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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芬芳

分类:故事族·国外版 更新时间:2023-08-28 22:52:57

1865年3月11日

密苏里州雷诺兹县

骑兵们在破晓的薄雾中像狼一样穿行着,鼻孔呼出的热气旋即消失在清晨的冷风中。他们排列不整,拖拖拉拉地越过山坡。两个骑兵行进在由另外五人组成的主队的两侧。菠莉估计他们已经在她仓房外的石墙边安排了人马,随时准备拦截想要逃跑的人。

菠莉的儿子坐在门廊的拐角处,一边磨着大镰刀,一边做着白日梦。“贾森,”菠莉轻声说道,“骑兵就要来了。到仓房去。走!赶快走。”

那个10岁男孩二话没说,站了起来,按照菠莉的要求,拿着一把比他还高的干草铲,慢吞吞地穿过院子,消失在仓房里。不一会儿,仓房上方的加料门被推开了一条缝。

菠莉拿起一把扫帚,若无其事地从门廊扫向农舍前门。她打开前门清扫了门槛,然后让门半开着,转身面对穿过收割后的田野向她家赶过来的骑兵。

他们是联邦士兵,勉强算是吧。只有一个骑兵穿着完整的制服,他是一名联邦骑兵队长——身材高大,眼窝深陷,上唇和下巴上的胡须都很稀少,整个人如秃鹫般骨瘦如柴。他的士兵穿着很不规范,有穿工作服的,也有穿着军装上衣或裤子的。如果根据面孔判断的话,他们是农民和商人。但是,他们肯定是联邦士兵。他们的马匹看上去毛色光亮而且喂养得不错。她听说福里斯特将军手下的士兵已经在杀马充饥了。

骑兵们一边进入院子一边打量着她。她是一个农妇,但像一段穿着男士法兰绒衬衫、帆布裤子和粗鞣皮长靴的木头。或许,她以前也很清秀,但现在已憔悴不堪,赤褐色的头发在3月的冷风中愈加蓬乱,双手则因田间劳作而红肿、粗糙。

菠莉审视着他们的脸,急切希望能从中认出某个人——该死。阿龙·米查姆在他们中间,他的宽边软帽遮住了眼睛,灰色的脸颊因嘴里嚼着东西而扭曲着。麻烦来了。

菠莉若无其事地悄悄向门口走近了半步。

“你好啊,夫人,”他们的头儿轻声说道,“我是查尔斯·吉利奥姆队长,属于密苏里第八军。我和我的手下——”

“这些人不是密苏里第八军的,”菠莉冷冷地说,“他们是民兵,看上去更像是黑森人。”

“黑森人?”

“这是南军对德国佬的称呼,”米查姆说,“类似于内战时的那些德国雇佣兵?当西格尔部队在1862年突袭此地时,部队里的大多数人就是来自圣路易斯的德国人。”

“我明白了。”队长点了点头,“你说得完全正确,夫人。我的队伍是来自杰斐逊城的一支民兵组织,他们中的许多人有德国血统。但是他们现在和你我一样都是美国人。我们可以下马吗?”

“队长,我家菜园那边有一条小溪,欢迎你们去那里饮马,别的我什么也帮不了你们。我们已经被两方军队搜刮干净了。现在,南密苏里州人的殷勤好客已经所剩无几,就像谷物一样难以见到。”

“如果我们穿着南军的褐色军装,她肯定能很快找到谷物,”阿龙·米查姆边说边向门廊吐了一口唾沫,“他妈的所有麦基家族的人都是闹独立的,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

“这是真的吗,夫人?”队长问道,“我在附近没看到任何人。他们都去参加叛军了吗?”

“我丈夫在斯普林菲尔德,想在那里挣点美元。我们的大儿子参加了田纳西州贝德福德·福里斯特的军队,二儿子参加了查尔斯顿的联邦封锁军队。1861年在北军民兵洗劫了我们家之后,两个小儿子就去阿肯色州投奔斯特林·普赖斯的军队了。”

“叛军。”米查姆嘟囔道。

“三个在南联盟军,”菠莉纠正道,“一个在联邦军队。至少他们是真正的战士,队长。”

“和我们一样,夫人。”

“真正的战士不会和败类同行。这个家伙,阿龙·米查姆,是废除农奴派的游击队员,战争爆发前一直在堪萨斯到处杀人放火。他和恶狼打交道比与人相处更容易。”

“米查姆先生实际上不是我们队伍中的一员,夫人,他只是作为一名向导。”

“哦,他当然知道穿越这里群山的道路了。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常常在山里东躲西藏。如果他是你们的向导,队长,你们就是在走向灭亡。”

“军队就像家庭,夫人,你无法选择你的亲人。我们在寻找奴隶和逃兵,麦基夫人。我听说你这里有奴隶。”

“谁告诉你的?米查姆吗?放眼看看吧,队长,这里根本算不上是大农场。我们饲养驯马和役畜,而我们离伊利诺伊战线只有三天的路程。即使我们有过奴隶,现在也没有了。让动物不掉肉已经很困难了,养活奴隶就更不可能了。我们的仓库被偷了,谷物被烧掉了。战争前我们没有奴隶,现在肯定也不需要奴隶。这里只有我和我的儿子,请相信我的话。”

“这么说的话,搜查就不需要很长时间了。”吉利奥姆说。在他的点头示意下,骑兵们和米查姆开始下马了。

“不行!”菠莉的声音像鞭子一样爆发出来,她从开着的门内突然拿出猎枪,并举枪对准了吉利奥姆,手指搭在扳机上。这时他们都惊呆了。

“夫人,理智点,你不可能战胜我们。”

“干掉你不是问题,队长,或者干掉米查姆,或者干掉你身边的一两个人都不是问题。我的儿子正在仓房里端着一支装满00号大型铅弹的十冲程霰弹枪瞄准着你。如果我开枪的话,他也会开枪。”

“那你肯定会丧命的,夫人,你儿子也一样。”

“无所谓。我们只有一点点面粉和一些玉米粉。因为南军屠杀了我们的奶牛,我儿子的腿因为佝偻病而弯曲着。你们的士兵把所有东西都拿走了,除了田野里的零星落穗。看在上帝的分上,先生,你们的马比我们这里大多数人吃得都好。我们什么也给不了你们,除非老山姆·科蒂斯会因为杀害妇女和小孩而给你们赏金。”

吉利奥姆冷冷地瞪着菠莉,无视枪口的存在,估量着形势。她懂这种神情。队长出生入死,身边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死亡根本吓不倒他。

但不是今天。“各位,这位夫人说她没有奴隶,我相信她。既然这里没有我们需要的粮草,我们继续前进吧。”endprint

“你想让她在我们眼皮底下逃脱?”米查姆恼怒地说,“我们接受的命令是搜查逃兵、奴隶和武器。她是有武器的,不是吗?”

“她是有武器,”吉利奥姆冷冷地说,“但就我个人看来,我认为我们的命令是指军事武器,而不是农妇手里生锈的猎枪。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允许你收缴她的武器,米查姆先生。但是请稍等一下,等我走开你再动手。这件是我最好的披风,如果沾染上血迹要清理的话就讨厌了。”

吉利奥姆吆喝着坐骑,让马后退了几步,用帽檐碰了碰菠莉,然后转身走了。巡逻队的其他人员在他后面排着队,迈步离开了这里,留下菠莉单独面对着米查姆。她调转枪口,对准了米查姆的胸膛。

“今天算你厉害,菠莉·麦基,”米查姆愤愤地说,“但是你还没有看到我的实力。我估计,你男人走后,你的裤裆一定感到相当寒冷。也许下次我可以行动起来,让你的裤裆里增加点火力。我会回来的。”

“但是,白天你没有那个胆量,我敢打赌,你这个土匪王八蛋!来吧,随时恭候,我给你的火力会多得让你无法招架。如果你胆敢再这样踏上我的领地的话,阿龙·米查姆,我发誓我会打得你屁滚尿流!现在,从我的地盘滚出去!滚!”她冲着他的马脸大叫着,吓唬着这个牲畜。那匹马一边踢踏着一边把头扭到旁边。米查姆反复打量着这个激动的女人,但是那个牲畜的表现可就不如它的主人了。它一边喘息,一边猛地弓背跳了起来,快速小跑着追向巡逻队。米查姆只好紧紧抓住鞍角,不住地咒骂着马和菠莉。

迎接米查姆的笑声和嘘声响彻了山谷。米查姆狼狈至极。

菠莉在门廊上等待着,臂弯处放着那支老旧的猎枪,只见骑兵们的战马在小溪里溅起水花,然后消失在远处的树林中。她又等了一会儿,直到肯定他们真的离开了。

菠莉走进屋子,小心地将猎枪放在门后。而后,她在客厅芳香的静默中长吐了一口气,双臂紧紧地抱在胸前,试图控制住浑身的颤抖。

格斯·麦基在听到动静前就感受到危险了。他伸手在篝火上取暖,整个人缩成一团。突然他感到肩胛骨之间传来一阵刺痛,尖锐得好像是被刺刀刺中一般。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之外,有一个东西正在移动,在黑暗中缓缓地向他靠近。

或许是紧张过度?难道是幽灵在光临他的坟墓?

不对。马儿们也感觉到了异常,它们在山脊脚下的畜栏里不安地动来动去,抬起头,嗅着风。有人在他的营地周围打转。他能肯定。

如果不是靠着直觉,格斯不可能在这崇山峻岭里生存三年。

他那支破旧的詹克斯-雷明顿卡宾枪和他的铺盖一起放在石缝里,但是枪的开火系统太旧了,枪能打响的概率只有一半。如果这个入侵者想要伤害他的话,他可能早就死了。最好是等那人出来,而且——隐蔽处一根嫩枝发出了声响。

格斯慢慢地站起身,双手举起,让人一目了然。“过来吧,欢迎,”他平静地说,“我什么武器都没有,也没有什么值得偷的东西,不过我在火上炖着菜——”

“闭嘴。就你一个人吗?”

“我儿子正在山脊上打猎。我估计,他一会儿就回来。”

“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我……记不清了,我想是正午前后。”

“你在撒谎,老家伙。我从早上就开始观察你的营地了,没人来过也没人离开。”一个年轻人从隐蔽处走了出来。他高大而笨拙,看上去还不到20岁,手握一把骑兵用柯尔特手枪,子弹已经上膛,枪口对准了格斯的胸部。

他那破烂的军装夹克已经严重褪色而且污秽不堪,格斯都无法看出它原来的颜色。是联盟炮兵的蓝色?还是阿肯色军的灰色?这个男孩属于哪一边不重要了,显然他已经脱离部队有段时间了。他面孔肮脏,胡须凌乱,眼窝深陷,脸颊也因饥饿而瘪下去很多。

“我叫格斯·麦基,孩子。我向你保证,你不必怕我。我躲在这山里,等待战争结束,和你一样。”

“你是一名战士吗?”男孩快速地观察着营地周围,眼睛像热锅上的蟋蟀一样闪烁不定。

“我曾经是战士,”格斯承认道,“1846年,我跟随温菲尔德·斯科特去了墨西哥,在那些你从未听说过的地方,杀那些和我不相干的人。天啊,我从来没听说过那些地方,而我去了。我现在屁股上还挂着那时候用的滑膛枪球状射弹。对任何人来说参加一场战争就够受的了。这场战争我不想参加了。”

“如果你不是逃兵的话,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里?”

“我和妻子在雷诺兹西部有一个小型牧场,主要饲养的是役畜,还有少量马匹。但是南密苏里现在成了养马人的伤心地。1861年,里昂将军率领的黑森人部队在前往斯普林菲尔德的路上抢劫了我的家。”

“黑森人?”

“就是德国人,”格斯解释道,“他们是刚从船上下来的移民,强烈拥护联邦。里昂将军死于威尔逊河战役之后,两边军队开始了抢掠财物,还烧毁了我们的庄稼。夹在士兵和逃亡北方的奴隶之间,我们已被洗劫干净。我把我们最后剩下的一些牲畜赶进山里,为的是等战争结束,我的孩子们回来后能有点东西。”

“你的孩子中有参军的?哪一边队伍?”

“两边都有。”格斯叹了口气,“大儿子在1857年跑去出海了,战争爆发后,他留在联邦海军队伍里。我最新得到的消息是说他在莫比尔湾的哈特福德舰上。二儿子和贝德福德·福里斯特将军在一起,两个小儿子1862年投奔了普赖斯将军。”

“那你拥护哪一边,麦基先生?”

“和你一样,我只想能度过这段艰难时期。我可以把手放下来了吗?咖啡快要煮开了,在这山里有人来串门实在是太难得了。能与你分享我的食物我很高兴,孩子。不过,最好放下你的手枪。你并不想杀任何人。”

“我对你的食物不感兴趣,先生。如果你想搞什么小动作的话,我会给你好看的,懂吗?”不过,当格斯跪着从篝火上取下热气腾腾的锅时,那个男孩把手枪装进了枪套。格斯倒了两杯滚烫的咖啡,将其中一杯递给了年轻人,年轻人点头表示感谢。endprint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孩子。”

“我叫米切尔,伊莱亚斯·米切尔,叫我伊莱就行了。刚才对你那样凶狠我表示道歉。我是一名逃兵。”

“你是联邦军人。从北方来。”格斯说的不是问句。

伊莱呷着咖啡,点了点头,“你怎么知道的?”

“首先,你从没听说过黑森人。你从哪儿来?”

“伊利诺伊。我的家人在开罗附近耕种着80英亩土地。我原来的兵役时间是一年,但是佩里维尔一战后,我所在的军队被打败了,他们将我送进了战争期间临时建成的新军。我已经服役近四年了,看到的杀戮多过……不管怎么样,我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说我的家人生活艰难。我受够了。我参军的目的是为了保卫联邦,解放奴隶,但是我们现在所做的都是烧毁农田和村庄,让不幸的人们忍饥挨饿。我再也不想继续下去了。上个月,从维克斯堡逃跑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在赶往回家的路上。”

“你现在离伊利诺伊还很远。”

“没有以前那样远了。我曾有过一匹马,但是后来它的腿瘸了,我只好放走了它。”

“就在这附近?”格斯激动地问,突然警觉起来。

“不是,在阿肯色州南边,两周前的事情了。怎么了?”

“这里的群山看上去空荡荡的,但事实并非如此。联邦巡逻队正在出动,寻找食物,搜查两边的落伍士兵。找到联邦逃兵可以获得一笔赏金,孩子,一个人头20美元呢。”

“20美元!天啊,比我们的军饷还多!”

“还有更糟糕的。死的活的都有赏金,他们对抓到什么样的人无所谓。”

“伙计,这太疯狂了,”伊莱说,摇了摇头,“你躲在这里的做法是对的,麦基先生。这场战争再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了,即使以前有过的话。”

“也许是这样。你有钱吗,孩子?”

“钱?没有,先生。只有几张留作纪念的南部一元纸币,就这些了。我恐怕不能付给你咖啡钱了。对不起。”

“我也感到遗憾,尤其是因为我想卖一匹马给你。你守信用吗?”

“是的,先生,我相信我是守信的。”伊莱困惑地说,“怎么了?”

“因为我正打算借一匹马给你,年轻的米切尔。但是我需要你郑重地保证在战争结束后把马还给我。”

“我还是不明白。”

“孩子,我一直在山里转移着这一小群马,为的是躲避联邦巡逻队和南军巡逻队,还有废奴派游击队员和亡命徒,到现在他妈的已经快有三年时间了。我知道山里的每一条山路和出口,而你不知道。如果你还打算继续在欧扎克山脉步行回家的话,你肯定会遇到麻烦的。也许那些人会跟踪在你后面找到我这儿来。我是这么看的,你越早远离这里,对我们俩就越好。有一匹马,再加上一点点运气,一个星期内你就能到家了。”

“你这是在向一个刚遇到的人身上下赌注,麦基先生。老实说,我偷窥你是因为我打算从你这里偷一匹马。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会开枪。”

“你是个可怕的家伙,小伊莱,我早就看出来了。还要加点咖啡吗?”

“我是非常认真的。”

“我希望你是。但是你没有在背后放冷枪,也没有试图偷拿我的财物,现在就当那是个误会。吃点菜吧,孩子,菜马上就要凉了。月亮出来后,我会将你送到一条熟悉的野道上。今晚你就能跑出近10英里路。”

“我——真的非常感谢你,麦基先生。但是事情没那么简单。”

“为什么?”

“在过去几天里,我都是和一名受伤的南军战士在一起,就在离这里南面一英里处的山泉旁边。我告诉他,我会为他去寻找救援的。”

“是一条周围有雪松的小溪吗?在一条长山谷的尽头?”

“你知道那里?”

“我知道方圆60英里的每一处水洼,孩子。但我不是唯一一个知道这些水洼的人。北军巡逻队会定期搜查那个山谷。”

“我还没有看到过士兵。”

“那是你够幸运。那个南军战士在那里有多长时间了?”

“我不知道。也许一个星期。他的伤很重,腹部上的枪伤。”

“他是本地人吗?”格斯问道,吞咽了一下。

“不是,先生,我认为他来自阿肯色州。他有一半时间都在胡言乱语,我几乎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是普赖斯将军手下的一名陆军中尉。如果得不到救助,他撑不了多久。”

“腹部中枪,那他活不了多长时间。你的家在另一个方向,小伊莱。回到那个南军战士身边只会给你自己带来麻烦,也许还会给他带来麻烦。”

“但我向他保证过。”

“你不需要信守那个承诺!看在上帝的分上,孩子,现在是战争时期。他可能已经死了。告诉你吧,我会尽量每隔一两天就去看他一次。这样你放心了吧?”

“我想——只能这样了。谢谢你。”

“不客气。对我来说,是人的天性让我干这种傻事的。现在,吃点菜吧。”格斯将由兔肉、野生玉米和甘薯条烧成的热腾腾的佳肴倒在一只金属盘子上,递给了伊莱,“我在这里没听到多少消息。战争发展得怎么样了?”

“我自己也知道得不多,”嘴里塞满食物的伊莱含糊地说,“没人告诉步兵信息。但根据我们听到的消息,战争可能在春天来临时结束。”

“这种传闻我已经听过一两次了。”

“这次可能是真的。谢尔曼去年秋天占领了亚特兰大,在继续前往萨凡纳之前他放火烧了亚特兰大,点燃了60英里内的所有东西。里士满被包围了,胡德将军仍在顽强抵抗,也许他要前往纳什维尔找一个落脚点。”

“那斯特林·普赖斯将军呢?”

“秋天时,他在韦斯特波特遭遇完败,撤退到了阿肯色。我听说他的士兵生活举步维艰,吃起了战马,以野草为生……对不起,你说你的儿子……?”

“我有两个儿子和普赖斯将军在一起,”格斯吐了口唾沫,“都是胡说八道。我从来没有过奴隶,我也不支持奴隶制。但是,这之后,北军在我们的地盘上抢掠,我的孩子回不来了。他们去为光荣使命而战了。”endprint

“因为奴隶制?”

“根本不是,是为了独立,用我们自己的力量。为了自由的生活,不让我们的财物被北军或黑森人抢走而战。解放以后我唯一看到过的奴隶就是流浪汉,他们衣衫褴褛,在我们这里像动物一样挨饿。你难道认为他们比以前过得更好吗?”

“先生,我并不认为这场战争让谁生活得更好了,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我们解放出来的奴隶无处可去,没有食物,没有土地。正如我说过的,看上去再也没有什么正义之处。我只想回家。”

“我知道这种感觉,”格斯附和道,“我真的非常了解这种感觉。”

后来,在最后一缕朦胧的月光下,格斯给自己的母马架上一套耐用的马鞍,将伊莱亚斯·米切尔扶上马背,领着他走上一条熟悉的野道,往北而去。看着那个男孩消失在夜色中,格斯心满意足,他觉得自己刚送走了一只从小养大的漂亮动物。

但是,在那个晚上接下来的时间里,格斯在黑暗中清醒过来,顿觉紧张和不安,双手紧紧地抓住身边的卡宾枪。他侧耳细听,没听到什么异常,只有风的怒吼和狼群对着星空号叫。

他在山里待的时间太长了,都快成半个野人了,像鼹鼠一样在山丘上蹦跳。他知道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但就是说不上什么地方不对劲。

他任篝火燃尽,然后躺在余火旁的两块鹅卵石中间,卡宾枪歪倒在破旧的毛毯下。

他整夜都在轻轻地打着瞌睡,一动不动,但即使是最轻微的声响也会让他突然惊醒。然后,他又放松下来继续休息,眼睛始终睁着一条缝注视着黑暗。

他知道有个地方不对劲。

第二天中午,正在仓房外施肥的菠莉听到一阵由远而近的马蹄哒哒声。是米查姆?不太可能,不太像。她捡起干草杈,从门缝向外窥探着。

马路上,一辆单座轻便马车正从西面驶来,一个单身女人拉着缰绳。来到农场大门口时她拉开了马索,赶着马沿着长长的小路走来,快到农舍时,马放慢了脚步。

菠莉仍旧抓着干草杈,走了出来,手搭凉棚,等待着。来客因为赶路穿得很暖和,剪裁考究的羊毛套装外披着一件漂亮的海豹绒斗篷,这是菠莉看过的最新的衣服……她想不起来自己有多久没见过新衣服了。

“下午好,夫人。需要帮忙吗?”

“谢谢,我迷路了。”那个女人回答道,口音很刺耳。她是黑森人。菠莉眯起了眼睛。“我今天早晨离开了科里登——”

“你只要掉转马车,走出这扇大门就行了,小姐。一英里之外,这条路有个分岔。沿着北岔路你就能到达森特维尔。”

“我不是要去森特维尔。”

“看,夫人,我整天都一无所获——”

“请原谅,我是在找麦基的家,”黑森女人绝望地说,“那里离这儿远吗?”

菠莉向马车走近了一些,紧蹙眉头看着这个女人。她比菠莉以为的要年轻,脸像乳酪一样苍白,几乎看不见眼睫毛,下颌处有一块伤痕和一些红肿。总体来说,她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不管她是不是黑森人。

“你找麦基家做什么?你是谁?”

“我叫比吉特·伦道夫。我丈夫叫泰勒·伦道夫,是安格斯·麦基的远亲。他——”

“我是菠莉·麦基,格斯的妻子。泰勒还是小宝宝时我就知道他了,但我还是不知道你究竟是谁。泰勒没有结婚啊。”

“我们是几个月前结婚的。他在圣路易斯参加州民兵组织时我们相遇了。他非常……有精气神。暴乱之后,他加入了普赖斯将军的部队。他在阿肯色的时候我们一直书信往来。去年8月,他来找我,我们就结婚了。”

“你说他来找你是什么意思?去什么地方找你?”

“去圣路易斯。泰勒不再是战士了。他在皮里奇受了伤。他现在退役了。”

“受伤?有多严重?”

“他的腿……中了枪。现在基本好了,但是他瘸了。我想这给他带来了很多痛苦。他从未说过。他对这点是非常……耿耿于怀的。”

“这听上去像是泰勒的作风。你们后来待在什么地方?”

“在他位于格罗夫山附近的农场里。”

“我完了。”菠莉摇着头说。麻烦太多了,先是有米查姆和一帮抢劫者,现在又来了一个自称是亲戚的半傻的黑森女人。该死的战争已经让这个世界变成了一座精神病院。

“好吧,你最好还是进来躲躲风吧,小姐——我是说——伦道夫夫人。恐怕我们没有咖啡可以招待你了——”

“我有茶叶和糖,”比吉特说,递给菠莉一个3磅装的袋子,“泰勒说这里的抢劫很严重。”

“我们受到两边军队的侵袭。”菠莉气愤地说,在前面带着路,“到厨房来吧,我来准备些茶水。”

比吉特刚进门就踌躇起来。虽然墙壁已经很多年没有粉刷了,但是小农舍看上去还是很整洁。

“你的房子收拾得真好,非常干净,甚至闻起来味道不错。”

“你以为呢?像个猪圈?”

“不,我——没这么想。我知道我有时不太会说话,但是我不想让你生气。我想我来的不是时候。”

“现在就没有什么好时候。你来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夫人?你想在这里得到什么?”

“泰勒——叫我来找你。他希望你能驾车送我去圣路易斯,然后把马车带回这里。他之后会派人来取的。”

“派人来取马车?却不是来找你?为什么?是农场生活对你来说太艰苦了吗,太太?”

“不是,我是在巴伐利亚的农场长大的,我不害怕劳动。”

“那是为什么呢?啊,瘸腿的自耕农就不再是英武的造反中尉了吗?所以,你要回家去找妈妈。亲爱的耶稣啊,请首先赋予泰勒和一个黑森人结婚的权利。”

“我不是黑森人。”

“不要对我撒谎,任何长耳朵的人都能听出来你是哪里人!”

“但我不是!”比吉特突然爆发起来,脖子和脸颊涨得通红,但是一步也没有后退,“我的家人是德国人,但是我们来自巴伐利亚的弗赖施塔特!而黑森人来自黑森州!我不是黑森人!而且也不是我要离开泰勒的,是他赶我走的!”endprint

“你在说什么啊?”

“是真的!我告诉他我们的孩子正在我的肚子里长大,他就气急败坏起来。他说我必须回到我自己的家里去。我说我不愿意。而他说我必须听他的。我还是说不。而他……就动手打了我!”她用手摩挲着受伤的嘴唇,眼里噙满了泪水,“现在,我到了这里。你也对我发火——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再也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菠莉终于明白了。她用宽大的臂膀默默地将这个年轻女子环抱起来,给这个啜泣的迷路孩子一点支撑。在某种程度上,比吉特就是个迷路的孩子。亲爱的主啊,这个女孩不可能超过十七八岁。菠莉只不过40岁,但比吉特的年纪对她来说就像是一场遥远的梦,现在只能模模糊糊地记起了。

那只蓝色瓷茶壶的低鸣声打破了沉寂。

“对不起,”比吉特移开身体说,“这是我自己的烦恼。我不应该让它成为你的负担。”

“别说傻话了,”菠莉说,从炉上取下水壶,将水倒进两只瓷杯里,“上帝保佑你,孩子,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坐到餐桌前来吧,我们合计一下该怎么办。”

“但是怎么合计?”比吉特呷着冒着热气的茶,麻木地问,“泰勒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们的孩子了。”

“那不可能是真的。为了和你结婚,他得偷偷摸摸地穿过半个该死的联邦军队。无论是否有准假证明,在路途中的任何一个地方他都可能被处死或被投进北军的监狱。泰勒是个固执的孩子。伦道夫家族的人都是如此,麦基家的人也是这样,但是他们没人会逃避。如果泰勒愿意在去年8月冒死去和你结婚,他就还没有变心。肯定有其他原因。你们俩之间的关系怎么样?他以前打过你吗?”

“没有!从来没有。我们之间关系很好,再好不过了。但是上个月,他……他的心情很差,无法振作起来。他整夜不睡,一直巡视着。农场附近的山上有些火光。是逃亡者,他说,或者是废奴派游击队员。后来,就在几天前,有人牵走了我们耕地用的马,牵了五匹。他们冲向正在田地里的泰勒,牵走了我们的马。从那以后他就不和我说话了。我以为告诉他宝宝的事情能让他高兴一下,但是……”她摇摇头,呜咽着。

菠莉抿着茶,认真琢磨着这件事。“他是因为害怕。”她说得很干脆。

“害怕?泰勒会害怕?”

“哦,不是怕死。经历过那么多的战役后,他对死亡早已看淡了。不,他是在为你担心。他害怕不能保护你和孩子。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最大的恐惧,尤其是对泰勒这样的战士来说。他见识过杀戮,知道情况可能会变糟到什么程度。而在内心里,他害怕失去你,虽然我怀疑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所以他要赶我走?”

“看起来好像是这么回事。”

“我该怎么办?”

“这要看情况了。也许他是对的,孩子。这周围的空气中的确弥漫着危险。”

“但你还留在这里。”

“我别无选择,这个地方是我们唯一能待的地方。在圣路易斯你会更安全些,比吉特。也许你该在你老家里逗留一段时间。”

“不。泰勒现在就是我的家人。”

“这点你能肯定吗?在我看来,你太年轻了。”

“是真的。也许我是太年轻了,但是我知道,在我遇见泰勒的时候,圣路易斯到处都是年轻的士兵,成千上万。我在跳沙龙舞,泰勒看见我时,他正和朋友们开怀大笑。他走了过来,我们聊了一小会儿,就这些。然后我们跳舞,就跳了一次,但是我已经知道了。”

“知道什么?”

比吉特谨慎地看着菠莉饱经风霜的脸庞,耸了耸肩,“如果想笑你就笑吧,但是当我瞥见泰勒的眼睛时,我看到了……我的生命。和他在一起,我看到了我们的孩子。我知道这听起来有些疯狂,但是……在那一刻,我看见了所有这些东西。但是也许你是对的,也许我就是……黑森人。”

“不。关于这点我搞错了,也看错了你。我为刚才用那种语气来谈论你的年轻向你道歉。泰勒也不应该那样对待你,虽然我不能批评他的动机。”

“我并不关心他的动机。他赶我走就是错的。我离开他也是错的。我得回去。”

“事情没那么简单,姑娘。现在是危险时期,他有足够的理由为你担心。”

“我知道,我也害怕。但是我更害怕失去他,失去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

“你能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也很好,亲爱的,但是这还远远不够。这些山里的男人会为了你的马或者你的钱而要了你的命,或者不为任何理由。事实就是,泰勒不可能随时保护你。你们得互相保护。你会用枪吗?”

“会一点。泰勒给我买过一把小手枪。他试图教会我,但我还是用得不太好。”

“跟男人一样,女人也应该有一把小手枪。”菠莉不动声色地说,“你知道枪的问题所在吗?男人们是不相信一个女人会开枪的,也认为女人如果开枪的话不会打到任何东西。你要么杀死他们证明这一点,要么就准备被别人杀死。那边有一支真正适合女人用的枪,”她说,指着后门旁边的猎枪,“不需要任何技巧,只要会扣动扳机就行。你还得当心边境上的混蛋,不过他们也最好小心点。20分钟内我就可以教会你所有需要知道的东西,如果你愿意的话。”

“好的,我愿意。谢谢。”

“我们先将茶喝完,聊一会儿。这些天我很少能看到别的女人。我像男人一样工作,穿得也像男人。有时我真以为自己快变成男人了。”

“我认为你是个十足的女人,麦基女士。而且你的家——现在愿意接纳我了——非常干净,它甚至闻起来也很清新。这种美妙的香气是什么?”

“丁香水。开战前,孩子们以及他们的衣服、靴子等物品,有时会让家里闻起来有马厩的味道。丁香水能改善气味。我很吃惊你还能闻得出来。为了能更长久地使用,我在浓郁的丁香水里加了水。每个孩子都允诺说等退役后带给我一瓶新的丁香水。”

“你说到了孩子。你们有几个孩子?”

“安格斯和第一任妻子莎拉生了四个男孩,她在非常年轻的时候死于肺结核。你和泰勒之间的情形与格斯和我不同。我们不是在什么舞会上认识的。我是孤儿,和亲戚住在一起,而格斯需要为他的孩子们找一个妈妈。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只有15岁。现在,我们有了一个自己的孩子,贾森。我曾在分娩时失去过一个女儿。虽然我们活得不容易,但是我们在这里维系着自己的生活。打仗前,这是个好地方。我们还会再次让它成为好地方的。”endprint

“但是,你真的……喜欢他吗?你的丈夫?”

“哦,当然了。他是个好男人,心地善良,我……喜欢他,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我们之间不容易。格斯比我大,固执己见。当我躺到他的床上时,我所有那些关于爱情还有……之类的知识都是来自散养在田野里的马和猪的交配行为。格斯对我很温柔,大多数时候我们齐心协力。但是我可以说,我们之间没有过像你说过的那种时刻,没有……那种特殊的感觉。我们努力工作,不论发生什么,我们都努力做到最好。老实说,格斯已经走了很久,有时我会怀疑我们之间,今后……能否还和以前一样。”

“他去哪儿了?”

“去山里了。我告诉别人他在斯普林菲尔德,其实他不在那里。在普赖斯的军队抵达阿肯色之后,两边的军队都在边境上搜查,抢夺我们的财物,所以格斯带着我们最后剩下的马匹躲进了山里。他从此过上了与军队躲猫猫的生活,将那些马藏好。这样,当战争结束后,我们和孩子们的生活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战争真的结束就好了。他走的时候,我们以为只会是几个月的时间,但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快三年了。每个月,他会偷偷地溜回来待上几个小时。看起来,这种情形好像要永远持续下去似的。”

“可能不会持续太久了。泰勒说战争很快就会结束。”

“亲爱的,我从1861年就开始听到这种美好的说法了。”

“不,这是真的。泰勒几乎每个月都看圣路易斯的报纸。联邦军队已经占领了整个谢南多厄山谷。普赖斯的军队现在是七零八落。胡德正从燃烧的亚特兰大撤退。”

“亚特兰大在燃烧?为什么啊?谁放的火?”

“联邦军队,我认为是他们,但是……”比吉特无助地耸了耸肩。即使用最完美的英语,也没有词语能够解释那块土地上的疯狂举动。

“亲爱的上帝,”菠莉跌坐进椅子里,“这场战争也许在某天会停止,但它永远都不会结束,100年内都不会结束。难怪山里到处都是逃兵,废奴派游击队员也回来觅食了。战斗双方都充满血腥。你必须回家去,姑娘,如果你也是这个意思的话。但是,我首先要教你一点杀人的本领。当然,是以女人的方式。”

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菠莉为比吉特传授了短管猎枪的基本知识。她对着一个近的目标开了一枪,这支短管猎枪可以打穿前方一根杨木树桩和三个并肩的男人。

女孩郑重地接过猎枪,她是为了保护自己和腹中的孩子而在学习杀人,就像杀死一只正在偷袭鸡群或孩子的野狼一样毫不内疚。

男人们似乎能从屠杀中得到的乐趣两个女人都没有获得。这是一个让人不想做的事情,也许不是有点危险,而是比较危险,但也是必须要学会的。

传授结束时,比吉特已经完全可以使用那支猎枪了。在她坐上马车准备离开时,菠莉将猎枪放在她的大腿上,“你把这个带上,我还有一支枪。如果路上有麻烦,别犹豫。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些士兵们经常相互厮杀,他们使枪的速度非常快。发生意外情况时,只有这支枪能保护你。”

“我不会害怕的。我能行。不管怎么说,我想当我说起我们俩现在的情形时,泰勒会听我说完的。”

“我希望他会听完你的述说,”菠莉咧嘴笑起来,“傍晚之前你就能到达科里登。就在那里过夜,早晨再继续赶路。明天晚饭前你就能到家了。”

“等到夏天,我要生孩子的时候,我可以派人来请你吗?”

“当然可以,亲爱的。我会尽快赶去的,我们会一起将那个小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夏天我会去看你,伦道夫太太,如果这场疯狂的战争结束了,我的孩子们回家了的话,也许我会早点去。这段时间,你要当心点。听到了吗?”

格斯通常是在天空出现第一缕光线的时候起床,但是,在深夜送走了伊莱·米切尔以及之后的心神不宁都让他比平时醒得更晚。当苍白的阳光在营地上投射出树木的阴影时,他的意识还是模模糊糊的。格斯小心地将卡宾枪和毛毯藏在石缝中之后,用最后那点咖啡粉冲了一杯咖啡。他始终被一种出了差错的让人心神不宁的感觉困扰着。他肯定忽略掉了某种警告信号。

没人会看到他的物品,不过今晚是个月黑之夜,他可以偷偷地溜出大山回到农场。菠莉总是能想到某种办法为他搜罗一些生活必需品:糖、咖啡,还有本地新闻和关于战事的传言。每个月能看上一次对于躲在山里的他来说就足够了。

但是,在冒险回家之前,他得先解决让他忧虑的烦恼,以免这种莫名的危险跟着他回家。在篝火的余烬旁,格斯缩成一团,他小口抿着苦涩的咖啡残渣,试图找出他所烦恼的到底是什么。

伊莱·米切尔身上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呢?他说的话和做过的事情有没有让人怀疑的?看来好像没有。格斯已经免费将他的母马给了这个逃兵,而且他对这个决定一点也不后悔。他还能干什么呢?杀了那个男孩?将其赶走?

是的,他几乎不认识那个男孩,但做了一辈子牧民的格斯可以在40步以外分辨出马的优劣,他认为自己对人也有很好的判断力。小伊莱·米切尔给他的印象是一个老实的年轻人。他答应以后会归还母马,而且格斯也相信他会尽量做到的……

就是这点!这就是格斯耿耿于怀的地方,这就是让他痛苦不堪的烦恼所在。

是伊莱的承诺。

他会努力归还那匹母马,因为他对格斯承诺过,而且他是个诚实的家伙;但是他也承诺过要帮助那个受伤的南军中尉。而现在,他骑上了一匹新马而且还带着一些可供分享的食物……该死!

格斯诅咒着自己的愚蠢,他拿上刚刚藏好的卡宾枪,一路小跑地顺着小路追了出去。因为早晨有露水,所以母马的足迹是很容易分辨的。那个男孩已经向北跑出去很远,超出了格斯的视线范围,格斯只好掉头向南,吃力地往喷泉方向走去,去帮助那个受伤的朋友。

不过,格斯对这些群山的了解远胜于年轻的米切尔。离开小路后,他大步流星地跑进了山上的山杨林里。一匹马是很难穿过灌木丛到达山顶的,但是一个男人可以设法做到,这样可以节省一半的路程。幸运的话,他可以在中午时分找到那个水洼。endprint

但是,格斯的好运基本结束了。伊莱·米切尔的好运也一起结束了。

当格斯登上山顶俯瞰山谷时,他听到了一声叫喊,然后是一阵隆隆的马蹄声。伊莱·米切尔在骑马穿越山谷边的树林时,被一支联邦巡逻队发现了。尽管显然已陷入困境,但男孩没有迟疑,他在马鞍上匍匐着身体,掉转方向狂奔向山口,诱使他们远离了喷泉。巡逻队分散开来拦截,他还没有跑出半英里就被对方毫不费力地挡住了去路。

格斯腹部贴着山坡,在口袋里摸索着铜制的墨西哥望远镜,这是他在这场漫长战争中唯一的战利品。他打开望远镜,匆忙对焦到下面的草地,并调整好焦距。大局已定,联邦巡逻队包围了伊莱。当子弹上膛的骑兵冲上来时,男孩扔掉缰绳,向空中高举起双手。

格斯离得太远了,看不清楚他们的脸,没法判断出哪一个是指挥官。有一个队长,个子高高的,骨瘦如柴,留着范迪克式的山羊胡子,身披斗篷,头戴一顶法式平顶军便帽。根据他们不协调的着装,格斯可以判断这支队伍是民兵组织,也许是来自圣路易斯或是杰斐逊城的黑森人,但是他们的那个民兵侦察员……

该死!格斯甚至在对准侦察员的脸部之前就认出了那个头戴宽边软帽、耷拉着肩膀的人,是阿龙·米查姆。他是一名废奴派游击队叛徒,在战前的数年里,他一直在堪萨斯地区烧杀抢掠,还用废奴主义的谎言来掩盖其偷窃和杀戮的恶行。

当一名黑森军士盘问伊莱时,米查姆若无其事地转到男孩身后,仔细打量着伊莱的马。

他会认出这匹马吗?格斯搜索着自己的记忆,试图回想起米查姆是否见过他的母马。大概见过一次,是在雷诺兹县城的集市上。米查姆曾试图怂恿格斯的小儿子参加一场斗殴,但是当格斯和两个儿子赶来时,米查姆跑了。米查姆也许在那时候见过这匹马,但那是在开战前,而且——

米查姆突然动作麻利地举起手枪,射向伊莱·米切尔的头部!那孩子的双手还向空中高举着,身体却像破碎的木偶一样跌落下来,从马鞍上摔到地上。

“不!”格斯一跃而起,惊呆了,目不转睛地看着那里。但是太远了,什么也听不清楚。其他巡逻队员看上去也很吃惊。那个军士涨红了脸,对着米查姆大喊大叫,声音在山谷里回响。米查姆并没有理睬他,而是下了马,将手搭在伊莱的马上,踏过男孩蜷曲的身体时甚至都没有低头看一眼。

米查姆心满意足地解下了伊莱坐骑的马鞍,将格斯那破败的索具扔到一边,然后将自己的麦克莱伦马鞍套在了母马的背上。他边踢着马肚子上的绳子边拉紧了肚带。

在米查姆爬上马鞍时,巡逻队员们一直都在沉默不语地看着他。后来,那个军士低声说了点什么,两个队员下了马。他们将伊莱的尸体抬起来放在米查姆原来的那匹马上,用绳子将伊莱捆在马背上。米查姆对他们说了点什么,显然,说的是一个笑话,因为透过草地格斯能清楚地看出他在咧嘴坏笑着。只是其他人都没有笑。

队长掉转马头,带领队伍两个一组地出了山谷。伊莱的尸体在马背上像鞍囊一样弹来弹去,鲜血从那致命的伤口流淌到身体侧面,一滴滴地落下来。

格斯蹲在草丛中,看着他们消失在远处,然后又等了半个小时,以确定他们真的走远了。

等到确信他们已走远后,格斯开始步履蹒跚地越过山顶走向伊莱描述的那个喷泉。在巡逻队追上之前,伊莱将他们带向了远离喷泉的方向,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喷泉的秘密。

格斯希望那个中尉也死了,这样事情就简单了。他也可以回到自己的营地去思考,清除脑海里伊莱的影像:双手高举着倒下去……

格斯听到一声轻轻的咔哒声,这是手枪扣上扳机的声音。

“站在那里别动,举起你的……”声音消失了。格斯站在原地没动。

“是中尉吗?我叫麦基。伊莱·米切尔让我来找你的。”没有回答,只有一声被捂住的咳嗽声。格斯现在能看见他了,他隐藏在那条流向盆地的小溪旁边的雪松林中。他肯定是一名军官,穿着灰色军装短上衣,镀金纽扣,裤子上有黄色的骑兵标志条纹,握着一把点36口径帕特森·柯尔特手枪。

不过,枪口并不是直接对着格斯,只是指着格斯的方向,而且即使隔这么远,格斯也能闻到肉体腐烂的酸臭味。肯定是伤口流血化脓,已恶臭难闻了。

格斯跪在这个男孩身边,他甚至比伊莱还要年轻。格斯轻轻地将枪从对方的手里拿开。他怀疑这个南军战士甚至根本不会用手枪。

米切尔搞错了,这个男孩不是腹部受伤,不过现在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了。他肺部的伤口太深,已伤及心脏,血正慢慢地流出来。他的生命正随着每一次心跳而逐渐消逝。

他背靠在一棵雪松树干上,以免肺部充血。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是挣扎。但是,他的抗争现在已接近尾声了。他与死亡的抗争是注定要失败的。

中尉的眼睛睁开着,但他的眼神正凝视着一个遥不可及的远处,他的脸白得像粉笔,嘴角处是鼓着泡泡的鲜血,将嘴唇染成了猩红色,艳丽得如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

过了一会儿,男孩慢慢恢复了意识,有点迷惑地盯着格斯。

“对不起,”他舔了舔猩红的嘴唇说,“我在和我妈妈说话……我认识你吗?”

“不认识,中尉。我叫格斯·麦基。是伊莱让我来的。”

“谁?”

“伊莱亚斯·米切尔。还记得几天前和你待在一起的那个男孩吗?”

“米切尔,是的,那个北军男孩。他还好吧?希望他没事。”

“他……还好,中尉。他回家了,去和家人团聚了。”

“我真是为他高兴。他对我非常好……”年轻的战士咽了口唾沫,“我的时间不多了,先生。我是詹姆斯·奥利弗·尼兰德中尉,来自阿肯色第一军。我的家在白河河谷。我父亲名叫菲尼亚斯·尼兰德,在克莱兰顿。”男孩咳嗽起来,吐出的血水顺着胸前衬衫流淌下来。endprint

“尼兰德中尉,我有两个儿子在阿肯色跟随斯特林·普赖斯将军。他们叫贾里德·麦基和莱翁·麦基。你有他们的消息吗……?”但是咳嗽已经消耗了尼兰德的最后一丝气力。男孩再次陷入了意识模糊中,嘴唇无声地翕动着,诉说着什么。

格斯感觉自己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他发现尼兰德正抬头凝视着他,眉头紧锁。

“对不起。我……好像忘了你的名字。”

“我叫麦基,中尉,安格斯·麦基。”

“麦基先生。明白了。你在问我……?你儿子是叫贾里德·麦基吗?他是密苏里军队的一名军士?”

“是啊!他和他兄弟都是——”

“先生,贾里德·麦基军士在韦斯特波时中了枪,伤得很重。我看见他被送去医治了。我怀疑他能不能幸存下来。活下来的人不多。我会问问我妈妈,当我看见……”他的话断了,又开始咳嗽起来,“非常对不起。我对你的儿子知道得不多。他看上去是一名好战士。我不记得听说过他兄弟的消息。我希望他没事。”

格斯看向远处,眼睛刺痛难忍。这已经足够了。伊莱死了。现在贾里德也死了。亲爱的上帝啊。

“麦基先生,真对不起,要在这种时候麻烦你,但是我发现自己……不知该怎么办了,先生。我快死了。实际上,我对死亡已无所谓了。现在疼得不那么厉害了。我妈妈……就在附近。我能请你,先生,你是忠于哪一边的?北方还是南方?”

格斯没有回答。他回答不了。他看见伊莱倒下了,双手还投降式地高举着……而现在贾里德也倒下了。

格斯摇了摇头,摆脱了这个想法。“我的儿子有穿灰色军装的,中尉,”他声音嘶哑地说,“我支持我的儿子。”

“好。”尼兰德闭上眼睛,“我的上衣里有一封信,是给我父亲的,但是它的内容……详细描述了我们的困难,这些对北军可能有用。如果你能将我的勋章放在信里,将它交给某个支持我军的人的话,我会非常感激。你能为我做这些吗,麦基先生?”

“中尉——”

“求你了!”尼兰德拼命地抓住格斯的前臂,想挣扎着站起来,“为了你的儿子,先生。为了南部!”

“好吧,孩子,放心吧。我会送这封信的。”

“谢谢。”尼兰德用尽所有气力向后靠去,“信在我背心口袋里,请你把它拿出来。”

格斯轻轻地将手伸进中尉的外套,找到了那个信封,随即停住了手。他没有触摸到任何心跳。他看了一眼尼兰德,对方的眼神空洞无光。就在一眨眼的工夫,尼兰德走了。死了……一去不复返了。

格斯僵硬地站起身来,仔细查看着信封。可能就像男孩说的,这只是一封家书。但是现在,传递这样一封信,甚至带着这样一封信,都会被认为是在给敌方送情报。

这是叛变行为。

会受到绞刑,或被行刑队杀死。都是当场处决。

没有法官,没有陪审,没有任何怜悯。

格斯忍着厌恶,迅速地摸索着男孩的身体,不过能找到的唯一有用的东西就是尼兰德腰带上的佩剑,有15英寸长,是大马士革钢材质,双面开刃,剑头尖细。这类剑有人称之为阿肯色牙签。

这把剑有着光亮的黄铜剑柄圆头,象牙色的剑柄上刻有银质花纹,雕工精湛,一边刻着阿肯色第一军,另一边刻着J.O.尼兰德中尉字样。剑柄和剑身都被男孩的血深深地染红了,他以后可以把血迹洗掉。一周前,格斯弄断了营地里的那把猎刀,而尼兰德再也不需要这把短剑了。他的战争已经结束了。

格斯将那把阿肯色短剑塞进长靴,帕特森·柯尔特手枪则挂在身后的腰带上。

格斯小心翼翼地取下中尉的勋章,将它们放进信封里,并将信封塞到衬衫里面。然后,他将詹姆斯·奥利弗·尼兰德中尉掩埋在小溪边一个隐蔽处。

他把男孩埋得很深,最后又在上面堆起了石头。坟墓隐藏得这么好,任何动物都不可能将男孩挖出来了,任何人也不可能。不会有人因为发现这名南军战士而获得赏金的。

亲爱的主啊。两年的大部分时光里他都像流浪狗一样东躲西藏,耐心等待着这场疯狂战争的结束,现在一切就快结束了,他终于得作出决定了。伊莱·米切尔说这场战争中没有什么正义的力量,但是他错了。他自己的死就证明了这一点,贾里德的死亡也证明了这一点,还有这个可怜的笨蛋挣扎着活了这么久就是为了给家人送出最后一封信也证明了这一点。格斯希望他们该死的使命中有一些值得人为之去死的内容,值得人去杀人的内容。因为东躲西藏已使他筋疲力尽,无论对错,他都愿意去送这封信。

也许他没法消灭密苏里群山里的不法之徒,但是他能清除这支队伍里的一小块。阿龙·米查姆是游击队里的人渣,他像踩死田鼠一样若无其事地杀死了伊莱·米切尔。为了得到伊莱的马,为了能参与20美元赏金的分配而杀了这个男孩。干掉米查姆是有可能成功的,上帝保佑。

格斯最后看了一眼埋葬点四周,然后坚定地大步跑开了,返回自己的营地,去收拾行李。

让马群无人照看是有风险的,不过,马儿们的粮草可以让它们在这个不为人知的山谷里维持一周左右,而且它们都被藏好了。一个掉队的士兵可能会无意中撞见它们,就像伊莱一样,偷一匹马,或是把马全偷走,但是这些都烦不了了。他就是要去碰碰运气。

他认真地为自己挑选坐骑。这是一匹名叫内尔的凹背犁田灰马,有六岁了,颌部歪斜着,那是由于在它还是小马的时候颌骨被踢断了。嘴部的畸形使它一直骨瘦如柴,而它的坏脾气会让人觉得它有狂犬病。但是,最重要的是,受过的伤使它几乎发不出声来,它很少嘶鸣或低声嘶叫。这是作为同路伴侣的最好特性,马和人都是如此。

格斯在这匹母马的腹部抹上了烟灰,这样能突出其骨头。之后,格斯又将血糊糊的小块板油抹在马腿上,假装成未愈合的伤口。虽然做的不是很完美,但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看出来。大多数牧马人的技法都是用于掩盖牲口缺陷的,而不是让它们看上去更糟。

搞定之后,格斯退后几步欣赏着自己的手艺,点了点头。endprint

“内尔,老姑娘,你现在看上去是我所见过的马里面外相最差的一个,背部凹陷无法干活,而且瘦得不值得吃,也肯定不值得偷了。”

内尔没有回答,但是目露凶光,格斯忍不住笑起来。他最后一次去打仗时穿的是一件让人得意的黄铜纽扣新制服。而这次,要想幸存,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被别人看成破烂肮脏的人,容不得半点骄傲之情。

格斯给内尔套上最破旧的马鞍,在鞍尾处捆上破旧的铺盖,在包里装了几块硬面饼和一些牛肉干,然后蹬鞍上马。他又久久地注视着营地,确认他已清除了所有痕迹。篝火已熄灭,生活用品也已藏在了石缝里。在这座山里,像这样的藏匿处他有六个。当马儿吃完草料,或是巡逻队靠得太近的时候,他就会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

过去的两年里,他的日子称不上是一种生活,他像土匪一样活着,每个月会有一次在月黑之夜去看望妻子和小儿子,因为那时溜出山不易被人发现。

这种生存方式令人不齿,但是只有用这种方法他才可能将全家所剩不多的物资保存下来。现在,他要去冒险了,为了两个几乎不认识的孩子,而且还是来自敌方阵营的,但他却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们一样。

亲爱的耶稣啊。这是非常愚蠢的做法,他知道这一点,但是在亲眼见证了残酷无情的杀戮后,他已无路可退。如果这次不行动,他就无法在刮脸镜子中再次面对自己。

虽然心中充满了狂热的使命感,但他并没有莽撞行事。正好相反,他知道自己所面临的机会。一个牧马人要对抗六个老练的军人?他的胜算微乎其微。这需要他用上自己全部的智慧,还要加上所有的运气。

但即使有了这些,看起来还是不够的。

辨别出北军巡逻队的足迹对格斯来说毫无困难。

米查姆现在骑的是格斯的母马,而那匹马的马蹄对格斯来说就像卖契一样容易识别。巡逻队已向北而去,足迹从山谷拐进了欧扎克山脉密林掩映的丘陵地带。也许他们还在四处搜捕,为获得更多的赏金。还有更多像伊莱一样铤而走险的逃兵。

内尔瘦削的后背和缓慢沉重的步伐使得骑行很不舒服,面对不平坦的山体植被,它总想止步不前,格斯不得不下来拉着它走,路上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步行。

每走一步,格斯都仿佛再次看见伊莱倒下去的情形,双手投降式地高举着,或者是年轻的尼兰德嘴角处正在冒着泡的鲜血。有时他还会回想起贾里德孩提时的场景,孩子头发淡黄,掉了一颗大门牙。

贾里德的兄弟们经常和他开玩笑,说贾里德吃玉米时会吃一排漏一排。贾里德咧嘴笑着说吃饭时间因此拉长了……

现在他死了,也许和许多人一起被扔进了一个大坟坑里,相互叠压着。他在一场混战即将结束时失去了生命,交战双方对另一方来说都是凶残的,就像身处羊圈的狼一样无知无畏,嗜血如命,在鲜血横流的疯狂杀戮中迷失了自我。

显然,这是一种会传染的情绪。

刚到下午,格斯基本就能肯定他已经赶上了巡逻队的步伐。他们的足迹更明显、更清晰了,是刚留下的足迹。格斯估计他们很快就会停下来吃东西,煮点咖啡,同时让马休息片刻。

他猜错了。

他正赶着内尔穿行在一片漆树乱林中时,看见了前方的骑兵。四个——不,是五个骑兵,挡住了他的去路。

是北军。认出他们时他的心跌到了谷底。是民兵,就是杀死伊莱的那伙人,一群黑森人,阿龙·米查姆是他们的侦察员。这次,他们没有头领。一个人牵着米查姆原来的坐骑,马背上是伊莱的尸体。

其他人已向他包围过来。逃脱已经是不可能了。内尔几乎跑不过一只三条腿的凳子。他只有几秒钟的行动时间。

穿过漆树灌木丛时,格斯将詹克斯卡宾枪从手中滑落下去,还扔掉了那把柯尔特手枪。他听到了手枪掉进灌木丛的声音,上帝保佑这些动作没被看见。他又想到了靴子里的阿肯色短剑,但是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将剑丢掉了。他们肯定已经看见他了,所以,随它去吧。当内尔沉重缓慢地走近巡逻队时,格斯感到冷汗正顺着后背流下来——

上帝啊!那封信!还藏在他的衬衫下面!

“你是谁,先生?你在这里干什么?”那个军士问,黑森口音像德国泡菜一样浓郁。他红脸,身材短粗,那件蓝色毛呢制服外套看上去像是自家做的,可能就是自家做的,但他那灰色的眼睛是警觉的,而且是危险的。

“我叫麦基,住在雷诺兹县。我是往东走,去看望一个侄子。”

“哪个侄子?”阿龙·米查姆问,“是罗伯特·E.李吗?”他慵懒地骑在马背上,双肩下垂,透过耷拉的帽檐打量着格斯。

“基思·斯图尔特,住在巴克霍恩。”

“我从没听说过斯图尔特家族和你是亲戚,麦基。”

“你认识这个人?”军士问米查姆。

“我知道他是谁。还记得昨天和队长说话的那个农妇吗?这是她男人,是个南军支持者,他的孩子们穿灰色军服。对吗,麦基?”

“算了,他年纪太大,不可能是个士兵,抓他也得不到赏金,”军士说,“我们继续前进吧。”

“别这么着急啊,”米查姆拖长语调慢吞吞地说,“也许他身上有违禁品。站住,麦基。”

格斯迟疑起来。

“最好按照他说的去做,先生,”军士叹了口气,“他喜欢杀人,这个人。”

格斯强压住恐惧,下了马。

“离开你的马,举起双手。搜他身,德国人。”

“走吧,米查姆,在这个老人身上总共也不会搜到两分钱。我们走吧。”

“队长让我负责,我说了,搜查他,德国人。现在就搜!先查他的马,然后再搜他身。”

军士用德语自言自语了几句,下了马,大步走向内尔……然后,他迟疑起来。他注意到格斯的皮带上有一些油渍。他看了一眼格斯,随即又瞥了一眼格斯身后的小路。不过,如果他看见了那支卡宾枪的话,他什么也没说。他只是用挑剔的目光看了一眼内尔,然后点了点头。

“你让马看起来太可怜了,先生,”他用粗重的口音平静地说,“你在马腿上抹了板油吗?如果你用果酱把板油润湿的话,那看上去会显得更惨些。它干了以后颜色变深像血迹,还能防止蚊虫。”endprint

“你懂马?”格斯问。

“在杰夫城外我有一大块牧场,直到南军烧毁了我们所有的东西。现在我卖死人。”

“现在不需要礼拜天的寒暄,”米查姆咆哮道,“搜查他,德国人。”

黑森人叹着气,双手在格斯的身上快速摸索着。他摸到了那封信!毫无疑问,格斯听到了这个德国人的手摸到信时发出的沙沙声。在一瞬间,他们的眼神交会在了一起,之后,军士走开了。

“什么也没有,”黑森人说,“我告诉过你。”

“在我看来,你刚才的搜查实在是太漫不经心了,德国人。我们最好是确认一下。把你的衣服脱下来,麦基。”

“什么?”

“你听见我说的话了,老家伙,脱光衣服。把那些破衣服脱掉,让我们看看你给了那个好斗的女人什么能让她那么胆大妄为。”

格斯艰难地咽着唾沫,真想冲到米查姆面前,将其从马上拖下来,或是拼死一搏。但是他不能那样做。米查姆会杀了他,就像日出一样必然。米查姆现在正在搜肠刮肚地找杀他的理由。格斯能看到这家伙眼睛里的杀机。但是如果他们看到那封信,或是看见那把阿肯色短剑,他可能就必死无疑了。对这帮家伙来说任何解释都是徒劳的。他会被看作是一个携带武器的叛乱者,在圣路易斯可以换到20美元赏金。而且他早就见过他们是如何运送俘虏的。

“不,”他说,“我不能这么做。”

“不?”米查姆重复着他的话,“把他的衣服扒下来。如果他敢做任何反抗的话,就杀了他,或者让我来动手。”

那个军士转过身对着格斯,脸冷得像一张面具,“别给我惹麻烦了,先生。他让我这么做的。”

“去死吧!”格斯听到了自己声音里的颤抖,他讨厌这丝颤抖,“你想要我的衣服,米查姆,下来吧,自己来拿吧。”

军士抓住格斯的衣领,将格斯转了个身,拖到近前,撕扯着他的衬衫。格斯挣扎着,但他能感觉到黑森人胳膊的气力,他知道自己毫无机会——突然他自由了。

黑森人将他推到旁边,然后大踏步地回到自己的战马旁,用德语说了些什么,巡逻队员们都放声大笑起来。

“你究竟以为自己在干什么?”米查姆愤怒地问道,“你说了些什么?”

“我说,现在我们知道为什么女人们看不上你了,米查姆。看到光屁股的老男人你就脸色难看了。”军士走到鞍前准备上马时,突然发现米查姆用枪口对准了自己。

“我是让你扒下他的衣服,德国人。”

“我说,抓他得不到赏金,他身上也没有违禁品。你看看他,再看看他那匹瘦得只能喂鸡的马。你是在这儿浪费我们的时间。”他又用德语说了些什么,但这次没有人发笑。其他人都用警惕的目光看着米查姆。

“你对他们说了什么?”

“你一直用手枪指着我,你会知道我对他们说了什么的。”黑森人跃上马鞍,掉转马头对着米查姆。

“我很讨厌你,游击队员,”军士咕噜道,“你胆大妄为,从背后枪杀了一个男孩,但是那个农妇赶走你就像赶走一条狗。而当这个老人让你下马的时候,你一直骑在马背上。队长说你知道地形,所以在作战时,我们跟着你。但是从现在开始,如果你在城里见到我会怎样?你不会跟我说话。你过你的街。Verstehen Sie·(你懂吗?德语。——译注)你-他-妈-的-过-你-的-街。”

军士掉转马头,让马小跑起来。在经过格斯身边时他低头瞥了对方一眼,但是他脸上的表情让人捉摸不透。其他士兵两个一排地列队跟在他后面离开了,绑在最后那匹马背上的伊莱的尸体随着马的前进一上一下地弹跳着。

但是米查姆没有动。这家伙审视了格斯一会儿,手里仍握着那把枪,眼神里充满了杀机,最后他耸了耸肩。

“今天你不值得我开枪,老家伙。但是我们后会有期,麦基。等着瞧吧。”他把手枪装进枪套,掸了掸帽子,使唤他的马对着内尔大声咆哮了一下,要将它吓跑。这匹犁田老马以尽可能快的速度,一瘸一拐地跑了,跑向山里。它逃跑时空荡荡的马镫来回摇晃着。

米查姆咯咯地笑着,驱马跑了一个大大的圆圈,然后跟在巡逻队后面飞奔而去。

格斯可以在他经过时扑到他身上,将他拖下马来,踩烂他的脑袋,为了伊莱,为了贾里德——但是,格斯还是没有这么做。

不能。

即使他赢了,那些黑森人也会杀了他,米查姆丝毫不值得他为其而死。何况他的家庭会因此而忍饥挨饿。格斯告诫着自己。

也许这纯粹是一种可耻的怯懦。他现在老迈了,行动迟缓,没有勇气,总是在为自己找理由开脱。对格斯来说这是最糟糕的。他不知道自己真正的胆量有多大。或者他已没有了胆量。

格斯·麦基颤抖不已,一直等到米查姆完全消失在视线之外,他才按照自己的足迹原路返回,拾起丢弃的詹克斯卡宾枪和科尔特手枪。他不指望追上内尔了,那匹马现在应该在回马营的半路上。如果他只有半个脑袋的话,他会跟它回到山里。

但是他不是。他检查了自己的武器,将科尔特手枪插在皮带上,然后也跟在巡逻队的后面出发了。但是这次是步行。

这样辨认他们的足迹就更容易了。

送比吉特踏上回家的路程后,菠莉在下午打扫了一会儿房子,她莫名地陶醉在比吉特称赞她的房子是多么舒服里。在这种事情上,只有女人的意见是有分量的。就是在沙发上放一头杀好的猪男人们也不会注意到,除非他们不得不把猪挪开才能坐下来。

收拾好房子后,她让贾森抱一捆点火用的木柴进来,然后让他顺着山谷到一个堂兄家过夜,这也是月黑之夜的惯例。每次格斯出山时,他都有被跟踪或被巡逻队押送的风险。如果出现意外,最好孩子不被牵连进去。

菠莉将铜制浴盆拖进厨房,然后点燃了炉子,准备烧开水。过了一会儿,她在厅堂的镜子里瞥见了自己。她不得不联想起比吉特看上去是多么年轻而又充满朝气。她自己的脸正变得越来越粗糙,风吹日晒和辛苦劳作使她的皮肤日益衰老。她怀疑安格斯究竟有没有将她当一个女人看待,而且她也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还会感觉像个女人——endprint

枪声!只响了一次,像远处的雷声一样在山谷里回荡着。菠莉呆住了,她在等着下一声枪响,但是接下来的只有宁静。

这样还好。因为她确定她能听出这枪声来自一支猎枪,而用猎枪的人不多。菠莉封上了厨房的炉火,拿起自己的枪,检查了火帽,然后小心翼翼地来到光线暗淡的门廊处。她观察着,等待着。

一个小时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又过了半个小时。黄昏的光线像一块深色的帘子温柔地照在山丘上,她还在阴暗处等待着。树林里的最后一缕阳光消失殆尽,这时她听到了远处的马蹄声,声音由远及近,越来越大,然后伴随着马车的咔嗒声。那辆轻便马车出现在山顶上,正沿路而下,疯狂地向农场方向飞奔而来。

当马车冲过大门,进入院内,菠莉站起来跑了过去。比吉特浑身都在激动地颤抖着,她猛地拉住那匹口吐泡沫、喘着粗气的马,让它停了下来。她的脸和衣服上溅有烂泥点,脏兮兮的,头发凌乱,眼神迷狂。

“出了什么事?”

“有个男人从树林里跑出来,抓住我的马。我不许他上前,但他不肯松手。我用马鞭吓唬他,而他向我冲过来,抓住了我,想把我从马车上拖下来——”她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我就向他开枪了!

“他倒下去的时候将我也从马车上拖了下来,我于是跑进树林里,但很快就迷路了。过了一会儿,我跑了出来,来到路上。我看见了马车,那个男人就躺在马车旁边。”

“死了?”

“我——估计是吧,”比吉特边呜咽边说,“我基本上能确定。他的头——哦,上帝。是的,他死了。他肯定死了。”

“没事,姑娘。你做得对。但是我们还有事情要做。那具尸体就在路上吗?”

“在路边上,没错。”

“那支枪呢?它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摔下来时枪就丢了。我不知道后来枪怎么样了。”

“好吧,现在你听我说,”菠莉抓着女孩的肩膀说,“我们得回去,现在就去。”

“我不能去!”

“你必须去!他是联邦军人还是南军都不重要,如果他的朋友们发现他被杀死了,他们会来找我们,尤其是如果他们发现旁边还有支猎枪的话。有太多人知道那支枪了。我可以一个人去,但是在黑暗中我可能发现不了。你还能再次找到那个地方吗?”

比吉特一言不发地点了点头。

“好。打起精神来,姑娘。我去拿一把铁锹。”

格斯推测那支巡逻队很可能会在黄昏时安营扎寨,在骑马能轻松到达的范围内他知道只有一条小溪。他知道有条近路,他想着尽量在他们之前到达,然后从高处对他们进行突然袭击。

但是这样做风险太大了。如果他们不知道那个水源的话,他就会完全把他们跟丢。而如果他在埋伏地点向他们开火的话,他们会散开并隐蔽起来,或者他们会骑马追他。

不。还是跟在他们后面比较好,等他们宿营并安顿下来后再在夜色中悄悄地靠近他们。

格斯一直在想着那个黑森军士。他肯定摸到了那封信,也许还注意到了灌木丛中的卡宾枪。格斯在他的眼睛里读到了这个意思,但是他故意向米查姆隐瞒了这些。所有德国人都是坚决拥护联邦的,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格斯能想到的最好解释就是,在一天之内,那个军士已经在路上看到太多的死人了。应该是这样。

黄昏来临时,格斯看见远处有一簇橘黄色的火光,火苗上的影子在跳着舞,反射在山杨林灰白的树皮上。巡逻队在那条小溪的源头处安了营,和他之前预想的位置完全一样。

他感到一股奔腾的活力被怒火点燃了。他逐渐放慢了脚步,如幽灵般从一个隐蔽处转移到另一个隐蔽处,不断向营地靠近。他现在已经能清楚地看见那些人了。他们正围拢在营火旁,就着原菊苣咖啡吞食着咸肉和发酵饼干。

格斯松了一口气。打到目标很容易,只有不到200码远,他们大多数人的轮廓在火光的映衬下非常清晰。但是如果巡逻队在他射程范围内的话,格斯也一样是在他们的射程范围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上去都是留着泡菜头发型的农民和小镇居民,不过,他曾低估过他们一次,还差点丢了性命。如果现在在这里被他们逮到的话,他们就会像狗群对付一只负鼠一样结果了他,还会把他的尸体卖到斯普林菲尔德或是圣路易斯去换取赏金。每具尸体可以换2美元多。这就是一条命的价格。

格斯向南环行了一段,找到一处他和营地之间有一个小小的高坡的地点。他加快了步伐,在紫色阴影中屈膝快速跑过,当山丘笼罩在一片漆黑中时,他感到脚下的土地在逐渐上升。

快到山顶时,他放慢脚步,变成步行。他绕着山顶转圈,防止身体轮廓被看到。然后他弯着腰,在一片腐烂的杨树林的阴影中沿着山脊偷偷摸摸地行进。他潜入一片金雀花丛中后,等了一会儿,让心跳慢下来,然后轻轻地拨开花丛。

那个北军营地在他脚下像靶场一样伸展着,每个人都在火光中清晰可见。这是一个死气沉沉的营地,没有他记忆中的墨西哥战场上的那种玩笑声和开怀大笑声。上帝啊,那些看上去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是在他娶第一任妻子之前,是在有他们的孩子之前——他艰难地咽着唾沫,想起了孩子们,想起了贾里德,还有他咧着嘴的笑容。还有伊莱,他从马鞍上仰面朝天摔了下去,双手还是投降式地高举着。

镇定,安格斯·麦基。做好这件事。他从夹克胸前取下墨西哥望远镜,仔细观察着营地。黑森人已经睡觉了,在马鞍上奔波了一天后,他们早已精疲力竭,就在篝火旁裹着毯子躺下了。格斯快速地数了一下:一,二——

该死!只能看到五个人。但是今天下午是八个人。慢点,再数一遍。

他立刻看到了一个人。马群旁边有一个人在放哨,背靠在树上,身上裹着毯子,步枪横放在膝盖处。

顺着河流仔细看过去,格斯惊呆了。还有一个家伙没有和其他人睡在一起,是阿龙·米查姆。他的宽边软帽盖在眼睛上,头枕在麦克莱伦马鞍上。要么是他不善交际,要么就是那些泡菜头像他的密苏里邻居一样不喜欢他。endprint

还是少一个人。当格斯再次扫视营地时,他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他知道少谁了。是那个黑森军士。他是这批人里唯一老练的军人。知道要找的人之后,格斯推测出了能找到他的地点……

在那儿!远处的半山坡上,正好在营地上方,从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狭窄的山谷和通向山谷的道路。这是一个有经验的神射手的最佳位置,而且那个黑森人还带着枪。即使离这么远,格斯仍然可以辨认出那支枪的奇怪轮廓。那是支点451口径惠特沃斯步枪,带有细长的望远镜瞄准器,500码外也可以一枪毙命。

亲爱的耶稣啊!格斯曾打算来个偷袭,打完就跑。干掉米查姆,也许再多杀掉一个,然后趁乱溜走。但是那个军士的位置把一切都改变了。他占据了高点,而且有一支长射程步枪,这样他就有了优势。没有和宿营的士兵们一起休息,他的眼睛就不会被火光照得目眩。干掉米查姆不仅不会让他慌乱,只会让他完全警觉起来。

而且他能射杀的距离超过了格斯能跑出去的路程,即便是在这黑夜里。

如果他从这里向米查姆开枪的话,黑森人必定会杀死他。天啊,即使不干掉米查姆,他也可能逃不出去。这得看黑森人的警惕性有多高。

目前来说,他看起来还没有觉察到异常。隔这么远,格斯无法清晰地看到他,不过他看上去比较放松,可能正在打盹。那么格斯的计划或许还能实施。

但是他只有对那个军士先下手才行。

他有多远呢?200码,也可能220码。格斯在山里曾经用这支詹克斯卡宾枪从更远的距离瞄准过鹿。光线微弱使得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但是格斯基本能确定可以射到他。杀死那个德国人,或者让他没法回到火堆旁边去。

问题是,他一点也不想杀死那个黑森人。那个男人也许救过他的命。而且如果格斯先干掉那个黑森人的话,在他重新装上子弹并开火之前,米查姆会马上发现他。

该死!

聪明的做法就是离开这里。活过今晚,下次再找机会除掉米查姆。

但是格斯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而且他有着苏格兰边境人的倔强。他从很远的地方跟过来,而敌人就在眼前。他再次扫视了一遍营地,寻找其他办法——

找到了。

也许。

马群被拴在营地的最远端。营火位于小溪的中部,营火旁的男人们都裹在毯子里。米查姆单独一人睡在火堆和拴马绳中间。

从他所在的山坡看去,那个黑森军士可以看见通往山谷的道路,但是山坡上都是杨树和白蜡树。格斯怀疑军士无法看清马群……

没有时间再琢磨了。西面的天空很清澈,星星在闪烁。如果他打算行动的话,现在就得开始。格斯小心翼翼地将卡宾枪藏在腐烂的木头里。如果能活下来的话,他会回来取枪的。如果不能……?

格斯弯着腰,偷偷地溜下山坡朝拴马绳走去。他利用每一处灌木进行隐蔽,利用这些年在山里学到的每一个山林技巧。

靠近小溪时,他能稍微站直点身体,屈膝继续前进。水边的草丛长得更茂盛些,沿着溪岸有一条很多人走过的鹿道。在更远的那边,他能看见一个孤独的士兵裹在毯子里,头枕在胳膊上。是在睡觉吗?也许是。没有办法确认。

马群当然听到了他走近的声音,但是它们和骑兵一样筋疲力尽,而且它们已经习惯了人的声音和气味。格斯没遇到任何危险。

格斯从靴子里取出尼兰德的那把阿肯色短剑,顺着拴马绳摸索着,将马绳割断,一次解开一匹马。绳子的最末端拴的是米查姆从伊莱那里抢来的母马。不过当格斯靠近它的时候,他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身体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在地上。他身旁的那匹马想用喷鼻声将他吓走。格斯轻轻地对它耳语了几句,那马安静下来,不过仍用不安的眼神看着他,随时准备逃脱。

在脚边摸索时,格斯推开了一个人的胳膊。他差点儿要用剑刺过去,但很快意识到自己是被一具尸体绊倒的。

亲爱的耶稣啊,是伊莱。他们随手将这个男孩的尸体扔在营地里,在马群旁边,这样早晨再安放他的尸体时可以省点事。在黑夜里将他像垃圾一样扔在这里,什么都不如……瞎了他们的眼!

格斯慢慢站起身来,轻抚着那匹紧张的马儿的脖子。他从马的臀部看过去,在等待马儿平静下来的同时,扫视着营地。在小溪的对岸,那个哨兵在睡梦中动了一下。再也没有其他人有过动作。

除了米查姆,他在打呼噜。这家伙翻了个身侧睡起来,背对着营火,面对着格斯。

但他不是在看格斯。米查姆的眼睛是闭着的,或者说基本上是闭着的。他要么是睡着了,要么是在打瞌睡……在不到20步的范围内。在马儿还没有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之前,格斯已经顺着母马的身体慢慢走向小溪。

他小心地踏入水中,静静地蹚过小溪,直接朝那个熟睡中的枪手走去,手里攥着尼兰德的那把阿肯色短剑,准备……

怎么回事?正当格斯小心翼翼地走出水面时,他意识到自己判断失误了。天啊,他穿过小溪正好进入了那个该死的营地的中间地带。周围是熟睡的北佬们,在他和马群之间是一名哨兵,而高处的山坡上还有一名神射手。会有人发出最轻微的动静吗?哪怕是一个喷嚏或一声梦呓。如果营地里有哪个人醒来的话,他就没命了。

但是,现在,阿龙·米查姆就在几步之外,杀他轻而易举。是从后背给他一刀,还是戳穿他的喉咙……但是不行。

他不能这样去冒险。没有人会无声无息地死掉。现在去杀死米查姆就等于是自杀,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他已经走得这么近了……他觉得必须得做点什么。

格斯又挪近了一步,小心地将沾着血的阿肯色短剑插在地上,离米查姆的鼻子只有一英寸,给这家伙留个纪念品。来自詹姆斯·奥利弗·尼兰德,阿肯色第一军;还有他的朋友伊莱·米切尔,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开罗。

“嘿。”营火附近的一个骑兵慢慢地站起身来,眨着眼睛,还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怎么……?”

不过格斯只是冲那人挥挥手,同时转过身去,顺着溪岸轻快地走着,仿佛他也是宿营兵的一员。当他从正在打盹的值勤哨兵身边经过时,他若无其事地拿起哨兵大腿上的步枪,用枪托砰地砸向对方的头部。哨兵随即四肢张开躺倒在草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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