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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族网 > 啄木鸟 > 啄木鸟2022年12期 > 父亲的二胡

父亲的二胡

分类:啄木鸟 更新时间:2023-09-29 15:35:54

爱,是自己长出来的。

——题记

第一章爱情与婚姻

遇到苏仁秀,是在余大志工作的第三年。

余大志比很多人都幸运,考上了大学——其实是师专,但那个年代,只要是能让人吃上商品粮的学校都叫大学。余大志对人生没什么规划,对教学也谈不上喜欢,跟大多数同学一样,“考上”是他的终极目标,只要“考上”,其他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也确实,无论年成好坏,余大志都有一份固定工资了,吃上商品粮了,住进公家的房子了,跟王畈的同龄人比,他就像在天上。只是还有一个问题他没想到,或者说他没想到有这么难,就是找女朋友。

按说也不难,余大志要是松了口,漂亮的女人随他挑。可最关键的还是那个“口”——女方也必须是吃商品粮的,要不然,辛辛苦苦“考上”有什么意义?

中午时间宽余,余大志一般都回王畈吃饭,学生食堂没油水。学校在街西头,出了镇街到王畈有两条路,公路宽敞平展,生产路窄,贴着河,只能过架子车,骑自行车的话,就有点儿受罪了。但天气好时,余大志都走生产路,赶上下午没课,他还会在岸边的树林下草丛中坐一会儿。

饭后下起了雨,雨不大,却粘人,一时半会儿像是停不了。父亲出去放水耙田,母亲在地上铺席套被子。出门前母亲跟他说:“前儿个你三婶给你介绍了个隗湾的女孩儿,她爹就是那个卷毛。”

余大志知道卷毛,在镇上放电影。

“我看相片中,赶紧定下来,你也不小了。”

“你看哪个都中,只要是个女的。”余大志本来想提醒她,你儿子好歹也是吃商品粮的人了,要门当户对才行,又觉得太势利,终没说出口。

男老师找吃商品粮的对象难,无权无势,帮不了人家。学校好多男老师的老婆都是农村户口,有镇上的临时工、民办教师,还有做买卖的,但好歹都不在农村做农活儿。余大志至少也得是这个标准。曾经跟一个姓鲁的女孩儿处过一段,对方是镇民政助理的闺女,供销社临时工,已经工作两年,长得白白净净。两个人差点儿就成了。问题出在女孩儿身上,女孩儿说将来不给他父母养老。余大志说不用她,家里还有一个哥。女孩儿又说空口无凭,得签婚前协议。余大志这才认真起来,不行,养不养无所谓,如此态度,将来肯定是个大麻烦。

回到学校,余大志的裤腿湿透了,好在走的是柏油路,骑车不费劲儿。学校不大,两扇钢丝编成的大门,一圈水沟代替了围墙,没有门房。不时有卖麻花卖馍卖油条的进出,拖着嗓子吆喝。

余大志的宿舍是以前的图书室。学校总共八栋房子,全是起脊瓦房,三栋教师宿舍、三栋教室、两栋学生寝室。图书室跟学校大门差不多,也是摆设,里面几张桌椅,一个老式书柜死沉死沉的,没人愿意费劲儿挪走。住了一个多月,余大志没忍住,撬开了书柜。也没什么好书,能看的就一套《鲁迅全集》、一套《安徒生童话》。

学校没有老师办公室,宿办一体。余大志经常往万老师家跑。最初还有点儿忌讳,后来发现学校其实跟王畈差不多,老师之间也没什么隐私。二十几个人,门挨门住着,谁中午来客了,哪里的客,做了几个菜,想不知道都难。

万老师是民师转正,年龄足足比他大了一轮,之前在村小学,转正后调到中学,教学经验和处世经验同样丰富。那几年风气不好,街上的小混子不时来学校找事,不点名地骂老师几句,趁黑砸碎两块玻璃,打学生甚至老师,搞得校园里人心惶惶;学生也不消停,欺负同学的,还有跟老师对打的。万老师说:“不管吧,其他学生也跟着学,管吧,可能会挨打。街西头的陈老三不是爱来咱学校操场打拳吗?我有空就凑他跟前去闲扯几句,学生以为我们关系好,没人敢跟我捣蛋。”

预备铃响了,万老师的儿子万福要去上夜自习,万嫂的辅导还没结束,跟在正朝外走的兒子后面:“根号12不是可以写成根号3乘4吗?根号4等于2,不就成了2倍根号3吗……”

“你嫂子也当过老师。”万老师解释。

“听说过。”余大志说。

万嫂正好折回来:“大兄弟,都听说过你嫂子啥了,说来听听。”

余大志没法儿讲,都是荤段子,只好转移话题:“前几天刘老师在门口辅导儿子作业,小家伙不开窍,恨得刘老师一巴掌打在他后脑勺上……”

“不打孩子,这是我们的原则。”万老师说,“我挨我爹打的滋味,现在想起来都受不了。”

“还好,我看万福挺听话的,还没叛逆。”

“叛逆不叛逆是咱大人的说法。小孩儿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不再依附大人了,大人就说他叛逆。”

“万老师这观点挺新鲜的。”

“他一个民师,”万嫂撇嘴,“土八路,有啥新鲜的。”

苏仁秀来报到的时候还没开学。那天阴得厉害,雨却老也不下,闷得人在屋里坐不住。四个老师坐在西屋外面打麻将,围观的还能开四五桌。苏仁秀推着一辆崭新的女式轻便车,光脚穿着凉鞋,身上是淡黄色的连衣裙——黄色异常挑剔,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女人穿了显矫情,太小了又撑不起来,穿在苏仁秀身上正好。

“这个女孩子不简单,”有人说,“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

直到苏仁秀和她身上的黄色连衣裙被前面一排房子遮住,余大志才收回目光。

“来报到的,听说今年分来两个新老师。”万老师问他,“喜欢不?”

余大志摇头,脑子里却都是苏仁秀黄色连衣裙上的奶白色花朵在跳跃。他不是不喜欢,是不敢想,女老师都心气高,要找县城里的干部,至少也得是乡政府干部。

“喜欢就追,孤男寡女,正好。”万老师凑近余大志,“再清高的女人,跟你睡过之后就死心塌地了……”

开学第一次例会,余大志特意守在门口。苏仁秀远远走过来,胸前像藏有一碗水,在衣服底下漾过来漾过去。余大志的心也被漾起来,越漾越高。

苏仁秀其实不漂亮,这一点再次印证了万老师的理论——长得漂亮的女生少不了男生骚扰,学生成绩都不好。能考上大学的女生都长得不怎么样,没人骚扰,只能专心学习。但苏仁秀也不难看,身材还好,从背后看像根小电线杆。小电线杆是万老师对女人好身材的评价标杆,身材不好的呢,是“一堆儿”。

苏仁秀教初一英语。她想教语文,在师范一直朝语文努力,但学校急缺英语教师,得有人顶。新人没讨价的权利,又是女老师,不好意思讨价。有一次看到苏仁秀在教室门口批评一个学生,那学生不服气,声音比她还高。余大志有点儿心疼她,上去踢了学生一脚:“立正站好!在家里跟你爸你妈也这样说话?”那学生看看他,没敢再吱声。

余大志决定立即下手,再拖,就被别人瞄上了。他去商店买了盒化妆品,晚自习就站在学校西南角的水塘边,等苏仁秀从屋里出来。他不敢去敲门,两边都是老师,怕人家听见。

苏仁秀住第二排西头第二间,第一节夜自习下课了,屋里还亮着灯。等第二节夜自习上课,屋里的灯却灭了。余大志估计她不会睡这么早,可能刚才下课时去谁家串门了,还没回来。他朝东走几步,离苏仁秀的宿舍近了些——不能太近,太近了,教室的灯光就能照到他,但也要足够近,他得保证苏仁秀进屋前他来得及冲过去。

直到最后一节夜自习下课,余大志才又看到苏仁秀屋里的灯光,不知道她是从哪儿回去的。

第二天早自习他又去等。周一周三周五的早读都是英语,苏仁秀肯定得进班。天刚麻麻亮,人都影影绰绰的,余大志死死盯着苏仁秀宿舍的门,生怕再错过。门终于开了,苏仁秀背对着他锁门。

“大志,”身后万老师叫他,“咋起恁早?”

余大志只得回头招呼。等万老师走了,苏仁秀也进班了。

下午第二節课,余大志猫在会议室翻报纸,心思当然全都不在报纸上。没想到,苏仁秀竟主动来找他了。“余老师,我临时有个事儿,你能帮我看着学生不?一(2)班的课,余老师,麻烦您了。”

苏仁秀肯定是有急事,她教初一,余大志教初三年级,两个人根本就没法儿调课。余大志下意识摸兜,空的,化妆品放屋里了。

“好”声未落,苏仁秀已经转身走了。

第二天上午,苏仁秀上门道谢。余大志这次准备充分:“我送你一个小礼物。”

苏仁秀说:“余老师帮了我,我应该送您礼物的。”

说话间,余大志已从兜里掏出了化妆品。苏仁秀可能意识到什么,说太贵重,坚决不收。余大志没敢推让,怕邻居听到。苏仁秀走后,他左思右想,难道她已经有了男朋友?

憋了两天,终是不甘,寄了封匿名信给她,说你知道我是谁,我喜欢你,你要是有了男朋友,就把这封信退还给我。

熬了一个星期,没接到退回来的信,心里想了各种可能。一天晚上,赶上学校停电,学生只能点蜡烛自习。余大志去找苏仁秀,黑灯瞎火的,苏仁秀无事可做,正闷在屋里发呆。她给他倒水,余大志想想万老师的话,横下一条心,顺势捉住了她的手……

隔天再将化妆品送过去,苏仁秀问他爱她什么,余大志沉吟半晌:“爱你这个人……”

这话也不假,苏仁秀吃商品粮,有正式工作,是那个年代婚姻的最重砝码。

元旦学校放假,余大志领苏仁秀回王畈。

天好,他们沿着河走。余大志特别喜欢这条路,清静。他家在王畈西头,走大路得穿过整个村子,一路上要不停地招呼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哥哥嫂子。最怕遇到那些嫂子们,真真假假地开他的玩笑,都是荤段子。

河边的路紧贴着河,西边就是陡峭的河坡,对面是大片的沙滩地。河面上突然窜出一只小船,两头尖翘着,几只鱼鹰哨兵一样立在船帮上。冬天太阳起得晚,此时正好映在河水里,小船划过河面,太阳碎了,波光粼粼。

“好美,”苏仁秀赞叹,“要是住河边多好。”

“也不好,王畈以前就在河边,老辈人讲,1968年河水漫了,浸倒了好多房子。怕再发水,河边的村子都搬到离河远的地方去了。”说着,余大志两手做喇叭状,向着河面喊了一声,“庆河叔!”

“大志回来了?”庆河叔向他挥了挥手,脚下的船好像也随之晃了晃。

“在我家后面住,”余大志对苏仁秀说,“跟我爹同年。”接着又大声跟船上的人告别,“庆河叔,我们走了啊。”

“那个是我儿媳妇吧?”船上的人喊。

“明年就是了。”余大志骑上车。

苏仁秀在后面揪了他一下:“谁说明年了?”

“今年赶不上了啊,”余大志笑,“马上就过年了。”

路边地里都是菜,萝卜、蒜苗、菠菜、上海青、小白菜。

“王畈是菜园。”苏仁秀说,“以后不愁没菜吃了。”

时间还早,他们在河边林下草地上坐了会儿。

“我妈腿不好,有点儿颠。”余大志说,“不太明显,不注意看不出来。以前她脾气不好,一生气就冲我们大声嚷嚷。其实她是跟我爸生气,生了气谁也不理谁,搞得我们也提心吊胆的。可小孩儿又没记性,玩着玩着忘了,我妈就嚷我们。”

“你爸呢?”苏仁秀问。

“我爸……”余大志想了想,“不爱说话,也不爱笑。”

“人家没见面都先说好的,你咋尽拣不好的说?”

余大志也搞不懂,嘴里说:“好让你有个思想准备。不过我妈见了你肯定开心得合不拢嘴。”

“丈母娘见女婿合不拢嘴,你妈可是见丑媳妇。”苏仁秀笑。

“你不丑。再说了,我妈老怕我找不到媳妇呢。”

两个人准备第二年五一旅游结婚。余大志这边没阻力,苏仁秀却迟迟不敢跟自己父母说。拖到寒假,苏仁秀说:“你跟我爸妈见面说吧。”

寒假第一天,余大志跟苏仁秀一块儿回苏庄。还没进院子,余大志腿就发软。院墙足有两米高,红砖到顶。两扇黑漆大铁门,阳光下闪着冰冷的光。苏仁秀在前面推门进去,一条大狗疯跑出来,绕过苏仁秀,直扑余大志,被苏仁秀喝止,一个急停,身子的重量集中到两条后腿上,两只前腿凌空晃着,对余大志狂叫。

红砖红瓦的房子,正屋三间,东边一间厨房,西边两间偏房,廊檐下挂着一条一条的猪肉、鱼、羊腿。苏仁秀的父亲苏天义是村支书,余大志早知道,但没想到家里居然这么气派。

屋里很快有人出来,披着军大衣的男人应该是主人,也就是苏仁秀的爹。来啦?别走了?喝两杯……都是疑问句,客气的虚话。苏天义旁边一个年轻人,中分头,余大志猜应该是苏家的老小苏仁顺——老大苏仁伟是复员军人,在村里单过,可能还不知道他们过来了;老二苏仁强在城里上班,工厂还没放假。苏母不用猜,在场的除了苏仁秀,就她一个女的。苏母没说一句话,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顾自取下廊檐上的一块肉。

苏天义问:“放假了?”

余大志脸上堆着笑:“是,今天正式放假。”心里嘀咕,他们还是知道自己的。既然知道,却不让苏仁秀带他来,明显不同意嘛。

苏仁顺沏好茶递过来:“中学现在多少人?”

“学生四百多,老师三十多个。”

苏仁顺很惊讶:“有恁多?我那会儿才五个班。”

余大志知道那惊讶是装出来的,他能没问过苏仁秀?“哦”了一声,接下来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苏仁顺问他爹:“我去叫大哥?”

苏天义点头。

午饭很丰盛,酒是大红的纸盒包装。苏天义坐上首,余大志东向,对面是老大苏仁伟,还留着当兵的平头,左耳上别着支烟,一直也没见他抽。老小苏仁顺坐南面北,掌酒瓶,倒酒。苏母和苏仁秀都不入座。

酒斟好,苏天义看看余大志:“咱先喝一杯?”

余大志说“好”,举杯一饮而尽。第二次举杯时,只抿了一小口。准女婿第一次上门不能多喝,但礼节还是要有的。

苏仁伟、苏仁顺敬完酒,余大志回敬。第一个自然是苏天义,他叫叔。然后是两个儿子……没有第二轮敬酒,也没有人邀请余大志猜拳。

有點儿冷场。苏仁伟没话找话,问苏仁顺咋不去接媳妇回来,马上就过年了。苏仁顺说不急,住够了她自己知道回来。苏天义说马上家里客就多了,你妈一个人哪忙得过来……余大志插不上嘴。

苏仁秀过来上汤。苏天义问:“余老师教啥课啊?”

苏仁秀替他答:“语文。”

“最好教的学科,”余大志抓住话头,“也是领导最喜欢指导的学科。”

苏仁秀回厨房了,没人再接他的话。

吃罢饭,苏天义和苏仁顺都不见了。苏仁伟还好,过来跟余大志告别,说是得回去照护孩子,他妈感冒了。

余大志一个人坐在堂屋,面前是残羹冷炙。旁边供桌上贴的是毛主席像,宗堂也有,很小一个相框,斜靠在墙上。

熬到该告别的时候,苏母又露面了,将他提来的酒和点心原封不动挂到车把上,也不多话。余大志满脸通红,好在有酒掩护。

苏仁秀眼角鼓出一泡泪:“他们不稀罕,你就拿回去吧。”

“我没事。哪个父母不想自己的孩子好?好不容易成了公家人,还是工作稳定的教师,他们当然希望女儿嫁个体面人。”余大志吸溜下鼻子,骗腿上车。

出苏庄不远,余大志停下来,看着车把上的酒和点心,赌气想扔进路边的水沟里。水浅,还结了冰。不好,浮在冰上明显是给苏家找难堪。等一个大点儿的水塘吧,塘要是也结冰,还有河,淮河啥时候结过冰?

前一场雪还没化,雪与泥搅在一起,自行车跑不起来。路两边清一色的白杨树,树枝被结成冰的雪压着,像有气无力的老人。余大志觉得不像来时的路了。王畈在镇街南边,苏庄在北边,北边的路他极少走,不熟悉。凛冽的冷意也是他不熟悉的。

有人从对面过来,犹豫着下了车,叫他余老师。寒暄,让烟。这家孩子也在三年级,万老师那班。

“走亲戚?”对方问。

余大志指了一下车把上的礼物:“回家,托朋友从城里买了点儿烟酒。”

许雯雯给他写信是在年后。信里夹了朵桃花,信纸的中间被花的水分浸过,字迹有些模糊。余大志能想象得到,许雯雯整个假期肯定都在思忖这件事,就像他一直忐忑不安地想象苏仁秀的假期一样。

夜自习,余大志把许雯雯叫出来。他们站在学校西南角的水塘边,那是教室的灯光能照到的边界。许雯雯指着脚下的水面:“桃花落了也好看。”

桃树在塘南岸,两棵,夜里漆黑两团,看不清。余大志无心桃花:“雯雯,你还小……”

许雯雯挺挺身板:“再过两个月我就十六了。”

“十六也是小孩儿。”余大志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先怯了,不敢看她。

“你跟我爸一样,找不到理了,就说我们还是小孩儿。”

余大志想起杂志上的老生常谈:“你还不知道啥是爱……”

许雯雯打断他:“那你说啥是爱?”

余大志被问住了,总不能说爱是有前提有条件的,比如他和苏仁秀。“你那是崇拜,是对老师知识的崇拜,不叫爱。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嘁,长到多大算大?”许雯雯不屑,“燕妮跟马克思好的时候还没我大呢。”

余大志没能说服她,说服她的应该是苏仁秀的母亲,他猜。

余大志去上课,老远见苏仁秀宿舍门前一堆人。万老师拉住余大志:“别跟她一般见识……”

余大志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叫骂:“他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是苏母,余大志马上就想到了那个在院子里不看他也不跟他说话的女人。苏母是在跟苏仁秀嚷嚷,但说的是自己。往下的字眼儿更粗俗,余大志涨红了脸。

“狗,他就是条狗!”

余大志浑身发抖。他从小就怕母亲骂人,那尖细的嗓音就像恐怖电影的伴音,尽管他没看过让他真正感觉恐怖的电影。母亲只是严厉,苏母则是污辱,肆无忌惮。

“泼妇!典型的农村泼妇!”万老师推搡着余大志往回走,“人家是狗,你闺女算啥……你先回去吧,我替你上课,别嫌我讲得不好啊。”

哪还顾得上课,要是地上有条缝,余大志非钻进去不可。

那天晚上,苏仁秀一反常态,主动来了余大志的宿舍。余大志扔了手里的杂志从床上坐起来:“要不,算了吧,你爹妈都不乐意,你夹在中间……”

余大志是认真的,他想了一下午,反正他又没损失什么,还白睡了一个黄花闺女。但那晚后来的事证明,万老师的话又对了,女人跟你睡了,真的会死心塌地。

许雯雯没有参加当年的中考。她去跟余大志告别,说是准备跟着小姨去南方打工。苏仁秀正好也在,劝她考完试再走:“试一试也好啊,万一考上高中了呢?”

许雯雯到底没忍住,出门的时候眼睛红了。

苏仁秀看着她的背影,语气不咸不淡:“也像根小电线杆。”

余大志佯装不明白:“谁?”

“还能有谁。”

“不要乱说,人家小孩儿。”

苏仁秀冷笑:“小孩儿你也下得了手?”

暑假,参加中招评卷的老师都回来了,独不见苏仁秀。余大志找了一个学生去苏庄,以学校通知开会的名义。学生回来说,苏老师不在家,去城里亲戚家帮忙去了。

晚上,学校的男男女女都在第一排宿舍前乘凉,万嫂在讲荤段子,众人嘻嘻哈哈一片。余大志無趣,仰头看天。天上繁星点点,月半弯。那条淡淡的、暗白色的长绺,是天河。还有牛郎和织女……

“苏老师回来了。”有人说。

余大志扭头看了一眼,苏仁秀办公室果然亮着灯。但他没好意思马上走,坐在那儿又听万嫂讲了一会儿妇联主任的绯闻才起身。

苏仁秀似乎一直在等着他。“我娘让我去给城里一个亲戚辅导孩子,那小孩儿根本没心学习。下学期的课分了吗?我是跟班还是初一?”

似乎苏仁秀还不知道那个消息,看样子不像装的。

“你怎么拿这种眼神看我?”苏仁秀问。

“你进城了。”余大志没头没脑地说。

“进城不是又回来了吗?”

“是调进城里了,你真不知道?”

“你说什么啊?”苏仁秀站起来,“哪有恁好的事,不哼不哈就把我调进城里了?”

“文件我都看见了,苏仁秀,调到县城二中。”

苏仁秀恍然:“估计是我爹干的好事。”

“你爹一个村支书,有这么大能量?”

“他说过要把我调到最远的乡……我知道那是气话。”苏仁秀眼里噙着泪。暑假期间回苏庄,她给家里人看了结婚证。

“舍不得你嫁人。”余大志说,“你娘没骂你?”

“她躲在屋里哭……”

余大志不信。她肯定骂了,骂得肯定还特难听,苏仁秀不好意思说而已。余大志自我解嘲:“没想到,驸马爷是个穷教师。”

“他们一定对我很失望……”苏仁秀擦擦眼泪,目光落在余大志脸上,“我这样,值得吗?”

“值得。”余大志扳着她肩膀,“我会对你好,一辈子!”

国庆办的婚礼,用的是县城二中的教师办公室。七桌,每桌由两张办公桌拼凑而成。门上有大红的喜字,四面墙上也都有剪纸画,戏水的鸳鸯、接吻的恋人、对拜的夫妻、手拉手的三口之家……头顶上还有对角拉成的彩条,跟新房一样,除了没挂亮晶晶的小灯泡。

对余大志来说,这个排场已经有点儿奢华了。想到再过几天,或者几个星期,这些彩条会被扯掉,扔到外面的垃圾箱里,余大志又略感惆怅。

万老师和万嫂本想早点儿来帮忙,可根本插不上手——二中年轻老师多。万老师问那个齐耳短发的是谁。余大志说:“团委刘书记,刘雪瑞。”

万嫂笑:“刘书记比新娘还像新娘。”

年轻教师恋爱结婚算团建工作的一部分,刘雪瑞这个新任团委书记很重视,不时来找苏仁秀商量婚礼的细节。农村的所有程序都不要了,什么相家、提亲、下定物、过礼……年轻人嘛,都不喜欢陈规旧俗。“封建的东西,”刘雪瑞说,“你们带个好头,下面就好办了。”

偶尔也会闲聊,她比余大志小,却让余大志叫她姐,理由是她比苏仁秀大一岁,她是苏老师这边的人,余大志得比着苏老师叫。

余大志毕竟是农村出来的,去接新娘子之前,还是准备了二十斤猪肉、一篮子油条,偷偷放在接亲的客货两用车里,算是给苏家父母补个礼。

婚礼上用录音机放了一小段《婚礼进行曲》——这也是刘雪瑞的主意。刘书记兼着婚礼主持,化了妆,描了眉,涂了口红,脸上打得红扑扑的,头发用蝴蝶花卡束着。穿的是白色连衣裙,领口略显大,一条小纱巾正好盖住肩膀处的锁骨。万嫂说她比新娘还像新娘,确实。

担心出错,刘雪瑞的每一句话都在她手里的小卡片上写着,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奇怪的是,刘雪瑞自始至终都没说过类似“余大志苏仁秀结为夫妻”之类的话。好在他们早就办了那个红本本,婚礼不过是个形式。

第三天回门,苏仁秀急不可耐。余大志心里有点儿别扭,但还是买了两瓶好酒、一条烟、两铁盒麦乳精。哪个丈母娘不希望自己的闺女嫁得好一些?别扭是因为丈母娘骂他的那些话,还有第一次上门时的轻慢。

苏家的铁门敞开着,余大志走到老槐树前就下了车。之前他只上过一次门,却偷偷来过好多次,就躲在这棵老槐树背后。老槐树上被人刻了字:“小玉跟安庆是两口”。余大志在旁边也刻了一行:“志爱秀”。暑假刻的,他当时没等到苏仁秀,她去城里亲戚家了。这事余大志一直没跟苏仁秀讲过,讲出来好笑的还不是自己?

最先冲出来的还是狗,但是比上次客气,老远冲着他汪汪叫了两声,歇了。紧跟着是苏仁伟,上前接过余大志的自行车,扎好。苏仁顺也小跑着上来,帮忙卸车后座上的箱子。然后是几个女人,围住苏仁秀。余大志特意瞥了一眼岳母,她站在廊檐下,离苏仁秀她们只几步远,眼睛里漾满了笑。

老二苏仁强跟苏天义是最后一拨。余大志在城里见过二哥二嫂几次,问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的。苏仁强搓着两手:“女人事儿多,我们计划八点到的,晚了一个多小时。”

女人们都挤到厨房了,剩下五个男人。苏仁顺问:“打会儿麻将吧?饭还得一会儿。”

苏天义瞪他一眼:“就知道打麻将!”转身问余大志,“这一段应酬多吧?”

“不多,该待的当天都去了。”余大志说。

那天余大志喝醉了。没人灌他,他自己抢着喝。苏仁秀偶尔过来看看,劝他别喝醉了出洋相。他说没事儿,自家人。然后敬泰山,敬兄弟仨……

睡到半晚,余大志醒过来,身上盖着的薄被子是新的。他坐起来,端起床头桌子上的水杯一饮而尽。靠床的墙上贴着电影明星,是1984年的旧挂历。余大志只认得张瑜,《知音》里小凤仙的装扮。

余大志吭了一声,没人响应。他走到窗前,对面隐约传来哗啦哗啦的声音,他们在打麻将。

苏仁秀不会打麻将,她负责端茶倒水。余大志找个机会跟苏仁秀说想回镇中学一趟。苏仁秀说:“吃过晚饭再走吧,喝点儿稀饭,不喝酒了。”

“你自己在家可以,我在这儿他们好意思只喝稀饭?别麻烦他们了,元旦咱再回来。”

临走,苏家让他们带上花生、红薯、菜籽油。余大志说:“给二哥吧,我们想吃了就去他那儿。”

岳母说:“有你二哥的,你的是你的。”

出了村子,太阳快落了。自行车跑起来,坐在前梁上的苏仁秀宽大的幸子衫像鼓起了风帆。余大志的下巴抵在她头顶,觉得世界就此在他们面前展开。

第二章过年

如果说恋爱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那么结婚则是痛苦的开始。这是万老师的话,在其他地方也听说过,比如杂志上、名著里,还正幸福着的余大志当然不信。

余大志第一次在县城过的那个年,本来应该很喜庆的,夫妻终于团聚了嘛。可事实是,那是最无聊的一个年。以前过年他们都是回王畈,一大家人,出出进进,说不上多精彩,却像个年样儿。

初一走自家,余大志在县城没有自家,只能出去闲逛。大街上跟年前一样,成箱的水果就摞在路边,方便串亲戚的人买。好多商店外面还搭了棚子,酒、土鸡蛋、牛奶、点心,骑车的人不用下车就给你放到车架上固定好。王畈也有小卖部,但王畈的小卖部更像县城的台球室,不仅卖东西,还是一个娱乐场所,好多人进去就是为了凑热闹……

“嘭——”一声炮响,余大志拉着儿子紧走几步。余思贤笑:“爸,我放的。”

余思贤七岁,胆小,不敢放大炮,喜欢威力小一点儿的甩炮。

不到中午,街上突然空了,商店也都关门了。县城像商店外面突然跑光了气的充气玩偶,摊在地上扁平一块,让人不敢相信刚刚还那么夸张的热闹。

下午不兴拜年,这一点县城和王畈一样。初一中午吃罢席,人都待在屋里打麻将、看电视。余大志不打麻将,看电视还得跑邻居家里,他想下午就回王畈。踅到车站,人家却说初一不出车,初二也不一定,初三上班。

苏仁秀也等不了初三,说干脆骑车吧。

拜年串亲戚都是男人的事,结了婚的女人只能过罢十五回娘家,但苏仁秀一个人在屋里待不住。两辆车,苏仁秀自己骑一辆,余大志的后座上带一箱酒、一箱方便面,余思贤坐前梁上。

二十多公里呢,好久没骑过这么远了,骑到半路上,余大志有点儿累。儿子顺势下车甩了几个炮,恨不得这样一路甩回去。苏仁秀在后面扎好车:“那时候带我也没说累过。现在要是让你带着巩俐,你骑到郑州都不累。”

“瞎说什么!”余大志看看正兴致勃勃甩炮的儿子,“老了……”

“干脆,咱先去苏庄。”苏仁秀突然改了主意,“歇一晚,明儿个再回王畈。回来不走苏庄了,直接回城。”

“下午不兴串亲戚……”

“哪有那么多不兴?我爸不在乎这个。”

你爸是支书不假,支书也是农村人。但余大志不想和她吵架,这话没说出口。农村人哪个不在乎?不说罢了。

“你是怕思贤的爷说吧?”

路肩上还有没化尽的雪,余大志不看她,弯腰用树枝在雪上乱划。思贤的爷奶确实在乎这个,他们要是知道余大志大年初一就去岳父家了,肯定没好脸色。

后面过来两辆自行车,老远就能听到说笑声。余大志直起腰,手插在兜里,装着悠闲的样子等他们过去。“思贤姥爷不在乎,姥姥呢?她要是再扔了我们的东西……”

“余大志,你还是个男人吗?”苏仁秀恼了,把臂弯上余大志的外套扔在地上,“多少年前的事了,你还念念不忘。我妈是对你发过飙,你脸上不好看,我脸上就贴金了?”

余思贤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怯怯地将外套捡起来:“妈妈,别生气了,爸爸的衣服我洗好吧?”

余大志也心虚了,结婚前的事,不该拿出来炒。

苏仁秀问他:“自从结了婚,我妈对你有半个不好不?”

余大志不得不承认,没有,确实没有,可心里还是觉得别扭,尤其是进了苏庄,见到岳母。结婚八年,余大志记不清他们吵过多少次了。起初还不想让别人笑话,门窗关严,放低声音,次数多了,余大志也不在乎了,嗓门越来越大,就差动手了,哪还顾得上人家笑话?他安慰自己,所有的夫妻都一样。万嫂说得对,两口子的仇,不过夜。

終于还是去了苏庄。余大志在前面骑,不用回头,苏仁秀肯定在后面跟着。

苏仁秀哪方面都好,毕竟是干部家庭出身,待人接物落落大方。就是有一点——结婚这些年,苏仁秀经常纠正他,啥你姨我姨的,咱姨。余大志说那都是形式,关键是心里分不分你我。

苏仁秀确实心口不一。对她那边的亲戚礼数周到,但对余大志这边,连一个路人都不如。逢年过节,苏仁秀都要去她姥姥家看看,说小时候姥姥待她好,有点儿好吃的都给她留着。余大志这边想去看姑姑,苏仁秀却说,姑姑对你好,那是看着你父母的面,这个情应该你父母去还,跟我们无关。余大志一时想不出这逻辑有什么毛病,待到醒悟过来,早已时过境迁。

苏家院子里依然是黑压压一片,一堆人围着推牌九。有人认得余大志,朝屋里喊:“支书,来客了!”

苏母先出来,看到他们,一愣:“今儿不是初一吗?”

“骑不动了,”苏仁秀将车子靠墙扎好,“歇歇,明儿再回王畈。”

堂屋的麻将局散了,外面牌九摊仍恋恋不舍,赢了的想走不好意思,输了的还想着再捞几把。苏天义站在廊檐下说:“散了散了,明儿再来。”

老二老三都没回来。苏仁强计划初二回来,苏仁顺夫妻在南方打工,买不到回来的火车票,家里只有岳父母和苏仁伟夫妻。苏天义问要不要请仁宏,余大志说家宴,又是过年,算了——苏仁宏是余大志教的第一届学生,家也在苏庄。初中毕业考到市供销学校,后来一直在乡镇工作,现在是乡政府秘书,听说年后要提拔副乡长。

酒过三巡,孩子们都吃好跑外面玩去了,桌上只剩下六个大人。大嫂站起来,倒满一碟酒——那一阵儿就兴用碟子喝:“我敬大志兄弟一个。姑父姑父,半个爹呢,波波你得管管。”

苏波是他俩的儿子。余大志问:“波波怎么了?”

苏仁伟在一旁说:“成绩这个样,怕是高中都考不上,看看能不能转到二中她姑那儿。”

余大志仰头喝下碟里的酒:“不是啥事儿。”然后回敬一杯,“可问题是,苏波在镇上不学,到了二中就能学?”

大嫂眼睛看向苏仁伟,苏仁伟吭哧:“换个环境,兴许学了呢。”

“高中他要是真考不上,托关系去上也没意义,三年下来,无非混个毕业证,高中毕业证有啥用?”

“那干吗去?当兵?”苏仁伟以前当过兵,他也只能想到这条道了。

“不是,”余大志说,“县里最近卖商品粮户口,可能年后一上班就开始。”

“户口能卖?”苏天义不信。

“粮食放开了,医保也没了,商品粮户口用处不大了。但有商品粮户口,技校毕业还可以安排,技校好上啊,有分数就成。”

“你是说,买个户口上技校,回来就能安排工作?”苏仁伟明白过来。

“现在是特殊时期,政府好多政策还没有配套,是个机会。县领导已经开会议过了,听说外地早行动了。”

苏天义半信半疑。余大志理解,他这个村支书年前到乡里开会都没听说过,自己咋知道得这么清楚?其实余大志本来也没资格知道这个消息,巧了,采访途中,常务副县长跟人通电话,他正好听见了。

第二天回王畈,村里的路还泥泞着,自行车只好放在大路边上大树叔的小卖部里。小卖部里多是十几块钱一箱的方便面、火腿肠、点心,上百元一箱的酒都没有。余大志想想算了,啥也不买了,给家里二百块钱,让他们自己买吧。

串完亲戚已到破五,余大志也该回单位值班了。夫妻俩一起朝镇上赶,余大志想到中学去看看万老师,苏仁秀想回苏庄再住两天,学校十五以后才开学。街东头两人分开,余大志走前街,苏仁秀走后街。

路过邮政所,仍像年前逢集一样,人多得挤不动。陡沟镇在外面打工的人多,每年从外面寄回来的钱是全县其他乡镇的总和。余大志貼北墙走,快要穿过人群时看到一个侧影,短发,戴一顶长檐布帽。

“许雯雯!”余大志喊了一声,可刚才的人影已经被人群淹没。再想想,兴是看花眼了?余思贤都七岁了,她还戴那样的帽子?

许雯雯辍学后并没有立即去南方,先是在县城帮亲戚带了一阵儿孩子。第二年又来跟余大志告别,带了一袋子花生,有炒的,有煮的。

苏仁秀正好在陡沟中学休产假,虽然记不住她是谁,但也没什么好脸色:“一看就不像好女孩儿,帽子遮着眼睛,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余大志不忍心无故埋汰人家许雯雯,又不能辩解,怕越描越黑,只好说:“社会是个大染缸。”

苏仁秀不买账:“什么染缸?还不是怪她自己,那么多走上社会的女生,几个像她这样?”停会儿又问,“她为啥非要来跟你告别?”

“我是她老师。”

“那么多老师她都去?”

当然不会。但没法儿解释,余大志讪讪的,转身去倒水喝。

苏仁秀仍不罢休,盯着他的后背——余大志能感受到背上的灼烧:“她去南方肯定能挣大钱。”

挣大钱是陡沟的黑话,指女人卖肉。他回想许雯雯的穿着打扮,确实有点儿张扬,怪不得苏仁秀反应这么强烈。

万老师一家人正在打麻将,看到余大志,万嫂赶紧招呼女儿出来叫人。

余大志问万惠:“该上高中了吧?学习怎么样?”

“一般,”万嫂说,“不努力,赶不上她两个哥。”

万惠刚上高一,老二万贵在中专读财会,大哥万福师专毕业,分配到二中。

“怎么没带思贤?”万嫂问。

“现在的小孩儿都不愿串门,不像我们小时候。”余大志说。

“可不是,”万老师说,“自家都有吃有喝的,串门走亲戚没啥吸引力了。”

余大志没多少朋友,他说话直,不太招人喜欢。万老师是个例外,余大志说什么他都不计较。他们能成为朋友,也不光是万老师不介意余大志情商低,万老师身上有很多让余大志羡慕的地方,比如他容易满足,对职业,对生活,对家人,都是如此。

聊了一会儿,万嫂已经准备好饭菜。腊排、腊鱼,鸡是新鲜的,炖了汤,素菜是青椒炒鸡蛋、醋溜白菜、花生米。有个人能记得你喜欢吃青椒炒鸡蛋,那种感觉,既简单又纯粹。

万福恰在此时领回来一个姑娘,介绍说叫晓敏。万老师他们跟晓敏应该很熟悉了,招呼都没打。晓敏很时尚,毛呢大衣里面是浅蓝色的西装,白衬衫领口系了一条比西装的颜色深一点儿的丝巾。尤其是头发,不长不短,支棱着,看似有点儿乱,其实是精心设计,与衣着极其协调。

席间,晓敏很少说话,万福不时给她布菜,她也只是笑笑——笑容很得体,过一点儿就有谄媚的嫌疑。不得体的是万老师和万嫂,两人几乎没跟晓敏说过什么话。

余大志问万福工作怎么样。万福说还行——“还行”是他的口头禅。

万老师说:“还行肯定不行,头几年很重要。”

“你爸说得对。”余大志说。

万福笑:“我爸啥时候说得都对。”

余大志听苏仁秀说过,万福的课上得好,学生喜欢。他看看万老师:“我也经历过万福这个阶段。刚到学校上班时,我爹说你得弯下腰好好干,争取在学校立住脚。我没当回事,我爹一个农民,他懂啥?其实真是那样,头几年你认真搞,出成绩了,即使以后懈怠下来,别人也觉得你行;要是你一开始就不好好搞,即使你后来拼命努力,别人也说你不行——最初的印象很重要。”说着,余大志跟万福碰杯,鼓励他,“好好干。”

“我觉得当老师挺有意思的。”万福说。

“以后让你儿子也当老师。”万嫂像是埋怨他没出息。

万福看看晓敏:“他要是喜欢,也可以啊。”

不是矫情,余大志还真有点儿怀念学校。

余大志报考县广电局,倒不是为夫妻团聚。日子太沉闷太枯燥,他希望有点儿变化。结婚后,苏仁秀动用了各种关系调余大志进城,学生家长、亲戚朋友,只要是跟县城教育口有关系的,拐弯抹角上门说情,可一直没动静。去年县广电局招考,余大志本也没抱多大希望,人家肯定是紧着关系户。没想到,那里确实急需能写稿子的记者编辑,余大志这才从一百多名报考者中脱颖而出,笔试第一,面试第三,九月份正式从中学调到广电局。

亲戚朋友都说他转行政了,当官了,其实还是事业单位编制。听朋友转述,有一次父亲在进城的公交车上跟人家说,大志调县政府了——广电局属于县政府管,父亲也没说错。

初六早上,余大志磨磨叽叽不想起床。窗帘的背面映得红红的,太阳出来了。余大志强迫自己坐起来。刘雪瑞昨天倒是说替他值班,可既然回来了,还是不要麻烦人家。

进了办公室,刘雪瑞已经到了,一个人坐在桌前,冬日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到她身上,像是给她上半身镶了一层金边。余大志说:“知道我回来了你还来?”

“在家也没事。”刘雪瑞问,“你没喝多?”

“不多,咱又不是重点。”

年前采编部就约好了,初五晚上给局长拜年。余大志在学校没给领导拜过年,当老师的目标是职称晋级,中级、高级,有了成绩,谁都不用求;没成绩,校长说了也不行。现在不一样了,局长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庞局长能喝。”余大志感叹。

刘雪瑞笑:“总得有一样。”

这几年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候并不多。女人一结婚好像就没朋友了,家里的客人都是男方的,连同学也不走动了。哪怕刘雪瑞从二中调到了广电局,又和余大志一个小组,天天碰面,也没多少私下的交往,互相顶班倒是常事。

办公室舍不得装空调,有人下乡的时候从乡政府办公室顺了一个电炉子回来。两人坐在炉子前烤火,说起昨晚酒桌上的事。

之前单位里的一个编辑,因为顶了庞局长两句,被停了工作。那个编辑趁此机会复习参加成人高招,竟然考上了。饭桌上就有人拍庞局长的马屁,说那个编辑得感谢庞局长,要不是庞局长逼他,他能考上?那时候饭局才刚开始,谁都没喝多。余大志没忍住,懟了一句,庞局长当时是想逼他考试?

“你这样说话可不行,”刘雪瑞说,“这儿不比学校。像你这么任性的,得遇着好领导才行。我就经常跟我家老丁说,一个班子里,真正让你每天都警着心的人才是你的朋友。当年,也只有你才会批评我。”

“我批评过你?”余大志真不记得有这档子事,“我批评你什么了?”

“你可能忘了,我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和仁秀都在二中嘛,仁秀嫁给你了,家里人就催我,同事也给我介绍。我就放话说,我的男朋友必须是大学生,必须是城里的,必须是干部……你就说我,做人不能目的性太强。”

“我这么说过?”余大志还是想不起来,这才七八年前的事。

“只有你一个人这么说过我,我当时听着有点儿不舒服,现在我才明白,对于婚姻来说,喜欢最重要,其他硬条件都是虚的。”

余大志觉得刘雪瑞话里有话,但她不说,他也不好问。

“我经常想,人们对爱情、对婚姻的态度到底来自哪里。肯定不是书本,我觉得应该是父母投射出来的。”

这个说法余大志还是头一次听说。照刘雪瑞的理论,他没理由融不进岳父母那个家。

“我妈强势,”刘雪瑞说,“什么事必须她说了算。我爸太懦,事事都听我妈的。”

余大志笑:“我们家也一样。”

“必须是一强一弱,要是两个都强了,日子肯定不好过。”

这个余大志有同感:“我爹前半辈子跟我妈吵,后半辈子认了,才不吵了。不过,吵架不一定是坏事,这也是一种沟通,肯定是你来一句我还一句。最怕架都不愿吵了……”

“人家苏老师好,性格温柔,没见她跟谁红过脸。”

对此,余大志不予置评。不过,今天他对刘雪瑞有了重新的认识,以前她在二中当团委书记的时候,他只觉得她工作能力强,是个女强人的性格,没想到,心思还是很细腻的。

“结婚这事,真的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是刘雪瑞的总结。

余大志突然想起了万老师:“我有个朋友——朋友的儿子,你应该认识,也是二中的老师,叫万福。他找了个对象,是个发型师,开了个晓敏发屋。万嫂……哦,他妈不同意,一个老师,一个理发的,怕说出去人家笑。万老师,哦,是他爹,就是我那朋友,开始也别扭,后来就想通了,毕竟日子是他们自己过,他们俩好就好,否则,哪怕娶的是县长的闺女,两个人搁不住,日子也过不下去……”

第三章饺子

这个世界上流行过的很多东西,丁富昌生活的小县城几乎都没落下。

丁富昌的父母是县劳动局的干部,他出生在县城,成长在县城,除了在市里上了两年技校,几乎没离开过县城。县城刮过的风,或大或小,他都经过。那些风源于遥远的大城市,刮到小县城,有一个时间差,半个月一个月,也或者半年一年。就像海上起来的台风,先到沿海,再到内陆,逐渐减弱,最后可能只余一丝微风。

比如流行歌曲吧,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港台歌曲,到崔健的摇滚、西北风,到黑豹唐朝,再到网络歌曲,小县城都曾风靡一时;服装也是,连衣裙、A字裙、一步裙,喇叭裤、锥子裤、皮裤……还有迪斯科,但电影电视上两个人搂在一起的交际舞,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才正儿八经地出现在小县城。丁富昌被人拉去跳过几次,但熟人太多,丁富昌不好意思多去。

这股风最盛的时候是1997年——丁富昌后来经常想到这一年,是香港回归带来的,还是内地自然而然发展到了那个阶段?他说不准。县城的饭馆像是谁下了一道命令,每个房间配了KTV,服务员不仅负责点菜上菜,还要陪舞。要是哪个饭馆女服务员少了,饭馆的生意就不行;要是哪个饭馆的女服务员年轻漂亮,即使饭菜差一点儿,生意也照旧大好。而且女服务员的称呼也变了,叫小姐。

丁富昌在县里开会,第二天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推磨检查,抓计划生育的副乡长要带队。会结束得有点儿早,丁富昌想请同行的副书記吃饭,对方说小姐都回家拔花生了,改天找到好地方,他请。

丁富昌无聊,开着计生所的昌河车在大街上转悠。腰里的传呼机响了两次,一次是县计生委发的计生工作宣传标语,另一次是天气预报,明天多云转晴,东南风二到三级。绕到酒店集中的南环路上,没碰见什么熟人。两个酒店门口还有戴白帽子的厨师跟人闲聊,可见生意不好。

丁富昌住在县政府家属院最后一排,起脊的老式砖瓦房,不到一米宽的廊檐,原是给单身汉准备的宿舍。他最早在政协办公室当通讯员,分了一间房。房改的时候,用母亲的一间房跟邻居对调了一下,一间变成了两间,隔墙打通,算是一套。门前倒是宽敞,政府不让私搭乱建,那十多米的空地就被改成了菜园,一家一绺。

丁富昌停好车,看到刘雪瑞正在菜地浇水。“怎么回来这么早?”

“我哪天不是这样?”刘雪瑞说,“倒是你,这个点儿回来反常。”

丁晨曦听到他们在外面说话,拿着两张卷子跑出来:“爸,我数学98!”

丁富昌说:“好,我闺女厉害!”

刘雪瑞问:“有考100的不?”

“三个……”

“你怎么没考100?”

丁晨曦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扭头问爸爸:“爸,你今天在家里吃饭不?”

“不在家里吃在哪儿吃?”

“你还好意思!闺女这样问,你也不知道羞。”刘雪瑞说,“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嘛。”

丁富昌笑,从怀里掏出一枝玫瑰递过去。

“谁说不是从西边出来了?”刘雪瑞也笑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啊?”

丁富昌仍笑眯眯的:“你猜。”

“结婚纪念日!”丁晨曦插嘴。

“你怎么知道?”丁富昌问。

“电视上都这样,女的一问什么日子,男的就想不起来,最后才知道是结婚纪念日。”

刘雪瑞点了闺女一下:“好的不学。”扭头又小声问,“不会是又干了什么坏事,心虚吧?”

丁晨曦三岁那年夏天,丁富昌给刘雪瑞买了一套丝绸睡衣。不年不节的,刘雪瑞正纳闷儿,保姆打来电话,说不干了,家里有事。刘雪瑞觉得不正常,怀疑跟丁富昌有关。丁富昌心虚,不打自招,说他不是故意的,从保姆面前走,手不小心碰到她胸了……两口子大吵了一架,刘雪瑞随手拿起茶几上的暖瓶向他扔过去。她可不是做做样子,要不是丁富昌躲闪得快,非破相不可。暖瓶摔在地上,开水溅到他脚面上,烫了一片燎泡,鞋都穿不进去。

那是他们唯一一次动手,丁富昌从此开始怯她。

女人的直觉还真厉害,丁富昌确实是心虚。他装作不屑分辩,扭过身子摆弄沙发旁边的花盆。

中午在计生所,樊亚平去他办公室找他签字报销,都是往返县城的车票,加起来不过一百块钱。丁富昌沙沙写上同意。樊亚平拿了票仍不走,又从兜里掏出一张:“丁乡长,我家的电话费能不能帮我解决了?”

丁富昌抬头看她,樊亚平的脸涨红了。所里有规定,只有所长副所长才可以报销电话费。但也不绝对,也报过好几个分队长的。丁富昌说:“你去找几张其他票,我给你处理一部分。”

“什么样的票啊?”樊亚平的声音里多了种娇媚,“饭店的行吗?”

樊亚平是计生所的职工,长相并不好看,但年轻,丰满。产假刚刚结束,她隔三岔五请假,丁富昌也没说什么,计生所不指望女人干活儿。但他没想到樊亚平这么容易上手,本打算晚上不回去了,今天正好轮樊亚平值夜班。正暗自高兴呢,突然接到县政府通知,三点半到计生委开会……

电话铃响了,刘雪瑞拿起听筒,听了一句,递给丁富昌。

是乡教育工作站的郭站长。“丁乡长,我师范的同学过来了,找了好几个饭馆都没小姐,转到皇宫酒店才有,迎春阁,我去接你吧?”

放下电话,面对刘雪瑞的白眼,丁富昌讪笑:“本来想好好陪你们吃顿饭的,乡里又来客了,身不由己啊……”

皇宫酒店过去是针织厂厂房,老板租下来,改装了一番,成了酒店。用老板的话说,来皇宫吃饭,你就是皇帝,肯定有宫女伺候。皇宫酒店的名声就这么传出去了,天天爆满。

丁富昌到的时候,前面的包间门口有个人在抽烟。那人个头不高,短发,上唇留了点儿胡子,像鲁迅。丁富昌觉得面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正要推门进迎春阁,他却迎过来:“丁乡长。”

丁富昌握住对方伸过来的手,犹豫着不知该怎么称呼。

“丁乡长不记得了,我广电局的……”

丁富昌马上想起来:“余主任!”

最早丁富昌在自己的婚礼上见过余大志,闺女生日余大志也来过家里,有一年丁富昌还被刘雪瑞拖着去二中余大志家里吃过饭。后来刘雪瑞考到广电局他才知道,余大志也考进去了。

郭站长听到外面的动静出来迎接,余大志拍拍丁富昌的肩膀:“别喝多了。”

“一会儿我过去敬酒。”丁富昌说。

请的客人是邻县电业局的办公室主任,其余也都是郭站长的同学。包间里有人跳舞,有人唱歌,郭站长喊上菜,跳舞的小姐趁机从男人怀里挣脱。

菜上齐,开始喝酒。因为樊亚平,丁富昌今天心情不错。第一碟喝罢,郭站长递上酒瓶。丁富昌有个习惯,在座如果没有比他级别高的,他就要抱着酒瓶,能喝的多倒,不能喝的少倒,美其名曰“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郭站长讲情:“领导,他们都是老师,喝不了。”

“领导”是统称,怕小姐记住名字。丁富昌眼睛扫了一圈:“老师也有能喝的啊,你看你弟妹,以前不也是老师?”

“那是,谁敢跟弟妹比啊。”

第一圈丁富昌没有耍奸,一饮而尽。乡长都这样喝了,其他人不能讲价,都干了。第二圈的时候,丁富昌听隔壁好像是散了,把瓶子交给郭站长:“旁边有领导,我得过去敬个酒。”

隔壁这一桌,主家是乡里一个中学,余大志他们是客。县城小,说起來都是熟人,丁富昌去了也不多说,先喝了满满一碟。主座的年龄略长,余大志叫他屈老师,丁富昌也跟着喊老师。第二个就是余大志。丁富昌握着他的手:“哪天有空专门约你,咱弟兄俩好好喝一场。”

一个姓毛的拉着丁富昌非要单独碰一杯,许是喝多了,毛老师说:“我跟你们书记好。”

余大志看不过,问:“怎么个好法?”

在座的都听出余大志话里的冲味,唯独毛老师没听出话音,可能真是喝多了。“他闺女上大学,我们学校就通知了三个人,我是其中之一,你说好不好?”

余大志终是没忍住:“他通知你送礼就证明你们好?你儿子结婚他送礼没?”

对方愣了片刻,默默端起面前的酒,干了。

丁富昌的酒醒了大半。换作自己,该怎么应对这种局面?听口气,余大志应该认识毛老师,说的也是实话。他记得刘雪瑞跟他讲过这个余大志,性直,话也直。刘雪瑞问丁富昌身边有没有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朋友说真话,让人警醒。丁富昌认真想想,那么多朋友,还真没一个像余大志这样的。

这次,算是见识了。余大志确实是药,能治人的病。可那又如何?他自己也会变成药渣。

余大志送他回迎春阁。郭站长他也认识,嘱咐让丁乡长少喝。答应得都挺好,结果六个人喝了四瓶,已经有人趴桌上睡着了。郭站长让小姐陪丁富昌跳舞,丁富昌说你们玩吧,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出了皇宫酒店,丁富昌先找电话。他酒量大,其实还没喝尽兴,就想找点儿能尽兴的。

等了快一个小时,樊亚平才过来,开着乡政府院子里那辆半截头,这车平时只在乡里开,没牌照,左边的大灯也坏了。丁富昌让她开到招待所。招待所大门关着,保安见是半截头,又破又脏,连牌都没有,装着没看见。

丁富昌说:“算了,咱到二轻宾馆吧,那儿条件也不错。”

“我送你过去,我还得回乡里值班。”

丁富昌知道她不敢和自己住宾馆,县城这么小,谁不认识谁?罢,还是回乡里。

眼看着快十一点了,回乡里其实也不方便,乡政府大门肯定锁了,他能翻大门,樊亚平翻不了。计生所倒是可以去,可那四周都是住户,半夜还有人在外面摘花生,碰见了不好。

车头一拐,进了清水河河坝。清水河从县城东边过来,呈弧形,从南边绕过县城。说是坝,其实只是一条很窄的生产路,走不多远就没法儿走了。

已经有霜了,草是湿的,不能坐。前面有个配电房,丁富昌没找到砸锁的东西,干脆就在门口那一片填了沙子的地上坐下。樊亚平缩着身子,可能是冷,也可能是紧张,丁富昌脱了自己的夹克披在她身上……

棍是斜着来的,丁富昌头勾着,肩膀替他卸掉了大部分力道,可身体还是软了,一头栽倒在沙地上。他听到樊亚平“啊”了一声,还有厮打的声音。丁富昌脑子还清醒,趴在地上装死,两只手悄悄抓满沙子,瞅个机会,用力撒向那团黑影。黑影骂了一声,是当地土话,抡着棍子胡乱挥了几下,跑了……

回到家已是凌晨,刘雪瑞吓一跳:“丁富昌,你挨了闷棍?”

丁富昌头一偏,躲过她的手:“我傻啊,多少事办不了,非要到野地里!”

“那你咋受伤了?还有血……”

“跟你们余主任一块儿喝酒,喝多了,车开进沟里了。”怕她不信,又说,“开的是所里那辆半截头,同事要送我,我逞能,非要自己开。”

“吓死我了,你要是挨了闷棍,我怎么出门啊。”

刘雪瑞赶紧把他拉到卫生间清理伤口,还好,不严重。

“夏商家电的老板前天被打了闷棍你知道不?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据说当时他和一个女营业员在一块儿,人家老早就瞄着他了,摩托车也被抢走了。”

丁富昌装着第一次听说:“凶手没抓住?”

“去哪儿抓?连报案都不敢。要是再下手狠一点儿,命都没了。”

闷棍这个词,是从夏天开始挂在县城人嘴上的。县城不像大城市,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找情人不敢开房,去哪儿解决?野地里。苍蝇不叮没缝的蛋,有人专门盯上这类人,趁他们意乱情迷,从后面打晕男人。黑吃黑,没听说谁去报案,小道消息却没有断过,谁谁在西关关王庙那儿被打晕了,谁谁在化肥厂南边挨了闷棍,第二天才醒过来……这些受害者,或者有钱,或者有权——平头百姓哪有资本找情人?

刘雪瑞对丁富昌说:“你就有权。”

丁富昌头皮奓了一下:“我就管个计划生育,最边缘的部门,哪有什么权?”

刘雪瑞这次没有借题发挥,转述了余大志对此的评价:“这事怎么看怎么像《皇帝的新装》。”

晓敏最初在老家镇上开理发店,一年不到就关门了——逢集忙得饭都顾不上吃,背集没活儿。到县城一个温州女孩儿开的店里打了一年工,见空瞅了一间房子,自己出来单干,起名就叫“晓敏发屋”。

认识万福是在温州女孩儿的店里——万福喜欢那女孩儿,有南方人的水灵,还大方得体。这一点,就连晓敏也承认。后来问万福为什么没追上,万福嗫嚅:“人家眼光高……”

两人真正认识,是万福去参加同学的婚礼,同学正好跟晓敏一个村。再去理发,万福就去找晓敏,晓敏发屋正好在二中边上。

老师都传统,没什么特别要求,开剪之前万福说:“正常点儿。”

“还有不正常的发型?”晓敏轻轻摁下万福的头。

万福却又把头抬起来,看着镜子里的晓敏:“你能办下执照?”

晓敏不解。

“你有十八岁?”

晓敏笑了,还第一次听到这么夸人的。

没人看好他们的爱情,包括双方的家人。母亲劝她,趁早断了,不然吃亏的是你,到时候都哭不及。晓敏明白,妈妈是怕自己被弄大了肚子再被抛弃,丢人。父亲没怎么怪她,还劝母亲。夜里隔着一道墙,父亲的话晓敏听见了:“你越是反对,她越是坚持,年轻人不都这样?时间长了,她说理发人家说教学,说不到一块儿去,她自己就瓤了。”

晓敏想,万福从来没在我面前说过教学啊,我也没跟他说过理发,但我们还是有说不完的话。

谁说福无双至?结婚以后,晓敏的生意越来越好,干脆把堂弟也拉了过来,又请了两个专职洗头的女孩儿,在东关还开了一家分店,同样取名晓敏发屋。

儿子万世龙三个月大的时候,晓敏就回去上班了。她让堂弟负责西关店,给他百分之十的干股,东关店她自己管。婆婆在这儿带宝宝,她半晌午回去喂一次。七月八月,流金似火,晓敏骑着摩托车西关东关来回跑。

万福来的时间不固定,有时候上午,有时候下午。那天晚上八点多,孩子刚睡,晓敏正准备试试店里新来的发型师,万福来了。

屋里闷热,两人出来散步,就聊到了各自的见闻。

“今天有件尴尬事,”晓敏说,“下午店里的客人在说一个副乡长带情妇打野被打了闷棍,没想到,副乡长的老婆就坐边上打理头发呢……”

“刘雪瑞?”

“你也认识?”

“她以前是二中的老师,跟余叔一起考进广电局的。”

“你说可笑不可笑,她竟然不知道大家說的就是她老公。”

“这种事,当事人一般都是最后一个知道。”万福转了话题,“最近生意怎么样?”

“可以啊。西边那个店跟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东边这个你看见了。怎么突然关心起生意来了?”

“我们房子也有了,摩托车也有了,钱够花的了。”

来之前万福认真数了一下,从二中出来到东关晓敏发屋,一共二十一家洗头房,几乎隔个几十米就有一家。按说洗头房多了势必影响晓敏发屋的生意,可是没有,晓敏发屋针对的是女性客户,跟洗头房的客户人群不一样。洗头房的客户都是男人,喝罢酒吃完饭的第二项活动,目的也不是洗头。办公室的同事闲聊,聊到洗头房就住嘴了,万福知道他们顾忌他的感受,但越是这样他就越难受,好像晓敏发屋也在做那样的生意。

“你是嫌我给你丢脸?”晓敏问。

“不是……”万福赶紧否认。结婚前他们多次讨论过这个话题,万福也没觉得教书和理发有什么冲突。现在该怎么解释呢?他只好敷衍,“我是说,发屋太拴人,咱也积累了一点儿本钱了,看你能不能转行做点儿别的,孩子总不能老让咱妈带啊。”

“我只会理发。”

往常两人晚上散步,最多半小时就回去了,怕宝宝夜里认生,醒了闹人。可今天的话题有点儿不寻常,两个人都想说服对方。晓敏后来反复说,是自己害了万福,她怎么突然想朝北走呢?他们很少朝北走的……

往北几百米是一个村庄,路中间站了几个年轻人,万福没再朝前走,拐到一条土路上。有凉风了,可能是哪里在下雨。晓敏说回吧,连个人影都没有。这时,她听到了动静,下意识回头,棍子正朝万福头上落下……

那天早晨万老师就觉得不正常,东边的朝霞灰白与金黄间杂,像一个巨人隔着百叶窗偷看人间,诡异得很。还有头天晚上的梦,梦里的蓝天上有一道几何题,两个叠在一起的三角形,像是白色粉笔画在蓝色木板上。万老师最怕的就是几何,第一次转正考试只得了23分。

天气预报有雨,但总也不下,还不到中午就又闷又燥。国庆节初三年级只放了半天假,也没有补课费,老师们牢骚满腹。

万老师找学生起来朗读《雨说》。女生声音还好,但缺少变化,没有节奏感。窗外白云像鳞片,太阳孤单单的。要是这会儿下雨,他真想让学生出去淋淋雨,感受一下《雨说》的意境。学生年龄小,不知道用心去感受。二月的风,四月的雨,七月的雷电,还有十二月的雪,他们都经历过,但没有记忆。万老师有。

来中学之前,万老师已经在万庄做了多年的小学教师。学校就在大队部边上,他每天步行过去。万老师喜欢那段路,曲里拐弯的,一会儿贴着人家的屋山,一会儿又走到人家门前。村子里什么时候都热闹,牛叫、猪哼、鸡鸣、狗吠,还有小孩儿任性的哭,不像大路那么单调。

挨着学校有个水塘——真正的水塘,有水,水边还有斜到水面的树。水塘边上那家有个漂亮的女孩儿,头发长长的,经常端着碗蹲在水塘边吃饭。看到万老师,也不说话,脸上却有笑意,像是他们两个之间的暗语。

绕过水塘向左一拐,就是学校。逢到雨天,雨下得小,尤其是四月,他很少打伞,雨衣也不大穿。那个年代,农村人的雨具都是就地取材,麻包、簸箕、锅盖,大树甚至牛肚子下面。在他身后,穿一件土布夹衣的女孩儿端着空碗在那儿发呆……

靠南墙有个女生在打瞌睡,万老师踱到那个女生旁边,发现她桌子上有几株茄子花,紫色,花蕊是黄的。万老师点她的名字,叫醒她:“在哪儿掐的?”

女生说:“人家给我的。”

“知道这是啥花?”

女生摇头。

“茄子。”万老师希望,这些花不是从他地里掐的。

下了课,也日薄西山了。万老师直接回到自家的菜地。

在他身后,穿一件土布夹衣的女孩儿端着空碗在那儿发呆……

地里一共有八棵茄子秧,已经吃几茬儿了,茄子恋秋。以前的菜地就在老师宿舍边上,学校建教学楼,冲了。老师们发现操场的水沟边上可以种菜,就把阵地转移了过去。一家一窄绺,一米多宽,十几米长。除了茄子,万老师还种了辣椒、黄瓜、番茄、小白菜、韭菜,还有一绺荆芥——竟然还有受不了荆芥的人,他想起儿媳晓敏,真稀罕。

万惠过来拔小白菜,说晚上擀面条。万惠复读了一年,又没考上。她英语差,平时都是四五十分。分数下来后,万老师让她再复读一年,现在大学扩招,机会多了。万惠说算了,自己没有上大学的命。万老师不同意,不努力的人都怨命。万惠不示弱,你当年咋不考?转正不也考了好几次?

万老师叹气,万福万贵都温顺,反倒是这个闺女说话尖刻,有点儿像余大志。他没说他们那个年代别说复习资料,连课本都难找,万惠理解不了。当年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代数书,人家只给看两天。他天不亮就去万庄小学办公室学习,在老师们来之前,能看多少看多少……

晚饭在门口吃,手擀面条筋道,万老师吃了三碗。哪儿下雨了,有了点儿凉风,万老师招呼万惠出来。万惠说:“爸,我跟大嫂学理发吧,好歹也算一门手艺。”

万老师装着在看天,不理她。

万惠把椅子挪到他身边:“大嫂是老板,我正好连学徒费都省了。”

万老师心里莫名一酸。

万惠兀自说:“等学好了,我给你理发……“

夜里下雨了,扑嗒扑嗒打在窗户上。万老师起来,关了里屋的窗户,又去外屋查看。万惠还在看电视。万老师关紧窗户:“下雨都没听到?”

电话就是这个时候响起来的。万老师心里一紧,十点多了,能有什么事?万惠看他发呆,抢着接起电话。

万福出事了……

晓敏身边有几个警察,没见万嫂。万老师坐在医院太平间外,以为又是梦。天快点儿亮吧,天一亮梦就醒了。有人在哭,像老伴,气朝上,一顶一顶的。万惠吓傻了,她哪儿经过这种事,一路上紧紧攥着万老师的胳膊。还有一个人在哭,嘤嘤的,压抑着。是儿媳妇……

余大志来了。他让余大志带他出去,去万福出事的地方。雨早停了,土路还泥泞着,到处都是杂乱的脚印。离公路二三百米,他们来这儿干什么啊?

余大志领他进了一个小饭馆。还真饿了,四个盘子很快见底。

余大志问:“牛肉太咸了吧?”

“不咸。”万老师说。他面前是一碗烩面,已经吃了一半。万老师又夹了一块牛肉,“不咸,真不咸。”再挑一筷子烩面送进嘴里,跟牛肉一样,没味儿。“有荆芥不?”他问。

余大志到旁边桌上抓了一小撮荆芥,放他碗里一大半。万老师尝一口,还是没味。余大志干脆把剩下的都放他碗里,万老师尝一口:“万福是个好孩子……”

“我知道,”余大志说,“万福好样的。”

“有一次我腿疼,他背著我楼上楼下找医生,拍片子检查。”

“我知道……”

“对他妈也好,不让她吃剩饭,不让她沾冷水,给我们厨房专门装了一个热水器,冬天刷锅洗碗不用碰冷水了。对晓敏也好,去年我去他们家,晓敏到阳台上晾衣服,万福跟着,一个人用衣架撑好,另一个人往绳子上挂,多好啊,我当初不该反对他们啊……”顿顿,又说,“他们也瞎啊!万福哪有情妇,是他老婆,宋晓敏……”

“我知道……”余大志握住他的手。

“大志啊,我咋也想不到万福会出这事啊。街上那开窑厂的就被打过闷棍,都是有钱人,要么是当官的,万福怎么会……”

“放心吧,万老师,命案必破,跑不了他们!”

葬礼是万老师的父亲在家里操持的,老人家七十多岁了,还在建筑队里干活。去看墓地之前,万老师跟万嫂说:“给孩子做点儿他爱吃的,最后一顿饭了。”

万老师家的祖坟在万庄西南角。坑已挖好,离万老师的爷奶隔了好远。万老师心里清楚,中间是给老父亲、给他们留的空儿,还有万老师弟兄几个的位置,依长幼顺序都计划好了,老父亲当初曾经交代过他的。当时万老师没用心,一切都还远着哩,没想到万福会走在他们前面。

万老师站在那儿,向南向西视线所及,都是一望无际的田地,刚犁过,远远看去,像敞着怀的老男人露出的肋骨,一种从没有过的孤独感袭上心头。

晚饭时,万嫂偷偷过来说:“福儿不是爱吃手擀面吗?晓敏说他爱吃饺子。”

万老师一怔,从小到大,万福一直说他最爱吃的是他妈擀的面条啊。“依孩子,包饺子。”

万嫂转身去准备,万老师又说:“两碗吧,一碗手擀面一碗饺子。”

万嫂惴惴的:“可以吗?”

“可以,两碗饭一双筷子,万福还能吃不了两碗饭?”

晚上封棺前,晓敏又做了件让人意外的事——给万福理了个莫西干头。晓敏没跟任何人商量,她是美发师,给万福最后理一次发在情理之中。意外的是那个发型,两边几乎剃光,只留下中间一绺,从额头一直到后脖子,用发胶定型,像竖起羽毛的斗鸡。万老师看到时,晓敏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她解释说,万福曾经跟她说过,这是他最想要的发型。

第四章美好的小草

路上一不小心发生了剐蹭,处理事故耽误了时间,余大志回到镇上已经快一点了。他随便找了个餐馆,要了盆番茄鸡蛋汤,就着馍对付一顿。吃了两口,余大志跟老板娘说:“你这不是陡沟馍。”

陡沟馍是本地一绝,手工和面,柴火锅蒸,吃的时候可以一层一层揭起来。老板娘看着他笑:“陡沟做的馍,谁敢说不是陡沟馍?”

余大志也笑了,人家这是在跟他开玩笑呢。

老板娘又说:“想吃真正的陡沟馍,得等过年。平常谁有工夫?”

中学新修了大门,听说是一个在外面发了财的学生捐资。可余大志觉得还是不大气,到底是乡镇中学,眼界就这么点儿。

见到余大志,万老师说还以为你不来了呢。余大志说哪能。陡沟这一片儿,女方送亲得提前一天。客人在饭馆吃过饭就散了,万老师家里只剩几个近亲,都在万惠房里看嫁妆。余大志过去贺喜,万惠叫叔,余大志纠正她:“叫姑父,不能再叫叔了。”

万惠嫁的是苏波,苏仁伟两口子的儿子,余大志作的媒。

万老师将茶桌搬到外面,不耽误女人们叽喳。十月将尽,外面云淡风轻,秋高气爽。余大志感叹:“真好,我们像在画里。”

“主要是你心情好。”万老师说,“所谓境由情生。对了,报纸上署名‘若愚的评论是不是你的手笔?”

“是。”余大志从日报新闻部调到评论部了,副主任。

“这名字好,大智若愚嘛。思贤那个学校怎么樣?好快啊,一晃儿都上大学了。”

“虽然是个烂三本,他自己觉得还好。开学也不让我们送,要独立。”

“早放手好,即使出点儿岔子也是小岔子,不碍事。要是放手晚了,等他走上社会,再出事就是大事了。”

“唉,带孩子比带兵打仗难啊,打不完的嘴仗。”

年初思贤数学退步,老师给余大志打电话,说余思贤小考只考了92分,居班级中下等。马上就高考了,这样下去怎么行?那天晚上,思贤哼着“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越这红尘永相随”,就进了家门。余大志问他,数学考成这样还有心思唱歌?余思贤恍然,老师告诉你了?是不是老师想找你办什么事?余大志不屑,找我办事还用拿你的分数说事?余思贤说是小考,没当回事。余大志更不满意,你看你这态度,真得好好向人家丁晨曦学习。余思贤不乐意了,好在你只认识丁晨曦,要是你认识我们学校第一名,那我还能活?接着又问他,爸,你当年高考怎么不考第一?

“问得好啊,”万老师笑,“不能把我们当年实现不了的理想都强加到孩子身上。”

道理余大志都懂,可就是不甘心:“毕竟他是老师的孩子……”

市日报社老早就想调余大志过去,但解决不了苏仁秀的工作。余思贤中招差十几分上不了市一高,余大志问报社可以协调不,报社说可以,余大志才同意调过去。以前儿子的学习都归苏仁秀管,到了市一高,余大志才体会到苏仁秀之前的付出。余思贤上课吃东西了,余思贤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了,余思贤跟前桌的女生说话太多了,余思贤英语成绩大幅度下降了……总之是一点儿不让人省心。

“孩子也需要尊重,要跟他像朋友一样交流。”万老师说。

“他要是朋友就好了。”余大志苦笑,“最作难的就是跟他交流,我的缺点他几乎都有:虚荣、说话呛人,包括怕水——从小就怕洗头,一洗头就哭……他现在的学习是为他的未来买保险,他怎么就不明白呢?现在学习越好,将来的幸福就越有保障。”

“哪个父母不是半辈子都活在这种纠结里?一方面不想委屈了孩子,另一方面又希望孩子走上社会时能有一个更好的平台。万福走了之后我一直在想,怎么样才算幸福。万福没有权也不算有钱,至少在他活着的时候,你能说他不幸福?”

“年轻轻的就看淡了功名利禄,是万老师带得好。”

“我也后悔,当时对他的婚姻那么抵触,多俗啊,就因为他是老师,他媳妇是剃头的。后来万惠去学美发,说实话我也不乐意,好在万福的事让我警醒了,忍住了没干涉。现在万惠还不错,手艺好,而且喜欢这行。喜欢很重要,喜欢才会想方设法做好。晓敏给了万惠20%的股份,她一个月的收入都快赶上我一年了。她有成就了,什么时候都有精气神,这不就是幸福?你挣一百万一千万,天天愁眉苦脸的,幸福吗?换到孩子身上,家长只知道让他们上快班、考高分,孩子快乐吗?家长没考虑。”

余大志对照自己,父母操心的是他们的吃穿,什么时候关心过孩子的内心感受?好在他这一代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但也做得不好——因为根本解决不了。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天才。教育的目的不是把一棵小草培养成参天大树,而是要把一棵小草培养成一棵健康的、美好的小草。”

晓敏出来问余大志在不在这儿吃晚饭。余大志说他得赶到县城去,苏波那边也得看看。万老师没勉强,人多,吃饭也说不了什么。

上了车,余大志又下来:“万老师,下午咱聊的,我可以整理出来发表不?”

万老师说:“胡侃一通也能成你的素材?以后跟你聊天得当心啊。”

听说余大志回县城了,丁富昌做东请余大志吃饭,说是就两家人。

余大志和苏仁秀去得早,包间里就一个人,胡子拉碴的,手上戴枚大戒指(小县城年轻人戴戒指的少),他们还以为进错了门。戒指男问,余老师吧?丁乡长让我先过来等你们。原来戒指男是个村支书,姓张。余大志纳闷儿,让一个不相干的支书来干吗?

苏仁宏跟丁富昌一起到的,两个人同一个文件提拔,丁富昌接任苏仁宏的乡长,苏仁宏调到另一个乡任书记。仁宏是余大志教的第一拨学生,倒也不是外人。

席间问起丁晨曦的学习,丁富昌说还行,前十名吧。刘雪瑞谦虚,班级前十,不是年级前十。余大志说:“你们知足吧,丁晨曦够优秀的了,我家思贤要是有晨曦妹妹一半努力,我就烧高香了。”余大志转向苏仁宏,“丁乡长这闺女,我从小看大的,跟你当年一样,是传说中‘人家的孩子。”

苏仁宏摆手:“我那时候全靠姐夫调教。”

丁富昌的手机响了。他看了眼号码,皱着眉头接听:“这事儿也跟我说?按惯例办吧……”放下电话,他跟大家说,“乡卫生院一个大夫死了。”

“柏大夫?柏相奎?”半天插不上话的张支书问。

“就是他。小时候我们两家住隔壁,我爸和他是酒友。这个柏大夫有故事,余主任可能感兴趣,写作素材嘛。柏大夫三十多岁的时候与他科室的一个护士好上了,经常顶替其他医生值班,住办公室不回家。后来他老婆病重,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查不出问题,最后终于查出是她老公做的手脚。”

苏仁宏说:“我也听说过,啥事就怕内行人啊!医生给病人下毒,谁看得出来?”

“怎么判的?”余大志问。

“好像是二十年。”丁富昌说,“早出来了。这人医术好,在监狱也给人看病,减刑了。出来之后,好多私人医院争着要他。”

“他老婆跟那个护士呢?”苏仁秀问。

“下毒的事护士不知情,后来她怎么样不知道,但夫妻俩又好了。他老婆一直等到他出狱。柏大夫是个人物。”

“只有自己的老婆才会等着他,护士一个野女人,能指望?”刘雪瑞似乎跟那护士有仇。

余大志说:“我不相信他跟护士就没有爱情。”

苏仁秀站在刘雪瑞一边:“那是情欲,不是爱情。”

丁富昌说:“他老婆相信他是被诱惑的,误入歧途。”

柏大夫的故事结束了,余大志突然想起了晓敏。昨天从万老师家回来,晓敏搭他的车。听说晓敏交了个男朋友,余大志顺嘴问了问。晓敏说不好。“不好”两个字刚出口,眼泪就下来了——余大志从后视镜里看到的。他没敢继续问,赶紧把话题转向沿途的风景。

屈指算算,万福走了六七年了,晓敏依旧没走出来。余大志有时候想,如果万福活到现在,他和晓敏会不会也如自己和苏仁秀,抑或丁富昌和刘雪瑞?

如果从空中俯瞰,这儿有点儿像欧洲某小镇的一角。东边、北边还有零星的小块菜地,往西往南则是一望无际的麦地。刚返春,麦苗长势正旺,绿油油的,像油画。

这里是南菜的地盘,位于南菜西南角。因为离城远、房租便宜,人越聚越多,城区也因此慢慢向南延伸。卖菜肯定不如收租,南菜很少还有人种菜,菜地都建上了房子,后来嫌盖房子费事,就代之以棚屋。再后来,连棚屋都懒得搭了,直接卖地,房前屋后稍微有一点儿空,都卖了。村委见有利可图,也开始卖,先是卖村部,后来又卖机动地,没现成的地卖了,把水塘填上卖……卖地可不像卖白菜,剩下的烂菜帮子没人要,地帮子地边子地角谁舍得扔?稍微捯饬捯饬都比卖几年菜强。

西南角这两栋房子,分居小溪流的两边,都是偏房,坐东朝西,两间。东边是苏波的,西边是余大志的。最初苏波买这块地时,余大志不看好,嫌离城太远。苏波说远是远了点儿,可看这个发展趋势,要不了几年就到这儿了。结果,苏波的话应验了。

季节也好,阳光亲人,像给寒冷披上了一件大衣。此刻,溪流东边的户外有一场聚会正在进行,桌子上有水果干果,溪流旁架着地锅,热气腾腾。

“忘了买蒜,”苏波问,“谁去买蒜?”

余大志的父亲站起来:“不用,我屋里有。”

众人感叹,远亲不如近邻啊。

苏仁秀穿了一件绛紫色的风衣,脖子上围了一条红丝巾。她身体发福了,六十五公斤,穿什么衣服都显不出过去的曲线了,小电线杆不复存在。每天起床穿衣服的时候,她都觉得像是在把自己往衣服里塞。她这个年龄,爱美之心肯定有,但再也没有与人争艳的恒心了,吃照旧,生活照旧。

大红丝巾买对了,苏仁秀边走边朝外拉了拉红丝巾。之前她从没穿过大红的衣服,觉得红色太耀眼,过于奔放,不适合她——现在也没觉得适合,但今天例外。昨天她特意买的,反正只在父亲生日这一天戴。

苏仁秀比过生日的主角儿更兴奋,到处转悠,叮嘱孩子们不要玩水,见谁的杯子浅了赶紧续满,问厨师要不要人手帮忙……见到万老师,苏仁秀问怎么没见万嫂。万老师开玩笑说万嫂在大城市享福——在小儿子万贵那儿照顾孙子。万老师马上就要退休了,学校没再给他分课,现在他很自由。

宴会开始,客人三桌,女人孩子一桌。没有仪式,音响闹腾一阵又关了,吵人。前年苏天义七十大寿时还请了司仪,在侯王大酒店办了九桌,苏仁秀的意思,长长久久。今年是苏波办的,还说以后每年都要办。苏波请姑父讲两句,余大志说:“怎么轮到我讲了,我……”差一点儿“一个外人”就要脱口而出,赶紧收住,“我……们都是配角,你爷爷生日,他是主角,他讲。”

苏天义站起来清了清嗓子,都是老生常谈,现在政策好了,日子好过了……我在苏庄做了十几年支书……诸如此类。接下来儿女辈的向苏天义敬酒,苏仁秀替余大志喝了——余大志要开车。

苏仁伟拉着苏波挨桌招呼,转到余大志这一桌,扭头对苏波说:“你有今天,最应该感谢的是你姑父。”又转向余大志的父母、万老师,“他姑父看他成绩不好,让我们给他买了户口,去上技校,技校回来又托人把他弄到一中,听说赶的都是末班车……”

“不是听说,”苏波纠正,“真是末班车。从那以后,技校毕业就没人管了。”

“还是人家苏波自己脑瓜活,技校毕业那么多人,几个能跟他比?”余大志說的也是实话。那时候苏仁伟两口子也不宽裕,买户口的钱都是借的。苏波技校毕业,说是在城里有了工作,为了尽快还债,头几年过得跟要饭的一样,开过三轮车、杂货店……如今当然不一样了,打老远看就富贵逼人,还戴了副金丝边眼镜——就为显得有文化,其实他视力挺好,一点儿不近视。

“当年老去姑姑家蹭饭。”苏波叫过万惠,“来,我俩敬姑父姑姑。”又说,“卖房子也是姑父提醒,小赚了一笔,才有后来做事的本钱。”

这是实情,不过,余大志当初也是瞎猫碰死耗子,蒙的。不然,他自己为什么不卖了房子做买卖?

男人乱酒,又是平日午休时段,苏仁秀吃好了,早早离席,到父亲的小屋里小憩片刻。

前年给父亲办完七十大寿不到一百天,母亲就没了,心梗。谁都没说过什么,苏仁秀心里却起了疙瘩,怀疑是大办生日犯了忌。七十一岁就没有头一年高调,苏波要操持,苏仁秀没答应。今年父亲七十二,苏仁秀没争,完全交给了苏波——苏家第三代,以后就指望他了。

屋子不隔音,两个人经过屋门口,又喝了酒,声音比平时高得多。

“老伴咋不回来?”

“那边离不开,孙女就认奶奶,去哪儿都得跟着。这边世龙也是,天天跟我后面。”

听出来了,是万老师和公公。

“大了就好了,你看我那孙子,现在喊都喊不到身边来了。”公公说的应该是思贤。

公公跟婆婆住在溪流那边。苏波跟南菜本来讲好了三处宅基地,苏家兄弟仨一人一处,可苏仁强和苏仁顺不愿要,没钱是一,还嫌离城远。苏仁秀捡漏要了一处,想着万一余思贤将来回县城,让思贤住城里,自己和余大志可以把家安在这儿。当然,思贤回来还是很久以后的事,就先让公公婆婆住过来,院子里全种上菜,萝卜白菜菠菜,自给自足,不用上街买了。今天的宴席就没买青菜,全是公公婆婆种的。

聊天声渐渐远去。屋里进来两个小孩儿,一个是苏仁顺的小儿子,父亲带着在县城上学,另一个苏仁秀眼生,看着比侄子小一点儿。两个人你一胳膊我一腿,闹着玩,嘴里也不闲着,骂街的话估计是和大人学的。苏仁秀咬着牙:“小屁孩儿,打嘴!”

困劲儿都被两个小孩儿搅和了,苏仁秀干脆不睡了。外面宴席已经结束,几个女人正忙着收拾。刚才那个小一点儿的男孩儿坐在万老师身旁,在玩万老师的手机。苏仁秀想起来了,是晓敏的儿子世龙,一晃儿都这么大了。

晓敏去年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只请了几个近亲。听说她找老公只提一个条件,对她儿子好就中。苏仁秀说给余大志听时,像一个早已醒悟的过来人:“跟我当年一样傻。”

苏仁秀其实早意识到自己对公婆的冷落了。宴席上她给父亲敬酒,给父亲夹菜,双手就像篮球运动员投篮,靠的都是肌肉的惯性记忆。她也想对公婆好些,至少得让外人看得过去。他们和父亲住得近,可以相互照应,父亲不想做饭时,甚至可以去公婆那儿蹭饭。她强迫自己给公婆夹了菜,给公公敬了酒,但叫爸妈的声音含混,不那么自然。他们是陌生人,如果不是余大志,苏仁秀不可能认识他们。余大志呢,也是陌生人吗?尽管一起睡了二十多年……

客人走得差不多了,苏仁秀去跟父亲告别,让他少吃肥肉,饭后多散步。公婆还没回去,苏仁秀上前招呼:“我们走了,家里缺什么不?”

婆婆应该很意外,但马上反应过来了:“不缺不缺,你们放心。缺青菜了就过来弄,打电话我送也中,我们闲。”

坐上车,苏仁秀又换了一副面孔,板着脸不说话。余大志倒车,打方向,上路。“没见丁富昌啊?他不是说也过来吗?”

苏仁秀眼睛不看他,专注地盯着路面,仿佛她一眨眼车就会跑偏。“刘雪瑞的妈咳嗽好几天了,两口子带她去医院。”

余大志也不看她:“你的朋友圈里,除了女婿带岳父母看病、帮妻侄办事,就没有媳妇回家给公婆祝寿、带公婆看病的?”

“有啊。”

“举个例子,你说过谁?”

苏仁秀一时想不起来:“所以,你今天才不喝酒?”

余大志狠狠摁了两下喇叭,进了城,人车都多了。

“你到底在跟谁生气?”苏仁秀追着问。

“修那条路占了咱的宅基地,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

苏仁秀变成了雕塑。

余大志一只手拿出手机,拨号,打开免提:“爸,修路占了我那边多少宅基地啊?”

苏仁秀听见父亲的声音:“一小绺儿,到你种的树那儿。”

“你咋不跟我说一声呢?”余大志问。

“嗐,一小绺儿。”苏天义说,“修路是为了大家,咱也更方便了,地皮也升值了,请都请不来呢。”

“为了大家的利益,就可以随便占我的宅基地?”挂了电话,余大志问苏仁秀,“这事你不知道?”

苏仁秀扯掉脖子上的红丝巾,扔到脚下。想想不对,红丝巾是喜庆的东西,又捡起来,手忙脚乱地塞进自己包里。

“苏庄你大哥的房子修路冲了,你大哥知道不?”余大志还在问,“修路是好事,他咋不说占了就占了,为啥管人家要赔偿?”

“最烦挑拨是非的人,听外人瞎叨叨……”苏仁秀挤出一句。

“占了我的宅基地还不让人跟我说?我眼睛瞎了啊,还用人家说!”

车慢下来,到二中了。苏仁秀没下车,这会儿她确实有点儿后悔了。“我爸做得是不对,可他毕竟是你岳父啊,你怎么能这么质问他?”苏仁秀的声音软下来,“再者说,这是多大的事儿,不是也方便了自己吗?我先去上课……”

“我就想知道,”余大志的情绪平稳了些,“苏庄修路冲了你小哥的房子,你爸通知你小哥没?”

“两码事,我小哥是当事人,当然得知道。”

“这边谁是当事人?”

“你爸你妈。”这话一出口,苏仁秀又后悔了,这不是成心拱火吗?明明自己是不想吵架的。

果然,余大志刚刚平稳下来的情绪又被点燃:“就算是我爸我妈,他们咋一直不知道?修路那天人家才说是你爸答应了的。就算按你爸說的,占就占了,提前跟他们打个招呼总可以吧?”

“不是没把你当外人嘛。”

“谢谢,那我再问一句,苏庄修路占你小哥的房子,补偿了多少?”

苏仁秀警惕起来:“你怀疑我爸私吞了补偿给你的钱?”

“我可没这么说。这边是修路,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苏庄也是修路,也是为了大家的利益,那你爸为什么还要补偿?”

“这才占多少?我小哥那儿占了一个屋山。”

“一旦说到你的家人,你就一点儿原则都没有了。苏庄占了多少,这条路占了咱的宅基地多少,你知道不?”

苏仁秀觉得委屈:“这就是你今天生气的原因?”

“我是生气了,但这不是我不喝酒的原因,我晚上还有个协调会,得回市里,喝酒还能开车?”

“是,你不高兴都是我家惹的。”苏仁秀开门下车,“开你的会去吧。”

公路到二中校门不到五百米,她觉得后背越来越凉,像被一个冰袋追着。

下午有课,第二节、第四节。第二节还好,嘴里机械地说着,没空多想。第三节坐在办公室里,简直是在煎熬,脑子里一会儿涌上来的是余大志的恶:冲撞老人,尖酸刻薄,得理不让人……一会儿又是自己的悔:这事处理得确实不好,更不该让余大志气呼呼地开车回市里,太不安全了……

他们俩的争吵大多是因为她。他比她聪明,她心里承认。他视野开阔,接受新事物快,个人能力强。但也不绝对,好多事,仅靠个人能力是不行的,得靠协调,得靠集体。比如他的工作,毫无疑问,教书好,当记者好,现在搞评论,也好。但要说到口碑,毁誉参半,学校、广电局、报社,都是。他爱较真儿,什么事儿都要论个高低出来,在单位这样,回家里也这样。偏偏苏仁秀从来也没学会示弱,哪怕心里服了,嘴里仍是硬的。

她母亲的言传身教,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女人不能向男人示弱。比如床头的尿罐子,女人进门第一天端了,以后就是你的活儿了。厉害的女人得学会看不见,直到男人自己端出去。苏仁秀有过成功的经验,比如她不会和面,也不学,余大志想吃手擀面,就得自己动手。还有烤箱,苏仁秀说她看不明白,余大志中计,研究了半天,后来家里烧烤类的食品都是余大志的活儿……

下班回家,望着空荡荡的屋子,苏仁秀突然有种溺水的感觉。手机响了,她恍惚了一会儿才接通。教研室来听课,晚上想找一些老师座谈。

时间还早,她在楼下健身区找个地方坐下。那个中了风每天蹒跚着练走路的男人手里拄上了拐杖,女人不用再扶他了,在后面漠然地跟着。乒乓球台边,几个孩子在玩过家家,好像谁都不愿当小孩儿……

座谈会很短,苏仁秀却磨蹭到十点多才回去。泡了个澡,换上新睡衣,准备好明天要换的衣服……外面门响,余大志回来了。差十分钟十二点。他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难道他下午没回市里?

余大志洗漱毕,进入卧室。苏仁秀的眼睛没有离开书,但心思全在余大志身上。他身上有酒味,应该一直在县城,没回市里。

坐到床上,余大志打开电视。选台,都是广告,选来选去,终于找到一个电视剧。偷偷瞥一眼,是《金婚》,她好像看过几集。同事们在办公室议论过这个剧,金婚五十年,真能熬。

女声:你个骗子。

男声:你干什么?

女声:让他出来。

另一个女声:梅梅,冷静一点儿。

男声:人家结婚你在这儿闹什么闹……

闹哄哄的,余大志却笑了,很隐忍,苏仁秀还是捕捉到了。

男声:我们为什么不合适?

女声:你说为什么,这还用说吗?我们俩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根本就不一样,所以我们根本就谈不到一起去。

男声:那我就请你说一说,我是什么样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

啪,电视关了。她正想听听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怎么不一致呢。这正是余大志的风格,他经常以同样不屑的行动或话语结束他们之间的交流。

“看,你一向就这样霸道,为什么不问问我还看不看就关了电视?”

“你不是在看书吗?”余大志说。

苏仁秀看看手里的书,忘了这茬儿了……

她重又拿起那本书,这才注意到,原来是讲女性生理心理健康的,正翻到更年期那一节——“多发于45至55岁,最典型的症状是潮热、潮红”。

虽然她还不到四十五岁,但提前几年也不是不可能的。

她摸摸自己的脸,热的。

第五章歧途

早餐店里没几个人,凳子凉,刘雪瑞不愿坐,蹦几下,抱怨:“为什么红白事都集中在冬天?”

余大志回来参加广电局老领导的葬礼。灵车走了,刘雪瑞带他来喝羊肉汤。葬礼天不亮就结束了,他们来得太早,羊肉汤才熬好。

“余思贤还没走?”刘雪瑞问。

“上午的火车。丁晨曦呢,该上研究生了吧?”

刘雪瑞吸溜一小口汤:“我们正做她工作呢。她不想再上学了,不想考研,也不愿保送。你说,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看人家余思贤多听话。”

余大志尴尬地低下头,装着喝汤。他知道刘雪瑞不是为了问余思贤的情况,更不是羡慕余思贤听话,她只是想找个机会说说丁晨曦——她和丁富昌都为之骄傲的闺女。余大志其实也挺喜欢这丫头,成绩好,长得也漂亮,要是能嫁给余思贤,他们还真攀了高枝——当然,这不现实。

但他不喜欢她在他面前炫耀。才十几年啊,眼前的刘雪瑞,还是当年二中那个团委书记吗?身材胖得不像样了,精神也俗,虚荣得厉害,再难找到一点儿可爱的地方。除了丁晨曦,刘雪瑞已经没有值得骄傲的了。

他还记得他们去广电局上班的第一个春节,两个人在办公室围着电炉子聊天,她谈自己对婚姻的理解、对生活的认知。冬日的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好像给她描了一层金边。那时候多好啊……

喝完汤,身体暖和多了。余大志借口上午还有个会,开车先走了。上了车,又觉得自己有点儿小心眼,儿子不争气比不上人家,怪谁?遂又打开车窗,伸头向刘雪瑞喊了一句:“下次我带上余思贤,让他现场感受一下人家丁晨曦的强大。”

其实单位没有会,他只是不想再看到刘雪瑞骄傲的样子。

刚上高速,苏仁秀打电话过来,说儿子没赶上火车。他说活该,一再跟他说早点儿动身,谁也保证不了中途会有什么预料不到的事,儿子不听,说他多少次都这样,不等到出门不收拾行李……越想越气,余大志把车停到应急车道上,打儿子的电话。

“你在哪儿?”

“火车站啊,”儿子说,“没赶上车。”

“没赶上火车你还挺……”余大志没把话说完,这语气,太像孩子奶奶了。

“你想让我怎么样?哭?”儿子已经感受到父亲的恼火。

“以后注意点儿,火车不等人。其他重要的事也是這样。”

“多大的事儿啊,重新买票不就妥了。”儿子不以为然,“你打电话就为这个?”

“我说的是态度,由此及彼,老这样,会误事。”

“我知道我知道……”儿子比他更不耐烦。

“你知道什么?传销你知道?去东莞做酒店被人家骗你知道?花那么多冤枉钱买客户资料你知道?”

那边半天没动静,余大志以为断线了,看看,还连着。“你得吸取教训,不再犯类似错误才叫知道。”

“你希望我怎么吸取教训?回家,重新出发,像你说的那样,提前一个小时到火车站?”

“别装傻,你懂我的意思。你就不能学学人家丁晨曦,有事多跟父母商量?这个世界上谁是对你最没有保留的……”

“又来了又来了,我知道,是你们,好吧?你能不能也听我一句话?以后少管我的事儿。我自己的路能不能让我自己走?你们能替我走一辈子?”

“哪一步不是你自己走的?我们只是给你个建议……”

“你那叫建议?建议是让别人参考的,你哪次不是非得让我按你的意思做!”

“不是建议是啥?你说你哪次听了?我们又不是富裕人家,就那点儿死工资,经得起你这样折腾……”

每次都是不欢而散。挂了电话,余大志坐回车里,努力回想他们父子之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好好说话的。

儿子刚进大学的时候还好,动不动就给他打电话:爸,体育课我选修羽毛球你觉得怎么样;爸,你帮我看看我竞选学生会组织部干事的演讲稿;爸,我想进点儿防晒霜卖给军训的新生你看中不……

这样的电话越来越少。毕业那年,儿子想和两个同学租下学校门口的两间房子开超市,学校离市区远,超市有前途。余大志问前期得投入多少,余思贤说二十万,后面基本不用怎么投入,货都是经销商送过来。二十万,余大志连犹豫都没有,一口回绝了。不到一周,那房子就被别人租下了,果然是开超市,生意火爆得不行。儿子跟他妈聊天,说他们干不成大事。余大志心里冷笑,什么大事?小屁孩儿,心比天高。

后来儿子不声不响租了超市旁边的房子卖电脑耗材,当年就赚了六七万。这个小小的成功刺激了儿子的野心,结果被骗入传销窝……如今,又接了人家一台旧机器,准备搞印刷,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我自己呢?余大志又想到自己和父亲,他们父子之间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好好说话的?那个时间点似乎也很清晰——从他上大学开始。为什么都是从大学开始?因为他们终于挣脱父亲的束缚了。

这样一想,余大志就有些释然了。传承,或者说影响,余大志影响了自己的儿子。过去他太相信儿子,觉得儿子独立性强、有想法,现在看来,他的判断有偏差,儿子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优秀。

儿子是在广州上的大学,城市影响了他,他想创业,没毕业就有了打算。已升任副县长的苏仁宏说,让余思贤回来,安排到事业单位还是可以的。电话里余大志跟儿子说,干几年说不定就有升迁机会,还有可能转成公务员。儿子说至少得十年吧?给人家当十年孙子,不值得。挂了电话,余大志还在想儿子的话,自己是不是一直在当孙子?比如广电局招考面试的时候,为晋副编审去找评委的时候,还有写的评论太不着调被主编骂的时候……

儿子在深圳做的第一份工作是酒店营销。他们是一个团队,想做APP,儿子负责市场调研。做了三个多月,余大志问他,工资给你开多少?儿子说,这份工作非常锻炼人……余大志打断他,哪份工作都锻炼人。儿子又说,老板非常看重我,拿一万块钱很容易,只要我开口。余大志问,你的意思是,你现在没工资?儿子说,暂时没有,马云最初建立团队时也没有工资……余大志说打住,马云是啥时代?醒醒吧,在这样一个用工资衡量能力的社会,不给你一分钱却说你非常重要,你不觉得好笑?儿子说,老板月底就讨论工资的事,放心吧……

但那份工作儿子没能熬到月底。余大志以为有过教训,儿子会警心的。但他以为错了。

儿子后来又买下一个小印刷厂。说是厂,其实只有一台机器。做了大半年,余大志问赚钱不?儿子说当然,一年能赚二十万。但是……儿子又开始支支吾吾,得先还账,当初买了人家的客户资源。余大志问多少钱?答曰十五万。十五万买人家的客户资源,余大志实在难以理解。

中间,儿子还进了一次传销窝。

余大志给儿子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儿子说在南宁。余大志立即紧张起来,问知不知道广西传销多?儿子说知道,我们是做正当生意,一个房地产项目。余大志追问,你投了多少?一个房地产项目得投入多少你知道不?儿子说没有投钱,人家答应给分红。余大志苦笑,那么大的项目你不用投钱就能分红,这你也信?你是个大学生啊,怎么这么没脑子呢?

管儿子要介绍他去的那个朋友的电话,儿子答应得好好的,却一直没下文。再拨儿子的电话,想提醒儿子不要跟其他任何人——当然是指他那个传销组织里的人,只不过那时还没挑明——透露他们之间的通话,儿子的电话一直占线。他怀疑儿子在向上线汇报,不停地重拨。

那一刻,余大志的心被气愤和失望占据,儿子竟然连自己的亲爹都不相信!

儿子走了,老婆也回县城了,家里只剩下余大志自己。他没心思做饭,啃了一个苹果。电视里正在播放新闻联播,余大志开了电脑。

QQ蹦出好多消息,空间里也有了新动静。大胖的签名改成了“可与人言无二三”——大胖是他的QQ好友,聊了好多年了,却一直不知道是男是女、多大年纪、在哪儿生活,其实这样更好。

电脑刚开始普及那会儿,他还在广电局,办公室配了两台,多是年轻人用。余大志好不容易学会打字,速度上不来,稿子基本还是手写。有个年轻同事给了他一个QQ号,他试着用了几次,聊天上了瘾,竟然连带着把打字也练熟了。

每到下班,余大志就以各种理由磨蹭,等同事都走完了,他就登录QQ。那时候他倾诉的欲望特强烈,总想上QQ找个人聊聊,随便找个人。说随便,又不能随便,同事不行,朋友更不行。余大志就是想倾诉,倾诉完了最好各走各的路,谁也不碍谁。最适合的当然是互相不知道誰是谁的网友,倾诉是真实的,倾诉的对象却不现实。大胖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当时他也没想到,这个“陌生人”,竟然一直陪着他聊到了这把年纪。

后来家里也买了电脑。不过在家里上QQ就要小心点儿了,有时听到外面的脚步声,他情急之下干脆直接关了电源,反倒引得推开书房门的苏仁秀大惊小怪:“电脑也不开,你坐这儿发什么呆?”

余大志给大胖发了个笑脸。

大胖很快回了一个笑脸。

余大志贴出对方签名的上半句:“不如意事常八九。”

对方回复:“拣‘能与人言的说。”

“儿子被骗了,算不算难言之苦?”

“损失大吗?”

“钱的方面倒不算大,可心态坏了。”

“怎么骗的?不会是传销吧……”

“你猜对了。”

“啊?!他不是大学生吗?唉,现在的大学生都变傻了。我那亲侄子,刚毕业,被骗到巢湖搞传销。我哥知道大概位置,去了,在那儿待了七天,侄子硬是不出来见面。亲父子啊,你能相信?”

余大志完全相信,余思贤不也是自己的亲儿子,还瞒着呢。“后来呢?”

“半年后才回家,被骗了十万。”

余大志又紧张起来,儿子这次从他这儿要了三万,说是有笔生意,得先垫付五万。余大志当时就想问他具体用途,儿子挺不耐烦。余大志想想,罢了,早晚还不都得给他。

儿子倒不像大胖的侄子那么绝情。余大志到南宁的时候,儿子去接了站。中午他们就在火车站附近吃的饭,还有余大志的两个当地朋友,一男一女。

儿子起初很排斥那两个人,小心地避着他们的话题。男的从南宁的经济环境,说到政府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女的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讲了自己一个亲戚的经历,几乎与余思贤一模一样。余大志看到儿子的表情从不屑到惊讶的变化,感到了希望。

饭局结束,那两个朋友走了,儿子问他们是做什么的。余大志如实说了,女的是本地晚报专跑政法新闻的记者,男的是朋友介绍的老乡,警察。余大志安慰儿子,钱骗走就算了,赶紧回头,干点儿正事还来得及。

儿子回家待了一周,余大志尽量不提传销的事。最生气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儿子毕竟是儿子,气、恨都有过,但转眼又消散了。

余大志其实是个记仇的人,他做不到跟人吵过之后若无其事——他羡慕那些吵过之后能够若无其事的人——除了跟儿子。

大年初六,儿子要请丁晨曦的父母吃饭。

余大志很惊讶。小县城与乡下有着扯不断的关联,比如过年的习俗。过年过节一般不会主动邀客,邀客相当于索要礼品,来客哪能空手上门?除非关系非常近的亲友。丁富昌、刘雪瑞是儿子的长辈,邀也应该由余大志或苏仁秀来邀——刘雪瑞给他们主持过婚礼,是他们曾经要好的同事。

曾经是过去。那时候刘雪瑞经常来他们家,逗逗儿子,跟苏仁秀讲些女人的私房话,偶尔,也会和余大志聊聊。那时候他们都年轻,余大志记忆中,他们聊的好像都是人生、理想之类的大事。后来他们又一同到了广电局,余大志调到市里不久,刘雪瑞也进了县委宣传部。工作忙了,圈子大了,共同的话题少了,不知不觉就疏远了。

苏仁秀有一个解释,人家男人做了乡长、书记(刘雪瑞前年升了外宣办主任,丁富昌同时升了乡党委书记),两个家庭差别大了。余大志批评她,人家有追求,不断进步,你还原地踏步,当然有差别。苏仁秀说,我也去当记者?余大志说,非得当记者?不当记者也能进步。关键是有没有向上的心态。苏仁秀说,我就是个初中语文教师,晋了中级晋高级,到头了,怎么进步?余大志说,老师也有一般老师和优秀老师,优秀老师还分县级、市级、省级甚至国家级。

说不过余大志,苏仁秀一副懒得跟他说的样子,打开电视。她不爽的不是自己比不上劉雪瑞,而是刘雪瑞在她面前的优越感。工作、儿女的教育,哪方面刘雪瑞都能昂着头。但毕竟是女人,苏仁秀虽然明显被她比下去了,见了面,还是会搂住她,做做样子给旁人看。

苏仁秀以为儿子想揽丁富昌乡里的业务:“乡里能有多少活儿?”

“不是,”余思贤说,“有事,要紧的事。”

不是生意就是感情,难道儿子在追丁晨曦?苏仁秀说:“思贤啊,要是你们年轻人的事,你得主动去人家家,这样邀请人家过来可不礼貌。”

“想哪儿去了。”儿子说。

余大志放了心。他也幻想过儿子和丁晨曦在一起,儿子比她大两岁,从小到大都熟,两家大人也熟。但不可能,他心里清楚,刘雪瑞心气高,人家也不缺钱,闺女成绩又好,刘雪瑞想让闺女出国留学,不可能看上儿子这样三本毕业、在深圳打拼的孩子。

“那还能有什么要紧的事?”苏仁秀紧张起来。他们刚刚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春节——至少表面上是愉快的。

“跟你们无关,跟咱们家也没关系。”

丁富昌两口子过了十一点才过来,当然没空着手。余大志不好意思:“大过年的,思贤非要约你们,什么事不能以后说?”

余思贤从卧室里出来:“丁叔,刘姨。”

丁富昌跟他握手:“听说你当老板了,好厉害。”

余大志说:“小生意,还处在创业阶段。”

刘雪瑞说:“现在的孩子比咱那时候机会多,考公务员、考研、创业,多自在。”

苏仁秀问:“晨曦考研怎么样?”

“还行吧,也不指望她挣钱,再读两年吧。”

丁富昌还有活动,早就约好的。苏仁秀催儿子:“你不是有事跟你丁叔说吗?你丁叔忙。”

余思贤说:“丁叔有事就先忙吧,跟刘姨聊也中。”

余大志送走丁富昌,回来看书房门关着,苏仁秀在厨房准备午饭。“丁富昌不在,不用喝酒,菜也可以简单点儿。”

苏仁秀说:“待客的礼数总得有吧,总不能两个家常菜摆上去?你不怕笑话我还怕呢。唉,人家也是养儿女,我爹娘也是养儿女,差别怎么那么大呢?”

“又受什么刺激了?”

“当然受刺激了,看看人家丁富昌,岳父母过年的年货哪一样不是人家丁富昌送去的?”

余大志想问她为什么从来不提刘雪瑞为婆家做过的事,上次他们就因为这个吵了一架。过年了,家里还有客人,余大志忍住了。他看着书房紧闭着的门,一个小孩儿一个大人,有什么可说的?

不一会儿,儿子从书房出来,随手关上门。余大志问:“你刘姨呢?”

儿子手放在嘴上,压低声音:“丁晨曦赌博……”

余大志脑子一时没转过来,一个女生,211大学,赌博?

“网络赌博,”儿子声音更低,“欠了几十万了。”

余大志是记者,自己没赌过,但这样的案例看过不知多少,结局无外乎家破人亡。不说别人,余大志的舅就是个赌徒,有点儿钱都送到赌场了。舅赌了一辈子,现在还是家徒四壁,好在他一直没成家。

“你怎么知道?”苏仁秀不知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手里还掂着锅铲。

“人家找她讨债,她没办法了,找我。几十万,我哪有?怕家里知道,还反复叮嘱我别跟别人说。”

“那你这是……”余大志向书房示意。

“已经做通她的思想工作了。我跟她分析,几十万不是一笔小钱,你一个学生去哪儿借?还是得靠父母。晚说不如早说,我可以帮忙做丁叔和刘姨的工作。”

“哎呀,我的锅!”苏仁秀大叫一声跑回厨房。感叹词拉得好长,像是唱歌,明显很兴奋——余大志后来回想。

其实余大志心底也有一种隐秘的快感。他当时就觉察到了,暗骂自己变态。丁晨曦走了邪路,他应该惋惜才对。他承认他嫉妒丁富昌,官二代,读了个技校就当了乡长书记,凭什么?还有丁晨曦,一路都是好学生,儿子总是比人家低一头。唯有现在,他们才算胜出一筹——儿子虽然也走过弯路,好在没有太大损失;而丁晨曦入了歧途,到现在还没走出来。

有人敲门。刘雪瑞从书房出来,径直去开门,眼睛红着。

是丁富昌,应该是她急召过来的。丁富昌进门就问余思贤:“晨曦现在在哪儿?“

“还在上海,”余思贤说,“我做她的工作让她回来。”

“对,先回来要紧。”余大志说,“孩子回了家,一定不要责怪她,不然,万一再有什么事,他们更不会在第一时间找我们了。”

儿子看着丁富昌:“之前一直没跟我爸我妈说,他们也是刚刚知道。”

丁富昌拍拍余思贤的肩膀:“谢谢!”

“怎么会这样?”苏仁秀问,“难道先前一点儿迹象都没有?”

丁富昌看看刘雪瑞,刘雪瑞苦着脸:“都怪我,我对孩子的要求太苛刻了……”

丁富昌这会儿也不顾忌外人了:“动不动就跟孩子说,只要成绩好,其他什么都不用管。你也是当过教师的人,怎么能这么引导孩子?”

余大志心想,怪不得。晨曦之前一直在严管之中,现在突然离开了父母,没人管了,感觉终于自由了,稍微有点儿外力,就走上了弯路。那么,是不是越早放手越好呢?他又想到儿子思贤。思贤独立得早,去广州上大学都不要父母送,独立得根本就不需要父母了,做什么都不跟父母商量……这跟丁晨曦有多大区别?闯的祸大祸小而已。

回想自己在儿子这个年龄,并不比儿子强多少,基本上没征询过父母的意见。父母唠叨两句,他也会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他们都是农村人啊,只知道犁田耙地种菜种庄稼,社会上的事,他们确实没他知道得多。但这逻辑似乎也有毛病,思贤一样会借用过去对付自己……

苏仁秀那边饭上桌了,可谁有吃饭的心情?临出门,丁富昌再次道谢,一再叮嘱思贤:“劝你晨曦妹早点儿回来……”

刘雪瑞还在自责:“我对晨曦的想法关注太少了。有一次我跟老丁开玩笑,说再生一个,要是儿子更好,老丁家有后了。你們猜晨曦怎么说?她说生啊,你们敢生我就敢掐死他!”

余大志努力掩饰住自己的震惊。余思贤会这么说吗?

“即便她说了这么残忍的话,我当时也没在意。现在想想,一个女孩子——她当时已经上高中了,不是小孩子了——竟然说出那样的话,我……”刘雪瑞终于绷不住,眼泪下来了。

丁富昌说:“还是你家思贤管教得好,懂事,让父母省心。”

“他懂事?”余大志白了儿子一眼,“一家有一家的难,思贤其实并不适合做生意,太容易被忽悠。”

“就是,一两年了,也没见利润,实话说,都是我们在帮他撑着。”苏仁秀难得顺着余大志说话,有故意让丁富昌夫妇心理平衡的意思。

余思贤不爱听了,跟丁富昌夫妇打过招呼,先回屋了。

余大志盯着他的背影:“啥利润,一直在赔钱,家里的钱几乎都贴给他了。唉,反正早晚都是他的,现在给了,将来就没的给了。”

客走了,苏仁秀看着余大志:“我感觉你今天有点儿兴奋。”

“你也一样。”

第六章龙虾

“深圳!深圳!”一个穿校服的学生指着远处的楼群喊。

苏仁秀比余大志醒得早,正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发呆。她是第一次来深圳,马上就要见到未来的儿媳妇了,她比余大志激动:“那些楼,像是从地底下突然长出来的树,真是神奇!”

“那么大的楼,怎么会像树?”余大志不以为然。他昨晚没睡好,车厢里有个小孩儿哭了半夜。之前他来过几次深圳,下了火车有车接,采访要么在酒店要么在咖啡馆,对这座城市其实并没多少了解。老家的人都来这儿打工,他们从这里寄回去孩子上学的钱、结婚的钱、盖房子的钱,有人甚至成了亿万富翁。这就是余大志对深圳的印象。

儿子在出站口接他们,一个女孩儿拉着他的胳膊。“娟娟。”苏仁秀小声跟余大志说。准儿媳的信息儿子早给了他们,湖南郴州人,大学学的是园艺,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无业。

这就足够了。以前他们只是听其他人说,你儿子的女朋友是黑龙江人,你儿子的女朋友姓左,你儿子的女朋友如何如何……可儿子不承认,说是同事、客户或者同学,让他们不要乱想。即使是女朋友,不跟你们说就是还没到那种程度。

这回答其实已经很具体了,但他们还是希望儿子早点儿和一个女孩儿达到他们想要的那种程度。儿子说二十八岁前不结婚,人都没安定下来,结什么婚?女朋友可以有,但也只是女朋友,离老婆远。

二十天前,儿子打电话让他们来深圳转转,顺便见见娟娟。夫妻俩知道儿子故意反着说,邀请他们去深圳其实主要是见娟娟,转转才是顺便的。日子定在五一。

近了,娟娟上来接苏仁秀胳膊上的包:“阿姨、叔叔,路上辛苦了。”

余大志暗中打量娟娟,跟儿子差不多高,也瘦,有点儿亭亭玉立的样子。在娟娟眼里,余大志想,自己一定拘谨得有点儿滑稽。没办法,这种拘谨他从王畈初到镇上时有,从镇上初到县城时有,从县城初到市里时也有。唯有在王畈,他不会拘谨,因为他熟悉它的角角落落,熟悉它的一草一木,知道小卖部在哪儿,诊所在哪儿,卖馍的、卖油条的每天什么时候过来……

在王畈,余大志就是余大志。但深圳太强大了,相比他生活过的任何地方。他的拘谨,确切地说,与这个女孩儿没有多大关系。

“差一点儿来晚了。”儿子打断了他的思绪,“娟娟换了两次衣服——第一次见你们,她紧张。”

“我们长得不吓人吧?”苏仁秀比余大志放松。

娟娟笑——她脸上始终笑眯眯的:“阿姨好会开玩笑。”

上车时,苏仁秀又跟儿子重复早晨在火车上说过的话:“这么多楼,从远处看,多像树啊……”

车停了,儿子说到了。余大志下来伸了个懒腰,问路边是什么树。儿子说不知道,娟娟說是小叶榕,多见于热带亚热带。余大志以前来也见过,很奇怪,根都长在外面,有的甚至从树枝上垂下来,扎到地下。初见时有点儿不习惯,像是突然看到一个人的内脏。

他们从主路上拐进一条曲曲折折的小巷,又走了几百米才到。三室一厅,里面跟外面倒是相称,都显年代。客厅墙上画了很多简笔画,太阳、草、向日葵、妈妈牵着孩子……儿子说,上任房客留下的。

这里离机场很近,在屋里就能听到飞机的起落。儿子说屋里信号不太好,他去外面打个电话。娟娟领他们参观,一间是儿子的卧室,另外两间是员工宿舍。员工们去厦门自驾游去了,正好空出来他们住。

午饭就在附近随便吃了。儿子说晚上去酒店。余大志在外面跑得多,说全国的酒店都一个样,华而不实,还不如当地小吃给人印象深刻。等菜的过程中,娟娟带苏仁秀去旁边的商场闲逛,余大志趁机问儿子:“是不是丁晨曦?”

儿子一愣:“你怎么知道?”

刚才开车的时候儿子有个电话,摁断了没接。下车回电话的时候,余大志在后面,听到他叫“曦曦”。“还在赌?”余大志问。

“一直没停。年前她来过这儿,住了半个多月。毕业后一直在上海,跟她爸妈说在复习,准备考研,反正不想回去,也不愿工作。”

年前儿子还不认识娟娟,那半个月丁晨曦和儿子住一起?余大志心里不由得一紧。曾经余大志幻想过儿子和丁晨曦恋爱,但她成了赌徒之后,他再也没有朝这方面想过。211大学又怎样?清华北大毕业还有杀人犯呢。还好,儿子选择的是娟娟,不是丁晨曦。

“别跟她爸妈说,”儿子嘱咐,“她不想让他们知道她的行踪。”

“你不劝她?”

“劝不动,鬼迷心窍了,还说已经发现规律了,只是自己不坚定,就差那么一点点……”

赌博之所以容易上瘾,就是总给人一种马上就要赢的希望。

菜陆续上来了,余大志给苏仁秀打电话。儿子继续说:“我什么都跟她讲了,她说投入了那么多,就应该再坚持一把。起初说坚持到国庆,再不行的话就彻底放弃。国庆过了,她又说元旦。元旦后我问怎么样,她说过完年就收手……”

“现在都五一了。”余大志说。

苏仁秀和娟娟回来了。余大志岔开话题:“你们再不回来,我们就开吃了。”

亲家——严格说应该是准亲家,是傍晚到的。

中午吃过饭,儿子送他们回去休息,说他和娟娟下午还有点儿事,两人一起出门了。出租屋很简陋,床、桌子、一个单人沙发,余大志怀疑沙发是儿子从外面捡回来的。

其实也睡不着,两人一直在讨论儿子和准儿媳。苏仁秀低声问:“他们这是同居了?”

余大志白了她一眼:“你还在上世纪啊,都这样了还没同居?”余大志示意床上叠好的被子,“你儿子在家叠过被子吗?”

“可能是因为咱们来,儿子才叠的。”

“他会因为咱们来叠被子?”余大志笑笑,“你也太抬举‘咱们了吧。”

“我是他妈。”苏仁秀说。

“我是他妈的老公。”“老公”前面的三个字,余大志刻意加了重音。

“唉,对了,忘了问你,怎么样啊?”

“还能怎么样?”余大志知道她是在问准儿媳,“要是不怎么样,你还能干涉?”

“我总觉得别别扭扭的……”

“我觉得还算顺眼吧……”

“不是长相,我也说不清,反正心里就是别扭。”

“一个陌生女孩儿抢走了你儿子,你心里当然别扭。”

外边客厅有人说话,声音像吵架。儿子他们回来了,还有三个人,男的穿灰西装、黑裤子,皮鞋蒙了一层灰。女的穿连衣裙,很长,只露出两只脚。后面跟一个男孩儿,十三四岁光景,拉着娟娟的手。

儿子介绍是娟娟爸妈。余大志很意外,儿子只说见娟娟,没说准亲家也要来。但不能失了礼数,上去跟准亲家们握手寒暄。娟娟推了推那个男孩儿:“我弟弟,今年刚上初一。”

娟娟父亲说:“非闹着要跟来。”

儿子解释:“五一,你们来旅游,正好见个面,一举两得。”

余大志一边批评儿子不早说,他们没有准备,一边热情招呼准亲家坐,客厅没那么多坐的地方,余大志指挥儿子回屋搬椅子、拿矿泉水。这儿是儿子租住的房子,他得有个主人样。

还好娟娟的父亲是教师,跟余大志有共同语言,不至于冷场。娟娟的母亲很少说话,娟娟说她妈普通话不好。

晚上去吃海鲜,儿子说是真正的海鲜,刚捞上来的,就在海边。余大志知道海鲜贵,低声说自己人,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吗?他觉得中午那个小店就不错,石锅鱼,鱼肉鲜嫩,性价比也高。儿子说很便宜,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没看到海,人和排档却跟海水似的。外面批发,拿到棚子里加工,一个菜十元加工费。余大志看那些奇形怪状的海鲜,没几个他认识的,嘱咐两个年轻人,挑实惠的。

圆桌,但余大志还是推娟娟父母坐上首,他们是客。他们不肯,理由是他比他们大,是兄长。推让半天才各自坐好,儿子站起来,叔叔阿姨爸爸妈妈叫过一圈。

“吃饭之前我先说个事。”一桌人都看他。“今天这个场面是我和娟娟早就策划好的,我爸我妈还有叔叔阿姨,你们趁这个假期出来看看,顺便见个面认识一下。还有一个事,也是最主要的,我和娟娟今天就算订婚了。”儿子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是两枚戒指,给娟娟戴上,娟娟也给他戴上。

余大志带动一桌人鼓掌。他看着儿子,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儿子就从一个每天都粘着他的小屁孩儿长大成人了。还记得儿子初到市里上高中时,有一天夜里下雨,他接儿子回来,电梯里一个邻居夸余思贤聪明。过后余大志问儿子,知道人家为什么都喜欢用聪明来夸你?因为聪明是个最虚、最泛的词儿,可以用到任何人身上。怎么没人说你帅?说你成绩好?说你个子高?因为这些都可以量化,你没有,谁都能看出来……他至今还记得儿子听到这番话时的表情,还有崇拜的眼神。现在呢,无论他说什么,儿子都不会觉得父亲有什么了不起了,儿子独立了,生活和思想都独立了。

開始上菜。儿子要了三个杯子,说阿姨也能喝点儿。娟娟母亲再三摆手,叽里呱啦像说外语。娟娟翻译:“我妈说她不能喝,喝多了不舒服。”

余大志笑:“没事,我们定量,二斤,好不好?”

余大志其实喝不了三个人的平均数,号召老婆儿子上阵敬酒,自己少喝了两轮。二斤酒喝完,娟娟的父亲主动要酒,余大志看向娟娟的母亲,对方表情漠然,不置可否。娟娟的弟弟高声说:“我爸快喝醉了。”

娟娟趁机说:“那就别喝了,何必非要喝醉呢?”

正好龙虾上来,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虾壳很大,屹立在大盘的冰上,后面十几块晶莹的虾肉。余大志心说小孩子不知道节俭,嘴上却说:“咱们听孩子的,不喝了。”

只是,那盘龙虾好大一会儿都没人动,孩子们是不好意思在大人之前动手,余大志有点儿心疼钱,还有让着客人的意思。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娟娟父母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他自己先夹了一小块,在备好的小碟子里蘸了一点儿料,一桌人才跟着动起来。娟娟弟弟说:“这个好吃!”

回到出租屋,娟娟的父亲走路已经不稳。大家在客厅喝茶,娟娟的母亲还是话少。两泡茶喝罢,娟娟父亲头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余大志父子协助娟娟把他弄到屋里,安顿他睡下。娟娟嘱咐弟弟警着点儿心,醒了让父亲喝水。余大志当时就有疑惑,怎么娟娟的母亲一点儿也不关心自己的男人?

接着娟娟安排住房,余大志夫妇住儿子的房间,余思贤睡客厅的沙发,娟娟和母亲住一间。余大志看看苏仁秀,苏仁秀也一脸狐疑,三间房,儿子他们一间,余大志他们一间,亲家住一间,多好,非要这样打零散了住?是不是他们老家有什么特别的规矩?

儿子进屋来拿毯子才道出真相:娟娟父母离婚了。苏仁秀立即板起脸。她之前多次强调过,儿子找媳妇她只有一个要求,不能是单亲家庭。儿子这个时候才说,可见心里也有顾虑。但他若无其事——也可能是装出来的——我是和娟娟结婚,又不是和她父母结婚。

那天晚上,夫妻俩都难以入睡。苏仁秀担心的是儿子未来的婚姻生活,单亲家庭长大的娟娟,婚姻观可能扭曲,这种扭曲难免会折射到他们日后的生活里。余大志难得地和苏仁秀的观点一致,一个人走进婚姻之前,对婚姻其实知之甚少,对婚姻的了解都源于身边的例子。也就是说,离自己最近的父母就是自己婚姻生活的教材。

由此及彼,余大志脑子里突然电光石火:对,根源!他心里对岳父母疙疙瘩瘩的根源还是在于岳母那次到中学的叫骂。苏仁秀呢,她对余大志家人的排斥肯定也有根源。以前,余大志总是在为自己对儿子的影响焦虑,但这个晚上,余大志终于意识到,自己上面也有父母,自己的婚姻观同样离不开父母的影响。从根源上讲,他的婚姻现状与父母贪小便宜的思想有关。当年余大志结婚,父母不愿再出钱,还不是想着他们已经供儿子上了大学?苏仁秀跟儿子睡都睡了,婚还能赖掉?提亲、定亲、相亲、下定物,余家父母省掉了几乎所有农村该有的娶儿媳妇的程序,连新房都是苏仁秀的单身宿舍……余大志觉得这才是苏仁秀排斥他父母的根源,她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换位思考,余大志这边有错在先。

“不行,”苏仁秀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关系到儿子一辈子的幸福,我不同意,我明天得跟他们说明白。”

“有用吗?”余大志说,“别搞得两个孩子都不高兴——你当年不是也没听你父母的?”

“我要是听了,肯定比现在过得好。”

“换了别人你就是女神?”余大志说,“在一起叮当几十年,哪个不是一地鸡毛?”

“还有对我的家人,不冷不热的,我图什么啊!”

“我对你哥不冷不热?对苏波不冷不热?”余大志问,“你对我们家哪个人热过?”

“说儿子,别避重就轻和稀泥!”

“明明是你先跑题的……好吧,说儿子。我们得多支持儿子,应该庆幸他没有爱上丁晨曦。”

“丁晨曦不比娟娟强?”苏仁秀说,“除了赌博……”

“这一条就能搞得家破人亡,你还想她吸毒?”余大志犹豫了一下,没跟她说丁晨曦还在赌博的事。“人生苦短,只要儿子现在觉得和娟娟在一起幸福,我们就应该支持,哪怕他过两年离婚——毕竟也过了两年幸福日子啊。日子最终还是得他自己过,他自己去体会,即使前面有条沟。”

余大志从电梯里出来,许雯雯一眼就认出了他。五年前他们匆匆见过一面,在县城,一个小饭馆前。他急着走,没说上几句话,也没顾上仔细端详他。

男人变化小,余大志跟二十五年前差不多,五官几乎没什么变化,头发长了,她其实挺喜欢他那时候的板寸,更贴近他不愿与世俗合流的气质。T恤衫还是白色的,年轻的时候他就喜欢白色——也可能是因为当时没多少选择。手腕上戴了块金色的表,颜色太重,与他的年龄身份都不太匹配。

“许总。”服务生看到她,过来打招呼。

她嘘了一声:“我来见个朋友,不要惊动你们王总。”说罢迎上前,向余大志伸出手,“好久不见。”

余大志一愣。

“不认识了?”

余大志握住她的手:“哪里,好久不见。”

“许总好!”一个迎宾小姐也跑过来打招呼。

“不好!”许雯雯瞪了她一眼,“给我找个喝茶的地方。先别跟你们王总说啊,等会儿我自己给他打电话。”

服务员准备好包间,烧好水,许雯雯说:“你去忙吧,我们自己来。”扭头问余大志,“来深圳出差?”

“来看儿子,顺道看个朋友,没想到这么巧。”余大志看着许雯雯用开水冲洗杯子,洗茶、泡茶,动作娴熟。

许雯雯看出他的拘束,尽量找大家都熟悉的话题。“听说我们班主任出车祸不在了?”

“是啊,走了一两年了。骑电动车,撞到前面的小四轮……”

手机在桌上振动,许雯雯接起来:“好……你看着办吧……嗯……我有事,没在东莞……”挂上电话跟余大志解释,“马上端午节了,酒店得备点儿粽子。”

“酒店是你自己的?”

“小酒店。”许雯雯问,“都去过哪些地方玩了?”

“跟着他们跑了一天,”余大志说,“无趣。年龄大了,不喜欢旅游了。”

“不大,还不到五十岁吧?正是做事的年龄。经验有了,人也沉稳了。”

“我一直觉得有点儿恍惚,包括现在你坐在我对面。好像还是当年那个许雯雯,但肯定不是了,这么多年,经历应该很丰富吧。”

“你怎么知道我经历丰富?”

“听说啊。”余大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别当真,在这儿,大小做个事都是总。你儿子在这儿创业,不也是个总?”

“你是真总。”

“这么肯定?也是听人家说的吧?”这个问题不需要余大志回答。“哦,刚才说到你儿子,他在深圳搞印刷?可以和我们酒店对接,你让他来找我。第一单看你面子,往后就得看他的产品了。”

眼看中午了,许雯雯提议吃海鲜。余大志以为又要去海边,许雯雯说不用,就在这儿,海边人太多,乱糟糟的。

三楼就是餐厅。许雯雯点菜,各种贝、螺、鱼,还包括一只龙虾。余大志说太多了吃不了,就連服务员都说,两个人吃有点儿多。

“不多。”许雯雯说,“你不太来,尝尝味。”

菜很快上齐。鱼虾还好,那些贝类,余大志总是等许雯雯先下手。他想起那天娟娟的父母被那只傲然屹立的龙虾镇住的窘迫,今天在这儿,他也跟娟娟父母一样。

席间,许雯雯几乎跟他讲完了自己的前半生。余大志在县城多少也听说过一点儿,现在算是确证了。其实并不新鲜,无非就是当了有钱人的二奶——稍微夸张点儿的是,许雯雯可能算是“六奶”——然后生了儿子,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这方面,那个男人不曾亏待她。

余大志是记者,这类故事听得多了。不过,就发生在曾经熟悉的人身上,而且听许雯雯亲口说出来,还是感觉有点儿不真实。

“现在呢?”余大志问。

“他的女人太多了,后来又找了好几个,现在恐怕都忘了我了吧。”

第七章孝顺

“怪不得一大早就觉得花草比平常绿。”许雯雯说。

“昨晚下雨了?”余大志装傻。

“不是你给我留言了嘛。”许雯雯在摄像头前转了一圈,“网络真好,以前都不敢想,那时候要是能视频……”

余大志只能转移话题:“听说马上就通高铁了,到时候就方便了,你想回来看看,随时。”

外面有人敲门。余大志赶紧关QQ:“不跟你说了啊,有人来。”

是副总编刘有庆。“又得请您出马救急,你们县里的那个会我参加不了。市里政法委有活动,本来派记者去了,今天早晨又临时通知说副书记到会,那我就得去陪着了。”

“有好事你总是第一个想到我。”

刘有庆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好事,夫妻团圆当然是好事。”

“两周没见你嫂子了,上周末咱不是去嵖岈山开会了吗,你嫂子过来扑了个空。”

“扑了个空……”刘有庆笑,“余老师这形容词用的,嫂子看样子攒了好大的力气。”

“老夫老妻了,”余大志也笑,“不像你们年轻人。”

“老兄,”刘有庆压低声音,“咱报社都在说,你这一年可比在日报精神多了。”

余大志刚调到晚报。去年他还未满五十岁,还有最后一次冲刺副处的机会,没冲成功。领导安慰他,让他去晚报做了副总编,平级,权力却大多了——权力是男人的春药嘛。当然,余大志不是为了这个,不过,策划稿件不像以前那么束手束脚了,这也是事实。

从深圳回来,余大志有过短暂的愧疚——见到许雯雯的事,他没跟苏仁秀说起。和苏仁秀结婚多年,他现在承认,当初功利的目的更多一些,他在精神上一直是许雯雯的。但这么说也不全对。他真爱许雯雯吗?他完全不爱苏仁秀吗?说不清。

儿子结婚的时候,他们又见过一次。平时也就打打电话,方便的时候还可以QQ视频。忙什么,吃的什么,见了谁,天气如何,工作怎么样……如此而已。或许,关系就这么保持下去,挺好。

到县城还不到十一点,下午的会,午饭也还早,余大志让司机朝南开,去南菜。父亲打过几次电话了,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余大志问,有事?父亲吭吭哧哧,说也没什么事。余大志估计,电话应该是母亲指挥着打的,父亲在电话里说的话,大多是母亲的授意。父亲没那么多心思,就知道干活儿。

余大志不想见父母,他宁愿给他们钱。这想法多么大逆不道啊,他不敢跟人说,一旦想起来,就有负罪感。百善孝为先啊,孝不光是供养,还得有陪伴……

副总编刘有庆就很孝顺,把八十多岁的爹接过来伺候,喂饭洗澡,都是他上手。他有资格在酒桌上说,我不跟不孝的人交朋友,连父母都不孝,会对朋友好?每次他这样说时,余大志就会紧张,生怕谁看透了自己的心思。他暗暗敬佩刘有庆这一点,虽然他不喜欢他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为人。

这次他来看父母也是因为刘有庆,刘有庆像是一个标杆,把他量矮了。昨晚刘有庆在饭桌上说他爹前几天感冒了,没跟他說,早晨吃饭时看他爹脸红扑扑的才知道。余大志的父母似乎从来没有感冒过,这当然不可能,可能的是他们感冒从来没跟他说过。他们是农民,皮实,感冒不算病。

进了南菜,道路两边的小棚屋更多了,有些都快挡住路了。司机埋怨城管不来清理违建。余大志说都是穷人,有房子谁愿意挤在这小棚子里。司机说,你看他们脸上的表情,多高兴。余大志说穷人最容易满足,他们的难明摆着哩,孩子进不了学校,挣的钱不够养家,病了舍不得进医院……

那条小溪流正在清理,两边砌了人行道。溪流东西的楼房是同时动工的,三间两层。余大志本来没想建,苏波游说他,建好房即使自己不住,卖了也划算。两套房子需要的建材量大,采购时可以享受批发价,建造成本能降不少。现在房屋主体已经完工了,院墙也拉起来了,苏波那边正在装修,余大志这边正在粉刷大门西边的院墙。

余大志下车给那两个工人散烟:“歇会儿呗?”

“不敢歇,歇了今儿要摸黑。”说话的这位,脸像罗中立的那幅著名油画《父亲》,满是皱纹。

“您老高寿?”

“七十三。”旁边年轻点儿的替他说。

“啊?七十多了还出来做活儿?”余大志知道农村人老相,本以为对方六十多,没想到还是保守了。“老板也不在,歇歇呗。”

“可不敢。活儿就这么多,多少天能做完谁心里不清楚?今儿猾明儿猾,以后就没人愿意用你了。”

余大志一人塞了一包烟:“好吧,不打扰你们干活了。”

司机把后备厢里的酒、土鸡蛋、咸鸭蛋卸到过道里。余大志进屋,父母正看电视。母亲站起来,腾出屁股下的椅子让他坐。“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回来开会,顺便过来看看,坐会儿就得走。”说着,余大志从兜里掏出早准备好的信封递给母亲。他每年都给他们两千块钱,零花。

“我们还有钱,”母亲让得很虚,“给你爸吧。”

余大志把信封放到父亲面前的小饭桌上。

“你爸想回王畈。”母亲说。

“为啥?这儿不是挺好吗?”

“好啥好,谁都不待见。”

母亲话里明显透着不满,余大志忍着,不顺着她的节奏。“回去你们跟我嫂子也搁不住,这儿多清静。”

“好像我们谁都搁不住,”母亲不高兴,“不吃她的不喝她的,咋搁不住?”

正好有电话进来,问他什么时候到。余大志说马上。其实才十一点半,但他不想再在这儿待下去了。“还缺啥不?”

“啥也不缺,”母亲明显有话要说,不然不会让父亲打那个电话。果然,她吞吞吐吐,“那……本来不想说的,怕你们又吵架……”

“那就别说了。”余大志站起来,肯定不是啥好话。

但母亲还是说了:“早知道不去了,想着苏女子忙,我们包的粽子多,给她送点儿过去。从头到尾,没跟我说一句话……”

“粽子她接没?”

“接了。”

“你们地下党接头啊,你送她接,一句话不说?”

“说的都是诳话。”

“老百姓说的都是诳话。又不是领导讲话,句句都重要。”

“连让我在那儿吃饭都不客气一句。”

“你在那儿吃饭我爸怎么办?”余大志又看看表,“你到底想说啥?”

“看看,我就知道不该说,一说你就这样。”

“哪次你都知道不该说,可哪次你没说思贤的妈这不好那不好?”

“也不是说她不好啊,我不就是说事嘛。”

“她不理你,不就是她不好?你说你想让她跟你说啥?说她咋教课?”

“算了,以后再不跟你说了。”

“这话你也说过多少次了吧?”

“不说我心里窝气。”

“你这不是明摆着想让我们吵架吗?你说她待你不好,我回去就要怪她,能不吵起来?还不如你当面怪她,啥事说到明处。”

“我敢怪她?她那个样子,恨不能吃了我!”母亲的嗓门渐渐大了。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我们离婚?”

“谁巴望自己孩子离婚?你咋这么说话……”母亲又开始跟他吼了。

余大志小时候,母亲就是这么跟他吼的。父母冷战,有时能持续十几二十天,谁也不理谁。母亲经常把怒气转嫁到孩子们身上,每天余大志都提心吊胆。

“要不是你们,我早就不活了!”类似这样的话,不仅让他恐惧,还让他觉得自己是家庭的罪人。余大志没法儿要求两个在地里做了一辈子农活儿的人反思自己对儿女的态度,也无法跟他们讲透其中的逻辑,他只能要求自己,今后别对自己的子女吼。

父亲终于开口了:“我们还是回王畈吧,你这房子早晚要卖的,是吧?”

余大志理解了父亲。跟母亲什么时候能说清楚道理?苏仁秀也是。是不是女人年龄大了都这样?从南菜出来,余大志心里一直在纠结,我到底受了我妈多大的影响?是不是我自己都没意识到?

第二天到办公室,桌子上搁着有关原生家庭问题的选题策划方案,编委会意见栏写着:过于放大人性的弱点,负能量太多。

扯淡。余大志也知道这是把人性的幽暗之处拿出来展示,但展示不是目的,警示才是。

“婚姻与家庭”版是余大志到任后提出来的,希望通过与读者的互动引出问题,多角度讨论,给出合理建议。总编很支持,晚报嘛,就是要强化话题性,加强加深与读者之间的互动。

这个版块的设想,源于他来晚报后第一次出差。

来市里之前,余大志很少有出远门的机会,最远不过是郑州。记得第一次被报社派到西安培训,小组讨论,大家都说没听懂他的话。他当时很惊讶,河南话跟普通话没差别啊。余大志以前一直认为,王畈就是全国的中心,包括语言。其实,只是他自己生活的中心。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明白,为什么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是自己太狭隘了。

那次原本应该是主编到长沙开会,主编走不开,余大志代表。上车时天色已晚,他刚在下铺安顿好,对面的小伙子就打起了電话,声音还挺大。好不容易等他打完了,头顶中铺的电话又响了……余大志本就不习惯在火车上睡觉,这下仅有的一点儿困意也被搅没了,干脆在窗边的折叠凳上坐下,看外面的夜景。

昏暗中,有人拉下对面的折叠椅。过了一会儿,那个人接了一个电话,但声音很轻,而且尽量简短,完全没有前几位打电话时的那种无所顾忌,余大志对他顿生好感,扭过头去看了对方一眼。那人刚刚收好手机,向他歉意地一笑。

秃子——他头发稀少,余大志后悔没问他姓名,只能用秃子指代——从青岛看闺女回来。听说余大志是去开会,秃子说世上最无聊的事就是开会,台上的人台下的人都难受,还都得死撑着。余大志笑,说得对,但又不全对,至少不算最无聊的事,比挨批评、做检讨好多了,比让你去搞出成绩轻松多了。

秃子是老师,和余大志一样,喜欢老师这个职业。碰到这样有共同语言的旅伴,余大志相当满意。更让他意外的是,秃子与岳父母家的关系也跟他类似,甚至比他还紧张。

忘了他们是怎么扯到老婆身上的——余大志后来又有些庆幸,要是问了他的名字,兴许就听不到他下面的话了。

“毕业后我分到乡中学。乡政府的食堂人少,菜做得好一些,我跟老教师去蹭过几次饭,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她当时在政府食堂窗口卖饭。我岳父是另一个乡的副书记,认为我跟他们不是一个阶层,极力反对我们恋爱。我能理解,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家闺女嫁个门当户对的人家?那时候老师工资低,连供销社的营业员都不如。后来我们结婚了,岳父母气得要与女儿断绝关系。这我也能理解。年轻时我们都以为婚姻跟恋爱一样,只是两个人的事,你情我愿就行了。其实不然。再后来我们也有闺女了,按我们当地的风俗要去岳父母家报喜。为了缓和关系,我自己提着礼物去了。你猜怎么着?岳父把我的礼物扔了出来。闺女满月,媳妇回娘家走亲戚是我们那儿的风俗。我老婆坚持要回去,我也理解,去就去吧,父母丢不了。可岳父母仍然不搭理我们。我真的生气了,孩子都有了你们还这样,也太过分了。当时我就要回去,老婆不愿意,我干脆抱起孩子,跟老婆说你要是今儿晚上不回去我们就离婚……一九九四年,我得了一场大病,差不多花光了积蓄,亲戚朋友借遍了,老婆要回娘家借,我坚决不同意,我宁愿死也不用他们的钱……”

余大志问:“现在呢?”

“岳母去世了,岳父八十多岁了,在子女家里轮养。”

“包括你家?”

“当然。轮养是我提出来的,岳父现在就在我家。我跟老婆说,他想吃什么喝什么,尽量满足。就是有一点,不要强迫我跟他说话。岳父四个孩子,两儿两女,一个儿子在县城,一个在本地,他们互相推诿,都不愿养。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我才提出轮养,一家一个月,先从我们家开始。我这样一说,其他子女也就不好意思再扯皮了。”

余大志感慨,苏仁秀的母亲不过是骂得难听些,还不是当着他的面,只是不巧被他听到了。跟秃子相比,自己在岳父母那里受到的慢待简直不值一提。余大志仿佛一下子释然了——为什么人爱看悲剧,就是这个道理。

开会那几天,余大志一直想着秃子的话,原来世上并不是他自己才有这样深的黑洞。报纸应该开一个“婚姻与家庭”栏目,围绕“人性的幽暗”做文章,肯定能吸引读者。

这次被否定的选题,主旨是原生家庭——儿女还未成婚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附后的读者来信本来有两千多字,余大志让编辑删了一半,不仅考虑到版面有限,也是担心过于真实、过于负面。没想到,编委会还是认为太过负能量了。

第八章举报

六月底,还没入伏,天气已燥热无比,憋闷压抑,像是住在一间低矮逼仄的小房子里。

电梯运行到13层楼的时候,就剩下余大志自己。他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是,办公室里的空气不好,得让后勤多摆几盆花。出电梯之后才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楼层,错了,是17层。17层全是会议室、接待室,大的小的,简易的豪华的,都有。电梯已经下去了,等它上来太耽误时间,走下去吧。

余大志的办公室在16层,晚报、日报领导都在这一层。他后来无数次地回忆过这个细节——命,谁都逃不脱的命。

第六接待室挨着楼梯,门口栏杆上趴着两个人,一老一小,都是女的。虽然是背影,余大志依旧看得出,那个老的像是有病,身体借着胳膊的力量架在栏杆上,有气无力。

年轻的听到有人问,说是汪主任让他们三点半过来。小汪跑社会新闻,正好是余大志分管。打他电话,答曰正在楼下等电梯,他想促成企业对一个贫困大学生的帮扶。

进了办公室,第二天见报的清样已经放在桌上。沏好茶,正要拿起来看,办公室打电话通知余大志四点半去市委宣传部开一个党建工作会。他给宣传部党建科打电话,说报社负责党建宣传这一块的是刘副总编,我去参加这个会不合适。对方解释,领导点的名,说你策划能力强,这次争取搞出点儿动静。余大志坚持说不合适,这样会影响我和刘副总编的合作,影响报社的工作,希望领导理解。工作我全力配合,会还是请你们通知刘副总编参加。

看完清样,余大志突然想起17层那一老一少,帮扶达成了吗?

报业大厦在城区的西南角,属于刚刚划出的新区,百业待兴。17层是这一带的制高点,朝上看是天,即使阴沉着,也一望无际。朝下看,一览众山小,房子又小又矮,被大片大片绿油油的庄稼地分割开。

一干人都集中在第六接待室里。小汪站起来介绍,工会办公室裴主任,华英化工厂李总,药厂办公室张主任,机械厂办公室岳主任……帮扶对象是那个小的,叫胡芳,今年高考过了二本线。家里姊妹四个,父母离婚,母亲又有病——就是陪她一起来的那个老的,今天请一些企业代表过来,就是想做一次精准扶助。

他坐到她们对面。很平常的一对母女,甚至可以说是庸常。胡芳的眼神里透露出对这个世界的敬畏,那是未经世事的少女特有的。她母亲呢,酱紫色的脸,头发蓬乱,略显邋遢。她们是市郊的农民,地卖完了,钱被胡芳的父亲卷走了——他在外面跟一个年轻女人同居,还生了一个孩子。五口之家仅靠大姐一个人打工维持,胡芳倒是很励志,高一没上完,辍学出去打工,后来觉得打工没前途,一年后又回去读高三,竟然考中了……

“闺女高考后我才做的手术,子宫癌。”胡芳的母亲一点儿也不避讳自己的病,声音跟她人一样,有气无力。

“医生说是早期,不碍事。”胡芳既像跟众人解释,又像安慰母亲。

小汪接着介绍:“李总认了胡芳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五千。张主任、岳主任各认了胡芳一个妹妹中学期间的生活费,每年三千。”

余大志说:“感谢企业对胡芳同学的扶助,报社的经济状况大家都了解,但我也表个态,我个人认下胡芳同学的生活费。”

一屋子人都鼓掌。

余大志是真诚的,没有丝毫高高在上的施舍心理。一方面他有切肤之感,另一方面,也希望借此刺激一下会场的气氛。

“胡芳同学让我想起了我的高中生活。”这是余大志第一次跟人说这件事,过后他自己都有点儿莫名其妙。“高中最后一年,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我读书了,我也不想再被父母领着挨家挨户借钱了,太伤自尊了。我决定放弃,退学。在家里待了一个星期,班主任骑自行车来找我,说他给我争取到了学校的助学金。其实学校哪有什么助学金,是他个人掏的钱——他覺得我不上学可惜了。如果当时班主任没有伸手拉我一把,我现在可能正在外面的工地上掂泥包呢……”

对于这个情节,小汪在当天的新闻稿中大书特书,煽情之至。审版时,余大志都删了。“突出企业,”他说,“报纸自己表扬自己会让人笑话的。”

胡芳进了大学后,偶尔会给余大志打电话,汇报她的学习生活情况,诸如申请了学校专为贫困生设置的公益岗位,参加了系学生会宣传部干事的竞聘,在图书馆做义工……余大志很欣慰,胡芳这孩子有心,自己没白白浪费感情。

胡芳的母亲,余大志后来也见过几次,却一直没记住她的名字。还通过几次电话,余大志印象里,应该不超过十次,有时候是开发区领导去她家探望之后,有时候是一些政策方面的咨询,还有一次是汇报她最小的孩子考进了市重点高中。余大志一直没存她的手机号,隐约记得后两位是22。

周五下午,华英化工厂的李总打电话问余大志有空不,正好厂里还有一些捐助物资,想在双节之前送到胡芳家。余大志说这是正事,没空也得有空。

小汪跟村里熟,提前联系了村主任。村主任介绍说,胡家穷有历史原因,他们是外姓,胡芳的父亲本来是村里的能人,年轻时就被市印染厂招走,胡芳的母亲跟去厂里食堂帮忙,他们很少回村里。后来厂子不景气,一家人才回来,村里再没空地给他们,他们也不要——那时候到处都是抛荒的地,种地不划算。两口子在外四处打工,日子倒也过得去。直到胡芳的父亲在外面有了人,胡芳的母亲带着四个孩子回来,日子才难起来。

到胡芳家里看了看,胡芳的母亲正准备去接孩子,学校下午放假。三间房子,买别人的,据胡芳母亲说,原先这家死了人,嫌晦气,便宜卖了,她弟弟帮着添了点儿钱。堂屋还好,干干净净的,一张饭桌,一个铺了破被单的长沙发。沙发对面是电视机,老式的,大方壳子,天线低垂。又探头看了看卧室,东屋两张床,西屋两张床,床上的被褥都看不出底色。

余大志其实有很多终止这个事件的机会,都被他完美错过了。这次慰问之后,胡芳的母亲又打来电话感谢。最后一次是晚上,十点左右,吞吞吐吐,问你喜欢我不?当时余大志在开车,以为自己听错了,也根本没有思考的时间,说好好过你的日子,我快到家了,挂了。

事后,余大志感到不可思议,我是不是给了她错误的信号?仔细查看手机来电,她最近的几次电话都是晚上十点前后。

过了两天,那女人竟然找到报社了。保安打余大志的电话,余大志当时在办公室里,找到那个手机号,拉黑,跟保安说,我在下面县里,让她有事电话联系。中午余大志出来吃饭,她竟然还站在大门口:“余总编,我给你带了点儿土鸡蛋。”

余大志没有理她,也没有停留,疾步走了。那时候他才觉得可怕,要是这个女人到处张扬,他怎么跟人解释?思量再三,不能硬来,不能逼她——一个得了绝症的人,逼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给胡芳打电话,没说别的,只是让她转告她妈,别来单位找他了,影响不好。

那段时间,余大志一直提心吊胆,生怕胡芳的母亲会闹出什么事。他不知道该怎样终止这件事继续发展下去,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他记得万老师和他聊过“失败学”,到处都是成功学,但失败了怎么办?

余大志这事不能算是失败,至多算挫折。挫折这个词又让他想到初中的思想品德课,考卷上遇到过这样的题,好像也答得八九不离十。可有什么用呢?试卷上的答案,用不到生活里。儿子初中时,有一次老师打电话,让他看看儿子的思想品德试卷。试卷上的题目是你在生活学习中有没有遇到过挫折?如果有,如何解决?儿子答题就两个字,没有。细想想,儿子没错,错的是命题的老师。

儿子无知无畏,可他不行。那天早晨,余大志路上摔了两跤。雪还没有化净,地面结了冰。他在电梯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狼狈,裤子上、胳膊肘上都有泥,手腕还渗血了。

刚进办公室想收拾一下,内线电话响,总编让他去第二会议室:“纪检委找你。报社早就在传你跟一个女人的事……别担心,听说没什么事。”

其时调查已近尾声。纪检委的人说他们接到举报,晚报副总编余大志利用工作之便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关系,违反党纪政纪。纪检委调查了半个月,发现高庆丽(那是余大志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的表述逻辑不通。再查通话记录,发现所有的通话都是高庆丽主动拨出的,不存在余大志半夜打电话骚扰对方的可能性。

还是组织英明,余大志松了口气,又对举报中“有夫之妇”这个说法产生了疑问,不是说她离婚了吗?纪检委的同志说是分居,没办离婚手续。

胡芳后来在微信里一再道歉,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我让来调查的人看了您给我发的微信,让我转告我妈不要再去找您。其实我也转告了,可她不听。真的很对不起,您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不久,晚报纪检组长就在职工大会上传达了市纪检委的结论:对我报副总编余大志同志的举报查无实据。

这样的消息,传播速度甚至比他们的报纸快。余大志打算回去主动跟苏仁秀说,苏仁秀应该能理解。可还没等到周末呢,苏仁秀就来了,后面跟着苏波。

“余大志,你到底还想不想好好过啊?”

苏波也跟着起哄:“我跟你说啊姑父,你要是在外面胡来,我们全家都不饶你!”

余大志只有耐心解释。从深圳回来之后,混和着对苏仁秀的愧疚,他收敛了不少,尽量不跟苏仁秀拌嘴。苏仁秀也感觉到了,有一次问他,是不是看到儿子都要娶老婆了,你收心了?余大志嘁了一声,我的心一直收着。说罢,余大志暗暗替老婆难过,她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理解自己。

待苏仁秀的情绪平静下来,余大志从跟胡芳母女第一次见面一直讲到纪检委的调查结论:“我从没有单独见过她,也没主动给她打过电话……”

“那你去人家里干什么?”苏仁秀的表情稍有缓和,但语气依然生硬。

“双节,跟企业领导去慰问,一行五六人,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再说,她一个患了绝症的……”

苏仁秀抢过话:“男人都是畜生,是個女人就想上。”

余大志看看苏波,苏波的眼睛转向一边。

“你想着老的,你儿想着人家小的,真是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

这话说得没头没脑。苏波看看他姑,又看看余大志。他不认识丁晨曦。

天黑透了,也冷起来。余大志说吃饭,天大的事也不能饿着。苏波要回去,余大志说太晚了,已经上冻了,路上不安全。苏仁秀也说,明天咱一块儿,我也得回去上课。

风波平息,第二天一早,似乎昨天的一切都烟消云散,苏仁秀又恢复了常态。余大志不知道其他夫妻是不是也跟他们这样,彼此不满,而又有所牵挂,或者期望。

但余大志相信,苏仁秀是忠于他们的婚姻的,尽管他们之间有龃龉。苏仁秀在婚姻中看到的是希望,是儿子,可能还有孙子。余大志同样无法接受自己背叛婚姻,所以,他才刻意与许雯雯保持距离。

余大志甚至想过,自己也匿名给晚报写信,细述自己的婚姻状况,让大家讨论,请专家支招。有一天都动笔了,又觉得无法描摹他们的关系,太琐碎,太复杂,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个想法隔一段时间就会冒出来,接着被他自己否定。事实上,他怀疑讨论的作用,怀疑专家的作用,“婚姻与家庭”栏目只是他为晚报策划的一个噱头,什么实际问题也解决不了。

在QQ里跟许雯雯讲述举报事件的始末,许雯雯一直在笑:“她不可能举报你呀,救助她不想要了?人家是想感谢你,傻瓜。她一无所有,除了以身相许,还能给你什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你都得罪谁了?”

余大志想想:“没得罪谁啊……”

“那女人不可能跟外人说,很可能是去报社找你时有人听说了,借此作文章。”

余大志想起纪检委来问话时,提到举报材料里有一处说他长着一双桃花眼,生活作风一向腐化。而桃花眼这个梗,源自有一次报社的编委去山里开年会,遇见一个算命的老头儿,大伙儿无聊,找那老头儿相面,那老头儿说余大志长着一双桃花眼,招女人。

许雯雯又笑:“现在知道举报你的人是谁了不?打倒了你,他应该能有好处。”

按这个逻辑,副主编刘有庆的嫌疑最大。“问题是,”余大志说,“我马上就二线了,用得着这样着急吗?”

“赶紧二线,酒店这边急缺副总。”

第九章天马弗羁

周二一天没课。苏仁秀步行去的晓敏发屋,才八点多,店里还没上人,店员正打扫卫生。晓敏在楼上已经泡好了普洱。

“喜欢普洱的那种红,看着就暖人。”苏仁秀端起杯,“我看包装上印的是2006年压制,十多年了。”

“你还信这个?他印1996年谁拦得住?”晓敏笑,“朋友从云南寄的,回头带回去几饼,给余叔尝尝,暖胃,保养。”

“东升怎么样,年龄大了,打球别太频繁。”李东升是晓敏现在的男友。

“走了。”晓敏给她续茶,语气不咸不淡。

苏仁秀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走了?去哪儿?”

“我让他走了。”晓敏说。

万福死后,晓敏先后处过几个男人,都不太长,唯有这个李东升,两人在一起六年了。李东升喜欢羽毛球,有一次来理发,电视里正好在播放羽毛球比赛,头发理好他不走,继续看球。员工要下班,晓敏只好留下来等他看完。中间暂停时,李东升感慨,陈金生不逢时,遇到林丹,光芒大打折扣。又问晓敏知道林丹的女朋友不?晓敏连林丹是谁都没听说过……

此后,他隔三岔五就过来一趟,每次都带着小礼物,妹妹让我买发卡,我看不错,你戴着应该也好看,顺便给你捎了一个;朋友推销化妆品,我不好意思拒绝,要了一套,你试试吧;还送了晓敏一个球拍,要教她打羽毛球。晓敏心里渐渐松动。

李东升在国土局工作,老婆车祸死两年了,女儿大学还没毕业,因为经常打球,人显得比实际年龄小。李东升想去领证,正儿八经地在一起生活,晓敏却一拖再拖,生意忙、身体不适,各种借口……追急了,又说这样不挺好吗?

万惠担心她是不是有阴影了,怕结婚。晓敏说也不是,总感觉还没到那种地步。那么,到哪种地步才结婚呢?她说即便找不到跟万福在一起的感觉,至少也得差不多吧。后来双方都退一步,证没扯,办了几桌酒席,也算是昭告天下。

苏仁秀问:“你跟万福在一起也就两三年吧?”

“一千一百一十九天,如果从认识的那天算,一千六百二十天。”

苏仁秀心想,难怪,她心里被万福占得满满的,哪能容得下别人。

“命吧,我跟他命中注定就那一千多天。”晓敏说。

“跟你推荐你余叔的晚报,有一版是关于婚姻的,我们办公室的同事就经常讨论……”

“发屋订了。我也知道自己有问题,遇到讲这方面的文章、电视节目,都认真看。”

“我记得有一期讲一个女人离了两次婚,根源好像都是她偷偷翻人家的东西,在婆姐家翻过,在婆叔家翻过……她也没偷什么,就是忍不住想看看人家抽屉里有啥、柜子里有啥。这确实是一种心理疾病,但我能理解。小时候家里穷,总是饿啊,我经常挖空心思找大人藏起来的吃食。也许她小时候跟我一样,还养成了习惯,长大后改不了了。同理,你跟万福,你只记住了你们俩美好的一面,但你们还没有真正进入婚姻的日常,万福就……我的意思是,你还没来得及看到婚姻的另一面。”

“嗯,我听明白了。苏姨是文化人,左比右对的,道理就说透了。”

“很多事我们难以共情,因为我们经历不同。拿我来说,我对你余叔满意吗?说心里话,不满意。他可能对我也不满意。可婚姻是两个人的啊,甚至是两个家庭的,我们有思贤,有那么多早已融进我们共同生活的亲戚朋友,像筋与肉,离不开了……”

苏仁秀的手机响了,是苏波。

“我爷凉了……”

苏仁秀一屁股坐在地上。

苏波打第二个电话时,苏仁秀已经快到了。苏仁秀让他先去买寿衣,其他的,等几个哥回来再说。母亲走的时候是几个哥操持,苏仁秀没经历过这事,她得镇定。大哥在苏庄,中午才能赶过来,二哥三哥都在外面,对了,还有余大志。

屋里没人,父亲被挪到当院的地上,底下铺了席,上面盖着毛毯。苏仁秀第一反应是冷,进屋取了床被子盖在父亲身上。

苏波买了寿衣回来了,还带了十几个朋友。“小姑你先回避一下,到新房里坐会儿也行,我给我爷穿衣服。”

新房三层,开放式电梯。一层是大理石地板,二三层都是木地板。苏仁秀对客厅的那幅画很好奇,水草稀稀落落,还有一条鱼,都很简约。落款是草书,看不懂,印章是小篆,更认不出来。还有楼梯拐弯处的那幅字,苏仁秀只认出个“马”字,另外三个字一头雾水。苏波说,乱世买黄金,盛世藏古董。他办公室里挂了很多字画,书房里更多。过年时他还向大家展示过他的部分藏品,个个都有来头。余大志不以为然,这个侄子啊,就是不想让人看到他缺什么。过了好久,苏仁秀才明白余大志的意思。

父亲的新居就在一楼,床和家具都准备好了,还单独给他在墙上挂了台电视,就等搬家那天住进来。虽然不向阳,但窗户高,采光好,屋里很敞亮。

中午先生过来,算了一下,说是明天入土。苏仁秀问,不是三天吗?先生说是啊,人是昨晚不在的,正好三天。苏仁秀觉得时间太紧,可先生说,要再往后推,得七天以后。大哥苏仁伟跟余大志商量了一下,最终还是定在明天,七天太长了。

万老师也过来了,说是前天还来这儿喝过一次酒,看着精神挺好的。余大志说,洗澡时滑了一跤。万老师去看了洗浴室,防滑垫没在花洒正下方,肯定是垫子滑了才摔倒的。

苏仁秀这个时候特别不想余大志炫耀他的先见。父亲七十二岁生日,一家人兴之所至,说要给父亲整个洗浴室。余大志说不好,老年人不宜淋浴,太容易滑倒。可惜没人听他的,他们还因此吵了一架。当时苏仁秀觉得,余大志的动机就是不想让她父亲好——他对她父母一直有成见。

面子,苏仁秀不得不在心里承认,父亲死于他们的面子。洗浴室是让外人看的,一个老人,能出多少汗?一盆水撩撩就行了。

还好,余大志没有多说什么。

村里写好悼词,苏波拿来给苏仁秀过目。苏仁秀说让你姑父看,他是行家。余大志说,这可是你姑第一次当着那么多人夸我。看了悼词,余大志感慨,老头子这么厉害啊,民兵连长、村主任、支书——支书当了十二年。

苏仁秀说:“要不是爸,我们四个能有今天?二哥进城当工人,大哥小哥当兵,要是不跟人打架,小哥也安排工作了……”

苏仁伟笑:“怎么单单不提你自己?福都让你享了,我们几个谁有你千金的待遇?小时候家里但凡有点儿好吃的,都归你了。”

苏仁秀问有修改的地方没,没有就赶紧打印,都十点多了。余大志提了个建议,悼词说的都是职务,是政治身份,还应该在“好带头人、好党员”后面再加一句,也是一个好父亲、好爷爷。

话音刚落,苏仁强一家赶到,也不说话,进院就跪在棺材前呜呜地哭。苏仁强两口子都在东莞,他看工地,老婆在旁边的菜市场给人家看摊,儿子一家四口在县城留守。儿子有手艺,带一班人给工地支壳子,老婆带孩子。苏仁秀让余大志去劝二哥,劝不动。余大志干脆找了个垫子,也跪在旁边:“二哥,咱爸今年八十整,也算高寿。无病无灾,没受罪就走了,是儿女的福气……”

大哥熬不了夜,腰疼,守到半夜去偏房的床上睡了。二哥三哥披了大衣,靠着棺材小憩。苏仁秀对余大志说:“你也去睡一会儿吧,最后一夜了,我陪着爸。”

苏波说:“小姑我陪你。”

院子里只能听到风声,帆布棚应声起伏。苏仁秀问苏波:“客厅那幅画,好像画得也不好看啊。”

苏波说:“那可是一個大画家画的,鱼是桂鱼,草是什么富草,寓意大富大贵。”

苏仁秀心想余大志说得对,苏波也就这品位了,画好坏不重要,重要的是寓意。又问:“还有那幅字,我就认出个‘马,写的啥?”

苏波说:“是天马什么的,我也忘了,齐白石的字。”

苏仁秀不信:“齐白石的?”

“我是说,是齐白石题过的几个字。”

“什么意思,乔迁新喜?”

“我也不知道,一个省书法协会的副主席写的。”

苏仁秀从手机上查出来了,是齐白石写的篆书四言联“阳春有脚,天马弗羁”。意思是才高艺大的人天马行空,不受羁束。“挂你家里不合适啊。”

终于熬到起棺的时辰,家属跟在灵车后面。离大路还有好远,灵车就停下来,说是前面堵车。苏仁秀不解,天还没亮呢,堵什么车?一会儿传来消息,一辆车剐了另一辆,两个司机差点儿打起来。苏仁秀赶紧招呼苏波:“你请的到底是什么朋友啊,这事也能打起来!”

苏波喜欢排场,组织了八十辆车送葬。

过了元宵节,年味渐行渐远。路边的柳树已吐出新绿,绿化带里还残留着污黑的积雪。漫长冬季累积起来的寒冷有些凝滞,像是不愿拱手让给正在不远处等候的春天。早过了立春,但到处还是冬天的冷色,真正的春天离这个中原小城还远着哩。

苏仁秀发现乳房里有肿块是在一个早晨,正准备起床,窗帘只拉了一半,外面雾沉沉的,阴郁、朦胧,她瞬间就想到了死。这一年,她四十九岁,余大志五十二,以联合国的人口标准论,他们都是中年,还没进入老年。她没起来做早饭,在床上无力地坐了半上午,直到有人打电话过来。

肿块切除之后,周围的人都说她变了。不是身体上的,是精神状态,以及对生活的态度。苏仁秀似乎因此掠过了更年期,骤然进入老年。同样不是身体上的老,手术切掉了苏仁秀身上最柔软之处的坚硬,不再锋芒,不再较真,变得宽容大度了。

手术是在市医院做的。乳腺增生,小手术。余大志一直陪着她,在医院待了十六天。第十一天,苏仁秀握住余大志的手:“你追我那会儿也没这么耐心吧?”

余大志坐到床头上,揽住苏仁秀的肩:“那时候我也耐心,只不过你当时年轻,有资本左右顾盼,体会不到。苏庄有棵槐树上还有我刻的字。”

“什么字?”

余大志另一只手握住苏仁秀的手:“志,爱秀。”

苏仁秀脸上露出笑意:“下次我回去找找。”

“没了,”余大志说,“那树早就倒在水里了。”

说好不告诉儿子的,苏仁秀还是没忍住,趁余大志不在病房时打了电话。

“儿子,忙什么呢?”

“有事吗?”

“没事不能打电话?”

“你有事就说,我正忙着,没事我晚点儿再打给你。”

晚上余大志下班过来,问她想吃什么,苏仁秀说不想吃,没食欲,在下面买盒饭就行了。第二天还是如此。

余大志让她放宽心:“真是乳腺增生,你不信,我让医生过来跟你说。”

“不用,我相信。”

“等你出院了,我陪你出去转一圈,你不是一直想去苏杭吗?咱自驾,喜欢哪儿就在哪儿住两天。”

苏仁秀眼里噙满泪:“大志,你说我是不是有问题?”

“不是大问题。不是说了嘛,增生,切除了。”

“不是这个,是儿子。我昨天给儿子打电话了,什么都没说,他说忙,晚点儿回电话,可到现在也没回。”

“他不是不知道你住院嘛,正是打拼的时候,肯定是忙忘了。”

余大志抽空给儿子打电话:“思贤啊,你妈手术了知道不?”

儿子啊了一声:“什么手术,怎么了?”

“小手术,想着你忙,没告诉你。”余大志故意輕描淡写,怕儿子担心突然回来,反让苏仁秀起疑,毕竟病人的情绪更重要。

儿子问:“到底怎么了?”

“乳腺增生,做了个微创手术。”

“我先打过去两千块钱吧,这段时间公司忙,过一段我再回去。你看我妈需要什么,我买给她。”

“买东西不重要,你先给你妈打个电话。”

这年清明,余思贤回来了。在余家七亩园的坟地,思贤挨个儿坟头磕头,嘴里还念念有词。

余家没有族谱——世代务农,家族里没出过文化人或当官的。余大志查了县志,王畈的余姓是明末清初从湖北麻城迁过来的。麻城重视移民文化,据说从那儿迁出的每一支都能查到源头。余大志一直想查查自家的先祖,但王畈这里没有记录,与麻城对接不上。余家的祖坟有两处,一处在另一个村子的东头,活着的人没人能说清为什么他们的祖先埋在那个村子,更说不出他们的名字。七亩园这边,可以往余大志上面追溯四代,也就是余大志父亲的爷爷那一辈。

回县城的路上,儿子说:“晚上我做饭,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你都会做饭了?行,等会儿咱直接去买菜。”

“不用,我都准备好了。”

儿子用保鲜箱带回来的海鲜,虾爬子和海虹,做法简单,清蒸,蘸着蒜泥吃。苏仁秀提前在家里蒸了一只鸡,儿子回去干炒一下就好了。

一家人就座,余大志突然想起来:“你妈吃不了海鲜,刚做过手术。”

苏仁秀哦了一声:“我也忘了。”见儿子一脸遗憾的表情,苏仁秀说,“儿子的心意领了,本来我就不喜欢吃海鲜,不挡饿。”

余大志依旧毒舌:“还是太穷,吃少了,吃多了肯定能挡饿。”

闲扯几句,儿子的语气郑重起来:“爸,妈,跟你们说件事。”

夫妻俩懵了,儿子好像从没这么严肃地跟他们说过话。

“娟娟退群了,你们注意到没?”

“知道啊,我跟你爸还纳闷儿,怎么没见人了呢?想着可能是不小心掉了。”苏仁秀点开手机。

“我们离婚了。”

“啊?”苏仁秀突然反应过来,“过年你不回来,我住院你也没回来,清明突然回来了,原来……我当时就反对,那种家庭……”

“又来了,”儿子打断她,“家是两个人的,我们都有问题。”

余大志点点头:“本来挺担心的,听你这么一说,我又有些安慰,思贤长大了。你们俩不是一路人,一个积极上进,要干一番事业,另一个只希望平平淡淡。离就离吧,总比将就一辈子好。”

“我们吧,其实也没什么大问题,甚至没吵过几次架。”

“没吵架不一定就是好婚姻。”苏仁秀说。

“你妈的意思是,我跟她就经常吵,不也一辈子?吵架也是一种沟通,双向的,你来我往,总比不沟通好。婚姻不像杯子,只要有个眼儿就不能再用了,婚姻其实更像一块布,这边破个眼儿,缝上,那边破个眼儿,再缝上,时间长了,布可能就变成了一幅画,变成了一个纪念。”

“我以前老想着一定不能学你们,生气了就冷战,谁也不理谁。结了婚才知道,没用,我身上有你们的血液,天生就带着这些东西。”

余大志不禁想起他策划的那个有关原生家庭的选题。“我上学的时候家里穷,交不起学费,你爷你奶就领着我挨家挨户借钱,美其名曰让我知道借钱的难,才能发奋学习,可他们这么做也严重伤害了我的自尊,导致我长大后一直自卑。现在想想,儿子为什么跑深圳那么老远?其实跟我也有关系。我自己就不愿回王畈,想起你奶我就头疼。我一回去,就是各种是非,不回去吧,又有负罪感。刚工作那几年还好,就我自己,吃饱穿暖就行了,结了婚还那样,我就有点儿紧张了,想躲他们,宁愿让人把钱捎回去。其实也没躲过去,他们到处跟亲戚投诉,搞得我多不孝似的……不过,父母的影响只是一方面,自己的修炼也很重要,你爸我就属于没修炼好的那种人。”

“我也借这个机会向你爸认个错,”苏仁秀说,“很多时候我俩吵架,其实我心里明白你爸是对的,可让我嘴上承认,太难了。”

余大志突然笑了:“奇怪了啊,儿子离婚了,我们好像一点儿也不难过。”

五一长假,余大志兑现诺言,带苏仁秀去苏杭。

没走高速,走一路玩一路。第一站是安徽金寨的一个古村,路边各种树,葱郁碧绿。空气也好,格外清新。中午停在一个小镇吃饭,一碗烩面才五块钱。跟老板打听古村,老板竟然没听说过。

古村很小,十几户,大多是没人住的旧房子,明显带着徽派建筑的风格。进村一口水塘,水也没多清澈,一处极老旧的房子匣在中间。那是村里红白事集会的公房,里面还是古时候的样子,一进一进的,东西均带着耳房。

村子后面有一个吴氏祠堂,不远,几百米的距离。一位老人热情地要带他们过去,余大志谨慎地谢绝了。老人讪讪的:“我家里有新茶,你们折回来可以来尝尝,晚上要在这儿吃饭提前说,我杀只老母鸡。”

“大爷,谢谢您,”余大志说,“我们还得赶路,天黑视线不好,开车就危险了。”

离开老人,苏仁秀说不如就在村里住一晚。余大志说:“还是算了吧,他要是漫天要价怎么办?”

“不会吧,看人家多热情。”

“现在的山里人可不像过去那么朴实了,尤其是旅游景点的山里人,那热情都是冲着咱们兜里的人民币的。”

吴氏祠堂是一座青砖青瓦的大房子,大门锁着,门口不远处有个农妇在锄地,问他们是谁家的亲戚,她回去拿钥匙。余大志支吾着,装着听不懂她的话,怕她因此收钱。农妇也不追问,很快拿了钥匙回来。

祠堂里面更大,三进,两边均有偏房。最里面的大厅摆了很多粗拙的桌子凳子,墙上的黑板写满了名字,后面是钱数——妇女介绍那是捐款的数目。去年五月下了一场大雨,把祠堂后墙冲倒了,村里村外的吴姓族人捐款修补。

晚上住在金寨,宾馆就在湖边,环境很好,费用还没过百。吃完饭,他们沿着湖边的栈道散步。余大志說:“兴许那个老人只是闷得慌,想和我们聊聊。”

苏仁秀问:“古村的?”

“是,一路上我都在想,可能人家的热情是真的,我们想多了。”

苏仁秀白他一眼:“不是我们,是你想多了。”

到杭州已是第三天下午五点。苏仁秀说傍晚的西湖真美,余大志说我们就在这儿住下,尽情欣赏早晨的西湖下午的西湖晚上的西湖。

游雷峰塔,苏仁秀感叹:“真神奇啊,我们竟然来到了白娘子、许仙生活过的地方。”

余大志笑:“你这语文老师,不说苏轼、岳飞、钱镠,偏偏说白娘子和许仙?”

去西塘的路上堵车,一眼望不到头,前边应该是出车祸了。等得无聊,苏仁秀看着窗外:“你觉得人生哪一个阶段最好?”

余大志想了想:“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好,年轻时虽然傻乎乎的,但纯真;现在虽然老了,但放下了很多负累,人更轻松了。”

“都是正确的废话。我觉得结婚头几年最好。你还记得不,那时候咱们什么也没有,住在一间二十平米的房子里,买顿豆腐都得咬咬牙,给儿子买奶粉净拣便宜的,但那会儿咱们俩谁也不抱怨,哪像后来……”

“你对我父母的态度,跟我父母也有关,不能全怪你。”余大志说,“可能你自己都不清楚是为什么,但我知道……”

前面的车动了,在路边跳绳的、打牌的都收拾东西,慌慌张张上车。苏仁秀让余大志不要急,咱不赶时间。

余大志一边开车,一边在心里问自己,我现在爱她吗?他确定不了。但对她的态度明显比以前克制、耐心,这不算爱?也许因为她刚做了手术,或者因为她是儿子的母亲?

突然看到去乌镇的指示牌,苏仁秀一惊一乍:“乌镇怎么在这儿?去乌镇去乌镇!”

假期最后一天,他们到了溧阳的南山竹海。儿子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打来的。

真是竹海,漫山遍野全是竹子。置身竹海中,浓荫铺天盖地,清凉凉的风,湿润润的空气,深呼吸一口,痛快至极。票根上说,这里是真正的天然氧吧,负离子含量是城市的十五倍。

当晚他们就在这儿住宿。本来想顺便泡温泉的,一问,二百八一位,太贵,就随便找了个偏僻的小农家住下。洗完澡出来,苏仁秀将自己的手机递给余大志:“给儿子回个电话,刚才老打你的手机,后来又打我的,我听着像是喝酒了。”

余大志摁了免提:“儿子,有事吗?”

“没事,想跟你说说话。”

“喝酒了?”

“喝了。有客户来,非要喝,拗不过。”

“不能喝就别喝,咱家没有能喝酒的人,你爷喝二两就醉,你大伯滴酒不沾,还数你大娘能喝,家里来客都是你大娘……”

“爸,我想跟你说说话。”

“这不正说吗?”

“我对不起你们,没挣到钱,把你们攒下的一点儿钱都花了……”

余大志看看苏仁秀:“儿子,不怕,这点儿小钱咱还是有的。”

“我对不起你们……”

“慢慢来,儿子,”余大志安慰他,“咱家没有做生意的人,你是第一个,我们没有经验和资源给你,全靠你自己,我们知道你不易。”

苏仁秀问:“儿子,你在哪儿啊?旁边有人不?”

“没事,喝得不多。”

“就你自己?”余大志也担心。

“还有一个朋友,他下去买点儿东西,一会儿就上来……我对不起你们……”

两口子一夜无眠,耳边总是盘桓着儿子的哽咽:“我对不起你们……”

苏仁秀说:“看到过一篇文章,说生孩子其实不是一件多伟大的事……”

“是看我们的晚报吧?”

苏仁秀承认:“听办公室的同事议论,就找来看了几期。那篇文章说,父母不应该把生孩子看作一件多伟大的事,很多父母其实只是想用另一个生命来完善自己、成就自己,包括对孩子的爱。爱是无条件的,不能以孩子优秀、听话、懂事为前提。你接受这个孩子才是爱,哪怕孩子是平庸的。”

第十章鲜花和丝瓜

万惠已经做了整整十八年的美发师。起初她只是想出来谋个营生,出徒之后,居然比父亲当老师的工资高几倍,于是开始用心。美发成了万惠最热爱的事,每天早晨第一个去开门,下雨下雪也不例外。后来嫁给苏波,新家在护城河北,离晓敏发屋远了,依然如此。

春天是最好的季节,她循着护城河走,向西,再向南,一直走到汽车站再向西。汽车站是县城最繁华的地方,离老远就能听到卖鱼汤、烩面、烧鸡、烧饼、烤红薯、茶鸡蛋的吆喝声。万惠觉得这就是书上说的生活,活生生的,捂住耳朵也能闻到那些食物的气味。对季节的敏感也是始于那个时期,夏雨的舒畅,秋风中的萧条,冬天下雪前的凝重,以及柳树吐出第一片新绿时的春意,多美啊。

晓敏发屋后来又开了几家分店,万惠还是喜欢循着护城河走,哪怕绕路。东护城河往西是县城最大的医院,那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地方,万惠在那儿送走了哥哥,也在那儿迎来了闺女苏春燕。

发屋的玻璃门两扇对开,装得不太好,推门时会摩擦地面,咯吱咯吱响。晓敏让找人修,万惠一直拖着,她觉得那声音没什么不好,像门铃,嘿,我来了。进店先打扫一下卫生,然后检查吹风机、电推剪有没有充足电,平剪、牙剪、梳子、夹子、电熨板有没有在它们该在的位置……万惠熟悉发屋里的一切,她在这儿比在家里自在。在家里,她可能和苏波闹别扭,女儿苏春燕有时候也会惹她生气,但发屋里的工具不会,它们永远是她最好的朋友。

小县城流动人口少,推门进来的大多是附近的居民,三言两语,万惠就能跟他们热络起来。晓敏说她天生是个喜翘人,可能是受了母亲的影响。万惠的母亲曾经是村小学的民办教师,但跟农民没多大差别,甚至比农民还农民。小时候,她家几乎是整个万庄的中心,妯娌们生气、婆媳吵架、邻居闹矛盾,都来找母亲论理。其实母亲从来没评过理。家务事哪有啥对错,母亲说,他们也不是来要理的,就是想找个人倾诉,就是想要个姿态。

晓敏发屋发展到六个分店时,万惠说不能再开了,再开我们管不过来了。万惠没晓敏技术好,但万惠管理能力强,她是县城里最早提出搞店长负责制的人,一正一副,副店长其实是店长的后备军,店长出去另立山头,副店长马上可以顶上来。万惠不鼓励员工出去单干,但也不反对,有时还会借钱帮他们启动。所以晓敏发屋在县城只有竞争对手,没有敌人,出去的人也不羞于说自己从前在晓敏发屋干过,甚至还把在晓敏发屋工作过的经历作为证明自己技术成熟的资历。

晓敏刚从武汉回来,约万惠吃六分钟鱼。万惠赶到二中店时,晓敏正在看亚洲羽毛球锦标赛。李东升走了,但看球的习惯晓敏没有丢,每周都约人打两场球,遇到大比赛,都会在电视机前等着。万惠羡慕晓敏自由自在,还能说走就走,她不行,离不了春燕也放不下苏波。

“丹丹要走,”晓敏的目光没离开电视,“你知道了吧?”

“知道。”

“让老胡接?”

万惠说:“我觉得他心機太重。”

晓敏一愣,目光终于离开电视:“都说你俩走得近……”

“他是副店长,想当店长当然要巴结咱。再等等吧,丹丹不是还没走嘛。”

老胡是晓敏之前的师弟,原来在邻县开店,老婆开车撞死人,赔偿官司打了一年多,店开不下去了,来投奔晓敏。那一段时间,苏波频繁出入江国店,晓敏听说了,打电话通知万惠,苏波来店里找她。找她不能打手机?嫂子的提醒,万惠听懂了。果然,苏波勾搭上了店里的小姑娘。万惠没感觉太意外,苏波的相好,她不知道的不算,知道的,这个小姑娘算第十二个。

老胡就是这时候来的,自从跟万惠搭档,一直在撩她,时不时给她送花送小礼物,最暖心的是水杯。老胡特地在店里给万惠准备了一个水杯,她一去就给她倒上开水。万惠担心自己迟早会沦陷,她骂苏波作,不怪她,是他自己把自己的老婆推出去的。但今天晓敏的话点醒了她。

“谁说我们俩走得近?”万惠问。

晓敏不看她:“闲话,我也忘了。”

万惠觉得晓敏应该是听说了什么。要是她都听说了,店里恐怕早传开了。“奇怪,苏波到处花没人说,我跟人家走近一点儿就有人嚼舌头了。”

“女人跟男人不一样。”晓敏说。

万惠下了决心,不能再跟老胡扯了,得把他送走。“既然都传到你耳朵里了,干脆让他换个店吧。最近事多,别再因为这个扯不清。”

“事多?”晓敏看她。

“万贵要在咱市里住一个月,好像是巡视吧,我也搞不清。正好让他也陪陪爸。”

“咱爸怎么样?”

“下周得带他去市里检查一下,老便血。”万惠说。

大家都以为万老师不知道自己的病情。

万惠有时候也替父亲难过,癌症就像婚外情,外人都知道了,唯有当事人不知道。她跟母亲商量,应该跟父亲实话实说,他能接受。万嫂不同意,你爸看着满不在乎的,其实承受能力不中。

万老师做完手术的第二天,余大志又来了。他从一个饭局上撤出来,还带了一束花,花的清香迅速取代了房间里的消毒液味。万惠接过花放到父亲床头,万老师凑近嗅了嗅:“香,还是花好,欣欣向荣。”

万惠像不认识似的打量老爸:“花真好?我记得有一次我妈说屋后园种点儿月季,你不让,还说种花哪胜种丝瓜,中看不中用。”

万老师讪讪一笑:“病了,才觉得鲜花比丝瓜更有生机,看到花,心里格外踏实,我还活着。”

万惠扭头看母亲,母亲也正在看她。

余大志说:“还记得以前在学校,来了个新校长,看老师宿舍门前都种菜,说不好,应该种花。我当时挺不服气,觉得领导不接地气,不了解老师的不容易。现在想想,他也没错,生活经历的不同决定了认知的差异,而且,环境变化了,人也会变,比如万老师。”

“看,还是你余叔——哦,又说错了,你姑父,习惯了——还是你姑父理解我。”万老师说,“我就喜欢跟你姑父聊天,你姑父不说假话。你们都瞒着我,我早从他眼神里看出来了,我这不是小病。”

“眼神?你别想多了,医院也只是怀疑。”余大志早知道,万老师是聪明人,瞒不过的。

万惠说:“要真是大病,我们还能这个样?”

“你小舅都从新疆回来了,还能是小病?还有老三的闺女,听说请不了假辞工回来的,啥病他们会这样?该见的都见了,我也没啥挂念了。你们也别多想,我不怕死,我都快七十岁的人了,啥没经历过,还怕死?”

“等病理报告出来才能确诊。”余大志说。

“我爹死的时候肚子胀老高,我爷六十一岁死的,吃不进饭。那时候穷,医疗条件也差,我估计都是癌。我上百度查过,我爹那应该是肝癌,我爷可能是食道癌,也可能是胃癌。百度还说,癌能遗传,家族基因。”

万嫂说:“网上的你也信?”

万老师突然想起来:“苏波一直没来,肯定有啥事瞒着我。”

“下手术台就是他抬的,没等你醒又走了。”万惠说,“被一个项目拖住了。”

万惠送余大志到电梯口,余大志问:“苏波的事现在怎么样了?”

“我二哥找人问了,他那个合伙人还是下落不明,钱要是能还了,人家就不采取强制措施了——可那么多钱,怎么还?我明天得回去看看,我担心燕子。”

“别太担心,到处都是摄像头,而且不干燕子的事,谁也不敢乱来。”

“人家的钱都是血汗钱啊,就怕逼急了……”

这话说完第二天,就有人找到了病房,一个老人。好在万惠及时出去了,老人没进病房。说了几句,老人就跪到万惠跟前:“你就当可怜我们吧,没有钱,我们这一家就全完了。”

老人一共集资一百二十万,有自己的,有子女的,钱要不回来,女婿儿媳妇都要离婚,他还能活?万惠说我就是卖房子卖地也紧着还你。你先回去吧,我爸癌症,经不起折腾。

好说歹说才劝走,万惠刚回病房,万老师就说:“我都听到了,欠人家的钱得还,赖不掉的。”

万惠松了口气,父亲听见了,但没全部听清。“您别操心,生意上的事,咱不了解。”

“都摸到病房来了,人家也是没办法了。惠啊,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万贵是公家人,啥都有公家管着。你们不缺钱,我怕的是你受委屈。人活着穷点儿不要紧,就怕委屈。你余叔……又错了,你姑父跟我聊过几次,苏波文化浅,格局小,你得替他掌着眼,可千万不能让他走了邪道啊。”

“他自己的路,他自己走,谁也替不了。”万惠眼里鼓着泪。

“记住,你们是夫妻,啥时候你都得站在他身边,维持他。患难夫妻什么意思?有福同享,有难也得同当。”

第三天下午,晓敏也跟着万惠一起来了。

万老师说:“正好世龙妈也在,晚上叫老二过来,还有你姑父,他不算外,我有话要跟大家说说。”

晚上,万贵请假赶过来,余大志来的时候还没忘带上一束鲜花。万老师接过花:“这花我认得,康乃馨、满天星,还有……”

“知道这个像孔雀的是啥花不?”萬惠说,“天堂鸟,还有这个,粉百合。爸,你想见的人都来了,有事就说吧。”

“也没啥事,我一个退了休的老头儿,能有啥事,想你们了,还有你们余叔……算了,改不过口了,不改了。我和你们余叔,半辈子了,他还跟年轻时一样,不说假话。年轻时人都喜欢说真话,圆的就是圆的,方的就是方的,时间长了人就变了,明明是方的,有人说是圆的,你也会改口说是圆的。但你们余叔,现在还是这样。”

“万老师,惭愧啊,”余大志说,“我有时候也不得不把方的说成是圆的。”

“假话谁都保不齐说过,正直的人说假话会难受、会愧疚,这就是好人和坏人的区别。”

“有时候说假话也是出于好意。有一次思贤喝酒了,可能喝多了,哭着给我打电话,说对不起我们,没挣到钱,尽让我们操心……以前他在我们面前的乐观都是装的,好多事他都自己扛着,不让我们知道。”余大志的眼圈红了,“但是就那么一次,有时候我真盼着他再喝多一次,只有喝多了他才肯跟我们说实话。”

众人一阵唏嘘。

“思贤的生意现在不错吧?”万贵问。

“还过得去,至少最难的时候挨过去了。”

“自力更生最好,难是难点儿,心里踏实。”对此,晓敏是有发言权的。

余大志说:“还记得苏仁宏当时答应把他安排到事业单位,他不乐意,我们都觉得孩子太傻。现在看,也未见得,苏仁宏平时多谨慎……”

“苏仁宏怎么了?”万老师问。

“判了,”万贵说,“受贿。本来前途大好,可惜把持不住啊。”

众人不免又是一番感叹。

“爸,”万惠说,“你今天把大家都叫来,不是为了说这些吧?”

万老师被提醒:“看见你们高兴,把正事忘了。早就想说了,以后,以后我的事……让你姑父主持……”

万惠打断他:“爸,别说晦气话。”

万嫂没忍住,把头埋在万贵肩膀上,无声抽泣。

“生老病死,自然规律,谁都免不了。”万老师从枕头底下取出一个信封,递给余大志。“我做了一辈子教师,没权没势,更没钱,里面写的,算是我的遗愿吧,等我百年之后,再让你们余叔交给你们……”

第十一章天鸽

许雯雯到信阳是下午一点多。余大志接过她的行李箱,问饿不。

“咱去吃信阳炖菜吧。”许雯雯说。

信阳人喜欢吃,一路上都是饭馆,余大志找了家炖菜馆停下。他低血糖,尽管十二点左右吃了两块饼干,但一说吃饭,食欲马上又来了。

“家里有事?”点好菜,余大志问。许雯雯早晨突然打来电话,说是得回趟老家,让余大志来接她。

许雯雯嗯了一声:“忘了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有个老师,姓闫,不在了……”

“是生病?”

“我堂姐跟我说的,没说清,就说人不在了。才六十四岁……我能有今天,得感谢闫老师,”顿了顿,“还有你……”

余大志在想这算不算恭维。

“闫老师是个好人。有一年过年,他听说我们村东头稻草堆里有个要饭的要死了,每天都去送饭……我跟我妈也去送过一次。”

吃罢饭重新上路。

“怎么样?”许雯雯问。

“还不错,”余大志说,“我也喜欢信阳菜,不辣不麻,靠真材实料。”

许雯雯幽幽地看着他。

余大志岔开话题:“你儿子什么时候结婚?”

“可能年后。女孩儿是东北人,大大咧咧的,可儿子喜欢。以前有个姓雷的女孩儿,咱老家出来的,条件比这个东北女孩儿好得多,国字头公务员,长得也不孬,挺喜欢他,可他偏不喜欢人家。唉,人真奇怪,外人看着多般配的,他们自己没感觉。”

“外人看的是条件,年轻人讲的是眼缘。”

“真羨慕他们,可着自己的好恶活,多好。”

意有所指,但余大志只能装糊涂。换了几年前,他可能会动心,但现在,他真切地感受到,儿子需要自己,苏仁秀也需要自己。

闫老师跟许雯雯不一个自然村,又几年没回来了,开了导航才找到路。村道上没有风停留的地方,风在紧闭的车窗外呜呜响一阵,又转去纠缠村道两边的小树,摇下一地枯叶。路上见得最多的是村前屋后的玉米秆,枯了半秋,渐次焦黄,是冬天引火蒸馍或烤火的好材料。麦地里一绺一绺新绿,麦苗刚出齐,还没到分蘖的时候,没连成片。

导航说离闫楼村委二百四十米。两人下车,还没来得及找人打听,就听到鞭炮声。应该离闫老师家不远了,陡沟这一片不进腊月不兴放鞭炮,除非红白事。

他们循着鞭炮声走,迎面碰到有人挑着一条蛇过来。许雯雯一步躲到余大志身后,双手攥住他的胳膊。余大志说不怕,看不到死了啊。没死,活着哩,那人晃了一下手上的火钳。是条土蛇,盘在长火钳上,可能正冬眠,蔫巴巴的——已经立冬了。后面一个戴着长孝布的中年妇女反复叮嘱,不要打死它,放了。

戴长孝布的妇女是闫老师的儿媳妇,她见过许雯雯。他们跟着她,左拐右拐到了一个破败的院子前。院墙半砖半土,墙基是砖,不到一米高,上面是土,一段一段的——雨淋,加上人推,土墙只剩个底。几十年前的老房子,儿媳妇介绍说。

院子里乱哄哄的,还有警察。余大志本来没进院子,一看这阵势,正要躲到一边,丁富昌已经看到他了。丁富昌刚调任政协副主席,陪市政法委领导过来。寒暄一阵,报社派来采访的小汪也过来打招呼,余大志让他晚上帮忙安排个包间。

是闫老师让他清醒过来。他突然看到了自己,从闫老师身上

许雯雯从屋里出来,脸上有泪痕。余大志递上纸巾,节哀。那儿媳妇一直送到大路上:“雯雯姐也别难过,他自作自受。老婆子才死几年啊,又找一个,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个继子以为老头子有钱——谁让他自己谝,这个要开理发店,借一点儿,那个要买出租车,借一点儿……钱花完了,两个继子不乐意了,不放老婆子再出来,小的要她去照顾孙子,大的要她去帮忙看店。老头子前天感冒——我们都没在家,想让老婆子回来给他做个饭,两个继子不放——扯了证的两口子,他们凭啥?老头子人财两空,气不过,才下药。大的当场就死了,他等老婆子不中了才喝的药……一院子的人,说要调查,有啥调查的?人都死了,还能调查活……”

一路上,许雯雯坐在副驾,眼睛闭着,一语不发。直到汽车离开村道,她突然开口,像是自言自语:“他是我小学老师,民师,可能觉得转正无望,听说我不想上学了,就撺掇我跟他去深圳。起初我跟他卖苹果,他对我是真的好……”

余大志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他一直都在猜测闫老师的心理活动,药死那个儿子还能理解,为什么还要药死自己的老伴呢?

“不喜欢,死了能躺在她身边?”许雯雯喃喃自语。

到酒店了,服务员看着许雯雯的身份证一惊一乍:“东莞的老板啊……”

“打工的,”许雯雯说,“我老家陡沟的。”

“听出来了。”服务员有些饶舌,“陡沟人去南方早。您做什么工作?”

“酒店,咱们同行。”

“不敢,您是老板。”服务员递过房卡、身份证,对余大志说,“您的身份证也要登记,公安查得严。”

“我不在这儿住,”他转向许雯雯,“今晚你嫂子生日,我得赶紧回去。”

许雯雯低头摆弄行李箱:“嗯,赶紧回去吧,麻烦你一天了。”

余大志走两步,又回过头解释:“白天在闫楼碰到了好几个朋友。”

“知道。”许雯雯拉着箱子朝电梯走。

“走时说一声,我送你。”

许雯雯没有回头,只是挥了挥手。

余大志强迫自己转身。哪有什么生日,苏仁秀的生日在夏天,早过了。

是闫老师让他清醒过来。他突然看到了自己,从闫老师身上。

儿子每次回来都会给他们带来惊喜,或者惊悚。

余大志不像苏仁秀,他已经有预感。有预感就意味着他比苏仁秀用心,比苏仁秀更早发现这个规律。儿子很少回来,回来也很少住这么久。已经第五天了,这是儿子大学毕业后和他们在一起待得最长的一次。所以,肯定有事,事情还不小。

儿子回来的当天晚上,电视上报道了一则新闻:“12时50分前后,台风‘天鸽在广东珠海南部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中心最低气压为950百帕,为今年以来登陆中国的最强台风……”

苏仁秀问:“台风怎么都有一个好听的名字?”

余大志说:“跟台风的源头有关。”

儿子问:“爸,你这个答案从哪儿来的?”

“猜的。”

儿子给他科普:“台风的名字都是提前定好的,可以循环使用。”

“那为什么都那么好听?”苏仁秀依旧不解,然后自问自答,“人的一种愿望吧,希望台风能温柔点儿。”

看到余大志在手机上百度,儿子问:“爸,你不信?有没有听说过,蚂蚱春季生秋季死,谁要跟它说冬季它会以为人家有病。”

“孔子的话。”余大志笑,儿子现在可以教训自己了。

苏仁秀没听明白,儿子解释:“延伸一下就是,我们往往对离我们远的人事冷漠,对周围的人事宽容。比如同样是杀人犯,要是出现在其他地方,我们就会说,咋不判死刑?要是你的朋友杀了人,你就会说他这好那好,罪不至死。万惠姐做发型师的时候我爸就是这样。”

苏仁秀问:“什么样?”

“我爸觉得做发型师也不错啊,换作我,你猜他会咋说?”

余大志和苏仁秀对视。

“其实,只要喜欢,能养活一家人,做什么不行?人只有做自己喜欢的事才会认真,才会做出成绩。”

又一晚,苏仁秀拿着遥控器不停地跳台,停在一个情感类节目上,主持人和几对小夫妻讨论什么是爱情。苏仁秀看得挺入迷,儿子不以为然:“说得都不着调,一个个不食人间烟火似的。现在找对象都是先问有房没房、在哪儿工作,其他都是次要的。”

苏仁秀不同意儿子的观点:“我们学校有两个学生,初三还没上完,因为在学校太亲密,男生被劝退,去了深圳打工。女生自动退学,回家后割腕自杀。家人及时发现,送医院救活了,可没多久,她服毒自杀,这回救不活了。死前给男生发短信,男生立刻往回赶,还是没赶上。男生坚持要见女生最后一面,女方家长恨极了他,不让见。当晚男生回到家,也自杀了。他们太年轻了,太冲动了,死得太不值了,可是,你能说这不是爱情?”

余大志都被感动了:“现代版梁山伯与祝英台。”

可儿子说:“那两个学生要是结了婚,过几年,保不齐也跟你俩似的。”

“争吵也是婚姻的一部分啊。既然有婚姻,就有爱情,只不过爱情的定义变了。”余大志说,“爱情不是说非得像电视剧里那样,大多时候,就是平平淡淡地相互扶持。”

“晓敏跟万福也是个例子。”苏仁秀说,“不过几年的幸福,却耽误了晓敏后半辈子。要是万福一直活着,油盐酱醋的日子,说不定也摔摔打打的。还有你跟娟娟,当初不也是爱情?”

儿子哼一声:“你们不懂。”

余大志说:“爱情也好婚姻也好,最错误的想法是要改造对方。你看我和你妈,一辈子了,谁改造好了谁?彼此包容,这才是最重要的。你要找的人不完美——你自己也一样,我们谁都不完美,意识到你自己不完美才能包容别人。比如你姥爷姥姥。你姥姥就对你姥爷百分百满意?未必。可无论你姥爷说什么,你姥姥都附和,几乎是无原则地支持,你姥爷对你姥姥也一样。这也是爱,是他们理解的爱。”

说到这儿,余大志突然产生了一丝疑虑,这场谈话是不是儿子故意引导的,他想干吗?为他的目的做铺垫?

第五天,风暴还没停。

吃早饭的时候,儿子要了车钥匙,说下午要用。“晚上回来有惊喜,这个惊喜,可能是你们这一生中最大的一个。”

苏仁秀夸张地用手护住心脏部位:“你可不能吓坏你老妈。”

余大志猜:“你女朋友要过来?”

儿子笑:“丑媳妇见公婆。没吓坏你们吧?”

苏仁秀拍了儿子一下:“有女朋友了,是喜,哪来的惊,净吓人。”

“我们扯过结婚证了。”

“不跟我们商量一下就扯证?这也算是惊了。”苏仁秀问,“有娟娟漂亮不?”

儿子白她一眼:“长相没说的。”

余大志心里一颤,儿子话里有话,长相没说的,就是其他方面有问题。什么问题呢?思来想去不得要领。

下班回来,余大志帮苏仁秀准备晚饭,外面门响。两人刚迎到客厅,一个大旅行箱已经推了进来,然后是儿子,后面跟着蒋平,他们的儿媳妇,稍嫌瘦小,短发,一脸俏皮天真。

“欢迎!”余大志说。

“这是平平。”儿子介绍。

“爷爷奶奶好!”蒋平后面钻出来一个更小的女孩儿。

苏仁秀愣在那儿,余大志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原来这就是儿子这几天做铺垫的目的,尽管余大志觉得对于这个惊悚来说,儿子的铺垫还是太少了。但这时候不能迟疑,他上前招呼小女孩儿:“小朋友你好,叫什么名字啊?”

“我女儿。”蒋平说,语气平静。

“我叫任珍珍,小名珍珍。我爸叫任学国,新爸爸叫余思贤。”

“饭做好没?”儿子问。

“好了好了!”苏仁秀朝厨房奔跑的动作很夸张。

晚上回到卧室,苏仁秀问怎么办。余大志反问:“什么怎么办?”

“这个蒋平啊,”苏仁秀说,“离婚不说,还带着孩子,还是个理发的。”

余大志纠正她:“人家是美容师,跟美发师不一样。要是儿子听见了,肯定又会刺激你,万惠晓敏开理發店你们那么宽容,轮到自己儿媳妇了却这样。”

苏仁秀不满:“那是他故意给我们打预防针。万惠晓敏我们管不着,那是人家的孩子。”

余大志笑:“蒋平你能管得着?”

其实,余大志心里也不满意。哪个父母不对自己的孩子抱有超过现实的期望?他一直在后退,儿子做生意没赚钱,他们暂时养得起,权当他买经验了;儿子离婚,也没什么,今后的人生还长着哩……但那毕竟是儿子的人生。所以,只能劝苏仁秀接受既成事实。

“还记得那次你打儿子吧,打得最狠的那次?”余大志说,“我也害怕他进网吧,报纸电视把网吧说成洪水猛兽,哪个家长不怕?小学五年级吧?我当时也支持你打他,你打得太狠了,都把我吓着了,打得他好几天不能坐。效果怎么样?他还不是一直痴迷游戏?上了大学,还到网络游戏公司兼职。我们反应过度了,那是潮流,就像我们小时候玩泥巴,阻止不了的。我经常安慰自己,还好,毕竟不是最坏的结果。思贤是不是比丁晨曦强多了?再说了,儿子还算正常吧,该上大学时考上了大学,该恋爱的时候恋爱,该结婚的时候结婚,无病无灾,我们还求什么?你还记得娟娟吧?你说你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是单亲家庭。人家蒋平父母可没离婚,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小学老师。这方面称你心了,又嫌人家带个孩子……”

“我不是为他将来着想嘛。”

“他的将来他自己着想,不用我们替他想。多想想蒋平的优点吧,家庭环境符合你的要求,岁数比儿子小,长得也不错,不告诉你你能看出她生过孩子?再者,女性美容收入也高……蒋平的父母比咱条件好,人家亲爹亲妈都不反对她做美容,我们凭什么?知足吧。”

儿子的婚礼在深圳办,定在10月6日。余大志他们国庆第二天才出发,想避开高峰期。第一站先到王畈,接父母。

村里的路是新修的,水泥路,从大路上一直通到他们屋后根,就是与大路的衔接处太陡,直角,拐弯极不方便,老家叫“牛头路”。父母在新路边上垫了碎石和煤渣,余大志直接将车开进了院子。

老两口是三年前搬回来的,嫌城里没人说话。这是对外的说法,真实原因是怕死在外面。苏仁秀父亲的死对他们打击很大,谁知道哪一天会轮到他们?农村人都一样,死也要死在自家屋里,不能在外面成为孤魂野鬼。

院子里摆了一地要带的东西,一箱咸鸭蛋、一箱土鸡蛋、一箱陡沟馍。余大志本来想说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带那么远,划不来。忍了忍,到底没说出口。带父母去深圳观礼,是余大志的意思,余家一直缺少仪式感——余大志和苏仁秀的磕磕碰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初父母图省事——这一课一定要在儿子这儿补上。

母亲一脸枯皱相,手足无措地站在那一堆土特产中间。余大志最不喜欢母亲这种表情,好像全世界都欠她似的。他打开后备厢,把土特产使劲往里塞,最后还剩一箱陡沟馍,实在没空了。

母亲说:“放我脚底下,挤挤,一会儿就到了。”

余大志皱眉:“一会儿?得整整一天。”

苏仁秀说:“带上带上,都带上,咱爸咱妈的心意,给余思贤,又不是给咱们。”

出河南,高速由四车道变成两车道。余大志问父亲:“到了深圳,你们想去哪儿玩?”

父亲想了想:“不是离海近吗?去看看大海。”

“地下火车能坐不?”母亲问。

“能,到时候带你们坐。”

儿子打电话过来,问走到哪儿了。余大志说赤壁,正准备到服务站吃午饭。

“跟你奶说两句?”他把电话递给母亲。

母亲对着手机喊:“谁打电话啊?”这是她接电话的惯用语,就像其他人说“喂”。“我孙儿啊,你吃饭没……不累不累,坐车累啥。你爸开车顾不上说话……你跟你爷说不?好,晚黑就到了……”

在服务站吃罢自助餐,回到停车场,碰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可着嗓子哭叫。问她怎么了,小姑娘抽抽噎噎,找不到姥爷了。说话间,小姑娘扑向一个老人——姥爷去厕所了。

上了路,余大志问:“我姥爷老早就死了,是吧?”

父亲说:“那时候你还小。”

“咋死的啊?”

父亲不吭声。余大志看看后视镜,母亲也正看他。“打死的,牢里能有他好过的?”

“我姥爷坐过牢?”

“是哩!”母亲的声音突然拔得老高,好像是说,你姥爷就是坐过牢,怎么着?

余大志不敢再问了。

过一会儿,母亲自己说:“你姥爷当过土匪——其实也算不上土匪,没做过啥坏事,就因为给土匪赶过马车。”

父亲说:“啥赶马车啊,他就是土匪。”

“人一有难,啥不好的都朝他身上堆。”母亲说,“就因为这,队长老是欺负我们,活儿都是最重的……”

“余大志!”苏仁秀大叫一声,上来要抢方向盘。

余大志赶紧踩刹车,车斜着停到紧急停车带上,一身冷汗。

“是不是瞌睡了,瞌睡就睡一会儿。”父亲说。

“太危险了……”苏仁秀心有余悸。

“我下去活动活动吧。”余大志其实一点儿也不瞌睡,姥爷是土匪,太让他意外了。

“停在这儿危险吧?”苏仁秀说,“前面有出口,不如下高速休息一会儿。”

余大志重新发动引擎,倒车雷达闪出一个日期。苏仁秀哎呀一声:“大志,今天你生日啊!”

母亲也想起来:“咋不是啊,后儿就十五了。”

好意外的生日礼物啊。余大志心想,很多事情也因此有了答案,母亲偶尔的歇斯底里,是不是和她的家族历史有关……

“谁不想生在一个吃穿不愁的人家,”母亲似有不甘,自己把话题拉回到她的出身上,“因为你姥爷,我们受了多少苦。你大姨其实不是老大,她上边还有一个,你爸知道。老大受不了这份罪,不声不响跟一个过路的跑了,到现在也不回来看一眼。你舅你们都看到了,不成事,连个家都没有。我们那个家,算是绝户了。咋弄呢,爹娘又不讓我们选……”

第十二章血脉

天气预报说有大雪,没想到这么大。头天晚上包的饺子,苏仁秀想早晨起来再去买香菜,余大志喜欢香菜泡醋再加点儿蒜泥做饺子的蘸料。菜市场离小区近,出门左拐不到二百米便是,下楼才发现,雪比她平时用的《新华字典》都厚。

饺子煮好,余大志正好洗漱完毕,来到饭桌旁。看到碟子里只有醋和蒜泥,问:“怎么没香菜?”

“这么大的雪,怎么出去?”

余大志嘁了一声:“多大的雪,还能堵住门?都像你这样,工作不干了?”

“你出去看看……”

两个人的手机同时响了,是儿子儿媳妇以及他们俩的家庭群。

“儿子,有事吗?”苏仁秀问。

余大志小声提醒她:“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

儿子那边好像也在吃早饭,苏仁秀把镜头對着桌上的饺子晃了一圈,最后转向余大志。

“好幸福啊,又是饺子。”儿子说。

“那你回来啊,回来让你天天吃饺子。”

“你过来我们也能天天吃上饺子。蒋平说你包的饺子好吃。要不你来深圳住一段时间,也陪陪蒋平。”

“她一个大人还用陪?”

“女人生孩子,情绪都不好。”

“有什么不好?我生你的时候高兴着呢……”

余大志插话:“你是你人家是人家,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苏仁秀犹豫:“我一走,你爸又饥一顿饱一顿的……”

余大志放大音量:“你妈的意思是,没有她,我就只能过猪狗不如的生活了。”又对苏仁秀说,“去吧,儿子需要你,儿媳妇需要你,你就别稀泥巴糊不上墙了。”

“预产期就这几天吧?”苏仁秀问。

“是啊。珍珍每天上学也需要人接送,我还真有点儿忙不过来。那就说好了,我订票了。”

十点刚过,儿子在家庭群发了一张截图,第二天中午一点的高铁票。苏仁秀赶紧给余大志打电话:“你看群没?儿子订的是明天的票。”

“好啊,明天我送你。”

“也不提前说一声,什么也没准备。”

“准备什么?是没衣服啊还是没首饰?”

“懒得跟你说。我还想着晚一天走,给你包点儿饺子冻着,你吃着省事。这一去不知道得多长时间,肯定得伺候月子。说得好听,陪陪蒋平,接珍珍下学……我是他妈,他想什么我能不知道?以前还信誓旦旦跟我说有了孩子也不用我管,现在都忘了?”

“你提前退休不就为了这个?马上就能抱孙子了,高兴去吧。”

苏仁秀跟着人流出了站。太阳当空高照,天上还有几片白去,像被谁涂到墙上的白漆,一动不动。儿子打电话问她在哪儿,苏仁秀说地上,能看到太阳。

上了快速道,苏仁秀问:“珍珍的学校很远?”

“不远,有校车。”

“那我来干吗?”

儿子扭头看她一眼:“送珍珍啊——校车开不进小区。”

“小区门口就是大路,非得我过来送?”苏仁秀揣着明白装糊涂。

儿子的声音突然柔软起来:“妈,你在家里也没事,来这儿也能陪陪你儿子嘛。”

苏仁秀笑:“这话你多少年都没说过了吧,有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

儿子也笑,身子都晃起来。苏仁秀提醒他注意安全:“我现在一个月还有五千多块钱工资,一年五六万,你得保护好我。我多活一年,相当于你养了几头牛。”

珍珍还没睡,大大方方地叫奶奶。这孩子确实讨人喜欢,长得好看,又机灵。苏仁秀在小区里散步,经常有孩子叫她奶奶。但珍珍不一样,珍珍的妈是儿子的老婆,她这个奶奶不是虚名——虽然没有血缘。

“珍珍越来越漂亮了。”苏仁秀夸她。这是实话,两年没见——过年说是被亲爸接到爷爷家去了——珍珍像是骤然长大了。

蒋平说:“像她爸,不像我。”

苏仁秀心里酸酸的,她替儿子嫉妒。珍珍的亲爸是IT精英,被美国一家大公司挖去,临走留下这套两室一厅——严格说,是留给珍珍的。

第二天晚上,苏仁秀给余大志打微信电话——现在能说话的只有老公了。以前老觉得与余大志隔心,与儿子贴心,但来到深圳才意识到,儿子是蒋平的老公,她有话只能跟自己的老公说。

“照照屋子,看有没有藏人。”苏仁秀故意板起脸。

年前丁富昌上了热搜,政协副主席被情人举报。举报人姓樊,有图有真相,还说自己被骗离婚,丁富昌却不离,双方保持不正当关系二十多年。

余大志对着卧室照了一圈:“客厅还看不?”

“不看了不看了,逗你哩。今天亲家请吃饭,你知道亲家母跟我聊什么吗?韩愈!”

“珍珍的爸不是姓任吗?”

“唐宋八大家的韩愈!”

“我印象里亲家母是小学老师吧?你俩同行,有共同语言。”

“要是光聊韩愈也就算了,人家聊的是韩愈和白居易的比较。”

“这就算是学术性研究了。话题怎么扯到韩愈身上去的?总不能上来就说,咱聊聊韩愈与白居易的比较吧?”

“她接了个电话,同事的,挂了电话她跟我解释,下午是他们学校语文老师的讨论时间,主题是韩愈与白居易的比较。”

余大志哦了一声:“小学老师,研究得有点儿高深。”

“咱一辈子就待在县城,是不是人家大城市都这样?”

“有可能,怪不得人家工资高。怎么比较的她说了没?”

“说了好多,我没记住。真老了,转身就忘……哦,想起来了,说一个越贬越坚挺,另一个贬了几次之后妥协了;还有,一个倡导直白浅显,另一个倡导言之有物……先不聊了,”苏仁秀说,“儿子在外面叫我。”

儿子说蒋平肚子疼,怕是要生了,他现在送她去医院。苏仁秀要跟去,蒋平不让:“妈,有思贤就行了,您好好休息,明天再过去。”

苏仁秀以为是客气,还是跟去了。儿媳妇去医院生产,她在家怎么睡得着?

早晨七点多生的,是个男孩儿,七斤六两。婴儿被护士清洗后送回来,折腾了一夜的儿媳妇睡着了。苏仁秀小心翼翼地抱着他,一个小老头儿,皱着眉,打了个哈欠。生命真是一份馈赠,是值得庆贺的大事,尽管这生命将要承受很多磨难。

儿子不会抱,因为紧张,也因为孩子太小,太脆弱。苏仁秀给他:“你也有儿子了,抱着儿子体会体会我们当年抱你时的心情。”

儿子乐得嘴都合不上了:“我也有儿子了……”

苏仁秀抽空出来给余大志报喜:“你把你那张满月照发过来,孙子跟你那张照片一模一样。”

“不可能,一个刚出生的小毛头怎么能和满月的小孩儿比,上次你还说儿子的初中毕业照跟我一模一样呢。”

“是啊,我也奇怪呢,這就是血脉吧……”

苏仁秀这两年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以前她总是认为,她和老公之间的问题都是婆婆引起的,婆婆的小农意识、婆婆在他们中间挑拨、婆婆不想有另一个女人分享儿子的爱……那一年得知婆婆的父亲是土匪,她有点儿理解婆婆了。

每一代人都在努力,每一代人也都有局限。

没办法,谁也无法选择父母。婆婆说得对。

“这是我们余家的血脉……”余大志在那边感慨。

“是啊,你们余家的血脉……”苏仁秀很惊讶,自己的语气竟然那么像婆婆。

第十三章遗产清单

余大志迟到了。

本来很准时的,上到17楼,他忽然发现这个五六线小城市有了大城市的样子。西南方向有一簇建筑,都很高,正在建设中。塔吊像巨人的手,神奇地扶起一座座大楼,将天空分成几个立体空间,特别有象征意义。这应该是幅好照片,余大志回身下楼去拿照相机。

进入会场,他向参会人员致歉,耽误大家的时间了。退休职工欢送会,报社每年秋季都要举行,对退休员工的工作进行总结,请他们吃顿饭,表扬一下他们平凡工作中的不平凡,恭喜他们脱离苦海。这个时候,他们是中年职工羡慕的对象,再不用熬夜等清样,不用辗转采访,不用为一个词一个标点符号费神……

这样的会,余大志一直认为很有人情味,也符合中国文化——尊老方能爱幼,也因此成为报社的优良传统,甚至发扬光大到其他单位。

这一年的欢送会,主角一共三位,均为男性。其中一位姓李,资深校对,平日喜欢热闹,开会那天却坚辞不到,先是借口身体不适,后来干脆不接电话。那个座位只好空着,但程序依旧,鲜花、小礼品、健康体检券,还有对三位老职工工作的高度肯定——这是会议程序中最重要的一项。

总编不在家,余大志代表报社领导讲话。稿子是办公室提供的,细致全面,全面到某一年获评报社优秀工作者、优秀通讯员,以及在某次评奖中获得的县级、市级表彰,等等。念完稿子,余大志由回顾联想到展望——这是文字工作者的惯性,回顾过去必然展望未来——退休职工的未来在哪儿?回到无风无雨的房子里,一日日昏老下去,直到最后那一刻来临?

越展望,余大志越恐惧。

余大志突然开始质疑这样的会了,说不定耳顺之年的李校对就是因为这个才拒绝露面。横幅上的“欢”,多像一个人在手舞足蹈啊。人家退了,你手舞足蹈,像是迫不及待地送走了一个随时都会晕倒在办公桌旁的老人。

再过两年就要轮到自己了,想起来都害怕。余大志找工会多要了一张体检券,那段时间他总是感觉胃部发胀,食物像是淤积在那里,消化不了。开始以为是活动少,连续几个晚上都去球馆打羽毛球,也不见效。怀疑是癌,母亲前年就是食道癌走的。

癌症遗传,这是万老师告诉他的。万老师是年初新冠病毒刚出来时走的,封城,余大志没法儿去主持。万嫂提起这事就哭,万老师走得孤单,当时身边只有孙子万世龙。

做完检查,医生说没什么,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就行。余大志不放心,又加了肠镜。一切正常。医生安慰他,人到中年,就像机器,零部件磨损在所难免。

整个过程他都没让苏仁秀知道,她一直在深圳帮儿子带中原——这个名字是余大志取的,意思是要他记住自己是中原人。苏仁秀过年回来过一次,疫情一过又去了。儿子那边需要她,她自己也想去。

他也没跟儿子讲,他清楚背负压力的痛苦,不想让他们徒增烦恼。况且,跟他们说了也于事无补。

体检回来,余大志觉得眼前到处都是老人,他们在目力所及的地方跳广场舞,在幼儿园小学门口等着接送孙辈……他们同时也是马路杀手,或者摇摇晃晃骑着电动车,或者横冲直撞驾驶着三轮车……

“皓首匹夫,苍髯老贼”,余大志想到《三国演义》里诸葛亮在阵前骂死一个白发老将的话,能活到“皓首”、“苍髯”,得经历多少磨难啊。他难以想象自己活到皓首时会是什么样子,也经常莫名地生出一种执念:我得活到他们那个年龄,至少得活到母亲那个年龄。龙钟之态,多好,他们至少能熬到“龙钟之态”——无论如何,一个人能活到他应该活到的年龄,才算圆满。

余大志担心自己活不过父母,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去年冬天,他跟一个朋友聊天,说到死亡,他挺悲观。朋友劝他,你还不到六十岁,别想那么多。但余大志长期受消化道疾病的折磨,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敢乐观。再就是虚荣心。他是韩愈那样的人(性格,不是成就),不会中庸不会迂回不会妥协,却希望能处理好各种关系,因此又累又乏,有种快顶不住了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很容易把人往绝望里引。

父亲今年八十七岁,母亲是八十三岁不在的,自己能活到八十三岁?余大志觉得不可能。父母是他的镜子,但母亲的去世让这面镜子不完整了,他失去参照,无所适从。从此,八十三岁就成了他生命前路上的另一个目标。

余大志曾经有过一次自杀的念头,是在高中时代——现在回想起来当然是矫情。课间,他无意中踢伤了一个同学的眼睛。医院就诊花掉的几块钱让他备受煎熬,要知道,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也不过三两块钱。他不敢跟家里人说,觉得自己太没用,还不如死了算了。他还记得那是油菜花开的时节,他一个人躲到学校外面的油菜地里,任伤感弥漫全身——上吊怕痛,服毒没药,最终又回到教室……

父亲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他不愿跟余大旺他们住,一个人自由自在,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再者,年轻人也看不惯老年人的生活。

10月17号是他生日,余大志买了蛋糕回去。母亲走后,余大志回去看父亲的次数反而多了。他不愿承认自己心里一直抵触母亲,不愿承认自己不喜欢的只是母亲。母亲确诊食道癌后,不到一个月就走了。父亲后来跟他们说,她好长时间都吃不下饭,知道自己快不行了,还说活到这个年纪了,该走了,不让父亲跟孩子们说。余大志每念及此,都怀疑母亲这样做是不是想改变她给孩子们的印象。

大姐余大玲也来了,中午在余大旺家吃的饭。大人们全了,大姐姐夫、哥嫂,唯独少了苏仁秀。大姐说看咱爸这精气神,应该能活一百岁。咱们余家有长寿基因,咱妈最后一年去接重孙子还骑自行车。

蜡烛点起来,一屋人零乱地唱生日歌,让老人许愿。余大志也在心里许愿,他希望父亲走在自己前面。余大志清楚自己的健康状况,能不能再熬十年,难说。他不想让父亲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当然,这想法是隐秘的,不能让任何人知晓。

后来余大志总是自责,要不是许了那样的愿,父亲兴许真能像大姐说的那样活到一百岁。余大旺在报丧的电话里说,咱爸就像一个熟透了的瓜,头一栽,就过去了。

父亲不像岳父,他没有做过支书(连村民组长都没做过),没有官方给他写悼词——也确实没什么可写的。好农民肯定是,父亲熟悉所有中原地区的农事,勤劳本分。除了在那一亩三分地里,他还有什么好?好父亲有点儿勉强,他祖祖辈辈种地,没有给儿子这样的读书人做父亲可以借鉴的经验。好丈夫?也许吧,经过多年斗争,父亲屈从了母亲的强势,算得上好丈夫了。

余大志赶回王畈时,院子里已经扯起巨大的凉棚。还没进门,就看到父亲躺在当门一侧的稻草上,衣服已经换好了,大姐正跪在他脚下。余大志像是被谁摁着,膝盖自然贴向地面,一边磕头一边呜呜地哭。

他没想到自己会哭,还哭得那么自然,不是给外人看的,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悲痛。想到父亲送他进城上学,想到父亲给他送粮食时连兜里的一分两分钱都掏给他,想到母亲吼他时父亲在一旁嗫嚅着像是想为他申辩……母亲死的时候他也哭过,说实话,那哭真有点儿作秀的成分,让父亲看,让大哥大姐看,让苏仁秀和儿子看——这次苏仁秀和儿子都回不来,深圳有两个区发现疫情,回来就要隔离。

余大旺进来陪余大志烧纸:“咱爸肯定知道他要走了,从来没见他把屋子收拾得这么利索过;自己先把寿衣穿好了,可能是咱妈提前做好的,纯手工;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豆腐块一样;米面靠桌子腿放着,鸡蛋摆在桌子上,还有你上次拿回来的牛奶,牛奶下面还压着一张纸……”余大旺歪着身子掏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掏出来,“可能给思佳了,等他回来吧。”思佳是大旺的儿子。

余思佳到镇上买菜张罗一屋子人的晚饭,天黑才回来。余大志整个下午都在想父亲写的遗嘱——应该是遗嘱,还能写什么呢?

他还记得万老师的遗嘱,关于万嫂、万贵、晓敏、万惠、万世龙,都有安排,甚至包括丧礼要通知谁参加。还说他虽不是官员,也不是企业家,没有什么遗产留给他们,但他相信,他对家人的爱,比那些官员或企业家一点儿不差。

果然是知识分子。父亲一个农民,哪能有这种境界?不过,垂死的人都很纯粹,跟文化高低没关系。

晚饭后,入棺。刚刚经历过母亲的葬礼,程序都熟了,父亲头枕三角形布袋,内装十字路口的黄土,棺材底铺黄白色被褥,以示“铺金盖银”。

大姐不知从哪儿抱来一个细长的灰色包袱,拆开一看,是一把暗红色的二胡,琴身锃亮,琴筒的一侧刷着红色的“毛宣”两字。

余大志想起来了,小时候这个包袱就挂在门后,当时是暗红色,料是帆布。他以为亲戚拿来的果子都藏在里面,趁大人出门,踩着凳子抠摸过,里面硬邦邦的,不像是果子。后来新修了房子,帆布包还挂在新房子的门后面,钉子高高地楔在前屋檐下,只不过已经掉了色。

大姐将二胡放在父亲怀里。

亲戚朋友都散了,余大旺让余大志回去睡会儿:“累了一天,晚上让思佳守夜,明儿最后一晚咱们再守。”

“不累,”余大志说,“我和思佳一起吧,明晚再换你们。”停了停,又问余大玲,“那二胡,怎么回事?”

“哦,你说弦子啊,”大玲说,“咱爸年轻那会儿拉的。”

余大志还是没明白二胡跟父亲的关系。

“咱爸当年在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拉弦子。”余大旺说。

“要不然,咱妈会喜欢上咱爸?”余大玲像是在证明大哥的话。

父亲会拉二胡,真是太让余大志震撼了,就像母親说她是土匪的女儿。要说母亲会拉他还能接受,因为小时候母亲教过他唱歌:“天上布满星,月牙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伸……”父亲一双掌犁子掌耙的手,对谁都唯唯诺诺的,怎么会与文艺搭上关系?

余大志倒是喜欢二胡,喜欢二胡的绵长、忧伤,他车上就有一张二胡独奏的碟片。听得最多的是《赛马》,第一个音就拖了很长,像一只手轻轻拉扯开你的神经,渐渐绷到极限处,你只能屏声静气,生怕一不小心神经就会被扯断。突然弦音一转,那只手又慢慢松回去,慢得你差一点儿就失去了耐心……

余大玲说:“小时候听爸拉过。”

“我只记得有一次咱爸把弦子拿出来正要拉,咱妈喊他去喂猪。”余大旺说。

余大志好像从来没看到父母身上闪光的一面,除了这把二胡。上中学时写作文,人家都写父母伟大,无所不能,无所不通,他也跟着写。当然是编,他的父母除了种田赶集,什么也不能什么也不通。

也许是因为父亲的基因——这一点余大志之前从没想过,所有乐器中,余大志独独喜欢二胡。

他第一次正儿八经听二胡是在高中一年级,学校的元旦晚会上,主持人报“二胡独奏”,上去的竟然是他们的体育老师——为什么二胡总是与意外联系在一起?体育老师上台坐到学生坐的凳子上,下面的观众还没回过神,二胡就在台上急促地响起来,有点儿百米赛抢跑的味儿。嘈杂的报告厅突然静下来,所有的耳朵和眼睛都集中到台上的体育老师身上。体育老师不看台下,闭着眼睛,头随着琴弓的拉扯一会儿仰起来一会儿又低下去,有清晰的马蹄声——过后问身边的同学,才知道曲名就叫《赛马》——由远及近,渐次增强,层次分明,与马的嘶鸣杂沓在一起……演奏者站起来谢幕,台下沉寂半晌,掌声才轰然响起,经久不息。

余思佳到晚上才拿来那张纸条。纸是从小学生的作业本上扯下来的,最上面还有一行铅笔字,全是汉字“十”,顶着格,不知是哪个重孙辈用过的。没有抬头,父亲的字从第二行开始,个个像是镰刀砍出来的。

余大玲

余大旺

余大志

24300

黄四海借8000

王林场借2000

三块银元

冰相(箱)电视几(机)

煤气空条(调)

沙发

三轮车……

余思佳问:“叔,我爷特意写了你们仨的名字,意思是这些东西你们仨分?”

“我们仨分还用写?”余大志看看棺材里的父亲,他脸上盖着张黄裱纸,一身簇新的衣服,鞋是布鞋,连鞋底子都是手工纳的。

“我以为我爷不识字呢。”余思佳又说。

原以为父亲会写几句类似遗嘱的句子,像万老师那样,尽管他没有万老师的学问。余大志还是想多了,只上过小学二年级的人怎么会写遗嘱?可是,临死之前,任谁都有未完的事要交代啊,哪怕他是文盲。

睡不着,余大志坐在父亲躺过的稻草上,旁边就是父亲的棺材。成年以后,他跟父亲很少这么近过。小学快上完时,他从树上摔下来,摔断了腿,他伏在父亲背上,直到母亲在一旁数落完,父亲才背他去诊所。那是他有记忆以来与父亲最亲近的一次。余大志多希望回到那时候啊,他十岁,也可能九岁,无忧无虑,一张白纸,一切都可以重来,可以更好,自己的日子,将来的婚姻、家庭,包括跟父母的关系……

乡村的白天吵得人不安生,午夜又静得吓人。村子里的房子东一处西一处,把月光弄得支离破碎的,投射到地上的水洼里,树叶上的水珠里,房顶上的琉璃瓦片上,光影四溢,晃得人眼花缭乱。王畈睡着了——牲畜家禽睡了,铁锨犁耙睡了,人也都睡了……寒气却活跃着,直朝人衣服里钻。

余大志打了个寒战。凌晨一点了,有点儿凉。他走得匆忙,忘记带厚衣服了。余思佳已经靠墙睡着了。余大志悄无声息地站起来,去翻父亲的衣柜,找到一件半长外衣披上。

外面传来风吹动树枝的飒飒声。他清楚地记得岳父不在的那晚,也是这样的夜,风一吹,头顶上的帐篷哗哗地响,他缩紧身子,有点儿紧张。现在,他一点儿也不害怕,棺材里是他的亲人,是给了他生命的亲人。

走了,老人们都走了,岳父母,还有他自己的父母,都走了,他跟儿子会好起来的,跟苏仁秀也会好起来。

早晨起来,户族上有两个妇人过来准备早饭——请来的厨师只负责午饭、晚饭以及出殡那天的早饭。两个人都四十岁左右,谁家的儿媳妇,余大志不认識。她们一边忙活,一边在为即将到来的冬天操心。一个说,马上就冷了,我想买一件毛呢大衣,半长的那种,我喜欢棕色。另一个说她喜欢黑色,黑色好配衣服,还显高贵……

余大志回到车上,重听了一遍《赛马》。父亲不可能会《赛马》那样的曲子,《赛马》应该在灯光齐聚的舞台上演奏,所谓庙堂之上,它属于学院派,离父亲这样的人远。父亲拉的应该是“天上布满星”或《卷席筒》那样的曲子,他是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乐手。

但二胡里面肯定有某种可怕的东西摧毁了父亲的生活,余大志想,要么就是,生活里某种可怕的东西摧毁了父亲的二胡。

吃早饭的时候,院子里人多了起来。余大志看到了儿子发在家庭群里的话:“纸条上全是我爷留下的钱和物品,最大的是那笔存款,最不值钱的是三轮车,而你们三个排在最前面……”

余大志恍然大悟。三个子女——他们跟银元三轮车一样,都是父亲遗产清单上的一项。但在父亲的心里,他们仨,是他留给这个世界最大的遗产。是吧。

(全文完)

作者:张运涛 栏目:特别推荐 期刊:《啄木鸟》2022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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