起一只手。“主意挺好,”我说,“不过有一点。这有你什么事啊?”
她的神情好像被我捅了一刀似的。“你说什么?”
“这个主意很棒,”我说,“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笔迹写一部剧本,然后拿去拍卖。我要你干什么?”
她慢慢通过鼻子呼出气来。“你个蠢货。”她开始解释。
做萨洛尼努斯有什么诀窍?
我从没刻意扮演过萨洛尼努斯。这对我来说大概是与生俱来的能力,没法不做自己,所以我有理由宣称不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早晨起床之后我不会问自己,萨洛尼努斯接下来会做什么?这倒有些奇怪。如果我在扮演自己虚构的角色,比如费莱蒙、阿德斯特,或者那个不配做人的白痴弗洛里安四世,这就不成问题了。每次我提笔写作时都会问自己那个问题——费莱蒙或者弗洛里安接下来会做什么?答案总是像溪水中的花瓣一样飘然而来。
但是,萨洛尼努斯接下来会做什么?你问错人了。这就像射箭一样。我从来都不擅长射箭,但我认识几个神射手,他们没有教会我任何技巧,因为你问他们怎么射中靶子,他们也不知道。他们会说,我就是盯着靶子,专心看着它,然后松弦放箭。
当然了,对于我来说,弓弦一般都是被强行从我手里夺走的。一旦有人认出了我,某件事出了意外,或者罪案现场找到了可以联系到我身上的东西,我精心搭建的冰宫就在我周围破碎融化,而我只能再次踏上旅途。有时我会猜想,如果自己走上犯罪道路之前投身于艺术、科学、音乐与文学的话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但现实不是那样的;而不妙的是,我觉得那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我怀疑,如果我遵纪守法,乖乖待在家里,灵感的金箭就永远不会从天而降,把我射中。我作为萨洛尼努斯的人生到目前为止,是由百分之三十的纯金和百分之七十的粪便构成的,而那些屎似乎必须先累积起来,黄金才能逐渐成形。注意,这可是我作为著名炼金术士的专业意见。
所以,在我看来,做萨洛尼努斯的关键就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玩命挣扎。我有个关于煤的理论。我认为被我们称为煤的东西,其实是亿万片树叶腐烂后形成的肥料,来自年代久远、早已消失的森林。煤只是历经漫长的时间、被自身重量压缩得结结实实、如石头一般坚硬、质地干燥易碎、极其易燃的腐叶土而已。我就不展开细节了,但证据显示,如果继续压缩已经被压实的煤,压得足够久、足够用力的话,就会形成钻石。这只是个理论,我猜你也不是太感兴趣。我提起这个只是因为,如果事实如此的话,倒可以准确描述成为萨洛尼努斯的过程。很多东西不断从高空掉下来砸在我身上,直到它们的重量把我压得坚硬无比,而这个过程的副产品之一是昂贵完美的宝石。
“你当然需要我了,”她说,“不然计划无法成功。”
這是为了确保真实性,她像是和白痴说话一样解释道,刚刚写好,墨迹未干的手稿,肯定会被认为是赝品,明显是为了从最近掀起的收藏热潮中获利——
“但我写的就是真品啊,”我说。
“是不是真品无所谓,”她耐心地说,“再怎么货真价实,人们也只会嘲笑你。必须得看起来像真的才行。”
“啊。”
“而这需要另一种技术,非常麻烦。”
这方面她是行家,相信我吧。我开始专心听讲。
她说,为了让手稿看起来货真价实,各方面都必须做得恰到好处。写字用的纸和墨水都得靠谱,磨损和变色的程度必须恰当,还得有一定数量的拼写错误,被划掉的内容和辨认不出的词。它必须——这么说吧,必须对劲才行。而要想让它对劲,就得让它符合人们的期望。
“但我才死了没多久,大概六个月而已。所以手稿不用显得老旧——”
她摇摇头,我意识到自己犯蠢了。“它必须和其他的手稿一样才行,”她说,“必须看起来就像那些已经被证明货真价实的手稿,因为它们的来历可信。”
“但是,”我说,“重点应该是内容。是剧作本身。”
错了。“你不明白,”她说,“关键是,大家都知道萨洛尼努斯是个天才,但没人知道为什么,或者他怎么做到的。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写出杰作的,要不然他们就自己去写了。但试图模仿他写作的人成千上万——”
“抱歉打断你,但你干吗用第三人称来指代我?”
她对我皱起眉:“这样比较容易当着你的面把这些话说出口。试图模仿他写作的人成千上万,但都达不到他的水准。他们抓不住精髓。”
“我就是这个意思。”
“不,你又发傻了,你没弄懂。没人能写得和他一模一样,但有上百万的人能模仿得很像。两者的差距很小,只隔着刀片那么薄的距离,但生与死的区别也是如此。没有人会用两百万安吉尔赌自己鉴定这种细小差距的能力。他们会说,这读起来像萨洛尼努斯的手笔,但万一我错了呢?万一我太蠢了,察觉不出区别怎么办?所以他们会根据笔迹、纸张年代、墨水成分,以及最重要的手稿来历进行判断。后者,”她露出朝阳般灿烂的笑容,“就是你需要我的原因。”
恍然大悟的感觉就像被掉下来的硬币打中一样。我以前算出下坠物体的固定加速度是每二次方秒三十二尺,所以下落的距离越长,落地的力度就越大。这枚硬币肯定是从很高的地方落下的。
“噢。”我说。
“没错。我卖了你那首傻乎乎的小诗,他们愿意买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曾经是恋人——”
“但我们不是——”
“所有人都知道,”她坚决地重复道,“这个来历是完美的。所以,如果你送了我一首诗,为什么不可能送我一部剧本呢?”
说得有理。知道那种在草地里赶马车,结果碰上一块没看见的大石头的感觉吧?她就这样说服了我。
“我们这次合作,”她用鸽子低鸣般的声音说,“是因为——这么说吧。猜猜《费莱蒙》的手稿是谁买下的。”
“不知道。”
“是大公,”她说,“你那首差劲的情诗也是他买的。他是个收藏家。大收藏家。他的愿望是收藏世上所有重要的手稿,这样一来,他死了之后人们就会叫他博学者希瓦特或者智者希瓦特,而不是混球希瓦特。这次合作是为了方便我把剧本卖给他。他肯定会从我这里买走剧本,因为他已经买了一份绝对货真价实的萨洛尼努斯诗稿,知道我是可信的。”
我感觉就像第一次观看猜球魔术。“我明白了。”我说。
“当然了,”她说,“付款之前,他会让专家鉴定手稿——笔迹专家、手稿专家、学者、文学评论家,等等等等。所以手稿必须做到完美无缺。”
“好吧,这也不难,对吧?”
她叹了口气:“你显然还不明白弄虚造假的第一条铁律。要想让赝品被认为是真品,它就必须比真品还好。不是差不多,不是勉强一样,而是更好。这一直是我的成功之道。”
我抬头看着她。“更好?”
完美,又碰上这玩意了。
先前我提起过这个话题。我在神学院时受到的教育是,唯有神——唯有无敌骄阳是完美的。为了得到救赎,我们需要模仿神,但这是无法企及的目标,毫无成功的希望。所以,你可以像我一样拒绝参加这个不允许你赢的游戏,也可以一辈子为此努力,因为成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付出的努力。
容我为自己辩护一下,我从未试图写出完美的剧本、交响曲、哲思录、布道文、方程式,或者论文。我知道自己做不到,因为没人做得到。我离完美很近,就像那个站在两百尺高塔上,跳进塔下直径三尺的深井的家伙。即便落地点和井口差之毫厘,依然摔成了肉酱,别人还得把他从地砖上铲走。九环再怎么样也只是九环,对于想命中十环的人来说毫无用处。离成功的距离越近,就越让人难受。
我的目标不是十环。我根本没有目标。我只用闭上眼,放松手指。总的来说,我的成绩还不坏。就算闭着眼睛,我也超越了所有人。和绝对的成就相比,比较级的成就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但如果让我和自己竞争,问题就来了。
我宁愿别人要求我做点完美的东西,至少我知道成果会是什么样;省去了焦虑和压力,而且还可以下个边注,赌我肯定会失败。但如果让我超越自我——参见上文,关于射箭那部分。要想超越自己,我先得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自己和其他人之间的微小区别究竟是什么。竞争中的黄金法则就是制敌必知敌。但你无法密切关注自己这个对手。我可以和你详细讲解修达哈德、西玛乔、诺特克和埃莱乌斯写剧本的方式,分析他们的技巧和手段、第二幕揭秘的规则、西玛乔的壁炉台之罐、双重剧情转折,和第三幕切分式的伪结局。但你要是让我讲讲自己是怎么写作的,我就没办法了。我只是坐在桌前咬笔头,让角色们自己行动而已。
“你写得好烂。”她告诉我。
“我知道。”我说。
她开始不耐烦了。她刚在大公的宫殿里待了一早上,后者一个劲询问,她声称自己拥有的那部萨洛尼努斯手稿在哪,让她难以招架。
“告诉他,你把手稿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了。”
“他知道那是假话。所有的安全地方都归他所有,包括银行、神殿、修道院仓库,所以他知道手稿不在那些地方。气氛越来越尴尬了。他脑子不是特别聪明,但早晚会开始怀疑的。”
我叹了口气。剧本写得不太顺利。我努力过头了,老是妨碍到写作进程。我只有一个选择,所以我就那么做了——我站了起来,走到火炉边,然后把手稿塞进了余火之中。
“哟,真够矫情的,”她看着纸张熊熊燃烧起来,“现在怎么办?”
“现在我要重新写,”我说,“新的情节,新的角色,从头开始。”
“行吧。”
我坐了下来,把头埋到双手之间。“恰巧,”我说,“我还有一个备用的点子。”
她给自己倒了一大杯酒。“继续说。”
“有一个王子,”我说,“他四处闲逛,隐约觉得不太舒坦,这时,他爸的鬼魂突然现身。鬼说,我被我兄弟谋杀了,你知道的,就是娶了你妈,坐上了王位的那家伙。你要替我报仇。”
我看着她。“然后?”她问。
“王子替他报了仇。”
“然后?”
“然后就结束了。”
她放下了杯子。“这就完了?”
“是啊。”
“好吧,那辅助剧情呢?”
“没有那种东西。”
“主角的爱人呢?”
“没有。”
“噢,拜托,”她说,“必须得有感情线。还得有一个泼辣强悍的女主角。这是规矩。”
“不,”我说,“确实有个姑娘,但王子并没有和她恋爱。”
“真要命啊。剧情到底是怎么样的?”
“王子见了鬼,过了一阵子,他把叔叔给杀了。落幕。”
“这就没了?”
“还有一些关于生死和人类本质的内心独白。”
她翘起嘴角:“那都是凑字数的。”
“那也不坏啊。人们喜欢吃鹧鸪肚子里的馅料,不是鹧鸪本身。”
“那都是凑字数的,”她冷酷地重复道,“你说的这些是第一幕第一场和第五幕第六场的内容。快去把剩下的想出来。”
她惹得我有点恼火。“是你在写这鬼东西还是我在写啊?”
“你知道你这人的毛病是什么吗?你就是不长脑子。不仅是不长脑子,你就是一个无底洞,脑子掉下去就永远出不来了。你不能那么写。简直是垃圾。”
我这人有个毛病,喜欢逗别人玩。
这本身没什么問题,但在过程中把自己逼得无路可退就很麻烦了。给她讲了戏剧史上最糟糕、最无聊的剧本大纲之后,我只能动手写作了。否则她就会因为我浪费时间,烧掉了已经完成三分之二、明明改改之后就能用的剧本而大发雷霆。当然了,烧剧本并不是为了逗她玩。我别无选择,不烧的话只能继续对那毫无生机的玩意修修剪剪。
但我发现,偶尔遇到困难的时候,把手头任务的难度加大常常会有帮助。这会让我集中注意力,扫清干扰,锁定目标。给自己创造了这个屎一样的点子之后,我逐渐发现了它的潜力。
至少,我有了一个可以倾听的角色。他刚出现时,心情和我当时差不多:抑郁,凄惨,怨恨,愤怒。然后鬼魂出场,立刻将他的麻烦事增加了一千倍。我凝神细听,然后,我的王子开始对我诉说。
我听了他的话。好像还咬了一会儿笔头,剧本就大功告成了。
我的工作刚结束,她的工作就开始了。我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不去碍事,索性坐下来观察她。旁观真正的行家工作总是很吸引我,特别如果这个行家不是镜中的自己的话。
我们决定,这部剧本是在十二年前写成的,和那首十四行诗一样。那么,我写它的时候应该身在艾普-埃斯卡托伊,住在北街马厩楼上的一个房间里。这很重要,因为艾普-埃斯卡托伊的纸是芦苇浆而不是煮过之后捣碎的布片做的。芦苇纸的颜色不同,纤维更粗,墨水渗透的方式也不一样。如果我们用碎布纸来做,就会出大问题。虽然我也有可能用随身带的进口纸来写剧本,但专家肯定会因此起疑心,而他一旦发现了可疑之处,就会更加仔细地鉴定手稿。
但这也不难解决。适合做纸的芦苇只有一种,幸运的是,河岸上的野芦苇恰好就是这种。造纸的工序让人手臂酸痛,但技术含量并不高。晾晒完成的纸张稍微有点麻烦,因为南边阳光强烈,晒好的纸质地更干爽,表面也更光滑。我们小心翼翼地把纸放在鲸油火炉上烘干,再用光滑的钢棒进行抛光,总算解决了这个问题。
接下来就是誊写了——
“你他妈在干什么?”她问。
“抄写——”
“笔给我,”她把笔从我手里夺了过去,“还有,别坐我的椅子。也别站在那儿,你挡住光了。”
我们没法用我本人的笔迹誊写剧本。我的字一直不好看,可以说是乱七八糟,这点我已经习惯了,但我的笔迹在过去十二年里发生了变化,她让我写了点东西,然后拿出我以前写的一封信(那首诗就是附在这封信里的),才让我意识到这点。我明白了她的意思。笔迹的变化很轻微——字体更圆滑,也更潦草了——但如果细心的话,还是能看出差别。我绝对模仿不出那时的笔迹。这是她的任务。幸好她是世上最优秀的行家。
“而且我写得比你快很多,”她边写边说,在纸上快速挪动的手像是只敏捷的螃蟹,“诀窍就是要写快点。停下来思考就会搞砸。”
我坐在旁边看了她很久。然后她把我叫了过去。“我需要你的汗。”她说。
“你说什么?”
“你写字时很爱出汗。简直汗如雨下。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但我没说。“那又怎样?”
“这一页上需要几滴汗水。我又不出汗。”
这倒是真的。“你就不能……?”
“不能。必须要真的汗。盐水陈化的方式不一样,颜色不对。”
我只能冒着严寒出门,绕着街区跑圈。
“你就只能出这么点汗吗?”她问。
“按需出汗就只有这点。”我用指尖蘸了一点额头上的汗水,然后滴到了她指给我的那张纸上。“不太对,”她说,“这是流下来的,而不是滴上去的。汗滴是圆形,你这个是梨形。不过,也算是完成了。”
看见我的作品被别人用我的笔迹写出来,那感觉很怪。如果誊写者是个陌生人也许会好些。我自告奋勇想帮她朗读剧本,这样她就不用在纸页间来回查看了,但她说不用,那样做反而会给她添麻烦,降低效率。我不太喜欢这种状态。要是能参与手稿的制作过程就好了。现在的我仿佛在旁观自己的双胞胎兄弟和自己老婆上床一样。
我们第三次,不,第四次合作的时候,做了恋人常做的事,大概可以这么说吧。我们一起创造了一个新生命。
这么做的动机,是想得到拜因-萨顿以西十五里黑沼山南坡上的一片二流草场。我去那里的时候,只看见一望无际、如波涛般翻涌的荆棘地,长势茂盛的荆棘甚至吸走了其间几棵小桦树和柳树的养分。但地下的土是沙壤,而且荆棘只有在肥沃的地里才会长得这么好。我猜这里曾经是一片葡萄园,如果不是的话,肯定也适合种葡萄,如果能找到合适的买家,能卖不少钱。
那块地不属于任何人。我四处询问当地人,他们全都耸耸肩,说那是块无主地。那一片曾经是政府公地,后来被分给老兵代替了抚恤金。但我看中的那一块地并没有出现在拜因档案馆里的政府分配文件上,科菲斯领主法庭的什一税地图上也没有相关记录。那里最早是当地大户的旧址,一场火灾过后,它就不属于任何人了。
这种事偶尔会发生。地产由于叛国罪之类的重罪被没收后,就会成为政府土地,而政府行动意味着政府文员会参与其中。不知何故,文员并不总是聪明能干的人。他们会出错,小块的田地可能会被遗忘,给地图画红线的笔可能会太粗(按比例放大之后,一笔的宽度可能等于四分之一亩地)。我的葡萄园可能就是某人注意力涣散了片刻的产物。它不属于任何人,而自然界是不存在真空的。
由于不想花十年挖荆棘根,我决定卖掉它。但是要想卖地,就得证明自己是合法所有者。这意味着我需要档案。档案意味着我需要一个假身份,而年轻愚蠢的萨洛尼努斯只想要最好的造假者。
所有权意味着物主,被遗弃的地产意味着有一个不在场的物主。我们孕育并生下了一个物主,然后杀掉了他。她执意要做到尽善尽美,所以我们先伪造了出生证明。我们的物主出生在萨尚帝国(因为他们的档案和记录是写在烤干的黏土板上——而不是纸上的,而烤黏土是天底下最容易伪造的书写媒介),是一个外交官的儿子,出生时父亲驻扎在国外。因此,这块政府土地应该是他父亲的退休补贴的一部分。制作完财政部的不动产转让手续之后,她伪造了物主父亲的遗嘱,以及将土地從遗嘱执行人手中转让给儿子的同意书。然后,她巧妙地伪造了物主本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把一切财产都留给了他心爱的侄女。我本想让她在遗嘱里写心爱的侄女和侄子,但她指出我已经被缺席审判了很多次,身上背着重罪,遗嘱里留给我的东西都会被自动没收,返还给财政部。她是对的,我真讨厌这种时候。
我们顺利地卖了那块地,共享一瓶陈年萨顿红葡萄酒作为庆祝。三天后,我头痛欲裂地醒来,她当然已经消失了,卷走了所有的钱。不知道她是怎么在不刺穿瓶塞的情况下把麻醉药放入密封酒瓶里的。我问过她很多次,她只是微笑而已。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去拜因查询记录,就会发现梅德伊斯·奥德米亚曾经存在过的确凿证据,他是维萨尼公民,生于AUC 1018年,死于AUC 1061年。他是个史实,能证明他存在的档案数量远超关于三指斯佩西帕或者沃卢西安大帝的记载。她和我创造了他,这又如何?你母亲和父亲也创造了你。他的生命不仅有据可查,还有明确的意义,我可不敢说我有。即便在死去之后,他仍然帮助了别人。在我心情最灰暗时,我喜欢想象他在凉爽的傍晚一边心满意足地修剪葡萄藤,一边观赏太阳落山,给他充实有用的一天画上句号。
在那之后,我时常想着奥德米亚,屡次试图重新孕育自己。圣书上说,逃脱死亡的唯一方式是获得重生,我觉得这有一定道理。重生同时也是躲避牢狱之灾和大量债务的好方法。但这从来都行不通,我想我大概知道原因。俗话说,有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认为这话是对的。我犯的错误就是死的时候试图把我自己带走。
完成的手稿看起来有点邋遢,只是一叠破损发霉的纸。纸张受了潮,轻微发皱,没法整齐叠放成一沓。把手稿捆扎在一起的是一条绿丝带,向阳的一面已经褪色了。这种东西一般会被扔出去留给收废品的人,你要是节俭的话,也可以用它引火。这是她的杰作,世上最好的赝品,应该与普拉西桑的《骄阳荣升》、尚茨的普洛斯帕铸造的铜马并列展览。
剧本的内容也不差,虽然有些部分我不知该做何感想。我写作的时候心情不太明朗,所以在一些地方抒发了感情,主要用的是独白形式。这些年来,我剧本里的独白受到了不少批评:自怜自爱、破坏戏剧效果、节奏拖沓、没有起到推进剧情的作用……也许这些批评都是正确的,我无法判断。除此之外,我对这部作品总体来说很满意,顺便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用一段缺少戏剧潜力的糟糕剧情写出了一部好戏。我很确信十二年前的萨洛尼努斯特别喜欢做这种事情,当时他正在探索形式和内容的重要性,并且乐于创造让古板的批评家们恼火的作品。
“真是好货。”我说。
“别碰它,”她说,“我已经把它整理好了。看起来——”
“货真价实?”
她皱起鼻子。“太货真价实不是好事,”她说,“真过了头的东西一般都是赝品。应该追求的效果是平平无奇。”
平平无奇的手稿。好吧。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我们制作的是一件被遗忘在窗台上、不闻不问十二年的废品。她做出了废品的精髓。只有天才能做到这点。
我忍不住想问:“那个,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剧本。”
“噢,那个啊。”她做了个怪相,“有点冗长,第二幕很拖沓,我完全不喜欢主角,女性角色也没有真实感。说实话,你从来都写不好女人。”
“除此之外呢?”
“你根本不该写那个插科打诨的掘墓人。我也不太喜欢结局。”
“除此之外。”
“我更喜欢你早期的作品。”
不难看出我以前为什么差点爱上她。
我们在跳蚤市场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袋子。它是亚麻布做的,呈现出沙子的颜色,沾着褐色的污渍,缝线处藏污纳垢,带扣也遗失了。她把手稿放进袋子里,然后动身前往宫殿。
神啊,如今可以釋放你的仆人平安离去了。她已经用不着我了,而我知道,如果我和她待在一起太久,就会发生坏事。我本能地想悄悄溜走,连个字条也不留下。她在一个谁都能找到的上锁的抽屉里放了二十三安吉尔。二十三尔吉尔能花很久。
另一方面,还有我们大捞一笔的计划。如果成功了,就能拿到两百万安吉尔。虽然不知道汇率,我一直认为一百万安吉尔能让一群——两百万就是两群——胖乎乎的金色天使唱着歌伴我入眠①,这当然是我剧本里的说法,对我来说,这样的待遇来得实在是太晚了。大干一票的回报。就算她这种人也不会贪婪到把那么多钱全部据为己有。剧本带来的版权收入更不用说了,就算按照最保险的估计,也不会比埃利亚一整年的税收少太多。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能稳住心绪,在这里待久一点,可能会收到自己作品的版税——这辈子第一次。
理智行事的好处很多,我以后也应该试一次。但(内心独白的习惯又冒出来了,这么做从来都没有好处)再等一会儿又能有什么损失呢?毕竟,除了压榨我之外(这一点我已经接受了,不然就不会考虑在拿到钱之前溜走),她还能对我做什么坏事?或者应该说,既然我对她来说已经没有用处了,她还有什么动机坑害我呢?伤害别人是要额外付出精力的,而她一直以来都很会省力。在天平的另一端,还有个微小但很有吸引力的可能性:她这次也许不会把我害得太惨,我的麻烦也许很快就会结束。
如果在做正确的事和有趣的事之间选择,我每次都会选择做错误的事。
她回来的时候看起来吓呆了。我以为她被抢劫了,但没看见血迹。我问她发生了什么。
“他想买。”她说。
“多少钱?”
“二百五十万。”
一阵漫长而凝重的沉默。我们俩都在想同一件事。“他砍价了吗?”
她摇摇头:“我开价二百五十万。他说成交。然后我们握了手。”
我们俩都在想的是,他可能愿意付三百万。这种想法不说出口比较好。
“当然了,先得接受鉴定,”她补充道,然后像湿漉漉的狗一样打了个颤,“我把手稿留在了他那里。他给我写了收据。”
我们对视一眼。如果手稿在他的保管下遭到意外——失火,被盗,被老鼠啃坏——他为了名誉,就得付我们三百万安吉尔。不管你平时怎么诋毁他(别在他的密探偷听时这么做),他都是个一诺千金的人。
“这么做最明智。”我说。
“我知道。”
“你觉得他把手稿放在哪儿了?”
“旧图书馆,”她毫不犹豫地说,“他亲自告诉我的。他说放在那里最安全,大学学者们过去鉴定也更方便,不用走过庭院就可以找书做参考。”
旧图书馆实至名归,相当老旧。它是座木结构的独立建筑,位于南部庭院的中心。只要有人在墙上不经意地泼一桶沥青,园丁疏于照看的篝火再溅出一点火星,就足够烧毁了。
“费这个劲干什么呢?”她的语气带着爽快和轻松,“手稿很完美。他的学者们肯定会认定它是真品。只要安心坐着等他们付钱就行了,有什么必要冒险去犯半打重罪呢?”
有些问题本来就不需要回答。至于风险,几乎算是不存在。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冒险,但是对于我——我们——来说,就和在公园中散步一样。从新桥走到帕克敦的路上,就可以看见东墙的盲点。只用跑过草地,花一分钟泼洒沥青就行,在火光变得明显之前,你就能返回墙的另一边,在“悔悟与恩典”酒馆的惯常座位坐下来。大公的顾问们一直催促他重建那座有失火风险的旧图书馆,把他的宝贝书籍安置到安全的地方,但他不愿意花钱。出事的话,所有人都会努力掩饰偷笑,忍着一句“早告诉你了”,根本不会怀疑有人蓄意纵火。
但是,那是她的杰作。注定应该被大公的每位客人欣赏和妒忌。注定应该被永久收藏。
给自己的孩子买巨额保险之后再谋杀他们是个赚钱的好方法。犯罪时多加小心的话,这么做既不辛苦,也没什么风险。但是,这样的事情仍然很少发生,这不难理解。我们再次对视了一眼,心思不言而明。我们的孩子。
“是啊,”我说,“费这个劲干什么呢?”
这很奇怪,我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好吧,也许偶尔会这样。但这是很罕见的。我做科学研究纯粹是为了钱。音乐和戏剧也是一样,从来都没有其他原因。钱一到手(或者没来得及到手,这种事也时常发生),一切就结束了,我所有的激情也都随之消失。有一次,有个热情洋溢的蠢蛋冲到我面前,问了我一堆关于赛鲁利昂在《阿克西欧王》第三幕里的动机的问题,我瞪着他,完全记不起阿克西欧究竟是哪个王,赛鲁利昂又是哪位。事实是,我从来只在誊写终稿的时候通读自己的作品一次,之后就再也不看了。你能记起二十年前读过一次的剧本里的细节吗?我也从来没法去看我的作品演出,因为我每次都坐在城市另一头的漏风小房间里,拼命写下一部戏,就算后来它们重演,我也买不起票。
我猜,我的新剧本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是因为我们共同创造了它。当然,她对剧本的内容没什么贡献,但至少她在我旁边,表现出了兴趣,注意到了我的工作,还询问我为什么写得那么慢。我不习惯这种待遇。
我们不需要再做任何事情,只能等待大公的学士鉴定完手稿。我们没等多久。
你见过在人类听到街上的脚步声或者敲门声之前就开始吠叫的狗吧?我就有那种能力。别问我是怎么做到的,我就是感觉得到。我会在漆黑死寂中醒来,浑身冷汗,一骨碌滚下床,鞋也不穿就抓起那个装了必需品的包裹——这些年来,我总是把它放在身边,方便在黑暗中轻易找到——然后奔向第一次进入房子时就记下的逃跑路径。我会逃出房子,蜷缩在门廊的下的阴暗里,几分钟后,夜巡队,城市卫兵或者宫廷卫兵就会顺着街道冲过来。他们会短暂停下来派两三个人绕到房子侧面和后面包抄,然后踢开门。等士兵们全都进屋之后,我就无声无息地撤离了。此时应该走路,不能奔跑,最好心里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的这个天赋,或者说是第六感,无数次地拯救了我的性命,所以我相当依赖它,有点依赖过头了。
所以,被“我们是行政官的人,快开门”的喊叫和木頭分崩离析的独特声音惊醒时,我吓得魂都丢了。我不是那种容易恐慌的人,但这是因为我总是提防着危险,出事时一般都做好了准备。因此,毫无预料地陷入危险时,我会立刻崩溃,像一群同时起飞的鹧鸪一样。
我平时睡在一楼,她的工作桌底下。她睡在楼上的卧室里。一听到有人踢开后门,我就知道逃跑路线没用了。一楼没有窗户。我爬起来的时候,钢甲兵们已经进了房间,拿着提灯照来照去。他们看见了我。老天啊,我当时就僵住了。我的逃命包里有一块核桃大小的响雷,把它扔到墙上,就会产生一声巨响,一阵烟雾,以及一个足够爬出去的洞,而钢甲兵们会被震得回不过神来。但我的包在椅子上,有两个卫兵把它和我隔开了。我什么都做不了。这是我活该。
“她在哪儿?”领头的钢甲兵厉声问。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假装不知道,一盏灯就照亮了楼梯,回答了军官的问题。三名士兵脚步沉重地冲上楼。我听到了说话声,但听不清楚。然后她裹着毯子下了楼,后面跟着士兵。她在照常发挥——这真是太过分了,大公是我的朋友,我要让你们丢了军衔。士兵们也在照常发挥,没听她在说什么。他们包围着她列好队伍,从破碎的大门口走了出去,消失在黑暗之中,把我留在原地。
我等到脚步声完全消失,然后又等了五秒,接着抓起包裹,像被雪貂追踪的兔子一样从后门夺路狂奔。外面一个人也没有。远处有两条狗在吠叫。这天晚上月光明亮,尽管天空布满阴云,但仍然能看清四周——我觉得是光线通过一定浓度的雾气折射产生的效果,但管他妈的——我孤身一人置身于两道高墙间的狭窄小巷里,对下一步没有任何计划。没人想抓我,也没人在意我。我像个白痴一样站了很久,直到耐不住寒意,然后回到屋子里点亮了油灯。
我检查了前门和后门,它们都被毁得无从修复了。这是房东的责任,不关我事。我点起炭炉,炒了几个蛋,倒不是因为饿,就是想做点事情。我的本能在催促我逃跑,但那个负责内心独白的蠢货一个劲地说,逃什么逃?他们又不想抓你。他们压根不知道你是谁。他们以为你已经死了。趁热把蛋吃了吧。
我感觉如何呢?难过?失望?备受冒犯?我成年后的人生中,永远都有人愿意为我付出大笔钱财——为了我的头脑和技艺,或者为了把我关进八尺乘六尺的牢房。该有的感觉我一样都没有,只觉得困惑,这对我来说是新鲜事。一般来说,不论情况有多糟糕,我基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至少会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就算一时半会儿干不了。我觉得像是被抛弃了——这么说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我不大喜欢这样,这让我感到自己很平凡。
我的天赋不包括烹饪。炒蛋难吃极了,尝起来像枯树上滋长的菌类。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等待事态变化,就像一名观众。
不久之后,她进了屋,身上穿着大两号的男人的外套,眼睛下面有眼袋,没化妆,脸色白得如同床单,而且怒火中烧。她找不到可摔的门,显然因此更加恼怒了。她看向我:“你这个蠢货。”她说。
我之前不小心睡着了,此时抬起头,盯着她看。“他们放你回来了。”我说。
“你这个白痴,你怎么这么蠢?”
“你吃早饭了吗?”我问。
她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靠在桌沿上。她突然大哭起来。
“怎么了?”我问。
“他不想买了。”她说。
我没料到这个回答。“我们有麻烦了吗?”我问。
“他不会起诉,因为司法部长认为证据不足以定罪,但他对我的诚信度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希望我能早日离开大公国,越快越好。”
这时我注意到了我们在跳蚤市场买的那个亚麻袋子,它正挂在她脖子上。手稿还在她那里。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走了。”我说。
“什么?”
“我们可以离开了。”
“什么?噢,确实。所有辛苦全都白费了。这都是你的错。”
也许她和钢甲兵没打过什么交道,这我不清楚。在我听来,她就像从悬崖上跌落,最后掉进一车软稻草一样幸运,却还在责怪赶车人没把一根有刺的蓟草拣出去。“到底怎么了?”我问。
她把来龙去脉详细地告诉了我。
大公的专家们检查了手稿。他们小心翼翼地捣碎了一片极小的纸张样本,发现确实是芦苇纸,而不是碎布纸。经过检验后,他们确定墨水的成分是橡树瘿和煤烟,萨洛尼努斯的所有手稿几乎都是由这类墨水写成的。字迹鉴定专家愿意赌上自己的灵魂保证一切都毫无异样——绕圈的d还有i上倾斜的小点是萨洛尼努斯的中间时期特征(我没意识到这个,但我毕竟不是专家),字体从左向右轻微倾斜,意味着手稿写得很仓促,正符合一个赶死线的作家的笔迹。手稿本身的一切——她向我投来刀子一样的眼神——都尽善尽美,无可指摘。但是内容有问题。
(“噢,拜托,”我说,“这应该是我最好的——”
“闭嘴。”)
据文学专家说,剧本里不寻常的格律并不是个大问题。这部剧本里帶有女性化词尾的句子确实比前一部作品《女人的才智》要多百分之十七点三,但这可能是因为我的写作风格受到了马克罗比乌斯的影响,增加的女性词尾只是对新古典主义风格的抗拒而已。比这更让人起疑心的是,剧本中跨行诗句的数量减少了——比《女人的才智》要少百分之十九,更像成熟的悲剧作品中精致流利的语言——
(“这应该是好事吧。”
“别说话。”)
就算这一点也可能是由于题材原因,因为在城市派喜剧的自然对话中,萨洛尼努斯用的跨行诗句一向比在崇高时期的悲剧中要多。同理,相比其他作品,幽默转义语、交错佩列词和说话中断法之类的修辞手法的频率降低——
“幽默转义语是他妈的什么东西?”我不得不问。
“你再打断我一次,”她说,“我就打断你的膀子。他们的意思大概就是,剧本的写作风格并不明确。他们觉得写得很烂,但这一点也能找到理由解释。让他们确定这是赝品的是文中的地方性提述。”
“什么地方性提述?”
她背诵道:
无论你用什么形状出现,
像粗暴的埃利亚大熊也好,
像披甲的犀牛,布勒米亚的猛虎也好,
只要不是你现在的样子,
我坚定的神经绝不会起半分战栗——①
“你这蠢蛋,”她补充,“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你到底在说什么地方性提述?”
“当然是布勒米亚的猛虎了,你个白痴。第一头离开原生国家的布勒米亚虎在三年前才被送到科里斯的新宫进行公开展览。所有人都去看了。那之后四处都是老虎画像,老虎雕塑,老虎墙饰,还有蹲卧的老虎造型的冷酒器和茶炊——”
“我可不知道。”
“放屁。”
我摇摇头:“三年前我在佩尔米亚。那里的人连科里斯在哪都不知道,更别提科里斯最新的时尚潮流了。”我盯着她,“就因为这个?”
“是。”
“他们因为那些关于老虎的荒唐内容就认为剧本是假的?”
“他们说那是个典型的地方性提述。”
“提述个屁,”我差点大叫起来,“听我说。我差一点就决定写狼了,但是我想,老虎更有异国情调,而且那个句子有了额外的音节之后更好听。他们错了,操他妈的。”
她看了我一眼。“是啊,”她说,“但总不能这么和他们解释吧?”
这一切足以让人落泪。“为什么你誊写的时候没有发现这个该死的问题?”我问。
“我不知道,”她说,“我三年前在梅萨吉尼。根本没听说过有关老虎的蠢事。”
接下来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后来,我试图废物利用。我说,手稿还在我们这里,可以把它拿到其他地方拍卖。
“白痴,”她说,“你觉得收藏家们互相之间不交流吗?现在玛戈拉特以西的所有手稿爱好者都他妈知道布勒米亚老虎的事了。我们手头这东西是文学史上最昂贵的三百张废纸。我花了九个月计划这一切,寻找你,制作这蠢玩意儿。更别提我还被他们强行拖到街上,身上只披了张毯子,以为自己要被带去绞死。你以后再也别想说服我——”
我没在听。
回想一下坠落的硬币的比喻吧。现在把硬币想象成那种呼啸着从天而降,能砸出村庄大小的大坑的陨石。
“没关系。”我告诉她。
猎野猪时(这是别人告诉我的),如果那讨厌的动物向你发动攻击,你唯一的自保方式就是将长矛稳稳插进地里,用一只脚压低矛尖,对准野猪。那愚蠢的畜生会在暴怒中忽略你和它之间的那根致命长矛,回过神之前,心脏就被长矛刺穿了。她半途停止攻击,看向我。也许是因为我的语气有问题吧。
最重要的是,图书馆是个工作的好地方。在这里没什么其他事可做。吃喝、谈话、性交和放鹰打猎都不被允许。图书馆是刻苦学习、努力用功的地方。只用功不玩耍,你就能成为一名低級助理讲师,还能获得终身教职。
图书馆也没什么变化,三十年前的藏书,三十年后很可能仍然在那里,只是不知具体的位置。我们没有那本书,图书馆员告诉我。明明就有,我说,快回去找,仔细一点。后来他们找到了。我微笑起来。你好啊,老朋友,我低声说。
接着就轮到她了。
她不仅是世上最出色的书法伪造大师、纸张与羊皮做旧专家、笔迹模仿行家和博览群书的炼金术士,还很擅长裁切印模和刻章。我们需要伪造一块印章,或者说,伪造一枚盖好了章的火漆印,这样就容易多了。
那些草率马虎、命中注定要上绞刑架的印章伪造者会先弄到想要伪造的印章的阴模,这一般可以从固定在书信或者文件里的火漆印上取到①。他会把一团细黏土搓圆,按在火漆印上,小心翼翼揭下来以免让图案变形,然后把它放进炉中烘烤,或者在太阳下晒干。用这种阴模盖在火漆或者铅液上,能骗过百分之九十九的文员、狱卒和政府官员。连白痴也能做这个,而绝大多数这么做的人确实是白痴。
或者,你也可以动真格。先找一块合适的料子。砂岩要么便宜,要么不要钱。滑石是业内惯用的材料。她一向只用玉刻章。你需要靠着技巧和眼力,用细小的钢制工具切削刻画,把印章原件复制下来。但你要做的其实不是原样复制,而是把原件上凸出的图案用阴刻的方式复制一遍,这需要极强的视觉想象力,而我根本无法想象,更别提动手做了。刻完之后,你需要把印章移到烛火上方,让图案的凹陷处均匀地覆盖上一层薄薄的煤烟,然后把印章压在原本的火漆印上,再拿开。如果火漆印的凸出部分没有被煤灰均匀覆盖,你就失败了。你很可能需要扔掉手头的成品,从头再来。就算假印章通过了煤烟测试,也可能看起来不对劲——一模一样,但还是有区别,这样根本派不上用场。我一直觉得,能够刻出令人信服的假印章的人肯定生性邪恶,因为把那么高超的技艺用在正途上肯定能赚大钱,也就是说,他们违法犯罪不是为了钱,纯粹是因为爱。
她确实是最出色的。她有一个和我脑袋差不多大小的空心玻璃球,装满水之后放在油灯前,后面再放一面双折镜,就能产生比真正的太阳还要明亮的人造阳光。她的划针和凿子大多数都细如发丝——都是她自己做的——但坚硬得足以刻动石头,施加压力时也不会弯曲。她拥有极佳的视力,还有一块镜片。她亲手用固定在沥青里、覆盖着沙子的制陶转轮打磨玻璃,直到制成的镜片形状完全合适为止,她说那是她这辈子最辛苦的三天,我则惊愕于她花的时间如此之短。据她说,镜片安置好之后,能把纤细的划针放大到鸡爪那么粗,只要慢慢来,动作稳妥,就没什么难的了,真的。
现在看来,其实只用一团黏土大概就够了。秘书办公室里检视火漆印的文员年事已高,要把鼻子贴到纸上才看得清字。而且,谁会想伪造尚茨大学世俗文学院院长的印章呢?
我没有去拍卖现场——本来想去的,但我已经死了,只有待在家里等她。
最后的成交价是四百二十六万安吉尔。想想吧。足够买下中邦所有的小麦田,建造一千艘船,五十座修道院,或者雇佣军队,在埃利亚打一个星期的陆战。这笔钱是通过贫穷教士修会开具的信用证支付的,因为翻遍整个世界都找不出八十五万两千块五安吉尔面值的金币。买家隐藏了身份,但根据可靠的传言,他可能是萨尚皇帝,或者洛麦·梅特奥克,或者梅赞提亚玻璃匠行会的补贴金基金会。其他人不可能负担得起这笔巨款。
我是怎么做的?很简单。
我的朋友基本从没给我带来过好处,但这次的成功必须得归功于那个圣像画家的儿子。他给了我灵感,就像无敌骄阳把余烬放在茴香空杆里,将火焰赐给人类一样。
学会的当代文学系举办了年度学术研讨会,会议上提交的论文来自所有使用罗布尔语的权威学者。这一年,最让人激动也最具争议的论文出自西吉帕特之手,他此前寂寂无闻,但这次得到了遥远的一流学府——尚茨大学——的世俗文学院院长担保。
这篇论文的题目是《论萨洛尼努斯剧本的真实作者》。
写得真不得了,虽然我这么说是自卖自夸。西吉帕特的论文开头就提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一个道德败坏、小偷小摸的诈骗犯,真的可能创造出那些署有他名字的剧作、哲学专著、科学研究和音乐作品吗?西吉帕特毫不掩饰地承认自己没有资格探讨科学、哲学和音乐,因此会只关注他的专业领域,也就是戏剧上。
在论文的第一部分中,他整理出了证明剧本作者一定具有大量对宫廷生活、外交程序和政府工作的一手知识,才能具备足够的词汇和意象。他指出,萨洛尼努斯除了在第一场灾难性的婚姻期间之外,并没有机会接触到这样的知识,而就算是那场婚姻,也不足以让他产生对这些领域的详细了解。
接着,他分析了那个被他称为“历史上的萨洛尼努斯”,几乎受到世界上所有国家通缉的人所写下的各类文件。他利用各种文献学和音韵学的检验方式,得出了合情合理的结论,即罗布尔语并不是历史上的萨洛尼努斯的母语。他对剧本进行了同样的检验,发现作者不仅是个罗布尔语母语者,而且还出身于梅图雷尼的三个北方省份之一——文中的方言和典型的句式结构证明了这一点。萨洛尼努斯,或者说历史上的萨洛尼努斯,一辈子都没有去过北梅图雷尼,因为那片地区并没有针对他的通缉令。
然后,他总结了关于历史上的萨洛尼努斯的已知生平信息,特别强调了在各部剧本成书时他的所在地:监狱里、埃利亚海中间的军舰上、离艾克门帝国边境一千里的地方……除非他有个双胞胎兄弟,或者长了翅膀,在署了他名字的二十七部剧本里,至少有四部都不可能是他写的。
因此,西吉帕特认为,萨洛尼努斯不是那些剧本的作者。那么,作者是谁呢?
我等待着。然后我又等了一会儿。之后,我能做的就只有等了。
四百二十六万安吉尔,没人能花得完,也没人需要,甚至没人会想要这么多钱。如果只是区区一百万的话,我的搭档可能会卷款而逃。如果五五分成,你会觉得五十万在少数情况下还是有可能打水漂的。比如你用这笔钱造了一座城市,然后遭遇地震,大地裂开将你的城市整个吞噬。坏事常会发生。保险起见,你会想独吞那一百万。但这是整整四百万,准确来说还不止。光是零头就超过我这辈子的任何收入了。
也许她把我留在这里,自己去参加拍卖会之前,我们应该讨论一下钱的问题。我本应直接和她说,我知道你会坑我,没关系。毕竟,这个骗局的框架是你的功劳,你付出了很多努力,而我也确实犯了个小错误,所以你拿走大头是很公平的。但你给我留几十分之一的钱会死吗?有了那笔钱,我会很开心的,你也能觉得自己是个善良又正直的人。
我等待着,但她没有出现。我告诉自己,再等一小会儿也没有坏处。人死了之后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因此,西吉帕特认为,萨洛尼努斯不是那些剧本的作者。那么,作者是谁呢?
我们已经确认了关于真实作者的一些事实,他继续分析道:他在北梅图雷尼地区出生长大,家世显赫,职业和政治或者外交有关。这样一来,候选人就只有六个了。由于各种原因,其中五个都可以被排除。第六个——唯一可能是作者的人——是吉尔弗雷德,斯塔门侯爵及世袭选帝侯。
考虑一下已知事实吧。吉尔弗雷德(绰号青蛙嘴)出生在北梅图雷尼中央和东部省份边界上的斯塔门伯格城堡里。他在费尔森大学接受了教育——详见后文——然后出任了驻布勒米亚的帝国大使。回国后,他在自己庞大的庄园里度过了余生。他比历史上的萨洛尼努斯早六个月去世。这是巧合吗?
令人遗憾的是,西吉帕特继续道,如今提起吉尔弗雷德,人们主要只记得他的外貌。斯塔门式下巴是他父亲家族七代闻名的特征。他母亲利萨希特的阿迪欧尔遗传给他的利萨希特式鼻子也同样恶名远扬。二者结合在一起形成的效果更是相当不幸。吉尔弗雷德对自己的外貌极为敏感,因此一生内向,随着年龄增长,他的遗传特征愈发醒目,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僻。他为祖国和皇帝效力,承担了大使一职,但强烈的羞耻感让他缺乏自信,不善交际,成了一个无法通过普通途径表达自己的人,与正常社会格格不入,不得已地成了一个观察者,而不是参与者。他仿佛是个被囚禁在自己身体里的囚犯,一辈子只能与自己为邻。他一生未婚。由于家世和地位的缘故,他想要积极进取,像他的先辈一样在所有领域都取得惊人的成就,但他继承的外貌特征使他无法如愿。自然,这样的人需要一个宣泄方式,一条使自己青史留名的途径。声名和荣光对于显赫的斯塔门家族的后裔并没有吸引力。他对金钱毫无兴趣。但是对于成就的渴望时时刻刻灼烧着他。他必须获得成就,否则就该死亡。既然他无法踏上其他的道路,除了投身艺术之外,他还有什么选择呢?
在这一方面,他的家世和家族荣誉似乎再次挫败了他。身为帝国的选帝侯,给大众剧院写剧本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既然如此,想要顺应命运的召唤,他就必须使用假名,保守秘密。而且,他的秘密绝不能被泄露。如果世人知道他涉足了戏剧领域,他的功绩就会立刻化为耻辱。对于一个敏感而痛苦的人来说,这是个可怕的困境。
因此,在某个时刻,他一定想起了自己学生时代偶遇的一个人。确凿无疑的证据显示,他在费尔森上大学时,历史上的萨洛尼努斯和他住在同一座城市里,他们经常光顾同一个酒馆。我们有这位年轻侯爵从酒食小贩那里买强化葡萄酒和鲱鱼的账单,以及老板以破坏物品和无理取闹为理由,禁止历史上的萨洛尼努斯踏入酒馆的禁令。由此可以推断,这两个人见过彼此。年长者的恶劣行为,花哨的作风,以及华而不实的小聪明很可能给这位年轻羞涩、易受影响的贵族留下深刻印象。因此,二人之间很可能达成了协议,共享了这个至死不能声张的秘密。吉尔弗雷德负责写剧本,萨洛尼努斯则假称它们是自己的作品,并确保它们被搬上舞台。
这是个合理的假设,但它能被证明吗?当然可以,西吉帕特说,幸运的是,吉尔弗雷德的一些作品被保存了下来,储存在家族档案馆中,在他死后,由于他没有子嗣,档案馆便被交由学会的修士管理。留存下来的作品很少:给他父亲和表亲的信件,学生时代的哲学、神学和人文学论文,一首关于猎兔的无韵诗。但严格的语言学、语法学、音韵学和风格分析确凿无疑地证明,这些文字的作者就是剧本的作者。所有最可靠的特征——从属分句、双重剧中休止、罕用语的出现频率(以下附有三十六页巨细无遗的文献学证据)——都证明斯塔门的吉尔弗雷德才是真正的萨洛尼努斯。
至于他們的合作机制,我们也有据可循。吉尔弗雷德将手稿寄给萨洛尼努斯,后者则用自己半文盲的字迹将它们抄写一遍,然后卖给剧院经理。因此,萨洛尼努斯享受到了不属于他的荣誉,而他高贵的资助人至少在私下获得了满足,知道自己和先辈一样,对人类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到了阿帕戈亚都城,第一个要参观的就是那座雕像。我十五年前去阿帕戈亚就是为了看它——主要是为了看它(当时阿帕戈亚和帝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它确实令我印象深刻。
雕像有五十尺高,造型是一个站立的女人,双手垂在身边,从山顶上俯视着下方的城市。当地人不知道她是谁,但知道她在等待世界末日。
这显然是个有耐心的女人,因为她在城市建立之前就存在了。城市的历史不太长,但它建立在遗迹之上,遗迹又建立在其他的遗迹上。人们已经在那里生活了很久,但并不是同一批人。我去那里的时候,有人刚刚挖了一口井。据说,掘井人挖到一百六十尺深的时候碰到了石头,后来发现是一座建筑平坦的屋顶。他们砸穿了屋顶,乘坐着脆弱柳编篮子在巨大的空间中晃荡。他们的灯光折射出一片金碧辉煌,但距离太远,无法看清。他们急忙回到地面,取了更明亮的灯,再次进入井下。他们看见了一座巨大神庙的内部,四壁布满镀金的镶嵌画,精美的大理石,斑岩和雪花石膏立柱支撑着横梁。在纯金的圣坛上,他们看见了一座比真人高大十倍的神像,雕刻的是一个母亲抱着孩子,美得令人震撼,以至于掘井人们之后好几天都不思饮食。他们在墙上看到了象形文字铭文,成千上万的字符不知被奇迹般地保存了多少个世纪,述说着无人能懂的至高真理。他们看到了柜子、宝箱、圣物盒、圣餐盒,还有成箱的黄金、白银与象牙,箱子上的封条完好无损。就连圣坛周围的丝绸帘幔和金线绣成的美丽坐垫也保存完好。他们后来一致同意,这一切仿若天堂的幻景,而且肯定非常值钱。
他们把座篮升到屋顶被砸穿的地方,仔细地修补了石板,并用铅密封。然后他们赶到城市里,将这个发现告诉了生意伙伴。
他们花了不少时间筹集到足够的经费,做好了彻底发掘的安排,过了几个星期之后才得以返回。他们打开铅封,移走石板,点亮油灯,降下座篮。下降了六尺之后,他们碰到了水面。整个神庙都被水淹了。
后来,大学的学者做出了解释,涉及了气压、一百六十尺的岩石和碎石的重量、砸穿屋顶造成的影响、地下河流向的改变、轻微的移动和沉降等因素。神庙被埋在地下之后墙上出现的小小的裂痕,终于让它无法抵抗背后的压力。这都是实实在在的科学,我对此并没有疑问。总之,就是这样了。这个故事的精简版就是,有几个人想挖一口井,最后他们成功了。他们没能大捞一笔,但是这本来就没人能做到。不算什么大事。
(这个计划棒极了,不仅万无一失,还很简单。大公的手下释放她之后,我向她解释。如果剧本不是萨洛尼努斯的手笔,那就是别人写的。一个更杰出、更值钱的人。
问题不在于剧作,或者手稿。问题是剧本的来历不够好。没有可靠的来历,就没人愿意花钱买它。所以我们需要重新设计它的来历。她一口咬定的来历已经被证明是个谎言,所以我们需要给这个谎言找个理由,让她重新成为可靠的见证者。
完全是小菜一碟。
很多年前,我初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尚茨的野猪头酒馆,当时她还在从事招待与娱乐业的工作。她把我介绍给了一个有钱又丑得惊人的本科生,后者想找个代笔帮自己写点东西——论文和向家里人要钱还债的信之类的。我甚至还帮他写了一首关于打猎的讽刺史诗,用来在他组织的晚宴上取乐。他是个蠢货,但我们相处得很好。他付了我的酒钱,还给了她一个金胸针,上面镶嵌着一块小小的、货真价实的红宝石。
这些都是真的,但真相会被遗失和掩埋,等到再被挖掘出来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被清理干净,仔细修复,就像损坏的艺术品一样。我们修复的部分,就是吉尔弗雷德终身和她保持着友谊,她知道他黑暗的秘密,但死也不会在他还活着的时候把秘密透露给别人。所以,当她由于贫穷所迫,不得不卖掉她最珍贵的财物——吉尔弗雷德给她写的剧本时,她仍然将谎言维持了下去,声称那是萨洛尼努斯的作品。她的错误在于为了证明剧本来历可靠,而试图将它和萨洛尼努斯那封附带着十四行诗的信联系起来——诗当然也是吉尔弗雷德写的,但萨洛尼努斯无耻地照抄了一遍,声称是自己的作品。不出所料,她的谎言被大公的学者们戳穿了,但他们只察觉到了冰山一角而已。但是,西吉帕特的论文一经发表,那个秘密就人尽皆知了,这样一来,说出完整真相还能有什么坏处呢?)
我等了很久之后,等来了几个钢甲兵,他们逮捕了我,说是有一位女士给他们提供了信息,但(合情合理地)拒绝透露她的名字。他们认为我是萨洛尼努斯。我告诉他们,这不可能,他已经死了。你怎么证明你不是他,他们说。那你们怎么证明我是他,我回答。最后他们把我放走了。我被拘留的时候,他们给了我一个非常明智,也很有用的建议。离开这座城市,他们说。
自杀快要成为我的习惯了。不过,和大多数习惯不同,我相信自杀对我有好处。为了逃离敌人,我杀死了萨洛尼努斯的身体。我也杀死他永恒的灵魂,他不朽的名声,还有他的荣光,现在,如果我幸运的话,应该算是成功摆脱她了。
这只是小小的代价而已。我不太确定下半辈子要做什么,但至少我拥有一个曾经没有的机会。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将自己留在身后。被钉上十字架,死去,然后埋葬的自己。如果这还不算大干一票的话,还有什么算得上呢。
【责任编辑:钟睿一】
①荨麻嫩芽可食用,常被欧洲各国烹制成菜肴;因疫情影响,本文作者目前便宅于家中吃著荨麻。
②此处指萨洛尼努斯在《最熟悉的魔鬼》中的经历。
①此处指萨洛尼努斯在《蓝与金》里的经历。
①大学士与铜马指的是K.J.帕克同世界观下的小说《婴儿与洗澡水》中的情节。
①帕克世界中的主神。
①萨洛尼努斯的这部剧本原型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此处化用的是哈姆雷特结尾处的台词,“晚安罢,甜美的王子,让一群天使的歌声来伴你入眠”。
①这一段的原型是《麦克白》第三幕第四场中的片段。
①指粘贴或者用绳挂在书信文件上,用于证明内容真实性、表示批准或肯定的单块火漆印。
期刊:《科幻世界·译文版》202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