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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西安“盗经”

分类:故事族·历史版 更新时间:2023-09-24 15:38:33

康有为西安“盗经”,事情要从1923年10月说起,这年的深秋时节,康有为受陕西督军刘镇华之邀,风尘仆仆来到九朝古都西安。在这座古老的城市里,康有为受到了高规格的接待。刘镇华特意将中州会馆粉刷一新,以备康有为下榻。康有为每到一处,均前呼后拥,随从如云。时人甚至认为其“所过之地,不下前清皇差”。

得到如此礼遇,康有为的心情自然十分舒畅,在陕西他走马灯似的进行演讲,易俗会、青年会、孔教会、农会、旅陕粤籍同乡会、万国道德会等,能去的地方他都去了个遍。尽管,在“五四”运动之后趋新的大时代背景下,康有为演讲的题目不免显得有些落伍,有人就曾指出,其“所演讲,非隐涉复辟之政治,即非驴非马之科学”;尽管,浓重的广东口音,很多听众并不知道康有为在说些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圣人”的头衔。如果一切到此为止,康有为的西安之旅就会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然而天意弄人,11月29日的卧龙寺之行,却使“圣人”变成了“大盗”。卧龙寺始建于隋,初名福应禅院,北宋太宗时该寺主持惟果终日长卧,人称“卧龙和尚”,遂改称卧龙寺。11月29日这天,康有为应卧龙寺佛教会之邀,到寺演说,饭后在僧人陪同下游览藏经楼,无意间发现一部明代御赐《碛砂藏经》。该经共分南北二藏,南藏为宋版、北藏为元版,分别在太平天国起义和民国初年毁于战火。康有为乃版本鉴定大家,自然知道其中价值。目睹经书被随意堆放,有些经卷残缺不全已生书虫,有些经卷边角竟被僧人剪作鞋垫,痛心之余,他不免起了觊觎之心,当下就向该寺主持定慧提出购买,声称自己恰好藏有该套经书另外半部,欲合成完璧,存放杭州西湖别肇,以供国人阅览。定慧虽非得道高僧,但如此赤裸裸的交易,显然不能马上答应。或许是意识到金钱购买太过直接,康有为继而提出以北京内府佛藏经、哈同园藏经、商务印书馆续藏经各一部进行交换。身边的大弟子张扶万眼见其师求经心切,也从旁鼓动劝说。经过一番“威逼利诱”,定慧终于松口,双方随即立下了字据。

12月30日,康有为派人通知卧龙寺,声称已经订好经柜,即日前来装运。也许是在卧龙寺听到了什么风声,也许是担心定慧中途变卦,当晚,康有为即令弟子张扶万带着17辆大车,从中州会馆浩浩荡荡来到了卧龙寺。僧人对张扶万的提前到来十分惊讶,但不由分说,张即令手下士兵开始搬运经书。当时场面十分混乱,不少士兵知该经为稀世珍宝,乱拉乱塞,莫不藏匿,一些僧人也趁火打劫。装完了宋版和元版的《碛砂藏经》,张扶万又令人顺带搬走了清代的两柜经书。定慧得知此事,忙从寺外赶回,试图加以阻止,但木已成舟,只能望着张扶万等人带着经书扬长而去。

搬经当晚,适值《新秦日报》记者在场,第二天即将该事登诸报端。陕西士绅对此十分震惊,纷纷前往卧龙寺询问实情,在得到定慧的肯定答复后,士绅们由怀疑变成了愤怒。不过,考虑到其是督军的座上客,同时也为了保存康有为的尊严,士绅们仍希望和平解决此事。

1924年1月1日,董雨麓宴请康有为,省署负责接待康有为的万纯庵亦在座。宴会进行之前,时任水利局长的李宜之拜会了万纯庵,委婉地表达了地方士绅的意见,希望康有为能够及早归还经书。欢宴结束之后,李又致康有为一函,所谈内容也大致相同,但均如石沉大海,不见回复。与此同时,佛教会诸人前往中州会馆,准备面询康有为,究竟尊孔还是尊佛,“如果尊孔,则此举未免不德;如果尊佛,则未免太贪”。但康有为避而不见。

康有为的顽固,使得事态迅速扩大。第二天,李宜之与红十字会会长杨叔吉、佛教会长高介人等人发起西安古物保存会,继而以该会名义致函康有为,要求将经书如数归还。省议会议长马凌甫、副议长侯国藩也联名发去一函,表示经书“保管多年,殊非易易,虽为该寺所有,实为敝省古物,不特外人不能轻易挪去,即该寺和尚亦不能轻易赠人。用特缄请先生俯念关系典存,准将拉去藏经全数赐还。”但康有为有恃无恐,毫不在意,声称:“议会能奈我何?”并表示要请督军查办写信之人。其弟子邓纲重更是放出大话:“此经如坚阻不准运,宁愿付之一炬,决不璧还。”

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此时卧龙寺主持定慧开始意识到事情严重,遂于3日一大早赶往中州会馆,希望能尽早归还经书。康有为知其害怕地方士绅追究责任,宽慰他:“汝可随我离陕,我保汝在外省充方丈。”定慧默不作声,康有为又说:“汝不敢在本国,我当荐汝在外国当方丈。”眼见索书无望,定慧随即告退而去。或许,定慧根本就没有抱任何能讨回经书的希望,此举仅仅是作秀,推卸责任而已。出了中州会馆,定慧即将事先拟好的请愿书递给了省署和省议会。

请愿书中,康有为被描绘成了赤裸裸的大盗,“康氏见寺内藏有明版藏经全部,稀世珍奇,即生涎羡,始则欲强携以去……继则以重价相炫……卒则巧词讳言”;而曾与圣人立下字据的定慧,则完全成了事情的受害者,“若追索不回,僧人无以对同教,无以对地方,誓惟有自杀一途。为此敢请速赐予挽回,向康氏追取藏经,以救生命,则不啻死人而肉白骨也。”

定慧的请愿书对愤怒的陕西士绅来说,无异于煽风点火,义愤填膺的士绅们开始在报端公开攻击昔日毕恭毕敬的康有为。《康圣人统兵打抢之骇闻》、《康有为盗经之续闻》、《盗贼圣人》诸如此类的新闻和评论相继在各大报刊上刊登、转载,康有为在西安的许多“劣迹”、“劣行”在这个时候也被有意识的发掘。如《申报》当时就这样报道:“(圣人)至各廊宇寺观,见其稀奇古玩,每每取之而去……近据调查所得,康氏先将西城腊马寺铜佛三尊取去,腊马僧叩首求免,至于见血,终不璧还,继又将与善寺铜佛一尊、六朝古砖一块,强携以去。”报道似乎再次印证了康有为贪得无厌的盗贼形象。

与此同时,旅外的陕人也开始关注此事。他们纷纷给督军、省议会发来了电报,要求追还经书,依法惩治康有为。上海陕籍绅士徐朗西更是请人画了一副“康圣人盗经图”,配以“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标题,发表在报刊上,极尽嘲骂讽刺之能事。长沙的《大公报》也发表评论,以一种调侃的笔调写道:“孔圣人云:‘老而不死是为贼!康圣人年已七十而不死,其为盗贼,不亦宜乎!?”

1月3日下午,陕西士绅再次集议,声讨康有为盗经罪行。随即又请省议会议员陈松生律师到场,以古学保存会名义向地方检察厅递交了诉状。诉文如下:

为告诉强盗嫌疑刑事罪犯,恳请依法迅予侦查,并速检索行李追还赃物事。缘来陕西游历之康有为,串通卧龙寺主持定慧于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晚间擅派仆徒,以强暴胁

迫手段,将卧龙寺所藏明代钦赐龙藏佛经二藏,尽数用车拉去。将各经分藏行囊内,预备潜运出境。昨被杨鹤庆、李协、高树藩等将犯罪事实发见。查康有为等此种行为,系构成新刑律三百七十条之强盗罪,理合依法告诉,恳请迅予侦查,以免罪犯逃逸。并速派警检索行李,追还赃物,实为公便。谨呈地方检察厅公鉴。

地方检察厅很快发来了传票。不过自恃督军刘镇华撑腰,且认为自己是交换而非偷盗,又立有字据,康有为仍拒不交还,并传出话来:“要打官司,康某愿意奉陪到底,敝人要在大堂上讨个公道,还我清白!”

康有为的傲慢使得围观群众越来越多,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抗议、叫骂声不绝于耳。更有甚者,渭南绅士武念堂将一副事先写好的对联贴到了中州会馆大门上:国家将亡必有,老而不死是为。横批:王道无小。此联将康的姓名巧置于联末,却隐咒骂之字。上联出自《礼·中庸》“国家将亡必有妖孽”(隐“妖孽”二字);下联出自《论语,宪向》“老而不死是为贼”(隐“贼”字);横批据“王道无小康”(隐“康”字,暗点其姓)。矛头直指“圣人”康有为。

眼见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刘镇华随即派政务厅长郭伍芳前往中州会馆调解。然而,士绅们丝毫不为所动,仍然声称,如不还经,绝不放人。郭伍芳知道已触众怒,继而改劝康有为及早识相。看到拉走经书已不可能,康有为不得不长叹一声,表示退让,撕毁字据,归还经书。

第二天清晨,经书装了25皮箱,拉回了卧龙寺。在士绅们监督之下,僧人拿出目录当场进行了清点,当发现经书已有部分遗失时,刚刚平息的士绅们再次沸腾了,认为一定是康有为夹藏了最宝贵的经书。他们随即来到省署,要求对康有为的行李进行搜查,并向省署请愿:在经书完璧归赵之前,不得护送康有为离开陕西。

然而,当次日康有为带着马车离开中州会馆时,士绅们并没有前来拦阻,或许他们认为查无实据,或许认为直接搜查太过冒犯“圣人”尊严。尽管事后他们一再声称,要通过法律追还经书,但康有为已经离开陕西,还如何追还?谁又知道他一定带走了经书了呢。

对康有为来说,陕西西安之旅是不愉快的,但对这套珍贵的经书来说却是幸运的。正是由于康有为的“盗经”,它开始受到国人关注,1924年由卧龙寺移交给了陕西省立第一图书馆;1935年在朱庆澜、叶恭绰、丁福保等人的大力运作下又得以影印出版。

作者:周 宁 期刊:《故事族·历史版》2023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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