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袖第一次勾引沈俞是在课堂上。
严格地说,也算不得什么勾引。不过斜了身子过去手把手地帮沈俞纠正了一个错字。沈俞把“雎”写成了“睢”字。当时她正给沈杲讲《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种古典爱情诗歌郑袖一向偏爱,加之边上还有个沈俞,郑袖更是讲得眉飞色舞风生水起。几千年前的《诗经》,在郑袖这儿,都有蹁跹的意思了,都有潋滟的意思了。但十三岁的沈杲依然不明白。沈杲说,明明是写雎鸠,怎么又去写淑女,这个诗人是不是跑题了?郑袖说,这就是比兴了,看见鸟的双宿双栖,想到自己的形单影只,很自然的联想,怎么会跑题呢?沈杲说,如果看见两只猪呢?看见两只狗呢?是不是题目就应该叫做《关猪》或者《关狗》?
这是乱弹琴。郑袖不理他。郑袖反正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只要沈俞听得如痴如醉,郑袖的课就没白讲。沈俞是沈杲的父亲。当初朋友要她收沈杲做私塾学生时,她一口回绝了的,就因为沈俞说要旁听。郑袖的课向来随兴,常常有跑野马的时候,有时撒开了蹄子,跑到了水草丰茂鸟语花香的地方,就迷失了,找不到回去的路。本来是讲《诗经》的,结果,却讲了半天楚辞;本来是讲李白的,结果又讲了半天杜甫。总是因为某个细节的迷惑,她拐了弯,然后不依不饶地往前走,直至误了方向。郑袖的这种风格让学校的督导很伤脑筋,甚至忧心忡忡。担心郑袖会误人子弟。德高望重的督导们都是严谨惯了的,实在不习惯郑袖的这种“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教学方式———这是系主任陈季子的评语,虽有批评的意思,总体还是厚道的。更刻薄的是另一句没有具体出处的评语,说郑袖的课过于散漫了,散漫得几近乎水性杨花。
这十分恶毒了。但说这话的人也点到了郑袖的命门。郑袖也承认,自己上课确实没有方向感。她本来就是个有些迷糊的人,东西南北偶尔都分不清的,别人这么说,如果没有言外之意,单就表面来理解,倒也没有冤枉她。所以,郑袖从来不喜欢学生之外的人听自己的课,督导也罢,同事也罢,沈俞也罢。督导和同事来听课,她没办法。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沈俞呢?他凭什么?
但郑袖还是收了沈杲这个学生。一半是因为朋友的再三游说,一半是因为沈俞开出的课时费诱惑了郑袖。陶渊明能不为五斗米折腰,可郑袖不能。郑袖是个又要菊花又要五斗米的女人。既耽溺于菊的清香,又耽溺于锦衣玉食。这也不怪郑袖的,读过书的女人多是这样。都喜欢过把酒东篱的生活。
对沈俞生出勾引的心思是后来的事情。有大半年,他们之间其实都是规规矩矩的师生关系。不仅规规矩矩,甚至还相敬如宾。沈杲一开始是十分叛逆的少年,最喜欢在课间和郑袖唱对台戏。郑袖上课天马行空,而沈杲听课更是天马行空。常常一个跟头就翻到十万八千里外去。把郑袖都弄得云里雾里的。好在还有沈俞。最初郑袖以为沈俞是来做监工的。做家长的不都这样吗?一旦请了老师,就把老师当长工来防。怕老师偷奸耍滑,怕老师短斤少两。白花花的银子花出去,不能打了水漂。但后来郑袖才知道沈俞其实是来管束沈杲的。沈杲是匹野马,而沈俞是马绳。野马跑到天边,马绳也把它拽回来;野马跑到地角,马绳也把它拽回来。这让郑袖心生感动。如今的男人,有几个能这样陪孩子读书呢?一个装修公司的老总,正值三十几岁的华年,世界应怎样地流光溢彩?而他却每个周末都在郑袖的古文里消磨。有责任心的男人于郑袖来说,总是威严的。郑袖因此一改以前的自由作风,变得庄重起来。
但朋友却笑得极其诡异。朋友是沈俞的大学同学,对沈俞知根知底。郑袖好奇,忍不住问起了沈俞的隐私。朋友开始还欲言又止,毕竟是读书人。知道流言是墨,泼出去了,就会在自己的道德底布上留下痕迹。可女人的人生怎么能没有流言呢?没有流言的人生就如七月的天空没有星星,就如四月的桃树上没有花朵,就如十月的芦苇间没有艳丽的蝴蝶。天地将如何地为之黯然失色?所以,半推半就之间,犹抱琵琶之间,还是把沈俞的过去说个一干二净。
刹那间,郑袖对沈俞的敬重不翼而飞。没想到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竟然是个陈世美。只不过陈世美是为了富贵,而他是为了美色。为了美色他不顾泪眼婆娑的前妻,为了美色他不顾一个十岁少年的情绪。沈杲的叛逆是因为这个,沈俞的旁听也是为了这个。责任其实不是责任,而是内疚,而是赎罪。可每个周末的二个小时能弥补一个十岁少年成长中的伤痛么?每个周末的二个小时能弥补一个年华老去的三十多岁女人的凄惶心情么?
那个女人郑袖后来见过,挽着沈俞的胳膊笑吟吟地站在郑袖的门口。她开车送沈俞父子来,顺便上楼与郑老师打个招呼。果然是个妖娆的美人。且神情安静。且言语温柔。得了天下的女人都这样。或者说,这样的女人都会得天下。她们都是老子的门徒。上善若水。至柔者得天下。她们是以温柔为鱼肠剑的。阴到至处,便是阳。所以,安静是傲慢,温柔亦是傲慢。这一点,男人不懂,男人以为这样的女人弱不禁风。却不晓得,这是能在黑暗中单骑夜走的女人。而呐喊中的女人,才惊恐,才寂寞。因为惊恐,所以要虚张声势,因为寂寞,所以要用自己的声音来陪伴自己。失魂落魄的声音比不得男人,甚至比不得李白和苏东坡月光下的影子。但绝望女人的夜晚哪里有男人和月亮呢?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声音了。
女人总是更懂女人。九尾狐的尾巴掩在长裙里,男人看不见,但郑袖却看得清清楚楚。郑袖这方面炼的是童子功。十二岁那年,就知道温柔的女人信不过,妩媚的笑容背后,是阴险的算计,和不动声色的掠夺。雀占鸠巢之后的恩爱,是横生的荆棘,落在郑袖的眼里,隔了二十年,还能让郑袖隐隐作疼。
郑袖又一次摇身一变。郑袖总这样,能冷若冰霜,也能艳若桃李。能蛰伏茧中,也能破蛹成斑斓之蝶。勾引男人对三十二岁的郑袖来说,容易,不比讲一首乐府诗难,也不比讲一篇庄子的《逍遥游》难。沈俞是个寡言的男人,这不怕,反对了郑袖的路数。郑袖向来迷恋不声不响却心照不宣的男女过招。一上来就挑白了的关系,味同嚼蜡,所以,郑袖厌恶言语机智的男人。一切都要在暗中,樱桃的红,栀子的白,只合在月光下看。若在艳阳下,便风韵全无。暗夜中女人衣裙的窸窣声,男人欲迎还拒且退且行的软弱挣扎,如蝴蝶在风中的舞蹈,又惊惶又旖旎。也知道这如巫如蛊一样邪恶,但越邪恶越诱惑,越邪恶越快乐。
正是那种略带痛楚的隐秘快乐让郑袖身不由己。郑袖的手再次变成了花朵,开放在沈俞的面前。每次都这样。郑袖对哪个男人动了心思,最先出动的,总是那双美轮美奂的手。这和其他女人不同———女人一般都是用眉目传情的,或者用风流袅娜的细腰,或者用春风荡漾的胸。郑袖却不。同样都是勾引,但郑袖以为,那些方式下作了,而手更含蓄更具有形而上的意味———郑袖在骨子里,依然认为自己是端庄的女人。再说,郑袖的美,也是美在那双手上,首先是白,白得几乎有些雪青了,又修长,十指如葱,在指间,微微地还有美人靥。这多少有些奇怪的,郑袖本是一个瘦子,偏偏长了一双丰腴富贵的手。这是矛盾。然而郑袖还有意加剧了这矛盾。她从来是素面朝天的,可以说,铅华不施。却偏爱在手上下功夫。她几乎每星期都要做一次手部护理的,用蜂蜜、珍珠粉、维他命E和玫瑰精油做成护手膏,敷在手上,然后用蜡油封手,再裹上一层保鲜膜。要说,郑袖是一个懒散的女人,但在对待手的态度上,她真是一反常态的。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晚上她会细心地用绵羊油和尿素涂手,再戴上厚厚的棉手套过夜。早晨醒来后,她的手真是娇嫩呀!仿佛初开的玉兰花瓣一样。她手的姿态总是参差的———也不是参差成京剧里的那种兰花指,那种样子太造作了,像戏子了,她不喜欢。她的手是更生动的,更自然的,尤其是她上课的时候,她的手真如流风回雪。学生们无不为之倾倒。尽管在学生面前,她总是尽量韬光养晦的。但也有得意忘形的时候。一忘形,她的手就风情万种起来。
她有一个奁盒。里面全是戒指和手镯,有钻石的,白金的,也有玉的,银的。这方面,她真是有一掷千金的气魄的。有时一个戒指,简直要让她倾家荡产了。她也不管不顾,完全是那种败家子的作风。有一次在威尼斯,她在一家小店里看中了一个戒指,指甲花状的,材料也不知是什么,看上去像银的,却不是,总之决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但价格却昂贵到不可理喻,要三百多欧元。她反复和那个意大利女人讨价还价。但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就是分毫不让———也不知是看出了她必买的决心,还是那东西真值那个价。不管郑袖说什么,她一直只是说,this is art,thisisart(这是艺术,这是艺术)。可不是艺术么?在意大利,甚至路边的一块石头也是艺术。同行的老师都劝她别买。花三百多欧元买那破玩意儿,疯了。然而郑袖就是疯了。在准备上船离开威尼斯之前,她的心突然有种莫名的疼痛,她固执地认为是那戒指作弄的,咬咬牙,还是转身冲进店去把它买下来了。没办法,那个戒指在她手上戴过之后,仿佛有了生命,有了一种邪恶的力量,她简直为之神魂颠倒了。
记忆里也有这么一只银戒指的。是陈乔玲那破货的。陈乔玲最初只是郑袖的语文老师。每次郑袖写了作文,她都会笑眯眯地,带了郑袖去找校长。校长是郑袖的父亲。在学校的最西边有间单独的办公室。陈乔玲说,郑校长,袖儿真是得了你的真传呢,文章写得那么好。你看这一段,这一句。陈乔玲的手像一只白蝴蝶,在郑校长面前飞舞,舞得一边的郑袖都眼花缭乱起来。那时她真是着迷呀,着迷于陈乔玲手上那样漂亮的指甲花状的戒指,着迷于陈乔玲白净的手指,也着迷于陈老师在父亲面前对自己的夸奖。但郑校长却是严肃的———说起来,郑校长平日就是个严肃的人,但平日的严肃是十分,而对了陈乔玲老师,那严肃倒成了十二分了。这让郑袖有些懊恼,觉得父亲真是没有礼貌。父亲为什么不对陈老师热情一些呢?为什么要那样板着脸呢?对女儿板着脸自然是可以的,他也一向这样。可对了外人,对了女儿的老师,他不应该笑一笑么?不应该说一些客套话么?
十二岁的郑袖对风月之事,到底还是不懂的。
但沈俞显然懂。当郑袖花朵一般的手在他面前绽放了几个星期之后,她看见沈俞越来越不安了。不安是内心,面上却是更加纹丝不动的。这无妨。三十二岁的郑袖如今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男人和男人原也是不一样的。有些男人,一被女人撩拨,就有些花枝乱颤的,变得轻浮,变得饶舌。而有些男人,却正相反。本来还是个温和的人,言语态度间,不热情,亦不冷淡;不殷勤,亦不傲慢。但被女人撩拨之后,反而更严肃了,更矜持了,简直变成了一棵卷心菜,愈卷愈紧,最后把自己裹个严严实实。这种过犹不及的反应往往会骗了那些年轻的女孩子,却骗不了郑袖———怕的是不变。只要变了,往左或者往右,其实都是一样的。女人只需耐心等,最后他总要缴械投降的。且这种男人的投降还不是一般的投降,是绝对丢盔弃甲落花流水的投降———弦绷得愈紧,愈容易断;花闭合久了,一旦开放,就更加灿烂。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刚刚还是寒冬三月,转眼间,就春暖花香了。
郑袖有这方面的经验。要说严肃,谁能比她读研究生时的导师苏渔樵严肃呢?那真是一个冰冻三尺的男人。即使是对了系里最漂亮的美眉,他也能摆出一张西伯利亚的冷脸来。美眉们选他的课,考了58分就是58分,考了59分就是59分,绝对没有网开一面的时候,这种铁面无私的作风,让美眉们大受打击———她们哪受过这种委屈?她们在系里的男老师那儿向来都是所向披靡的,莫说考了58分59分,即便是考了40几分,只消向男老师玩点暧昧,笑得妩媚一点,声音莺声燕语一点,老师们都会心肠一软放她们一马的。读过书的男人,尤其是上了一点年纪的读过书的男人,谁没有怜香惜玉的情怀?谁没有想入非非的习惯?尽管私下里,没有哪个美眉真会为了成绩好一点和男老师闹什么校园绯闻———用不着如此小题大做,如今的校园美眉们,都冰雪聪明,个个精刮得一如《红楼梦》里的王熙凤,杀鸡用牛刀那样吃亏不上算的事情决不会做。但意念也不妨给老师,毕竟总是人在低处,求人家,也不好一毛不拔———但拔得太干净,莫说她们不肯,即便肯,老师们也未必敢要,别看那些人面上蠢蠢欲动,真要事到临头,其实都是些有色心没色胆的主儿。但意念那东西,就不一样,来无影去无踪,缥缈得很,不触犯法律也不触犯道德,即使有目光炯炯的师母在一边,也抓不着他们的任何把柄。只能干生气,由了那些狐狸精一样的女弟子们和她们的导师在意念里风花雪月颠鸾倒凤。
偏偏苏渔樵铁石心肠不解风情。美眉们背后都咬牙切齿骂他变态,躲他就如躲鬼一样。郑袖一开始也这样的。她本质上是个懒散之人,之所以十几年寒窗苦读,完全是被逼无奈。既然现如今美人们在老师面前略微卖弄风情就可以轻松过关,她又何必要日日青灯黄卷耽误锦绣年华。二十几岁的美人的时间,正是一寸光阴一寸金。更何况她其时正和余越恋爱,时间更如丫头衣袋里的钱,怎么省,都是不够。两人没课时总窝在余越租的小小房子里缱绻。余越是杂志社的编辑,清闲得很。除了一个月看几篇稿子之外,其余的时间,大多用来看女友如花似玉的身子。年轻男女的爱情,不都是从身体的迷恋开始的么?虽然郑袖并不知道这算不算地老天荒的爱情,但她确实迷恋于余越对她的迷恋。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好,真是没边的。身材高大的余越系个花围裙在他小小的出租屋里,择菜,做饭,替郑袖洗裤衩洗胸罩,一点也不觉羞辱,反而哼着小调幸福得如一朵花儿一样。这让一直袖手旁观的郑袖又好笑又感动。
如果不是后来认识了苏渔樵的夫人朱红果,郑袖应该就顺理成章地和余越结婚了。两人都去看了房子,周末逛街的时候,郑袖甚至去看了家居店,看好了一个摇椅和几个靠垫,她准备把它们放在阳台上。那房子虽然不大,却有一个不小的阳台,郑袖想在那儿种几盆花花草草。然后躺在花花草草边上的摇椅上,享受寻常巷陌中市井男女的美好生活。可有一天,郑袖为了毕业论文开题的事,不得已去了苏渔樵家。见到了朱红果,事情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她没想到一向刻板冷血的苏渔樵有一个那样温馨的家,也没想到苏渔樵有一个那样妩媚的老婆。中文系教授家的那些师母们,她们几乎都是见识过了的。用舍友三儿的话说,就是老师当年是有眼无珠。用四儿的话说,就是他们统统都瞎了狗眼。所以她们在老师面前向来有些有恃无恐的。因了师母们的不上台面,她们有理由看不起老师了,也有理由看不起师母了。
谁想到那群鱼眼睛里面还暗藏了这么一粒珍珠呢?谁想到苏渔樵那只老牛,在家里啃的原来是四月的芳草呢?难怪他对系里的女生们能视若无睹。郑袖大惊失色。一回到宿舍,就开始喋喋不休地对舍友们形容朱红果的国色天香。弱水三千,我只一瓢而饮。原来苏渔樵是这个意思!郑袖感叹道。但三儿撇了嘴,说,什么一瓢而饮?那朱红果,本来就是第二瓢了。
三儿说,别看苏渔樵如今土木形骸,想当年也是朱红果眼里的锦绣山河。她是用尽了手段,才把他从第一瓢那儿夺过来的。也是,她一个小护士,如果不是苏渔樵生场大病,她如何有机会嫁了师大的名教授呢?
又一个江山易主的故事。郑袖恍然大悟。难怪朱红果身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东西。那说话的声气,那微笑的方式,甚至她往后掠头发的手势,都像极了一个人当年的样子。那样子是郑袖的伤痛,不能碰的。所以,郑袖这么多年飘荡在外面,从不往回看一眼的。二十多岁快三十岁的女人,已经很爱伤感地追忆似水华年了。但郑袖从不谈她的过去。她像喝了孟婆汤一样,只是往前赶。急匆匆地,状如飞鸟,飞在别人的前面。别人二十岁做的事,她十八岁就做了。别人三十岁做的事,她二十出头就做了。别人读书时她恋爱,别人恋爱时她同居。她以为这样就可以甩掉过去。没想到,过去原来一直如影随形。猛一抬头,前面端然坐着的,不就是从前么?
一时间郑袖被吓得魂飞魄散。经过了这么多年,她差点以为她好了的,她和其他女孩子一样说说笑笑,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吃喝玩乐,也爱胭脂朱粉,也爱无事生非。她扑腾起来的样子,比谁都欢的。没想到,这些全然没用,原来她还是泥坯。即使外面穿红着绿,打扮得真人一样的,里面她依然是个泥人儿。泥捏的,水和的,风干的。瞅着还硬实,可真一碰上什么东西,就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再也拼不成原来的样子。
郑袖伤心欲绝。有些东西看来是绕不过去了,只能白刃相见,郑袖想。俘获苏渔樵的过程有些坎坷,但郑袖为之如痴如醉。苏渔樵披坚执锐的样子让她觉得好笑,好像一只顶着壳爬行的老蟑螂。余越的宿舍是有蟑螂的,郑袖一开始怕得要命,也恶心得要命。但买了粘粘板之后,她对蟑螂的态度却为之一变。她简直有些盼着见蟑螂了。每次看到蟑螂被粘住之后,她都兴奋莫名。宿舍里的蟑螂灭绝之后,她又把粘粘板放到了走廊上,她有些耽迷于她和蟑螂之间的这种游戏了。
有一段时间苏渔樵和朱红果在郑袖面前变得更恩爱了。郑袖冷笑。她知道苏渔樵快扛不住了,要举白旗了。胜利是必然的。一方面因为郑袖破釜沉舟的决绝;另一方面也因为朱红果美人已老———尽管和苏渔樵相比,朱红果依然是青枝绿叶,但和郑袖比起来,她却是明日黄花。女人和女人的战争,其实是时间的战争。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朱红果即使使出浑身解数,如今也敌不过郑袖手指的嫣然一笑。
苏渔樵的变节十分戏剧。前一分钟他还在声色俱厉地批评郑袖———说郑袖的开题报告写得过于潦草,说郑袖的态度不是做学问的态度。这是当然,郑袖的心思本来也不在那个上面。所以无话可说,只能低头拨弄着自己的手指。郑袖的手指那天是涂了蔻丹的,浅紫色,中间还有一两片粉色的小花瓣。蔻丹本来是三儿的,但那东西涂在三儿手上,也没见得有什么特别。但郑袖一涂上,却让三儿啧啧惊叹。说,难怪余越对你如此痴情。袖儿你这双手,真是倾国倾城哪!果然就倾倒了苏渔樵。苏渔樵前一分钟骂声还未绝呢,后一分钟却突然抓住了郑袖的手。郑袖吓了一跳。尽管是成心而去。但事情真劈面而来,她依然有些惊慌失措。本能的,她想抽出手来。但苏渔樵捉她的手,犹如捉泥鳅,她根本动弹不了。再说,她也不真想动弹。所以,挣扎就变成了纠缠。两人一言不发,用十指在书桌下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书桌上面是郑袖的开题报告,苏渔樵的眼睛盯着那儿。脸上的表情依然是导师的表情,严肃、还皱着眉头,这让郑袖觉得好笑。想苏渔樵,真是色胆包天,也龌龊。朱红果还在隔壁呢,他竟然可以就这样攥着女弟子的手。书房的门还是半开着的,如果朱红果直闯进来,桌下的春光,就会乍泄的。
但朱红果不会闯进来。对于郑袖,她是放心的。她不放心的是那个长着一双吊梢眼的女生。长着吊梢眼的是三儿。三儿花容月貌,且笑声狐媚,让所有师母为之色变。但郑袖却不是这样。素面朝天的郑袖,在师母们的眼里,如系里资料室里的那些平装书一样朴素。这是郑袖的本事,也是郑袖的世故。三儿的美,如廊上的风铃,人一走过,就会叮当作响,而郑袖的美,却如一把折扇,能收放自如。打开时,无边风月;合上时,云遮月掩。看上去年轻的郑袖其实在十二岁那年就老了的。
苏渔樵却不老。五十多岁的苏渔樵一如少年,陷在郑袖的风月之中不能自拔。朱红果眼皮底下的纠缠,于他是杯水车薪。年轻女弟子桌下的手,再也不能安抚他澎湃的激情。他要另找一个地方,和郑袖演绎一场既热烈又秘密的师生恋情。但郑袖却不肯。郑袖如何会肯呢?本来就是她和朱红果的恩怨,和苏渔樵不相关的,离了朱红果,这戏还有什么意思呢?难不成她真想和苏渔樵有什么白发红颜的爱情?当然不是。
所以只能约在苏渔樵的家里。苏渔樵的家也就是朱红果的家。郑袖就是要在朱红果的地盘上舞枪弄棒。郑袖就是要把朱红果的江山打得落花流水。雀占鸠巢的甜蜜,是隐藏在郑袖肉里的刺。郑袖想方设法,要让它不得安生。
于是就有了朱红果的书房捉奸。她那天本来上白班,一上午都应该不回来的。偏偏接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要她回家看看。她满腹狐疑地回家来看看,一看就看到了书房沙发上的那对男女。郑袖的上衣半开着,而苏渔樵则单腿跪在女弟子的面前。那一刻她真情愿是瞎了的。
然而没瞎。所有的风景都历历在目。她只能披挂上阵。恍惚间她记起从前。苏渔樵搂着她,闯进来的是苏渔樵的前妻。高大愤怒的前妻上来就给了她一耳光,她桃花一样的脸于是更加红艳艳的。苏渔樵当着前妻的面,轻轻地抚摸她被打的地方,心疼万分。她蜷在苏渔樵的怀里,哭得梨花带雨。但那哪是哭呢?分明是唱给另一个女人听的战歌。也不过几年的时间,竟然李代桃僵了!竟然就李代桃僵了!
本能的,她要上前撕打郑袖的脸。然而她的手,在半空中到底停住了。她看见了郑袖的笑脸,半明半暗的书房里,郑袖披头散发,那唇边的一丝笑容,苍白,且吊诡。
但更吊诡的事还在后面。本来朱红果要偃旗息鼓的———她是过来人,又是学医的,男男女女那档子事,她看得轻。只要苏渔樵能痛改前非,她姑且就忍气吞声了。只是便宜了郑袖那小婊子,真要闹出来,她是要身败名裂的。然而郑袖似乎不怕身败名裂。反是一种不依不饶的姿态。事情颠倒了过来,该闹的不闹,不该闹的却在那儿闹得铿铿锵锵锣鼓喧天。苏渔樵一开始倒是有些畏惧的,但年轻女弟子那豁出去的真情,感动了他。说到底,苏教授虽然骨子里是个风流之人,然而不苟且,身上也还是有几分书生意气的。于是他果断倒戈,旗帜鲜明地站到了郑袖这一边。
朱红果被逼得没了退路。满城风雨,她再也不能装聋作哑。总以为以自己三十多岁的如花年纪,守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总是安稳。没想到,还有二十多岁的女人觊觎她手中的安稳。男人的爱情没有永远,锦衣玉食的生活也没有永远。胜者王,败者寇,即使不甘,也只能掩面而退了。
但败下来的不仅朱红果,还有九月返青的苏渔樵。要破碎的已经破碎,郑袖再也没有心力建设什么———本来也不打算建设的,要的就是破碎。破碎朱红果和苏渔樵,也破碎自己。珠圆玉润的样子硌得她生疼,她早已习惯于粉身碎骨。
凄然转身,她折了回去,即使余越,也拽不住仓皇前行的郑袖。
有两次课沈俞没有来。开车送沈杲来的是那个妖娆美人。美人姓叶,叫叶青。叶青摸着沈杲的头,站在门口轻声细语地对郑袖说,郑老师,杲杲让您费心了。郑袖冷笑,真是厚脸皮,杲杲是你叫的么?从前陈乔玲也这样,当了郑袖母亲的面,也是袖儿袖儿地叫。有一次,郑袖答应了———也不怪郑袖的,陈乔玲是她的语文老师,做后娘之前在学校也是叫她袖儿的。然而母亲听不得,一个耳光啪地打在郑袖的脸上。说,你亲娘还没死呢?还轮不上别人叫你袖儿。
母亲是个卖豆芽的,长年的体力劳动使她力气很大。那一巴掌下来,几乎是铁砂掌了。郑袖的脸立时如一朵鸡冠花。母亲不看她的脸,扭身而去。父亲也不看,父亲沉着脸,兀自抽他的烟。只有陈乔玲,在边上唏嘘不已。她煮了鸡蛋,要给郑袖热敷。郑袖本来想一把夺了鸡蛋,丢到鸡食盆里去的。但她不敢,父亲在边上,她如果这样做,说不定父亲的巴掌会让她的脸再开一朵鸡冠花。姐姐郑裳这样过的。郑裳有一次生病———她胃又痛了,郑裳的胃向来不太好的。她太爱吃辣,总是拿干辣椒当零嘴吃。陈乔玲给她熬了稀粥,陈乔玲说,胃痛只能用粥养的。可郑裳抬手就把粥碗打翻在地上。父亲飞起一脚,踢在郑裳的腿上。郑裳的腿,乌青了半个月。郑裳从此不怎么回家了。郑裳其实之前就总躲在外面的。自从父母的婚姻里有了陈乔玲,家里就再也没有太平过的。母亲为捍卫自己的婚姻,做过近两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有时半夜里,郑袖也会被母亲的尖叫声惊醒。母亲说,你有本事就真掐死我,掐死我。郑裳用被子捂住头,继续睡。但郑袖做不到,郑袖会赤了脚,哭着去叫隔壁的三婶来劝架。郑袖担心,父亲真会掐死母亲的。陈乔玲那时已离了婚,父亲完全没了退路。只能从母亲这儿杀开一条血路。家里的气氛时而是寒冬腊月,时而是火焰山。郑裳在这样的家里呆不住。郑裳那年十七岁,竟然开始恋爱了。对方是镇上的木匠,二十七了,大郑裳整整十岁。而且身材矮小。这样的男人,无论如何是配不起郑校长家的千金的。但郑裳铁了心要嫁。母亲特地赶过来劝她,说,龙配龙,凤配凤,九月配金菊。你要嫁人,总也要挑个相当的。哪能挑个三寸灯台一样的男人。郑裳挑了眉,说,你嫁的人倒是相当,可结果不是守不住么?三寸灯台怎么样?三寸灯台安稳!偷不着人,踢不着人!郑裳伶牙俐齿,把母亲气得半死。父亲的反对却轻描淡写。陈乔玲轻声轻气地对父亲说,年轻人相爱了,自然要结婚的。这可是新社会,难道婚姻还没有自由么?于是郑裳自由了,父亲由着她,嫁给了和她自己个子差不多的木匠。
家里只剩下郑袖了。有大半年的时间,郑袖几乎不开腔。不理父亲,也不理陈乔玲。其实陈乔玲开始对她倒好的,尤其当了父亲的面,她的态度更十分婉约。她自己没有孩子———想必是不能生,因为她在前夫那儿,就没有生育的。这使她的身段十分窈窕。周末的时候,她总端坐在缝纫机前,缝东缝西。缝纫机是郑袖母亲的陪嫁,母亲过去偶尔也会用它来补补破衣裳的。但母亲从来没有用它给郑袖两姊妹做过新衣衫。母亲不会。而陈乔玲的手却巧得很,那如白蝴蝶一样的手总在裁衣板上翻飞。有时给郑袖做连衣裙,有时给父亲做新衬衣。边上的父亲一如既往的严肃。但郑袖知道,父亲的严肃现在是假的。父亲看陈乔玲的手时,他眼里有柔软的东西。而他从前看母亲,眼神从来都是生硬的。———其实,父亲几乎不看母亲的。母亲也没时间闲坐在那儿让他看。母亲总是埋头做自己的事。家里有一溜大木桶,里面蓄满了绿豆芽黄豆芽。母亲一天要到镇东面的水井挑三次水,给豆芽冲凉。即使这样,到了七八月时,豆芽也总是烂,家里因此总弥漫着一种腐败豆芽的气味。饭桌上也不离豆芽菜的,母亲每天总有卖不完的豆芽。黄豆芽瓣炒腌菜,绿豆芽炒小虾米。轮着吃。豆芽菜总是摆放在郑袖和母亲的面前。父亲的筷子是从来不伸向豆芽菜的。母亲会为他做青椒炒蛋。家里养了几只芦花母鸡。那些母鸡们努力下的蛋,基本上是父亲一人吃了的。郑裳也不吃豆芽,她情愿就着干辣椒下饭,也不去碰豆芽菜。郑裳说,豆芽是豆子浸肿身子后长出来的毛,有一种腐烂的尸体味儿。这让郑袖恶心。但郑袖还是逃不了豆芽菜。她即使自己不去搛,母亲也会帮她搛到碗里。这是母亲的风格,母亲永远有些欺软怕硬的。
母亲怕父亲。郑袖看得出来。在风流倜傥的校长面前,母亲有些自卑。母亲其实长得不丑。丹凤眼,柳叶眉,那样子,就如戏台上的穆桂英。但父亲似乎不喜欢穆桂英那样的女人,父亲喜欢的是《西厢记》里崔莺莺那样娇滴滴的小姐,不仅能眉目传情,而且能诗书往来。看上去严肃的父亲,骨子里依然是向往才子佳人和风花雪月的。而母亲没有文化———莫说要和父亲写那种“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的诗句,即使贴在院门口的通俗对联,她也是看不懂的。所以无论如何,她当不了崔莺莺。但陈乔玲却能。陈乔玲弱不禁风,陈乔玲雪肤花颜。改朝换代之后的郑家院子,种了美人蕉,种了指甲花。傍晚的时候,陈乔玲有时会拿本书坐在美人蕉下,这样的风景,父亲是百看不厌的。尽管父亲在郑袖面前假装出目不斜视的样子,但郑袖知道他们在眉来眼去。陈乔玲是个戏子,两只长袖在郑家舞得风生水起。屋子里再没有豆芽的气息,满屋子如今都是陈乔玲的花露水味儿。家里呈现出从来没有的清洁和明媚。蚊帐是雪白的,玫瑰红的被褥也是簇新的。没有生育过的女人本来就更爱干净。而陈乔玲,为了表现出她和郑校长前妻的差别,在这方面做得更为彻底。
郑校长果然就耽溺于这种生活了。
即使郑袖,那时也有些半推半就地享受着陈乔玲带来的全新生活。饭桌上至少不再有豆芽菜了。陈乔玲喜欢把饭桌上弄得红红绿绿。西红柿炒鸡蛋,红椒丝爆炒冬瓜皮,胭脂菇炖鸡汤。陈乔玲的手艺,完全迥异于郑袖母亲那朴素粗糙的风格,而具有一种美学上的效果。这效果不仅迷倒了郑校长,也几乎迷倒了沉默不言的郑袖。之后郑袖想起来,依然佩服陈乔玲的手段。原来女人蛊惑男人,不仅要靠如花的容颜,还要在许多方面下功夫。母亲真的不是陈乔玲的对手。不仅母亲,镇上的其他女人也一样。镇中学的女老师来来往往,也有长得姿色不错的。但再也没有哪个女人打动过郑校长。郑校长对陈乔玲的爱,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这让郑袖失望。郑袖本来希望别的女人来打败陈乔玲的。母亲没有这个本事。她自己也没有。———从前父亲倒是最疼她的。她长相随父亲,清秀,白净,玉兰花儿一样的。她安静爱读书的性情也随了父亲。而郑裳完全不一样,郑裳是朵栀子花,形容健硕,花香浓郁,有强烈的乡野风格。这是母亲的气质。所以,父亲是偏爱郑袖的。尽管他是个不爱用言语表达偏爱的人。但这偏爱人人都知道,都知道郑校长更喜欢二女儿。包括陈乔玲,所以陈乔玲一开始也是巴结郑袖的。她对郑袖的殷勤样子,即使郑袖的母亲,也没有的。———郑袖那时年轻,看不破这是陈乔玲对她不怀好意的笼络。总半推半就地受着这份好。少年的心性,原也是自私的。她明知道母亲恨陈乔玲,知道母亲希望自己和她站在一起,来对付那个狐狸精。母亲指不上郑裳———郑裳虽然偶尔会骂几句陈乔玲,然而她天生心肠硬,不管父亲,也不顾母亲,一天到晚只想挣脱这个水深火热的家。母亲只能靠郑袖。然而郑袖更靠不上,郑袖倒是心肠软的,可这软,不光对母亲,对了父亲和陈乔玲,也一样的。
只是郑袖没想到,陈乔玲对她的好,竟然也是戏子的好。在舞台上咿咿哦哦地热闹了一阵之后,她们原来也还是后母和继女的关系。这让郑袖非常愤怒,狡兔死,走狗烹;飞鹰尽,良弓藏。君臣关系是这样,女人之间的关系也这样。父亲后来眼里只有陈乔玲了,所以陈乔玲对郑袖的态度,便有些敷衍。虽然她对郑袖说话的语气,也还是温柔的,但温柔是绵里藏针的温柔。这针刺得她满身暗伤,然而父亲看不见。父亲看见的是风情万种的陈乔玲。是十分贤慧的陈乔玲。郑袖生病了,陈乔玲依然会端茶送水,只是那话音儿,不好听。陈乔玲说,我们家袖儿,真是金枝玉叶的身子,要是生在富贵人家,原是要有使唤丫头的,你看人家宝哥哥,有晴雯有袭人,林妹妹,也有紫鹃有雪雁。只可惜了袖儿,生在我们这样的市井人家。这话的挖苦意思,十几岁的郑袖都听得分明。而郑校长,却把它当缠绵的昆曲听了。变了心的男人是头驴,耳里眼里塞得都是驴毛,三婶说。从前郑袖听了这样的话,还有些不高兴的。父亲再不好,也还是自己的父亲,她听不得别人把他骂成一头驴。然而父亲果然是一头驴了,郑袖的成绩因此一落千丈。———这也是郑袖最后的一招。既然沉默没有用,既然生病没有用,那变成一个差生怎么样?这对郑袖来说,相当于日本人的剖腹自杀了,也是死谏的意思。然而父亲还是没有从他的爱情里转过身来。而陈乔玲似乎看破了郑袖的花招。因此陈乔玲笑得意味深长。陈乔玲说,老郑,你看看这本书。书是《射雕英雄传》,是郑袖的枕下书。郑袖的那些日子,是有意沉湎于金庸和梁羽生的浩渺江湖了。然而陈乔玲的解释不怀好意,陈乔玲说,老郑,我们袖儿如今是黄蓉了,知道想靖哥哥了。
听陈乔玲的意思,郑袖是因为动了春心,才没心思学习的。郑袖气得七窍生烟。恨不得自己真是黄蓉,会打狗棒法,把那舌生莲花的白骨精打回原形。然而她怎么能是黄蓉呢?而朝三暮四的父亲更不能是黄药师。即使郑袖有本事把陈乔玲变成一堆白骨,在父亲看来,也是千娇百媚。十五岁的郑袖黔驴技穷,只能仓皇败阵。
郑袖在课间给沈杲讲了《芦花记》。这是明代的传奇。讲一个继母,表面对继子也是疼爱,暗地里却给继子的棉袄里絮芦花。天寒地冻的日子,儿子瑟瑟发抖,而不明就里的父亲,竟然鞭打儿子。要不是棉袄里飞舞出漫天的芦花,女人的阴险,或许就永远绕过了男人。故事到这儿戛然而止,郑袖掐去了那虚情假意的结尾。沈杲看上去有些迷惑———之前郑老师还在给他讲曹操的《短歌行》,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沈杲没想到,《三国演义》里那个杀人不眨眼的英雄曹操,竟然也有这样的深情。这让十三岁的沈杲,几乎有些惆怅了。这堂课沈杲也表现出少有的认真。然而老师的话锋却陡然一转,又讲起了什么芦花飞舞,这让沈杲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郑袖也有些讪讪的。她本来以为沈杲会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悲伤。然而沈杲没有。沈杲甚至不明白老师在说什么,他的情绪依然还在曹操那儿。沈杲说,曹操那样的一代枭雄,感情怎么和贾宝玉一样?“但为君故”里面的“君”,到底是什么人哪?竟然让我们叱咤风云的魏武帝念念不忘。
郑袖哑然。她芦花的故事算是白讲了。男孩和女孩到底不一样。当年三婶给她讲这个故事,才讲到一半,她就明白了三婶的弦外之音。但那时的郑袖认为三婶是多管闲事,是杞人忧天。陈乔玲还在那儿对她摇头摆尾呢,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个后娘能在她的棉袄里絮芦花。所以,她冷了脸,不理三婶。
而沈杲却压根没听懂。她只能怏怏地折回到曹操这儿来。不然又如何呢?她没有理由总纠缠那个明代传奇的,万一沈俞或者叶青过问起来,她怎么解释?分明在挑拨离间别人的关系。恼怒之下,肯定是要炒她鱿鱼的。而她现在不想做一只被炒的鱿鱼。五斗米的俸禄倒在其次,最关键的,是叶青的良田千顷。来日方长。只要她长剑在手,不信叶青那偷来的产业,能千秋万代。
暑假的时候,郑袖要装修。是沈俞提出来的,之前郑袖在沈俞面前暗示过。说她的卫生间不好用,没有装整体浴室,淋浴起来,不方便。还有书房里的书橱太小,搁不下几本书。她想靠墙打一溜书橱,那样就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买书,过瘾。沈俞笑笑。大学里的女人到底有点不一样。别的女人总是嫌衣柜不够用,而郑袖,郁闷的却是她的书橱。也是,她家的书扔的到处都是。沈俞看了,也觉得乱。沈俞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一下子就理解了郑袖的郁闷。沈俞于是就想给郑袖装修了。这事沈俞瞒了叶青———要说起来,他给郑袖装修,理由也是充分的,人家是儿子的老师,作为家长,他自然要拍拍马屁。时下的风气不都这样么?再说,人家也是要给钱的,好歹是生意,管他是西瓜,还是芝麻。但他就是有些心虚,张不了口。
正好叶青出远门。叶青是外省人。她父亲打电话来说,母亲买菜时突然摔了一跤,骨折了。那意思,是要叶青回去,照顾他们一阵。叶青在沈俞面前的态度有些犹豫,叶青说,不是有弟弟弟媳么?平日两个老人也是鞍前马后地服侍他们,怎么一出了事,就要我回去?但沈俞怂恿她去。沈俞说,你和弟弟弟媳较什么劲?老人想你去,你就去呗。沈杲我把他送到夏令营去。你只管在那儿呆着。
叶青把这个当成了沈俞对她的体恤。一直以来,他们的关系就是这样,表面看来是沈俞左右她,其实呢,却是她在左右沈俞。这是叶青的本事,叶青总能让男人替她说出她想说的话,而男人还以为这是他自己的意思呢。但这一次叶青是自作多情了。沈俞的怂恿其实是调虎离山。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另一个女人。所以,叶青前脚走,沈俞后脚就到了郑袖这儿。他是公司的老总,本来是不必要事必躬亲的。但他现在就想事必躬亲。他十分严肃地和郑袖讨论房子的装修细节。房子才六十几平米,可做的文章其实有限。但沈俞要在这有限的空间里为郑袖创造出一个锦绣世界来。郑袖自己倒是有些马虎的———不是对结果马虎,而是对装修的过程,在所有的麻烦面前,郑袖只想做驼鸟。她希望在她把脑袋藏在沙子里的功夫,麻烦能自己骑着扫帚,从耳边呼啸而过。几年前装修时她就这样,她由了那些木工泥工电工们在她屋子里折腾。结果,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只是鸡也罢,鸭也罢,都不是她要的。沈俞说,房子的气质要和主人的气质吻合。就好比用碗碟盛菜,菜粗,碗儿碟儿也要粗,菜细,碗儿碟儿也要细。所谓玉盘珍馐,就是这意思。你弄盘白菜萝卜,却用越窑的青瓷盏儿去装,就矫情了。既糟践了盏儿,也糟践了萝卜。
郑袖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没想到,一向沉默寡言的沈俞原来也是这么能说的,只是不知道她在沈俞的眼里,到底是珍馐,还是萝卜?她本想问问沈俞,可话到唇边,她又打住了。这样的问话,有点像调情,于她与沈俞,有些轻佻了。她不能让沈俞把她看成是一个轻佻的女人。把手变成开放的花朵,那多少是有些写意的,是不着一字,自得风流。但言语,就着痕迹了。郑袖不屑。
况且沈俞在她面前,一直是庄重的。尽管她知道他内心,一定已经春心荡漾了。但既然还没道破,那就还要做出没有关系的样子来。这是最有意思的事情,郑袖喜欢。沈俞的图纸十分详细,哪里安灯具,安什么样子的灯具,哪里放坐具,放什么样子的坐具,他都画得清清楚楚,可再清楚,郑袖也看不懂。郑袖本来就是个看不懂图纸的人,中学的地理成绩因此差得一塌糊涂。再说,她现在也没心思看什么图纸,她的心思全在她自己的手上,她的手在图纸上游走,好像很认真的样子,但其实那是马二先生游西湖,虽然也在西湖边上转了一圈,但西湖到底长什么样儿,它完全是不知道的。她之所以总要把手指搁在图纸上,那是把沈俞的图纸当舞台了,图纸上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只是背景,真正的主角是她那溜光水滑的十个手指。十个手指就如十个小旦,每一个小旦都闭月羞花,每一个小旦都风情万种。她用沈俞的眼看那舞台,看得如痴如醉,看得神魂颠倒。
沈俞果然就颠倒了。叶青不在,他把郑袖这儿当梨园了。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郑袖就由他当一回醉生梦死的李后主,看她的小旦们在台上演一折又一折的好戏。唱完《贵妃醉酒》,又唱《游园惊梦》,唱完《晴雯撕扇》,又唱《霸王别姬》。直唱得荡气回肠,直唱得天昏地暗,两人依然意犹未尽———也尽不了,隔了一层纸儿的男女,离戏的高潮还远着呢。
郑袖不急。三寸金莲慢慢往前走。沈俞依然不苟言笑,但不苟言笑的同时,却在为郑袖忙前忙后,推敲装修的每一个环节。大到木料的颜色和质地,小到玄关的挂饰,沈俞都持一种异常谨慎的态度。这态度让郑袖十分受用。郑袖知道沈俞真把她当珍馐了,想要给她切磋出一个玉盘来。这让郑袖又有些不安。———她从前在苏渔樵那儿,是带着荆轲刺秦的决绝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但如今,她似乎成了刘禅,有几分乐不思蜀了。
然而想到叶青那个妖娆的女人,郑袖还是不由得心花怒放。
郑袖现在住在外面。借住在一位朋友家,朋友去了法国,房子空在那里,正好解决了郑袖眼前的困难。但朋友家离师大有些远,坐公车,要七站地。每次郑袖要来这边,都是沈俞接送的。这其实有些过分了,但郑袖不客气,安然受着沈俞的这种过分的好。两人是你知我知,偏又做出你不知我不知,这就更有镜花水月的意味了。知道一个男人在对你好而不说出来,知道一个男人的心思全在你身上而装作不知道,这感觉,于女人,真是好。尤其这男人还是妖娆叶青的男人,这感觉便加倍好。郑袖有时觉得自己都快美成了一只江南四月的蝴蝶,只想在沈俞面前蹁跹。有两次,沈俞晚上送她回来时,郑袖都差点儿请他进屋了。———如果是个一般意义上的男人,倒好办了,说不定郑袖就请他进去了,长夜漫漫,她的睡眠又不好,有个男人陪着坐会儿,喝杯苶,聊聊天,总比孤身一人呆着好。但郑袖成心要和沈俞甩水袖,反不请了。———也请不得,他们两人的关系虽然看上去还是道貌岸然的君子关系,但郑袖明白,其实那君子关系是几近摇摇欲坠的,稍一个趔趄,就颓然倒塌了。到时别说沈俞端不住,即使郑袖自己,也难说。单身的女人,表面看上去刀枪不入,其实,是极其脆弱的。所以,郑袖万分小心。她在沈俞那儿,要的不是一夜两夜的安抚和苟且,不是一个月两个月的短命爱情。他们的关系要瞒着叶青开始,但决不能瞒着叶青结束的。———怎么能瞒着叶青呢?事情的起因是叶青,事情的结果也是叶青,叶青才是台上真正的主角儿。宛转蛾眉马前死,《长恨歌》那一折压台戏,郑袖是要留给叶青的。
所以郑袖不能请沈俞进去,至少目前还不能。百转千回之后的情意,在男人那儿,才能化成那马嵬坡的丈二白绫。
之后就没有了这样绝好的机会。因为房子装修好了,而叶青和沈杲也各自从娘家和夏令营回来了。两人的关系只好又折回到从前。沈俞看上去有些怅然,郑袖也一样———郑袖的怅然有几分是做给沈俞看的,是安抚他,也是鼓励他。男人对女人的好,是需要安抚的。否则容易心灰意懒。而郑袖,却想沈俞再接再厉的。
只是一时没有了再接再厉的合适借口。沈杲的父亲和沈杲的老师现在只能围着沈杲做文章。但沈杲现在其实不那么桀骜和乖戾了———这当然是叶青的功劳,叶青的媚功看来对男人是老少通吃的。沈杲现在在郑袖面前说到叶青时会叫叶青为叶阿姨了,之前他是说那个人或者那个女人的。郑袖说,沈杲,你这双鞋不错呀,是阿迪达斯的吧?沈杲说,是叶阿姨买的。神情之间,竟有几分得意了。这让郑袖有些生气。叶阿姨买的?叶阿姨拿什么买呢?叶阿姨自己锦衣玉食的生活都是别人给的。这样的意气话,郑袖自然不能说。十几岁的少年,到底嫩,看不破这是后娘在用借花献佛的手段笼络他。
郑袖也笼络沈杲。这是以毒攻毒。郑袖的笼络当然不是给沈杲买阿迪达斯,或者周杰伦的《双截棍》和《菊花台》,而是给沈杲讲李白和苏东坡辛弃疾了,上次讲了曹操之后,郑袖知道沈杲喜欢听什么样的诗词了。都是要有英雄气质的,要铿锵激越,要豪迈奔放。郑袖只好放弃那些缠绵的爱情诗了,李煜不能讲,那种亡国之君的诗歌,沈杲一听,就萎靡了。而李商隐和李清照更不能讲———有一次她试探着讲了李商隐的那首著名的《无题诗》,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诗中男女那种隐约暧昧的感情,隔了千年,仍让她十分迷恋。她实在忍不住又跑了野马。她看见沈俞隐藏在镜片下面的双眼灼灼发光。沈俞起兴了。他一定由李商隐想到了自己,李商隐和美丽的宫女在宴席上隔了众宾客,所以,再情难自已,也只能暗递秋波;而他和郑袖,更曲折,既隔了课堂,又隔了沈杲,连秋波亦暗递不成。
何况郑袖也不想送什么秋波。诗歌是一回事,秋波又是另一回事。这一点,郑袖分得清清楚楚。所以跑野马的郑袖又拐了回来,开始讲杜牧的《题乌江亭》。讲西楚霸王,讲四面楚歌。萎靡的沈杲立刻又抖擞了起来。
因为李白和苏东坡他们的关系,沈杲现在开始无限热爱郑袖的课。因为热爱郑袖的课,也跟着热爱郑袖了。这便让沈俞的存在显得有些多余,他本来是来督促沈杲的,可现在人家沈杲在课堂上一点儿也不撒野了,他这根缰绳也就失去了意义。但他依然想来———他现在也只有这个机会能够冠冕堂皇地来见郑袖了。然而沈杲却嫌他。多数时候沈俞是不理儿子的,但偶尔为了顾忌沈杲的情绪,沈俞也会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不旁听了。沈杲这个时候就很活泼。天马行空,乱说一气。沈杲说,郑袖,总有一天我要和李白一样,仗剑去国,辞家远游的———背了沈俞,沈杲总是这样直呼郑袖的。这是少年表达友谊的独特方式。他以为他和郑袖之间已经建立起了一种非同一般的关系。他们志同道合、意气相投。郑袖也由了他这么想。郑袖说,辞家干什么?你后妈不是对你挺好么?这是郑袖的恶毒了。郑袖其实知道后妈两个字是沈杲的伤痛,但她依然故意去戳它。叶青不是要粉饰太平吗?不是要沈杲“直把杭州当汴州”吗?郑袖偏不让她得逞!她就是要让沈杲知道,杭州再繁华似锦,再纸醉金迷,也还是杭州,不是汴州。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郑袖甚至会帮助沈杲温习和缅怀汴州。当然一开始那个汴州总是郑袖的汴州。汴州也是郑袖的伤痛。一碰,原也肝肠寸断的。然而,郑袖后来还是会反复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深夜。那个夜里她和郑裳早已睡了,母亲轻轻地把她摇醒。灯光昏暗,她依稀看见母亲青白的脸,和零乱的头发,如女鬼一样。郑袖有些怕。然而母亲一言不发,拽起她的手往外走。九月的夜,天已经很凉,穿着单薄的郑袖,一走到外面,风一吹,忍不住打寒战。母亲似乎也冷,她的手冰凉冰凉,死人一般的,身子在风中也瑟瑟发抖。郑袖听见她的牙齿咯咯作响。天很黑。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镇上的灯几乎都灭了,只有镇西袁雪雪家的豆腐坊里有暗黄的灯光,如一只疲倦的萤火虫,把夜衬得愈发黑了。沉默的母亲踉跄着往前走。郑袖不敢开口,她知道母亲是带她去学校找父亲。父亲深夜还没有回家。这么晚了他呆在办公室干什么呢?改作业吗?父亲是语文老师,总有许多作文要修改的。然而父亲的办公室里没有灯光。母亲的脚步更踉跄了,也更缓慢了,仿佛脚下有只手拽住了她的脚一样。郑袖更怕了,她想起奶奶的故事。从前她夜里想出去玩,奶奶总是讲鬼故事吓她。奶奶说,那些想投胎的鬼,总是在深夜从地下伸出手来,拽人的脚。那故事郑袖大白天当然不信的,然而一到夜里想起来,就汗毛顿竖的。
学校本来就有些偏,在镇的最北面。学校的围墙后面,是坟地。镇上新死的剃头匠,就埋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白天上课的时候,郑袖从窗户里能看见坟上的花圈。母亲或许也怕了。所以在校门口停住了脚,母亲轻声说,袖儿,你去,你去敲他的门。
然而郑袖不肯去。怕鬼,也怕父亲。父亲那些日子脾气非常暴躁。鸡从他面前走过,他会踢一脚,猫从他面前走过,他也会踢一脚,即使对了安安静静的板凳,他有时也会发神经,突然飞起一脚,把板凳踢得老远。她和郑裳如今都和家里的鸡猫一样,绕着他走。哪还敢半夜里去敲他办公室的门?他的脚会饶过她?
郑袖不动身。母亲只好犹豫着自己上前了。郑袖看不见母亲的脸,但母亲的声音在风中有些哆嗦,有些低声下气。母亲说,袖儿,等下你父亲出来,你就假装你的肚子疼,好不好?郑袖的胃打小就有毛病,天气乍寒乍暖,就容易痉挛。郑袖不做声。母亲慢慢地走到父亲的门前。然而郑袖并没有听到敲门声。黑暗中,母亲就那样安静地站在父亲的办公室门前,足有一节数学课那么久。郑袖愈发怕了起来,母亲难道被魇住了吗?她上前去拉母亲,母亲果然被惊醒了一般,突然转身,北风一样地往家奔跑。
母亲那夜的凄凉心情,郑袖是多年之后才懂得的。那个夜晚的母亲,应该是去捉奸的。半夜不回家的丈夫躲在办公室里做什么,母亲心里明镜一样。但母亲不敢自己去,母亲向来是怕父亲的。母亲也不能叫三婶她们———母亲爱面子,爱自己的面子,也爱父亲的面子,虽然父亲对她无情无义了,她还是不想让父亲成为一个名声扫地的人。只好叫郑袖了。虽然是小孩,可多一个人,总能壮壮胆。那个时候的母亲,真是无依无靠胆小如鼠的。哪怕一根麦秆,也想拽在手里当棍棒用。何况丈夫一向疼袖儿,不看僧面看佛面。有了袖儿在场,总归要好些吧?总归要好些吧?
然而母亲还是没有勇气去敲父亲的门。
暗夜中站在父亲门外的母亲,应该是怎样绝望的心情呢?郑袖后来想。她为什么不敢敲父亲的门呢?总不是怕陈乔玲?虽然母亲那段日子骨瘦如柴,但陈乔玲在体力上依然不是母亲的对手。那母亲是怕父亲了?怕父亲什么呢?怕父亲帮了陈乔玲打她?还是怕父亲破罐子破摔?尽管关于父亲和陈乔玲的流言,如蛾子一样,绕着镇子飞舞。或许母亲还是不想把他们的关系挑到明处。———母亲即使在那样的绝望中,也还是希望他们的婚姻能够起死回生。
懂了母亲之后的郑袖,每次想起那个夜晚,都会泪落如雨。
和沈俞上床是两个月后的事情。在郑袖搬进新家后的第一个周末。沈俞过来吃晚饭,是郑袖邀请的。郑袖说,这个周末你过来吃晚饭吧。沈俞嗯了一声,就挂了电话。郑袖那天从下午就开始准备了,学校门口的菜市场有点小,卖的也是最普通的瓜果蔬菜。所以郑袖打车去了很远的墩子塘,那里有市里最大的菜市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果然,郑袖买到了胭脂菇、马兰蕨和菊花菜。沈俞十分惊讶,他怎么也没想到如此一双美丽的手能侍弄出如此一桌美丽的菜,尤其是那道胭脂羹,简直让沈俞惊艳了。
沈俞再也把不住。胭脂羹还没喝到一半,就绕过方案去把郑袖抱住了。两人本来在榻榻米上盘腿相向而坐,这一抱,竟是半躺的姿势。郑袖的腰是半仄着的,她往后仰,想挣开沈俞的抱,然而这一挣,沈俞的身子更加倾斜了下来,这让郑袖有些不胜负荷了。她个子小,腰细,实在不能以这样的姿势支撑住身材高大的沈俞。身子一软,就倒在了榻榻米上。
事后沈俞久久无语,只是反复摩挲着郑袖指间的那只花朵状的戒指。郑袖突然伤心起来,沈俞的这个动作让她想起余越了。余越也这样,每次做爱之后,总爱把她的手指一个一个摸过来,像从前镇上的瞎子摸胡琴的弦一样,把每一个手指都仔细摸了一个遍之后,再停在戒指上,反复摩挲。几乎每次都这样。她向三儿描述这个的时候,三儿嘻嘻地笑,三儿说,每个男人的癖好不同吧。我男朋友最喜欢摸的,是我的胸。开始是胸,中间是胸,结尾是胸。如《诗经》的句式一样,一唱三叹,回旋往复。
三儿的胸,郑袖她们宿舍的女生都看过,绽放得白莲花一样,丰硕,饱满。莫说男人爱不释手,即使女人看了,也有些垂涎的。郑袖的不能和她比,还是似开未开的状态。郑袖那时都二十六了,可她的胸还是十六岁的状态。三儿说,这要怪余越。女人其实是男人种的植物。男人在女人的哪个部位最殷勤,哪儿长势就最好。这道理最朴素,和农民种庄稼的道理是一样的。然而三儿的这种理论郑袖不信,郑袖认为女人的身体是女人意志的结果。女人最珍爱哪儿,哪儿就丰茂妖娆。———也不全然是因为平日照顾周全的关系,而是感应。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女人的意志一旦凝集到了一个部位,那个部位就会散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芒,而这光芒,让人身不由己。所以,三儿的理论完全是颠倒因果了。
她和余越缠绵时说起过这事。———虽然不信,也还是觉得三儿的话有意思。余越听了,促狭地笑。之后手就放肆地向郑袖的胸伸来。余越说,那我就做一个勤劳的农民吧,一辈子侍弄你这庄稼,看看它能不能茁壮成长。然而哪里能种一辈子呢?她遇见了朱红果,就注定了她要往岔路上走。她做不了余越的庄稼了,再没有希望长成那茁壮的样子。她变成了女巫胯下的扫帚,虽然有邪恶的力量,却从此丧失了郁郁葱葱葳蕤芬芳的生命。
枯萎是瞬间的事。刚刚还是绽放的姿态,突然间,花瓣就委于一地。颜色依然是鲜艳的,但鲜艳的死亡更让人伤心和怜惜。沈俞俯身,再一次用身体覆盖住郑袖。忧伤隔得远,远到千山万水,远到沈俞的语言根本够不着———又如何够得着呢?忧伤本来与他无关,这是余越的事。她后来还偷偷地去看过余越的家。余越的家就在杂志社附近,二楼,南面有个小阳台。郑袖戴个大草帽和墨镜,躲在对面的小书店里,觑了那个阳台整整一下午。阳台外面的铁架子上种了两盆花草,其中一盆是芦荟,另一盆似乎是月季,开了几朵粉色的花。这花草不是郑袖的风格,郑袖从来不喜欢月季之类的没有花味儿的花,郑袖喜欢栀子茉莉和八月的桂花,那些花如陈年的酒和诗歌,能暗香袭人。郑袖在花草方面的偏好余越是知道的,然而他家的阳台种的还是月季,一朝君子一朝臣,别人的天下,自然由了别人性子。晾衣架上晒了几件衣物,有镶了蕾丝的大红胸罩和内裤,看那尺寸,余越后来的庄稼真是粗枝大叶的。这是余越打理的功劳,还是那庄稼本来就粗枝大叶?想起从前的调笑,郑袖的眼圈忍不住红了。这本来是她的生活,现在却成了另一个女人的。一个完全和她郑袖南辕北辙的女人,却在生活着她的生活。那她呢?她又在生活着谁的生活?
她自己也迷惑。或许是叶青的生活。沈俞现在隔三岔五地来。不是沈杲上课的时候———沈杲现在单独来上课了。这是郑袖坚持的。既然和这个男人有了肌肤之亲,再在沈杲面前做出那清白无关的样子,郑袖觉得很无耻。虽然她和沈俞现在的关系,也是不道德的,也是无耻的。但无耻和无耻之间,还有差别;郑袖的勾引也一样,同样都是勾引,可勾引和勾引之间,也有差别,虽然看上去是形式上的差别,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但郑袖认为,形式不一样,本质就不一样。
这是郑袖最有意思的地方。这有意思的形式就把沈俞绕了进去。这个女人真是特别。亦正,亦邪,亦远,亦近,亦端庄,亦妩媚。她上课的时候,真是风生水起,美丽的词语,像一只只蝴蝶一样,从她唇间飞出来,飞出来。而一下课,她又像一棵树一样安静,她安静下来的手指,如暮春零落的花瓣一样忧伤。她整个人,真是矛盾。苍白的容颜,总是素净的,素净到她皮肤下面的蓝色血管,他都能隐约看见,而她的手,却十分华丽。那宝蓝色或者朱红色的蔻丹,那各式各样的戒指,有一种妖冶气。那华丽和朴素,那端庄和妖冶,简直触目惊心。使她特别不真实。仿佛是从纸上走下来的女人。他是搞美术出身的,从前画过无数个如郑袖这样气质的女人,也痴迷这样气质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生活里其实没有的。生活中的女人,都没有这样的反差和对比,这样的复杂和暧昧。她们都是更单纯的,各自旗帜鲜明地站在自己的阵营里。朴素的,就朴素成白菜萝卜那样,艳丽的,就艳丽成十月的牡丹一样。不管哪一种女人,反正都会从头到脚地,毫不含糊地,表现一种审美。而郑袖,却有些混乱。身是一个女人,手又是另一个女人;这一刻是这个女人,另一刻又是另一个女人。迷魂阵一样,让沈俞出不来。
出不来的沈俞又一次想到了离婚。不是郑袖说了什么,而是他自己想离。别的男人能三妻四妾,能海纳百川。他不能。这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操守。虽然他现在是个生意人,然而本质上,也还是从前那个画画的年轻人,迷恋艺术,也迷恋爱情。所以,人家的世界再天大地大,他也没办法学习。他的世界从来很小,小得如一把伞,伞下只能站一对男女,多一个,都挤了。从前因为叶青,他多了前妻;现在因为郑袖,他又多了叶青。
但他还没来得及和叶青摊牌,叶青就出事了。叶青的红色甲壳虫和一辆帕萨特在西郊的一条道上相撞了。当场气绝。也奇怪,对方的车子里也是一个年轻的女人,车子几乎撞烂了,人却毫发未损。交警说,这路段是从来不出事的。路直,又宽,那样空荡荡的地方,就两辆车,随便一避,也逃过了。怎么能撞上呢?也没下雨,路也不滑,怎么能撞上呢?
那个上午沈俞在郑袖那儿,郑袖那天没课。沈俞在电话里问,你在干什么呢?郑袖说,没干什么,躺在榻榻米上看闲书呢。沈俞在办公室就有些坐不住,眼前总晃动着着绛色睡袍的郑袖的样子,她零乱的黑发,以及黑发下米色的棉麻垫子,以及榻榻米边上褐色圆坛和满满一坛子的芦苇。沈俞的身子突然就热了起来,欲念如热锅里的芝麻一样,噼噼啪啪地开了花。他匆忙放下手里的设计图,风一样地赶到了郑袖家里。
两人立即纠缠成激流中摇摆的水草那样。楼道里有走动的声音,隔壁家的女人在阳台上洗衣服的声音———那女人总是在上午洗衣服,只要不下雨,她家阳台外的晾衣杆上就会晾满了五颜六色的衣物,旗帜一样,在风中飘舞。而郑袖却是个喜欢在上午做爱的女人。从前和余越就这样,晚上余越想做爱,她总是拒绝。而一到上午,她就主动了。她的这个习惯曾经让余越觉得奇怪。女人不是在暗夜里开放的花朵吗?可郑袖不是。一到黑暗中,尤其是半夜,她就成了枯枝败叶。她喜欢在上午做。上午她精力充沛,颜色鲜艳,肌肤如绸缎一样光滑。而且外面还有各种各样的声音,收破烂的老头把他的铝锅敲得叮当响,送报纸和牛奶的女人在楼梯上鞋子的橐橐声。她喜欢听那些声音。也喜欢看屋子里那些半明半暗的光线———虽然有窗帘,但上午的光线依然能够穿透进来,尤其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那屋子里简直会明晃晃的。她就喜欢在这明晃晃的光影里做爱。
沈俞也喜欢。不是喜欢上午做爱,而是喜欢郑袖这样黑白颠倒的风格。这个女人,这个事事有反差的女人,他是离不开了。那只能离开叶青了。沈俞一边做,一边暗暗就下了决心。
然而,还没等他离开叶青,叶青倒先离开他了。
郑袖被惊得魂飞魄散。怎么能这样呢?怎么能这样呢?所谓曲终人散,可曲还未终呢!叶青还在用珠圆玉润的嗓子,唱她的三千宠爱于一身呢,还没有唱到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怎么能说不唱就不唱了?她是主角,还要接过玄宗亲手赐的丈二白绫,还要唱宛转蛾眉马前死。哪能戛然而止呢?
任她郑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这灯火阑珊的戏台上。
原载《小说月报·原创版》
2008年第5期
本刊责编黑丰
阿袁,本名袁萍,江西南昌大学中文系教师,2001年开始小说创作。著有《长门赋》《虞美人》《锦绣》等作品。小说被多种杂志转载,其中《长门赋》被评为2002年中国最佳短篇小说,并获《上海文学》优秀作品奖、中国文学最佳排行榜第六名。
创作谈:有一种痛
阿袁
我常常利用时间。从前和我一样清贫的女友如今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那其实是一种打击。我本来对富贵没有什么概念,虽然也常说肥马轻裘,锦衣玉食,可那毕竟是纸上谈兵。究竟锦衣是什么样的,玉食是什么样的,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不知道它和我们真实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它在我那儿,从来都是文字意义的。荣华是纸上的荣华,富贵也只是纸上的富贵,所以我很轻易地就能做到粪土荣华富贵,并以为自己是个清高的人,是个心不为形役的人。毕竟读过庄子的《逍遥游》么,人生的高度自然不一样。我这样看自己,并因为这种自我认知而沾沾自喜。然而有一天,女友把我带到了她的家里,我突然间有些慌乱。富贵生活原来是极具象的,它甚至能蜿蜒到生活所有的细节中。女友家屋前屋后的花草打理得很好,女友说,她家有一个善种花草的仆人,既善种花草又善烹饪。女友家临湖而居———是临我们那个城市最大的湖,真正意义上的湖,能滟滟随波千万里,能江流宛转绕芳甸。坐在她家的露台上,能看见湖对面的万家灯火,也能看见湖里荡漾的星星和月亮,富贵生活竟然也是风花雪月的生活。
我突然觉得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看见那个女友,我的身体都会有一种很轻微的痛感。这当然是很羞愧的事,羞愧到难以启齿,即使对我的丈夫。
后来那痛还是过去了,我利用了时间,我把时间当宗教来信仰了。身体感到痛时我背《论语》或李白的诗,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或者: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所有的风华都会成古丘的,那些如花的容颜,或如玉的生活。这样想表面也是堂皇的,其实却有阴暗的地方。然而它确实治疗了我的痛。我因此很依赖很迷信时间。然而也有时间无可奈何的事情,比如郑袖的痛。
郑袖的身体里是有一根断针的。
电视里曾报道过这么一个断针事件。有一个三岁大的女孩去医院打针,因为挣扎,竟然把护士手里的针弄断了,半根断针从此进了女孩的体内,再也取不出来。断针一直在体内行走,医生找不着。女孩如今已是十六岁的如花少女了,却时不时地,要遭受断针之痛。
郑袖也一样,郑袖的身体在十四岁那年,被父亲和那个叫陈乔玲的女人也嵌进了一根断针。断针嵌在身体深处,极深极隐蔽的地方,隐蔽到时间之箭也奈何不了它,隐蔽到郑袖自己有时都会忘记了它,以为自己是个健康的人,能和大家一样正常地生活。然而突然间,它又发作了。因为某人的刺激,或者某事的刺激。
某人某事都和背叛相关。不是背叛爱情,而是背叛婚姻。对郑袖来说,婚姻其实是比爱情更神圣更严肃的。爱情是烟花,有没有外来的破坏,它都是要消失殆尽的,这是爱情的宿命。但婚姻不同,婚姻的死亡几乎都由外而内,如果没有外来的破坏者,它一般能安然无恙地尽享天年。所以表面看来,这是一个女人复仇的故事。但其实讲的却是自我救赎,虽然自我救赎的方式有些邪恶。但以毒攻毒,也是医家的偏方。
或者这样的创作谈有些闪烁了,然而我已尽力。因为于我,言说即痛。
作者:阿 袁 期刊:《故事族·中篇》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