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菠萝的起源地乃是南美洲中部、今天的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一带,也就是所谓的新大陆。大约在4000年前,居住在那里的印第安人开始将热带雨林中发现的野生菠萝驯化,发展出人工栽培的品种。
新大陆之所以“新”,就在于其长期与旧大陆—欧亚大陆隔绝,直到15世纪末,才在欧洲人的航海探险中被发现。
第一位发现者,便是大名鼎鼎的哥伦布。
此君一生4次横渡大西洋,其中第二次在加勒比海探索许久,并在那里见到了一种外观与风味均极为独特的水果,也就是菠萝,他称之为Pi?adeIndes(西班牙语),其意为印第安松果—这是一个蹩脚的比喻,有史以来最小的菠萝,也比最大的松果大许多倍吧。
哥伦布随后将菠萝带回了欧洲,确切地说,是带了几个或者几十个,回去献给他所效力的西班牙国王。
随后,这种印第安松果开始在西班牙上层社会流行开来。但也仅是流行,而非传入,因为最初的移植尝试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只能靠哥伦布和他的同行通过一次次远航从新大陆那里运回来。
菠萝是热带水果,其生长环境对于气温、土壤、水分等皆有特殊要求,而在当时西班牙国王所控制的地盘上,很难找到那么几块合格的土地,至多也就是在温室中养一两株当景观植物。
当西班牙衰落,英、法、荷等新的欧陆强权崛起后,菠萝也开始流行于这些国家的上层社会。虽然移植技术方面依旧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但这并未阻碍达官贵人们对菠萝的喜爱,相反,更刺激了他们对这种异域奇果的追逐—在当年,要从遥远的新大陆带回菠萝,然后为其配备一座先进的温室和一队资深的农艺师,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结果就是,菠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仅仅成为欧洲上层社会炫富之物,拿来摆在各种高档沙龙宴会上,只用来看,而不是吃。
二
在欧洲人因为天时地利的缘故,移植菠萝一事迟迟未能获得成功时,他们在海上的探险活动却无心插柳,为未来埋下了意外的惊喜。
惊喜之一,在夏威夷。
到底是哪位欧洲的航海家将菠萝带到了夏威夷已经不可考,只能估计时间大约是在16世纪末。夏威夷之环境极宜菠萝生长,后来成为菠萝的主产地之一。但直到19世纪末,美国将其吞并后,此地的菠萝才开始闻名于世界,因为颇具商业头脑的美国人将其制成了罐头,行销全球。
惊喜之二,在亚洲。
亚洲为欧洲强权重点侵略的地区,这一侵略行为在15世纪末就开始了。在西班牙向西派出探险船队时,其邻居葡萄牙则选择向东。结果是,为西班牙效力的哥伦布发现了美洲,而为葡萄牙效力的达·迦马发现了印度。
而菠萝的起源地,今天的巴西,在16世纪为葡萄牙所控制,于是这新大陆的奇异水果没过多久就出现在了印度。
再之后,菠萝随着西班牙、葡萄牙,以及它们之后的英、法、荷等国的扩张脚步,在亚洲更多的地方生根发芽,如菲律宾、印尼、泰国,等等。
再之后,就到了中国。
第一站是澳门。
早在明朝嘉靖皇帝时期,也就是16世纪中后期,葡萄牙人的触角就伸到了澳门,并通过贿赂等方式在那里立住了脚。
澳门高温多雨,颇适合菠萝生长,葡萄牙人便将其移植过来。在明朝覆灭、清朝建立后,澳门的菠萝种植已小有规模。在清朝康熙年间,澳门所产菠萝已被当作一种珍品水果,为当地官员收购,然后上贡到皇帝那儿。
此外,菠萝也经由商人开始向中国其他地方扩散,先是广东其他地方,然后是台湾、海南、福建等地。
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之前,菠萝已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广泛种植,内陆的云南等地也有出现。
三
此时的菠萝已达到传入的程度,但它的名字千奇百怪,并无定说。番荔枝、露兜子、黄梨、王梨、凤梨、波罗蜜、菠萝,说的都是它。
发展到后来,出现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者—凤梨。
凤梨一词最早出现于清朝康熙年间,在清朝官修的台湾地方史著作《台湾府志》中,对凤梨的性状及其得名缘由有如此描述:“叶薄而阔,而缘有刺,果生于叶丛中,果皮似波罗蜜而色黄,味甘而微酸,先端具绿叶一簇,形似凤尾,故名。”这主要是根据菠萝或者说凤梨头上那几片昂然而立的绿叶形似传说中的鳳凰尾羽,而定了一个“凤梨”的名字。至于为什么又和“梨”扯上关系,便不得而知了。
至于菠萝,曾有人认为其发展自波罗蜜—一种从印度传入的水果。还有人认为,其与开篇提到的那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有关,因为菠萝的表皮结构颇似佛祖的螺髻束发。而元朝时期来华的国际友人马可·波罗之名,也被怀疑是菠萝一词的来源。
从流行的范围来看,以台湾为主的东南沿海地区,凤梨称雄;内陆地区则是菠萝为王。据某些“吃货”反映,两者之区别,不仅在于名字,其口味也有所差别。
回过头来,再看看菠萝在英语世界的名字,那更是难以理解,其学名叫Ananascomosus,这是由印第安语音译而来,只在学术界使用,其广为流传的英文俗称则是Pineapple,意为“松苹果”—这显然有哥伦布先生的影子,用了半截“印第安松果”,然后又弄上一个英文里差不多等于水果代名词的Apple,凑成了一个怪模怪样的“松苹果”。
分类:百家杂谈 作者:伯约 期刊:《读者·原创版》202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