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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灰色丝绒大衣

分类:小说月报 更新时间:2022-09-04 19:28:51

云裳姓陈,很漂亮的一个女孩。时间是一九三六年深秋,地点在南京。这个叫云裳的女孩正读初二,读的是一所非常有名的女子中学。在这所学校读书的女生,非富即贵,都是有钱有势家庭的千金。上学放学有人送和接,有的直接是坐小汽车。接送云裳的是老邓,陈家女眷出门,通常都是坐老邓的三轮车。云裳家也有小汽车,不过是她爸的专车,别人很少有机会坐,除了云裳的哥哥云龙。云龙是这个家里的独子,只有他才能享受这种特权。

就是在这个深秋,一向多愁善感的云裳,突然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惆怅。那时候,学校的女生流行穿像风衣一样的大衣,转眼间,几乎人手一件,都打扮得像好莱坞电影里的女明星。确实与看过的美国电影有关,反正一下子就流行起来了,大家都穿,谁不穿件大衣,都不好意思去上学。女校有校服,天气凉了,校服外面套上一件风衣似的大衣显得正合适。

云裳也想有件与大家一样的漂亮大衣,她向自己的姨娘提了出来。姨娘其实是云裳的亲妈,是她爸的姨太太,云裳是庶出,自小就称呼自己亲妈姨娘,叫她爸的正房太太为姆妈。姨娘说,你跟我说又有什么用,当然是跟你姆妈去说,我是不会给你钱的。云裳知道姨娘会这么说,虽然她是自己的亲妈,但云裳一点也不喜欢她。云裳是姨娘生的,这个出身害得她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大打折扣。

姨娘一共生了两个孩子,还有一个就是云龙。云龙是陈家的独苗,与云裳一样,他也喊亲妈是姨娘,喊大太太是姆妈,可是因为是男孩儿,在这个家的地位截然不同。姆妈生了四个女儿,云龙一出来,就被抱到她那儿去养护,宠爱得不得了。与云裳一样,云龙对自己亲妈也谈不上喜欢,直到上了小学,才知道自己是姨娘生的,为此他很生气,在家里乱摔东西,不承认姨娘是他亲妈。

姆妈很严肃地对云裳说,为什么非要穿大衣呢?你觉得冷,外面罩上棉袄不就行了?女孩子,不要老想着臭美,这样不好。

云裳每天都与云龙同路,他们的学校挨得很近,就隔着一堵高高的围墙,老邓正好送他们两个一起上学。云龙知道妹妹想买大衣,知道姆妈不同意,就对小自己两岁的云裳说,这还不好办?哥帮你买好了。在这个家里,对云裳最好的就是云龙,他特别爱护这个小妹妹。云龙是家里的小皇帝,因为有姆妈宠着,他可以无法无天,同父异母的四个姐姐都把他当作小祖宗一样供着,都不敢招惹他。他说要拿钱出来给云裳买件大衣,确实是件很容易的事儿,但是云裳不敢让他为自己花钱,就算买了也不敢穿,姆妈在这个家里有着绝对权威,她说不行,那就是不行。

云裳的同学问她,云裳你为什么不穿大衣呢?你看我们差不多都穿了,就像我身上的这件,太平路上好几家店里都有,正宗的美国货。云裳掩饰说自己不喜欢穿大衣,她没觉得大衣穿在身上有什么好看。这所学校没有穷孩子,好几个同学也是姨太太生的,与云裳不一样,同样是姨太太生的,她们的母亲比正房太太更厉害,都是花钱的大好佬,特别舍得在孩子身上花钱,怎么时髦怎么打扮。

有一天,云龍心血来潮,宣布要亲手为云裳做件大衣。他已经认真研究过,觉得这事很容易。云龙相信他做的大衣肯定会比买的更好看。姆妈只当是说着玩玩,没想到他翻箱倒柜,从橱里找了一条毛毯出来,二话不说就动了剪刀,将好端端一条毛毯中间剪了一个大口子。负责照看他的女仆急了,说,小祖宗啊,这么好的一条毯子,就让你给剪了,太太知道了,非骂你不可。

姆妈知道了,没骂他,反倒骂了云裳,说,都怪你这丫头,都怪你要买什么大衣。反正毛毯都剪坏了,骂谁也没用,只好由着云龙的性子胡来。他参照的是电影画报,仿佛古代欧洲骑士驰骋时的披风,看着容易,真做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姆妈让会做针线活的女仆崔妈帮忙,云龙在一旁指手画脚,崔妈便按照他的意思加工。领口应该怎么样,袖口应该怎么样,还有口袋放在什么位置,纽扣在什么位置,云龙一个劲地说,一边说,一边急,崔妈被他说得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还是云裳帮着出主意,崔妈不得要领,云龙急得直跺脚,埋怨说,你真笨,跟你说不要这样,不要这样,你非要这样,你看你看,不是这样的。

前前后后花了六天,才算完工,已经不是最初设想的那样,更不是云裳希望的那样。结果是不伦不类,有点怪模怪样。姆妈又一次责怪云裳,说,都是你撺掇云龙干的,好好的一条俄罗斯毛毯,多么好的料子,就这么糟践了,现在好了,你总算称心了。不管好看不好看,既然已经做出来了,你就要穿,必须得穿。云裳只好服从,只能穿,她房间书桌上有一面小镜子,那种可以抓在手上的镜子,用镜子照了左肩,看不到右肩,照着前胸,又看不到旁边的两只袖管,往远处放,她是近视眼,看不真切。

女仆安慰说,这不是挺好吗?我觉得很好看。

云裳说,好看什么,肯定是丑死了。

云裳问云龙觉得怎么样,云龙说就这样。云裳说,什么叫就这样,到底是怎么样?云龙说,如果你觉得好看,就是好看,你如果觉得不好看,就是不好看。云裳说,你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肯定是不好看,你才会这样说。云龙大大咧咧,又认真地看了一眼,说,我真没觉得不好看,当然了,也没觉得特别好看,不就是一件大衣吗,你干吗要那么在乎?

云龙不明白云裳为什么会那么在乎一件大衣,然而云裳是真的在乎,非常在乎,她一定要让云龙陪她去大街上照镜子。她家住在杨公井,出了院子门,走不多远就是繁华热闹的太平路。太平路是当时南京最热闹的街区,商店林立,到处闪耀着霓虹灯。天刚刚黑下来,他们来到商店的大玻璃窗前,想通过橱窗的大玻璃,照出云裳的全身。

橱窗里的电灯太亮了,云裳的设想完全落空,她只能看见橱窗里的摆设,根本看不清楚自己。自己只是一个很模糊的影子,若有若无。云裳看到了一排排口红,像子弹匣一样排列着。一条条鲜艳光亮的丝围巾,折成了一只只飞翔的蝴蝶,挂在半空中。一个木制的女模特站在橱窗中间,身上披着一件灰色的丝绒大衣,那可是云裳心目中最美的一件大衣,她已经偷偷地注视过无数遍。

云裳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你不觉得这件大衣太好看了吗?云龙看着橱窗里的灰色丝绒大衣,看着云裳非常仰慕的目光,笑着说,这是女人穿的,你还是个女孩子,是个小姑娘,要等你大一点才能穿。云裳不同意云龙的话,说她好几个同学都有这样一件大衣,穿在身上真的很好看,太好看了。云龙说,你这么喜欢,我回去跟姆妈说,让她为你买一件就是了。云裳说,姆妈不会同意的,她肯定不会同意,我不要你说。云龙说,我用我的钱帮你买,你既然喜欢,我帮你买。云裳听了很开心,心里已经非常领情。她知道云龙是家里的大少爷,但是姆妈才是这个家的“慈禧太后”,什么事都要跟她说才行,都必须是她做主,云裳可不愿意云龙为了她挨骂。0290F5C3-1857-4B7A-AA1B-BE18BBD7F81C

往前走一点,是一家糖果店的橱窗,篮子里搁着各式糖果。再往前走,是卖鞋子的,架子上展示着一双双好看的皮鞋,男人穿的黑皮鞋,咖啡色皮鞋,女人穿的高跟鞋,红皮鞋。然后是一家理发店,有个年轻帅气的伙计站在门口,招呼他们兄妹进去。透过玻璃窗,云裳注意到店里一位剃头师傅正歪在椅子上打瞌睡。灯光有些暗淡,從橱窗的大玻璃上映出了兄妹俩的影像,只能看出一个大概,不是很清晰,云裳仍然感觉不出自己的大衣到底合适不合适。她让云龙往旁边站站,自己在原地打了一个转,不是很有信心地问云龙,我身上这件大衣,是不是很难看?

云龙没理她,这话云裳问过好多遍了,他不愿意再回答。

云裳又说,我知道,就是难看,你也不肯说出来。

云龙的身材像父亲,不是很高大。云裳像姨娘,个子很高。男女有别,他们兄妹并排站在一起,个子几乎一样高。云裳说,我要是穿上高跟皮鞋,肯定会比你高。说着略略踮起脚,说,你看,我现在都快比你高了。她和云龙在一起,心情总是会特别好。这个家里,云龙这个哥哥最疼她,同父异母的大姐二姐,岁数比姨娘还大,她们永远是板着面孔,永远是用一种大人管小孩的口吻教训她,不许这样,不许那样,三姐和四姐很少跟云裳说话。几个姐姐都出嫁了,她们回到娘家,只知道给弟弟云龙带东西,根本不把小妹妹云裳放在眼里。

云裳的父亲是大律师,很能挣钱,总是很忙的样子,天天坐着小汽车进出,家里的事很少过问,里外都是姆妈在掌握。有一天是姆妈的生日,去小西湖餐厅下馆子,父亲看完报纸,气得往桌上一扔,说真是胡闹,这样一来,天下非大乱不可。原来是西安发生了政变,把蒋委员长扣了。过些日子,又没事了,蒋委员长回到南京,南京城到处都放爆竹,庆祝他平安脱险。云裳的学校组织游行,街上有许多看热闹的,对着女生队伍指指点点,评头论足。与云裳并排走的同学就对她说,这些人一定是觉得你这件大衣很奇怪。说者无心,听者很往心上去,云裳顿时想把身上的大衣脱掉扔了。天气有点凉,她只是这么想,并没有真的脱,脱了也不敢扔,拿在手上更不合适。

从此,云裳有了严重的心病,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大衣难看。难看也不能不穿,学校里没人再穿棉袄,所有女生都有件漂亮的大衣。云裳因此闷闷不乐,整个冬天心里都不痛快。一直熬到春天,终于可以脱了,可以不用再穿这件该死的大衣了。云裳便向云龙抱怨,她告诉他,自己终于不用再受那个罪。她已经恨透了这件大衣,说这事儿怪来怪去,都要怪云龙,是他害得云裳不得不穿它,是他别出心裁,为她弄了一件这么奇奇怪怪的大衣,说来说去,都要怪他。

在这一年夏天,云龙考上了杭州的浙江大学。云裳问他为什么要去杭州读书,他说,杭州多好玩呀,有西湖,西湖很大的,等有了机会,带你到西湖上去划船。云裳舍不得他走,说,你去了,我真会想你的。没想到全面抗战突然就爆发了,炮火连天,在上海打得难解难分,云龙去杭州没几天,便跟着学校西迁,先是去了浙江的建德,然后又去了江西的吉安,然后是广西,再然后是贵州的遵义。从大学一年级到三年级,就没有安生过,总是在搬家,永远在撤退。

国难当头,同学们心情都很苦闷,往贵州迁移的时候,昆仑关战役打响了,几个同学便在一起开会,说他们干脆做些更有意义的实事,组织一个战地服务团,到前线去慰问抗战将士。云龙会吹口琴,他口琴吹得非常棒,就报名参加,真的去了前线。所谓去前线,当然不是扛枪打仗,能做的事情,无非是慰问演出,到战地医院帮助救护伤员,代从战场上撤退下来的士兵写家信,当时士兵中还有许多文盲。昆仑关战役打得很艰苦,中日双方各自损失惨重,都宣布自己大捷,都说自己打胜了。

战役接近尾声,云龙所在的服务团被日军的一场突袭冲散了。事前大家曾有过约定,遇到特殊情况,与队伍失去了联系,各自分散了,就要想方设法赶往遵义。战地服务团是在迁移途中成立的,他们出发时,学校还没到达目的地遵义。现在学校不仅到了遵义,而且早就安顿下来,正式开始复课。分散逃跑的过程中,云龙非常慌乱,这可是从未遇到过的状况,自小他就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上了大学,虽然也经历了一些锻炼,但毕竟过的是集体生活,有学校管吃管喝,如今真要让他独自面对,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去国统区的道路封锁了,学校所在地遵义遥不可及。云龙这样的学生娃子,混在逃难的人群中很显眼,一下子就被日本人识别出来。他怎么看都不像个当兵的,也不太像普通老百姓,日本兵把他抓住了,扣也不是,放也不是,最后便交给伪军,由伪军看管,与其他战俘一起,押送到汉口进行甄别。

这时候,汪精卫的南京政府正式宣告成立,拥护汪的和平救国大标语,刷得到处都是。云龙在收容所被关了一阵,也就被释放了。收容所吃的是难以下咽的猪狗食,好歹还有人管饭,流落汉口街头,就是真的饿肚子。云龙充分品尝到了走投无路的滋味,他身上有一张类似良民证的身份证明,凭着这张纸条子并没人肯管他饭吃。按照云龙的心思,应该想办法去遵义,去学校与老师和同学会合。不过光是设想没有用,身无分文的云龙寸步难行,给南京的家里写信,让家里给他寄钱,但远水救不了近火。

当时的汉口与首都南京一样,属于民国八个特别市之一,战前也是很繁华的,经过三年抗战洗礼,满眼破败迹象。昔日老字号店铺有的倒闭,有的易主。云龙在一家日本人开的旧货铺前游荡,鬼使神差,他也不明白怎么就流落到了这条街上,沿街好几家店面都是日本侨民的商铺,店主竟然还会说中国话。云龙注意到了那件灰色丝绒大衣,挂在店铺门口的铁丝上,各式各样的衣服很多,有新有旧,他的目光却盯在了这件大衣上不肯离开。

这件灰色丝绒大衣,与南京太平路玻璃橱窗里云裳看中的那件几乎一模一样,起码云龙这么认为。此时此刻乍暖还寒,这件大衣勾起了浓郁的思乡之情,转眼间,离家已经两年多,云龙无限怀念在家的日子,怀念自己的妹妹云裳。他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感觉云裳这时候正和他站在一起,她就站在他身边,他们正一起欣赏眼前的这件灰色丝绒大衣。店主有两个女儿,小的七八岁,大的十一二岁,云龙觉得这两个女孩都像自己的妹妹,都仿佛云裳小时候的样子。0290F5C3-1857-4B7A-AA1B-BE18BBD7F81C

急中可以生智,从一张被遗弃街头的旧报纸上,云龙读到荆陵先生正在连载的小说。这个叫荆陵的小说家是安徽铜陵人,长居汉口,是云龙父亲的学生,本来正经八百学法律,不知道怎么就写起小说来,旧派的言情小说,还挺受读者喜欢。既然走投无路,云龙便去报社打听荆陵先生的住址,报社的人先是拒绝,后来看云龙也不像坏人,便告诉他荆先生每天下午一时,会准时到报社来送稿子,他若是真想见荆先生,可以在那个时间过来。

结果真见到了留着长长山羊胡子的荆陵先生,一看是老师的儿子,又是张口向自己借钱,荆陵先生抹了抹胡子,很有点为难,借也不是,不借也不是。眼见着师弟陷入困境之中,不帮忙说不过去。这位荆陵先生是明白人,云龙的父亲在法律界大名鼎鼎,南京律师公会的几任主席,据传即将到汪伪政权司法部任职,自己现在写通俗小说,不再吃法律这碗饭,但是也得罪不起。毕竟云龙登门求救过,陷入了困境的师弟在汉口有个三长两短,他将难辞其咎。

借到钱的云龙立刻赶往日侨商店,将看中的灰色丝绒大衣买下来,然后买了一张去南京的船票。因为买了大衣,身上的盘缠只能再买张大通铺票,连吃饭钱都不够了。天气突然又开始降温,降得很厉害,一路上,云龙又饿又冷,靠在经过的码头买点最便宜的红薯填饱肚子。他冷得吃不消,索性将那件女式的丝绒大衣穿在身上,稍稍小了一些,穿着有点绷紧,防寒效果挺不错。

三十年后,也就是一九七○年的春天,云裳对自己女儿玲安讲述了云龙的故事。玲安有两个哥哥,大哥是“文革”前最后一批大学生,毕业被分配去了石家庄,二哥当兵去了。现在轮到玲安,必须要下乡插队,临行前,帮女儿整理箱子,云裳一次次地提到了云龙。云裳说,玲安你真想象不出,我这个哥哥,你那个从未见过面的舅舅,当年对我有多好。云裳对孩子们很少提及云龙,孩子们出生时,云龙早就死在了异乡,而且他死的时候,身份还是国民党的兵,这一点对孩子们解释不清楚,既然解释不清楚,干脆就不说了。

云裳告诉玲安,三十年前那个初春,云龙突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她立刻激动地哭起来,他显然是吃了很多苦,受了不少罪。兄妹之间的感情实在是太好了,无法想象云裳多么高兴,无法想象她是多么爱她哥哥。自小到大,这是他们第一次分别这么长时间,第一次这么长时间音信全无。那时候,云裳正好与现在的玲安岁数差不多,高中的最后一年,仍然还是个天真少女,还是有点傻。全市中学生运动会即将召开,她参加的项目是跳绳,云裳是全校冠军。运动会那天,她大出风头,穿着云龙为她买的那件灰色丝绒大衣,不比赛的时候披着,比赛时脱下,一会儿穿上一会儿脱下,非常引人注目。

云龙应邀去体育场观看比赛,云裳告诉女儿玲安,当时她并没有意识到云龙心情不好,自己恰恰是因为哥哥在场,发挥得十分出色。场面挺热闹,云龙为她鼓掌,为她叫好,然而突然就不高兴了,变沉默了,最后干脆拉下脸来,说,云裳你知道不知道,有一句唐诗,叫“商女不知亡国恨”?云裳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有点煞风景,高兴的劲头顿时打了折扣。与汉口街头的所见一样,南京也到处是和平救国的标语口号,运动会期间,汪伪政权负责教育的一个官员莅临会场,装腔作势发表了十分钟讲话,大谈体育和公共卫生,大谈健康和东亚各民族前途的相互关系。

云裳的父亲以年事已高为由,拒绝去汪伪政府任职,公开拒绝之前,传说国民党军统特务要刺杀他,公开拒绝之后,又说汪伪特务机关已把他列入暗杀名单。云裳并不太了解实际情况,她并没有感受到那种紧张。父亲不再去上班,他很少与家人说话,总是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读书。云龙回来后,他把儿子叫到书房狠狠地训了一顿。那段时间,兄妹虽然相聚,可是云龙明显不快乐,再也不像过去那样有说有笑。回家后,他仿佛变了一个人。有一天,云龙告诉云裳,他已给外地的同学写了信,也接到了同学的回信,云龙是战地服务团唯一的失踪者,同学们都以为他牺牲了,没想到他竟然还神奇地活着。

云龙又一次离家出走,临行前,悄悄告诉云裳,此行要去外地与同学会合。他没告诉妹妹怎么去,也没告诉她路上可能会遭遇什么风险,他跟云裳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一切已经决定好了,根本不可能改变。他去了上海,绕道香港,然后七转八绕,终于到达遵义,终于与他的同学會合。他的同学非常震惊,没想到他竟然死而复活,学校为他隆重地开过追悼会,会作曲的同学专门为他谱写了一首挽歌。云龙重新回到了学校,在为他举办的欢迎大会上,这首挽歌在欢乐的气氛中又一次被唱起,大家非常高兴他的回归。

云裳告诉女儿玲安,云龙后来又报名参加了远征军,就在大学即将毕业的那一年。他本来学习文科,最初学的是法律,早在重返学校前,还是在广西的宜山,已经转学去了物理系,他觉得这门功课更有用,国家更需要。战时通信极不方便,云裳对于云龙的真实想法也不是太了解,只知道报名参加远征军是为了去做翻译,当时前线极需要懂外语的人。云龙的身体状况并不适合当兵,谁都没想到,在缅北反攻中,他会死于日军飞机的一次轰炸。

玲安弄不明白远征军是怎么回事,在那个特定的年头,不可能弄明白。她问云裳这支军队是不是由国民党领导,如果是,又说明什么呢?说明舅舅当时还是参加了一支反动军队,还是在为国民党卖命。云裳无话可说,她觉得女儿说得也有一定道理,云龙要是不参加远征军,要是不去缅北战场,也就不会丢掉自己的性命。

云龙的死讯传来,最伤心的还不是云裳。姆妈哭得死去活来,昏厥过去好几次。云龙是姆妈的命根子,当初要去浙江上大学,她一千个舍不得,一万个不放心,坚持要让平时照顾云龙的崔妈陪云龙一起去杭州。如果不是云裳的父亲,也就是玲安的爷爷阻拦,这完全可能成为真事。

很长一段时间,云裳都在想,云龙之死会不会又是一次误传。然而一切都是确定的、无疑的,有阵亡通知书,有坟墓和墓碑的照片。玲安听四姨说起过云龙,她说,你大奶奶在世的时候,把你舅舅宠得像太子一样,那时候,我们姐妹几个都对他好得不得了,什么事都惯着他,都依着他,就因为他是男孩儿,是这个家里的独苗,现在想想,真没什么道理。0290F5C3-1857-4B7A-AA1B-BE18BBD7F81C

云裳告诉玲安,她舅舅死了以后,自己成了她大奶奶最喜欢的孩子,她几个姨妈早就出嫁了,大奶奶把对云龙的心思,都转移到了自己身上。云裳那时候正上大学,刚开始谈恋爱,玲安的父亲比云裳高一届,他开始追求云裳,说云裳穿着灰色丝绒大衣在银杏树下看书,那模样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一幅油画。大学校园有一棵巨大的银杏树,秋天落叶之际,云裳喜欢在银杏树下读书。

玲安的父亲是外地农村的,大奶奶对这个未来女婿很满意,她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与云裳结婚后,要住到陈家。陈家有太多的空房间,他们没必要再住到外面去。大奶奶的意思就是要招女婿,担心玲安的父亲是苏北乡下人,不太能够接受,没想到他一口答应了,玲安的父亲接受过新式的高等教育,只要能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无所谓做不做招女婿,抗战胜利后,南京住房很紧张,能有个现成住处又何乐而不为。玲安的大哥出生,父亲主动提出让孩子姓陈,等以后第二个孩子再跟自己姓,如果不是大奶奶很快离世,玲安的大哥完全有可能被宠溺成另外一个云龙。

玲安下乡插队当农民,待了整整八年,云裳把心爱的灰色丝绒大衣,郑重其事送给女儿,然而八年过去了,一直都压在箱底,从来也没穿过,一次也没穿过。在农村,这样的大衣根本穿不上,它只是看上去漂亮,并不御寒,太不实用。所谓漂亮,也是早就过时,一种应该淘汰的美丽。飒爽英姿五尺枪,不爱红装爱武装,在那个年代,玲安接受革命式教育,她小学时想养金鱼,大三岁的二哥坚决不同意,说这是资产阶级的玩意儿,剥削阶级的爱好。

下乡八年后高考恢复,玲安考上大学,重新回到南京。许多东西都留在乡下,送给了当地农民。她曾认真考虑过要不要把大衣也送掉,最后没送出去的原因,一是考虑农民不一定会喜欢,二是既然云裳那么在乎它,还是物归原主最好,带回去还给她,原来属于谁,仍然还给谁。这时候云裳已退休,女儿回南京上大学,让她感到非常高兴。云裳不知不觉已经老了,退休在家,屋里空空荡荡,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一个在石家庄工作,一个还在部队,正准备出发去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

云裳夫妇都是学化学的,云裳是中学老师,老公是化工厂工程师。化工厂在长江北岸,长江大桥建成前,夫妻一直分居。在女儿玲安的记忆中,父母关系很一般,经常处于冷战状态。云裳曾向四姨抱怨,说玲安的父亲有个相好,这女人暗恋他,他也喜欢她,对方是军人的老婆,破坏军婚是很大的罪名,所以始终不敢越雷池半步。玲安大学二年级时,她父亲退休了,退休了便搬回来住,与云裳的关系完全改善。过去的阴影不复存在,少年夫妻老来伴,这句话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他们几乎是立刻变成了女儿完全不熟悉的两个人,晚年的玲安父亲变得非常体贴,处处细心照顾云裳。云裳过生日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他建议下馆子,去福昌饭店吃西餐。

临行前,衣服试了一件又一件,云裳居然把那件灰色丝绒大衣又找出来,试了又试,镜子前照了再照,最后唉声叹气,说穿不下了,老了,没办法再穿,还是年轻好呀,这大衣就适合年轻人穿。她自己穿着不合适,逼着女儿试,强烈建议她穿。玲安的父亲在一旁帮腔,说她穿着太合适了,挺好看的,又说,就是让你妈高兴,今天这日子,你也应该穿,真的挺好看,我们不哄你。玲安拗不过父母,只好硬着头皮穿上,心想就算是哄他们高兴吧。她从来没有吃过西餐,也许吃西餐就应该穿这样的大衣。

去福昌饭店不远也不近,这是一家民国老饭店,很有点来头,所谓西餐,也是刚恢复不久。玲安对它一无所知,云裳说她小时候来过好几次,玲安的爷爷喜欢吃西餐,玲安的舅舅云龙也喜欢吃西餐。路边的梧桐树叶已经枯黄,秋天正在往深处走,一家三口散步去福昌饭店。玲安自小就习惯父母的冷战,因为习惯,現在看他们这么亲密无间,一路都是手挽着胳膊,反倒觉得不习惯。父亲的个子不高,边走边说,说玲安穿着灰色丝绒大衣,让他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他说,你妈那时候可漂亮啦,她就穿着你身上穿的这件大衣,漂亮极了,我那时候做梦都不敢想能把你妈追到手,真的,真的是不敢想。

云裳说,你肉麻不肉麻,肉麻不肉麻?女儿都这么大了,还说这个。她想女儿肯定也会觉得这话肉麻,会想她父亲现在怎么变成这样。老字号的福昌饭店眼见就到了,看着身边早已长大成人的女儿,云裳对自己的老公叹气,说,你看见这件丝绒大衣,想到的是我们年轻的时候,我呢,我看见它,就想到了云龙,我现在突然很是想念他。说着眼睛红了,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很感慨地说,跟你们说这个又有什么意思呢?你们对云龙一无所知。

原刊责编胡破之

【作者简介】叶兆言,男,江苏苏州人,1957年生,198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1986年获硕士学位。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死水》《一九三七年的爱情》《花影》《花煞》《后羿》《别人的爱情》《没有玻璃的花房》《我们的心多么顽固》,中篇小说集《艳歌》《夜泊秦淮》《枣树的故事》及《叶兆言文集》(七卷),散文集《流浪之夜》《旧影秦淮》《叶兆言绝妙小品文》《叶兆言散文》《杂花生树》等。中篇小说《追月楼》获1987—1988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马文的战争》《美女指南》获本刊第十、十五届百花奖。现为江苏省作协专业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分类:短篇小说 作者:叶兆言 期刊:《小说月报》202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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