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梦到邬冬梅之前,警察蓝曾多次出现在我的梦中。
梦到邬冬梅不久,我穿上了警服,警号是我爸曾用过的。不知道他老人家在天国俯瞰我的此举,是同意呢,还是一副要发脾气的表情。反正那一身警察蓝,我穿着舒服,生活也踏实下来。
当警察是否一种情结,说不清楚,自然与那个梦是没有关系的。或许是因为考完试,等着录取时,才又一次想到那个梦中的女人,才想到了当警察的爸爸。这一切,都是参加了警察招考引发的连锁反应。
我要说,我去考警,是向一位牺牲在公安战线上的老警察致敬,既准确,也高尚。事实上,当警察的想法是我折腾了两三年社会工作后,觉得必须走的路。用我妈的话说,这就是宿命。我爸如果还在世,肯定是不同意的。
一
邬冬梅是上第二节课时被班主任叫出去的。那一走,再没回来。那一天,我看到我爸穿着警服站在学校门口,他身边是顶着警灯、喷着警察字样的小面包车。不过,当时警灯没有转着圈闪烁,也没有听到拉响警笛。
邬冬梅不见了。我爸也好几天没见,回家问我妈,她说,你爸出差了。我就闭嘴了。在我家,一般都是这样,一旦问到我爸的事,大多是提到出差就可以打住。至于去哪儿,干啥事,都是不许问的,更不可能问啥时候回来。放在其他小朋友眼里,警察只有抓坏人的这一个事。
打小起,我就明白,我爸的工作与众不同,自带保密性,不是啥都可以给家人说的。晚间我爸如果不回来,不过是给我妈说一声,要加班。至于为啥要加班,加到啥时候,我妈也不问,自然也不知道。我起初问过我妈,谈到我爸工作时,说话前,她会静静地盯着我停顿几秒钟,然后轻声细语说,不知道呀。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明白妈妈的“不知道”里面包含着多少难言之隐。做一个警察的家属真的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光鲜。只要我爸一加班,我半夜醒来撒尿,总会看到我妈睁着的双眼……
我要当警察,是跟我妈开着玩笑说出口的。她不置可否,只是微微摇着头,紧抿双唇,然后说,你都大学毕业了,这个事,自己决定吧。
那时候,距我爸出警殉职仅过去半年。
我妈一直记得我爸那句话,这次出差回来,休息两天,咱一起去省城瞧瞧儿子。
我大学毕业后在省城找了工作,一直没敢让他们来,主要是因为打工没底气。只要他们一提,我准会推说自己什么都好。当时我是跟别人合租的房子,是那种互相不认识的人,而且租房时签过协议,不带他人进来,当然不包括家人。只是住宿条件太差,简直是一蜗居,爸妈一旦参观了现场,一定会伤感的。不管咋说,我也是家里的独生子,当初锦衣玉食,现在工作了自力更生,却更生得如此不堪。
我爸一般听到我说都好,就会顺坡下驴,对我妈说,孩子说了挺好的,就别去打扰他了。其实,他是宽慰我妈而已。一是他工作忙,确实不便抽身,二是因为他知道,我既然不想让他们去,就是时机不成熟。不料殉职前,他却意外地主动给我妈提到了出差后要来看我的事,不知是否有某种第六感的预警?所以,面对我爸的遗体,我妈一直在追问,你说话为啥不算数,说好的轮休呢?说好的一起去看儿子呢?这么多年,你咋就没有说话算过数呢?
我报名参加招警考试,不是因为要继承我爸的遗志。准确地说,我爸去世前,一句话也没有留下来。我妈见到他时,我爸已躺在太平间。我赶回来给他送行时,我爸已躺在了殡仪馆。
我当警察,是在接到叶惠娟那个电话时立刻便决定的。那一刻,我正在管城街头吃着一块钱一个的鸡蛋灌饼,就是那种边煎边翻的麦面薄饼,半熟时把饼的中间挑开一个口子,打个鸡蛋流注进去,然后边煎边翻直到全熟。这种街头犄角的快餐,一般由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人煎饼,一人夹菜,一个小推车就是全部家当,占地小,流动快,很方便。
大学都毕业两年多了,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却一直固定不下来,要留在大城市的想法渐渐有点儿动摇。何去何从?一头雾水。叶惠娟的电话恰逢其时打来。
她说,你到底现在做什么工作呀?问你,也说不清楚。一会儿是在卖保险,一会儿又说是销售顾问。你不会还是流浪无着的浮萍吧?
她笑得很脆,很好听。
我说,除了不贩卖人口,我呀其他都想卖。什么是销售顾问销售经理?就是那种无论什么东西都能卖出去的人。要是炙手可热的东西,还用顾个什么问呀,经个什么理啊?
电话另一端又笑了,声音还是脆生生的,像被热醋杀过的黄瓜。
叶惠娟说,你呀,我看还是适合当警察。你爸就是警察,一般情况下,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
不等我接话,她又说,我打你电话就是这个正事,我们市里招警,你要是工作还没着落的话,建议你先来试试这个,说不好就考上了。将来可以打仗父子兵,上阵亲兄弟。
葉惠娟是我小学至中学的同学,跟邬冬梅也同过班,上学时,很腼腆,没想到大学几年整个变了个人似的。我回家经过她生活的城市,她请我吃饭,喝起啤酒来,那叫一个猛。我说,你这丫头,果然是在长春上了大学,跟着东北人变成东北女人了。
她一笑,嘴里嚼着脆黄瓜,嘎嘣嘎嘣,说,咋的,这样不行啊?来,走一个……
看她一口喝干了那么大一杯啤酒,我也不甘示弱。没想到的是,她竟接二连三,很快,我只有招架之力。
她给我说了招警的事,是希望我认真地考虑一下。她大概没想到我会在电话里闪电般决定了,说,行,我去,考上考不上还不一定。考上了可以不去,但不考断然是没有可能去了。或许你会让我转变命运。
她又是一笑说,对头。快点儿回来,咱俩再哈几杯。
我回道,你都毕业几年了,吉林那儿不过才生活了四年啊,怎么就不会说河南话了?咱们河南话多好听啊。你这是忘本啊!
呵呵,也是奇了怪了。我咋跟你一打电话就唠起东北话。她笑。
是啊。我在沈阳上大学时,咱俩相隔不远。可惜当学生穷啊,也没能到长春去瞧瞧你。关键也不知道你这么个大美女在长春呀,要知道就是扒火车、炸桥梁,化身铁道游击队员也要去瞅瞅你。当然,还可以借机去参观一下长春电影制片厂。那可是我爸妈一代的文化滋养源呀,曾拍过许多黑白战争片。他们后来常常在电视上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反复收看这些老电影。
瞧你那点儿出息,她不屑地说,长春好玩儿的地方多了去了,只是遗憾啊,我当时还去沈阳看小故宫了,也不知道你在那儿上学呀,要知道肯定去你那儿混顿饭吃。弄不好,你还得给我买回程的火车票呢,这样可以省老鼻子钱了。
二
正是那次我回来参加招警考试时,叶惠娟提到了邬冬梅。
她说,你还记得你“媳妇”不?
我一咧嘴,刚想说话,她又说,听同学说,邬冬梅在国外发展得很不错,而且还嫁了洋人呀!你不会早把人家清除记忆了吧?
邬冬梅的信息,我还真没有。自从我爸的警车护送着她被别人接走后,不知道去了哪儿。我曾经试图问我爸,后来还是依着家里的规矩,憋着没问。当然,同学们有关她的传说却不断更新不断丰富,甚至都传起奇来。只是,大家传得都有些乱,毕竟那时我们都是小孩子,后来成年了对她的传说记忆则慢慢变得模糊一片。
直到叶惠娟那次提起,当年的往事又浮现在眼前,而且那么真切,恍惚如昨。恰好那天,走在路上,街道的某个音响店里正在播放《昨日重现》。我禁不住也跟着唱:“When I was young,Id listen to the radio……”其实,这首歌,我根本唱不全,就喜欢跟着重复唱那句“Every Sha-la-la-la”,而且一遍一遍地“Sha-la-la-la”,也不见半点儿烦。想想歌曲中那个喜欢听收音机的少年,就是往昔的幸福时光,然而我的少年时光一去无返,突然还来了点儿莫名的神伤。
一个电话进来,立刻自我意识到,都这年龄了,没时间神伤了。生活开始一步步逼迫,工作,成家,两项都迫在眉睫。我妈一提,眼里便泛起泪光。
只是,我想到这两项,其顺序与古代的应该有所不同,现在必须调整前后秩序,你不立业,谁跟你成家?没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钱和工作连贷款买房的资格都不具备。人家女方说的也没错呀,娶了我总要下蛋吧,你没房?蛋往哪儿下呢?这是一个非笑话。
于是,我想到邬冬梅,是与以前不同的一种回想。因为这次涉及我的童年、少年,那种男女懵懂时代。同学们虽然习惯于称她是我媳妇,如果她与我真的一起上学到高中毕业,是否会在未来成为我媳妇?如果一起上了大学呢?我俩是否就是人们传说中的青梅竹马?或许成了兄弟关系呢,也不好说!
那一天,因为叶惠娟提到邬冬梅,因为路边音响店里传来的歌声,我突然安静地坐在马路牙子上,专心回想起邬冬梅与我的童年。
她可是我童年中最重要的回忆啊!因为,在她走了以后那几天,我简直神不守舍,天天望着那个她曾经的座位发呆,还想着这是要空到啥时候人才能回来?忽然,课堂上老师提问,是后排同学用笔连续又戳又捅我的后背,并小声提醒,我才急忙起立,四顾茫然,咋啦?引发哄堂大笑。
也奇了怪了,那以后好像我被提问的频率竟然不断增加,而我的洋相随之倍增。比如另一次,老师问我一个什么诗句来着,我回答的是前一天数学课要求背的公式。
结果可想而知,这样几次答非所问,在同学们的爆笑声中就有人起哄,瞧这人,媳妇一走,人整个傻了两圈半。
当然,这个事,并没有延续很久,另一个女生从倒数第二排被老师调整过来。她的名字叫吴静。别提了,本来我跟她还是好好的,却因为她坐了我的同桌,占去了邬冬梅的座位,我从此对她爱理不理。甚至还发生过欺负她的小动作,比如,我在桌子中间画过一道线,严格不让她的肘部过界,否则,我的肘尖会撞过去。她当时生气极了,可是,好像她也没啥好办法,只能狠狠地瞪着我。是的,你不会想到,我有时故意过界,也不理会她的抗议。她只好把身子侧到桌子另一头,甚至一只胳膊置于桌面之外,桌上仅留下那个写字的右臂……
忘记说了,那时,我们正上小学五年级。慢慢地同学们传说,邬冬梅是她爹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
据一个高年级的同学有板有眼地讲,冬梅亲生爸妈后来跟警察一起来了,她亲爸穿西装、尖头皮鞋,开的车真叫牛哄哄,比镜子都光,锃亮锃亮,能照人的影子,她妈穿旗袍的影子映在车身上,时而拉长时而缩扁。她跟她亲妈长得那才叫像,眉毛鼻子嘴简直一笔勾描出来的。送她走时,老师还对她亲爸亲妈说,冬梅再不用遭罪受苦了。邬冬梅也很决绝,连回教室拿书包都没有。
我一撇嘴,胡说八道吧,那天的警察是我爸,我咋不知道邬冬梅亲爸亲妈来的事?
自打记事我便与冬梅住一个院。我家在楼上,她家能住在两栋楼间依一面墙而建的临时铁皮屋,听说是因为她爹给院里打扫卫生不要钱而特许的。平时總见她爹捡破烂收废品,或在附近工地搬砖扛水泥之类,挣钱供冬梅上学。印象中的他,脸好像总洗不净,手也灰黑,却常在院里摆两盆水,给冬梅洗头。那头发乌黑乌黑,又长又滑,洗了擦拭后,她便一边瞧着小人书一边晾干,她爹用一把梳子慢慢地梳,再编两个麻花似的大辫子。院里的那个场景,一直在我成年后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年龄更小时,我俩“过家家”,她当我媳妇,掏个小土坑,弄些草梗、木条做饭给我吃,烤得黑乎乎的土豆,吃得我满嘴满脸满手黑灰,但很香。若遇有人欺负她,我也会挺起小身板去保护。记得有一次,她讲故事“刘糊涂断案”,把“断案”发音为“端儿”,引来小伙伴嘲笑。见她气哭了,我立刻冲向那笑声最大的男孩儿,结果被对方一拳打得鼻血直流,回家还挨了爸妈一通狠训。但我从来没听过她爹哪怕大声说过她一次。
好像是我们上一年级的某一天,她曾给我讲过一个梦。说是,梦中她另有一个家,是楼房,她床头有好多布娃娃,家里还有“大哥大”——我根本不知道這是什么东西,从没听说过。她说好像是电话,梦里她家大人拿着一边走一边说话。
我整个儿傻了,回家告诉爸妈,他们很紧张,问还有这事?“大哥大”可不是我们那小县城谁都知道的。这邬冬梅平白梦里出现了一种大城市才有的东西,就像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从来没见过没听说过,但在别的地方又确实存在的某种东西,显然会惊到别人。我爸是警察,当然知道什么是“大哥大”。他很详细地询问我邬冬梅都是咋说的那个梦,然后还借着把家里用完的塑料油壶送给冬梅她爹的机会,去过她家的小铁皮屋。我在我家的窗口瞧着我爸从她家出来,好像也没啥事。
三
邬冬梅是经人贩子卖来的,这个事,千真万确。
当然,有关她是她后来这个称作爹的男人花钱买来的事,我也是慢慢地勾画成一个说法的。有时听这个说一句,那个说一句。比如说有关她娘,我打小从没见过。后来是啥时间听说的,也记不准了。印象中大家都这么说,她娘带着她在外东躲西藏,当时她娘有病也不敢去医院治,后来死在外地。到了她上学的年龄,她爹才不得不带她回到老家的县城。她爹家里的有些亲戚还不断劝他别让冬梅上学了,白费钱,但她爹没同意。虽然生活艰难,他让她上学的念头从来没有变过,而且一再说,不能耽误了孩子。
我甚至或有或无地想起她曾与我有过的一次对话。应该是那个梦之后不久,她问我,梦里的事可能是真的不?我不知怎么回答,就说,听大人说,做梦都是相反的。
她还问过我,她跟她爹长得像不像,她爹像不像她亲爹。
我认真地想了想说,当然像了,你打小跟你爹在这里,你爹对你那么好,肯定是亲爹。我爸才像后爸。再说,咱俩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呀!
她笑了,两个酒窝真好看。
不过,这可是小孩子的记忆,是否靠谱,不敢说。是不是在后来的成长中加入的想象,也很难说。但有一件事我却记得十分深刻,她跟我闹别扭的事。
三年级的一节体育课上,她摔倒了,我忙去扶,竟然引来同学们一片哄笑。她脸很红。有同学喊,快看啊,有人心疼自个儿小媳妇了!
接下来的哄笑声更大。她哭着跑回教室,从此不再理我。上学或放学路上,一年级时我们还曾手拉手唱歌一起走,那次以后是你走路左,我走路右。甚至,有一个雨天她滑进路边水沟,我也只能远远地望着,直到她自己爬出来。
我没办法照顾她了,至少是明里不能啥都照顾她了。其实,为了让我在学校照顾她,她爹背后给我吃过鸡蛋。之前的同桌欺负她,课桌中间画道线,不许她丝毫越界,否则以肘相击,而同桌却常常随意伸臂,挤得她只占课桌四分之一。那人又高又壮,我肯定打不过,只好采用冬梅爹的办法,向我爸妈要煮鸡蛋,然后偷偷地塞给她同桌。后来,她成了我同桌,自然不存在这种欺负了。只是这种欺负女同桌的办法,我也用在她走了以后给我新换的同桌吴静的身上。吴静一直忍了,也没有谁为了她而偷偷地给我送鸡蛋。
当然,仔细搜索记忆,还可以想起另外一些事情。比如说我们一起在河边打水漂时,我误把书本当作石块儿扔了出去,在别人的一片笑声中,她没有笑,而是急急地去捡了一根七扭八拐的木棍儿捞书本;我表演口吞点燃的火柴,先“嘶啦”一声划着,然后众目睽睽下,勇敢地把带着蓝焰的火柴头塞进张大的嘴巴里,“哇”一声闭了嘴,火柴再出来时已化作一股白烟儿。她和同学们瞬间惊得嘴巴张得比我的还大。她当然不明白,我是意在吓唬那个欺负她的男生,以此举告诉他,我也很厉害,只是不想跟你斗。其实,那男生哪儿可能在乎这个啊。他明白,你再能吞火柴,也没我个头高,没我力气大,肯定打不过我。对吧?
邬冬梅走了,她爹也不知去向。
不像其他同学那样,转学一走,大家慢慢地不聊他或她了。邬冬梅却是那种随着时间的延长,同学们越聊越走样的人。说什么她亲爹娘多么有权有势有钱。总之,那个年代大家在县城能想象到的最优越的生活条件,都加在她的身上和她的家了。
多年后同学聚会,一位同学喝多了酒,舌头都打结,手指手机里的朋友圈对我说,瞧你媳妇,嫁了洋人,生了个洋宝宝。
照片上的她,一头烫过的卷发,齿白唇红,在异国的街头依树仰望。原来,她在那个家里一路读到大学毕业,出国留学,然后移民……
同学会上谈到邬冬梅,我一般不参与,我确实不知道她的情况。同学们还以为我是藏着不说。这哪儿可能呀?虽然我跟她看起来像是青梅竹马,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童年无邪,虽然“过家家”你当爸我当妈,你当我媳妇我当你男人,哪里真的明白这里的含义,跟玩其他游戏没啥区别。
那次同学会上,还得到另一个有关邬冬梅的确切信息,瞬间把我打蒙。我上大学的沈阳市,也是邬冬梅上大学的城市!就那么一座城市,四年一千四百多天,我俩在茫茫人海中却无缘一见,关键是我俩各自的大学相距也不过两站公交车。
这个同学一边在饭桌上刷着朋友圈,一边漫不经心说,她也是工作后才听说邬冬梅在沈阳上的大学。当然,他们也不会认为我真的会在意邬冬梅。上学期间那些朦胧的过去,谁不能说出一大筐来。
她后来再说什么,我似听非听。那一刻,我想起上大二时短暂的只有一天的恋爱……
与那个对我有好感的女生约会当天,我俩正一起散步,突然,我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急急去追,但拐过弯的街头已无那个人影。女生微喘着小跑赶来,瞧那样也吓了一跳,稍停片刻问我怎么回事。是啊,也不想想,两人一起正走着,其中一个人一句话没说,就自个儿跑起来了,另一个不奇怪才怪呢,别说是正在预备进行恋爱的两人,就是平常同学,也不行啊。她做梦也不会想到我脱口而出的是,好像看到了我的青梅竹马。她一愣,转身而去。
我没追,一是还沉浸在刚才追另一个人无果的情绪之中,另一个是觉得,她走了就拉倒,这个事没什么好解释的。这也是我大学里唯一一次与一个可能恋爱的女生约会。直到毕业,再也没有单独约过女生,自然,也没有哪个女生再单独约过我。人生常常如此,一次错过,就是一生!
我现在的妻子是一名中学教师,叶惠娟介绍的,人挺好的。她对我的职业很有好感。
我俩恋爱时,一起走在梧桐夹道的树荫下,她还笑着问我,我和你妈被坏人同时扣押作人质,你先救谁呀。
我眼盯她,心说,这是要来个世纪难题坑男人呀!当时灵光一现,回答说两人都救!
先救哪一个?她紧追不舍。
我装作沉思片刻道,先救你吧,我妈会游泳,水性可好了,她自小在河边长大的,比我水性都好。
她笑了,笑得咯咯的,有点儿叶惠娟那种脆生生笑的样子,然后抿着嘴说,你真逗!
四
招警考试,我的成绩和各方面条件比较靠前,加上叶惠娟的帮忙,还算顺利。
忘了说了,叶惠娟的一个堂哥在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就是那种经常跟媒体打交道的部门。我常常在市报和省报看到那个名字,有时独自署名,有时跟在报社记者后边,他的姓名前面又加上了“通讯员”三个字。当了警察我才知道,这些宣传也是必需的,哪个单位都有类似的部门,要把自己单位需要让外边知道的好事情张扬出去,是单位塑造外在形象的一种办法。
叶惠娟当初把我弄回那个有条金水河的地级小城,是有些她的个人目的的,多年以后她酒后失言,说是想跟我谈恋爱。呵呵,我当时竟然一点儿感觉没有。而她在把我弄回去不久,遇到自己的大学校友,被人家一通火攻,摧营拔寨,几顿酒喝下来,江山易主。我说这些,不是说叶惠娟水性杨花,她毕竟是青春美少女,心里默默地爱着一个人时,突然天幕大开,转移目标也很正常。还好我俩没有序幕,更没内容,否则的话,就惨了。
不知是否因为她自己内心单方面的情感转移,所以才觉得有必要帮我解决另一半。于是,张罗着给我介绍对象。还别说,她的眼光很牛,一战即牵线成功。小李老师对警察可是心有好感的,一听说这职业,立马给我加了分。见了我本人,心里更是暗自喜欢。
婚后的一次闲聊,她说喜欢英雄,自小就喜欢。看小人书,看连环画,看电视,看电影,总之,一看到警察抓坏人就来劲儿。我笑了,没做什么解释。只是,跟我生活在一起才知道,其实,我也不是啥英雄,警察跟他们当教师的职业也没多大区别。都要管别人,都要与被管的人发生矛盾和冲突。
叶惠娟虽然与我同城,但我们来往并不多,甚至一年也见不了一次面。尤其是我婚后,除了工作外,生活就是妻子和女儿青青。
我在一个公安分局当基层民警,天天面对的都是些琐碎的事,家长里短,像街道办事处似的。我们说是分局,实际上是派出所的级别。有一年机构改革,把市局的几个公安分局管辖的派出所独立出来,都改称分局。
我的工作,其实是啥都干,邻里吵架,我要出警;大妈摔了,我要出警;哪个老爹的儿子不给生活费了,我也管。当警察的,尤其在基层当警察的,就是一个大拿,没有你不能做的。说了你可能不信,我还被一个大爷叫去帮他上过自行车的脚踏板链子。所以,小李老师常常因此而故意斜眼瞧我,坏笑道,你这大英雄天天被淹没在日常的汪洋大海,亏不亏呀。
记忆中小李老师跟我之间最搞笑的,是婚前有一次我把她摔了一个大八叉。
那天我们在公园约会,先到的我遇到一个扒手。对的,他偷的正是我。你瞧瞧,这是往枪口上撞啊。不过,我当时心情好,也没有暴露自己的警察身份,扭着他的手腕教育了一通便放行了。我的钱包,他也刚得手,都没来得及打开,又物归原主。这个事算作拉倒吧。
随后,小李老师来了。以往不大动手脚开玩笑的她,那天突生奇思,想悄悄从我身后捂我的眼睛试试我的反应。结果我误以为小偷找了同伙来报复,一个背口袋把她从身后甩到前面。多亏她的尖叫声提醒了我,否则那一摔可不会轻。虽然我控制了一下力度和方向,她还是摔倒在公园的草坪上。还好,有惊无险。
教训呀!小李老师再也不玩这种游戏了。在以后的生活中,为了提醒我,她常常隔着很远便喊我……与小李老师的事,不说了吧。我要说的是邬冬梅。
五
邬冬梅的事,說复杂也复杂,说不复杂,也简单。
我是在一次值勤的路上想到查一下有关她以前的情况的。
那天天气不好,我一大早四点多参加市里举办的大型活动警卫。当时,瞧见现场一个小女孩儿,我突然有点儿走神,她梳的那个长辫子,还有那头型,都跟小时候的邬冬梅很像。如果从后面望去,完全可以乱真,尤其跟参加六一儿童节演出的她,简直一模一样。
那是我俩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六一。当天同学们一大早来到学校,老师特意给邬冬梅另扎了一下辫子,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我们男生统一白上衣、蓝裤子。
她们六名女生站我们前面,是以舞姿来配合朗诵的。我们十二名男生分成两排,分声部朗诵——少年强,中国强!女生舞蹈间歇,也有参与朗诵的台词。所以,我觉得她们水平真是高,要顾两头,仅一个朗诵,我还担心把词搞错了。
当我们朗诵到“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时,我们这排男生要走下一个台阶,穿插进女生的行列,与她们握起手,然后共同举起手臂,齐声朗诵。我当时紧张地望着邬冬梅,因为自从当年的事件后,我俩再没握过手。那天却因为与我搭档的女生路上摔了,不能参加演出,老师安排我跟她配合。我们在演出前已没有时间排练,只是简单沟通了一下,所以,舞台上跟她再握手时,我乱了台词,大家都在朗诵“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而我嘴里喊出的则是“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还有一个动作是男女生配合的。我朗诵“纵有千古”,她要朗诵“横有八荒”,我再朗诵“前途似海”,她要朗诵“来日方长”。根据要求,朗诵这两个分句时,彼此要先对视一眼,再一起转向前方。可是,这个对视,她根本没有看我,虽然面对,但她明显是看向我的耳侧。正当我有些开小差时,“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的声音响在耳旁,我的动作显然慢了一拍。此时此刻,大家是一边朗诵一边要归队,也就是说,我们男生要回到原来的第二排去,并尽快走上台阶。接下来就是大高潮,男女齐声朗诵“美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了……
活动结束后,老师表扬了大家的团结一致。当然,老师的目光并没有投向我,我知道,她心里一定认为我那个慢了一拍的动作影响了全班动作的整齐性,从而导致我们的节目只拿了第二名。
那是我最后一次与邬冬梅的小手握在一起,光滑,柔软,似无骨一般,好像还热热的,是否有汗,记不得了。
有关邬冬梅的那次演出的背影,也是我未来想起她时的主要影像。也就是说,当大家一提到邬冬梅,立刻反射于我大脑中她的样子,正是那个穿着白纱连衣裙,扎着漆黑的长辫子的背影。
其时,我们还没有太多男女概念。之所以大家称呼她为我的“小媳妇”,纯属玩笑或恶作剧。等到了中学,邬冬梅已不在我们学校。她的情况,只是收入了我的童年记忆,自然谈不上男女之事。大学毕业后,中学同学再聚会,工作的事和家里的事,几句话就聊光光,而当年上学那点儿事,却被一次次重复,甚至不停地补充。是否在这种补充中不断地虚构,就不好说了。
于是,那天我执行大型活动勤务后,决定查一下邬冬梅当年的事件和她家的情况。作为警察,这方面,也不算违规,我有理由去了解一位老警察,或者说是我爸当年在这个事件中的参与度。
但,我失望了。
六
有关各种程序,我不详细说了。邬冬梅还在襁褓中的照片,还有她后来与我们同学时的照片,我都是在那些档案袋中看到的。本来鲜活的人生,却以这种文字与图片的平面方式出现在面前,让我一时间有些穿越时空的慌乱。
邬冬梅的生身父母到底是啥情况,不能太多透露。这涉及人家的隐私。可是,要说清一些事情,还是要提到他们,只能点到为止。
邬冬梅被人贩子偷走时,应该两岁多一点儿。那些出现在她脑海中的梦境,可能是她当年生活的一些零碎的残存记忆。虽然在后来的成长中,这种记忆不断被其他内容所覆盖,但不可能彻底覆盖。一个小孩子,说不清楚这些记忆的真实与虚假,便以为是某种梦境。
她丢失在一个下午,那天阳光很好。保姆带着她在院里晒太阳。平时主人是不允许保姆带孩子出小院的。可那天一只小狗的出现吸引了邬冬梅的注意力,保姆起初带着她在院里隔着栏杆看那只雪白的小狗。不久,小狗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邬冬梅开始哭泣,且越哭越厉害,一把鼻涕一把泪,咳嗽连连直要呛着自己。另一个生活保姆闻声赶来,见此情景,对着专门带孩子的保姆笑了一下,意思是怎么回事?这个保姆想解释,又觉得解释不清楚,便对邬冬梅说,小丫不哭,小丫不哭,我们这就去找小狗狗。然后邬冬梅点着头急急指着栏杆外边,保姆只得带着她出了自家的小院。
她们如意地找到了那个牵着小狗的人。为了能让孩子跟小狗亲近,保姆自然要先讨好狗主人了,便上去搭讪。一来二去,发现两人竟是老乡,而且越说越近,由同一个省变成了同一个县,再变成了同一个乡,没有再变下去。这一个同乡已足够让在几百里之外打工的保姆心情很是愉快了。
小丫跟小狗玩儿着,保姆跟狗主人聊着。后来,小狗主人说是要吃药,一看杯子里没水了。保姆便说,我去家里给你倒吧。小狗主人显得不好意思,还是表示了感激之意。
保姆起身要走,邬冬梅正跟小狗玩儿得起兴,不干了,又哭起来。
小狗主人说,要不这样,你把小狗一起牵着回去吧!
保姆说,那不好。我们主人是不让宠物进家的,平时都不让碰。这不,孩子最近生病了,又哭,怕加重,才不得已带她出来。
小狗主人说,这样吧,让孩子在这儿跟小狗玩儿,你接了水就来,我帮你看会儿。都是老乡,放心吧!
保姆接了水再来,孩子、小狗和主人都不见了,孩子和狗当时距家门口还不到十米远。
小区负责人查找了所有可能外出的车辆,有两辆车令人怀疑。一辆面包车,说是给谁家送货的,可电话一直打不通。后来,有电话打到门卫室,说是他家让送货的,把货放在楼后的拐角处了。另一辆是小轿车,里面坐的人是5号楼的,临时有事,换了车。门卫没再阻拦。当然,两辆车的号码都记了下来。门卫敢肯定的是,没有见人把孩子带出院,更没有见到一个牵着雪白的小狗的女人带邬冬梅一起外出。当时,他们小区仅门口有一个监控。邬冬梅的父亲很快查到那两辆车的牌照,均是假号。
邬冬梅不见了……
人贩子后来被抓,但邬冬梅沒找到。原因是,邬冬梅在被贩卖中途与下家交易时,又意外丢失……
起初冬梅一直在那女人怀里睡觉。不久,女人把冬梅放在座椅上,从包里取出塑料杯——一点儿水都没有了,便眼望一二十米远的开水房,然后一边往水房走,还不断回头张望椅子上的孩子。排着队接了水,女人赶紧往回走,途中被路人短暂地阻断了视线。坐回原位,把杯子放到地板上晾着,等她再看孩子,孩子不见了,包孩子的小被子另外包着其他东西堆在座椅上……
玩儿完!谈好的,本来要在车站交易。这一下,孩子没了,钱肯定也没了。她迅疾起身,背包离开。她知道再待下去,自己将面临危险。
人贩子没想到,被黑吃黑了,对方一直暗中盯着她,唯一的机会,便下了手。手段如出一辙,接一杯水的空当。
老邬夫妇见到冬梅时,孩子已经被倒手多次。老邬老婆不能生育,听说这女孩子价低,便买了她,并依目测推算出生年月,应该是在冬天,便给孩子起名叫冬梅。他们匆匆回到家乡,不料,在县汽车站倒车时,老邬意外地看到电线杆上那张寻人启事,能识得一些字的他揭下一张,一家三口又赶忙重往外地……
在外漂着的一天,冬梅妈在街头遇到一个警察,警察问她是哪儿的。因为心虚,回答时有些张口结舌。警察觉得有些奇怪,又问她孩子叫什么名字。她说叫冬梅,咋了?警察还想问,急得一身汗的她,借机抱着孩子闪身上了刚停下的公交车。回去跟老邬说了此事,担心被警方发现什么,两人又急急辞了工作,换城市。女人天天提心吊胆,后来因突发心脏病而离世。她曾对老邬说过,快把孩子送回人家吧!
哪有那么容易。老邬心想,折腾了两年多,老婆还搭上了命,一定要坚持把孩子养下去。手压衣袋里的那张寻人启事,脚一跺,想想还是回老家吧!于是,他抱着孩子回到县城,开始以卖废品为生。他们起先住过桥洞,也住过正拆迁的残屋,走一步瞧一步。直到后来,有人见他带着孩子怪可怜,就把他安排进我们家那个小院的临时铁皮屋住,日常需要他打扫整个小院的卫生。居委会也因为老邬在捡的废品中发现了一盒子信件,其中有一个写着不小数目的人民币的存折,并找到了失主,而默许了他在此居住。
生活中总有机缘巧合,这话一点儿也没有错。否则,老邬不可能出现在那个小院,也不可能进入我的生活。尤其邬冬梅,如果一直跟着她爹在外头捡废品,就是同班上学,我们也不可能熟悉或亲近,更不可能发生后来的一揽子事。
而这些事情的弯弯绕,我爸肯定是不会告诉我的,那是他工作的秘密。我爸不会想到,多年后我也当了警察,并且让他用过的警号重新启用。
有时候,生活不按常理出牌,因为人与社会,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邬冬梅的生活因为一只小狗而改变,那肯定不是一只寻常的小狗,而是人家早就设计好的诱饵。这些事,我之所以说得简单粗糙,是因为里面还有许多事情不方便说。如果你觉得这里面有哪里不对劲儿,或是有漏洞,那就对了。如果我真的把所有内容和盘托出,就会涉及不该公开的隐私。所以,如此跳跃着讲,中间多存断裂,自然成为必然。
总之,我要说的是,邬冬梅确实是被人贩子倒卖到老邬手里的。虽然老邬两口子对邬冬梅亲如己出,但他们终是犯了罪。
七
邬冬梅后来能回到生身父母家里,是因为,虽然原来的家搬了两回,甚至她爸因工作调整而迁往另一个城市,但这个家一直住着她舅舅,家里的电话座机没变。
回到亲生父母的家里,距她离开他们已九年多。这九年,她生活在与此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家庭,另一个世界!这九年,对一个人的成长和记忆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邬冬梅从一个衣食优渥的家里,来到一个天天要为吃饭而忙碌的家庭;从一个有专门的保姆照顾的家里,来到一个只有一位亲人的家庭。城市的天空飞过小鸟,乡村的天空也有小鸟飞过,但天空下面却是那样的不同。
与许多丢失的孩子再也无法“回家”不同,她奇迹般地回来了,虽然一切看起来像转了一个圈。但在转这个圈的过程中,一切都不再是原貌。父母恨不能把她所有失去的都重新補上,她却很难真正融入那个家。
弟弟,是她丢失后出生的。她的突然回归,引发了这个男孩子的无限敌意。而她同样对他也没有感情,心里明白两人有血缘,但相互之间最重要的情感培养期错过了。他把她当作外人,某些细节表现出来像对待贼一样,不许她动他的任何东西。她在心里也惧怕这个比她小三四岁的男孩子。她不习惯这个家一间又一间的房屋,常常让她迷惑,不知该去哪个屋,不该去哪个屋。尤其晚间,甚至憋得不敢出来上厕所。
邬冬梅在原生的家,常想起那个小县城的铁皮屋。虽然简陋,却睡得踏实、安然。
八
虽然是警察,我也没找到老邬,即使我追查到老邬户籍所在的村里。
案件的卷宗说得很明白,老邬在知道自己的病没救了,最终决定给那个号码的主人打去电话时,正巧赶上邬冬梅的亲生母亲来弟弟家。这一切也许是天意?
老邬说,如果你不报警,我就把孩子送还给你。
冬梅亲妈简直不敢相信,急忙联系了丈夫,并问老邬要啥条件。她也怀疑其中的真实性。
老邬的话,终是让她相信了。他已经没有能力再给邬冬梅一个像样的生活,他只希望孩子能好,其他都不重要。
冬梅亲生父母没有信守承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报警。
警察立刻来到学校,首先要把孩子保护起来,担心老邬中途反悔再生其他变故。作为城关镇派出所的治安民警,我爸第一时间驱车赶往学校。随后,冬梅亲生父母的车也开到学校门口,起初他们要开进学校,校长阻止,学生们还在上课,这样可能引起学校混乱,将来传出去,对谁的影响都不好。
我爸目睹了这一切,一直到离开这个世界,也不曾给我说过半句。我考上大学要走的那一天,我们一家三口吃饭,我有意无意提起自己已逝的童年和少年时光,有那么几个人,比如说,同院里住的邬冬梅。我爸仍是闭口不谈,直到多年后我从了警,才知道其中的一些内情。但问其他人,大家都不记得了。这些警察前辈笑笑说,他们记忆最深的都是哪些案子没破,某个案子一旦告破,很快就会忘记。因为他们的职业,总有破不完的案子。各种大小案件,就是他们的日常生活。
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是老邬自己把这个案子破了。他被拘留了,先后多次讯问,他一口咬定是自己捡的孩子。而有关邬冬梅丢失的过程,我是通过另一个案件才找到一些线索。当然,这种接续,想还原当初的所有真实,已经不太可能了。
邬冬梅的亲生父母终是未能阻挡住女儿跟老邬后来的联系。因为老邬创造了一个奇迹,本来以为的绝症竟然自愈了。他活了下来,只是两只手一直在溃烂,每长出新肉,肉皮还是红嫩嫩的,又开始溃烂。辖区一位老民警带着他进这家医院出那家医院,大夫用了各种药,均无效。老邬实在不愿意拖累这位好心的民警,决定不治了。反正烂到脓血横流时,他就挤,疼得龇牙咧嘴。继续开始长皮,皮生出来,很快又溃烂……但,这些终是没有影响到他靠着在小城里捡废品活下去。
老邬买孩子的违法行为是成立的,但是当时被查出患有绝症,保外就医了。另外,因为主动联系邬冬梅的亲生父母,也算投案自首。冬梅的亲生父母起初对老邬恨之入骨,知道了他并非偷孩子的元凶,并且多年来给了冬梅那么多爱,尤其是也没几天活头了,主动放弃了对他的追究。
老邬也信守了对冬梅亲生父母的承诺,不再见冬梅。其实,他根本不知道邬冬梅后来在哪个城市生活,怎么成长的。要不是那次偶然的相遇,他们再次见面的可能几乎没有……
老婆病逝了,送还了邬冬梅,孤活的老邬不忍老民警为他治病辛苦奔波,开始了真正意义的“漂”。“漂”到那座有条大河的城市不到半个月,经过那所实验中学门前,刚从一个垃圾箱里掏出几个饮料瓶子转过身来,一个喝完水的空塑料瓶子便递在他面前。老邬一边接了瓶子往蛇皮袋里塞,一边向那个给他瓶子而不是扔进垃圾箱或扔到树丛里的女孩子道谢,他卑微的目光掠过女孩子的脸,呀了一声。那是邬冬梅。
老邬连蛇皮袋子都不顾了,跑出去很远,突然觉得很委屈。自己这一生真是委屈。他蹲在河边哭起来,是那种放声哀号。
他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所以,决定在这座城市长时间住下来,就是为了可以远远地看邬冬梅,哪怕一眼……
几年过去,邬冬梅上了大学,从这座西北城市考到东北,老邬并不知道。很久没有看到她,但他心里明白,这座小城,这个学校,曾是女儿待过的地方。只要学校在,女儿总有一天会回来。多年来,他在学校附近捡废品,一直到学校搬迁往郊区,原址被改造成居民小区。
九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老邬这一生,还是很幸福的。
一个人捡了一辈子废品,谈什么幸福?这样说,是因为有人不懂幸福。幸福说到底,是一种感觉。人,哪怕拥有了全世界,也不一定就幸福。一无所有,也不一定就不幸福。
是的,老邬等到邬冬梅大学毕业,等到邬冬梅找到了他。
冬梅站在他面前,老邬一身褴褛,羞愧至极。起初他是低着头,一声不语,而后是转身飞跑,一边跑一边哭。他显然不是年轻的邬冬梅的对手,冬梅三步并作两步便赶上了他,从他身后抱住了他……
两人抱在一起哭,邬冬梅把憋了多年的委屈,都在太阳底下释放了出来。而老邬哭的是,自己还能活着见到邬冬梅,见到已长大成人的邬冬梅。
这不是传说,是跟邬冬梅在一起的同学说的。这个同学,不是我们的同学,是邬冬梅的高中同学。她是个作家,是那种喜欢在网上写文章的作家,很具体地写到了这次相见。我当初并不知道这些事。当我从网上查到她的文章,已是十多年后了。
老邬的余生,至少有五位民警曾给予过他帮助,我根据线索一一寻找,其中四位已不在世间,另一位退休的老民警则身患中风,说不清楚过往了。
十
叶惠娟问我,是否想联系邬冬梅。她有邬冬梅的微信,可以转给我。
我微微一笑,没有说要,也没有说不要。
她瞥我一眼,笑说,不要拉倒。
我忙说,要要要。不过,你别推给我,让我记一下她的号吧。改时间,我自己加她。
为什么?她问。
这,哈哈。我笑了两声。
她没说话,把手机页面截屏转发给了我。
你过得咋样?我问叶惠娟。
還好!现在每天是围着两个娃娃转,成了一个专职妈妈。她无奈地一声叹息。
我也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她的老公辞职做了生意,然后,她又生了二胎,担心保姆照顾不安全,就辞职在家带孩子。家里有的是钱,她也不愿意朝九晚五上班。
说实话,叶惠娟辞职,我怎么也想不到。毕竟在市里一家局级机关上班,何必呢。但人各有自己的想法,谁也不知道谁家的真正情况。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我跟叶惠娟来往并不多,当了警察,加上婚后彼此家庭忙碌,有时外地同学来时才难得一聚。
邬冬梅不同。她曾介入过我的童年,甚至我爸也介入过。
我爸是在执行公务的途中离世的,车祸——是那种刹车事故。至于是否有人为因素,一直没个说法。后来,定为殉职,不是烈士。像我爸这样的民警,在和平年代有很多。每年牺牲很多警察,有的是突发疾病,有的是事故,有的是其他非工作原因,等等。他们中许多人的病况是积劳成疾所致,却因为没有倒在工作岗位上,只能另当别论。
邬冬梅的朋友圈设置了不许陌生人查看和加新朋友时需要验证的模式。有了她的号,我想悄悄看一下她的朋友圈的想法没有实现。是否要加她的号,我也一直犹豫。某日,我的微信新朋友添加栏竟出现了她的昵称,我毫不犹豫点击通过了。令我意外的是,虽然屏幕上出现了“你已添加了阳光有雨,现在可以开始聊天了”,但我的问好,却一直没有回复。权作是她忙,应该会联系吧。我想。
我之所以着急翻看她的朋友圈,还因为听人说,她把老邬接到国外去治病,治那双一直在溃烂的手……
尾声
邬冬梅一直没有回复。
派出所公务繁多,无暇顾及其他,直到元旦那天,在单位食堂吃午饭时,面对餐盘,我才猛然又想起邬冬梅,便给她再次发去一个问候的表情包。孰料,回复是“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什么情况?
我没有再找同学要邬冬梅的电话号码。
但这促使我开始动手查阅一些档案,也就是上面说的那些情况,都是在我跟她又一次中断联系时才发现的。我不清楚为什么要查这些,查了又能做什么。但查完,我好像基本摸清了她以前的人生脉络,但又不知道具体。这些文字只是她那些不幸岁月的一面,而我们人生的另一面,常常不是档案和文字所能表达和记录的。
我顿时陷入一种失落的感觉中。
我打电话给叶惠娟。她在电话中问我有什么事,我刚说了句没什么大事,就听到她手机里传来孩子哇哇的哭声。
别吵吵了!她冲孩子喊了一声,声音稍显凶巴。
我赶紧说,没事没事,你先忙吧。我就是没事找事。哈哈。
她一听,勉强笑道,好的,那我先忙了。
这时候我听到身边一个人的手机铃响,铃声是刘若英唱的《后来》,只唱了一句“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那人已快速接了电话,不像我,有时会故意让那歌曲延长几句。
此时我的电话恰也响起来,是妻打来的。她说,女儿小青青不见了,下午没上学。
我吓坏了,第一感觉是被拐走了……想着要不要报警。不一会儿,妻子电话又来了,听邻居说看到她在我家附近的一家快餐店。
我与妻飞速赶到,果真是。
怕吓着她,我慢慢接近,直到站在她对面,轻轻坐下。
她瞧了我们一眼,很平静,没说什么。
妻问,想吃什么,汉堡?鸡翅?
她有气无力地摇摇头,她妈给她梳的六条细长的辫子随着头的摇摆拨浪鼓似的,两只小手支着下巴,一脸小大人样低声轻语道,爸,我喜欢上大头了。
她妈急问,什么什么,什么大头?
她给妈妈一个白眼说,大头是我们班的文体委员。
啊?我跟妻都没敢笑,她的样子让我想起邬冬梅给我讲梦的那天,也曾这样小手托腮,一脸惆怅。
对了,现在已经没了邬冬梅,她早回归了原来的姓名,叫游向丽。
当然,我还是我,叶惠娟还是叶惠娟,并不是谁都会改名字或姓氏。可是,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些人却又都不是原来的我们。
比如说我,作为警察,意味着见到任何社会麻烦,都必须责无旁贷去过问,无论上班还是下班,无论值岗还是假期。出警时,我们同事之间,像军人一样是战友,但我们常常称兄弟。在和平年代,只有我们谈起枪林弹雨、刀山火海是认真的,像真的面对战争,像当年的战争年代,其他社会职业可能对此更多是玩笑。虽然商业也说商战,商场如战场,比如房地产,兵荒马乱一般,但他们肯定不会视同事或员工为战友为兄弟,不会每天在和风细雨下面临突发的生命危险。
警察也是人,是一种特别的人。警察蓝,在许多人成长的青涩年代,曾经起到过无法代替的各种作用,我是其中之一,而后又变成其中之一。正是因为我穿上了这身警察蓝,几年后的一天,我遇到了游向丽的爸爸,他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他!职业有时候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机械,但也同样会给我们创造意外。
作者:奚同发 栏目:好看小说 期刊:《啄木鸟》2022年12期