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时代,流量,似乎成为了一种新的标尺,在衡量着一切。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2020年我国网民达94亿,每人平均每天的上网时间超过4个小时。“眼球 拇指”在推高点击量的同时,也造就了一个个吸金的漩涡,让利益流入那些眼球控制者的口袋中。
正如马克思所说:当利润达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在网络经济营收规模超过5万亿元的今天,大量“网络黑产”的滋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自媒体的崛起,让公众进入信息传播领域的门槛被大幅度降低,人人都在成为记者和评论员,而与言论自由的浪潮同时翻腾的,还有众多被利欲熏染的心。从论坛中灌水的水军,到有偿删帖的“黑公关”,再到如今许多自媒体自作聪明地利用谣言炮制爆款文章引流牟取广告费,或以舆论监督的名义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变相敲诈,围绕网络舆论的黑产不断进行着“转型升级”。
有偿删帖,薅负面消息的羊毛
美国著名新闻评论家、作家李谱曼在其传播学领域的奠基之作《公众舆论》中写道:“我们这个时代的日常都市生活是多么乱七八糟、多么反复无常、多么喧嚣和无聊。我们想要弄明白为什么我们一塌糊涂的头脑不能多一点儿精确性,为什么几个大标题和口号就能使它像跳起塔兰泰拉舞一般如痴如醉、颠来簸去。”
虽然距离这本书的出版已经过去近一个世纪,但李谱曼对大众舆论的论断依然是一针见血。公众舆论影响着人们手中的“选票”,无论是购买空调或汽车,还是应援朱一龙、易烊千玺,人们看似自主的、明智的选择,其实都在极大程度上被舆论左右着。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是舆论的集散地,通过一块巴掌大的手机屏幕,信息被高速传播。而针对企业或个人的负面信息,其传播成本几乎为零,杀伤力却是武器级别的。自古就有众口铄金、流言可畏的说法,也正因如此,消除網上负面消息的买卖便天然具有生产力。
“有偿删帖”大体上分为两类:收费删稿和删稿收费。前者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收费替你删除网上关于你的负面消息,帮你扫清门前雪,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后者属于自媒体碰瓷——稿子是我写,黑料是我挖,要想看不见,价钱任我开。
其实,有偿删帖的黑产模式已经火了很多年了,警方也一直在对其进行打击。2015年就有某知名网站编辑因“有偿删帖”而获刑6年。但就在2021年1月5日上午,仍有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三名负责人因替多家公司有偿删除负面信息,在北京朝阳法院接受法律的审判。
由于获利大、操作简单、形式隐蔽,“有偿删帖”这一黑色产业让许多人前赴后继。产业链条上,有负责招揽客源的网络公关,有负责介绍客源的删帖中介,有执行删帖的网站管理员、黑客、版主等。这些人受到巨大利益的驱使,抱着侥幸心理,总以为自己可以成为法律的漏网之鱼。
爆款谣言,赚注意力的广告费
自媒体的生存法则是哪里有流量,哪里就有财富,爆款就是正义。
随着自媒体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幻想利用自媒体一夜暴富。2020年,无锡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破获一起非法运营“警花说事”等系列微信公众号用于发布虚假信息的案件。这个犯罪团伙成员平均年龄只有19岁,还有一个未满16岁。11个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人,因为爆款的“梦想”聚集在一起,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却是铁窗。
2019年6月,李某来到无锡,找到向某宇合作,两人招兵买马,先后在广州、厦门、无锡等地注册了5家公司,批量开设、购买微信公众号200多个,专门从事公众号运营,通过炮制转发各类谣言有害文章牟取暴利。
2020年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搜索华南海鲜城信息时,无意中发现早在2016年即流传的一则谣言,叫“惭愧罪人徐翠芹今天当众忏悔”。吴某在明知是谣言的情况下,于当天下午,通过其操作的公众号“嘉鸿娱文”,杜撰并发布了《华南海鲜市场供货商的忏悔书!曝光巨大黑幕!》的文章。
2月16日中午,吴某发现该文获得了“10万 ”的点击阅读量,即将情况报到公司工作群。嫌疑人李某当即要求全公司员工迅速转载该“爆文”,并立即开展“炸群”操作。
所谓“炸群”就是通过软件批量在微信群中转发。该文章迅速引起了极大关注度,仅在吴某首发的微信公众号“嘉鸿娱文”点击量就达到700多万次,广告收入4万多元人民币,该团伙公众号的总点击量已超1000万次。
无锡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及犯罪证据,并于2月份就将团伙成员抓捕归案。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示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近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本案作出判决,3名主犯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一年。
舆论监督?自封无冕之王守株待兔
除此之外,我们还从警方了解到,最新升级的自媒体黑产会通过把自己包装成舆论监督员的方式,自封无冕之王,实则守株待兔。
据北京网警总队的韩翰警官介绍,当前的自媒体黑产运营主要分为养号和刷量两个环节。首先,自媒体会通过建立虚拟举报平台或其他渠道收集企业或个人的负面信息,然后在各种平台上注册名为诸如“观察者”、“监督者”、“质量监察”等的账号,蹭社会热点,炮制大量爆料软文吸引注意力,把“小号”养成“大号”。当账号具备一定影响力引起企业的注意后,他们就坐等企业主动与自己联系,或主动出击,以“求合作”的形式向企业索要资金。刷量主要是指针对黑稿进行恶意刷量,为增加敲诈收入而进行流量造假。
这类自媒体平臺通常会针对一些产业,比如新能源汽车,或在一些特殊节点,比如公司上市前夕最怕曝出负面信息的时候,进行有针对性的敲诈。同时,这里还存在“黑吃黑”的现象,比如针对一些要暴雷的P2P平台,此类敲诈基本是一敲一个准儿,显然,那些本身就存在问题的平台是不可能报警的。此外,还有在2020年出现风险事件较多的信托行业,也出现了不少靠敲诈勒索盈利的自媒体,其段位也是“魔高一丈”,他们一方面通过法院等公开信息平台搜集信托公司的涉诉案件,然后恶意杜撰负面标题,求取信托公司删稿合作;另一方面在每篇稿件背后留下加入“维权群”的信息,吸引投资人入群后,又将投资人的信息售卖给第三方公司进行二次获利。大量希望通过所谓的“舆论监督”平台维权的投资人,却不幸成为了这些不良自媒体“消费”的对象。
消除网络舆论黑产,亟需多方合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不可否认,警方在对网络舆论黑产进行打击的过程中存在许多执法难的问题。北京网警总队的韩翰警官介绍了处理此类案件的几个难点:
一是案件来源获取难。许多个人和企业因为对相关法律不了解,遇到网络恶意负面信息敲诈行为时,不愿报警,而是寄希望于拿钱消灾,付钱删帖了事。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相关黑产的形成。有些不法分子一手发帖,一手删帖,甚至收起年费,极大地损害了网络舆论环境。
二是取证难。涉嫌非法经营的案件需要有交易资金往来作为证据,但是很多自媒体在签订合同时就会伪造为合作推广合同,如果企业在被敲诈时没有做足取证工作,报警后会很难说清楚自己打给那些“黑媒体”的钱的用途。
三是打击处理标准比较高。对于敲诈勒索,敲诈实际获利金额必须达到3000元以上,且敲诈不同公司3次以上;对于非法经营类的删帖获利,经营金额需达到15万元,非法获利达到2万元以上的,才能够达到刑事处理的标准。
即便存在种种执法困难,但是我们的网警依然主动出击,接案必打。公安部自2015年以来,持续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网络空间秩序整治力度,坚决打掉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网络违法犯罪生态,遏制网络犯罪高发势头。
越是经济发达的社会,无论是企业或是个人,就愈加重视信用。特别是在如信贷、信托等金融行业,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就等同于价值。而网络舆论黑产之所以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因为他们深谙信用的“超级”价值。所以,铲除网络舆论黑产,不仅需要警方昼夜不停地与犯罪分子展开猫捉老鼠的较量,更需要个人、企业、媒体、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魏在2020年“中国信托行业媒介生态暨受托人责任建设研讨会”上指出:企业要充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是要依法维权。其中依据的法律除了民事法律外,还有《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信办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维权的过程中,不能向某些具有“勒索”意向的自媒体等进行妥协。
办理“警花说事”案件的无锡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唐亮在接受采访时,向全社会发出三点呼吁:一、应发挥传统主流媒体调查力和舆论监督作用,抢占网络空间,对冲无底线公众号影响力,建立良好的媒体生态环境;二、互联网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查内部监管漏洞,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进一步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型案件如何定罪量刑作出更明确的司法解释,有助于提高公安机关对网络黑产的打击震慑力。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可不察。面对问题,只有社会各界一起参与,共同治理,方才能够还网络空间一片朗朗晴空。
责任编辑/张璟瑜
分类:非常关注 作者:米兰达 期刊:《啄木鸟》202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