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耐克鞋呢?”高远从S城出差回来不久后的一个晚上,妻子问他。
他们正穿过步行街。高远趿着儿子的旧匡威,实心橡胶底,有点儿沉,还打脚。脚后跟那里磨得直疼。
他不动声色地急往前走,像是被马路歌手的表演所吸引。
“鞋呢?”妻子追问,“那可是新鞋。出差回来就没见你穿过。”
高远已经超前两步。步子迈得再大再急一些,就可以拉开三步。三步差不多就是两米。这么热闹的街上,她说什么,他就不是装的听不见,而是真的听不见。
妻子的手从后面插进他臂弯,用了相当大的力气拖住他。“好不容易买双鞋,四百多块钱,差一点就五百块了。”她的话音透着不难觉察的心疼。
高远泄了力气,往后退一步,让开往前走的路人。妻子也跟着他退后。两个人站在相邻店面之间灯火未连接的暗处。脚后跟估计磨出水泡了。他尽量把脚趾往前面顶,轻声轻气地说:“跟老同学喝酒,这事给你说过。没敢说的,是我喝醉了,下了出租车,直接栽进绿化带里睡著了。半夜,人醒了,鞋没了。”
“这么危险的事你也做得出来?好日子还没到,你就想把自己报销了?你这辈子就没有遇到过一件好事。”妻子更加恼火,甩开他径自走了。
去S城出差,是高远退休前最后一次公差。
在那之前,在加拿大留学毕业的独生子终于拿到工作签证,并且顺利找到了工作。“你们再不要省吃俭用了。”对着视频电话,一家三口都红了眼圈。
南方九月傍晚的阳光依然灼热刺眼。下班时分,电单车大军如过江之鲫,迎向西边的太阳。漫长的回家之路,尘埃、汽车尾气、噪音……这些全都是躲不开的。道路两侧高大的常绿阔叶树林,闪光的浓密枝叶在人们头上织网,在风中飒飒作响。高远的眉头皱着,似乎被长了牙齿似的光线咬得睁不开眼睛。前前后后的电单车一直用同一种速度前进,如果不是中途拐弯,必将同步调抵达一个目的地。
他难得比妻子更早到家。也不开灯,在暗中呆坐。直到传来钥匙转动门锁的动静,才反手按下墙上的开关。灯管在微鸣震颤中来回滚动出一串黑环,如老鼠列队逃窜,随即迸出一片冷白光。
吃完晚饭,他勉强开了口,“我要出趟差。”
妻子随口“嗯”了一下,便端着碗筷走进厨房。收拾停当,拎着垃圾袋从厨房出来,冲他比画了一下,“吸油盒里的纸,还有垃圾筒里的纸垫,都要换了。”
“噢……我忘拿报纸回来了。”他迟缓地挠挠头。
妻子下楼扔了垃圾回来,看他还是呆呆地坐着。顺手把茶杯端给他,“吃药吧。”
水很烫,没法下嘴。他眼神有些涣散,不能确定似的说,“单位让我选一个自己想去的地方出差。”
妻子按着遥控器换台,“哈,准备提拔你?”
他笑了。笑得很勉强,随即自言自语,“好事怎么会轮到我?”
看完一段广告,他突然把茶杯往桌上一蹾,来脾气似的语气变得有些强硬,“怎么不是好事?下个月,我就退休了。这是单位给我的福利。”
妻子猛地扭过头来盯住他。暴露在她目光下的右脸有种被火燎了似的热烫。他想,她再也不必为他发愁了,就让鬓角处无法用染发剂掩饰的白发疯狂生长吧。
他降了点调门,用力调动出几分兴奋。“这个待遇,只有在单位兢兢业业、尽忠职守四十年的人才有。这么多年算上我,只有五个人享受过。你知不知道,那四个现在都上八十了。”
冷场片刻。妻子的高音骤起,“在一个单位沤了四十年……你闻闻自己身上的味道。”
然而,她似乎立刻接受了这个现实,仅仅是用既高又急的声音提醒他,“明天开始报纸杂志每天往家拿多一些。以后再也拿不着了。”
这么重要的事,在她那里就算过去了。高远有点儿不甘心,还想说几句,又觉得无从说起。尽管他极力让自己显得平和,但仍难掩失落。他下意识地端起茶杯送到嘴边,却被水狠狠烫到口腔。他竟然没有立刻吐出来,而是强忍着烧灼感,直到能够下咽。瓦刀脸涨得通红,眉头狼狈地揪成一团,斜插在右眉间一长一短的两道瘢痕,跟着几根斜刺出来的长眉簌簌抖动。
连着两个晚上,高远长时间地停留在儿子的房间,对着满墙体育明星海报中与世界地图并排张贴的中国地图认真琢磨。他满脸疲倦,一些破碎的暗淡的影子不停地在脑子里闪现。
动车抵达S城已是晚上十点。风在站前广场上打旋,落叶跟着跳舞。空气有了进入初秋的干爽,还有一丝凛冽,夹带若隐若现的烟煤味直插鼻腔。高远打了两个喷嚏,甩甩头,坐进出租车,赶到预订好的宾馆。
这是一个偏居在西北的小城,没有太大的名气。他的一个中专同学在这里工作。
“人家还认你吗?几十年没见。”他把自选目的地告诉妻子,她不以为然。
“怎么会不认呢?我们是同学。”他有些激动。他很敏感,妻子用的是“认”,而不是“认得出”。他辩解——认不认,是内在因素,是情感问题,是主观意识。愿意认,就能认得出。不愿意认,认得出也可以装作认不出。他这么说的时候,隐隐觉得自己是在强词夺理。
此刻,高远并不想睡,走进卫生间,洗了把脸,又将头发认真梳理了一下,拽拽领口、袖口和下摆,努力把衣服上的褶皱捋平,像是还要出去。转回房间,他却脱下鞋子。这是一双过季的耐克,打六折。他已经很久没有穿过新鞋了,久到似乎跨了世纪。这双耐克的轻巧舒适超乎想象,令他一路上都感到脚下生风,好像李白早发白帝城,一步能跨出一丈八。
为此,他认可妻子的一再坚持,一定要为他买一双新鞋。“我们也算熬出头了。好歹有个模样,别让你同学看轻了。”
他抽出纸巾,依次擦拭鞋面、鞋帮、鞋沿、鞋跟,甚至把鞋底也擦了,然后端端正正摆在面前。鞋头朝前。
从宾馆窗户望出去,整座城市都是低矮的。看看昏暗的窗外,他迟疑不决。楼道上传来说话声,刷卡声,然后是关门声。这记重重的关门声似乎给了他决心。他将拖鞋甩在一旁,重新穿上耐克,朝房门走去。
然而,到了门口,他一个折返,大步走向窗子,他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甩开臂膀,齐眉眼一般高。他控制落脚的力度,鞋底轻微摩擦地板。甚至还试着做了几个转身突破投篮的动作。他年轻时曾经是单位篮球队的中卫。这一天下来,他还没有过够穿新鞋的瘾。他甚至觉得,这一天应该是刚刚开始,而不是即将结束。他重新走到窗前,把目光伸到前面不可想象的远处。
最终,这一天是这样结束的。
他倒退几步寻了床沿,倒蹭着背靠床头,将两个枕头悉数偎在肋下,穿着鞋的脚搭在床沿外。
打开手机地图,找到酒店定位,随后在地址栏输入“乐园街”,再点击“到这去”。一条绿色的规划路线呈现在眼前,2.3公里,步行需要30分钟。他不断放大屏幕,顺着一个个不熟悉的地名,不断前往目的地。超市、加油站、文印店、学校、典当行、车站……他用自己的手指抚触着绿色路线最终抵达的终点,像个贪心的孩子,仍想不断放大屏幕。
然后,他不断地在“出发地”输入其他地址。东南西北,什么地方都有,都是他出差曾经去过的地方。这些地方距离乐园街有远有近。最近的一处,只有一百公里距离,十七年前去过,当时连高速路都没有,他被二级路上大小坑洞颠散了骨头架。最后,他输入自己家的地址,这个距离是最远的,在中国版图中自南向北又向西画出一个“7”。赶飞机、转动车,这一天用了整整14个小时,比儿子飞加拿大的时间还要长。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感觉不对,两只脚发胀。脱掉鞋和袜子一看,脚脖子好像也肿了。这个突发状况,使他不得不放弃步行前往乐园街的想法。他有些懊恼,慢吞吞地走到窗口。S城蒙着轻度雾霾,不亮堂,好像人刚醒还没洗漱。玻璃窗上有泥点,还有奇形怪状的水痕。他又一次打开手机地图,和窗外风景对比了半天,发现乐园街的位置在酒店的另一侧,这个角度看不到。
事实上,当他开始洗漱时,又渐渐有了某种新鲜的想法。这次能来,并非预谋已久。是的,没有什么一门心思的设想,更没有所谓的对结果的预设。就当这是一次奇妙的旅行,像过马路时无意撞进另外的一个世界。他查看自己照在镜子里的脸,将眉头努力向上抬,耳朵努力向后扯,脸皮轻微地绷紧起来。镜子里的自己比他平日的自我形象多了几分情绪表达的欲望和力度,也使他那颗发紧的心略微感觉到了平静。
临近中午,他决定出去走走。阳光出来了,把房间照得很亮,光线中飘满浮游的微尘。或许是心境的改变,让他觉得双脚没那么胀了。他穿上鞋,用力跺跺脚,感觉如同在店里试鞋时第一次穿上它。鞋帮两侧银白色形如闪电的“?菁”,神奇般地使落在地面的双脚踩了弹簧般反弹。他回想起那双终于被丢弃的旧皮鞋,仿佛摆脱了一副浸过水的沙袋。
他脚步轻快地穿过一条不是主干道的马路时,经过一个绿色外墙的门面。透过落地窗户望进去,七八个年轻人围坐在一起,旁边有书架,还有一个小小的咖啡吧台。类似这样的城市书房他在不少大城市见过,能在这样一个小城见到,还是有些稀罕。他在门口停了一下。里面有人正在朗读。两个女孩不太整齐的声音被挡在书架后。
她们念的好像是诗歌一类的东西吧。声音灌进耳朵,令他想起了儿子,想起儿子大声朗读英语课文。在蒙蒙亮的天光里,儿子面对窗户,小身板兒挺得直直的,有时候故意摇头晃脑。可恶又可笑的小家伙。
他想得太入神,在那里站了可能有七八分钟。一位年轻人从里面走出来,礼貌地邀请他一起参加他们的活动。年轻人连着询问他两遍,他都没有听到。等反应过来,他连退几步,退到台阶下,带着几分慌乱几分拘谨,哈着腰,慌慌张张地摆手拒绝,好像受到了某种伤害。
第三天是阴天,远远近近都是灰蒙蒙的,空气中的烟煤味明显加重。中午吃饭的餐馆是昨天就考察并预定好了的,几道菜也是仔细研究了菜单挑选的。坐在桌前等上菜的过程中,高远分别向两位客人介绍对方。
坐在他左侧的,“赵刚,我的中专同学。”
坐在他右侧的,“陈亚君,以前的同事。”
包厢不大,他们坐成等腰三角形,便于打量、倾听和交谈。
赵刚已然成为腰围与身高同比的矮胖子,开场白一过就自动转为主角。“我也不想啊。在乡镇待了十几年,不吃不喝怎么和农民打交道。回到县里又是十几年,不吃不喝对上对下怎么开展工作。现在公务不能吃了,可是狐朋狗友多啊。一顿能变出两餐,一天能排出六场。哎呀呀,小城特色,让你见笑了。”
“老同学,实话,今天中午早就约了一场大酒,朋友的朋友开药店,我帮搞到了许可证。你来,没话说,肯定要先见你。让他们排队去。”他伸手去拍高远的肩膀,手短了些,没够上,一道有重量的弧线落在他自己大腿上。
“你怎么样?还是瘦,羡慕啊。”赵刚说起高远外号“床板”,因为“门板”被赠予另一个平胸女生。偏偏他俩还是同桌。为此他们编出一个不太可笑的笑话,门板和床板挨在一起,它们互相抱怨,你硌疼我了。
高远讪讪一笑。菜还没上来,茶已喝了三杯,胃里好像有只勺子慢慢刮。
“咱们班后来这么多次聚会,你一次都没参加。”赵刚说,“有那么忙吗?微信群里,你一个,还有大头、红薯干、三条,全都沉默是金啊。”
“看你们热闹就好。挺好的。”
“搞那么深沉干吗?现在还玩深沉?哈哈哈……”赵刚忍不住爆笑,把脸转过去对陈亚君说,“你跟他同事,知道他爱写诗吗?”
高远没好意思抬头。
“知道。”陈亚君爽快地回答,令赵刚的目光在这个浅褐肤色的女人脸上停顿了一下。她的上唇圈着一层青色软髭,这个发现让他瞬间有点儿走神儿。她此刻直视他的眼睛。她和他们差不多年纪,但身上没有一点点懒散的痕迹。
高远拿出事先从超市买来的白酒。赵刚看看瓶身说:“少喝一点儿,要不就别开了。”高远还是坚持开了。他先给赵刚、陈亚君倒满,然后给自己倒上。
菜的味道挺好,起码比他家的好。酒的味道他不太敢肯定——他很少喝酒,或者说,他很少参加应酬,几乎不在外面吃饭。
要求少喝一点儿的赵刚还是左一杯右一杯地喝了。远远近近,漫无次序地聊。高远那点儿不甚丰富的人生经历,被赵刚拎着他的话头随便抖抖,就能抖出一地鸡毛。
他为颈椎手术失败的高远母亲打抱不平:“这是院方的责任。手术方案定了取一根骨头,谁让他们临场发挥多取一根?雷锋不是这么学的。让你妈在病房躺十年,免费治,那是他们心虚。老母亲一走,你没跟医院索赔?”追问之下,更加愤愤不平,“你,你,你善良。如果打官司,百八十万不敢说,五六十万肯定能拿到。”
仿佛他有能把一切事情的因果串联在一起的本事。“要是有了这笔钱,你至于供儿子出国那么辛苦?加拿大还算负担轻,你去老美那儿试试?”
高远想说,儿子打工,也不是完全依靠他们的。
赵刚自顾自地说:“孩子出去就是学知识学本事的,要是出去还要打工,那有什么必要出去。留在身边,找个有编制的单位,就是手心翻手背的事。你说我那个女儿,小小年纪就出国了。她们这一代哪听你这些教育?省城的两套房我都卖了,她不回来,我又不养人,留着长草?卖掉卖掉,抵她在那边的首付。”
他举起杯子,示意他俩。大家跟着举杯。稠密的话语之间,截出一个短促的空白。他们三个碰了一下杯。
赵刚抹抹嘴,问陈亚君:“你孩子多大了?是留在身边,还是也在外面?”
“我没孩子。”陈亚君语气自然且平静。
气氛略有异样。赵刚往嘴里又灌了一杯酒。
高远匆匆一瞥,啥也没看清。他有点儿心虚,不知道请陈亚君来这个场合是否合适。这正符合赵刚对他的判断——他从来不是一个能够把问题解决得干净利索的人。
酒瓶见底,赵刚努力地斜出半个身子,终于把肉乎乎的巴掌落实在高远肩头,真心诚意地说:“还是你好啊。本本分分。你母亲当年在学校门口卖烤红薯,我们都跟着享福了。老人家躺了十年没有得褥疮,难得,福分。母慈子孝,你是大孝子。来,我敬你一个。”就见他发出咕噜一声,自己又跟自己喝了一个。
高远缩在椅子里动了动,胃里既感到热胀又感到空虚。
赵刚有电话进来。他往后一仰,肚子上顶出一摊沉甸甸的肥肉。混浊的灯光里汪着油腻,非常不友好地放大了他脸上膨胀的眼袋。墙壁和水泥地面渗出一股淤积已久的酸气,那是酒水、腐肉、发酵的豆制品和可能是尿液的混合气味。地板上黏兮兮的,抬脚时有一种拔丝的感觉。高远忍不住在椅子腿剐蹭鞋底。
电话终于打完了。赵刚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合手作揖告辞。“老同学,急事来了。这样,明天中午,光华大酒店,本城唯一四星级,我做东。你刚听见电话里头我已经叫人安排好了。本来今天就应该是我为你接风,你非要坚持,那我就不争了。”
他丝毫不给高远说话的机会。“实话,这家店不行。唉唉,说错说错,这事跟你没关系。你过来出差,不了解,正常。所以明天,我来。必须的。”
他边说边往楼下走:“我再叫几个兄弟。你什么都不要管,只管带上好心情好胃口。你说咱们的人生还剩啥?不剩啥了,就剩自己了。还图啥?吃好喝好,好好享受。哈哈哈。”
高远跟他到门口。一辆小车已经等着了,司机喊着“赵哥赵哥”,赶紧下来开车门。
“你再陪陪人家。来一趟,不容易。今天你自己安排好。明天一起,一起的。”赵刚脸上洋溢着参晓隐情却又非常体恤的神情,肥厚手掌拍打高远后背。
强烈的烧灼感往上蹿,顺着食道。几乎刚一走进洗手间,高远就把一切都吐了出来。
根据地图显示,从乐园街到餐馆,只有一条路。
昨天,站在预定包厢的窗口,他推演——全长六百米,三个拐弯,最后一个拐弯在三百米处——她大概会在他的视线里走五至六分钟。她的步态让人过目不忘。一步接着一步,每一步都踩得稳扎稳打,像一匹体格不小的母兽逡巡领地。第一次见到她时,门从外面向里推开,她卷着风进来。一颗顽强的子弹打穿暗夜,泛着金属燃烧般的蓝光。
但他今天没有坐在那个可以看到窗外的位置。这一带离铁路很近,是一个自发集市,恰逢这一天赶场。摊位、店铺、货车、三轮车、箩筐、菜农、挑贩、人流,全都挤在七八米宽的巷道里。想要从中剥离出一样具体事物,并不是容易的事。他错愕了片刻,几乎没有花费多少力气就说服了自己背对窗口坐下,顺势放松了神经。
现在,他们并肩走在一起。集市散了,巷道空荡。只有脚下的垃圾证明这里方才有过的嘈杂喧闹。他窝着身子,胸闷气短。并不仅仅是因为胃痛。她的个头一点儿没缩水。他只比她高一点点。她比他大两岁。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起这个。
“别说话,吸了凉气胃更不舒服。”她说。他便无声地跟着她走进一栋老式民居楼。
她的家是一房一厅。厅里依次是一张蒙着格子布的饭桌,一个书架,两把深色藤椅,其中一把斜搭着淡青色的披肩。一张茶几挤在藤椅之间,码着几本杂志,对面是一组高低柜。窗台上挤着几盆鲜花,使这个清淡的房间显出几分活泼。
除了单人床的位置置换成为高低柜,这般陈设如他记忆深处的复刻。
她扭头招呼他落座,便去厨房烧水。
身在此处的他好像并不是他自己。他又感觉,自己正被另一个自己饶有兴致地打量。一个全身透明的他熟稔地从桌子上取了玻璃杯喝水,手指轻佻摩擦,打出一串清脆的响指,踱步书柜前漫不經心地打量,随意抽出一本,向右边滑出一大步,转身,将自己像一个篮球,准确地投入左边那张藤椅里。
天色越来越暗。雨随时会下来。
灯光适时亮起。光线超级亮,比他家的、比办公室的、比宾馆饭店商场剧院的、比他去过的一切的地方,通通都要亮。这种振荡人心的光明使得这个房子和这个房子里的一切事物,充满了朴素的、坚实的、真实的力量。
他被鼓舞着,迈出真切的步子,走向离他几步之遥的那张居左的藤椅。她端来热水和药片,先于他走到藤椅跟前。“这张藤面快崩了。你坐这张吧。”她用脚尖把右边的藤椅勾出来。
吃了药,并喝下大半杯热水,被虐的胃、拧巴的胃、堕落的胃、慌张的胃、崩溃的胃,他闭上眼睛,享受着那些不堪缓缓释放的过程。房间很安静,她坐在斜对面从餐桌那边搬过来的餐椅上,手里翻着杂志。
餐椅比藤椅高出几厘米。他处在低处,为了保持应有的礼貌,需要把头略微扬起。他忽然又觉得灯光过于明亮了。
“实在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他说。
她摇摇头,“胃不好就少喝酒。最好别喝。”
“就这一次。以后不会了。”
“打包票的事情,基本上是空头支票。”还是熟悉的口吻。他下意识地点头。
“还好你没长成你同学那样。”她把杂志放下,认真打量他。
通透的灯光下,她的面容真切地显现出来。方脸大五官,额头又高又宽,唇形偏厚。眼角埋伏着几道粗线条的皱纹。眼睛里有种冷静凛然的神气,除她之外,他不确定在其他人那里看到过。
“我以为你不记得我了。”他说,声音有些发颤。
“没想到我在电话里一下子就说出你名字。”她看出他很紧张,比坐在餐馆里紧张许多。
“是的……”他把握不准自己应该说什么。如果她真不记得他,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是不是如果我跟你同学不在一个地方,我们也不会见?”她放下跷起的右腿,身体微微前倾。
这句话刺激了他。他正盯着自己的鞋子,银白色的“闪电”激将出他的勇气。他举起没拿茶杯的那只手指向高处,就好像年轻的时候,动不动就激动。“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用心。”
她笑了起来,用手掌拍拍脑门儿。这是她习惯性的动作。似乎一瞬间回到很久以前。
她的笑于他而言是一种鼓励。一直都是这样。
“别人……你还都记得吗?”他试探着问。
她没有说话,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就像以前耐心地听他们高谈阔论东拉西扯那样。
“王强辞职去了海南跟人搞房地产,后来去了北京。菲菲去广州学美容美发。这两个人现在都没联系了,估计都赚了大钱。大杨工伤,废了半条腿,办了病退。老朱,最爱收罗手抄本的那个。他倒成了,在杂志社做到了副总编。”
“有一段时间我在深圳,知道他去参加文学活动被人追着要签名。”她插话。
“他后面的事,你知道吗?”
“怎么?”
“强奸女作者,被关了三年。出来之后又查出胃癌,现在情况不太好。”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他忍了忍,没提罗浩。她当年的男友,后来找了一个家里有点儿背景的妻子,稳扎稳打当到了厅官。在她离开之后被高频提及的一段时间里,他发现很多人都认为她的离开是一件令人感到踏实的事情,好像排除了什么隐患。他们为罗浩感到庆幸。
他说完了他们熟悉的那些人。他以为,接下来她会说说她自己。可她什么也没说。
对于这样的反应,多多少少他也有些心理准备。不过,她不说,不代表他不知道。她这些年的辗转经历,久不久的会在他耳边刮起一阵小风,知道她结过婚,不止一次,又都离了。正是如此,他才觉得他再一次感受到了她那种不可思议的坚韧。
她跟他聊了些别的,类似于这座小城风土人情饮食与南方的差异,就像两个不太熟悉的人聊天,总是从这些话题开始。他也说了说对这里的大致印象,昨天经过了什么地方,包括一间城市书房。她有了些兴趣,说那里一周有好几次读书活动,可以算是这座小城的一处文化地标。
“文化地标”这样的大词,好像一个重物迎面砸过来,让他有点儿发蒙。
趁她去厨房拿热水壶,他将双手绕到后背,捶打紧绷的肌肉。这令他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自己肉身的存在,那些游离在身体之外的灰色触角渐渐收拢回来。于是,他轻轻站起来,不由自主地向书柜走去。
几乎是第一时间,就看到第二排右侧一本蓝地白色的书脊——《查太莱夫人的情人》。
是的,查太莱夫人!他永远记得它的封面。金发女郎低头轻嗅鲜艳的玫瑰花,唇色娇艳,比玫瑰花还诱人。刚出版即被查禁。
他完全不记得自己做出了拉开书柜门的举动。等他有了意识,“查太莱夫人”已经在他手上,更令他窒息的是,她就站在旁边。
当年被惨白的手电筒光照着,半夜被连书带铺盖从职工宿舍里丢出去的不堪回首的一幕,劈頭盖脸地砸下来。在单位保安室里,他被众人嘲讽恐吓羞辱——淫秽书籍,流氓,劳教。母亲苦苦泣求,他终于低头供认——书是她的,是从她那里传阅到他们手上的。很快她就被单位辞退。他没去送她,无地自容。
眼前是一片辽阔的黑色虚空。连胳膊带腿的暗黑色的人影叠加其上,黑鸟在飞,半空往下落大片大片的边缘仍在燃烧的灰烬。
他扶着书柜,挣扎着说:“这本书还很新。”
“孔夫子旧书网淘的。网上多得是,各种年代的版本都有。卖家告诉我,就因为出这本书,那家出版社上上下下被处分了一批人。”她从容地从他手里把书接过去,在胸前摆出一个如同手捧红宝书的造型,“怎么样?我像李铁梅,还是像吴清华?”
用这样的姿势搭配这样一个封面,古怪而又荒诞。他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扭曲,却控制不住笑出了声。
他鼓起勇气去看她的脸。她坦坦荡荡地让他看。他和她面对面地相互看着。这一天,他终于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着她。她的脸庞、她的头发、她的眼神、她的呼吸、她周身轮廓,依然泛着金属燃烧般的蓝光,像一颗顽强的子弹,擦着头皮飞过。
她竖起一根指头,隔着空气戳戳他的额头。“这么多年都没长好。”眼角却隐隐透露出一种带泪的微笑。
他的眉骨感到了烫。那两条一长一短的浅伤疤。她笑他,“等到再老一些,模样都变完了,就凭这个认你。”
他鼻子一酸,试着用正常的口气说话。“我们都会老,但你不会。我一直想不出要是你老了,会是什么模样……对不起。我想得太多了。对不起。你看你多好啊。”
“我们都不如你。”他又说道,“——特别是我觉得,我欠着你一个——”
他的头低垂着,眉骨上的热度贯穿了他的全身。或许,他没有想到这一辈子还能说出这两个字。在过去岁月的零星的碎片里,它们像更为细小的碎片,从中一闪而过。但是,在他动身来S城的路途中,果真为这一刻做好准备了吗?如果没有出乎意料地与“查太莱夫人”再一次灾难性地迎面撞击,这会儿,他准备说些什么呢?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从心底陡然升起。
对面有响动。他抬头看见她背对他站在窗前。
她转过头,冲他喊。他听不清,只看见她的嘴巴在动。
倾盆大雨,带着加速度的重力,对着这个世界垂直砸下。雨声带着沉重的轰鸣,强硬地压倒所有声音。一时间,他的耳朵被这轰鸣裹挟,连耳膜都跟着震颤起来。
他反应过来。两三步冲上去。
等和她一起把晾搭在窗外的衣物抢救回来,上半身几乎湿透了。两个人不约而同将手臂大大地张开,看着对方,都笑了起来。他觉得这阵大笑像股嬉闹的溪流,平复了周身的燥热。
她在书柜和门框之间拉起一条粗绳。他把衣物一件件递给她。她站在椅子上,不断从他手里取过他递上来的东西搭在绳子上。从这个角度往上看,她腹腰部分比较厚实,胸前的线条有一些模糊,泄露了这个岁数的女人不可避免的松弛。这一刻充满日常生活的气息。他的眼皮、鼻尖、额头,还有头顶,都能感觉到她呼出的热气。头晕晕的。应该不是刚才喝下去的酒,这阵才开始上头吧。
然后,他就拿到了那双湿鞋子。一双半新不旧的男士回力鞋,码数不小,目测比他的鞋码大出两个码。他僵在那里,像电视信号中断。
她让他把这双鞋拿去厕所。他哭丧着脸,脖子往肩膀里缩,背伛着,好像当年总是被他们落在后面的委屈模样。她不由地冲动起来,心里涌起一股慈爱的情绪。她露出一个交付秘密的郑重却又戏谑的笑容,“放在窗台上,别人就以为这家有男人。起码不会招小偷。”
下椅子的时候,他扶了她一把。灯光在她铁锈红的头发上闪耀,靠近头皮的位置,冒着白花花的发根。银光闪闪。他咬紧牙根迅速转身走去厕所。他怕她看到他夺眶而出的眼泪。
在后来的回忆中,他发现自己居然也有在瞬间做出决定并付诸行动的能力。他把右脚的耐克脱下来,取下洗漱台上的尖柄梳子,强忍双手的颤抖,在鞋底前半部内侧着力,剜出一个洞。再横向发力,又快又狠,撬出一道横贯前掌的断裂。
他拎着耐克走到她跟前高高举起,竭力做出懊恼的样子,“贪便宜买的冒牌货,报废了。”
飘着小雨的街上安静极了,几乎没有什么车辆。
陈亚君用宽阔的身板为高远抵挡斜风密雨。她把自行车骑得又稳又快,甚至骑到马路中间,按动车把上的转铃,空寂的雨夜响起清脆的铃响,好像一种告示,又好像一种示威。她被没有人的空旷世界所鼓励,向一片闪着光亮的水洼冲去,反手拍拍高远,“坐稳啦!一、二、三,起脚!”铿锵有力的声音如金属震动车身,传导到高远屁股底下,令他感到五脏六腑都在共振,双腿应和节奏向外奓开,和陈亚君同时奓开的双腿形成双人字形。
车轮掀起一串串水花,有高有低,有急有缓,有疏有密,游戏的孩子一般追逐他们的车轮。每经过一个路口,每超越一片灯光,每压过一汪水洼,每按照“一二三、起脚”的节奏奓开双腿,都让高远感觉不是往夜的深处钻去,而是往夜的高处飞奔。
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未来,
是我相信未来人们的眼睛。
她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
她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
他们大声朗诵,无所顾忌。马路两侧的树木更暗、更密、更清新,好像积蓄着力量,明早能够长高一大截。他仰面,痛快淋漓地迎接冷雨。雨水是冰冷的,却浇灌出豪迈的气概。是的,豪迈的气概。陈亚君后背在他眼前有节奏的一拱一拱,她踩的不是自行车,而是驭着一匹天马,长着翅膀,穿破黑夜,循着一条闪着银光的天阶,带着他飞上九重云霄。
他们太得意,太嚣张。他们并不知道,他们马上就要被一粒小小的石块绊倒,他们飞翔的姿态马上就要成为倒栽葱、狗啃泥、四脚朝天,他的眉骨被划开两道血口子。
第四天一早,高远不辞而别。乘坐最早一趟动车离开S市。在匀速前进的动车车厢,他陷入了浅睡之中。他突然抖动了一下,随即被自己惊醒。他又做这个梦了。
果真是梦吗?他在映出面孔的车窗里,久久凝视自己眉毛里的两道细疤。相对窗外景物的迅速后移,这两道疤静止不动,犹如这趟旅程无法摆脱的参照物。
冬日的一天,高远给陈亚君发去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双耐克运动鞋,黑老鼠色夹金线,造型像如来佛脑袋上的满头包,鞋外侧的后跟部分有两个巨大的白色“?菁”。
高远写了一句话:儿子回来,送我一双正宗的。
儿子那天把这双巨大的菠萝头一样的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代言的第17代战靴摆在他面前,做了一番附带专业参数的讲解。
但他没有好记性,能把儿子从减震性、舒适性、耐磨性、支撑性、抓地力等诸多方面对这双球鞋的专业评价顺溜地复述一遍。他更搞不清NBA球场上那些满场飞奔的大胡子谁是勒布朗·詹姆斯。他只记得乔丹,迈克尔·乔丹。他问儿子,这个什么詹姆斯和乔丹,哪个更厉害。儿子说这个没有可比性,时代不一样,对手不一样,环境不一样。他说,你们不是总爱拿数据说话吗?儿子说,从数据上看,詹姆斯比不过乔丹,差了三个总冠军。
他脸上起了得意之色,刚想说点儿什么,儿子接着说,谁也没办法和乔丹比,他是神,不过詹皇还是当年之打,破神不是没可能。
他裝出认真听的模样,借这个机会认真打量兴致勃勃的儿子。儿子回来的真是时候。平安、踏实的幸福感冲淡了退休生活给他带来的不适。他承认,这双奇形怪状的耐克,的确是他这辈子穿过的最舒适的鞋。
过了一会儿,高远收到回复。也是一张图片。他认出来那是陈亚君家的窗台。山茶、文心兰、蝴蝶兰、一品红、仙客来……花团锦簇,姹紫嫣红。如果不是窗玻璃上结着的冰花,猛一看,以为是盛夏的场景。
高远不断点击放大图片。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冰花。高处的清亮轻盈,夹金嵌银。越往低处冰层越厚实,充满弹性和起伏,冰花纹脉不断裂变。这个窗口如同一个洁白的童话世界,“嘎啦啦”地,迸裂着生命的欢欣与蓬勃、激烈与壮观。
他慢慢移动目光,细细品味欣赏。其实他眼角扫到什么了,但一直克制着,克制着——左下角那盆山茶后面,露出两道银色的状如闪电的“?菁”,几乎和冰花融为一体,不动声色的,旁观或者说守望这一处小小的冰雪奇观。
他听见自己的心跳。他感觉到自己一下子蹿起来,化身为那个面目不清的詹姆斯,不不,化身永远的飞人——迈克尔·乔丹,从中场发起进攻,运球闪人,起步腾空。仿佛有慢镜头,他看见自己一飞冲天,飞过所有人的头顶,掼出一记暴扣。
事实上,他只是坐在原地,嘴里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寻找什么合适的词汇。他年轻时读过那么多的朦胧诗、抒情诗,该死的都上哪儿去了。
妻子在门口喊他吃饭,让他不要像个大爷那样让人三请四请的。在她的催促下,刚刚涌到眼前的几句话泡沫一样消失了。
最后,他一笔一画地写下:祝你平安。
助理编辑周航达
【作者简介】锦璐,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第38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学员。有中短篇小说见于《十月》《当代》《钟山》《花城》等刊物,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转载,并多次入选年度选本。著有小说集《双人床》《美丽嘉年华》、长篇小说《一个男人的尾巴》、散文集《绚丽之下,沉静之上》。现供职于广西省文联。
分类:中篇小说 作者:锦璐 期刊:《小说月报原创版》202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