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下了好久,此刻终于停了,白茫茫的天地沉浸在朦胧的阳光里,仿佛风寒初愈的孩子,明快又微醺。绯绯站在二楼的储物间,望着窗外,发现街对面那个大湖结了冰,金色的光从冰面上散出来,有人在光里滑冰,穿着五颜六色的花棉袄,鼓鼓囊囊,好似糖果。临湖而立的松树盛满了雪,像饱满的冰激凌。通红的雕塑立在积雪里,模仿烟花绽放的样子,提前庆祝一周后的新年。绯绯就站在窗前,站在恒温二十五摄氏度的房间里,穿着轻薄工作服,将棕黑的臉颊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幻想自己变得很薄很薄,成了一只影子,穿过窗户,飘在空中,在冰天雪地里畅游——直到她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扩音器放大,并从楼下传来:
“绯绯,你找到了吗——绯绯——”
绯绯这才回过神,赶紧从身后的柜子里翻出不同造型的游泳圈,左手拎着“甜甜圈”,右手举起“火烈鸟”,脖子上再套一个“独角兽”,飞奔至一楼,经过一个个障碍物似的四脚家私,推开一扇玻璃门,进入一楼外的花园——在这里,前卫又昂贵的人造夏天系统正在运作。蓝天清澈,阳光透亮,电子海鸥在恒温三十摄氏度的空气里翱翔,模拟白沙铺满泳池边,七八个青少年在泛着钻石波光的水里打排球,还有五六个女孩穿着比基尼,趴在躺椅上,一边为彼此涂抹美黑油,一边举着遥控器,将直射在身上的人造紫外线调成“盛夏正午”模式——这实在是绯绯无法理解的乐趣。在她的家乡棕榈寨,阳光是鬼见愁的火刀子,可以将青草割到枯黄,把白牛剜得瘦骨嶙峋,还能把婴儿活活烫死。
“你可算来了!”金妮踩着白沙小跑过来。她穿着一身荧光粉比基尼,像刚刚从海里涌出来的小狗,全身都甩着水珠子,棕色双马尾湿漉漉的。她一边从绯绯手里接过游泳圈,一边把自己手里的相机递过去:“帮我拿着,然后将镜头对着我。”
绯绯照做了。她看着金妮出现在画面中央——这个欧亚混血儿拥有芭比娃娃一样的脸蛋,眉毛浓密,鼻梁高挺,双眼皮斜长,眼眸闪着深啡色的幽光。相比之下,绯绯觉得自己是用泥土随意捏出来的东西,脸圆眼圆,鼻厚唇厚,绛色皮肤粗糙,毫无光泽。
金妮甩起胳膊,将游泳圈一个个掷到池子里,掀起一圈圈水花。
“再拿点酒来好吗?”她转脸对镜头说,“想要黑啤、伏特加、琴酒,还要鲜榨果汁,什么口味的都行,我们打算自己调成鸡尾酒——但你千万别告诉我爸妈噢!”
绯绯点点头,心甘情愿地忙起来。她一向乐于听从金妮的指挥,并不是因为金妮是这宅子的唯一继承人,而是因为她觉得金妮把自己当人看。自从这个十七岁的金妮从国外寄宿中学回家过寒假,绯绯的生活便不再沉闷。金妮不仅带着绯绯一起拍短片、看电影、玩扑克,甚至还教育自己的爸妈:“绯绯是我们家的一分子,大家没有等级之分。你们不让绯绯自由出行已经很过分了,难道她还不能在家里拥有娱乐时间吗?”就冲这句话,绯绯也没有理由背叛金妮。趁着金氏夫妇去外国做演讲的周末,她决定好好服侍金妮,让大家玩个尽兴。
绯绯来回穿梭于泳池与厨房,拎着一大桶冰镇酒水靠近泳池,一瓶一瓶递给那些趴在池子边缘的年轻肉体。忽然,一个男孩从水里跃出来,一下子捏住绯绯的脚踝,并对着那些正在晒太阳的姑娘们大喊:
“瞧瞧人家这纯天然的小麦色,你们晒到脱皮都晒不出来的!”
“你快闭嘴吧!”
一块西瓜片被扔了过来,男孩机灵地潜入水中,游远了。绯绯望着被打湿的赤脚,还有碎在白沙上的西瓜,像是看到自己面颊上的红润。她赶紧将西瓜瓤清扫,然后拎着冰桶走远,坐在花园的入口,随时等待着自己的名字再次被唤起。尽管这人造的日光并不灼热,甚至柔和得像一层温暖的金色糖衣,但绯绯也忙得出汗了,全身热乎乎的。她从桶里拿出一坨冰块,敷在脸上,整个人便凉下来,仿佛沉入冰湖里。
绯绯曾经很爱冰,在那总也望不穿的炎热童年里,她时常穿越整个芭蕉林,浑身大汗,到村口买冰。卖冰老人掀起铁柜上的白布,方正的大冰块暴露在烈日下,反射出星光。他抡起瘦如枯木的胳膊,挥起长长锯刀,将冰块割成两半,再装入袋中,递给她。重重的冰块、细细的袋绳,将她细瘦的手指勒得生疼。当她疾步到芭蕉林,看不见旁人的时候,便会小心翼翼,将那珍宝拎起,靠近面颊,一瞬间,滚烫的脸就变得很薄很薄,整个人都凉下来,仿佛浸到冰凉的湖底,松散、惬意。在冰湖的世界里,无须担心钱与食物,只需化作一尾鱼,游来游去。但大多时候,绯绯的童年都是在火炉里煎熬,像一串生肉,被叉在滚烫的土地上。有时阳光像针,在她纤细的四肢上扎出红色小疹子,有时阳光像开水,给她胸前烫出一片火辣辣的红。与她共同煎熬的,还有整整一村的孩童。他们守在旅游景点的售票处前,见到游人经过,便一窝蜂地跑过去,抱住那些陌生的大腿,嚷出最基本的英文:买一个吧,亲爱的,两美元,好吗?拜托了。有一次绯绯昏倒了,后脑勺里波涛汹涌。在滚烫的地面上,她仰头看天,看到佛的微笑印在四面八方的古老石柱上,怎么也晒不化。她恨那样无忧无虑的笑,可她动弹不得,仿佛已经烧焦。等她的脑子清醒过来时,太阳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淡紫色的暮色,没有风,细密的汗珠凝固在她的四肢上。她赶紧从灰尘里爬起,竹篮还在手边,但里面待售的纪念品不知被谁抢走了,她害怕得哭起来。
“你在这里干吗呢?”
金妮的声音响起来,吓了绯绯一跳,她赶紧把正在融化的冰块扔回桶里。
“唉,别动,你刚刚用冰块敷面的样子很有诗意,再来一次吧!”金妮的相机又伸了过来。
“诗意?”绯绯被这样的说法逗乐了。
“真的,快点再来一次!”金妮笑着命令道。
绯绯便再次从桶里捞出冰块,缓缓敷在脸上,尽情享受冰冷在肌肤上蔓延,旁若无人。
金妮总是惊讶于绯绯面对镜头时的自然与大方,在她看来,女佣是不可能懂这些的。她看过一部纪录片,内容是一个东南亚女佣从美国放假回老家的生活。她看到那个身材健美、衣着现代、染着金发的女佣,踩着高跟拖鞋,行走在几乎原始的村寨里,周身都散发出格格不入的孤独。每当太阳落山,世界万物便沉浸在纯粹的夜色里,没有网络,没有空调,小彩电还在播放黑白老电影。这样的生活,透过荧幕,对金妮发出原始的魅惑,她想了解那些女佣在想什么。背井离乡,进入截然不同的天地里,仿佛穿梭到未来世界,虽然被丰富的物质包围,却始终没有自由,她们如何才能挣脱自己的命运?为了更了解这些女佣,她开始偷偷记录绯绯的一举一动,并打算以此作为申报大学社会系的加分项。
绯绯对金妮的用意浑然不知,但她也从不觉得被金妮的镜头冒犯,因为她早就习惯被陌生人拍摄——有时是游客,有时是来村子里的志愿者,他们对着她举起不同样式的相机,像是瞄准猎物,端起长枪短炮。“你长得很像一个陶泥娃娃”,有人这样说,“你的眼神好像很忧伤”,也有人这样说。逐渐,绯绯知道那些镜头并不会伤害自己,于是她若无其事地继续手头的事情。但她总也学不会在适当的时刻向摄影师伸手要钱,像她的弟弟们那样,嬉皮笑脸地说:“一张照片,一美元”,为此她常被妈妈打。她害怕妈妈不喜欢自己,害怕自己的人生永远都固定在炎热的贫穷里,直到有一天,从城里归来的表姐给她带来了希望。
“让绯绯跟我去女佣学堂读书吧,”表姐说,“在那里,她可以学英文,学家务,学礼仪……”
“那些我也可以教她!”妈妈打断表姐。
“不不,从女佣学堂毕业,她便有资格被选到不同国家做女佣。你知道吗,到外国做女佣,比在城里做律师赚得还多。”
绯绯的生活便从那一天开始改变。在女佣学堂的三年里,她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晨起跑步,睡前背诵英文课文,翌日便要在女教官的监督下,反复操作各种电子器具,以完成某种任务,或是在指定的时间内,制作一道异域佳肴。“勤劳、服从、亲和,英文良好,无不良嗜好,无婚恋史,擅长烹饪亚洲美食,可熟练操作高科技家电”,这是绯绯的个人简介,就是这样短短的一段话,让她得以离开棕榈寨,离开炎热的贫穷,在空中晕晕乎乎地经历三个半小时的飞行,抵达全新的家园。回想起来,她觉得这真是比梦还要不真实。
绯绯始终记得第一次面对金家宅子的情形:三层楼的屋子,方方正正的米黄色屋身,等边三角形的薄荷绿屋顶,二楼的海蓝色玻璃窗好像眼睛,倒映出四周的绿色植物。
“这是客厅。这是餐厅。这是我练瑜伽的地方。”金太太领着绯绯进屋,一边走一边介绍。这个亚洲中年女人又瘦又高,穿一袭香槟色真丝长裙,漂成浅金色的长发泛起波浪卷,披在肩上,她脸长鼻长,一双丹凤眼随着眉毛向上勾起,不言语的时候,总像在瞪人,但只要轻轻咧嘴,就能露出一弯象牙白的漂亮牙齿,永远闪着训练有素的热情之光。“摁这个,就是开灯,摁那个,就是二楼卧室的冷气。”她拿起万能遥控器,教绯绯来操纵家里的用具。绯绯忍不住四处望。几串细瘦酒杯状的水晶灯柱从天花板垂下来,好像颈链。大大小小的圆镜,嵌在漆黑的挂毯上,拼凑出一片银河星空。一个立体雪山模型,悬在窗边,日光刚好从外面折射进来,像要把它融化。最有趣的,是一具银色的金属雕像,那是一个人的上半身,贴在墙上,光着头,挺着胸,一只手从墙壁里伸出来,像是打算穿墙而过,却被卡在其中的傻子。
“这是我先生的作品。”金太太说,绯绯赶紧把目光从那具雕塑上收回来。但来不及了,金先生已经从楼上走下来,并对绯绯说:“你喜欢就多看看。”金先生是欧洲人,光着圆溜溜的脑袋,薄荷绿的双眼深嵌在眉骨下,笑容像皱纹一样刻在脸上,看起来比金太太老二十岁。
金氏夫妇喜欢看电影,听音乐,谈论美术,有时还会问起绯绯家乡的事情。那里的旱灾是否得到缓解?妇女地位有所提高吗?家中事务不多,绯绯只需做好每一餐饭,保持室内一尘不染,并在派对时,用那标准的英文、训练有素的礼仪,迎接贵宾。
“这就是绯绯,我们资助的棕榈寨女佣。我们帮助她的弟弟上学,她就来帮助我们打理家务。”金太太总是这样向宾客介绍。
那些不同肤色的陌生人,便会闻声围过来,一双双眼睛盯着绯绯,蓝色的,绿色的,棕色的,黑色的,像欣赏一只刚刚剃了毛的贵妇犬那样,发出啧啧的赞叹。
“你很上相!”金妮说,她把刚刚拍的短片给绯绯看。
这是绯绯第一次见到自己用冰敷面的样子,棕黑的面颊,在透明的冰块下變得扭曲、模糊,冰块融化成水,像眼泪一样顺着她的手肘滑下去。
“一点也不上相。”绯绯笑着反驳,“很像个呆子。”
“唉!”金妮又抛出新的点子,“不如我给你弄个仿妆吧?”
“什么仿妆?”
“就是把你打扮成一个明星的样子!”
绯绯还没有反应过来,金妮便拉着绯绯往衣橱跑。她们穿梭在五颜六色的衣裳里,让不同的质地滑过手心,薄纱、真丝、尼龙、皮革。在这眼花缭乱之中,绯绯想起水龙节的时候,她也要穿上妈妈传给她的民族服饰,跟着村里的女人们上街。猩红色的短背心、金灿灿的纱笼,与汗液黏稠在一起,让她觉得自己像是行动不便的木乃伊。街上人很多,各种肤色的肢体都涌动在一起。有一年,一个高大的男人尾随在她身后,她闻到一股异域香水味从身后散出来,紧接着,她就感到自己的大腿被捏了一把。她什么也不敢说,死死抓住身边姐姐的衣服。但那种似有似无的抚摸却一直伴随她,直到另一边的人群爆发出争吵——玻璃瓶子被敲碎,老板娘在咒骂,游客在反抗,众人向着那团怒火拥过去凑热闹,跟在绯绯身后的鬼影才终于散开了。
“这样会不会太奇怪了?”绯绯望着镜中的自己,套着草绿色的超大T恤,上面印染着紫色的骷髅头,下搭一条白色紧身五分裤,令她圆润的双腿看上去更粗壮了。
金妮不理她,继续从衣柜里翻出各式各样的配件,不由分说地给绯绯套上荧光绿假发,又给她脖子上挂起粗铁索似的金色项链,从脖子坠到胸前。还有银色的假指甲、宝蓝色的隐形眼镜、黑加仑色的唇膏、假睫毛、一层又一层的修容粉……当这些物品一点点爬上绯绯的身体,金妮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个伟大的改造,将一个原始朴素的棕榈寨女孩,一下子拉到了当代的潮流里。
“快快,坐在地上,摆一个酷酷的姿势——对,就是这样,下巴上仰,眼睛斜视,嘴巴嘟起来——”金妮一边教绯绯摆出当代年轻人该有的姿态,一边不断按下快门。她已经想到了这组相片的主题,肤色、阶级与流行文化。
“你们干吗去了,躲在这里干什么。”一群女孩子冲进衣橱里,带进来一股潮湿的阳光气息。
“哇,你给她化了BillieEilish的妆吗?”
“好酷啊!”
女生们雀跃着要跟绯绯合影,但照了几张又嫌光线不好,最终金妮提议,到三楼露台上,那里光线最棒了。
根据金妮的指示,绯绯固定着一个姿势,像一尊雕像似的,在原地一动不动,其他女生们则举着手机,对着她,从不同的角度来自拍、直播,跟她们的朋友赞叹,一个棕榈寨的女生,竟然也能打扮出BillieEilish的味道。
在陌生人的凝视下,绯绯觉得自己不再是人,而是一幅被固定在框子里的画。这样的想法让她吃惊,并有一种“生活总是在重复”的恍惚,就在一个月前,的确有一幅画在她所坐的位置静立着。那是一幅很大的画,长两米,宽一米五,镶嵌在金属框里,并被一个架子支起。为了陈列这幅画,金太太让绯绯准备了十几样食物,装在银色的自助餐盆里。金先生也一改往日的慵懒,戴着白色巴拿马帽,穿上草绿色的亚麻西装,下搭鹅黄色中分裤,将粗壮的小腿塞到高帮帆布鞋里。他不断地接待来访的人,滔滔不绝地讲述创作心得。闪光灯围着他不断闪耀,参观者围着那幅画拍照留念,纷纷恭喜金先生沉积三年再创佳作。绯绯穿梭在人群里,不断地为陌生人更换酒水、增添小吃,却心不在焉。她望着那幅画,画中的婴儿巨大无比,无辜地坐在城市之中,双脚却踢翻了一排楼房,眼泪像冰雹,砸落在逃难的人群身上。她看着那个孤独的巨婴,心里却惦记着柯瑞斯——那幅画的真正作者。
记忆里,柯瑞斯总是穿着宽松的花背心,和一条宽大牛仔裤,把弯曲小卷的金发扎成短马尾,大大咧咧地行走,摇晃的四肢绽放着鲜红翠绿的刺青图案。在棕榈寨,总有那样打扮的游客经过绯绯的村庄,他们背着厚重的行囊,身上弥漫着汗气与香水结合的味道,像从花丛里穿越而来的小兽。这类游客总是受到村民的青睐,因为他们总是那样快乐,大声欢呼,尽情奔跑,并认真地夸赞每一个害羞的孩子:你真美呀!
那段时间,柯瑞斯每天早上十点都会准时按响金家门铃,并在绯绯的带领下,爬到二楼,进入金先生的画室。一般来说,金先生不允许任何人打扰他的创作,但偶尔,他也会嘴馋,便通过对讲机,让绯绯送一些点心上去。一开始,绯绯能瞥见金先生靠在藤椅上,叼着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什么,而柯瑞斯就坐在画架前,用铅笔勾画草稿。再后来,金先生便只是在一旁看书、打瞌睡,柯瑞斯就独自一人画画。
中午休息的时候,金先生喜欢独自在画室里用餐,随后睡个午觉,而金太太还在大学里工作,没有回家,于是就剩下柯瑞斯与绯绯二人在餐厅里。
“你从哪里来?”柯瑞斯第一次跟绯绯交谈。
“棕榈寨。”绯绯说。虽然心里有点紧张,但她还是稳重地用刀将牛排切成小块。
“噢!我喜欢那里!”他随手撕了一块墨西哥薄饼,塞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竹火车、蝙蝠洞、石窟宫……那些佛的微笑,浮现在石柱上,远远望去,像幻影,飘浮在阳光里……但它们却是真实存在的,经历战火、天灾、人为的修复而重新出现在我眼前……”
说着说着,柯瑞斯沉默了,绯绯不太懂他在说什么,只是偷偷瞥他,觉得他沉默的时候,看起来像一尊白石雕塑,温和又漂亮。
“其实你的家乡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它本不该像现在这样落后。”柯瑞斯忽然又说,他的蓝色眼眸盯着绯绯,像深夜的湖泊,发出幽光,“其实你也不应该来这里做女佣,你应该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时至今日,当绯绯穿着浮夸的衣服,坐在女孩们的视线底下时,她也想不透柯瑞斯所说的那种“真正喜欢的事情”应该是什么。她曾经在柯瑞斯的叙述里,找到一点幻想,例如他告诉她,有一个叫作泰丝的菲律宾女孩,也是通过女佣中介,去了中国香港工作。她遇到了一对富有的退休夫妇,送给她一台相机,鼓励她在业余时间拍照,记录生活。
“你猜怎么樣?她拍的照片拿了大奖,还申请到全额奖学金去美国读硕士。现在她已经是知名的摄影艺术家了。”柯瑞斯用手机搜索关于泰丝的访问,展示给绯绯看。画面里,那个和绯绯一样,有着棕色皮肤、圆润身子的女孩,顶着粉色爆炸头,戴着豹纹眼镜和钻石唇钉,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并时不时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像金太太那样,毫无顾忌地绽放笑容。
这样的人生让绯绯感到新奇,但又觉得与自己毫无关系。
“拥有全新的人生其实不难,你可以从一点点的小事做起。”柯瑞斯继续说。
“例如呢?”
“例如背叛你的主人。”
绯绯吓得呛了一口水,咳嗽咳到脸都红了。柯瑞斯便在一旁嗤笑。
“这都不敢吗?看来你一辈子也只能做女佣了。”
不知道为什么,绯绯觉得这话令她感到羞愧。她说不出哪里有问题,但就是不想被柯瑞斯认定是“一辈子的女佣”——尽管她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确付出了多年的努力。
回想起来,绯绯觉得自己是过于愚蠢,对柯瑞斯产生不切实际的信任。按照他的说法,想要做一个独立的女性、拥有理想的生活,首先要学会反叛。
“他们根本不把你当人,而把你当作一个做家务的工具。你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吗?你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独自出门玩耍吗?你可以上网、社交、谈恋爱吗?不能,你的中介不让,你的主人不让,对吧?那你凭什么认为,他们把你当人看呢?”
柯瑞斯的言论让绯绯无法反驳。他告诉绯绯,一定要打倒有钱人的强权,才能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具体怎么做呢?就是每天悄悄从金先生的储物间里,偷一个小艺术品,给柯瑞斯。
“金先生跟我说过,有不少搞艺术的年轻人都把自己的作品送给他,求他给点评价,但他根本不屑一顾。他不就是仗着自己在艺术圈有地位吗?一边霸占年轻人的资源,一边又看不起他们的作品。与其让那些年轻的艺术品在这个宅子里积灰,不如拿来给我。”
“你要那些做什么?”
“收藏,然后过几年再拿去拍卖。让那些艺术品找到真正欣赏它们的买家,难道不好吗?”
绯绯似懂非懂。但为了不让柯瑞斯小瞧自己,她还是照做了。
金家的儲物室很挤,堆了很多金太太的旧书,又厚又重,还有陪伴金妮成长的高档玩具。在屋子尽头的书架里,随意摆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玩意——那就是金先生收到的艺术品了。绯绯不敢引人注意,所以专门挑一些体积小、不起眼的东西,例如一个手掌大的金属雕塑、用麻绳编织的玩偶、画着女人裸体的折扇。每到午休时间,她便像幽灵一般,从这被遗忘的屋子里,顺手拎一件艺术品,献给柯瑞斯,以示她的勇敢。
然而没过多久,柯瑞斯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甚至连告别也没有,就那样消失在绯绯的生活里,只留下一幅画,一幅摆在花园里,任人观看的、不知所云的画。而最令绯绯感到失望的是,所有人都认为这幅画是金先生的作品,没有人提起过柯瑞斯,他仿佛根本就不存在。难道这就是柯瑞斯所选择的理想生活吗?难道他就自愿做一场大雨,浸湿了大地,但不久就被蒸发,仿佛不曾出现吗?她觉得被骗了。这样一个人,凭什么来指挥她的生活?她带着自责的心情给妈妈打电话,哭着说自己做了对不起主人的事情。妈妈把绯绯狠狠骂了一顿,并警告她,这个事情不能说出去,否则她会被打死,“你学费的债还没还清,弟弟们还等着你的钱来活命呢!”在妈妈的骂声中,绯绯逐渐原谅了自己,并决定以后要更努力地服务金家,来弥补那些消失的艺术品。
一阵打打闹闹的声响从露台入口传来,绯绯回头一看,只见几个男生穿着泳裤、披着浴巾就冲了进来,打破了女生们的聚会。
“你们躲在这里干吗?我们打算玩真心话大冒险,赶紧下去——”男生们一把拽起金妮,其他女生也就跟着散场。忽然,其中一个男生的注意力被绯绯吸引。
“这位小姐,请问你是BillieEilish遗落在棕榈寨的孪生妹妹吗?”他一边说,一边掀起绯绯的假发把玩。绯绯认得他,他就是在泳池边捏住她小腿的男生。
“查德果然是最会说漂亮话的。”
“裹着蜜糖出生的。”
几个女生拿查德打趣,他耸耸肩道:“这是天赋啰!”随后话锋一转,捧起绯绯的面颊,“亲爱的,我都饿死了,有没有吃的啦?”
绯绯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起身:“对不起,我去给你们做吃的……”
“别给他吃,饿死他!”金妮假装生气,一脚踢到查德屁股上,他顺势往外跑,其他人就一窝蜂地去追他。绯绯没有跑,她留下来,将露台上的水渍清扫干净,把扔到地上的抱枕放回秋千椅上。很快,天空开始自动放映系统自带的夏日暮色——宝石蓝云层做底,几抹粉紫光划破云层,拼接渐变橙黄,像一幅巨大的印象派油画。望着这不真实的一切,绯绯想,也许自己正过着一种“真正喜欢的生活”呢?
回到厨房,面对熟悉的工作台,绯绯很快想出了菜谱。
冬阴功汤、柚子虾沙律、手撕鸡肉、椰子果冻……这阵子,金妮很喜欢吃东南亚的食物,每次都让绯绯多做一些。
绯绯在金属表面的厨具之间忙活,她的倒影模模糊糊出现在锅碗瓢盆上——扭曲、夸张、奇怪——一种全新的样子,她从未预想过的样子。
看着那些倒影,绯绯忍不住学着歌星的样子,轻微扭动身躯。
忽然,屋子里爆发剧烈的音乐,不知道是谁把手机里的音响接驳到室内的无线音响里。
一段节奏怪异的歌曲传进来:
Whiteshirt,nowredmybloodynose
Sleeping,you’reonyourtippytoes
Creepingaroundlikenooneknows
Thinkyou’resocriminal
Bruises,onbothmykneesforyou
Don’tsaythankyouorplease
IdowhatlwantwhenI’mwantingto
Mysoul?Socynical
…………
“绯绯——”金妮火急火燎地跑进厨房,“喂呀,别做饭了——先跟我们出去跳个舞!正在放‘你’的歌呢!”
“什么我的歌?”
“BillieEilish呀,你忘了吗,你现在可是棕榈寨来的BillieEilish哈哈……”
音乐的声音越来越强,绯绯感到地板都在震动。在宝蓝色的夜色里,男男女女都陶醉在诡异又魅惑的音乐中。一盘三杯的“shot”被端到他们面前。
“金妮!就你没喝了!”
“干了它,干了它,干了它——”
两个壮实的金发男孩醉醺醺地起哄。
“喝就喝!”
金妮笑嘻嘻地,捏起酒杯,仰头痛饮,随后又原地打转,蹲在地上,捧腹大笑。
绯绯这才意识到,这帮年轻人已经沉浸在酒精里,失去了规则。放眼望去,男孩们在水中抽烟,大声骂街,将啤酒瓶扔到空中,又看它跌入泳池,溅起水花。女孩们则瘫在沙子上,举起一杯杯五彩缤纷的鸡尾酒,对着相机自拍,笑成一团。还有一对小情侣,在树下的角落里接吻。
几个女生见金妮来了,一下子把她拉过去,在歌声里蹦来蹦去。
“你是不是喝得太多了?”绯绯担心地追着金妮跑,“金太太说了,你胃不好,不能喝太多酒……”
忽然,绯绯感到自己双脚离地——有人从她身后将她拦腰抱起。
“啊——”绯绯尖叫起来,但她的声音很快被淹没在歌声里。
…………
Soyou’reatoughguy
Likeitreallyroughguy
Justcan’tgetenoughguy
Chestalwayssopuffedguy
I’mthatbadtype
…………
在逐渐强烈的音乐中,绯绯感到自己失重了,不断跌入水中,被捞起,再被扔进水,再被捞起,最终像一个娃娃那样,被摆放在沙滩上。水已经将她的假发套冲走,假睫毛像是凋谢的花朵,沾在眼皮上,她咳嗽着抹了把脸,努力眨眼,才发现眼前那男生正是查德。
“你——很——酷——”查德对着绯绯大喊,并搂着她摇头晃脑,像是被打了兴奋剂似的。他的胳膊很沉,压在绯绯肩上,她感觉好像回到了遥远的水龙节,被男人跟踪的夜晚。紧接着,另外两个金发男生也摇摆着走过来,又端着全新的三杯“shot”。
“喝一杯吧?BillieEilish!”他们蹲坐在绯绯身边,将她围住。
绯绯还来不及反应,酒杯就被塞到嘴边,伴随着男孩们疯狂的大笑。就在挣扎之际,她感到一个大手掌捂住自己的嘴巴,一个微小的颗粒物顺着口腔和酒,滑进喉咙管,又辣又冰。几秒后,她的意识开始模糊,感觉自己仿佛漂浮在冰面上,眼前一片白茫茫,什么也没有。在这漫长的漂浮之中,绯绯仿佛看到一条蛇钻入她的小腹,扭来扭去,但她不疼,她所有的知觉都失灵了,似乎陷入了一场冬眠。
而另一边,金妮在半醉半醒间舞动,举着相机给女孩们拍照,然后又调成摄像模式。对她而言,这是一个难得放纵的夜晚。去他的家规,去他的未成年人不许喝酒,今晚她就要朋友们疯狂个够。她举着相机到处扫射,一会儿拍到热吻的好友,一会拍到在划拳喝酒的男生,一会儿又拍到三个男孩趴在绯绯身上的模糊身影,只见他们像叠罗汉似的,在绯绯身上扭来扭去……就在这一瞬间,金妮一下子惊醒了。她连忙放下相机,甩开还在跟她开玩笑的女孩,跌跌撞撞地冲到绯绯那里,用尽全力揪起男生的头发,踢他们的屁股,掐他们的腰,才终于将他們的身子从绯绯身上扯下去。
“绯绯……”
金妮蹲下来,俯视着绯绯的脸,发现她完全沉浸在迷幻药的作用里,笑眯眯的,像刚刚吃完糖果的小孩。然而,淡淡的血,像眼泪那样,顺着绯绯的大腿内侧滑下来。
音乐还在响。朋友们还在狂欢。金妮看着眼前的血迹,忽然想起了非常遥远的父母,她竟然害怕地哭了起来。
“妈……”金妮终于给金太太打电话了,她在哭,一边哭一边说,“妈,我该怎么办?我带了朋友到家里开派对,然后……然后绯绯……”
金妮在酒精的作用下,哭得很大声,哭了很久,但绯绯听不到。她平静地躺在白沙上,感到那条恼人的小蛇已经从自己体内爬出来,化成小溪,从两腿间流走,一切归于平静。她觉得自己变得很轻很轻,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空间里,在那里,她真的变成一条小鱼,钻到冰湖底下,漂荡在水中,再也不必忍受阳光的灼烧,无须背诵长长的英语文章,不用担忧弟弟们的生活费,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醒着也像在梦中一样。那一刻,绯绯隐约觉得,自己已经在梦中完成了“真正要做的事情”,于是,她对着金妮哭泣的脸庞,以及那永无尽头的夏日夜空,露出了痴痴的、幸福的微笑。
原刊责编周洁茹
【作者简介】程皎旸,香港大学文学硕士,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入围台湾“时报文学奖”,已出版小说集《危险动物》。
分类:短篇小说 作者:程皎旸 期刊:《小说月报》2021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